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生产管理制度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生产效率的重要保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组成部分:
1. 工程质量管理:涵盖材料检验、工艺控制、质量验收等方面,旨在确保施工项目的质量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
2. 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安全规章制度、风险评估、应急预案、安全培训等,旨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3. 进度管理:通过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监控工程进度,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4. 成本管理:涉及成本预算、成本控制和成本核算,以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5. 物资设备管理:对施工现场的物资设备进行采购、使用、保养和报废的规范化管理。
6. 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遵守环保法规,降低噪声、扬尘等环境污染,维护工地秩序。
1. 制定制度:根据项目特点和法律法规,由项目经理主导,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共同参与,制定符合项目需求的施工生产管理制度。
2. 培训与宣贯:组织全员学习制度内容,确保每个员工了解并理解其职责和执行标准。
3. 执行与监督: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制度,管理层定期进行现场巡查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 反馈与改进:收集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定期评估制度效果,适时调整和完善制度。
1. 工程质量管理 - 材料检验程序 - 工艺控制标准 - 质量验收规定 - 质量问题处理流程
2. 安全生产管理 - 安全规章制度 - 风险评估方法 - 应急预案编制 - 安全培训计划
3. 进度管理 - 施工计划编制 - 进度监控机制 - 工期延误应对策略
4. 成本管理 - 成本预算编制 - 成本控制措施 - 成本核算流程
5. 物资设备管理 - 物资采购程序 - 设备使用与保养规定 - 废旧物资处理办法
6. 环保与文明施工 - 环保法规遵守 - 噪声、扬尘控制措施 - 文明施工标准
7. 制度实施与监督 - 制度执行流程 - 内部审计制度 - 问题反馈与改进机制
施工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旨在打造高效、安全、质量优良的工程环境,通过科学管理,提升企业竞争力,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在实际操作中,需结合项目特点灵活调整,确保制度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第1篇 隧道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所有隧道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教育后方准上岗作业。
2、进入隧道施工必须佩带安全帽,高度超过2米时必须拴住安全带。
3、隧道施工洞口必须设置值班登记室,指派专人值班,对进出人员进行收发牌登记,严禁非施工人员入内。
4、隧道施工人员严禁带打火机及其它火种入内,在洞内施工严禁吸烟。
5、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易滑鞋进入洞内作业。
6、施工平台搭设牢固,人员上下搭设爬梯。严禁上下在同一工作面内作业。
7、打眼时,作业人员带好防尘防护用品。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8、爆破前装药必须由专职爆破员进行,严禁无证上岗。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不少于200米。
9、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装,进洞车辆机械,应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
10、各作业班组必须建立施工交接班记录,相互签证。
第2篇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出入门口要验明证件,不佩戴上上岗证件的不准进入, 绝不准闲杂人员进入现场或留宿过夜
2、不准带小孩进入现场,不准穿拖鞋、高跟鞋上班,不准酒后上班或上班期间喝酒。
3、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现场。
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挂安全带或搭设操作平台等防护措施。
5、现场的材料必须按现场平面布置图所规定的地点设置堆放,或因工作所需更改的地点并堆放整齐,必须按规范要求堆放,做到一头齐、一般高、一条线、按型号、规格,分类堆码整齐。
6、现场的木工厂必须严禁烟火。
7、消防器材严禁挪用。
8、架体的安全网必须全封闭,不得留有孔洞或开口,用柔绳绑扎紧固做到平整。
9、脚身板必须满铺,不得漏铺和有探头板,小横杆两端,必须用扣件架固,架体搭设必须按规范要求搭设。
10、基坑开挖时,坑边必须设1.2米高的防护栏杆和悬挂警示标志牌,坑壁因土质要求需采用加固支撑措施,以防坑塌,较深的坑槽,必须设置专用梯道上人,不得随意攀爬。
11、经验收的脚手板在交叉作业时木工班组不准随意拆撤和挪用,以防造成作业人员坠落事故发生。
12、架体在每高7米必须做防护(软防护于或硬防护)一道,不得有漏洞,楼梯口、安全通道口、预留洞口必须做防护棚或罩盖。
13、在临边(阳台、楼梯口)等处必须作防护栏,机械的防护罩棚必须做好。
14、施工现场语言文明,行为规范,不得互相漫骂,打斗嬉戏,建筑物内外,不得随意大小便。
15、职工炊食要保质保量,饮用开水充足,夏天要有防措施暑(如采用绿豆汤等)。
16、职工宿舍必须有防蚊防煤气中毒等措施,宿舍内不准乱拉电线,更不准动用电炉等高电流的用具,不得在宿舍内私自用煤气做饭。
17、现场作业人员不得随意和故意破坏标志牌等宣传性物件。
18、生活区不得随意倒垃圾和污水、剩饭。
19、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工种的操作规程,严格按技术人员交底作好每道工序。
20、打混凝土(浇柱、现浇、底板、梁)时,所用机具的电源线必须用(木杆)支设架起,不得横铺钢筋网上拉拽, 以防破皮漏电造成触电事故。
21、现场作业人员严禁向上或往下投掷物件、构件。
22、施工现场各工种作业人员必须互相尊重、团结,不得因工作而发生争执,甚至打架斗殴,造成伤亡事故要追究刑事责任。
23、在易燃易爆的物件周围10米的库房,不得明火作业和吸烟。
第3篇 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与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关稳定大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也是每一个工程项目施工企业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公路工程施工涉及专业面广、技术要求高,影响因素多。如何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表述笔者的看法。
一、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是以保证公路工程项目建成以后以及施工过程中以安全为目的的标准化、科学化的管理。而公路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尤其重要,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分析和控制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建立安全管理系统,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对企业内部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防止发生事故和职业病,避免、减少有关损失。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特点是由公路工程产品特点、技术特点和施工特点决定的。产品特点包括:公路工程产品的固定性、体形庞大、多样性、易损性、社会性。技术特点包括:线长点多、工种复杂、形式多样、特种作业多、作业技术含量低。施工特点包括:施工流动性大,作业场所不可能永久固定。施工受自然环境和外界干扰的影响大。因此,以上特点决定了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具体细致,安全管理要注重协调性。
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主要控制措施
(一)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安全意识,实现安全观念规范化
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的思想意识体系。现代化安全管理理念认为,生产事故的发生虽然有其突发性和偶然性,但事故是可以预测、预防和控制的。“预防为主”是现代化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提高认识,完善安全管理措施,采取科学的施工技术,我们相信,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通过我们的努力,事故都应当可以预防。
(二)建立健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人
安全是与生产过程中的许多环节和条件发生联系并受其制约的,不考虑这些联系和制约关系,只是孤立地从个别环节或在某一局部范围内分析和研究安全保障,是难以奏效的。制定安全保障技术与管理方案,完善公路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保证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能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能落实到人。明确各级部门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责任制原则。
三)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1.依据施工企业的自身特点,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总则》等指导性安全管理文件,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2.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对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应建立相应的《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监督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有毒有害作业管理制度》、《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厂内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等管理制度。
3.对工伤事故应建立《伤亡事故管理制度》、《伤亡事故责任者处理规定》、《职业病报告处理制度》等制度。
4.在安全教育培训方面,应建立《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日常安全教育和考核制度》和《临时性安全教育》等制度等等。
(四) 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考核
在建立了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机构和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后,安全管理措施所要涉及的内容是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公路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施工现场的一线操作人员,都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对作业人员要加强职业培训、教育,使作业人员具有高度的安全责任心,并且要熟悉相应的业务,有熟练的操作技能,具备有关物料、设备、设施、防止工艺参数变动及泄漏等的危险、危害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在紧急情况下能采取正确的应急方法,事故发生时有自救、互救能力。
(五)安全管理的监督与日常检查
安全管理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安全管理措施的动态表现就是监督与检查。通过监督检查,保证本单位各层面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能正常有效地进行,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保证本单位安全设施、安全技术装备能正常发挥作用。
三、结论
公路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企业的方方面面,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只要我们思想重视、措施得力、评价科学、严格管理,就一定能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4篇 施工生产现场环境文明卫生管理制度
1、为搞好建筑施工现场环境文明卫生工作,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改善作业人员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施工过程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各类疾病的发生,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制定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开展施工生产现场环境文明卫生安全管理教育,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施工现场环境文明卫生安全管理的内容,应纳入本单位(本项目部)管理作目标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4、施工现场环境文明卫生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规范生产生活场地、文明生产、环境保护、防止大气污染、水土污染、噪声污染、环境卫生、季节施工、防火要求等管理的若干规定。按照《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5、建筑施工现场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立规格化的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制度牌、环境保护制度牌、文明施工制度牌、消防保卫制度牌和工场平面布置图的五牌一图;在现场要害地点和专业作业场所、部位设立明显的指令、提示、警告、禁止性标志。
6、合理进行施工现场生产生活区域的布置,应划分清晰,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做到整齐统-。宿舍、食堂、仓库、油库、料场、生产加工间、通讯、用电、用水等设施应符合安全、卫生、防火等规程要求,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7、按标准设立现场施工道路,必要时设置运输码头。加强经常性和季节性的养护,保证安全畅通。生活区和其它设施的通道布局应满足防火需要。
8、施工现场的设备安全可靠,有专人操作和防护保养措施;材料、构件能按品种整齐集中堆放,无随处散落现象;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应及时清运出场,做到工完场清,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9、严格按规程布置电气设施和用电线路,杜绝私拉乱接违章作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落实用电器具和电气回路的安全保护装置。
10、全面规划场区供排水设施,满足防汛和生产、生活消防需求。饮用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污水设置过滤网,食堂应设置隔油池,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河流。
