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通风队副队长
一、是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队长领导下,搞好 “一通三防”安全工作,具体组织实施“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工作计划。
二、负责安排井下的管路吊挂、巷道冲洗、隔爆水槽的安设、煤层注水、自动化水幕的安装等一切防尘工作,并按标准进行组织检查和验收。
三、负责安排井下通风系统的调整、通风设施的安设及维护、局部通风设备的安装。
四、参加通防例会,深入现场排查“一通三防”隐患,安排矿井通风防火工作。
五、负责检查落实瓦斯建点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监督检查通风队上岗人员劳动纪律。
六、负责组织井下的探险、恢复通风、排放瓦斯、砸墙等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七、参加“一通三防”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严格执行“一通三防”工程质量标准。
八、在队长外出期间,代行队长安全生产职责。
一、是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队长领导下,搞好 “一通三防”安全工作,具体组织实施“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工作计划。
二、负责安排井下的管路吊挂、巷道冲洗、隔爆水槽的安设、煤层注水、自动化水幕的安装等一切防尘工作,并按标准进行组织检查和验收。
三、负责安排井下通风系统的调整、通风设施的安设及维护、局部通风设备的安装。
四、参加通防例会,深入现场排查“一通三防”隐患,安排矿井通风防火工作。
五、负责检查落实瓦斯建点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监督检查通风队上岗人员劳动纪律。
六、负责组织井下的探险、恢复通风、排放瓦斯、砸墙等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七、参加“一通三防”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严格执行“一通三防”工程质量标准。
八、在队长外出期间,代行队长安全生产职责。
第2篇 开拓队队长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熟悉“三大规程”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在科长的领导下,搞好本队的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工作,对本队的安全工作负责。
2、负责本队人员的录用和人员调配工作。
3、掌握本队施工地点的水、火、瓦斯、煤尘、顶板和机电运输等情况,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法规和质量标准,认真按作业规程要求指挥生产。
4、了解本队工作地点及年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和每月“一通三防”的内容,掌握事故预防与处理方法,熟悉避灾路线。
5、参加矿安全大检查,对本队“三违”人和事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追查处理。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生产环节上的安全隐患及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7、参加矿、科的安全生产会议,并组织召开全队的安全生产会议,坚决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8、抓好本队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第3篇 巷修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负责全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本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负责全矿井日常巷道检查、维修工作,严格兑规施工。
3、负责区域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监督指导各岗位自检自查,确保环境安全、设备安全、人员行为安全。
4、负责区域内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
5、负责对全队员工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安全思想教育管理工作。
第4篇 运输队技术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
(二)在队长领导下,组织并解决生产中的具体问题,协助队长认真搞好本队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及有经验的老员工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根据现场条件变化,及时组织编写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各有关部门会审后,负责本队作业规程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工作,并监督现场执行情况。
(四)负责本队技术档案管理工作,积极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供数据和报表,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
(五)组织本队员工进行技术业务、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水平和自我保安能力。严格执行“三程”学习,落实《煤矿职工安全手册》相关内容,并带头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冒险作业。
(六)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大力开展技术革新,做好增产节约和修旧利废。鼓励员工开展“五小”活动,使用一切手段调动员工学习新技术的积极性。
(七)下井带班期间,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向队长反映,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八)协助做好本队包保班组建设工作,对“一班三检”、“三违”教育处罚和班前会等各种制度的日常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负责,提高班组建设管理水平。
(九)发生事故时,要积极组织抢救,并参加事故的追查、分析、处理,写出事故分析报告和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贯彻。
第5篇 采煤队值班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采煤队值班队长对当天全队井上、下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1、认真填好值班日志,做好碰头会记录,及时传达值班矿长的指示精神。
2、深入现场了解情况,掌握生产动态,指挥生产做到心中有数。
3、生产中出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协调处理,当天未处理完的要向接班队长交待清楚,并提出处理意见。本队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向矿调度室和矿有关领导汇报。
4、发生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追查讨论,拿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及时汇报,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5、掌握当天各班实际出勤人数,换班后两小时有人尚未升井,必须立即查明原因并报告调度室。
6、认真坚持24小时值班制,临时离岗向调度室汇报并找人顶岗。
7、坚持布置生产任务时讲清安全措施,贯彻计划时讲清上班安全情况及本班工作重点及安全措施和施工要求。对待安全隐患及复杂工程坚持责任到人。
第6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运转副队长
第一条 在队长的领导下,负责本队的生产、安全及其它各项指标的完成。
第二条 负责运转设备(变电所、水泵房、配电点、高低压电缆、水泵)运行情况的考察管理,保证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到98%以上。
第三条 负责运转设备的维修,记录填写检查,设备验收,设备回收。
