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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全生产15篇

发布时间:2022-11-15 热度:11

镇安全生产

第1篇 石坝镇五一节前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发展。根据《关于开展博罗县“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博府传【2012】51号的文件精神,我镇决定从2012年4月18日至3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真心组织,加强领导

为了更好的组织好这次“五一”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本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李瑞军委员担任,副组长由黄焕新主任担任,成员由镇安监所、派出所、工商所、物业站、文化站、医院、学校、劳动所、交警中队、村建所、综治办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同时,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究会议,会议决定分三个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开展对本辖区内的学校、工厂、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物品、油站、建筑施工工地、烟花爆竹售买点、特种设备、电力、娱乐场所、市场、商场、道路交通运输等进行全面检查和排查,通过开展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我镇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消防安全事故。

二、工作目标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立即开展下去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的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切实加大针对安全生产领域安全隐患的预防力度、安全监管力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彻底排查和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加快构建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我镇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检查内容

1、由各单位及厂矿企业先组织内部检查进行自查自纠,主要是对本企业的各个生产环节进行逐一检查,决不留死角,对自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彻底到位,不留安全隐患。

2、组织和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由安监所组织派出所、工商所、劳动所、物业站、交警中队、村建所、文化站等部门对厂矿企业、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娱乐场所、市场、商场、特种设备等进行重点的全面检查,贯彻落实我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等。注重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中的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三违”行为查处情况等。客运站落实安全责任制以及对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严禁“病车”上路的情况;同时查处车辆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无证车辆、超载、超速、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各企业单位的证照是否齐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有效和有无过期、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人员及员工是否会使用灭火器、是否安排工人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及安全培训等,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要发出停业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责任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又不能及时整改和消除的单位,要提请上级相关部门予以关闭。

四、检查时间

此次大检查时间从2012年4月18日至30日,采取政府领导、企业自查、政府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为主,分两个时间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2年4月18日至4月23日 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对自查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立即整改。

第二阶段:2012年4月24日至4月30日 镇“五一”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三个检查组将分组对辖区内的各单位、企业、村(居)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检查。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职能部门对这次大检查工作要高度重视,要互相配合形成合力,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此次联合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施予以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好的,要发出停业整改通知书,由安监所派专人跟踪落实、整改、排除隐患。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让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五一”节。

第2篇 镇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部署,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开展,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至31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以全镇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重要设施全面排查为点,以8项重点内容为主线,以全镇14个行政村全面推开为面,形成点、线、面结合全方位、立体化的隐患排查工作格局。严格隐患排查工作程序,按照“企业抓排查、政府督整改”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对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规程逐项排查隐患,做到排查有记录、隐患有台帐、整改有方案、落实有专人、治理有资金、监控有措施、应急有预案;镇政府将逐个企业、逐个行业开展检查督办,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要求进行隐患自查自改、是否完善隐患排查台帐、是否落实隐患治理责任,重点督办县内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隐患排查进展情况。要督促企业负责人扎实开展隐患排查;企业必须组织专班进行自查自改,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在督查中,若遇企业对隐患排查走过场、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立即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查仍然不到位的,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 。

(三) 安全宣传(6月1日至30日)。明确活动主题,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活动月要求,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关注职工生命安全,在全镇人民群众心中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丰富活动内容,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事故警示、企业安全诚信承诺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企业职工安全知识竞赛、安全事故案例展播、送安全知识下乡、安全生产信息员培训班,安全宣传栏、小企业安全诚信评估等丰富多彩活动,全方位进行安全宣传。

(四) 重点隐患整治(7月1日至31日)。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重点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和一般隐患乡镇督办上报备案制度。落实隐患治理工作措施,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要做到隐患治理“方案、资金、责任人、措施、预案”五落实;对短期不能治理到位的,要按照治理方案严格实施,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和监控措施,确保整改期间安全无事故。落实重大隐患治理统计制度,实行一患一卡、定期报告和整改销号制度,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五) 行政执法(8月1日至31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在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

(六) 综合督办(9月1日至30日)。镇政府将全力配合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对本镇所有重点企业和

行业“三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办;对重大隐患没有治理到位的、重大违法行为没有取缔到位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没有解决到位的进行督办,彻底消除安全生产领域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确保国庆节和建国六十周年庆典等主要时段全镇安全稳定。

(七) 巩固行动成果(10至12月)。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针对四季度工作的特点,进一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冻防滑、防高空坠落、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坚决查处和打击生产企业为赶任务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运输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超限”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好春节前后烟花爆竹运输、经营、储存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切实消除事故隐患。镇政府将认真总结“三项行动”开展情况,,并于11月30日前报县政府办,并送县安办备案;结合全县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工作,迎接县政府的督查。

__

四、 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坛城镇成立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陆凯亲自任组长,副镇长邓芹副组长,派出所、纪委、党政办、安监所、坛城中学、芮集初中、坛城小学、坛城卫生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全镇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各村、镇直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组织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三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 抓好“三个结合”。一是安全执法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对安全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督促解决;二是“三项行动”与“三项建设”(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队伍建设)相结合,研究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完善和落实治本之策,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是“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监管监察,务求实效。

