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管理制度是确保公路建设项目高效、安全、质量优良的关键,涵盖了从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到验收的全过程。这一制度旨在明确职责、规范流程、保障质量,以实现公路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1. 项目启动:项目启动阶段,需进行可行性研究,确定项目规模、预算及预期目标。组建项目团队,明确各部门职责。
2. 设计阶段:专业设计团队依据规划要求,进行路线选择、结构设计、环境保护等详细设计工作。设计阶段需经过多轮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3. 招投标: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方式,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商和供应商。
4. 施工阶段:承包商按照设计图纸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
5. 质量控制:设立专门的质量检验部门,对施工过程进行监控,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规范要求。
6. 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7. 竣工验收:工程完成后,由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参与验收,确保工程达到设计标准。
8. 后期维护:建立完善的公路养护机制,对已建成的公路进行定期巡查和维修,保证公路的正常使用。
公路工程管理制度对于提升公路建设效率、保证工程质量、降低风险、保护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1. 提高效率:明确的职责分工和标准化流程,能减少工作延误,提高项目执行效率。
2. 保障质量:严格的质控体系确保公路的耐久性和安全性,满足公众出行需求。
3. 控制成本:合理的招投标和严格的资金管理,防止浪费,降低工程成本。
4. 安全生产:强化安全管理,保护工人生命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5. 环境友好:遵循环保原则,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实现可持续发展。
公路工程管理制度是公路建设的基石,它为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是推动公路事业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通过不断完善和优化,我们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安全的交通基础设施。
第1篇 公路工程单位施工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转,防止和杜绝重特大安全机械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利益不受侵害,特制定本制度。
二、机械设备使用原则
1. 按机械设备规定的性能指标使用,严禁不合理使用机械。
2. 使用机械时要保证人身及机械安全,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运转。
3. 机械使用的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等油料应符合规定,电压等级必须满足使用要求。
4. 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施工员的正确指挥,确保工作质量,与施工员密切配合,及时完成任务。
5. 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和在用,提高其利用率,以满足施工现场生产所需。
三、工作职责
1. 物资设备部,对全项目的机械设备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全项目机械设备需用计划申报。
2. 物资设备部对项目机械设备进行协调、调配,办理设备进出场和租赁手续。
3. 物资设备部应建立健全各种机械设备台帐,做好机械维修和运转记录,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四、机械设备使用要求
1. 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持证上岗。
2、机械管理人员,应熟悉各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和机动车交通安全法规。
3. 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工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内。
4. 操作人员应遵守机械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做好各级保养工作,经常保持机械的完好状态。
5. 实行多班作业的机械,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6. 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7. 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8. 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9. 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10. 机械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2. 根据施工情况,对不再使用的机械设备申请报停,办理调出手续。
12. 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的卡片、台帐和技术档案,每台设备必须挂牌作业,注明统一编号,机械设备名称、技术性能、机长、操作规程。所有机械设备统一标识。
13. 为了保证施工生产机械设备及操作人员的安全,定期检查机械设备的使用性能,确保生产安全。
14. 注意机械防雨、防洪及防风工作,要采取措施防止机电设备及输电线路因洪水及风灾造成的损失。
15. 各类机械使用和操作人员,应做到撊凇⑺亩⑷即:勤学习、勤检查、勤保养,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熟练操作、会维修、会排故障。
五、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要求
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核对其是否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2.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3. 物资设备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出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投入使用前应由项目部进行联合检查验收,试吊合格并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发证后方能使用。
4.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给予及时报废。
5.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及时报请物资设备部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 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7. 物资设备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8.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环保部、设备物资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2篇 公路工程施工 安全管理分析
一、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轻视安全管理,片面追求眼前经济利益
在目前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管理模式下,施工主体大多追求的是直接经济利益,不注重施工安全管理,普遍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松懈麻痹现象。
2、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技术管理、现场安全措施、安全检查和评估。安全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执行、检查、监督不力,安全管理体系形同虚设。二是公路施工企业虽然都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工程项目部和各作业队也都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但有些施工单位的安全制度仅是锁在文件柜中的制度;有的只是挂在墙上、说在嘴上,但就是没有落在实际行动上。三是项目部编制的安全施工方案、安全保证体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往往只是为了应付检查而东拼西凑,缺乏针对工程项目的实际性,使其无法得到具体落实。四是项目部不设专职安全员,没有专门人员来做安全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有的安全岗位由其它管理人员来兼任;有的安全管理人员素质偏低,起不到安全监督和管理的作用。五是在劳务工管理、施工机械检测、持证上岗等方面的管理上存在薄弱环节。
3、现场施工人员安全素质低、自我防护意识差
安全管理归根到底是对施工主体行为的安全管理。要建立一种人人讲安全的文化氛围,关键是要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最终才能真正做到“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由于公路施工行业的特点,施工人员的流动性很大,绝大部分施工人员都是来自于农村的劳务工,施工安全知识相对缺乏,即使采取了三级安全教育,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还是达不到预期的目标。有的现场管理人员自身都不了解安全知识,不懂安全制度,现场违章指挥,工人违章操作,“三不伤害”无法得到保证。
4、安全资金投入不足
目前多数施工单位安全投入远不适应安全生产需要,安全投入欠账太多。一些基层施工队伍和个体承包者,怀着一种侥幸的心里认为安全投入不值得,一些必需的施工安全措施得不到落实。施工安全防护及其简陋,特别是连高空、水上、深基坑和高边坡下以及隧道开挖道坑内等高危施工作业区域的安全措施也得不到有效保障。有的施工设备陈旧落后(甚至锈蚀不堪),施工支架变形严重仍强行使用,为了眼前经济利益,而置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于不顾。
5. 发生事故不进行认真处理,不认真查找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工地上一旦出现人身伤害或伤亡事故,有的施工队伍往往采取私下赔偿的办法进行处理,以致对责任者无法进行处罚和教育,不能吸取教训,造成事故再次发生。
二、导致公路施工安全事故的原因
公路工程施工中的“人、设备、环境和安全管理”4个因素是引发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缺陷、安全管理出现问题,都会导致事故的发生。
1. 人的安全意识是起主导作用的
如果施工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就会存在不安全的行为,违规施工、违章作业的情况是难以避免的。要体现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形成“我要安全”的局面,施工人员就会自觉地抵制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工作。
2. 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是工地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
很多安全事故都是由于施工机械和设备存在的隐患及违章操作引起的。设备在使用中出现各种故障是在所难免的,还有一些设备是因保养不善引发故障的,设备一旦发生故障,就会带来安全隐患。加强施工现场设备安全管理,对机械设备运行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能拼设备。所以,设备的定期维修、保养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提高设备完好率和按章操作。
3. 公路施工环境差,自然条件恶劣,工作条件艰苦
山区公路的施工穿越崇山峻岭,施工场地大多处在山高坡陡的地方,无法找到较好的施工场地和作业面。工程施工一方面受雷电、洪水、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威胁,另一方面还会受到当地群众的干扰,甚至无理滋事。
4. 项目施工主体没有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工程质量、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一个质量和安全意识淡薄的施工主体是难以干出优质工程的,施工安全也是无法保障的。如果项目部安全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缺乏、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得不到有效遏制,工地安全事故将不可避免。
5. 工地安全管理普遍存在的工程分包问题
工地安全管理必须正视普遍存在的工程分包问题(甚至有些工程层层分包),总承建商与分包商的关系及互相配合对工地安全极为重要,那种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做法是工地安全管理上的最大缺陷。光依靠分包合同中的安全责任条款来约束分包商是远远不够的,不能指望管理水平不高、安全意识低下的现场作业队伍自身能够管理好施工安全。
6. 大多安全事故都是来自于违规作业的情况
一些施工条件差的队伍不能配备符合要求的施工设备,往往因陋就简、土法施工,违规作业。也有一些是由于受到了来自于外界的压力,如赶工期,急于求成,不按程序施工造成的。如结构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就急于拆卸模板和支架,桥梁结构物施工时不按对称加载的要求或卸载的顺序进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公路工程施工建设涉及面广,具有点多、线长,建设周期长,受自然条件影响大等特点,施工作业在野外,工程施工又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综合过程。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做好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分析、评价未来的风险,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针对重大危险源,通过制定和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方案和预防措施来消除或降低风险。识别潜在的事件或紧急情况,制定应急计划(或应急预案),预防和减少可能随之引发的伤害和疾病。
惠水至兴仁高速公路zjlb4-h驻地办
2022年5月5日
第3篇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管理
(1)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经济承包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保证措施。有劳务使用和机械租用安全生产协议书。
(2)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
(4)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受交底者履行签字手续。
(5)安全检查