11、贯彻工业卫生标准。夏季施工有防暑降温措施,冬季施工做好防寒保暖、防冻防滑工作。加强尘毒、烟雾、噪声的测检和控制。城区施工不扰民,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制定降噪措施,进行定期监测,并做好记录。对确需夜间施工且超过噪声标准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12、加强职业病防治和医疗保健工作。有条件的施工场地应设立急救、医疗保健站。职工每两年进行一次体检。对特种作业人员、厨房炊事人员应先体检后上岗,无体检记录的不得上岗。对达到一定规模的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持健康证上岗。
13、坚持文明施工,建立健全工场场容管理、生活区卫生管理和安全保卫制度,美化环境,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秩序。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
14、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纪律,正确使用“三宝一器”,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做好洞口临边防护。
15、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推行安全-票否决制和奖罚制度。加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投入。努力做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硬软件建设工作。
16、各分公司、项目部应针对工程特点,制定更加详细、具体的操作性能强的各项环境与文明卫生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5篇 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工程队负责人应对本队伍员工劳动保护和安全施工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认真执行安全施工规则制度,不违章指挥;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
2班组长,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施工负直接责任。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构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不违章指挥;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3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施工规则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开好施工前安全会;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施工队长报告。
4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架线,立塔,爆破,吊装,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征得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审核同意方可实施。
5在有危险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烧伤等及有可能引起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故时,发包方应事先要求制定安全措施。
6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班组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7施工现场,木工间和储备易燃易爆器材库。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备足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
第6篇 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工地)安全文明生产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人员到位,责任到人。
2.施工现场(工地)必须具备良好的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制度)。
3.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应备有各个工种安全生产手册或须知,并做到每个职工人手一册,特殊工种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4.施工现场入口及危险作业部位应设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种安全防范标志,避免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
5.施工现场秘须做好防火、防电、防爆和防坠等防护工作。
(1)、 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消防规定,各种消防设施配置齐全,并由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油库易燃品存储等重点防火区域必须禁止火源进入。
(2)、供电电路布设及施工用电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用电的规程和规定,并应避免防碍正常作业和交通。
(3)、爆破作业前必须报当地公安部门批准。火工产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火工产品的运输、存放必须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4)、高空作业必须遵守有关作业规程,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网或防护栏杆,视具体情况使用安全带等防护设备。
6.施工现场必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
行为。
7.施工现场应建立完善的机具设备例保、检修制度,保证机械设备
正常安全运转。
8.施工单位要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成立防汛组织机构,制订出完善、可行的应急预案,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并准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坚持汛期二十四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9.在河道、沟渠内进行桩基施工的单位,要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尽量避开汛期施工。如在汛期施工或在河床上建有营区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做好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洪措施。
10.施工单位的取土场、弃土场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设计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和必要的维护,防止水土流失、滑坡和堵塞河道等现角的发生。
11.工程部将对各施工合同段的安全生产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将进行停工整改。
12.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在建的工程倒塌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向工程部及有关部门报告。
13.工程事故等级划分、申报时限和申报内容按照建设部《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执行。对重大质量和人员伤亡事故,施工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报工程部及有关主管部门。
14.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素质是对其选择的一项重要内容,施工企业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各施工单位开工前在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要详细说明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15.监理单位应具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理知识和能力,了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纠正。
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企业在开工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绘制好总体平面布置图,施工总体平面布置图应布局合理,文明责任区划分明确,有明显标记,并报经工程部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实施。
2.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目标管理,应将施工组织网络网、年季月目标计划、工序交接流程、质量目标及管理制度上墙,并按季、月进行目标细化。
3.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监理人员都必须佩带胸卡(上岗证),同时按照管理处的有关要求统一着装。
4.施工现场作业道路应保持平整,设有明显路标。机具和材料应做到“二整”:机械设备保持状态良好、整洁、停置整齐:施工材料堆放有序、存储规整合理,并插置标示牌。
5.工地现场外观应做到“三洁”:施工场地整洁、生活环境清洁、施工产品美观洁净。场区及施工范围内的沟道、地面无废料、垃圾和油污,应做到工完、料尽、地清。办公区、作业区、仓库等场所内部应整洁有序,生活区中食堂、供排水、浴室、宿舍应符合防火、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
6.施工合同段内主要构造物前应设置标牌,标明名称、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旁站监理等内容标牌。
7.各类拌合场(站)和加工制作场地内区域必须进行场地硬化处理,材料分隔堆放,设隔离墙,并有标牌标明名称、规格,对水泥、钢材等,需设置防雨、隔潮设施。
8.现场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应配设“设备标志牌”标示设备名称、生产厂家、出场日期,使用状况,操作人员姓名等。
9.施工现场每个主要施工区域,均应有负责人现场指挥施工,主要部位应有技术人员在岗,现场指挥和技术要熟悉操作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
10.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附属工序要提前进行或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11.施工车辆行驶的便道应进行日常性养护,保证晴天行车无扬尘,雨后能行车无积水,不影响施工场地外围道路清洁和不影响当地群众正常生活、生产和通行。
12.施工企业应具有环保意识,对施工中产生的废料不可乱弃乱放,应按要求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存放:对易于造成环境污染的施工材料,在运输、存放及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使之污染或将污染降到最小限度。
13.现场进行的各项施工操作,必须按施工前的施工操作安排,或按相应的有关规定进行做到层次清楚,紧张有序,杜绝违章操作和野蛮施工。
14.监理人员对施工企业的文明施工情况应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能满足文明施工要求的要及时予以下令整改。
15.施工结束后做好临时占地的恢复工作,对施工中占用的地方道路、空置地等做好恢复工作。
三、罚 则
1.对违反本规定,施工现场存有事故隐患,或存有野蛮施工现象的项目经理部,管理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如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限期清退出场,并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因此造成的建设单位的损失,由施工企业承担赔偿。
2.旁站监理及其驻地办对事故隐患视而不见,工程部将对其进行警告或辞退,责令驻地办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对因此造成建设单位的损失,将视情节由其承担赔偿或清退出场。
第7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确保与施工相关的人员、机械及其相关活动得到有序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人员管理
1、所有参与本项目施工的人员,在进场后一周内,须按项目部制定的《施工人员登记表》进行登记,在经所属施工队伍管理者或管理者代表签字确认后报项目部备案。登记表格式附后。
2、参与本项目施工的人员,须持有身份证,并准确填报。无身份证者,须持有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施工人员身份证明文件须报项目管理部门复印备案。
3、参与本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须按其操作项目分批接受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
4、场内作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记录,将作为施工人员劳动薪酬发放的重要依据。对未参加安全教育者,项目部将此人视同为非本项目参建人员。
5、施工过程中人员出入场变动情况,应及时报项目部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基本准则
6、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观念。
7、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真正做到从上到下,从管理人员到职工各有职责,责任明确。
8、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
9、所有施工操作人员,一定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方可上岗工作。特殊工种要定期学习培训,在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10、严禁非本机操作人员擅自开动各种机械和驾驶车辆,机动车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并持证驾驶,在起步及穿越道路前须“一慢二看三通过”,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11、架设电线、电缆必须符合《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05)的有关规定,电器设备和线路绝缘要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广播线、电话线绑扎在一起,设备的壳体应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严禁非专业人员拆装一切电气设备、线路,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12、焊工要经过培训并取得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非焊工禁止操作电焊设备。焊工的作业项目必须与其所持操作证件的准操项目相符合。
13、乙炔瓶与氧气瓶在高温天气需要有防暴晒措施。在一般情况下,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米,气瓶与明火或其他巨热源之间的相互距离不得小于10米。
14、电焊(割)、气焊(割)作业必须提前填写动火证,在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相关作业,并按要求安排专人监护作业。一级动火证须提前七天申请,有效时间为一天;二级动火证须提前四天申请,有效时间为三天;三级动火证须提前三天申请,有效时间为七天。详细规定见《×级动火许可证》回执。
15、起重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磨耗值超标或发现有断股的钢丝绳以及变形的吊钩、吊环等严禁使用并必须及时更新,严禁带“病”作业。作业时其起重臂的水平夹角、吊件与周边电力线缆、构件、构筑物的垂直及水平方向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其使用说明书规定,并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46-200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的规定.
