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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产管理制度奖励(15篇)

发布时间:2022-12-07 热度:90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奖励

第1篇 学校财产绿化管理员职责

学校财产、绿化管理员职责

1.将所有校产校具登记造册。新增或损耗的要及时登记或注销。账册一式三份,总务处、财产管理员、财产使用部门各执一份。

2.财产实行统一管理。学期初,将有关财产分发到各处室、班级,各室都要建立财产清单,一式二份,期末会同有关科室对财产进行检查、清点。

3.做好财产的保养工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凡要报损的单价在l00元以下的财物由总务主任批准,100元以上的由校长批准。

4.校园绿化做到有计划地科学种植,及时护管。

5.根据花草树木的特点,进行勤修、勤剪、勤施肥、浇水、喷洒药水。

6,做好有关会议会场布置的花盆摆放工作。

第2篇 学校财产管理员职责(2)

学校财产管理员职责(二)

财产保管工作是学校总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它直接服务于教学,服务于师生,因此,员要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负责保管好学校有关教学、教育和生活等固定货物等。保管员的工作职责如:

1、建立账册:1)学校固定资产账;2)低值耐久物品账;3)低值易耗物品

账(包括课本、簿册)。

2、健全制度:1)请购制度;2)验收制度;3)领用制度;4)出借制度;5)赔偿制度;6)报损(废)制度;7)账卡制度(学校各组织各班桌椅、橱柜等办公用品都应设立账卡)。

3、管理财产:

1)办公室的财产管理:①设立组室分户卡,一式两份,组室与总务处各执一份;②每学期核对账物一次,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2)各教室的财产管理:

①设立班级分户卡,一式两份,班级与总务各执一份。②每学期初,将教室内必须的课桌椅等教学耐久用品列成教室财产卡,交各班主任验收,委托各班自行保管。③会同班主任定期检查财产保管情况,学期结束时,进行全面检查,评定各班管理质量。 ④与班主任保持经常联系,对各班平时损坏的课桌等物品及时办理登记、维修、报损(废)和赔偿手续。

4、常务工作:

1)认真负责管理、维护学校财产,保证财矿的完好,防止物品的蛀、潮、霉、损。

1)贯彻执行勤俭办学的方针,做到精打细算,物尽其用,修旧利废,清

仓挖潜。

3)加强学习,熟悉保管业务,经常注意物品的库存情况,做到保证供应,避免长期积压而造成浪费。

4)负责对文具纸张等办公用品、清洁卫生用具、五金水电等的进货、验收、登记、保管和领发工作,建立好账册,做到账物相符。

5)负责回收和处理各组室上交的废旧物品。

6)做好教室课椅的登记、配套工作。配合教导处开展工作。认真负责,主动热情,任劳任怨,秉公办事。

7)搞好教具保管室,教具分级分料保管,做到购管、借、用、还等手续完备并充分发挥教具的作用。

第3篇 学校财产管理员安全工作职责

学校财产管理员的安全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统一管理学校财产,建立台账确保所保管物品的安全。

2.管理好学校仓库,建立仓库和财产管理制度。

3.加强仓库消防安全,严禁火种入库,严禁库内吸烟和使用各种电热器具,定期检查更换库房的消防器材。对存放物品要留出顶、灯、墙、柱、堆等防火间距。

4.仓库物品必须分类、有序、限额存放。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潮工作。

5.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积极采取救护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6.每天下班前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第4篇 某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宪法规定“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保护公共财产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光荣职责。学校公共财产是学校开展政党的教育教学工作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为切实保护我校的一切公共财产,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特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全体师生员工须遵照执行。

一、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学期组织人员对公共财物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登记造册,落实财产管理责任人。每学期对公物进行必要的检查维修。

二、建立财产登记制度。一是建立公共财物借、还登记制度。凡是向公共财物管理责任人借、还公物,均记录好借、还公物的品种数量及日期和其它应有的说明。凡有损坏或遗失,借物人须昭价赔偿或负责维修好。登记薄将作为财会档案予以保存备查。二是会计要建立健全财产管理财薄,及时准确地做好记录,做到物物有账,账物相符。

