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气预防性试验工作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
油田公司管理层对预防性试验提出“零事故”目标,公司机关主管部门、各分厂层层落实,加强现场作业的风险管理和控制。针对预试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作业指导书和现场作业控制卡,参加预试工作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相应的作业风险控制办法和措施。
停、送电风险控制措施:在预试停送电操作过程中采用过程控制卡,对整个操作过程的操作行为进行监督控制。在过去的操作中,虽然可以通过操作命令票完成整个操作,但是从开具作业票、填写操作命令票只是整个操作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不能实现全过程的监督控制,采用停送电作业控制卡就能够避免各环节衔接出现问题,从而实现整个操作作业的全过程控制。在实际运用中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电气预防性试验、检修过程中风险控制措施。在检修试验过程中各单位根据公司总体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采用了作业指导书和现场作业控制卡,确保在整个试验、检修过程中的全过程控制。确保对设备及人员行为的全过程管理。
在作业开始前,作业班组要对工作分工安排及作业人员的要求进行统一说明,在作业过程中作业责任人对自己所负责的项目进行签字确认。作业开始后,根据现场过程控制卡内容,逐一落实现场作业所有关键环节,如安全措施的确认、现场作业环境的布置、围栏的设置等运行人员和检修人员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开始工作。在作业控制卡上对作业过程所需开具的票据、风险识别、安全学习、工机具准备、检修过程中重点的步骤及控制指标都明确列出。并且每各步骤都有作业责任人签字,做到了步步确认检查,每个作业步骤都在控制范围内,确保作业过程中安全、质量的控制。
安全危险点的分析和采取的安全措施。在现场作业控制卡中,要求必须对作业中可能存在的危险点进行分析,主要包括:作业现场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害,如带电设备、高空作业;工作环境是否存在易燃、易爆、有害气体等危险因素;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其他危险因素。针对分析出的安全危险点,在现场作业时要逐一进行确认,落实安全措施。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对整个作业过程进行一个评价,对消除的缺陷、存在问题及整个作业控制卡的符合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
在整个的预试验中加强了现场作业过程的管理,在操作、试验、检修过程中每一项内容都进行了危害识别,并且在过程控制卡中做到每个步骤进了风险提示,确保在整个预试作业过程中 “只有规定动作,没有自选动作”的原则。由于采取了作业控制卡的方式对预试检修整个过程的动作都进行了控制,规范了操作程序、操作步骤。操作步骤、动作结果都在受控范围内。通过在预防性试验中采用作业过程控制卡运用取得了一些效果,预试工作整体受控水平大幅度提高。
辽河电气预防性试验采用作业指导书和现场作业控制卡,一方面总结和采用了各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通过调研、汲取其它单位好的做法的基础上形成的。重点提出对现场作业全过程的管理。
三、结束语
1、以人为本,贯彻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hse)的要求。体现对作业的全过程控制,对设备及人员行为的全过程管理,包括设备验收、运行检修、缺陷管理、技术监督、反措和人员行为要求等内容。
2、注重策划和设计,量化、细化、标准化每项作业内容。做到作业有程序、安全有措施、质量有标准、考核有依据。
3、现场试验检修作业必须持卡作业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
4、现场作业必须见卡作业,现场交接步步确认签字,现场作业效锅显著。提高了试验、检修质量。
5、各单位对作业指导书和作业控制卡不断完善,做到突出重点、简化卡片、以实用为主。
6、电气预防性试验及其他电网作业,在倒闸操作、试验、检修、验收投运等过程中采用作业控制卡,做到作业整体受控、确保检修质量、实现安全检修。按照hse理念进行不断的完善,确保预防性试验作业和操作受控。
7、电气作业指导书和现场作业控制卡的管理是一个动态管理过程,通过在实际的作业过程中不断修订、日趋完善,满足现场作业的需要。
第2篇 浅谈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病与预防措施
1工程概况
1.1工程概况
同济大桥全桥起点为江北大道与登龙大道交叉口,沿现状江北东路向南延伸跨越郁江,全长1807.5m。主桥横跨郁江断面宽度350m,主桥设计为自锚式悬索桥钢箱梁桥型,桥轴线大致呈南北方向,由北至南分为:北引桥全长417m,为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桥,共3联;主桥全长660米,为自锚式悬索桥(注:锚跨为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南湖桥全长400米,为不等跨变高低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南引桥全长330米,为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
2安全管理的通病与预防措施
2.1安全管理目标或管理目标未分解未落实
未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伤亡控制、安全达标、文明施工),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未明确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
2.1.1防范措施
项目部依据项目部的总体发展目标,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年度及中长期管理目标。
安全管理目标应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目标,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安全管理目标应分解到各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和岗位,并定期进行考核。项目部各管理层和相关职能部门和岗位应根据分解的安全管理目标,配置相应的资源,并应有效管理。
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指标应包括:
(1)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控制指标:杜绝死亡,避免重伤,轻伤事故有控制指标;
(2)安全达标目标:根据工程特点,按部位制定安全达标的具体目标和实施方案;
(3)文明施工目标:根据作业条件的要求,制定文明施工的具体目标;
项目部安全责任目标和安全责任制要求,按专业管理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人,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分解体系,依据检查和考核制度,对项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目标执行情况进行逐级定期考核并作相应记录(考核应量化)
2.2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的缺陷
(1)施工组织设计中未按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未按规定(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对专项方案进行专家论证,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批。
(3)安全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或缺少设计计算和详图。方案与实际情况不符、缺乏操作性,无法指导现场施工。
(4)未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5)资料员代编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无资质)。审批手续不全。
2.2.1防范措施
施工前,项目部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制定安全措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有针对性,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技术。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部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有关部门审核,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批准,方可组织实施。
项目部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要求,应重视方案的编制和执行。
2.3安全技术交底通病
(1)未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2)未安分部分项进行交底,交底内容不全或针对性不强。交底无详图,无可操作性,不能指导施工。
(3)对于特殊部位、特殊工艺(工序),无安全技术交底。
(4) 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
2.3.1防范措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前,项目部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详细说明,并有双方签字确认。
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措施)编制和审批权限的设置,分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编制人员应参与安全技术交底、验收和检查。
施工负责人应对相关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由交底人、被交底人、转职安全员进行签字确认。安全技术交底应按施工工序、施工部位、施工栋号分部分项进行,结合施工作业场所状况、特点,进行针对性的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是法定管理程序,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将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交底,并随工序和作业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交底内容,项目技术负责人交底、作业班组成员接受交底,安全员参与监督交底过程。
2.4安全检查通病
(1)未落实安全检查(定期、专项、季节性等)制度。安全检查走过场,流于形式。
(2)未留有(定期、专项、季节性)安全检查记录,事故隐患的整改未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3)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所列内容,项目未按期、按条款进行整改和复查。
(4)安全检查资料不闭合,无复查改进。
2.4.1防范措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例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项目部安全检查和改进管理应包括规定安全检查的内容、形式、类型、标准、方法、频次、整改、复查,以及安全生产管理评估与持续改进等工作内容。
项目部安全检查配备必要的检查、测试器具,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组织整改,并应跟踪复查直至整改完毕。
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应有项目负责人组织,专项安全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定期进行并填写检查记录。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相关部门应组织复查。
定期检查由项目负责人每周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联合检查;日常性检查由项目安全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每日巡查;专业想检查由专业人员开展施工机械、临时用电、防护措施、消防设施等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是结合冬季、雨季、节假日的施工特点开展安全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及谁检查谁复查的原则进行整改的封闭管理。
2.5安全考核制度和教育培训通病
(1)未落实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制度。
(2)安全教育走过场,流于形式,无针对性、实用性。
(3)新入场工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4)未明确具体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5)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未进行安全教育。
(6)项目部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教育培训和考核。
2.5.1防范措施
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类型应包括各类上岗证书的初审、复审培训、三级教育(项目部、项目、班组)、岗前教育、日常教育、年度继续教育。项目部的下列人员上岗前还应满定下列要求:
(1)项目部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项目部的技术和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依法取得必要的岗位资格证书;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理论和操作技能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项目部新上岗操作工人必须进行岗前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安全操作规程;
(3)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
(4)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产生的后果;
(5)预防、减少安全风险以及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的基本措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项目部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当施工人员进场时,工程项目应组织进行以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项目部安全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但施工人员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每年度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项目部法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专业安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项目部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项目部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项目部特殊工种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需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2.6班前安全活动通病
