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安装、检修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安全规程:详细规定设备安装、检修过程中的安全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2. 资质要求:对参与设备安装和检修的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和安全知识的资质审核。
3. 工具与设备:列出必要的安全工具和设备,并规定其使用、检查和维护标准。
4.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突发情况的安全应急措施和程序。
5. 监督与评估:设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和评估机制,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设备安装和检修的安全管理对于企业的正常运营至关重要。一方面,它直接关系到员工的生命安全,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的工伤事故,保障员工的人身权益。另一方面,良好的安全管理可以降低设备损坏风险,延长设备寿命,减少维修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此外,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有助于提升企业形象,赢得客户和公众的信任。
1. 培训与教育:定期组织安全培训,确保所有相关人员了解并掌握设备安装、检修的安全规程,增强安全意识。
2. 作业许可:实施作业许可制度,只有通过安全评估并取得许可证的人员才能进行设备操作。
3. 现场监督:设置专职安全员,实时监控作业现场,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4.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事故。
5. 个人防护:为员工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护目镜、绝缘手套等,确保他们在作业过程中得到充分保护。
6. 文档记录:建立完整的安全记录,包括安全培训、设备检查、事故报告等,便于追踪管理和持续改进。
7. 技术更新:随着技术的发展,及时更新安全规程和技术标准,确保制度的先进性和适用性。
8. 激励机制:通过奖励和惩罚机制,鼓励员工遵守安全规定,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在执行这些措施时,我们必须始终保持警惕,认识到每一次疏忽都可能带来严重的后果。只有将安全管理制度融入日常工作中,才能真正实现零事故的目标。
【第1篇】设备安装、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完善和规范公司生产设备的维、检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充分发挥设备能力,从设备管理上保证生产出合格产品,达到安全、高效、低耗之目的,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维检修程序
1、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因故障而需维修时,由操作人员先填写好《设备请修单》,经部门主管审核后交机电安全科处理,本公司无法处理的可联系外单位进行修复,修好后的设备必须经过验收,由使用部门主管在《设备请修单》上批注合格后方可转交使用单位使用。
2、对设备检修,机电安全科可根据设备的具体使用情况,对有关重要设备实施计划检修,并负责制定出相应的检修内容,材料和配件计划,经生产厂长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安排时间予以实施;对于一般设备的一般故障处理,机电安全科可根据每天巡回检查和操作人员反映的情况,及时安排检修,检修程序按《设备检修管理制度》中相应条款实施 ,并及时填写好《设备检修记录》。
3、对动力设备、管线、电器的维护和保养,每天由操作和维修人员具体负责,维护和保养执行程序按《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中相应条款实施。
二、维检修前安全注意事项
1、设备维检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风险分析,并填写好《危害分析表》。
2、相关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维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相
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并确认设备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3、维检修人中进入现场前,必须对参加维检修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交待清楚和注意事项。
4、维检修项目负责人应按检修要求,组织维检修人员到现场,交待清楚维检修项目、任务、维检修方案,并落实维检修安全措施。
5、应对维检修作业中使用的各种工器具进行安全检查,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6、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维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牌。
7、对维检修作业使用的防护器材、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要合理放置并确保完好可靠。
8、对维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器。
9、对有腐蚀性介质的维检修场所应备有冲洗用水源。
10、对维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11、应将维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12、维检修易燃易爆介质的设施时,照明装置必须为防爆型。
三、维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维修中,检修项目负责人对维检修项目的安全负总责,凡具有二人以上的维检修任务,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2、参加维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维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规定。
4、电气设备维检修作业应遵守《电业安全规程》。
5、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6、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带压拆卸或紧固螺栓及进行焊、割作业。
四、维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1、维检修项目负责人应检查维检修项目、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有遗漏。
2、因维检修需要而拆除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在维检修后恢复正常。
3、维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应及时拆除。
4、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5、对维检修后的设备,必须进行试车,试运转达到一定时间,运转正常,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编制: 审核: 审批:
修改日期:2023年12月15日
【第2篇】某煤矿机电设备设计安装管理制度
一、设计人员
1、按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条件、图纸要求,负责所承担产品图样的设计和设计文件的编写,对设计质量负责。
2、正确贯彻矿用机电设备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技术条件,遵守矿用机电设备设计的各种规章制度。
3、正确应用矿用机电设备设计的基础资料、数据、计算方法、计算公式,做各部件的计算和分折。
4、在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中,做到制图比例适当、视图投影正确、图面清晰,尺寸、数字、符号、图例准确,文字叙述切题、简明、通顺。
5、属初次设计技术难度较大的矿用机电设备,应提出包括设备的主要结构、材质选用、技术要求等设计方案,并与校审人员研究确定后进行施工图设计。
6、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全部完成后,在送校前,应全面自校,并负责对校核和审核中提出的意见进行设计文件的修改,以及打印底图和打印文件的复核。
7、按规定签署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做好整理和归档工作。
8、认真处理制造、安装和使用中的有关设计问题,对需要修改的内容,应连同归挡的设计文件及时修改。
9、负责对复用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的复查和修改。
10、填写记录并按规定存档。
二、校核人员
1、会同设计人员商定矿用机电设备设计方案,帮助设计人员解决设计中的一般技术问题,并对所校核的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2、全面校核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校核内容包括:
(1)设计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条件图的规定,设计是否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是否符合制造、安装和使用要求:
(2)设备部分配件计算书中采用的设计参数、基础数据、计算公式、计算结果是否正确,是否与设计图样一致;
(3)技术条件是否符合现行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内容是否完整叙述是否准确;
(4)设计图样的比例、视图、图面布置是否适当,尺寸、符号、加工要求、材料选用及数量是否正确,安全附件选用是否符合规定;
(5)技术文件是否齐全,内容是否正确,标准图和复用图选用是否恰当。
3、填写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校审记录表,矿用机电设备设计质量评定卡,按规定签署设计文件。
