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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5篇

发布时间:2023-02-10 热度:40

把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1篇 运输队把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学习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能力。

(二)严格按三大规程作业,持证上岗。

(三)进入工作地点后,要检查钩头15米内的钢丝绳,检查安全设施是否可靠,检查运输线上是否有障碍物,如发现及时处理,及时汇报,处理不完好时,不得挂车作业。

(四)发出开车信号之前,要在检查一遍钩头及连接装置、保险勾及道岔是否合格,确认无误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挡车闸等安全设施要完好。按规定使用。

(五)不得使用任何有明显裂纹的三环链及销子。

(六)当串车甩至主车场停稳后,方可摘挂钩,所挂车数不得超过规定车数。

(七)严格执行上下山行车不行人制度,要规定合理的信号。

(八)升降设备或材料前,要认真检查车辆的连接是否牢固,装载是否超高、超宽等,不符合要求不许带运。

(九)运输时如发现异常,应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矿车落道时,要有预先规定的信号与司机联系,处理落道车时,要发慢拉信号。

(十)倾斜巷道的各车场不见钩头,严禁发出开车信号。

(十一)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2篇 _矿副井把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1条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规程和副井管理制度。

第2条工作时精力集中,听取信号工的指挥和信号指示,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3条负责维持行车秩序,做到行车不行人,不作业。

第4条正确使用推车器,确保罐、料、设备及时提升,做到安全、准确、无误。

第5条负责工作场地的清理,保持清洁,做到文明生产。

第6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积极协助有关人员解决处理。

第7条认真执行岗位交接班制度。

第3篇 斜井把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1、斜井把钩工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证后方准上岗。

2、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井上下推车、把钩工操作规程》。

3、严格执行“斜井行车不行人”制度。

4、负责运输轨道的检查和维修。

5、斜井提升运输时,制止他人站在车场内休息或等候车辆。

6、坚守岗位,不得让他人从事把钩工作。

第4篇 立井把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对当班井口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二、负责维护好下井人员的秩序,清点乘罐人数,每层罐笼不超过12人,严禁超员,严禁人货混装,负责放下罐门和检查罐门是否关好。

三、有权对下井人员进行验身检查,监督检查每个下井人员是否符合入井人员的管理规定。

四、对将要装罐的各种车辆及下井设备进行严格检查,严禁将不符合下井要求的车辆和无下井通知单的设备打下井,特种材料和大型设备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方准下井。

五、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岗、睡岗,不说与工作无关的话,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特殊情况必须暂时离开时,应和信号工联系好,离开期间,绞车必须停止运行。

六、在提升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时刻注意罐笼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发出停车指令。

七、负责井口房内的清理工作,保持工作场所卫生,严禁异物坠入井筒。

八、使用并保护好井口安全设施。上岗时要佩戴齐袖标、哨子、安全帽,着装整齐。

九、积极参加安全培训,学习安全知识,提高自身保安能力。遵章作业,无“三违”行为。

第5篇 信号把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知信号规定,发出信号必须准确无误。

二、工作前,把钩信号工详细检查挡车器、挡车栏及安全保护装置,确保安全设施灵敏可靠。

三、挡车装置要经常关闭,提放车辆时方准打开。

四、提放车时必须检查各连接装置是否牢固可靠,为绳挂好。

五、负责矿车的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硬设备矿车严禁使用,装车不符合要求的不准提放。

六、负责上、下车场倒车时做到瞻前顾后,不抱车角,推车拉开安全距离。搞挂钩做到动作快,钩挂牢,每钩车数不超规定,搬道岔正确搬实,搬证车不掉道,不脱钩。

七、上、下要联系好,信号清楚,及时正确,不打抢点,做到查钩人不离信号周围,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打点停车,并躲入躲避洞。

