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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安全生产15篇

发布时间:2023-01-18 热度:65

公路安全生产

第1篇 zz公路站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百日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黑垦局明电(2009)14号文件的统一部署和农总交发[2009]114号文件的指示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11月22日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11月23日总局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特别是吸取龙煤集团鹤岗新兴煤矿“11.21”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教训,确保年底前及节假日的安全生产,按照分局交通局要求从11月25日起,公路站组织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百日活动,为确保百日活动扎实开展,并达到预期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活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有效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动,实现2009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目标,确保鸭绿河公路站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活动时间

2009年11月25日至2010年3月5日。

三、具体措施

1、健全单位冬季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明确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指挥,分片管理。

2、在公路方面,做好公路养护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对公路养护员工安全教育签字管理,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定期检查公路警示标牌是否齐全、位置是否准确。

3、加强道路检查,重点对道路危桥、险段、标志、标牌设置情况进行检查。对防雪灾机械设备、物资进一步落实。

4、在货运方面,加强对货运驾驶员教育工作,要督促驾驶员不得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客货混载。

5、加强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配备齐全单位消防器材,在显著位置张贴标语,使安全知识人人皆知,自觉遵守。

6、坚持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经常对单位安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消灭安全死角。

四、安全生产百日活动领导小组:

公路站冬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定期对货运驾驶员、机务工人、养路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责任落实到人,及时排查隐患、治理整改到位,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公路站

第2篇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概述

一、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特点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公路工程生产、管理单位按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为预防公路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而建立的安全管理系统,包括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等系列活动。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特点是由公路工程产品特点,施工技术特点和施工特点决定的。

1. 公路工程产品特点

1) 公路工程产品的固定性。公路工程产品总是附着在土地上,无论结构多复杂一般是不可移动的。

2) 产品形体庞大。从长度来说可能几百甚至上千km、从单项工程占地来说一座立交桥占地可达数万m2、从高度来说现在已有地面高度超过300m的大桥了。

3) 产品的多样性。由于公路产品各组成部分的具体使用目的、技术等级、所处自然条件、位置功能不同,结构千差万别,复杂多样。

4) 产品的易损性。公路产品长期暴露于自然中,受气候、地质变化及各种自然灾害的影响大,此外还长年受行车荷载特别是超载超限车的作用,使得部分结构容易损坏。

2. 公路施工技术特点

1)线长点多,工种复杂

2)构造物形式多种多样,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防护构造物和交通工程设施。

3)特种作业多,可能包括陆地、水下、水上、高空、爆破等各种作业。

4)施工作业的非标准化,施工作业的技术含量低,且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资源,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其低技术含量又使得从业人员的素质普遍偏低。其安全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都很低,使得施工现场危险因素增多了。

3. 公路施工特点

1)施工流动性大,作业场所不可能永久固定,大量一线岗位工人都是短期劳动雇员关系。

2)施工周期长,少则几个月,多则三、五年。

3)涉及的材料、机械、人员多

4)施工协作性高,包括标段之间、工序之间的协作及项目参与各方之间的协作关系

5)施工受自然因素及外界干扰的影响大,可能受到地质条件,地形地貌的影响,及气候冷暖、洪水、雨雪、台风等影响;其线长特点决定了必需与很多的当地村民接触,由于各种原因又经常受到阻工等干扰。

6)传统质量、进度、投资三目标对安全生产形成一定压力,这种传统目标只强调结果(即工期、成本、质量)不管过程,而安全管理的重点主要就在过程上面。当限制了前面的三目标时,对安全生产管理必然带来很大的不利。

4.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特点

由于公路工程产品特点,施工技术特点和施工特点使得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需强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规章制度要更具体细致,安全生产管理要注重协同性。

二、 我国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现状

我国在最近几年,交通建设规模还在继续扩大,五纵七横还没有建成,新的发展规划及路网建设又开始了。但过去我们公路建设中的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也经常出现。建设部统计到的2003年职工死亡事故人数为1512人,虽然政策、法规禁止隐瞒安全事故,但实际上还是有很多死亡人数不多而私了不报的,所以实际的死亡人数可能要远大于这个数。而公路工程施工中2004年四季度出现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就有四起,而且很多事故的发生又那么的类似。所以公路施工安全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虽然目前我们的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水平较以前有很大提高,建筑从业人员万人死亡率从最高的7.53降到了1.5左右,然而,由于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等发展水平所限,目前我国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安全生产管理与有关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还存在的交叉,在公路工程建设方面,有很多项目的建设并不规范,有很多公路工程项目的代表政府的管理方又是建设方,甚至又是施工方或者监理方,这样的管理模式对违规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措施.很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观念、管理方法虽不适应市场经济下的安全管理,但仍然广泛存在,制约了安全生产工作.

具体还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

1. 法律法规方面

虽然我们现在已经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若干法律法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已经暴露出不少缺陷和问题,主要是体系不健全,可操作性差,部分条款又存在交叉等问题.

2. 政府监督方面

基本以突击性安全大检查为主,缺少日常的监督管理和措施,监管力度不够手段落后,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

3. 人员素质方面

大量使用农村剩余劳动力,由于各方面原因,他们的受教育程度、安全意识、安全技能、风险防范能力都相当低,在现场管理人员偏少,尤其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更少,达不到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

4. 企业安全管理方面

过去我们的生产施工都由大型国有企业完成,改革开放以后,我们的企业包括建设方都日趋多元化,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认识有高有低.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基础薄弱,有些施工企业经常违背客观规律,只强调进度轻视安全生产,蛮干抢工期,在侥幸中求安全的 现象时有发生,片面注重经济利益,忽视安全生产管理,致使在对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出现有章不循、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管理不严、对违反劳动安全纪律的行为只要没酿成事故几乎没什么处罚,有些施工企业为了节约成本甚至取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使得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力量更加薄弱.

5. 其它方面

其他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问题有:安全技术方面,我们国家的安全生产科技相对落后,而施工难度大、特殊的、危险性的工程又不断增加,使施工危险性增大;安全教育方面,施工企业的三级安全教育落实不能到位,工人接受到的安全培训非常少;个人安全防护方面,安全防护装备落后,配备不足,有时质量又低劣,对个人的安全造成很大威胁;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方面,建立发育的保险市场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的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与发达国家有很大差距,意外伤害保险开展缓慢,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第3篇 某高速公路项目代建指挥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__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新疆自治区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项目代建框架协议、代建协议的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及《__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由__高速公路项目陕西省代建指挥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和部署福海至阿勒泰高速公路项目各类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组 长:z

副组长:z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总监办。

主 任:z

成 员:z

第三条 总监办成立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的安全应急小组,负责落实指挥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关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及驻地办、项目经理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职责执行情况的检查督导。人员机构组成报指挥部备案。

第四条 驻地办成立在高级驻地领导下的安全应急小组,负责落实指挥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总监办安全应急小组有关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对驻地办的安全负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执行情况。人员机构组成报指挥部备案。

第五条 施工单位成立在项目经理领导下,以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为主的安全应急实施小组,负责安全应急救援的执行落实工作。人员机构组成报指挥部备案。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六条 指挥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指导施工单位制定安全应急救援办法或特别管制措施。

3、协调调用救援物资、设备和人员。

4、对事故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和问题提出紧急处理意见和建议,并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补充意见。

5、汇总报告事故情况,传达、执行、督促落实各项指令。

6、指导各单位做好社会秩序稳定和伤亡人员善后及安抚工作。

7、按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安全事故进展和处置情况。

8、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第七条 总监办安全应急小组职责

1、指导驻地办、施工单位制订安全应急救援办法或特别管制措施。

2、负责总监办的安全应急工作,并协助各单位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汇总报告事故情况,传达、执行、督促落实各项指令。

4、按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安全事故进展和处置情况。

5、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第八条 驻地办安全生产应急小组职责

1、指导施工单位制订安全应急救援办法或特别管制措施。

2、负责驻地办的安全应急工作,并协助施工单位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汇总报告事故情况,传达、执行、督促落实各项指令。

4、按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安全事故进展和处置情况。

5、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第九条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小组职责

1、负责本标段安全应急救援工作,制定符合本标段安全生产实际的各类应急预案,降低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加强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安全生产资源配置,做好安全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

3、协调调用各分部救援物资、设备和人员。

4、汇总报告事故情况,传达、执行、落实各项指令。

5、做好社会秩序稳定和伤亡人员善后及安抚工作。

6、按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安全事故进展和处置情况。

7、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第四章 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在发生安全事故及灾难时,能迅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正确划定安全事故灾难的类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

3、发动全线力量,以辖区事故发生部门自救和指挥部组织救援为主。

4、施工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工作,提供事故施救所需的一切便利条件。

5、接到事故报告后,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事故救援预案,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迅速组织救援工作。同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6、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要立即报告指挥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情况,并随时报告事故的进展情况。迅速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封闭并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7、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尤其是专家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

第五章 事故处理及调查程序

第十条 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必须立即报告领工员、工地负责人或上级部门。各级部门接到报告后,应迅速逐级上报(见附图1)。事故发生后,必须以最快方式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检察、劳动部门报告,并将事故概况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上级主管安全部门和当地劳动、公安、检察、工会等部门汇报。

1、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内容: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亡人员简况;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人、事故报告单位。

2、安全生产事故范围:本单位及在本单位辖区内活动的员工伤亡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使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人员中毒安全事故;其他应该上报的安全事故。

3、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时限:一般事故从接到事故报告后不得超过2小时;伤亡事故从接到事故报告后不得超过1.5小时;重大安全事故从接到事故报告后不得超过1小时;特大安全事故,向上报告时间从接到事故报告后不得超过1小时;特大恶性安全事故从接到事故报告后不得超过30分钟。

4、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方式和程序:发生各类伤亡事故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在得到事故消息后立即用口头报告、电话、传真等方式(以下简称快速方式)和书面形式报指挥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的部门应按事故报告时限要求用快速方式和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发生事故单位在口头报告、电话报告的同时,迅速了解初步情况,填写《事故报告单》,电传指挥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如有隐瞒不报、虚报或者故意拖延不报的,要对责任者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应急救援及事故现场保护

1、事故发生后,施工现场负责人应立即指挥有关人员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1)火灾事故:立即将起火源隔离,比较轻微的火灾,应立即组织工人进行扑救,若灾情有所扩大,应拨打当地火警电话119;迅速利用灭火器材及时灭火,有关车辆停在现场待命。对油库周围的有关设施和人员进行转移和疏散,对火灾点以外的油品进行转移和冷却;切断现场电器设施电源,拨打当地120急救电话,对伤者进行抢救,并做好火灾现场保护工作。

(2)触电事故:事故发生后,由第一发现人迅速报告负责人或由其直接实施初期施救,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与当地医院联系;对于低压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有绝缘性能的木棍棒挑开和隔绝电流;对于高压触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不能及时停电的,也可抛掷裸金属线,使线路短路接地,迫使保护装置断开电源;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根据触电者的具体情况,迅速对症救护。救护方法采用人工呼吸法和胸外心脏挤压法实施初期救治,并采取正确的搬运方法。

(3) 食物中毒事故:事故发生后,由第一发现人迅速报告负责人或由其直接实施初期施救,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与当地医院联系;对轻微中毒事故,立即进行催吐处理,用羽毛、筷子、手指等搅触咽喉壁使之呕吐,同时喂食清水,使之反复呕吐,然后喂食温盐水;若中毒严重,不能使之呕吐的,且医疗机构急救车辆不能迅速抵达现场,应当及时调配车辆,尽可能按照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以最短时间送至医院进行救治。

(4)机械、设备等事故:事故发生后,由第一发现人迅速报告负责人或由其直接实施初期施救,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与当地医院联系;施工单位应预备一定数量的担架和一定的消炎止血医疗器具和药材,并确保有部分人员懂得医疗护理工作,防止由于后期影响而造成伤亡事故。

(4)挖方、基坑塌方:事故发生后,由第一发现人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并通知当地医院;发生事故的单位要立即调配人员和设备,组织开展救援工作;施工单位应预备一定数量的型钢及钢管、木支撑等有利于开展救援的物资。

(5) 暴雨、汛期防护:严格按照《__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规定的物资和应急处理措施执行。