三、班上的公物管理实行班级负责制。凡是班上的讲桌、讲凳、卫生工具,毛刷、一切电器、门窗、玻璃、美化教室用品,班级牌,均由该班全体学生共同负责保护、管理。如有人为损毁,由该班自行解决维修或昭价赔偿的问题。

四、建立公共财物管理部门负责制。实验器材管理由古刚义负责,微机室器材管理同廖长清负责,团队室公物管理由李建负责,体育器材管理由体育教师共同负责,油印室的公物管理由张凤仙负责,油印资料老大需要教导处先登记,再由张凤仙记录及油印。档案室的公物管理由工会负责,杂物保管室由黄泽林负责,录音机、听力磁带、教参、教学挂图由教导处负责管理,伙食团公物由李建辉负责,段学良负责对电器、办公用品等进行发放与登记。办公桌椅经编号、登记后由各位教师负责管理。

五、学校公物非经校长和管理责任人签字同意,并办理好有关手续,不得外借,否则,一切责任由管理责任人承担。

仁寿县五福乡初级中学

第5篇 某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一、所有校产、教具要分别登记入册,保管落实到人,财务室要建立固定资产总帐。

二、校舍管理由基建维修负责,逐年逐项登记入册,建立健全校舍管理档案。.

三、各部门财产管理使用人员必须做到:有帐有物、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四、各科室、教室、学生宿舍用品用物均需造册登记,并编写物资清单,一式三份,一份交科室负责人或班主任,一份管理人员留存,一份由保管员留存。

五、学校房屋、设备、各处室、教室、宿舍的公用财物由总务处统一调配,及时登记注册,任何人不得擅自搬离或调换。

六、添置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审批、采购、验收、入帐、报销手续。 均须经管理人员先登记入帐,开出回联单,一联留存,二联记入实物总帐,三联作购物发票的附件交会计室报销并记入总分类帐,四联交由保管员记实物帐。

七、完善使用制度,凡出库的物品,都要填好出库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库,

八、财产管理人员对财物要存放得当,使用方便,防止霉变,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九、固定资产报损报废,须由使用部门填写报损报废申请单,由总务处检查审定后报校长批准。

十、 每学期各部门财产管理使用人员、保管员、会计校对一次财产帐,如有不符,查明原因后订正,年终作一次全面清查。

十一、凡借出的学校财物,须办理借用手续,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并在门房登记,同时须按照批准日期如期归还。随便借出或占用者,要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教职工工作调动,凡借用学校公物,必须办理交还手续,如有损坏,按价格赔偿,否则,不办理工资转移手续。

十二、损坏公共财物,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加倍罚款。凡属保管员保管不善造成损失者,除按具体情节扣除奖金外并按价赔偿。

第6篇 中学学校财产账务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财产账务管理制度

一、账簿和托管账、卡、表的设置:

1、总务部门必须设置固定资产账。

2、托管财产部门必须设置托管账、卡、表:有专职托管员的部门,设置固定资产托管账和托管物品卡,有兼职托管员的部门,设置托管物品卡。

3、会计账簿应设置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两个科目,用以记录学校固定资产的变化。

4、总务部门必须设置借用物品登记表。

二、账务要求:

1、对购入、调拨或自制的教学设备,无论是从外单位取得原始凭证或自制原始凭证,必须由财产管理员签字验收。

2、财产管理员取得凭证后,应当根据凭证上的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账内,做到数字准确,登记及时,字迹工整。

3、各类账簿,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行,如发现错误不得涂改、挖补、刮擦或用药水注销字迹,必须应将错误的文字或数字划红线注销,然后在划红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并盖经办人章。

4、年终应对财产进行全面盘点,重点是账物核实工作。

三、记账凭证:

