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及施工单位负责人下井作业,是一项关乎企业安全运营的重要环节。此制度旨在确保井下作业的安全有序进行,涉及以下几个核心方面:
1. 管理人员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定期下井检查、了解井下作业环境、监督安全生产规程执行、解决现场问题。
2. 施工单位负责人职责:负责组织施工队伍,确保作业人员遵守安全规定,及时汇报并处理安全隐患。
3. 双带班制度:即同时有两位负责人在井下,一位是管理人员,另一位是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负责井下的安全与管理。
安全是这项制度的首要考量。为保障井下作业安全,需采取以下措施:
1. 定期安全培训:所有下井人员必须接受定期的安全培训,了解井下作业风险及应对方法。
2. 个人防护装备:所有下井人员必须佩戴合格的防护装备,如头盔、安全灯、呼吸器等。
3. 安全检查:每次下井前,须对井下设备、通风系统、通讯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异常。
4. 应急预案:制定详尽的应急预案,包括紧急撤离路线、救援程序等,以备不时之需。
5. 事故报告: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为了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以下是具体的操作清单:
1. 责任人名单:明确管理人员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名单,定期更新并公示。
2. 下井计划:制定详细的下井作业计划,包括时间、地点、任务及参与人员。
3. 培训记录:保存所有人员的安全培训记录,以供检查。
4. 设备检查表:制定设备检查表,每次下井前由负责人签字确认。
5. 安全巡查日志:记录管理人员下井后的巡查情况,包括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
6. 应急演练记录: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并记录结果,以评估和改进应急预案。
本制度的实施旨在提升井下作业的安全管理水平,通过明确职责、强化安全意识和严格执行操作流程,实现零事故的目标。各相关人员务必严格遵守,共同维护井下作业的安全环境。
【第1篇】管理人员、施工单位负责人下井及双带班制度
根据晋市煤局规字[2011]639号《<转发省厅关于印发建设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及晋煤办基发[2011]1054号《转发省厅关于印发建设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下井带班人员范围
建设单位领导是指建设煤矿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原则上以“六长”为主,确需配备“六长”以外其他矿级领导下井带班的,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
2、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历。
符合标准的人员,必须经主体企业严格审查、任命,经县、市两级煤炭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方可。未经市局审核批准备案的不得作为带班下井人员。
煤矿企业配有董事长、总经理的,董事长、总经理和矿长必须同时取得《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其他带班人员必须按规定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施工单位的领导是指承揽煤矿井下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其它主要管理成员。
二、下井带班具体规定
1、矿级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轮流现场带班,井下每班必须确保至少有一名矿级领导及一名施工单位领导现场带班,并与工人同上同下。
2、当班带班领导必须做到“三在”即:上班在前、下班在后、班中在岗;“三必清”即:当班任务清、入井人数清、任务执行情况清楚;“三走到”即:回采面要走到、掘进工作面要走到、最远的区域要走到;“三掌握”即:瓦斯情况要掌握、探放水情况要掌握、顶板压力情况要掌握;“三指导”即:出现紧急情况要指导、出现疑难问题要指导、发现较大隐患要指导。
3、当班带班领导必须执行井下现场交接班制度。上一班带班领导要在井下向接班的带班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4、矿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矿长)入井不得少于10次/月,其中下井带班不得少于5次/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机电副矿长、通风区队长等副矿级领导下井带班不得少于15次/月。一个矿井存在生产、建设2套系统的,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矿长)每月下井带班不得少于8次,原则上生产系统和建设系统各带班下井不少于4次。
5、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个,其它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的带班下井根据实际情况由施工单位自行安排,一般不得少于l0个。
6、煤矿在周末、节假日、初次来压、工作面初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的特殊时期,安排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的领导带班下井,必要时要安排2名矿级领导、一名施工单位领导带班下井。煤矿工作面搬家时,每班必须安排2名矿级领导带班下井。要强化矿级领导夜班现场带班指挥工作,并接受群众监督,于每月5日前在矿公示栏上公布上一月带班领导下井带班工作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6、煤矿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矿长、项目经理要严格按照月计划带班下井,如需调整具体班次的,必须提前在市局书面登记备案后方可生效。