(6) 其他突发事件(民族问题引起的冲突):因施工地处民族聚居区,应尊重民族宗教信仰和文化习俗,尽量避免引起冲突。平时做好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学习当地风俗习惯,了解民族禁忌,并与当地少数民族搞好关系。当冲突事件发生后,要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并联系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到场解决,现场领班人员要做好安抚工作,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若有受伤情况,应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或与当地医院联系。

2、要认真保护事故现场,撤离所有人员。建立警戒线、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如果为了抢救伤员,不得不移动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保护标志;清理事故现场时,必须得到事故调查小组和公安、劳动等有关部门的同意或批准后方可进行,任何人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干扰调查人员的取证、调查工作。

第十二条 成立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的职责: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人,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接到事故报告后,有关部门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抢救伤员,维持现场秩序,并组织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

一般事故由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成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其他事故由新疆交通建设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指挥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同项目所在地的劳动、公安、工会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邀请当地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的人员和专家参加。与所发生事故有直接厉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调查。

第十三条 现场勘查

调查组立即到事故现场进行实地勘查,掌握第一手资料。现场勘查内容主要包括:谈话笔录、现场拍照、绘制好施工现场图等。

第十四条 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

分析事故原因的目的是为了从事故中吸取教训,针对事故原因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通过对事故发生的条件、过程、因素以及各种条件、因素之间的内在联系的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的认定要以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为原则,以调查中确认的事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

第五章 事故处理及调查程序

第十条 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必须立即报告领工员、工地负责人或上级部门。各级部门接到报告后,应迅速逐级上报(见附图1)。事故发生后,必须以最快方式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检察、劳动部门报告,并将事故概况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上级主管安全部门和当地劳动、公安、检察、工会等部门汇报。

1、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内容: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亡人员简况;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人、事故报告单位。

2、安全生产事故范围:本单位及在本单位辖区内活动的员工伤亡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使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人员中毒安全事故;其他应该上报的安全事故。

3、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时限:一般事故从接到事故报告后不得超过2小时;伤亡事故从接到事故报告后不得超过1.5小时;重大安全事故从接到事故报告后不得超过1小时;特大安全事故,向上报告时间从接到事故报告后不得超过1小时;特大恶性安全事故从接到事故报告后不得超过30分钟。

4、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方式和程序:发生各类伤亡事故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在得到事故消息后立即用口头报告、电话、传真等方式(以下简称快速方式)和书面形式报指挥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的部门应按事故报告时限要求用快速方式和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发生事故单位在口头报告、电话报告的同时,迅速了解初步情况,填写《事故报告单》,电传指挥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如有隐瞒不报、虚报或者故意拖延不报的,要对责任者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应急救援及事故现场保护

1、事故发生后,施工现场负责人应立即指挥有关人员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1)火灾事故:立即将起火源隔离,比较轻微的火灾,应立即组织工人进行扑救,若灾情有所扩大,应拨打当地火警电话119;迅速利用灭火器材及时灭火,有关车辆停在现场待命。对油库周围的有关设施和人员进行转移和疏散,对火灾点以外的油品进行转移和冷却;切断现场电器设施电源,拨打当地120急救电话,对伤者进行抢救,并做好火灾现场保护工作。

(2)触电事故:事故发生后,由第一发现人迅速报告负责人或由其直接实施初期施救,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与当地医院联系;对于低压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有绝缘性能的木棍棒挑开和隔绝电流;对于高压触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不能及时停电的,也可抛掷裸金属线,使线路短路接地,迫使保护装置断开电源;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根据触电者的具体情况,迅速对症救护。救护方法采用人工呼吸法和胸外心脏挤压法实施初期救治,并采取正确的搬运方法。

(3) 食物中毒事故:事故发生后,由第一发现人迅速报告负责人或由其直接实施初期施救,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与当地医院联系;对轻微中毒事故,立即进行催吐处理,用羽毛、筷子、手指等搅触咽喉壁使之呕吐,同时喂食清水,使之反复呕吐,然后喂食温盐水;若中毒严重,不能使之呕吐的,且医疗机构急救车辆不能迅速抵达现场,应当及时调配车辆,尽可能按照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以最短时间送至医院进行救治。

(4)机械、设备等事故:事故发生后,由第一发现人迅速报告负责人或由其直接实施初期施救,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与当地医院联系;施工单位应预备一定数量的担架和一定的消炎止血医疗器具和药材,并确保有部分人员懂得医疗护理工作,防止由于后期影响而造成伤亡事故。

(4)挖方、基坑塌方:事故发生后,由第一发现人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并通知当地医院;发生事故的单位要立即调配人员和设备,组织开展救援工作;施工单位应预备一定数量的型钢及钢管、木支撑等有利于开展救援的物资。

(5) 暴雨、汛期防护:严格按照《__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规定的物资和应急处理措施执行。

(6) 其他突发事件(民族问题引起的冲突):因施工地处民族聚居区,应尊重民族宗教信仰和文化习俗,尽量避免引起冲突。平时做好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学习当地风俗习惯,了解民族禁忌,并与当地少数民族搞好关系。当冲突事件发生后,要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并联系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到场解决,现场领班人员要做好安抚工作,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若有受伤情况,应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或与当地医院联系。

2、要认真保护事故现场,撤离所有人员。建立警戒线、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如果为了抢救伤员,不得不移动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保护标志;清理事故现场时,必须得到事故调查小组和公安、劳动等有关部门的同意或批准后方可进行,任何人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干扰调查人员的取证、调查工作。

第十二条 成立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的职责: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人,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接到事故报告后,有关部门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抢救伤员,维持现场秩序,并组织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

一般事故由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成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其他事故由新疆交通建设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指挥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同项目所在地的劳动、公安、工会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邀请当地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的人员和专家参加。与所发生事故有直接厉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调查。

第十三条 现场勘查

调查组立即到事故现场进行实地勘查,掌握第一手资料。现场勘查内容主要包括:谈话笔录、现场拍照、绘制好施工现场图等。

第十四条 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

分析事故原因的目的是为了从事故中吸取教训,针对事故原因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通过对事故发生的条件、过程、因素以及各种条件、因素之间的内在联系的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的认定要以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为原则,以调查中确认的事

第4篇 高速公路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规定

1、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施工,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直接责任。

2、项目经理作为施工安全第一负责人,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负有主要责任。

3、项目部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专职安全管理部门,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员。

4、项目部需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并专款专用。

5、项目部应依据工程特点编制安全生产计划,对高空作业、桥梁架设、用电、起重等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应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对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或特殊工种每天施工前技术人员应当向施工人员做好技术交底,双方签字确认。

6、项目部要经常性组织施工人员学习,使施工人员清楚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学习有关规定、规范、标准;及时传达上级建设主管部门、业主有关建设工程安全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等,并在内部定期学习和交流,

7、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生产安全教育与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8、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总工)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进行预演,检查方案的可行性。

9、项目部应派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有重大危险部位的巡视,应每天至少一次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工作巡视,按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并对照相关要求逐项填写“安全工作日常巡视检查记录”。专职安全员必须填写安全生产日记,记录每天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实施情况。

10、项目部各级管理组织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作用。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和专题分析研究会议;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员工作会议;作业队要定期召开施工现场安全会。

11、要抓好体系运行中的重要环节:抓好责任制的分解落实环节,抓好责任制的执行运作环节,抓好责任制的督促检查环节,抓好责任制的考核奖惩环节,抓好责任制的责任追究环节,

12、要强化责任制落实中的重点工作:强化各级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强化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强化施工安全的过程性控制。

13、一旦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整改。整改过程中必须有纠正措施和预防类似事件重演的预防措施,措施要经过审核、批准,整改过程中要进行跟踪、检查、验收,资料要存档备案。

14、组织和参与安全管理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

15、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周”、“安全生产活动月”等专项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评比活动。

16、每月编制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报告,及时报总监办。

17、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应在2小时内电话报告项目办,并在24小时内书面呈报突发安全事故报告。书面报告应说明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安全事故简要情况(包括造成的伤亡情况和影响、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安全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和责任的初步判断、安全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应急措施,影响是否得到控制等。

第5篇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一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维护企业、职工的利益,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项目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施工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三条项目部负责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及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情况,保证本细则的实施。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本项目部内部管理。

二职责

项目部依据各工程项目施工生产任务,编制相应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且专款专用,按照规定范围安排使用,确保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符合要求。有关领导和部门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第五条项目经理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第六条分管安全的领导职责

组织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领导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管理。

第七条安全质量部职责

及时了解、掌握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费用计划,检查指导安全费用的使用,确保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符合要求。

第八条财务部职责

掌握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符合要求。

第九条 计划合同部职责

掌握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计划,将其纳入项目成本。

第十条 项目党支部职责

监督各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确保员工劳动生产安全得到保障。

三安全费用的提取

第十一条安全费用以工程总造价的1.5%计取。

四 安全生产费用计划

第十二条项目部在工程正式开工前,编制并上报《安全生产费用计划》上报公司批准,西北公司负责上报集团公司。

第十三条项目部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安全生产经费计划》组织落实;因故不能实施或需增加新的投入的,应向上级单位报告,说明原因,经批准后实施。

五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严禁挪作他用: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十五条在本细则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第十六条项目部应当为从事高空、野外、挖井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项目部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六监督执行

第十七条项目部应当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按规定使用。在财务会计报告中,应当有列入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第十八条项目财务部、安质部和党支部对安全费用提取、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七附 则

第十九条本细则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铁__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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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某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一、常用电话号码(略)

二、工程养护应急预案

本所工程养护股是具体负责所管辖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工作重点是进行预防养护,以及对公路设施的日常养护、小型维修,以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工程养护股 是所辖路段发生各种类型灾害时的一线指挥机构。为保证本所所辖高速公路在发生灾害时能 保持畅通无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类型灾害,本文将逐一阐述。

1山体滑坡

本所所辖段内路堑型路段较长,山体较高,尤其k92+500左侧山体有发生泥石流、滑坡的隐患,泥石流、滑坡将直接破坏道路,影响交通运输,甚至引发交通事故。为避免发生此类事 故,结合本路段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应急措施:

(1)应急措施

①工程股股长指令一名工程养护管理员负责建立一套滑坡山体技术档案,滑坡山体技术档案的内容应包括地质情况,地层情况,土的物理、力学、水理特性,设计时所采取的加 固和处理措施,日积月累山体变化情况等。

②工程养护股、养护公司日常巡查中应重点检查,如发现原有滑坡复活,或发生新的滑坡,则应认真研究已有资料,对滑坡作出全面观察分析,找出原因,及时解决,同时应在滑坡 档案中做好记录,完善资料。

③日常巡查中应重点检查护面墙结构,因护面墙不承受墙后土体的侧压力,所防护的边坡若有滑动、滑塌现象,路堑边坡有不稳定现象时,护面墙均会立即产生反应,一般会有裂缝、块石松动、墙面局部突起变形等现象,此时应立即报告工程股股长,并汇报所长及上级主 管部门领导。

④日常巡查中应重点观察有无下列现象:斜坡坡脚附近湿地增多且范围扩大。坡脚附近土、石挤紧并出现大量膨胀裂缝。斜坡下部路基上拱。斜坡中部出现纵横裂缝。斜坡上部出现弧形裂缝,有下沉现象。斜坡上树木倾斜。斜坡上缘土、石零星下落。上述现象均可发 生滑坡的现象,遇此情况,工程养护股、养护公司等巡查人员应立即报告工程股长,再汇报 所长及上级主管部门领导。

⑤k92+500左侧山体设有一座重力式挡土墙,重力式挡土墙是依靠墙身自重来抵挡土压力的,若沉降缝(伸缩缝)有变形,墙身有裂缝,此时已是情况紧急,必须考虑限制道路交通 ,甚至采取封闭道路等非常规行动。遇此情况,工程股长必须立即上报所长和上级主管部门 领导,同时做好抗灾害准备。

⑥消除水对滑坡的有害作用。对滑坡体外上方及两侧的地面水予以截断,以免流入滑坡体。对滑坡体上集水洼地的积水采取引水渗沟加以排除。在土体浅层滑坡的山坡设置渗沟群。

⑦增加滑坡的稳定作用。在滑坡体上部主滑部分和后部被牵引部分,采用减载措施,以减少滑坡的下滑力,而在滑坡体上部和前缘部分则要加载,以增加滑坡的抗滑力。对规模较小 的,且在全部清除滑坡体后不致产生后部及两侧牵引部分滑坡时,采用全部清除方法加以处 理。

