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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制度精选汇编【16篇】

更新时间:2024-05-11

设备管理制度精选

包括哪些

设备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涵盖了设备的采购、验收、保养、维修、报废等一系列环节。具体包括以下几个关键部分:

1. 设备采购管理:规范设备的选型、采购流程,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企业需求。

2. 设备验收与登记:详细记录设备信息,确保新设备准确无误地纳入资产管理系统。

3. 设备使用与保养: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4. 故障维修管理: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对设备故障进行及时处理,减少生产中断。

5. 设备报废与更新:明确设备报废标准,合理规划设备更新替换,保持设备的先进性。

重要性和意义

设备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运营至关重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升效率:通过规范化的设备管理,可以减少设备故障,提高设备运行效率,从而提升生产效率。

2. 节省成本:通过科学的保养和维修,降低设备的维修频率和成本,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节省设备投资。

3. 保障安全:严格的设备管理制度能预防因设备故障引发的安全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

4. 优化资源:合理规划设备更新,避免资源浪费,确保企业始终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

5. 提高企业形象:良好的设备管理能够体现企业的管理水平,提升客户对企业的信任度。

措施

1. 建立完善的设备档案:详细记录每台设备的信息,包括制造商、型号、购置日期、保修期等,以便于管理和维护。

2. 制定设备操作规程:为每台设备编写操作手册,确保员工正确使用,减少人为损坏。

3. 定期保养与检查:设定保养周期,定期进行设备检查,预防潜在故障。

4. 培训员工:提供设备操作和保养培训,提高员工的设备管理意识和技能。

5. 设备维修响应机制:设立专门的维修团队,制定应急响应计划,确保设备故障能得到及时解决。

6. 实施设备绩效评估:定期评估设备的运行效率和维护成本,为设备更新决策提供依据。

7. 设备报废与更新流程:制定清晰的报废标准和更新程序,确保设备更新有序进行。

设备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全体员工的配合,管理层需持续监督和改进,以实现设备管理的高效、安全和经济。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

设备管理制度精选范文

【第1篇】设备管理制度精选

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

永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场所建设项目属于国家公益金支持项目。作为青少年校外活动工作者,都有爱护场所设施、设备的责任和义务,发扬当家做主的主人翁精神。

1、 严格执行中心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

2、 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3、 保管、使用好各自保管的器材、设备,不损坏,不遗失,不作私用。

4、 严禁将设备、器材带出单位或借给他人用,若因工作需要时,要严格办理相关手续。

5、 器材,设备若有损坏、遗失,将追究直接管理者的责任。

6、 所管理的器材、设备若出现故障,要及时报告并积极检修。

以上制度,请各位教职工务必遵照执行!

永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2023年10月20日

第二篇: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

1. 所有设备执行定人定机,操作者必须了解设备的结构、性能、润滑及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正确使用设备,保养设备。

2.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发生故障,立即停车检查报告,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知检修。

3. 操作者应认真按三级保养要求保养设备:

(1) 整齐:工具、工件、附件放置整齐,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线路、

管道完整;

(2) 清洁:设备内外清洁,各滑动面和丝杠等处无油污,无碰伤,

无划痕;

(3) 润滑:按时加油、换油、油质符合要求,油壶、油枪、油杯齐

全,油毡、油线、油杯清洁,油路畅通;

4. 爱护设备,不得任意拆卸机床的零部件,机床床身、导轨及滑动面禁止放工具、量具、工件等物。校正工件时,禁止猛击机床,不运转时,要关闭电机。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关闭照明灯。

5. 设备的维修人员(电工、机修)应经常巡视、负责监督设备的合理使用,有权提出意见,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使用。

6. 在生产和实习工作中如果发生设备或人员事故,首先应切断电源,保持设备现状(如果有人员伤害情况发生,应即时对伤员进行相关处理或送医院治疗。相关处理办法见工伤事故处理办法)。由中心领导、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责任鉴定。

**交通大学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

第三篇: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购置仪器设备,应按照优化配置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避免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现象发生。

二、仪器设备在验收合格后,要及时使用,实行专管共用、资源共享,杜绝闲置浪费、公物私化。

三、仪器设备要逐台建立技术档案,要有使用、维修等记录。要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有关规定,定期对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进行校检,对精度和性能降低的要及时进行修复,并做好记录,装入技术档案。

四、仪器设备在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同时,要开展校内、校际和跨部门的咨询、培训、分析测试等协作服务工作,努力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

五、仪器设备一般不准拆改和分解使用,确因功能开发、改造升级或研制新产品需拆改和分解时,应经图书实验管理部批准。

六、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需要进行维修的,要填写仪器设备维修单,到图书实验管理部办理规定手续,方可进行维修。否则,其费用不予报销。

七、贵重仪器设备,要制定操作规程和使用方法并认真执行,对不遵守操作规程者,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其使用。

八、仪器设备的借用,必须手续清楚,责任明确。

九、仪器设备的调拨,由使用单位填写调拨单,经图书实验管理部和调出、调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调拨。

十、对校内及附属单位调拨的仪器设备实行无偿调拨;对校外单位调拨的仪器设备实行有偿调拨,其收入款项交财务处用于设备管理、维修或购置。凡对外调拨仪器设备必须经主管校长批准,由图书实验管理部统一办理调拨手续。

第四篇: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1.公司的所有办公设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并建立台帐。