1、规格统一用设备站统一印发的《固定资产增减表》、《财产报废注销审批表》和《红桥区教育局物资调拨单》。

2、用法统一固定资产的增加和减少一律使用《固定资产增减表》,固定资产属于报废等一律使用《财产报废注销审批表》,本区内物资调拨一律使用《红桥区教育局物资调拨单》记账。

3、会计及财管员,有关责任领导、经手人签字的发票及增减表各一份,会计据以做连锁会计分录记入会计总账。

四、记账要求:

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按会计制度要求设立、分类,账目要随时反映固定资产的总数量、总金额,同时必须随时反映该物品的具体增加或减少的数量与金额。

五、账务处理:

1、经盘点确属漏账的,要以实物为准,进行补登记有关账目。

2、对于固定资产的调出或购入,要做好《固定资产增减表》,凭此表反映记账凭证。

3、对于固定资产的报废、注销以《财产报废注销表》为凭证做好账务处理。

第7篇 培训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培训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财产的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各项制度,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或使用过程不慎造成人为的损失特制订学校财产管理制度望师生遵照执行。

1、购买物品首先必须财产保管员填写物品申购单,后经分管领导签名同意,再经校长审批方可购买。

2、物品采购必须由学校指定的人员办理采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采购。

3、物品购入之后必须凭有效发票经财产管理员验收之后经校长审批后方可报销及使用。

4、学校财产管理员接到物品发票之后即刻登记物品验收登记簿,并及时进入学校资产帐。

5、各保管员加强对本专用室物品的管理及使用,学校管理员应对各分管人员管理的财产每学期进行检查,平时经常性的指导。

6、每学期对班级财产使用管理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评比文明班级,先进班级的依据。

7、认真作好教工调离本校后对财产进行审核交接工作。

8、学校物品出校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将学校财产拿出校门。

9、借用学校物品必须凭由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同意的借条方能借用,用后必须及时归还.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10、学校财产如在使用过程中人为造成损坏必须经财产管理员核准,经主管领导审批,由学校报帐员开据发票进行赔偿。

第8篇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总则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总则

一、学校财产管理是学校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财产管理必须遵循“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宗旨,管好财产,物尽其用,保障供给,为教育和教学

服务。

二、学校财产管理体制:在校长室领导下,由总务处财产管理员总管,各有关部门财产管理员分管,各班级财产保管员协管。

三、学校财产管理组织机构:校长室――总务处主任――财产总管员――财产分管员。

四、各财产分管员必须建好三本帐: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总册、易耗品流水账。每学期一次把固定资产总帐报财产总管员。财产总管员应建好学校固定资产总册,每年报校长室。

五、各财产管理员都应做到件件财产登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妥善保管,定期检查。

六、学校校舍、公共设施、通用财产,由学校财产总管员兼管。

七、财产总管员定期对班级财产的保管进行检查、指导、考核,考核结果与班级荣誉挂钩,与班主任工作业绩挂钩。

八、非大件物品采办,按《关于学校学校一般物品采购的规定》执行。

九、学校财产的报废、赔偿,按《学校财产报废制度》《学校财产赔偿制度》执行。

十、班级财产管理,按《班级财产管理办法》执行。

十一、办公室财产管理,按《办公室财产管理办法》执行。

十二、学校公共场所财产管理,按《学校公共场所财产管理办法》执行。

十三、学校专用教室的借用,按《专用教室借用制度》执行。

十四、各财产管理员必须严格履行《财产管理员工作职责》。

十五、全校师生都应积极支持、配合财产管理员工作,自觉执行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第9篇 初级中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初级中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宪法规定“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保护公共财产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光荣职责。学校公共财产是学校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为切实保护我校的一切公共财产,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特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全体师生员工须遵照执行。

一、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学期组织人员对公共财物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登记造册,落实财产管理责任人。每学期对公物进行必要的检查维修。

二、建立财产登记制度。一是建立公共财物借、还登记制度。凡是向公共财物管理责任人借、还公物,均记录好借、还公物的品种数量及日期和其它应有的说明。凡有损坏或遗失,借物人须昭价赔偿或负责维修好。登记薄将作为财会档案予以保存备查。二是会计要建立健全财产管理财薄,及时准确地做好记录,做到物物有账,账物相符。