16、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下颚带。严禁赤膊、赤脚、穿凉鞋、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确保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事故。
17、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作业。
18、机械设备不准“带病”动转,动转时不准做清理、维修和保养工作。修理机电设备时,首先应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不准合闸”的醒目标志,以免发生事故。
19、吊运物体设备时严禁有人在吊件下作业或行走。吊运安装物件时要有专人统一指挥。
20、施工操作时必须集中思想,不准打闹取笑,要相互照应,不准盲目蛮干,冒险作业。
21、施工现场要设有安全、禁区的明显标志或围护,坑、洞、孔口处除必须设置围护外,夜间还必须设置红灯示警。
22、坚持文明生产,现场材料、管件的堆放要牢固、整齐有序,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或洒遗物要及时进行清理,保证道路坚实畅通。
23、实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在工程施工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二)、安全例会制度
24、各班组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要求全体作业人员参加。
25、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
24.1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安全会议、文件精神。
24.2分析、总结上阶段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计划。
24.3分析研究近期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24.4研究生产中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6、对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竞赛及安全创优活动进行部署,并组织实施和总结、表彰。
27、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8、安全检查目的
安全生产检查是项目部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广泛动员和组织职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种有效方法,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的一种基本形式,是发现生产活动安全隐患的一种重要方法。其目的在于了解项目部各部门的安全管理情况,发现施工现场物的不安全因素(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不安全环境、不安全行为),以便采取措施,及时纠正,防止事故的发生。组织安全检查,引导职工寻查不安全因素、危险源、制定预防措施,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职工自己动手消除不安全因素,实际上也是做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过程之一。安全检查同时是推动单位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方法,是一项技术性较强而又非常细致的工作,事前必须要周密地做好准备工作,按计划、按要求切切实实地认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和检查总结,讲究实效。
29、安全检查的内容
29.1检查寻找生产现场的不安全的物质状态。即检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如:检查机具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保修情况;机电设备的防护装置;电气、锅炉、受压容器的完好情况;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储存、运输和使用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标准是否符合安全的要求;以及工作场所的通风、照明等。
29.2检查安全教育工作。查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生产知识教育,以及特殊作业工种人员专业安全技术的培训;查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证。
29.3检查生产作业场所和施工工地。查现场管理,寻找不安全因素,如检查工棚设置是否安全、可靠、合理,材料堆放是否整齐,用电是否规范,道路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数量是否充足。要求消防器材分布合理、取用方便、可靠有效。
29.4检查职工有无不安全行为。如违章操作、违章项目、酒后作业、无证操作等。
30、安全检查的方式。安全检查的方式大致分为四种:定期检查、突击检查、连续检查和特种检查。
30.1定期检查即列入计划,每隔一定时间进行一次检查的叫定期检查。这种检查应是全面的综合安全检查,如有些设备(起重机械、消防设备等)都应按照规定期限进行检查。
30.2突击检查,是无固定时间间隔的检查。可以根据已发生事故,进行排队、分析的结果决定突击检查,如某工区(部门)或某工地的事故次数、经济损失超出指标,通过检查可以发现问题,从而解决问题。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活动前也可以突击检查。
30.3连续检查,就是对某些设备的运行进行长时间的观察和检查。对某种设备的运行情况、工人的操作情况、使用防护品的情况,进行连续测试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防发展成严重问题和事故。
30.4特种检查。由于新设备的安装,新工艺的采用,新建房的使用,往往会带来新的危险因素,因此,需要进行特种检查。
31、安全检查结果处理
31.1安全检查情况要认真记录,做好台帐,并综合评定被检查单位的安全状况,作为安全惩罚的依据之一。
31.2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先进事迹,好人好事以及有效的安全管理新经验、新办法等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职工安全意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搞好安全文明施工的重要手段,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都应十分重视安全教育工作,因此有必要制定安全教育制度。
32、安全教育的内容
32.1思想政治教育
主要是通过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奠定思想基础,提高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要注意安全教育的成效、教育的重点应放在强化职工安全意识的思想教育上,不论科学多么进步,装置、设备、机械的安全性能多么完善,操作的都是人。因此,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是劳动保护宣传教育的第一任务。
32.2劳动纪律教育
进行劳动纪律教育,使职工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是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基本保证,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条件。实践证明,单位纪律严明,职工遵章守纪,就会减少和避免事故。否则,就容易发生事故。
32.3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安全技术知识是生产技术知识的组成部分。安全技术知识用于生产技术中,对职工教育培训时,必须把两者结合起来进行。
安全技术教育包括:本单位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及其规律性,安全防护基本知识和防尘、防气体中毒的综合措施,岗位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包括特殊工种),消防知识,工伤事故急救方法和报告程序。
32.4法制法规和安全规章制度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保护法》等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遵守,学习国务院各部委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等。
32.5典型事例教育
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是学习推广先进经验,取长补短的好办法。不论是本单位还是外单位在安全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都值得学习借鉴。
33、安全教育的形式和要求
33.1三级教育
是指公司教育、项目部教育和班组教育,是企业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的基本形式,教育的主要对象是新工人、学徒工、临时工、合同工和代培实习人员。这些人员由于缺乏生产技术和安全操作知识,容易造成工伤事故,因此,对他们逐级进行严格的安全教育,是十分重要的。
项目部安全教育由安全质量管理部门进行,教育的主要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规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和规章制度,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一般机械、电气的安全常识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等。
工区教育是上述人员在分配工地时所进行的第二安全教育,由工区及专职安全人员负责,采取直接上课、谈话、实地参观等形式进行,主要内容是本工区的生产工艺流程、设备情况、安全生产组织形式、危险区域、有害有毒作业注意事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经验教训、先进事例、典型事故分析等。
班组安全教育是上述人员到了岗位,开始工作之前,由班组长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班组是生产活动的基础,是发生事故的源点。因此,班组安全教育是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内容力求生动具体,包括班组安全生产概括,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岗位工种的工作性质,机具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工作地点的环境卫生及尘、毒源、危险机具件、危险物品的控制方法,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作用和使用方法。
33.2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经常性安全教育应贯穿于生产活动中。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通常采用安全会议、班前班后、座谈会、录像、宣传画、事故现场分析会等多种方法,广泛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为传达上级有关指示、通报、文件,学习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总结、整改事故隐患等。
33.3特种工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根据国家规定,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操作、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机动车辆驾驶、机动船舶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属特种作业。
特殊作业人员须应具备以下条件: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对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除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和操作技能训练,须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发证,凭证操作。
33.4凡离开原生产岗位一个月以上者,在复工时必须由班组进行安全教育,离开六个月以内者,由工区(分队)和班组进行二级安全教育,离开六个月以上者,由安全部门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3.5工人改换工种(岗位)时,必须由接收部门负责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和操作规程的教育,如变换工种为特殊工种,则应按该工种的要求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领取到操作证后方能进行该工种的作业。
五)、登高作业安全制度
34、登高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高血压、严重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深度近视(500度以上)的人员以及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一律不准登高作业。“十不登”制度即:
34.1患有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深度近视等症不登高。
34.2迷雾、大雪、雷或六级以上大风不登高。
34.3没有安全帽、安全带不登高。
34.4夜间没有足够照明不登高。
34.5饮酒,精神不振或经医生证明不宜登高的不登高。
34.6脚手架,脚手板,梯子没有防滑措施或不牢固不登高。
34.7穿了硬底皮鞋或携带笨重工具不登高。
34.8高处作业顶部没有固定防滑措施不登高。
34.9设备和构件之间没有安全板,高压线旁没有遮拦不登高。
34.10石棉瓦,油毡屋面上无脚手架不登高。
六)、安全防火制度
火给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火灾也一直给人类带来严重危害,一旦发生火灾不仅造成物质财富的损失,同时也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因此,我们要坚决贯彻执行我国全民消防 “以防为主,以消为辅”方针,开展群众性的防火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一切火灾事故的发生。
35.1加强领导,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
35.1.1各级领导要有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企业管理以保证消防措施的贯彻执行。
35.1.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根据生产特点,发动群众制定和落实相应的消防制度、公约及必要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检查落实情况。
35.1.3深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教育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人人关心消防工作。
35.1.4开展防火大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35.1.5加强防火重点要害部位的保卫工作,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如发生火灾,要狠抓事故“四不放过”。
35.2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35.2.1要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储藏、运输、使用的管理,易燃品不准到处乱放、乱用、乱倒,指定地点,存放限额,确定专人负责。
35.2.2施工现场上的易燃废物,要在当天及时消除。
35.2.3有易燃气体的工作房和仓库内,必须有通风设备,使其不达到爆炸浓度。
35.2.4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和仓库所有电器、电源装置、照明开关等都符合防爆要求。
35.2.5易燃、易爆品仓库和作业场等禁火区,应明显标志,标出警戒线,建立“严禁烟火、禁止吸烟”等警告牌子。
35.3管好火源:
35.3.1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不准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
35.3.2仓库、宿舍等严禁使用电炉取暖,不得使用热得快烧水。
35.3.3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清除周围的易燃杂物,以防引起火灾。
35.3.4易燃、易爆场所和库房,防止摩擦、冲击等发热和发生火花而起火,应使用铜、钼等有色金属制造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进入这些场所。
35.3.5搬运盛装易燃、易爆品的金属容器时,不要在地上抛掷拖拉,防止发生危险。
35.3.6灯泡距可燃物要远一些,通常要求不得小于500mm,防止灯泡发热引起火灾。
35.3.7电气设备应定期检修,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气绝缘损坏、接触电阻过大等情况,应立即修换;所有易生静电的设备,管线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35.4在工作房、库房、易燃、易爆场所等,都应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灭火器。
七)、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保护职工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减少伤亡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36.1工伤事故的报告程序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执行。
36.2发生工伤或死亡事故立即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口头或用电话报告,不得超过1小时。
36.3认真搞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6.3.1凡发生死亡事故,由项目经理部领导组织有关部门人员亲临现场,进行认真调查处理,于事故发生后20日内将调查报告书报当地劳动公司、工会。
36.3.2凡发生重伤事故:由施工单位领导组织有关人员亲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于事故发生后20日内将调查报告书报公司当地劳动公司、工会等有关部门各2份。
36.3.3凡发生轻伤事故,由班组长组织调查分析,填写事故登记书。
36.3.4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保护现场,尽快组织调查组,按“四查”要求进行调查(查思想、查领导、查制度、查纪律)。
36.3.5事故发生的经过情况调查准确。
36.3.6事故原因要分析细,责任要分析明。
36.3.7对责任者处理要严肃。
36.3.8调查报告及处分决定必须归档,调查成员要签字。
八)、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37.1临时用工是指为施工需要而招用的季节性临时工人。