2.办公设备的调拨及使用必须通过办公室,做好相关记录。

3.公司的办公设备(笔记本电脑、移动硬盘、u盘、刻录机、录音笔等),本着谁使用谁保管,对于在使用过程中丢失或损坏,按照原价赔偿。

4.各部门在使用录像机、照相机等办公设备时,必须通过

办公室,办公室做好相关借用、归还记录,各部门在用完后必须及时归还。

5. 公司人员在使用办公室台式电脑时,要注意对电脑的爱

护,用完时请关机。

6. 所有人员在使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时要经过办公

室允许,并进行登记。

7. 所有人员在领用办公用品时必须进行登记。

8. 所有人员一律不准因个人私事使用办公室电话。

第五篇: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一、 总则:

医疗设备是医院进行经营活动的物资基础,是构成医院正常经营的重要组成要素。医疗设备管理是在医疗设备维修管理的基础上对医疗设备进行的综合管理。医疗设备状况的好坏,直接影响医院经营的进度,效率的提高和效益的提高。

(一)医疗设备管理的任务

(1) 根据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原则,正确地选购医疗设备,为医院提供优良的技术装备。

(2) 保证医院医疗设备经常处于最佳的技术状态。弄清医疗设备的技术规律,运用先进的检测、维修手段和方法,灵活采取各种维修方式和措施,维修保养现有医疗设备,使之处于最佳状态。

(3) 提高医疗设备管理的经济效益。加强医疗设备的经济、组织管理,降低医疗设备管理各环节的费用。

(二)医疗设备管理的内容

(1)实行医疗设备全过程管理

即从医疗设备进院验收、安装、使用、维护保养,检查修理到配件购置、医疗设备更新改造,以及日常登记、保管、报废等进行全过程管理。

(2) 对医疗设备从工程技术,经济和组织管理全面进行综合管理。

(3)实行医疗设备全员管理

即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负责,做好使用、保养、检查、维修等工作以解决医疗设备分布广、专业性强的问题。

二、新增医疗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需用置的医疗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 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进行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

第三条 医疗设备项目确定或医疗设备购进后,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四条 施工安装试机后,由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医疗设备安装验收单方可使用。

第五条 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建立医疗设备卡。

三、 医疗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医疗设备仪器使用前,医疗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

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二条 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医疗设备性能后,医疗设备管理部门签发医疗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第三条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四条 为保证医疗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医疗设备管理员,协助医疗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医疗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医疗设备使用者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五条 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兼职医疗设备管理员,经常性地检查医疗设备壮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四、医疗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一条 发生医疗设备事故,医疗设备管(推荐打开范文网www.haoword.com)理部门、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二条 发生医疗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医疗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作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 医疗设备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上级。

第四条 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五条 属医疗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医疗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一条 医疗设备管理人员编制医疗设备检查保养计划,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呈报院长批准后执行。

第二条 使用部门根据批准的检修保养计划,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三条 检修保养人员应及时在医疗设备保养记录表中登记派工项目、时间及完成情况。

六、医疗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使用部门的医疗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报修申请表,经部门主管签字交医疗设备管理部门。

第二条 医疗设备管理部门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作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条 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报修申请表 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人员验收签字,并将请修单交回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并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医疗设备卡片,

第四条紧急的医疗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用电话通知,由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报修申请表 使用部门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五条 维修部门不能修复的,由使用部门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联系外请尽快修复。

七、医疗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第一条 医疗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医疗设备的运行汇况,依据医疗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二条 建立健全系统的医疗设备巡检措施。

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医疗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医疗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

第三条 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

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医疗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医疗设备管理部门人员要负责对重点医疗设备的复检任务。

第四条 信息传递与反馈。

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医疗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医疗设备管理部门。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记,并及时传递给医疗设备管理部门。 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 检结果,汇总整理,列出重点问题及时输人电脑并将其反馈给使用部门,便于综合管理。

第五条 动态资料的应用。

1.医疗设备管理部门针对医疗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

修计划。

2.重要医疗设备的重大缺陷,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应协同作业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第六条 医疗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

凡属下列情况均属医疗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医疗质量和效率的医疗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维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医疗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医疗设备安全) 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医疗设备。

第七条 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1.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医疗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3.医疗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作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察后,存入医疗设备档案。

八、医疗设备故障处理办法

第一条 医疗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二条 岗位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无力排除的医疗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

第三条 未能及时排除的医疗设备故障,必须及时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四条 在安排处理每项缺陷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故障扩大影响。

九、报废医疗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 医疗设备年久陈旧或坏损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二条 使用部门将报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三条报损、报废旧医疗设备由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第2篇】驾驶员车辆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盒班组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四、驾驶员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五、对车辆运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六、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第3篇】绿景物业辖区设备机房动火管理制度

物业辖区设备机房动火管理制度

一.在机房内因维修需要,需动用电、气焊时,均需要办理动火证方可作业。

二.在动火作业时,在现场应有人监视,且配备灭火器材,必要时由保安部签发《动火申请表》实施监督。

三.电、气焊工必须持证操作。

四.烧焊地点周围5米以内应清除任何易燃、易爆和可燃物质。

五.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设备和各种管道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

六.焊割的地点与乙炔发生器保持十米以上距离。

七.工作完成后,立即切断电源、气源、清理现场,在保证无余火、余热复燃的危险时方可离开。

八.完工后必须做到场地清洁、设备清洁和机房清洁。

【第4篇】大型特种工程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制度

一、设备使用的基本制度:岗位责任制、持证上岗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度

1、岗位责任制

(1)对主要设备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包使用、包保管、包保养的“三包三定”责任制,操作人员保持相对稳定调整时应征得设备部同意。

(2)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确保机械正常运行。

(3)操作和维护人员要做到班前检查机况,班后擦拭机体,使设备外观整洁,达到“三无”和“四不漏”。

(4)操作和维护人员根据设备部制定的保养制度要求,定质、定量、定时加油,定期换油,并保证油路畅通,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下运形。

