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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措施管理制度11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施工措施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施工措施管理制度是确保项目顺利进行、保障人员安全、提高工程质量的关键。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工程规划与设计:明确施工流程,合理分配资源,制定详细的时间表和施工方案。

2. 安全管理:设定安全标准,实施风险评估,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设备。

3. 质量控制:设立质量检查点,实施质量保证措施,确保工程符合规范和标准。

4. 环境保护:遵守环保法规,控制噪声、尘土和其他污染,实施绿色施工。

5. 人力资源管理:确保员工资质,定期进行技能培训,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

6. 设备管理:维护和检查施工设备,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

7.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计划,包括火灾、事故、恶劣天气等情况。

安全

安全是施工措施管理制度的核心,我们强调:

1. 安全教育:所有工人必须接受安全培训,了解潜在危险和预防措施。

2. 个人防护装备:强制佩戴头盔、安全鞋、防护眼镜等,确保人员安全。

3. 危险区域标识: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防止意外发生。

4.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5. 作业许可制度:高风险作业需经过审批,确保有专人监督。

6. 应急响应: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对事故进行有效处理。

清单

以下是施工措施管理制度执行的清单:

1. 制定并更新工程进度计划,确保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

2.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记录培训内容和参与人员。

3. 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质量检查,记录问题并跟踪整改情况。

4. 设立环保专员,监督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措施。

5. 对所有工人的资质进行审查,并记录在案。

6. 设备维护记录,包括检查日期、发现问题及维修情况。

7. 制定应急预案,进行定期演练,确保人员熟悉流程。

施工措施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管理层要负责监督,工人要严格遵守,共同营造一个安全、高效、有序的施工环境。通过这些制度,我们可以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同时最大程度地减少潜在风险,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

施工措施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措施计划安全施工措施管理办法

1.目的

规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在编、审、批和实施等方面的要求,运用技术、组织手段,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施工。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的管理工作。

3.职责

3.1 公司和项目部经理负责各自范围内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审批,并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3.2 公司和项目部主管生产的领导和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各自职责范围内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和审核工作。

3.3 工程技术部门和安监部门负责组织编制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措施目录。

3.4 安监部门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1.1 公司及项目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安全施工的实际需要,编制年度或单位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1.2 各项目部每年12月25日前将本工程下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交公司安监部汇总;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年度施工计划同时发布。

4.1.3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的范围,应符合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附录h的项目,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一切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以及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技术开发研制、试验所需的器材、设备、资料等。

4.1.4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的来源,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附录d执行,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经费的开支。

4.1.5 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各部门在分管范围内组织实施。

4.2安全施工措施

4.2.1 工程项目的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书面的作业指导书(送电工程的一切施工活动还必须要有安全施工作业票),作业指导书中必须有专题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交底、签字认可。无措施和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4.2.2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批准、实施执行公司《作业指导书管理制度》。

4.2.3 施工技术人员编制的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施工措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4.2.3.1 针对项目施工的特点找出危害因素和重要控制环节与对策。

4.2.3.2 明确作业方法的流程及操作要领。

4.2.2.3 根据人员和机械(机具)装备配备,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标准及配备。

4.2.3.4 针对工业卫生、环境条件,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标准及配备。

4.2.3.5 提出出现危险及紧急情况的针对性预防与应急措施。

4.2.3.6 制定项目施工的安全风险控制计划,并符合如下要求:

a.控制项目施工涉及到的被公司或项目部确定为重大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因素(应符合已公布的重大风险清单)。

b.控制施工技术人员确认的需要制定具体控制计划的其它风险因素。

c、风险因素的安全控制措施要全面细致,针对性、操作性强。

d.对每条风险因素均应设置安全控制点予以控制,并明确控制等级和控制时机。控制点分为书面见证点、见证点和停工待检点三类,控制等级分为班组、部门、项目部三级,控制时机分为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连续监护四种,分别由施工技术人员根据安全需要合理设置。

e.控制点中的书面见证点设置适用于各类人员的上岗证、体检和安全教育情况等;见证点设置适用于施工过程中的机具设备、安全设施状态、环境条件、安全施工措施落实情况等;停工待检点设置适用于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项目。

f.每个控制点必须明确相应控制等级的责任人员,责任人员应根据相应要求履行各类控制点的验证和控制职责,并确保其本人的控制活动可追溯。

g.停工待检点未经责任人允许,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h.控制计划编制格式如下:

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

序号

风险因素

安全控制措施

控制点

控制时机

控制等级

责任人

4.2.4 安全交底过程中,编审人员、施工人员均参加,并按程序交底、记录、签证、认可。作业过程需变更措施和方案,必须经措施审批人同意,并有书面签证。

4.2.5 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4.2.6 对于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人员应重新根据人员、机械(机具)、环境等条件,完善措施,重新报批,重新交底。

5.相关记录

5.1 《安全施工交底记录》

第2篇 管道安装 安全管理施工措施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坚定不移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确保我工地安全生产的总目标,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

二、严格目标管理与控制,加强危险点的预测,严格控制危险点,清除危险源,密切注意危险人,坚决杜绝危险事故的发生。

三、抓好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的到位和落实,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自明确在安全方面哪些范围要自己负责,负什么样的责任,对谁负责,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四、认真落实“四个到位”,即“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五、加强劳动者的政治和技术业务素质的培训,提高全体劳动者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能力。

六、加强对民工、临时工及包工队的安全管理。

七、加强作业场所和施工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作业场所和施工现场应有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方案,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要到位,不留死角、漏洞,做到“一严、二细、三落实”、即严要求、细心检查、细心操作、落实责任、落实制度、落实措施。

八、加强对高空作业和交叉作业的主体安全多层次防护措施的编制和管理,并监督检查、从而不断发展安全防护技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九、加强班组和安监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参加本工程建设的施工队伍必须配置专职安全员,且业务素质、人员数量符合本工程建设的要求(每个施工队伍的安全人员数量不得少于1人)。

十、对进厂的所有施工人员都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配发上岗证。

十一、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特殊的安全施工作业票,如动火作业票等,并监督实施。