37.2确因养护、施工需要,使用一年以上的临时工,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合法劳动关系。
37.3招用临时工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工作认真、服从分工、短时间内就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37.4特种作业岗位或技术性较强岗位确需招用的临时工,必须持有本人有效技术证书和有效操作证,并经安全、人事部门考核审定后方可录用。特别是驾驶人员,驾龄不到三年或发生过事故者禁止招用
37.5临时工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就业证(卡)、人口暂住证等证件由人事部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和安全协议,加强管理,建立临时工管理台帐。
37.6招用的临时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特殊工种则应进行专业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后方可上岗,同时做好台账记录工作。
37.7根据生产岗位的实际需要,对临时工应按国家规定,提供劳动安全条件,配发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九)、生产班组长的安全责任
38.1对所负责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禁止违章、冒险作业。
38.2对所管的施工现场安全的一切安全防护措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有责任。
38.3认真执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制度和上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在执行中如需要修改经原编制审批单位批准。
38.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活动中,必须及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特别要作好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遇到生产技术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38.5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38.6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38.7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十)、职工安全责任
39.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竞赛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39.2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39.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监守岗位,不随便开动他人操作的机械、电器设备,不得无证进行特种作业,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39.4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电气、机械设备,做好文明施工和各种机具有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39.5发现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39.6有权越级报告安全生产的一切情况,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或扣押合理意见,遇到严重人身危害而无措施保证的作业,工人有权拒绝施工,同时立即报告或越级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39.7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遵守制度等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机具,做到正确使用。
十一)、违规处罚
40.1对没有造成事故的一般性违章违规现象,每人每次罚款50元;
40.2对导致险性事故的违章违规作业者,每人每次罚款100~200元;对作业班组罚款500~1000元;
40.3对由于违规违章作业受到业主、监理单位批评及处罚者,其所属班组除全额承担业主、监理单位的罚款外,还须接受项目部的安全管理罚款。
40.4对造成事故者,视其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除对事故责任人200~500元罚款;对责任班组罚款1000~2000元。同时,责任人还将承担相关的民事赔偿或刑事责任。
本管理办法自施工班组负责人签收之日起生效。
第8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度及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度
<1>;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全面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以及上级机关颁发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条例和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贯彻实施细则和组织机构,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岗位责任制,并检查执行情况。
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摆在日常工作的首位,定期研究和解决安全和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对职工进行安全和遵章守纪的教育,督促各职能部门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2>; 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项目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主要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在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文明施工,在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负直接责任。
定期召开工地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会议,当生产和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经常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支持和配合治安队员搞好各项安全工作。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时,要保护现场和立即上报,并配合调查组人员进行调查。
<3>; 项目质安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负责日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作业层、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作业班组或落实整改处理,遇有特别险情,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命令有关人员撤出危险区段,并迅速报告领导,妥善处理。
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记录工作,如质安日记、检查评分表、隐患整改通知单、模板与脚手架验收等,并督促各作业班组做好班前活动与记录工作,并有关的安全记录资料定期归资料员整理归档。
认真落实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针、政策、规定和制度。掌握安全动态,并经常向工程项目部与质安科领导汇报工作。
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配合施工员与班组长,做好对进场工人及变换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培训、教育工作。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应迅速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组织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4>; 项目施工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对分管班组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责,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作业,在班组布置施工任务的同时对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9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管理奖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安全生产作出的有关规定,树立以人为本的高度安全生产管理原则,加强对施工班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各类事故在本工地发生,且做好本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以消除事故安全隐患的需要,使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单位及项目所属的管理人员、各工种、各班组员工及分包单位。
第二章组织和任务
第三条:本规定由项目部,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文明施工的领导小组、安全、质量等机构进行实施。
第四条:主要任务
1.根据有关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技术措施操作规程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监督调查。
2.督促下属班组,分包单位责任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遵守操作规程。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深入现场调查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出贡献,成绩突出的班组、分包单位、个人有权提出奖惩,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有权签发事故隐患处理意见书,并限期整改,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通知该单位即处理。
4.对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的班组和个人有权提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特别严重的把惩处的意见提交给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条:检查频次
1.生产班组每天根据工程进度及作业情况在班前由班组安全员或值班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2.安全员每天进行不定时巡查并有纪录和整改解决措施。
2.项目部每周对工地进行检查,帮助班组解决问题,项目经理每周带队进行检查。
第三章 安全生产
第六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人员在项目部所属的各班组、工种,施工现场生活设施进行检查工作,有关人员不得进行拒绝,并提供检查工作的一切方便。
第七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人员的权限和职责
1.宣传“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对违反各项规程、制度、条例不听劝阻,继续违章的班组、分包队伍、个人有权给予经济处罚。
2.检查施工现场等作业场所,了解职工健康和劳动卫生情况。
3.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签发安全隐患处理意见书,并督促(按时按期)整改。
4.随时向领导和上级机关反映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监督工作情况。
第八条:检查人员应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已的政策和业务水平,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认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工作成绩好的要给予奖励,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严格执行规定,履行职责的应严肃处理,造成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
第九条:凡阻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人员正常工作,无理取闹,进行漫骂,人身攻击者应严肃处理。
第四章经济处罚和奖励
第十条: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和个人给予500-20000元的奖励
1.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有创造、革新、重大改进及理论建议,并取得有关部门认可。
2.在施工中及消除重大隐患,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的。
3.敢于坚持原则,切实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为维护安全生产法律做出贡献的。
第十一条:对因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导致发生工伤事故的班组责任者,除责令改正外,并给予经济处罚。
1.发生工伤事故罚款1000-2000元。
2.发生重大事故处罚由主管部门实施处理,公司按其建议实施。
3.按上述一、二两项罚款的同时,对主要责任和有关班组领导人,视情况轻重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并可处1000-2000元的罚款。
4.对施工现场各类违章者,经安全检查人员查实后,根据罚款细则开出违章罚款后,由财务部门转帐扣罚,从工程(资)款中直接扣除。
5.罚款汇总后由公司安全部门统一掌握使用其中的50%用于安全管理和先进奖励,50%由安全部门提出具休办法由项目部实施。
6.本罚款细则是对一般违章违规行为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了严重后果的或二项以上重复违章,可给予加倍处罚或加并交政府部门处理,对未列入本罚款细则的违章行为,可给予参照其他处理细则。
7.公司级检查罚款额度可在此基础上提升3~5倍。情节严重恶劣的不在此限(如纯属滋事、打架斗殴、损害公司声誉和资质等行为);如为公司对分包罚款则罚款对象直接为分包负责人,额度为公司级(即细则的3~5倍),罚款金额直接从工程款扣除。
第十二条 罚款细则如下:
序号
违章罚款内容
罚款对象
罚款金额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方面
1-1
班组或分包单位不指定安全生产责任人,分包安全责任人无证或失效。
分包单位、班组长
5000
1-2
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技术员
500
1-3
不执行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一次发现
工地负责人
2000
1-4
擅自无理变更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员
1000
1-5
工序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员、技术员
500
1-6
不认真执行安全上岗,讲评检查记录(上海市为班组安全文明检查记录表)
班组
500
1-7
强令工人冒险违章作业
指挥者
2000
1-8
接到上级发出的安全隐患通知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力且不回复的
工地负责人、班组长
2000/每条
1-9
发现重大事故苗子不及时向上级汇报
工地负责人
2000
1-10
发生工伤事故对公司隐瞒不报
工地负责人
1000
1-11
安全检查不认真,对问题无登记,不发整改通知单
安全员、施工员
1000
1-12
采用新技术、新设备,不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技术员
500
1-13
班组每天不组织工人进行班前活动
班组长
500
1-14
不按规定网上申报(包括月评)被总包、监理或业主向公司投诉
2000/次
1-15
不按公司规定上报危险源、安全隐患及安全措施费等报表
1000/次
1-16
无书面安全生产责任制
工地负责人
500
1-17
对指定专业分包无签订安全协议书,内容清包无安全指标
工地负责人
1000
1-18
各级部门未执行责任制,无责任制考核记录的
为执行者
500
1-19
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上岗
工地负责人、安全员、班组长
5000
1-20
发生重大事故苗子和工伤事故不认真执行“四不放过”
工地负责人
2000
1-21
对工伤处理不及时,造成企业信誉损失及扣分的,直接由公司接受处理,不得异议,并处罚款。
项目负责人
3000-20000
1-22
在建工程的建筑物内禁止住人
施工员、项目负责人
500-1000
二、违反安全生产六大纪律方面
2-23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管理人员/班组长(顶)
违章者
2000元/顶
2-24
进入施工场地不戴安全帽 生产工人(顶)
违章者
500元/顶
2-25
进入施工现场戴安全帽而未扣帽带(顶)(管理人员、班组长)
违章者
500元/顶
2-26
2米以上高空作业,悬空作业带了安全带,而不扣牢,不生根
违章者
2000元/人
2-27
2米以上高空作业,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而不佩戴安全带
违章者
5000元/人
2-28
高空作业,向上或向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
违章者
1000元/人
2-29
操作人员在无安全措施情况下,在脚手架外面操作者
违章者
2000元/人
2-30
非操作人员(无上岗证)乱弄乱开机电设备
违章者/指挥者
1000
2-31
非电气专业人员(无证人员)擅自乱接电话线和装电灯
违章者
1000
2-32
吊装区域内非工作人员站在把干下方作业
违章者
3000
三、高空作业方面
3-33
高空作业穿高跟鞋或穿拖鞋
违章者
1000
3-34
架子上、起重工上高空穿皮鞋或硬底易滑的鞋
违章者
500
3-35
竹扶梯无防滑措施或缺挡、腐竹仍使用
安全员、班组长
2000
3-36
人字梯、移动脚手架无保险措施
操作者、班组长
500
3-37
翻爬脚手架及临边防护架(人/次)
违章者
500
3-38
翻爬井架(人/次)
违章者
1000
3-39
井架吊篮任意上下乘人
违章者
2000人
3-40
任意拆除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临边、动口、拉结)
指挥人、违章人
500人
四、脚手架搭设和使用方面
