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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操作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05-16

安全工作操作规程

是什么

安全工作操作规程是一套详细的规定,旨在确保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时能够遵循最安全的实践方法。它包含了预防事故、减少风险以及应对紧急情况的具体步骤,旨在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同时也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

模板

1. 风险评估:每个工作流程开始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危害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2. 个人防护装备:员工需正确佩戴和使用指定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护目镜、防护手套等。

3. 操作设备:使用设备前,务必熟悉其操作手册,理解设备功能并接受必要的培训。

4. 工作区域:保持工作场所整洁有序,避免杂物堆积造成安全隐患。

5. 应急计划:熟知应急预案,包括火警、医疗急救和疏散路线等。

6. 通信与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上级汇报,并及时采取相应行动。

7. 定期检查:定期对工作区域、设备和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8. 培训与教育: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9. 遵守法规: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法规及标准。

10. 监督与反馈: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鼓励员工提供安全改进建议,对违反规程的行为进行纠正。

标准

1. 合规性:规程须符合国家及行业安全法规,确保企业行为合法合规。

2. 实用性:规程应简洁明了,易于理解和执行,避免过于复杂或冗余的步骤。

3. 可更新性:规程应随着技术进步、法规变化或新风险的出现进行适时修订。

4. 有效性:规程的实施应能显著降低事故率,提高作业安全性。

5. 参与性:鼓励全员参与规程的制定和修订,确保规程反映实际需求。

6. 持续改进:通过定期评估和审计,不断优化规程,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7. 责任明确:规程中需明确各层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8. 奖惩制度:建立安全绩效考核体系,对遵守规程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

安全工作操作规程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它旨在通过规范员工行为,消除潜在危险,确保工作的安全进行。只有当每个员工都理解和遵守规程,才能真正实现安全文化,保障企业稳健发展。

安全工作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保证安全技术措施

一、停电

1.进行线路作业前,应作好下列停电措施:

a.断开发电厂、变电所(包括用户)线路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

b.断开需要工作班操作的线路各端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和熔断器(保险);

c.断开危及该线路停电作业,且不能采取安全措施的交叉跨越、平行和同杆线路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

d.断开有可能返回低压电源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

2.应检查断开后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是否在断开位置;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机构应加锁;跌落式熔断器(保险)的熔断管应摘下;并应在断路器(开关)或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机构上悬挂“线路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

二、验电

1.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要先验电,验明线路确无电压。验电要用合格的相应电压等级的专用验电器。

330kv 及以上的线路,在没有相应电压等级的专用验电器的情况下,可用合格的绝缘杆或专用的绝缘绳验电。验电时,绝缘棒的验电部分应逐渐接近导线,听其有无放电声。确定线路是否确无电压。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

2.线路的验电应逐相进行。检修联络用的断路器(开关)或隔离开关(刀闸)时,应在其两侧验电。

对同杆塔架设的多层电力线路进行验电时,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

三、挂接地线

1.线路经过验明确实无电压后,各工作班(组)应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若有感应电压反映在停电线路上时,应加挂接地线。同时,要注意在拆除接地线时,防止感应电触电。

2.同杆塔架设的多层电力线路挂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3.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连接要可靠,不准缠绕。拆接地线时的程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绝缘棒或戴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

若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m。

4. 接地线应有接地和短路导线构成的成套接地线。成套接地线必须用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mm2 。如利用铁塔接地时,允许每相个别接地,但铁塔与接地线连接部分应清除油漆,接触良好。

严禁使用其他导线作接地线和短路线。两线一地制系统的线路经验电后,装接地线的规定,由各供电局自行规定。

第2篇 环卫作业安全工作规程

为规范全市环卫作业安全工作,使环卫作业正常、安全、稳定地开展,确保环卫职工作业安全无事故。现就做好环卫作业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各单位要从实践“____”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安全作业原则,把安全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抓紧、抓实、常抓不懈。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亲自抓。要全面落实各级安全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安全管理组织的作用,扎扎实实地做好安全工作,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同时要保证安全作业资金,确保安全保护措施的投入和劳动保护用品的落实。

三、搞好安全教育,增强防护意识。要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举办各种专题学习讲座,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知识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环卫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牢固树立起“安全为了作业,作业必须安全”的思想。做到警钟长鸣,安全第一。

四、完善规章制度,遵守操作规程。要针对各类环卫作业的性质和特点,要不断完善和落实道路清扫、公厕清除、化粪井掏挖、转运站设备、各种环卫专用车辆及其他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张贴在醒目位置,时刻提醒环卫职工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作业,坚决杜绝违规操作行为的发生。

五、做好道路清扫、公厕保洁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从事晨扫、隔离带掏扫作业的职工必须穿好安全防护背心,注意躲避车辆,加强自我保护,规避作业风险。化粪井清掏、消毒作业要加强保护,有防毒措施,杜绝作业人员中毒现象的发生。化粪井盖保持完好,不得缺损。丢失的要及时补齐,保证行人安全。

六、加强车辆管理,保证交通安全。要组织驾驶人员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断提高应急情况处理的能力。禁止超速、超载行驶和酒后驾车。要加强环卫专用车辆管理,坚持“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定期保养、计划大修”的管理原则,认真做好车辆保养维修工作,车辆完好率要达到100%。继续坚持做好出车前的“门检”工作,带“病”车辆不准上路行驶。

七、加强设备、设施管理,保证作业安全。严格按有关技术要求和标准,保证设备设施性能完好,技术指数在规定范围之内,无开焊变形、无锈蚀漏油现象。电器控制、制动系统安全可靠,灵敏有效,设备、设施完好率达到100%。

八、开展自查活动,及时消除隐患。要坚持经常性地开展安全自查活动,及时发现事故苗头,消除事故隐患。要重点排查晨扫、隔离带掏扫作业的防护、转运站、公厕、库房、班队点、民工住房、专用车辆等环卫设施及电气部位的漏雨、漏电、危陋等不安全因素,对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措施,立即整改,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九、加强值班工作。要严格值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空岗,做好交接班和值班记录,遇有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主要领导要经常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工作,及时处理不安全问题。

十、做好安全应急预案工作。各单位要在做好应急事故预案的同时还应详细制定灾害情况的应急预案,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要制定出灾害情况发生时的领导指挥机构设置、应急措施、抢险组织安排、车辆设备配置、消毒药品和防护用品的储备等项安全应急措施,确保灾害情况下,环卫职工人身安全得到保障。环卫道路清扫、垃圾收集运输、公厕保洁作业及消毒灭菌等各项专业工作任务能安全有序进行并顺利完成。

第3篇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考试复习题

填空题:

1、为了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实际,制定本规程。

2、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3、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4、工作票一份交(工作负责人),一份留存(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处。工作票应提前交给(工作负责人)。

5、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不的兼任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

6、工作任务单应写明(工作任务)、(停电范围)、(工作地段)及补充的安全错施。工作任务单一式两份,由(工作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签发,一份留存,一份交小组负责人执行。工作结束后,由小组负责人交回工作任务单,向(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结束手续。

7、第一种工作票需办理延期手续,应在(有效时间)尚未结束以前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许可人)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给予办理。

8、若停电线路还涉及其他单位配合停电的线路时,工作负责人应在得到指定的配合停电运行管理单位联系人通知这些线路已(停电)和(接地),并履行(工作许可)书面手续后,才可开始工作。

9、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工作负责人、专职监护人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进行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

10、在线路停电时进行工作,(工作负责人)在班组成员确无触电等危险的情况下,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

11、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要先验电,验明线路确无电压。验电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的(接触式)式验电器。380v及以下的线路,可使用合格的(绝缘棒)或专用的(绝缘绳)验电。

12、线路经验明确无电压后,应立即装设接地线并(三项短路)。

13、同杆塔架设的多层电力线路挂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先挂(近侧)、后挂(远侧)。拆除时次序相反。

14、装设接地线应先接接地线,后接导线端,接地线应接触良好,连接可靠。拆接地线顺序与此(相反)。装、拆除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或专用绝缘绳,(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或未接地的导线。

15、工作地段如有(临近)、(平行)、(交叉跨越)及(同杆架设)线路,为了防止停电线路检修线路上感应电压伤人,在需要接触或接近导线工作是应使用(个人保安线)。

16、个人保安线应在杆塔上(接触)或(接近)导线的作业开始前挂接,作业结束脱离导线后拆除,装设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且接触良好,连接可靠,拆个人保安线的顺序与此相反。

17、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处,均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18、雷雨、大风天气或事故巡线,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绝缘靴);暑天、山区巡线应配备必要的防护工具和药品;夜间巡线应携带足够的(照明工具)。

19、夜间巡线应沿线路(外侧)进行;大风巡线应沿线路(上凤侧)前进,以免万一出触及断落的导线; 特殊巡视应注意选择路线,防止洪水、塌方、恶劣天气等对人的伤害。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该线路已停电,亦应认为线路有随时有(恢复送电)的可能。

20、巡线人员发现导线、电缆断落地面或悬挂空中,应设法防止行人,靠近断线地点(8)米以内,以免跨步电压伤人,并迅速报告调度和上级,等候处理。

21、(事故应急处理)和(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可不填操作票。

22、操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逐项填写。用(计算机)开出的操作票应与手写格式票面统一。操作票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操作票应填写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操作人和监护应根据(模拟图)或(接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并分别签名。

23、倒闸操作应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并认真执行(唱票)、(复诵)制。

24、雷电时,严禁(倒闸操作)和(更换熔丝)(保险丝)工作。

25、任何人进入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除外),应戴(安全帽)。

26、电气工具和用具应由专人保管,定期进行检查。使用时,应按有关规定接入(漏电保护装置)、(接地线)。使用前应检查电线是否完好,有无接地线,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27、凡在离地面(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做高处作业。

28、杆塔上有人时,不得调整或拆除(拉线)。

29、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均应有(专人指挥)、(统一信号),并做到通信畅通、加强监护。工作前应检查放线、撤线和紧线工具及设备是否良好。

30、严禁采用(突然剪断导、地线)的做法松线。

31、任何人发现有违反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32、在实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33、根据现场勘察结果,对危险性、复杂性和困难程度较大的作业项目,应编制(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错施),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34、绝缘架空地线应视为(带电体)。作业人员与绝缘架空地线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4)米。如果在绝缘架空地线上作业时,应用接地线或(个人保安线)将其或靠近地或采用等电位方式进行。

35、紧急救护的基本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的生命,减轻伤情,减少痛苦,并根据伤情的需要,迅速与医疗急救中心(医疗部门)联系救治。急救成功的关键是(动作快),操作正确。任何拖延和操作错误都会导致伤员伤情加重或死亡。

36、现场工作人员都应接受培训、学会(紧急救护法),会(正确解脱电源),会(心脏复苏法),会止血、会包扎,会(转移搬运)伤员,会处理急救外伤或中毒等。

37、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因为电流作用的时间越长,伤害越重。

38、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应通知工作负责人。其方法(当面通知)、(电话下达)(派人送达)。电话下达时,工作许可人及工作负责人应记录清楚明确,并复诵核对无误,对直接在现场许可的停电工作,(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票上记录许可时间,并签名。

判断题(判断对错并改正)

1、事故应急抢修可不用任何作业票。(错)事故应急抢修可不用工作票,但应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

2、梆线要在下面绕成小盘在带上杆塔使用。也可以在杆塔上卷绕或放开绑线。(错)正确答案:梆线要在下面绕成小盘在带上杆塔使用。严禁在杆塔上卷绕或放开绑线。

3、高压电气设备是对地电压在250v及以上者;低压电气设备是对地电压在250v以下者。(错)正确答案: 高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000v及以上者; 低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000v以下者。

4、接户、进户装置上的低压带电工作和单一电源低压分支线的停电工作,可以执行口头或电话命令。(正确)

5、事故紧急处理和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可不使用操作票。(正确)

6、作业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6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方能恢复工作。(错)正确答案:作业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方能恢复工作。

7、在工作期间,工作票始终保留在工作许可人手中。(错)正确答案:在工作期间,工作票始终保留在工作负责人手中。

8、禁止工作人员擅自变更工作票中的接地线位置。如有变更,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许可人同意。(错)正确答案:禁止工作人员擅自变更工作票中的接地线位置。如有变更,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签发人同意。

9、电缆隧道、偏僻山区和夜间巡线应由两人进行。暑天、大雪天等恶劣天气,必要时由两人进行。单人巡线,禁止(攀登电杆和铁塔)。(正确)

10、两台以上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共用一个接地体时,其中一台配电变压器停电检修,其他配电变压器可以运行。(错)正确答案:两台以上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共用一个接地体时,其中一台配电变压器停电检修,其他配电变压器也应停电。

简答题:

1、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答:(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3)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2、什么叫运用中的电气设备

答: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电压的电气设备。

3、电力线路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包括几方面

答:(1)现场勘察制度;

(2)工作票制度;

(3)工作许可制度;

(4)工作监护制度;

(5)工作间断制度;

