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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施工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安装施工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安装施工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人员安全,同时维护设备和材料的质量。其主要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工程规划与准备:明确项目目标,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包括施工流程、时间表、资源分配等。

2. 施工团队管理:确定团队职责,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每个成员了解并遵守规章制度。

3. 设备与材料管理:制定严格的设备检查和保养制度,确保材料的质量和使用合规。

4. 现场管理:规范施工现场秩序,设定工作区域,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5. 质量控制:实施质量检验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工艺标准符合设计要求。

6. 进度监控:定期评估施工进度,及时调整计划,保证工程按时完成。

安全

安全是安装施工中的首要任务,管理制度对此有以下规定:

1. 安全规程: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安全法规,执行工地安全规程,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2. 危险源识别:定期进行现场风险评估,识别潜在危险,采取预防措施。

3. 应急预案: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快速响应。

4.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5. 安全教育:持续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6. 安全奖惩:设立安全奖励机制,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清单

为确保安装施工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需建立以下清单:

1. 施工人员名单及职责清单:列出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

2. 设备清单:详细记录所有施工设备,包括型号、状态、维护记录等。

3. 材料验收清单:记录每次接收的材料,包括供应商、数量、批次、检验结果等。

4. 工程变更记录清单:记录施工过程中任何设计或流程的变更,确保所有变更都有书面记录。

5. 安全检查报告清单:保存每次安全检查的结果,包括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和复查结果。

6. 工程进度报告清单:定期更新工程进度,记录关键里程碑的完成情况。

以上各项管理制度应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以确保施工过程的高效、安全和质量。每个环节的执行情况都应被密切关注,通过持续改进,提升整个安装施工项目的管理水平。

安装施工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机电设备安装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全管理,依照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结合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牙克石项目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项目部可依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以及本规定的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制定本项目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章 一般要求

第三条 项目部经理应及时建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积极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全面提升员工安全意识。

第四条 从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前,项目部经理要组织施工技术、机电设备人员等共同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考察,针对工程特点和现场实际进行重大危险源辩识和安全评价,学习和掌握相关技术、安全方面的法规、规范、标准,编制相应的管理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对起重吊装、脚手架、管沟开挖等作业要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 对特殊工种上岗人员如:电工、电气焊、起重、机操和无损探伤检测等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位适任证书核验,未经核验或核验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条 施工机械、特种车辆等设备进场前,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状态检查,并经项目部自检和公司设备主管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第七条 施工现场起重设备安装调试,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规范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电气安装规范,并按照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随意拉线接电。

第九条 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并符合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使用规定的安全电压。

第十条 施工项目部应采取专项防护措施,以保证施工现场及其相邻区域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第十一条 施工项目部应严格按照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方案,搭建和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物料、停放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和安全防护设施。应严格分区隔离保管易燃易爆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其设立应符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易于发生火灾的区域及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采取特殊的消防措施,并加设警示标志。

第十二条 施工项目部应遵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及震动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要设立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

和靠近。道路须保持平整、通畅,弯道处应设交通安全标志。

第十四条 施工项目部应及时购置和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定期更新。严禁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施工作业人员上岗作业。

第三章 作业现场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要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办公区、生活区要与生产作业区明确分隔,在现场明显处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标牌,危险区域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第十六条 施工场所应按有关规定及标准在工地周围设置围档、围墙,围档要坚固,围墙要稳定。

第十七条 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应向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书面)交底,所有人员均应签到,并做好记录。

第十八条 结构复杂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分项工程,应组织典型施工,主办技术人员应对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包括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交接双方均应签认,并做好交底记录。

第十九条 施工现场存在的深坑及沟、坎、井、孔、洞等特殊的地形地物,均应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二十条 向基础上安放设备,垫板尚未取出前,手指应放在垫板的两侧,严禁放在垫板的上、下方,垫板必须垫平、垫实、垫稳。对于头重脚轻及其他容易倾倒的设备和构件,必须采取可靠安全防护措施,垫实撑牢,并应设防护栏和安全标志牌。

第二十一条 安装吊顶内线照明线路时,不得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声

板上行走或堆放材料;因作业需要行走时,必须铺设脚手板;有触电危险的照明设施应采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

第二十二条 从事剔槽、打洞作业的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锤柄不得松动,錾子不得卷边、裂纹。打过墙、楼板透眼时,墙体后面,楼板下面不得有人靠近。

第二十三条 在平台、楼板上用人力弯管器煨弯时,应背向楼心,操作时面部要避开。大管径管子灌沙煨管时,沙子必须用火烘干后灌入。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时,上下要错开,不得在同一立面进行交叉作业。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停留。

第二十四条 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出。二人穿线,应配合协调,一呼一应。高处穿线,不得用力过猛。

第二十五条 进行设备内部检查时,应使用安全行灯或手电筒照明,严禁使用明火。

第四章 装卸及起重作业

第二十六条 使用手推车装运物料时,必须保持车体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车;前后车距平地时不得少于2m,下坡时不得少于10m。向槽内下料时,槽下不得有人,槽边卸料,车轮应挡掩,严禁猛推和撒把倒料。

第二十七条 两人抬运重物时,上下肩要同时起落,多人抬运重物,必须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同起同落、步调一致、前后互相照应,并注意脚下障碍物。所抬重物离地高度一般以30cm为宜。

第二十八条 运料车辆未停稳前,严禁随车人员下车。材料应按次序装卸、码放齐整,禁止以抛掷方式装卸材料。车辆倒退时,指挥人员应站

在槽帮的侧面,并且与车辆保持一定距离,车辆行程范围内的砖垛、门垛下不得站人。

第二十九条 装卸搬运危险物品(如炸药、氧气瓶、乙炔瓶等)和有毒物品时,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操作,轻拿轻放,不得互相碰撞或抛扔等,避免剧烈震动。

第三十条 搬运配电柜时,应有专人指挥,保持步调一致。多台配电盘(箱)并列安装时,作业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箱)的接合部位,不得触摸连接螺孔及螺丝。

第三十一条 用井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垂直运输时,零散材料应码放整齐平稳,运长料不得高出吊盘(笼),同时必须采取防滑落措施。

第三十二条 设备开箱检查清点时,必须清除箱顶上的灰尘、泥土及其他物件,拆除的箱板应及时清理码放在指定地点。拆箱后,未正式安装的设备与构件必须用垫物垫平、垫实、垫稳。

第三十三条 拆卸设备的零部件,应放置平稳,装配时严禁将手插入连接面或探摸螺栓孔。

第三十四条 在吊车、倒链吊起的部件下检测、清洗、组装时,应将链子打结锁止,并且用道木或支架垫平、垫稳,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操作。

第五章 高处平台作业

第三十五条 高平台处的作业场所必须设置安全护栏、架设安全网,做好防雷接地措施,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系挂好安全带。

第三十六条 脚手板必须满铺固定,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使用的工具和零星材料应放入工具袋随身携带。

第三十七条 不能佩带工具袋时,工具和零星材料应装入袋中,用绳索起吊运送,严禁上下抛掷递送。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如有与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法令法规不相一致处,以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 电气安装及调试

第三十八条 挖电缆沟时,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在交通道路附近或较繁华地区开挖电缆沟时,应设置隔离栏杆和标志牌,夜间设红色警戒标志灯。

第三十九条 人工滚运电缆时,推轴人员不得站在电缆前方,两侧人员所站位置不得超过缆轴中心。电缆上、下坡时,应采用在电缆轴中心孔穿铁管,在铁管上拴绳拉放的方法,平稳、缓慢进行。电缆停顿时,将绳拉紧,及时“打掩”制动。人力滚动电缆路面坡度不宜超过15°。

第四十条 汽车运送电缆时,电缆应尽量放在车厢前部(跟车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后面),并用钢丝缆绳固定。

第四十一条 必须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内容敷设电缆,并设专人指挥,架设电缆轴的地面必须平整坚实,支架必须采用有底平面的专用支架,严禁用千斤顶等代替。

第四十二条 人力拉引电缆时,力量要均匀,速度应平稳,不得猛拉猛跑,看轴人员不得站在电缆轴前方。敷设电缆时,处于拐角的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弯曲半径的外侧。过管处的人员送电缆时手不得离管口太近,迎电缆时,眼及身体严禁直对管口。

第四十三条 竖直敷设电缆作业,必须有预防电缆失控下溜的安全措施,电缆放完后,应立即固定、卡牢。

第四十四条 在已送电运行的变电室沟内进行电缆敷设时,电缆所进

入的开关柜必须停电,同时采用绝缘隔板等措施;在开关柜旁操作时,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m(10kv以下开关柜);剩余电缆较长时,必须将电缆头进行绝缘包封,捆扎固定,保持绝缘强度,严禁电缆与带电体接触。