(5)操作人员要做到“三懂”(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查故障)。确保正确使用机械,按规定保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操作人员如实填报运转记录,做到字迹清楚,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并由当时班组现场负责人签认,每周准时报送设备部进行核实。

2、持证上岗制度

(1)操作及维修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严禁未培训先上岗。

(2)公路行驶的运输设备驾驶证由地方交管部门办理,特种设备操作证由特种设备部门办理。

3、交接班制

(1)交接班制由值班司机执行,多人操作的单机或机组,交接班时上班司机或机长须全面交接并填写好设备运转记录;

(2)操作司机交接班时,全面检查、不漏项目,做到:a:交清设备技术状况;b:交清设备运转情况。燃油、液压油、润滑油、冷却液的消耗和备用情况;c:交清下一班的生产准备及生产情况;d:交清本班完成的工程量;e:交清备品、附件、工具情况;f:单班作业的机械虽无进行交接,应做好机械的清洁养护和整理工作。

4、巡回检查制度

(1)机械使用前后,办理交接时,均应由操作人员对设备进行详细、全面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

(2)设备主管应每日到现场对所管辖的设备进行巡检,对操作人员填写的运转日志进行检查。

【第5篇】机电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单人使用的设备实行专责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主要管、线缆装置,实行区域负责制,分片包干的管理办法

二、各种设备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领到合格证,方能上岗。设备司机都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三、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修)制度。日常保养: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10-15分钟的巡回检查;班中责任制,注意设备运转、油标油位、各部温度、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等是否正常;班后、周末、节日前的大清扫、擦洗。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发现大问题,找维修人员处理。定期保养:设备运行1-2个月或运转500小时以后,以操作工人为主,维修工配合,进行部分解体清洗检查,调整配合间隙和紧固零件,处理日常保养无法处理的缺陷。定期保养完后,由车间技术人员与设备管理员进行验收评定,填写好保养记录。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

四、主要重点设备应定期进行精度、性能测试,做好记录,发现精度、效能降低,应进行调整或检修。对主要重点设备的关键部位要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并做好记录。

五、特种设备指防爆电气设备、压力容器和起吊设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测和预防性试验,发现隐患,必须更换或立即进行处理。

六、加强设备润滑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润滑“五定”即定人、定质、定点、定量、定期制度,做好换油记录。主要设备要建立润滑卡片,开展根据油质状态监测换油。

【第6篇】行政中心大厦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行政办事中心及会议大厦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一)设备运行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负责24小时对消防控制中心、变配电房、冷冻站、水泵房等重要设备房内的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实时巡视、监控;根据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密切注意所管设备的运行情况并按规定做好当班的工作记录;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及时发现隐患,迅速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同时必须掌握并正确实施应急处理方案;如出现设备故障,而当班人一时不能处理,应按报告制度及时报告给有关人员;值班人员应按统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须提前向设备主管报告.

(二)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双方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正点进行交班。交班的准备工作有:查看运行记录、介绍运行状况和方式、设备检修、变更等情况,清点仪表、工具。检查设备状况等;出现下列情况不得交班:

1、事故处理未完成或重大设备启动或停机时;

2、交接班准备工作未完成时;

3、接班人员有醉酒现象或其他非正常身体状态而未找到其他顶班人时。

4、交接班清楚之后,双方要在值班登记本上签字。

(三)报告制度

下列情况报告设备主管:

1、一般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开停、调整及其他异常情况:

2、设备出现故障或停机检修;

3、件更换及修理;

4、运行人员暂时离岗。

下列情况报告总工程师:

1、重要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启停、调整及其他异常情况:

2、采用新的运行方式;

3、重要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检修;

4、重要零配件更换及修理、加工和改造;

5、与上级或甲方监管部门的联系。

下列情况报告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公司品质部及甲方监管部门;

1、重要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检修;

2、影响大厦运行的设备出现故障并需要立即检修和施工:

3、系统运行方式的重大改变;

4、系统及主要设备的技术改造及需要委托分承包方施工;

(四)停送电操作票制度

l、倒闸操作必须根据强电主管工程师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

2、倒闸操作应由两人执行,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

3、倒闸操作由操作人填写操作票,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4、电气设备停电后,即使是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拦,以防突然来电。

(五)五级保养制度

设备、设施检修等级按以下分类进行(高等级检修包含登记检修全部内容)。

1、日检:属巡视检查维护。对设备房及设备周围环境进行清洁,检查设备有无漏水、漏油、漏电、漏气等现象,如实记录运行数据。

2、月检:属预防性检查,对设备性能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故障隐患部位进行修理或

调整,保证设备止常运行。

3、季(半年)检:属维护性检查,对设备进行清扫、加油、调试。

4、年检:属恢复性检修。对设备局部解体着重恢复设备的电气性能、机械和精度,视状况更换主要零、部件及附属装置。

5、大修:属彻底性修理,对设备进行全部解体,全面检查、试验、探伤、调试,更换全部不合格零、部件及附属装置。大修应结合行政办事中心及会议大厦发展的需要进行技术改造。设备主管应视设备故障情况及时提请设备大修报告,经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和品质管理部审核后报甲方批准执行。

(六)设备、设施三级检查监督机制

1、工程技术部:负责各种设备、设施的运行、保养及维修工作,以及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保养、更换整个过程的组织、安排、实施和检查。

2、物业服务中心经理:负责物业设备、设施安全、经济运行第一责任人,负责物业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情况的监督检查。

3、深圳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工程一机电专业委员会:负责对我司所管辖范围内设备及设施的保养维修工作进行督导、评估,每季度组织一次对各业务部门设备及设施保养维修情况及相关质量记录的巡查,审批检修计划和技改项目,监督设备大修及重要维修工作,对检修质量进行鉴定,并负责协助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七)制订科学的设备操作维修安全规定