八、负责检查挂钩地点的棚子、道路、地滚的安全,清理和保持巷道整洁,水沟畅通,做好上、下安全设施的使用、管理,做到勤检查,随时保持一切安全设施灵敏可靠。

九、坚守岗位,不脱岗、不串岗,不打瞌睡,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十、发生事故时,上把钩必须与下把钩工及司机联系好,将绞车停稳锁住,拉紧余绳。

十一、事故处理好后将斜井内的人员全部撤出,清理干净工具和杂物后,上、下井口联系好后开慢车将物件运至目的地。

第6篇 副井把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1条 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规程和副井管理制度。

第2条 工作时精力集中,听取信号工的指挥和信号指示,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3条 负责维持行车秩序,做到行车不行人,不作业。

第4条 正确使用推车器,确保罐、料、设备及时提升,做到安全、准确、无误。

第5条 负责工作场地的清理,保持清洁,做到文明生产。

第6条 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积极协助有关人员解决处理。

第7条 认真执行岗位交接班制度。

第7篇 井口把钩工之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负责井口棚范围内的管理工作及井盖门的检查、维修和清理。

2 、负责摘挂钩及稳罐、装卸工具和材料。在装卸设备、物料时,必须关闭井盖门并捆紧扎牢,否则不准进行操作。

3 、吊桶下降需要将滑架留于井口时,应先通知信号员缓慢降下。吊桶及提升的物件应目接目送,经常保持井口棚内的清洁卫生,防止坠物事故的发生。

4 、严格人井检身制度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日志,接班人员未到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5 、负责办理人员入井时签字手续及下井人数统计工作。

6 、把钩工有下列职权: ( l )有权制止非工作人员进人井口棚内。 ( 2 )有权拒绝违反吊桶乘坐规定的人员下井和制止超员乘罐。 ( 3 )有权拒绝酒后人员下井。 ( 4 )有权检查下井人员是否带烟火。 ( 5 )有权拒绝未经批准的人员下井。 ( 6 )有权拒绝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混凝土装桶下井。 ( 7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第8篇 斜井把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斜井把钩工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证后方准上岗。

2、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井上下推车、把钩工操作规程》。

3、严格执行“斜井行车不行人”制度。

4、负责运输轨道的检查和维修。

5、斜井提升运输时,制止他人站在车场内休息或等候车辆。

6、坚守岗位,不得让他人从事把钩工作。

第9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信号把钩工

1、信号把钩工对当班信号把钩工作的全过程负全面责任。

2、信号把钩工必须经过正规培训,持证上岗。

3、严格执行“三大规程”中关于“提升运输”和“信号把钩工”的各项规定,坚持正规操作。)

4、熟知所属范围内的各种设备的结构、性能和原理,熟练操作和维修。

5、严格执行“采区上下山封闭区段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采掘运输“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对提升运输区段内的安全负责。

6、必须掌握所属提升运输线路范围内的基本情况。

7、按物料运送要求对车辆进行严格检查,不合格不准提升。

8、所属工作范围内达到并保持文明生产标准。

9、对所属设备当班的使用情况和存在问题,必须向下一班当面交代清楚,不留隐患。

10、遵章守纪,做到本人不违章,并拒绝执行“违章指挥”。

11、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12、保质保量的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10篇 信号工把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信号工、把钩工对所在岗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严格遵守信号工、把钩工操作规程。

三、严格遵守信号工、把钩工岗位职责制。

四、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班人要现场交接清楚有关问题及注意事项。

五、斜坡运输提升坚持使用好“一坡三挡”装置。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信号工、把钩工对“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负直接责任。

六、每半都必须认真检查钩头、插销、三环链、保险绳子的连接状况及装运是否稳固可靠,是否超高超宽,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能发出开车信号。

第11篇 运输区斜巷信号把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斜巷信号把钩工负责与本班绞车司机配合进行工作面空重车的调转。绞车信号工必须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信号把钩工技术培训、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业务熟练程度和自主保安、相互保安能力。