(6)工作结束和恢复送电制度。

4、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责任有哪些

答:(1)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2)工作票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3)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

5、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的安全责任有哪些

答:(1)正确安全的组织工作;

(2)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3)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个工作班人员都已知晓;

(4)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本规程、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5)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6)工作班成员变动是否合适。

6、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责任有哪些

答:(1)审查工作的必要性;

(2)线路停、送电和许可工作的命令是否正确;

(3)许可的接地等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7、专责监护人的安全责任有哪些

答:(1)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闺;

(2)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侍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个行为。

8、 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责任有哪些

答:(1)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流规程、安金措施、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

(2)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正确使用安金工器具和劳动防护朋品。;

(3)相互关心工作安全。并监督本规程的执行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9、 电力线路安全工作的技术措施包括哪几个万面

答:(1) 停电; (2)验电;(3)装设接地线;(4)使用个人保安线;(5)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圈栏)。

10、对同杆塔架设的多层电力线路进行验电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对同杆塔架设的多层电力线路进行验电时,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先验近侧、后验远侧。禁止工作人员穿越未经验电、接地的10kv及以下线路对上层线路进行验电。

第4篇 年底防火防盗安全工作规程

冬季来临,风干物燥,且临近年终,是火灾事故及盗窃案件的多发期。为确保公司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更好地保护公司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望各部门员工重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务必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一、落实防火防盗安全责任,切实加强对防火防盗安全工作。做到“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车间主任到员工,将安全责任逐项落实,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 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对各类防火防盗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突出抓好重点部位的检查,对配电房、和车间强电线路等重点部位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值班和检查。

三、严禁在消防通道及各楼梯口通道上堆放易燃物品、废弃物、垃圾等,保持消防通道通畅。

四、下班后做到人离机停,关好门窗,产品及时入库,防止物资被盗。

五、严禁随地丢放垃圾、烟头等易燃物以消除火灾隐患。

同时,各位员工在家也应做好防火防盗防煤气工作,加强防范,提高意识,注意家庭用火,用气安全,遇到陌生人要多加小心,必要时进行监视或报警

第5篇 造纸车间安全工作规程

一、一般安全规定

1. 车间所有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法规定,行业安全标准和车间各项安全规程。

2. 遵守公司《通用安全规定》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做好安全生产。

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浓缩机

1.1 开机前认真检查设备是否安全,必要时应喊电、钳工到场监护。

1.2 检查槽内是否有卡浆或杂物,网有无破损。

1.3 开机先开喷淋水再启动浓缩机,然后联系送浆及调节进料阀。

1.4 停机先停送浆并用水冲洗槽内,再停浓缩机,关喷淋水和浆阀。

1.5 注意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机并通知维修人员检修。检修或更换备品时

应通知电工取下保险,并悬挂“严禁合闸”的标牌。

2. 打浆设备(双盘磨、锥形磨浆机、高频疏解机)

2.1 开机前认真检查设备周围是否清洁、安全,必要时通知电工到场监护,启动

前应用手盘动联轴器,使之能转动。

2.2 确认无误后开始启动设备。启动时采取逐台运行平稳后再逐台启动的原则。

2.3 打开清水启动设备,根据工艺要求调整进料阀和进刀量。

2.4 停机时先退刀停浆泵,开清水窜洗,再停机,关清水。

2.5 当设备有异响,如发出尖叫声要立即退刀。如有其他异常退刀后停机并通知

维修工到场检查或维修。

2.6 停机检修和更换刀片时,先通知电工切断电源,拉电闸,并挂上“有人工作、

禁止合闸”警示牌,然后才能作业。

2.7 禁止在打浆设备联轴器旁站立或停留。

3. 水力碎浆机

4. 多圆盘过滤机

4.1 开机前认真检查设备是否安全。

5. 浆池、浆泵、推进器

5.1 开机前认真检查设备周围是否清洁、安全,必要时应喊电、钳工到场监护。

5.2 开启设备后要判断方向,确认正确后再投入运行。

5.3 各浆池料口都要有坚固的盖子。

5.4 下浆池或处理管道时,要注意梯子须有防滑装置或专人把扶。

5.5 用胶或碱液刷洗浆池时,要戴防护镜,戴胶手套穿长靴,以防酸碱液溅入眼

内。

5.6 下池清洗和检修设备应通知电工取下保险,并悬挂“严禁合闸”的标牌。

6. 辅料

6.1 开机前认真检查设备和周围环境是否清洁、安全。

6.2 操作人员要严格掌握汽量,防止液体溅出,如有溢出应立即关闭汽门。

6.3 溶解前先注入一定清水,倒料时应站稳抓牢包装袋,严禁在倒料前或中途加

温。并严格控制辅料的溶解温度,以免烫伤人。

6.4 地面有滑石粉、淀粉、pam液时必须及时冲洗地面。

6.5 注意行走过程中的安全,谨防摔伤。

6.6 如遇要清洗槽或检修,要做好防范,通知电工取下保险,并悬挂“严禁合闸”

的标牌。

7. 网部

7.1 开机前认真检查设备周围是否清洁、安全。

7.2 纸机各部跳板必须坚固可靠。纸机跳板,除本台工作人员,其他人不准上去。

7.3 在网上跳板操作或行走要注意安全,跳板上最多只许站两个人。

7.4 操作人员上网部,严禁携带钥匙、硬币、钢笔等硬物,谨防掉物在网子上。如物件落在网子上,不得用手拾取,应紧急停机处理。

7.5 网子运转中要随时检查,调校好网子的跑片,如遇异常要及时通知班长或紧

急停机。

7.6 其他辅助设备要正确停开(放料前开、停料后关)。开启伏辊真空泵等大功

率电机要有电工在场监护。且只能待这台运行正常后才能启动下一台。

7.7 处理撕网边和缝补网子时应停机处理,在操作台上挂安全牌或由专人看管。

8. 压榨

8.1 开机前认真检查设备是否安全。

8.2 在低速下启动,打开清水将毛布打湿。

8.3 控制毛布跑偏,保持毛布清洁。

8.4 毛布跑偏或打折时,不得将身体探入毛布里去处理,应在出口处拉,严重时

停机处理。

8.5 洗毛布时胶管头与毛布应保持40cm以上,胶管不得缠在身上,应握在不易

把身体随胶管带入的一方。

8.6 运转中不得往毛布辊上垫纸,撕毛布边时,必须双脚叉开站稳,由专人把闸,

在爬行速度下进行。

8.7 上跳台要防滑倒,注意不要掉物进毛布。如物件落入毛布,不得用手拾取,

应紧急停机处理。

8.8 各辊粘纸浆时,应用水冲或用空气吹,不准用手掏,必要时停机处理。

8.9 注意处理伏辊损纸池损纸时的操作安全,以防发生意外。

8.10 造纸车间各地面不能集水和浆液,以防滑倒伤人。

8.11 运行中要随时观察设备情况,如遇异常应及时通知班长或紧急停机。

9. 干燥

9.1 开机前认真检查设备和周围环境是否安全、清洁。

9.2 确定安全后脱开离合器,打开冷凝水排放阀。

9.3 在低速下启动,打开蒸汽阀,缓慢进汽。待排放阀有蒸汽后关掉,开启冷凝

水泵。

9.4 进汽压力不得超过~~~~~~~如纸的水分仍达不到要求,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

9.5 开汽门时应缓慢进行,不得一次开得太大,烘缸汽压和温度不要超过规定的

限度。

9.6 烘缸安全阀、汽压表必须定期检查和校对。

9.7 各烘缸的排水阀须经常打开。

9.8 烘缸刮刀塞纸时要用风吹,严重时停机处理。

9.9 纸断头时间长,虽不停机,也应按具体情况减低汽压,以免发生危险。

9.10 停机后一定要关汽并要把排汽阀打开,或将汽水分离器的排水阀打开。

9.11 干燥用风管吹纸时不能缠身,使用竹竿时不要掉入烘缸内,如掉入烘缸内,

应立即松手,并根据情况停机处理。

9.12 进入汽罩内要有人知晓,行走时要小心,开机后人在汽罩内停留不得超过

10分钟,特殊情况要有专人看护。

9.13 随时注意检查运转情况,防止火灾发生,如出现火警应立即降车速停机,

关闭通风系统,迅速通知消防人员并积极参与补救。

10. 施胶涂布

11. 压光

11.1 开机前先认真检查设备是否安全。确定无人在压光机附近工作,同时清楚

全体员工所在何处。

11.2 楼梯与操作平台要保持无油、无废纸或其它杂物。

11.3 压光机除带纸入口辊外,其它各辊均应设防护装置,人工引纸要注意距离。

11.4 在低速下启动压光机,放下压光棍。加压时要缓慢,特别注意限位器是否

失灵,以免压坏压光棍(或断裂)。

11.5 旋转中的辊子不得用手或其它物品接触。

11.6 须特别小心:压光机内的热软管不能用手直接触摸。

11.7 注意刮刀的刀片,尤其是刮刀没有被打开或更换刮刀时。

11.8 断纸时,压区会自动打开。当压光机运转时,禁止任何人呆在当压区打开

时会挤到的区域。

11.9 在运行时,禁止任何有危险性的机械调整。

11.10 换辊时不得在悬挂物下方走动或站立。

11.11 热滚表面温度几乎可达200℃,在换辊前一定要先将辊子冷却,以免烫伤。

且热辊表面不得沾水,须特别小心。

11.12 更换油管接头时,小心软管和辊内的热油。以免溅出被烫伤。

11.13 在维修或更换工作进行时应通知电工取下保险,并悬挂“有人操作,禁止

合闸”标志牌。

12. 卷取

12.1 开机前认真检查设备是否安全。

12.2 启动机器前,必须先发出启动信号,确保各种安全情况就位方可开机。

12.3 纸辊初卷时禁止用手去摸。

12.4 吊卷纸辊时要注意吊钩是否挂好,钢丝绳有无破损。行车行走起吊要分部

进行,动作要慢些。

12.5 严禁用行车推损纸,严禁吊钩下站人或通过,不得将纸辊悬在空中。

12.6 运行时铲纸要注意安全,慎防压手,往损纸池送损纸要注意安全,以免发

生事故。

12.7 卷取机前必须设好防护栏杆。

12.8 注意卷取辊联轴节缠挂,下碎纸机池清理时要通知电工取下保险,并悬挂

“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

13. 复卷

13.1 开机前认真检查设备是否安全。

13.2 开机前一定要发出开机信号,确认安全方可启动。

13.3 在操作控制过程中不许离开复卷机。

13.4 在正常的运行中,不允许移动安全装置。

13.5 旋转中的辊子不得用手或其它物品接触。

13.6 引纸、扒纸时要注意安全,谨防压手。复卷机在卷纸运行中,严禁在进口

侧触摸纸张,防止发生伤人事故。

13.7 接头只能在纸卷的前方,以防压手伤人。

13.8 卷纸时要注意防止纸辊甩出伤人,处理纸边风机时要取下保险,并悬挂“有

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13.9 在复卷机的各种操作过程中,要确保在各操作过程没有异物进入复卷。

13.10 检修工具要及时收回到工具箱,以免行走不便。

13.11 要及时清除地上的水及油污,如有压缩空气及油泄漏应及时向班长或工艺

人员汇报。

13.12 如有油泄漏,要检查泄漏处及大小,万一漏油大,及时停下复卷机及油泵。

如果漏气大,应及时停下复卷机及压缩空气。

14. 打包

14.1开机前认真检查设备是否安全。

15. 维修班

15.1 检修前应做好安全准备工作(劳动保护、工具、安全装置等)。

15.2 上下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

15.3 停下检修设备后,要通知电工取下保险并挂牌警示。

15.4 使用旋转设备(含车床)严禁带手套。

15.5 起吊物件是要检查起重设备及钢丝绳吊钩。

15.6 设备上、地面上的油污要及时清理,避免滑倒伤人。

15.7 严格执行动火规定,确保用火安全。

15.8 清理好检修现场,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16. 电工班

16.1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

16.2 对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应进行定期检查。如有漏电现象,必须及时修

好后才能使用。

16.3 行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在金属容器内或潮湿地方不许超过12v。

16.4 开关上保险丝规格,应按设备容量选用。

16.5 开用电气设备应将手檫干净。

16.6 修理电气设备和移动线路时,先断开电源,经检查无电后,必须挂上“有

人操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并应有专人负责监护,才能进行工作。

16.7 一般不许带电操作。如必须带电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并有安全措施,并经单位领导批准。

16.8 架临时用电线路,电线不许接近潮湿地面蒸汽管道。

16.9 用电设备拆除后,应切断电源,并将线头包上绝缘布。

16.10 电气设备应保持干燥,严禁用水和湿布檫抹。清洗机器或地面时,不准把水洒在电气设备上。

16.11 用手检查电动机温度,应用手背慢慢靠近电机,不要用手掌去直接试查,检查电机运转声音,不得用金属棒检听。

16.12 电气设备上不准挂放衣物及其他物品。发现电气设备和线路冒烟起火,应立即断开电源,用河砂或四氯化碳灭火(干粉灭火器)。

16.13 遇人触电,应立即断开电源或用干燥木棒将电线拨开将触电者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人工呼吸和抢救,抢救时禁止用强心剂。