⑧暴雨天、梅雨季节极易引发泥石流,此时工程养护股、养护公司应加强巡查。要及时疏通排水沟,确保大面积水流不产生在坡面上。要及时挖除松散土、石。要在坡面上覆盖塑料薄膜,以隔 绝水流进入土层内。在这种情况下,工程股长应及时调集人力、物力及时救急,同时上报所 长及上级主管部门领导。

(2)责任分析

①工程养护股、养护公司日常巡查中未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和未及时采取救急措施,属工程养护股、养护公司有关人员的责任,工程股长应负领导责任。

②因养护公司日常养护中未清理排水设施,造成水流不通畅,导致滑坡灾害不能及时中止,属养护公司直接责任。

③紧急状态时,工程股长未及时调集人力、物力及时救急,属工程股长的责任。

2软土地基

甬台温高速公路全线临近东海,道路沿海线存在不同范围和不同厚度的软土地基,大量的高路堤、宽路堤在软土地区大大超过路基填筑最大高度—临界高度,因此使用一年来,路基 已出现不均匀沉降,导致路面平整度差,纵横向起伏大,以致行车颠簸,使人极不舒服,加 上每 过桥涵、通道与路基接合部出现的错台而引起跳车,时有不安全现象发生,同时在行车时经 常发生噪声和震动,给公路沿线居民造成了交通公害。

(1)应急措施

①工程股股长指令一到两名工程养护管理员负责建立一套路况技术档案,路况技术档案的内容应包括软土地段的里程桩号,地层情况,土的物理、力学、水理特性,设计时所采取的 加固和处理措施,施工中动态观测资料以及通车后沉降状况等。在半填半挖地段、边坡泉水 出 露情况等,应做好记录,便于查阅,一旦发生问题时,可充分利用这些资料分析研究并作出 对策。

②在养护过程中,工程股专职负责的工程养护管理员要对软土路段,特别是软土集中沉降量大的地段,利用施工中所埋置的观测仪器继续进行动态跟踪观测。

③工程股和养护公司日常巡回检查桥梁、涵洞构造物时,检查的重点是桥台受土压力偏载作用是否发生移动和不均匀沉降,构造物有无裂缝现象,涵洞、通道及其他地下构造 物是否有变形现象等。

④在发生自然灾害(如地震、大雨、潮汐、洪灾)时,工程股和养护公司应注意检查路线、路基、路面、排水系统有否开裂,路基构造物有否裂缝等。

⑤日常养护工作中,工程股要指导养护公司做好如下应急措施:

a及时修复由于沉降而破坏的排水系统,必要时增设截水沟。

b当基础沉降大而且仍不稳定时,应采用注浆、打砂桩、插排水板、打桩、反压等加固措施。

c对损坏的路面,应及时采取补坑槽或中修罩面。

d对桥头不均匀沉降,进行注浆处理。

(2)责任分析

①未建立路况技术档案或路况技术档案不完善,未对沉降路段进行动态观测或观测不连续、不完善,属工程养护股有关人员的责任,工程股长应负领导责任。

②工程养护股、养护公司日常巡查中未发现沉降、变形等已有问题,或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和未及时采取救急措施,属工程养护股、养护公司有关人员的责任,工程股长应负领导责 任。

③养护公司未按照工程股指令采取适当措施或措施不力,为沉降留下可能因素,属养护公司的责任。

3水毁

水毁是公路遭受洪水破坏的一种自然灾害。水灾会影响公路建筑物的安危,路被淹,桥被冲,有时还会伴随泥石流、滑坡,以致发生断路阻车现象。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较高,对经受的 洪水频率有具体的要求,相对来说比较安全,但仍要认真预防,防患于未然。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

(1)应急措施

①工程股要掌握气候特点和本地汛情,要与气象部门、水文部门密切联系,及时收集水、雨情况预报资料。在雨季来临前对沿线各部分进行认真检查,将需治理的工程项目编入养护计 划,及时上报,并抢在洪水前付诸实施。同时应注意积累和保存观测资料,作为今后道路大 、中修和加固措施的依据。

②日常养护中应注重绿化工作,减少水土流失。

③工程股和养护公司在雨季来临之前要认真检查高速公路道路主体结构物及附属结构物。对边坡不稳定地方要加强防护,对排水构造物,如边沟、截水沟、排水沟等要保证水 流畅通,对浆砌块石护坡泄水孔要看其是否通畅,对路面上的龟裂、坑槽需要提前修补等。

④工程股和养护公司在雨季来临之前要认真检查高速公路桥梁主体结构物及附属结构物。对桥梁基础附近的河床要求保持稳定,并适时进行疏通,其范围应在桥涵上下游各15倍桥长处,但不小于50m和不大于200m范围内。每次洪水过后要及时清理河床上的漂流物, 基础 如有局部掏空,应将护底、护坡、锥坡等加以修复,以防冲刷。总之要做到“治小、治早、 治好”,以保障道路畅通。

⑤当洪水一旦发生险情,工程股应调集养护公司及一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抢险,具体办法是:用铁丝笼、竹笼保护路基、坡脚。在缺口处用草袋或布袋装砂或土进行堆码 ,待水退后再及时修复。严重险情可用捆绑式大体积混凝土块体、钢筋铁笼内投石

来保护路堤边坡等。

⑥暴雨、大洪水时工程股要派出人员对沿线和主要工程、薄弱地段进行巡逻,以便及时发现险情,及时采取有效处理。

⑦水毁灾害过后,要进行总结,以便汲取经验教训,要不断提高防水毁灾害的技术水平和能力。

(2)责任分析

①工程股信息不及时、不灵敏,属工程股的责任。

②灾害来临之前,未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不安全因素,又未向有关部门、领导汇报,属工程股责任。

③养护公司未按照工程股指令处理好当前工作,为水毁灾害留下可能因素,属养 护公司的责任。

④灾害发生中,工程股未实施有效措施降低灾害或指挥不当,造成损失,属工程股股长的责任。

4塌方

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海段穿行于多山区域,其路堑段较长,容易发生塌方。塌方多发生在一瞬间,很可能砸坏车辆,危及司乘人员,因此不能不加倍小心。

从工程地质角度来看,塌方包括“岩崩”及“岩堆”两类不良地质现象。“岩崩”是在陡峻斜坡上的岩体和土体突然而急剧地向下倾倒、崩落翻滚和跳跃运动的一种地质现象。“岩堆”是在山区陡峻山坡下,以重力作用为主,所形成的一种块状碎屑岩石及土所形成的堆积体。岩堆体的物质来源可以是由岩崩岩块为主的,也可以是由崩落的或坠落的岩块为主的。

塌方现象从地段来看,多发生在大于55°、高度在30m以上的高陡边坡、桥头深路堑和隧道洞口的仰坡处。从时间来看,多发生在阴雨及暴雨洪水季节,或大风以及发生强烈地震时期。

(1)应急措施

①工程股、养护公司应在巡查中注意观察,以期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现有异常现象,应找出原因并及早治理,尤其是在阴雨季节,大风、暴雨及特殊地震灾害时,更要及时查看有否险情,以便适时采取措施。

②工程股、养护公司在巡查中要注意存在以下情况的地段:坡面不平整,岩体结构面处于不利位置,节理发育,岩体被割裂成倾向山坡的。软硬岩石的互层。岩体为断层破碎带或接触带的。大爆破开挖的山坡。岩块风化剥落形成上下层密度不均匀的山坡。

③养护公司在日常维修中要注意地面水的排除,地下水的疏干,以增加山体层的摩阻力,消除塌方诱因。

④塌方通常治理方法

a遮挡。设明洞或棚洞将公路主体工程加以保护,一旦有崩塌岩体坠落,可被这些结构物挡住或经滚动后落于洞、棚以外。

b清除。将公路上方的小型岩崩体清除。

c拦截。在岩崩体下方设缓冲平台、落石槽、拦石墙等,同时要注意在这些拦截构造物处填实泥土,以减少岩崩体对它们的冲击破坏。

d支护、撑顶。在岩崩体出现的位置上将其保护或固定起来,以消除其不稳定的隐患。

e嵌补。一般用于掏空的岩崩体处,用嵌补方法使它们连成整体,而不致发生坡体坠落。

f插别。即在大块岩崩体上用大眼方式将粗钢筋或钢轨插入下部稳定岩体上,也可以在其外侧大一排孔眼,插入粗钢筋或钢轨等以阻挡其翻滚。

g注浆、压浆或喷锚。用这些方法将有裂缝或隙缝的岩体或岩层连成整体,以免块石坠落。

hsns柔性防护系统。是以钢丝绳网、锚杆和减压环为主要材料构成的防护系统,其安全可靠性大,对于难于治理的大型岩崩是一种良好的对策。

i其他方法。对路基上侧挖方及下侧填方的支挡分而治之,层层设防,分级治理。在稳定的和夹有土质的岩堆可采用生物防护。当岩堆上多为石质时,可撒铺种植土充填其空隙,再采用生物防护。

(2)责任分析

①工程养护股、养护公司日常巡查中未发现应发现的问题,或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和未及时采取救急措施,属工程养护股、养护公司有关人员的责任,工程股长应负领导责任。

②因养护公司日常养护中未认真清理排水设施,不能保证地面水的排除和地下水的疏干,造成水流不通畅,导致塌方灾害不能及时中止,属养护公司直接责任,工程股长应负领导责任。

③日常养护中和塌方发生期中,未适时补救,属工程股股长失职责任。

5大雾

大雾弥漫在大气中使视野不清,难以正确判断路上标志、标线或其他信号,能见度减弱,影响交通工具行驶的速度和安全,造成交通阻塞,甚至发生事故。高速公路上车辆密度大、车速快,事故发生时会产生连锁反应,形成追尾连环相撞。为尽可能避免上述危害,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维护司乘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

应急措施:

(1)应急措施

①工程养护股作为本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应全面负责保证高速公路在雾天等恶劣天气时的安全。

②指导本部门专职人员收听气象预报,与宁波市、宁海县气象部门建立密切联系,及时获取气象信息,并及时汇报工程股长、所长。

③及时在收费站进口处设置大雾警示牌,通知驾驶员减速慢行,打开雾灯。

④养护公司负责在有薄冰路段喷洒盐水或盐砂混合物,以降低路面冰点,增强路面抗滑性能。

⑤特殊情况,经所长同意,上报上级领导,经一定手续批准后,实行管制措施,甚至封道。

(2)责任分析

①工程股信息不及时、不灵敏,属工程股的责任。

②大雾天,各站未及时在收费站进口处设置大雾警示牌,属各站站长的责任 。

③养护公司接到工程股的通知,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事故,属养护公司的责任 。

6冰雪

(1)应急措施

①工程股应设置专职人员收听气象预报,与宁波市、宁海县气象部门建立密切联系,及时 获取气象信息,并及时汇报工程股长、所长。

②冬季来临前,工程股应在组织上、技术上、设备上、材料上做好准备工作,防患于未然 。督促养护职工在降雪期间坚守岗位,抓住降雪初期雪层松散时机,及时投入除雪工作。

③冰雪天气时,全所员工要积极投入除雪工作,首先要保证清除收费区域的积雪、积冰, 保证进出车道安全、畅通。其次要积极协助养护公司职工清除立交、高速公路的积雪、积冰 。

④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波二期宁海段地处长江以南地区,一般降雪量不大,基本在3cm以内 ,可以采用人工除雪。当雪厚为1cm左右时,白天室外气温在0℃左右,可靠车轮滚动与 地面摩擦产生的热量及尾气排放的热量自行融雪,夜晚室外气温低,车流量小,就需要 融雪剂融雪、防冻。当雪量达到5cm左右时,靠融雪剂融雪在经济上和除雪效果上已不理想 ,就要开始用机械除雪了。

⑤机械除雪时,清雪质量受温度影响较大,因此抓住有利时机融雪非常重要。在降雪量较大 的 情况下,当雪天转晴后,如果室外温度在0℃以上,机械推除积雪后,只需撒非常少量的融 雪剂,随着地表温度的增加和行驶车辆的轮胎与地面的摩擦,残留的薄雪将自行融化。当室 外温度在0℃以下时,清雪时间要控制在上午10时至下午2时之间,机械清除积雪后,不要及 时 撒融雪剂融雪、防冻。当白天行车道的残雪留到夜晚且室外温度又低时,由于路面有残存融 雪剂不会形成冰面,但为了使雪尽快融化干净,要在清晨交通量增大之前,或者在一昼夜 温度最低的时刻来临之前,再撒一层融雪剂防冻,然后借助过往车辆的车轮压、带、磨,加 快残雪的融化速度。对桥面、高填方等温度低的路段,要适当加大融雪剂撒布量。