(三) 突出“两个重点”。一是突出8项重点内容的安全治理,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震慑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二要突出重点时段安全监管,加大午收、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事故防范工作,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四) 严格责任追究。要协调执法行动,严格行政执法,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健全完善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要充分发挥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协调机制的作用,严肃追究责任,坚决惩处生产安全事故涉及的瞒报事故、失职、渎职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五) 强化监督检查。镇政府切实加强对“三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掌握本辖区工作进展情况,通报重大问题执法解决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同时做到每月“三项行动”开展情况每月小结上报县政府办和县安办。

第3篇 某某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

(一)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做好事故预防工作的同时,切实有效地处置重特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和《__市__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处置预案》,制定__市__区___镇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处置预案。

(二)本预案所指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事故。

(三)按照行业和事故分类的规定,生产安全应急救援的重点的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运输、建设施工和公众场所等为重点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大型_、展销会、民俗文化活动等大型公众聚集活动的安全保障实行“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___镇人民政府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救援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和事故调查组。其组织机构和职责如下:

1、___镇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镇政府分管农业副镇长

成 员:镇安全办主任

镇政府办公室主任

镇经发办主任

派出所所长

农机站站长

农机站站长

水利站站长

兽医站站长

林业站站长

社事办主任

群工办主任

镇卫生院院长

镇中心校、中学校长

镇司法所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本预案的组织实施和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处置的总指挥。

(1)组织指挥各方面的力量,处理重特大安全事故,统一指挥协调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

根据应急救援的需要,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有权紧急调集人员、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事故区域实行封锁。

(2)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工作。

(3)督促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4)督促各单位落实各项突发事故的防范措施,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督促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必要时,组织防范单位进行应急处置预案的演练。

2、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镇安全办,镇安全办主任为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社会抢险救援力量的联络协调和调查处理等事宜,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下达应急处置指令,负责信息传递。

3、事故救援救护组

组 长:镇政府分管安全副镇长

副组长:派出所所长

成 员:党政办

经发办

派出所

农机站

农机站

水利站

林业站

兽医站

社事办

群工办

安全办

卫生院

中心校、中学等单位抽调人员

事故发生单位或所在地干部

主要职责:负责全镇突发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保障抢险所需的车辆,救援器材和救护队伍,保障人员迅速到位,及时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协助事故调查,做好善后工作。

4、后勤保障组

组 长:政府分管财政工作的副镇长

副组长:镇财政所所长

成 员:镇卫生院院长

社事办主任

事故发生地政府领导

劳动保障所

主要职责:负责救援救护组的后勤保障工作,保证临时用电、用气、用水,做好电力、燃气、水源的管制和确保社会稳定。

5、事故调查组

组 长:镇党委纪委书记

成 员:派出所指导员

镇组织人事干部

镇工会主席

镇纪检监察

镇司法所

主要职责:调查事故原因,及时向指挥部报告,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分清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初步方案。

6、维稳工作组

组 长:人大主(副)席

副组长:群工办主任

成 员:劳动保障所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事故所在单位领导或工会负责人

主要职责:维护社会稳定,消除灾害恐慌心理,安抚受灾群众,妥善安置受灾群众。

三、应急处理程序

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报告及报警。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在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的报告或报警后,必须立即报告镇政府值班室领导小组办公室,镇政府值班室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报告镇长以及分管安全的副镇长。

2、下达指令。在街道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的报告后,由领导小组下达应急救援指令和要求,由办公室传达指令,并调度各相关救援救护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通知公安机关出动警力保障救援路线畅通,以及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3、实施救援抢险。救援救护组接到领导小组指令后,立即组织人员,车辆和救援器材赶到现场,由救援救护组组长负责现场指挥,按照领导小组的指令和救援方案实施抢险救援工作,并随时将施救情况报告领导小组。

4、后勤援助。后勤保障组接到领导小组指令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做好电力和燃气的管制,提供抢险救援所需的临时用水、电、气,保障通讯畅通,及时抢救伤员,尽快转送医院抢救,迅速核实死伤人员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下一步的善后工作。保持与领导小组的通讯联系,随时将伤员抢救及善后处理情况报告领导小组。

5、现场清理。各抢险救援工作结束后,要立即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征求事故调查组的意见后,下达抢险救援工作结束的指令,清理事故现场,公安部门撤除警戒,事故调查组按照事故调查程序,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四、救援人员、器材、培训、演练

(一)救援救护组以及后勤保障组应从相关部门和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一直训练有素的、精干的抢险救援队伍,保证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实施。各组人员名单应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救援救护组和后勤保障组应负责对救援人员进行基本救援抢险知识的教育培训。从基本救护救援知识和专业营救知识两个方面进行教育,首次培训时间不得低于20学时。实行定期安全教育,每月组织一次安全专题讲座。