16.14 手持电动工具不准将电线缠在身上。

16.15 电气设备上的危险标志,非专责人员不准移动或拆除。

16.17 非专业电气人员不得任意修理和接挂电线。

17. 行车

17.1 操纵其重是应检查钢丝绳和转动机构,确认无误后才可启动。

17.2 吊运物体在车间往返时,应发出讯号,以防意外事故。

17.3 停车时,应提前切断电动机电源,以便因惯性而超过所需要的停留位置,或发生碰弹出轨。

17.4 非专业行车工不得开启行车。

17.5 行车司机在吊物件必须严格做到“十不吊”。

17.5.1 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17.5.2 超负荷不吊。

17.5.3 工件紧固不牢不吊。

17.5.4 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17.5.5 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17.5.6 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17.5.7 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17.5.8 斜拉工件不吊。

17.5.9 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不吊。

17.5.10 钢(铁)水包过满不吊。

第6篇 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五个方面的问题

〔摘 要〕 分析了现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变电所电气部分)和(电力线路部分)在当前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五大方面问题,介绍了实际工作中采取的相应措施,阐述了《安规》相关条款修改的必要性。

〔关键词〕 《安规》;问题;分析;建议

在电力生产工作中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安规》”)为生产人员提供了行为规范、安全标准,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它作为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的一个部分发挥着不可缺少的作用,特别是在保障电力生产一线人员的人身安全方面占有举足轻重、无可替代的地位。

任何事物都是发展的 ,《安规》也不例外。现行的《安规》具有浓厚的时代色彩,充分体现了五、六十年代的电力生产管理体制的特点,反映了当时的电力安全生产规律,具有时代性和局限性。另外,《安规》虽然经过历次修编,但大部分条款基本保持不变,对现在的生产管理模式和更新换代的许多新设备、新工作仍有许多不适应,甚至是矛盾的地方,反映在具体问题上存在不同理解、不同做法,这是客观存在的问题。

在此,笔者结合当前电力生产安全工作实践,对《安规》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

1 安全组织措施内容有待充实

1.1 有关“双签发”、“双许可”问题

进入90年代后 ,传统的维护、试验、检修、工程 、调度专业整合为一体化单位的综合管理模式已逐步淘汰,取而代之的是专 业分工细化、独立管理的模式,这在大型的供电企业尤为突出。因此,在跨地区、跨单位办理工作票时经常涉及设备、电网管理权问题。广东地区为此补充了有关“双签发”、“双许可”的新规定,把工作票签发、许可权限与设备、电网管理权联系在一起,规定了双签发、双许可的程序,特别是重新明确了各方人员安全责任的划分,使工作与安全两不误,实际工作中安全有了保障。经过实践证明,在跨地区、跨单位工作时,办理工作票“双签发”、“双许可”手续很有必要。对此,《安规》电气、线路部分的“工作票制度”和“工作许可制度”内容应该进行补充。

1.2 申请办理工作开工和收工权限问题

在各种检修、改造和基 建工程工作中,变电站值班员和调度经常面对不同的施工单位办理工作票开工和收工,由于值班员只对运行单位的已备案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熟悉,而对来自其他不同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 工作负责人不熟悉,甚至不认识,直接与施工单位办理工作票存在安全性、程序性问题。由于执行电力工程招投标制度,来自四面八方的更多的工程队伍合法地进入电力工程中,必然带来更多的安全管理问题,工作许可人(即值班人员)承担的安全责任将会更大。目前,我公司规定,变电站和调度值班员只与设备运行单位(即工作票“双签发”的第二签发人所在单位)办理工作票开工和收工手续,施工单位无权办理。这种方式虽然解决了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责任问题,却增加了线路运行单位有关人员的工作量和安全责任。这与“工作票制度”中有关工作票签发人“三熟悉”条件和工作票中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的规定不相符。对此,“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内容应该进行补充,予以明确区分。

1.3 遥控设备的安全措施实施问题

目前,自动监控变电站和无人值班变电站以及配网“三遥”开关房(自动控制开关站)作为一种科技进步的发展方向正在逐步试验、推广,其数量不断增加,以我公司为例,现有2个500 kv变电站、19个220 kv变电站已经实现或正在改造为自动监控站,120个110 kv变电站实现无人值班,一些配电线路正在试验自动化信息管理。当需要这些电气设备停电或不停电工作时,安全组织、技术措施如何实施问题还处在摸索阶段,《安规》没有具体规定,有关的生产管理制度特别是包括安全方面的规范性规定仍然很不完善,急待建立、健全。

以上3个问题是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安全问题。《安规》修编应考虑修改、补充相应条款,以符合实际生产的安全需求,明确各类人员安全责任的划分。

2 安全技术措施需要进一步具体化

当前,由于变电站、输电和配电线路的设备性能提高和种类增加,根据不同的设备、不同的设备组合方式、不同的运行方式,在停电或不停电工作中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有所不同。这就给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方式带来了灵活性、多变性。《安规》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三部曲”——停电、验电、接地线是应当肯定的,但是对新设备如gis、绝缘导线等验电工作就难以执行。

由于安全技 术措施规定过于简单、笼统,具体执行起来常常遇到困难,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2.1 变电站方面

主要反映在涉及自动监控变 电站设备、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110 kv及以上的gis设备、“五防”闭锁装置、在线监测装置的工作;带电测量工作如gis设备和sf6开关微水带电测量,电容型设备pt、ct等介损带电测量,避雷器全电流、阻性电流带电测量,电气测量仪表带电测量等如何执行安全技术措施。

2.2 输电线路方面

主要反映在电缆与架空混合线路的停电工作,多点t接电缆线路或架空线路的停电工作(也涉及变电站方面),线路变压器组接线方式(部分没有变高开关)的线路停电工作,110 kv及以上的电缆终端接头gil设备的停电工作(也涉及变电站gis设备方面)等如何执行安全技术措施。

2.3 配电线路方面

(1) 目前广泛使用了配变台架的带电线夹装置、跌落式高压避雷器、环网开关柜、负荷开关柜(包括小车式)、高压负荷刀闸、电缆分接箱等新设备,其停、送电的操作顺序和安全技术措施都与过去的模式有差别,主要反映在新设备电气性能有质的提高,能够带负荷操作或者不停电操作。

(2) 10 kv架空线路中连接许多 的分支线路、配电变压器(可视为分支线路一种),按照《安规》要求,在线路停电工作中要防止反升压触电事故,每一个配电变压器高、低压侧都要采取安全技术措施,操作量很大,接地线重复设置。能否以工作人员活动范围为界设置接地线保护,界外的分支线、配变无需再采取安全措施?同样地,10 kv配电房一般有多条进、出线电缆,少则三、四条,多则上十条,每条电缆都有两端开关和电源侧、负荷侧电缆终端头,当在某一个开关、电缆头或整个配电房停电工作时,同一 配电房的其他开关和电缆视为分支线路时如何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电缆另一端(非同一配电房)的开关又如何采取安全技术措施,防止误操作倒送电触电和在接地点短路放电弧光烧伤同一地点工作人员。由于涉及多个配电房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工作量很大,工作人员多,停送电时间很长,有利于安全,不利于供电经济性和可靠性。对此能否参考变电站检修母线时接地保护10 m范围这种做法,即在配电房的同一电气连接部分只需有一个接地点即可,这是需要研究的复杂的安全问题。

(3) 《安规》线路部分没有要求现场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的条款,实际上是参照执行的,因此有必要考虑补充,与电气部分一致。另外,在线路工作中使用的标示牌也应该增加,如“在此工作”、在配电环网开关上设置“不同电源,禁止合闸”等。

3 线路与变电站分界点填写工作票的划分

(1) 在一些变电站设备上的工作是涉及或接触电力线路部分的,如变电站10 kv出线电缆的零序电流互感器(ct)和35 kv及以上架空线路电压抽取装置(ydr)二次回路上工作,出线耦合电容器(oy)和避雷器以及电压抽取装置(ydr)的高压试验工作等,需要线路停电配合,填写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还是线路第一种工作票?

我公司规定,填用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在工作票的“安全措施”左栏内必须包括线路对侧(包括分支线路)的停电、接地、挂牌的安全措施,而这部分措施是由变电站值班负责人依据工作票报告线路调度,再由调度通知线路另一侧变电站实施的,变电站值班负责人由调度转告实施后才填入工作票中“安全措施”右栏内。

(2) 在一些电力线路设备上的工作是涉及或接触变电站部分的,如在变电站运用中的10 kv出线开关柜安装、试验电缆头和运行过程中的检修工作;110,220 kv全封闭组合电器(gis)的电缆出线接头部分(即gil)的安装检修、试验工作等,需要有关的变电站设备停电配合,填写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还是线路第一种工作票?

我公司规定,视线路是否属于运行中的设备而定。当线路属于运行中状态时,填用线路第一种工作票;否则,填用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这种情况属于基建工程问题,涉及的单位和手续较多,比较复杂。

以上两个典型实例反映出在变电站与线路的分界点上工作时,需要变电站和线路设备同时停电做安全措施配合,如何实施安全组织措施和填写工作票的问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此,《安规》应明确采取何种安全组织措施的原则,填写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或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的具体方法。

4 基建工程方面的安全措施规定

当基建工程中涉及运行中设备时,工作人员的工作范围必须对带电或者一经合闸即带有电压的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由于没有相关的具体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执行安全组织、技术措施一直存在争议。反映在办理工作票时,由于安全距离难以量化计算,有些变电、线路运行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变电站第二种工作票”、“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或者“安全技术交底措施票”,也有不要求填票的;在办理工作许可时,有些运行单位要求实行“双签发”、“双许可”的,有些又不要求。这些情况是由于《安规》没有规定,运行人员参照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等其他规定来执行的,因而产生不规范、不统一的做法,带来了争议和困扰。

5 电力电缆工作方面的规定

电力电缆设备的品种已经更新换代 了,《安规》电气、线路部分“电力电缆工作”章节显得过时、简单,应该进行补充,才能与实际工作保持一致,保证安全工作。

综上所述,《安规》需要修编才能顺应电力生产发展。我们期待《安规》的修编在完善安全措施方面有更具体的内容,更具操作性,这将有助于提高工作人员和设备、电网的安全防护水平,有助于促进安全管理体制的发展、健全。

第7篇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保证安全技术措施

一、停电

1.进行线路作业前,应作好下列停电措施:

a.断开发电厂、变电所(包括用户)线路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

b.断开需要工作班操作的线路各端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和熔断器(保险);

c.断开危及该线路停电作业,且不能采取安全措施的交叉跨越、平行和同杆线路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

d.断开有可能返回低压电源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

2. 应检查断开后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是否在断开位置;

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机构应加锁;

跌落式熔断器(保险)的熔断管应摘下;

并应在断路器(开关)或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机构上悬挂“线路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

二、验电

1.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要先验电,验明线路确无电压。

验电要用合格的相应电压等级的专用验电器。

3. 30kv 及以上的线路,在没有相应电压等级的专用验电器的情况下,可用合格的绝缘杆或专用的绝缘绳验电。

验电时,绝缘棒的验电部分应逐渐接近导线,听其有无放电声。

确定线路是否确无电压。

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

2. 线路的验电应逐相进行。

检修联络用的断路器(开关)或隔离开关(刀闸)时,应在其两侧验电。

对同杆塔架设的多层电力线路进行验电时,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

三、挂接地线

1.线路经过验明确实无电压后,各工作班(组)应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

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若有感应电压反映在停电线路上时,应加挂接地线。

同时,要注意在拆除接地线时,防止感应电触电。

2. 同杆塔架设的多层电力线路挂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3. 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连接要可靠,不准缠绕。

拆接地线时的程序与此相反。

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绝缘棒或戴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

若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m。

4. 接地线应有接地和短路导线构成的成套接地线。

成套接地线必须用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mm 2 。

如利用铁塔接地时,允许每相个别接地,但铁塔与接地线连接部分应清除油漆,接触良好。

严禁使用其他导线作接地线和短路线。

两线一地制系统的线路经验电后,装接地线的规定,由各供电局自行规定。

救助站制度

第8篇 配电安全工作规程

第一章配电运行工作

第一节值班工作

第1条配电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并由考试资格人员担任。值班负责人和单独值班人员应由有实际值班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第2条高压设备符合下列条件者,经站批准可单人值班。

1、室内高压设备的遮栏的高度在1.7米以上,安装牢固,并加锁者;

2、室内高压开关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开关隔开,或装有远方操作机构者;

3、担任值班不得单独从事电气设备修理工作和装拆地线。

4、在设备联锁闭锁完善和良好情况下允许的简单操作,应在现场运行规程中明确规定,并经站领导批准。

第3条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拦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人体在有遮拦和有绝缘板及无遮拦与高压带电导体应保持以下最小安全距离。