第四十五条 在隧道内敷设电缆时,临时照明的电压不得大于36v。施工前应清理地面,排净积水,必要时须进行气体检测,并加强通风,清除有毒有害气体。

第四十六条 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第四十七条 设备清洗、脱脂的场地必须通风良好,严禁烟火,并设置警示牌。用汽油做清洗剂,场地周围必须杜绝明火。如用热煤油,加温后油温不得超过40℃,严禁用火焰直接对盛煤油的容器加热(中间必须用铁板隔开)。用热机油做清洗剂,油温不得超过120℃。清洗用过的棉纱、布头、油纸等要收集在金属容器内,不得随意乱扔。

第四十八条 设备试运转前,应对安全防护装置做可靠试验,试运转区域应设明显标志,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必须按照试运转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交底)进行设备试运转操作,有条件时,应先用人力盘动,无法用人力盘动的大设备,可使用机械,但必须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加动力源,并遵照“从低速到高速,从轻载到满负荷”的原则,谨慎地逐步操作,同时做好试运转的各项记录。

第四十九条 电气调试时,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被调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专人看守或加锁,并悬挂警示牌。待仪表、接地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第五十条 电气设备或材料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

行。因故暂停或试验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第五十一条 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类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志牌,严禁合闸。

第五十二条 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严禁所有人员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测定后,必须放电,遇到雷电天气,停止摇测线路绝缘。

第五十三条 电流互感器禁止以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的方式进行。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操作人员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采用绝缘棒放电。

第2篇 工艺安装施工安全管理

工艺安装施工安全管理

1阀池和地下管网

1、避免坍塌事故:放坡开挖基坑的坑壁不能小于安全坡度;基坑挖土堆方的高度和边坡坡度不应小于安全距离;基坑的上口边与建筑物、堆置物或停机处的距离不应小于安全距离;基坑支护设计要合理。

2、避免起重伤害:不能违反操作规程,吊装时重物不能过载,措施或方案要严谨,进入管理制度要完善,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作业范围,不准疲劳作业,驾驶员要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使用带病车辆,避免因索具不牢、钢丝绳断、绑扎不合理、吊点选择不当引起的得当,吊车指挥操作要得当,严禁在吊车起重臂作业范围内停留。

3、避免车辆伤害:严禁人货混装或超速、超载,不准疲劳作业,驾驶员要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使用带病车辆。

4、小心触电:漏保不能失灵,移动电缆拖拉时绝缘不能损坏,电缆不能被设备碾压,开关箱用电要符合要求。焊接钢筋时防护措施要得当,以防弧光辐射。

5、小心环氧煤反腐中毒,在预防粉尘时,安全防护措施采取要得当,避免压风机造成的机械伤害。

2地上管网

1、避免起重伤害:不能违反操作规程,吊装时重物不能过载,措施或方案要严谨,进入管理制度要完善,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作业范围,不准疲劳作业,驾驶员要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使用带病车辆,避免因索具不牢、钢丝绳断、绑扎不合理、吊点选择不当引起的得当,吊车指挥操作要得当,严禁在吊车起重臂作业范围内停留。

2、避免车辆伤害:严禁人货混装或超速、超载,不准疲劳作业,驾驶员要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使用带病车辆。

3、小心触电:漏保不能失灵,移动电缆拖拉时绝缘不能损坏,电缆不能被设备碾压,开关箱用电要符合要求。

4、避免机械伤害:压风机放置位置要合理;电动砂轮防护罩不能破损。

5、小心环氧煤反腐中毒,在预防粉尘时,安全防护措施采取要得当。

3池内工艺

1、避免高处坠落事故:安全防护措施要得当,劳保穿戴要整齐,避免由于外力影响造成的坠落。

2、避免起重伤害:不能违反操作规程,吊装时重物不能过载,措施或方案要严谨,进入管理制度要完善,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作业范围,不准疲劳作业,驾驶员要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使用带病车辆,避免因索具不牢、钢丝绳断、绑扎不合理、吊点选择不当引起的得当,吊车指挥操作要得当,严禁在吊车起重臂作业范围内停留。

3、避免车辆伤害:严禁人货混装或超速、超载,不准疲劳作业,驾驶员要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使用带病车辆。

4、避免物体打击:砌筑时高处小心落物,脚手板及砌筑工具小心滑落。

4设备安装

1、避免车辆伤害:严禁人货混装或超速、超载,不准疲劳作业,驾驶员要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使用带病车辆。

2、避免高处坠落事故:安全防护措施要得当,劳保穿戴要整齐,避免由于外力影响造成的坠落。

3、避免起重伤害:不能违反操作规程,吊装时重物不能过载,措施或方案要严谨,进入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要完善,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作业范围,不准疲劳作业,驾驶员要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使用带病车辆,避免因索具不牢、钢丝绳断、绑扎不合理、吊点选择不当引起的得当,吊车指挥操作要得当,严禁在吊车起重臂作业范围内停留。

4、电焊操作时周围人员防护措施要到位,防止弧光辐射;焊接操作时劳保穿戴要整齐,小心灼伤。不了解情况不能直接用手触摸刚切割过的物件。

第3篇 机电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安全及文明标化施工目标

配合土建单位创建省级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双标化工地,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1‰以内。

安全及文明标化管理体系

作为机电承包商在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包括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和骨干力量,坚决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标化的要求进行管理,建立各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管理体系。

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1)三级教育制

对新进场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教育、工程项目教育、岗位(班组)教育,同时将教育内容和现场工作时间等登记入卡。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经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人应掌握本工种的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合格。特殊工种如电工、电焊工及起重工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方能持证上岗。

3)安全技术交底制

工程开前,应编制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对安全隐蔽较大的施工如:垂直运输、管井施工、设备吊装、电气调试,洞口临边、临时用电、施工防火,安全防护等进行重点交底。每道工序施工前也应编制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受交底者履行签字手续,并组织认识学习,生产中要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执行。

4)专题方案制

大型设备运输、安装编制专题方案,施工班组每天上班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说明班组的施工任务、施工部位、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定期不定期抽查,并制订奖罚制度报业主、监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5)安全例会巡查制

项目经理每周六(或在业主、监理例会同一天)主持工地安全例会,对整个施工现场及职工生活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并对例会和巡查均写出书面会议纪要和巡查报告和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安全负责人按时参加业主组织的安全例会,

6)完善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

建立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组,负责日常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安全监督检查组坚持每天一次的安全巡视及一般障碍物的排除。督促施工人员使用好三宝和纠正违章操作,夜间施工的路灯照明管理,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检查,检查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设置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告示文,安全操作牌。高空作业人员应作定期检查,随时系好安全带。检查使用土建脚手架柱情况并及时与业主联系。

7)现场安全用电制

现场照明一般场所采用220v 电压。危险、潮湿场所以及手持照明灯具,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胶质线。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上,严禁架设在脚手架上;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子,一般应离地4m 以上,机动车道为6m 以上。配电箱应有门、锁、色标和统一编号,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各类接触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电箱内应设置合适的漏电保护器及合适的总熔线、分熔丝、分开关。金属壳电箱应作接地或接零保护,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大容量电箱上进线加滴水弯。支线绝缘良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接地体可用角钢、圆钢或钢管,其截面积大于48m ㎡,入土深度2m,接地电阻符合规范要求。电杆转角杆,终端及总箱、分配电箱必须有重复接地。非电工不得私自接电线,电工应持证上岗。

防火消防措施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防火制度,增强防火意识,按规定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和标牌,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坚持施工动火证审批手续。现场配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强化安全检查制度,查出事故隐患,要定人、定措施,限期解决。

进入现场施工区域内严禁吸烟和随便使用明火。现场动火要经生产负责人批准,办理动火手续,持动火证方可使用明火。电、气焊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易燃、易爆物品要妥善保管。严禁使用非生产电热器和明火器具。用电设备和导线严禁超负荷运转。消防器材不得随便挪作它用,并保持其周围道路畅通。严格执行有关消防法规和消防条例。

施工现场必须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工具和消防通道。并在办公室、生活区、易燃物品周围、库房等设置消防器材。

电气防火根据本施工现场需要,需配备干粉灭火器。配电室放六瓶。

严格实行动火证审批制度,在烧焊、气割操作时必须派专人监护,并配备灭火器材。项目部安排一些责任心较强的人员成立义务消防队,公司负责对义务消防队的每个成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使其了解基本的消防知识。

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严格按发展商整体规划要求实行管理。

2)坚持例会制,定期总结前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工作,建立并执行文明施工工作检查制度。

3)加强现场材料管理

施工现场内各类种料具应按施工平面布置图的指定位置存放,并分规格码放整齐、牢固,做到一头齐、一条线。界限清楚,不得混杂。合理制定用料计划,按计划进料。合理安排材料进场,随用随进,不得在场外堆放施工材料,种种材料不得长期占用场地,各种废料必须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剩余料具要及时回收,并袋装至总承包商指定地点,以便及时清理。

