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启动与策划 1.1 确立合同施工项目后,由项目经理主导,各部门协同参与,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与实施方案。 1.2 合同审查:由法务部门负责,确保合同条款符合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责。
二、施工准备 2.1 设计交底:设计团队向施工团队详细解读设计图纸,确保理解无误。
2. 2 施工图会审:工程部、设计部、采购部共同参与,对施工图进行技术性审核。
三、施工过程管理 3.1 质量控制:质检部门定期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合同要求及行业标准。
3. 2 进度管理:项目经理需按计划跟踪施工进度,及时调整计划以应对可能的延误。
四、安全与环保 4.1 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设立专职安全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
4. 2 环保措施:遵守环保法规,控制施工噪音、扬尘等污染,实施绿色施工。
五、变更与签证 5.1 变更申请:当遇到合同外的工作内容,需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执行。
5. 2 签证管理:对施工现场的额外工作量或费用,及时办理签证手续。
六、验收与结算 6.1 工程验收:由监理单位、业主、施工方共同参与,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6. 2 结算审计:财务部门对工程款进行审计,确保费用准确无误。
七、安全责任制 7.1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7. 2 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八、安全培训 8.1 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8. 2 定期举办安全知识讲座,提升员工安全意识。
九、现场安全管理 9.1 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9.2 对高风险作业进行专项安全评估,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十、事故处理 10.1 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报告上级和相关部门。 10.2 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调查,制定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十一、材料清单 11.1 采购部门根据施工图,编制详细的材料清单,确保材料供应充足。 11.2 材料入库、领用、退库需记录清晰,确保材料管理有序。
十二、设备清单 12.1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的购置、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12.2 设备使用记录要详实,便于追踪设备使用情况。
十三、人力资源清单 13.1 人力资源部根据施工需求,编制人员配置清单,合理调配劳动力。 13.2 员工考勤、技能培训记录要完整,以便于绩效评估和团队建设。
十四、成本清单 14.1 财务部门负责编制成本预算清单,实时监控施工成本,确保项目盈利目标。
十五、文档清单 15.1 所有合同、变更、签证、会议纪要等文件需妥善保存,形成完整的项目文档。
通过以上各项制度的实施,我们旨在建立一个高效、安全、有序的合同施工管理体系,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实现预期目标。
第1篇 总承包施工对合同和工程计量、决算工作管理规范
施工总承包对合同和工程计量、决算工作的管理
为规范合同管理,理顺合同关系,总承包由合约工程师负责合同的洽谈、签定,预决算的编制审核,报送业主审定。
1各专业分包必须设置专职的合约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合同及工程计量和决算工作;
2违反合同规定不能履行工期、质量、安全等目标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将依据合同条款予以处罚。
3合同管理流程见图3.7.14-1。
4预决算编制审查程序流程见图3.7.14-2。
第2篇 施工阶段合同管理措施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之合同管理
4、合同管理
4.1工程变更
4.1.1有关规定
(1)任何工程的形式、质量、数量和内容上的变动,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令,并由驻地监理工程师监督承包人实施。
(2)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变更工程时,应经业主同意。
(3)业主提出变更时,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办理。
(4)承包人请求变更时,监理工程师必须审查,并将审查意见报业主,经业主同意后,再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办理。
(5)监理工程师应就颁布工程变更令而引起的费用增减,与业主协商且获得批准。
根据合同规定对工程进行变更时应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意向通知,主要内容包括:变更的工程、项目部位或合同文件内容、变更的原因。依据及有关的文件、图纸、资料;要求承包人据此安排变更工程的施工等事宜;要求承包人提交此项变更给其费用带来影响的估价报告。
(2)资料搜集总监办工程部专门受理工程变更,凡是工程变更都应向业主报告。变更意向通知书发出的同时,必须着手搜集有关资料,包括:
变更前后的图纸(或合同、文件);
技术变更洽商记录;
技术研讨会记录;
来自业主、承包人、监理方向的文件与会议记录;
行业部门涉及该变更方面的规定与文件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性文件等。
(3)费用评估
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掌握的文件资料和实际情况按照合同文件有关条款,考虑综合影响,完成下列工作之后对变更费用做出评估。
审核变更工程数量,评审的主要依据是:变更通知及变更图纸;监理工程师现场计量的结果;
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原则上采用工程量清单内的单价,如重新定价,需经总监办同意,报业主批准。
由于承包人责任造成的或承包人为方便其施工而提出的变更原则上所增加的费用不予补偿,所节省的费用归业主,也可由主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对应清单工程细目的数量和金额的变化超过合同规定限额时可重新确定该细目的单价。
(4)协商价格
监理工程师应与承包人和业主就其对工程变更费用评估的结果进行磋商。
(5)签发工程变更令
变更资料齐全,变更费用确定之后,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签发《工程变更令》。《工程变更令》主要包括以下文件:
a.文件目录;
b.工程变更令;
c.工程变更说明;
d.工程变更费用计算表;