施工作业班组无班前安全活动,班前活动无记录。
2.6.1防范措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前,项目部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施工项目部应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编制班前活动记录表,加强对班组长及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将班前安全活动作为一项安全任务,落实到班组长身上,并将是否进行班前安全活动作为班组长安全责任考核的一个内容,班组长应根据制度要求,在每天班前向本班工人作任务交底后再作安全技术交底,专题安全学习、专题安全意识宣传、案例分析等教育内容并做记录,备案待查。
2.7特种作业和持证上岗通病
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上岗从事特种作业,或特种作业人证不合格。
2.7.1防范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殊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项目部的下列人员上岗前还应满定下列要求:
(1)项目部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项目部的技术和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依法取得必要的岗位资格证书;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理论和操作技能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特殊工种包括:建筑电工、焊工、建筑架子工、爆破工、建筑机械操作工、建筑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建筑人货两用电梯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业主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殊作业人员。
2.8安全标志使用通病
(1)现场安全标志随意悬挂,无法指示出危险区域和范围,起不到警示作用,在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上没有标明标志分部和悬挂规范,导致安全摆在管理失控,发挥不了安全标志牌应有作用。
(2)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未按照规定悬挂安全标志。
(3)未绘制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图。
(4)未按部位和现场设施的变化调整安全标志设置。
(5)未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2.8.1防范措施
项目部的安全标志、标语、条幅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人,做到专人负责,并根据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现在适当位置悬挂标志、标语、条幅等。同时监理标语、标志、台账,在开工前规划好悬挂标志的部位。
标志牌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标志牌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1)标志牌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地方,并使大家看见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环境信息标志宜设在有关场所的入口处和醒目处;局部信息标志应设在所涉及的相应危险地点或设备(部件)附近的醒目处。激光产品和激光作业场所安全标志的使用见附录c。
(2) 标志牌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标志牌随母体物体相应移动,影响认读。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3)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低于75°,如图。
(4) 标志牌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
(5) 多个标志牌在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
(6) 标志牌的固定方式分附着式、悬挂式和柱式三种。悬挂式和附着式的固定应稳固不倾斜,柱式的标志牌和支架应牢固地联接在一起。
施工现场入口处及评分施工区域、危险部位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施工现场应绘制安全标志图。根据工程部位和现场设施变化,调整安全标志牌位置。施工现场应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3结束语
安全管理问题,既有人对物的管理,又有人对人的管理,还包括人、机、环境三者的多元复杂的多矛盾问题。“抓基础、控风险、防事故”基建安全主题活动的具体手段,是加强基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工程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治理安全通病工作将作为项目部投资工程安全管理的一项长期、日常性工作。项目部结合实际,开展安全通病治理工作。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要在生产经营活动的过程中保证安全,不是单纯为安全而安全,不能脱离生产经营活动讲安全。保证安全生产,本身也是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第3篇 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构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长效机制
我公司历年来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保安全、促发展”的核心主题,进一步深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业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管体系,加大安全生产监察力度,强化薄弱环节专项整治,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逐步构建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了集团公司近几年来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目标,并多次被评为省、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回顾以往,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夯实安全基础管理,推行“五不”工作法
长期以来,我们坚持将安全生产摆在“压倒一切”的位置,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考核,责任到人;开展检查,整治到位;实施宣教,意识提升,从而夯实了安全基础工作,从根本上实现以生产效益为中心向以安全发展为中心的转变,持续推行安全管理“五不”工作法:
“一不”——安全规章制度不缺少。根据行业特点和各单位安全工作的实际,我们要求各子公司充实完善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汇编成册,下发到各部门、各车间岗位认真学习,并严格考核,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增强安全管理的执行力和影响力。
“二不”——安全责任落实不马虎。每年初,我们集团公司和市安委会按时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我们集团公司安委会与各生产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生产单位与车间、班组每一位员工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到各个部门、各个环节、各个有关人员,并且要求做到生产厂区设备责任到人,施工现场每个工作面、每台设备都有专人负责并悬挂责任标识牌,从而建立起一个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构成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的安全管理网络体系,真正实现“安全生产、人人履职”。
“三不”——安全隐患治理不松懈。为确保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公司横向采用日常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性检查、临时检查;纵向采用公司级、厂级、车间级、班组级的立体检查模式,深层次排查安全生产隐患。一方面狠抓日常的生产设备、设施中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隐患和问题,集中精力、集中资金立即予以治理。另一方面有的放矢、有侧重地加强对习惯性违章和不安全行为的人员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从思想认识上、管理手段上、工作作风上、安全保障上落实防范措施和治理办法,达到治理违章、防止事故、保障安全的目的。
“四不”——现场安全管理不粗心。为确保安全关口真正前移,集团公司要求各单位在不同岗位和工程现场均配备专兼职安全员进行监督检查,时刻纠正现场的不安全行为,由各车间主任和项目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明确安全责任,统一指挥,现场协调安全事项,确保现场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不留死角,不留后患,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
“五不”——安全教育培训不应付。为认真吸取同行以往的各类事故教训,筑牢安全为天的思想防线,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我们开展了“反三违、防事故、保安全”和各种安全竞赛活动,并通过召开各类安全会议,张贴安全标语,悬挂安全横幅,开辟宣传专栏专利,印发安全资料和安全知识(常识),努力营造适合本集团公司特点的安全文化意识氛围,使干部职工潜移默化地接受安全宣传教育,让“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保安全”成为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
二、完善安全监管体系,稳步规范安全生产标准化
安全生产管理离不开管理的组织、管理的手段和管理的方法。目前我们公司已建立了一个从上到下、组织严密、机构完整的动态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它有两个体系组成:一、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二、安全生产监察体系。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由两个层次组成。一是成立以董事长为首、决策层领导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集团级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了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体系;二是各单位成立以各单位一把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厂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对生产过程实行全员、全面、全方位、全过程的闭环管理,使每项工作、每个员工与安全问题紧密联系,将安全保证措施落到实处。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从去年开始,公司全面推行以“管理标准化、现场标准化、操作标准化”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在规范推行过程中,公司始终坚持“严、实、新、细”的管理理念,坚持“重在建设、贵在坚持、严在管理、落在实处”的指导思想,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制定并实施了管理标准、技术标准、程序标准、岗位作业标准等共5501项管理标准,经过宣传发动,全面实施“检查、验收、巩固、提高”四个阶段,不断提升安全管理平台,形成了“管理靠制度、工作按程序、操作按标准,人人尽职、事事规范”的良好局面,取得了安全事故逐年减少,生产现场作业环境较大改善等一系列显著成绩,实现了安全生产的根本好转。
三、坚持“一二三四”管理原则,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经过多年探索和实践,我们逐步总结出“追求一个目标,做好二个防范,抓实三项工作,实现四个转变”的安全工作管理原则。
追求一个目标,是指不懈地追求“零事故、零违章、零缺陷”的安全管理目标;做好两个防范,是指防范人的麻痹意识和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班组作为企业最基层的组织,是安全事故最可能发生的地方,我们首先要通过引导、培训和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使每个员工熟识本岗位所必备的安全知识,班组人员每天巡检按时设备,通过听、摸、看发现设备隐患和异常,达到检查率为100%,能有效防范不安全运行的隐患发生,大大减少事故率;抓实三项工作,是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评价与考核,安全教育培训;实现四个转变,是指意识转变(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行为转变(由“他律”向“自律”转变)、管理转变(由粗放向精细、被动向主动转变)、控制转变(由事故处理向事故预防转变)。
四、加强安全预警,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集团公司进一步完善、编制了《商电铝业集团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出现大的安全事故,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从而也提高了我们集团公司预防重特大事故抗风险的能力。
第4篇 化工安全生产的检测分析作用及预防措施
化验分析这项工作是每一化工企业都离不开的。由于化工企业是连续、稳定并和生产同步的,是一个复杂连续的转化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存在着物料活动、物料反应,经常还伴随着高温、高压等条件,并且活动介质多数都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特点。通过化验分析数据来指导工艺生产的安全稳定运行显得尤其必要。多年来从事化验治理工作的实际经验,以化验分析数据对安全生产的作用为例,说明其对化工企业安全稳定生产的指导作用。
一、企业安全生产的必要性
全生产是化工生产的必要条件,由于化工生产品中易燃易爆、有毒、高温、高压设备多、工艺、操纵要求严格,如果治理不当或者生产中出现错误, 就会发生火灾、爆炸、中毒或者灼伤等事故。轻则影响到生产的正常进行,重至造成人员伤亡,工厂毁坏。无数事实告诉我们,没有一个安全的生产基础,现在化工就不吭能够健康正常的发展。 全生产时化工生产的保障,要充分发挥现代化工生产的上风,必须实现安全生产,确保生产长期连续、安全的运行。发生事故就会造成企业不能正常运行,影响生产能力,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安全生产是化工生产的关键,化工新产品的开发、新产品的试生产必须解决安全生产题目,否则便不能进进实际生产。
二、缺乏化验分析导致事故产生原因分析
(1)缺乏原料数据分析,以至于原料的不稳定性事故多。化工企业生产中很多化工原料的易燃性、反应性和毒性决定了易出现火灾爆炸及中毒事故的情况。而压力容器的爆炸及反应物的爆燃,都会产生破坏力极强的冲击波。
(2)缺乏生产过程数据分析,造成生产过程事故多。化工生产中的副反应、处于临界状态或爆炸极限四周的反应都易引发火灾事故。
(3))缺乏控制数据分析,设备破损引起爆炸泄漏。生产原料的腐蚀、生产压力的波动、生产流程中的机械振动引起的设备疲惫性损坏以及高温、深冷等导致的压力容器破损;设备设计不公道或加工工艺存在缺陷,都易引起事故发生。