1、所有机电操作,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并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既要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又要保证工作人员安全

2、新上岗、转岗的机电维修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核,熟悉所辖楼宇的设备情况后,才能上岗工作。

3、设备房应该配置安全操作用品,例如配电房配置绝缘手套,并认真保管。

4、工作人员进入设备房内严禁吸烟。

5、非电气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进入变、配电房。

6、对于设备正常运行参数定时检查记录,如参数异常,必须及时处理。

7、电气部分维修,必须严格按停电、验电、检修、检查无误后方能送电。注意严禁将金属物、工具等遗留在设备上,以防事故发生。

8、熟悉掌握触电急救方法及步骤。

(八)坚持设备、设施保养和维修相结合的原则

l、以预防为主.坚持日常保养与计划维修并重,使设备以常处于良好状态。对所有设备做到三好、四会、和五定。

三好是指用好、修好、和管理好重要的设备。

四会是指维修人员对设备要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五定是指对房屋主要设备的清洁、润滑、检修要做到定量、定人、定点、定时和定质。

2、完善设备管理、定期维修和职业安全制度,制定科学的保养规程,完善设备资料和维修登记卡片制度。

3、修旧利废,合理更新,降低设备维修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第7篇】加油站设备安全管理制度——防爆管理

(1)加油站应当按照防爆安全要求划分爆炸危险场所,建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保养、检修制度,并在储存区、卸油区、加油区、桶装油料库房明显位置,设置“爆炸危险场所”标志牌。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接线、专业性检修必须由经过防爆技术培训档案(设备安装、试车、运行、检修、防爆降级、报废),统一分类编号,实行专人管理。

(2)固定电气设备必须安装稳固,移动防爆灯等电气设备必须放置牢靠,防止外力碰撞、损伤。

(3)加油站应当每月检查保养防爆电器设备,并符合下列要求:

a.防爆电气设备整洁,部件齐全紧固,无松动、无损伤、无机械变形,场所清洁、无杂物和易燃物品;

b.电缆进线装置密封可靠,空余接线孔封闭符合要求(密封钢板厚度不小于2毫米);

c.设备保护、联锁、检测、报警、接地等装置齐全完整;

d.防爆灯具的防爆结构、保护罩保持完整;

e.接地端子接触良好,无松动、无折断、无腐蚀,铠装电缆的外绕钢带无断裂。

(4)加油站每两年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一次专业检修,检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维护后者更换防爆灯具灯泡(管)、熔断器和本安型设备的电源电池;

b.清除设备灰尘、污垢和其他杂物,并对锈蚀处进行防腐处理;

c.更换或者修理易损零部件和紧固件;

d.测试电机、电器和线路的绝缘电阻值,检查接地线并测试电阻值;

e.补充或者更换设备润滑部位的润滑脂(油);

f.检查设备进出线口,更换损伤变形或者老化变质的密封圈;

【第8篇】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例

塔吊做为本公司大型机具,其租赁执行下列制度。

一、塔吊原则上需保证本公司项目部租用,如已满足内部使用后方可对外租赁,租赁除正常交费外还需签定租赁合同。

二、塔吊租赁原则上由公司生产副总统一安排,以便根据生产情况统筹安排。

三、塔吊租赁需遵守的规则

1、租赁方法

项目部承接新项目时,需提前15天向公司生产副总提出申请,以便生产副总能够根据项目规模调派其相应规格、能够满足使用要求的塔吊。

2、项目部承接项目后,公司只要有未出租的塔吊,项目部不准外租。

3、租赁时间的计算

自项目开工、塔吊安装试运行内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以项目部提交报停申请经生产副总核实后签字之日止。

4、租赁费用的计算

租赁费用以公司规定的价格以日计算。

5、租赁所包括的费用

(1)塔吊使用期间的租赁费。

(2)塔吊接转发生的拆卸费、运往新栋号的运输费。

(3)新栋号塔吊的安装费。

(4)没有接转栋号拆除后运往大库的运费。或新栋号使用塔吊自大库运往新栋号的运费。

6、维修配件及费用的承担

(1)塔吊公司每年应对其进行正常的维修和保养,项目部在新项目使用前需对其运转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转入正常使用,租赁费用开始计算。

(2)塔吊在开始使用后,如发生故障,大型机件的更换和维修费用由公司承担(指正常磨损、非塔司人为造成的损坏和维修费用,如项目部使用期间塔司违章作业和人为所造成的损坏不包括在内,界限200元以上,包括200元)小型配件的更换(指199.99元以下的,包括199.99元)由项目部自行更换,公司不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注:公司所承担的费用机械部门负责人必须经过调查,确实属正常磨损和非人为造成方可更换。

(3)钢丝绳属正常消耗附件,更换钢丝绳所发生的费用由项目部自行承担。

四、塔吊租赁其它规则

1、项目部租赁塔吊期间需进行正常的维修及保养,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2001标准的有关规定和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规程》db13(j)45-2003标准的有关规定。

2、使(租)用塔吊严格按国家、省及地方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禁止违章作业,如违反有关规程造成机械事故,所发生的费用和相关责任,一切经济损失均由项目部自行承担。

3、项目部使租用塔吊所发生的费用(指租赁费,不包括安拆费、运费,安拆费和运费由项目部用现金自行支付)由转入公司项目工程款中扣回。外部租赁采取交押金和预付费的办法,租用期满后一次结清租赁费送交公司财务部。

【第9篇】医院医疗仪器设备报损废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医疗仪器设备报损(废)管理制度