e.附件,变更前后的图纸;业主、承包人、监理方面的会议、会谈记录与文件,有关设计部门对变更的意见有关行业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承包人的预算报告;确定工程数量及单价的证明资料等。
4.2保险
保险金额应是承包人认为重点工程的标价再追加15%的重建费用;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暂定为3%;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率暂定为2%。
监理工程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对承包人的保险种类、数额、有效期,保险单以及保险费收据进
检查,当确认承包人未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内,向业主提交合格的保险单时,应采取措施督促并落实承包人办理保险。
业主承担合同规定的战争、叛乱等特殊的风险,其余一切风险均由承包人承担。
4.3分包、转让与指定分包
4.3.1分包
4.3.1.1有关规定
(1)监理工程师应严禁承包人把大部分工程分包出去或层层分包。
(2)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分包工程手续,承包人才能将部分工程分包出去。
(3)监理工程师对分包的批准不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所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4.3.1.2审批分包
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主要方面审查承包人分包工程的申请报告:
(1)分包人的资格情况及证明。包括企业概况,财务资本情况,参加分包工程人员的资历,施工机械状况等;
(2)分包工程项目及内容;
(3)分包工程数量及金额;
(4)分包工程项目所使用的技术规范与验收标准;
(5)分包工程的工期;
(6)承包人与分包人的合同责任;
(7)分包协议。
监理工程师完成上述审查之后,签发《分包申请报告单》(见监表12)。
4.3.1.3分包工程的管理
(1)监理工程师应通过承包人对分包工程进行管理。监理工程师也可以直接到分包工程去检查,发现涉及分包工程的各类问题,应要求承包人负责处理。
(2)监理工程师应通过《中期支付证书》,由承包人对分包工程进行支付。
4.3.2转让
监理工程师应注意,只有业主同意,承包人才能进行合同转让。
4.3.3指定分包
4.3.3.1监理工程师宜设专人对指定分包工程进行管理。
4.3.3.2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指定分包人提交一份证明其资格情况的资料。并要求指定分包人保护和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由于指定分包人的疏忽、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
4.3.3.3监理工程师应清楚指定分包工程所使用的技术规范与验收标准。
4.3.3.4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反对指定分包人的理由。确认反对合理时,建立业主对
第3篇 施工格式化标准合同管理规范
施工格式化标准合同管理规范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对外经济合同。
规范目的:保护公司利益,有利于推行目标成本管理,提高合同经办及审批效率。
规范内容:
执行原则
第一条:各相关部门在经办合同时,金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使用公司格式化标准合同,金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参照使用;如政府部门有强制性规定,可按政府标准合同执行,但必须通过补充条款充分表达公司的意图、明确双方的责任,以维护公司利益、体现合同的公平和公正。
格式合同的确定
第二条:格式化标准文本由相关业务部门起草,经与财务部、成本管理部、办公室等部门共同讨论确定后,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通过执行。
第三条:格式化合同文本内容包括三个部分: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其中通用条款适用于所有的合同,专用条款根据合同类别不同而定,补充条款则由经办人在具体经办合同时自拟加入(手工填写或打印后粘贴均可)。
第四条:在讨论确定格式化标准文本时,应本着保护公司利益的原则,从本公司角度充分考虑各种风险,据以确定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第五条:公司现有格式化标准文本合同:
建安总包工程、零星建安工程、消防、桩基、土方及护坡、电视、电话、桩基检测、室外给水、发电机安装及降噪、高低压配电、监理、不需质保金的材料定货、需质保金的材料及设备定货、设备定货及安装合同、三方供货合同、境外供货合同、样板房及接待厅施工合同、施工图设计、装修设计、绿化合同、园建合同、环境设计、雕塑合同、模型设计制作、广告制作、广告牌发布、宣传资料设计印刷……
第六条:其他未明确列举的合同,视业务发生的频繁程度,由业务部门和财务部、成本管理部、办公室等部门共同讨论补充增加,逐渐完善。
第七条:在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原有格式合同不再适用时,由业务部门及时提出、相关部门参与共同修改调整。
格式合同的具体执行
第八条:格式合同定稿后,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发放。
第九条:合同经办部门可根据预计的业务需要,从办公室一次足额预领各种类别的格式合同以供备用,或在具体经办业务时单独领取。领出的格式文本应由办公室加盖公司专用的合同骑缝章(非公章)。
第十条:业务部门具体办理时,依照格式合同专用条款部分采取填空方式进行,对格式合同规定的通用条款不得涂改,特殊事项通过补充条款明确。
第十一条:参与审批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只需对合同填空内容和补充条款做重点审查即可;但合同的具体执行及监督则是全面的,经办部门在执行时应严格对照合同的所有条款,财务部、成本管理部应履行全面的监督职能。
第4篇 工程监理施工合同执行管理规程
1、对工程承包单位进行严格控制
合同管理过程中对工程分包要进行严格管理。承包单位出于自身能力考虑,可能将部分自己没有实施资质的特殊专业工程分包,也可能将部分较简单的工作内容分包。控制工程分包的基本原则是,主体工程的施工任务不允许分包,主要工程量必须由承包单位完成。
承包单位选择分包人需要提请监理工程师同意,监理工程师主要审查分包人是否具备实施分包工程的资质和能力,未通过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分包人不得进入现场参与施工。
2、按合同质量标准进行工程质量管理
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质量检验与控制
(1)承包单位施工的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建设单位对部分或者全部工程质量有合同约定外特殊要求的,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与顺延。
(2)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达到或超过约定标准的,给予质量认可;达不到要求的,则与聚首,并要求承包单位返修。承包单位应按照建立工程师的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单位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单位承担翻修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因建设单位原因达不到标准的,由建设单位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向应顺延。因双方原因达不到标准的,责任由双方分别承担。