(三)救护组应根据本预案的规定和各行业的特点,提前做好抢险救援所需的车辆(包括车辆、水上交通船舶、救生器材、防毒、防暴器具)等的准备工作,保障随时调用。各专业组应将救援救护器材登记造册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为保障突发重特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组要定期开展相关人员和协调单位参加的模拟演练,大型模拟演练每年至少进行1次。

五、监督检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专业救援救护组和后勤保障组执行本预案所规定的各项工作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抓好器材落实情况,以及救援人员的培训、救援演练等主要工作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六、工作要求和考核

(一)各抢险施救机构的设置与职责,可根据事故发生地及事故的性质和工作量大小作相应调整。

(二)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务必提高认识,切实把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做到心中有数,一旦发生了重特大安全事故,要忙而不乱。

(三)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务必保持通信畅通,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四)为切实加强对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镇政府将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每年年终考核一次。

___镇安办

二o一二年三月

第4篇 某镇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指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能把事故后果降到最低限度最佳处置的事前预定方案。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68条和《四川省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8条、第18条之规定,制定本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条 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组织起最有效的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事先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四条 本应急救援预案适应于在朝天镇境内发生的所有重大、特大、特别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五条 本预案所称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人至9人或重伤10人至20人的事故或一次死亡和重伤10人至20人的事故或一次受灾30户以上的事故或一次造成急性中毒30人至59人的事故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事故或其它性质严重,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本预案所称特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至29人的事故或重伤20人以上的事故或死亡和重伤20人以上的事故或一次受灾50户以上的事故或一次造成急性中毒60人以上的事故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事故或其它性质特别严重、可能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本预案所称特别重大事故是指:特大事故标准以上的事故。

第二章 危险目标的确定及评价

第六条 朝天镇境内重大、特大、特别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危险目标主要有道路交通、矿山企业、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饮食卫生、地质灾害、学校、特种设备安全十二大行业。

第七条 朝天地理条件差,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经济发展落后,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致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不达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不够,行为不规范。由此,上述十二大高危险作业行业最易发生重大、特大、特别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

第三章 应急反应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八条 组织机构

(一)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各口的党委、政府领导为常务副组长,成员由镇属三办一所负责人、各职能站办所负责人、事故发生地村居委会两委干部、企业党政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专兼职人员组成。

(二)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分管各口的党委、政府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党政办主任、财政所所长、派出所所长和各职能站办所负责人、事故发生地村居委会干部、企业行政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专兼职人员组成;办公室可分若干工作组,由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从镇、村(居)、企业干部职工中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后履行各自职责。

第九条 职责分工

(一)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办 综合组织协调全镇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救援工作,具体履行以下职责:l、上报事故信息。在收到事故信息后立即向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报告,并在领导安排之后向区人民政府及区级有关部门报告。2、传达事故救援抢险指令:负责向镇属职能部门和相关村组、企业传达事故抢险救援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下达的抢险救援指令。3、统筹协调镇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救援过程中的条块关系,并做好区、镇之间的联络事宜。4、负责事故处理时期的值班接待工作。

安 办 综合组织协调事故现场的救援组织工作,并将事故情况迅速通报职能部门做好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各职能部门排查事故遗留隐患,确保安全。

民政所 组织核查事故伤亡基本情况,申请、管理、发放救济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转移安置灾民,负责灾民倒塌房屋恢复重建的资金安排;负责救灾物资的组织调拨和供应;保障重灾户的生活问题;负责协助政府做好死伤人员家属、群众的安抚和尸体处理工作。

水务农机站 组织、指挥修复中断的公路交通;负责全镇渔业船舶的灾后调查:负责组织抢险救援车辆投入抢险。

林业站 负责森林防火抢救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并指导帮助灾后林业生产自救和恢复。

朝天中心国土管理所 负责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指导和次生灾害事故的预防。

财政所 负责救灾资金的争取、筹集和拨付;负责事故处理所需资金的筹集和安排使用。

船管站 负责组织乡镇船舶的安全事故救援工作和特殊情况下的抢险船舶的征集工作。

农业站 负责指导灾后农业生产自救等相关工作。

社会事务办 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组织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伤情联系卫生防疫部门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负责转移受灾学校学生,做好灾害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等的恢复重建。

广播站 负责灾后广播、电视系统的抢修恢复工作及救灾宣传。

武装部 负责协调部队、民兵和预备役部队投入抢险救援工作。

朝天派出所 负责灾区和抢险现场的社会治安及必要时的交通管制落实。

经济发展办 负责协调受灾企业的抢险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

(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向各工作组传达领导小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收集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及时收集和评估事故情况,按程序上报灾害和救援工作情况;协调救援过程中的职能交叉。

(三)机关干部职责

辖区所有机关干部、单位职工在事故发生时必须立即到位,按照区级指挥部门或镇领导小组的安排投入抢险救援。

第四章事故信息和日常值班

第十条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个人)应当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或镇属有关职能部门。