凡临床不能使用的,符合医疗设备报废条件的,应予以报废。

(一)医疗仪器设备的报废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固定资产的医疗仪器设备应按报废处理:

1.严重损坏无法修复者;

2.超过使用寿命,基础件已严重损坏或性能低劣,虽经修理仍不能达到技术指标者;

3.技术严重落后,耗能过高(超过国家有关标准20%以上)、效率甚低、经济效益差者;

4.机型已淘汰,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而又年久失修者;

5.原设计不合理,工艺不过关,质量极差又无法改装利用者;

6.维修费用过高,继续使用在经济上不合算者;

7.严重污染环境或不能安全运转可能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者;

8.计量检测或应用质量检测不合格应强制报废者。

(二)医疗仪器设备的报损条件

属固定资产的医疗仪器设备由于人为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毁损,丧失其使用功能的,按报损处理。

(三)医疗仪器设备报损、报废的处理原则

1.需要报废报损的属固定资产的医疗设备均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并填写报废、报损固定资产审批单,经由技术鉴定部门鉴定确认无法修复使用的,再由医疗设备科审核(对十万元、二级医院为五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须经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同意),报主管院长同意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报卫生行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2.凡减免税进口的医疗设备,除以上规定外还应按海关有关规定办理。

3.对于可供家用设备的报废处理,应加强审核,严格控制。

4.待报废固定资产在未批复前应妥善保管,已批准的报废的大型医疗设备应将其可利用部分拆下,折价入账,入库保管,合理利用。

5.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可办理财务减账手续。其残值收益应列入医疗设备更新费、改造基金项目专项使用。

6.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使用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理,一律交回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处理。如有违反者应予追查,交主管部门处理。

【第10篇】设备润滑管理制度中石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设备是生产的物质基础,润滑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为减少设备磨损,降低动力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障设备安、稳、长、满、优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包括设备润滑管理职责,油品的贮存与保管、油品的发放,润滑油具的管理与使用,润滑油品的代用,设备润滑油(脂)标准和废油品的回收。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设备的润滑管理。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设备是指用于石油化工生产、产品销售及其它生产运营的机器、工艺设备、动力设备、机修设备、起重运输设备、仪器仪表等。本制度所称润滑油品包括润滑油、润滑脂等。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公司设备管理部职责

(一)贯彻执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设备润滑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和修订本企业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及设备润滑手册。

(二)负责公司设备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设专职或兼职技术管理人员,对公司设备润滑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三)审核设备选用的润滑油品、代用油品、油品添加剂及油品的变更,组织和审批润滑油的代用及国产化工作。

(四)审核各油品使用单位提出的设备润滑“五定”(定点、定时、定质、定量、定人)指示表或润滑卡片(记录)和用油计划,监督、指导各单位“三级过滤”的管理工作。

(五)审查公司大机组及重要机泵的润滑油品定期分析化验单。

(六)检查与考核公司润滑油油品的选购、贮存、保管、发放、使用、检验及润滑器具的管理。

(七)组织学习、推广设备润滑先进技术、先进管理经验。

第六条 润滑油品使用单位职责

(一)执行公司设备润滑管理制度,负责本单位设备润滑管理工作,安排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编制本单位设备润滑手册,应明确所有设备润滑油品的种类、规格、加(注)油点、初装量、换油周期、换油标准等。制定润滑管理规定和各级润滑管理、操作人员职责,并组织实施。结合本单位实际设专用润滑油库(站),以满足设备润滑的要求。

(二)每年根据本单位人员、设备变更情况编制和修订本单位所管设备润滑“五定”表(润滑卡片或记录),做好设备润滑的“五定”及“三级过滤”工作。

(三)制定并上报本单位设备润滑油品用油计划。

(四)搞好本单位设备日常润滑管理、润滑技术革新等工作,及时处理或解决润滑方面存在的问题,改善设备润滑状况。

(五)负责本单位设备润滑油品的入库、贮存、使用和废油回收等工作。

(六)建立、健全本单位设备润滑品的添加、更换记录、合格证、化验分析档案,并及时做好归档工作。

(七)编制本单位需定期进行润滑油质分析的设备清单,对于关键机组按照要求每月必须进行质量指标检验,对其它重点设备及质量有怀疑的在用润滑油品适当安排检验,采取铁谱技术等先进手段加强重要设备的润滑油品监测。对于一般机泵的在用润滑油品,应在设备巡回检查制度中专门制定监测办法,主要采取目测等简便易行的方式确保在用油品质量合格。

第七条 物资装备部职责

(一)负责本企业润滑油品及润滑器具的采购、保管、发放及供应商评估工作,编制相应的管理制度。

(二)负责新购入润滑油品的入库工作,入库油品按批次委托检验部门抽样化验复查。复查不合格油品不得发放。

(三)对库存超过一年的油品,发放前向检验部门提出分析化验委托。

(四)做好润滑油品的合格证、化验单及相关资料的索取、提供及存档工作。

(五)负责公司废油回收、再生及处理工作。

第八条 检验部门职责

根据有关单位的委托,负责本单位设备润滑油品的分析化验工作,按时完成润滑油品分析的计划任务,及时将润滑油品化验单提供给委托单位。

第三章 润滑油品的贮存与保管

第九条 润滑油库(站)及储存库房应防雨、防晒、防尘、防冻、干燥清洁、通风良好,有完善的消防设施。其中车间(装置)润滑油站应执行公司润滑油站管理规范。

第十条

各种贮油容器及用具应定期清洗,大贮油罐每年清洗一次,或放空后立即清洗;小罐随空随洗。各种贮油容器应确保清洁,完好无损,零附件齐全,并标明油品的名称及牌号。

第十一条

装有油品的容器应按种类规格分组、分层存放。层间应用木板隔开,每组要有油品标签,注明油品名称、牌号、入库时间及质量鉴定时间,不许混放。

第十二条

入库油品必须有合格证,库存3个月以上或倒罐时必须检验。化验不合格的按废油处理,严禁使用不合格超标油品。

第十三条

容器在换装不同种类、牌号的油品时,必须按照规定彻底冲洗干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改装别的油品。