4、负责所校核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归档后再修改内容的校核工作。
三、审核人员
1、参加讨论矿用机电设备设计主要技术问题,指导设计、校核人员确定设计方案,解决疑难技术问题,并对所审核的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内容和设计方案的正确性负责。
2、审核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的内容包括:
(1)设计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设计条件图、现行矿用机电设备法规范的要求,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签署:
(2)设计计算书中采用的设计软件计算方法、公式、参数、应力分析及主要受压元件和安全附件的计算结果是否正确;
(3)设计图样的技术要求、技术特性表、配件材料装配尺寸是否正确,复用图、借用图选用是否恰当;
(4)协调设计、校核人员之间在技术上的不同意见。
3、填写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校审记录表、矿用机电设备设计质量评定卡,按规定签署设计文件。
四、设计单位矿用机电设备设计技术负责人、设计批准(或审定)人员
1、参加重大设计原则和设计方案的讨论和审查,决定重大的结构设计、计算方法、材料选用和技术条件,审定设计执行的技术方针、政策、设计原则,并对设计的先进性、安全性、经济性、合理性等重大原则问题负主要责任。
2、审定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采用的设计软件、主要计算公式、数据、主要安装尺寸和关键性技术问题,并对设计、校核、审核及与标准化审查人员之间的技术分歧意见作最后决定,必要时,可主持设计的中间审查,以保证设计质量。
3、按规定签署设计文件。
五、设计单位技术总负责人
1、负责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单位设计技术的全面工作。
2、组织各级设计人员严格执行矿用机电设备法规、标准制度,确保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安全质量和经济水平,切实贯彻各项设计管理。
3、审批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工作发展规划,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4、组织设计方案的讨论和审查,审批重要矿用机电设备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条件图。
5、审批本单位矿用机电设备设计管理制度。
6、负责裁决设计人员与审定人员之间在设计工作中的争执意见。
7、负责领导开展对各级设计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8、审核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年度工作小结并做好上报工作。
9、定期向上级领导报告设计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各级设计人员的任命提建议。
10、对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单位资格印章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11、对造成事故的产品设计,组织分析、评议,提出纠正措施和改进方案。
【第3篇】安全监测系统设备安装回收管理制度
一、安全监测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法》等有关规定。
二、根据矿井生产接续情况及时安装或回收安全监测设备及监测线缆。矿井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测系统做出设计,内容应包括: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动力开关和被控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三、在安装配电系统时,使用单位或机电部门必须根据断电范围的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安全监控设备的井下电源及断电控制线,在连接时必须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四、安全监控设备安装完毕后,施工人员必须对监测设备进行认真调校,符合规定并经有关人员验收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行。
五、施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填写有关记录,并将工作完成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六、井下设备及传感器的安装位置,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设置,严禁将监测设备及传感器安装在有淋水或有腐蚀性的气体中。
七、监控设备的传感器只能与符合规定的配接设备连接并严格按施工设计安装。
八、安装或回收监测设备,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施工人员签字后,方可进行安装或回收工作。
九、施工人员在安装或回收时,必须与使用单位紧密配合,严禁相互推诿以至造成事故,或损坏设备。
十、安装或回收的监测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严禁野蛮操作,应避免剧烈冲击、震动、损坏监测设备,并应专车运输。
十一、回收监控设备时,不得随意剪断监测线缆,造成材料浪费。
十二、在安装或回收的搬运过程中,应做好自主保安,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4篇】设备安装现场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本工程顺利进行,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公司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望广大职工共同遵守、切实执行。
一、 本工地的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听从公司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服从业主单位、工程监理、安全检查、工程质量监督等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二、 遵纪守法、争做奉献求实、爱岗敬业、文明先进的员工。严格遵守业主方企业的一切管理制度,不得违反。
三、 坚决遵守工地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和晚休,不得迟到和早退,有事要请假,不得擅离职守。保证工程进度加班安排服从项目负责人安排。
四、 严禁打架斗殴、赌、黄,若有违反者,不论情由,均处以1000元罚款,其医药费自理后公司再做处理。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五、 对不服从公司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的安排,寻衅闹事、故意制造事端均处以500元罚款,并开出当事人,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六、 文明用语、讲文明、讲礼貌、团结进取、求实创新。
七、 对工地材料、设备、机械、工具、用具等设施人人都得关心爱护,不得损坏和丢失(包括业主方及相邻单位的财物)。文明工地的设施人人都得关心爱护。对有意损坏公共财物者,赔偿原物价值的200%。对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无意损坏者赔偿其原物价值的50%。爱护公物、人人有责。
八、 工地用电要注意安全,所有用电线路、电器均应由工地电工专人负责;他人不得私自乱*接,否则引起一切不安全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伤亡事故,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及赔偿。机械设备的操作应持证的专业人员操作,操作必须按照《机械操作规程》操作,他人不得随意乱开乱动,否则后果自负。安全驾驶、文明操作。
九、 工地所有员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施工要求执行操作,确保安全施工。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杜绝火灾隐患在施工现场发生。
十、 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严禁穿拖鞋及高跟鞋;严禁从高空抛东西,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格遵守《设备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若有违章操作,所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及伤亡事故,公司概不负责,其医疗费、护理费及误工费等,均由本人自理。若在工地以外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其后果由本人负责自理,公司概不负责。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下班。
十一、 工地所有员工应妥善保管好自己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严禁在本工地、业主单位、相邻单位及他人处盗窃财物或伙同外界人员盗窃本工地财物,若有发现,不问情由均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或处以原价值二十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遵纪守法、做文明使者。
十二、 工地应做到文明施工,要求同事之间礼貌用语,搞好自身卫生及环境卫生,施工现场应经常保持卫生良好,施工机械设备及现场材料布置井井有条,做好工地面貌及个人面貌完全符合文明工地的标准。讲文明礼貌、树良好风气。
十三、 工地所有员工、各施工班组应保管、保养好其所用的一切财物,如有损坏、丢失等应照价赔偿。设备为我创效益、我为设备搞整洁。
十四、 为了公司荣誉和职工利益、以上各条款,望广大员工切实执行、严格遵守,以充分体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精神!
