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设备管理制度涵盖了企业内部所有特定用途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线上的自动化设备、实验室的精密仪器、运输车辆、安全防护设备、信息处理设备等。这些设备由于其专业性、独特性和关键性,需要特别的管理和维护,以确保它们始终处于最佳运行状态,满足生产需求,保证产品质量,保障员工安全,并有效利用企业资源。
专用设备的高效运行是企业生产力的重要保障。一方面,它们直接影响生产效率,高精度的设备能提高产品的一致性和质量,降低废品率。另一方面,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对于员工的生命安全至关重要,遵守严格的管理制度可以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工伤和损失。此外,妥善管理专用设备也能延长设备寿命,降低维修成本,提高投资回报率。因此,建立并执行有效的专用设备管理制度是企业持续发展和竞争优势的关键。
1. 设备采购:采购部门需根据业务需求和技术评估选择合适的设备,确保设备性能与生产需求匹配,同时考虑到设备的维护成本和使用寿命。
2. 设备登记:所有专用设备应登记在册,记录设备型号、购置日期、供应商信息、主要功能等,以便跟踪管理。
3. 培训与操作: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确保他们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了解设备的维护要点,防止因误操作导致的设备损坏。
4. 定期保养: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定期进行保养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防止设备故障影响生产。
5. 故障报告与维修:当设备出现故障时,操作人员应及时报告,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修,不得私自拆修。
6. 安全规定:严格执行设备操作安全规定,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确保操作安全。
7. 更新与淘汰:根据设备的使用状况和技术创新,适时更新设备,淘汰过时或效率低下的设备。
8. 性能监控:通过数据分析,监控设备的运行效率和性能,以便及时调整工作流程,优化生产。
9. 记录与审计:完整记录设备的使用、保养和维修情况,定期进行审计,以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10. 制度修订:随着技术进步和企业变化,定期评估并修订管理制度,使其始终保持适应性和有效性。
专用设备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全体员工的配合和管理层的监督,通过持续改进和优化,我们能够确保专用设备的高效运行,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第1篇 危化品专用车辆、设备及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保障公司的生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专用车辆是指满足特定技术条件和要求,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载货汽车。本制度中指公司营运中的危险化学品车辆。
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由安全科负责建立专用车辆档案,并督促驾驶员及时做好车辆到期定级、维修、检测等工作。
二、回厂的车辆应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统一停放停车场内,并按指定地点停放整齐。
三、车辆必须实行统一调度制度。车辆调度工作要求:
1、确认本次/批运输货物是否符合公司对危货承运的规定范围。
2、确认本次/批危货运输从业人员、车辆的资质要求和必备安全条件。
3、确认本次/批,配载货物数量和调用车辆的核定载质量是否相适应。
4、确认本次/批下达的车辆调度单提示的承运指令和安全事项是否明确无误。
5、确认本次/批危货调运程序中各项安全工作指标是否配套布置,同步实施,同时对业务承运台帐、日志应予如实记录反映。
四、接受的承运车辆,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就遵守本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交通部《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车辆使用、保养、维修
1、驾驶员应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车辆。驾驶员使用新购车辆时,须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规定进磨合保养。
2、车辆的维护和保养。驾驶员、押运员必须对车辆、槽罐进行日常维护,并按国家规定进行二级维护、季检与年检。参加公安机关车管所组织的车辆年检。
3、车辆修理。当车车辆发生故障或技术状况不良时,应对车辆进行修理,防止车辆带病行驶。车辆修理时,驾驶员须说明车辆故障原因,经分管领导同意安排维修车间修理。
4、车辆保险。当新购车辆或车辆保险期到期时,车辆必须按规定购置车辆保险。
设备管理制度
一、每次出车前,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仔细检查随车所配消防器材是否齐全完好。
二、消防器材应按规定要求配备,必须定点存放。设置的位置,应醒目易见、使用方便,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三、消防重点部位应设立明显标志,配备、设置不同类型的消防器材,并保持足够的数量。
四、扑救火灾用过的消防器材要及时收回,进行充气换药并填写消防器材使用登记表。
五、消防器材实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气体型灭火器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泡沫灭火器按规定时间进行换药,消防器材的完好率应在95%以上。
六、消火栓设置位置应合理,消防用水、管道保持畅通,其流量、压力达到规定要求。
七、严禁在消防柜(箱)、消火栓、消防间周围堆放物资,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所有从事危险化学品装载、道路运输、运输途中停车、运输完成清洗回场、停车以及停车管理等活动的驾驶员、押运员和停车场管理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四、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进入专用停车场停放的车辆,必须是在公司安全科备案的危化品运输车辆;无备案的、外来的、包括公司其它的任何车辆均不得进入危化品专用停车场。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
第2篇 校医室专用设备一般设备管理制度
校医室专用设备及一般设备管理制度