三、班上的公物管理实行班级负责制。凡是班上的讲桌、讲凳、卫生工具,毛刷、一切电器、门窗、玻璃、美化教室用品,班级牌,均由该班全体学生共同负责保护、管理。如有人为损毁,由该班自行解决维修或昭价赔偿的问题。

四、建立公共财物管理部门负责制。各部门负责各自办公室财产,实验室、微机室、打印室、由教务处负责;播音室由政教处负责,教师办公桌椅由各位教师负责管理。

五、学校公物非经校长和管理责任人签字同意,并办理好有关手续,不得外借,否则,一切责任由管理责任人承担。

第10篇 初中学校财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初级中学学校财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学校财产管理的范围和标准

1.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馆图书、课桌椅、学生宿舍床、柜等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固定资产一般分为七类: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2.低值易耗品是指一般设备单价不足500元、专用设备单价不足800元、非大批同类物资等物品。

3.消耗物品是指维修、修缮材料及小工具,劳技、实验材料及玻璃器皿,办公用品等物品。

二、内部管理机构和人员财产管理职责

1.校长财产管理工作职责:

(1)校长对其依法管理的国有资产负全责,严格管理、有效使用、保证财产安全完整是校长任职期内重要的经济职责。

(2)财产管理是学校重要的经济岗位,校长应当任用德才兼备、细致认真、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的总务部门负责人和财产管理人员。

(3)组织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财产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并有正常途径了解上述制度的执行情况和相关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以保证其管理意识的实施。

(4)协调、处理财产管理的重要问题,处罚或处分违规违纪、玩忽职守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

(5)校长可以亲自主管财产管理工作,也可以授权副校长或总务部门负责人代理行使该项管理职责,但校长应当对其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承担责任。

2.分管副校长财产管理工作职责:

(1)在校长授权的范围内积极主动做好财产的计划、购建、验收、分配使用、维护、清查、报废等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2)拟订有关制度、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执行有关制度及规程。

(3)建议任用细心、认真、负责并有一定专业基础的财产管理人员并指导其工作。

(4)经常检查学校财产管理各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汇报,对学校财产负具体组织和管理的责任。

(5)校长授权的其他财产管理职责。

3.总务部门负责人财产管理工作职责:

(1)财产实物账、实物管理单据是重要的会计资料,总务部门负责人对财产实物账、实物管理单据的建立、填写、登记和编制资产报表负指导和监督、检查的责任。

(2)协助进行年终财产清查、固定资产的计划购建、清查报废等工作,对学校拟定的有关财产管理制度初稿有参与修改、提出建议的责任。

(3)监督并检查会计(报账员)做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消耗物品等账务的报销、记账、结账等工作。

(4)校长授权的其他管理和监督职责。

4.财产管理员工作职责:

(1)负责财产实物账、实物管理单据的建立、填写和登记,编制有关资产报表,做好财产的验收、分配使用、维护、清查、报废等工作。

(2)妥善保管库存财产,堆放有序,防止霉烂变质,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定期检查各部门财产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汇报。

(3)提供物品采购计划,保证供应。执行分发制度,坚持原则。对部门和个人领用的财物,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4)定期清查盘点,定期与会计对账,编制账账、账实核对单,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5)总务部门负责人授权的其他财产管理职责。

5.会计员(报账员)财产管理工作职责:

(1)按规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消耗物品的报账工作,对入账的财产验收、领用、调拨、盘点单据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告知财产管理员纠正。

(2)指导或要求政府财务管理(记账)中心,对固定资产要按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并提供准确详细的财务账面资料,以便进行账务处理。

(3)在定期财产清查中负责与财产管理人员进行账账相符的核对工作。

(4)总务部门负责人授权的其他财产管理和监督职责。

6.使用部门和使用人财产管理责任:

(1)指定部门财产管理责任人,领用、保管和维护本部门财产。

(2)领用财物时办理有关手续,保管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领用单,爱护公物,做好财物的保管和日常维护。

(3)协助清查盘点,损坏或报废时报告财产管理部门,调离岗位前通知财产管理部门办理移交或交回手续。

三、财产管理工作规程

1.建账建制

(1)委任财产管理员,配备专用电脑,统一使用“深圳市学校财产管理软件”进行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消耗物品的管理。不得聘用校外临时人员担任财产管理员。

(2)按照“固定资产分类编码表”的要求建立固定资产实物账,固定资产会计账和实物账应同时核算数量、单价和金额。

低值易耗品和消耗物品的实物账(卡)可以只登记数量不核算单价、金额,会计部门对随购随用的低值易耗品和消耗物品可以于购入时直接列支,但应定期检查低值易耗品和消耗物品的实物管理。

(3)使用统一的固定资产验收单、领用单、调拨单、盘盈盘亏报告单、报废单、设备标签等单据,各种单据上所列项目和内容应填写齐全、签名完整。

2.购建和验收

(1)政府基本建设投资形成的房屋、建筑物、设备设施等,项目竣工验收决算后,根据有关部门提交的资料,作为无偿调入固定资产处理,会计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同时按照表列数额及相关资料入账。

(2)接收其他部门或开发单位配套建设形成的房屋、建筑物、设备设施等,经有关部门验收并办妥交接手续后,根据有关部门的资料,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会计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同时按照表列数额及相关资料入账。

(3)单位有偿调入、购入、无偿调入、自制、接受捐赠以及盘盈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由财产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其中,技术性较强的仪器设备和工程,除根据合同、发票进行实物数量验收外,还应会同技术部门、使用部门对照使用说明检验技术性能和产品质量,如发现技术性能、产品质量、数量及规格型号与合同不符,资料不全等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设备验收后,必须及时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发现问题必须在索赔期内抓紧办理。

(4)财产管理员验收固定资产时应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单》,会计记账部门、管理员各留存一份。

> 自制完成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按照自制成本入账,无偿调入、接受捐赠和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市场价值或重置价值估价入账。

(5)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后,管理员应及时记实物账,制作“设备标签”粘贴于每件设备的醒目位置。

3.领用、调拨和移交

(1)领用一般、常用的固定资产按照使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审――学校财产管理员调查――总务部门负责人审批的程序由本部门财产管理员统一办理领用手续,领用贵重固定资产还需经过校长审批。

领用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领用单》一式二份,会计部门、使用部门(使用人)各留存一份。《固定资产领用单》必须按照内容填写完整,以便管理。

(2)固定资产发出后,管理员应将各个使用部门和使用人领用的固定资产打印清单保管。设备在学校内部调剂使用时,管理员应填制调拨单,并相应更改使用部门记录,不更改实物分类记录和会计记录。

(3)教职工在学校内部改变工作岗位时,学校人事部门应通知管理员变更其使用记录。教职工离校时将个人使用的财产交管理员收回并证明后,学校人事部门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4)财产管理员离岗时应在学校总务部门负责人的监督下办理交接。财产管理员离校时需由总务部门出具证明后,学校人事部门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5)学校财产(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依时收回外借财物,如有损坏由借用人照价赔偿。

4.保管、清查和报废

(1)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保养和保管,执行技术操作和维护规程,确保所使用财产的安全完好。

(2)每年十一月学校应进行年终清查,根据各部门(个人)使用清单进行清点,清点结果必须与会计账和实物分类账核对。漏记、错记的项目应及时调整,无偿调出、报废、盘盈、盘亏的财产应查明原因,按照规定申报批准后及时调账。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学校不得处置和转让固定资产。

因基本建设需要经批准而拆除的原有房屋或建筑物,要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关拆建文件(批示)等资料办理核减校舍、建筑物面积以及固定资产的手续。