4-41
脚手架搭设未经验收合格挂牌而使用
安全员/工地负责人
2000
4-42
脚手架无登高设施(无其它安全措施)
架子班组/工地负责人
1000
4-43
钢管脚手架无踢脚板、不设四排隔离
架子班组
1000
4-44
脚手架上堆积超载而不听劝
班组长
1000
4-45
任意拆除脚手架的拉节
班组长/违章人
2000
4-46
任意拆除扶手栏杆踢脚笆网
违章人
1000
4-47
任意拆卸安全网、竹片(或因工作后不张挂密实)
班组长
1000
4-48
热天在脚手架上午睡或乘凉
违章人
500
4-49
搭设脚手架不平整,地基不压实,马虎搭设导致沉降倾斜
班组长
3000
4-50
钢管高层脚手架不敷设接地避雷措施
电工/工地负责人
1000
五、电器设施方面
6-51
夜间施工无电工,安全员(班组安全员)
工地负责人
3000
6-52
夜间值班电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电工
1000
6-53
电工操作不穿绝缘鞋
电工
500
6-54
用木片、竹片取代杆头插入插座者
违章人
1000
6-55
不按规定使用闸刀开关熔丝者
违章人
500
6-56
随地乱拖电线,无架空造成水浸、受压、车碾
违章人/班组长
500
6-57
闸刀开关损坏,不及时更换及无防护罩
电工
500
6-58
使用碘钨灯,太阳灯取暖(每盏)
违章人
500
6-59
私烧电炉、电饭煲违反用电规定(每只)
违章人
500
6-60
私自使用煤气灶
违章人
500
6-61
施工现场附近(临边、下方)有高压线无防护措施
工地负责人
3000
6-62
施工用电设备无专用防护棚、机械设备无专用配电箱
工地负责人/电工
2000
6-63
机具设备未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
电工/责任人
2000
6-64
接地、接零线路布置不符合46-2005临电规范要求的
电工
500
七、机械设备方面
7-65
起重机械超负荷使用
指挥人/操作人
3000
7-66
任意拆除机械设施上安全防护装置
违章人
2000
7-67
定机、定岗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致使无人员操作
违章人
1000
7-68
机械操作工开机时看报子、做零活、吃零食
操作工人
500
7-69
无证操作机械
班组长/违章人
1000
7-70
非操作人员玩弄电梯,井架等机械设施
操作工/指挥人
500
7-71
长物起吊时用单头一点吊并没用卸扣及螺栓固定牢固
操作工/指挥人
2000
7-72
起重机械的保险限位损坏仍在使用
工地负责人/操作工人
1000
7-73
酒后操作机械
违章人/班组长
5000
7-74
机械带病运转而发生故障
违章人/班组长
1000
7-75
非木工人员擅自操作木工机械
违章人
500
7-76
操作一、二类手持电动工具,无绝缘措施
违章人
1000
7-77
在机械不断电继续运转情况下维修保养
违章人
1000
八、防火保卫方面
8-78
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未交底(项目管理人员以及班组长)的
3000
8-79
无消防设施的或已失效
1000~5000
8-80
动火作业随意移动动火地点
班组长/违章人/指挥人
1000
8-81
无证动火作业和无证操作
班组长/操作人
2000
8-82
在禁火区域动火
违章人
2000
8-83
作业人员违反“十不烧”规定
违章人
500
8-84
在危险品储存间和仓库抽烟或切割作业
违章人
1000
8-85
任意拆除移动工地防火措施
违章人
1000
8-86
任意玩弄消防器材
责任人/违章人
500
8-87
在宿舍自行烧煮(使用热的快、电饭煲、电炉等)
违章人/班组长
500
8-88
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
违章人/班组长
500
8-89
盗用工地材料(不足以政府部门立案)
违章人
2000或按协议
8-90
气割作业,氧气、乙炔不按规定距离放置
违章人
500
8-91
出工地大门不接受门卫检查而发生争执斗殴的,情节严重的,移送当地司法部门处理
班组长/违章人
1000~5000
九、社会综合治理方面
9-92
擅自招外地民工管理无方,发生打架斗殴/次
班组长/责任人
2000-20000
9-93
酗酒闹事,打架斗殴
班组长/责任人
2000-20000
9-94
因工作生产发生矛盾口角而动手打架的
班组长/责任人
1000
9-95
为争抢劳动工具而发生吵架斗殴的
班组长/责任人
1000
9-96
为争抢人货电梯、塔吊纠集人员聚众打斗的(除赔偿损失外)
班组长/责任人
2000-20000
9-97
在工地集体宿舍内进行赌博和变向赌博的人,男女混宿的
班组长/责任人
1000
9-98
在宿舍内聚众看黄色录像的人/次
违章人
500
9-99
私留外客住宿且发生偷盗,查明细留宿人所致
违章人
2000
9-100
职工吃里爬外,将追究法律责任外赔偿损失
违章人
1000-20000
9-101
在施工现场大小便的,在楼上往下小便的造成损害他人利益的另加赔偿
违章人
500~2000
9-102
在宿舍上往下倒水,倒在他人生上的(除赔礼道歉外)
违章人
300-1000
十、劳务管理方面
10-103
有一人未签订相关劳务合同、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承诺书等手续而进入现场施工的
班组长、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
500/人
10-104
劳务工人无理取闹,中途无故停工(罢工的)
班组长
3000-5000/次
10-105
务工人员不积极配合管理人员工作的(登记、造册等)
班组长
1500
10-106
班组长、管理人员怂恿民工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的
班组长/违章人
5000-20000
10-107
因劳务纠纷造成民工集体_,对公司造成名誉和形象损失的,由公司直接接手处理,处理结果不得异议。
班组长/责任人
2000-20000
十一、文明施工及其它方面
11-108
使用未满18周岁工人每人/每次
班组长
1000
11-109
以不安全行为在生产岗位上嬉闹肇事(除赔偿全部损失外)
违章人
1000
11-110
怂恿他人以不安全行为进行打赌取乐(除赔偿外)
违章人
2000
11-111
油漆工使用喷涂不戴防护眼镜
违章人
500
11-112
使用喷枪产生尘烟,施工不戴防护眼镜
违章人
500
11-113
玻璃安装工在无做好安全措施而进行操作,
违章人
1000
11-114
吊装无专人指挥
责任人
500
11-115
现场预置埋件、建筑垃圾,各责任班组未做好落手清工作的以每次检查为准
班组长/施工员
300~1000
11-116
未经项目部主要领导批准和带家属留宿工地的人/次(以检查为准)
违章人
1000/天
11-117
人为造成材料浪费,不采取积极措施,不回收利用
班组长
500-1000
11-118
由班组原因未自觉办理有关证件(按情节轻重罚款)
班组长
1000-3000
11-119
夜间睡觉、白天上班无人而开长明灯,随意浪费用水,不关水龙头
责任人
500
11-120
随地乱丢垃圾,生活用水,剩菜剩饭,宿舍不整理不整洁,不卫生,无清扫责任人(以每次检查为准)
班组长/责任人
500
11-121
私拆公共设施(如灯泡、活动房及宿舍其他劳动工具等)
班组长/责任人
1000
11-122
无理辱骂甲方、监理和管理人员,不服从管理人员指挥者,且动手殴打者(出赔礼道歉和经济损失外)
班组长/责任人
2000-20000
11-123
施工现场在建工程住人
班组长/责任人
1000~20000
注:试行期间,表中罚款对象为违章者的由违章施工队或分包单位作为处罚对象,罚款对象为项目管理人员的则进入公司考核依据。
第10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本工程位于新干县城南新区,新干县公安局技侦大楼及附属楼工程工期紧,质量要求高,为保证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要求参建单位必须安全、有序、规范、标准、整洁、科学地进行管理,争创现场文明施工样板工程,根据jgj-99《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gb50194-93《建筑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及建设部、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法则、条例,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公布的劳动保护立法和各项安全技术标准为依据,根据公司年度施工生产的任务,各项工程施工的特点确定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针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未能及时解决的问题以及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所应采取的措施,做到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
(二)、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范围包括:
⒈起重机械上的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过卷扬退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等),为了安全而进行的改装。
⒉各种运转机械上的安全起动和迅速停车设备。
⒊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机械和设备。
⒋电气设备安装防止触漏电的设施(包括标准配电箱)。
⒌为安全而安设低电压照明设备。
⒍在原有设备简陋,全部操作过程不能机构化的情况下,对个别繁重费力或危险的起重,搬运工作所采取的辅助机械化设备。
⒎在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⒏在工人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的防护装置。
⒐在生产区域内,工人经常过往的地点,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⒑消除尘及各种有害物质而设置的吸尘设备及防尘设施。
⒒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音及震动的设施。
⒓机械、电气设备等传动部的防护装置。
⒔为保持空气清洁或使温湿度合乎劳动保护安全而安设的通气换气装置。
⒕工作场所的休息室,用膳室及食物加热设备。
⒖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改书,刊物、宣传画、标语等。
⒗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⒘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所需的工具、仪器。
⒙女工卫生室及其设备。
(三)、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由公司安全科在工程开工时依据工程、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经公司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执行。
(四)、安全技术措施的重大项目由公司组织实施,一般项目均由基层各部门负责实施,安全科负责定期检查实施情况。
(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费用和使用材料,都应切实保证。
江西省群力建设有限公司
第11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制度
1. 适用范围
1.1. 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活动的监督管理,应遵守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1.3. 公司鼓励从事技术、质量、工程、材设、人力资源、安全管理等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施工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的科学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2.1. 安全生产标准化
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料、法、环、测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规范化、定型化、工具化的建设。
2.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重大财产损失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2.3. 隐患
未被事先识别或未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的根源。
2.4. 工作环境
施工作业场所内的场地、道路、工况、水文、地质、气候等客观条件。
3 工作主体职责
3.1 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制度的制定,并监督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3.2 项目部根据承建工程的规模,必须按规定配备安全员,负责本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的日常工作。必要时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的日常工作。
3.3 项目经理是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的第一领导责任人,应保障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用,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限期完成上级安全部门或监理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要求。
3.4 项目施工员是现场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负有直接责任,编制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方案,落实安全员提出的不合格整改要求或安全隐患整改要求,并限期完成,同时将整改情况反馈到项目部。
3.5 项目安全员负有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监督管理责任,督促落实安全文明管理措施;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临建设施、材料设备库场、施工机械使用的安全状况,及时排查安全事故隐患;负责监督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并反馈到项目部,提出改进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建议。
3.6 劳务作业队长是劳务作业队的施工安全文明工作负责人,劳务作业队必须按照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劳务作业队的日常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工作;施工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文明工作负责人,施工班组必须配备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的日常安全文明监督检查工作。
3.7 项目施工时,安全员和施工员发生意见不同时,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先执行安全员决定,再请项目部领导仲裁。
4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4.1 一般要求
4.1.1 安全标准化工作原则
1. 项目部开展安全施工标准化工作,除应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
2. 项目部安全施工标准化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安全施工管理水平,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保证生产经营和施工活动的顺利进行。
4.1.2 建立和保持
项目部安全施工标准化工作,应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本制度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施工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4.1.3 评定
1. 项目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三级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
2. 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应根据本制度和有关评分细则,对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自主评定后向有资格的外部评审机构申请复评认证。
4.2 通用要求
4.2.1 安全报监
工程开工前根据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到设区的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报监手续,并提供如下基本资料:
1.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工程中标通知书》;
3.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4.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计划(品种、规格、数量),安全生产费用预收凭证和费用计划;
5.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规划方案;
6. 拟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型号、数量;
7.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8. 建筑施工企业意外伤害保险手续;
9. 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4.2.2 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1.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必须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填写评估报告,评估人应对评估结论的可靠性负责。
2. 施工期间,项目部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按规定分阶段对工程的安全状况进行综合检查评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将评定结果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
3.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各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上墙。
4. 项目部应配备有关施工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列为项目部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悬挂在施工现场操作岗位前。
4.3 核心要求
4.3.1 安全目标
1. 项目部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总体及年度或阶段安全目标。
2. 安全目标应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安全生产以及文明施工目标。