十二、奖励

1、能认真执行项目部的安全有关制度、准则,严格履行各岗位安全职责,在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工伤事故中成绩显著者,视情况给予奖励。

(1)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者每项奖励50-200元。

(2)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者,奖励50-100元。

(3)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成果者,奖励50-200元。

(4)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关心安全生产,经常指出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和提出切实整改意见者,奖励100-200元。

2、项目部每月将实行“安全十日检查制”,凡发现不符合项目部或其它有关规定的将按其进行处罚。对能始终贯彻执行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的施工队和施工班组项目部将依据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十三、违章处罚:

1、施工人员(包括临时工、民工)必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否则,发现每人次罚款50元。特殊工种无证上岗者罚款200元。

2、项目部要坚持实行专职安监人员值班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察,无值班者罚款100元/次。

3、发生事故未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或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罚款500元,情节恶劣者加倍处罚。

4、未按规定给施工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每人次(件)罚款100元。

5、发现有“三违”作业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或不听劝告者,视情况加重处罚。

6、“安规”中要求施工负责人及安全员应到位的重大、重要施工交叉作业,负责人及安全负责未到位者罚款100元/次。

7、各施工队未设技术指导和安全监督,或不到位者,每次罚款200元,并限期到位。

8、脚手架搭设不合格,脚手板铺设不合要求,梯子搭设不符合“安规”要求,无栏杆、围栏、有空洞,跳板不绑扎和不设安全网等,每查出一处罚款50元;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不按要求佩带者,罚款100元/人次;高空作业没穿软底鞋,罚款50元/人次。

9、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人次;不系帽带,罚款50元/人次;用安全帽当凳子,罚款100元/人次。

10、夜间施工照明不足,施工用电不符合“安规”规定,用电、用水管理不善,现场发现跑、冒、滴、漏或电气设备不合格及使用不当,罚款200元/项次。非电工乱接电线罚款200元/人次。

11、应设围栏、扶手、盖板、安全网等防护设施,而未设置或设置不合格者,罚款100-1000元/次;排架、脚手架安全网未兜底或不合格罚款200-1000元/次。

12、起重、搬运、起吊、运输作业中,运输作业违反“安规”者罚款100-1000元/人次;戴手套使用砂轮机、钻床等罚款200元/项次。

13、高处作业严禁向上、向下抛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违者罚款200元/人次。

14、进入施工现场严禁赤脚,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裙子、短裤、背心,违者罚款50-100元/人次。

15、各施工现场应设明显的标牌,标明施工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及竣工日期、施工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及特殊性工作人员必须佩带标明身份的“胸卡”,违者罚款50元/处。

16、违章乱接乱拉电线,无绝缘措施直接将导线绑扎在金属构架、钢筋或架管上,罚款100元/处。

17、施工的电动器具、起重器具无检验合格证,无检查日期或超期使用,罚款500元/件(次)。

18、临时电源开关箱上锁,闸开关不得有破损熔丝,不得用铜丝代替,使用电炉应有项目部安全科发放的使用证,不符合要求罚款500元/处;无证使用电炉、罚款500元/只;配电柜、控制盘、电焊机未接地、接地电阻超过规定值的,罚款500元/次。

19、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存放,重点防火区域设立明显的安全标志,在规定范围内严禁吸烟与动火,在禁烟火区域查获烟头,罚款100元/个。

20、防火设施不全,防火措施不得力或不符合防火要求的设施,罚款100-1000元/处(次)。

21、易引起烧伤、烫伤的场所,未采用必要的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当者,罚款100-1000元/项。

22、无证或酒后操作施工机械或驾驶车辆;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大型机械操作人员违规作业,罚款500-2000元/项(人次)。

23、所有高压电气设备非专业人员概不许乱动,专业人员要严格按照照明的电业“安规”的要求进行操作,违者罚款1000元/次。

24、高压配电室、变电所不关门上锁,造成他人进入或受伤的责任人罚款500元/次。

25、施工现场的沟道、孔洞、平台和扶梯等不安全场所的安全设施,他人不准乱动。不做安全技术措施或乱动安全技术措施,罚款500元/人次,并限期做好和恢复安全技术措施。

26、凡不服从安全人员的安全管理,对安全监察人员实施打击报复者罚款1000元/人次。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7、施工班组每天必须召开班前安全会,并做好安全记录,项目部安全员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检,发现如果少一次安全记录,对该施工队或施工班组处以50~500元罚款。

28、安监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现除本处罚规定范围内罚款对象以外的任何不安全行为和现象,有权作出罚款的决定。

29、各生产施工区域的施工队负责人、施工员、工长,对本区域的安全生产负连带责任。

第3篇 塔机的安拆管理专项安全施工措施方案

塔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进行,并制订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组)在队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员在场监护,安全作业措施方案如下:

一、塔机专用的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塔机附近,电源开关应符合规定要求。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

二、塔机的基础和附着的建筑物其受力强度必须满足塔式起重机的设计要求。

三、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四、顶升时,必须在专人指挥下操作,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五、顶升时,必须使吊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回转臂杆及其它作业。顶升中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止顶升,进行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

六、顶升到规定高度后必须先将塔身附着在建筑物上后方可继续顶升。塔身高出固定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原厂规定。

七、附着时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的垂直情况并用撑杆调整垂直度,其垂直度偏差应符合规定要求。

八、如同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安装、拆卸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

九、顶升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的力矩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十、塔机安装后,在无载荷情况下用经纬仪检查其垂直度,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3‰。

十一、塔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回转、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重量限制器及断绳保护器等安全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

四川新华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四

第4篇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收支管理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是项目成本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施工企业一项重要管理工作。然而按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存在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与实际支出不平衡的现象。

下面分别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收入和支出两个方面进行分析,总结收入和支出的管理方法,实现费用支出小于或等于收入的目标。

加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收入的管理

合同价确定阶段

合同价确定阶段是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收入的关键阶段,此阶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收入多了,会增加投标报价,降低施工企业的投标竞争力。反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收入少了,会影响施工阶段此项费用的实际支出,进而导致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为了保障施工安全,支出可能会超出收入,施工企业可能会亏损。

以某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算办法为例,安全文明施工费=(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相应费率