三、案例分析
1.某煤气厂利用汽化剂(氧气和水蒸气)制取粗煤气,粗煤气经过一氧化碳变换、低温甲醇洗涤,合成甲醇后,甲醇吹除气(主要为甲烷)作为城市煤气。该厂在制备氧气这一过程中,涉及到碳氢化合物这一重要指标,假如这套万立方米空分装置在空气分离过程中,液氧、液氮、液空中的碳氢化合物含量超标,没有及时进行放空置换处理,就会造成空分塔的内爆。化验分析提供的超标数据没有引起生产工艺职员的重视,曾经发生过空分塔的内爆,设施损坏。通过强化化验数据的管理,生产控制职员在化验员提供的正确数据下精心操纵,从而杜尽了类似事故的发生。
2.国家城市煤气标准规范规定,煤气中的氧含量小于1%,假如氧气含量超标,集聚达到6.6%的爆炸极限值,当碰到高温、高压或管道设备在外力作用下产生火花时,就会发生爆炸。某化肥厂在煤制气过程中,由于分析职员在量取色谱峰高时出现差错,分析数据不能代表生的实际情况,致使工艺职员没有及时调节工艺参数,从而导致管道爆炸,造成整个净化工段全部变成废墟的严重后果。根据这一事例,该厂对化验系统的所有分析职员进行了安全学习教育,化验职员能够自觉抵制人情数据;引进了更精密的色谱仪等仪器进行气体分析,严把化验分析质量这一关。杜绝了风险,成为优质的城市煤气,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3.由于生产工艺职员同化验员失职,对于灰分超标和限下率超标时,数据不上报,或改动后上报合格数据,造成了事故隐患。 为了保证化验分析数据的正确,通过巡检、复检、抽检和实检制度,制度规定从事化工分析的技术员,保证化验分析结果万无一失,每月由领导牵头进行一次复检,假如查出题目,追究到底。使化验分析的结果更加正确无误,保证了工厂的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三、预防措施
(1)把化验分析的原理应用于规划设计。要求对化工企业的选址进行严格规范。要充分考虑企业四周环境条件、散发可燃气蒸气和可燃粉尘厂房的设置位置、风向、安全间隔、水源情况等因素,增加分析检测和数据采集设备,从而能够及时获取数据,避免或减轻事故发生。
(2)把化验分析的原理严把应用于建厂和设备选型。化工企业的生产房应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和生产工艺进行设计,充分考虑防火分隔、透风、防泄漏、防爆等条件和因素。同时设备的设计、选型、选材、布置及安装均应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根据不同工艺流程的特点,选用相应的防爆、耐高温或低温、耐腐蚀、满足压力要求的材质并能进行数据采集和检验,从而消除先天性火灾隐患。
(3)加强生产设备的管理和检验和检测分析。一般讲,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受高温、高压、腐蚀影响,设备材料就会出现性能下降、焊接老化等情况,可能引发压力容器及管道爆炸事故。此外还要做好生产装置系统的检验和检测分析工作安全。
(4)强化教育培训,做好事故预案和预案避免分析。化工企业从业职员要确保相对稳定,企业要严格职工的全员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特殊岗位安全操纵规程培训并持证上岗、处置事故培训等,要制定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不断进步职产业务素质水平和生产操纵技能 ,进步职工事故状态下的应变能力。并进行预案避免分析方案, 通过采样,检测和分析的方法避免预案发生。
(5))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检验和分析,杜尽责任事故。从领导到治理职员,明确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强化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检验和分析检测,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防止由于治理松懈,“三违”等造成事故。随着化工安全生产职责的明确,责任的落实,治理环节严谨,基本可以杜尽责任事故的发生。
四、结论
生产过程中有很多的危险因素,火灾爆炸,中毒,其他还有粉尘、噪声与振动、高温、灼伤等危险有害因素,这些危险有害因素在生产中普遍存在,不轻易防范、发生事故后果严重。如果在生产过程中应用数据检验和检测的思想,配合先进的检测设备,加强控制和管理,及时获取正确的分析检测数据,使企业安全治理者、操纵职员及时获悉,就能够最大程度的避免事故发生。
第5篇 冬季安全生产特点预防措施
众所周知,冬季天气寒冷,气候干燥,草木枯萎,道路易结冰,所以根据冬季特点,应抓好防火、防滑、防寒、防冻、防煤气中毒、防交通安全及安全用电方面的预防措施。
一、防火安全措施
1、所有铲车、运输车必须配备车载灭火器,所有绞车房,空压机房、加油站、储油点必须按规定配备灭火器。
2、井下严禁用废皮子、废管子、废木头生火取暖。
二、防冻、防滑、防寒安全措施
1、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上下班途中和上下坡时注意防滑。
2、及时检查井筒和地面边坡,发现结冰,及时清除,定时开启井口预热。
3、加强井下机械通风,保持井下风流通畅循环。
三、防煤气中毒安全措施
1、夜晚休息煤炉子取暖时,注意门窗不要太紧闭。
2、煤炉子取暖时,放一壶水在上面,用于稀释燃烧煤气。
四、防交通安全
1、摩托车、电动车及时检查刹车,上下班途中遵守交通规则。
2、通勤车及时检查刹车、制动、转向、灯光、信号等安全装置,遵守交通规则。
五、安全用电安全措施
1、严禁用电炉子取暖。
2、严禁电线私拉乱接,老化的电线、电缆及时更换,破皮的电线、电缆及时包扎绝缘。
3、电气故障找电工处理。
4、长期使用的电线、电缆必须按规定悬挂、架空或用穿线管埋于地下。
六、井下综合安全措施
1、一班三检,及时清理浮石、危岩,注意行走路线,确立安全位置。
2、严格按规定使用爆炸物品,遵守操作规程。
3、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遵守职业卫生操作规程。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4、一班三检,及时清除设备机械隐患,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
5、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清除隐患,保持作业环境安全。
6、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堵塞安全漏洞,消除管理缺陷。
项目部
2022年12月
第6篇 安全生产事故预防
(一)事故预防的原则
事故预防应当明确事故可以预防,能把事故消除在发生之前的基本原则:
(1)“事故可以预防”的原则;
(2)“防患于未然”原贝;
(3)“对于事故的可能原因必须予以根除”原则;
(4)“全面治理”原则。
(二)事故预防模式
事故预防的模式分为事后型模式和预期型模式两种。
(1)事后型形式。这是一种被动的对策,即在事故或灾难发生后进行整改,以避免同类事故再发生的一种对策。这种对策模式遵循如下技术步骤:事故或灾难发生一调查原因一分析主要原因一提出整改对策一实施对策一进行评价一新的对策。
(2)预期型模式。这是一种主动、积极地预防事故或灾难发生的对策。显然是现代安全管理和减灾对策的重要方法和模式。其基本的技术步骤是:提出安全或减灾目标一分析存在的问题一找出主要问题一制定实施方案一落实方案一评价一新的目标。
(三)事故的一般规律分析
事故的发生是完全具有客观规律性的。通过人们长期的研究和分析,安全专业人员己总结出了很多事故理论,如事故致因理论事故、事故模型、事故统计学规律等。事故的最基本特性就是因果性、随机性、潜伏性和可预防性。
(1)因果性。事故的因果性是指事故由相互联系的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引起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在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过程中,应弄清楚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找到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才能对症下药。
(2)随机性。事故的随机性是指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后果的严重性是偶然的。这说明事故的预防具有一定的难度。但是,事故这种随机性在一定范畴内也遵循统计规律。从事故的统计资料中可以找到事故发生的规律性。因而,事故统计分析对制定正确的预防措施有重大的意义。
(3)潜伏性。表面上事故是一种突发事件。但是事故发生之前有一段潜伏期。在事故发生前,人、机、环境系统所处的这种状态是不稳定的,也就是说系统存在着事故隐患,具有危险性。如果这时有一触发因素出现,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企业较长时间内未发生事故,如麻痹大意,就是忽视了事故的潜伏性,这是工业生产中的思想隐患,是应予克服的。
(4)可预防性。现代工业生产系统是人造系统,这种客观实际给预防事故提供了基本的前提。所以说,任何事故从理论和客观上讲,都是可预防的。认识这一特性,对坚定信念,防止事故发生有促进作用。因此,人类应该通过各种合理的对策和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发生的隐患,把工业事故的发生降低到最小限度。
(四)一般的事故预防措施
从宏观的角度,对于意外事故的预防原理称为“三 e对策”,即事故的预防具有三大预防技术和方法。
(1)工程技术对策:即采用安全可靠性高的生产工艺,采用安全技术、安全设施、安全检测等安全工程技术方法,提高生产过程的本质安全化;
(2)安全教育对策:即采用各种有效的安全教育措施,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3)安全管理对策:即采用各种管理对策,协调人、机、环境的关系,提高生产系统的整体安全性。
(五)处理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
即发生事故后,要做到事故原因没查清,当事人未受到教育,整改措施未落实,事故责任者未追究,四不放过。
第7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预防措施
安全,是我们企业的吉祥宝,守住了这个宝,也就守住了职工的幸福,守住了企业的效益,守住了一片和谐美好的天空。有人说:“听不进安全第一的劝告,是耳朵的幼稚;不懂得防范为重,责任重于泰山是心灵的幼稚;不深入一线,排除各种安全隐患,还他人以安全则是行为的幼稚。”平安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安全是我们企业永恒的主题,正是平安与安全保障着我们一切工作的顺利开展。“安全源于长期警惕,事故出于瞬间麻痹”, 我们医疗器械产品事业部作为生产制造部门,不能因为追求产量而轻视安全,也不能因为追求效益而忽视安全,更不能因为工作忙、工作条件稍好一些就藐视安全。
一、医疗器械产品事业部
为了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安全预防措施如下;
一、加强对操作者的安全培训,使职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掌握安全生产所必须知识和技术,提高他们对危险的辨别和反映能力。
1、生产部必须对新老员工每年进行一次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主要内容是:
⑴本单位生产特点及安全基本知识;
⑵本单位(包括生产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⑶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⑷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基础知识;
⑸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
⑹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2、各车间必须对新老员工每年进行一次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主要内容是:
⑴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⑵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⑶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⑷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
⑸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二、加强设备管理
三、明确责任,加强
2.4 在检查生产、施工的同时,应检查安全生产、施工情况,生产、施工中主要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发现安全隐患应组织及时整改。
2.5 应把改善工人劳动条件和防止事故发生作为重要任务,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机具时,必须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
2.6 按照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督促员工正确穿戴防护用品、用具。对脚手架、金属架管材、扣件、安全网等大型工具,定期进行检查鉴定,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出库或及时从现场撤出,凡运进现场材料,应按平面规划布置堆放整齐稳固,不得任意超高。
5.3 检查督促生产、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安全事故隐患,检查安全设施的配置是否齐全、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妥当、职工劳保着装是否齐备、物资摆放是否合理以及其它设施的布置是否规范等事项。督促员工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5.4 调查、研究生产、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
5.5 协助项目经理、部门主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员工安全教育,负责本单位安全教育事务。
5.6 负责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及维护。
5.7 开展每周、每月安全生产检查,制止违章作业行为,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和处理。督促生产班级及个人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9 对违章作业和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者,损坏生产、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安全标志等行为进行制止。
5.10 对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忽视安全工作的行为,有权向上级或越级反映。
6、车间主任职责
6.1 具体负责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带领本车间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规,应经常对全车间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尤其应加强青工教育,作好新职工入公司和调动工作岗位职工的三级教育。重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报部门主管记入职工个人培训档案或记入班前(后)会记录
6.2 车间主任为本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6.3 必须认真执行上级机关和本企业对安全生产的有关制度,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任务的同时,都要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6.4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督促车间员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对查出不安全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对整改不了的应及时上报部门领导以求得解决。
6.5应定期分析车间安全生产状况,研究不安全因素的预防对策。发生安全事故要迅速组织救治,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协助有关部门追查事故原因。
6.6现场主管应有权处罚一切(可跨越部门)违反安全制度、规定的行为。
7、班组长安全职责