7、建设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实行备案制。各建设煤矿制定的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要按安全监管隶属关系报市、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同时抄送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8、建设煤矿要建立领导带班下井情况每日汇报制度。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所属建设煤矿由建设单位每日向上一级公司调度室汇报领导带班下井情况;各市、县属地监管的建设煤矿由建设单位每日按照监管隶属关系向市、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调度室汇报领导带班下井情况。
【第2篇】护理护理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回首一个学期的工作,忙忙碌碌、辛辛苦苦;但同时也感到很充实、很快乐。这些成绩的取得还得感谢县教研室和学校各位领导的指导、支持和关注,同时也凝聚了附小各个学科整个团队的心血。在无数次面对面的研讨、交流中每一位参与的老师都得到了锻炼和成长,团队的整体研究水平也在不断得到提高。期待着在不久的明天,附小能够培养造就出更多的教学能手、名师,让他们不仅成为附小的教学骨干,更多的能够走向全县乃至全市。教师成长了,教学工作才能做的更好,教育质量才能更高,附小的明天也就更加美好。
【第3篇】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 规范医院的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药学员工的质量管理意识与能力。
1 医院药房每年应依据上级有关要求及医院药房的实际情况制定教育培训计划。
2 质量管理人员负责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监督与考核。
3 质量管理人员每年对全员进行药品法规、质量规章制度及专业知识、执业道德、工作技能等培训考核工作。培训人员覆盖面应达到100%。
4 医院药房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参加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 医院药房中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购进、调剂等岗位的人员必须按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6 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岗位工作的人员,应经职工技能培训,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7 质量管理人员应建立个人培训教育档案,内容包括:姓名、职位、职称、培训时间、培训题目、培训地点及培训师、课时、考核结果等。
8 质量管理人员每年应做好全年教育培训,内容要求: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对象、授课者等。
9 每次培训后应做好考核工作,验证培训的效果。
【第4篇】对公司人员异动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企业管理,促进员工合理流动,使公司员工调配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地发挥公司人力资源,特制定本规定,望各部(车间)遵照执行。
一 .公司各部(车间)因工作生产量变化,工艺改进,新增设备等原因,需增减本部(车间)职数的,必须填报《员工异动审批表》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二 .人力资源部对《员工异动审批表》所报增减职数,岗位及要求,须进行必要的审核。对需增岗增员的,通过内部协调和外部聘用的办法给予解决。
三 .增岗属外部招聘解决的,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招聘制度办理。
四 .增岗属内部协调解决的,由人力资源部根据申请部门要求,进行考核确定合适人选。
五 .人力资源部确定合适人选后,必须与异岗的双方部门交换意见后由主管人事领导或总经理签批,方可办理异岗手续。
六 .对未按上述规定办理异岗手续的(含借调)而异动岗位的,公司不予结算工资。
七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5篇】翌三房地产后勤人员管理制度怎么写
一、行政秘书管理制度
1、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和早退,冬季早上上班时间为8:30分,下午下班为5:30分;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每次扣罚20元;
2、 认真学习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业务技能,没有来电和来访时知道应该干什么,如果无客户就在办公室聊天或睡觉者,每次扣罚20元;
3、 每周把所管辖的办公室进行一次大扫除,每天一次小扫除,随时保持接待场所干净整洁,公司将定期进行检查,如有违反每次扣罚20元;
4、 每天下班后应关好办公室的门窗,摆放整齐所有办公桌椅,同时 所有电源插座(饮水机、电脑、取暖器等电源),::如有违反每次扣罚40元;
5、 不得利用公司的电话拨打私人电话,公司十四楼与十五楼之间如有事情,尽量上下楼通知,尽可能少用电话联络,如有违反每次扣罚20元;
6、 冬季用电紧张,本着节约能源的态度,尽可少用取暖器烤火,如果需用取暖器烤火也是档位最低,人离开就马上关掉,如有违反每次扣罚20元;
7、 每次接待客户,如需给客户倒水,每次应是冷热混合倒半杯,如果装上了大半杯或满杯,则每次扣罚30元;
8、 各秘书在接听客户电话和接待客户的过程应有礼有节,不卑不亢,保持公司要求的专业水准,如遇客户投诉每次扣罚30元;
9、 公司的办公用品应本着节约的态度使用,能重复使用尽量再次利用,公司给每个办公室配备的办公用品,每个秘书收应负责保管,如有损坏和丢失,则每个办公室秘书负责;
10、 电话秘书是公司的第一岗位,获取第一手信息应及时与公司的领导保持沟通,工作的过程中应全力以赴,全心全意,随时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如知情不报者每次扣罚20元;