①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算少了,工程设备费算多了,安全文明施工费收入就少;反之,收入就多。

②相应费率取高了,安全文明施工费收入就多;反之,收入就少。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算的过高过低都不好,对施工企业都有负面影响,因此,正确、合理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该阶段的管理重点。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通过计算得出的,为此,要加强对计算人员和工作程序的管理: ①人员管理上选派具有工程造价专业资格证书且专业技术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及工作作风细致严谨的人员从事该项费用的计算工作;

②在程序管理上加强计算结果的审核及复查;

③安排专业技术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及工作细致严谨的专业人员,保证费率取值的合理性和准确性。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算的准确,防止漏算、少算、错算和多算。

施工阶段

该阶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收入的管理重点应放在分析合同价调整事项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影响以及费用的调整上。

施工企业应做到以下几点:

①分析事项的发生是否影响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的变化,如果有影响,进一步计算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变化值。 ②分析事项的发生是否影响到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及工程设备费的改变,如果有影响,需要及时计算出各项调整值,并据此进一步计算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调整值。

③分析比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变化值和调整值,计算其差值。

④若变化值>调整值,将其差值并入合同价调整值中。现实工作中,施工企业很少考虑到这一点,造成安全文明施工费收入的减少,使施工企业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造成这种损失的原因是人为因素,是从事该项管理工作的人员专业水平和工作经验不足导致的。

加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出的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制定阶段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对支出起着决定性作用。

该阶段的管理目的就是要找出既满足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又要保证施工成本最低的方案。

施工单位需要做好以下管理工作:

①安排专职人员长期、固定从事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管理工作。

②及时收集、整理和更新所有技术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③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成本核算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选出技术上满足安全施工生产要求,成本支出最少的方案。 ④对选出的初始方案进行优化,确定最优方案。

⑤对选定的最优方案,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的测算,为后续投标工程报价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算,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

为了方便各项管理工作的开展,提高管理工作效率,施工企业应建立相应的数据库,从硬件上保证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及时性、方便性及高效性。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执行过程

在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将逐一得到落实。在此期间,会发生合同价调整事项,这些事项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可能产生影响。对有影响的,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要认真对待,仔细分析影响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调整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确需调整方案的,一定要通过技术经济分析,加以处理解决。

具体解决方法:

①在合同商签阶段对合同调整事项导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调整的事宜,与建设单位充分沟通协商,争取得到建设单位的同意和认可,并以合同条款方式在合同中约定好处理程序和处理办法;

②对变更的方案要进行优化,确保成本的降低。

第5篇 装饰工程文明施工措施安全施工用电管理

装饰工程文明施工措施及安全施工用电管理

1、施工现场文明及环保措施

1.1 施工现场必须有七牌一图,即工程概况;工程项目负责人名单;创工程质量合格和施工现场标化管理;工程环保;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安全生产天数计数;防火须知等七牌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标牌的制作、挂置必须符合标准,现场必须指定卫生负责人,明确职责,严格按照园区工地文明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1.2 施工现场经常保证完整、整洁。实现工地门前三包,确保门前墙外无垃圾、无建筑材料、无污水。

1.3 在作业区设置一个临时便桶,每日至少指定专人清除二次。严禁随地大小便。

1.4 现场原材料、构件、机具设备要按指定区域堆放整齐,保持道路畅通。作业场所要达到落手清。建筑垃圾及时归堆、外运,严禁随意抛掷。建筑污水必须通过管道集中向下排放。做到作业面无积存垃圾、无积存废水、无散落材料。

1.5在开始施工时,应请环保部门测定外围噪音是否超标尖采取措施减少噪音。基本保证施工现场噪声分贝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

1.6 石材切割及必须在现场制作的项目,我们将在施工现场分隔的施工房内完成,或临时用纸面石膏板隔出制作区。

1.7 保持施工道路、场地畅通、整洁,施工现场环境保护采用二级排污处理,进出车辆冲洗干净,做到无泥浆出工地。

2、现场保卫措施

2.1 建立健全现场治安、消防责任制度和组织

2.1.1本工程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由项目经理对现场治安保卫、防火全面负责。

2.1.2现场建立治安保卫组,配备门卫及保安巡视人员,设置专(兼)职消防员和义务消防员。

2.2公司保卫部门定期检查督促现场保卫、消防工作,并主动与当地公安部门及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取得公安、消防部门支持与指导。

2.3实行挂名牌制度。凡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戴统一的名牌。未配戴名牌者一律不准入内。外来人员必须与项目管理部取得联系,发给临时出入名牌方可进入现场。

2.4做好现场物品保管和防盗工作。对贵重材料、小型生产工具等要实行专人保管,责任到人。材料、设备出入现场必须有收发领用手续和出门证明。

2.5加强法制教育,进入现场之所有人员必须自觉遵纪守法。严禁在工地聚重赌博、偷盗公司财物;严禁打架斗殴、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发现上述情况时,要及时制止、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2.6在施工作业工域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范围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对重点部位如:木工间、危险品仓库、油漆间,以及危险作业区如:装饰、保温、油漆等作业区,要重点配备足够消防器材,并强挂醒目的禁烟、禁火标志,要专人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可靠性。

2.7现场设指定的吸烟室,严禁在吸烟室外游动吸烟。

2.8施工现场因生产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申领动用明火许可证。对操作中可能引起的火花,应有控制和隔离的措施。在操作结束离开现场前,要对作业面进行检查,彻底熄灭火源及熔渣,消除隐患。

2.9严格用电制度,严禁私接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严禁在易燃材料周围使用小太阳灯。

2.10油漆、化工原料库内禁止做任何作业。仓库内禁止使用日光灯、碘钨灯照明。停电时应用干电筒照明,在显眼易取处放置灭火机二台。油漆、化工原料专用仓库放置灭火机二台及黄砂箱二只。要确保安全无事故。

2.11电焊工需持证上岗,凡需要动用电焊等明火作业的,事先要得到工地负责人或工地管理员的批准办好动火证,并做好周围的安全、防火工作,特别是油漆、化工材料、木花、木屑等易燃物,一定要清除后才能进行作业。

