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分管多种经营行政副职的安全职责
1、组织制定多种经营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工作重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与考核制度,并检查落实。
2、建立健全多种经营系统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充分发挥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完善安全监督手段,经常听取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安监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和职权。
3、组织审批多种经营企业年度“两措”计划,保证足够的资金投入,并督促检查落实。
4、贯彻落实有关多种经营安全工作的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承、发包工程和临时工管理制度。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进行审查,规范合同管理,明确安全责任,并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组织多种经营系统的安全检查活动。掌握各项规程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或倾向性的问题,做到任务、时间、费用、责任“四落实”。
6、参加安全分析会、安全检查等重要活动;每季度召开一次多种经营安全生产情况分析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7、主持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专题事故分析会,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实。
8、配合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确保有关反事故措施及要求在所购设备中得到落实;监督执行消防及危险品保管的规程规定;保证事故抢修物资材料的及时供应;对所购物资符合有关安全强制性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配合当地交通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2篇 镀锌公司行政后勤副职安全职责
1对本公司的经营安全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2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正确处理安全和效益的关系,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建立健全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和经营结算体系时,将安全生产经营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
3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消防设施安全管理。组织对公司消防、防盗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应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指导及时整改,严防危及人身、设备、资产安全。
4组织对安全生产项目计划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提出整改建议。主持或参加有关的事故调查,并督促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
5督促分管部门主动接受安全监督,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临时聘用人员的安全管理;做好事故统计报告工作,对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所发生的事故负领导责任。
6参加本公司安全分析会、安全检查等重要活动,并组织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
7做好公司内部安全保卫工作,严厉打击盗窃公司财务的行为,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8 贯彻执行有关医疗保健、员工食堂、环境卫生及生活福利设施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及规定,保障工作环境健康。
9加强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10每月不少于两次深入生产经营现场、车间和分管范围内的部门,了解安全生产及经营情况,检查所属部门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第3篇 行政办公室安全职责
1 协助公司领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及时转发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负责收集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编制清单,汇总、存档,负责文件控制。
2 协助安全环保部对新入厂员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负责外来参观学习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3 组织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职业健康检查,对特殊作业人员体检,并将检查结果告知从业人员。
4 做好新工人招收(包括临时工录用)和职工调配工作。负责企业员工的人事变更管理工作。
5 做好司机、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行驶。
6 负责本单位食堂、所属库房的安全防火管理和饮食卫生工作,防止火灾和食物中毒。
7 负责公司的危险化学品、厂内交通、消防的管理工作。
8 编制、修订公司的保卫、防火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
9 负责员工的伤病救护工作,制定急性中毒、灼烫伤等急救措施,参与企业各种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4篇 其他行政副职安全职责
1、行政副职,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向行政负责。
2、参加安全委员会议和安全评比安全考核的审定工作。
3、分管人事劳资部门的副职,副总师负责做好安全监督机构设置和人员的调配,员工和临时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督促施工企业、施工现场对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身体健康状况的检查,组织有害有毒作业人员的身体普查。贯彻落实奖惩办法,确保电力工程建设施工企业奖金的提取和建立。
4、分管消防保卫行政副职和副总师,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施工现场的消防、交通车辆管理、驾驶人员的教育培训,并负责剧毒、易燃、易爆及放射线等危险物品的管理与监督。
5、负责物资供应商的资质审查,确保工程建设供应设备物资符合设计和施工标准要求。
6、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主动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督,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5篇 总经部行政管理安全职责
1总经部行政管理在总经部主任的领导下,协助总经部主任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工作,接待来信来访,协调各岗位对内对外工作关系。
2学习、落实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省公司和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制度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3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对公司内安全生产机密文件负责保密,严禁由于泄密而影响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4负责行政管理公文的起草、打印、用章、传递、报送等公文管理工作,并对印章管理、使用安全负责。
5签定四级有效控制责任状,学习、落实本岗位控制差错的各项措施,实现工作无差错。
6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汇报。
7参与公司安全文化建设,树立正确的安全生产观,提高安全文化素质,实现行为安全,达到人、机、环的和谐发展。
8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逐步实现综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
9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和保卫安全职责,执行本部门消防管理和保卫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消防器材。
10及时制止任何违章违纪行为和拒绝执行上级的违章指挥,并有责任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第6篇 人事部门行政管理岗位安全职责
1 在直接上级的领导下,对本职工作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2 保证车辆及司乘人员安全
3 经常检查食堂、宿舍等其他人员聚集场所和库房的用电、用水及消防器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人员及财产安全。