钢材、管材等材料合理使用,长料不得短用,优材不劣用。节约用水用电,消灭长流水和长明灯。

4)加强现场人员文明施工管理

进场施工的人员穿戴应符合安全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劳动用品要配戴齐全。班组必须做好工完料尽场地清,做到随用随清,物尽其用。现场废、污水应按业主要求排放。

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我公司将依据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要求,建立现场环境保护监督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和协调本机电安装工程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并加强与发展商联系,共同维护整个施工现场的环境,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降低施工噪音。

1)防止大气污染的管理

施工垃圾清运采用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运输或采用容器吊运或袋装,严禁随意凌空抛撒,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并适量洒水,减少污染。

2)防止对水污染的管理

确保雨水管网与污水管网分开使用,严禁将非雨水类的其它水体排进市政雨水管网。加强对现场存放油品和化学品的管理,对存入油品和化学品的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采取有效措施,在储存和使用中,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3)粉尘控制

施工现场路面定期洒水,以减少灰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保温材料的废料用纸袋装存后单独处理;严禁向建筑物外抛掷垃圾。

4)噪音控制

除特殊情况外,在每天晚22 时至次日早6 时,所有工作量尽量安排在白天作业,严格控制强噪声作业,对切割机等强噪音设备,以防隔音棚或隔音罩封闭、遮挡,实现降噪。使用电锤开槽、凿眼时,应使用合格的电锤,及时在钻头上注油或水。加强环保意识的宣传。采用有力措施控制人为的施工噪声,严格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噪音扰民。施工中采用低噪音的工艺和施工方法,如噪音可能超过建筑施工施工现场的噪音限值时,在开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报,核准后方能施工。

5)减少扰民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加强学习和法制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素质。合理规范施工场地,不准占用或临时占用附近街道或人行道。协调与工地周围各部门、各单位的关系。

第4篇 项目电气安装施工管理规程

项目建筑电气安装施工管理规程

1.编制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确保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过程各阶段的质量控制。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项目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管理流程

5.管理过程

5.1事前控制

5.1.1图纸及图纸会审

5.1.1.1熟悉施工图纸、相关技术资料,理解设计意图。

5.1.1.2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并形成图纸会审纪要。

5.1.2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将审查意见填写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上,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安装单位,对组织设计中不合理及错误之处,必须要求安装单位及时组织修改,并重新报审。

5.1.3确定大型设备吊装就位移动路线。

5.1.4了解施工单位人员的素质和施工经验,审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电气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必要的培训并取得相关上岗证才能上岗操作,工程中使用新工艺时,新材料时施工人员须进行必要的培训后才能上岗操作。不能满足要求时,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5.1.5审查监理人员上岗资质,检查监理人员到岗情况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不符

合要求时通知监理单位进行整改。

5.1.6会同监理人员核查进场材料是否符合设计、合同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退场。

5.1.7要求安装单位上报所用规范清单,审查其有效性,并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上注明审查结果。

5.2事中控制

5.2.1经常检查施工单位库房备料情况,发现不符合本工程要求、非本工程使用的材料,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清场。

5.2.2对储存有特别要求的材料,核查施工单位库房条件。

5.2.3根据工程进度及时进行各部位的隐蔽验收,做好相关资料。

5.2.4施工过程中检查各部位管线,接地装置等是否同图纸和其他施工文件要求相符合,特别注意地下室预埋管道,预留孔洞,预留接地极等是否符合电梯,人防,弱电机房配电房等重要设备的特殊要求,桥架、封闭式母线等与风管、水管标高,部位是否冲突,隐蔽后的管道是否有严格的防堵措施。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5.2.5检查施工单位操作过程是否严格按规范操作,管道连接是否牢固,管内穿线是否畅通。

5.2.6检查施工单位的各种试验的试验过程是否真实、标准,试验结果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做好相关记录。

5.3事后控制

5.3.1安装完工后,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5.3.2及时做好验收交付工作。

6.编制依据

6.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75-94)

6.2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90)

6.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

6.4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7.相关/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

7.2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7.3工程质量管理规程

7.4工程材料管理规程

8.质量记录

8.1施工组织审批表(gt/qr15-02)

8.2工程管理日记(gt/qr15-10)

8.3检验、试验报告检查表(gt/qr23-01)

8.4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gt/qr23-02)

8.5分部工程现场检查记录表(gt/qr23-03)

8.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第5篇 管道安装 安全管理施工措施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坚定不移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确保我工地安全生产的总目标,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

二、严格目标管理与控制,加强危险点的预测,严格控制危险点,清除危险源,密切注意危险人,坚决杜绝危险事故的发生。

三、抓好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的到位和落实,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自明确在安全方面哪些范围要自己负责,负什么样的责任,对谁负责,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四、认真落实“四个到位”,即“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五、加强劳动者的政治和技术业务素质的培训,提高全体劳动者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能力。

六、加强对民工、临时工及包工队的安全管理。

七、加强作业场所和施工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作业场所和施工现场应有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方案,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要到位,不留死角、漏洞,做到“一严、二细、三落实”、即严要求、细心检查、细心操作、落实责任、落实制度、落实措施。

八、加强对高空作业和交叉作业的主体安全多层次防护措施的编制和管理,并监督检查、从而不断发展安全防护技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九、加强班组和安监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参加本工程建设的施工队伍必须配置专职安全员,且业务素质、人员数量符合本工程建设的要求(每个施工队伍的安全人员数量不得少于1人)。

十、对进厂的所有施工人员都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配发上岗证。

十一、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特殊的安全施工作业票,如动火作业票等,并监督实施。

十二、奖励

1、能认真执行项目部的安全有关制度、准则,严格履行各岗位安全职责,在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工伤事故中成绩显著者,视情况给予奖励。

(1)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者每项奖励50-200元。

(2)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者,奖励50-100元。

(3)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成果者,奖励50-200元。

(4)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关心安全生产,经常指出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和提出切实整改意见者,奖励100-200元。

2、项目部每月将实行“安全十日检查制”,凡发现不符合项目部或其它有关规定的将按其进行处罚。对能始终贯彻执行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的施工队和施工班组项目部将依据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十三、违章处罚:

1、施工人员(包括临时工、民工)必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否则,发现每人次罚款50元。特殊工种无证上岗者罚款200元。

2、项目部要坚持实行专职安监人员值班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察,无值班者罚款100元/次。

3、发生事故未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或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罚款500元,情节恶劣者加倍处罚。

4、未按规定给施工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每人次(件)罚款100元。

5、发现有“三违”作业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或不听劝告者,视情况加重处罚。

6、“安规”中要求施工负责人及安全员应到位的重大、重要施工交叉作业,负责人及安全负责未到位者罚款100元/次。

7、各施工队未设技术指导和安全监督,或不到位者,每次罚款200元,并限期到位。

8、脚手架搭设不合格,脚手板铺设不合要求,梯子搭设不符合“安规”要求,无栏杆、围栏、有空洞,跳板不绑扎和不设安全网等,每查出一处罚款50元;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不按要求佩带者,罚款100元/人次;高空作业没穿软底鞋,罚款50元/人次。

9、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人次;不系帽带,罚款50元/人次;用安全帽当凳子,罚款100元/人次。

10、夜间施工照明不足,施工用电不符合“安规”规定,用电、用水管理不善,现场发现跑、冒、滴、漏或电气设备不合格及使用不当,罚款200元/项次。非电工乱接电线罚款200元/人次。

11、应设围栏、扶手、盖板、安全网等防护设施,而未设置或设置不合格者,罚款100-1000元/次;排架、脚手架安全网未兜底或不合格罚款200-1000元/次。

12、起重、搬运、起吊、运输作业中,运输作业违反“安规”者罚款100-1000元/人次;戴手套使用砂轮机、钻床等罚款200元/项次。

13、高处作业严禁向上、向下抛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违者罚款200元/人次。

14、进入施工现场严禁赤脚,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裙子、短裤、背心,违者罚款50-100元/人次。

15、各施工现场应设明显的标牌,标明施工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及竣工日期、施工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及特殊性工作人员必须佩带标明身份的“胸卡”,违者罚款50元/处。

16、违章乱接乱拉电线,无绝缘措施直接将导线绑扎在金属构架、钢筋或架管上,罚款100元/处。

17、施工的电动器具、起重器具无检验合格证,无检查日期或超期使用,罚款500元/件(次)。

18、临时电源开关箱上锁,闸开关不得有破损熔丝,不得用铜丝代替,使用电炉应有项目部安全科发放的使用证,不符合要求罚款500元/处;无证使用电炉、罚款500元/只;配电柜、控制盘、电焊机未接地、接地电阻超过规定值的,罚款500元/次。