2.12下班前要实行点名制度,下班后除指定保卫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再进入施工现场。保卫人员要不停巡视操作现场,消除一切可疑点和危及安全的隐患。

2.13加强工地治安保卫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包括节假日),进出施工现场出示证件,做到无证不得入内,配合土建争创文明工地。

3、装饰材料包装及运输保护措施

3.1 型材表面除加保护膜外,另应使用专用包装纸捆扎。

3.2 玻璃板块等除在装饰表面按规定加贴保护膜外,在准备发运装车时应在板块中间加隔离板,并用紧线机捆扎结实,严防运输过程中造成磨擦损坏。

3.3 所有材料及成品在包装时应注意规格,不同尺寸、品种的料应避免包扎在一起。

3.4 玻璃板块边安装边清洁,并检查上下防护网,防止杂物掉落污染或损坏玻璃。

3.5以厚胶纸或三合板在室内遮挡玻璃部分,以免焊点、防火喷剂、水泥抹灰及其他不利影响等污染玻璃面层或导致其破碎,但以上保护材料不应与玻璃有直接接触。

3.6材料表面的保护纸不得任意撕毁,以免材料的装饰表面被硬物划破或被水泥砂浆污染。保护纸除去后留下的多余胶料用清洁剂清洗干净。

3.7 用保护材料在施工过程中盖掩玻璃片,以防损坏、褪色或污染。

3.8提供书面材料,证明拟采用的清洁剂可用以工程铝材、玻璃片及涂胶等物料的清洁工作。

4、材料管理、文明措施

4.1成品、半成品贵重装饰材料进场前,先与业主联系进场时间,按指定房间并明确标识,设专人负责保管发料。

4.2零星材料、周转材料、施工机械进场时按业主指定地点堆放,四周用钢管木板围护好,堆放整齐并按排在夜间进场。

4.3 施工材料垂直运输,注意损坏建筑物原有设施。

5、施工用电保证措施

5.1配电箱引入引出线应有套管,电线上进下出不混乱,电箱上进线应加滴水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脚手架、防护架上。

5.2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及手持照明灯具采用安全低压电源。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花线和塑料胶质线,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须接地和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装用电保护器。

5.3休息室、料间等地不准烧电炉,不使用小太阳和功率大于60w的灯泡。

5.4电箱内开关电器须完整无损,并配备漏电保护器,以确保主要施工机械用电安全。

6、施工机械使用保证措施

6.1手持电动机械

手持电动机具须安装漏电保护器,防护罩壳齐全有效,并有有效接地或接零,橡皮电线不得破损。

6.2木工机械

6.2.1机械上的电动机及电器部分应按其有关要求执行。

6.2.2工作场所应各有齐全可靠的消防器材。严禁在工作

场所吸烟和有其他明火,并不得存放油、棉纱等易燃品。

6.2.3工作场所的待加工和已加工木料应堆放整齐,保证道路畅通。

6.2.4机械应保持清洁,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各部连接紧固,工作台上不得放置杂物。

6.2.5机械的皮带轮、锯轮、刀轴、锯片、砂轮等高速转动部件应在安装时做平衡试验。各种刀具不得有裂纹破损。

6.2.6装设有气动除尘装置的木工机械,作业前应先启动排尘风机,经常保持排尘管道不变形,不漏风。

6.2.7严禁在机械运行中测量工件尺寸和清理机械上面或底部的木屑、刨花和杂物。

6.2.8运行中不准跨过机械传动部分传递工件、工具等。排除故障、拆装刀具时必须待机械停稳后、切断电源,方可进行。操作人员与辅助人员应密切配合,以同步匀速接送料。

6.2.9根据木材的材质、粗细、湿度等,选择合适的切削和进给速度。加工前,应从木料中清除铁钉、铁丝等金属物。

6.2.10作业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进行擦拭、润滑,清除木屑、刨花。

6.3圆锯机

6.3.1操作前进行检查.锯片不应有裂纹,螺丝应上紧。

6.3.2锯片上方必须装置安全罩、挡板和冷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铀同心。

6.3.3片必须平整,锯齿应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缝末端应冲止裂孔。

6.3.4 操作时要预防护眼镜,应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不得跨越锯片。

6.3.5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mm,不得用力硬拉。短窄料应用推根,接料使用刨钩。

6.3.6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为限,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1/4。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上锯。

6.3.7已圆锯启动后,应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慢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根送料。

6.3.8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准猛板,以免损坏锯片.锯片运转时间过长,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以上的铝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6.4平面创(手压刨)

6.4.1作业前,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才准使用。

6.4.2刨料时应保持身体稳定,双手操作。刨料时,手应按在料的上面,手指必须离开刨口50mm以上。严禁用手在木料后端送料和跨越创口进行创削。

6.4.3刨削量每次一般不得超过1mm。进料速度保持均匀,经过创口时用力要轻,禁止在刨刀上方回料。

6.4.4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0mm,长度小于400mm时,应用压板或压棍推进。厚度在 5原木进锯前,应调好尺寸,进锯后不得调整,进铝速度应均匀,不能过猛。运转中严禁调银锯卡子和清理碎料、树皮等。

6.4.5压刨床

1)压刨床必须用单向开关,不得安装倒顺开关,三、四面例应按顺序开动。

2)木料的材质、规格一致时,允许同时创两块木料。严禁一次刨削两块不同材质或不同规格的木料,被创的木料不得超过机械所规定的厚度。操作者应站在刨床的一侧,接、送料时不得戴手套,送料时必须先送大头。

3)刨刀与刨床台面的水平间隙应在10~30mm之间。刨刀螺丝必须重量相等,紧固时用力应均匀一致,不得过紧或过松,严禁使用带开口槽的刨刀。

4)每次进刀量应为2~5mm,如遇硬物或节疤,应减小进刀量,降低送料速度。

5)已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材料走横或卡住,应停机降低台面拨正。送料时手指必须离开滚筒200mm以外,接料必须待料走出台面。