第十一条 镇党政办或镇属职能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给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行业分管领导后,迅速通知有关部门领导或值班人员。报告、通知等相关工作,要作好详细记录(时间记录到分钟)。

第五章应急救援队伍设定及应用

第十二条 镇人民政府建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由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具有应急救援知识和能力的人员组成,每个单位2至10人(具体名单附后)。

第十三条 各村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队伍。

第十四条 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由领导小组组长下达命令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时,镇、村(组)应急救援队伍合成并在区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的统一指挥下,对事故进行应急救援。

第十五条 事故情况搜集和报告。事故发生后,职能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员要及时组织核查统计汇总情况,并逐级上报。

第十六条 紧急救援行动。协调军队、医护人员,干部、群众投入紧急抢救抢险,组织水利、交通、电力等部门对损坏的设施、道路和线路进行抢修和现场维护,死伤人员处理以及其他抢险应急作业;征用或采购急需物资,组织救灾捐赠。

第十七条 善后处理。根据事故情况,镇人民政府相关领导组织慰问和救援指导,及时上报情况及申请救灾救济资金和物资支持,妥善安排好死伤者家属接待、事故处理等善后事宜。

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十八条 镇财政从2004年起每年通过预算安排5千元—1万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资金,实行“财政每年预算,节超滚动使用”。镇财政建立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专帐,每年元月份将资金拨入待用,且日常准备现金5千元,确保应急救援预案的即时启动。

第七章预备及指挥

第十九条 各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和实际,经常准备好参战队伍(技术人员)、所需的各种装备、救护用品、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在接到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命令后,立即带齐队伍、装备、用品用具等,出发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0分钟。

第二十条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认为需要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时,立即下达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命令(事前来不及签发书面命令,事后可以补签),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迅即指令有关部门立即执行本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十一条 各有关部门在接到启动本预案命令、信号后,应立即派出救援队伍,调运救援物资、设备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救援工作。

第八章 组织保障

第二十二条 有关部门或工作人员(包括各级领导)由于平时准备不充分、不客观,接到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命令后,不能将自己的队伍、装备及时带到事故现场或能够及时带到而人员、装备不齐等问题出现,未造成后果的给予通报批评或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 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任何单位、个人不服从区指挥部和镇领导小组的调谴,拒不提供已有的设备、技术、用品用具等的,有关机关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章 社会支持与援助

第二十四条 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任何单位、个人都要无条件地服从指挥部的安排,及时提供已有的一切人力、设备、用品用具等,施救结束后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无法归还的,按有关规定评估定价给予经济补偿。

第十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行业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实行行业上级主管部门或同行单位在装备、技术上支持与援助的,要落实好支持与援助的方案,保证用时可靠。

第二十六条 本应急救援未指出的有关行业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相关部门应当根据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特点和部门实际,准备好应急救援队伍、必需的装备和技术等,一旦涉及所管行业安全生产事故,严格执行本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十七条 镇人民政府每年不定期地开展1—2次本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技能和水平,确保能最佳应对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二十八条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依据各自的职责和特点,制定适合于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细则, 报镇人民政府或镇安办备案.

启动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命令

各有关村(居)委会、镇属有关部门:

年 月 日 时 分左右, 村 组,发生了一起 事故,为把事故后果降到最低限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68条和《四川省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第8条、第18条之规定,现命令立即启动《朝天镇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此命令

签发人:

签发命令时间: 年 月 日

第5篇 乡镇村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细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村委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___乡辖区各村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第三条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分为工作目标考核和事故控制指标考核。

工作目标主要考核组织领导、机构建设、责任制落实、预防措施、安全投入、应急救援、建章立制、事故处理、宣传教育、专项整治、隐患治理、落实和执行上级工作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日常监控等。

事故控制指标主要考核安全生产各类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等。

第四条 乡政府年初向各村下达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或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村委会必须按照责任目标承诺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事故控制指标。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由乡安委会统一组织,乡安委办和有关部门具体实施。

第六条 考核采取百分制,逐项对照考核标准打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同时实行一票否决。

1、年度内被乡安委会通报批评三次的;

2、村辖区有非法采矿的;

3、村辖区有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未及时上报的;

4、未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义务消防队的,发生火灾等其他事故,村未积极组织救援,未能消灭初期火灾的;

5、村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村辖区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1 人(含1人)以上安全生产事故1起;或发生其他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第七条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纳入村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村主任政绩考核内容。

第6篇 某某镇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文件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镇现有煤矿、非煤矿山等单位的实际,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开展好我县提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年”活动,使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在进一步的得到落实,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 为发展观为主导,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年”活动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科学管理、总体推进、扎实有效的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使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得到落实和提高,真正做到全民安全意识,为实现全年的安全生产目标而努力。

二、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此项活动,全面提高安全意识,使我镇各煤矿,非煤矿等单位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有关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的落实,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各企业学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的安全素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三、 活动内容

1.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活动,深入学习安全发展理念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要求。各煤矿、非煤矿山等企业单位,要积极举办安全发展为主题研讨会,教育会和各项实践活动,深入研究探讨安全发展的思路、途径、方法和措施。

