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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制度--项目设计管理办法汇编【16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工程管理制度项目设计管理办法

包括哪些

本《工程管理制度项目设计管理办法》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核心领域:

1. 项目设计的前期规划:包括需求分析、可行性研究、预算编制和资源分配。

2. 设计过程管理:涉及设计方案的制定、审查、修改和完善。

3. 设计团队协作:强调沟通协调、任务分配和进度管理。

4. 设计质量控制:包括设计标准的执行、检查和评估。

5. 设计变更管理:规范设计变更的申请、审批和实施过程。

6. 设计成果交付:明确交付物的标准、时间和方式。

流程

1. 需求分析与规划:项目经理与相关部门合作,明确项目目标,进行需求收集和分析,制定项目设计计划。

2. 设计启动:设计师依据需求,进行初步设计,形成设计方案,提交初步设计评审。

3. 方案评审与优化:组织内部评审会议,对设计方案提出改进建议,设计师根据反馈进行优化。

4. 设计实施:设计团队分工协作,按照优化后的方案进行详细设计,保持与项目组的密切沟通。

5. 质量控制:设立专门的质量检查环节,定期对设计成果进行核查,确保符合设计标准。

6. 变更管理:如有设计变更,需填写变更申请,经过审批后方可执行,并更新相关文件。

7. 成果交付与验收:设计完成后,提交完整的设计文档和图纸,由项目组进行验收。

重要性和意义

本管理办法旨在提升工程项目的整体设计效率和质量,确保设计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通过明确的流程和职责划分,可以有效避免设计过程中的混乱和延误,降低因沟通不畅导致的问题。严格的质量控制和变更管理能确保设计成果满足功能需求和安全标准,减少后期施工可能出现的风险。此外,良好的设计管理还能促进团队间的协同工作,提高设计创新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市场竞争能力提供有力支撑。在实践中,应根据具体项目的特性和团队状况灵活调整和执行这些规定,以实现最佳效果。

工程管理制度项目设计管理办法范文

第1篇 工程管理制度项目设计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项目设计管理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项目规划设计的控制要求和方法,确保规划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满足“项目设计委托合同”及法规的要求。

本办法由总经理总工程师、分管工程副总经理负责制定、修正,工程部具体实施。

―、规划设计依据

1、项目初步定位说明书;2、项目定位说明书;3、项目开发计划;4、项目立项评审纪要。

二、项目设计委托书的确定

1、工程部根据“项目初步定位说明书”和“用地调查报告”及规划主管部门有关要求,起草“控制性详细规划委托书”。

2、“控制性详细规划委托书”由总工程师、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3、总工程师根据工程部制定的“项目定位说明书”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委托书”,结合“项目实施纲要“中的相关内容和规划部门有关要求及有关规定,组织起草“项目设计委托书”。

“项目设计委托书”内容概要如下:(1)项目概况及周边环境(2)主要设计指标:a)容积率b)占地面积c)建筑面积d)建筑密度e)绿化率f)退红线要求(3)设计要求:a)建筑风格b)交通组织c)功能分区d)户型设计及户内配置要求e)车库及配套f)环境空间组织及建筑小品设计要求(4)成果要求4、“项目设计委托书”由总工程师、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设计过程监理设计进度、工作安排依据“项目设计监督计划”中的相关内容控制。

四、规划方案的审核

1、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完成后,工程部组织方案评审会,评审会由主管部门领导、专家、规划部门及公司有关人员参加,工程部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整理。

2、工程部根据评审会会议纪要提出修改要求,经总工程师、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委托设计单位对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进行修改。

3、设计方案确立、报规划部门审批后,工程部报消防、人防部门审批,并根据批准后的总平面图向规划部门索取雨、污水接口资料,正式供电、供水、热源、天然气、电视、电信等接口资料。

五、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定

1、根据公司提出的设计内容、范围、深度、建设指标等要求,及有关设计标准,由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

2、公司对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后,报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由其组织初步设计审查会,邀请有关部门、专家、工程技术人员等参加。

3、公司向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索取初步设计审查会会议纪要,并要求设计单位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并将修改意见报建设主管部门,由规划建设主管部门下发“项目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4、工程部负责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并送公司相关部门存档。

六、施工图的审定

1、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批准文件”,设计单位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2、公司根据“项目设计进度监督计划”,结合设计合同确定施工图出图计划。

3、施工图完成后,工程部组织安排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设计审查,然后送到规划、环保、人防、防雷及消防等部门进行建筑、结构、环保、人防、防雷及消防审查,分别索取单项审查意见,交公司相关部门存档。

4、工程部负责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交公司存档,复印件发工程部存档。5、由工程部组织各相关单位参加施工图会审及设计交底,并负责会审记录及会审纪要整理。

七、设计的修改根据评审会议及各单项审查意见,由工程部拟定“项目设计修改要求”,经总工程师、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设计院进行设计修改或出具设计变更文件。

第2篇 工程项目现场质量管理制度8

工程项目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八)

第一章:质量例会制度

项目部应建立质量例会制度,固定每旬召开一次质量例会,即每月的10号、20号和30号为质量例会日。

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由专职质量检查员负责记录,参加人员有各专业工长(施工员)、各工种班组长以及班组的主要骨干等人员参加的会议。

召开质量例会的主要内容是:针对现阶段存在的质量问题和通病进行分析,并制订改正措施和防范措施。

会议要求每人均要发言,并做到畅所欲言,以采集众人的智惠和才学。会议形式应力求活泼、和谐,不要拘于一格,可召开成座谈会、分析会、研讨会和碰头会等形式进行。

现场质量例会应以一种制度固定下来,不管问题多少、是否闲忙,均应按期按时召开,并将会议成果整理打印出来。无故不参加者应进行处分和制裁。

第二章月评比及奖罚制度

(一)月评比办法

为了确保工程(产品)质量,提高企业信誉,促使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质量超高国家标准,特对工程(产品)质量和技术管理进行每月的质量评比及建立质量奖罚制度。