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有时间、有要求,明确重点部位、危险岗位。
安全检查有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6)班组三上岗、一讲评活动
班组在班前须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的三上岗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对班组的安全活动,要有考核措施。
(7)遵章守纪、佩戴标记。
2、施工用电
(1)支线架设
a、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不容量电箱上进线加滴水弯。
b、支线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
c、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敷设,并用绝缘子固定。
d、过道电线可采用硬质护套管理地并作标记。
e、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符合绝缘要求。
(2)现场照明
a、一般现场所采用220v电压。危险、潮湿场所和手持照明灯具应采用符合要求的安全电压。
b、照明导线应有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
c、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d、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2.4m。
(3)架空线
a、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
b、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子,其规格、线间距离、档距离等应符合架空线路要求,其电板线离地2.5m以上应加绝缘子。
c、架空线一般应离地4m以上,机动车道为6m以上。
3、大梁吊装施工
(1)三保险(吊钩、绳筒、断绳)五限位(吊钩高度、变幅、前后行走、起重刀矩、驾驶室升降)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2)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3)严格按超重机使用说明安装、调试。
(4)验算大梁实际重量和吊车最不利情况的最小荷载。
(5)吊装之前必须经过荷重试吊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并按统一手势信号,在统一指挥下进行作业。
(6)大梁达到设计吊装强度后才能予以吊装,并且按照设计吊点安装吊钩。
(7)大梁安装就位之后,立即进行有效的支撑和连接。
4、各类路基土方施工机械安全措施
(1)项目部机务科对工地所有机械统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不安全的因素。
(2)各种机械设备均要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认真检查落实情况。
(3)机动车严禁无证驾驶。非机动机械需持操作证操作机械。
(4)定期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安全批示装置,以确保以上两种装置的齐全、灵敏、可靠。
(5)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正确指挥,精心操作。但对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工地负责人反映。
5、安全管理网络
安全管理网络由项目经理牵头负责,由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主任经济师三条线分管共抓。项目副经理分管安全工程师和材料、机务部,具体进行安全措施的制订落实;总
工程师分管工程部、质检部,从技术方案角度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主任经济师汾管财务部,主要考虑安全生产措施的预结算和资金。项目经理通过安全工程还要建立专职安全员和分包安全员责任制度,并由他们运河抓好班组长和兼职安全员,将安全生产落实到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4篇 公路工程质量举报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质量举报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局(集团)系统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切实做好工程质量举报投诉工作,规范举报投诉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高速公路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和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来访等形式进行举报、控告和投诉。
第三条 局(集团)负责建设的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在建设阶段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均在举报范围之内。
第四条 局(集团)机关及所属各单位对于工程质量问题的举报,都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第五条 局(集团)对工程质量举报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制订全局(集团)系统工程质量举报管理制度和相关办法;
(二)对举报处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和查处;
(三)参与、协调和查处局(集团)系统内有重大影响的工程质量问题举报。
第六条 工程质量举报的条件
(一)工程质量确实有问题;
(二)有明确的被举报方;
(三)有具体的举报请求、事实和理由;
(四)举报时应填写真实姓名、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和被举报方的单位、真实姓名、电话。
第七条 举报应提交的材料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工程所在地址;
(三)工程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
(四)其他所需资料;
第八条 举报的办事程序。
(一)举报受理。局(集团)及相关单位接到举报后,接待人应向举报方出示或口头介绍举报的条件和所要提供的材料。对符合举报受理要求的,情节较轻的,转发筹建处,由筹建处负责调查落实,并将处理结果报局(集团);情节严重的,由局(集团)负责调查落实。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通知举报人,并讲明理由。
(二)举报处理。负责单位要成立工程质量鉴定处理小组,于三个工作日内到现场调查取证,调查取证后两个工作日内出具技术鉴定处理报告,并责成责任单位制定整改处理方案,限期整改。
第九条 局(集团)向全社会公开举报电话。24小时值班电话为:z传真:z手机z 邮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集团)工程管理部 电子信箱:z。
各筹建处和监理单位也要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地址,要在现场驻地设立举报信箱,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现场要设置明显的举报公示牌,公示牌要详细注明局(集团)、筹建处和监理单位的举报电话等信息。
第十条 局(集团)鼓励实名举报,经调查,将对举报内容属实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 对于因提供虚假情况,造成局(集团)及相关单位经济损失的,将追究举报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打击报复、迫害举报人。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5篇 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文明施工规范
施工现场管理与文明施工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文明施工是现代化施工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企业的一项基础性管理工作。
2.1场地布置
施工现场场地布置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的影响相当大。因此,我们必须通过施工现场平面图设计来实现施工现场的合理、优化布置。
2.1.1 施工总平面图编制的依据
1、工程所在地区的原始资料,包括建设、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资料。
2、原有和拟建工程的位置和尺寸。
3、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和资源需要计划。
4、全部施工设施建造方案。
5、建设单位可提供房屋和其它设施。
2.1.2 设计原则
1、满足施工要求,场内道路畅通,运输方便,各种材料能按计划分期分批进场,充分利用场地。材料尽量靠近使用地点,减少二次搬运。
2、电器设施、线路、油库、易燃易爆品库、大型吊装设备、拌和设备以及加工场地等的布置必须符合安全、消防、环保的要求。
3、现场布置紧凑,减少临时设施用地,特别要少占农田。
4、临时建筑、设施的布置,应便于职工办公、生产和生活。条件允许,办公区、生产区、生活区应分离设置。办公区要与生产区保持适当距离,不宜过远或过近。福利设施应在生活区范围之内;
5、临时建筑、设施、加工场地布置时,必须充分考虑当地的气候、水文、地质等因素,选择安全可靠的位置搭建;
6、在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条件下,尽可能减少临时设施费用。尽可能利用施工现场附近的原有建筑物作为施工临时设施。
2.1.3 设计内容
施工现场平面图应表示下列内容:
1、施工现场总平面上已建和拟建的地上和地下的一切公路、桥梁、隧道、构造物及其它设施的位置和尺寸。
2、移动式起重机(包括有轨起重设备)开行路线及垂直运输设备、设施的位置。
3、地形等高线,测量放线标桩的位置和取舍土方的地点。
4、各种加工场地、各种拌和设备的位置。
5、现场运输道路。
6、承建工程及其临时设施与铁路、公路、航道相交叉部位。
7、引入施工现场的铁路、公路、航道及临时搭建的便桥、码头、趸船等的位置。
8、各种材料、半成品、构件等的仓库和堆场。
9、办公室、宿舍、厨房、食堂、厕所、浴室、警卫室等的位置。
10、临时给水排水管线、供电线路、蒸汽和压缩空气管道等的位置。
11、一切安全及防火设施的位置(消防栓、高压泵房位置)。
12、发电机房、油库、炸药库房等重点防火区域。
2.2场地、临时设施管理的要求
场地、临时设施从建设到使用都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明确责任区,力求把责任落实到人。并使场地、临时设施始终符合下列要求。
2.2.1施工现场道路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平面布置图修筑,一般用焦渣、砂头、石子做路面,并应压实、平整,道路断面的中间起拱,道路两侧应有排水设施。为避免道路堵塞,影响工作效率,甚至造成事故,办公区、生产区、生活区的道路应明显标志出边界线,并尽量布置成围绕建筑物的环形或“u”形,以方便进出。
2.2.2施工现场内的道路、临时设施、生产生活房屋、易燃易爆仓库、料场、停车场以及动力通讯线路的位置均要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暴的要求。位于河流两岸的施工现场,在设置前要进行河流流量、水位和地形的调查,以保证所有的房屋、线路、机械设备、料具的堆放地点,均位于最高水位之上。
2.2.3易燃易爆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炸药库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工地的小型临时油库应远离生活区50m以外,并设置围栏。
2.2.4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现场安全用火和消防制度。施工现场应当划分出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场、仓库区、易燃废品临时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在保证防火间距的基础上,施工现场消防措施还要满足下列要求:
1、防火间距中,不应堆放易燃和可燃物品。
2、施工现场消防车道宽度不小于3.5m,当道路的宽度仅能供一辆车通行时,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场。严禁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
3、施工现场应设有足够供应消防用水的给水管道或蓄水池。
4、施工现场的道路,夜间应有照明设备。
5、现场临建设施、仓库、易燃物堆场和固定用火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工具和设备,并要求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周围5m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6、消防器材要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冬季要做好防冻,夏季要做好防暴晒工作。
7、安装和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规范要求。高压线下面不准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材料。配电室内禁止吸烟、生火。
8、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用火,设置、移动、增减,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明火。
9、木材堆放面积不要过大,堆垛与堆垛之间应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
10、施工现场内从事电焊、气割作业人员,应遵守电焊、气割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1、易燃易爆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室,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炸药库要设置在便于安全运输、存取并且人员稀少的地方。工地的临时油库应远离生活区50m以外,并外设围栏。
2.2.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按照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布设,并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现场较高的建(构)筑物、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如炸药库、油库、发(变)电房、塔架、塔吊、龙门吊架、大型办和设备等,均应架设避雷装置。
2.2.6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临时供排水应进行设计。根据生产、生活和消防对水的需求,确定用水量、选择水源、配水线路。施工现场生活用水应进行鉴定,其水质必须符合饮用水标准。水源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污染。生产和生活污水、泥浆应合理设置排水沟、导流沟和泥浆池。
2.2.7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应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的较为空旷的地点。污染严重的工程场所应配有防污染的设施。
2.2.8 施工现场应按照规定设置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标志,并不得擅自拆动。施工现场入口处应设置入场须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牌、工程名称及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牌、施工现场平面图等。