2.以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为重点,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切实深入开展好今年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各煤矿、非煤矿山等个企业部门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利契机,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吉林省安全生产 责任制》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促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普及安全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自觉遵章守法,依法维护生命健康权益的能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3.以宣传建国60周年安全成就为重点,在全社会树立安全管理队伍。企业各部门都要通过新中国成立60周年成就,突出宣传安全管理体制,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队伍人员素质水平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不断开拓进取。

4.以树立安全诚信意识为重点,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要大力开展本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总结典型推广经验,让安全生产在本企业本部门蔚然成风。要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活动,通过宣传教育,规范引导本企业经营管理者中,倡导树立安全诚信意识和安全道德观念,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使安全文化理论和实践同步发展。

四、 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工作

1、是要强化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各煤矿、非煤矿山等企业部门一定要按时参加各级行管部门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

2、是要加强全员安全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安全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切实提高农民工安全生产业务能力和水平,真正达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3、是要创新安全培训的方式方法。各企业部门要学习好的安全经验,走出去,请进来,通过培训达到良好的效果。

五、 以各种形式进行宣传

各煤矿、非煤矿山等企业,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要利用牌板、板报、标语等方式进行宣传,同时利用班前、班后进行宣传,真正达到人人将安讲安全,人人重视安全。全面提高安全的意识能力,使宣传工作真正的落实实处。 按照县文件要求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6月20日前)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6月20日-11月30日)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六、 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企业部门要认真部署,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宣传教育要做到项目、责任、人员、完成时限四落实。要成立行动领导机构,厂(场)矿长,主要领导亲自抓,做到责任落实,分工明确,组织有力。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把宣传教育行动安全生产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加强推进安全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狠反“三违”,强化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倡导安全文化,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全面实现安全文明生产。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年轰动深入的开展好,为平岗的安全发展进一步提高而努力。

东辽县某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9日

第7篇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汐子镇

为切实做好我镇各类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持我镇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本预案所指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是指突然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火灾、人员伤亡、公共卫生事件、恐怖袭击或其他事件。

第二条:指导思想:各类企业的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救人第一”和“快速有效”的指导思想。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反映,处置得力的原则迅速启动,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控制事态发展,将人员伤亡、事故损失降到最低,并迅速恢复正常状态。

第三条:成立我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附后)

第四条: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1、全面掌握各类企业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情况,绘制安全事故分布图。

2、整合救援资源,合理组建专业救援队和社会救援组织,有效配置各类抢险仪器、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3、组织开展安全事故隐患,周围人员的安全教育,使其掌握必要的自救知识。

4、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根据现场情况,组成抢险救援机构,并组织、协调、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5、指导救援队伍和组织进行摸拟演练,并及时修订安全预案。

第五条: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报告

重特大事故(险情)发生后,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先采用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的企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判断、抢险救援的进展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和抢险处理的有关事宜。

第六条: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1、重特大事故(险情)发生后,要立即组织专业队伍和有关人员迅速开展抢救、处置工作,控制事故(险情)扩大,为后续救援抢救创造条件。

2、领导小组成员到达事故(险情)现场后,立即根据事故(险情)发生的地点的实际情况,按照应急救援责任分工,组成抢险救援机构,并向有关单位下达救援命令,组织各救援小组立即开展工作。

3、抢险救援结束后,在统一指挥下,有序撤离。

第七条:工作要求

负有抢险救援任务的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政令畅通。

第八条:参加救援的单位:

汐子派出所、二龙派出所、汐子卫生院、二龙卫生院、汐子电信、二龙电信、汐子变电所。

第8篇 zz镇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部署,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开展,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范围和内容

(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是:全镇各村、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加油站点、道路交通、农机载人、网吧、电子游戏室、大中型超市、学校、医院、宾馆、锅炉等行业和领域。另外,2008年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单位以及近年来发生一般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单位也列入此次行动的对象范围。

(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重点内容

1.执法行动。重点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非法窑厂应关未关或关闭计划不落实的;

(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4)瞒报事故的;

(5)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治理行动。重点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3.宣传教育行动。重点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建设;

(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公布安全生产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及“安全生产科技周”等宣传教育活动;

(6)严格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加强师资力量、培训装备建设,提高培训质量;

(7)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三、工作措施

“三项行动”要贯穿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

(一)自查自纠(5月底以前)。镇政府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文件精神,落实县政府工作措施,安排部署本镇范围内安全整治工作,全面深入地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各村、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隐患排查(5月19日至31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以全镇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重要设施全面排查为点,以8项重点内容为主线,以全镇14个行政村全面推开为面,形成点、线、面结合全方位、立体化的隐患排查工作格局。严格隐患排查工作程序,按照“企业抓排查、政府督整改”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对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规程逐项排查隐患,做到排查有记录、隐患有台帐、整改有方案、落实有专人、治理有资金、监控有措施、应急有预案;镇政府将逐个企业、逐个行业开展检查督办,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要求进行隐患自查自改、是否完善隐患排查台帐、是否落实隐患治理责任,重点督办县内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隐患排查进展情况。要督促企业负责人扎实开展隐患排查;企业必须组织专班进行自查自改,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在督查中,若遇企业对隐患排查走过场、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立即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查仍然不到位的,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关闭。