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全工地性的综合质量评比活动,总分第一名的选手(施工管理人员或员工),项目部给予物质奖励(价值约500元);总分第二名的选手(施工管理人员或员工),项目部给予物质奖励(价值约300元);总分第三名的选手(施工管理人员或员工),项目部给予物质奖励(价值约100元)。

(二)奖励

1.单位工程质量经工程相关各方共同验收一致认为达优良等级的,则按该工程合同价款0.5%奖励给管理人员和班组;

2.单位工程质量被市工程质量协会评为“水仙花杯”奖的,则按该工程合同价款1%奖励给管理人员和班组;

3.单位工程质量被省工程质量协会评为“闽江杯”奖的,则按该工程合同价款2%奖励给管理人员和班组;

4.单位工程质量被国家建设部评为“鲁班奖”的,则按该工程合同价款3%奖励给管理人员和班组;

5.单位工程优良奖金,只能按最上一级得奖给予奖励,不重复奖励。

(三)罚则:

1.各项目部每年内必须要有一幢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优良工程,如若年度无完成优良工作指标的,公司罚项目部10000元。

2.在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时,约定质量等级为优良的,但在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时未能被工程相关各方评为优良等级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的项目经理自负外,公司再对该项目经理处以合同价款1%的罚款。

3.单位工程(包括分项、分部)质量被建设(监理)、监督机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抽查为不合格产品而被处以罚款的,其金额由施工管理人员和参与的班组共同分摊,公司还要按被罚款额加倍处罚。并停止该项目经理部参加投标工程半年。

4.不论平时检查或公司组织季度生产大检查,根据工程形象进度考核,经检查发现施工员技术资料均没有做罚款1000元;施工组织设计没有编制罚款500元,内容简单针对性不强且与现场严重不符的每本罚款300元,并限期补写至符合要求;其他技术资料每缺一项罚款100元;每缺一道工序罚款10元。

一、质量保证资料:

a.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设计,按规定按同厂同品种同批号的水泥,按设计要求的不同标号分别做,每欠缺一项时(按图纸设计要求的各种标号计算)罚300元(砼)、砂浆罚200元。

b.二强试压报告:如无按规范规定组数做,试块每缺一组罚款100元;龄期超过2天视同没有做每组罚款100元(混凝土与砂浆同)

c.机砖每20万块应有一组试验报告,不同标号应分别做;应先试验合格后才准使用。检查时如发现先使用后试验等同没有做,每缺一组罚款200元。

d.钢材应先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检查时根据设计图纸需用规格逐项检查,每缺一项试验报告罚款100元。钢材焊接的试验报告,按500个接头为一个验收批,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每缺一种规格罚款200元。

e.防水材料应先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每缺一项罚款300元。

二、工程质量:

a.公司季度生产大检查被抽检的分项工程质量达到优良,项目部奖励该班组100元;反之检查不合格则重罚该班组500元;并责成返工至符合质量标准。

b.市、县建委组织的质量半年检、年检,被检查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的,项目部奖给该班组500元;反之检查不合格则重罚该班组1000元,并责成返工至符合质量标准。

第三章三检及交接检制度

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班组要对所担负的分项工程(产品)质量负完全责任。工地严格实行班组自检、专业工长(施工员)复检和专职质检员检查的三检制度,以及实行上、下道工序交接班检查制。

1.班组长应组织班组工人严格按图施工,按操作规程和技术交底操作;严格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进行施工。

2.经常对班组工人进行“质量第一”、“精心施工”的教育,牢固树立为下道工序着想的思想,严格把好每一道工序的操作质量关。

3.全面负责班组质量自检和工序交接检工作,发挥兼职质检员的作用,虚心接受施工员和质检员的检查、监督;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主动返工重做,直至符合质量标准

4.参加项目经理(施工员)组织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

5.认真把好使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关,对进场不合格的要拒绝使用,并及时汇报项目经理(施工员)。

6.经常督促班组工人,严格掌握各种材料配合比,不得套用、乱用配合比或随意改变比例操作,确保工程质量。

7.对出现质量问题或事故应本着实事求是精神向施工员反映,不得隐瞒。

8.在施工操作中,不断总结创优良工程(产品)的经验,不断提高自身技术素质,帮助班组工人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员工在班组长领导下,担负每一道工序操作质量的责任,特要求员工做到:

1.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做到“二懂三会”,即懂操作规程、懂质量标准;会看图纸、会施工操作、会检测方法;坚持按图纸、按技术交底施工,按质量标准操作。

2.做好个人质量自检和班组内质量互检工作,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产品)坚决返工重做,直到符合质量标准。

3.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切实做到“三不”,即不合格材料不使用,不合格工序不交班,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产品)不交工。

4.虚心接受施工员、专职质检员和班组质检员的检查和指导,努力提高操作水平,为确保工

程(产品)质量严格把关。

第四章质量与经济挂勾制度

项目部要求班组完成工程质量的合格率达100%,优良率20%以上,其中不合格点偏差最大放宽至150%。

1.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的班组每一检验批将受罚1000元。

2.每个分项工程100%达到质量标准要求的班组将受奖500元。

3.公司组织的年检、月检其检验批实测项目合格点率达95%以上的,项目部奖给300元。

4.若逾期未能按时完成的检验批工程,项目部有权给予每拖延一天罚款500元。

5.各班组因工程质量问题被上级检查团罚款,项目部将加倍给

予处罚。

第3篇 项目工程技术标准管理制度7

项目工程技术标准管理制度(七)

1、施工过程中,要配备齐全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种规范、标准、规程、规定,以供施工中严格执行。

2、施工过程中,要建立项目的技术标准体系,编制技术标准目录,本项工作由项目资料员在项目技术负责人指导下完成。

3、标准管理工作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项目资料员具体负责。

4、项目工程所需的各类规范、标准,根据项目编制的技术标准目录配齐,保证满足工程需要。

5、配给专业队、质检、钢筋翻样、安全等有关技术人员使用的技术标准、规范、规定、规程,须按登记发放。当有关人员调离本项目部时,应上交资料员。

6、当某标准作废时,标准化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交旧发新防止作废标准继续使用。