预祝师傅们圆满完成本次安装任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本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为:安全事故为零,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达标工地。
(1) 项目经理、班组长是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遵循认定的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结合企业实情制订各项制度,贯彻各项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 项目经理、班组长对所负责的施工项目,负有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不违章指挥冒险作业。
(3) 根据新的标准规范和安全管理目标,齐全各项施工生产的安全措施,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
施工负责人要制定设备安装计划,每天要总结当天任务完成情况,制定明天的工作安排,施工顺序考虑要细致,工具及材料准备要充分。
安全帽 绝缘鞋 安全带 手套等安全设备
3日
【第5篇】设备安装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对施工方、监理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的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定义: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
第三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新建项目、扩建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人员。
第二章 施工手续办理
第四条 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建筑施工安全资质,办理施工手续需提供安全资质、营业执照、施工作业时采取安全措施。
第五条 施工前需签订施工安全合约书,施工安全合约书由施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名或法人受权人员签名。
第六条 施工单位施工前按工程合同金额的5%比例交施工安全保证金,作为施工期间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支付金。
第七条 施工单位需办理临时用电、高空作业、临时动申请,取得批准证后,才能进行相对应的施工作业。
第八条 施工单位人员施工前需接受广州日美达安全管理部门安全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施工作业资格证,才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第九条 施工单位需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年检证件及特殊操作人员操作证,设备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标准。
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十条 公司项目所在部门负责审查承包方(施工单位)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安全保障条件进行确认,并签订施工项目承包合同。
第十一条 总务科负责审核施工单位提交办理施工手续的相关资料,并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合约书。
第十二条 总务科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施工现场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和按公司安全制度对施工单位及人员进行处罚,并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 总务科负责施工单位设备设施进行安全确认,设备设施经总务科确认合格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未经总务科确认的设备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第十四条 公司项目部门对本部门施工现场安全负监督管理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管,及时对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和监督整改。
第十五条 施工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有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每天需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对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违章行为及时纠正,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的权利,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施工监理单位工作。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负主体责任,施工单位必须履行国家安全生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好施工期间安全的全过程,指定现场施工安全员,安全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方位安全监督管理,每天必少于两次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填写检查记录表,对存在安全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及时进行整改,并在班前班后召开施工作业安全会议。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由政府部门认可的相应安全管理资格证。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必须配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无损坏,及在有效期内,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穿戴负责。
第四章 施工现场的管理
第十九条 施工临时电源管理:
1、临时电源控制柜、配线、发电机等,应使用电气试验无问题、无劣化和破损的产品,产品有合格证;
2、施工现场必须配置专职的电工,电工必须持有效的电工操作证,电工负责施工现场通电、断电、接线等,及对配电柜(箱)实施上锁管理;
3、电柜内必须配置单线接线图(配电系统),电箱、电柜必须装漏电保护装置,每一分路应安装与负荷相一致的熔断器;
4、为了防范触电,要有提示[注意高压电]、[用电危险]等标志,明确管理责任人及联络方法;
5、临时线须架空安装或沿地面敷设应有防止线路受外力损坏的保护措施,电源线连接可靠,电源线无驳接或绝缘无破损;
6、电源线严禁在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
第二十条 临时动火管理(取得动火作业许可证证):
1、动火作业时需带好防护遮光眼镜,皮手套等保护用具;
2、动火作业时必须配备好灭火器材等灭火工具;
3、动火作业区附近不可放置易燃物、可燃物、爆炸物品等;
4、高空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止向下燃烧的措施;
5、焊接、切割装入易燃性的液体和气体的容器和配管时要事完全清除内部杂物;
6、未取得动火作业许可证,禁止动火作业。
第二十一条 高空作业(取得高空作业许可证):