7.1 督促教育班组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制止本班组违章和冒险作业。
7.2 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施工教育,负责岗位安全交底。
7.3 开展两级2安全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或处理。
7.4 根据本班组员工的体力、技术、年龄、情绪等情况分配工作,以免发生事故。
7.5 监督本班组员工爱护安全设施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8、生产、施工人员职责
8.1 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和冒险作业。
8.2 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在自己操作范围、部位或自己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等,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班组长或有关负责人。
8.3爱护各种安全设施和标志,使安全设施发挥良好作用。
8.4 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增强自我安全生产意识,事故防范意识。
(一)安全生产基本守则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职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法规、规定以及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凡不符合安全要求,在设备、设施及生产过程中有危及安全生产和职工身体健康的事故隐患,职工有责任和权力向上级报告或提出整改建议;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职工有权停止作业,并及时报上级。
3.对既无安全措施,又无可靠把握的违章指挥,甚至强令职工冒险作业,职工有权抵制或拒绝接受。
4.操作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参加生产或独立操作。电气、起重、冲压(剪)、木工平刨、机动车辆的驾驶、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气割)、爆破等特殊作业人员、均应经安全技术培训和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安全技术教育合格证进行操作。
5.进入作业场所,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长发辫放入帽内;操作旋转机床时,严禁戴手套或敞开衣袖(襟);不准穿脚指脚跟外露的凉鞋、拖鞋;不准赤脚赤膊;不准系领带或围巾;尘毒作业人员在现场工作时,必须戴好防护口罩或面具;在易引起爆炸的场所,不准穿能聚静电的服装;厂区不能流动吸烟和乱丢烟头,易燃易爆场所禁止吸烟。
6.操作前,检查设备和工作场地,排除故障和隐患;确保安全防护、信号连锁装置齐全、灵敏、可靠;设备应定人、定岗操作;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他人设备或从事自己不熟悉的工作。
7.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多人同时作业是,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工作场所不准打闹、睡觉和做本职无关的事;严禁酗酒者进入工作岗位;不准在车间内骑自行车或将小孩带入生产作业现场。
8、凡运转的设备,不准跨越运转部位传递物件,不准触及运转部位;不得用手拉,嘴吹铁屑;不准站在旋转工作或能爆裂飞出的物件、碎屑部位的正前方进行操作、调整、检查、清扫设备;装卸、测量工件或需要拆卸防护罩时,要先断电停车;不准无罩或敞开防护罩开车;不准超限,超负荷使用设备机具;工作完毕和停电时,应切断电源,才准离岗。
9、机械电气设备的保养维修安装应由专人负责。工作前,应切断电源;同时在动力开关处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必要时设人监护或采取防止意外接通的技术措施。警示牌必须谁挂谁摘,非工作人员禁止摘牌合闸。一切动力开关在合闸前,应细心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准合闸。
10、一切电气、机械设备及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除另有规定外,必须有可靠接零(地)装置,并保持其连续性。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配电漏电保护器,隔离变压器,并戴好绝缘手套后操作。行灯和机床、钳台局部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容器内和危险潮湿地点不得超过12伏。
11、行人要走指定通道,注意警示标志,严禁跨越危险区和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通过和停留;严禁从行驶中的机动车上跳下、爬上或抛卸物品;在厂区路面或车间内进行土建施工时,要设安全遮栏和标记,放设红灯标记。
12、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动火、易燃或承载区力的容器管道动火施焊,爆破或爆破作业,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必须向有关部门申报和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并采取可靠安全防护措施。
13、易燃、易爆、有毒、放射和腐蚀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管理。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得在有毒、粉尘作业场所进餐、饮水。
14、变配电室、氧气站、乙炔站、制氧站、锅炉站、油库、油漆库、危险品库等要害部位,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15、生产过程发生有害气体、液体、粉尘、渣滓、放射线、噪声的场所或设备措施、必须使用防尘、防毒装置和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保持可靠有效。操作前应先检查和开动防护装置、设施运转有效方能进行作业。
16、搞好生产环境的安全卫生,车间、库房的安全通道畅通;现场物料堆放整齐、稳妥、不超高;及时清除工作场地散落的粉尘、废料和工业垃圾。
17、新安装的设备,新作业场所及经过大修或改造后的设施,需经安全验收后,方准进行生产作业。
18、严格交接班制度。重大隐患必须记入值班记录;末班下班时,必须断开电源、气(汽)源,熄灭火种,检查,清理场地。
19、发生重大事故恶性未遂事故,要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
20、全体人员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章穿戴使用劳保用品,自觉遵章守纪,保证安全生产。
(4)使用设备的五项纪律:
a. 凭操作证使用设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b. 经常保持设备清洁、并按规定加油。
c. 遵守设备交接班制度。
d. 管理好工具、附件、不得丢失。
e. 发现异常、立即停车,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检查处理。
(5)十不准:
a. 不准离开开动着的设备和委托他人代管。
b. 不准开动不属自己的设备。
c. 不准无关人员走近设备乱动操作手柄。
d. 不准超负荷运转。
e. 不准设备带病运转。
f. 不准取下设备防护装置或敞开变速箱工作。
g.不准在运转中变速、不停车反转、用手或用倒车制动。
h. 不准在设备导轨上放置工、卡、量具、工件、物件及敲打工件。
i. 不准开无效率空车。
j. 不准酒后操作设备。
2、维护保养的基本要求
(1)整齐:工具、工件、附件放置整齐,安全防护装置、线路、管道安全完整。
(2)清洁:设备内外清洁,各滑动面、丝杆、齿条、齿轮等处无油垢,无碰伤,无擦伤。各部分不漏水、不漏油,切削垃圾要清扫干净。
(3)润滑:按时加油换油,油质符合要求;油壶、油枪和油杯齐全;油毡、油线、油标清洁;油路畅通。
(4)安全: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和交接班制度;熟悉设备结构和遵守 操作规程,合理使用,精心维护、安全无事故。
3、交接班制度的基本要求
凡轮班制设备均要执行交接制度,要做到以下几点:
(1)交接任务。
(2)交接产品工艺质量要求。
(3)交接设备运转保养状态。
(4)交接安全措施。
(5)交接工、卡、量具和随机附件。
(6) 交接中要作好记录,有问题及时报告有关人员或领导处理。
4、工作过程中的基本要求
工作前:要根据设备结构、性能细心检查各部位状态是否正常,按规定加油润滑。
工作中:要按操作规程,注意设备运转情况。如发现异常停车,待处理好后方可继续开车。
工作后:要做好清扫工作,滑动要加润滑油。切断电源,作好交接班记录。
(五)公司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新员工进入生产、施工现场前必须认真学习和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不得上岗。
2、进入生产、施工现场,必须正确配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在二米及其以上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4、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无相应特种行业(电工、焊工等)操作证人员,严禁操作相应的机电设备。
6、建筑材料和构件要堆放整齐稳妥,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7、危险区域要有明显标志,要采取防护措施,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8、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9、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10、生产、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易滑和带钉的鞋,不得赤脚、赤膊操作。
11、生产、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须经过加固后经施工负责人同意。
12、生产、施工现场的洞、坑、井架(龙门架)、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措施并有明显标志。
13、不准在脚手架防护栏杆上休息和在脚手架上睡觉。
14、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衡,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
15、拆下的脚手架、支撑要及时整理,元钉要及时拔除。
16、生产、施工工具使用后随时装入工具袋。
17、脚手板两端要扎牢,防止探头板。
18、脚手架要注意超载危险。
19、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20、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2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挽入帽内。
22、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23、生产设备、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24、_光和y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25、生产、施工现场应标志明显,过道畅通,物资工具摆放有序。
26、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零(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七)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
10、与外单位相边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十)其它安全知识
1、电动葫芦在使用中有哪些安全要求
(1)开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2)不得超负荷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件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3)起吊物件时,必须遵守挂钩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捆扎时应牢固,在物体的尖角缺口处应设衬垫保护。
(4)使用拖挂线电气开关起动,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操作时注意站立的位置。
(5)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
(6)凡有操作室的电动葫芦必须有专人操作,严格遵守行车工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4、车工应遵守哪些安全操作规程
为保证车削加工的安全,操作者应做到:
(1)穿紧身防护服,袖口不要敝开,长发要戴防护帽,操作时不能戴手套。
(2)在机床主轴上装卸卡盘应在停机后进行,不可用电动机的力量取下卡盘。
(3)夹持工作的卡盘、拨盘、鸡心夹的凸出部分最好使用防护罩,以免绞住衣服及身体的其他部位。如无防护罩,操作时应注意距离,不要靠近。
(4)用顶尖装夹工件时,顶尖与中心孔应完全一致,不能用破损或歪斜的顶尖,使用前应将顶尖和中心孔擦净。后尾座顶尖要顶牢。
(5)车削细长工件时,为保证安全应采用中心架或跟刀架,长出车床部分应有标志。
(6)车削形状不规则的工件时,应装平衡块,并试转平衡后再切削。
(7)刀具装夹要牢靠,刀头伸出部分不要超出刀体高度1.5倍,垫片的形状尺寸应与刀体形状尺寸相一致,垫片应尽可能的少而平。
(8)除车床上装有运转中自动测量装置外,均应停车测量工件,并将刀架移动到安全位置。
(9)对切削下来的带状切屑、螺旋状长切屑,应用钩子及时清除,严禁用手拉。
(10)为防崩切屑伤人,应在合适的位置上安装透明挡板。
(11)用砂布打磨工件表面时,应把刀具移动到安全位置,不要让衣服和手接触工件表面。加工内孔时,不可用手指支持砂布,应用木棍代替,同时速度不宜太快。
(12)禁止把工具、夹具或工件放要车床床身上和主轴变速箱上。
11、使用氧气瓶要采用哪些安全措施
为了保证安全,要使用氧气瓶时应采用以下措施:
(1)使用前要仔细观看气瓶肩部球面部分的标志。特别是注意“下次试压时间“。并在使用过程中按照要求定期对气瓶作技术检验。不得使用超过应检期限的气瓶。
(2)使用时,首先要做外部检查,检查重点是瓶阀、按管螺纹、减压器等。如果发现有漏气、滑扣、表针动作不灵或“爬高“等,应及时维修,切忌随便处理。禁止带压拧紧阀杆,调整垫料。检查漏气时应用肥皂水,不得使用明火。
气瓶与电焊在同一场使用时,瓶底应垫上绝缘物,以防气瓶带电。与气瓶接触的管道和设备要有接地装置,防止由于产生静电造成燃烧或爆炸。
冬季使用电瓶时,瓶阀或减压器可能出现结霜现象,或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严禁用火烘烤或用铁器敲击瓶阀,也不能猛拧减压器的调节螺丝,以防气体大量冲出造成事故。
(3)在使用和贮运气瓶过程中,应避免剧烈震动和撞击。
搬运气瓶要轻装轻卸,必须用专门的抬架或小推车,禁止直接使用钢丝绳等吊 运氧气瓶。使用和贮存时,应用栏杆或支架对气瓶加以固定,防止倾倒。
(4)氧气瓶应远离高温、明火和熔融金属飞溅物〔相距10米(m)以上〕。夏季使用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5)开启瓶阀或减压器时动作要缓慢,以防喷出高速气流中的静电火花放电、固体微粒的碰撞热和降擦热、气体受突然压缩时放出的热量(绝热压缩)等引起氧气瓶和减压器爆炸着火。
(6)氧气瓶中氧气不能全部用尽,应留有余气0.2~0.3兆帕(mpa),使气瓶保持正压,并关紧阀门防上漏气。目的是预防可燃气倒流入瓶,而且在充气时便于化验瓶内气体成分。
(7)氧气瓶阀不得沾染油脂,不得用沾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油污工作服等接触瓶阀和减压器。
以上安全措施,对氩气瓶和等离子弧焊等焊接工艺使用的其它气瓶,如氩瓶、氮气瓶也基本适用。
12、使用乙炔瓶要采取哪些安全措施
使用乙炔瓶的安全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1)同使用氧气瓶安全措施的(1)~(5)条。
(2)必须用合格的乙炔专用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