第4篇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制度3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制度(三)

一、施工现场防火设施的配备与要求

1.施工现场出入口旁边明显位置应设置1-2组的灭火器,每组不少于4瓶、消防桶、消防锹、消防钩、消防斧和砂箱。消防工具架必须漆成红色,干粉灭火器应购买abc型产品。

2.施工现场车辆出入通行道路,宽度不小于3.5m。

3.施工现场必须敷设好消防管线、干管直径不小于100mm,支管不小于65mm,还要根据现场暂设情况合理设置消火栓。消火栓处设明显标志,夜间用红灯显示。

4.室外消火栓应沿消防车道或堆料场内交通道路的边缘设置,消火栓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50m。

5.采用低压给水系统,管道内的压力在消防用水量达到最大时,不低于0.1mpa;采用高压给水系统,管道内的压力应保证2支水枪。同时覆盖堆料场内最远最高处的要求,水枪充实水柱不小于13m。每支水枪的流量,不应小于每秒5升。

6.仓库、料场内或民工宿舍前,应分组布置干粉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钩、消防锹、消防斧等灭火工具,每组灭火器材之间的间距不应大于30m。

7.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两个干粉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应备有积水桶(池)和专供消防用的消防桶、黄沙等器材设施。

8.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每25m2配置一个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不少于4个干粉灭火器。

9.24m以上的高层建筑,还应设置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临时消防水箱不小于10m3的存水量,消防竖管,管径不小于65mm,并随楼层的升高,每隔一层设一个消火栓口,配备水龙带,消防供水应保证水枪的充实水柱射到最高、最远点。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设在安全位置,消防泵的专用电源线路应接在施工现场总断路器上端,并设专人值班,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泵房门向外开,水箱补水口不少于2个。冬季要有防冻取暖设施。

二、施工现场防火要求

(一)禁火区域划分

1.凡属下列情况属于一级动火:

①禁火区域内;

②贮存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及连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③各种受压设备;

④危险性较大的高处焊割作业;

⑤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的场所;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①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作业;

②小型油箱等容器;

3.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二)施工现场防火要求

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方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性材料。

3.施工现场动火,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①一级动火作业,应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和编制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安全科审批后,方可动火作业。

②二级动火作业由工地生产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和编写防火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动火。

③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审批申请表,经工地安全员审批后,方可动火作业。

(三)特殊施工现场防火要求

①进入装饰、装修阶段,要设吸烟室或吸烟点。

②高层建筑和地下施工现场,应备有通讯报警装置,以便及时报告险情。

三、重点部位的防火要求

(一)易燃仓库的防火要求:

1.易着火的仓库应设在水源充足,消防车能到地方,并设在下风口处。仓库照明应安装防爆灯具,室内通风要良好。

2.易燃材料的堆放应分垛堆放,木材、防水卷材、锯末等,不得大于50m2,垛与垛之间应留3m宽的消防隔离道。

3.仓库或堆料场,所使用的照明与易燃堆垛间距,至少保持1m。

4.对贮存的易燃物,应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并保持良好的通风。

5.安装的开关箱、接线盒,应距堆垛外缘不小于1.5m,不准乱接临时电气线路。

6.对仓库或料场内的电气设备,应经常检查维修和管理。

(二)电焊、气割场所的防火要求

1.一般要求:

①氧气瓶、乙炔瓶应分库存放,两者间的存放距离不小于2m。

②使用时两瓶间距不小于5m,两瓶距焊、割点不小于10m。

③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作业,必须执行“十不焊”规定:

a.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准焊割作业;

b.动火作业未经审批不准焊割作业,审批后,不设看火人、不备灭火器材,不准作业;

c.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时,不准焊割;

d.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e.装过各种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准焊割。

f.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g.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h.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做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前,不准焊割。

i.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作业时,不准焊割。

j.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第5篇 项目工程总包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总包与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由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各项安全管理均应纳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管理体系中。

二、总承包单位在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之前,应对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安全资质和在工程项目所在地登记注册等政府管理手续进行确认,分包单位应具备与其分包工程相符的施工资质等级和安全资质。

三、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应单独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或在分包合同中设立独立的条款,以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分解与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兼)职安全员的配置,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安全教育与持证上岗管理,现场防护及事故处理等各方面权利、责任与义务。

四、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在施工作业中擅自违章操作,而造成安全隐患又不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的,总承包单位应视情节对分包单位进行经济处罚或终止分包合同。若由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分包单位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总承包单位应立即终止分包合同,将其清退现场,并应要求给予总承包单位一定的经济赔偿。

五、对于业主直接发包且与总承包单位无任何合约和经济关系的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有义务在发现其施工作业存在安全隐患时,立即通报给业主,使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分包单位发生伤亡事故,由总包单位负责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6篇 工程项目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一、发生因工伤亡(重伤以上,下同)事故及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主要负责人必须立即用电话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上一级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并于 1 小时内将事故情况向事故发生地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二、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应迅速组成内部事故调查组,协助配合政府各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程局或事故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三、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后,由单位填写《因工伤亡事故快报表》,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快报上报的时间不能超过 12小时。事故单位应认真组织内部事故调查分析,并认真填写《因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加盖公章后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四、事故结案后,各单位应及时将政府部门出具的事故结案报告及结案批复意见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提供相关能证明事故已经结案的材料。

五、每月 2 日前,各单位将《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月报表》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六、每年 1月 15 日前,各单位将《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年报表》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七、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责任制。各级(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工程公司)主要领导是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对及时、准确上报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负领导责任。

八、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的具体管理工作,部门经理和专业岗位人员对及时、准确上报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负直接责任。