第四章 润滑油品的发放

第十四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做到按计划发油,按需要领油,按规定用油,杜绝滥用多领,并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

第十五条

发油人员应熟悉各种润滑油品名称、牌号、性能和指标、存放地点,发油时应将领油单据及油品标签核对,确

【第11篇】物业区域给排水设施设备运行管理规程制度

物业区域给排水设施设备运行管理规程

1、目的

规范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良好运行。

2、范围

适用于本物业物业区域域内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职责

3.1 值班人员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的巡视、监控、记录。

3.2 给排水技工具体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3 工程维修部主管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4 管理处主任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监督。

4、工作内容

4.1 巡视监控。

4.1.1 值班人员每两小时巡视一次水泵房设备设施(包括机房、水池、水箱等),对其运行情况进行记录。

4.1.2 每周巡视一次主供水管上闸阀以及道路上沙井、雨水井。

4.1.3 巡视监控内容如下:

a.水泵房有无异常声响或大的振动;

b.电机、控制柜有无异常气味;

c.电机温升是否正常(应不烫手),变频器散热通道是否顺畅;

d.电压表、电流表指示是否正常,控制柜上信号灯显示是否正确,控制柜内各元器件是否工作正常;

e.机械水压表与pc上显示的压力是否大致相符,是否满足供水压力要求.

f.水池、水箱水位是否正常;

g.闸阀、法兰连接处是否漏水,水泵是否漏水成线;

h.主供水管上闸阀的井盖、井裙是否完好,闸阀是否漏水,标识是否清晰;

i.止回阀、浮球阀、液位控制器是否运行正常;

j.临时接驳用水情况;

k.雨水井、沉沙井、排水井是否有堵塞现象。

4.1.4 值班人员在巡视监控过程中发现给排水设备设施有不正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详细地汇报给主管,请求协助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给排水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规程》。

4.2 给排水设备设施异常情况的处理。

4.2.1 主供水管爆裂的处置:

a.立即关闭相关连的主供水管上的闸阀;

b.如果关闭了主供水管上相关联的闸阀后仍不能控制住大量泄水,则应关停相应的水泵;

c.立即通知主管,工程维修部组织人员抢修;管理处负责通知相关业主/用户关于停水的情况;如属市政给排水应立即通知供水管理处抢修。

d.如地下水管爆裂,工程维修部应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尽快挖出所爆部位水管;

e.供水管所爆部位修复后,由给排水技工开水试压(用正常供水压力试压),看有无漏水或松动现象;

f.确认一切正常后,对检修现场进行清理或回填土方,恢复原貌。

4.2.2 水泵房发生火灾时按《火灾、火警应急处理程序》处置。

4.2.3 水泵房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a.视进水情况关掉机房内运行的设备设施并拉下电源开关;

b.堵住漏水源;

c.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系统工程师,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d.漏水源堵住后,应立即排水;

e. 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f.确认湿水已消除、各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后,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投入正常运行。

4.2.4 因设备故障等原因出现紧急停水时,应立即按《紧急停水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4.3 水泵房管理。

4.3.1 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水泵房,若需要进入,须经工程维修部主管同意,在给排水技工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水泵房,同时在《机房出入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4.3.2 水泵房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4.3.3 水泵房内应按规定备齐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方便、显眼处。水泵房严禁吸烟。

4.3.4 每周打扫一次水泵房卫生,清洁一次水泵房内的设备设施,做到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油渍、无锈蚀、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3.5 水泵房内内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

4.3.6 水泵房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值班人员保管,借用须登记。

4.4 交接班要求。

4.4.1 接班人员应准时接班。

4.4.2 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交代,并查看相关记录,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方可接班。

4.4.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班:

a.上一放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接班人未到岗;

d.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4.5 值班人员应将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数据(环境温度、电压、水压)及运行状况完整、规范地记录在运行日志内。每月的3日前由工程维修部将上月记录整理成册后交部门资料室存档,保存期为三年。

5、记录、标识

5.1《机房出入登记表》(见机房管理制度)

【第12篇】地测防治水设备仪器工具的使用管理及报废制度

1.地质、测量及防治水涉及所有仪器设备及工具必须建立技术档案、资料、台帐包括仪器的规格、性能、附件、精度鉴定、操作记录、修理记录以及使用时所特别注意的事项。

2.对本组使用的仪器应编号,对发放使用日期进行记录分配到个人使用的仪器和工具人员调出时要归还交矿,否则不予出调出手续或作价赔款。

3.对于所使用、保管的仪器和工具要经常保养和维修使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充分发挥作业能力并使其延长寿命如不按操作规程作业造成损坏的视损坏程度给予责任者处罚。

4.仪器设备的借用、转借、调拨与报废等应有一定的审批手续,仪器工具的借出必须经科长同意总工批准归还时进行检验,如不经批准借出或损坏的视其情况给予罚款。

5.新钢尺在使用前必须逐段检查刻划数字是否清晰和准确无误,使用后应及时用棉纱擦拭并擦拭机油。

6.全站仪在下井前要对各主要部件进行检查在井下行走时应避免剧烈的摆和碰撞,使用后要用绒布轻轻地擦拭仪器上的灰尘、水气、油污移站时仪器和三角架必须分开搬运,夏季在太阳下使用仪器时必须用伞遮住防止日晒。