⑥除雪中应注意除雪次序,应该先清超车道,后清行车道。除雪作业时要有严密的安全措施 ,要使用限速标志车以提示驾驶员在安全速度内行驶。在未封闭交通时,严禁逆向除雪作业 。在 清除中央分隔带附近积雪时,要避免将积雪飞溅至另一侧,而影响过往车辆的正常行驶。

⑦化学除雪剂。盐水除雪剂水、盐质量百分比为10∶1到20∶1。盐砂除雪剂中盐、砂质量百 分比为1∶500到1∶800。

(2)责任分析

①工程股信息不及时、不灵敏,属工程股的责任。

②冰雪天,各站未及时在收费站进口处设置警示牌,未及时清除收费区域积雪、积冰,属 各站站长的责任。

③养护公司未及时清雪,又未采取适当防冻措施,影响道路交通运输,属养护公司的责任 。

三、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为加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财、物的安全,本着“预防 为主,防消结合”的宗旨,切实做好防火、灭火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消 防安全应急预案:

1应急措施

(1)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立即报警,报警人员在报警时应同时说清着火地点、部位、燃烧 物品、火灾状况等。同时报告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通知相关股、室、站负 责人,同时做好灭火前的必要准备工作,及时记录火灾情况。

(2)接报告后,所有义务消防队成员必须无条件及时赶赴现场,参加救火行动。

(3)全体在场工作人员、义务消防队成员必须立即加入扑救火灾行动。在灭火救灾指挥部指 挥下,疏散救护工作要有条不紊,责任到人,由各安全员负责进行引导护送,向安全区(安 全通道、消防楼梯)疏散,同时要查清现场是否有遗漏人员,疏散次序按灭火救灾指挥部现 场通知办。接应救护车,指引救护人员及时对伤员进行处理或送医院救治。

(4)现场成立灭火救灾指挥部,由所长、工程股长及事发部门负责人组成,所长任总指挥。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查看火情,掌握火势发展情况,随时向119指挥中心通报火情,根据火 情指挥切断电源、可燃性气体源,指挥义务消防队和增援人员灭火,指挥抢救伤员,疏散物资,及时控制火势蔓延。在向119报警后,及时派出人员接应消防队和清除交通通道障碍,疏散围观群众,做好警戒工作。公安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公安消防火场总指挥报告灾情,按统一步骤,组织职工贯彻执行,做好安全工作。

(5)现场指挥员有权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决定如下事项:使用各种水源,限制用火用电 直至停止使用,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收费车道封道等。

(6)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划分安全警戒线,安全警戒线分为建筑物外围警戒和火灾现场警戒。 外围警戒要及时消除路障,劝阻无关人员、车辆离开现场,维持好建筑物外围秩序,为公安 消防队到场展开灭火创造有利条件。火灾现场警戒要及时指挥疏散人员,看管好抢救出来的 物件。

2责任分析

(1)当班人员(含保安等临时工)人为引起火灾,当班人员负全责。当班人员(含保安等临时工)未能及时发现火情或者发现火灾但未及时报告、未立即扑救,当班人员(含保安等临 时工)负主要责任,站长负领导责任。

(2)因平时未认真维修保养,导致消防用水、用电、灭火器材不完好,影响灭火行动,电工、安全员负主要责任,工程股机电设备检查人员负连带责任,工程股长负领导责任。

(3)平时未按规定维修保养,致使车辆不能及时救急,不能保证物资疏散、伤员救护、消防器材的运输,驾驶员负主要责任,调度人员负连带责任,办公室主任负领导责任。

(4)各站长、股、室负责人的手机无故关机,致使火灾事件不能顺利上传下达,均要追究各自的责任。

(5)有关人员的传呼机无故关机或未及时回机,致使火灾事件不能顺利解决,均要追究各自的责任。

3事后总结

(1)轻伤事故的报告不超过20小时,重伤以上重大事故的报告不超过1小时(从发现起计算) 。

(2)发生事故的次日,应将事故基本事实情况、结果及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书面报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3)发生事故的股、室、站负责人在事故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在所属单位、部门大力宣传,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四、机电设备应急预案

为保证本单位生产顺利进行,预防机电设备突发故障影响日常工作,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本着思想重视、制度严明的目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1应急措施

(1)各站任何人发现机电设备突发故障,应立即报告本站站长。

(2)接报告后,各站站长负责调派本站电工、车辆应急。

(3)本站电工有正当理由无法立即赶赴现场时,该站长应向其他站长提出援助,无法达到要求时,可向工程股提出协调要求。

(4)本站车辆有正当理由无法立即赶赴现场时,该站长应向所部调度人员请求调车,无法达到要求时,可向办公室提出协调要求。

(5)办公室、工程股无法协调各自的工作时,应立即报告所长。

(6)供电设备的检查维修。任何机电设备都离不开电,所以专职电工必须保证供电电源的可靠性。我单位供电为单电源供电,市电停电,就必须尽快发动柴油发电机。日常工作中,专 职电工必须保证按规定维修保养及保持机油、柴油、水等的充足供应。

(7)变压器的检查维修。变压器在运行中,专职电工要定期进行检查,通过仪表、保护装置及各种指示信号等设备了解变压器的运行状况。日常工作中,专职电工应注意检查变压器的 如下项目:油枕内和充油套管内油面的高度(油面的高度应在油表刻度1/4~3/4以内),封闭处有无渗油现象。通过温度计检查变压器上层油温,一般不应超过85~90℃。变压器的 声 响是否正常。绝缘套管有无破损、裂纹等。冷却装置运行情况。检查一、二次母线是否过紧 过松,接头接触是否良好、不过热。呼吸器是否畅通,硅胶吸潮是否已饱和。瓦斯继电器有 无动作。变压器是否良好。

2责任分析

(1)报告不及时,属当班班长的责任。

(2)接报告后,各站站长未及时调派本站电工、车辆应急,属站长的责任。

(3)接站长通知后,各站电工、驾驶员无正当理由未立即赶赴现场,属该电工、驾驶员的责任。

(4)站长发出调车要求后,所部调度人员未及时调车或无法调车时又未及时上报,属所部调度人员的责任。

(5)办公室主任、工程股股长未能妥善协调好各自的工作,又未立即报告所长,属办公室主任、工程股股长的责任。

(6)平时未按规定对供电设备、变压器等进行维修保养,未保证机油、柴油、水等的充足供应,致使机电设备不能正常运转,电工负主要责任,工程股股长负领导责任。

(7)平时未按规定维修保养,致使车辆不能及时救急,驾驶员负主要责任,办公室主任负领导责任。

(8)站长、办公室主任、工程股股长的手机无故关机,致使突发事件不能顺利解决,均要追究各自的责任。

(9)电工、驾驶员的传呼机无故关机或未及时回机,致使突发事件不能顺利解决,均要追究各自的责任。

3事后总结

(1)小型事件发生的次日,各站、办公室、工程股应将事件基本事实情况、结果及涉及本部 门的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报告所长。

(2)大型事件发生的当时和突发事件引起事故的时候,当事人应立即将事故基本事实情况报 告所长,次日,各站、办公室、工程股应将事故基本事实情况、结果及涉及本部门的责任人 的处理意见报告所长。

(3)发生事件的股、室、站负责人在事件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在所属单位、部门大 力宣传,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第7篇 高速公路管理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高速公路管理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是管理处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在管理处主任和安委会的领导下,具体实施管理处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交通工程施工安全、劳动安全、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订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协助管理处主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组织网络。

(三)负责编制全处的安全生产目标、计划、措施。

(四)负责管理处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的具体实施,组织开展安全先进评比活动。

(五)负责实施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活动。

(六)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具体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七)督促检查驾驶员的安全学习活动。

(八)组织实施并完成上级管理部门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任务,督促、指导各单位、部门做好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按时填报事故报表及有关材料。

第8篇 公路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必要性

1、法律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核心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岗位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核心制度。

3、社会和市场的需求:社会需要生产经营单位对员工,市场需求生产经营单位对产品和生产过程的安全做出承诺。

4、责任追究的依据:只有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才能做到“层层有分工、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在发生事故后,才能根据安全生产职责,来认定和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5、历史教训: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非常重要。因未建立和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或不认真执行安全职责,而使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各类从业人员受到行政责任追究、处分直至判刑的例子,屡见不鲜。

二、 建立安全责任制的方法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审核:

就目前情况而言,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否建立和实行,仍然取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如何。如果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能够从代表先进生产力,代表文明发展方向,代表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全面正确地理解安全生产的意义和作用,从法律的角度来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严肃性。那么,就一定能教育和带领各类从业人员认真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把从主要负责人自己到每一名从业人员都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体系之中,岗位和职责一一对应。否则,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就会出现上级给下级定,对人不对己等问题。这样,即使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也只能落在纸上,而不能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光有安全思想还不够。因此,在制定安全责任制之前应认真学习、领会国家生产安全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

3、根据企业机构设置和岗位设置的情况制定: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

4、专门机构负责,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地制定:制定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的工作应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专门机构统一指挥、协调。首先由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根据各自的工作内容和流程制定各自的安全职责。然后,由专门机构对收集的安全责任制进行统合、修订、征求意见、再修订工作,以避免安全职责重复不清,甚至给安全责任留下真空地带。最后,由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签批生效后执行。

第9篇 如何做好公路建设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迫切也在急速增长。为了缓解公路运输力不断增大的压力,加快云南经济建设的步践,适应社会飞速发展的需要,近年来,云南省对公路建设的投资逐年增大,从通县油路、通乡公路到各条高等级公路相继拉开,全省公路建设正处在一个蓬勃发展,百花齐放的阶段,很多地区掀起了修建公路的热潮。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入了一个更高、更好、更快的阶段。然而,由于公路建设点多线广、建设周期长、环节多;参予施工的单位多、人员流动性大;施工劳动强度大、环境复杂、机械设备多等特点,导致了在公路建设中安全生产隐患也增多这一不争的事实,给我们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难题。

如何安全稳定的进行公路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发生安生产事故而给建设者带来的生命、财产损失及公路建设资金的巨额损失,我认为对各类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因素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是每个公路建设者必须严肃对待的问题。只有认真的对原因进行分析,正确地对待一切隐患,才能确保公路建设安全、稳定、有序的进行。

一、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原因

(一)对安全生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在公路建设过程中,一些管理者和建设者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不够熟悉,认识不高;对待问题不严肃,思想麻痹;一些建设单位在施工作业或现场管理中马马虎虎、得过且过,明知是违规操作,但是为了减少开支,总是抱着侥幸心理,冒险蛮干。而有的安全生产监督单位的管理者人员则为了不得罪人,以当“老好人”的态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不闻不问、视而不见,甚至明明发现了问题切采取回避的态度,孰不知这些做法才是必然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最大隐患。

(二)个别施工队伍人员思要素质低

近年来,由于公路建设步践的加快,公路施工队伍也如潮水一般迅速地从各地涌来,这个施工队、那样施工队瞬间就在公路建设需要时由大量民工“壮大”了起来。而这些民工本身的安全生产的技术和意识极低,对各种规范操作规程的认识少之又少,对安全生产的概念模糊不清,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都相当差,因此在施工过程中也是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一个因素。

(三)对机械设备操作不规范

在公路建设中各类机械设备可以说是花样繁多,而且操作复杂,然而一些施工队伍为了节约开支、赶工期,只重视机械设备的使用而轻于保养和管理,对机械设备出现的“小”问题视而不见,不及时加于修复,一些老化、报废的设备仍然继续使用,机械“带病”工作,从而增大了安全事故发生的机率。

(四)安全生产教育工作不重视

为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国家于2002年11月1日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把安全生产列入法制化的进程。国家交通部也于2006年4月10日,发布了《关于2006年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于2007年1月出台交通部1号令《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各省、各地州、各行业也相继出台了众多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规定及制度。由此可见,安全生产已成为各行各业的重点工作。然而,由于各施工队伍人员的文化、思想素质参差不齐,对安全生产教育工作不够重视,加之施工人员流动性大这一特点,很多施工单位对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也只是流于形式而已。从而使得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不能真正落到实处,也是引发事故的一个重要因素。