11、 每月各秘书应按时提交一月工作总结于次月一日交钟燕处,工作总结字数不得低于500字,敷衍写总结或没按时写总结的每次扣罚50元;
12、 各秘书应积极配合坐销主任沟通相关客户信息,同时积极配合公司领导安排服务其它项目的相关工作,如有抵触或不配合的则每次扣罚50元;
13、 各项目秘书每周配合各项目销售主管,积极交换资源于公司内部的其它项目,如不配合资源共享的,每次扣罚50元;
14、 各项秘书每周对做的接待工作作相关分析,分析表格公司随后会及时提供,未认真填写公司提供的分析表格者,每次扣罚20元;
15、 各项目秘书应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对外泄露项目秘密,不得对外泄露公司秘密,如有违反每次扣罚500元;
起实施,请各后勤人员严格遵守并执行好,为创和谐团队贡献每一分子的力量。
成都三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第6篇】某幼儿园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幼儿园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三、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四、建立每日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掌握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戴,主管部门留存复印件,以备检查。
【第7篇】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
2、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热爱本职工作,学习钻研业务、技术,熟练掌握本工种的操作技能。
4、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安全责任心,做到安全生产。
5、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学习、宣传教育等活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正确使用和爱护安全防护设施、用品及用具。
7、及时报告本岗位或作业现场事故隐患。
8、在发生事故时要立即保护现场和向上级报告,并及时参与救援工作。
【第8篇】公司人员招聘工作管理制度
公司的人员招聘属于公司人事行政部的工作事宜及责任,公司如何招聘员工,有哪些录用条件等,都要有正规的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公司人员招聘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招聘录用工作,确保员工综合素质,以适应企业发展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行政人事部对公司员工招聘录用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审核部门员工招聘计划,办理员工招聘、录用、订立劳动合同及组织岗前培训等工作。
第三条部门用人单位根据经营业务或工作需要,制定用人需求计划。负责应聘人员试用期考察及应聘上岗后的培训、管理工作。
第二章员工招聘
第四条员工招聘遵行“德才兼备、人岗适用”和“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不仅注重应聘者的受教育程度,更注重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特别注重应聘者的职业道德和忠实程度。
第五条员工招聘分为一般员工招聘、管理人员招聘、特殊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和临时工招聘四种。
第六条需要招聘一般员工的部门,在公司编制范围内出现岗位空缺时,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公司经理批准。
第七条公司需要招聘管理人员时,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制作岗位职务说明书,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需要招聘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时,由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公司经理总经理签署招聘指令,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招聘事宜。
第九条需要聘用临时工的部门,填报《员工招聘申请表》,报公司行政人事部转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条公司行政人事部区别不同类型人员,按照公司总经理批准的招聘岗位员工任职条件和任职要求,选择合适的招聘方式,实施具体招聘工作。
第十一条未经公司领导特批,任何部门不得招用从公司自动离职、或被公司辞退、开除的人员。
第十二条招聘员工的渠道可以采取:内部招聘、外部招聘、媒体广告招聘、人才市场招聘、网络招聘及委托职业中介机构招聘等方法进行。但无论何种方式,都必须事前办理申报批准手续。未经报批手续自行招聘人员的,所招聘人员作辞退处理,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第三章一般员工招聘程序
第十三条门店营业员、营销员、仓库管理员、物流配送员、批发开单员、售后服务接待员、办公室文员、后勤服务员及具有一般工作能力的安装维修工,属于一般员工。按下列程序招聘:
1.公司行政人事部拟定和发布招聘广告,公示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任职条件和任职要求,以及相对应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报名起止时间等事项。并负责处理应聘报名相关事项;
2.应聘者填写《招用员工登记表》,提交《身份证》、《户口册》和学历证明复印件;
3.公司行政人事部汇总整理所有应聘人员资料,联系用人部门,确定初选名单,通知初选人参加面试;