19、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存放,重点防火区域设立明显的安全标志,在规定范围内严禁吸烟与动火,在禁烟火区域查获烟头,罚款100元/个。

20、防火设施不全,防火措施不得力或不符合防火要求的设施,罚款100-1000元/处(次)。

21、易引起烧伤、烫伤的场所,未采用必要的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当者,罚款100-1000元/项。

22、无证或酒后操作施工机械或驾驶车辆;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大型机械操作人员违规作业,罚款500-2000元/项(人次)。

23、所有高压电气设备非专业人员概不许乱动,专业人员要严格按照照明的电业“安规”的要求进行操作,违者罚款1000元/次。

24、高压配电室、变电所不关门上锁,造成他人进入或受伤的责任人罚款500元/次。

25、施工现场的沟道、孔洞、平台和扶梯等不安全场所的安全设施,他人不准乱动。不做安全技术措施或乱动安全技术措施,罚款500元/人次,并限期做好和恢复安全技术措施。

26、凡不服从安全人员的安全管理,对安全监察人员实施打击报复者罚款1000元/人次。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7、施工班组每天必须召开班前安全会,并做好安全记录,项目部安全员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检,发现如果少一次安全记录,对该施工队或施工班组处以50~500元罚款。

28、安监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现除本处罚规定范围内罚款对象以外的任何不安全行为和现象,有权作出罚款的决定。

29、各生产施工区域的施工队负责人、施工员、工长,对本区域的安全生产负连带责任。

第6篇 机电安装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机电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安全及文明标化施工目标

配合土建单位创建省级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双标化工地,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1‰以内。

安全及文明标化管理体系

作为机电承包商在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包括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和骨干力量,坚决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标化的要求进行管理,建立各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管理体系。

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1)三级教育制

对新进场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教育、工程项目教育、岗位(班组)教育,同时将教育内容和现场工作时间等登记入卡。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经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人应掌握本工种的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合格。特殊工种如电工、电焊工及起重工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方能持证上岗。

3)安全技术交底制

工程开前,应编制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对安全隐蔽较大的施工如:垂直运输、管井施工、设备吊装、电气调试,洞口临边、临时用电、施工防火,安全防护等进行重点交底。每道工序施工前也应编制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受交底者履行签字手续,并组织认识学习,生产中要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执行。

4)专题方案制

大型设备运输、安装编制专题方案,施工班组每天上班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说明班组的施工任务、施工部位、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定期不定期抽查,并制订奖罚制度报业主、监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5)安全例会巡查制

项目经理每周六(或在业主、监理例会同一天)主持工地安全例会,对整个施工现场及职工生活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并对例会和巡查均写出书面会议纪要和巡查报告和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安全负责人按时参加业主组织的安全例会,

6)完善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

建立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组,负责日常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安全监督检查组坚持每天一次的安全巡视及一般障碍物的排除。督促施工人员使用好三宝和纠正违章操作,夜间施工的路灯照明管理,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检查,检查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设置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告示文,安全操作牌。高空作业人员应作定期检查,随时系好安全带。检查使用土建脚手架柱情况并及时与业主联系。

7)现场安全用电制

现场照明一般场所采用220v 电压。危险、潮湿场所以及手持照明灯具,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胶质线。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上,严禁架设在脚手架上;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子,一般应离地4m 以上,机动车道为6m 以上。配电箱应有门、锁、色标和统一编号,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各类接触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电箱内应设置合适的漏电保护器及合适的总熔线、分熔丝、分开关。金属壳电箱应作接地或接零保护,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大容量电箱上进线加滴水弯。支线绝缘良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接地体可用角钢、圆钢或钢管,其截面积大于48m

第7篇 安装调试安全施工管理规范

1目的

现场安装调试施工作业中,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杜绝一切可能发生的伤亡事故,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所有产品安装调试及维修作业,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3引用文件

行业标准《jgj__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4职责

我公司的安装调试服务人员,必须按本规定进行施工,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遵守施工所在地的各种规章制度。

5.安全规定

5.1基本规定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

高处作业时,必须扎好安全带、系牢安全绳!

遵守施工所在地的各种规章制度,服从现场安全监理的安全管理!

5.2、钳工、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3、高处作业有关规定:

1、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升降台、脚手架等,作业场所内,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应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2、不准在平台或设备边沿放置工具、工件,以防止其掉落伤人。

3、高处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沿着扶梯上下,不得沿着立杆与栏杆攀登。用梯子登高时,梯子不得缺层,顶端应可靠固定,梯脚要包扎防滑材料,梯子的斜度以60°为宜,每只梯子只能一人攀登工作,梯下要有人监护。。

4、高处作业人员,一律严格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并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5、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事故。

6、高处作业人员不准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上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7、高处作业所用各类手持机具使用前应检查,在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铁丝捆绑,确保安全牢靠。临边作业应防止物件坠落。

8、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不能超过2人。

9、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不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10、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卸下的工件、物料、要加以清理和及时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保持作业现场清洁。

11、高处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2、夏季应搞好防暑降温,防止中暑晕倒事故发生,冬季做好防冻、防寒、防滑工作。条件恶劣的应轮换上岗作业。

13、高处作业应指定安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对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如发现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作业。

14、高处作业人员要做到“十不准”:一、不准违章作业;二、不准工作前和工作时间内喝酒;三、不准在不安全的位置上休息;四、不准随意扔东西;五、不准严重睡眠不足进行高处作业;六、不准打赌斗气;七、不准乱动机械、消防及危险用品用具;八、不准违反规定要求使用安全用品、用具;九、不准在高处作业区域追逐打闹;十、不准随意拆卸、损坏安全用品、用具及设施。

5.4、吊装作业有关要求:

1、吊装工作区应有明显标志,与吊装无关人员严禁人内。起重机工作时,起重臂杆旋转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或通过。

2、运输、吊装吊件时,严禁在被运输、吊装的工件上站人指挥和放置材料、工具。

3、高空作业施工人员应站在操作平台或轻便梯子上工作。吊装层应设临时安全防护栏杆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4、高空往地面运输物件时,应用绳捆好吊下。吊装时,不得在吊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保险绳捆扎牢固后才能吊运和传递,不得随意抛掷材料、物体、工具,防止滑脱伤人或意外事故。

5、吊件必须绑扎牢固,起吊点应通过构件的重心位置,吊升时应平稳,避免振动或摆动。

7、吊件就位后临时固定前,不得松钩、解开吊装索具。吊件固定后,应检查连接牢固和稳定情况,当连接确定安全可靠,才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和进行下步吊装。

8、吊装应按规定的吊装工艺和程序进行,未经计算和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不得随意改变或颠倒工艺程序吊装。

9、工件吊装就位,应固定或连接可靠后始方可卸钩。高宽比很大的工件,未经临时或最后固定组成一稳定单元体系前,应斜撑拉固。

10、工件固定后不得随意撬动或移动位置,如需重校时,必须回钩。

、运输、起重机在电线下进行作业或在电线旁行驶时,构件或吊杆最高点与电线之间水平或垂直距离应符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

5.5、吊(索)具安全使用规程

成套索具吊装时,应避免吊装角度超过60°

吊索具和钢丝绳

1、吊(索)具使用人在使用前,必须按规定及程序进行检查确认;不具备吊装安全常识的人员,不得使用吊(索)具。

2、吊运各类物品要合理选择使用适宜的安全可靠的吊(索)具。

3、使用吊(索)具要保证可靠的安全系数,根据吊物重量、吊运方式、吊运环境、吊物的夹角等情况,应具有6-10倍的安全系数。 没有把握的不得吊运,充足的安全系数和可靠的吊运为第一原则。

4、每次使用各类吊(索)具前,必须对吊(索)具的完好性、可靠性、适用性进行严格检查确认验证,严禁使用有问题和有缺陷的吊(索)具。

5、多个吊(索)具被同时使用起吊负载,必须选用同型号、同长度的钢丝绳。不允许型号不同、长短不一的吊(索)具混吊。

6、选择正确的吊点、连接捆绑方式,以便负载能够均�的作用在吊(索)具上。钢丝绳不能打结或扭曲,吊索接合部位不能放置在吊钩或起重设备上,并且总是放在吊索的直立部分,防止吊(索)具受到损伤。

7、必须采用安全的方式使用吊(索)具,不能让负载倾斜或物品从吊(索)具上滑落,使吊索在负载的重心和吊装点的直上方,让负载平衡、稳定起升、运行。

8、吊运过程中如负载出现旋转或趋向于倾斜,必须放下起负载,重新进行连接、捆绑,严禁冒险作业。

9、作业过程中,必须随时注意负载运行情况,防止意外翻转或和其它物体碰撞,避免索具的碰撞、拖、拉、摩擦、震荡;吊(索)具不能在地面或粗糙的物体表面拖拉吊(索)具,防止损坏吊(索)具。