(五)地质环境差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云南省地处云贵高原,海拨相差大、地质情况复杂、气候多变,公路建设过程中常常遇到山洪、泥石流、山体垮塌、岩层松动、雷击冰冻等等自然灾害,这些都给我们的公路建设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如稍有不慎就会引发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巨大的人员及财产损失。

(六)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不健全

安全生产重在预防、贵在管理,良好的管理机制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施工单位和监管单位对安全管理的机制建设外强内虚,虽然成立了这样领导组、那样领导机构;制定了这样管理办法、那样管理制度,但并不结合实际,或是为上应付上级检查。一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既是后勤管理人员又是工程管理人员还要再兼上一个安全管理员,更有甚者更是身肩七、八样职务,试问这样的安全管理如何能真正管理好,那些管理办法、制度如何能落实到实处,对于这样的管理机制只能说是如同虚设了。

二、意见和建议

(一)确实树立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思想

各公路建设单位、监督单位要从根本上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树立安全就是生产力的思想。杜绝嘴上天天管安全、时时要安全,行动上切遇事拖沓、相互推卸的消极工作作风。要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天天抓、时时抓,处处管、处处防。施工单位的每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时刻深入到施工现场的每个部位,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部位要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发现问题要即时纠正、制止,要做到隐患不排除,坚决不放松。杜绝坐在家里管安全的应负上级式的工作作风。而我们的监督管理单位更要认真履行好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要对整个公路建设的全线情况进行了解,掌握每个标段所处的环境、建设的进度、施工的工艺规范等。要经常性下到一线进行安全检查,要以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要求整改并进行督办,杜绝“事不关自、高高挂起;做和事老、当老好人”的工作作风。

(二)加强安全意思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各施工项目部清楚的认识到项目部的生存离不开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离不开安全管理,而安全管理又离不开安全教育。要知道重视安全教育,是凸现管理者人性化的安全管理理念。因此,要加强对职工和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要从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生产学习教育两方面入手,经常性组织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相关的法律法规、劳动纪律及各种专业知识、施工程序、劳动技术,施工工艺、作业规范等方面的学习和培训,要通过经常性、长期性的学习教育工作使广大的职工及参予公路建设的全体民工从思想上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要让人人都明白“安全来于警惕、事故出于麻痹”的道理。同时也要让我们的每一位管理者明白“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而安全是职工的生命”。要在我们的公路建设施工过程中营造一个“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加强管理

安全管理是施工单位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否做得好、做到位,直接影响着整个施工单位一个建设项目的成与败,而安全生产管理又不同于其他管理工作,他是一个动态的管理方式,安全事故的发生多种多样,并非是一种固定的定式。这就要求我们的建设单位必须系统地、规范地、认真地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正确认识危险的存在,。要通过对人员的管理、机械的管理、石料场的管理、炸药仓库的管理及施工现场的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研究;制定周密、详细的工作计划;采取客观、多样的预防措施。要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质量;安全与进度的关系,杜绝盲目施工、随意施工甚至野蛮施工的现象发生。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良好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是保障安全生产的最有力措施,因此在各公路建设项目开始前,各建设单位及监督管理单位就必须对整个公路建设的各种环境进行分析,并接合各自所处的地理环境、人文环境、自然条件、施工项目、人员组成等方面制定出确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及保障机制,要有专人对安全进行管理,待施工开始后各安全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机动灵活地开展工作,尽可能地防止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要根据各标段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制定好各类应急预案,并且要经常性组织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让人人都清楚的知道在应对突发性安全事故时,谁该在什么位置、该做些什么,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在突发性的安全事故发生后,正确、高效、快速地对事故进行处置,把因为事故而带来的各种损失降到最低。

总而言之,安全生产是决定一个企业、一个单位良好发展关健所在,他跟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转变思想,提高对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教育和组织建设的认识,要站在企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正确认识和探索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手段,努力做到不断创新,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设,进一步强化职工安全意识,营造遵纪守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发展,为创造平安和谐的公路建设事业奠定良好的基础,贡献我们的力量。

赵远坤

二00九年九月十八日

第10篇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细则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io一2006),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树立“安全重于生命、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就是效益、生产服从安全”的思想,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武易晋指挥部安全保通处负责全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所辖标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全面管控及有关工作的具体督促落实,并对所辖标段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设计单位承担主体工程所需安全措施要同步设计的有关责任;监理单位按照监理规范与合同的要求承担所辖标段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施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并负责其标段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具体落实。

第四条 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与追究制度。各单位应按照分级职责明确责任义务,落实相关管理责任人,建立责任追究问责制,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能落实到人,落实到位。

对在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落实安全制度不力,安全隐患治理不彻底,以及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及责任人将进行相应处罚。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与安全有关的所有参建单位和个人。

第二节 安全组织机构及安全职责

第六条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与职责

项目办成立由项目办主任为组长,项目办副主任、总工程师、现场办副主任为副组长,项目办各科室、现场办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设计代表组长、驻地高监和项目经理为组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在项目办质量安全监督科和现场办安全科,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

项目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

2、负责落实本项目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工作;

3、组织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4、督查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监督指导各施工、监理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5、严格执行重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参与建设项目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6、组织制定并与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目标责任书》。

7、向上级各主管部门定期汇报安全生产工作。

项目办质量安全科职责:

1、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法规和规范,落实项目办的各项决定。

2、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职责,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

4、监督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5、组织指导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技术示范及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6、负责“平安工地”创建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7、参与工程安全评估及工程事故责任的调查。

8、负责施工安全专项经费的计量支付审核。

9、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内业资料的整理、归档。

现场办安全科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政策,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整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督促检查各参建单位并予以落实。

2、监督参建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建立安全管理基础档案资料,及时督促有关单位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并汇总上报。

4、组织对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巡查和监督,及时查处各类安全隐患,纠正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缺陷和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

5、督促落实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立适合本项目的应急救援体系、储备应急物资及应急力量,并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6、督查本项目参建单位安全设施投入,对安全经费进行核实计量。

7、监督参建单位做好安全管理人员岗前培训、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七条 各监理单位应成立相应安全监理部门,驻地监理工程师作为其监理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合同段监理组长及主管工程师负责现场安全生产监理工作。

1、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编制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安全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监理内容和方法等工作。

3、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核验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行进场检查验收和记录。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进行旁站监理。

4、加强安全巡视检查监理,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必要时可下达施工暂停指令,并向项目办报告。

5、填报安全监理日志和监理月报。监理日志和监理月报中应有安全生产情况(包括事故)记录,以及规模较大或危险性大工程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旁站监理等内容。

6、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证。

7、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监理单位应按规定上报。

第八条 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1、勘察设计单位应对其勘察成果负责。在勘察过程中发现工程所在区域地质灾害隐患或者工程建设活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应为工程实施提供准确资料并提出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建议。

2、勘查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安全生产隐患或者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应当对所设计项目的安全问题和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说明;

3、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工程、以及结构特殊和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设计单位应提供详细专门的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案设计,并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4、对工程所在区域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或工程建设活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勘查设计单位应详细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5、勘查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在技术交底时阐述清楚;

6、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设计不能满足施工作业安全条件的,勘查设计单位应对工程设计及时予以修改,并出具修改方案或变更设计图纸。

第九条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1、施工单位应当对全部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

2、施工单位派驻的项目部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所承建合同段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对施工安全进行技术支持和现场管理;

3、施工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施工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施工特点制定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5、施工单位要按规范要求保证对劳动保障、生产安全的经费投入,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6、施工单位要保养、维修好现场施工机具及相关器材,并按规定对施工机具及关联材料进行检测和更换,确保施工机具和器材的完好;

7、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给施工人员备齐安全防护用品,所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8、施工单位要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9、施工单位要积极配合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认真完成建设单位交办的有关安全方面的其它工作;

10、较大安全风险施工中安全保障措施和方案必须按程序报监理单位和项目办审批;

11、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要求交底至现场作业人员;

12、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当为施工现场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应由施工单位自行支付。

13、施工单位要按时向现场办和监理单位填报安全月报表。

14、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c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1人/5000万元配备。

第十条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标段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标准、以及项目办与所在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2、项目经理必须持有b级《证书》。

3、组织编制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配套的安全防护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经批准后实施,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4、保证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所需的资金和物资,创造安全文明的施工生产和生活条件。

5、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组织安全教育与培训,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与整改,落实各种安全保障措施。

7、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发生事故后要及时启动预案保护现场,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8、组织编制实施本标段的“安全生产月”及相关安全活动方案等。

第十一条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的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协调本合同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执行情况。

2、协助项目经理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可能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时及时停止作业,指挥人员撤离现场,并报告现场负责人。

3、组织协调有关生产部门制定或修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并对这些规程、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做好记录。

4、参加对从业人员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参与安全技术交底,负责检查班前会开展情况并做好记录,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特种设备验收、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5、督促本合同段个人安全与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6、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节 项目安全管理与施工安全控制主要程序

第十二条 本项目各单位要按照“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强化责任分解落实,实现现场有效控制”总体工作思路切实做好各自层面的安全管理。各单位要按照第二节有关职责规定,通过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建立完备的规章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应工作条件、确保安全经费投入及合理使用、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并通过内部监督与层级间监督保证其有效运行和发挥作用。

第十三条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具体的施工环节,并进行有效的责任问责,项目办与各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各单位内部要按照分工分解安全责任,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

第十四条 本项目安全管理实行安全责任卡制度,由现场办组织审核,要求按照与工程质量卡中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按实际入场的施工、监理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责任分工,并签订安全责任卡。

第十五条 各监理、施工单位按照《甘肃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标准化指南》及《十天高速公路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的要求制订安全规章制度及办法。

第十六条 项目施工安全风险评估与工程安全防护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与审批。

施工单位在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要进行项目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在此基础上一般性工程要编制针对性的施工安全防护措施,不得用简单笼统的一般性条目应付。

特殊与危险性大工程(范围为:1.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2.滑坡和高边坡处理:3.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4.桥梁工程中的大型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5.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等; 6.爆破工程:7.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8、边通车边施工的工程;9其它危险性较大工程)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安全预案,必须附有安全监测、计算分析结果;监理单位要根据工程施工安全控制需要审批施工风险评估报告、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安全预案。

施工单位须编制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现场办、监理审核后由监理批复实施。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必须到位自检合格,由安全监理工程师签批后方可开工,并作为批准分项开工报告的主要内容之一。

施工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分步骤对其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及验收。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必须做好“两项达标”。

施工人员管理达标:一线人员用工登记、施工安全培训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施工意外伤害责任保险等符合有关规定。

施工现场防护达标:一线人员个人防护措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等符合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四项严禁”与“五项制度”要求

“四项严禁”为:

1、严禁在泥石流区、滑坡体、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驻地;

2、严禁违规进行挖孔桩作业,钻孔确有困难的不良地质区,设计单位要进行专项安全设计,并按设计变更规定,经批准后实施;

3、严禁隧道无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措施施工;

4、严禁违规立体交叉作业。

“五项制度”为:

1、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制度

2、施工安全监理制度

3、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4、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制度

5、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必须遵照国家、省与地方有关要求落实对特种设备(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式脚手架、滑模爬模、架桥机等自行式架设设施、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特种设备使用前必须委托地方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审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使用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工前检查与交接班验收交接制度,并做好使用记录。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持有满足技术等级要求的上岗资格证,作业前须进行安全作业流程交底并做好日常设备使用记录。

租赁与临时租用特种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必须做到审验手续完备合规,操作人员持证满足要求;并应在租用合同中明确双方安全保障的风险责任条款。

特种设备的审验材料与操作人员证件经监理核实后装订成册报备现场办。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在进入现场前由专职安全员进行查验,并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资料档案,对影响安全使用的及时报废。

第二十二条 民爆物品采购、运输、储存、爆破作业时应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66令)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应严格服从公安、安监等部门的管理。要认真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爆炸器材工厂安全设计规范》(gb50089-2007)等规定落实责任人,做好民爆物品储存保管的安全、防火、防雷、防盗工作,以及领用、登记、使用、清退、销毁等环节的监控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 各施工、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有关行业施工操作安全规程、《十天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细则》中相关要求、附件一《十天高速现场施工安全控制主要技术措施指导要点》、《监理规范》等要求做好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