九、对发生以下违规行为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的经济、职业资格处罚及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违反本规定,未按期上报《因工伤亡事故快报表》、《因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月报表》、《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年报表》;

2、疏于管理,对下级单位发生的伤亡事故不知情;

3、故意拖延、隐瞒伤亡事故不报;

4、弄虚作假、扰乱事故调查。

第7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制度3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制度(三)

为了对员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教育和安全技术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法制水平,使他们能自觉遵守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减少和消除不安全行为,保证项目实现安全生产。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我工地的情况特制定以下规定:

1、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2、对新进场的员工,由其他施工现场转入本现场的员工,在本现场工作的因工作需要转换工种的工人(包括联合力量的管理人员及工人),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工地上岗操作。

3、教育内容包括: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安全技术规程,以及季节性施工的方案、措施。

4、培训时间:公司安全教育为16小时,项目经理部安全教育为16小时,班组安全教育为8小时。

5、项目经理部对受教育人员考试成绩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

6、凡是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经由北京市劳动局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取得合格的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7、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包括分包的管理人员)必须积极参加由局、公司等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培训教育,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工作能力及素质。

第8篇 项目工程消防治安保卫管理制度5

工程项目消防治安保卫管理制度(五)

一、项目消防治安保卫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项目消防保卫组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工作。

二、项目应对现场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安排专人进行日常维护,还应对入场的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建立严格的入库验收和领退料手续。

三、施工现场应定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时间、定人、定措施限期整改。

四、施工现场必须布置有现场平面图,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仓库区、生活区、材料堆场等区域,各区域之间要留有符合规定的防火间距;按要求设有消防通道、配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

五、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动火时,设有监护人员,配备消防器材,或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六、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保卫组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七、加强防火防盗及治安保卫工作,不准私拉乱接,严禁私烧电炉,严禁破坏,乱拿乱用消防器材。加强出入管理,防范各类事件的发生。

第9篇 风电场项目工程分包与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工程分包安全管理

1、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以责论处的原则,使xxx风电场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和劳务用工的安全管理,做到规范、受控。

2、工程分包指工程项目分包、工程项目工序分包、工程项目施工作业分包等,从事工程分包的分包方,必须是成建制的施工队伍(以下简称分包施工队伍),具备完成工程分包任务的能力,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和良好的信誉。

3、工程分包的施工队伍,必须具备县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明文件: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⑵、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委托授权书;

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⑷、安全资格证书(或建筑业安全业绩评价手册);

⑸、税务登记证;

⑹、工地所在地施工许可证。

4、参加工程分包的分包施工队伍必须提供相关资料:

⑴、企业简介、设备、人力资源及财务情况;

⑵、近三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及主要业绩;

⑶、近三年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县以上安全监督部门评价)

⑷、上一年度质量管理体系及运行情况(认证机构审核评价)。

5、项目部在调查、筛选的基础上,确认合格的分包施工队伍,并拟定、选择工程分包施工队伍,按照水电x局安装分局工程分包与劳务用工管理规定和资质审查评审程序,进行严格的评审,经批准后方可使用。不具备安全生产相应资质的单位,严禁工程分包。

6、项目部与分包施工队伍所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中,应有明确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

7、项目部和分包施工队伍,应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在签订工程分包合同的同时,双方应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奖惩事宜。

8、项目部应对工程分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分包施工队伍做到:

⑴、分包施工队伍进场7天内,向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资料,按规定设置安全机构或配备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生产职责。

⑵、现场施工人员在40人以上应设安全机构,配备安全专职人员,现场施工人员未达到上述规定条件的,不具备设置安全机构规模的工程项目可不设立安全机构,应设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可设兼职安全员。

⑶、分包施工队伍应将参加施工生产的现场施工人员登记造册,送交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参加施工生产的现场人员不能随意调换、冒名顶替,发生人员变更应与发包单位取得联系,并书面报告说明。

⑷、分包施工队伍应对参加施工生产的人员开展进场“三级”安全教育,使施工生产人员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

⑸、分包施工队伍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在施工前必须制定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可使用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提供的或自行编制,自行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经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使用,使用项目部的安全措施或经项目部审查批准的,由分包施工队伍编写的安全措施,不能免除分包施工队伍的安全责任,安全技术措施应妥善保存。

⑹、分包施工队伍所从事的施工作业项目、重要危险部位,在施工前必须自上而下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所有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对工程特点、施工作业场所和工作环境以及安全技术措施有知情权。

⑺、分包施工队伍在施工作业前和施工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防护用品、施工机具安全装置、施工作业场所安全条件的有效性,确保符合安全生产规定。

⑻、分包施工队伍应自行组织和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生产安全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并按规定进行验证检查,对施工部位的安全检查应有专人负责,危险部位进行盯岗或跟岗检查,并加强每班的巡回检查,各项安全检查应落实到人,并记录在册。

第10篇 工程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制度8

工程项目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八)

强化管理,建立健全各项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是搞好文明施工的很重要的一环,这就是“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的道理。公司经过多年实际实践,在总结提高的基础上特制定如下几种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文明施工管理条例与制度

1、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统一穿工作服,胸前佩戴个人身份卡,作业工人也应佩戴个人身份卡。标卡应注明人员姓名、照片、工程名称和个人职务等等。

2、施工现场主门附近必须悬挂施工标牌,施工工程主楼外排应适当高度悬挂公司标志名称及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语。公司标志、名称按公司已有的统一大小制作白底红色。

3、安全帽必须安全可靠,符合标准,安全帽下面应印上公司标志,安全帽的颜色作如下规定:

①公司、工程队领导为红色;

②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为蓝色;

③现场作业工人为黄色;