10、起吊物件时,作业人员不得在已受力索具附近停留,特别不能停留在受力索具的内侧。不准在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离开工作岗位。

11、各类吊(索)具不允许吊运不明重量。

12、使用钢丝绳捆绑或吊运物件时,钢丝绳必须避免和尖角棱边直接接触,应垫以木块、麻布或其他衬垫物。捆绑时如多点或多圈受力,则一定要使钢丝绳受力均匀。

13、钢丝绳在使用中应避免扭结,一旦扭结,应立即抖直。使用中应尽量减少弯折次数,并尽量避免反向弯折。

14、绑扎后的钢丝绳吊索提升重物时,各分支受力要均匀,绑扎吊运大型或薄壁物件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15、钢丝绳禁止与电线、电焊机一、二次线接触,以免发生漏电;防止钢丝绳与酸、碱等有腐蚀作用的物质接触,以免腐蚀降低其强度。

16、钢丝绳所能承受的负荷,随重物与垂直线所夹的角度而变化,因此在吊装时,两绳之间角度一般不得超过90度,特殊情况无法缩小角度时不得大于120度。而且在使用时要根据角度的大小增加使用的安全系数。

17、不得使用达到报废标准的钢丝绳。

吊装带

1、吊装带使用前必须查看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并遵守说明中的规定;吊装带到使用期限时,无论是否完整必须停用和妥善处理。

2、吊装带使用前必须确认是否完好,未经确认不准使用。

3、使用吊装带不允许将软环同任何可能对其造成损坏的装置连接,软环连接的吊挂装置应是平滑、无任何尖锐的边缘,其尺寸和形状不应撕开吊装带缝合处。

4、使用吊装带吊装时,不要扭、绞,不得让吊索打结,要避免震荡负载、避免撕开缝纫连合部位或超负荷工作。

5、使用吊装带不允许吊装带悬挂货物时间过长,不准将吊装带压在吊物下,当货物压在吊装带上时,不得将吊装带从承载状态下抽出。

6、吊装带不准吊运有棱角(棱边)、腐蚀性、温度高及其它能够造成磨损和其他影响的各类物品、设备设施。

7、不得使用达到报废标准的吊装带。

卡环

1、使用卡环要按标准查取卡环号码及允许负荷。

2、使用卡环时必须注意其受力方向,要采取正确安装方式使力的作用点在卡环本身的弯曲部分和横销上。否则,作用力使卡环开口扩大,横销的螺纹可能会因此损坏。

3、安装卡环时,应在横销螺纹旋足后再向相反方向旋半圈,以防止螺纹旋得过紧而使横销无法退出。

4、卡环使用完毕后,不允许将拆除的卡环从高空向下抛掷,以防卡环变形及产生不易发觉的裂纹和损伤。

5、严禁用其它材料的螺栓取代卡环配套螺栓。

6、当卡环任何部位产生裂纹、塑性变形、螺纹脱扣,以及销轴和扣体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3%~5%时,应报废。

手动葫芦(倒链)

1 、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吊钩、链条、轮轴及制动器等是否良好,传动部分是否灵活,并在传动部分加油润滑。

2 、葫芦吊钩必须牢靠,起吊重量必须与葫芦的起重量一致。

3 、操作时,应先慢慢起升,待链条张紧后,检查葫芦的各部分有无变化,安装是否妥当,确认后方可继续工作。在倾斜或水平方向使用,拉链方向应与起重链条方向一致,防止卡链和掉链。

4 、不得超载使用,拉链的人数根据葫芦起重能力的大小来决定,如拉不动时,应检查葫芦是否损坏,严禁增加拉链人数,重量较大时,应更换葫芦;一般2t以下的手拉葫芦一人拉手连、不得两人拉。

5.6、外装修人员的监督管理:

按《外装修施工安全须知》。

5.7、注意交通、食宿安全事项,做好防偷、防盗、防食物中毒,确保外出期间人身财产安全。

第8篇 安装施工质量管理措施

1、加强施工生产和进度安排的控制:会同技术人员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在进度和质量发生矛盾时,进度服从质量;合理安排劳动力,科学地进行施工调度,加强施工机具、设备管理,保证施工生产的需要。

2、加强施工用材、物资的质量管理、控制。所采购的材料必须证件齐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凡运到现场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由物资部依据相应规定的质量和材料计划进行验收、检查,严把质量、数量、品种、规格关,必要时请有关技术、质检人员参加。施工领用时,施工负责人必须进行开箱验收合格,并做好相关记录后方准投入使用。杜绝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或投入使用。

3、严格检查制度。由质安部监督检查,工程部、工作负责人对所有分部、分项工程或工序都应按规定进行严格检验,未达到标准必须返工,“三检”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

4、自检:由各施工队队员负责在施工中按质量标准进行自我检查,包括隐蔽工程的检查,并由施工队队长进行复核,合格后填写自检报告报工程部,保证本班组完成的检验达到质量目标的要求,为下道工序创造良好的条件。

5、专检:在自检满足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工程部、质安部会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复查,合格后报项目监理部验收。检查中要严格标准,做好记录,一切用数据说话,确保分项、检验批工程质量。

6、交接检:各分项、分部、检验批产品或上道工序,经专检合格满足要求后,应组织上、下工序专业技术人员和负责人进行交接验收,并办理好交接验收手续。项目部对工程进行交接验收前的验收检查,应在“自检、专检”完成的基础上全面进行。对每级检查出的不符合项,必须进行消缺处理,并有相应记录。

7、坚持样板引路制度。各道工序或各个分项、分部工程、产品检验批,在施工初始阶段必须在总工程师及有关人员的监督、指导下做出样板,样板完成后要由项目总工程师、质安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共同进行验收,满足质量要求后才能全面参照施工。

8、加强成品保护,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执行“护、包、盖、封”的保护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防止后道工序损坏或污染前道工序。

9、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点。为保证安装质量,由工程部监督、指导施工班组严格按设计图纸、国家、行业标准或设备的有关技术要求组织施工。施工前应制定《施工方案》,并严格遵照经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同时,按相关规范和制度要求,如实做好施工记录。

10、施工设计图纸是工程施工的依据。开工前,由项目总工和工程部组织参与工程施工或技术管理的相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认真、细致进行技术交底,弄清设计意图或产品质量要求。对设计变更,必须在接到工程设计变更书面通知后方能按照新的方案施工,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有关技术文件修改和交底。对重大的设计变更,项目总工应重新组织编制《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

11、对重要工序的施工,由工程部按照有关技术要求组织制定《施工方案》,并按经项目总工批准的《施工方案》督促工作负责人组织施工,必要时应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质安部应适时审查、指导施工班组所作施工技术记录,保证记录的正确和真实性。

12、由项目总工和工程部负责及时协调解决影响施工的有关技术问题,保证施工能顺利完成。

13、由综合部和质安部及时收集并妥善保管有关设备的质量文件或技术文件,以便施工查阅和竣工后移交项目法人。各类文件、公文、施工记录、试验报告一律采用微机打字、专人管理,方便管理职能部门间的查阅、沟通,提高工作效率及文件的外观质量。

14、项目副经理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及时组织协调解决影响施工的有关设备和技术等问题,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按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工程进度,工程竣工后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质安部、物资部、综合部按优良要求及时整理工程竣工资料,按时移交建设单位。

1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部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请求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专家、协同质监单位对项目进行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对项目施工质量进行客观评定,让建设单位放心,以利公司的持续发展。

第9篇 工艺安装施工安全管理规范

1阀池和地下管网

1、避免坍塌事故:放坡开挖基坑的坑壁不能小于安全坡度;基坑挖土堆方的高度和边坡坡度不应小于安全距离;基坑的上口边与建筑物、堆置物或停机处的距离不应小于安全距离;基坑支护设计要合理。

2、避免起重伤害:不能违反操作规程,吊装时重物不能过载,措施或方案要严谨,进入管理制度要完善,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作业范围,不准疲劳作业,驾驶员要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使用带病车辆,避免因索具不牢、钢丝绳断、绑扎不合理、吊点选择不当引起的得当,吊车指挥操作要得当,严禁在吊车起重臂作业范围内停留。

3、避免车辆伤害:严禁人货混装或超速、超载,不准疲劳作业,驾驶员要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使用带病车辆。

4、小心触电:漏保不能失灵,移动电缆拖拉时绝缘不能损坏,电缆不能被设备碾压,开关箱用电要符合要求。焊接钢筋时防护措施要得当,以防弧光辐射。

5、小心环氧煤反腐中毒,在预防粉尘时,安全防护措施采取要得当,避免压风机造成的机械伤害。

2地上管网

1、避免起重伤害:不能违反操作规程,吊装时重物不能过载,措施或方案要严谨,进入管理制度要完善,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作业范围,不准疲劳作业,驾驶员要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使用带病车辆,避免因索具不牢、钢丝绳断、绑扎不合理、吊点选择不当引起的得当,吊车指挥操作要得当,严禁在吊车起重臂作业范围内停留。