6)已被刨木料长度不能短于前后压滚筒中心距离;刨短料时,须连续进料。创削10mm以下的薄板,必须垫托板,方可推进压刚。

7)压刨必须装有回弹灵敏的逆止爪装置,进料因辊及托料光辊应调整水平和上下距离一致,齿辊应低于工件表面1~2mm,光辊应高出台面0.3~0.8mm,工作台面不得歪斜和高低不平。

7、吊顶工程

7.1 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7.2 吊顶作业,凡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得从事此作业。

7.3 作业时衣着轻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7.4 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

7.5 作业所用梯子缺档,不得垫高使用。

8、焊接工程

8.1为了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除按规定穿戴防护工作服、防护手套和绝缘胶鞋外,还应保持干燥和清洁。

8.2焊接工作开始前,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是否完好和安全可靠。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是否有损坏的地方,焊机的外壳接地和焊机的各接线点接触是否良好。不允许未进行安全检查就开始操作。

8.3身体出汗后而使在眼潮湿时,切勿月在带电的钢板或工件上,以防触电。工作地点潮湿时,地面应销有橡胶板或其他绝级材料。

8.4更换焊条一定要戴皮手套,不要赤手操作。

8.5在带电情况下,为了安全.焊钳不得夹在腋下去激被焊工件或将焊接电缆挂在脖颈上。

8.6推拉闸刀开关时,脸部不允许直对电闸,以防止短路造成的火花烧伤面部。

8.7下列操作,必须在切断电源后才能进行:

8.7.1改变焊机接头时;

8.7.2更换焊件需要改按h次回路时;

8.7.3更换保险装置时;

8.7.4焊机发生故障需进行检修时;

8.7.5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焊机时;

8.7.6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工作现场时.焊接作业时,其附近应无易燃易爆物品,并设置接火斗,以防发生火灾与损坏门窗。

9、安全教育制度

9.1安全教育

进入工地的施工人员,都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办理安全教育卡。入场安全教育的内容,必须填写在安全教育卡内,安全教育卡一式两份,由宣讲人和受教育人员共同签字,一份报上级安全部门备案,一份留作安全教育的凭证。

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制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以及季节性的安全教育,都通过安全教育卡的形式式进行考核检查,以便提高安全教育质量,增强安全教育的效果。实践证明,这是解决施工人员众多,搞好安全工作的有效方法。

9.2安全技术交底

班组长在施工班组签发施工任务书时,同时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卡,按安全技术交底卡的内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卡由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制定统一格式,交底内容分三部分。一是常规安全要求;二是根据施工内容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三是按照有关施工安全操作要求,有针对性进行安全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卡一式三份,由交底人与作业班组代表双方签字,各执一份,另一份交安全管理人员,既作安全检查的依据,又作为划分安全事故责任的凭证。

9.3特殊工种的安全操作

架子工、电焊工、气焊工、维护电工、小型机械工等特殊工种,经安全操作培训,并持证作业。

安全员在安全检查工作中,将特殊工种持证作业,作为一项重要检查内容。如发现特殊工种没有持证作业,或非特殊工种代替特殊工种作业时,立即停止其工作,并按违章作业进行经济处罚。

电焊工、气焊工办理用火证明时,必须有特殊工种安全操作证。

9.4施工管理人员安全考核

第6篇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一线建筑工人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 (定义)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 (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关系)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由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

第五条(设计阶段费用确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建筑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 (招投标阶段费用确定)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

投标方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单独报价。投标方报价的费率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费率。

第七条 (合同内容)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措施进度或合同约定支付。

实行项目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第八条 (费用支付与施工许可证关系)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作为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提交建设主管部门。未提交的,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建设单位义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十条 (工程监理单位义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义务)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总承包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专业分包单位对所分包的专项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拨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第十二条 (建设主管部门职责)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现行建筑安全标准规范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建设、施工单位支付、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法律责任)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法律责任)施工单位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法律责任)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没有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十六条 (实施细则)各地可依照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解释权)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实施日期)本规定自2005年月日起施行。

第7篇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为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提供资金保障,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文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安全环保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公司在建项目试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单列的制度。

第二条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下简称措施费)是为了确保施工安全文明生产必要投入而单独设立的专项费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条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得随意增减。安全文明施措施费的立项,原则上由公司具体掌握。工程项目开工初期,项目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制定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划、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报公司安全环保办公室审核,经公司安全环保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所列费用方可计入项目安全文明施措施费。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各单位安排专业人员购买,归口物资部门验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生产)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根据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制订,其包括的范围如下: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涵盖工作内容:

一、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涵盖范围:

㈠按规定需设置的施工现场围档及简单装饰,大门、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的费用。

㈡施工现场临时设置的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沐浴室、娱乐室、仓库、加工场水电设施等按规定标准设置的费用。

㈢封闭施工、施工道路及场地的硬化、外墙脚手架底座及出入口洗车槽的硬地化费用。

㈣现场污染源的控制、设立洗车槽、粉尘控制、噪音控制、施工垃圾入池、生活垃圾入桶加盖、排水措施、除四害措施费用。

㈤宣传栏及不扰民措施的费用。

二、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涵盖范围:

㈠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

㈡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

㈢“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的费用;

㈣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㈤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龙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㈥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㈦水上、水下作业的救生设备、器材及临边防护、警示设施费用;

㈧抢险应急措施;

㈨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

㈩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十一)提升架体安全网的购置费用;

三、按国家、施工所在省、市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所涉及的费用。

第四条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公司每年按固定资产折旧额的5%控制,各单位编制计划时不得大于本项目固定资产折旧的4%;公司按缓、急统一平�。按规定的设备使用年限和价值,属固定资产的,各单位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予以验收和管理,并计提折旧。属低值易耗品的,分期计入成本。对于中标工程,中标合同中有相关单列约定的,项目部应严格按照相关约定执行(中标合同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未进行约定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按照当地地方政府参考费率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取)。

第五条 各单位须严格按照国家及施工所在省、市有关标准、规范的工作内容及预定的计划方案,完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

第六条 公司、项目两级安全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要做好此项专用资金提取、使用的监督检查,凡不符合《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列入安全文明措施经费;凡批准下达的安全技术措施,当年必须落实。此项将作为公司年度安全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七条 对不按规定使用措施费或安全文明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处罚,发生伤亡事故,尘毒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科负责解释。