2.2.9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陡坡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2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禁止使用。
2.2.10水上作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1999年第4号)到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水上施工许可证,并按照施工方案和水上作业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水上作业应根据水流情况配备救生圈、救生快艇等。水上作业人员应穿救生衣。通航水域桥梁施工应采取防撞措施。渡船、拖轮及其驾驶人员的证件、手续应办理齐全。渡船、拖轮应配有安全设施,按规定其载质量、车辆、人数,严禁超载、超高、超宽。遇有上下船舶通过,不得横越抢渡。
2.2.11施工现场临时码头、栈桥、便桥位置应按照当地有关部门批准的设计选址施工,并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临时码头应选在河流两岸比较开阔,河床比较稳定,水流顺直,地质较好的河段。两岸引道应保持坚固稳定。码头的附属设备,如跳板、支撑、船环、柱桩等应牢固可靠。搭设的栈桥、便桥必须坚固可靠,桥面满铺木板。栈桥临水端应设置靠船的靠帮和系缆设施。通过栈桥、便桥的电线、电缆必须绝缘良好,并固定在桥的一侧。栈桥码头、便桥应有抗洪水、流冰及其它漂浮物的能力,工作人员应对各种设施经常维修。
2.3 边通车、边施工地段的交通管理
2.3.1改建工程中,边通车、边施工路段的安全生产除应遵守相应的规定外,还必须加强对通行车辆和施工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交通安全。在边通车、边施工路段的两端及中途出入口处,应设专职人员指挥交通。
2.3.2改建工程需挖除旧路路基、路面进行重建的路段,在施工路段的两端及其延伸一定安全距离外,应竖立显示正在施工的警告标志。标志应鲜明、醒目。标志与施工路段的距离,应根据开挖宽度、路线等级、交通流量等情况确定。
改建施工作业范围的边缘,在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标志。
2.3.3一侧拓宽或两侧拓宽的改建工程,原有道路的路面宜先保留,以维持交通。改建工程与通车相临的一侧或两侧,要用红白相间的栏杆等隔离设施进行隔离。大城市需用硬围档进行隔离。
2.3.4在拓宽地段,如需在原有道路上运送土石方或工程材料时,宜采用机动车辆运输。采用手推车运输时,应在红白相间隔离栅或围档内进行。
2.3.5应设置专职的清洁人员,对通车路段的路面进行经常性的清扫工作,防止车辆碾飞土石伤人、雨后泥泞影响通车,防止环境遭到扬尘的破坏。
道路清洁人员必须穿带有反光条纹的,具有警示标志作用的工作背心等,方可上路作业。
2.3.6在原有路段上,进行降坡改建的工程,有条件的可修建临时便道维持交通,也可在降坡地段半幅施工,另半幅做通车之用。
2.3.7半幅通车路段,在车辆驶入(出)前方应设置指示方向和减速慢行的标志。同时在施工作业区的两端及其延伸一定的安全距离外,设置明显的路栏、隔离墩等,夜间要在路栏上加设施工标志灯。
2.3.8半幅施工的路段不宜过长,一般以不超过300~500米为宜。
2.3.9在单车道维持通车路段上,当路段不长,交通量不大时,可在该路段的是当地点设置车辆会让处。当施工路段较长、交通量较大时,应实行交通管制。每班配置专职人员和通讯设备,指挥交通,疏导车辆。
2.3.10在居民点或公共场所附近开挖沟槽时,应按公共场所设施的标准设置牢固护栏和跳板供行人通过。夜间应设置照明灯和红灯。
2.3.11在原地拆除旧桥(涵),重建新桥(涵)时,应先建好通车便桥(涵)或渡口。在旧桥的两端应设置路栏,夜间应在路栏上悬挂警示灯,并在路肩上竖立通向便桥或渡口的指示标志。
2.4 环境保护
施工现场应当主要针对施工方案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方案,从源头遏制住污染源。在日常的工作、生活过程中要有责任人管理和检查。应当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以及周围村镇、社区等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经常听取意见。对合理意见应当及时采纳处理。有条件的还应对环境情况进行必要的监测或请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监测。工作应当有记录。
2.4.1 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国家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的法律、法规主要有:《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施工单位应当自觉遵守。
2.4.2 防治大气污染
1、施工现场宜采取硬化措施,其中主要道路、料场、生活办公区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
2、拆除旧有建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
3、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含有有毒、有害化学成分的装饰废料、油毡、油漆、垃圾等各类废弃物。
4、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取措施防止大气污染。经过城镇应当保证车辆清洁,并采取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5、施工现场应根据风力和大气湿度安排施工生产任务,以避免污染事故。
6、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施工材料应密闭存放,砂石等散料应采取覆盖措施。
7、施工现场的各类搅拌场所应当采取降尘措施。
8、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及时清运。存放时,应采取防止垃圾飞扬的措施。
9、城区、旅游景点、疗养区、重点文物保护地及人口密集区的施工应使用清洁能源。
10、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
2.4.3 防治水污染
1、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现场泥浆、废水等不得直接排入海、湖、河流或城市市政污水管网。
2、现场存放的油料、化学溶剂等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进行防渗处理。
3、食堂应设置隔油池,并应及时清理。
4、厕所的化粪池应进行抗渗处理。
5、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等的下水应妥善处理,保证不污染周围水源。
2.4.3 防治施工噪声污染
1、应有保证施工噪声不扰民的措施,经常监测和听取周围群众的反映。
2、在城镇和人口居住密集的地区施工应严格按照国家《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及《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标准制定降噪措施,应当对现场噪声进行监测和记录。对产生噪音和震动的施工机械、机具的使用,应采取消声、吸声、隔离等有效控制措施。
2.4.4 防治施工照明污染
夜间施工严格按照当地建设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对施工照明器具的种类、灯光亮度加以严格控制。特别是在城市市区居民居住区内,减少施工照明的不良影响。
2.4.5 防治施工固体废弃物污染
1、应制定防治施工固体废弃物污染的措施方案,制定复垦复耕等的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
2、对施工产生的废弃物,如沥青块、混凝土块等应当及时清理,按照要求处置。
3、对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工程检测仪器等,应专人负责,严格管理,切勿遗失。
4、注意做好办公场所产生的废矽鼓、废灯管等的统一回收工作。
第6篇 高速公路土建工程项目精细化施工管理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办法
z高速公路土建工程项目精细化施工管理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办法
为了提升z高速公路永城段建设管理水平,促进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将z高速打造成全省先进的精细化示范工程,充分调动监理、施工单位确保优质、争创精品工程的积极性,强化科学管理,注重细节实效,加强施工工艺控制、促使交叉作业协调安全文明施工,明确目标、奖罚兑现,项目公司根据国家公路建设法律、法规及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文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组织机构
成立精细化管理目标考核领导小组,主要人员由项目公司、总监办相关人员组成(详见附表3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第二条 签订责任书
各承包人均应与项目公司签订《z高速公路永城段土建工程目标责任书》,项目公司将按本办法对各承包人进行考核。
第三条设立奖励基金
项目公司和承包人共同设立奖励基金,基金来源及使用办法依据项目公司所下发的《z高速永城段施工单位创优基金使用办法》执行。
第四条考核内容及相关要求
对承包人考核的内容主要分为:工程技术,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综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与环保,工程协调,廉政建设等。(考核细目详见附表2)
1、工程技术管理
承包人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变更文件及项目公司下发的《施工工法》进行施工,设计变更手续及时完善;各项技术资料齐全、规范,方案可行,数据准确真实,编制及时。
2、工程质量
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质量要求做到:
1)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
2)分部分项工程优良率达96%;
3)实施精细化管理,打造为精细化示范工程。
承包人施工质量达不到以上标准取消当月评奖资格;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取消当年评奖资格,并扣回当年已发奖金。
3、工程进度
项目公司根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确定(或调整)年度及月度计划目标。承包人根据项目公司确定(或调整)的年度、月度目标要求全面完成进度计划。
4、综合管理
承包人领导班子团结合作,所有相关责任人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业主、监理工作指令,按合同规定使用工程建设资金,严格遵守国家财税法规,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
5、安全、文明施工与环保
遵守安全生产规程,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在施工过程中要确保安全,各项文明施工措施要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对环境的破坏,防止水土流失。
承包人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重大伤亡事故,取消当年评奖资格,并扣回当年已发奖金。
6、工程协调
积极主动协调好各方关系,征拆资料及施工环境汇报材料上报及时准确,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利用建设用地。
7、廉政建设
认真履行《廉政合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承包人违反廉政合同的有关约定,取消当月评奖资格。
第五条考核形式和办法
考核采用月末定期考核与日常巡查评分相结合的形式。
工程质量考核评分按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附表评分标准执行。工程进度考核按项目公司下发的指令性进度计划及承包人与项目公司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
月度集中检查评分采用二百分制,其中工程技术管理20分,质量管理90分,工程进度45分,综合管理10分,安全与环保15分,工程协调10分,廉政建设10分;各项最高分为满分,最低为零分。
集中考核评分标准见附表2,平时巡查评分见附表3。
第六条月度考核评比
项目公司、总监办每月月末对承包人考评一次,实行等级评分方式,分为a、b、c、d、e五级,具体评定标准为:
a级:目标考核总分在180分以上(含180分),且工程技术管理评分在18分以上、质量管理评分在83分以上、工程进度评分在43分以上、安全文明施工与环保评分在13.5分以上;
b级:目标考核总分在170分(含170分)至180分之间,且工程技术管理评分在17分以上、质量管理评分在78分以上、工程进度评分在40分以上、安全文明施工与环保评分在12分以上;
c级:目标考核总分在160分(含160分)至170分之间;
d级:目标考核总分在150分(含150分)至160分之间;
e级:目标考核总分在150分以下。
若该月质量、安全出现重大事故,廉政建设出现重大违规事件则对该标段不予考核,计零分。
第七条年度评定
根据承包人本年度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评定。
第八条奖罚细则
1、被评为a级的承包人,奖励承包人当月完成产值的1.5%,其中包含奖励项目经理5000元/月。
2、被评为b级的承包人,奖励承包人当月完成产值的1%,其中包含奖励项目经理2000元/月。
3、被评为c级的承包人,返还承包人提供的当月相应基金。
4、被评为d级的承包人,返还承包人提供的当月相应基金的50%。
5、被评为e级的承包人,不返还承包人提供的当月相应基金,并对项目经理通报批评,同时处5000元的罚款,连续多次考评为e级的承包人将约谈其公司法人直至更换项目经理。
6、对资金监管、农民工工资、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等方面出现问题的,依据合同条款和z高速永城段《创优基金使用办法》、《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条本办法修改和解释权归考核领导小组。
附表2、z高速公路土建项目精细化管理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评分表
附表3、z高速公路施工违规扣分细则
第7篇 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管理方案和行之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完善安全生产内业资料管理,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和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1、安全教育管理措施
⑴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开工前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⑵深化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坚持安全员持证上岗,施工生产中时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⑶教育职工在施工现场养成按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良好习惯,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人员随时检查防护用品穿戴情况,未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禁止上岗。
⑷推行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抓好现场管理,搞好文明施工。
⑸认真实施标准化作业,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严肃劳动纪律。