2、避免车辆伤害:严禁人货混装或超速、超载,不准疲劳作业,驾驶员要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使用带病车辆。

3、小心触电:漏保不能失灵,移动电缆拖拉时绝缘不能损坏,电缆不能被设备碾压,开关箱用电要符合要求。

4、避免机械伤害:压风机放置位置要合理;电动砂轮防护罩不能破损。

5、小心环氧煤反腐中毒,在预防粉尘时,安全防护措施采取要得当。

3池内工艺

1、避免高处坠落事故:安全防护措施要得当,劳保穿戴要整齐,避免由于外力影响造成的坠落。

2、避免起重伤害:不能违反操作规程,吊装时重物不能过载,措施或方案要严谨,进入管理制度要完善,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作业范围,不准疲劳作业,驾驶员要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使用带病车辆,避免因索具不牢、钢丝绳断、绑扎不合理、吊点选择不当引起的得当,吊车指挥操作要得当,严禁在吊车起重臂作业范围内停留。

3、避免车辆伤害:严禁人货混装或超速、超载,不准疲劳作业,驾驶员要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使用带病车辆。

4、避免物体打击:砌筑时高处小心落物,脚手板及砌筑工具小心滑落。

4设备安装

1、避免车辆伤害:严禁人货混装或超速、超载,不准疲劳作业,驾驶员要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使用带病车辆。

2、避免高处坠落事故:安全防护措施要得当,劳保穿戴要整齐,避免由于外力影响造成的坠落。

3、避免起重伤害:不能违反操作规程,吊装时重物不能过载,措施或方案要严谨,进入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要完善,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作业范围,不准疲劳作业,驾驶员要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使用带病车辆,避免因索具不牢、钢丝绳断、绑扎不合理、吊点选择不当引起的得当,吊车指挥操作要得当,严禁在吊车起重臂作业范围内停留。

4、电焊操作时周围人员防护措施要到位,防止弧光辐射;焊接操作时劳保穿戴要整齐,小心灼伤。不了解情况不能直接用手触摸刚切割过的物件。

第10篇 安装工程施工管理措施

安装工程的施工管理措施

1 根据本工程规模和特点,建立以安装项目经理为首的管理层全权组织施工生产,对安装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成本等综合效益进行,对各专业分包队伍进行有计划的组织协调和管理。下面设八个专业安装班:第一、第二、第三施工区域各设一个给排水、电气专业班组,其他设消防专业班组、弱电专业班组各一班。

2 各专业分包纳入我项目部统一管理、协调,根据项目部统一安排、按时开工、按时完工、按时验收。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质结构、白玉兰奖,争创鲁班奖的标准,严格按照公司《质量保证手册》结合工程实际认证执行,严格建立执行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控制和管理。对施工全过程实行工序预控,将质量问题解决在施工过程中,以工序质量保证最终工程质量,每个专业工程将严格按照工序控制点进行分级检查。

3 材料,设备验收,各类材料设备必须严格按iso9002贯标文件要求进行采购,验收,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及设备不准进入现场,无合格证,质保书的材料和设备不准进入现场。

4 各分项工程的技术资料和隐蔽验收资料及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必须做到及时、准确、真实。主动自觉接受建设单位和质监部门的监督,部分资料必须经监理及建设单位签证的须及时做好签证工作。

5 在实际施工中,我们除了须认真遵守有关国家规范之外,同时还应遵守当地供电、消防、质监、治安等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和条例,确保优质工程。

6 以施工工艺质量确保工程质量,尽可能采用先进机械来代替手工操作。

7 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专检,三检制度责任到人,严格按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点,检查表规定的内容,认真检查填写并确保检查情况的及时、有效、准确。

第11篇 电梯安装施工管理规程

电梯安装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1.编制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电梯安装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确保电梯安装工程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电梯安装工程施工过程各阶段的质量控制。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项目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工艺流程

5.管理过程

5.1事前控制

5.1.1组织审核土建施工图,电梯安装图及配线图是否一致,并形成纪要。

5.1.2协调电梯安装单位与土建总包单位之间的配合工作,在安装工作开工前明确配合工作和费用,并签定书面协议。

5.1.3提供电梯部件安放场地,临时工具房,临时施工用电、施工用水,装饰楼面标高线,复合井道相关尺寸,督促土建单位做好井道清理,井道防水等配套工作,并要求安装单位对准备工作进行验收确认。

5.1.4根据合同提供的供货清单,对到场部件进行开箱验收,发现与合同规定的型号不符、部件缺损、无质保书等情况,应及时与供货商取得联系,要求其在限定日期内进行整改。

5.1.5审查安装单位人员资格证明文件并进行登记,填写《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人员资格证明文件统计表》,重点控制安装单位管理者及专业工种人员的资格,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求安装单位撤换。

5.1.6要求安装单位上报所用规范清单,审查其有效性,并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上注明审查结果。

5.2事中控制

5.2.1安装进度控制

5.2.1.1项目工程部应每半月对工程量完成情况及下阶段进度计划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填写在《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审批表》上;当进度发生滞后时,应分析原因,并督促安装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下阶段计划进行调整;当安装进度影响到工程总的进度时,工程部负责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总计划进行调整,并将审批意见填写在《工程施工进度(调整)计划审批表》上,并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经审核批准后方能执行。

5.2.1.2项目工程部须加强与设计的联系,督促设计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的配合工作,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需要设计参与确认的,工程部应及时通知设计单位参加,以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5.2.2安装质量控制

5.2.2.1项目工程部管理人员应根据安装单位上报的安装人员名单,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的核查,确保技术人员的到位率,从而保证安装的技术水平。

5.2.2.2主要工序的控制

5.2.2.2.1导轨的安装:无论是轿厢导轨还是对重导轨,应根据规范严格控制其垂直度、顺直度及导轨间的间距,保证电梯在运行过程中保持平稳通畅;用于支撑导轨的撑架应固定牢靠,撑架安装处应注意混凝土墙内是否有管线通过,防止破坏管线及撑架固定不牢。

5.2.2.2.2厅门、地坎的安装:地坎安装应平整顺直,控制地坎面与室内地坪面的高差,严防室内水进入电梯井道;厅门安装应控制门的安装位置是否正确,厅门的门套立杆是否垂直,与墙面的拉结是否安全可靠;在电梯外观上,对厅门的成品保护及其重要,厅门安装完后应对门套采取成品保护措施,并应及时安装好装饰性门套,也为电梯调试提供条件。

5.2.2.2.3轿厢的拼装:轿厢的拼装完成后的调试,在调试阶段,注意轿厢及对重装置在运行中与导轨的接触是否畅通;厢门的启闭是否灵活;平层是否准确;钢丝绳是否干净、有无死弯、松股及断丝现象;电梯的随行电缆是否绑扎牢固、排列整齐。

5.2.2.2.4机房的施工:机房内的各种装置应布局合理,必须确认电梯的供电电源是否单独敷设;各电气装置的保护系统是否良好;必须对各电气装置的功能进行严密的测试,保证电梯安全可靠的运行。

5.2.2.2.5电梯的试运行:在电梯试运行之前,必须检查机房内主机墩子浇筑的质量,检查主机是否安装牢靠,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试运行;在试运行阶段,除上述几点必须严格把关外,特别注意对电梯安全钳的试验,保证电梯出现故障时能及时安全可靠地停止。

5.3事后控制

5.3.1电梯安装完成后应及时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5.3.2在电梯调试验收后,做好移交准备工作。

6.编制依据

6.1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7.相关/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

7.2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7.3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规程

8.质量记录

8.1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工种人员资格证明文件统计表(gt/qr15-03)

8.2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gt/qr15-05)

8.3施工单位机械设备证明文件检查表(gt/qr15-06)

8.4工程施工进度(调整)计划审批表(gt/qr15-07)

8.5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审批表(gt/qr15-08)

8.6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gt/qr23-02)

8.7分部工程现场检查记录表(gt/qr23-03)

第12篇 安装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全管理,依照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结合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各单位可依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以及本规定的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制定本单位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章 一般要求

第三条 各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建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积极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全面提升员工安全意识。

第四条 从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前,项目经理部要组织施工技术、机电设备人员等共同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考察,针对工程特点和现场实际进行重大危险源辩识和安全评价,学习和掌握相关技术、安全方面的法规、规范、标准,编制相应的管理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对起重吊装、脚手架、管沟开挖等作业要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 对特殊工种上岗人员如:电工、电气焊、起重、机操和无损探伤检测等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位适任证书核验,未经核验或核验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条 施工机械、特种车辆等设备进场前,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状态检查,并经项目部自检和公司设备主管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第七条 施工现场起重设备安装调试,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规范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电气安装规范,并按照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随意拉线接电。