4 保证食堂设备及食物卫生符合标准,合理组织善食搭配,防止发生人员中毒。
5 加强食品、食品用具、餐具、就餐场所,防止发生投毒事件。
6 及时组织进行卫生专责区(道路、广场等)清扫。
7 负责各岗位新入厂人员安全培训及上岗前安全教育考试。
第7篇 汽车出租公司经理行政副职的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有关交通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
2、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教育及培训工作。参加公司安全分析会,并向职工传授交通安全知识,提高职工的交通自防意识。
3、积极做好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监督机动车辆做好定期的年检工作。
4、经常对所辖车辆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出车条件车辆有权提出停车修理整改意见。
5、健全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制定安全行车措施,并负责督促贯彻落实。
6、根据有关规定组织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第8篇 行政部经理安全岗位职责
1、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本部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2、根据企业发展目标,参与制订公司安全发展及服务需求规划,分阶段实施。
3、负责市场范围内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监督。
4、监督并参与市场安全物资及设备的采购与招标工作。
5、负责企业员工宿舍、食堂、维修、综合管理的全面监督与管理。
6、全面监督检查后勤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做好考核、考勤工作。
7、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定期检查所属部门、区域、消防安全情况,防患未然。
第9篇 电力企业其他行政副职的安全职责
(1)组织所属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围绕安全生产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
(2)每月至少两次深入生产现场和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的部门,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检查所属部门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3)负责督促自己分管的部门、安监部门的安全监察,做好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对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所发生的事故负领导责任。
(4)分管劳动工资部门的行政副职,应组织职能部门制订出合理的工资晋升、奖金分配、岗位工资测评及技能工资考评办法,使其有利于调动和保护生产第一线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以促进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高。
组织职能部门为新建、扩建工程及时调配合格的技术骨干工人,做好新工人入厂后的三级安全教育和上岗前的培训考核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依法处理劳动纠纷。主持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及时做好因工伤亡及比照因工伤亡职工善后抚恤等劳动劳动保险工作。
(5)分管保卫工作的行政副职,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公安部、电力部及有关上级关于电力设施的消防安全的政策、法规及规定,健全保卫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定期组织治安、消防安全大检查和防火演习,并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做好外力破坏及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主持治安及防火委员会。
(6)分管机动车辆安全工作的行政副职,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公安部及有关上级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政策、规定和法规。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健全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制订安全行车(船),并负责实施。主持驾驶员考核委员会工作。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7)分管财务工作的行政只副职,负责筹措资金,确保“两措”费用和安全奖励资金及时到位。
(8)分管基建工作的行政副职,在申报、审查及工程验收中,要坚持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技术措施或与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原则;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措施计划负责组织审查,并督促实施。按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施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分管计划的行政副职,在组织编写年度生产计划、基建施工计划时,要根据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能力,实事求是地制订计划,防止计划指标过高脱离实际,避免职工拼设备、赶工期而威胁安全生产。
(10)分管经营工作的行政副职,负责把安全指标作为经营承包工作中一项重要指标,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建立严格的奖惩考核办法,及时兑现。
(11)分管多种经营工作的行政副职,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强多种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经常深入多种经营企业的生产、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负责健全安全规程制度,建立严格的安全奖惩办法。
(12)分管物资(包括材料、燃料、设备、备品配件、工具器材、劳保用品等,下同)供应工作的行政副职,要根据生产、施工需要,及时供应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物资,并建立严格的保管、领用制度。
(13)分管后勤工作的行政副职,负责组织生活后勤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卫生部门有关医疗保健、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及生活福利等的政策、法规及规定,组织职工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为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和安全生产工作而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14)分管生产、基建、多经企业的行政副职,都要按照上级有关包工队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规定,健全管理制度,履行资格审批手续,对外包工、临时工要象对本企业职工一样,严格安全管理,克服以包代管的倾向,同时做好本企业对外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10篇 分管基建行政副职的安全职责
1、组织制定基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主持基建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基建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参加安全分析会、安全检查等活动,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2、建立健全基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与考核制度,组织贯彻《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规定》,推行基建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组织基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3、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建设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以下简称“三同时”)的规定。
4、负责基建“两措”计划项目落实、资金筹措,审定工程建设项目中涉及重大安全问题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并督促执行,确保各类事故措施防范得到落实。
