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传染管理制度是一项全面的管理框架,旨在预防和控制校园内的传染病传播,确保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安全。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建立有效的疾病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并报告疑似或确诊的传染病例。
2. 卫生与清洁措施:规定日常卫生标准,如教室、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的清洁消毒频率,以及个人卫生习惯的培养。
3. 预防接种管理:制定疫苗接种政策,鼓励并协助师生完成必要的预防接种。
4. 健康教育: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对传染病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5. 应急响应计划:设定详细的应急流程,包括隔离、通知家长、协调医疗资源等。
6. 请假与复课政策:明确因病缺勤和复课的程序,防止疾病在校内扩散。
7. 家校合作:与家长保持沟通,共同维护学生的健康。
学校传染管理制度的作用和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保障健康:通过科学的管理,减少传染病在学校内的传播,保护师生的身体健康。
2. 维护教学秩序:及时发现并处理疫情,防止大规模爆发,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3. 提升防范意识:通过健康教育,使师生了解传染病的危害,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4. 社会责任:作为社会的一部分,学校有责任控制传染源,防止疾病向社区蔓延。
5. 法规遵守:符合国家关于公共卫生和学校安全管理的相关法规,确保学校运营合法合规。
学校传染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1. 防控源头:它是学校应对传染病的第一道防线,能够从源头上减少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2. 促进教育公平:健康的环境是公平教育的基础,确保每个学生都有平等的学习机会。
3. 培养公民素质:通过参与健康教育,学生能学会负责任的行为,为成为健康社会的公民做好准备。
4. 降低医疗负担:有效防控传染病,可以减轻公共卫生系统的压力,降低社会医疗成本。
5. 促进社会稳定:健康的学校环境有助于维护社区稳定,减少因疾病引起的恐慌和社会不安。
建立健全的学校传染管理制度,对于维护校园健康、保障教学秩序、履行社会责任以及培养公民素质等方面都有着深远的影响。学校管理层应高度重视,将其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以期在可能的疫情面前,做到未雨绸缪,守护每一位师生的健康。
第1篇 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
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一)
学校人群聚集,流动性大,接触面广,是传染病的易发场所。青少年由于其免疫功能尚不完善,抵御各种传染病的能力较弱,是多种传染病的好发年龄,一旦发生,极易传播和流行,并可扩大到家庭和社会。必须高度戒备地重视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一、落实组织领导,强化单位及一把手责任制
1、健全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确保认识到位、职责到位、经费到位、检查到位、奖惩到位。
2、建立“群防群控、盖边沉底”的工作网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学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积极性。
二、落实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1、充分利用板报、校报、校园网、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和社会公共卫生的责任感。
2、教育学生做到“四勤”、“四不”、“一报告”。即:勤洗手脸、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不随地吐痰、不喝酒抽烟、不共用毛巾、不要过度紧张和疲劳;发现传染病可疑者立即报告。
3、各级各类学校应根据传染病流行季节的特点,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两次以预防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病为重点的卫生宣传教育。中小学校还应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告家长书等形式,宣传传染病预防知识,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三、落实学校卫生制度,依法治校常抓不懈
1、各级各类学校要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及定期体检制度;重要场所定期消毒制度;课堂、宿舍、公共场所卫生清扫制度;个人卫生清洁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体育活动卫生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和疫情管理台帐制度。
四、落实“四早”措施,确保疫情预防和控制无漏洞、无死角
1、早发现。中小学、幼儿园要坚持晨检制度并保持经常化。晨检应在校医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特别是请病假的学生应及时查明病因。在传染病流行季节,还可增加午检。对可疑者应由校医做进一步检查、确认。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学校应以年级、班级或宿舍为单位,采取相应的排查措施,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者,督促其立即到医院就诊。
2、早隔离。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确保其他学生不与之接触。根据传染病类型和传染性强弱,必要时对与病人接触的人员进行相应隔离。
3、早报告。学校的校医或校医院有关科室的医师为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在确认疫情的第一时间内报当地疾病控制中心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按照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要求做好疫情的登记、分析和整理工作。对报告的疑似病例被确诊或排除,要向上级机关发出更正报告。发生大面积疫情时必须按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对不报、瞒报、漏报者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早治疗。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根据不同类型传染病,及时将病人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或在家隔离治疗,同时在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病人所在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发生大面积疫情时,可对与病人接触的其他人员进行预防性投药,对所在场所定期消毒。
五、落实经费保障,改善学校卫生条件
1、学校卫生条件好坏,直接影响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教学用房、宿舍、餐厅要通风良好;食堂建筑、设备及环境要求应符合《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厕所应有冲洗和洗手设施;要为学生提供符合标准的饮用水;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完善的校卫生室。
2、保证疫情发生时有足够的消毒、防护用品以及应急工作所需的经费。