3. 安全目标应分解到项目部各管理层及相关岗位,并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工作,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把安全目标分解到每项工作并量化,并制定安全管理指标和考核办法。
4.3.2 组织机构和职责
4.3.2.1 组织机构
1. 项目部应根据承建工程规模,按规定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 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⑴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或安装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元以下的不少于1人;
⑵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或安装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1亿元的不少于2人;
⑶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或安装工程总造价在1亿元以上的不少于3人,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并设安全主管。
⑷ 项目部同时承担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施工,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元以下的土建、安装工程,按照土建专业、安装专业配备各不少于1人。
3. 项目部人员配备和岗位设置:具体要求执行《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4.3.2.2 职责
1. 项目部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2.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管理层和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3. 项目部应建立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对各管理层和各岗位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4.3.3 安全生产投入
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安全费用应当专款专用,用于项目的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4.3.4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⑴ 项目部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人员、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⑵ 项目部各岗位人员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本岗位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管人员汇总。
⑶ 项目部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
⑷ 项目部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将相关要求进行合规性评价,及时转化为本项目部的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2. 规章制度
⑴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行为和施工作业行为。
⑵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应符合公司、分公司相关要求。
3. 操作规程:项目部可根据工程施工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4. 评估
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施工工期,应每年至少一次或在施工周期不足一年的工程项目施工完毕时,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合规性评价。
5. 修订
项目部应根据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及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保证每个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4.3.5 文件和档案管理
1. 项目部应执行公司的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2. 项目部应建立主要安全施工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3. 安全检查采用仪器监测的技术检查、监测记录,由检查人或施工员负责填写、收集、整理;安全检查采用巡视检查方法的检查、监测记录,由检查人负责填写,安全员负责收集、整理。
4. 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执行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规定或行业的要求。
4.3.6 教育培训
1. 项目部应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人员,按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2. 项目部应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4.3.7 施工设备设施
1.项目部施工现场对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租赁、安装、验收、检测、使用、保养、维修、改造、拆除和报废均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2.应按规定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设施进行验收,并对运行过程及维修保养等阶段进行规范管理。
3. 项目部应对施工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其使用期间的安全运行。
4. 项目部应根据安全管理目标、施工管理特点、规模、环境等,配备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施工设备设施和所需要的安全检测器具。
5. 项目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种施工设备设施,建立台账,定期检维修保,并对设备设施制定检维修保计划。
6. 大型、特种施工设备设施检查、维修、保养前应制定方案,检维修保方案应包含作业行为分析和控制措施。检维修保过程中应执行安全隐患控制措施并安排专人进行监督检查。
7. 施工现场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具体执行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
4.3.8 信息管理
1.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配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电子办公设备,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施工现场有关资料信息。
2.施工现场应推广使用视频监控系统,建筑、安装工程合同造价1000万以上(含1000万),合同工期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项目,合同造价1000万以下但列为公司重点监控的项目,创建并报监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视频监控系统。
3.施工现场在塔机安装完毕后,项目部应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确定现场监控系统监控点,监控点应放置在塔机顶端、加工区、材料设备库区、办公区、大门口等处。
4.3.9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4.3.9.1 施工现场管理
1. 项目部应按规定实施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2. 施工现场应按jgj5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规定实施定期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应及时整改消除,并进行分析和控制。
3. 项目部进行受限空间内作业、吊装、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垂直运输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自升式模板等危险作业时,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安全管理。对动火作业、受限空间内作业等应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3.9.2 施工作业行为管理
1. 项目部应规范从业人员施工作业行为,提高从业人员安全作业意识和技术水平。
2. 从业人员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应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技术装备,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管理,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3. 施工作业前安全检查:
a) 项目部作业前安全检查排查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要求进行作业前检查排查。
b) 作业前检查排查的人员应当做好作业前排查记录。填写《安全工作日志》记录。
4. 班前安全活动:
a) 各施工作业班组每天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活动,针对当天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提示防范,并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班前安全活动进行检查、指导、管理。
b) 在工人上岗的必经之路或宿舍区大门或办公区大门等处,宜设置安全警示镜、防护用品正确佩戴示意图及警示标牌。上岗前,安全管理人员在警示镜旁检查工人和管理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
4.3.9.3 警示标志
项目部应根据施工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按照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及公司《施工现场视觉识别系统手册》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入口处、作业面临边、起重机械、垂直运输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隧道口、基坑边缘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3.9.4 相关方管理
1. 项目部应建立对分包(供)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其资质、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作业过程、安全生产绩效等进行管理。
2. 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负总责,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的分包(供)方进行统一安全管理。
3. 两个以上施工单位(指外部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活动,可能危及对方施工安全的,项目部应当进行告知和签订安全施工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4.3.10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和治理
4.3.10.1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
项目部应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并保存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进行分类别记录,定期统计,分析评估确定多发和重大隐患类别,登记建档,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4.3.10.2 排查范围与方法
1. 项目部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施工、办公、住宿、材料设备、库房(场)等相关的场所、施工现场、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2. 项目部应根据安全施工管理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项目部每天应结合施工动态,实行安全巡查;
b) 项目部应组织各分包单位每周进行安全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对安全施工状况较差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区域,组织专项检查;
c) 项目部应针对承建工程所在地区的气候与环境特点,组织季节性的安全检查。
4.3.10.3 隐患治理
1. 项目部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措施或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
2. 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
3. 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编制专项治理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4.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治理控制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4.3.10.4 预测预警
项目部可根据安全管理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体现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预警体系。
4.3.11 安全技术管理
4.3.11.1 安全技术管理职责
1.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对管理范围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2. 项目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等方案编制、修订、审核和审批应在开始施工前完成。
4.3.11.2 安全技术方案编审
1. 编制的施工组织(总)设计中应含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2. 应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4.3.11.3 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
1. 施工作业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组织相关编制人员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应将分部分项工程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明确其他参与交底的人员。
2. 安全技术交底按照gb50870《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并按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细化和补充,对操作者讲明安全技术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要有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
3. 安全技术交底应有书面记录,交底双方应履行签字手续,书面记录应在交底者、被交底者和安全管理者三方留存备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严禁代签字。
4.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有关人员应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施工完成后,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4.3.11.4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1. 对工程项目危险性作业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辨识。并对确认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时登记建档。
2. 建立健全危险性作业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3. 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规定要求对专项方案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方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4. 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对重大危险因素、重大危险源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公示。
5. 指定专人对危险性作业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实施现场监督和监测。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做好巡查记录,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建立巡查档案。
6.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部应当按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7. 危险性作业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项目部负责人应进行现场带班,并填写《项目部负责人带班施工检查记录表》。
4.3.12 职业健康
4.3.12.1 职业健康管理
1. 项目部应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装备、设施、工具。
2.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健康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备现场急救用品、设备,设置应急疏散撤离通道。
3. 应对现场急救用品、设备和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检维修保,定期检测其性能,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4.3.12.2 职业健康危害告知和警示