表1人体与带电导体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千伏)

设备不停电时人体对带电体的距离(米)

加设遮栏后对带电梯的距离(米)

人体对绝缘挡板的距离

10及以下

0.70

0.35

不可接触

35

1.00

0.60

不可接触

110

1.50

1.50

220

3.00

3.00

500

5.00

若小于上述距离时,应制定可靠安全措施报请主管部门的总工程师批准后才能工作。

第二节设备巡视

第4条巡视高压设备,注意保持安全距离,禁止移开或越过遮栏,禁止触摸高压电气设备的绝缘部分,不得做其他工作。

雷雨天气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不得开进避雷器和避雷针,距避雷器和避雷针应大于5米以外。

设备区内严禁打伞。

第5条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人员对故障点的距离:室内应大于4米,室外应大于8米,穿绝缘靴可不受此限制。用手接触设备外壳和架构时应戴绝缘手套并穿绝缘靴。

第6条进出高压室巡视时,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第三节倒闸操作

第7条倒闸操作的一般安全规定:

1、必须由二人进行,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2、操作人员与带电导体应保持表1安全距离的规定要求

3、倒闸操作时应穿纯棉工作服,并不得卷起袖口和裤腿。

4、用绝缘杆操作、加装绝缘板、;拉合机械传动的刀闸和开关、用验电器验电及不用绝缘杆装、拆接地线时必须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杆应有防雨罩,还须穿绝缘靴;接地网电阻不符合要求时,晴天也应穿绝缘靴。雷电时,禁止室外正常操作。

5、停电操作应按先拉开关,后拉刀闸;先拉负荷侧刀闸后拉母线侧刀闸的顺序进行。送电操作的顺序与此相反。严防误操作。

为防止误操作,电气设备应加装防止误操作的闭锁装置(特殊情况下经主管领导批准可加机械锁)。闭锁装置的解锁用具(钥匙)要妥善保管,按规定使用,不许乱用。机械锁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钥匙要编号,方便使用。所有投运的闭锁装置(包括机械锁)不经上级或站长同意,不得推出或解锁。

6、带负荷拉刀闸后,禁止再合闸;带负荷刀闸后,严禁再拉开。

第8条倒闸操作必须根据值班调度员的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值班调度员发布命令,听取对方复诵命令和听取报告时都需进行录音和监听,并做好记录。操作人填写操作票。监护人和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操作目的和操作顺序。对命令有疑问时应请示上级清楚无误后执行。

第9条操作前,操作人和监护人先倒图板,并全面和对倒图板前后当时的运行方式与调度令是否相符。图板上未标出的操作步骤,也应顺序进行。拆挂地线应有明显标志。倒图板和操作时应先和对操作设备名称、编号及位置(特别是检修后的开关、刀闸)。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下令、复令、按操作票顺序操作。每步操作后检查无误划勾。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停止操作,不许擅自更改操作票,不能随意解锁,并向值班调度员、值班负责人报告,弄清问题后再进行操作。操作完应检查操作质量,向调度逐项回令,报告操作完了。

第10条下列项目应列入操作票内。应拉合的开关和刀闸,手车的拉出、推入,检查开关和刀闸拉合位置、带电显示装置指示,检查接地线是否拆除,检查负荷分配,装拆接地线,安装或拆除控制回路、电压互感器回路、遥控回路的操作部件,切换保护回路和检验是否有电压等。

第11条断路器(开关)遮断容量应满足电网要求。如遮断容量不够,必须将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断路器(开关)隔开,并设远方控制,重合闸装置必须停用。

第12条特殊情况,如发生触电,火灾等可先行操作,再报告调度和有关领导。

电气设备停电后,及时是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开关、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第四节运行值班人员站内设备维护工作

第13条运行值班人员独立进行站内设备维护,应经上级批准,并严格执行本规程第二章,第三章各项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规定。

如当面签发工作票有困难时,可用电话向上级工作票签发人联系口头签发。即由工作负责人用电话将工作票全部内容向上级的工作票签发人口述一遍,由工作负责人将签发人提出的补充、修改意见填入工作票中,再由工作负责人复述一遍,经签发人同意后,由工作负责人代签其名并将此事记入值班日志备查。

第14条设备停电检修,有运行值班人员参加的多班组工作,运行值班人员,也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工作许可等制度,服从总工作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第15条运行人员对停电检修的设备进行验收工作,应在许可票销票前与工作负责人共同进行。

第16条在无人值班站或单人值班站内进行清除、处理缺陷、贴腊片、设备检修等维护工作,事先应填好工作票,明确现场维护工作负责人。

第二章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在配电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如下:

1、工作票制度。

2、工作许可制度。

3、工作监护制度。

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第一节工作票制度

第17条工作票是允许进入配电室工作的书面手续。

配电工作票有五种:

1、配电第一种工作票。

2、配电第一种工作许可票。

3、配电第二种工作票。

4、带电作业工作票。

5、电缆工作票。

第18条填用第一种工作票及第一种工作许可票的工作:

1、需要高压设备全部或部分停电。

2、需要对高压设备布置安全技术措施的各类工作。

3、开关闭站、配电室高低压配电装置或母线全部或部分停电。

第19条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

1、不需高压设备停电或对高压设备布置安全措施的各类工作(不包括开关闭站、小区配电室低压配电装置或母线的停电工作和高压带电作业)。

2、低压带电作业、低压带电测试工作及低压核相工作。

第20条填用带电作业工作票的工作:

1、高压带电工作;

2、高压带电核相、测试工作。

第21条填用电缆工作票的工作;

在配电室内的各种电力电缆工作。

第22条事故紧急抢修工作可不填写工作票。如进行停电作业时任应履行停电、验电挂地线等安全技术措施并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并按调度规程与调度联系。

第23条配电第一种工作票由施工修试单位工作负责人根据计划人物安排于工作前一日填写,一式两份。工作时一份必须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值班员收执,按值移交。在无人值班的设备上工作时,第二份第一种工作票由工作许可人收执。在所属站内工作,第一种工作票右侧由工作许可人填写的项目已由第一种工作许可票代替,可不再重复填写。

配电第一种工作许可票,由配电室当值值班人员根据各单位的工作人物通知填写,由主值审核。复杂工作的第一种工作许可票应有车间领导审查。

开工前,由工作许可人与工作负责人共同核对工作票及停电工作安全技术措施,无误后,方可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工作时,许可票交工作负责人收执,存根有配电室值班人员收执。

到用户配电室或发电厂的停电工作,第一种工作票的许可人填写部分由用户或发电厂值班员填写,并共同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完备,无误后,才能进行停电工作。

站外人员到配电室进行的停电工作第一种工作票应由站有关设备主管单位签发。

配电第二种工作票、电缆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交签发人审核签发。

第24条一个工作负责人在同一时间内只能执行一张工作票。

第25条一个电气连接部分停电,只能发出一张第一种工作许可票。

设备全部或部分或几个电压等级同时停电,有两个及以上班组交叉工作时,应设总工作负责人,许可票由总工作负责人执存。总工作负责人的设置:一般情况由主管单位指派总工作负责人;凡有主从关系的工作由主办单位指派总工作负责人;其他简单多班组工作应协商担任总工作负责人。

第26条凡进入配电室的工作,必须在前一日将工作时间、单位、任务、地点和停电范围通知配电室值班人员。

需要使用许可票的工作,值班人员应提前做好准备。

进入配电室的工作,必要时应事先查活。

工作当日通知的临时性工作,应经配电室上一级领导同意,并给值班人员留有充分的准备时间。

第27条第一种工作票及第一种工作许可票所列工作任务,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如工作设备属于同一电压等级,位于同一楼层(室内),同时停送电且不会触及带电导体时,则允许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共用一张第一种工作票及第一种工作许可票。但如果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同时工作应分别填写第一种工作票。

工作设备不属于同一电压等级,位于不同楼层的避雷器试验工作,工作设备同时停送电,且不会触及带电导体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由工作负责人监护,依次进行不同电压、不同楼层的工作,可用一张工作票。

全站停电或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或直接连接变压器各侧的电气装置同时停电,可用一张工作票。

上述工作的各项安全措施必须在开工前一次布置完成。

第28条至预定时间时工作尚未完成,应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延期手续,设备检修延期要通过值长办理。若临时增加工作任务,必须由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多班组工作时,还需通过总工作负责人,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必须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所有停电检修工作应在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完成。

第29条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一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工作,可以发给一张第二种工作票。

第30条需要变更工作班组成员时,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记录。

第31条总工作负责人所在班组专业工作结束后,可会同工作许可人、新总工作总负责人共同办理变更手续,通知有关班组工作负责人。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

工作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票。

第32条工作票填写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工作票有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补填新的工作票。已结束的工作票,保存一年。

第33条工作票所列各类人员的素质条件和安全职责:

1、工作票签发人

应由站熟悉人员技术水平、设备情况和本规程的生产领导人或专业技术人员或领导批准人员担任(签发人名单应每年书面公布)。应负以下安全责任:

(1)工作的必要性;

(2)工作是否安全、工作内容是否明确;

(3)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填写是否正确完善;

(4)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

2、工作负责人

应由熟悉人员技术水平、设备情况和本规程的班组长或批准人员担任,应负以下安全责任:

(1)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符合现场条件。

(2)工作前向工作人员交待清工作任务、停电范围、临近带电设备及安全措施等,并使工作人员充分理解和掌握,可对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询问考核。

(3)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本规程。

(4)注意适当轮换工作人员不使过于疲劳。注意工作人员精神状态(特别是高温或空气不流通处工作)。

(5)做好班组之间的配合工作。

3、总工作负责人

应由熟悉设备情况和本规程的班组长及以上人员或领导指定人员担任,应负以下安全责任:

(1)审查工作票所列停电工作内容和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满足各班组的工作要求。

(2)工作前组织各班组工作负责人听取当值人员(工作许可人)交待现场安全措施、停电范围及临近带电设备。

(3)指挥各班组的交叉作业,提出班组间配合工作顺序及要求,必要时,可停止有关班组工作。

(4)对停电范围内工作的各班组批准开工。

4、工作许可人

工作许可人应由配电室当值正式值班人员担任,应负以下安全责任:

(1)审查停电工作许可票所填安全措施正确完备。

(2)工作现场布置得安全措施应正确完善。

(3)向工作负责人交待清现场停电范围、挂接地线处所、带电设备、现场安全措施、办理许可开工手续。

(4)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5、工作许可票填写人

应由配电室当值值班人员担任,根据参加工作的所有单位的通知填写第一种工作许可票,应负以下安全责任:

(1)工作票所包含的工作时间、单位和工作任务、地点。

(2)根据工作任务填写安全措施,保证无突然来电的可能;明确区分停、带电范围。

(3)详细填写工作范围邻近的带电设备。

6、工作许可票审核人

应由配电室当值主值担任,应负以下安全责任:

负责审查工作任务是否在停电范围内,所列停电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7、工作班组人员

(1)工作前应认真听取工作负责人布置得工作任务和停电范围、现场安全措施的介绍,由疑问应立即提出,确实了解掌握停电范围、安全措施,才能开始工作。

(2)工作中服从工作负责人指挥,互相关心施工安全,认真执行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

(3)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工作负责人汇报,根据工作负责人的指示采取措施。

8、第一种工作票审核人

应由配电室当值正式值班员(无人值班配电室应由配电运行班当班人员)担任,应负以下安全责任:

(1)审核配电第一种工作票是否有签发人签名。

(2)配电第一种工作许可票的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是否满足配电第一种工作票的要求。

第二节工作许可制度

第34条工作许可人在完成现场安全措施的检查得到调度的施工令后,方可办理工作许可手续,主要程序有:

1、将有关工作负责人召集到模拟图板和设备前,交待工作任务,停电范围、地线位置、临近带电设备、停电时间以及运行设备注意事项。

2、带领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检查票面措施执行情况和质量,指明设备带电位置和检修工作设备范围,以手触示停电检修设备,证明确已无电。

3、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分别在工作票上签字,共同队现场措施的正确性负责,许可票正页交工作负责人执存。

4、工作负责人向工作班组成员交待有关本班组的上述各项措施及专业要求后,方可开始工作。

5、多班组工作,总负责人需在各小组工作票上明确提出配合要求,并在总工作负责人记录栏做好记录。总负责人签字批准开工后,小组负责人才可开始组织本班工作。

6、在对另一端接在线路上的电缆进行停电工作时,还须得到调度的许可,才可开工。

第35条不停电的工作在开工前,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指明工作地点、交待安全措施、指明带电设备和地点部位,在工作票上签字后,才能开始工作。配电室值班人员应将工作任务、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及工作负责人姓名记录在运行日志内。

第36条任何人不得擅动运行设备和安全措施。停电工作期间,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值班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变更时,应事先与工作班组联系同意。

第三节工作监护制度

第37条工作开始后,工作负责人即是本工作班组的监护人,必须始终在现场对工作人员进行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规程的动作。