(三)安全宣传(6月1日至30日)。明确活动主题,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活动月要求,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关注职工生命安全,在全镇人民群众心中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丰富活动内容,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事故警示、企业安全诚信承诺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企业职工安全知识竞赛、安全事故案例展播、送安全知识下乡、安全生产信息员培训班,安全宣传栏、小企业安全诚信评估等丰富多彩活动,全方位进行安全宣传。

(四)重点隐患整治(7月1日至31日)。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重点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和一般隐患乡镇督办上报备案制度。落实隐患治理工作措施,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要做到隐患治理“方案、资金、责任人、措施、预案”五落实;对短期不能治理到位的,要按照治理方案严格实施,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和监控措施,确保整改期间安全无事故。落实重大隐患治理统计制度,实行一患一卡、定期报告和整改销号制度,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五)行政执法(8月1日至31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在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

(六)综合督办(9月1日至30日)。镇政府将全力配合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对本镇所有重点企业和

行业“三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办;对重大隐患没有治理到位的、重大违法行为没有取缔到位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没有解决到位的进行督办,彻底消除安全生产领域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确保国庆节和建国六十周年庆典等主要时段全镇安全稳定。

(七)巩固行动成果(10至12月)。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针对四季度工作的特点,进一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冻防滑、防高空坠落、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坚决查处和打击生产企业为赶任务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运输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超限”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好春节前后烟花爆竹运输、经营、储存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切实消除事故隐患。镇政府将认真总结“三项行动”开展情况,,并于11月30日前报县政府办,并送县安办备案;结合全县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工作,迎接县政府的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坛城镇成立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陆凯亲自任组长,副镇长邓芹副组长,派出所、纪委、党政办、安监所、坛城中学、芮集初中、坛城小学、坛城卫生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全镇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各村、镇直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组织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三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抓好“三个结合”。一是安全执法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对安全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督促解决;二是“三项行动”与“三项建设”(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队伍建设)相结合,研究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完善和落实治本之策,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是“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监管监察,务求实效。

(三)突出“两个重点”。一是突出8项重点内容的安全治理,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震慑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二要突出重点时段安全监管,加大午收、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事故防范工作,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四)严格责任追究。要协调执法行动,严格行政执法,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健全完善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要充分发挥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协调机制的作用,严肃追究责任,坚决惩处生产安全事故涉及的瞒报事故、失职、渎职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五)强化监督检查。镇政府切实加强对“三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掌握本辖区工作进展情况,通报重大问题执法解决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同时做到每月“三项行动”开展情况每月小结上报县政府办和县安办。

第9篇 乡镇卫生院主管副院长安全生产职责

1、参与本医院安全管理的决策和各个时期安全环保工作计划的督促、检查及落实,及时向院长提出安全环保方面的建议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做好职工日常的安全教育工作,及时检查、督促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根据工作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3、经常检查职工执行情况,坚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上报”三及时原则。

4、组织医院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

5、负责医院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协调并负责制定本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标准、考核、奖惩规定等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7、严格落实“三级教育”和职工安全教育活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严禁违章作业,医疗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8、组织对医院违章、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第一安全负责人报告。

9、对本医院安全生产负有主管领导责任。

第10篇 镇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元安办《关于开展全区矿山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立即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的排查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各村、各单位安全监管责任,严历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3月5日。自查结束后,各单位要建立月排查治理隐患机制。

2、 全面检查,各村、各单位要紧紧围绕这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对本地区、本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检查,接收镇政府检查,检查时间为 年3月6日-3月20日。

__

六、 工作要求

(一) 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各村各部门要成立专门班子负责开展检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到基层进行督促和检查,确保检查取得实效,检查要严肃认真,铁面无私,绝不能应付了事。对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村和各有关部门对所辖行业和企业的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各村、各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将本方案迅速落实到各行各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 即查即改,落实责任。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立即进行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环到位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 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单位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

第11篇 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对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乡镇其他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

2.拟定本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督促乡镇有关部门、村(社区)及企业逐项落实,并对责任单位进行检查和考核;

3. 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要环节、重要时期要落实“一盯 一”督促检查责任,严防死守;

4. 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台账、资料、记录和数据统计,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为本级政府领导提供综合信息和决策依据。按相关规定及时收集和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和统计资料;

5. 依据县级有关执法部门委托的权限,对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实施综合执法,并定期报告执法情况;对上级有关部门向行政区域内单位发出的安全生产整改指令进行督促督办;在检查中发现安全违章、违法行为,应及时抄告或移交有处罚权的部门进行处罚,受理处罚的部门应将处罚情况书面反馈移交部门;