1. 项目部对新进场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健康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
2. 项目部应采用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施工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
4.3.12.3 职业健康危害申报
项目部应及时、如实向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申报施工过程存在的职业健康危害因素,并依法接受其监督。
4.3.12.4 高温天气及特殊场所
1. 施工作业环境温度超过35℃,项目部应当采取防暑降温措施,配备必要的预防中暑急救药品和器材,并按照规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
2. 项目部负责人必须掌握施工当天的天气情况。六级风以上及雨、雪等恶劣天气前后,必须立即组织检查。发生影响施工作业环境的异常天气,施工现场应停止施工。
3. 在空气不畅通、容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或有毒有害气体聚集,可能造成窒息、中毒的地下工程、密室、洞室、井坑、管道、容器内部等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时,项目部应当定期或定时检测,作业前和作业期间应采取通风、排气、专人监护等防护措施,并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技术装备。
4.3.13 应急救援
4.3.13.1 应急救援组织
1. 项目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2. 项目部应建立与承建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特点相适应的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训练。
4.3.13.2 应急预案
1. 项目部应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必要时制定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形成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应报相关部门备案。
2. 应急预案应定期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演练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
4.3.13.3 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项目部应按规定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4.3.13.4 应急演练
1. 项目部应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2. 项目部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4.3.13.5 事故救援
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后,项目部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4.3.13.6 应急疏散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事故,项目部应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组织从业人员从安全通道及时疏散撤离。
4.3.14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1. 施工现场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按规定上报。
2. 项目部应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3.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应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从业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事故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
4.3.15 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4.3.15.1 绩效评定
1. 项目部应每年至少一次或工程完工后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定,验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细则、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管理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2. 评定工作应形成正式文件,作为年度安全管理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4.3.15.2 持续改进
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对安全目标、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施工现场管理等进行修订完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文明管理绩效。
4.3.16 安全技术管理资料
1. 必须按照工程所在地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规定执行,使用标准规范的安全技术资料表格和公司规定的表格填写记录,建立安全管理档案。
2. 项目部应设专职资料员并持证上岗,按规定对安全资料进行组卷、建档。
3. 安全技术资料应及时填写、分类清楚、组卷规范、内容完整真实、装订统一。
4.3.17 项目部安全例会
4.3.17.1 安全例会
项目部应至少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内容是总结一周的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抓正、反两方面典型,研究、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进行分析,制订并布置下一周的安全工作计划,安全例会要有记录。
4.3.17.2 安全专题会
安全专题会不定期召开,主要针对大型安全活动或上级重要安全指示进行研究、探讨对策或整改措施,如安全周(月)专题会议、重大隐患治理专题会议等。安全专题会要有记录。
4.3.17.3 安全现场会
安全现场会不定期召开,主要内容是宣传推广安全管理中的先进事迹、典型经验和做法,施工中发生的各类事故、险肇事故或不安全现象,以教育全体员工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安全现场会要有记录。
4.3.17.4 班前安全会
项目部施工班组在每天早上开工前召开班前会,使员工的安全意识得以提高。填写《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1. 班前会由班组长主持,现场完成具体工作的工人和安全员参加。
2. 班前安全讲话不宜超过15分钟。
3. 班前会的内容要具体,着重讲当天施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防范措施。
4. 安全员要把监督或调整班前安全会做为他们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5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5.1 文明施工方案编制
1. 项目施工前应由施工员、安全员编制文明施工专项方案。
2. 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应包括围挡墙、临建设施搭设、场容场貌、卫生管理、环境保护、消防等主要内容。
3. 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应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批,有要求时应报监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并签字。
5.2 现场围挡
1. 施工现场新建围挡墙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彩色喷塑压型钢板或砌体等硬质材料。
2. 市区主要路段的围墙高度一般应不低于2.5m,一般路段应高于1.8m。
3. 围挡墙内外保持整洁,禁止依靠围挡墙堆放物料、器具等。
4. 禁止用围挡墙做挡土、挡水墙、机械设备等的支撑体。
5. 围挡墙应采用彩绘等形式进行美化、亮化,并反映企业文化特点。
6. 项目部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围挡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巡查制度和验收、巡查档案。恶劣天气条件下必须进行重点检查。
5.3 建筑物围挡
1. 施工中的建筑物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网实施封闭围挡。
2. 密目安全网使用前应进行耐贯穿试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 密目安全网应用棕绳或尼龙绳绑扎在脚手架内侧,不得使用金属丝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绑扎。
4. 脚手架杆件必须涂黄色漆,防护栏、安全门及挡脚板必须涂红、白相间警示色。
5.4 安全警示
1. 施工现场应使用人性化安全警示用语牌。
2. 警示用语牌应在施工现场的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等醒目位置设置。
3. 警示用语牌要统一规范,满足数量和警示要求,符合公司《施工现场视觉识别系统手册》的规定。
4. 安全标志应针对作业危险部位悬挂,并绘制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不得将安全标志不分部位、集中悬挂。安全标志应符合《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的要求。
5.5 临建设施
5.5.1 一般规定
1. 新建临建设施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装配式彩钢活动房屋,活动房屋不得超过两层,并满足安全、卫生、保温、通风等要求。
2. 临时用房应进行必要的结构计算,确保使用安全,所用材料要满足职业健康、环保和消防要求。
3. 临时房屋应优先选用钢骨架彩板房,生活、办公设施禁止选用菱苦土板房。
4. 临建设施内用电应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未使用安全电压的灯具距地面高度应不低于2.5m。
5. 项目部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临建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巡查制度和验收、巡查档案。恶劣天气条件下必须进行重点检查,确保临建设施稳固。
6. 施工现场应设置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盥洗淋浴房、吸烟饮水处、文体活动室、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等临时设施,并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护人员和急救器材。
7. 施工现场所有临建设施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程》(jgj/t188)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的规定。
5.5.2 员工宿舍
1. 宿舍应实行单人单床,每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6人,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睡通铺。宿舍内应保证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4m,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器专柜,有条件的宿舍宜设置生活用品储藏柜,在建建筑物内严禁安排人员住宿、办公。
2. 宿舍内应设置封闭式餐具柜,个人物品应摆放整齐,保持卫生整洁。
3. 宿舍卫生制度、卫生值日表、宿舍负责人标牌应上墙。
5.5.3 职工食堂
1. 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距离厕所、垃圾点等污染源应大于15m。炊事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时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
2. 灶间、售饭间、食品储藏室应分隔设置,食堂内禁止人员住宿和放置施工料具、有毒有害物品等。生、熟炊具器皿应有明显标记,分别放置,经常消毒,保持洁净。温暖季节食品出售前应加盖防蝇罩。严禁购买、出售变质食品。
3. 食堂应设上、下水、隔油池等设施,排水、排气口应采用金属网封闭,通风、排气良好;制作间灶台周边应贴瓷砖。所贴瓷砖高度不宜小于1.5m,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粮食存放台距墙和地面大于200㎜。
4. 食堂应设置密闭式泔水桶。
5. 食堂应使用油、气、电等清洁燃料,禁止燃用散煤等污染性燃料。
6. 食堂、制作间、食品储藏室门扇下方处应按规定设置“挡鼠板”,高度不低于0.6m。
5.5.4 厕所
1. 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水冲式厕所,蹲位应满足使用要求,男厕蹲位的数量按照施工人数的1/50设置,女厕蹲位的数量按照施工人数的1/25设置,蹲位间距不应小于0.9m,蹲位之间设置隔墙,隔墙高度宜不低于0.9m;便池应采用面砖等材料饰面,饰面高度不低于1.5m。
2. 厕所应设专人管理,及时冲刷清理、喷洒药物消毒,无蚊蝇孳生。高层建筑施工超过8层以后,每隔4层宜设置封闭式临时厕所,并设专人负责清扫。
5.5.5 其他设施
1. 施工现场应设置盥洗淋浴室,墙面应使用面砖等材料饰面;淋浴喷头数量应满足使用要求,淋浴喷头与员工的比例宜为1/20,保证冷、热水供应,排水、通风良好;淋浴间与更衣间应隔离,并使用防水电器;盥洗室应设置盥洗池和水嘴,水嘴与员工的比例宜为1/20,水嘴间距不宜小于700㎜。
2. 施工现场应设置职工文化学习娱乐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50㎡,配备电视、报刊、杂志等学习娱乐用品。
3. 施工现场应配备担架等急救器材,配备止血药、绷带及其他常用药品。现场应配备急救人员。有条件的项目部应设置卫生室,配备卫生员。
4. 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饮水处,严禁在施工区域内吸烟,严禁游动吸烟。饮水处应采用密封式保温桶,保温桶应加盖加锁,保持卫生、清洁。
5. 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应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等宣传设施,达到牢固、美观、防雨要求,并进行亮化。宣传内容应及时更换。
5.6 场容场貌
1. 施工现场应设置金属大门,门头应设置公司标志,规模较大的施工现场,宜使用电动门。
2. 大门处应设门卫室,实行人员出入登记和门卫人员交接班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 施工现场大门处应按要求设置“七牌两图”,即工程概况牌、安全措施牌、文明施工牌、入场须知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建筑工人维权须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立体效果图。
4. 施工标志牌规格应为高1.2m,宽0.8m,架体材质为不锈钢管,直径不小于60mm。各类标牌应设置牢固、美观,并进行亮化。
5. 施工现场生活区、作业区应按照平面布置图设置,并有明显划分。
6. 施工现场设置大门、标志牌、围墙围档应符合公司《施工现场视觉识别系统手册》的要求。
7. 管材、板材、设备、配件等安装工程用材应按类别、型号、材质、品种和生产日期分类存放;焊材、仪表、电气材料、反腐涂料等应设专用库房存放,并有防潮、防雨、防盗措施。
8. 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应按生产厂家、品种、强度和生产日期分类存放,防护设施应稳定牢固、整齐有序,并设置材料状态标识牌。水泥存放应设专用库房,并有防潮、防雨、防盗措施。
9. 施工现场道路、加工区和生活区地面应进行硬化。主要道路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并满足车辆行驶和抗压要求;生活区、加工区可采用砖铺等其他方式硬化,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沙石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措施。
10. 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区应进行封闭作业。堆放、装卸、运输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采取苫盖、封闭、洒水等措施。风速四级以上天气未采取降尘措施,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严禁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掷垃圾。
11. 城镇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大门处应设置车辆冲刷设施,保持出场车辆清洁,严禁车轮带泥土上路。
12. 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垃圾清运应委托有资格的运输单位,严格执行城镇环卫部门统管统运的规定,不得乱卸乱倒。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13. 施工现场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保持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合理设置沉淀池,严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管网、河流和田野。
14. 温暖季节,施工现场应进行绿化。
5.7 现场防火
1. 施工现场应制定消防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电气焊作业、生活区、仓库、配电室(箱)、木制作业区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严禁在施工现场内燃用明火取暖。
2. 施工现场应制定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管理制度,购领、运输、保管、发放、使用等环节应设专人负责,并建立台帐。
3. 高层建筑施工作业应设置临时消防水源管道,立管直径不小于dn100。每层应留有消防水源接口,配备消防管具。
5.8 综合治理
1. 施工人员宜统一着装,并戴胸卡,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帽应有颜色区别。安全员应穿着橘黄色服装,并佩戴明显标志。
2. 施工现场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及时办理暂住登记,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在施工现场留宿。