(3)瓶体表面温度不得超过40℃(有些烫手),应立即停止使用,在采取水降温并妥善处理后,送充气单位检查。
(4)乙炔瓶存放和使用时只能直立,不能横躺卧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燃烧爆炸。乙炔瓶直立靠牢后应静候15分钟左右,才能装上减上减压器使用。开启乙炔瓶的瓶阀时,不要超过一圈半,一般只开3~4圈。
(5)存放乙炔瓶的室内场所应注通风换气,防止泄漏的乙炔气滞留。
五、安全生产检查及处罚
1、安全生产检查
4、安全生产管理处罚规定
4.1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工作,全面落实责任制,争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做好安全达标工作,实现重大伤亡事故为零的目标,实行责任追究处罚制度。
4.2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与各部门和各项目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时,必须载明安全生产要求条例。
4.4经检查生产现场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但未发生伤亡事故的,由生产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存在现实危险的应责令有关人员停止作业,消除隐患;拒不停止作业或逾期拒不改进的,对责任单位处以1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款,对责任人员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现场违规违章的,每项对责任单位处以100~500元罚款,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处以50元罚款,对违章人处以50元罚款。应付行政责任的,给予行政处分。
4.5各部门或项目部如发生死亡、重伤或多人事故,按国家《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处理外,并根据事故责任认定情况分别对责任部门处以罚款:死亡1人罚款3000~5000元;多人事故(指一次发生2或2人以上的轻伤事故,按重伤1人计算)罚款1000~3000元;如有重伤、死亡则分别予以处罚。对造成死亡、重伤事故的责任者,根据事故性质和造成后果程度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应负行政责任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6 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或一次事故造成重、特大经济损失的,按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其它有关安全法规执行。
4.7 隐瞒、拖延或谎报事故,故意破坏或伪造事故真象的增加一倍的相应罚款,应负行政责任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8上述处罚对同一行为公司与上级处罚不予重复,执行上级部门处罚。
4.9在施工生产中,对下列违反安全法规者,分别给予罚款,并责令立即改正。
5、对个人违章罚款项目:
5.1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10-100元。
5.1.1酒后上岗操作者;
5.1.2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者;
5.1.3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戴好安全帽,悬空作业不挂安全带者;
5.1.4特种作业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和不持证上岗者;
5.1.5穿拖鞋、高跟鞋、硬底带钉易滑鞋或赤脚到工地生产劳动者;
5.1.6在工棚宿舍内生火、乱丢烟头和使用电炉者(并没收电炉);
5.1.7在易燃、易爆存放场所抽烟、生火者;
5.1.8损坏或未经许可拆除施工现场安全标牌、安全防护设施和其它安全防护装置;
5.1.9违章拆除脚手架或随吊物上下者;
5.1.10机床操作工在工作时看书、打毛线或有类似行为者;
5.1.11从高处向下乱扔各种建筑材料、工具等;
5.1.12乱拉乱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者。
5.1.13对使用机电设备违章罚款项目:
5.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50-100元。
5.2.1吊装工、机操工违返安全“十不吊”者。
5.2.2施工现场一切用电设备及照明、开关箱,不按要求装设漏电保护的,和使用安全电压者;电器开关无箱、无锁、无防雨措施者。
5.2.3机械设备不作保护接零、接地者。
5.2.4用铅、铁丝代替保险丝,或选用保险丝型号不当者。
5.2.5擅自开动他人设备者。
6、本规定的各项罚款的处置:
6.1 由事业部生产部开具处罚通知;
6.2 对因故当时不能交纳罚金者,限期交纳,超过了限期加重罚款。
6.3 事业部组织的安全业务学习、会议、活动等,凡通知参加的人员必须准时参加。否则给予罚款10~50元,累计不参加将重罚。
第8篇 预防煤矿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切实预防煤矿重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公司安全发展,结合煤炭安全生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能公司所属煤炭生产承运单位、袁大滩矿业公司。
第二章 强化预防重大事故的基础管理
第三章 建立预防重大事故责任体系。袁大滩矿业公司、各煤炭生产承运单位必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单位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安全负总责。分管领导在安全第一责任者的领导下,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安全管理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相关业务部门对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监督管理责任。袁大滩矿业公司要成立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召开安办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 完善预防重大事故技术管理体系。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按规定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完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定期召开技术例会,研究解决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第五条 合理优化生产布局。袁大滩矿井开拓、采区准备、采掘工作面布置,必须符合煤矿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规定。矿井开拓系统形成后,方可进行采区准备巷道施工;准备采区必须按采区设计要求形成通风、供电、排水等系统及其它灾害治理系统后,方可施工回采巷道。矿井、采区、采面的通风、防灭火、供电运输、排水、安全监控、防尘供水等系统必须满足灾害治理需要,采区和采面接续时间满足灾害治理的时间要求。
第六条 严格矿井设计管理。袁大滩矿要制定设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设计编制、审批、变更等程序。新采区、采面设计时,矿总工程师必须组织有关部门探测查明设计区域及影响范围的开采技术条件,分析预测开采过程中的隐蔽致灾因素,制定灾害治理和风险防范专门措施。采区、采面设计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灾害治理工程与采掘工程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提前投入使用。采煤工作面回采前,煤矿要组织进行自检,并经公司组织验收和评估,确保灾害防治工程和措施到位有效后方可组织生产。
第七条 强化作业规程管理。各单位要制定《作业规程管理办法》,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有经批准的包含安全措施的作业规程。回采工作面初采初放、过断层、过破碎带、闭采以及巷道贯通、大型设备安装、探放水、巷道维修等特殊作业都必须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第八条 加强重大事故的安全管控。袁大滩矿要按规定制定《重大隐患辨识标准》,矿长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系统和重大灾害超前治理情况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检测、检验。每年针对性的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提升矿井应急能力。
第三章 预防通风瓦斯事故
第九条 矿井必须有完整可靠地独立通风系统,巷道贯通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矿总工师审批。
第十条 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主要进、回风巷及采区进回风巷之间开掘联络巷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不再使用的联巷必须用防爆密闭墙封闭。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之间严禁布置联络巷。
第十一条 必须建立测风制度,及时对风量进行监测、调整,采掘工作面、硐室及其它供风地点的配风量满足生产要求,风速、温度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主要进回风巷实际断面不小于设计的2/3,巷道失修率不超过规定,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
第十二条 通风系统中严禁出现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和不稳定的角联通风。
第十三条 必须建立通风设施构筑标准和检查制度,井下通风设施必须按设计施工。所有闭墙、风门必须用不然性材料构筑,废弃巷道、盲巷和与采空区联通巷道必须及时封闭,风门必须安装连锁装置,主要风门安装开关传感器。井下严禁使用临时通风设施。
第十四条 井下临时停风地点应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和警示标志,长期停风地点应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巷道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必须有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141条规定。
第十五条 建立瓦斯管理制度,按规定检查瓦斯,井下采掘面及其他地点瓦斯和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按照事故处理,追查瓦斯超限原因,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
第十六条 供风距离大于500m的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对旋式双风机进行通风,工作和备用风机的电源必须取自采区变电所不同母线段电源,符合“三专两闭锁”供电要求,局部通风机安装使用符合规定,严禁出现循环风。
第十七条 严禁使用3台及以上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地点供风。局部通风机专人负责,实行挂牌管理。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一律按事故追查处理。
第十八条 工作或备用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另一台必须在15s内自行启动通风。因停电同时停止运转后,恢复电源时,工作和备用风机均不得自行启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当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规定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129条时,方可人工启动风机。当局部通风机有一台发生故障时,工作面必须停止生产,经检修达到一用一备时,方可恢复生产。
第十九条 采煤工作面落山角要安装co传感器,机电硐室和采面回风巷安设温度传感器,易自燃煤层的采区回风巷、总回风巷设置co传感器,进风井口以内温度必须在2℃以上,否则严禁提升运输及行人。
第四章 预防火灾事故
第二十条 袁大滩矿井进入煤层后,要进行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必须建立完善矿井防灭火系统。属易自燃煤层时必须采取以黄泥灌浆为主的两种以上综合防灭火措施,属自燃煤层时必须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燃发火措施,属不易自然煤层时必须配备一套适用于矿井的应急灭火装备。
第二十一条 开采自燃、易自燃煤层时,集中运输大巷和总回风巷应布置在岩层内;布置在煤层内时,必须砌碹或锚喷,砌碹后空隙和冒落处必须用不然性材料充填密实。
第二十二条 开采易自燃煤层的所有回采工作面按规定设置防火门,超过1000m的顺槽每条巷道应安设两道防火门,确保其中一道设置在停采线以外,并能正常使用。
第二十三条 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密闭。防火密闭墙同时构筑两道,每道墙厚度均不小于1m,间距不小于3m,两墙间用不燃性材料填实,墙体及周围顶、帮进行喷浆或其他措施封堵。与采空区连接的联络巷必须构筑防火墙封闭。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应建立防止外因火灾的管理制度,明确井下火工品、油脂、机电设备、电火焊、消防材料等管理责任。井下和井口房不得进行电火焊。如果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大巷和井口房进行电火焊作业,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规定,并制定专门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执行,采掘面及回风系统严禁电火焊。
第二十五条 井上下必须建立消防材料库,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井下材料库、机电硐室、带式输送机、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及其它机电设备集中地点,必须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砂箱等消防器材。
第五章 预防煤尘事故
第二十六条 矿井要对所有开采煤层进行煤尘爆炸性鉴定,建立健全防尘供水系统,设置容量不小于200 m 的地面消防水池。主要运输巷、采区运输及回风大巷、采掘巷道必须安设供水管路,每隔100m设置专用支管和阀门。带式输送机巷道应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并正常使用。
第二十七条 所有运煤转载点和卸载点应有完善的喷雾装置,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及掘进工作面回风流应按规定至少设置两道净化水幕,采煤机、掘进机必须安设内外喷雾装置,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除尘器,喷雾设施使用正常。
第二十八条 矿井按规定安设隔爆设施,制定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定期测定粉尘浓度,定期冲刷巷道积尘。井下巷道不得有连续长5m,厚度超过2mm的煤尘堆积。
第六章 预防水灾事故
第二十九条 矿井按规定划分水文地质类型,按要求配备专业人员、专职队伍和专用探放水设备。
第三十条 防治水工作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区、采面在掘进施工前要采用物探、钻探等手段,查明水害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治理。在水害未查明及未治理前,严禁进行一切采掘活动。
第三十一条 严格按照《防治水规定》第51、52条的要求留设防隔水煤柱,严禁在防隔水煤柱内进行采掘活动。