⑹施工各班组间,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将本班组工作情况及有关安全问题,向接班人详细交待,并记载于交接班记录薄内,双方签字认可。工地负责人、领工员要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⑺执行日常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认真填报各种安全统计报表,分析安全动态,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⑻按照本工程特点,组织指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案。对各类事故,均要严格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即: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今后防范措施不放过。同时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按规定上报。
2、认真做好安全交底和检查落实
工程开工前,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向参加施工的各类人员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使大家明白工程施工特点及各时期安全施工的要求,这是贯彻施工安全措施的关键。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人员应按施工安全措施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工序、工种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懂得各自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方法,这是贯彻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补充和完善过程。工序、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要结合《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施工的规范标准进行,避免口号式、无针对性的交底。并认真履行交底签字手续,以提高接受交底人员的责任心。
同时要经常检查安全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纠正违章,使措施方案始终得到贯彻执行,达到既定的施工安全目标。
3、火工品的使用与管理安全措施
⑴严格爆破器材的管理,库房内和施工现场设足够的消防设备,库房管理人员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库房设置要符合要求并取得当地公安部门同意;爆破器材储存于干燥的仓库内,温度保持在18~30℃,不同性质的炸药分开;雷管和炸药分库储存,运到工地的炸药若当天未使用完,必须如数交回,不得在工地留存过夜。火工品使用、运输过程中必须有公安人员负责押运。
⑵在进行爆破作业之前,要取得当地公安部门的批准,并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同意后实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向公安局申请购买、运输、储存及使用爆炸物品的许可证,定期或不定期地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检查。
⑶加强火工品的管理。爆破物资由爆破工程师提前2~3天上报用料计划。建立火工品领用、发放登记制度,将雷管编号落实到每一个爆破作业人员,有关管理信息按照公安部的统一标准及时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⑷爆破工要持证上岗,装药过程中不能抽烟,放炮前要对炮眼连线进行逐孔检查,点炮前要由专职安全员检查其他人员及所有机械设备是否撤至安全地带。对哑炮要严格按《爆破作业规程》进行处理。
⑸爆破作业现场设专职技术人员现场指导,装好炸药的炮孔必须适当地加以覆盖和保护。在潮湿条件下作业,采用乳化、水胶等防水炸药。
4、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⑴加强对机动车司机的培训和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⑵坚持酒后不驾驶,疲劳不驾驶,不超载,不超速。严格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保养,不得带故障上路行驶。
⑶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行驶。
⑷在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规范、醒目的交通标志,夜间开启洞外灯光示警标志。
⑸洞内设专人指挥运输。
5、设备、防火、防汛、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⑴施工机具、车辆和设备有专人管理和操作,做到三定(定人、定机、定岗位),三好(管好、用好、维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四懂(懂管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车辆、设备按有关规定进行保养,确保其性能处于完好状态,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满足施工需要。
⑵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符合公安部门的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品;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品的距离不少于10m,与爆破物品距离不少于30m,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的距离不少于2m;严禁在木材加工场、料库等处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随时清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附近堆放。
⑶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做好防火工作,现场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消防砂箱、水池等完好有效消防设施和器材,安全标牌齐全且符合规定,油料库、材料库、电气设备、机械设备作为防火重点,实行定人定责、定期检查,严防火灾发生。现场防火消防器材由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组成业余消防队,定期培训,保证所有施工人员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
⑷现场安全员要定期检查防火设施及现场办公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⑸雨季成立防汛小组,设专人值班,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制定防洪预案,提前做好防洪防汛工作,备足防汛材料,避免人员及财产损失。
⑹做好现场管理及安全用电工作,隧道内高温潮湿,施工作业面使用36v安全电压照明。动力线采用架空电缆线,不得使用花线。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电工、电焊工为特殊工种,必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现场用电必须有专职电工负责,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维修电气设备,严禁私自接线。
⑺洞内电力设施定期检查,专人负责洞内用电设施引接、维修和更换,确保洞内施工照明和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转。
⑻洞内变压器安装在已开挖的洞室内,洞室上门上锁,专人管理,变压器洞室内要干燥,变压器距洞室内壁及门要大于30cm以上。
⑼为了保护工程、保障施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洞外在必要的地点和时间内,设置照明和防护、警告信号和看守人员。
6、安全奖惩具体措施
⑴项目经理部与各专业队签订安全包保责任状,每季度检查一次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半年综合考核评定。
⑵奖励: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即考核期内未发生因工死亡事故,无交通责任死亡事故,重伤率控制在0.3‰以下的施工队将进行奖励。
⑶处罚:发生重伤二人以上事故,将进行处罚。对因玩忽职守、失职等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从重加倍处罚;触犯法律的,追究当事人的法事责任。
第8篇 公路工程人工挖孔桩安全管理制度
人工挖孔桩在桥梁施工中属于高度危险的工种,它存在着较多的无可预知性。那么,如何对人工挖孔桩施工进行安全管理。这是每个施工管理者必须认真面对的课题。针对我部以往人工挖孔桩基施工,现在对管理过程做个阶段性的小结。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步骤总体做到以下五个到位:
(一)开工前准备工作到位:
(1)研究本工程地质勘查报告,并掌握第一手资料
(2)编制人工挖孔桩施工方案
(3)有预知性地制定安全防护措施
(4)其它部门通力合作,如机电设备,材料等。
(二)新工人进场时,三级安全教育到位:
(1)由项目经理主持,对新进场工人进行对本工种具有针对性的三级安全教育,让每个工人掌握本工种的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使工人明确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基本原则。
(2)发安全知识测试考卷进行考核,确认安全教育效果,另外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别培训,要求全部持证上岗。
(三)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到位:
(1)除了班组自行组织的班前安全活动外,负责该工种的工长(施工员)还用书面形式对班组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2)项目专职安全员总结教育和交底内容,再次详细讲解给班组的每个组员,要求做到人人会操作,人人都必须遵守安全纪律、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四)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再教育、考核工作到位:
(1)在施工过程中,安全员、工长起到监督作用,发现那里出现事故苗子,及时组织人员消除,并强调杜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2)在施工期间,除要求施工班组例行每天的班前自检外(主要检查漏电保护器是否失灵,摇架架体与绳索、保险钩、制动开关是否破损或失控,潜水泵电机和电缆是否正常或破皮、断裂等)。安全员还进行不定期复查并仔细观察井下作业情况,工长对作业小组的每米进深情况作好原始记录,发现事故隐患立即勒令班组进行定人、定期限、定措施整改,并落实其整改内容。
(3)对有些在施工过程中,安全意识淡化的工人进行再教育。
(4)在施工过程中对作业小组进行每天一考核,并实施奖罚制度,主要考核内容为:(1)预防高处坠落(2)预防物体打击(3)潜水泵抽水安全用电(4)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绳、保险钩的正确使用(8)施工机具的检查验收情况等。
(五)班后总结和改进工作到位:
(1)通过每周的项目部安全例会对整体所做工作进行总结,吸取经验,明确责任目标,将事故隐患消除于无形。
(2)对工作中的不足之处进行改进,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加大预防力度。
(3)集思广益,接纳各方面具有建设性的建议,并采取实际行动。综上所述,我部所有人员全力以赴,制定安全适用安全管理方案及安全防护措施,对桩基安全事故坚决控制在0。
第9篇 公路工程施工单位施工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转,防止和杜绝重特大安全机械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利益不受侵害,特制定本制度。
二、机械设备使用原则
1. 按机械设备规定的性能指标使用,严禁不合理使用机械。
2. 使用机械时要保证人身及机械安全,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运转。
3. 机械使用的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等油料应符合规定,电压等级必须满足使用要求。
4. 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施工员的正确指挥,确保工作质量,与施工员密切配合,及时完成任务。
5. 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和在用,提高其利用率,以满足施工现场生产所需。
三、工作职责
1. 物资设备部,对全项目的机械设备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全项目机械设备需用计划申报。
2. 物资设备部对项目机械设备进行协调、调配,办理设备进出场和租赁手续。
3. 物资设备部应建立健全各种机械设备台帐,做好机械维修和运转记录,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四、机械设备使用要求
1. 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持证上岗。
2、机械管理人员,应熟悉各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和机动车交通安全法规。
3. 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工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内。
4. 操作人员应遵守机械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做好各级保养工作,经常保持机械的完好状态。
5. 实行多班作业的机械,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6. 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7. 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8. 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9. 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10. 机械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2. 根据施工情况,对不再使用的机械设备申请报停,办理调出手续。
12. 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的卡片、台帐和技术档案,每台设备必须挂牌作业,注明统一编号,机械设备名称、技术性能、机长、操作规程。所有机械设备统一标识。
13. 为了保证施工生产机械设备及操作人员的安全,定期检查机械设备的使用性能,确保生产安全。
14. 注意机械防雨、防洪及防风工作,要采取措施防止机电设备及输电线路因洪水及风灾造成的损失。
15. 各类机械使用和操作人员,应做到撊凇⑺亩⑷即:勤学习、勤检查、勤保养,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熟练操作、会维修、会排故障。
五、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要求
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核对其是否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2.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3. 物资设备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出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投入使用前应由项目部进行联合检查验收,试吊合格并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发证后方能使用。
4.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给予及时报废。