六、落实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处置有序高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对疫情发生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疫情,要有人指挥,有人值班,有隔离、消毒、防护、救护等具体措施和物质保证,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疫情的发展。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七、落实学校卫生机构,加强日常管理
1、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各级各类学校要按规定设立卫生室或卫生科。卫生室应当设专兼职保健医生,具体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2、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教育部《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工作规程》,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成立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
八、落实督查、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1、学校领导要熟悉学校卫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经常了解学校师生对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方面的意见,经常查看学生教室、食堂、宿舍等人员集中场所的卫生状况,经常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并将其工作实绩纳入考核与奖惩中。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到位、责任不到位的情况要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因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二)
一、成立学校防控领导小组,成立预防机构,承担校内传染防治和疫情报告。
二、把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作为学校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
三、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
四、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消除污染源,出四害、改善生活条件。
五、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学生讲卫生,同时加强学校饭堂饮食卫生管理杜绝病从口入六、定期给全校师生进行健康体检,以便做好常见病的预防保健工作。同时根据病情,对师生进行预防接种工作。以避免传染病流行。
七、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隔离、早治疗。
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三)
一、总则
1、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2、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除上述病种传报之外,水痘、手足口病、结核性胸膜炎也要及时上报。
二、建立防治网络
在卫生部门的领导下,组成县教育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等为一体的学校传染病防治网络。
三、具体工作:
1、建立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和报告、责任制度,建立完善的防范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预防饮食饮水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学校有专人负责传染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做到早期发现病人,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学校卫生室做好传染病监测管理工作,对班主任进行传染病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加强晨、午检和因病缺课登记以及健康情况巡查,保持教室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
3、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卫生活动,利用健康教育课、卫生广播等,根据不同的季节特点对学生进行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健康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4、加强学校环境卫生,消除卫生死角,消灭蚊子、苍蝇等病媒生物和肠道寄生虫的危害。
5、认真做好学校食堂卫生自查,完善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做好学生的计划免疫接种工作,推荐接种非计划有价疫苗。
四、疫情报告和控制
1、学校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有专人负责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县教育局安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漩口镇卫生院,并做好登记工作。
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于六小时内上报。
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于十二小时内上报。
责任疫情报告人在丙类传染病监测区内发现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上报。
2、做好学校的消毒隔离工作,控制并消除传染病在师生中的蔓延。
第2篇 _学校传染病疫情登记管理报告制度
篇一: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传染病防治法》,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要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
二、各班每天要进行晨检。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要追查病因并进行登记。
三、学校卫生室保健医负责学校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班主任和教师发现学生有发热、皮诊、腹泻、呕吐、黄疸等传染病早期症状,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及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上报卫生科与教育局。
四、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篇二:
为了能够及时有序地应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在我校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上级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由校长陈运占为组长,业务主任陈德伟为付组长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班主任负责本校传染病防治的各项具体工作。
2、各班班主任为本班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一旦发现本班有传染病疫情,应在1小时内向校长及主任报告。各班班主任应定期对各班卫生委员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及疫情报告程序进行培训。