4.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在征得应聘人员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安排到用人部门,给予5至10天的适应选择期;
5.选择期满,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招回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的内容:一是职业道德,二是岗位职责);
6.岗前培训结束后,组织笔试,笔试合格者,双方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适应选择期内任何一方认为不具备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可以说明原因,友好辞谢。适应选择期满3天以上的,公司按照国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应聘者在适应选择期的实际上班天数发给劳动报酬。
第十五条适应选择期满,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适应选择期计算为应聘人员试用期,享受试用期工资待遇。
第四章管理人员、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程序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直属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市内门店负责人、涉外门店负责人及会计、出纳等财务管理人员。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根据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必须配备的各种具有专业技术知识或技术职称的人员。譬如项目设计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员、安装维修技工等。
第十七条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按下列程序办理:
1.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约谈和面试。
2.应聘人员与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就劳动报酬及相关工作职责、职权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应聘人员填写《招用员工登记表》及相关应聘资料。
4.公司行政人事部起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书》。
5.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履行《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涉及公司机密岗位的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书》的同时,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履行保密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临时工招聘程序
第十九条聘用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的,报经批准后,由部门自主招聘;聘用期限超过一个月以上的,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章试有期
第二十条员工的试用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确定。
第二十一条应聘人员在试用期内,如果不愿在公司继续工作,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公司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或口头申请,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后,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十二条公司在员工试用期间,发现聘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1.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者;
2.不能胜任工作者;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者;
4.违反国家法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5.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关系或者在外兼职影响正常工作者;
6.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者。
第二十三条试用期满后,员工本人提交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审核定级手续,从批准定级的下月起调整工资待遇。
第二十四条管理人员和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约定执行。
第七章新员工工资待遇
第二十五条一般员工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按公司《员工薪酬管理规定》的标准执行。不低于国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间,不享受提成工资待遇。
第二十六条管理人员和特殊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约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员工被正式录用后,按其所在岗位或所任职务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公司的实际需要,调整和变动员工的工作。调整变动工作后的工资福利待遇也随之相应变动。