5、负责督促执行承、发包工程和临时工管理制度。组织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进行审查,规范合同管理,明确安全责任,并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6、实行安全健康环境评价,采取有效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防止发生人身死亡,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火灾、交通、环境污染和垮(坍)塌事故,并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7、组织制订并实施基建的重大人员伤亡、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垮(坍)塌等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有系统、分层次、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的事故应急处理体系。
8、主持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基建事故,应召开专题事故分析会,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实。
9、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公司农电事故调查与统计规定》,审批一般基建人身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统计报表;对事故统计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10、组织开发、推广先进管理方法、施工工艺、技术和设备,审定相关安全技术项目和成果报告,解决基建安全技术上的突出问题,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
第11篇 公司行政人事处安全职责
公司行政人事处安全职责
行政人事处对本职范围内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及本部门人员安全负责,对本公司卫生和生活设施的安全卫生工作负责。
1、负责把安全生产教育纳入全员培训内容,有计划地组织对全体职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2、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新职员、调换岗位职员、特殊工种职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3、根据劳动保护政策和安全技术要领,改善劳动组合和人员调配,控制加班加点。
4、制定和贯彻奖惩办法时,要把安全、健康、卫生、劳动保护的管理情况列为考核内容。
5、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办理对有关责任者的处分手续。
7、检查现场环境卫生状况,并督促有关单位采取改进措施。
8、做好公寓楼、食堂、办公楼等后勤服务设施的卫生管理和安全防火、防爆、防盗、防害、防食物中毒工作。负责车辆安全运行工作。
9、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员保健和防暑降温用品供应发放管理工作。
10、加强现场安全保卫,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施工、工作秩序。
11、负责公司产品、材料等物资出厂的检查和监督,无证车辆一律禁止放行。督促检查各生产、物资部门、施工单位,加强治安防范,防止设备、物资被盗。
12、熟悉全公司各单位消防特点和技术要求,定期检查消防器材配备情况及其它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或整改通知书,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解决。
13、加强重点安全防范单位的消防监督与管理,在煤磨等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要有消防管理人员到现场监督。
14、定期组织消防培训,提高职员消防意识和消防能力,使员工会使用消防器材。
15、负责厂内交通管理,保证厂内交通运行秩序和交通安全。
16、负责民爆器材及其它危险品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7、及时制止一些闹事行为,对违反治安管理条例一切行为负责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负责对一些案件进行查处,参加事故调查,有权对违章人员和事故责任者进行经济处罚,对重大事故追究责任,提请领导研究处理,并对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8、参加抢险、排险以及人身事故的抢救工作。
第12篇 物资公司经理行政副职的安全职责
1、对本企业物资供应工作范围内的人身和设备安全负有组织与管理责任。
2、在物资采购、运输、供应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采购物资的质量和确保运输工作的安全。
3、会同生产技术部编制企业事故备品备件计划,并做好储备,保证公司各种合格材料的供应。
4、严格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等物品的保管和储运。设备、材料做到正确存放,防止腐蚀、变质。做好仓库的消防和保卫工作
5、组织特殊、重要备品、备件的验收、鉴定和定期检查与试验工作。
6、物资采购、产品加工的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并有安全、质量方面的合格认证,凡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事故者,应负有责任。
7、按时参加公司安全分析会。
第13篇 行政管理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
2、根据领导对安全工作的要求,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协调各部门间工作。
3、协助安全部门收集、报告安全生产信息。
4、负责安全保密和商业秘密的管理工作。
5、负责加气站事务管理及人员调配工作。
6、负责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协调工作。
7、负责催办公司领导给部门布置的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8、负责督促检查加气站文件的批发、登记、传阅、呈报、清理、保管、收交、组卷、归档及档案管理工作。
第14篇 检修公司(行政副职)经理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并根据企业的年度安全目标,组织制定实现年度安全目标的具体措施,按本公司控制轻伤和障碍、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的安全目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企业和本部门安全目标的实现。
2、组织《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定期考试及对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协调所属各班组、专业之间的安全协作配合工作,做好所使用的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3、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推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标准化作业,切实落实各项现场安全措施。
4、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守劳动纪律的教育,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
5、支持安全员的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积极开展各种安全活动,保证活动时间和内容。抽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提出改进意见。并参加公司安全分析会,
6、做好季节性预防工作,组织好春、秋安全大检查,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和隐患,要拟定整改方案并落实到班组、专人,限期完成。
7、对重要检修(施工)项目,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8、掌握现场设备停电及检修的原因,检修工作人员条件;检查设备检修进度以及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是否完善,发现不符合安全规程规定或威胁安全生产的问题要立即制止,在采取措施后才能继续进行生产作业。
9、发生事故时有关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协助处理事故。
10、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主持本部门障碍、轻伤、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本单位的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备性负责。
第15篇 分管保卫行政副职安全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实现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具体要求和措施。
2、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主动接受安监部门的安全监督,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特种作业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的安全管理。
3、参加安全分析会、安全检查等重要活动,并组织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
4、做好消防、电力设施保护、危险物品保管等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消防设施安全管理;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行为,协助案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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