第四条 负责对本队各类事故的追查,处理与总结分析。
第五条 深入实际,检查队内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 负责供电、排水管道维护,通信线路维护。
第七条 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影响生产,应负主要责任。
第7篇 技术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技术副队长对分管范围内及技术管理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一、职责范围
1、协助队长组织领导全队职工学习、贯彻安全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对全队安全工作负技术方面的责任。
2、协助队长抓好全队技术管理工作,搞好职工培训及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落实工作。
3、施工前要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监督,并督促执行。
4、参加指导现场机电设备的安装、试运、验收、维护等。
5、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对班组安全进行技术指导;坚决制止违章作业,并遵守各种纪律。
6、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7、有权拒绝上级违反劳动安全法规的指令。
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与考核标准
1、对分管范围内生产作业地点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安排整改,执行不到位的每次扣3分。
2、现场出现危机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时,未及时采取临时性的安全处置措施,造成事故的,依据事故责任追究进行处理。
3、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落实工作不到位,施工方案未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监督,绩效考核扣10分。
4、对职工未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对班组安全生产未进行技术指导,作业地点被上级、公司停产、停运(设备)的,绩效考核每次扣20分。
第8篇 探水队技术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探水队技术副队长在地测防治水科科长和探水队队长的领导下,履行探水队安全技术管理职责,负责探水队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3、严格执行“三大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水害防治的各项规定和措施、岗位标准及各项制度,负责检查各项规定、制度的落实情况。
4、负责钻探现场钻孔施工参数的标定和钻孔验收工作,并组织做好钻孔原始数据记录、打钻描述和探水牌板的填写工作。
5、负责及时制定各类工程施工作业程序和安全技术措施,按审批程序审批后,贯彻到每个工人,并监督落实,同时对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及时进行补充、完善。
6、经常深入井下一线,加强探水现场管理,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工作达标,同时监督、检查各项规定、制度的落实情况,严厉查处“三违”行为。
7、不断组织探水队人员学习业务知识,强化人员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职工业务素质和操作水平。
8、负责队组材料的申报、领用、发放和管理工作。
9、掌握好工程进度并负责各种原始记录、资料的保管工作。
10、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9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电修队队长
四大件工区电修队队长是本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队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参与制定、修订(编)本工区及班队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参与组织或制定安全生产规划、规章制度
2.参与制定、修订(编)本工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
3.参与制定并实施本工区年度机电设备的维简和大修工程计划。
4.组织实施有关通风、压风、提升、排水、供电系统的安全技术改造方案。
三、参与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5.参与制定并实施本工区安全培训计划。
6.组织本队岗位工种进行岗位培训,做到持证上岗。督促本队班队长参加安全资格培(复)训。
四、推广应用机电专业先进技术、装备和工艺
7.负责推广应用机电专业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并组织人员进行培训。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组织制定本队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并监督落实。
9.落实管理人员下井跟带班制度,监督检查本队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0.组织对机电设备及相关安全设施的维护和定期检查,确保灵敏可靠。
11.组织召开本队班前会、隐患排查会议、安全学习会,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研究解决生产安全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技术安全措施,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3.负责所承包车间标准化工作。
14.落实本队职业病危害的防治与管理,督促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15.贯彻落实矿冬季、夏季“三防”工作。
六、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6.贯彻执行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7.参与矿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参与事故抢险救援。
19.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工作,落实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及事故防范措施。
八、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与考核
20.贯彻执行矿、科、工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
21.履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10篇 治安保卫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保卫工作方针;
2、负责全矿内部治安综合治理的检查、考核的全面工作,组织落实好本企业治安保卫队伍的思想、组织、业务建设;
3、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审定、检查要害部位、重点防火部位、治安防范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提出消防设施器材的更新、补充计划,提出治安保卫工作的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漏洞,消除不安全隐患;
4、组织落实保卫人员直接参与治安、防火现场管理和安全防范;
5、负责落实本企业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综合治理工作的安排、考核、评比工作;
6、负责制定治安保卫工作预案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必要的演练;