7.激光定向仪的现场管理和维护由施工单位负责测量人员进行监管光束调整和核验由测量部门负责。

8.各种仪器、仪表、工具应存放在清洁、干燥室内架上或台上不准靠近暖气和火炉,对使用的仪器要负责日常的保养和校正精度达不到要求时应及时送厂维修以保证仪器的完好与准确性。

9.对过期或淘汰的仪器或设备要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及时更换并推广使用先进设备、新技术。

【第13篇】电器设备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 电气保护

一、矿井上下10kv电网及低压配电室继电保护由机电运行部统一管理,井下配电室以外低压电网保护由区队负责管理。

二、各种继电保护应按规定配置齐全,动作可靠,严禁短接或甩掉不用。

三、井下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引出的馈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四、井下配电网路(变压器馈出线路,电动机等)均应装设过流,短路保护装置,必须用该配电网路的最大三相短路电流校验开关设备的分断能力和动、热稳定性以及电缆的热稳定性必须用最小两相短路电流校验保护装置和可靠动作系数,保护装置必须保证配电网路中最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或同时工作成组的电气设备能够起动。

五、40kw及以上电动机,应采用真空电磁启动器控制。

六、井下电力网的短路电流不得超过其控制用的断路器在井下使用的开断能力,并应校验电缆的热稳定性。

七、熔断管不得有裂纹和严重烧伤现象,严禁用其它导体代替熔体。

八、煤电钻及照明系统必须使用综合保护装置、煤电钻综合保护器必须具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和停止功能,每班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九、井下低压馈出线必须装设检漏装置,检漏装置应灵活可靠,严禁甩掉不用,每天必须对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检漏保护装置每季应进行一次检修。

十、使用中的检漏保护装置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并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记录备案。

第二章 防爆管理

一、任何新进防爆电气设备(含小型电器)都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和煤安标志,否则一律不得入井使用。

二、防爆电气设备下井前必须经过严格检查,其内容包括:

1、零部件是否齐全完整、编号、铭牌是否清晰。

2、外壳、接线箱、底座等是否变形,防腐油漆是否有脱落。

3、各进出线装置是否封堵、密封圈、挡板、挡环是否齐全合格放置顺序是否正确,嗽叭嘴是否上紧。

4、隔爆接合面经磷化处理,并涂凡士林,无锈蚀,机械损伤不超过规定。

5、对每个隔爆间隙逐一进行测量,其间隙应符合要求。

6、联锁装置齐全完整。

7、控制线压线无松动,线号清晰。

三、电气设备在井下使用时,应防止矿车掉道时撞伤设备,设备周围环境应干燥,无杂物堆积,严禁电气遭受滴水侵蚀。

四、开关等电气设备应上架,尽量与地面垂直放置,最大倾角不超过15度。

五、电气设备的隔爆外壳应清洁,完好无损,严禁出现裂纹,开焊或严重变形,否则为失爆(变形长度不超过50mm,凹凸深度不超过5mm)。

六、电气设备不应有严重锈蚀现象,进行涂漆防腐时下列地点不应涂漆、铭牌、防炸标志、警示牌、渗入隔爆接合面的油漆及时清除,防爆电气设备防爆内外有锈皮脱落为失爆。

七、闭锁装置应齐全,可靠,设备原设计无闭锁装置的,不得去掉“断电源后开盖”的警示牌,闭锁装置起不到闭锁作用为失爆。

八、隔爆室的观察窗,严禁缺密封胶圈并且胶封,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一段玻璃为失爆。

九、隔爆接合面应保持完整,定期进行磷化和更换防锈油脂,油脂内部不得渗入铁硝、砂粒等,防止划伤接合面。

十、隔爆接合面的间隙不应超过规定值,其机械损伤不超过允许值。

十一、用螺栓紧固的隔爆面,同一部位的螺栓,螺母等规格应一致,螺母必须上满扣,弹簧垫圈以压平为合格,对于断裂或失去弹性的弹簧垫圈必须及时更换。

十二、电气设备的零件应齐全,开关及启动器的消弧罩不应有缺损,不允许缺消弧片和电源隔板,接线室内应清洁干燥,绝缘座套管不允许有裂纹,烧伤等痕迹,触头的开距,同期度应符合要求。

十三、电缆引入装置应完整、齐全、紧固、喇叭口不应有破损,挡板、挡环不应有锈蚀。

十四、密封圈厚度和宽度应符合规定,密封圈不得出现老化,变质和变形。

十五、电缆接线时,其护层要伸入盒(腔)壁5-15mm,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卡爪和弹簧垫。

十六、按地芯线应留有余量,防止电缆拔脱时地线先断失去保护作用。

十七、接线应整齐无毛刺,上紧螺母时不应压住电缆绝缘外皮,螺露芯线距垫圈的距离不能小于10mm,接线完毕后应仔细清洁接线室,不得留有碎导线头等杂物。

十八、防止电缆拔脱的装置应压紧电缆,但电缆的压扁量不得超过其直径的10%。

十九、电缆引入装置有下列情况一者为失爆:

1、密封圈内径大于电缆外径1mm以上的。

2、进线嘴内径与密封圈外径之差超过下列规定值的。(密封圈外径在20mm以下,不超过1mm、60mm以上不超过2mm)。

3、密封圈单孔内穿多根电缆或将密封圈割开套在电缆上的。

4、密封圈因破损、老化、变质、变形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5、密封圈没有完全套在电缆上的。