第二十四条 各施工、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识别风险因素、确定重大危险源清单,通过经常性的全面检查,查违整改,展开施工过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按照时限及确定的要求治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生产安全有序可控。

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必须接受有关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项目办(现场办)和监理单位对其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于项目办(现场办)下达的整改要求,要按时限予以整改,经监理验收后将整改结果上报项目办(现场办)。对于因施工单位严重违规、违章操作,被有关单位责令停工的,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在未经有关单位复检和下发复工通知前,施工单位不得自行复工。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负。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依照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可靠的应急救援组织体系,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器材和设备,并定期结合生产需要进行演练。

第二十七条 安全生产的动态控制与安全生产管理专报制度

各单位应加强对安全生产的动态控制。现场办每月对安全生产进行检查;要求监理单位高监与安全监理工程师日常巡查,工点监理工程必须每日有检查及纠正安全隐患的记录;施工单位每日有检查记录。同时,安全整改指令闭合。

本项目中实行安全生产专报制度。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对每月的施工安全生产动态状况及管理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提交安全生产专题月报。在每月25日前报现场办,现场办汇总分析后报项目办。该内容及有关整改措施要求同时纳入每月调度会的汇报材料中。另外,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并根据安全生产的动态及时采取措施。

第二十八条 各施工、监理单位必须按照项目办安排展开“安全生产年”、“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平安工地创建”等活动。要求将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其中,围绕主题及结合自身安全方面的共性问题与薄弱环节开展活动,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升。

第四节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

第二十九条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1、各级安全领导小组须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总结上阶段安全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2、各单位要及时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安全生产技术知识;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3、教育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杜绝违章作业。

4、各施工单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三项教育,一是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的“基础教育”;二是专项工艺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教育”;三是班前班后的“日常教育”。

第三十条 安全生产培训规定

1、驻地高监与副高监、安全监理工程师、项目三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参加由项目办及有关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

2、施工单位要对进场工人及调换工种后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特殊工种(电工、金属焊接(切割)作业、机动车辆驾驶和起重机作业、登高架设作业、爆破作业等)工人除进行一般的安全教育外,还要进行特种专业的安全技术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4、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监理单位要对各合同段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五节 安全专项费用使用与台帐管理

第三十一条 安全专项费用指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更新、安全施工措施落实、安全生产条件改善的费用,确保安全专项费用专款专用。

施工单位不得以安全专项费用为额度限制施工实际所需安全费用的投入,不足部分由施工单位自行增加。

第三十二条 安全专项费用的计量与支付前提必须以施工方案中经监理批准的安全措施与要求为依据。具体费用按完成这些措施所需的人机工料投入计算并建立台账,经监理验收、现场办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计量。

计量必须附相应措施设计图、说明、人机工料投入清单、外购材料发票、照片与影像资料等。没有依据或依据不合理,未经验收审批的,一律不予计量。

第三十三条 安全专项费用的计量与支付内容按照《甘肃省交通厅工程处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执行。每月与工程计量同步办理。

第六节 生产安全事故处置、报告和调查处理

第三十四条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组织有关力量进行自救,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及时上报。施工单位还应保护事故现场,需要改变事故现场原始状态的,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事故报告要求在事故发生后的1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即发生单位概况、时间、地点以及现场情况、简要经过、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上报。

项目办在接到事故报告后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并立即启动项目应急预案,同时,按照预案及上级部署展开救援等工作。

第三十五条 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令)规定执行。各相关单位应配合有关单位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做好其它后续工作。

第七节 安全生产的奖惩与施工、监理单位履约动态信用评价

第三十六条 为了促进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在现场得到有效落实,本项目实行安全生产的奖惩制度。即按《十天水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行为检查内容及评分处罚标准表》(附表九)进行现场检查奖惩。对于施工单位表中大项不达标或存在重大隐患,罚款5万-10万;表中小项违规以一般性违规处理,每次按1万-2万元罚款,由项目办(现场办)做出处罚的事项,对于监理单位要按1/5的比例进行连带处罚。

上述一般性违规处罚由项目办(现场办)有关管理人员现场做出。其它重大安全违规由项目办集体研究后作出处罚。同时,对安全生产措施到位、安全形势平稳的单位按照同等的标准进行奖励。监理单位安全监理工作不到位的将视为不履约扣除相应监理费用,并按照违约进行相应处罚。

第三十七条 现场办在对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中将安全生产管理以30%的权重纳入其履约的动态信用评价中。监理单位按此权重向现场办提交对施工的动态信用评价,现场办在将此部分评价纳入总的动态信用评价中,并经综合后将有关单位的动态信用评价报项目办,项目办在综合评价后上报厅质监站。

第11篇 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工作,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全面掌握项目安全监管情况和安全动态,进一步强化参建各方的安全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根据现行《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结合《河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和《河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质量奖惩办法》等制定本考核实施细则,促进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努力实现中城建集团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确保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河南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或业主)组织的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及日常检查活动。

第三条  考核依据

(一)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有关高速公路工程生产安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强制性条文;

(三)地方性管理条例、办法;

(四)项目设计文件、合同文件及相关管理办法。

第四条  考核工作坚持“严肃、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考核成员应自觉遵守各项廉政规定。

第二章  检查考核方式和内容

第五条  项目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实行考核组负责制,考核组由项目公司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成员对考核记录及结论署名并负责,考核组负责人对考核的综合结论署名并负责。

第六条  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询问核查、随机抽检等方式进行。考核主要是对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包括高速项目各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内业资料和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等情况。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及考核评分表(见附件)。

第三章  考核要求

第七条  项目公司按季度、半年及全年对高速公路项目进行考核,同时采取日常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项目进行巡视或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季度、半年及全年考核结果的组成部分。项目公司按照《河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河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质量奖惩办法》、《河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经费管理办法》和本细则的要求对总承包项目部及所属各工区、拌和站、梁场和各监理办、驻地办进行检查考核。

第八条  季度、半年度考核总分值各为100分,半年度总得分以两个季度得分的平均值。质量检查评比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检查汇总评比满分100分。90分及其以上(含90分)为优良,90分以下~75分(含75分)为合格,低于75分为不合格。

第九条  考核工作程序

(一)被考核单位汇报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二)对被考核单位内业资料、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进行检查;

(三)考核组评议并对考核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价;

(四)考核组向被考核单位反馈意见。

第十条  被考核单位应向考核组提交书面汇报材料,应包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基本情况,各级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类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整改落实情况等内容。

第四章  考核结果处理

第十一条  考核组应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被考核单位反馈意见,提出整改要求及建议。发现影响主要结构安全的隐患时,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该工序或作业区的施工,由监理办负责组织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复工,项目公司负责监督执行。

第十二条  考核结果,一般应按照《河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质量奖惩办法》检查评比进行奖罚处理。如项目公司对当次检查评比考核有另行规定的,应按照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考核与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合进行,考核结果作为信用评价的依据。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考核资料应由专人整理、归档,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查阅。考核资料包括考核记录、考核意见、考核结果、整改回复以及必要的声像资料等。

第五章 日常检查及罚则

第十五条  日常检查方式及内容

(一)检查方式采取现场查看、询问核实、查阅资料、等方式,按《河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安全考核评分表》及《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处罚细则》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查或抽查。

(二)检查内容包括:

1、安全管理办法制度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运行情况。

3、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情况

4、三类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工持证上岗情况。

5、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开展情况。

6、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

7、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安全经费投入及使用情况。

8、各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等相关内业资料方面。

9、施工现场主要检查:预制场、路基、隧道、结构物、拌和站等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安全标志标牌、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文明施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爆破作业人员、隧道预控及监控设备等情况。

第十六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参建单位安全违规行为、安全生产一般问题及隐患按《安全生产处罚细则》中的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存在严重安全问题和隐患及一般和较大安全事故按安全事故类别进行处理,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全线通报批评,并将其违约行为在信用评价管理系统中予以记录。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程序上报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  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将整改情况报监理核实后,监理应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项目公司核备。如果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或整改资料不闭合,将加重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河南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河南省有关规定及合同有不一致的地方,依照后者为准执行。

第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规定施行之日起执行,由河南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12篇 落实安全生产法加强公路工程机械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已经三年了。三年来,各级主管部 门和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关注,使这一事关人民生 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建设快速发展、事关我国国际声誉和 社会稳定大局的工作已经走上法制轨道。公路工程建设的速 度和质量与安全生产、安全施工密不可分,而公路工程机械 是公路建设的第一生产力要素,加强和改善公路工程机械安全 生产管理,是保证公路建设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 如何通过确保人—机一一环境三者的有机协调,使公路工程 机械施工中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因素得到有效的控制,是本 文着力探讨的问题,其目的就是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坚持隐患预防在先的安全防控原则,从根本上落实《安全生产 法》的立法宗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1 公路工程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特点

按施工要求和作业现场的不同,公路工程机械生产安全事 故的发生具有以下特点:

1.1多样性

公路工程机械按其使用性能不同,其发生事故的种类呈 多样性分布。按山东省公路机械分类标准规定,公路施工机 械设备分为12大类约250种,主要包括:土石方机械、路面机 械、混凝土及灰浆机械、水平运输机械、起重及垂直运输机械、 加工机械、动力及辅助机械、维修器具、机床设备、隧道机械、 生产服务用机械。这12类中大部分为公路施工工程机械,约 占总数的60%。在高质量的机械化施工进程中,各类影响机械 安全的潜在因素均有不同程度地存在,从而表现为事故发生 的多样性。

1.2分散性

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工程施工作业面的分散性, 其特点是呈线网状分布。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下,公路建设有 的在本市区施工作业,有的跨市或省施工,有的工程机械对 外租赁,工程机械分散作业的状况,使发生的安全事故变得 点多、线长、面广。二是公路工程机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散 性。由于公路管理体制为条条管理,这些机械设备分布于不 同的施工单位。以我局为例,共计1663台(套)机械设备分布在 全市13个县(市、区)公路管理局、4个高速路管理处及10多个 直属单位管理和使用。这种高度的分散性为工程机械的安全 管理带来相当大的难度。

1.3季节性

公路建设施工的季节性较强且属于野外作业。一般情况 下,每年的一、四季度主要是路基与桥涵施工,二、三季度主要 是以路面施工为主,特别是在公路建设的施工旺季,工程机 械的利用率可达70%-80%。工程机械利用程度越高,机械生 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就越大,在年度内的利用率较为平均的 机械主要有:运输机械、起重机械,土石方机械等,桥涵机械、 路面机械。

1.4连锁性

随着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公路施工形成流水线式、程序 式作业模式,各类机械相互匹配,协同配合。如在铺筑路面施 工中,拌和设备、运输车辆、摊铺机械、碾压机械、洒水车辆等 一环紧扣一环,一旦某一道工序出现故障就会造成整条生产 线停工,造成潜在的工程质量事故,直接、间接经济损失难以 估量。

2 主要公路工程机械产生的伤害及事故类型

公路工程机械按其运行情况可分为动态施工设备和场地 施工设备,其作业环境各不相同,在其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 的伤害和事故类型也不同。主要工程机械产生伤害及事故类 型(见表1)。

表1 主要工程机械产生伤害及事故类型 设备类型 可能发生的伤害 事故类型

设备类型

可能发生的伤害

事故类型

自卸汽车

挤压皮肤和肌肉、骨折、内部器官损伤

车辆伤害、灼烫、高处坠落、火灾

挖掘机

挤压皮肤和肌肉、骨折、内部器官损伤

物体打击、坍塌、高处坠落

轮胎式起重机

损伤、烧伤、电伤

物体打击、火灾、爆炸、腐蚀、中毒、高处坠落、机械伤害、在行驶中引发交通事故

沥青混凝土拌和机

烧伤、皮肤发炎、化学性烧伤

灼烫、火灾、触电、中毒、高处坠落、粉尘、机械伤害、压力容器爆炸、噪声

沥青混凝土摊铺机

挤压皮肤、烫伤、化学性烧伤、皮肤发炎

车辆伤害、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中毒、触电、灼烫、火灾、高温

沥青导热油设备及乳化沥青设备

化学性皮炎、化学性烧伤、中毒、烧伤、烫伤

锅炉爆炸、压力容器爆炸、火灾、灼烫、中毒、高处坠落、车辆伤害、机械伤害、坍塌等

对主要机械可能发生的伤害和事故类型进行有针对性的分 析,从而采取控制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损害的发生和扩大,以 保证人—机—环境安全、有效、协调运作。