第8篇 安全管理 专项施工措施

一、编制说明

鉴于安全生产在施工中的重要性,我项目部为使阳煤集团平定泰昌护坡挡墙工程顺利进行,切实加强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管理,注意工程作业的安全重点防范点,特编制了本措施。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程:山西阳煤泰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护坡挡墙

设计单位:

建设单位:山西阳煤泰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山西诚正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安全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1、安全生产目标: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杜绝死亡事故,确保无重大工伤事故,严格控制轻伤频率在千分之二以内。

2、安全管理方针: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部、山西省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促生产。

3、安全组织保证体系:

4、安全保证措施

(1)、开工前,全体项目施工人员必须熟悉项目知识,进行安全教育,认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强化安全意识,树立安全以预防为主的观念,并设专职安全检查员。

(2)、施工占地范围要设围护,要有明显标志,以免行人误入工地,造成事故。

(3)、工地现场要有明显的警示牌和安全标语随时可见。

(4)、专职安全员对现场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排除。

(5)、进入工地的工人要使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严禁穿高跟鞋、拖鞋、硬底鞋、赤脚进入工地。

(6)、保证雨水沟畅通,做好雨季排水,保持消防措施,做好消防工作。

(7)、施工现场用电应按规程架设,专职安全员经常检查。

(8)、施工机械要有防护措施,设专人管理及操作。

(9)、新入场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人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

(10)、分项工程施工前,要对作业人员进行详细书面交底,接收人履行签字手续。

(11)、工地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检查,不得超期使用。

(12)、班组在班前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对班组的安全活动要由考核措施。

(13)、安全检查,必须监理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有时间、有要求,明确重点部位,危险岗位,安全检查有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14)、“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保护措施

“三宝”即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必须到安全部门指定的检验合格的销售点购买,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的安全帽,使用时一定要扣好帽带,高处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高挂低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安全网使用密目网,搭设垂直全封闭施工。洞口及楼层周边等临边均设安全防护栅栏,底层通道搭设防护棚。

(15)、施工机具

本工程所用机具必须有可靠的防雨措施,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操作,要有良好的接地,并设有专人检查维修。

(16)防火安全

重点部位有专人管理,按要求设置警告标志,配置相应的防火器材。

四、主要安全措施

1、施工中安全技术措施

(1)、土方开挖前要做好排水工作,坑边修好排水沟 ,防止地表水流入基坑内。

(2)、在基坑边堆放弃土、材料和机械时,应与坑边保持一定距离 ,以免影响基坑的土质稳定。

(3)、土方机械施工时必须为专业司机驾驶,并有专人负责指挥,做到不窝工,不拥挤。

(4)、在管沟里铺设管道及接口连接时,不准攀登支撑上下沟槽。

(5)、打口时注意力集中,防止手锤打到手上,管沟上下传递物品应系在绳子上吊上或放下,不得抛掷。

2、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措施

(1)、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对现场的线路、设施的定期检查制度,并将检查、检验记录存档备查。

(2)、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座标明用途。

(3)、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4)、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5)、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6)、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7)、施工现场临时照明、电动机具接线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接线,非专业电工人员严禁随意动电。

(8)、电气焊工对进入现场的电焊机,在使用前要严格检查是否有漏电、短路现象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带病焊机,下班后要切断电源。电气焊工要严格按照国家电气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严禁违章作业和非电气焊工动用电焊机。

(9)、使用的电动工具应保证绝缘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漏电保护装置灵敏有效并试运转正常后其他人方可使用,使用时必须有绝缘手柄方可使用,否则严禁使用。电源线不准随意拖地,要架空安装或加套管。各种线路铺设必须安全可靠,不得随意乱拉。严禁使用其它材料代替保险丝。

(10)、电焊作业要执行用火制度,并有人监护,必须严格检查附近或下层有无施工人员或易燃物品,并且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预防措施,施工完毕后,必须检查附近及下层有无火情,并备齐应急器材,电焊机要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当日完工后,应将使用的电闸箱拉闸断电,确信无其他安全隐患时方能离开。

3、施工机械安全防护措施

(1)、施工现场应有施工机械安装、使用、检测、自检记录。

(2)、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胶鞋。操作手柄应采取绝缘措施。夯机用后应切断电源,严禁在夯机运转时清除积土。

(3)、氧气瓶不得曝洒、倒置、平使,禁止沾油。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同焊炬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施工现场内严禁浮桶式乙炔发生器。

(4)、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应设置保险挡、分料器。凡长度小于50厘米,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破料锯与横截锚不得混用。

(5)、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件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毫米的砂轮。

(6)、搅拌机,应搭设防砸、防雨操作棚。卷扬机机揣固定应设地锚,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搅拌机使用前应固定,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

4、安全用电措施

(1)用电线路

a、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设施的安装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

b、本工程施工用电采用暗埋敷设,五芯电缆。

c、用电线路必须按照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

d、直埋电缆必须是铠装电缆埋地深度大于0.6m,并在电缆上下铺5cm厚细砂。

(2)现场照明

a、一般场所采用220v电压。危险、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的照明及手持照明灯具,应采用36v、24v、12v安全电压。

b、照明导线应用三芯电缆。严禁使用塑料胶质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

c、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d、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如低于3m必须采用36v安全电压。使用碘钨灯必须接地。

(3)配电箱开关箱

a、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b、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专有负责,门配锁,标明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c、配电箱、开关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地正确,各类接触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

d、配电箱内无积灰、杂物,金属外壳作接地保护。

e、电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选用合理的额定漏电电流进行分级配合。

f、配电箱应设总断路器、分开关、漏电保护器、。零排地排齐全,动力和照明分别设置。

g、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地区。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或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h、配电箱不允许使用木质箱和金属外壳木质底板。

i、每台用电设备必须 “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

(4)电器装置

a、配电箱、开关箱的开关电器应按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b、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箱。为了便于维修和检查“漏电保护器”必须装设在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c、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必须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空气自动开关电器。断路器严禁用不符合要求的熔体代替。

五、消防保证措施

1、施工现场消防制度

(1)、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原则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各项消防法规。