5.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及时报请物资设备部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 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7. 物资设备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8.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环保部、设备物资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10篇 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促进工程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指挥部与监理、施工单位签定的《安全生产合同》等文件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参与高速公路建设的所有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档案主要包括安全文书和安全内业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汇总与存档。
第四条安全生产档案管理遵循“填写全面、真实准确、归档及时”的原则。各单位应落实专室、专人、专机、专柜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文书和内业资料的档案管理,档案盒应有管理类别标签、细分标签和卷内目录,以便归档和查阅。
第五条施工单位安全内业资料包括: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责任状;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安全操作规程;
(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六)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合同;
(七)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及证件、一般作业人员台帐;
(八)特种设备登记、检验合格证、维修保养记录和运行记录;
(九)安全教育培训、交底台帐及记录;
(十)安全会议与学习台帐及记录;
(十一)各级安全检查、整改台帐及检查通知、整改回复、安全问题处罚、复查等记录;
(十二)专职安全员安全日志、电工巡视记录;
(十三)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台帐及使用计划、使用记录和有关证明材料;
(十四)危险源调查、分析、评价、分级资料;
(十五)主要危险源明白卡以及危险告知台帐、记录;
(十六)临时用电、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十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计划和记录;
(十八)生产安全事故台帐及事故报送(月报、快报)、处理记录;
(十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资料;
(二十)其他安全管理资料(包括例会、照片、影像资料等)。
第六条监理单位安全内业资料包括:
(一)安全监理制度、职责及安全保证体系、安全资格证书;
(二)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三)审查批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保证措施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记录;
(四)安全监理检查、指令及隐患检查整改闭合资料;
(五)安全监理台帐(包括监理日常工作台帐、安全监理指令台帐、专项方案审查台帐等);
(六)安全监理日志、安全监理巡视记录、安全监理月报;
(七)施工单位定期对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设备台帐等报备资料;
(八)其他安全管理资料(包括例会、图片、影像资料等)。
第七条安全内业资料启用以下表格,由指挥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应填写,按规定报送和存档。具体见表1《__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表格汇总表》、表2《__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台帐汇总表》。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表格汇总表表1
序号 | 表格名称 | 编号 |
1 |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表 | 01 |
2 |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 02 |
3 |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 03 |
4 | 安全交底记录表 | 04 |
5 | 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 05 |
6 | 安全检查日志 | 06 |
7 | 特种设备登记、使用表 | 07 |
8 | 机械设备维修记录表 | 08 |
9 | 机械设备保养记录表 | 09 |
10 | 起重设备试吊记录 | 10 |
11 | 危险源告知(明白)卡 | 11 |
12 | 应急预案演练情况记录 | 12 |
13 | 电工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 13 |
14 | 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快报表 | 14 |
15 | 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月报表 | 15 |
序号 | 台帐名称 | 编号 |
1 | 安全规章制度台帐 | 01 |
2 | “三类人员”管理台帐 | 02 |
3 | 安全会议台帐 | 03 |
4 | 安全检查台帐 | 04 |
5 | 安全教育培训台帐 | 05 |
6 | 安全交底台帐 | 06 |
7 | 安全“再教育”台帐 | 07 |
8 | 安全检查、整改台帐 | 08 |
9 | 安全责任书、协议登记台帐 | 09 |
10 | 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台帐 | 10 |
11 | 施工特种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台帐 | 11 |
12 | 设备使用、维修保养台帐 | 12 |
13 | 作业人员登记(台帐)表 | 13 |
14 | 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台帐)表 | 14 |
15 |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台帐 | 15 |
16 | 安全生产经费投入统计(台帐)表 | 16 |
17 | 消防器材、危险品使用管理台帐 | 17 |
18 | 起重设备试吊登记台帐 | 18 |
19 | 专项方案台帐 | 19 |
20 | 应急预案管理台帐 | 20 |
21 | 事故报表登记台帐 | 21 |
22 | 事故处理台帐 | 22 |
23 | 监理工作台帐 | 23 |
24 | 安全监理指令台帐 | 24 |
25 | 安全监理专项方案审查台帐 | 25 |
26 | 安全管理文件登记台帐 | 26 |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以下档案:
上一页12下一页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内业资料盒目录及内容
序号 | 目 录 | 内容及要求(简要说明) |
1 | 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条例 | 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条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 |
2 | 公司(母体)来文 | 母体单位对本项目部下发的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若综合办公室要存放原件,可复印一份放在本盒中。 |
3 | 上报公司(母体)文函 | 项目部对母体单位上报有关安全方面的文函件 |
4 | 指挥部来文 | 指挥部下发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文(函)件 |
5 | 地方政府来文 | 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文(函)件 |
6 | 施工安全生产月报表 | 项目部每月施工安全月报表(集中收集)(月报表填写要数据真实、内容齐全) |
7 | 指挥部整改指令 | 指挥部下发的关于安全隐患整改指令,相对应的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回复一起存档。(施工单位要及时按安全隐患整改指令进行整改,报指挥部复查,完成资料闭合) |
8 | 驻地办整改指令 | 驻地办下发的关于安全隐患整改指令,相对应的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回复一起存档。(施工单位要及时按安全隐患整改指令进行整改,报驻地办复查,完成资料闭合) |
9 | 项目部内部整改指令 | 项目部内部下发的关于安全隐患整改指令,相对应的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回复一起存档。(施工单位要及时按安全隐患整改指令进行整改,完成资料闭合) |
10 | 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 | 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框图);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11 | 项目安全人员证件 | 项目经理、总工、分管安全副经理(b证)、安全部长(c证)、专职安全员(c证)(5000万/人)的清单及证件的原件和扫描件。 |
12 | 安全管理制度 | 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消防责任制度、治安保卫制度、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卫生责任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制度、群防群治制度、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危险源排查制度等) |
13 | 安全责任制 | 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分管安全副经理、各部门安全责任制等 |
14 | 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 各施工单位根据自身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各项应急救援预案(如:临时用电、隧道坍塌、突泥、涌水、岩爆;桥梁高墩作业、预制梁板吊装、现浇箱梁、人工挖孔桩;路基高边坡、土石方开挖等) |
15 | 专职安全人员安全施工日志 | 所有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填写安全施工日志,每月在项目部安全部汇总。 |
16 | 安全工作总结 | 月(每月月末必须总结)、年总结、上级检查汇报总结、专项活动总结 |
17 | 安全生产费使用管理 | 安全生产费投入使用计划(根据总工期,编制安全生产费使用计划书(细化到月度))、每月安全生产费使用情况明细表 |
18 | 专项活动记录 | 各项安全专项活动方案 |
19 | 安全防护用品记录 | 安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领用记录 |
20 |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 项目部安全培训计划书、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各级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要经常性进行,提高安全意识和施工安全防范技能)。 |
21 | 安全生产责任状 | 项目部与副经理、总工、各部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项目部与项目分部、工区、作业班组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相邻合同段之间。 |
22 | 安全会议记录 | 召开安全会议记录(包括指挥部、驻地办、项目部内部),每次会议均要有记录和影像资料,参加人员必须亲自签字。 |
23 | 安全检查记录 | 项目部内部安全检查记录资料(保证项目部内部安全检查的频率,要经常性进行)。 |
24 | 安全奖惩记录 | 项目部内部为加强安全管理的安全奖惩记录(安全奖励通知书、罚款单、罚款通知书) |
25 |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开工情况统计表,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统计表(以上两项内容可以合成一张表);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开工,均要对员工、农民工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机械、各工种(爆破、电工、焊工、架子工、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等)安全技术交底。(同一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要经常进行,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减少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
26 | 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方案 |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开工情况统计表,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方案编制与报批情况统计表(以上两项内容可以合成一张表);各施工单位根据自身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各项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技术方案(如: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方案、隧道坍塌、突泥、涌水、岩爆;桥梁高墩作业、挖孔桩等桩基施工;路基高边坡、石方开挖等等),没有编制的工序,将不得开工,对于重、难点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技术方案还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
27 | 安全操作规程 | 各施工单位根据自身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分项工程,如人工挖孔桩、石方爆破、喷射砼、;各施工工种,如电工、焊工、钢筋工、);各机具,如砼拌和机、空气压缩机等。 |
28 | 特种设备记录 | 在施工现场的各种特种设备均应进行登记(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报告书、特种设备登记表、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记录等) |
29 | 特种作业人员记录 | 特种作业人员清单及相关证件(如:电焊工、气焊工、电工、起重操作人员、指挥人员、机械操作人员、机动车辆司机等)上岗操作证件(注意证件及时复审,没有复审的证件为无效证件) |
30 | 施工人员花名册 | 本项目施工人员化名册、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等 |