(3)学校各部门闲置的财产应及时通知校产管理员调剂使用,使用部门无权自行处置本部门的财产。

5.管理和监督

学校理财小组、教职工代表大会,对学校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

(1)是否建立健全了财产管理职责和内部管理监督制度。

(2)校长、总务部门负责人监督职责的履行情况。

(3)是否依财产管理规程的要求和程序工作。

(4)会计资产账、财产实物账的建立与核算是否合规,原始单据的填制、保管是否合乎规定。

(5)财产的保管、维护和使用情况。

(6)财产是否定期清点,账账、账实是否相符。

(7)财产管理人员的任用是否合乎规定。

学校总务负责人依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进行日常监督。发现原始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会计资产账与财产实物账核算不合规,账账、账实不相符,财产管理工作违反程序,财产管理人员任用不合规等情况的,按照有关财务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请求作出处理。

6.学校各级管理人员不能认真、全部、合格履行职责的,由校长提出批评、限期改正或者调换岗位,情节比较严重的可给予行政处分。因失职、管理不善造成财产丢失、短缺、损坏或者其他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7.学校教职工有权对财产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和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情况进行监督、检举,各级管理人员应当正确对待,不得打击报复。

校长和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对依规履行职责、制止、纠正、抵制违反本制度行为的会计人员、管理人员和教职工实行打击报复的,由学校或上级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四、附则

1.本制度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第11篇 中学学校财产管理规定

中学(学校)财产管理暂行规定

1、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财产管理,减少损耗。同时培养教师(职工)、学生的公德意识和节约观念,建立节约型校园。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每学期开学时,学校为学生提供桌椅(凳)一套并进行财产登记。期末时时学校对所提供的物品进行检查,如有损坏或遗失则按规定赔偿。

3、本制度所指学校财产包括:

1)除教师(职工)、学生个人物品以外的所有学校财产。如:

办公室、教室内的全部设施、设备、电器、教具;

理、化、生实验设施和器材(教具、标本)、音体美设施和器材、图书和字画;

室内外消防器材、各种设施、电器、线路等。

2)包括学校所有的室内外墙面、地面、天花板;屋面、栏杆、雕塑、景石、标识、标牌、花木等。

4、本制度所指损坏(遗失)包括:

1)无意或故意在教学(办公)、学习(含学科竞赛、培优补差课堂等)过程中,不正确使用(或操作)造成学校财产损坏(遗失)。

2)无意或故意涂画、污损(如:粘贴、打球、手印、脚印等)室内外墙面、地面、天花板、雕塑、景石、标识、标牌、花木等。

3)用非正常手段进入教室、办公室、实验室、体育馆、会议室等室内,造成学校财产损坏(遗失)。

4)无意或故意遗失学校财产。

5)无意或故意违反学校其他管理规定,造成学校财产损坏(遗失)。

5、发生(或发现)学校财产损坏(遗失),学校教师(职工)、学生都有报告的责任。教学班由班主任或当时任课教师,教师办公室由教研组长,行政处室主任向总务处报告,及时维修处理,避免发生重大事故。重大问题或价值超过1000元以上损坏(或遗失),应同时向分管校长、办公室报告处理,必要时由办公室向上级或公安部门报告处理。

6、发生学校财产损坏,应当区别无意、故意、恶意损坏的性质,明确责任人。

1)发生价值500元以下学校财产损坏(遗失)时:

教学班由班主任(或当时任课教师)与年级办公室共同认定责任,通知总务处。

实验课、音体美课、图书馆,由当时任课教师(或实验员、管理员)与年级办公室共同认定责任,通知总务处。

教师办公室由教研组长认定责任;行政处室由处室主任认定责任,通知总务处。

2)发生价值500元以上学校财产损坏(遗失)时,由分管校长会同年级办公室、总务处、当事的班主任、教研组长、处室主任认定责任。必要时,报告上级或公安部门处理。

3)在公共区域范围内发生学校财产损坏(遗失)时,由总务处、政教处、办公室共同认定责任。

7、能够明确认定责任的,由责任人按本制度的规定赔偿,如不能明确责任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在教学班范围内发生学校财产损坏(遗失),由该教学班负责赔偿。