1、2米以上的作业为高空作业,高空作业要正确佩戴带安全头盔(在安全有效期内)和安全带,安全带扣必须在高处稳固位置或设有固定的安全生产命线,禁止扣在梯子或不固定的位置;
2、在高空作业时原则设置安全可靠的作业面,当不能设置作业面时,要设安全网;
3、不得在高处放置材料、工具等,及禁止向上或向下抛物品;
4、高空作业时禁止在强风下作业(10分钟的平均风速在每秒10米以上时);
5、作业人员必须取得高空作业许可证才能进行高空作业,未取得高空作业许可证禁止高空作业;作业时必须穿软底鞋,禁止穿硬底鞋;
6、脚手架安全可靠,轮子必须带有效刹车装置及脚手架必须有1.05m高防护栏;
7、作业人员禁止站在高空作业下面,及禁止站在脚手架上移动脚手架;
8、使用金属梯或其它梯完好无损,及梯子有防滑包脚;
9、禁止在天花板上作业时仰头向上作业及二人同时登高作业;
10、禁止在不平坦、不坚实的地方、脚手架上和高空等有坠落危险的地方端部使用高凳;
11、施工使用的吊机和升降机要符合国家安全使用规定。
第二十二条 设备管理
1、电焊机必须要有可靠的防护罩及电源接头保护罩,电源线用绝缘可靠电缆线,电源线无驳接和破损,有可靠地线连接,开关灵敏可靠,插头无破损,符合安全要求;
2、手持电动工具完好无缺陷,电源线用绝缘可靠电缆线,电源线无驳接和破损,有可靠地线连接,开关灵敏可靠,插头无破损,并且每三个月必须对绝缘电阻检测,及有检测记录;
3、照明必须用射灯,不得用太阳灯,并且电源线用绝缘可靠电缆线,线无驳接和破损,有可靠地线连接,插头无破损,符合安全要求;
4、切割机、锤路机等必须有可靠的防护罩,开关灵敏可靠,插头无破损,电源线用绝缘可靠电缆线,线无驳接和破损,有可靠地线连接;
5、空压机罐体、压力表、安全阀必须通过国家相关部门检验,并且取得相关检验合格证,皮带要有防护罩,开关灵敏可靠,插头无破损,电源线用绝缘可靠电缆线,线无驳接和破损,有可靠地线连接;
6、砂轮机必须有安装可靠的防护罩,防护罩与砂轮之间的间隙要匹配,砂轮与罩壳板正面间隙应为20-30mm,罩壳板的侧面与砂轮间隙为10-15mm,并且开关灵敏可靠,插头无破损,电源线用绝缘可靠电缆线,线无驳接和破损,有可靠地线连接;
7、气瓶和乙炔瓶必须分开放置,距离必少于5m,且离明火10m,瓶完好无损,气管无破损,并且有防撞圈、回火阀和年检标志;
8、叉车轮胎完好、刹车(手刹)装置灵敏可靠,升降系统安全可靠,并有年检标志;
9、升降机或吊笼防护装置安全可靠,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0、木工机械电源线用绝缘可靠电缆线,线无驳接和破损,有可靠地线连接,插头无破损,并且旋转部位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完好有效;
11、设备调试运转调整前需切断主电源开关,操作柜上要有[禁止通电]的标志牌,调试运转时需指定开关操作者操作,确保安全;
12、禁止在机械设备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加油和进行清理。
第二十三条 挖机管理
挖机作业时必须由熟练者操作,操作时必须配戴安全帽,禁止不熟练者操作;离开驾驶席时,挖机等作业装置要放到地上,机器要挂上手闸、关闭发动机及拔走钥匙。
第二十四条 起重作业管理
1、车辆型吊机作业时要由具备资格者操作,操作时必须配戴安全帽,禁止无具备资格者操作,作业结束时将吊构按规定放置好;
2、禁止使用1根钢丝绳起吊货物,及起吊时人不得进入吊件的下方;
3、钢缆卷起准备起吊,吊绳一旦绷紧离开地面绷紧时,并要确认货物稳定后再起吊;
4、起吊时必须确认吊车的指挥者,指挥者必须具有相应起吊指挥经验;
5、车辆吊机操作人员每天都要对钢丝绳和吊具进行点检,确保钢丝绳和吊具安全可靠。
第二十五条 电气作业处理
1、电气处理(配线等)作业要持有电工操作证人员处理,操作时禁止带电作业;
2、电气线路安装及设备安装维修作业前要确认停电范围,断开开关需要挂上[不要合闸通电]的警示标志牌,禁止人员混同作业;
3、断开的电源线末端要进行绝缘包扎处理,确保电源线不裸露;
4、通电前要用验电器(试电笔)检测电源通电情况。
第二十六条 进入机械内部作业
1、必须切断电源、确认没有来自惯性、残压、自由落体落下的危险,并在控制开关上挂[不许按开关]警示标志牌;
2、身体进入机械设备或者安全栏中、禁止开动机械,悬挂[机器内有人作业]的警示标志牌,并指定专人在机械外监视;
3、进入备有安全锁功能设备的内部时,要锁好安全插销;
4、机械设备启动,先确认机械内部运转部位没有人员进入之后再进行设备启动。
第二十七条 施工现场管理
1、施工现场作业区域禁止吸烟,吸烟必须到指定的吸烟点吸烟;
2、挖坑深度在0.5米以上时,周围要设置棚栏防止翻落,并确定土坑进出口,出入口处要设置写有注意事项的警示看板;
3、打桩时必须具备操作资格证的人员操作,在桩机周边要设置禁止进入围栏措施,并在吊桩的作业范围内要采取禁止进入的措施;
4、在缺氧地方作业时,必须用送风机先进行30分钟以上的送风,送风结束后用动物(鸡)进行测试,测试时为30分钟,确认以后才能进入施工;作业时必须有2人以上,其中1人要在外面监视(没有缺氧危险的地方),并将缺氧作业场所在现场公示;
5、切断、切削作业时,工具上要设置安全罩,并正确穿戴好眼镜、口罩、手套等保护用具;
6、钻凿作业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防震手套、耳塞、安全鞋等防护用品;
7、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围闭作业,悬挂安全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第二十八条 做好施工现场5s工作
1、作业区域每天要实施二次对施工现场进行整理整顿工作,确保现场整齐整洁;
2、作业现场材料的摆放和堆放要杜绝崩塌和翻倒隐患,材料堆放高度不得超过3.5米;
3、材料要放置在指定区域,放置在区分摆放场所规定的场所;
4、防火设备和急救设备前不能摆放物品;
5、每天要清理作业场所残余材料和垃圾,并确保通道畅通;
6、施工车辆进出施工工地时必进行冲洗干净。
第五章 作业人员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 凡进入施工作业场所的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广州日美达各项规章制度,并且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进场作业许可证才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作业许可证必须戴在左侧胸部便于检查。
第三十条 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相对应劳动保护用品,在施工作业中禁止穿短裤、七分裤、拖鞋、露指鞋等。
第三十一条 作业人员禁止安装电器设备及电源线和操作特种设备(除持有相对应特种作业资格证人员外),并且禁止作业人员在宿舍乱拉乱接电源线和在电线上晾晒衣服,及使用电炉、热得快、电极棒等危险较大的电器用品,宿舍使用的电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相关规定规范安装。
第三十二条 作业人员需要在高空作业时,必须取得高空作业相对应的(高空作业许可证)人员,才能在批准的高空部位作业,未经批准高空作业项目,一律不得从事高空作业,作业时安全带必须挂在生命线上或牢固的挂钩上。
第三十三条 作业人员每天必须参加由施工单位安全员组织的班前班后安全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安全会议。
第三十四条 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要搞好5s工作,不准在施工现场奔跑、打架、吸烟等不良习惯的发生,发生电器火灾事故时,一定要先切断电源,再使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灭火,不得使用水或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发生火警必须马上进行扑救,控制无效后应立即报打119报警,并报告广州日美达安全部门。
第六章 违章处罚
第三十五条 施工单位和施工作业人员违章行为按《广州日美达建筑施工安全违章处罚标准》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依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管理部总务科。
【第6篇】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管理制度