(3)如果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3、按合同工期进行工程施工进度管理
对进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管理。工程开工后,合同履行即进入施工阶段,直至工程竣工。这一阶段监理工程师进行进度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控制施工工作按进度计划执行,确保施工任务在规定的合同工期内完成。
(1)监理工程师应至少每月检查一次承包单位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由承包单位提交一份上月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和本月的施工进度计划,同时监理工程师还要进行现场的实地检查。无论实际进度是超前还是滞后于计划进度,只要与计划进度不符时,监理工程师都有权通知承包单位修改进度计划,以便更好地进行后续施工的协调管理。承包单位应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修改进度计划并提出相应措施,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2)由承包单位原因造成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所有的后果都应由承包单位自行承担。监理工程师不对确认后的改进措施效果负责,这种确认并不是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延期的批准,而仅仅是要求承包单位在合理状态下施工。因此,如果修改后的进度计划不能按期完成,承包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工程暂停及复工的管理
由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其影响范围和程度,按照合同约定签发《工程暂停令》。
ⅰ 建设单位要求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ⅱ 由于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必须进行停工处理。
ⅲ 由于出现质量或安全隐患,为避免造成工程质量损失及危及人身安全。
ⅳ 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部管理。
ⅴ 发生必须暂停施工的其他情况,如后续法规政策的变化导致工程停、缓建;地方法规要求在某一时段内不允许施工等。
无论发生上述何种情况,监理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单位暂停施工,并在发生暂停施工通知后的48h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单位应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
承包单位实施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可提出书面复工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当在收到复工通知后的48h内给与相应的答复。
停工责任在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单位由此造成的损失,向应顺延工期;如果停工责任在承包单位,由承包单位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工程延期的管理
施工过程中,由于社会条件、自然条件和管理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工期延误,不能按时竣工。是否应给与承包单位合理延长工期,应根据合同责任来判定。
① 工程延期事件发生后,承包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书面工程延期意向报告;承包单位因按合同约定,提交有关工程延期事件的详细资料和证明材料;
工程延期事件终了之后,承包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工程延期申请表》。
② 监理工程师评估工程延期的原因:
工程延期事件属实;工程延期申请依据合同条款准确;工程延期事件必须发生在被批准的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最终评估出的延期天数,再与建设单位协商一致后,由总监理工程是签发《工程延期审批表》。经确认顺延的工期应纳入合同工期,作为合同工期的一部分。如果承包单位不同意监理工程师的确认结果,则按合同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4、工程变更的管理
工程变更可以由建设单位、承包单位、设计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监理工程师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变更,施工中承包单位未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不允许对工程设计随意变更。
(1)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填写《工程变更单》,经项目监理部签转。必要时应委托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并签转项目监理部。
(2)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填写《工程变更单》并附设计变更文件,提交建设单位,并签转项目监理部。
(3)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填写《工程变更单》报送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审查同意后专程建设单位,需要时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并转项目监理部。
(4)承包单位只有收到项目监理部签署的《工程变更单》后,方可实施工程变更。
(5)如有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单位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建设单位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6)导致合同工期延长的,工期相应顺延。
(7)工程变更的工程完成并经项目监理部验收合格后,应按正常的计量和支付程序便于变更工程费用的支付。
(8)确定变更费用价款的程序
承包单位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可提出变更涉及的追加合同价款的要求的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相应调整合同价款。如果承包单位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未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单位的变更合同价款报告14天内,对承包单位的要求以与确认或做出其他答复。监理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或答复时,资承包单位的报告送达14天后,视为变更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因承包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单位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9)确定变更价款的原则