第2条 把钩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的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3条 接班后,首先要检查本岗位信号设施是否完好、行车红灯是否完好、斜巷“一坡三挡”是否完好无损、斜巷托绳轮是否齐全灵活、钢丝绳及钩头是否完好,确认安全设施齐全无隐患后,方可按《斜巷信号把钩工操作规程》要求提升。

第4条 按规定提升矿车数进行挂车。提车或松车前,必须仔细检查所挂职车的连接情况插销闭锁,保险绳必须挂在最后车的无连接端,确认无误后,方可打信号提车或松车。

第5条 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精力集中听清信号,把握不准的信号必须重新联系,确认无误后方可向绞车司机发送信号。

第6条 必须熟悉本斜巷的坡度、轨道情况、车场情况及安全设施布置情况,掌握矿车的运行状况。

第7条 严格执行斜巷“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第8条 把钩工必须按照“规定”挂拉车辆,不准超量拉车。

第9条 斜巷上、下部车场子挡车器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只有矿车通过时方准打开。

第10条 搞好现场卫生,班班清扫车场及硐室,经常清挖托绳轮及安全设施部位的淤泥及杂物。附近水沟要保持畅通,无淤泥、积水。

第11条 熟悉本工作地点围岩和支护情况,如发生变化,要及时汇报给出本班队长和矿有关单位负责人,及时进行处理,严禁在隐患处把钩作业。

第12条 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交班时要将安全设施及信号设施的使用部位和存在的问题向下班交接清楚。

第13条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二、责任追究

第14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程操作,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上报或不按规程采取措施的。

(三)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5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工作面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6条对因工作不积极以至于影响空重车调转速度负有直接责任。

第17条对超拉超放空重车负有直接责任。

第18条对辖区内车场、硐室的卫生负直接责任。

第19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第12篇 斜巷把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严守工作岗位,持证上岗,确保当班的安全生产, 对当班本岗位提升安全负主要责任。

二、负责本岗位的安全设施和生产设备的检查工作, 发现问题必须回报处理。

三、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对行车兼作行人的巷道,必须坚持行车不行人制度。

四、负责本岗位的管理工作, 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斜巷、斜巷上下口及车场内。

五、坚持捆绑不实、超宽、超高、超长不发车;超挂车不发车;连接装置没连好不发车;保险绳没挂好不发车; 信号不清不发车;巷道内有积煤、浮尘不发车,钢丝绳打结、扭绕及余绳超长不发车。

六、严格按照发送信号的程序和规定的信号标志发送信号, 严禁乱敲错打。

七、当发生跑车或错道撞车事故时,上把钩工立即发出紧急信号,及时向上级回报。下把钩工及工作人员不得走出躲避硐。

八、负责斜巷内及工作岗位的清理,做到文明生产。

九、积极参加安全培训,提高自身保安能力。遵章作业,无“三违”行为。

第13篇 副井信号把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信号把钩工对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一、职责范围

1、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具体规定安全操作。

3、必须熟知副井信号的具体规定,掌握本岗位的信号装置、通讯装置、井口设备及安全装置和设施的操作方法。

4、工作时精神集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与他人闲谈,不准打闹。

5、上下人员时,维持出入罐秩序及坚持入井验身制度。

6、发送信号及时、准确,经过联系才允许改发信号。

7、副井提升人员或物料时,必须与提升机司机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严禁人员和物料同乘一罐。

8、对进入罐笼的车辆详细检查,必须放下罐挡、挂牢防护链,将车可靠的制动,确认无误后方可发出提升信号。

9、保持井口、井底20m范围内清洁卫生。

10、精心维护、保养好信号、电气装置和机械设备以及其它安全设施。

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与考核标准

1、进班1小时内要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通知跟班干部安排整改,并及时向值班人员汇报,执行不到位的每次扣3分。

2、现场出现危机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时,未及时采取临时性的安全处置措施,造成事故的,依据事故责任追究进行处理。