31 | 危险源辨识与分析管理 | 危险源辨识、分析与控制、危险源清单(每月必须进行统计)危险源包括工程部分、工地食堂、卫生、消毒、工地办公区等。危险源清单内容包括危险源名称、部位或桩号、等级(重大或一般)、防范措施等。 |
32 | 民爆火工物品管理 | 爆破作业许可证(地方公安机关认可)、爆破人员清单与证件、爆破安全专项方案、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等 |
33 | 施工人员工伤意外保险 | 保险人员清单,保险合同复印件 |
34 | 生产安全事故处理 | 事故相关原始资料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资料。 |
35 | 其它 | 其他有关安全方面的资料。 |
注:以上所有资料盒内均必须有卷内目录。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档案,内容如下:
(一)安全组织机构档案。
内容包括安全领导小组成立文件;安全监理机构、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兼职监理工程师配备及职责;安全监理人员资质证件等内容。
(二)安全监理制度档案。
包括安全监理活动组织、目标、计划、内容、方法,应急救援组织实施预案,演练方案等内容。
(三)安全监理档案。
包括安全监理工作计划;安全监理日志;安全监理月报,安全管理数据统计月报;安全监理活动记载等内容。
(四)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档案。
包括管辖标段内主要控制性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部专项方案及申请;本监理单位审查意见;专家会论证意见;指挥部审批意见;主要控制性工程日常安全监管情况等内容。
(五)安全隐患排查档案。
包括主要危险源明白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记录;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安全隐患整改结果台帐。
(六)生产安全事故档案。
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报送及处理记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台帐;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台帐;生产安全事故分析等内容。
(七)安全文件档案。
包括上级来文来函,与施工项目部及其他有关方面往来函件,各种安全活动视听资料等内容。
(八)安全生产考核档案。
包括对项目部月度考核,对本监理单位安全监理工作考核等内容。
第十条指挥部将定期考核或随机抽查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监理单位对应考核或抽查施工单位,其结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湖北交投麻武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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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安全生产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社会信誉的一项系统工程,直接关系到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为搞好和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护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促进企业的发展,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安全管理要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及“谁管理,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党政工齐抓共管”的保证体系。
三、公司安全管理必须坚持从严治理,做到严明职责,严密制度,严肃纪律,严格考核。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安全技术部门对项目安全管理实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
一、项目部必须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安全领导小组的组长,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设立负责安全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协助经理对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和机构安全工作履行监督、检查、管理职责,并协助搞好机械安全和消防工作。
二、项目经理部设立专职安全员一名,特殊情况下可设两名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经地方劳动部门或总公司、局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的专业培训,获得安全员证后方可上岗。
三、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得随意更换,确因工作需要变更工作岗位时,须报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并配备经培训获得安全员证的其他人员接替工作。
四、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安全职责
(一)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职责
1、项目部经理对全公司、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副经理在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定和办法等。结合单位或工程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制定本单位各工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负责检查落实。
3、认真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项目部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五同时)。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改进措施。严格执行劳保用品和防暑降温物品的发放标准。
4、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安全措施。对新、难、险工程和不良条件下的工作场所,组织编制安全设计或安全措施,按规定报批后施工。
5、领导本公司、项目部安全小组和负责检查安全技术部门的工作。坚持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点现场或关键岗位要实行重点检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定人,限时整改。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6、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及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自管辖的安全工作,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在技术、资金、物资上给予妥善安排和保证,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患,减少和杜绝伤亡事故。
7、对发生人身、机械、火灾等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调查事故原因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和处理意见报有限公司审批,同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8、加强对职工的遵章守纪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推广先进科学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项目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在经理领导下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技术领导责任。
1、主持项目安全技术业务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制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制度、条例、规定的施工规范等,组织编制安全技术规范操作规则。
2、编制审定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有具体可行的安全内容,在技术交底时要有详细的安全措施要求。讲解施工工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深入施工现场,及时解决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3、组织施工技术、科研、安全监察、劳动保护人员研究推广安全生产防尘、防毒新技术,开展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科研工作,及时纠正。
4、督促并指导工人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生产,对施工生产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及时纠正。
5、负责干部、工人的安全技术教育,提出预防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6、按管辖范围参加各类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科学技术数据。
(三)安全质量部门安全职责
安全质量监察管理部门在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责任。
1、监督检查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
2、参加或组织审查安全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积极提出改进意见,负责监督贯彻执行。参加检查验收各种施工临时设施和劳动保护设施。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有权制止使用。
3、参加审查本单位的新建、改建和大修工程的设计和验收至不符合劳动卫生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的应提出限期改正意见,对危及人身安全时,有权制止施工和投产使用。
4、参加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改进意见或措施。
5、审查和参加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办法、措施等,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对查出的严重问题填写“劳动安全监察通知书”或“劳动安全监察指令书”,督促限期整改。对领导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有权制止,遇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情况,有权指令停止生产或指挥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研究处理。
7、会同劳资、教育部门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负责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的组织工作。
8、参加领导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的问题分析整理,提出改进措施,经单位领导批准,督促实施。
9、参加企业评先、评优工作,行使安全指标否决权。对在安全工作中采取措施预防事故做出成绩的人员,有权提出给予一次性奖励的建议。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屡教不改者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直至建设领导调离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
10、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动态,研究事故发生规律,总结安全生产的经验教训,指导所属单位的安全工作。
11、监督检查机动车辆和驾驶员年度检审工作。
12、参加职工因工、非因工、分包企业民工,路外人身伤亡事故及机械车辆、火灾、中毒等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及时填写各种报表、台帐,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执行。
13、按照国家和上级规定,督促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管理制度的正确落实,监督检查劳动卫生标准,劳动保护设施的管理使用及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四)办公室安全职责
1、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研究制度,了解掌握安全生产信息及事故的处理情况。
2、协助组织召开有关生产的各种会议。
3、完成领导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五)计划部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上级的指标,落实本单位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按照“五同时”的原则编制和下达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计划,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消除安全因素。
2、在编制和下达企业月、季、年度施工生产计划时,应同时下达安全指标和措施计划安排,要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做到均�生产,文明施工、避免搞突击增加不安全因素。
3、安排新建、改建、扩建工作项目计划时,须执行“三同时”原则,同时安排防治尘毒、噪音及安全设施项目一并下达执行,并由安全部门予以监督。
(六)物资部门安全职责
1、按照施工生产技术要求和物质供应计划,采购供应施工生产及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设备、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定的安全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不得随意降级,并负责提供必备的技术、质量合格证件。
2、负责物资仓库和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爆、防盗工作。会同公安、安监部门,按照安全规程、规则选择好爆炸物品仓库和油库位置(需当地公安部门批准),建立健全爆炸物品收发、登记、保管制度。
3、在采购或提取有毒、易燃、易爆物品时,索取有关性能说明书,确保安全可靠。对新品种的使用,要经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并确定使用范围后方可发放工地使用。
4、严格易燃、易爆及危险有毒物品的管理,并负责对业务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教育。
(七)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按计划提供劳动保护技术措施项目经费,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2、负责治安管理,监督检查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必要时,参与爆炸物品的押运工作。