3 影响公路工程机械安全生产的主要因素

据有关资料表明:2004年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近11 万人,万车死亡率9人,是美国的8倍,德国的10余倍,日本的 近15倍,是澳大利亚的数10倍,特种设备的事故发生率是发达国 家的5-6倍。而我们的公路工程机械相对而言是以特种机械设备 为主的,因此,对公路建设施工中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决不可掉以 轻心。

对事故影响因素的分析,要从影响公路工程机械安全生产的 构成要素着手。这些要素主要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人因),技术 系统的不安全状态(物因),作业条件或环境不良(环境因素),生 产经营管理欠缺(管理因素)。

3.1人的不安全行为(人因)

公路工程机械发生事故的诸多案例证明,绝大多数生产安 全事故是人为因素造成的,一般分为四类:一是操作错误类,主 要表现为错误操作导致事故发生;二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造成安全装置失效类,主要表现为放松警惕,注意力不集中;三 是使用不安全设备、手代替工具操作、物体存放不当、冒险进入 危险场所、攀坐不安全位置、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以及在必须 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作业场合中没使用防护用品类,主要表现为 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四是未按规定对机械设备进 行维护、调整、检查、修理类,主要表现为违反机械设备技术管理 规定。

3.2技术系统的不安全状态(物因)

公路工程机械本身的本质安全性能决定了安全状态,其主 要表现有:(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一是无防 护。包括防护罩、安全保险装车、报警装车、安全标志、防护栏, 电气未接地,绝缘不良,局部通风无消音装置,噪音大,未安装 防止“跑车”的档车器或档车栏等;二是防护不当。包括防护罩 未在适当位置,防护装置不当,电气装置带电部分裸露等。(2)设 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一是设计不当,结构不合乎安全要 求;二是强度不够,包括机械强度不够,绝缘强度不够,起吊重 物的绳索不合安全要求等;三是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包括 设备超过检修期带病运转等;四是维修调整不良,包括设备失 修,地面不平,保修不当,设备失灵等。

3.3作业条件或作业环境不良(环境因素)

公路工程机械是在施工条件甚为艰难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自身技术状况和地形意外因素都有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在公 路施工中,若遇到地形险恶地段,将面临山体滑坡、坍塌等危 险危害,若在桥梁施工中存在潜在的高空坠落、起重伤害等危险 危害因素。安全生产受气候变化的影响较大,如运输车辆雨雪天 气作业,事故发生的概率就会偏高。作业场地可能存在一些不安 全的因素:如作业场所狭窄、杂乱。另外,也可能存在交通线路 配置不安全,操作工序设计或配置不安全等因素。

3.4生产经营管理缺陷(管理因素)

生产经营管理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各项管理措施设置不 到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就会随时出现。具体表现在:一是安 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不足,安全生产条件有待改善,现场作 业安全保障不力;二是交叉作业和承包租赁场所的安全管理 不协调,租赁设备的合同内容安全责任不明确,机械事故隐 患未及时有效地发生和消除;三是职工文化素质偏低,有相 当一部分机械操作人员为合同契约型,安全技能培训教育脱 节,安全生产知识相对不足,缺乏风险意识,自我防范能力和 处置异常情况的能力不足,时有“三违”现象发生。

4加强公路工程机械施工安全的主要对策

《安全生产法》共规定了七项安全生产的基本保障和要求。 为强化公路工程机械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杜绝事故的发 生,依据《安全生产法》,结合公路工程机械安全施工的具体特 点,应建立起主体明确、责权统一、机制科学、措施落实、监管 到位的安全生产防控管理体系。重点应采取一下措施:

4.1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健全岗位责任制

《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 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 产责任制,完善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公路工程机械在特殊 的施工环境中作业,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 针,实行一把手工程,明确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 人,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 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四级责任制,形成自上而下的全员责任 体系。

4.2明确各公路工程机械使用单位是安全责任主体,安全是进入 市场的必备条件

国家确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方针之一就是生产 经营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将这一方针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引用到我们公路系统,即为工程机械使用单位是安全生产的 责任主体。当然,在确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同时,各主管部 门、社会各方面也应承担相应的义务与责任。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与完善,公路建设市场化的 程度也在不断提高,所以一个安全生产工作到位、事故发生概率 低的施工单位,就会成为激烈市场竞争中的一个优质品牌。为强 化对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管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 规定: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 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各安全责任主体都应根据《安全生 产法》的规定,建全安全生产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 员。工程机械安全生产作为市场的必备条件,对达不到安全标准 的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工程机械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对管理人 员、操作人员需经考试合格取得资质证,特殊工种如:电工、锅 炉工、汽车吊操作人员等要有当地安监部门颁发的资质证。同 时,还要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淘汰明令禁止的工艺和设 备。工程机械的选型、使用要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 对已淘汰报废的工程机械不得进行施工作业。这些规定为责任主 体的管理体系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

4.3严格公路工程机械的本质安全性,提高机械技术状况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 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 业标准。这一规定对公路工程机械 管理工作提出了从事前、事中到事后的“全过程技术管理” 的新理念。

在事前管理上,主要是做好设备的选型,本着设备技术 精良、装备先进、本质安全性可靠进行配置,以期达到提高公 路工程施工的机械化、自动化程度,减轻劳动强度,减少人员 伤害之目的;在事中管理上,要着重强调按技术标准满负荷工 作,不得超过检修期或超负荷运转,对设备推行以“定期检 测、强制维护”为主要内容的检测维修制度,确保公路工程机 械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在事后管理上,要对老旧设备 进行及时淘汰更新。

4.4强化岗位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操作技能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 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 术性能,采用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 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果说装备是基础、管理是关键,那 么从事工程机械操作施工的人就是核心。面对大型进口机械 设备技术含量较高,对操作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要求也随 着提高。因此,必须加强职工安全文化建设,大力推行岗前培 训、持证上岗制度。一是要做到严把人员准入关,对新录用操 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岗前培训,并通过严格的理论与技能培训 考核;二是对在岗人员要结合新装备的使用和新环境的变化 等情况,定期、不定 期地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严格安 全行为规范,强化在异常情况下的自我保护意识,掌握安全 生产的主动权。

第13篇 公路路政副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法规及集团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2、负责路政大队全面安全工作,主持制定公路路政工作的规划及年、季、月计划,安排各项工作任务。

3、定期主持召开路政大队安全工作会议,并负责监督落实执行。

4、负责组织协调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路政业务工作。

5、负责路政大队员工的安全培训,安全考核和奖罚工作及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6、负责收取公路赔补偿费工作,并保证各项工作安全开展。

7、了解掌握公路路况、道路和各种车辆流量、流向等情况以保证公路安全畅通。

8、协助处长、搞好分管的其它业务安全工作。

第14篇 公路管理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公路法》、《公路管理条例》、《山西省公路管理条例》及交通部有关行业公路、桥、涵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集团公司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好同煤集团辖属公路、道路、桥、涵的维修和施工,确保公路、桥安全和畅通。

2、负责集团公司辖属公路、道路、桥、涵及公路道路配套的市政设施(包括排水、防洪设施、坝墙、各类管网、管线、路灯、广告设施、交通标志、路面标线及各类公路防护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

3、负责集团公司辖属公路、道路、桥、涵及配套的市政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大修改造和新建工程施工的安全和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工程中存在的不符合公路、桥、涵建设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的安全技术问题,及时提出进行整改,对工程安全、质量进行验收。

4、负责对全处的设备、设施的管理、使用、运行、维护、修理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集团公司辖属公路、道路、桥、涵及附属配套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采取四定(定时、定责任人、定标准要求、定资金)措施,及时排除和解决,对短期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管。

6、负责全处员工各工种的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工作,实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参加生产和施工全体员工做到人人懂本岗位的安全知识、懂工程安全施工措施,会自救、互救、自保、互保安全手段和会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术。

7、负责全处的业务保安和五管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和道路的安全畅通,全面做好本处的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对有关危害、损害、集团公司辖属公路、道路、桥、涵及公路路政设施安全的行为追究相关责任。

9、负责集团公司辖属公路及主次干道路及公路道路用地范围内的预防地质灾害、防汛工程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编制、参与审定。

第15篇 某某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_____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规范从业单位的安全行为,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杜绝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把_____高速公路建设成优质工程、平安工程、安全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国家和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_____省交通厅下发“双标”管理文件和“平安工地建设”中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结合_____高速公路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_____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目标为: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严格控制较大事故的发生,尽量减少一般事故,确保施工生产安全,创建平安建设工地。

第三条 _____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安全政策、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零容忍的理念。在研究部署工作时优先考虑安全,在检查考核工作时重点突出安全,在“双标”管理和优质优价活动中同步考评安全。当安全与其他工作发生矛盾时,必须无条件的服从安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工程建设活动。

第四条 _____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贯穿“事事讲安全、人人抓安全”的理念,坚持“抓工作必须抓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通过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等措施,将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参加_____高速公路公路建设的所有从业单位在完成工程任务时,必须同时做好相对应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参加_____高速公路公路建设的所有从业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时,必须同时做好相对应的安全工作,对所从事工作的安全负全责。

第五条 _____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事前预防”、“过程监管”和“重心下移”的方法,坚持“安全隐患责任追究”与“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同样重要的安全管理理念,加大安全隐患监管和处罚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把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在施工一线和管理一线,强化各标段驻地业主代表和监理的安全监管职能。业主将通过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加强对监理单位的考核管理,通过加强业主标段驻地代表管理工作和加强监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加强对项目建设安全的监管和全过程控制。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_____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制止、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_____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第二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第八条 _____高速公路各从业单位均应建立相应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东莞市_____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_____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安全工作监督管理,统筹解决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 _____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1、_____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主要任务是在上级单位统一领导、安排、部署下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拟定本项目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解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组长由_____公司经理担任,副组长由_____公司总工程师担任,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由_____公司其他高管、安全监查部、工程部、技术部、办公室、合约部、财务部、协调部等成员组成。

3、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_____公司安全监查部,安全监查部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安全监查部和工程部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工作的落实承担相应责任。

4、本项目日常安全工作由安全监查部和工程部负责人组织协调和规划,由安全监查部专职安全工程师和工程部驻地业主代表具体实施。

5、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需要变更时,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由_____公司行文确认。

第十条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决定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标准。

2、拟定_____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研究解决本项目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3、对本项目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依法对本项目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和年度安全生产的考核与信誉评价。

4、受理本项目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和投诉,依据法律、法规和合同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行为实施处罚。

5、组织事故救援,制定本项目综合应急预案和规范本项目应急预案体系。

6、按事故发生报告程序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协助上级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 安全监查部主要安全职责

1、对上级机关下达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进行具体分解、细化,拟定从业单位年度控制考核目标。对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和要求及时传达,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2、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和体系。

3、具体组织对本项目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组织和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专项督查。

4、监督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的检查情况及施工单位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责成监理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5、组织召开安全例会,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落实整改并做好复查验收工作。

6、监督检查各单位制定的重大危险源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高危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7、督查各单位的应急预案的演练,加强信息沟通,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和调查处理工作。

8、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台账的建立、安全费用的计量支付、规范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9、加强与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具体负责协调较大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0、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工程部主要安全职责

1、参与对本项目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考核,参与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专项督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复查和验收。

2、按照《_____省公路工程项目开展“平安工地”建设实施方案及标准》和《安全管理行为量化考核办法》、《施工现场量化考核办法》的要求,对各监理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及时下发《安全违约违规处罚通知书》。

3、进行日常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落实整改并做好复查工作。

4、监督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的检查情况及施工单位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责成监理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检查验收整改落实情况。

5、督促各施工单位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和管理,对重大危险源实行严格的管控措施,并在现场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6、督促各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监督监理单位对专项安全技术方案进行审核和验算,必要时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评审。

7、督促各施工单位制定和完善各种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并督促及时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8、负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计量支付情况的审核、现场验收确认和规范使用的监督管理。

9、监督检查各单位对作业人员进行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10、督促各施工单位对劳务分包队伍和作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11、监督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纠正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不规范及不作为管理行为,督促发挥其安全监理作用。

12、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_____公司其他部门安全职责

1、办公室主要负责本项目各类安全生产培训、会议的会务组织,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通讯联络、信息发布、组织协调交通工具调配等后勤保障工作,并负责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做好群众组织、安抚和善后处理等工作。同时承担_____公司内部安全责任,对食堂、宿舍、办公场所、车辆及消防、用电、防风、防汛、防疫、安全保卫负责。