第九条 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并符合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使用规定的安全电压。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采取专项防护措施,以保证施工现场及其相邻区域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方案,搭建和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物料、停放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和安全防护设施。应严格分区隔离保管易燃易爆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其设立应符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易于发生火灾的区域及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采取特殊的消防措施,并加设警示标志。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及震动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要设立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和靠近。道路须保持平整、通畅,弯道处应设交通安全标志。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及时购置和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定期更新。严禁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施工作业人员上岗作业。

第三章 作业现场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要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办公区、生活区要与生产作业区明确分隔,在现场明显处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标牌,危险区域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第十六条 施工场所应按有关规定及标准在工地周围设置围档、围墙,围档要坚固,围墙要稳定。

第十七条 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应向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书面)交底,所有人员均应签到,并做好记录。

第十八条 结构复杂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分项工程,应组织典型施工,主办技术人员应对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包括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交接双方均应签认,并做好交底记录。

第十九条 施工现场存在的深坑及沟、坎、井、孔、洞等特殊的地形地物,均应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二十条 向基础上安放设备,垫板尚未取出前,手指应放在垫板的两侧,严禁放在垫板的上、下方,垫板必须垫平、垫实、垫稳。对于头重脚轻及其他容易倾倒的设备和构件,必须采取可靠安全防护措施,垫实撑牢,并应设防护栏和安全标志牌。

第二十一条 安装吊顶内线照明线路时,不得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声板上行走或堆放材料;因作业需要行走时,必须铺设脚手板;有触电危险的照明设施应采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

第二十二条 从事剔槽、打洞作业的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锤柄不得松动,錾子不得卷边、裂纹。打过墙、楼板透眼时,墙体后面,楼板下面不得有人靠近。

第二十三条 在平台、楼板上用人力弯管器煨弯时,应背向楼心,操作时面部要避开。大管径管子灌沙煨管时,沙子必须用火烘干后灌入。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时,上下要错开,不得在同一立面进行交叉作业。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停留。

第二十四条 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出。二人穿线,应配合协调,一呼一应。高处穿线,不得用力过猛。

第二十五条 进行设备内部检查时,应使用安全行灯或手电筒照明,严禁使用明火。

第四章 装卸及起重作业

第二十六条 使用手推车装运物料时,必须保持车体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车;前后车距平地时不得少于2m,下坡时不得少于10m。向槽内下料时,槽下不得有人,槽边卸料,车轮应挡掩,严禁猛推和撒把倒料。

第二十七条 两人抬运重物时,上下肩要同时起落,多人抬运重物,必须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同起同落、步调一致、前后互相照应,并注意脚下障碍物。所抬重物离地高度一般以30cm为宜。

第二十八条 运料车辆未停稳前,严禁随车人员下车。材料应按次序装卸、码放齐整,禁止以抛掷方式装卸材料。车辆倒退时,指挥人员应站在槽帮的侧面,并且与车辆保持一定距离,车辆行程范围内的砖垛、门垛下不得站人。

第二十九条 装卸搬运危险物品(如炸药、氧气瓶、乙炔瓶等)和有毒物品时,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操作,轻拿轻放,不得互相碰撞或抛扔等,避免剧烈震动。

第三十条 搬运配电柜时,应有专人指挥,保持步调一致。多台配电盘(箱)并列安装时,作业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箱)的接合部位,不得触摸连接螺孔及螺丝。

第三十一条 用井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垂直运输时,零散材料应码放整齐平稳,运长料不得高出吊盘(笼),同时必须采取防滑落措施。

第三十二条 设备开箱检查清点时,必须清除箱顶上的灰尘、泥土及其他物件,拆除的箱板应及时清理码放在指定地点。拆箱后,未正式安装的设备与构件必须用垫物垫平、垫实、垫稳。

第三十三条 拆卸设备的零部件,应放置平稳,装配时严禁将手插入连接面或探摸螺栓孔。

第三十四条 在吊车、倒链吊起的部件下检测、清洗、组装时,应将链子打结锁止,并且用道木或支架垫平、垫稳,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操作。

第五章 高处平台作业

第三十五条 高平台处的作业场所必须设置安全护栏、架设安全网,做好防雷接地措施,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系挂好安全带。

第三十六条 脚手板必须满铺固定,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使用的工具和零星材料应放入工具袋随身携带。

第三十七条 不能佩带工具袋时,工具和零星材料应装入袋中,用绳索起吊运送,严禁上下抛掷递送。

第六章 电气安装及调试

第三十八条 挖电缆沟时,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在交通道路附近或较繁华地区开挖电缆沟时,应设置隔离栏杆和标志牌,夜间设红色警戒标志灯。

第三十九条 人工滚运电缆时,推轴人员不得站在电缆前方,两侧人员所站位置不得超过缆轴中心。电缆上、下坡时,应采用在电缆轴中心孔穿铁管,在铁管上拴绳拉放的方法,平稳、缓慢进行。电缆停顿时,将绳拉紧,及时“打掩”制动。人力滚动电缆路面坡度不宜超过15°。

第四十条 汽车运送电缆时,电缆应尽量放在车厢前部(跟车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后面),并用钢丝缆绳固定。

第四十一条 必须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内容敷设电缆,并设专人指挥,架设电缆轴的地面必须平整坚实,支架必须采用有底平面的专用支架,严禁用千斤顶等代替。

第四十二条 人力拉引电缆时,力量要均匀,速度应平稳,不得猛拉猛跑,看轴人员不得站在电缆轴前方。敷设电缆时,处于拐角的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弯曲半径的外侧。过管处的人员送电缆时手不得离管口太近,迎电缆时,眼及身体严禁直对管口。

第四十三条 竖直敷设电缆作业,必须有预防电缆失控下溜的安全措施,电缆放完后,应立即固定、卡牢。

第四十四条 在已送电运行的变电室沟内进行电缆敷设时,电缆所进入的开关柜必须停电,同时采用绝缘隔板等措施;在开关柜旁操作时,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m(10kv以下开关柜);剩余电缆较长时,必须将电缆头进行绝缘包封,捆扎固定,保持绝缘强度,严禁电缆与带电体接触。

第四十五条 在隧道内敷设电缆时,临时照明的电压不得大于36v。施工前应清理地面,排净积水,必要时须进行气体检测,并加强通风,清除有毒有害气体。

第四十六条 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第四十七条 设备清洗、脱脂的场地必须通风良好,严禁烟火,并设置警示牌。用汽油做清洗剂,场地周围必须杜绝明火。如用热煤油,加温后油温不得超过40℃,严禁用火焰直接对盛煤油的容器加热(中间必须用铁板隔开)。用热机油做清洗剂,油温不得超过120℃。清洗用过的棉纱、布头、油纸等要收集在金属容器内,不得随意乱扔。

第四十八条 设备试运转前,应对安全防护装置做可靠试验,试运转区域应设明显标志,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必须按照试运转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交底)进行设备试运转操作,有条件时,应先用人力盘动,无法用人力盘动的大设备,可使用机械,但必须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加动力源,并遵照“从低速到高速,从轻载到满负荷”的原则,谨慎地逐步操作,同时做好试运转的各项记录。

第四十九条 电气调试时,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被调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专人看守或加锁,并悬挂警示牌。待仪表、接地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第五十条 电气设备或材料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验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第五十一条 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类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志牌,严禁合闸。

第五十二条 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严禁所有人员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测定后,必须放电,遇到雷电天气,停止摇测线路绝缘。

第五十三条 电流互感器禁止以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的方式进行。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操作人员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采用绝缘棒放电。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规定如有与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法令法规不相一致处,以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五十五条 本规定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3篇 管道安装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坚定不移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确保我工地安全生产的总目标,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

二、严格目标管理与控制,加强危险点的预测,严格控制危险点,清除危险源,密切注意危险人,坚决杜绝危险事故的发生。

三、抓好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的到位和落实,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自明确在安全方面哪些范围要自己负责,负什么样的责任,对谁负责,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四、认真落实“四个到位”,即“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五、加强劳动者的政治和技术业务素质的培训,提高全体劳动者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能力。

六、加强对民工、临时工及包工队的安全管理。

七、加强作业场所和施工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作业场所和施工现场应有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方案,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要到位,不留死角、漏洞,做到“一严、二细、三落实”、即严要求、细心检查、细心操作、落实责任、落实制度、落实措施。

八、加强对高空作业和交叉作业的主体安全多层次防护措施的编制和管理,并监督检查、从而不断发展安全防护技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九、加强班组和安监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参加本工程建设的施工队伍必须配置专职安全员,且业务素质、人员数量符合本工程建设的要求(每个施工队伍的安全人员数量不得少于1人)。