第三十二条 井下作业地点发现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撤出受水害威胁区域的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分析查找原因,采取有效地安全措施进行治理。在水害未彻底治理前,严禁进入工作场所施工作业。
第三十三条 井下应配备与矿井涌水量相匹配的水泵、排水管路、配电设备和水仓等,排水能力符合《防治水规定》要求。根据水文地质类型,按规定设置防水闸门或建立强排系统。建立水文动态观测系统和水害检查预警系统。
第七章 预防顶板事故
第三十四条 根据地质构造、顶底板岩性,科学合理地确定采掘工程支护方案和支护参数,掘进巷道锚杆(索)必须按规定做拉力试验,煤巷半煤岩巷道必须进行顶板离层观测。掘进工作面控顶距不得超过作业规程规定,严禁空顶作业。
第三十五条 采煤工作面支护的初撑力、工作面控顶距、两巷超前支护符合作业规程规定。采空区悬顶面积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必须停止采煤,采取人工强制放顶进行处理。采面遇地板松软或破碎带、过断层以及处理压架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第八章 预防机电运输事故
第三十六条 矿井有可靠的双回路电源,供电系统及设备的相关保护应齐全、灵敏、可靠。地面供电系统必须加装可靠的防雷电装置;井下供电必须加装可靠的防止越级跳闸装置。无人值守的开关、按钮、闭锁等应实行加锁管理。
第三十七条 架线终端和进入采掘工作面的管路必须在工作面入口处进行接地,埋入采空区的管路必须按规定接地并加装绝缘段,进入采空区的金属网必须按规定断开。
第三十八条 煤矿使用的各种提升运输设备必须全部完好,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主要提升装置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427、435条的规定装备各类保护装置,严格按规定定期检测检验,取得合格的检测报告或运行许可证。
第三十九条 副立井、主斜井的提升钢丝绳及斜巷主要提升、运输系统上的钢丝绳芯胶带输送机必须安装探伤透视装置和在线监测系统,运送人员的无轨胶轮车必须装置车辆定位系统。
第四十条 煤矿要制定强制检修、强制报废制度,按规定进行设备技术升级和更新改造,严禁机电设备带病运转或超期服役。
第四十一条 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符合要求,严禁电气失爆。机电设备入井前,应严格检验设备的安全性能,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严禁国家明令禁用或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和非阻燃材料、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
第九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二条 矿每月、公司每季度必须按照本规定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四十三条 凡上级部门或公司检查中,发现不符合本规定的隐患未列入隐患排查治理报表进行督办的,按照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追究责任。
第四十四条 袁大滩矿业公司要根据本规定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预防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办法。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陕西中能煤田有限公司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9篇 抓安全生产重在预防
安全生产是电力企业各项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作为口号和方针,应是具体的和实在的,能使大家听得到、看得见、摸得着。要抓好安全工作,各级人员要深刻领会和贯彻“隐患险于明火”的重要思想,超前管理,超前控制,制定事故预想和防范措施,查找安全隐患和死角,大力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决不能“生产有计划,安全一句话”,或者“安全第一”只喊在口头上,“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安全第一,就是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安全工作,确保安全工作列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各级领导在各项工作中要处理好安全与质量、效益、进度、多经企业的关系,当发生矛盾时,应首先服从于安全。安全第一,还应体现具有安全“一票否决权”,从而树立安全第一的绝对权威。
安全第一重在预防为主。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的最好举措,是安全第一的基本做法,要实现安全必须扎扎实实地从预防为主做起。
怎样理解预防为主,我们坚持一个理念: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通过努力,所有事故都可以预防,任何安全隐患都可以控制。
预防为主要以人为本,抓教育培训。
预防为主就是要各级行政正职或安全员对职工进行教育培训,要求职工学好技术本领、树立起安全意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学会如何做、怎样做才安全。电业职工应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掌握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精通专业技术和安全技术。
预防为主要首抓落实责任制。
预防为主就是要严格落实各级领导、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人人都懂得自己的安全责任,形成安全工作有人做,安全工作有人管,对安全生产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彻底消除安全死角,清理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预防为主就是未雨绸缪,认真做好事故预想,制定好反事故措施计划与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重点做好三保(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四防(防触电、防高空坠落、防火、防车辆交通事故)工作,切实做好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确保没有安全措施的事不做,没有安全保障的事不为。
预防为主就是要坚持两票三制,杜绝无票工作、无票操作;要完善防误装置,杜绝误操作;要坚持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原则,总结经验教训,避免事故重复发生。
预防为主就是要警钟长鸣。要在思想上经常提醒“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安全监察人员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查隐患,查漏洞,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操作。经常敲响安全生产警钟。
预防为主既要讲意识,又要讲行为、措施。要坚持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要坚持做好例行安全工作,班前班后会、安全日活动、安全分析会、安全监察及安全网例会、安全检查、安全简报都是预防为主的具体内容与做法。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关系。只有重视安全,才会去做预防工作,只有做好预防工作,才能实现安全。
第10篇 安全生产预防性经济处罚实施细则
1 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自己、对家人、对公司、对社会负责,有效预防控制安全环保违法违规行为,遏制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和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制订本细则。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黔南州烟草专卖局(公司)所有从业人员以及进入我公司的外来单位或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的预防管理。
3职责
3.1各级综合办负责对本单位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教育。
3.2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来施工单位或人员进行相关方告知,并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教育。
3.3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
4处罚标准
4.1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开展工作。
4.2管理人员和公司员工,因工作失职,经教育不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200至500元经济处罚。
4.2.1违犯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或员工利益的;
4.2.2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人身伤害或国家财产损失的;
4.2.3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2.4对制止和批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甚至拉帮结派搞不正之风的;
4.2.5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造成停产或影响产品质量的;
4.2.6偷拿、盗窃、窝藏国家财产,损公肥私,损人利己的;
4.2.7严重违犯社会治安秩序的;
4.3公司员工违犯安全生产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100至200元经济处罚。
4.3.1在生产和工作中,违犯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事故的。
4.3.2当班发现事故隐患不报,或弄虚作假,故意拖、漏报,企图逃避责任而导致事故发生的。
4.3.3不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经教育仍不整改的。
4.3.4在发生事故、灾情(火灾、洪灾)等特殊情况下,不及时报告,不积极参与救灾,出现临阵脱逃甚至乘机作乱的。
4.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分别给予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以记大过、降级、降职、开除留用、开除等行政处分和相应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4.1对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经营)的规定及本细则,造成重大以上事故的(含重大事故)。
4.4.2不重视、不支持安全工作,安全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力,造成重大以上事故(含重大事故)及特大主要责任交通事故的;
4.4.3 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又不及时采取积极有效防范措施,造成重大以上事故的(含重大事故);
4.4.4 发生事故时,不积极组织抢救;事故后不采取积极有效整改措施,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4.4.5 因设计上的错误和缺陷导致重大以上事故的(含重大事故);
4.4.6 因施工、安装及检修的错误和缺陷而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的(含重大事故);
4.4.7 盲目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的(含重大事故);
4.4.8 因违反安全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的(含重大事故);
4.4.9因随意拆除或损坏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而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的(含重大事故);
4.4.10 歪曲事实真相,企图推卸事故责任的。
4.5危险源分级控制管理不符合以下要求,扣责任单位2000~5000元,扣责任领导300~500元:
4.5.1 对本单位危险源开展危险辨识、评价并有针对性地实施分级控制管理;
4.5.2 新投产建设工程在试生产期间,组织开展危险辨识及危险源分级控制工作;
4.5.3 建立危险源控制点的管理档案,各项基础资料齐全;
4.5.4 各级责任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各级危险源进行检查与控制管理;
4.5.5 对危险源控制点运行中的失控因素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并及时报告;
4.5.6 作业区域责任人对分管的a、b级危险源检查滞后(每月25日为界)或到位未签字,扣责任人工资100元/次;
4.5.7 作业区域每月3日前将上月《危险源控制点信息卡》报送安监股,每季度报安监科,否则,扣责任单位责任人工资100元/次;
4.5.8 对危险源控制点的事故隐患按“四定”(定项目、定措施、定责任人、定完成时间)要求落实整改。
4.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责任者扣发3至6个月奖金的经济处罚。
4.6.1新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及技术引进项目的安全、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做到“三同时”; 对重大事故隐患,州局(公司)以上单位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已提出要求和整改意见,或接到地方政府劳动、公安消防部门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后无特殊原因逾期不改的,或下次检查再次出现的;
4.6.2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的检验、安装、改造、维修等不符合国家标准,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在限期内不整改的;
4.6.3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检查、巡查等制度的;
4.6.4未按规定上报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表和事故隐患治理统计分析表的;
4.6.5重大事故隐患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
4.6.6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施工生产的;
4.6.7未建立自然灾害预警机制、值班制度的;
4.6.8未编制相关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的;
4.6.9安全施工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4.6.10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呼吸器材的。
4.6.11易燃易爆物品未建立管理制度的;
4.7 违反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
4.7.1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负担。
4.7.2违反交通规则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4.7.3如违反下列规定,处直接责任和相关责任人500元的罚款;
4.7.3.1驾驶员不得任意将车辆交给非本车驾驶员使用驾驶;
4.7.3.2本系统驾驶员上岗证未按期年审驾驶本系统车辆的;
4.7.3.3未经批准擅自因私出车的;
4.7.3.4将车交给公司职工或非公司人员学习汽车驾驶的;