第38条带电工作或邻近带电设备工作,应由工作班组设专人监护。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现场工作条件,对带电部位或特殊工作指定专设监护人。专设监护人不得离开现场,也不得兼任其他工作。

第39条非电气工作人员在邻近带电设备或停电设备上工作,如建筑工、油漆工等,应由电气工作人员担任监护人,工作人员应服从监护指挥,监护人应时刻注意工作人员应保持的安全距离和活动范围。

第40条监护人及专责监护人因故必须离开现场时,应另行指定监护人。

第41条工作负责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带电部分的情况下,方可参加工作。

第42条工作班成员(包括工作负责人和监护人)不得单人在现场工作。若工作需要且在周围没有触电可能的条件下,允许有安全工作经验的工人短时间一人在现场工作。

第43条值班人员如发现有危及工作人员和设备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向工作负责人指出纠正,必要时可暂停工作,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第四节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第44条当日工作短时间断,配电第一种工作许可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

工作班组每收工,应将第一种工作许可票交给值班员填写实际收工时间,次日再开始工作前,必须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方可开始工作。

第45条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由值班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再办理转移手续,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停电范围、临近带电部位、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第46条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值班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在工作期间,若有紧急需要合闸送电前,值班员可命令工作班停止工作,收回配电第一种工作许可票,如未能通知工作负责人,未收回配电第一种工作许可票时,应先令工作班人员全部撤离,得到工作班组可以送电的答复后才可执行。

第47条检修工作终结前,若要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时,可按下列条件进行。

(1)全体工作人员撤出现场,值班人员收回配电第一种工作许可票。

(2)拆挂地线和标识牌,拉合开关、刀闸等操作,应由值班人员进行:

(3)工作中断后继续工作时,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第48条检修工作中须部分设备恢复送电时,应收回配电第一种工作许可票,继续进行未完成工作应重新签发配电第一种工作许可票。

第49条工作全部完毕,工作班应检查开关、刀闸拉、合位置(应与工作前相符),并清理现场。工作班人员全部撤出现场,值班员和工作负责人共同检查验收设备现场,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工作方告终结。

第50条多班组工作,填用一张配电第一种工作许可票时;

(1)当一个班组工作完毕,应检查本班组工作范围内的设备位置(与工作前相符),清理现场,撤出本班组工作人员,值班员和小组负责人共同检查验收设备现场。经值班员同一后,还需经总工作负责人在该小组的配电第一种工作票上填写收工时间,小组工作方可终结。总工作负责人还应在配电第一种工作许可票上注明该小组工作终结实间。

(2)总工作负责人应检查各个小组工作均已终结,核对配电第一种工作许可票上个小组工作均已注销,方能办理工作终结手续。第一种工作票中的一份由配电室值班人员留存。值班人员收回配电第一种工作许可票。

第51条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结束,拆除所有接地线、临时遮栏和标识牌,恢复常设遮拦,并得到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的许可命令后,方可合闸送电。

第三章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下列措施:

1、停电

2、验电

3、装设接地线

4、悬挂标识牌和装设遮拦。

上述措施由值班员执行,对于无经常值班人员的电气设备,由断开电源人执行,并有监护人在现场。

第一节停电

第52条停电的规定:

1、工作地点必须停电的设备如下:

(1)检修的设备;

(2)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表1规定的设备;

(3)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后面或两侧,但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

2、将检修设备停电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任何运用中的星形接线设备的中性点,必须视为带电设备),禁止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必须拉开隔离开关(刀闸),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

3、断开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能源。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必须锁住。

4、表示设备断开的信号,经常接入的电压表等不得作为设备断开电源的依据。全封闭的组合柜和gis封闭组合电器,不能看到明显断开点时,至少有两类同时表示设备断开的判别元件指示断开,方可做为断开电源的依据。

5、不许约时停、送电。

第二节验电

第53条验电的规定

1、停电设备需装设地线的部位必须验电。

2、验电时,必须带绝缘手套使用合格的验电器,并有人监护。

第54条经国家鉴定合格的带电显示器指示正确,可做为允许合接地刀闸或装设接地线的依据。对带电显示设备须做到精心的维护和定期检查。验电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及实验合格的验电器。验电前应检查验电器是否良好。

第三节装设接地线

第55条装设地线的处所;

1、凡一经合闸可能送电到工作地点,或有感应电压的工作设备均应有可靠接地,封挂地线位置应尽量在工作地点的视线之内。使工作人员处于地线保护之中。

10kv消弧线的停电工作地点应封挂地线。

2、线路工作应挂在线路刀闸外侧。

3、10米及以上的母线检修应在母线的两侧挂地线,有感应电者应增加地线组数。

4、在门型架构的线路侧进行停电检修,如工作地点与所挂地线的距离小于10米者,工作地点虽在地线的外侧,也可不另挂地线。若断导线弓子,可能脱离地线保护前应先在无地线侧补挂地线。加挂地线时,可由配电室准备地线,值班人员监护检修、试验人员自挂自拆。

5、在上述地线保护范围内,110kv及以上设备区内对地绝缘的金属部分有感应电压时,工作人员应补挂地线,接地或等电位工作。用手套和绝缘杆自挂自拆。人员接触金属部分时应带手套,必要时穿屏蔽服。

6、在与电力电缆连接的设备上工作,地线应封挂在工作设备的电缆头引线上。

第56条装挂地线的设备,验明确无电压后,应立即将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

第57条装拆地线必须带绝缘手套和使用绝缘杆并由两人进行。单人值班站装拆地线应在有人监护下进行。

第58条电容器停电工作时,必须合接地刀闸。星形接线的中性点应接地。串联接线的以及与整组电容器脱离的电容器应逐个放电。装在绝缘支架上电容器外皮也应放电。

星形接线电容器的中性点应装有接地刀闸,并与整组接地刀闸装在一起。

工作地点的电容器应逐个充放电。

第59条停电检修部分若分为几个在电气上不相接地的部分(如分段母线要以刀闸或开关分成几段),则各段应分别验电接地短路。接地线与检修部分之间不得连有开关或保险器。配电室全部停电时,应将各个可能来电侧的部分接地短路,其余部分不必每段都装设接地线。

第60条全封闭的组合柜和gis封闭组合电器无法挂地线时,应按调度令执行。

第61条装挂地线前,应检查地线及线夹是否良好。装挂地线时,必须先接地后接停电设备,拆时与此相反。

第62条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不能满足系统热稳定要求时,应用接地刀闸。接地刀闸和地线必须接触良好。不得通过保险器或开关接地,禁止用缠绕方法接地。

第63条高压设备停电工作中,需要拆除全部或部分地线开始工作者(如测量设备绝缘电阻,接触电阻等),需经当值班人员同意方可进行,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

第64条电气设备装挂地线的处所,应在图板上有明显的标志,符合实际,交接班时应交待清楚。

第65条每组接地线均应编号,并存放在固定地点。存放位置也应编号,接地线号码与存放位置必须一致。

第四节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第66条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或刀扎的操作手把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如果线路上有人工作,应在线路开关和刀闸操作手把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标示牌的悬挂和拆除,应按调度员的命令执行。

第67条“止步!高压危险”警告牌应挂在:

1、运行设备的固定遮栏上(停电施工时应取下)和禁止通行的过道遮拦上;

2、施工设备两侧的邻近带电设备或固定遮拦上;

3、施工地点的临时遮拦上;

4、可能误登的带电架构和梯子上;

5、在室外架构上工作,则应在工作地点邻近带电部分的横梁上。

第68条“从此上下”的标示牌应挂在允许上下的架构或梯子上。“在此工作”标示牌应设置在施工地点。在邻近其它可能误登的带电架构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第69条在室外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四周设围栏,使施工设备与邻近带电设备明显分开。围栏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面向围栏里。

第70条小车开关检修工作,小车拉出后,在小车的开关柜内放“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第71条小车开关在备用位置,将“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挂在开关柜门手把上;gis及其它形式的封闭组合电器,刀闸拉开后,在刀闸操作手把(或控制开关)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

第72条部分停电工作,应根据表1安全距离的规定装设临时护栏。35千伏及以下的设备可用绝缘板与带电部分直接接触。人体不可接触绝缘挡板。

第73条开关柜内有部分带电设备,应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措施(部分开关柜还应有防止刀闸误合的措施),并设专人监护,才能进行工作。

第74条禁止工作人员移动或拆除遮拦和标示牌。打开遮拦门应取下或遮盖好常设标示牌。

第四章所用电及二次系统工作

第一节低压回路工作

第75条低压停电工作的安全规定:

1、断开施工设备电源,在断开的开关、刀闸手柄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识牌。

2、工作前验电,根据需要挂地线或采取隔离措施。

第76条带电更换保险器和带电拆接引线,应戴手套或使用绝缘工具,派人监护。

第77条使用的刀闸、保险、插头等应无裸露部分,绝缘应良好。

第二节继电保护、仪表等二次回路工作

第78条在控制盘和保护盘上工作,必须将工作盘和两侧运行盘用布幔等加以明显隔开。并在工作盘前后悬挂好“在此工作”的标示牌。

第79条在运行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应穿低压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有人监护。使用的工具用绝缘物包扎。邻近的带电部分应采取隔离措施。

2、所有仪表设备根据需要接地。

3、变流器二次不得开路,短路二次回路必须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短路必须牢固可靠。

4、在保护盘上或附近进行打眼等震动较大的工作时,应采取防止运行中设备掉闸的措施,必要时须经上级批准,将保护暂时停用。

第80条继电保护装置传动试验或一次设备通电试验时,应通知值班人员和相关人员,并由工作负责人派人到现场监护,方可进行。

第五章配电检修施工

第一节邻近高压设备和在高压设备区域内工作

进入高压设备区内工作须保持对带电设备安全距离,并戴好安全帽。

在高压设备区域内进行以下工作,必须制定防止误碰运行设备的措施。

第81条搬运长大物件,使用吊车、斗臂车、挂拆线和撤立杆使用皮尺测量等工作的活动范围,应采取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经车间领导批准。使用的车辆,金属机具材料等须有可靠接地。

第82条进行地面下工作(如挖电缆沟,埋设地锚等)必须与配电运行人员和主管部门取得联系。防止损坏电缆及触电。

第83条使用长大工具时,应注意对上方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配电室内公共通道的电缆沟盖,应加装限重标志。车辆必须通过电缆沟时,司机或工作负责人应与配电室运行人员取得联系,制定防止轧坏沟盖板和电缆的措施。

第84条车辆需进入配电室设备区域内或停在区域内工作,司机或工作负责人,必须事先通知值班运行人员,双方协商在不威胁人身设备安全条件下方可工作,必要时设监护人(由电气工作人员担任)。

使用吊车、高车、斗臂车、大型拖车等特种车辆进入配电室内工作,应事先查活,制定安全措施。

第85条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

第二节高处作业

第86条高处作业的一般规定:

1、高处作业时,不许无关人员在工作地点下面停留或通过。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上下层进行工作时,工作应错开,或设不致影响下层工作的安全防护措施。

2、在屋顶、电杆、架构、导线或无防护栏的脚手架上等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

3、高处作业应使用工具袋或绳索传递工具、材料或设备,不得用上下抛掷方法。

4、高处作业前应先检查脚扣、梯子等等高工具和安全带、安全绳是否完好可靠,小绳、工具袋是否齐全。

人在导线或瓷瓶串上工作,应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小白绳),为防止导线坠落,安全带、绳应连接在牢固的构件上。

5、上下电杆、架构时(指未拴好安全带或安全绳),手中不应持有任何工具、材料。

6、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顶)工作。必要时应采取铺板子等防坠措施。

7、沿瓷件(瓷陶或柱式瓷瓶)或瓷瓶串,等瓷瓶裙进入工作地点应穿无钉软底鞋;沿瓷瓶串到导线上工作时,必须先在构架上拴好安全带,在进行中应检查瓷瓶串弹簧销子有无脱落,发现有脱落时应补齐再前进。

第87条有关梯子的安全规定:

1、梯子必须坚固完整防滑。人字梯必须有限制开度的拉链。

2、不得把梯子架设在不稳固的物体上。

3、在架构上使用梯子,必须捆绑牢固。

4、人在梯子上工作时禁止移动梯子。肩扛重物不准登上移动式梯子或软梯,不准两人同时在同一梯子上工作。

第三节变压器检修安装

第88条变压器吊芯应防止大盖变形、器身碰撞油箱。变压器身吊起后应在箱沿和大盖或铁芯底部间垫好槽钢枕木等,才能在下面工作。

第89条在变压器上工作应用安全绳或安全带,要沿梯子上下,不得随意攀登。

试风扇和调试传动继电器等工作要相互呼应,工作人员应穿绝缘鞋,使用有绝缘套的工具。

第90条变压器放油、注油和滤油以及在强电场下,各侧套管均应短路接地。

第91条变压器附近明火作业(电、气焊)必须清除附近易燃物,设置消防设备,并有专人监护。

第9篇 切砖机使用安全工作规程

本切砖机仅限于化验室制样使用,经上级领导同意用于其他用途时必须有书面签字,发生意外,一切后果由签字人负责。切砖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经技术质量部部长批准,方可上岗。未经允许违规操作者,一切后果自理。