2)在教师办公室、行政处室范围内发生学校财产损坏(遗失)时,由该教研组或行政处室赔偿。

8、赔偿应坚持“教育为主”的原则,认真区别无意、故意、恶意损坏的性质,依据下列标准,从轻或从重处理,直至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1)学校财产完全损坏(遗失),由责任人按以下标准赔偿:

课桌100元/张,椅子(凳子)50元/个,教室前后门1000元/扇,教室门锁150元/个、教室储藏室门300元/扇、寝室门300元/扇、教室窗玻璃100元/扇,教室气窗玻璃50元/扇,厕所冲水延时阀100元/个、宿舍水龙头30元/个。

其他物品按以下标准赔偿:

购置时间6个月内,按照原价赔偿。

购置时间6~12个月内,按照原价的95%赔偿。

购置时间12个月以上,按照原价每年折旧10%赔偿。

2)学校财产损坏经过修复能够恢复原状(或功能),由责任人赔偿修复费用。

3)污损墙面、地面、景石、雕塑、植物、标识、标牌等,由责任人赔偿修复(或恢复)的费用。

9、责任人是学生,由年级办公室照本制度规定,出具赔偿通知单交班主任,通知到当事学生。责任人是教师(职工),由总务处直接通知责任人。

10、责任人接到赔偿通知,应当在三日内到学校财务室,出示赔偿通知单,按赔偿通知单交纳赔偿金。如果逾期,每超过一天,收赔偿金额5%的滞纳金。如果遇假日则顺延。

11、赔偿金额较大(500元以上),责任人一次支付有困难的。由责任人提出书面申请,学生由班主任、年级主任签字,教师(职工)由处室主任签字,报分管校长批准后分期赔偿。

12、按照本制度规定认定的责任人如果有异议,在接到赔偿通知3日内,可以按以下程序申诉。

1)当事学生如果有异议,由责任人提出书面申诉,报班主任。5个工作日内,由年级办公室会同班主任(或当时任课教师)听取当事学生的申诉,再次认定责任,通知总务处。

2)当事教师(职工)如果有异议,由责任人提出书面申诉,报当事的教研组长或行政处室主任。5个工作日内,由分管校长会同教研组长或行政处室主任,听取当事人的申诉,再次认定责任,通知总务处。

3)在学校受理责任人的申诉期间,不收滞纳金。

13、本制度不代替学校有关管理规定的奖惩处理。

14、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制度执行。本制度由总务处负责解释,负责督促执行。

zz中学

第12篇 学校财产管理员工作职责(3)

学校财产管理员工作职责(三)

1、财产管理员要统一管理学校的固定资产、低值耐久品、低值易耗品(包括代办课本、簿册等)。

2、根据不同财产分类建立固定资产、低值耐久物品、低值易耗品三本帐,并建立请购、验收、领用、报废等制度。

3、对财产的管理半年进行检查核对一次,做到帐目记清楚、帐物相符、帐帐相符。物品分橱存放,堆放整齐,不紊乱。

4、要重视财产管理和保养工作。做好财产管理、安排、调配。经常巡视检查校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协助总务主任,组织人力物力对校舍设备定期维修保养,经常及时地做好报损报废工作,积极提出添置更新意见。加强与各组室、班级管理员的联系,共同管理好校产。

5、负责文教办公、劳防用品及清洁用具的领发管理、登记和事务性的工作,建立相应管理制度,领取办公用品应问清用途,从严掌握减少浪费、节约开支。管理员不得将仓库钥匙交给学生、教师单独进仓库领取物品。

6、财产管理员若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一定要办好移交工作,并由总务主任负责进行监交。