4.7.3.5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产生的修理费,应依情节轻重,由驾驶员负担;
4.7.3.6 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4.7.3.7 在维修过程中,驾驶员对修理费用作假,一经核实不予报销,并处以此费用的2倍罚款;
4.7.3.8严禁用油卡为其他单位或私人的车辆加油,一经核实,此月车辆用油费由驾驶员承担;
4.7.3.9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给机动车辆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员驾驶,一经发现,处驾驶员1000元的罚款;
4.7.3.10全年交警部门累计违章处罚扣分超过(含10分)10分的,取消年度安全奖,达12分的,取消行业驾驶员上岗证;
4.7.3.11单位领导私自出车,除按贵州省政府规定处理外,还要按烟草行业有关规定处理。
4.8消防安全
4.8.1对以下违反消防安全制度、规定的单位(个人)作出100元的处罚:
4.8.1.1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
4.8.1.2未定期召开安全消防会议,无参加会议人员签字,无会议记录的;
4.8.1.3对单位责任消防区域,无定期组织防火检查记录的;
4.8.2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对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罚:
4.8.2.1在禁烟区、收烟棚内、烟叶仓库内吸烟的,对区域责任人分别作出100元、200元、500元的罚款;
4.8.2.2对开展危险作业未按照《危险作业管理规定》进行审批,视其情节对危险作业实施部门负责人作出200至500元罚款;
4.8.2.3随意动用灭火工具,不听劝阻者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对毁坏消防设施者作出罚款200至1000元的罚款;
4.8.2.4对能及时整改的火险隐患拖而不改,以致造成火灾者,对部门负责人作出处罚500至2000元的罚款;
4.8.2.5违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管理的,对项目实施部门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
4.8.2.6违反施工现场、仓库消防管理规定的,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4.8.2.7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未经消防部门同意,擅自更改建筑物用途的,对责任部门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4.8.2.8不保护火灾现场或者在起火原因调查和火灾报告核定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的,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4.8.2.9对擅自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4.8.2.10对违反炉具使用管理规定未办理炉具使用许可证,擅自使用炉具的,对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当事人罚款200元处罚;
4.8.2.11使用炉具取暖下班或人离开未切断电源的,对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当事人罚款200元处罚;
4.8.2.12取暖设备附近放置、悬挂、覆盖易燃易爆物品,烘烤衣物等可燃物的,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当事人罚款100元处罚;
4.8.2.13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后果严重,触犯刑律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9内部治安违法违规
4.9.1对违反《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有如下行为的,给予责任单位(部门)及责任人处罚500至2000元:
4.9.1.1忽视治安保卫工作,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以致发生重大形式案件或重大治安事故的;
4.9.1.2对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中漏洞和隐患,在提出意见后,仍不整改造成经济损失的;
4.9.1.3对发生的违法犯罪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
4.9.1.4对违反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管理制度,致使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
4.9.1.5对违反保密规定,对涉密文件、图纸、档案不严密保管,以致发生盗窃或丢失的。
第11篇 焦化安全生产技术及事故预防措施
(1)防火防爆。一切防火防爆措施都是为了防止生产可燃(爆炸)性混合物或防止产生和隔离足够强度的活化能,以避免激发可燃性混合物发生燃烧、爆炸。为此,必须弄清可燃(爆炸)性混合物和活化能是如何产生的,以及防止其产生和互相接近的措施。
有些可燃(爆炸)性混合物的形成是难以避免的,如易燃液体贮槽上部空间就存在可燃(爆炸)性混合物。因此,在充装物料前,往贮槽内先充惰性气体(如氮),排出蒸气后才可避免上述现象发生。此外,选用浮顶式贮槽也可以避免产生可燃(爆炸)性混合物。其他非正常形成可燃(爆炸)性混合物的原因和预防措施如下:
(2)泄漏。泄漏是常见的产生可燃(爆炸)性混合物的原因。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温度超过闪点的液体的泄漏,都会在漏出的区域或漏出的液面上产生可燃(爆炸)性混合物。造成泄漏的原因主要有两个:
一是设备、容器和管道本身存在漏洞或裂缝。有的是设备制造质量差,有的是长期失修、腐蚀造成的。所以,凡是加工、处理、生产或贮存可燃气体、易燃液体或温度超过闪点的可燃液体的设备、贮槽及管道,在投入使用之前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在使用过程中要定期检查其严密性和腐蚀情况。焦化厂的许多物料因含有腐蚀性介质,应特别注意设备的防腐处理,或采用防腐蚀的材料制造。
二是操作不当。相对地说,这类原因造成的泄漏事故比设备本身缺陷造成的要多些。由于疏忽或操作错误造成跑油、跑气事故很多。要预防这类事故的发生,除要求严格按标准化作业外,还必须采取防溢流措施。《焦化安全规程》规定,易燃、可燃液体贮槽区应设防火堤,防火堤内的容积不得小于贮槽地上部分总贮量的一半,且不得小于最大贮槽的地上部分的贮量。防火堤内的下水道通过防火堤处应设闸门。此闸门只有在放水时才打开,放完水即应关闭。
对可能泄漏或产生含油废水的生产装置周围应设围堰。
化产车间下水道应设水封井、隔油池等。
(3)放散。焦化厂许多设备都设有放散管,加工处理或贮存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或贮槽,放散管放散的气(汽)体有的本身就是可燃(爆炸)性混合物,或放出后与空气混合成为可燃(爆炸)性混合物。《焦化安全规程》规定,各放散管应按所放散的气体、蒸气种类分别集中净化处理后方可放散。放散有毒、可燃气体的放散管出口应高出本设备及邻近建筑物4m以上。可燃气体排出口应设阻火器。
(4)防尘与防毒。煤尘主要产生在煤的装卸、运输以及破碎粉碎等过程中,主要产尘点为煤场、翻车机、受煤坑、输送带、转运站以及破碎、粉碎机等处。一般煤场采用喷洒覆盖剂或在装运过程中采取喷水等措施来降低粉尘的浓度。输送带及转运站主要依靠安设输送带通廓、局部或整体密闭防尘罩等来隔离和捕集煤尘。
破碎及粉碎设备等产尘点应加强密闭吸风,设置布袋除尘、湿式除尘、通风集尘等装置来降低煤尘浓度。
在焦化厂,一氧化碳存在于煤气中,特别是焦炉加热用的高炉煤气中的一氧化碳含量在30%左右。焦炉的地下室、烟道通廓煤气设备多,阀门启闭频繁,极易泄漏煤气。所以,必须对煤气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及时维护,烟道通廓的贫煤气阀应保证其处于负压状态。
为了防止硫化氢、氰化氢中毒,焦化厂应当设置脱硫、脱氰工艺设施。过去国内只有城市煤气才进行脱硫,冶金企业一般不脱硫。至于脱氰,一般只从部分终冷水或氨气中脱氰生产黄血盐。随着对污染严重性认识的提高,近年来,各焦化厂已开始重视煤气的脱硫脱氰问题。为了防止硫化氢和氰化氢中毒,蒸氨系统的放散管应设在有人操作的下风侧。
第12篇 安全生产中员工不良心理现象产生原因预防措施
在发电企业的安全生产过程中,还存在着员工不良心理现象,其行为轨迹直接或间接演变为事故,是一个极需引起重视的问题。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本文试就员工不良心理现象、产生原因、如何采取预防措施,笔者进一步探讨。
一、影响安全生产不良心理的常见现象
企业职工的心理现象,随着时代变迁而逐渐变化,它对安全生产产生很大的影响。当前,影响企业安全生产最常见的不良心理现象,列举其中十种:
1、疲劳心理。疲劳是人体组织器官乃至整个机体工作能力暂时降低的现象。员工疲劳心理主要有:精神恍惚,工作失误。人的疲劳使神经活动机能减退,兴奋与抑制过程失调。员工带着疲劳心理,从事发电生产工作,存在安全隐患,容易发生事故。
2、厌烦心理。厌烦是人的情绪受到影响,大脑对工作失去兴趣,兴奋程度降低的现象。员工厌烦心理主要有:消极对待,抵触情绪。工作随便,不细致,缺乏主动性,没有挑战性。情绪取代理智,埋怨人解决不了的问题,没有人为我解决的问题。
3、浮躁心理。浮躁是人的情绪轻浮急躁,内心焦躁不安的现象。员工浮躁心理主要有:行为随便,过者为灾。不安心本职工作,片面追求荣誉、地位和待遇,缺乏踏实工作的耐性。内心显得异常脆弱,心绪不宁而浮躁,表现为过急期望改变命运的欲望。
4、麻痹心理。麻痹是人的神经系统引起的知觉能力降低的现象。员工麻痹心理主要有:丧失警觉,事故频发。麻痹心理者,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持一种无所谓的态度,不当回事,得过且过,凭自己过去习惯经验去工作。
5、糊涂心理。糊涂是对事物的认识模糊或混乱的现象。员工糊涂心理主要有:盲目操作,造成事故。工作关系糊涂不清,对工作任务不清楚,生产过程不熟悉,我行我素,难于应付各种复杂多变的情况。
6、侥幸心理。侥幸是偶然的原因,得到成功或免去灾害的现象。员工侥幸心理主要有:习惯违章,自演悲剧。在工作中投机取巧,一次违章不出事,再次故技重施,抱有“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的心态,认为违章不一定出事,出事不一定伤人,伤人不一定伤已。
7、紧张心理。紧张是人的脑神经活动的兴奋与抑制丧失平衡,难以控制的心理现象。员工紧张心理主要有:处事慌乱,操作失误。在处理紧急事故时,心理慌慌张张,手忙脚乱,指挥不当或处理失误,造成事故扩大的严重后果。
8、依赖心理。依赖是做事依靠别人,不能独立自主的现象。员工依赖心理主要有:放弃主宰,遭遇不幸。在工作中完全依靠别人的支配做事,不能形成独立人格,自我防范能力差。工作没有主见,容易听信他人。
9、逞能心理。逞能是显示自己能力强、能干的现象。员工逞能心理主要有:工作错位,顾彼失此。自居有工作经验,技术高人一等,自以为是,不懂装懂,盲目蛮干,一知半解充内行,忽视自身职责和安全责任,去做自己不该做的事情。
10、逆反心理。逆反是一种无视行为规范或管理制度,我行我素的心理现象。员工逆反心理主要有:明知故犯,后悔莫及。视标准化工作程序流于形式,应付检查,为图方便,嫌麻烦,简化工作程序。你让我这样,我偏要那样,越不许干,我越要干,违章作业造成事故。
二、影响安全生产不良心理现象的产生原因
产生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心理现象,分析其原因,既有工作中的客观因素,又有员工认识上的偏差,还有员工心理素质不适应的原因,主要是员工心理因素所致。
1、产生疲劳心理的原因:一是生活无规律,身体疲劳。业余时间不注意休息,体力或脑力消耗过多等,造成注意力不集中,感知不清晰,记忆和思维障碍。二是不顺心的事情,身心疲惫。与同事间人际关系紧张、事业受挫折或情感危机等,造成情绪低落,意志衰退,动作紊乱失调。
2、产生厌烦心理的原因:一是员工对工作缺乏新鲜感,消极懒惰。工作地点偏远,人际交往少,内心寂寞。在工作中缺乏热情,敷衍了事,长期重复单调的工作。二是员工职业生涯的发展空间受限,没机会晋升,个人价值得不到实现。
3、产生浮躁心理的原因:一是攀比地位。员工个人价值取向产生偏差,追求私欲,与人攀比。身边同事升任领导了,自己还在生产一线工作,不满工作现状。二是攀比待遇。生产一线工作辛苦,管理人员工作舒服,心里不平衡。
4、产生麻痹心理的原因:一是思想放松警惕。自认为从事电力工作多年,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从未造成安全事故,自认为技术水平过硬,不重视学习,思想麻痹。二是安全意识淡薄。对必要的安全知识、工作规程、规章制度的培训教育等,视为老生常谈,抛于脑后。
5、产生糊涂心理的原因:一是工作不思进取。平时不努力学习,不钻研专业知识,不熟悉设备性能,持混日子的态度。思维混乱,不知道什么是违章。二是疲劳心理的升级。现场工作时,心不在焉,精力不集中,忽视安全规程,工作盲目性和随意性。
6、产生侥幸心理的原因:一是习惯违章成自然。试图应用旧的习惯做法,侥幸处理新问题,侥而不幸。二是急于求成违章。为了求简、求快,省事,常把安全看作是多余的,明明要注意的安全事项,不去注意,明令禁止的违章行为,照样去做,出了事故才后悔莫及。
7、产生紧张心理的原因:一是员工技术素质低。工作生疏,缺乏专业技能,对工作任务能否完成,心里没数,心理压力大,引起心理紧张。二是“违章受罚”阴影的干扰。习惯性违章被严重处罚的阴影,难以消除,心理特别紧张,心跳加快恐惧,工作能力降低。
8、产生依赖心理的原因:一是教育不当。不愿意独立思考,习惯于接受现成的观念。思想上存在“安全生产靠领导,安全措施靠班长,操作过程靠监护,何必自己去操心”的思想。在工作中过分依赖他人,把自己放在配角的位置上。二是自卑衍生。知识贫乏,自卑心理严重,认为自己不如他人,缺乏独立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9、产生逞能心理的原因:一是个人英雄主义,表现欲强。在他人面前显示自己的工作能力水平,表现很自信、有把握,获得心理上的满足。二是安全意识淡薄。不遵守《安规》和规章制度,“走捷径、找窍门”,有意漏项或跳项,简化工作程序。
10、产生逆反心理的原因:一是不适应规范化安全管理。思想上对标准化工作程序,消极对待;行为上不遵章守纪,图快图简;工作中不按工作要求,凭过去的经验进行工作。二是心理负荷重。各种文件规章多、培训考试多、各级检查多、工作考核多等,过多的预防措施,负荷过重,产生抵触情绪。
三、影响安全生产不良心理现象的预防措施
人的心理现象是客观现实的反应。企业员工随着工作特点、社会环境、价值观念的变化,产生各种不良心理现象,已构成事故的主要因素。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员工的心理素质,应采取有效地预防措施。
1、预防疲劳心理,实施心理疏导。一是要与员工心理接触。关心爱护员工生命,了解疲劳心理的症结,抓住问题的实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好心理疏导工作。二是要深入生产班组,与员工和谐相处,了解身心疲惫的原因,做到相互理解和信任,逐步调适员工心理状态,让员工舒展心情,缓解心理疲劳现象。三是要注意员工身体健康。在工闲期间,组织员工参加轻松愉快的文体活动,外出疗休养,改善工作的精神状态。
2、预防厌烦心理,实施人本管理。一是实施人文关怀。要与员工交流思想,了解他们所需所想的心理,与员工之间缩小心理距离。尊重员工的个人兴趣和志向,结合实际,合理调整岗位或交换工作环境,增强新鲜感。二是制定生产员工倾斜政策。要生活上多关心、待遇上多优惠,合理调整工资待遇和劳保福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三是创建员工事业发展的平台。要鼓励生产员工参加技术职称的考试、技能等级的鉴定、技术能手的评选和“专家”的评聘,并将取得的资格,直接与职称晋升或职务待遇挂钩,激励他们对期望的目标充满信心。
3、预防浮躁心理,矫正价值取向。一是思想价值观导向。要调适心理状态,运用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做好员工的心理疏导工作,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认为个人前途与本职工作的绩效相联系,晋升机会总是为企业安全生产,踏实工作作出贡献的员工。二是行为价值观导向。结合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制定规章制度,规范员工安全工作行为,矫正员工的价值观取向。三是建立岗位竞争机制。要实行公开竞争上岗,能者上,庸者下,使员工磨掉浮躁,涵养踏实,自觉控制浮躁心理。
4、预防麻痹心理,强化安全教育。一是加强安全责任教育。运用“例证法”说明电力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和家庭带来多大的损失,培养员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二是加强安全常识教育。要以“安全生产文化”教育,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让文化力潜移默化影响员工良好行为的习惯,增强“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三是加强安全警示教育。运用“安全警示教育片”和“安全通报”宣传资料等,培养员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工作规程等,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的警惕性。