1. 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通用设备有关规定;

2. 使用前要检查各传动部分,工作中注意倾听机械运转声音,电机温度不准超过60℃,发现问题立即停用并联系制造部解决,不准带病运转;

3. 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必须完好无损,否则不得使用;

4. 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锯片,有缺陷时要及时更换;

5. 更换锯片由操作工负责,更换其他零部件由制造部维修工负责;

6. 更换锯片时必须切断总电源,压紧螺母要上紧,防止运转时松动。更换其他零部件时必须拉闸挂牌,更换后清理好现场;

7. 锯片周围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8. 锯物时,必须卡紧、卡牢,防止移动、窜动,人要站在侧面,防止锯片损坏飞出伤人。操作时要稳起稳落,用力要适当,不得过猛。调整砖的位置或换面时必须停机;

9. 设备在运转中,不准做修理或清扫工作;

10. 切完物料时,必须待设备停止运转,锯片离开工作位置后,方可拿取被切物件。锯切细小物件时,必须使用专门夹具;

11. 工间休息、工作结束或突然停电时,必须随时切断电源。

河南海格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

2007-4-26

第10篇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二)

5 线路作业时变电站和发电厂的安全措施

5.1 线路的停、送电均应按照值班调度员或线路工作许可人的指令执行。严禁约时停、送电。停电时,应先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断路器(开关)、线路隔离开关(刀闸)、母线隔离开关(刀闸)全部拉开,手车开关应拉至试验或检修位置,验明确无电压后,在线路上所有可能来电的各端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在线路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在显示屏上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处均应设置“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记。

5.2 值班调度员或线路工作许可人应将线路停电检修的工作班组数目、工作负责人姓名、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记入记录簿。

工作结束时,应得到工作负责人(包括用户)的工作结束报告,确认所有工作班组均已竣工,接地线已拆除,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线路,并与记录簿核对无误后,方可下令拆除变电站或发电厂内的安全措施,向线路送电。

5.3 当用户管辖的线路要求停电时,应得到用户停送电联系人的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停电,并做好安全措施。恢复送电,应接到原申请人的工作结束报告,做好录音并记录后方可进行。用户停送电联系人的名单应在调度和有关部门备案。

6 带电作业

6.1 一般规定

6.1.1 本章的规定适用于在海拔1000m及以下交流10~500kv的高压架空电力线路、变电站(发电厂)电气设备上,采用等电位、中间电位和地电位方式进行的带电作业,以及低压带电作业。

在海拔1000m以上带电作业时,应根据作业区不同海拔高度,修正各类空气与固体绝缘的安全距离和长度、绝缘子片数等,编制带电作业现场安全规程,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6.1.2 带电作业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如遇雷电(听见雷声、看见闪电)、雪雹、雨雾不得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时,一般不宜进行带电作业。

在特殊情况下,应在恶劣天气进行带电抢修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充分讨论并编制必要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6.1.3 对于比较复杂、难度较大的带电作业新项目和研制的新工具,应进行科学试验,确认安全可靠,编制操作工艺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和使用。

6.1.4 参加带电作业的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企业书面批准后,方能参加相应的作业。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由具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6.1.5 带电作业应设专责监护人。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复杂或高杆塔作业必要时应增设(塔上)监护人。

6.1.6 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时,应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到现场查勘,根据查勘结果作出能否进行带电作业的判断,并确定作业方法和所需工具以及应采取的措施。

6.1.7 带电作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用重合闸,并不得强送电:

6.1.7.1 中性点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单相接地的作业。

6.1.7.2 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相间短路的作业。

6.1.7.3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需要停用重合闸的作业。

严禁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合闸。

6.1.8 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在带电作业工作开始前,应与值班调度员联系。需要停用重合闸的作业和带电断、接引线应由值班调度员履行许可手续。带电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向值班调度员汇报。

6.1.9 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如设备突然停电,作业人员应视设备仍然带电。工作负责人应尽快与调度联系,值班调度员未与工作负责人取得联系前不得强送电。

6.2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6.2.1 进行地电位带电作业时,人身与带电体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6-1的规定。35kv及以下的带电设备,不能满足表6-1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应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措施。

表6.1 带电作业时人身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600)makesmallpic(this,600,1800); src=www./upload_files/75/81_20090921130956_51j19.jpg width=546 height=189 border=0" alt="表6 1.jpg title=表6 1.jpg />

_ 因受设备限制达不到1.8m时,经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后,可采用括号内(1.6m)的数值。

__ 海拔500m以下。500kv取3.2m值,但不适用于500kv紧凑型线路。海拔在500~1000m时,500kv取3.4m值。

6.2.2 绝缘操作杆、绝缘承力工具和绝缘绳索的有效绝缘长度不得小于表6-2的规定。

表6.2 绝缘工具最小有效绝缘长

第11篇 电器安全工作规程模版

1 总则

1.1 为了切实保证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电力系统、发供配电设备的安全运行,结合电力生产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程。

各单位的领导干部和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

1.2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要发挥安全监察机构和群众性的安全组织的作用,严格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

1.3 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发、变、送、配、农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

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充条文,经厂(局)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或一部分带有电压及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1.4 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

低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及以下者。

1.5 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5.1 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约两年一次)。

1.5.2 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的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1.5.3 学会紧急救护法(附录g),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1.6 电气工作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温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参加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后,方能参加工作。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干部、临时工等),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

对外单位派来支援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介绍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

1.7 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

1.8 对认真遵守本规程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程者,应认真分析,加强教育,分别情况,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事故者,应按情节轻重,予以行政或刑事处分。

1.9 本规程所指的安全用具必须符合附录e、附录f的要求。

2 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

2.1 发电厂和变电所的值班工作

2.1.1 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单独值班人员或值班负责人还应有实际工作经验。

表1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电 压 等 级 (kv) 安全距离 (m)

10及以下(13.8)

20~35

44

60~110

154

220

330

500 0.70

1.00

1.20

1.50

2.00

3.00

4.00

5.00

2.1.2 高压设备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由单人值班:

a.室内高压设备的隔离室设有遮栏,遮栏的高度在1.7m以上,安装牢固并加锁者;

b.室内高压开关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开关隔离,或装有远方操作机构者。

单人值班不得单独从事修理工作。

2.1.3 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表1的安全距离。

2.2 高压设备的巡视

2.2.1 经企业领导批准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值班员和非值班员,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

2.2.2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2.2.3 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架构时,应戴绝缘手套。

2.2.4 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2.2.5 高压室的钥匙至少应有三把,由配电值班人员负责保管,按值移交。一把专供紧急时使用,一把专供值班员使用,其他可以借给许可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和工作负责人使用,但必须登记签名,当日交回。

2.3 倒闸操作

2.3.1 倒闸操作必须根据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发布命令应准确、清晰、使用正规操作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发令人使用电话发布命令前,应先和受令人互报姓名。值班调度员发布命令的全过程(包括对方复诵命令)和听取命令的报告时,都要录音并作好记录。倒闸操作由操作人填写操作票(见附录a)。单人值班,操作票由发令人用电话向值班员传达,值班员应根据传达,填写操作票,复诵无误,并在监护人签名处填入发 令人的姓名。

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2.3.2 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断路器(开关)--负荷侧隔离开关(刀闸)--母线侧隔离开关(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操作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严防带负荷拉合刀闸。

为防止误操作,高压电气设备都应加装防误操作的闭锁装置(少数特殊情况下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加机械锁)。闭锁装置的解锁用具(包括钥匙)应妥善保管,按规定使用,不许乱用。机械锁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钥匙要编号并妥善保管,方便使用。所有投运的闭锁装置(包括机械锁)不经值班调度员或值长同意不得退出或解锁。

2.3.3 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内:

应拉合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检查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位置,检查接地线是否拆除,检查负荷分配,装拆接地线,安装或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熔断器(保险),切换保护回路和检验是否确无电压等。

操作票应填写设备的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

2.3.4 操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操作人和监护人应根据模拟图板或接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并分别签名,然后经值班负责人审核签名。特别重要和复杂的操作还应由值长审核签名。

2.3.5 开始操作前,应先在模拟图板上进行核对性模拟预演,无误后,再进行设备操作。操作前应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发布操作命令和复诵操作命令都应严肃认真,声音宏亮清晰。必须按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应检查无误后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

2.3.6 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单人值班的变电所倒闸操作可由一人执行。

特别重要和复杂的倒闸操作,由熟练的值班员操作,值班负责人或值长监护。

2.3.7 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报告,弄清问题后,再进行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

2.3.8 用绝缘棒拉合隔离开关(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隔离开关(刀闸)和断路器(开关),均应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还应穿绝缘靴。接地网电阻不符合要求的,晴天也应穿绝缘靴。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 作。

2.3.9 装卸高压熔断器(保险),应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2.3.10 断路器(开关)遮断容量应满足电网要求。如遮断容量不够,必须将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断路器(开关)隔开,并设远方控制,重合闸装置必须停用。

2.3.11 电气设备停电后,即使是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隔离开关(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2.3.12 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为了解救触电人,可以不经许可,即行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必须立即报告上级。

2.3.13 下列各项工作可以不用操作票:

a.事故处理;

b.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

c.拉开接地刀闸或拆除全厂(所)仅有的一组接地线。

上述操作应记入操作记录簿内。

2.3.14 操作票应先编号,按照编号顺序使用。作废的操作票,应注明作废字样,已操作的注明已执行的字样。上述操作票保存三个月。

2.4 高压设备上工作的安全措施分类

2.4.1 在运用中的高压设备上工作,分为三类:

2.4.1.1 全部停电的工作,系指室内高压设备全部停电(包括架空线路与电缆引入线在内),通至邻接高压室的门全部闭锁,以及室外高压设备全部停电(包括架空线路与电缆引入线在内)。

2.4.1.2 部分停电的工作,系指高压设备部分停电,或室内虽全部停电,而通至邻接高压室的门并未全部闭锁。

2.4.1.3 不停电工作系指:

a.工作本身不需要停电和没有偶然触及导电部分的危险者;

b.许可在带电设备外壳上或导电部分上进行的工作。

2.4.2 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必须遵守下列各项:

a.填用工作票或口头、电话命令;

b.至少应有两人在一起工作;

c.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3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3.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a.工作票制度;

b.工作许可制度;

c.工作监护制度;

d.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3.2 工作票制度

3.2.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其方式有下列三种:

a.填用第一种工作票 (见附录b);

b.填用第二种工作票 (见附录c);

c.口头或电话命令。

3.2.2 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a.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b.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3.2.3 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a.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b.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c.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d.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e.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3.2.4 其他工作用口头或电话命令。

口头或电话命令,必须清楚正确,值班员应将发令人、负责人及工作任务详细记入操作记录簿中,并向发令人复诵核对一遍。

3.2.5 工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字迹清楚。

两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必须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值班员收执,按值移交。值班员应将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记入操作记录簿中。

在无人值班的设备上工作时,第二份工作票由工作许可人收执。

3.2.6 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

如施工设备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楼层、同时停送电,且不会触及带电导体时,则允许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共用一张工作票。

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应一次做完。

建筑工、油漆工等非电气人员进行工作时,工作票发给监护人。

3.2.7 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型的工作,可以发给一张第二种工作票。

3.2.8 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则所有不同地点的工作,可以发给一张工作票,但要详细填明主要工作内容。几个班同时进行工作时,工作票可发给一个总的负责人,在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明各班的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名单。

若至预定时间,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仍须继续工作而不妨碍送电者,在送电前,应按照送电后现场设备带电情况,办理新的工作票,布置好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

3.2.9 事故抢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应记入操作记录簿内,在开始工作前必须按本规程第4章的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并应指定专人负责监护。

3.2.10 线路、用户检修班或基建施工单位在发电厂或变电所进行工作时,必须由所在单位(发电厂、变电所或工区)签发工作票并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3.2.11 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日交给值班员。临时工作可在工作开始以前直接交给值班员。

第二种工作票应在进行工作的当天预先交给值班员。

3.2.12 若变电所距离工区较远或因故更换新工作票不能在工作前一日将工作票送到,工作票签发人可根据自己填好的工作票用电话全文传达给变电所值班员,传达必须清楚,值班员应根据传达做好记录,并复诵核对。若电话联系有困难,也可在进行工作的当天预先将工作票交给值班员。

3.2.13 第一、二种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第一种工作票至预定时间,工作尚未完成,应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应由工作负责人向值班负责人申请办理,主要设备检修延期要通过值长办理。工作票有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补填新的工作票。

3.2.14 需要变更工作班中的成员时,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若扩大工作任务,必须由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若须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必须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3.2.15 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

工作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票。

3.2.16 工作票签发人应由分场、工区(所)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本规程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厂、局主管生产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员名单应书面公布。