4、所有临时设施的门口(办公室、宿舍、厨房、厕所、仓库等)都要挂上有其设施的用途,管理制度的标牌。

5、现场施工材料、机械、模板料、工具等必须按施工平面布置图摆放,做到分门别类,整齐有序。

6、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活完脚下清,工完场地清。

7、砂浆、砼在搅拌、运输过程中(包括石灰)要做到不洒、不剩。凡在闹市区内运输的砂、石、泥等散体物料车辆必须持有市容环保局统一颁制的散体物料运输车辆标志。

8、施工现场不准乱堆建筑垃圾及余物,应在适当地点设置临时堆放点,并定期外运。运输中应有必要的防污染防洒漏措施。

9、建筑物内清除垃圾,要通过临时搭设或利用建筑物内已有的竖井或采取其它措施稳妥下卸,严禁从门窗、阳台向外抛掷。

10、项目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噪音等对环境及居民的干扰。

11、现场设置的临时水、电要有专人看管,杜绝长流水、常明灯。

12、脚手架平台,运桥上严禁堆放杂物,安全网、安全挡板要搭设整齐美观,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13、中、大型建筑施工机械要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机身及周围环境的清洁,机械的标记、编号、操作人要挂牌标明。

14、严格保护成品的措施,严禁损坏、污染成品,堵塞管道,严禁在现场乱写乱画。高层建筑要在适当层楼设置便桶;严禁在建筑物内大小便。

15、工地的一切建筑材料和设施,不得堆在围墙外,如确需占用堆放的,必须按规定输手续。

16、建筑工程竣工后,必须一个月内拆除工地围栏、安全防护设施和其它一切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四周环境清理整洁。

(二)、工地仓库管理制度规定

1、仓库内应按规范要求配备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仓管员应具有一定的消防知识。

2、仓库保管人员应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力求“四懂”,即:懂名称(正规名称与俗称)、懂规格;懂用途;懂保管;懂管理业务;

3、仓库重地非仓库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4、仓库堆放物资要定位,标识清楚,新旧物资不混堆,按物体外形分块,成方成垛;按规定的材料目录分类编号标识,依次存放。

5、对材料的进仓,仓库要正确验收各项物资质量是否符合标准,再进行签单收料,并按本库房的规定存放材料。

6、化学危险品物资要放在专用库,贵重物品必须放置在安全场所,危险品库内严禁存放有相互作用的物品。

7、仓库发货根据有效的领料单所列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要求进行发放,物品领料有疑问的,待明确后才能发放。

8、仓库应遵循“先入先出,后入后出”的原则,发货完毕后,领料人、发货人在凭证单据上签证。

9、仓库须经常清洁,以保持库房及材料堆放区域环境卫生及物品整洁。

10、正确对本公司财产进行各项产品适宜安装,根据本材料计算方可具备适当施工操作,剩余废料收回库房存放并经负责研究再作出处理。

11、在上班领出新成品物资,如果没有使用的情况下,收工后要求材料如实地交回库房并按规定放回原位,保持材料整齐、库房整洁。

12、仓库员下班前必须认真检查库房内外,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三)、材料组织堆放管理规定

1、严格按照现场施工平面布置的要求堆放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各种工具、机械,位置合理,做到方便使用。

2、砼构件、玻璃、门、窗等各种成品或半成品必须分类按规格堆放,保管要妥善,既要方便使用,又要是产品的质量、性能不受损害。

3、钢筋加工必须在指定区域内进行,钢筋堆放不仅要分类分品种堆放,还要挂标签牌,牌上要注明钢筋规格、厂家和级别,钢筋加工的半成品要按种类堆放,不得混堆,边脚料、废料统一堆放在一处,并应及时处理。

4、怕潮、怕晒、怕淋,易燃有毒物品应入库保管,仓库内外要求整齐、干净,物品堆放有序,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按有关规定进行专门、专人管理,以保证其安全可靠。

5、现场使用的砂、石及周转模料,都在指定区内分类堆放。砂、石散料要堆放在砖砌界区内,白灰要有池,模板堆放要分类。卸入施工现场道路上的材料,应立即转移到堆放地堆放整齐,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通畅。

6、尽力做到按预算计划限额领料,实行材料使用包干制度,工地现场要每天及时收落地灰、碎瓷片等余料,做到工完场清,余料堆放整齐。

7、现场各类材料机具要做到帐物相符,质证、物证相符。

(四)、现场宣传工作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搞好宣传鼓动工作,以此加强现场的文明建设激发职工的热情,调动职工搞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积极性。教育职工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企业的声誉,从而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

2、现场宣传要做到“三个基本统一”。即:宣传牌规格标准基本统一;内容基本统一;形式基本统一。

3、新开工地宣传鼓动工作要及时跟上。根据生产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和情况的变化,及时增记新的内容。

4、宣传的基本内容要求做到“七有”,即:有公司名称(招牌);有企业精神、质量方针、经营宗旨方面的内容;有遵纪守法方面的内容;有文明施工方面的内容;有双增双节、劳动竞赛方面的内容;有表扬好人好事方面的内容;有防火防盗方面的内容。还应根据领导要求及时增添有关方面的内容。

5、工地的宣传工作都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5.1、每一工地建筑物要进入首层的通道显眼处或楼层上的显眼处,应挂设国家规定标准的质量安全标志牌,应有“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精心施工,确保质量”、“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文明施工”等内容的标语牌。标准一般应为每个字100cm×100cm。

5.2、在工地建筑物楼层最显眼处和现场办公室、食堂等处,应挂有宣传公司企业精神“团结、奋进、务实、高效”的标语牌,和“信守合同,质量第一,服务至上”的经营宗旨和标语牌,标准字一般应为每个字100cm×100cm。

5.3、其它安全生产和防火防盗方面的标志和标语,应根据质安、保卫部门要求及时设置,特别是钢、塔笼口、建筑物“四口”、仓库等重点部位,应有明显的警示标语。

(五)、工地治安管理制度

1、为加强治安综合管理,维护工地治安秩序,保护职工的合法利益,保障生产秩序的正常进行,不允许任何个人或群体扰乱内部秩序,妨碍公共安全,侵犯公私财产。

2、凡刚进场的班组,班组长应携带班组每个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两张相片到现场办公室办理出入证并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3、人员及材料进出要有所跟踪登记,亲友访问时要有登记。