确定变更价款时,应维持承包单位报价单内的竞争水平。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单位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协商一致确认后执行。
5、工程量的确认
由于签订合同时在工程量清单内开列的工程量是估计工程量,实际施工可能与其有差异,因此建设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应对承包单位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予以确认或核实,按照承包单位实际完成永久工程的工程量进行支付。
(1)承包
单位提交工程量报告
承包单位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本阶段(月)已完工程量的报告,说明本期完成的各项工作内容和工程量。
(2)工程量计量
监理工程师接到承包单位的报告7天内,按设计图纸和已完工程量,并在现场实际计量前24h通知承包单位共同参加。承包单位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如果承包单位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监理工程师自行计量的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3)工程量计量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对照设计图纸,对承包单位完成的永久合格工程量进行计量。因此,属于承包单位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包括超挖、涨线)的工程量不与计量。因承包单位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与计量。
6、支付管理
(1)合同价款的情况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施工中如果遇到以下情况,合同规定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以对合同价款进行相应调整:
ⅰ 投标工程量计算误差超过5%的部分。
ⅱ 单份洽商造价超过3000元或者单份设计变更造价超过1500元进行调整。
(2)调整合同价款的管理程序
发生上述事件后,承包单位应在情况发生14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确认调整的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
(3)不可抗力发生后的合同管理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单位应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向监理工程师通报受灾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算情况和修复情况。建设单位应尽力协助承包单位采取措施。
不可抗力事件继续发生,承包单位应每隔7天向监理工程师报告一次受灾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14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第5篇 工程三方施工合同材料管理规定
工程三方施工合同材料管理规定
三方施工合同确定的部品是为了保证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由我方与总包方共同推荐施工单位进行招投标而确定的部品施工单位,合同签定后由我司统一支付总包管理配合费与总包单位,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售后服务进行监督。
1、部品小组在成本管理部给定的成本控制价范围内寻找可提供相应产品并可以施工的部品施工单位;
2、部品小组对可提供该产品的供应商组织考察,考察成员由部品小组成员、成本管理部、设计部共同组成,并由该项部品负责人填写《供货商考察报告》见附表一,考察人员会签;以上程序见附件1.1《确定可采用供货商程序》;
3、由该部品负责人在___上撰写招标书,标书送与已考察过的供货商及总包单位推荐的部品施工单位(在同等条件下总包单位推荐的部品施工单位在定标时优先考虑)。标书中的产品数量由成本管理部提供,产品性能描述由设计部提供。以上程序见附件1.2《招标书审批程序》
4、填写《部品定标履行表》见附表二,由部品小组负责人召集相关的部品定标会,招投标领导小组形成会签意见。部品招投标小组的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项目总监、财务总监、项目部总经理、项目部副总经理、成本管理部经理、设计部经理、部品小组负责人、部品小组专业工程师;招投标小组的领导人为公司总经理。所分包的部品金额在__万元以下时由项目经理部确定定标意见,其招投领导小组成员包括:项目总经理、项目副总经理、项目总经理助理、设计主管、成本主管、专业工程师、部品小组工程师;招投标小组的领导人为项目总经理。
5、标书撰写人拟定合同,并负责报审批程序《合同审批表》见附表三。在交与总包单位及部品施工单位签字盖章前应交与《合同审批表》中确定的相关领导审批。
6、审批过的合同交总办文档管理员,我司留贰份原件,总办与财务各一份;总办文档管理员编号并复印与成本及项目经理部各一份。第5-7条参见附件1.3《部品定标及合同管理程序》。
7、三方施工合同确定的部品施工单位在进场前由部品专项负责人牵头组织工区负责人与相应的总包单位召开进场协调会。
8、三方施工合同确定的部品施工单位进场后由工区负责人管理,部品专项负责人协调配合,该施工单位请款时必须请工区负责人、总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监理公司签字认可后,部品专项负责人方对进入付款审批程序。
9、总包单位为甲方,部品施工单位为乙方,我司为丙方;
10、三方施工合同中应参照总包合同明确规定:总包管理配合费、总包管理配合的内容、总包的权利与义务、分包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11、关于总包的权利与义务应明确:对的施工质量、进度进行控制并组织相关的进度会议和质量检查。若部品分包单位不服从现场管理,经我方确认后,总包单位可以对部品分包单位予以处罚,该处罚款从部品分包单位的最近次进度款中直接扣除;总包单位若发现部品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与进度严重不符合工程进度要求,经我方确认后,在保证同等质量和同等价格情况下,总包单位可以另行组织施工单位以保证本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12、对部品分包单位的义务应明确:负责按时参加总包单位组织的进度会议,其质量和进度服从总包单位管理,若因此影响本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总包单位可以向部品分包单位追索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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