1、专用设备单价在2000元及以上,耐用期在一年及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各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医疗器械、文体设备及其附件(含计算机专用软件)等;一般设备单价在800元及以上,耐用期在一年及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办公和公用的通用设备。包括行政、仪器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办公家具等。
2、无论购置专用设备、一般设备的经费来自何种渠道,均需纳入学院当年设备购置计划管理。学院教学设备购置计划由教务处牵头,非教学专用设备购置计划由院办牵头编制,并于每年12月下旬前报总务处汇总核验,经院长办公室批准实施。
3、专用设备、一般设备的购置按安徽长江职业学院采购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4、专用设备、一般设备的维修由总务处牵头,会同使用部门共同负责。
5、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报损、报废每年第四季度安排一次,使用部门未经核准,均不得自行处置待报废设备。
6、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和保管过程中不负责任、工作失职等造成设备损坏、丢失,除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责其赔偿损失,赔偿款由总务处下达缴款通知单,赔偿人向院财务处交款。
第3篇 _学校专用实训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设备的使用
1、使用人员要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及使用方法,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操作、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并做好记录,未查明原因不得继续使用。
2、所有设备,未经授权同意,不得擅自改变位置、拆、换任何零件、配件、外设;不得擅自安装未经许可、允许的游戏和盗版软件;不得浏览_、色情的网站以及安装与教学工作无关的软件。
第二条设备的维护
1、严格实行设备保养制,加强设备仪器的保养。保养以操作者为主,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2、设备的维护保养要认真做好原始记录。
第三条设备的事故报告
1、设备发生事故后,应向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对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学校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进行调查分析,按照“三不放过”(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未经处理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3、设备发生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校长。
第四条设备损失赔偿
1、设备事故必须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事故责任者视损失大小和本人态度,根据情节轻重和设备损失价值进行一定赔偿。
第4篇 某学校专用实训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设备的使用
1、使用人员要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及使用方法,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操作、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并做好记录,未查明原因不得继续使用。
2、所有设备,未经授权同意,不得擅自改变位置、拆、换任何零件、配件、外设;不得擅自安装未经许可、允许的游戏和盗版软件;不得浏览_、色情网站以及安装与教学工作无关的软件。
第二条设备的维护
1、严格实行设备保养制,加强设备仪器的保养。保养以操作者为主,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2、设备的维护保养要认真做好原始记录。
第三条设备的事故报告
1、设备发生事故后,应向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对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学校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进行调查分析,按照“三不放过”(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未经处理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3、设备发生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校长。
第四条设备损失赔偿
1、设备事故必须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事故责任者视损失大小和本人态度,根据情节轻重和设备损失价值进行一定赔偿。
第5篇 某职业学院专用设备一般设备管理制度
职业学院专用设备及一般设备管理制度
1、专用设备单价在2000元及以上,耐用期在一年及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各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医疗器械、文体设备及其附件(含计算机专用软件)等;一般设备单价在800元及以上,耐用期在一年及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办公和公用的通用设备。包括行政、仪器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办公家具等。
2、无论购置专用设备、一般设备的经费来自何种渠道,均需纳入学院当年设备购置计划管理。学院教学设备购置计划由教务处牵头,非教学专用设备购置计划由院办牵头编制,并于每年12月下旬前报总务处汇总核验,经院长办公室批准实施。
3、专用设备、一般设备的购置按安徽长江职业学院采购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4、专用设备、一般设备的维修由总务处牵头,会同使用部门共同负责。
5、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报损、报废每年第四季度安排一次,使用部门未经核准,均不得自行处置待报废设备。
6、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和保管过程中不负责任、工作失职等造成设备损坏、丢失,除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责其赔偿损失,赔偿款由总务处下达缴款通知单,赔偿人向院财务处交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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