4、违反治安管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伤害他人的,由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赔偿损失或者负担医药费及停工造成的一切损失。

5、施工现场所属员工必须自觉遵守有关治安管理的“九大禁令”:

①、严禁本工地职工不携带出入卡自由出入,若发现者罚款10元/次。

②、禁止非法胁迫,诱骗他人或教唆他人违反治安管理或对检举人、证人进行打击报复。

③、严禁结群斗殴,寻衅滋事,殴打他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和侵占他人财物、侮辱或进行其他流氓活动。

④、严禁造谣惑众、煽动闹事、谎报险情、制造混乱或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⑤、禁止私人非法携带爆炸、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进入工地。

⑥、禁止他人隐藏、毁弃或者私拆他人邮件、电报。

⑦、严禁偷窃、骗取、抢夺、故意损坏公共财物和敲诈勒索他人财物。

⑧、严禁在工地内进行嫖宿、卖淫、吸毒、赌博或传播淫书、淫画等不良行为现象。

⑨、严禁携带小孩进入工地现场,若出现事故其后果自负。

6、保卫班长要做好各保卫的交接班工作,并要办理必备手续登记。

7、工地保卫要服从管理按时作息,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留宿来访亲友,不准收留没有证件的人员。

8、工地职工外出探亲、访友等,在社会上违章、违纪、犯罪者工地一概不给予负责,其后果自负。

(六)、厕所卫生管理规定

1、厕所屋顶堵墙要严密,要有冲洗设备,厕所要设化粪池、粪便不得直接排到市政管道内。

2、厕所要派专人天天早、晚打扫一次,保持厕所卫生清洁。

3、厕所内坡向要控制好,走道上有能有积水,槽内不得积尿积便。

4、厕所有定期清毒,要有灭蝇灭蛆措施,定期打药或撒白灰粉。

5、教育职工爱护卫生,不得随地大小便。

(七)、文明施工检查评比,奖惩制度

1、工地文明施工检查的依据是《广东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若干规定》、《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和公司颁发的《文明施工管理》,检查评比按照广州市建委发的《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进行评分。

2、文明施工检查评比公司每半年检查评比一次,分公司、施工队每季检查评比一次,项目部每月一次。每次检查的结果作为年终评比的依据,以表扬先进,推动后进为原则,公司、工程队、项目部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奖、罚。

3、建设工地被评为省、市文明样板工地的分公司给班组以平方米计奖,评不上文明工地分公司、工程队对班组以平方米进行处罚。班组奖罚数额,管理人员奖罚数额,各分公司工程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确实,相应的公司奖励、处罚按有关规定进行。

4、凡文明建设中有意对文明建设设施损坏者,视实际情况处以每次2000元/次的处罚,并赔偿损坏的一定直接经济损失费。对于无意而造成文明设置损坏者除公司批评外,适当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第11篇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安全生产责任: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范,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2、 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员或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3、 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意见。

4、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 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6、 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工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7、 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8、 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9、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并向主管部门提供情况,接受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监督检查。

10、 认真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严格执行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11、 根据上级的交底向本队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讲话,监督其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12、 木工间内备有的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状态。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13、 高空作业对材料堆放应稳妥可靠,严禁向下抛掷工具或物件。

14、 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5、 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内。

16、 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17、 进入施工现场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及酒后作业。

18、 要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19、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

20、 定期检查仓库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在规定的禁火区域内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

(二)考核办法:

1、考核对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项目材料员、各班组长。

2、考核评价: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值在85分及其以上为优良;考核得分值在7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在70分及以下为不合格。其奖罚将在年终奖中体现。

(三)处罚办法:

1、安全达标没按目标的具体要求完成。如:

①责任制制定得不完善,不执行考核的。

②不制定单项技术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针对性不强,不按施工方案交底的。

③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或不符合规定,违章冒险作业的。

④重大隐患整改通知书下发后,逾期不改,又不采取措施的。

⑤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的。

⑥不按规定提供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或用具,又不改正的。

⑦不按规定安装架设施工现场用电线路和设施,危及人身安全的。

⑧招用新工人(或换岗工人)不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的。

⑨不按规定搭设脚手架,又不认真改正的。

⑩施工现场不文明施工,严重脏、乱、差的等。

以上各条视其情节,给予200~5000元罚款。

2、发生重伤、死亡和重大伤亡事故,对事故班组处以10000元处罚,事故责任人处以30000元的处罚,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递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3、发生轻伤事故、中毒事故、重大未遂事故、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等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对责任单位或个人给予处罚。

4、 对不称职的部门领导、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加倍罚款。

5、 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第12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5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费用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两部分组成。

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包括

1、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费用;

2、安全检测设备购置、更新、维护费用;

3、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监控、治理费用;

4、事故应急救援器材、物资、设备投入及维护保养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费用;

5、安全保证体系、安全评价及检验检测支出;

6、保障安全生产的施工工艺与技术的研发支出;

7、安全奖励经费等。

三、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包括

1、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防护口罩、护目眼镜、耳塞、绝缘鞋、手套、袖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2、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

临边安全防护设施(楼层临边、阳台临边、楼梯临边、卸料平台侧边、基坑周边等)的材料、人工费;

洞口安全防护设施(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楼梯口、通道口等)的材料、人工费;

为安全生产设置的安全通道、围栏、警示绳等。

3、临时用电安全防护

临近高压线隔离防护的材料、人工费;

配电柜(箱)及其防护隔离设施、漏电保护器、低压变压器、低压配电线、低压灯泡等。

4、脚手架安全防护

安全网、踢脚板等的材料、人工费。

5、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卷扬机等中小型机械设备防砸、防雨设施的材料、人工费;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维护、保养、更新等费用。

6、消防设施、器材

消防水管、消防箱、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沙池、消防铲等购置、安装费;