3、针对不同季节的传染病,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传染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各班班主任坚持每天对本班学生进行晨检和午检,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为预防各种传染病在校内的发生,各班应把本班的公共区、教室、寝室彻底打扫干净,不留卫生死角。并加强教室、寝室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第3篇 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2)
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二)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传染病,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疾病。
第三条 传染病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把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之中,制定应急预案、岗位责任制,确保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 一旦传染病发生,学校即刻启动预案,由校长担任传染病应急处理小组组长,负责对传染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组员由总务、政教、工会等有关部门组成,负责上报、接待、联络、跟踪等事项。
第五条 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健康教育的基础与先导作用,充分利用学校橱窗、课外活动、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广播等形式普及卫止知识,提高师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特别在组织集体性活动之际,教育学生不购买无证摊贩食品,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做好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包括指导、督促等),并做好记录。
第六条 针对季节特点、疫情动态、校内实际及时向学校师生进行疾病预防、饮食饮水的卫生安全教育以及其它健康教育等知识的宣传,并举办家长会、家长学校,向家长讲解预防传染病的有关要求,对家长进行营养知识的教育等。
第七条 将传染病的预防纳入长效管理。在疫情高发期前,强化相关防病知识及技能的教育。一方面要加强建设传染病应急处理小组队伍、班主任队伍,进行有关健康知识、技能的培训;另一方面,向学生家长发放《告家长书》,增强学校师生及家长对传染病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第八条 做好传染病的专册登记,统计好患病学生的具体情况(班级、人数、发病人数、发病闩期、离校时间、主要症状、就医情况、目前情况等)主动与街道联系,积极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突发事件的调查,同时必须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社区的工作,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第九条 听从卫生部门的专业指导,对学校的环境尤其是教学区、食堂、厕所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扫和消毒:经常开窗,保持公共场所内空气流通,学校、班级教室、及有关食堂等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并根据实际重新调整教学活动和各项日程安排。
第十条 学校发生传染病后应按规定每日统计师生的出勤人数,及时发现可疑病例,做好病例登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第十一条 全程跟踪,做好医学观察,除予患者及时隔离外,应根据不同类型的实际情况做好对学校师生的医学观察,对在家休息的所有学生,学校要与其保持电话联系,以便随时了解患者的病情,密切关注学生的健康状况。在医学观察期内,传染病发病学生所在班级的同学应适当限制其活动范围,教学作适当调整。患者康复后返校,必须经学校保健教师复查,确认其隔离期满且痊愈,做到登记后,方可进入教室上课。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传染病责任追究制度,在传染病应急处理工作中,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谎报、玩忽职守、疏于管理,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4篇 z_学校传染病预防管理制度
中心学校传染病预防管理制度
传染病是由病毒、细菌、寄生虫等生物病原体,通过呼吸道、消化道、皮肤粘膜等不同途径侵入人体后引起发病。因传染病具有传染性,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就会造成流行,做好管理不仅对保证学生身体健康、促进生长发育、完成学习任务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控制社会上传染病流行的重要环节。学校领导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建立预防保健工作并由疫情报告人,具体防治制度如下:
一、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积极配合社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消除老鼠和蚊、蝇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动物对人体的危害。
二、有计划地改造学习公共卫生设施,加强饮用水卫生的管理。
三、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监控与疫情报告制度,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制定晨间制定,做好晨检,班主任根据学生的缺课情况,发现有疑似传染病及时报告给学校相关部门,学校疫情报告人逐级做好疫情报告并做好登记工作。疫情报告顺序为:学生、班主任、卫生室、学校领导。
四、对发生疫情的班级做到及时消毒、及时隔离。保持室内环境空气流通,经常开窗通风。
五、学生患传染病愈后,必须持有医院出具的复课证明及有关化验单,经学校确认后方可复课。
六、进一步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通过学校网站、宣传窗、班会、讲座、板报、广播等途径,经常性地对家长、学生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
七、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学生预防接种工作。
第5篇 学校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教导处必须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分年级段对学生进行有关传染病防控的教育;班主任要利用晨会、班会等阵地对学生进行卫生习惯养成教育;全校老师都应时刻关注学生的生活情况和身体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和正确的引导。所有学生必须参加一年一度的体检,发现有疾病和传染病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告知其家长,督促家长对孩子进行治疗。
二、加强消毒工作,强化饮食卫生。总务处要安排督促每月两次对教室进行消毒,疫情爆发期间坚持一天一消毒。
三、对生病学生的处理预案。若学生生病,上班时间由班主任及时联系家长,需要去医院就诊的,由班主任负责;在班主任不在的情况下,由科任教师带学生去医院,不得拖延,更不得以任何理由委派其他学生带去看病。
四、对传染病的处理预案。发现传染病,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并通知家长,必要时进行隔离;如学生因病回家就诊的,班主任应随时询问学生疾病情况;学生病愈后,持医院的治愈证明方可返校学习,班主任要及时、妥善处理好患病学生的物品。发生重大传染病,学校要及时上报并按疾病防控预案进行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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