7、负责调解、疏导企业内部纠纷、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发生在企业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第11篇 机运队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分管范围内,认真贯彻、执行、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2、协助队长搞好各项工作,深入现场了解机电系统运转情况,搞好机电设备的安装、回收,确保机电设备正常运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并监督贯彻执行。
3、对违章或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隐患,有责任、有权力制止和处理,并及时向区队汇报,进行处理。
4、协助队长搞好业务技术学习,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
5、协助队长搞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培训工作,协助队长抓好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对本区队安全质量负直接管理责任。
6、认真组织每周的安全日活动,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及时制止“三违”现象。
7、协助队长开展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坚持安全隐患排查自述旬报制度,按时上报安全隐患排查自述旬报表。
8、按时参加矿、科室安全会议,及时向职工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精神,负责监督本区队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9、积极参加区队周评估会议,对评估会出现的问题进行落实。
第12篇 兼职救护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是兼职救护队安全救护工作第一责任者,主持全队的安全救护工作。
第二条 根据上级安排,制定救护队年度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条 矿井发生事故时,立即奔赴事故矿井,制定行动计划,同救护队员一同作战,完成抢险任务。
第四条 按规定参加战备值班、下井和演习工作。
第五条 协调各小队工作,组织全队各项工作的考核评比,技术比武等活动。
第六条 负责制定和完善兼职救护队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管理,确保安全救护。
第七条 组织环境因素识别、危险源辨识及采取的措施制定工作。
第八条 认真完成分管领导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九条 具体工作如下:
1、抢救井下遇险遇难人员。
2、处理矿井灾害事故。
3、参加排放瓦斯、震动性放炮、启封火区、反风演习和其他需要佩戴氧气呼吸器作业的安全技术工作。
4、参加审查矿山应急预案或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做好矿山安全生产预防性检查,参与矿山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的工作。
5、负责兼职救护对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6、协助矿山企业搞好职工的自救、互救和现场急救知识的普及教育。
第十条 日常工作安排
1、负责本中队的全面领导工作。
2、根据大队的工作计划,结合本中队情况制定 实施计划,开展各项工作,并负责总结评比。
3、事故救援时的具体职责是:
⑴、接到出动命令后,立即带领救护队奔扑事故矿井,担负中队作战工作的领导责任;
⑵、到达事故矿井后,组织各小队做好下井准备,同时了解事故情况,想抢救指挥部领取救护任务,制定中队行动计划并向各小队下达救援任务;
⑶、在救援指挥部尚未成立、无人负责的特殊情况下,可根据矿山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或事故现场具体情况,立即开展先期救护工作;
⑷、向各小队布置任务时,应讲明完成任务的方法、时间,应补充的装备、工具和救护时的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
⑸、在救护工作过程中,始终与工作小队保持经常联系,掌握工作进程,向工作小队及时供应装备和物资;
⑹、必要时亲自带领救护队下井完成任务;必要时,及时召请其他救护队协同救援。
第13篇 掘进队经营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在队长领导下,对全队财经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下井带班期间,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带班时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三)生产上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赶赴现场,协助队长指挥抢险并积极安排抢险救灾所需的材料以及协助处理善后工作。
(三)负责对本队所领用的材料、小型设备、配件的质量监督,如不符合国家及企业质量标准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四)组织做好事故处理的材料供应,后勤保障工作。
(五)按时参加矿组织的经营会议以及队安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六)定期对施工队组的材料、工具等进行现场检查,防止出现浪费、损坏等情况发生。
(七)协助队长做好班组建设工作,提升班组长素质,提高班组建设管理水平,做到班组工作内容指标化、工作要求标准化、工作步骤程序化。
第14篇 技术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荐)
技术副队长对分管范围内及技术管理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一、职责范围
1、协助队长组织领导全队职工学习、贯彻安全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对全队安全工作负技术方面的责任。
2、协助队长抓好全队技术管理工作,搞好职工培训及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落实工作。
3、施工前要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监督,并督促执行。
4、参加指导现场机电设备的安装、试运、验收、维护等。
5、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对班组安全进行技术指导;坚决制止违章作业,并遵守各种纪律。
6、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7、有权拒绝上级违反劳动安全法规的指令。
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与考核标准
1、对分管范围内生产作业地点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安排整改,执行不到位的每次扣3分。
2、现场出现危机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时,未及时采取临时性的安全处置措施,造成事故的,依据事故责任追究进行处理。
3、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落实工作不到位,施工方案未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监督,绩效考核扣10分。
4、对职工未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对班组安全生产未进行技术指导,作业地点被上级、公司停产、停运(设备)的,绩效考核每次扣20分。
第15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机运分队队长
一、是本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分管矿长和机电队长的领导下,负责本队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了解和熟悉全矿原煤皮带运输工作中的安全生产情况。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管理制度。
三、组织编制井下原煤主运皮带机的大、中、小修计划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召开机运队安全业务会和事故分析追查会。参加机电队和组织本队安全大检查。
五、负责机运队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配齐群监员,并支持他们的工作。
六、协助机电队长搞好安全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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