7、完成总务主任委办的临时性工作和清洁卫生工作。

第13篇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范本

校产管理制度

一、凡拨进或购进物品属固定资产,必须由专人验收入册,由专人保管,领用学校物品办理登记。

二、凡借出学校的财产,必须经校长同意,并写借条,明确归还时间,遗失或损坏一律要按价赔偿。

三、调离学校的人员,凡有借用学校物品的必须及时归还或移交后,方能办理调离学校手续。

四、贵重物品要小心保管、使用,不要随便.拆御,无意损坏酌情赔偿,有意损坏要按价赔偿。

五、每年暑假前全校清点校产一次。

第14篇 _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宪法规定“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保护公共财产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光荣职责。学校公共财产是学校开展政党的教育教学工作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为切实保护我校的一切公共财产,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特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全体师生员工须遵照执行。一、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学期组织人员对公共财物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登记造册,落实财产管理责任人。每学期对公物进行必要的检查维修。二、建立财产登记制度。一是建立公共财物借、还登记制度。凡是向公共财物管理责任人借、还公物,均记录好借、还公物的品种数量及日期和其它应有的说明。凡有损坏或遗失,借物人须昭价赔偿或负责维修好。登记薄将作为财会档案予以保存备查。二是会计要建立健全财产管理财薄,及时准确地做好记录,做到物物有账,账物相符。三、班上的公物管理实行班级负责制。凡是班上的讲桌、讲凳、卫生工具,毛刷、一切电器、门窗、玻璃、美化教室用品,班级牌,均由该班全体学生共同负责保护、管理。如有人为损毁,由该班自行解决维修或昭价赔偿的问题。四、建立公共财物管理部门负责制。实验器材管理由古刚义负责,微机室器材管理同廖长清负责,团队室公物管理由李建负责,体育器材管理由体育教师共同负责,油印室的公物管理由张凤仙负责,油印资料老大需要教导处先登记,再由张凤仙记录及油印。档案室的公物管理由工会负责,杂物保管室由黄泽林负责,录音机、听力磁带、教参、教学挂图由教导处负责管理,伙食团公物由李建辉负责,段学良负责对电器、办公用品等进行发放与登记。办公桌椅经编号、登记后由各位教师负责管理。五、学校公物非经校长和管理责任人签字同意,并办理好有关手续,不得外借,否则,一切责任由管理责任人承担。仁寿县五福乡初级中学

第15篇 a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宪法规定“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保护公共财产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光荣职责。学校公共财产是学校开展政党的教育教学工作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为切实保护我校的一切公共财产,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特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全体师生员工须遵照执行。

一、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学期组织人员对公共财物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登记造册,落实财产管理责任人。每学期对公物进行必要的检查维修。

二、建立财产登记制度。一是建立公共财物借、还登记制度。凡是向公共财物管理责任人借、还公物,均记录好借、还公物的品种数量及日期和其它应有的说明。凡有损坏或遗失,借物人须昭价赔偿或负责维修好。登记薄将作为财会档案予以保存备查。二是会计要建立健全财产管理财薄,及时准确地做好记录,做到物物有账,账物相符。

三、班上的公物管理实行班级负责制。凡是班上的讲桌、讲凳、卫生工具,毛刷、一切电器、门窗、玻璃、美化教室用品,班级牌,均由该班全体学生共同负责保护、管理。如有人为损毁,由该班自行解决维修或昭价赔偿的问题。

四、建立公共财物管理部门负责制。实验器材管理由古刚义负责,微机室器材管理同廖长清负责,团队室公物管理由李建负责,体育器材管理由体育教师共同负责,油印室的公物管理由张凤仙负责,油印资料老大需要教导处先登记,再由张凤仙记录及油印。档案室的公物管理由工会负责,杂物保管室由黄泽林负责,录音机、听力磁带、教参、教学挂图由教导处负责管理,伙食团公物由李建辉负责,段学良负责对电器、办公用品等进行发放与登记。办公桌椅经编号、登记后由各位教师负责管理。

五、学校公物非经校长和管理责任人签字同意,并办理好有关手续,不得外借,否则,一切责任由管理责任人承担。

仁寿县五福乡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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