5、预防糊涂心理 明确工作关系。一是对班组成员明确工作现场相关知识。工作负责人针对现场工作要求,采取现场问答与解答相结合的方式,明确必须掌握的技术知识、安全知识和工作规程等。二是明确交待工作现场的信息。工作负责人对工作班成员明确交待系统运行方式、设备运行状态和检修工作任务,明确交待现场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知晓。三是明确安全责任。工作负责人重申工作班成员的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明确安全生产与工作要求相关的知识、信息和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
6、预防侥幸心理,安全现身说法。一是再现血的教训。引用人为造成的伤亡事故案例分析,通过录像资料,再现事故的情景,让员工认识到,有章不循带来的后果。本人痛苦:死亡、肢残,痛不欲生等。家庭痛苦:一人遭难,全家遭殃。警示员工要以科学的态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二是请原事故当事人家属或本人现身说法事故悲剧。讲述事故发生的原因、违章操作的经过和思念亲人的痛苦,触动员工的心灵,警示侥幸心理者遵章守纪,使他们认识到,安全不是靠侥幸和运气,只有遵章守纪,才能确保安全。
7、预防紧张心理,强化教育管理。一是实施岗位培训目标管理。要根据员工的岗位要求,制定各层次的岗位培训目标,强化教育培训考试,激励员工岗位成才,熟练掌握操作技能,遇事才能沉着,应付自如。二是做好思想疏导。要帮助他们树立自信心,鼓励他们放下思想包袱,克服紧张心理障碍,认识自己的不足。三是从严要求、从轻处罚。防范事故的发生,只有遵章守纪,制度约束,才能规范行为,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对发生事故的责任者,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罚,以达到处罚是手段,教育是目的,让员工感恩企业,为安全生产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8、预防依赖心理,鼓励独立自主。一是要鼓励独立自主,发挥独立思考的作用。要从思想上 “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的观念。在现场工作时,发现疑问立即停止工作,并向负责人报告。二是要鼓励独立自主,增强安全责任心。在工作过程中,要求员工将命运把握在自己手里,做到:一想、二看、三复诵、四核对、五操作,消除员工过分依赖监护人的心理。三是鼓励自主培养自信心,加强自我培训意识。要求员工提高业务素质,制定安全措施,熟悉安全生产过程,逐步弱化员工依赖心理,增强独立工作的自信心。
9、预防逞能心理,落实安全责任。一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安规》制定工作考核细则,将安全生产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开展“反违章”活动。平时多检查、多督促、多防范、多纠正违章行为,开展千次操作无差错和安全知识有奖竞赛等活动,激励员工养成遵章守纪的习惯。三是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将安全管理制度和生产工作规范等内容,宣贯到各生产班组,明确员工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安全文化与员工的安全意识相融合,树立安全思想意识,才能发生质的改变,安全管理才能治本、持久、深远。
10、预防逆反心理,启迪思想认识。一是建立健全安全预警机制。严禁未经“工作许可”就盲目工作,弱化“逆反心理”,启迪员工正确认识标准化工作程序的重要性,增强自身的防范意识。二是正向要求的逆向提问。要坚持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要求员工应该做什么改变为员工不应该做什么,启迪员工怎样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思维性,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的水平。三是“亲情化”沟通。要尊重、关心、理解员工,工作中要少批评,多指导,以教训方式改变为说服形式,深入基层,真诚与员工沟通思想认识,营造温馨、和谐的安全工作氛围。
在电力生产过程中,为确保安全生产,要重视客观因素上的预防,又要重视员工心理上的矫正,更要对员工进行心理疏导,实现标本兼治。人人都有生存和追求幸福的欲望,都珍爱自己的生命,谁也不愿发生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伤害。在电力安全管理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实施人性化管理,通过家庭、企业、社会等方面形成合力,预防员工的不良心理疾病,培养员工良好心理素质,把握天下第一关,才能杜绝安全事故、构建和谐企业。
第13篇 安全生产的预防原理
1.预防原理的含义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该做到预防为主,通过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手段,减少和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这就是预防原理。
2.运用预防原理的原则
(1)偶然损失原则。
事故后果以及后果的严重程度,都是随机的、难以预测的。反复发生的同类事故,并不一定产生完全相同的后果,这就是事故损失的偶然性。偶然损失原则告诉我们,无论事故损失的大小,都必须做好预防工作。
(2)因果关系原则
事故的发生是许多因素互为因果连续发生的最终结果,只要诱发事故的因素存在,发生事故是必然的,只是时间或迟或早而已,这就是因果关系原则。
(3)3e原则
造成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原因可归结为4个方面,技术原因、教育原因、身体和态度原因以及管理原因。针对这4方面的原因,可以采取3种防止对策,即工程技术(engineering)对策、教育(education)对策和法制(enforcement)对策,即所谓3e原则。
(4)本质安全化原则
本质安全化原则是指从一开始和从本质上实现安全化,从根本上消除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从而达到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本质安全化原则不仅可以应用于设备、设施,还可以应用于建设项目。
第14篇 炼油安全生产的预防措施
1.火灾爆炸预防。
炼油厂的厂区平面布置,各生产装置及装置内的塔容器、加热炉、泵房、机房和输送物料的管线等,都要符合炼油化工防火设计规范。要坚持主体工程与安全设施、劳动保护设备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要采用先进可靠的生产工艺和完善的自保联锁控制系统,从工艺、设备、仪表自控等硬件上按本质安全要求进行设计,以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对于已经投产的炼油厂,还要不断地完善安全措施,消除各种事故隐患。
要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术素质。特别是从事关键生产装置和重点生产部位对安全起重要影响的生产岗位,要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才能上岗,以避免发生重大特大事故。生产及贮运工人要弄清本岗位易燃、易爆物料的性质与危害,掌握清除隐患,排除故障和处理事故的技能。在石油炼制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对于由装置送往罐区的油品,其温度必须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避免油温过高进罐后发生突沸或着火事故。
控制火源与防止油品及液化气的泄漏是一项主要措施。炼油厂应对明火进行严格的控制。将生产装置和油品贮罐划分甲类防火区,不准将火种带人防火区内。因生产必须使用明火时,则应办理用火票手续,经对用火部位分析合格,防火措施落实,才可以使用明火。机动车辆禁止驶入生产装置与贮油罐区,因运送生产原料、催化剂、化学品必须进入装置与罐区时,必须经过批准,并在汽车排气管安装尾气阻火器。不准用汽油擦拭衣服和设备,不能用油品擦地板。加热炉的燃料油或燃料气发生中断,造成熄火时,要对炉膛进行吹扫置换,在确认炉膛内没有可燃、爆炸气体的情况下,才可以重新点火升温,恢复生产。点火时要注意炉子回火伤人。储存液化石油气的球罐区是一个特殊的防火防爆区域,一旦发生火灾,除造成财产巨大损失外,还易引发群伤群亡事故。对该罐区的消防设施、监测仪表、设备管道都应严格管理,保持完好。
炼油厂要做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艺生产装置和主要设备的报警与自保联锁系统的正确使用,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对于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装置,有条件的应加设esd紧急停车系统,以保证在故障状态下安全平稳停下来。对设备、仪表要经常检查维护,定期校验,防止联锁自保失灵、误动作而打乱系统操作,引起重大事故发生。积极消除跑、冒、滴、漏,对运行的工艺设备及管道的静密封点要定期检查,发现泄漏及时消除。根据油品性质,正确选择传动设备的密封形式和密封材料,精心安装,认真检查与维护,保证密封效果。特别是对于输送介质的温度高于其自燃点的热油泵,除选用良好的密封材料,定期检查更换外,操作人员要特别注意防止机泵震动、泵抽空和密封损坏而引起漏油自燃起火。备用泵检修时,泵人口阀门必须关严,才能拆泵,以免热油流出引起大火。炼油厂的电气仪表要严格按照防爆等级规定选用防爆型设备,并要加强对防爆型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维修。要严格控制临时电源的拉接使用,防止因临时电源不符合防爆规定引起火花,导致生产装置、油晶罐区发生着火、爆炸事故。容器、塔、罐上安装的安全阀要定期校验,并加铅封。压力容器及管道要按《锅炉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条例》定期进行校验,避免出现焊缝断裂或腐蚀,从而产生跑油、跑液化气的事故。炼油装置气体系统使用的安全阀起压所排放的气体物料应集中到管网,引至安全可靠的地方排放,一般应送到火炬系统。蒸馏塔顶的安全阀超压排放的油品与油气,应在装置内设立安全罐集中回收,防止安全阀超压排放而出现着火、爆炸危险。
炼油厂装置大检修具有时间紧、任务重、交叉作业多、多工种配合和用火面广的特点,因此做好装置大检修的安全工作是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检修任务的重要条件。检修现场要精心组织,统一指挥,制定好开停工方案及大检修计划、日程进度及工种配合的网络图。装置内物料必须全部倒空,设备、管线必须彻底吹扫置换达到用火条件。严禁用压缩空气直接吹扫。油品和瓦斯设备吹扫置换完毕经分检合格后,关闭原料、燃料和油品、气体出入装置管线阀门,并加好盲板,做好明显标志。检修用火前要将地面油污清理干净,封闭下水井和地漏。进入塔、罐及容器作业,要办理作业票,必须进行可燃气体、有毒气体和氧含量分析(有机物气体含量应不大于0.2%,氧含量必须大于18%),防止用火爆炸和窒息事故发生。施工用火必须办理用火证,严格审批手续,做好防火工作。凡进入有毒有害介质的设备、下水井作业,要进行毒物含量监测,选配适用的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等特殊防护用品。检修后的压力容器及贮罐等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试压、试漏和气密试验。开工进油后,要做好螺栓的热紧工作,传动设备要进行调试和单机试运,按程序开车。
炼油厂的消防工作非常重要。蒸汽对扑灭初期火灾是经济而有效的,已得到广泛的应用。生产装置的反应器、塔及泵区等重要部位应设置消防灭火蒸汽管网及消防蒸汽带。配备足够的干粉、泡沫灭火器。易于着火的设备或重要部位,应设水幕或蒸汽幕。消防栓设计要满足需要,保证供水。
2.防雷。
工艺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设施,油罐区要置于避雷保护区之内。每年雷雨节之前要对避雷器、引出线接地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防止发生雷击,引起着火爆炸事故。
3.健康防护。
炼油生产过程中的健康防护主要是防止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的危害,另外还要注意防灼烧、烫伤和防噪声危害。
对炼油厂设计时,要按照国家规定充分考虑劳动保护设施的配套建设。对已投产的炼油装置要不断完善劳动保护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要有专职的环境监测和职业病防治人员,定期进行生产作业环境和大气监测。做好职工的定期体检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定期检查和正确使用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按规定佩戴和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防止蒸汽、热油烫伤和酸碱灼伤事故。加强设备管理,消除跑、冒、滴、漏。
对于噪声超过国家标准的厂房、泵房以及施工场所,要选用良好的消声设备,对高速运转设备加装消音器,对放空管线出口加装消声器,厂房应设消音墙等。必要时个人应戴防噪声耳塞。
第15篇 高支模板工程安全生产预防控制措施
高支模板工程的特点就是危险性大、易发生群死群伤。亦指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超过18米、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的模板及支撑系统。
1、高支模板工程施工前,必须根据设计文件要求编制有针对性的高支模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必须有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和论证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包括的内容如下:
1.1项目技术负责人根据设计,对涉及施工安全重点环节的防范措施高支模板工程施工安全操作的需要,结合工程特点,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规程,编制高支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1.2高支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必须有验算书和施工祥图,构配件合格证书,支撑系统基础必须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并应设置水平支撑和剪刀撑,必须严格制订安装搭设、拆除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施工应急预案。应严格遵循审批程序,完善签字手续。
2、高支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施实前,应由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三人以上的专家及其他有关部门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组织实施。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安全技术交底卡上签字后,方可施工。
3、高支模板工程在安装搭设过程中,方案编制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对每道工序安装质量进行检查。安装搭设完毕,与监理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方可浇筑混凝土或进行结构构件安装。混凝土浇筑或构件安装时,必须派专人对模板支撑系统的变形进行监控。
4、高支模板工程拆除时,结构构件强度必须达到施工方案要求的拆模强度,并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模板拆除。并应设置警戒区域,专人监护。
5、高支模板工程施工发生施工安全事故时,应当及时、如时地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6、高支模板工程施工应做好施工全过程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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