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物管理制度是对学校所有财产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的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组成部分:
1. 财产登记制度:确保对学校所有固定资产、流动资产进行详细记录,包括采购日期、价值、使用状态等信息。
2. 财务预算与审批制度:对学校的财务支出进行规划和审批,防止无计划的开支,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3. 资产使用与维护制度:规定资产的使用规则,防止浪费,同时设定定期维护和保养程序,延长资产寿命。
4. 财产审计与盘点制度:定期进行财物审计和盘点,核对实物与账面是否一致,及时发现并解决管理问题。
5. 废弃物处理与处置制度:对不再使用的物品进行妥善处理,遵守环保规定,避免资源浪费。
学校财物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提升学校运营效率和保障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具有重要意义:
1.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通过规范的财物管理,可以避免资源的闲置和浪费,使有限的教育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2. 维护学校经济安全:严格的财务审批和审计,能够防止财务漏洞,保障学校的经济安全。
3. 增强财物责任感:明确的财产登记和使用规定,可以提高教职工对财物的重视,增强其保管和使用财物的责任感。
4. 促进教育公平:公正透明的财物管理制度,有助于保证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避免因财物管理不当导致的不公现象。
5. 塑造良好校园文化:良好的财物管理制度,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财务管理意识,为他们未来步入社会打下基础。
学校财物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是学校正常运行的基础,也是提升教育质量的关键:
1. 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合理的财物管理能保证教学设施的完善,为高质量的教学活动提供物质保障。
2. 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完善的财物管理制度是衡量学校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它反映了学校的组织能力和行政效率。
3. 增强社会信任度:公开透明的财物管理制度能赢得家长和社会的信任,提升学校的公众形象。
4.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国家关于财物管理的相关法规,避免因管理不当导致的法律风险。
学校财物管理制度是确保学校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石,需要全体教职工共同遵守和维护,以实现教育资源的最大化利用,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1篇 学校财物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一切财产物资,必须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纳入学校统一管理。
二、配备专人负责财产的保管工作,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使用人员责任制。
三、固定资产必须全部登记入帐,建立管理卡片,财产管理员要定期与会计核对固定资产金额,与仪器、图书管理员核对各类固定资产金额,保证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四、购置、自制、调入的固定资产,都要经财产物资管理人员验收入库,分别由会计和管理人员登记入帐。
五、班级、处室使用的固定资产,管理责任要具体包干到人,因管理使用不当等人为原因造成丢失,损坏的,要查清原因,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赔偿或处理,并办理有关手续。
六、固定资产因使用年限较长或由于自然灾害造成不能使用时,应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单”,由有关人员签字,办理报废手续。
七、学校资产原则上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限期收回。
八、建立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制度,购入物品要先经管理人员验收入库,然后办理领用手续。办公物品的发放要实行定额、签字,严格控制,努力节约支出。
第2篇 学校少年宫财物管理制度
学校少年宫财物管理制度
一、乡村少年宫是依托学校建设,由政府财政保障为主的农村少年儿童公益性活动阵地。全体工作人员要本着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艰苦朴素的原则,做到精打细算,勤俭办宫
二、严格掌握经费开支,财物要有计划,经领导批准方可购买,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专款必须专用。
三、严格财经纪律,合理使用经费,鼓励节约办宫,多方式、多渠道筹资开展活动。
四、严格报销手续,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报销必须凭购物发票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名,负责人批准方可报销。白纸发票和不合理支出一律不得报销。
五、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对发票、暂付款的使用和对现金、记账、报表、核算等必须严格执行财务规定,杜绝一切不合理的开支和漏洞。
六、实行民主理财。加强财务领导,少年宫主任亲自抓财务工作,会计每月结账一次,定期公布账目,年终清账一次。
第3篇 学校财物管理制度5
学校财物管理制度5
为了规范学校的财物管理,尽量减少学校财物损失,特制定本条例。
一、严格把好学校物品采购关,购买教学生活用品要先审批、再购买、后报销。购买物品原则上由指定部门专人负责,特殊情况的,可电话向向校长请示。
二、坚持民主、透明的理财原则。5000元以下的购物开支,由校长审批;5000元以上的购物支出,必须由学校行政会议讨决定。
三、票据报销,要注明物品用途、经办人、验收人(2人),再送校长审批。
四、学校教学用品实行追踪责任制。该类用品学校造册登记,专人管理,教师须登记签名后才得以使用,期末回收,如有人为损坏或遗失,由使用者负责维修或赔偿。
五、各校用品实行包干责任制。学期初,对各班、各室使用财物实行造册登记,班主任、各室管理员签名,期末进行验收检查,如有人为损坏或因管理不善而遗失的,由所在班、各室负责人维修或赔偿。
六、财物保管情况作为先进学校和文明班级评比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4篇 雷锋学校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沙长雷锋学校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
1.学生宿舍由学生辅导工作办公室老师统一调配,学生必须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房间或搬迁床位。
2.每室选出一名寝室长,寝室长负责本室的财产保管工作和执行公物赔偿制度。
3.每学期的第一周对寝室财产进行登记造册,由寝室长签字认可。宿舍内学校财产如有损坏,均由本寝室人员负责赔偿。
4、凡属宿舍公共场所的财物,如水龙头、电灯泡、玻璃等被人为损坏,均由当事人负责人赔偿(含人工费)。
5、寝室内不准擅自装、接插座、电灯,一经发现,轻者批评教育,重者赔偿财产损失50-100元。
二、教室
1、教室内所需教学设备,如电灯、黑板、班牌、广播、讲台、课桌椅、多媒体教学设施等,由总务科利用假期一次性维修好,开学一周内总务科与各班级签订财产保管协议,由各班班主任签字认可,如有遗失或损坏,均须先由班级办理赔偿手续后,总务科凭赔款单进行维修。
2、课桌椅移交给各班后,各班安检员用统一表格登记每个学生的座位编号,一式三份,(本位一份,班主任一份,总务科一分),本班课桌椅由各班负责保管,不得任意搬出或更换;如有损坏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办理赔偿手续后,总务科再派人修理。如不好修,将对班级和学生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加倍收取费用。
3、教学使用的卫生工具,开学时由保管室一次性发放到班级,以后如有遗失或损坏,均由本班级负责补充。
三、公物赔偿规定
拆毁围墙、破坏门窗、损坏各类电器以及其它安全消防设施者,均须立即负责修复,赔偿损失。
2、往便坑内乱扔饮料瓶、垃圾等物引起下水道堵塞,直接责任人必须负担疏通费用。
3. 打烂门窗玻璃、黑板玻璃、灯管、灯泡、开关、插座和其它教学、办公设备者,一律按原价赔偿。
4.损坏学校课桌椅和电视柜、讲台等。由损坏者提出申请,总务科审定,按实收取工料费后,由总务科派人修理;损坏不报、不赔偿者,经查证后,加倍收取工料费。
5.破坏学校建筑、损坏水龙头和公共场所的水电设备者,如自觉报告,只收取工本费;若有意隐瞒,经查证后,加五倍收取工本费,并通报全校。
6.破坏学校绿化,私摘学校花果,踩倒花栏杆等,按原价2倍处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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