6、密封圈和电缆之间有其他包扎物的。

7、一个进线嘴内用多个密封圈的。

8、不用的进线嘴缺密封圈或挡板及挡板绝对厚度小于2mm或挡板直径比进线嘴内径小2mm以上的。

9、挡板放在密封圈里边或挡环放在密封圈和挡板之间的。

10、进线嘴压紧后没有余量或线嘴内缘不紧,密封圈端面与器壁接触不严及密封圈能活动的。

11、压盘式进线嘴缺压紧螺栓或压紧螺栓上不紧的。

12、螺母式进线嘴因乱扣,锈蚀等紧不到位或有三个手指能使压紧,螺母旋过半扣的。

13、使用的螺母式进线嘴缺少挡环的。

14、电缆在进线嘴处能抽动的。

15、高压铠装电缆的接线盒没灌绝缘胶或绝缘胶没灌到三叉口上的。

16、磁力起动器的小喇叭口引入出动力线的。

第三章 停送电管理规定

2、停送电操作由负责此项工作的电气维修工执行。

3、停电操作前,要按照所停负荷名称,根据供电系统图和现场实际,核实停电开关编号,无误后,方可按操作规程操作,并闭锁挂牌。

4、停电后用与电压等级相适应的验电器验电,确认无电后,用合格的放电导线放电,再挂短路接地线,之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

5、检修完毕后,撤除所有安全措施,复核无误后,联系恢复送电。

三、有关验电、放电和挂短路接地线的具体规定。

(一)10kv等级

验电: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的进出线的两侧各相分别验电,验电时必须戴上绝缘手套,人体与可能带电体保持0.4m以上的距离。

放电:当验明无电后,用合格绝缘外层的导线或专用器具对地放电。

装设短路接地线:当验明无电后,要立即装设短路接地线,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卸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接地线用专用线夹固定在导线上,装、拆接地线时均应使用绝缘棒和绝缘手套,短路接地线用多股裸铜线,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

(二)660v及以下等级

验电:用电压等级合适的验电笔,在检修设备的两侧各相分别验电。

放电:用有绝缘外层的导线或者专用器具对地放电。

装设短路接地线: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地线用专用线夹固定在导体上,拆卸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短路接地线有多股裸铜线,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

第四章 考核与惩罚

一、防爆电气设备和小型电器一律杜绝失爆,一处失爆罚款500元,矿外检查员查出的失爆加倍处罚,并落实到人。

二、擅自改变高、低压开关继电保护定值或短接、甩掉不用的,每查出一处,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发现有用金属丝代替熔体每处罚款100元。

四、现场不使用煤电钻综保罚款100元,不使用检漏继电器或照明综保罚款100元,煤电钻综保、检漏继电器少试验一次罚款100元。

五、不按规定装设风电闭锁装置一次罚款200元。

六、对检查不合格的问题,要按规定时间进行整改,否则每次罚款100元,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加倍进行罚款。

七、电气设备不得串联接地,接地线截面不够或缺少接地线,每处罚款100元,缺接地极每处罚100元。

八、井下供电严禁出现明接头、鸡爪子、羊尾巴和电缆破口,否则每处罚款500元。

九、开关等电气设备不上架、直接遭受滴水、淋水侵蚀,每台罚100元。

十、各单位发生机电事故后,必须报告机电副矿长,如隐瞒不报,视情节轻重罚单位负责人100~200元。

十一、每发现一次带电作业者,罚款300元。

【第14篇】建筑公司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随着现代化生产的发展要求,施工企业的设备、机具更新改造进一步加快,机具的数量也相应的增加,为此建立施工机具和大型机械使用维护保养和管理制度就更加突出,使用维修和保养。

1设备和机具使用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练操作规程,了解设备的原理专人使用。

材料科指派人员对机具或大型机械设备的、维修人员对设备做好日常的维修保养,并列入和日常的班前、班后的检查和维修。

2机具的安全装置严禁乱拆、乱装,更不能为了方便而拆除,机具的维修应由专人维修,维修人员在维修完成后,必须进行运行操作,维修人员不得在机械设备运行中维修、保养、润滑紧固等工作。

3. 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束紧袖口;

女工发辫要挽入工作帽内,旋转机床严禁戴手套操作。

操作前要查机械各项部件和安全装置,并进行运行,确认完好方可正式操作。

4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部门培训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必须按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归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严禁酒后作业,全体作业人员必须协同作业,服从指挥。

5机械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岗位责任制操作,并应明确各自责任,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

6凡用汽油发动的机械,操作人员禁止吸烟,并不得用明火照明。

7起重吊装机械应装各种安全保险装置,起重吊机在停工休息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悬在空中。

,钢丝绳的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起重机的规定要求。

8各种机具必须做到保护接零和安装漏电保护器,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机械设备应实行人定机制度。

9 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员、机修员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应按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10新购机械设备必须由项目部申请,工程处安全设备科审核,工程处主任审批后方可购置,新购的设备必须具有制造商的生产和经销许可证,并附有检验报告和相关资料,经工程处安全设备科验收确认后方可购进使用,并及时建立新的台帐。

【第15篇】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的确定:

1、有易燃、易爆发生火灾危险的场所;

2、有易漏电、触电伤人危险的场所;

3、有易高空坠落危险的场所;

4、有易发生噪音、辐射、高温的场所;

5、其他容易致人伤害、发生事故频率较高的场所。

第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科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在进行三级教育时应向员工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三条 厂部购置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并按照《设备管理制度》的要求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设备应做好记录。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四条 运输、储存、使用或处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按照国家及省市区关于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制定设备操作规程,指导并督促员工按章操作。本厂制定的操作规程主要有:

1、×××安全操作规程

2、×××安全操作规程

3、×××安全操作规程

4、×××安全操作规程等

【第16篇】幼儿园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一)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由出纳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二)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本单位王月杰同志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三)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设备管理制度精选汇编【1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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