工作负责人和允许办理工作票的值班员(工作许可人)应由分场或工区主管生产的领导书面批准。

3.2.17 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3.2.17.1 工作票签发人:

a.工作必要性;

b.工作是否安全;

c.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d.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3.2.17.2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a.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b.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c.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本规程;

d.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e.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

f.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3.2.17.3 工作许可人:

a.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b.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c.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d.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3.2.17.4 值长:

负责审查工作的必要性和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期限相符以及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3.2.17.5 工作班成员:

认真执行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3.3 工作许可制度

3.3.1 工作许可人(值班员)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

a.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以手触试,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

b.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

c.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

完成上述许可手续后,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3.3.2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值班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事先取得对方的同意。

3.4 工作监护制度

3.4.1 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向工作班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动作。

3.4.2 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许单独留在高压室内和室外变电所高压设备区内。

若工作需要(如测量极性、回路导通试验等),且现场设备具体情况允许时,可以准许工作班中有实际经验的一人或几人同时在他室进行工作,但工作负责人应在事前将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予以详尽的指示。

3.4.3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导电部分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工作。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人监护和批准被监护的人数。

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3.4.4 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必须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人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地点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

若工作负责人需要长时间离开现场,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新工作负责人,两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

3.4.5 值班员如发现工作人员违反安全规程或任何危及工作人员安全的情况,应向工作负责人提出改正意见,必要时可暂时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上级。

3.5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3.5.1 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通路,并将工作票交回值班员。次日复工时,应得值班员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必须事前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后,方可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带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3.5.2 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值班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在工作间断期间,若有紧急需要,值班员可在工作票未交回的情况下合闸送电,但应先将工作班全班人员已经离开工作地点的确切根据通知工作负责人或电气分场负责人,在得到他们可以送电的答复后方可执行,并应采取下列措施:

a.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换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b.必须在所有通路派专人守候,以便告诉工作班人员设备已经合闸送电,不得继续工作,守候人员在工作票未交回以前,不得离开守候地点。

3.5.3 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需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可按下列条件进行:

a.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b.将该系统的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

c.应在工作负责人和值班员进行全面检查无误后,由值班员进行加压试验。

工作班若需继续工作时,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3.5.4 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由值班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再办理转移手续,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3.5.5 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先周密的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值班人员讲清所修项目、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问题等,并与值班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名后,工作票方告终结。

3.5.6 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结束,拆除所有接地线、临时遮栏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并得到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的许可命令后,方可合闸送电。

3.5.7 已结束的工作票,保存三个月。

4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表2 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电 压 等 级 (kv) 安全距离 (m)

10及以下(13.8)

20~35

44

60~110

154

220

330

500 0.35

0.60

0.90

1.50

2.00

3.00

4.00

5.00

4.1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下列措施:

a.停电;

b.验电;

c.装设接地线;

d.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上述措施由值班员执行。对于无经常值班人员的电气设备,由断开电源人执行,并应有监护人在场[两线一地制系统验电、装设接地线措施,由局(厂)自行规定]。

4.2 停电

4.2.1 工作地点,必须停电的设备如下:

a.检修的设备;

b.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表2规定的设备;

c.在44kv以下的设备上进行工作,上述安全距离虽大于表2规定,但小于表1规定,同时又无安全遮栏措施的设备;

d.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后面或两侧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

4.2.2 将检修设备停电,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任何运用中的星形接线设备的中性点,必须视为带电设备)。禁止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必须拉开隔离开关(刀闸),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

4.2.3 断开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能源。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必须锁住。

4.3 验电

4.3.1 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各相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证验电器良好。如果在木杆、木梯或木架构上验电,不接地线不能指示者,可在验电器上接地线,但必须经值班负责人许可。

4.3.2 高压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专用验电器。

330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在没有相应电压等级的专用验电器的情况下,可使用绝缘棒代替验电器,根据绝缘棒端有无火花和放电噼啪声来判断有无电压。

4.3.3 表示设备断开和允许进入间隔的信号、经常接入的电压表等,不得作为设备无电压的根据。但如果指示有电,则禁止在该设备上工作。

4.4 装设接地线

4.4.1 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这是保护工作人员在工作地点防止突然来电的可靠安全措施,同时设备断开部分的剩余电荷,亦可因接地而放尽。

4.4.2 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停电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都要装设接地线,所装接地线与带电部分应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

4.4.3 检修母线时,应根据母线的长短和有无感应电压等实际情况确定地线数量。检修10m及以下的母线,可以只装设一组接地线。在门型架构的线路侧进行停电检修,如工作地点与所装接地线的距离小于10m,工作地点虽在接地线外侧,也可不另装接地线。

4.4.4 检修部分若分为几个在电气上不相连接的部分〔如分段母线以隔离开关(刀闸)或断路器(开关)隔开分成几段〕,则各段应分别验电接地短路。接地线与检修部分之间不得连有断路器(开关)或熔断器(保险)。降压变电所全部停电时,应将各个可能来电侧的部分接地短路,其余部分不必每段都装设接地线。

4.4.5 在室内配电装置上,接地线应装在该装置导电部分的规定地点,这些地点的油漆应刮去,并划下黑色记号。

所有配电装置的适当地点,均应设有接地网的接头。接地电阻必须合格。

4.4.6 装设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若为单人值班,只允许使用接地刀闸接地,或使用绝缘棒合接地刀闸。

4.4.7 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且必须接触良好。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

4.4.8 接地线应用多股软裸铜线,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 。接地线在每次装设以前应经过详细检查。损坏的接地线应及时修理或更换。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导线作接地或短路之用。

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4.4.9 高压回路上的工作,需要拆除全部或一部分接地线后始能进行工作者〔如测量母线和电缆的绝缘电阻,检查断路器(开关)触头是否同时接触〕,如:

a.拆除一相接地线;

b.拆除接地线,保留短路线;

c.将接地线全部拆除或拉开接地刀闸。

必须征得值班员的许可(根据调度员命令装设的接地线,必须征得调度员的许可),方可进行。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

4.4.10 每组接地线均应编号,并存放在固定地点。存放位置亦应编号,接地线号码与存放位置号码必须一致。

4.4.11 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交接班时应交待清楚。

4.5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4.5.1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见附录d)。

如果线路上有人工作,应在线路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标示牌的悬挂和拆除,应按调度员的命令执行。

4.5.2 部分停电的工作,安全距离小于表1规定距离以内的未停电设备,应装设临时遮栏。临时遮栏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表2的规定数值。临时遮栏可用干燥木材、橡胶或其他坚韧绝缘材料制成,装设应牢固,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35kv及以下设备的临时遮栏,如因工作特殊需要,可用绝缘挡板与带电部分直接接触。但此种挡板必须具有高度的绝缘性能,并符合附录e的要求。

4.5.3 在室内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间隔和对面间隔的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4.5.4 在室外地面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四周用绳子做好围栏,围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必须朝向围栏里面。

4.5.5 在工作地点悬挂在此工作!的标示牌。

4.5.6 在室外架构上工作,则应在工作地点邻近带电部分的横梁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此项标示牌在值班人员的监护下,由工作人员悬挂。在工作人员上下铁架和梯子上应悬挂从此上下!的标示牌。在邻近其他可能误登的带电架构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4.5.7 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

5 线路作业时发电厂和变电所的安全措施

5.1 线路的停送电均应按照值班调度员或有关单位书面指定的人员的命令执行。严禁约时停、送电。停电时,必须先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断路器(开关)、线路隔离开关(刀闸)、母线隔离开关(刀闸)全部拉开,用验电器验明确无电压后,在所有线路上可能来电的各端装接地线,线路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上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5.2 值班调度员必须将线路停电检修的工作班组数目、工作负责人姓名、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记入记录簿。

工作结束时,应得到工作负责人(包括用户)的竣工报告,确认所有工作班组均已竣工,接地线已拆除,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线路,并与记录簿核对无误后,方可下令拆除发电厂或变电所内的安全措施,向线路送电。

5.3 当用户管辖的线路要求停电时,必须得到用户工作负责人的书面申请方可停电,并做好安全措施,恢复送电,必须接到原申请人的通知后方可进行。

6 带电作业

6.1 一般规定

6.1.1 本章的规定适用于在海拔1000m及以下交流10~500kv的高压架空电力线路、变电所(发电厂)电气设备上采用等电位、中间电位和地电位方式进行的带电作业,以及低压带电作业。

两线一地的线路及其电气设备上不宜进行带电作业。

6.1.2 带电作业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如遇雷、雨、雪、雾不得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时,一般不宜进行带电作业。

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在恶劣天气进行带电抢修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充分讨论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经厂(局)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6.1.3 对于比较复杂,难度较大的带电作业新项目和研制的新工具必须进行科学试验,确认安全可靠,编出操作工艺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厂(局)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和使用。

6.1.4 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具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工作票签发人必须经厂(局)领导批准,工作负责人也可经工区领导批准。

6.1.5 带电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复杂的或高杆塔上的作业应增设(塔上)监护人。

6.1.6 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对带电作业现场情况不熟悉时,应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到现场查勘。根据查勘结果作出能否进行带电作业的判断,并确定作业方法和所需工具以及应采取的措施。

6.1.7 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在带电作业工作开始前应与调度联系,工作结束后向调度汇报。

6.1.8 带电作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用重合闸,并不得强送电:

a.中性点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单相接地的作业。

b.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相间短路的作业。

c.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需要停用重合闸的作业。

严禁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合闸。

6.1.9 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如设备突然停电,作业人员应视设备仍然带电。工作负责人应尽快与调度联系,调度未与工作负责人取得联系前不得强送电。

6.2 一般技术措施

6.2.1 进行地电位带电作业时,人身与带电体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3的规定。

35kv及以下的带电设备,不能满足表3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措施。

表3 人身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电 压 等 级 (kv) 10 35 63(66) 110 220 330 500

距 离 (m) 0.4 0.6 0.7 1.0 1.8(1.6) 2.6 3.6

注:1)因受设备限制达不到1.8m时,经厂(局)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后,可采用括号内(1.6m)的数值。

2)由于500kv带电作业经验不多,此数据为暂定数据。

6.2.2 绝缘操作杆,绝缘承力工具和绝缘绳索的有效长度不得小于表4的规定。

6.2.3 更换绝缘子或在绝缘子串上作业时,良好绝缘子片数不得少于表5的规定。

6.2.4 更换直线绝缘子串或移动导线的作业,当采用单吊线装置时,应采取防止导线脱落时的后备保护措施。

6.2.5 在绝缘子串未脱离导线前,拆、装靠近横担的第一片绝缘子时,必须采用专用短接线或穿屏蔽服方可直接进行操作。

6.2.6 在市区或人口稠密的地区进行带电作业时,工作现场应设置围栏,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表4 绝缘工具最小有效绝缘长度

电 压 等 级 (kv) 有 效 绝 缘 长 度 (m)

绝 缘 操 作 杆 绝缘承力工具、绝缘绳索

10

35

63(66)

110

220

330

500 0.7

0.9

1.0

1.3

2.1

3.1

4.0 0.4

0.6

0.7

1.0

1.8

2.8

3.7

表5 良好绝缘子最少片数

电 压 等 级 (kv) 35 63(66) 110 220 330 500

片 数 2 3 5 9 16 23

6.3 等电位作业

6.3.1 等电位作业一般在63(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和电气设备上进行。若须在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采用等电位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措施。

6.3.2 等电位作业人员必须在衣服外面穿合格的全套屏蔽服(包括帽、衣、裤、手套、袜和鞋),且各部分应连接好,屏蔽服内还应穿阻燃内衣。

严禁通过屏蔽服断、接接地电流、空载线路和耦合电容器的电容电流。

6.3.3 等电位作业人员对地距离应不小于表3的规定,对邻相导线的距离应不小于表6的规定。

表6 等电位作业人员对邻相导线的最小距离

电 压 等 级 (kv) 10 35 63(66) 110 220 330 500

距 离 (m) 0.6 0.8 0.9 1.5 2.5 3.5 5.0

6.3.4 等电位作业人员在绝缘梯上作业或沿绝缘梯进入强电场时,其与接地体和带电体两部分间所组成的组合间隙不得小于表7的规定。

表7 组 合 间 隙 最 小 距 离

电 压 等 级 (kv) 35 63(66) 110 220 330 500

距 离 (m) 0.7 0.8 1.2 2.1 3.1 4.0

6.3.5 等电位作业人员沿绝缘子串进入强电场的作业,只能在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绝缘子串上进行。扣除人体短接的和零值的绝缘子片后,良好绝缘子片数不得小于表5的规定,其组合间隙不得小于表7的规定。若组合间隙不满足表7的规定,应加装保护间隙。

6.3.6 等电位作业人员在电位转移前,应得到工作负责人的许可,并系好安全带。转移电位时人体裸露部分与带电体的距离不应小于表8的规定。

表8 转移电位时人体裸露部分与带电体的最小距离

电 压 等 级 (kv) 35~63(66) 110~220 330~500

距 离 (m) 0.2 0.3 0.4

6.3.7 等电位作业人员与地面作业人员传递工具和材料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绝缘绳索进行,其有效长度不得小于表4的规定。