为强化防爆设备管理,杜绝井下电气设备的失爆,搞好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井的所有设备检查验收管理
1、入井的所有设备必须严格按照《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2、检查验收由机电科(机电业务管理部门)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专职验收人员、机修厂厂长、技术员和班长参加。对验收合格的设备,办理准入井证。
3、验收时间规定:入井设备的验收定于每天下午5点到6点30分进行,对生产急需用的设备,随时验收。
4、每天下午5点前机修厂必须将需检修好的或第2天需移交(或入井)设备清单报给设备管理员(或验收员)。
5、对下列设备必须进行整机试车,检查运行无异常。各类绞车、溜子、皮带机、耙斗机、喷浆机、煤机、钻机、喷雾泵、乳化泵、水泵等。
6、对于电气设备的检修不得有失爆,开关必须带电机试运行,40kw以上的电机必须带检漏试车,潜水泵,必须放入水中试运转,不得漏水。防爆电气设备在检修过程中和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要认真做好检修记录,特别是装配后不能测试的防爆间隙和隐蔽件的技术数据,在检修过程中就应首先做好测试和记录。
7、电气设备相同部位的连接螺栓必须统一规格。
8、对于新进的设备必须检查润滑部分的油量和电气设备的绝缘情况,整机运行有无异常。凡是新购或调入以及初次使用的设备,都必须附有厂家的出厂合格证,作一般性(抽测主要指标)的防爆检查。
9、检查验收好的设备必须填上验收合格证(即准入井证),并注明验收人和检修人姓名,各种开关检修完后,必须进行防腐处理并将编号编在固定的位置。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完毕后,检修人员要通知防爆检查人员根据标准要求,进行核实,复查和通电试验,验收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凡在验收或检查中发现该设备失爆或有重大隐患问题,有权随时收回合格证,并要求检修或限期处理。
10、经验收合格并填上合格证后的设备严禁拆套。
11、检查验收合格的设备必须进行记录,使用单位领用时,必须开票经机电设备管理员审批后,由机厂发放。并注明使用单位和使用地点及用途。
12、检查验收合格的设备,到井下运行使用24小时内,如出现故障经分析是验收人员的责任时,对验收人员各处50元的罚款。
13、检查验收合格的设备机厂凭发票发放。
(二)井下设备安装管理:
1、机电科的防爆检查组,要配有专职的防爆检查人员,各井区也要设专职或兼职的防爆检查员,负责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后的验收;负责签发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合格证和入井安装许可证,负责入井安装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验收;负责井下在用的防爆电气设备的巡回检查工作。
2、对于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实行三三制管理制度。
(1)机电业务管理部门领取防爆电气设备实行三不领。即经检修的设备没有合格证和验收单不领;没有设备编号或设备编号与合格证的验收单号不符不领;防爆检验不细,记录不符或不符合实际情况不领。
(2)安装人员实行三不入井安装制。即没有检修合格证不入井安装;没有防爆检查员签发的入井安装许可证不入井安装;防爆电气设备零件损坏、附件不齐不入井安装。新购置的防爆电气设备下井安装,必须“两证”齐全,否则井下电工严禁安装。
(3)承包或使用人员对于新安装的防爆电气设备实行三不收制。即没有防爆检验合格证不收;防爆电气设备安装后,不经防爆检查员验收签单不收;安装遗留的隐患不处理不收。
3、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时,安装人员要严格按《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中电气设备部分的规定执行,除此而外,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同样按失爆处理。
(1)防爆电气设备接线盒内部的绝缘基座破裂,接线螺杆杆孔间隙超限,绝缘基座与接线盒内经间隙超限,绝缘基座边缘厚度小于25mm。
(2)螺旋式嗽叭口要用手拧紧,不得使用才用钳强拧,在检查时,以右手拇指,食指、中指三个指头能旋入一扣者为喇叭咀松动而算失爆。
(3)压盘式嗽叭口上紧要有余量,余量要求不小于3mm,检查时眼睛看不到余量为失爆。
(4)动力电缆橡套损伤,已看到分相绝缘层,即为失爆。
(5)橡套电缆除伸入设备器壁部分允许外径细外,器壁以外部分(包括嗽叭口密封圈部分)一律不准细,否则即为失爆。
(6)防爆密封圈上反,同心切割层朝外者为失爆。
(7)防爆日充灯玻璃罩串动或转动者为失爆。
(8)防爆电气设备的电缆压紧装置,如电缆不压或压得太重使压扁量超过电缆外径10%者为失爆。
(9)防爆开关或综保,如甩掉继电器(包括短接或塞住)或整定值明显超过规定,保险管熔断电(丝)用铁丝、铜丝代替,均为失爆。
4、防爆电气设备包括防爆灯具,瓦斯断电仪,电话等,安装完毕,需经机电业务管理部门(或井区)防爆检查人员验收,验收时要现场签发验收单移交承包使用单位;如验收时发现问题时,要限安装(单位)人员处理合格后再行验收。
5、机电区队必须严格按照供电设计的要求及电气设备安装质量标准进行安装。安装完的防爆电气设备不经防爆检查员验收合格,一律不准投入使用,谁使用谁负责。
6、机电科负责对井下新装电气设备进行整定。不定期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机电队整改。
7、井下安装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如检查发现失爆,除追究责任者责任外,所在单位的当月机电设备质量标准化等级评定将视为不合格。
(三)井下设备安装验收移交制度
1、井下所有设备要安装必须严格按照《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标准》和《机电设备安装标准》进行安装验收移交。
2、安装单位接到安装任务后,严格按要求和有关规定组织安装,按期完成安装任务。
3、皮带,溜子等大型设备安装过程中,机电工区必须现场监督安装质量、指导安装,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安装好的设备,由机电科组织安装和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验收,所查出问题由安装单位限期整改完善,整改合格后,再进行验收,并且由三方在现场办理移交手续,并签字后投入使用。
5、安装单位的安装工程结束后,送电试车前,必须检查电气设备不失爆,供电系统符合设计要求,一切无误后,方可送电试车。
6、奖罚规定:
(1)安装单位未按要求时间完成任务的,超期一天罚100-500元。
(2)安装单位未按整改时间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超期一天加罚50-100元。
(3)安装完工工程,机电工区(业务管理部门)必须及时组织安装和验收移交工作,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责任人100元。
(4)安装单位按期完成任务达到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的,结合具体情况,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第7篇】机电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管理制度
1、矿井上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和10kv及其以下的电气安装工程,按《煤矿机电安装工程质量标准及检验评级试行办法》进行验收。
2、新安装的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由矿机电主管工程技术人员组织有关人员详细研究说明书内容,并制订出操作规程。在使用初期,主管工程技术员要经常检查其运行情况。
3、新设备安装必须有安装设计,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安全规程和设备说明书要求进行安装,对隐蔽工程应有工程记录。
4、施工单位对新设备,或经大修后的设备进行验收,凡未经检修好的设备严禁继续使用。