第二十八条为稳定员工队伍,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公司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实际年限,发给工龄工资;对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发给年度特殊贡献奖;对在一个月内无迟到、早退现象和病、事假的员工发给全勤奖。
第二十九条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公司履职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公司按《劳动法》的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手续。个人原因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险的,由本人写出申请,公司按规定发给社会保险补贴。
第八章工作时间和劳动纪律
第三十条公司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不同工种的实际情况,分别实行三种不同的上班工作时间制度:
(1)定时工作制;
(2)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时工作制。
第三十一条每个员工执行那种工作时间制,根据其所任职岗位的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第三十二条所有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公司制定的《劳动出勤与劳动纪律管理规定》,有事有病请假批准,上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中途擅离工作岗位。
第三十三条员工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按规定接受处罚,情节严重、累教不改者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十四条各部门员工出勤登记表,每月5日前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公司行政人事部每个季度公布一次员工考勤情况。
第九章其他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在执行中修改完善。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释。
【第9篇】某宾馆中层管理人员考核制度
宾馆中层管理人员考核制度
为提高宾馆的整体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充分调动中层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强化责任意识,特制定以下考核制度:
1、中层管理人员考核实行扣分制,一分折合为人民币5元。
2、中层管理人员要求每班提前十分钟到班,迟到、早退、中途离岗一次扣2分,病假扣1分,事假扣2分(需履行手续后报质检部记录)。
3、中层管理人员当班期间必须着工作服,佩戴工号牌,如违反一次扣2分。
4、中层管理人员行为规范、仪容仪表参照《员工手册》规定执行。
5、每月工作计划以及领导安排的工作台,有一项未完成扣1分。
6、重要宾客或会议接待,涉及到的部门中层管理人员必须现场督导、协调、检查,或指派领班以上管理人员在现场负责,否则一次扣部门经理4分,副经理2分。
7、宾馆会议内容以及领导的要求、工作安排传达不清、检查落实不到位,一次扣部门经理4分,副经理2分。
8、经营中客人一般投诉扣部门经理2分,副经理1分;重大投诉扣部门经理5分,部门副经理3分。
9、对于总值、质检查出的问题,各部门须在第一时间内进行整改,原则上不得超过半个工作日,逾期未进行整改的,考核部门经理2分/项。涉及到需维修或采购的,视具体情况而定。
10、相同情况(同一名员工或同一岗位)在一个月之内被考核三次的,记此名员工部门内部过失一次(扣此岗位10分)。考核部门经理4分,副经理2分。
1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工作计划的,一次扣2分。
12、客情高峰时期,值班经理必须在现场检查、督导;每天中午十二点半后当日值班经理方可到总台领取值班房房卡;如当日预计出租率达到95%,则值班经理须在晚上六点前将值班房房卡交还至总台;值班日志须在值班的次日上午十点前填写好后放至总台,交由下一班值班经理领取。以上要求,违反一次扣1分。
13、参加宾馆组织的活动(晨会、例会、卫生检查等),迟到一次扣2分。如部门经理外出不能参加的,需提前安排好部门内其他人员参加,否则一次2分。
14、各部门申请采购物品的,如在本市内采购,原则上经审批后不得超过两个工作日内必须购买到位;如需外地采购,原则上经审批后不得超过六个工作日必须购买到位(特殊情况另论)。延期一天,扣采购部门经理2分,直至采购到位。
15、各部门维修设备、设施,报急修的,工程部需在接到通知后十分钟之内到达现场;一般维修需在接维修单的当天(4小时内)完成;需外请人员维修的,两个工作日内必须维修到位(特殊情况另论)。违反以上规定,发现一次扣工程部经理2分。
16、各部门对于发放员工工资、奖励、福利等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到位,原则上不得超过规定时间的两天之内。
17、行政总厨对于餐饮成本控制工作必须认真、负责,每月厨房经营成本必须控制在46%之内,如低于45.5%或高于46.5%,则每低于或高于0.05%,扣10分。
18、各部门经理外出时,需安排部门主管以上人员负责本部门工作(部门管理、参加宾馆晨会、例会等),并提前作好值班工作的安排,不得临时请人代班或调班,如有违反,一次扣部门经理2分。
19、部门好人好事或各项检查中奖励30元,部门经理加1分,副经理加0.5分;餐饮部、前厅部、客房部奖励30元,部门经理加1分,副经理加0.5分
20、经营部门超额完成月度指标,按超出情况可奖励10-20分;后勤部门控制成本成绩突出,按实际情况可奖励1-10分。
21、月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可奖励5-10分。
22、当月发生安全事故,视情节对照宾馆安全考核条例执行。
【第10篇】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煤矿
为严格落实执行国务院关于煤矿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作业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人员范围