3、负责防火安全工作,有关火灾及构成刑事犯罪案件和政治破坏,以公安、保卫部门为主,有关部门配合处理。
4、负责联系办理爆破工的培训、考核及发证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处理。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
一、项目部经理、副经理必须进行职业安全卫生培训,取得“经理安全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安全员证书”。
二、项目部要经常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使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三、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各工种操作规程、安全制度等。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其安全教育工作由劳动人事、安全技术部门组织实施,时间一般为3—5天。
四、电工、焊工、起重工、爆破工及各种机动车辆驾驶员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必须进行本工程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后,方可独立操作,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发证、复审、换证工作由有限公司安全技术部门组织实施,项目专职安全员协助进行。
五、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除进行日常的一般安全教育、宣传外,还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录像、板报、标语、警示牌等各种形式进行安全普及宣传,运用典型事故案例对职工进行教育,还应认真组织好一年一次的“安全生产周”活动。
第四章安全检查
一、项目部经理必须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由经理、副经理或党委书记亲自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共同进行,并积极配合总公司、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技术部门进行专项和重点检查。
二、安全检查要有重点,特别要做好易发“高空坠落”、“机械伤害”、“淹溺”、“触电”、“火灾”等事故场的检查,边检查边改。同时各项目根据各自承担工程实际情况推行项目安全检查表,做到安全生产检查规范化、标准化。
三、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有关部门要制订整改计划,做到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必须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作业。
第五章事故调查及处理
一、项目部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公司、项目部经理或有关领导,经理或有关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公司、项目部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应当在24小时内按系统上报到有限公司、局集团、总公司主管部门,发生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应同时立即报告地方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组织,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人员情况、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等。
三、发生伤亡事故,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品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详细作出记录。在消除现场危险因素,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
四、事故发生后,必须按国务院[1991]年发布的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以及局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安全奖罚
一、在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中,具备条件的优秀安全生产班组和个人应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
二、奖励的具体标准由各项目部自定。
三、在项目施工中,因“三违”而导致轻伤、重伤、死亡、重大死亡(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对项目和责任者的处罚和行政处分按总公司《职工伤亡事故处罚办法》及局集团和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项目发生机械事故后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罚,按照《机械设备安全条例》或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的职工、干部处以经济处罚,具体处罚办法按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12篇 农村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农村公路安全保障工程(以下简称安保工程)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公路法》、《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技术指南》等规定,结合我省农村公路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实行“省上指导,市州监管,县区实施”的原则。
省公路管理局负责全省农村公路安保工程的行业指导工作。
市(州)交通运输局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安保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是本地区农村公路安保工程的责任主体,县(市、区)交通局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安保工程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安保工程。
第四条 安保工程应遵循“因地制宜、主动诱导、警示与被动防护相结合,以主动诱导、警示为主,避免盲目或过度防护”的原则,达到“消除隐患,珍视生命”的目的。新建或改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安保工程应与新改建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第二章 项目管理
第五条 县(市、区)交通局每年根据辖区内农村公路行车安全隐患情况,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实施道路评定标准中的公路技术指标及其他因素等确定实施路段,编制安保工程初步建议计划并上报市(州)交通运输局,市(州)交通运输局经过现场审查后制定安保工程建议计划及初步实施方案,初步实施方案中对实施路段采取的工程措施要绘制示意图,并于每年8月底前上报省公路管理局,省公路管理局根据交通运输部和全省的总体规划,对各地上报的次年计划进行初审后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批,并将安保工程建设目标纳入农村公路工作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
第六条 安保工程严格按照省公路管理局正式下达的年度设计组织实施,古得随意变更调整。
第七条 安保工程建设必须进行方案设计和评审,由市(州)交通运输局进行批复,并报省公路管理局备案。
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是安保工程的建设单位,具(市、区)交通局为具体实施单位。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和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规定,以竞争或委托筮方式纽壑安健王堡的实施,并实行合同管理。
第九条 安保工程完工后应组织验收,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交工验收由县(市、区)政府及交通局负责组织,竣工验收由市(州)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安保工程验收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技术指南》、《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甘肃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等执行,同时将竣工验收鉴定书向省公路管理局报备。安保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一年。
第三章 技术管理
第十条 安保工程应坚持“经济上可能、技术上可行、方案上有效,,的原则确定设计方案;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
第十一条 安保工程实施路段主要是急弯路段、陡坡路段、连续下坡路段、视距不良路段、路侧险要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在现场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公路技术指标、行车速度、交通量、交通工程设施的现状、沿线交通事故、路侧条件、气象条件以及后续养护、维修需求等,确定安保工程具体实施路段和采取的工程技术措施。
安保工程设计应严格执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卜2 0 0 6)、《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d81-2006)、交通部《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技术指南》、《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5768-1999)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b01-2003)等。
第十二条 对安保工程实施路段应根据周边环境和不同交通事故形态进行综合治理,主要工程措施有:钢筋混凝土防撞墙(连续式钢筋混凝土护栏)、钢筋混凝土护栏、波形梁钢护栏、示警桩或示警防护墩、交通凸面镜、标志、标线、减速设施、挡墙等。
第四章 质量管理
第十三条 安保工程推行“业主负责、社会监督、行业监管、企业自检”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单位对安保工程质量负总责,施工单位对安保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市(州)交通运输局履行监管职责,安保工程质量接受社会监督;安保工程合格率要达到100%。
第十四条 安保工程实行社会监理和内部监理相结合。实行内部监理的,各县(市、区)交通局应组建内部监理组,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现场质量的控制:
(一)确保人员、设备全部到位;
(二)严格控制进场材料的质量;
(三)严格检查施工单位的各种材料试验、配合比试验和现场抽样试验,监理工程师的各项平行试验;
(四)严格按工序、工艺施工,做到对工程的每道工序和工艺器严格把关,严格控制重点工序。
第十六条 安保工程质量要达到以下技术指标、规范和标准要求:
示警桩:地面以下基础深40cm,高出地面80cm,高出地面部分涂以间距为20cm顶端为红色的红白相间油漆,断面15cm×15cm,桩间距2-4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5。
示警防护墩:地面以下扩大基础深40cm,高出地面50cm,高出地面部分涂以间距为25cm倾角4 5度黑黄相间油漆,断面40cm×200cm,墩间距2m,采用2 0号片石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防撞墙和钢筋混凝土护栏:基础设计应根据地形、地质、公路路肩情况选择嵌锁式、扩大式、桩基和钢筋桩方式,地基承载力不小于150kn/m2,混凝土强度等级应不低于c25。
防撞墙尺寸为顶宽20cm,底宽43cm,高出地面81cm。在防撞墙立面墙体涂以间距为20cm顶端为黄色的黄黑相间油漆,并向内延伸15cm;侧面为水泥本色。护栏的级别、各级别规格、适用条件参见交通运输部《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技术指南》。
波形梁钢护栏:波形梁护栏的最小设置长度当车速v≤60km/h时,最小长度2 8米;当车速60
标志、标线:参见《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5768-1999)和《路面标线涂料》( jt/t280-2004)。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十七条 安保工程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安保工程建设资金应接受审计、财政、纪检等部门的检查。工程竣工后,必须由县级及以上审计部门对工程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经市(州)交通运输局认定。审计报告必须装订在竣工文件中。
第六章 施工安全
第十八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九条 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04)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等,现场相关人员必须着安全标志服(帽)及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安排专人指挥交通,保证施工路段行车安全。
第七章 效果评价
第二十条 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实施后应跟踪调查,量化评价。安保工程效果评价指标为设施损坏次数、交通事故次数、交通事故伤亡人数、重特大事故次数、设施损失情况。县(市、区)交通局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掌握安保工程实施前后交通事故数据变化情况,对工程实施效果做出客观评价,为进一步做好工作积累经验。效果评价应在工程实施完成后逐年进行,持续三年以上。
第八章 养护管理
第二十一条 农村公路管养单位应当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养护管理,及时对损坏、丢失的安保设施进行维修、补设,使安保工程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第二十二条 安保工程应确保交通标志鲜明、设置齐全,防护工程无填土沉陷、水穿洞和基础掏空现象,无圬工体断裂、沉陷、倾斜、松动或较大面积勾缝脱落现象,每年至少应刷新一次。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13篇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直接关系高速公路安全畅通,不仅涉及施工管理和操作者的安全,而且涉及行驶车辆和周边环境的安全。为加强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保障高速公路事业科学、协调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制定本制度。
一、养护施工安全合同管理