2、技术部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的安全技术保障工作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监管工作,对重点、难点项目安全生产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安全责任,组织设计单位安全技术交底和配合工程部和安全监查部督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协调部负责地方联络工作,协调处理与当地各有关单位、部门以及沿线村民的关系,及时发现和解决地方问题,防止各施工单位和地方群众发生群体性事件。

4、合约部配合工程部、安全监查部对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计划、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组织机构及专职人员进行符合性审查。

5、财务部配合办公室做好公司内部安全工作,配合工程部、安全监查部对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计划、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安全监查部和工程部负责人安全职责

1、主办对各参建单位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和维护、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危险源的识别、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预防方案的审查;

2、具体承办本项目安全管理规划,代表公司对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日常巡查;

3、具体负责对施工难度较大、施工工艺和施工安全技术要求较高的特殊作业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安全审查,有需要时督促施工单位报请有关部门实施专项审批或组织专家论证;

4、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和安全生产月报的总结、汇总和上报工作。

5、具体负责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般以下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6、负责对上级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要求及时进行传达,并督促驻地业主代表和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第十五条 工程部驻地业主代表安全职责

1、负责按照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及专职安全工程师审定的安全方案,督促各施工单位落实。

2、负责督促本项目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3、负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经审查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方案的具体贯彻和执行。

4、负责对所管理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包括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和各类安全内业台帐的建立与维护。

5、负责督促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的制定、公告,并定期督促指导各施工单位进行应急预演。

6、负责督促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

7、负责督促各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使用的管理工作。

8、负责督促各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使用台账,监督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使用情况,并进行安全费用计量和支付的审核确认工作。

第十六条 参加本项目的监理和施工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种安全预案,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第三章 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责任

第十七条 各从业单位参加本项目建设活动,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考核合格证书。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的垂直运输机械人员、爆破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电工、焊工等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允许上岗作业。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在工程中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式脚手架、滑模、爬模、挂篮、架桥机等自行式架设设施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单位进行验收,业主和监理单位参加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二十一条 从业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必须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安全教育培训支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支出等,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 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重视地质环境对安全的影响,提交的勘查文件应当真实、准确、详细,满足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勘察单位应当对有可能引发工程安全隐患的地质灾害提出防治意见。

第二十四条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安全生产隐患或者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和建议。

设计单位应当做好设计技术交底工作,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选派熟悉业务的技术人员担任设计代表。设计代表应当与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配合协作,帮助其他单位准确、完整地理解设计意图,保证设计意图的正确实现。设计代表对施工中出现的地质、地形条件与原设计不符的情况,应当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和安全生产需要,及时完善设计方案,保证工程结构安全和现场施工安全。

第二十五条 为公路水运工程提供施工机械设备、设施和产品的单位,应确保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装置,提供有关安全操作的说明,保证其提供的机械设备和设施等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达到国家有关标准。所提供的机械设备、设施和产品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或者法定检验检测合格证明。对于尚无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备和设施,应当保障其质量和安全性能。

第二十六条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1、编制安全生产监理计划,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范围、目标、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组织和职责。

2、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特点、方法和措施、控制要点和目标,并制定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3、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并签署意见。

4、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5、审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6、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7、审核施工单位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8、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9、对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施工进行旁站监理和定期巡视检查。

10、参与或主持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的验收工作,并签署意见。

11、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网架设、临时用电等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工程技术安全保障规范要求。

12、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独立组织和参加业主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

13、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刻整改,必要时,可下达施工暂停指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业主驻地业主代表。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应检查整改结果,提出复查或复工意见。

14、填报安全监理日志和监理月报。

第二十七条 施工单位对施工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

1、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依法对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难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及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3、施工单位应当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合同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单位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应及时制止。

4、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详细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以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并签字盖章同意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监督:

⑴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

⑵滑坡和高边坡工程处置;

⑶灌注桩基础、深挡墙基础(超过2m)、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⑷桥梁工程中的梁、拱、高墩(超过25m)等构件施工;

⑸隧道工程中的浅埋、不良地质、高瓦斯、富水隧道、水底海底隧道等;

⑹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外海孤岛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业等;

⑺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注、爆破工程等;

⑻爆破工程;

⑼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和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

⑽跨越国、省道、高速公路、铁路等道路施工交通安全疏导;

⑾桥梁挂篮施工;

⑿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⒀桥梁架桥机架设施工;

⒁其他业主和监理认为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必要时,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5、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安全工作档案。

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新进场和新从业人员在上岗前,施工单位必须对其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或者路线交叉口、施工起重机械、拌合场出入口、临时用电设施、爆破物、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以及隧道口、孔洞口、基坑边缘、脚手架或其他支架、桥面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7、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

8、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双标”管理规定的要求设置施工驻地,将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分开布置,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的设置必须满足安全和消防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医疗救助等应当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所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自购原材料、半成品进行加工组装的临时房屋和加工棚、架,必须经驻地业主代表和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

9、施工现场的基础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和起重吊装作业、垂直运输作业、高空作业和临时用电等,必须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

10、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档案台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11、施工单位应当在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12、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并确保其熟悉和掌握有关内容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在施工中发生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13、施工单位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同时接受业主的监督管理,对国家和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业主、监理工程师提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内容、定措施、定验收的原则认真组织整改,并跟踪检查,狠抓落实。

14、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15、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16、施工单位应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落实组织、人员、救援队伍和必要的设备、器材和急救用品,并组织演练。

17、发生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力量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或二次伤害,并立即向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和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以及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18、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内业资料管理制度,搞好现场各项安全技术资料的记录、归档,按照规定建立和保管安全技术资料档案。

第四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_____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各从业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本章所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实施。

第二十九条 _____公司应制定一系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纲要,同时制定下列各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实施细则作为补充和完善,具体包括:

1、《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

2、《安全管理行为量化考核办法》;

3、《施工现场量化考核制度》;

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5、《危险源辨识和管理制度》;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7、《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8、《教育培训制度》;

9、《施工单位安全月报制度》;

10、《消防管理制度》;

11、《易燃易爆品管理办法》等。

第三十条 监理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业主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除了编制《安全生产监理大纲和监理计划》、《安全生产监理实施办法》、《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等外,还必须制定各项安全监理管理制度,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安全监理责任制》;

2、《安全生产监理会议制度》;

3、《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4、《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审查制度》;

5、《安全监理巡视和检查制度》;

6、《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机械验收核查制度》;

7、《监理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8、《安全事故隐患监理检查、复查验收制度》;

9、《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0、《危险源、安全隐患登记跟踪制度》;

11、《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监理定期核查制度》等。

第三十一条 施工单位作为施工安全生产最重要的直接和主体责任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业主、监理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制定完善详细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5、《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6、《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制度》;

7、《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管理制度》;

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9、《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巡查制度》;

10、《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跟班检查制度》;

11、《安全设施和施工设备进场验收制度》;

1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3、《危险源、安全隐患排查处理制度》;

14、《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

15、《消防用品、危险品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16、《施工现场防火及消防制度》;

17、《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8、《施工用电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19、《施工设备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20、《安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及使用管理制度》;

21、《安全生产事故及三防应急救援预案》;

22、《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23、《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

24、《卫生及防疫管理制度》;

25、《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等。

第三十二条 从业单位应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的不同职责要求建立各自的安全责任制制度,将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实到岗位,责任到人。_____公司要建立安全监管责任制,监理单位要建立安全监理责任制,施工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应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共同承担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三十三条 _____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安全责任考核以安全隐患责任考核为主,通过安全管理行为和施工现场的量化考核的方式,对施工、监理单位及有关人员进行考核。根据量化考核的结果,对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进行奖罚。

第三十四条 监理和施工单位应贯彻落实_____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把消除生产事故隐患放在安全工作的首要位置,落实各项监控和治理措施。_____公司将定期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内容、定措施、定验收的“五定”原则,督促完成整改,对排查出的重、特大事故隐患,要实行公告公示、挂牌销号,采取有效手段,迅速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十五条 各从业单位均应建立安全生产危险有害因素(即危险源)数据库,区分危险有害性质和程度,分类整理,动态监控。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初期结合设计图纸、地勘资料、施工组织设计、现场情况调查、本单位人员、技术、设备资源情况等,对本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即危险源)进行辨识和风险评估,经监理单位审核签认后,报_____公司安全监查部备案。对重大危险源要实行有效监控。

第三十六条 _____公司对监理、施工单位安全检查日常安全巡查、定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不定期专门专项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评比相结合的办法。

第三十七条 _____公司安全会议主要有两种:

1、安全生产现场会。随时召开,重点解决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突发事件和根据安全形势需要即时或尽快解决的安全问题。

2、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两次,也可根据安全形势和工程总体进展安排进行调整,重点是学习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上级的文件批示精神,总结经验,实施奖罚,全面部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十八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到位和专款专用,各从业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和使用制度,确定使用范围,明确使用和审批程序。

在规定的适用范围内,施工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满足业主、监理单位和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安全生产隐患消除、整改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的支出。

第三十九条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要按照国务院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执行。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没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员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四十条 各从业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和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规定定期进行演练,同时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

第四十一条 各从业单位要按照_____公司制订的《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执行,必须指定专人对安全生产管理档案材料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第五章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第四十二条 _____公司在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2、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3、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依法实施处罚。

第四十三条 _____公司和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有:

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的符合情况;

2、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具备上岗资格情况;

3、施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4、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和各项应急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设置和履行职责情况;

6、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第四十四条 _____公司和监理单位对公路工程下列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现场驻地;

2、施工作业点(面);

3、危险品存放地;

4、预制厂、半成品加工厂;

5、非标施工设备组装厂。

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工程及施工作业环节应当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做出如下处理:

1、施工单位存在安全管理问题需要整改的,以书面方式通知存在问题单位限期整改;

2、施工单位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

3、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者在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其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4、被检查单位应当立即落实处理决定,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检查单位。责令停工的,应当经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第六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考核和奖罚

第四十六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考核以安全隐患责任考核为主,采用量化扣分的形式,对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以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考评。并根据各阶段量化考核结果,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奖罚。

第四十七条 对整改不力,多次整改仍然存在安全问题的从业单位,_____公司将把其列入安全监督管理重点单位,加大安全检查和安全管理力度,同时采取约见单位法人代表和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等手段。

第四十八条 安全考评将作为创优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安全工作不合格或不得力,不得评优,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同时各从业单位安全考评结果将纳入_____省交通厅信用评价管理范畴,作为省厅和总公司信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九条 从业单位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法律、法规给予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条 对不按规定使用或挤占、挪用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两次以上的单位,_____公司保留暂停支付、代管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和采取强制措施保证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有效使用的权利。

第五十一条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能立即改正的,责令其立即改正;无法立即改正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其暂时停工;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违约罚金:

1、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却从事相关工作的;

3、未按规定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4、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或未按方案组织实施的;

5、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

6、爆破器材无专人保管,炸药雷管库房未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设置,未制定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或者易燃易爆材料出入库和运输、使用管理未按照制度执行的;

7、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设施或提供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办理工程保险和工伤保险的;

8、未按照规定对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并登记的;

9、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明令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10、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做详细说明和交底的;

11、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的;

12、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13、未对因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上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保护措施的。施工单位有上述行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4、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15、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16、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17、未组织安全检查的;

18、其他违反安全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的行为。

第五十二条 发生安全事故,且施工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以下规定,对施工单位处以违约罚金。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违约罚金;

2、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违约罚金;

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违约罚金;

4、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违约罚金。

第五十三条 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_____公司将对其处以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违约罚金:

1、未完善安全生产监理制度的;

2、未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3、未设立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的;

4、未按规定进行巡视旁站,或未做好巡视旁站记录致使安全监理作用缺失的;

5、对巡视旁站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发出整改通知,或对其发出的整改通知内容未进行跟踪检查落实情况,或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未及时向_____公司报告的;

6、施工单位因安全原因被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质监站、_____公司责令整改后,未督促其落实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的;

7、所监理的施工单位被处以安全违约罚金,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8、与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的;

9、其他违反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如与现行法律、法规范有异议时,以后者规定为准。本办法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将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办法的形式不断完善,有关细则由_____公司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由_____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安全监查部负责解释,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公路安全生产1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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