7、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费

确保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所进行的材料整理、垃圾清扫的人工费等。

8、安全教育培训费用(含资料、差旅、培训费等)。

9、安全标志、标语及安全操作规程牌等购置、制作及安装费用。

10、安全评优费用。

11、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支出。

12、与现场安全隐患整改等有关的支出。

13、季节性安全费用:夏季防暑降温药品、饮料;冬季防滑、防冻措施费用。

14、施工现场急救器材及药品。

15、其它安全专项活动费用。

四、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为 2.0%;

(二)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 1.5%;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 1.0%。

五、为职工提供的意外伤害保险、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六、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应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七、依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

八、“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专项储备”项目反映。

第13篇 z建筑公司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

zz建筑公司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部属工程监直接领导下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部门,为明确本部门内各项职能,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展开,在公平、公证的原则下,特制度实施本制度。

一、工程项目部工作内容:

1、组织完成工程项目开工审批手续,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外部关系;

2、组织实施招投标,协助签定施工合同;

3、按照法律规范及合同规定和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从开工至竣工的全过程管理,实现项目合同目标;

4、制定并实施工程部管理制度。

二、工程项目部日常工作制度

1、工程部组织制度

①工程部衽部门经理领导下的专业工程师负责制;

②工程部根据建设项目需要,可设经理一名,副经理一名,土建专业工程师两名、安装工程师两名、资料管理员一名。

2、工程部会议制度

①工程部实行定期现场办公室制度(怡和星国际项目定在星期五上午8:30)与定期会议相结合,根据工期、质量目标设专题会议;

②组织工程部与监理方定期现场办公例会制度(暂定星期五上午9:00),班前会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00)不定期专题会议制度。

③积极参加监理例会制度(星期一下午3:00)及不定期监理例会。

3、检查制度

①要求专业工程师会同监理相应专业及施工单位技术、施工员于上午、下午对施工作业点巡查各一次,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做到巡查各工作点达到100%,漏点处罚:每日每点50元(特殊情况或有其它工作除外);组织周小查,由工程师负责人与监理方负责人及各专业工程师会同施工方负责人共同实施检查(暂定星期一上午9:00),组织月大检查或分部分项检查。请公司及管理人员参加,建立评比标准,进行现场讲评,及时组织竣工工程初步验收;

②针对检查结果及时以文字形式提交有关各方签认;

③工程部各岗位实行书面总结、计划,分周报、月报及分段目标报告制;

④写出管理日志,注明当日巡查情况及时间,记录工程会议检查事项、工程签证设计变更、施工质量、进度问题及相应措施的实施,并不定期对其抽查。

三、工程部岗位责任制

1、工程部经理岗位责任制

①工程部经理直接对公司工程总监负责,接受总监领导;

②按周、月、年制定生产计划及总结,协助制定项目目标、协调内外关系;

③组织起草审查招标文件、评定招标文件、拟定发包项目合同主要条款;

④组织参与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资金需求计划的制定和初步审查;

⑤主持甲方、监理定期周例会、月检查、分部分项检查,参与监理周例会;

⑥组织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

⑦将工程师报上的与施工单位来往的信函、文件等在24小时内报总经理,并在48小时内完成。

2、专业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①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对部门经理负责,接受部门经理领导;

②起草并保存与施工单位的来往文件、信函及各种法律文书,并在24小时内上报经理;

③组织项目施工审批所需资料;

④起草招标文件,拟定招标程序,参与评标,完成专业技术协议条款;

⑤进行施工现场工程量的统计、审核,并配合审算部进复核;

⑥组织进行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预防工作;

⑦组织对于隐蔽工程的验收,并确保所记录的资料的真实、完整;

⑧工程点的巡查工作应在48小时之内完成;

⑨组织起草变更、签证文件;

⑩审查批复施工方作业计划、预结算资料及相应业务应在24小时之内完成;批复质量整改措施及各方工程联系单,在24小时完成。

3、工程部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①公司文件资料(含公司主管部门文件资料),必须在四小时内传达到部门岗位人员,根据相应文件内容传达到相关单位;

②合同文件,凡由工程部负责签订的合同,必须确认合同方法律资格,经相关部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签署后,方可交合同另一方施行。根据合同,图纸由工程部统一发放,相关专业工程师保留一套,妥善保管使用,竣工后交回工程部,以备存档或满足其它需要;

③设计院、总工办签署的变更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及专业工程师;

④专业工程师签认的变更(通知)、签证,由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审查签认后,盖技术专用章,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

工程项目部考核制度

一、奖励制度:

(一)嘉奖(a类):

奖励个人50元至200元,与当月个人薪金一并发放;

1.对改善部门管理,提高业务水平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2.工作中表现突出,创造优良成绩的;

3.工程施工过程中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提高知名度的;

(二)记功(b类):

记功类奖励奖个人200元至500元,与当月个人薪金一并发放;全公司通报表彰;(以下三项节约成本均在5000―10000元以内者)

1.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约建设成本成效显着者;

2.杜绝浪费,发现公司内或施工方人员的浪费现象及时有效进行制止的;

3.提出建议,改进施工工艺、流程,经实际验证成果显着的;

(三)记大功(c类):(节约成本均在10000元以上者)

记大功奖励奖个人1000元以上,视具体情况由工程总监和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公司员工大会表彰。

一、处罚制度:

(一)警告类(a类):

情节较轻者给予警告处罚,不扣除个人薪金;情节相对较重者给予劝诫类处罚每次扣除当月薪金50元至100元罚款,本部门内通报;

1.不服从部门经理的领导,以各种理由推脱领导安排的工作,推诿应承担的责任;

2.消极怠工,在部门办公场所内发牢骚,发泄个人情绪的;

3.不按本部门规定参加例会及其他会议的;

4.对施工作业点的巡查不按规定次数进行,或者漏查;巡查过种中只走形式不重质量的;

5.不按规定填写管理日志、忘填、漏填,事后进行补填的;

(二)记过类(b类):