6.协助上级安监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7.牵头组织制订本级政府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和本行政区域内高危高风险行业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督促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和组织演练,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开展行政区域内从业人员和群众的安全教育,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

9. 指导管理村(社区) 、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10.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县安监部门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12篇 某镇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工作,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结合我镇建筑工程施工的实际,特制定《__镇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编制《预案》的目的

(一)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使承担危险救援的人员和队伍明确职责,应急救援工作有条不紊地迅速展开。

二、《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安全生产事故,指在__镇域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一次死亡重伤合计3人及以上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事故类别包括:

(一)建筑物倒塌及深基坑坍塌;

(二)大型机械设备倒塌;

(三)整体模板支撑体系坍塌;

(四)多、高层建筑外脚手架倒塌;

(五)房屋拆除事故;

(六)其它重大安全事故。

三、应急处理

(一)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由镇经发办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

(二)成立__镇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总指挥由镇政府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建设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党政办、经发办、社事办、镇卫生院、镇派出所单位负责人组成。

镇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

四、应急处理指挥部职责

(一)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三)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和占用场地。事故抢救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五)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八)适时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社会公布。

五、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告和现场保护

(一)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及时、如实地的报镇指挥部办公室,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镇政府。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企业规模;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部门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时间。

(二)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镇指挥部并通知相关单位,同时派人迅速赶赴现场,进行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必要时可将事故情况通报给镇派出所或社事办,请求应急分队给予支援。

(三)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四)镇建筑工程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24小时值班电话:。

报警电话:。

医疗救护报警电话:。

六、应急处理方案

(一)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指挥部主要领导,由领导确定是否上报。

(2)指挥部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事故发生地建设开发单位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3)立即组织或通知就近村或社区,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二)应急处理措施:

(1)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需要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技术专家根据工程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问题,必要时请求武警、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2)伤员抢救立即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自我保护,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六、其它事项

(一)镇指挥部针对有可能发生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各建筑建设单位要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的内容,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三)发生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报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各自岗位,迅速开展工作。对任何失职、渎职行为都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13篇 某某镇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减少生命财产损失,促进农村社会稳定,规范农机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市农机安全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农业机械在本镇境内田间、场院和乡村道路上发生造成人员伤亡,或者10万元(含)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重特大农机事故等突发事件,以上情况发生时,启动本预案。

第三条 实施本预案坚持以下原则:坚持在镇党委、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领导下,建立统一、有序和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预报和应急队伍建设,预案演练等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联动,严格执法,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尽可能减小影响,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避免因工作失误激化矛盾、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维护农机生产安全,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具体要求:

1、救人高于一切;

2、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就近施救;

3、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

4、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密切配合;

5、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次生损失;

第二章 应急处理机构

第四条 应急办公室设在镇农机监理站,监理站负责人兼任主任。

第五条 应急处理指挥应当在同级及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农机部门领导下,迅速、果断地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第三章报告制度

第六条 事故发生地指挥中心接到本案第二条所指重特大农机事故报告后须立即向上级政府和安监部门报告,同时,报告区农机监理站(0935--8212271 手机:)。

第七条 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农机事故的机械、机主姓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第四章监控预防机制

第八条农机监理站应当加强与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加大对乡村道路以及田间、场院等农机作业场所重大危险区段的监控力度,对可能引发重特大农机事故的险情等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其他

第九条 本预案是农机监理部门在重特大农机事故等突发事件发生后,进行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调查处理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条 对突发事件处理不力,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双湾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

双湾镇农机监理站

二o一一年一月一日

第14篇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下埠镇

为了做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处理工作,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尽全力维护社会、企业、个人的利益,确保社会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环境保护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高危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范围及类别

安全生产事故,是指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以及性质严重、产生影响的安全事故。事故级别分为四级: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我镇高危行业有6大类,分别为:

1、煤矿行业:我镇境内共有煤矿6家,就业人员600余人,主要是水患、瓦斯、顶底板极易发生安全事故。

2、采石行业:我镇境内共有9家、就业人员100余人,主要是山体滑坡、透顶,以及散石碎石极易发生安全事故。

3、鞭炮行业:我镇境内共有鞭炮企业4家,就业人员近200人,产值上500万元,特别是装药、插引工序极易发生安全事故。

4、危化品产业:我镇危化品行业有1家,事故分为:火灾、爆炸、中毒、泄漏四类事故。

5、使用燃气企业:我镇境内燃气陶瓷厂有43家,其燃气发生炉和燃气使用炉极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6、其他行业:学校、交通、其他企业等单位有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建立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镇长任总指挥,政法书记和工业镇长,安全镇长为副总指挥,镇安全办、工业办全体同志和有关人员为成员。其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统一指挥对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

2、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及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等工作。

3、督促镇有关部门、村企事业单位和高危行业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二)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分管安全副镇长任主任,安全办主任为副主任。办公地点:镇安全办,联系电话:3415279。

其主要工作职责:

1、指导各单位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和开展日常检查及演练。

2、安全生产事故接报后,立即向指挥中心报告,并将指挥中主要领导的指示转达给有关单位,保持与各处置突发事故专业组和指挥中心成员的联系,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保障整个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

3、拟写事故及应急处理的信息,报指挥中心领导审批同意后上报。

4、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

(三)指挥中心可根据情况需要,在现场附近设立现场指挥部,由指挥中心领导指定主要负责人任指挥。

其主要工作职责:

1、指挥协调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

2、核定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指挥中心领导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3、及时落实指挥中心领导及镇和上级党政领导的指示。

(四)组成事故应急处理专业组。

1、应急抢险组

由镇派出所、安全办、工办办、综治办,事故单位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其主要任务是:对现场伤亡人员的救助,控制和稳定事故现场。该组由政法书记任组长,事故单位主管部门的负责人任副组长。

2、事故专家组

由镇安全办全体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上级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其主要任务是:及时提出抢险救援及应急处理对策,预测事故发展趋势,查明事故原因,为指挥中心决策和事故技术处理提供科学的技术支持。该组由工业镇长任组长,事故单位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任副组长。

3、人员抢救和医疗救护组

由区、镇医院事故单位附近医院及有关领导和医生组成。主要任务是:负责对伤员的现场抢救,护送到医院治疗及有关医药用品用具的联系保障。该组由教卫镇长任组长,政府办主任和事故单位主管部门的负责人任副组长。

4、现场保卫组

由镇派出所、安全办、综治办、事故类型分管办、事故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任务是:负责事故现场警戒,维护事故现场及周围地区的治安秩序,落实特种物资保障。该组由镇派出所所长任组长,安全办副主任和事故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

5、事故综合组

由政府有关人员组成。其主要任务是:保障施救人的用电、用水、急救车辆设备调配及救援人员的生活。该组由财经镇长任组长,事故主管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

6、事故善后处理组

由安全办、镇工会、妇联、民政、劳动、保险及事故单位负责人组成。其主要任务是:负责事故遇难者的善后处理和财产损失处理,做好伤亡者家属的解释、安抚工作,稳定家属情绪,安排好家属的生活。该组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镇长任组长,事故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

7、事故调查处理组

由镇安全办、事故单位负责人会同上级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该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或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界定、事故处理及追究上报等。该组由工业镇长任组长,事故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

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一)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按照伤亡事故报告的程序立即报安全办(镇安全办联系电话:3415279)。

2、镇安全办人员迅速到现场初步确定是否属于安全生产事故,确认后报镇指挥中心领导。

3、确认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所在单位、村及事故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全力配合镇安全办在最短时间内写出事故快报、报送镇领导和镇指挥中心领导。快报的主要内容是:

(1)事故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2)事故单位所在村、主管部门。

(3)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4)事故造成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5)事故简要经过。

(6)事故原因初步分析判断。

(7)事故发生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8)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9)如果需向上级报告,应请示指挥中心领导同意签批后写上单位名称、时间,并盖章。

(二)应急抢险和救援

1、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及现场人员应当采取积极有效的自救措施,根据单位自订的应急预案,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排除险情和抢救人员、财产,以防事故的蔓延、扩大。同时,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尽可能详细地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2、安全生产事故经镇指挥中心领导确认后,启动本预案,并向各相关部门作紧急通报,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按应急处理的7个专业组的分工,迅速组织本部门、本专业组的抢险救援人员,及镇自备的抢险器械等赶赴现场,由现场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并按专业分工进行抢险救护工作。

四、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企事业单位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镇各部门要依据预案联系落实好有关专业单位,并熟悉预案内容;各村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要制订相关预案,报镇安全办备案。

(三)镇安全办将组织有关的人员认真熟悉预案,组织训练和演练。

(四)各村、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专业组负责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加应急处理工作,凡无故不参加或拖延参加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或不服从统一指挥的,将追究其党纪、政纪及法律责任。

(五)本预案每年编制评审一次,对出现的新情况和在实施过程中的不足之处及时修订和更新。

第15篇 乡镇村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细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村委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___乡辖区各村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第三条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分为工作目标考核和事故控制指标考核。

工作目标主要考核组织领导、机构建设、责任制落实、预防措施、安全投入、应急救援、建章立制、事故处理、宣传教育、专项整治、隐患治理、落实和执行上级工作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日常监控等。

事故控制指标主要考核安全生产各类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等。

第四条 乡政府年初向各村下达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或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村委会必须按照责任目标承诺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事故控制指标。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由乡安委会统一组织,乡安委办和有关部门具体实施。

第六条 考核采取百分制,逐项对照考核标准打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同时实行一票否决。

1、年度内被乡安委会通报批评三次的;

2、村辖区有非法采矿的;

3、村辖区有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未及时上报的;

4、未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义务消防队的,发生火灾等其他事故,村未积极组织救援,未能消灭初期火灾的;

5、村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村辖区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1 人(含1人)以上安全生产事故1起;或发生其他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第七条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纳入村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村主任政绩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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