3、工作中集中精力,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与他人闲谈,不准打闹,否则绩效考核扣10分。

4、发送信号及时、准确,经过联系才允许改发信号,否则绩效考核扣10分。

第14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立井把钩工

立井把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对当班井口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二、负责维护好下井人员的秩序,清点乘罐人数,每层罐笼不超过12人,严禁超员,严禁人货混装,负责放下罐门和检查罐门是否关好。

三、有权对下井人员进行验身检查,监督检查每个下井人员是否符合入井人员的管理规定。

四、对将要装罐的各种车辆及下井设备进行严格检查,严禁将不符合下井要求的车辆和无下井通知单的设备打下井,特种材料和大型设备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方准下井。

五、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岗、睡岗,不说与工作无关的话,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特殊情况必须暂时离开时,应和信号工联系好,离开期间,绞车必须停止运行。

六、在提升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时刻注意罐笼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发出停车指令。

七、负责井口房内的清理工作,保持工作场所卫生,严禁异物坠入井筒。

八、使用并保护好井口安全设施。上岗时要佩戴齐袖标、哨子、安全帽,着装整齐。

九、积极参加安全培训,学习安全知识,提高自身保安能力。遵章作业,无“三违”行为。

第15篇 某煤矿把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把钩工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本班次现场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对本班次现场工友的安全负联保责任。要按照三大规程进行施工。把钩工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过正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熟悉避灾线路。把钩工必须严格按照掘进作业规程进行施工,保证安全。

第1条 在工作时空内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和矿井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班中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2条 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安全技术知识培训。作业过程中做到“四保”(即:自主保安、相互保安、业务保安和基础保安),“三无”(即:无违章指挥、无违章作业、无违犯劳动纪律)。

第3条 接班后,首先要全面检查本岗位斜坡托绳地辊是否齐全灵活、连接装置、闭索装置、保险绳、钢丝绳及钩头是否完好,运行线路轨道道岔,巷道顶底板状况,确认安全无隐患后,方可按“把钩工操作规程”要求提升。

第4条 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精力集中,逐一连接提升车辆,最好连接钩头,然后认真检查,确认连接无误后,方可向信号工发出传递信号的要求。

第5条 必须熟悉巷道坡度、轨道情况、安全设施布置情况,熟悉绞车、信号报警、通讯系统的基本原理,掌握斜巷提升各类技术参数,掌握车辆的供求状况,并达到“三懂四会”的要求。

第6条 对封车、连接、闭索和钢丝绳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负责安全设施的正确使用;对封车不牢、超挂车辆严禁提升;对特殊物料提升、斜巷检修作业和车辆掉道时,执行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第7条 负责执行斜巷“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人力推车执行专门规定。严禁过卷过放、停车不到位、轧绳;严禁放飞车、余绳松车;严禁拉空钩头;严禁钢丝绳强拉硬拽。

第8条 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将安全设施、车辆供求及信号设施的使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交接清楚。

第9条 把钩工与信号工要密切协作,避免失误发生事故。

第10条 多人作业时,应明确负责人,相互配合好,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提升。

第11条 负责本岗位内的卫生清理,做到文明生产。

第12条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当班任务,因操作失误造成事故与损失,负直接责任。

第13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把钩工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章作业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

二、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4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把钩工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 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 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5条 把钩工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把钩工应负直接责任。

第16条 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或对信号设施的检查不认真,把钩工应负直接责任。

第17条 把钩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

第18条 把钩工对提升现场隐患的发现和处理负有直接责任。

第19条 把钩工对施工现场其他作业人员负有安全互保连带责任,有权制止“三违”。

第20条 对不按规定着装,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负有直接责任。

第21条 因操作失误造成事故与损失,负直接责任。

第22条 熟悉提升运输的工作环境,按照《把钩工操作规程》的要求熟练、正确地操作。因操作失误导致机电事故和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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