矿副总以上领导、生产科室正副科长、井下生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第二条 带班职责
(一)下井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井下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二)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特殊问题时,及时组织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重点盯防,并立即向信息办和调度室汇报。
(三)及时制止违章行为,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三条 带班要求
(一)带班次数副总以上领导每月下井带班不少于3次;生产科室正副科长每月下井带班不少于4次,至少2个中夜班;区队党政主要领导每月下井带班不少于6次,至少3个中夜班。
(二)带班时间不少于8小时,与职工同下同上。
(三)带班人员升井后,要到信息办填写带班记录,写明上下井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隐患及处置落实情况。
(四)安监处建立下井带班档案,每月牵头组织考核,并对领导干部带班情况定期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五)因特殊原因不能下井带班的,必须事前写出申请,经矿主要领导批准,送安监处备案。
第四条 责任追究
在执行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过程中,严格按《济三煤矿职工安全生产奖惩条例》、《济三煤矿准军事化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责任追究:
(一)无故不下井带班或完不成下井带班次数的;
(二)对现场出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不加以制止的;
(三)对现场隐患应发现而未发现的、或发现隐患不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的;
(四)对带班期间经过的路线或作业地点24小时内出现安全问题的;
(五)带班期间违章指挥或者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的。
【第11篇】卫生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 为保证企业经营的合法性,确保药品销售的合法性,确保药品质量,为消费者安全,合理,有效的提供放心药品和优质服务,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⒉药店负责人对营业场所卫生和员工个人卫生负责,并明确各岗位的卫生管理责任。
⒊药店应保持营业环境的干净整洁,卫生有序,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无污染物及污染源。
⒋货架及所陈列的物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损,柜台洁净明亮,药品陈列规范有序。
⒌营业场所干净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并有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污染物。
⒍保持店堂内外清洁卫生,严禁把生活药品和其他物品带入店内。个人生活用品应统一集中存放在专门位置,不得放入药品柜台货架中。
⒎上岗人员这装整齐佩戴胸卡,勤洗澡,勤理发。头发指甲应修剪整齐,每年应进行一次全员健康体检,药品验收人员应增加视力,色盲检查并建立检查档案,有传染病精神病和皮肤病的员工应调离工作岗位。
⒏健康体检应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内容应符合任职岗位体检要求,体检结果应存档备查。
⒐严格按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替检行为。
【第12篇】保安人员值勤管理规定制度
保安人员值勤管理规定
一、 上岗时必须着制式服装配带保安帽,带上工牌号,服装时刻保持整齐化,提高警惕、保障酒店安全万无一失。
二、 上下班人员必须交接清楚并填写有关事项,值班日记以及未解决的问题说明,交于下一班。
三、 值班时不允许与大厅服务人员嬉笑、打闹、闲聊、不允许坐在沙发上等与值勤无关的事项。
四、 白班2小时北门保安与南北进行换岗,值勤中北门负责车场车辆管理以及大厅安全,突发事业应急。南门保安负责监控监察以及全楼安全巡查,每2小时巡查一次以及外来人员安全检查,2小时南北保安与北门保安进行岗位交换继续履行上述规定。
五、 夜班保安值勤北门保安负责大厅安全,车辆指挥登记,车辆半小时巡查一次,坚决不允许坐在大厅(24:00前),24:00点后可以适宜坐沙发休息,但必须30分钟前往车场全方位巡查一次。12点前南门保安负责同白天巡查相同,准时12点关闭锁好南门,两名保安都在北门值勤,一人负责楼上巡查、另一名负责车场、大厅安全巡查区域。所有住房客人停车位全方位巡查,并且检查到楼后小门处,两人互换时间不定,楼上不能超过1个小时,车场不超过30分钟,两名保安2小时交换工作岗位,继续履行上述规定。
六、 在值勤过程中若不按规定执行,有禁不行、有禁不上,在领导检查过程中发现保安违规现象,严肃处理。
民警提示
l 住宿请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登记;
l 来访和同宿宾客请主动到前台登记;
l 贵重物品请寄存前台或自行妥善保管;
l 随行车辆请有序停放 ,意安全。 紫蓝色底
立成酒店安全提示
l 住宿请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登记;
l 贵重物品请寄存前台或自行妥善保管;
l 如有丢失,酒店概不负责。
l 来访和同宿宾客请主动到前台登记;
l 严禁私自留宿外来人员或将房间转让他人入住;
l 休息和外出时请注意关好门窗;
l 房卡丢失请及时和前台联系;
l 住宿期间请勿高声喧哗和卧床吸烟;
l 酒店范围谢绝携带宠物;
l 店内严禁黄,赌,毒;
l 随行车辆请有序放,注意安全,勿将贵重财物置于车内,并请锁好车车门;门前停车厂属于公共设施,可供您免费停放车辆,本酒店不负保管和损坏赔偿之责任。
您的安全是我们最大的心愿!
立成商务酒店
红色底水牌里放
车场温馨提示
尊敬的宾客:
您好,当您停妥车辆,请勿将贵重财物置于车内,请锁好车门,您的安全是我们最大的心愿!
门前停车场属于公共设施,可供您免费停放车辆,本酒店不负保管和损坏赔偿责任。
谢谢合作!