5、设备安装完毕后,由机电动力科组织相关业务部门人员,施工单位及使用单位共同按施工图与安装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6、在设备试运转验收中,一般设备空运转2—4小时,带负荷运转24小时无故障,无异常才算合格,特殊设备按相关标准验收,如发生故障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由安装单位限期进行处理,合格后方能移交。
7、大型设备或关键设备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调试验收。
【第8篇】机械设备安装拆卸验收检测使用改造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对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机械设备安装与拆卸
1、从事机械设备安装的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建设行政及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2、机械设备安装应当依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机械设备的安装、称位、顶升、附着、拆卸活动,并对安装质量及其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
3、机械设备安装和拆卸前,应当根据产品说明书、施工现场环境和有关标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安装或者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企业技术人员和施工负责人应当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机械设备安装或拆卸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当对拟安装或拆卸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作业时,应当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行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当设备负责统一指挥的人员和专职监护的人员。各工序应当定岗、定人、定责。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拆装工艺。5、检测、验收、使用。机械设备每次安装完毕后,安装人员应当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转。在向使用单位进行机械设备移交前,应当委托具有建筑机械检验、检测资格的机构承担机械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与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联合进行安装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档案。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
(一)安装拆卸合同;
(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三)安装验收资料;
(四)检测资料;
(五)移交使用的文件。
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应当经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执行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对机械设备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待事故隐患消除后,方可投入使用。
6、维修、保养。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机械设备进行以下维护保养与检查:
(一)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二)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出记录;
(三)对安全保护装置定期进行校验、检修,并作记录。
(四)按照公司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进行维修保养。
7、改造。机械设备改造必须经公司主管部门认可,改造后的机械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国家、省、市不允许改造的机械不准私自改造。
【第9篇】机电设备更新安装管理制度
1机电设备更新的标准:
1.1设备的事故率明显提高,已不能满足生产的需要;
1.2设备的已经落后,效率低下,耗能高、材料消耗很大,市场上已经没有配件供应。
2机电设备的更新计划:各使用单位根据设备的使用运行情况,提前一年提出设备更新计划,经厂部研究同意后,上报公司职能部门。
3设备采购到位后,进入安装程序。
4通用设备的安装原则上由本公司(厂)自己组织安装,如:胶带机、刮板机等。特殊设备(如大型设备、进口设备等)由专业施工队伍或厂家负责安装。
5安装前由施工单位编制详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相关部门汇审签字后方可组织施工。
6安装前要作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工具、材料等。
7正式施工前,要认真组织各级施工人员学习《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时要严格贯彻落实《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第10篇】机械设备安装验收管理制度
一、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按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二、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工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严禁从高处投掷物件。
三、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四、施工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设备。
五、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当使用施工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六、严禁拆除施工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各种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中小型建筑机械安装就位后,使用之前必须经过验收。
【第11篇】设备的安装运行与保养管理制度
1、设备使用必须做到有计划、有设计,安装要合理,配套要符合要求。
2、使用设备必须做到,责任到人挂牌管理;要正确使用设备,认真做好检修与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
3、设备使用,严禁拆套、窜运、超负荷运行;检修安装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技术要求和标准要求施工,要精心保养。
4、设备管理和维修人员要及时对设备进行检查,严禁带病运行,查出问题及时处理。
5、设备管理专职人员,每天工作前必须对设备各部位进行专项检查;设备必须有专职人员进行保养,检修,严禁他人随意拆卸。
6、设备出现故障必须停电,挂牌并派专人看守,不得带电操作;对设备故障的排除、处理、检修情况,本着谁检修谁负责,并做好记录。
七、设备运行管理考核办法