(2)、坚持对进入现场的所有职工集中组织学习消防知识和经常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制度,提高全体职工的自防自救能力及消防意识,有效地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3)、加强施工现场用电规范化管理,严格使用明火审批制度,严禁违章操作,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4)、进入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建筑材料,必须进行分库存放,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材料库房必须配备两具以上灭火器,制定防火措施。

(5)、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及材料库房要留消防间距,消防通道必须畅通无阻。

2、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属重要设备,应严加管理,人人爱护,非火警时不得动用,以备火灾时使用。

(2)、消防器材属工程不可缺少的部分,特别是泡末灭火器在十月之后应放在有保温的房间才有效,四月之后可放明处防止失效。

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

(1)、施工现场设立一名防火负责人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项目部建立相应的义务消防队,队员不得少于5人,做到“三懂”、“三会”、“三能”有效地扑灭初起的火灾。

(2)、健全各项消防规章制度,做到制度落实、人员落实。

(3)、按规定配齐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要管理好、保管好,使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始终得到良好的状态。

(4)、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根据不同季节、气候提出不同的防火要求,采取不同的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对违章作业,拒不整改火灾隐患者,进行严肃处理。

(5)、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必须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和以防火为内容的标语、条幅,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防火意识。

六、文明生产施工措施

1、现场布置:符合合理的场地布置,场地内的一切材料按布置图堆放,并根据施工的不同阶段,随时调整。

2、道路与场地:道路畅通,平坦整洁,不乱堆乱放,无散落物,必要时用水泥炉渣铺设,场地平整不积水,排水成系统,在砂石堆场用c15混凝土做100厚的垫层平台,建筑垃圾集中堆放。

3、班组落手清:班组必须做好落手清,随做随清,物尽所用。在施工作业时,应有防止尘土飞扬、泥浆撒漏、污水外流、车辆粘带泥土等措施,有考核制度,定期检查评分考核。

4、大堆材料:砂石分类集成堆放成方,底脚边用边清,砌体料类成垛堆放整齐,碎砖料随用随清,无底脚散料,灰池砌筑符合标准,布置合理,安全、整洁、灰不外溢。

5、周转设备:施工设施设备,大模板类等集中堆放整齐,领配件、脚手架扣件分类分规格集中堆放。

6、水泥库:袋装水泥分清标号,堆放整齐,专人管理限额发放,分类插标挂牌,记载齐全而不漏,牌帐相符。

7、现场标志:在大门显要部位,设置企业标志和“六牌两图”,在各危险部位设置安全标志,并根据施工的不同阶段张贴安全宣传标语。

七、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1、 加强基坑边坡变形观测,发现异常现象及时上报,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保证坡体安全。

2、 雨季施工时,特别是雷暴天气,加强对供、配电设施及用电器材等的维护管理,防止因雷击,漏电等发生人员伤亡或设备损坏等事故。

3、随时检查施工架的牢固程度,防止因雨造成施工架着力点的滑移、下陷等变化,造成施工架失稳,形成安全隐患。

4、加强对施工架在用和将用材料的检查,发现有影响安全的材料立即弃用、替换,并做好遇雨易降低强度种类材料的保护工作。

5、加强对施工场区的检查、巡视,坚决杜绝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及非施工区危险地段。有险情的地点,除了排除人员外其他人员严禁入内。

6、加强对处于施工状态的设备、机具的安全检查,防止因雨滑造成安全事故。

7、全面贯彻防止漏电、触电措施。

8、下雨时用塑料布包裹电箱和设备。

9、雨天过后加强基坑位移和沉降观察。遇到非正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基坑支护的安全和排水工作的顺利进行。

10、雨天过后必须对脚手架、露天货架、各种基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修整。

第9篇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文明施工措施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及文明施工措施

一、对现场场容管理方面的要求:

1、成立文明施工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副经理任副组长,现场各专业工长及后勤、保卫责任人均为成员。

2、工地主要出入口要设置简朴规整的大门,门旁必须设立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和工程负责人姓名等内容。

3、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划分区域,明确管理负责人,实行挂牌制,做到现场清洁整齐。

4、现场施工临时水电要有专人管理,不得有长流水、常明灯。

5、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包括生产、办公、生活用房、仓库、料场、临时上下水管道以及照是明、动力线路,要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平面图布置、搭设或敷设整齐。

6、搞好门前宿舍、工地卫生“三包”,安排专人清洁场地。设“六牌一图”(1)施工单位及工地名称牌;(2)安全生产纪律宣传牌;(3)动火须知牌;(4)安全情况记录牌;(5)工地主要管理人员名单牌;(6)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警示牌;(7)施工总平面图和张挂安全标志牌。

7、工地各出入口设有保卫室,加强对人员的出入管理。进入现场施工的人员穿统一服装及佩戴公司统一制作的个人身份标卡。标卡上有个人照片、姓名、职务等。

8、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活完脚下清,工完场地清,丢洒在楼梯、楼板上的砂浆混凝土要及时清除,落地灰要回收过筛使用。

9、砂浆、混凝土在搅拌、运输、使用过程中,要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使用地点盛放砂浆、混凝土必须有容器或垫板,如有洒、漏要及时清理。

10、要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严禁损坏污染成品,堵塞管道。建筑物内清理的垃圾渣土要及时集中外运,严禁从门窗口向外抛掷。在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等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垃圾和杂物。严禁随地大小便。

11、施工现场不准乱堆垃圾及余物,应在适当地点设置临时堆放点,并定期外运。清运渣土垃圾及流体物品,要采取遮盖防漏措施,运送途中不得遗撒。

12、实施封闭式管理,根据工程性质和所在地区的不同情况,采取适当的围护和遮挡措施,并保持外观整洁。

13、针对施工现场情况设置宣传标语和黑板报,并适时更换内容。

14、施工道路畅通,场地不积水,场地排水成系统,临时设施硬底化。

二、对现场机械及生活区卫生管理方面的要求:

1、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要按平面固定存放,遵守机械安全规程,经常保持机身等周围环境的清洁。机械的标记、编号明显,安全装置可靠。