3. 施工现场应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开工前应按规定签订计划生育协议。
4. 施工现场应建立卫生防疫应急预案,定期对工人进行卫生防疫宣传教育,发现疫情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
5. 施工现场应按有关规定,定期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职工教育档案。
6. 对使用易产生噪音的机具,应采取隔音、降噪封闭作业;装卸材料应轻卸轻放;在城镇居住区域内施工,未经审批,晚10:00至早6:00,中、高考期间晚20:00至早6:00禁止施工。
7. 项目部应采取优先措施,避免施工扰民,妥善处理与周边居民的关系。
6.附则
6.1本制度的解释由公司安全部负责。
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实施。
7.附录:本制度制定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
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 《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4.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
5.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gb/t28001-2011)
6.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
7.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
8.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9.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10. 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标准》(dbj04-253-2007)
11. 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j04/t289-2011)
第12篇 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工程安全施工、安全管理目标是:杜绝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人员生命安全。采取如下措施: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层层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自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2、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交底记录和施工安全例会制度,使之成为安全工作内业检查的主要内容。施工队伍进场前必须对对所有参加施工生产的职工(包括外包工、待训工及实习生)均应进行入场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进,规章制度教育,签订安全协议,未经教育不得上岗.对工人进行安全交底。特殊工种的操作工,如架子工、电焊工、气焊工、维护电工、小型机械工等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无证不得操作,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危险区域。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员工会议,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贯彻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实行鲜明的奖罚制度。
3、做到无施工方案不施工,有方案没交底不施工,班组上岗前没安全交底不施工。施工班组要认真做好安全上岗交底活动记录, 酒后不准上班操作,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穿硬底鞋不准进行登高作业,禁止在施工楼内随地大小便。
每周一上午组织不少于1小时的安全教育活动。
4、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专门负责与现场甲方、土建协调,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进场前和施工中对安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员应每天深入现场进行巡视,并记录安全日记,对安全设施、防护措施、安全保护用品、设备安全运行情况,现场文明卫生,对现场人员遵守安全规范的情况进行检查和实施有效的监督,发现不合格状态,应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听劝阻者,经项目经理批准采取停工整改、罚款教育等手段进行纠正。
5、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执行工程多机监护制度(操作证、动火证、灭火证、监护人)和1-3级动火界限审批手续。必须保证安全设施健全,专人负责协调与保洁。现场焊接,割刀,必须开具动火证明,并做到二证一器看护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上岗证,电焊、气焊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必须把周围用水泼湿,要用看火员看火,并准备好接火斗和灭火器,不准在易燃易爆物附近电焊;
6、每个施工作业面均设置一固定的施工临时用电箱,要求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线,做到“一点一机一保护 ”,所有插座插头要全部改成三相五线制。每个施工用临时配电板必须全部安装灵敏的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用电必须有专人管理,按照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设定的位置,配备电箱,箱内具备总熔丝,分熔丝、开关、零排地排等,电箱应有门、锁和标识,箱体架空高于地面600,并做接地接零保护。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临时照明,必须符合安全电压,由监控员对临时电箱、移动电箱,是否接地接零进行检查。末端开关箱必须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电箱内是否有积灰。配电箱开关电器与配线,一一对应配合专路控制。配电箱熔丝应与用电设备的实际负荷相匹配,严禁用铁,铜丝代替。分电箱必须做到,规格型号统一,装有漏电保护装置,各类接插件,完好无损,接线应使用橡皮软线。动力电与照明电必须分开设置。施工机具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和可靠安全接地方可使用。传动和妨口处必须设有防护罩等装置。接地接零必须达标。
7、保证通道的畅通,通道内不得堆放材料、设备等,照明灯具配备完好,确保照明亮度。夜间施工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灯光,用于底下的照明电应为固定安制间距不超过三米,以保安全。
8、现场机电维修人员应该经常检查设备触电漏电保护是否完好有效。加强各标段通过本标段的电缆、电线的监视工作,增强安全工作的全局观念。现场用电机具较多,电线不得乱拖、乱拉。材料运输、堆放时,一定要注意保护好电线,防止碰砸电线,造成电线包皮破碎剥落,一经发现有电线露芯或电线包皮破损要及时修调。
9、落实安全检查制度,日常和定期、专项检查相结合。并对各施工班组进行奖罚措施。工地每周检查一次,作好记录、及时调整、治理隐患,确保安全。
10、施工现场划分为作业区域,通道、办公区域、宿舍等,分别配置灭火器具,作业区登高作业,由专人(安全监控员)对登高作业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登高作业前由安全监控员及施工员对施工组进行登高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其作业过程进行监控。施工区域与生活区域严格分离,保持场容场貌整齐,整洁有序文明。
11、危险品仓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看管,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危险品仓库必须独立设置,严禁易燃,助燃物品混用在起堆放。
12、进入施工现场,在有立体交叉施工部位,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下颌带。凡2m以上的悬空、高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正确使用个人劳动用品。高处作业不得往上或往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13、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及阳台,楼层和屋面临边应设置防护拦杆,井字架吊篮、料斗不准乘人。
14、脚手架、爬架、挂脚手,挑排脚手及吊脚手架等设施,必须有验收使用手续。
15、装饰工程生产面一律实施围档封闭施工,围档的高度必须高出作业面层1.5米,以防物体外坠。施工区域必须有意识形成施工、材料,通行走道三个自然区域。进场材料必须在指定堆物区域内分门别类,堆放整齐,挂标识牌,应有名称、品种、规格、使用区域。多余材料应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清除,当日工完料清,场地清。道路、通道应保持平坦畅通,无散落物、无积水,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定期清场。沿市区道路施工时,必须设置不低于2.5米的稳固,整洁、美观的连续性护栏设施。
16、必须做好落手清,随做随清,在施工作业时,应防止材料散落,泥浆洒漏,污水横溢,敲击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17、安全标志
施工区域或危险品区域必须选择悬挂醒目的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检验标志和宣传标志。
禁止标志:禁止吸烟、禁止烟火、禁止通行、禁止跨越、禁止停留、禁止入内。
警告标志:注意安全,当心触电,当心伤心,当心吊物,当心土洞。
指令标志:必须戴安全帽。
提示标志:通行走道、灭火机、余料堆放点、垃圾堆放点。
检验标志:设备、验收合格、材料合格、待验、待确定、不合格。
未经有关人员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
18、公司设立多层安全防范体系。公司质量安全部门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全面安全施工和消防保卫工作,定期对施工现场巡回检查。工地现场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并设专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施工和消防保卫工作。各施工队设置兼职安全员,负责对各自施工范围的安全和消防保卫工作负责。
19、在各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中,要有安全技术措施,成为向施工队组安全、防火交底的重点内容,并依据这些措施落实材料、器具和检查人员的检查方法。
20、安全工作必须做到预测预控,对工程对象预先进行分析,工程施工中安全施工的重点是高空作业、楼内孔洞防护、施工机械作业、施工用电等几大方面。针对这几大方面进行分析,找出各个控制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控制。
21、购置足够的消防器材,组织消防抢险队,制定工地动火制度,对火炉、烘炉等常用动火单位,要指定专门的看火负责人。宣传消防知识,禁止在工地现场吸烟。现场要设立安全宣传牌和消防宣传牌。 不准在宿舍内和施工现场明火燃烧杂物和废纸;乱扔烟头、火柴棒,不准躺在床上吸烟,吸烟者应自备烟缸,烟头和火柴必须丢进烟缸;不准乱接电源,非专职电工不准私接熔丝,宿舍内照明不准使用60w以上灯泡,灯泡离地高度不得低于2.5m,离开帐子等物不少与500mm;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宿舍;不准将火种带进仓库和施工危险区域,木工间及木制品堆放场地;不准在宿舍区、施工现场燃放烟花和炮竹;宿舍内、施工现场严禁引火打闹;严禁损坏、盗窃灭火设备。灭火机具由专人维修、保养,定期调换药剂,标明换药时间,确保灭火机效能正常。不准在宿舍、仓库、办公室内开小灶,不准使用电饭锅、电水壶、电炉、电热杯等,如需使用应由总包行政办公室同意后在指定统一地点使用,但严禁使用电炉;食堂、炉灶的烧火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禁在工地利用灯泡和明火取暖;现场在施工期间严禁员工住宿,除必要的仓库及安全值班外。
22、组织工地现场的保安队伍,派专人负责制订进出门规定和携带工具材料进出门的规定。在安装装饰阶段,要组织以保安为主的成品保护队伍,分层分房间有专人专职看守。施工期间每晚由项目经理部领班组织晚间值班巡逻,杜绝一切破坏行为和不良现象。
23、加强上下联系,组成一个统一的安全消防保卫系统,从公司到项目经理部到各施工班组均有专人负责。做到既有分工又有联系,形成上下同心的确保安全的力量。
第13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制度
1、凡参加现场施工的作业人员,都要熟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各级领导要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开工前,施工技术部门应根据施工现场的水文、地质、气象、设施等资料,并结合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规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编好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并做好安全技术的交底工作。
2、施工现场的各种机具设备设施、材料、构件等,均要按照现场施工阶段的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保证场内道路畅通、平整。
3、在邻近高压线施工时,要遵照供电局和公安消防部门的规定,在高压线下方10米范围内,不准堆放物料,不准搭临时设施,不准停放机械设备。在高压线和其它架空线一侧从事起重吊装等作业时,要按照劳动施工颁发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的规定要求执行。施工现场要设消防栓,备有足够的有效灭火器材,在消防栓周围5米范围内不准堆放物料。
4、施工现场要设临时安全保卫棚,做好防盗、防火、防止坏人破坏机电设备的工作。
5、施工现场入口处及危险作业部位,均应挂有安全宣传画,、大型标语和安全色标,随时提醒职工安全生产。
6、在邻近街巷、民房施工时,要搭设可靠的防护棚或采取切实有效防护措施,确保行人和居民的安全。
7、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均要服从总包单位的指挥,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任何人进入施工区都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须挂好安全带,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在场内吸烟。
8、参加施工的所有职工都要经过入场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技术教育,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工、电工、架子工、起重信号工、焊工等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训练,考试合格签证后方可独立操作。严禁酒后操作。
9、凡3米以上的工程,均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脚手架、安全网的架设必须符合规程标准。如遇深坑深槽施工时,除按规定放坡、支护外,还要对深度在3米以上的坑槽内的作业工人加设防坠落的设施。
10、施工现场内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标志色标等,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动,因施工需要必须拆动时,要经工地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拆动。
11、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安全具体抓,直接管。
12、爆破施工时,要切实准确地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13、坚持安全方便的原则,施工现场搞好文明生产、文明施工,合同工、临时工应签订安全合同,履行安全合同。
14、对生产过程和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创造安全生产条件。
第14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奖罚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奖罚
管理文件:文明施工管理奖罚制度
1.施工现场按各班施工段划分卫生区,对于各班组施工段内发现随地大便者,罚款班组200元。
2.建筑垃圾要求当班集中送走,对于高处乱抛建筑物(垃圾)者,一经发现处罚100元罚款。
3.当班所用的机具、工具、收工后要求及时清洗干净,并集中放置指定的地点,如有违反,每次罚款100元。
4.搅拌好的砂浆、砼等混合物凝结材料要求当班用完,如有剩余,一经发现,每一灰桶罚款50元。
5.其它建筑材料在使用过程中,人为因素造成的浪费,将处以所浪费价格的五倍罚款。
6.每天收工后,要求当班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对不清理干净的施工班组,每次罚款100元。
7.施工现场及工作时,不准打闹、斗殴、赌博、盗窃行为,违者罚款50元。
8.施工场所不准打赤膊光体,(特别情况经工地管理人员同意外)佩戴好工作卡,违者罚款20元。
9.不在施工场地到处乱图乱画乱写,做好工程成品保护,违者罚款100元。
10.建筑材料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对乱堆乱放的班组罚款100元。
第15篇 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重大事故,避免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精神,结合实际,重新制定了《200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一、目标
1、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死亡事故。
2、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重伤事故。
3、不发生一次经济损失超过2000元。
4、争创市、县优良工程。
二、管理计划
1、年度投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十多万元。
2、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人员每季度一次,新工人进场要进行三级教育。
3、安全检查:段部每季度检查12次,站组每星期一次,安全科及时总结各站组工地检查情况,总结各站组工地安全生产动态,及排除安全隐患。
4、安全生产例会每季1-2次,及时总结,表扬先进,找差距,指出存在问题,落实解决办法,向安全先进工地参观学习,以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5、每个工地各站组建立安全工作台帐。
6、年终:评比安全生产先进工地,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11位用户关注
29位用户关注
95位用户关注
21位用户关注
92位用户关注
15位用户关注
92位用户关注
19位用户关注
86位用户关注
88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