1、设备维修人员每班对主要生产设备检查 1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汇报班长安排检修。做好记录。否则每次考核50元。
2、因技术不熟练查不出设备故障原因、判断失误、设备检修后未试运行或检修质量低劣,造成影响生产1小时以内考核500元,超过1小时以上部分按每分钟10元累计考核。
3、超负荷违规使用设备,每次处罚100元。造成损失按追查结果处理。
4、设备出现故障不处理、不汇报、移交下一班,对责任者处罚200—500元。
5、由于保养检修失误、操作不规范或工作不负责任而损坏设备,根据损坏设备或部件的实际价格,参照下列规定对责任班组或责任人进行处罚:
价值在2000元以下(含2000元)承担80%。
价值在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部分承担60%。
价值在5000元以上承担40%。
6、设一名专职负责机电设备管理人员。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自检,并将检查结果详细记录,否则每次考核100元。
7、因日常保养及检修不到位,使机械无法正常工作,而造成影响,视情节给予200—500元处罚。
8、设备使用必须做到有计划、有设计,安装要合理,配套要符合要求,否则考核单位主管100元
9、使用设备必须做到,责任到人挂牌管理;要正确使用设备,认真做好检修与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凡不按规定考核责任人50元。
10、设备使用,严禁拆套、窜运、超负荷运行;检修安装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技术要求和标准要求施工,要精心保养。凡违反本规定考核责任人100元。
11、设备管理和维修人员要及时对设备进行检查,严禁带病运行,查出问题及时处理。违反本规定考核责任人50元。
12、设备管理专职人员,每天工作前必须对设备各部位进行
专项检查;设备必须有专职人员进行保养,检修,严禁他人随意拆卸。违反本规定的考核责任者100元。
13、设备出现故障必须停电,挂牌并派专人看守,不得带电操作;对设备故障的排除、处理、检修情况,本着谁检修谁负责,并做好记录。对不负责任的检修人考核50一100元。
14、对上述各项规定没有贯彻执行、执行不好的按工作失误考核(有明确考核条款的除外)。
【第12篇】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管理制度
1、一切准备安装的设备,必须是检修后验收合格的设备,或是入库验收的新设备。安装前必须清点型号、规格、数量与装箱单相符。各种随机文件和试验报告齐全。
2、安装单位根据需要组织安装队伍,指定专人负责。首先熟悉设备使用说明书、图纸、资料等,并详细了解设备性能、结构特点、技术要求,而后编写安装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3、设备安装中,对可拆卸的零部件,要做好标记,轻搬轻放,不得野蛮装卸,以免损坏机件。
4、设备安装要按图纸工艺要求、安装标准进行,安装完毕,必须经过调试,调试工作要按有关标准和厂家要求,逐条逐项进行,要做好测试记录填好调试报告,保存好安装原始数据。调试合格进行试运转,按规程规定,做好空载和满载试验。
5、设备安装竣工后,必须进行验收,由设备组、安装队、使用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验收交接、办理手续、三方签字后生效。
6、大型设备安装完毕后;按“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标准”要求,由矿组织验收,设备组人员做好记录,并办理《验收报告单》和设备移交手续,验收合格后,安装单位应将全部图纸资料交资料室存档,如有资料丢失、损坏现象,要追究有关单位责任。
【第13篇】机电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管理制度
1、矿井上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和10kv及其以下的电气安装工程,按《煤矿机电安装工程质量标准及检验评级试行办法》进行验收。
2、新安装的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由矿机电主管工程技术人员组织有关人员详细研究说明书内容,并制订出操作规程。在使用初期,主管工程技术员要经常检查其运行情况。
3、新设备安装必须有安装设计,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安全规程和设备说明书要求进行安装,对隐蔽工程应有工程记录。
4、施工单位对新设备,或经大修后的设备进行验收,凡未经检修好的设备严禁继续使用。
5、设备安装完毕后,由机电动力科组织相关业务部门人员,施工单位及使用单位共同按施工图与安装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6、在设备试运转验收中,一般设备空运转2—4小时,带负荷运转24小时无故障,无异常才算合格,特殊设备按相关标准验收,如发生故障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由安装单位限期进行处理,合格后方能移交。
7、大型设备或关键设备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调试验收。
【第14篇】煤矿机电设备设计安装管理制度
一、设计人员
1、按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条件、图纸要求,负责所承担产品图样的设计和设计文件的编写,对设计质量负责。
2、正确贯彻矿用机电设备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技术条件,遵守矿用机电设备设计的各种规章制度。
3、正确应用矿用机电设备设计的基础资料、数据、计算方法、计算公式,做各部件的计算和分折。
4、在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中,做到制图比例适当、视图投影正确、图面清晰,尺寸、数字、符号、图例准确,文字叙述切题、简明、通顺。
5、属初次设计技术难度较大的矿用机电设备,应提出包括设备的主要结构、材质选用、技术要求等设计方案,并与校审人员研究确定后进行施工图设计。
6、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全部完成后,在送校前,应全面自校,并负责对校核和审核中提出的意见进行设计文件的修改,以及打印底图和打印文件的复核。
7、按规定签署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做好整理和归档工作。
8、认真处理制造、安装和使用中的有关设计问题,对需要修改的内容,应连同归挡的设计文件及时修改。
9、负责对复用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的复查和修改。
10、填写记录并按规定存档。
二、校核人员
1、会同设计人员商定矿用机电设备设计方案,帮助设计人员解决设计中的一般技术问题,并对所校核的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2、全面校核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校核内容包括:
(1)设计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条件图的规定,设计是否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是否符合制造、安装和使用要求:
(2)设备部分配件计算书中采用的设计参数、基础数据、计算公式、计算结果是否正确,是否与设计图样一致;
(3)技术条件是否符合现行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内容是否完整叙述是否准确;
(4)设计图样的比例、视图、图面布置是否适当,尺寸、符号、加工要求、材料选用及数量是否正确,安全附件选用是否符合规定;
(5)技术文件是否齐全,内容是否正确,标准图和复用图选用是否恰当。
3、填写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校审记录表,矿用机电设备设计质量评定卡,按规定签署设计文件。
4、负责所校核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归档后再修改内容的校核工作。
三、审核人员