2、清洗机械排出的污水要有排放措施,不得随地流淌。

3、施工现场办公室、仓库、职工(包括民工)宿舍,保持清洁卫生,要建立卫生区域,经常打扫,并按规定在工程竣工交用后及时拆除和清退。上述房屋未经许可一律禁止使用电炉。

4、施工现场设统一的集体的食堂,食堂管理符合卫生标准,炊事员上岗持有效的健康证。保持整洁卫生,做到生熟食物隔离,要有防蝇防尘设施。

5、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临时厕所,安排专人经常打扫保持清洁,定期施洒白灰或其它消毒药物。

6、施工现场严禁居住家属,严禁员工家属、小孩在施工现场穿行、玩耍。

7、加强对工人教育,增强文明施工意识,自觉遵守纪律。凡有违纪一律严肃处理,严重者撤出现场。

“场容场貌”的规定

序号项目内容

1工地实行围挡封闭施工⑴围栏设置按工程所处位置分别要求:市内围栏高度达到2.5m以上,郊区围栏达到1.8m以上,并达到稳固、整洁、美观。⑵建筑、装饰工程立面:围挡封闭高度必须高出作业层1.5m以上,以防物体外坠。

2工地建立企业特色标志工地的出入口设置实行企业标志。

3工地区域分布合理有序、场容场貌整洁文明施工区域与生活区域严格分隔,场容场貌整齐、有序、文明,材料区域堆放整齐,并采取安全保卫措施

4设置醒目安全标志施工区域和危险区域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5设置“五牌一图”施工标牌在工地主要出入口设置“五牌一图”:⑴工程概况牌;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⑶消防保卫牌;⑷安全生产牌;⑸文明施工牌;⑹施工现场平面图;

6工地必须做到三通一平、排水畅通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

第10篇 安全施工措施管理交底机制

1 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规范安全施工措施编审批及实施工作,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机制。

2 编制依据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173-2022);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87-2022;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家电网总〔2003〕407号);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3-2022;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2022版。

3工作要求与内容

3.1工程项目的一切施工活动必须要有书面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经过审批;在施工前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确认。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施工。

3.2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分别用单独章节描述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经公司技术、质量、安全等职能部门审核,公司总工程师审批,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业主项目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3.3 项目施工应有作业指导书或专项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由施工项目部技术员编制,经施工项目部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和项目总工程师审核,报公司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批准,由施工项目部技术员交底后实施。作业指导书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部分应有独立的章节。

3.4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含安全技术措施),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公司技术、质量、安全等职能部门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审批,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由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交底,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实施。

3.5对深基坑、高大模板及脚手架、大型起重机械安拆及作业、重型索道运输、重要的拆除爆破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含安全技术措施),公司施管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并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施工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主项目部项目经理签字后,由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交底,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实施。

3.6对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门和机械管理部门(必要时)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审批,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业主项目部备案,由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交底后实施。

3.7施工作业需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经施工项目部技术员和安全员审查,二级风险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由施工队长签发,三级及以上风险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票,由施工项目经理签发。工作负责人通过宣读作业票的方式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作业人员签名后实施。

3.9施工过程需变更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或安全技术措施,应经措施审批人同意,监理项目部审核确认后重新交底。

3.10施工周期超过一个月或重复施工的施工项目,应重新交底;如人员、机械(机具)、环境等条件发生变化,应完善措施,重新报批,重新办理作业票,重新交底。

3.11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施工措施时,应掌握所编制的施工项目和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对该项施工的主要施工安全风险进行分析,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3.11.1针对施工项目的特点指出安全风险和重要控制环节与对策。针对风险管理不利因素,要优先采取改变施工组织等针对性措施,降低三级及以上施工工序风险等级。

3.11.2明确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

3.11.3针对工程的结构特点可能对施工人员带来的风险,从技术上采取防范措施,消除危险;

3.11.4针对施工所选用的机械、工器具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

3.11.5针对所采用的有害人体健康或有爆炸、易燃危险的特殊材料的使用特点,从工业卫生和技术措施上加以防护;

3.11.6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有可能给施工人员或他人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危险,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险。

3.11.7提出危险及紧急情况出现时针对性的预防与应急措施。

4 工作考核

4.1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应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依据反违章处罚标准给予处罚。

第11篇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1、质量管理措施

建立质量管理目标,达到优良工程和白玉兰工程目标,编制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落实组织网络,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和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2、质量目标网络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3.1现场安全施工实施要求

a.现场施工必须遵守有关安全和消防规定以及总包制定的有关安全规定。

b.施工班组进入工地必须由安全员进行专项交底,并办好有关交底手续。

c.定期召开班组检查安全消防工作,消除隐患,并配合总包搞好现场安全、消防,建立文明工地的工作。

d.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使用好个人安全用品。

e.各种高凳和串挑必须搭设可靠稳定,严禁使用已有损伤的材料。

f.所有电源箱和电动工具备有可靠接地线及漏电保护装置。

g.严禁在生活区使用明火,高功率电器和照明灯。

h.仓库及施工面、加工车间内严禁吸烟,并作明显的禁烟标志。

i.施工现场应成立义务消防队,并进行必要的消防培训,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j.易燃品、可燃品、危险品应分别堆放,并有规定的安全距离。

k.随时做好落手清工作,垃圾及时清理,保持通道的畅通。

l.油漆小组应配有专用灭火机,以在施工面上,有可靠的灭火手段。

m.施工时动用明火必须按规定申请动火证,配专人监护,并配防火设备。

3.2.文明施工及产品保护措施

a.进入现场必须严格遵循土地现有的有关规章制度,做好落手清工作,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b.生活区、施工区卫生、治安、保卫工作做到项目负责,由专人管。施工人员必须备齐有关证件,严禁无证上岗。

c.建立全方位的治安、保卫保证体系。

d.涂料、油漆施工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施工交界面上的相互污染、特别是对电器、设备面层上的污染。

e.石材地坪铺贴后,必须有一定的养护期,并派专人经常清理、去污,用夹板铺出施工便道。

f.门框安装后,自地坪至1.2m处用木板或夹板封面保护,大理石墙面在通道处的阳角用木材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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