立成商务酒店
黄色底
【第13篇】建筑二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锅炉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起重机械作业、压力容器操作、登高架设作业。
2、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色盲且视力、听力能满足工作条件的需要。经参加相关部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方能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前,应参加相关部门的复审培训。未经复审的不能继续上岗操作。
4、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所指定掌握的机械性能,做到“四懂三会”,即懂设备构造、懂设备原理、懂设备性能、懂设备用途;会正确操作设备、会日常保养设备、会排除设备故障。严格按执行操作规程,防止出现人身伤害事故和机械事故,确保安全。
5、掌握消防知识,有消防要求的应参加消防培训取证,取得消防证后方能上岗作业。
【第14篇】管理人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企业安全保卫工作,确保破产清算工作正常运行和破产清算企业财产特别是财务凭证、化工危废品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破产清算企业建立安全运转、内部保卫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做到监督检查工作常备不懈。
第三条 企业车间、仓库要保持通道畅通,严格按《建筑灭火器材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分类备足相应的防火器具、确保防火器具有效,摆放位置明显,不得被杂物挤压围堆。
第四条 企业厂区内禁止超负荷使用电力设备,严禁私自安装电热炉、电取暖设施。所有电路线路、照明灯具规范安装、使用,禁止私接乱搭电力线路。
第五条 管理人工作人员要正确操作门禁、监控、配电器、对讲机等设备。车间设备的必要操作须持证上岗。
第六条 对相关设施、设备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隐患的设备要及时停用,维修或更换,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企业的重要设备设专人管理负责。
第七条 管理人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公安、消防、安监部门的监督管理,保持与相关部门联系畅通,共同构建防范屏障,发现寻衅滋事,侵害公私财物的行为要及时处理。
第八条 管理人工作人员出行办公,要认真遵守公共秩序,谨防意外发生。
第九条 管理人工作人员要树立防范意识,爱护公共财产,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下班后要锁好门窗,办公室内不要存入现金等贵重物品。办公场所来陌生人要主动询问。
第十条 企业财务室、办公室避免闲人出入,认真落实人防技防措施,确保财务档案安全,财务室要认真执行现金保管规定,送款、取款要有保卫措施。财务人员下班后要严格检查门窗,保险柜是否锁好并开启监控设备。
第十一条 管理人工作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离岗、出入厂区。
第十二条 管理人工作人员要遵守各项考勤制度、值班制度,保证信息通畅。
第十三条 安全保卫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视频监控和场地安保。要做到每班两次厂区内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禁止无关人员出入厂区。值班期间不得饮酒、睡觉、搞娱乐活动。
工作时间表如下:
第十四条 管理人聘用的厂区技术人员,应按照规定轮流到厂值班,非值班人员要做到随叫随到。遇有设备核查人员或审计、统计人员进入厂区工作,相关技术人员要保证相关人员的工作顺利开展,保障人员安全。
值班表如下:
第十五条 本办法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有限公司管理人。
【第15篇】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对特种作业人员统一集中管理,配备专业性管理人员,直接高度管理,并由专职安全员监督检查,强化管理。
2、特种作业人员要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遵章守纪,服从指挥,按技术规范办事。
3、每年年初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整顿,凡是年龄较大,或者不服从管理违章蛮干,专业技术较差的,或者造成事故未遂和已形成事故者,及时调整,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4、对所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并按期复查,参加再培训。
5、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建立登记卡,实行一人一卡。
6、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酒后作业。
7、特种作业人员要每月脱产学习半天,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事故案例剖析,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技术水平。
8、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技术交底,无技术交底不得进行上岗作业,上岗后要严格实施安全措施。
9、要坚持上下岗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10、要严格执行验收制度。通过验收,确保合格后理验收手续,并由验收人员交付使用。
11、上岗后,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准闲谈聊天,集中精力,精心操作。
12、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第16篇】专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政策,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二)编制烧结厂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和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落实,按计划和上级要求开展各种职业安全卫生活动。
(三)参加制订完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参加修订、审查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配合综合办做好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复训工作,配合组织部、工会办公室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宣传工作。
(五)经常开展职业安全卫生巡查工作。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制止,发现特别不安全的情况,有权先令停止生产,并及时报告领导研究处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下达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及时报告领导。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对其中需要采取技术措施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六)参加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三同时”会审,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引进技术改造、大的修理工程项目的方案审定、设计审定、竣工验收和试运转工作,督促劳动防护设施和主体工程按“三同时”原则执行。
(七)及时收集、积累职业安全卫生资料,为领导及时提供职业安全卫生资料。
(八)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轻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对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如实登记、统计、报告因公伤亡事故。参加设备、火灾等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制订保健津贴发放标准及制度。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编制烧结厂劳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发放计划,并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验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按标准发放,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十)负责对烧结厂兼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员进行业务指导;做好烧结厂职业安全卫生竞赛、评比工作。
(十一)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十二)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开展工作,积极推行安全科学管理方法。参加安全技术科学研究,总结推广职业安全卫生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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