1、参加讨论矿用机电设备设计主要技术问题,指导设计、校核人员确定设计方案,解决疑难技术问题,并对所审核的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内容和设计方案的正确性负责。
2、审核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的内容包括:
(1)设计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设计条件图、现行矿用机电设备法规范的要求,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签署:
(2)设计计算书中采用的设计软件计算方法、公式、参数、应力分析及主要受压元件和安全附件的计算结果是否正确;
(3)设计图样的技术要求、技术特性表、配件材料装配尺寸是否正确,复用图、借用图选用是否恰当;
(4)协调设计、校核人员之间在技术上的不同意见。
3、填写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校审记录表、矿用机电设备设计质量评定卡,按规定签署设计文件。
四、设计单位矿用机电设备设计技术负责人、设计批准(或审定)人员
1、参加重大设计原则和设计方案的讨论和审查,决定重大的结构设计、计算方法、材料选用和技术条件,审定设计执行的技术方针、政策、设计原则,并对设计的先进性、安全性、经济性、合理性等重大原则问题负主要责任。
2、审定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采用的设计软件、主要计算公式、数据、主要安装尺寸和关键性技术问题,并对设计、校核、审核及与标准化审查人员之间的技术分歧意见作最后决定,必要时,可主持设计的中间审查,以保证设计质量。
3、按规定签署设计文件。
五、设计单位技术总负责人
1、负责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单位设计技术的全面工作。
2、组织各级设计人员严格执行矿用机电设备法规、标准制度,确保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安全质量和经济水平,切实贯彻各项设计管理。
3、审批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工作发展规划,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4、组织设计方案的讨论和审查,审批重要矿用机电设备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条件图。
5、审批本单位矿用机电设备设计管理制度。
6、负责裁决设计人员与审定人员之间在设计工作中的争执意见。
7、负责领导开展对各级设计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8、审核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年度工作小结并做好上报工作。
9、定期向上级领导报告设计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各级设计人员的任命提建议。
10、对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单位资格印章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11、对造成事故的产品设计,组织分析、评议,提出纠正措施和改进方案。
【第15篇】电气设备安装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安全用电,避免用电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电气安装、维修等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并持有供电部门颁发的《进网作业许可证》和市安监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非电气工作人员严禁擅自安装、拆除和修理电气设备和线路。
二.电工持电气主管签发的《电气安装检修作业票》对电气设备进行安装、检修工作。作业前须经作业点主管部门的许可,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电气检修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装置安全,拆除彻底,检查经常,维修及时,不留后患,保证安全。
三.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间接触及电气设备上的带电部分(已采取绝缘措施的电工除外),一切电气设备在未经测试证明无电前,应一律视作有电。
四.电气设备、线路进行安装、检修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不得带电作业。特殊情况,必须带电作业的,必须安排有带电作业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
五.电气设备必须装有熔断器和相应的开关装置,并应有安全接地装置。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裸露的线路必须有安全遮拦和护套,并定期检查。任何电气设备的危险标志,不得随便移动。
六.因工作需要安装临时线路时,应办理有关手续,填写“临时电线审批表”。
七.在拆装机械设备时,应注意安全,切勿碰击电气设备和损坏电气接地保护装置。发现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通知电工修理。
八.电气设备如发生跳闸,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未查明原因和修复前不得强行合闸。
九.电气设备的所有连接头要紧固,并应经常进行检查。
十.马达或其他电气设备起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再用干粉或二氧化碳、1211灭火器扑灭,严禁采用泡沫灭火器或水灭火。
十一.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运行和检修,必须按《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gb383.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执行。
十二.电气设备内外不得放置杂物,运转维修电工应对管辖内的电气设备加强检查、维修和保养,做好电箱、电柜内的清洁卫生工作,并认真做好运行、维护、检修记录。
十三.遇到节假日停产休息时,各部门必须将电气设备关闭好,方可离开。
【第16篇】机电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管理制度
一. 设备安装
1.设备安装前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明确施工、安全、技术负责人。
2.设备安装应根据生产厂家提供的说明书或图纸要求进行。
3.安装设备应执行《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矿《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标准》。
4.应有详细的施工记录。
5.设备安装前、后应有开工报告和竣工报告(井下常用生产机械的安装不受此限)。
6.不完好的设备不准投入安装和使用。
二.设备调试
1.设备调试由安装单位进行。
2.调试中应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是否符合设备技术要求和完好标准,不合要求的,安装单位应及时整改。
3.应有记录详细的调试报告(井下常用生产机械的调试不受此限)。
三.设备验收与移交
1.安装完毕后,由安装队、使用单位、总工办、机电科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及设备试运转。大型主要设备应在验收前编写验收大纲。验收大纲由安装队、使用单位联合编写,报机电科审批。
2.验收合格后,办理签字移交手续,设备由使用、维护单位接管。
3.所有设备安装、调试资料由安装单位移交机电科进行整理建档后交档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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