记过类处罚每次扣除当月薪金200元至800元,全公司通报批评;

1.不按规定制作周报、

月报、计划、总结等文书材料的;

2.超过规定的时限传送文件或上报的,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

3.未按规定程序,部门内、部门外的工作制作联系单,走工作流程的;

4.在外单位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发泄私人不满情绪或牢骚的;

5.个人负责的工作范围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未及时发现,通过部门经理或其他人发现的;

6.对于上级领导工作的整改内容未按时完成,或确实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但不及时上报的;

7.半年内受到警告类处罚三次以的;

(三)留岗查看(c类):

留岗查看处罚:情节较轻者扣除当月个人薪金1000元到2000元;情节较重者留岗查看期为一个月至三个月,留岗查看期间停发个人薪金,且对全部损失进行赔偿。全公司通报批评。

1.不按图纸施工,造成工程工期延误,需返工整改的(特殊情况除外);

2.工程整改两次以上仍不能验收通过的(特殊情况除外);

3.未履行工作职责,造成工程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4.工作过程中,过失泄露公司机密的;

5.工作过程中没有成本控制意识,不注意节约,办公用品、施工材料浪费严重,或发现施工人员的浪费现象不制止的;

6.半年内受到记过类处罚两次以上的;

(四)开除(d类):

开除类处罚,公司除名,扣除个人当月全部所得,并承担全部损失。

1.未履行工作职责,造成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有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

2.接受施工单位的宴请、礼品礼金,其他财物,或接受其安排的娱乐休闲活动的;

3.故意泄露公司机密或未经公司同意在同行业企业中兼职的;

第14篇 工程项目塔吊安全管理制度8

工程项目塔吊安全管理制度(八)

根据该建筑物的设计特点和现场的施工条件,在施工过程中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特别制定本工地塔吊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解决塔吊吊臂的端部触到其它建筑物,施工中一定遵守“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原则,从而减少了吊臂触到其它建筑物的问题。

在夜间施工时,均在每辆小车上安装了红色警示灯,使小车走到什么位置,警示灯便跟踪在什么位置,这样便让司机能够判断出对方钢丝绳所在的位置。

塔吊的臂长大于塔吊基础的距离,在提升塔吊时,直接一次提升够高度,这样就使塔吊畅转无忧了,其余均无类似的问题存在。

在施工过程中,有专职安全员监护塔吊的载重量,还有司机和工人的相互配合,不会有超载而损害塔吊的危险事故发生。

为便于对司机的指挥和联系,在每个塔吊上均配备了对讲机。

以上的一些问越得以解决,塔吊就可以安全施工了。

急救措施

1、由公司安全人员定期对本项目职工进行急救知识及其它卫生知识宣传,尤其是进行徒手心肺复苏术的培训,并进行检查。

2、本项目部设有急救保健箱、急救物品和急救器械。

3、本项目都有关人员在利用板报、书籍等形式进行急救知识宣传,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事故急救意识。

4、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急救人员应进行就地抢救或处理,并及时与急救中心联系;并及时上报公司或主管部门,采取相应的急救救护等措施。

急救中心电话:120

第15篇 项目工程特殊工种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特殊工种管理制度

一、从事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年龄满18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继续从事本单位特殊工种作业。

1)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2 )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两次以上的;

3)经县级以上医院确认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

五、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六、各单位应当建立特殊工种人员档案。

第16篇 工程项目部管理规章制度

为规范项目部职工行为,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现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行为规范考核

1、维护本项目部利益,热爱本职工作,遵守项目管理制度,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

2、遵守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项目部人员必须服从项目负责人的统一领导和分工安排。

3、爱护集体财产,损失或遗失照价赔偿。严禁盗窃集体财物,发现以一罚十,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4、由于工作失误造成材料报废或消耗超标、以及经济损失等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5、生产场地、机械设备及宿舍区必须定期整理,保持整洁、文明、卫生的工作环境。

二、劳动纪律考核

1、严格执行工艺纪律,文明生产、文明施工,如因违反操作规程或野蛮作业面而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全责。

2、上班时间不得溜班、窜岗,不得在施工场地追逐打闹,不得在上班途中无故滞留宿舍。

3、特殊情况不得在外留宿,发现一次,除在项目部通报外,扣除当月奖金。

4、保质保量完成当天的下达任务,不能完成任务的扣除半天考勤。

5、项目部人员不得酗酒打架,发现一次除在项目部工程例会上通报外,扣除本月基本工资。

6、项目部物资、财务等重要岗位责任人员不得接受供料方和下属施工队的宴请,发现一次除在项目部工程例会上通报外,扣除当月奖金,情节严重的上报上级党委。

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核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遵守“进场须知”等各项规章制度,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杜绝违章作业。

2、项目部人员一律统一佩带安全帽、工作服,挂牌上岗,持证作业。

3、不准在营区内私拉乱接电线,不准在宿舍内接电炉子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等。正常的接线应由电工统一安排。

4、项目部人员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就及时反映,及时清除,并有责任劝阻、制止其他人员的违章作业。

5、 不准下河洗澡、到老百姓的池塘吊鱼,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四、考勤、请假考核

1、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请假应有正当理由,并按手续提前出具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离岗。期满后按时上班,如特殊情况,期满后不能上班的及时补办手续,否则一律作旷工处理。

2、凡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者,第一次在工程例会上通报并作旷工处理,第二次除在会上通报外扣除当月奖金,累计三次以上报公司做除名处理。

3、病假(除急病外),根据病情及本人的任务安排情况确定休息时间。确需住院治疗的,由项目部领导统一安排有关事宜。

五、考核办法

1、以上条款除已作说明外,违反一条罚50元。

2、 实行不定期考核,月终总核的办法,如当月违反超过3条,每条则加罚50元,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开除本单位。

3、本细则作为工资考核、分配的主要依据。

4、 本细则具体实施结合职工安全与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以上细则即日起执行。

《工程管理制度--项目设计管理办法汇编【1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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