养护工程的安全责任必须纳入承包合同内容,运营管理单位要与所有进入高速公路养护市场的承包单位签定安全合同,明确安全管理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养护工程的施工设计应当兼顾安全措施。凡是拒不执行安全规定的承包单位,要适时取消其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准入资格。所有的养护责任单位都必须按规定为各自的劳动者办理有关强制安全保险。各运营单位应当对承包单位的安全保险情况予以监督。
二、施工前期安全准备
养护责任单位要对养护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养护工程开工前,运营管理单位在召开技术和安全交底会议时,应对承包单位的安全工作明确具体要求,对进场施工的安全准备情况进行核查。承包单位要制定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岗位职责、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施工安全必需的设施、设备,办理安全施工各项手续,缴纳安全保证金。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维修保养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统一设计式样的安全制服,养护工程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反光背心和安全帽。路面施工点要按规范规定合理布置,需要部分封闭车道时应保证过度区最小长度。施工现场要按照部颁规程设计的图例规定摆设安全标志,倾倒的标志应及时扶正,破损的标志要随时修复。施工作业点应当采取隔离措施,防止飞溅、洒落物件干扰行车;现场要有专人指挥,控制并尽量减少施工与交通的相互影响,配合有关部门维持现场交通秩序。需要过夜的施工现场,必须安放反光标志,并适当设置警示闪光标志。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并清除路面影响行车的抛洒废弃物件。路面施工需要进行交通分流、管制等措施时,必须事前与路政、交警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养护施工和抢修工程要尽快完成,严格执行质量和时效规定,并且认真清理施工现场,及时开放交通。凡是来不及安排处治并且直接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要采取紧急预案处理,对路面坑洞要采取临时填补,对边坡坍塌要采取围栏隔离并清除等措施。
四、养护设备安全管理
养护单位的所有养护设备运行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定。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资质证书,应会基本知识,熟悉操作技能,养护管理单位要定期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考核。养护施工作业车辆不准带病出车,不准随意掉头和逆向行驶,夜间行车必须保持高度警觉,严禁疲劳和违规驾驶。维修保养车辆必须配备电子情报板,路况巡查车、专用抢修车、高空作业车等要悬挂警示灯,路面清扫车要安装电子方向指示牌。起重、发电、供电、管道等设备设施必须制定运行制度并按照规程操作。
五、突发紧急情况处置
高速公路养护系统的突发紧急情况主要分为四类:第一类是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水灾害、恶劣气候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山火灾害等。第二类是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第三类是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危害等。第四类是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经济安全事件、社会治安事件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各运营管理单位应当针对上述情况,分别制定处置预案措施,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提高处置突发紧急情况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情况造成的损害。
六、养护安全信息管理
运营管理单位必须坚持路况巡查制度、信息发布制度和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所辖路段的路况和养护施工信息,凡是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施工作业情况,都应当及时将信息汇集至相关部门,通过电子情报板、广播、电视、报纸等渠道向社会予以发布。突发紧急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养护单位应当将收集和转发的养护信息认真予以记录。
七、安全检查考核
养护部门必须坚持安全检查和督察,长抓不懈,警钟长鸣。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各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将养护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分级进行考核,严格奖惩。对管理不善、监督不为、执行不力导致的重大以上养护安全责任事故,坚决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重违反规定、且拒不整改的单位,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将依法报告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其停业整顿。
第14篇 公路工程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控制措施
生命权是最大的人权,关爱生命,消除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隐患,是每个工程项目参与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公路工程施工中用电安全管理
1.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用电安全管理的基本任务。客观上,发现、分析和控制施工中用电的危险因素,建立安全管理系统,制订相应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技术措施和防火措施。主观上,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对各类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避免发生事故。通过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使施工临时用电作业行为得到规范,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保障人身安全、设备安全。
2.公路工程施工用电安全管理的特点。“临时”是公路工程施工用电的最大特点。临时的施工环境,工程一旦竣工就拆移;临时的施工器械,公路施工设计的器械根据不同的分布而有所不同,使用完毕就转移;临时的施工供电装备,公路建设的不断前进伴随着供电装备的不断移位拆装;甚至施工人员也是临时的,公路施工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活动,不同阶段需要不同的工种,施工人员流动性较大。由于受临时观念的影响,施工单位往往对有关用电的安全防护措施重视不足,错误一犯再犯,导致施工现场发生一些安全用电事故。
3.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三项基本原则。(1)必须采用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2)必须采用三级配电系统;(3)必须采用两级漏电保护和两道防线。
二、公路施工用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控制措施
1.用电管理方面
存在问题:工地没有配备专业电工,而是让略懂些用电知识的人员去从事电工作业。作业过程中不按规范设置用电线路和保护措施,穿拖鞋操作,甚至带电接线的现象时有出现,造成事故隐患。临时用电由电工凭经验自行布设,没有编制工程用电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无全盘计划,随意性强,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有的工地编制的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没有负荷计算,无线路图,和施工现场实际脱节,根本起不到指导施工用电的作用。
控制措施: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操作属于特种作业,特种作业由于对操作者本人及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因此需经过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组织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在取得操作证后方准其独立作业。电工作业时应正确穿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内容有:
(1)现场勘测。
(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3)进行负荷计算。
(4)选择变压器。
(5)设计配电系统: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设计接地装置;绘制用电图纸,用电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6)设计防雷装置。
(7)确定防护措施。
(8)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实施。
2.三级配电系统
存在问题:配电系统没有按“总配电箱(或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形成三级配电。一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共用一个开关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之间距离超标,用电设备与其控制的开关箱距离过远。
控制措施:施工用电系统必须采用三级配电系统,即在总配电箱或配电柜以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置开关箱,最后从开关箱接线到用电设备。总配电箱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施工现场应按“一机一箱一闸一漏”设置,即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每个开关箱里必须设置有一个闸刀开关和一个漏电保护器。
3.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存在问题:用电系统设置少于二级的漏电保护。漏电保护器参数不匹配或动作失灵。漏电保护器安装于靠近电源一侧。
控制措施:二级漏电保护系统是指用电系统至少应设置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和开关箱漏电保护二级保护,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二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形成分级分段保护;漏电保护器应安装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即用电线路先经过闸刀电源开关,再到漏电保护器,不能反装;漏电保护器应满足以下要求: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0.1s,使用于潮湿场所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0.1s;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漏电保护器应动作灵敏,不得出现不动作或者误动作的现象。
4.保护接零
存在问题:保护零线引出不符合规范,重复接地点不足。没有采用专门色标的电线作保护零线,线径过小。保护零线没有随所有线路自始至终,没有与用电设备外壳相连,起不到保护作用。
控制措施: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单独敷设,不作他用;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通过总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之间不得再做电气连接;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每一处重复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保护零线应采用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三相四线制架空线路的保护零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单相线路的保护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用电线路中的保护零线最小截面为5mm2,配电装置和电动机械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保护零线应从线路始端开始设置,随线路至末端,与电气设备(包括电箱)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相连。
第15篇 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文明施工——场地临时设施管理
一、场地
施工现场场地布置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的影响相当大。因此,我们必须通过施工现场平面图设计来实现施工现场的合理、优化布置。
二、场地、临时设施管理的要求
1、施工现场道路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平面布置图修筑。
2、施工现场内的道路、临时设施、生产生活房屋、易燃易爆仓库、料场、停车场以及动力通讯线路的位置均要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暴的要求。
3、易燃易爆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
4、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现场安全用火和消防制度。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按照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布设,并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6、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临时供排水应进行设计。
7、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应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的较为空旷的地点。
8、施工现场应按照规定设置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标志,并不得擅自拆动。
9、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陡坡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10、水上作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1999年第4号)到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水上施工许可证,并按照施工方案和水上作业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11、施工现场临时码头、栈桥、便桥位置应按照当地有关部门批准的设计选址施工,并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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