十、对进厂的所有施工人员都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配发上岗证。

十一、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特殊的安全施工作业票,如动火作业票等,并监督实施。

十二、奖励

1、能认真执行项目部的安全有关制度、准则,严格履行各岗位安全职责,在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工伤事故中成绩显著者,视情况给予奖励。

(1)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者每项奖励50-200元。

(2)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者,奖励50-100元。

(3)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成果者,奖励50-200元。

(4)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关心安全生产,经常指出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和提出切实整改意见者,奖励100-200元。

2、项目部每月将实行“安全十日检查制”,凡发现不符合项目部或其它有关规定的将按其进行处罚。对能始终贯彻执行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的施工队和施工班组项目部将依据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十三、违章处罚:

1、施工人员(包括临时工、民工)必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否则,发现每人次罚款50元。特殊工种无证上岗者罚款200元。

2、项目部要坚持实行专职安监人员值班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察,无值班者罚款100元/次。

3、发生事故未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或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罚款500元,情节恶劣者加倍处罚。

4、未按规定给施工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每人次(件)罚款100元。

5、发现有“三违”作业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或不听劝告者,视情况加重处罚。

6、“安规”中要求施工负责人及安全员应到位的重大、重要施工交叉作业,负责人及安全负责未到位者罚款100元/次。

7、各施工队未设技术指导和安全监督,或不到位者,每次罚款200元,并限期到位。

8、脚手架搭设不合格,脚手板铺设不合要求,梯子搭设不符合“安规”要求,无栏杆、围栏、有空洞,跳板不绑扎和不设安全网等,每查出一处罚款50元;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不按要求佩带者,罚款100元/人次;高空作业没穿软底鞋,罚款50元/人次。

9、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人次;不系帽带,罚款50元/人次;用安全帽当凳子,罚款100元/人次。

10、夜间施工照明不足,施工用电不符合“安规”规定,用电、用水管理不善,现场发现跑、冒、滴、漏或电气设备不合格及使用不当,罚款200元/项次。非电工乱接电线罚款200元/人次。

11、应设围栏、扶手、盖板、安全网等防护设施,而未设置或设置不合格者,罚款100-1000元/次;排架、脚手架安全网未兜底或不合格罚款200-1000元/次。

12、起重、搬运、起吊、运输作业中,运输作业违反“安规”者罚款100-1000元/人次;戴手套使用砂轮机、钻床等罚款200元/项次。

13、高处作业严禁向上、向下抛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违者罚款200元/人次。

14、进入施工现场严禁赤脚,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裙子、短裤、背心,违者罚款50-100元/人次。

15、各施工现场应设明显的标牌,标明施工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及竣工日期、施工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及特殊性工作人员必须佩带标明身份的“胸卡”,违者罚款50元/处。

16、违章乱接乱拉电线,无绝缘措施直接将导线绑扎在金属构架、钢筋或架管上,罚款100元/处。

17、施工的电动器具、起重器具无检验合格证,无检查日期或超期使用,罚款500元/件(次)。

18、临时电源开关箱上锁,闸开关不得有破损熔丝,不得用铜丝代替,使用电炉应有项目部安全科发放的使用证,不符合要求罚款500元/处;无证使用电炉、罚款500元/只;配电柜、控制盘、电焊机未接地、接地电阻超过规定值的,罚款500元/次。

19、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存放,重点防火区域设立明显的安全标志,在规定范围内严禁吸烟与动火,在禁烟火区域查获烟头,罚款100元/个。

20、防火设施不全,防火措施不得力或不符合防火要求的设施,罚款100-1000元/处(次)。

21、易引起烧伤、烫伤的场所,未采用必要的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当者,罚款100-1000元/项。

22、无证或酒后操作施工机械或驾驶车辆;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大型机械操作人员违规作业,罚款500-2000元/项(人次)。

23、所有高压电气设备非专业人员概不许乱动,专业人员要严格按照照明的电业“安规”的要求进行操作,违者罚款1000元/次。

24、高压配电室、变电所不关门上锁,造成他人进入或受伤的责任人罚款500元/次。

25、施工现场的沟道、孔洞、平台和扶梯等不安全场所的安全设施,他人不准乱动。不做安全技术措施或乱动安全技术措施,罚款500元/人次,并限期做好和恢复安全技术措施。

26、凡不服从安全人员的安全管理,对安全监察人员实施打击报复者罚款1000元/人次。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7、施工班组每天必须召开班前安全会,并做好安全记录,项目部安全员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检,发现如果少一次安全记录,对该施工队或施工班组处以50~500元罚款。

28、安监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现除本处罚规定范围内罚款对象以外的任何不安全行为和现象,有权作出罚款的决定。

29、各生产施工区域的施工队负责人、施工员、工长,对本区域的安全生产负连带责任

第14篇 建筑安装施工管理(后勤)人员安全生产规定

建筑安装施工管理(后勤)人员安全生产基本规定

1.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学习和应用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尽心尽职做好本职工作。

2.坚持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的原则,谁指挥生产谁必须同时下达安全生产交底书,并认真做好各类事故的预防工作。

3.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牢帽带,严禁汹酒后上班进入施工现场。

4.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参加建筑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安全培训班,并二年复审一次,做到持有效证件上岗指挥生产。

5.施工现场工人因需要加班加点,项目部必须有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值班,并认真做好安全监护和巡查工作。

6.认真参加本项目部组织的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上级安全检查中发出的安全生产整改书应按照三定四不准的原则认真落实整改,直到事故隐患消除为止。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除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以外,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发生各类事故应采取有力措施,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严禁安排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殊工种操作。

8.严禁安排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和书面考试合格的工人上岗操作。

9.严禁安排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

10.严禁安排未经验收合格的塔吊、井字架、脚手架等施工设施、施工机械和机具投入使用。

11.严禁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安排工人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第15篇 某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1.编制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确保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过程各阶段的质量控制。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项目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管理流程

5.管理过程

5.1事前控制

5.1.1图纸及图纸会审

5.1.1.1熟悉施工图纸、相关技术资料,理解设计意图。

5.1.1.2组织施工、监理和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并形成会议纪要。

5.1.2协调安装单位与土建总包单位之间的配合工作,在安装工作开工前明确配合工作和费用,并签定书面协议。

5.1.3提供设备部件安放场地,临时工具房,临时施工用电、施工用水等配套工作,并要求安装单位对准备工作进行验收确认。

5.1.4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将审查意见填写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上,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安装单位,对组织设计中不合理及错误之处,必须要求安装单位及时组织修改,并重新报审。

5.1.5确定大型设备吊装就位移动路线。

5.1.6审查监理人员上岗资质,检查监理人员到岗情况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不符合要求时通知监理单位进行整改。

5.1.7了解施工单位人员的素质和施工经验,审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工程

中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时,施工人员须进行必要的培训后才能上岗操作。不能满足要求时,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5.1.8会同监理人员核查进场材料是否符合设计、合同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退场。

5.1.9要求安装单位上报所用规范清单,审查其有效性,并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上注明审查结果。

5.2事中控制

5.2.1主体施工阶段混凝土浇注前检查预埋件位置、数量、规格是否正确,预埋件固定是否牢固牢靠;预留孔洞位置、尺寸是否正确。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监督施工单位安排人员随时检查预埋件、预留孔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必要时组织监理、设计、施工单位进行会检。

5.2.2检查预埋管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位置是否合理准确。

5.2.3设备到场后,检查设备合格证和随机文件是否齐全;核对设备型号、规格、数量是否正确,随机配件、工具是否齐全。检查设备外观和包装是否完好,确认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是否损坏。

5.2.4设备安装前,组织安装单位、监理对土建条件进行验收。检查是否已具备设备安装条件,并书面确认。

5.2.5检查设备安装的位置、方向是否正确,设备水平度是否符合要求。

5.2.6检查管道连接是否正确,是否符合管道安装规范要求。

5.2.7检查控制线路及控制设备安装是否正确。

5.2.8检查设备与基础连接是否可靠,设备紧固件是否可靠紧固。检查设备转动部分是否盘动灵活。

5.2.9按相关技术要求进行试车运转和调试,测定设备运行各项数据是否符合设计和相关技术文件要求。做好资料记录。

5.3事后控制

5.3.1设备安装完工后,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5.3.2及时做好验收交付工作。

6.编制依据

6.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6.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6.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7.相关/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

7.2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7.3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规程

7.4工程材料管理工作规程

8.质量记录

8.1工程管理日记(gt/qr15-10)

8.2检验、试验报告登记表(gt/qr23-01)

8.3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gt/qr23-02)

8.4分部工程现场检查记录表(gt/qr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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