6.3.8 沿导、地线上悬挂的软、硬梯或飞车进入强电场的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6.3.8.1 在连接档距的导、地线上挂梯(或飞车)时,其导、地线的截面不得小于:

钢芯铝绞线 120

铜 绞 线 70

钢 绞 线 50

6.3.8.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经验算合格,并经厂(局)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才能进行:

a.在孤立档距的导、地线上的作业;

b.在有断股的导、地线上的作业;

c.在有锈蚀的地线上的作业;

d.在其它型号导、地线上的作业;

e.二人以上在导、地线上的作业。

6.3.8.3 在导、地线上悬挂梯子前,必须检查本档两端杆塔处导、地线的紧固情况。挂梯载荷后地线及人体对导线的最小间距应比表3中的数值增大0.5m,导线及人体对被跨越的电力线路、通信线路和其他建筑物的最小距离应比表3的安全距离增大1m。

6.3.8.4 在瓷横担线路上严禁挂梯作业,在转动横担的线路上挂梯前应将横担固定。

6.3.9 等电位作业人员在作业中严禁用酒精、汽油等易燃品擦拭带电体及绝缘部分,防止起火。

6.4 带电断、接引线

6.4.1 带电断、接空载线路,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6.4.1.1 带电断接空载线路时,必须确认线路的终端断路器(开关)[或隔离开关(刀闸)]确已断开,接入线路侧的变压器、电压互感器确已退出运行后,方可进行。

严禁带负荷断、接引线。

6.4.1.2 带电断、接空载线路时,作业人员应戴护目镜,并应采取消弧措施,消弧工具的断流能力应与被断、接的空载线路电压等级及电容电流相适应。如使用消弧绳,则其断、接的空载线路的长度不应大于表9的规定,且作业人员与断开点应保持4m以上的距离。

表9 使用消弧绳断、接空载线路的最大长度

电压等级(kv) 10 35 63(66) 110 220

长 度 (km) 50 30 20 10 3

注:线路长度包括分支在内,但不包括电缆线路。

6.4.1.3 在查明线路确无接地,绝缘良好,线路上无人工作且相位确定无误后才可进行带电断、接引线。

6.4.1.4 带电接引时,未接通相的导线及带电断引时,已断开相的导线将因感应而带电。为防止电击,应采取措施后才能触及。

6.4.1.5 严禁同时接触未接通的或已断开的导线两个断头,以防人体串入电路。

6.4.2 严禁用断、接空载线路的方法使两电源解列或并列。

第12篇 既有线施工中劳动安全工作规程

一、在铁路既有线从事作业的所有人员劳动防护安全措施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认真执行保休制度,班前充分休息,严禁班前、班中饮酒;严禁脱岗、串岗、私自替班或换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新上岗、转岗、提职职工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单独作业。学徒工、实习人员、干部在参加劳动、学习期间,不得单独顶岗。

3、行车、特种作业人员、机械设备、工具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作业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具,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严禁在轨道上行走,如在两旁路肩行走时,所抗工具不得侵入限界。跨越线路时,必须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严格抢越、钻车或跨越两车间隙,严禁在道心或枕木头行走,严禁扒乘机车车辆以车代步。

6、严禁作业人员跳车、钻车、扒车和由车底下、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休息时不准坐在钢轨、轨枕头及道床边坡。不得在车底下避雨乘凉。绕行停留车辆时其距离应不小于15m,并应注意车辆动态和临线开来的列车

二、线路作业及安全避车安全技术措施

1、作业人员发现车来或听到防护员发出的来车信号时,要立即恢复线路设备,下道避车,距钢轨头外侧距离不少于10m。

2、区间或站内正线车来时,应在800m以外下道;列车慢行条件下可距500m下道;无专人防护时,在双线和站内线路作业,应距列车500m以外下道;有专人防护时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人员要站在靠近临线钢轨内侧,两线间不得有人员停留,并注意本线来车,若瞭望条件不良时,必须下道。岔群作业来车不明时,必须下道,在安全地带避车。

3、现场防护员与驻站联络员要采用有效通讯手段加强联络,准确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及时通知施工作业人员,施工机具下道避车。

4、防护人员必须携带齐全防护用品,认真履行职责,集中精力,站在便于瞭望的地点认真防护,及时联系和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及列车在作业区段的运行时刻,及时通知作业人员下道避车,不允许做与防护无关的其他任何事情。

5、作业中遇雾、雨时,应将全部机具放到限界外,到安全处避雨,不得在高大建筑物下、电杆旁、大树下及容易触电处或涵洞内躲避。

三、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和各种用于高处作业的设施,使用前应进行检查。

2、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道,不得堆放超过允许荷载的物品。高处拆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不得向下抛掷。

3、在地面2m以上的高空及陡坡上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或安全绳,不准穿带钉或易溜滑的鞋。

4、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件上,严禁在同一个物件上拴挂几个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临边作业应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

四、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洪水、雷雨季节野外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开挖沟、坑时,应确保河道、沟渠、公路、铁路等设施的安全,并应及时回填、夯实。

(2)雷雨天气时,不得在涵洞口、单棵大树下避雨,并应远离高压线。

(3)施工中必须保证既有线排水系统畅通。

2、高温季节施工,应按劳动保护规定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六、既有线施工防止联电安全技术措施

1、在轨道电路区段和绝缘接头附近作业时,不得使用没有绝缘装置或绝缘装置不良的金属机具。

2、抬运金属物体,不得担在两股钢轨上。

3、在线路、桥梁上作业或在线路两侧挖沟取土时,应防止碰断、碰混电务送变电线和电缆。

4、防止扣轨梁联电,道口钢筋混凝土板钢筋头联电,轨端有飞边突出联电,单轨车、接固架等机具的走行轮通过绝缘接头时联电,道岔配件脱落联电,散置在线路上的钢轨、道钉等金属物受振移动联电等。

劳动安全防护措施

(一)、防止车辆

1、横越线路必须“一站、二看、三通”;

2、线路上作业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穿好黄色防护背心(服),注意瞭望,安全避车;

3、行车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部颁人身安全标准;

4、严禁钻车底;

5、严禁扒乘机车车辆;

6、严禁在钢轨上、车底下、枕木头、道心内坐卧、站立或行走。

(二)防止高处坠落

1、高处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绳、网);

2、脚手架必须按规定搭设,作业前必须确认机具、设施和用品完好;

3、禁止在6级及以上大风登高作业;

4、严禁患有禁忌症人员登高作业;

5、登高扫、抹、擦、架设、堆放时,作业面下必须设置防护。

(三)防止触电

1、维修电器设备,必须持证操作,按规定穿好防护用品;

2、电气设备、线路必须保持完好,禁止使用未装触电保护器的各种手持式电动工具和移动式设备;

3、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

4、电力设备作业必须按规定执行监护制度,挂“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牌;5、在电气化区段通过或使用的各种车辆、设备不得超过机车车辆限界,所有作业人员和工具与接触网带电部分的距离必须保持2m以上。禁止施工人员直接或间接的与接触网各导线及其连接部件接触。

6、在距离接触网5m范围内使用发电机、空压机等机电设备时设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并在可能带电部位设置明显标志和防护措施。

7、在电气化区段禁止随便用水冲洗机械设备。

8、施工工具、机具不得同时接触两根钢轨及钢轨两端绝缘接头。

9、量测轨距时严禁使用中间没有绝缘材料的金属道尺。禁止将金属尺或铁线拖在地上行走或跨越两股钢轨。

(四)防止物体打击

1、进入作业区必须按规定使用好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

2、高处和双层作业时,不得向下抛掷料具;无隔离设施时,严禁双层同时垂直作业;

3、列车通过时,必须面向列车避车,防止落物击伤;

4、搬运重、大、长物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动作协调。

(五)防止机具伤害

1、各种机具必须有切合实际的安全操作规程;

2、机具设备严禁带病或超负荷运转,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良好。

(六)防止炸药、锅炉、压力容器爆炸

防止炸药、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伤害,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作业和贮存,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无压设备、设施严禁有压运行。

四、应急措施

在施工工点处设置危险源告示牌并注明本工点施工负责人、现场安全员、设备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当发生事故时,立马上报施工负责人,由施工负责人联系产权单位进行共同抢险。

第13篇 操作高压安全工作规程

高压操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一、 高压操作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经过专业培训,具有高压操作专业知识。

2. 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的病症。

3. 操作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法。

4. 操作了解消防的一般知识,会使用操作室消防设施。

二、 高压操作室应具备下列安全条件:

1. 操作高压操作室(场)必须有良好的接地系统,以保证高压操作测量准确度和人身安全。操作室(场)内地面平整,留有符合要求、标志清晰的通道。室内布置整洁,不许随意堆放杂物。操作室周围应有消防通道,并保证畅通无阻。

2. 高压操作室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遮栏、标示牌、安全信号灯及警铃,控制室应铺橡胶绝缘垫。

3. 操作根据操作室的性质和需要,配备相应的安全工器具,防毒、防射线、防烫伤的防护用品以及防爆和消防安全设施,配备应急照明电源。

4. 操作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发现缺陷及时处理,并应做好缺陷及处理记录。不准操作设备带缺陷强行投入操作。

5. 操作对易燃易爆或放电后可能产生毒性物质的设备应作好防火、防爆、防毒措施。

6. 操作操作室内禁止吸烟,严禁烟火。

三、 人员要求:

7. 操作操作人员在工作期间禁止喝酒,酒后以及情绪异常时,不得参加操作工作。

8. 操作操作开始前,操作负责人应对全体操作操作员详细布置操作任务和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9. 操作操作装置的电源开关,应有明显可见的断开点。

10. 雷雨时,应停止户外操作场的高压操作。

11. 操作加压结束后,电压降至零,由加压人员或指定的专人断电源。对高压操作设备经充分放电并可靠接地后,方可更改接线或结束操作。

12. 操作人员禁止穿带有金属饰物的服装,禁止佩戴金属首饰。

第14篇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一般安全措施

一、挖坑

1.挖坑前,必须与有关地下管道、电缆的主管单位取得联系,明确地下设施的确实位置,做好防护措施。组织外来人员施工时,应交待清楚,并加强监护。

2 .在超过1.5m 深的坑内工作时,抛土要特别注意防止土石回落坑内。

3.在松软土地挖坑,应有防止塌方措施,如加挡板、撑木等。禁止由下部掏挖土层。

4 .在居民区及交通道路附近挖的基坑,应设坑盖或可靠围栏,夜间挂红灯。

5 .塔脚检查,在不影响铁塔稳定的情况下,可以在对角线的两个基脚同时挖坑。

6 .进行石坑、冻土坑打眼时,应检查锤把、锤头及钢钎子。打锤人应站在扶钎人侧面,严禁站在对面,并不得带手套,扶钎人应带安全帽。钎头有开花现象时,应更换修理。

7 .变压器台架的木杆打帮桩时,相邻两杆不得同时挖坑。承力杆打帮桩挖坑时,应采取防止倒杆的措施。使用铁杆时,注意上方导线。

二、立杆和撤杆

1 .立、撤杆塔等重大施工项目(具体项目由供电局决定)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局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

立、撤杆要设专人统一指挥。开工前,讲明施工方法及信号,工作人员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服从指挥。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杆时,应设专人看守。

2.立、撤杆要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严禁过载使用。

3.立杆过程中,杆坑内严禁有人工作。除指挥人及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必须在远离杆下1.2 倍杆高的距离以外。

4 .立杆及修整杆坑时,应有防止杆身滚动、倾斜的措施,如采用叉杆和拉绳控制等。

5.顶杆及叉杆只能用于竖立轻的单杆,不得用铁锹、桩柱等代用。立杆前,应开好“马道”。工作人员要均匀地分配在电杆的两侧。

6 .利用旧杆立、撤杆,应先检查杆根,必要时应加设临时拉绳。

7 .使用吊车立、撤杆时,钢丝绳套应吊在杆的适当位置以防止电杆突然倾倒。

8 .在撤杆工作中,拆除杆上导线前,应先检查杆根,做好防止倒杆措施,在挖坑前应先绑好拉绳。

9 .使用抱杆立杆时,主牵引绳、尾绳、杆塔中心及抱杆顶应在一条直线上。抱杆应受力均匀,两侧拉绳应拉好,不得左右倾斜。固定临时拉线时,不得固定在有可能移动的物体上,或其他不可靠的物体上。

10 .杆塔起立离地后,应对各吃力点处做一次全面检查,确无问题,再继续起立。起立60°后,应减缓速度,注意各侧拉绳。

11.已经立起的电杆,只有在杆基回土夯实完全牢固后,方可撤去叉杆及拉绳。杆下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

12 .整体组立杆塔,还应制定具体施工安全措施。

三、杆、塔上工作

1.上木杆前,应先检查杆根是否牢固。新立电杆在杆基未完全牢固以前,严禁攀登。遇有冲刷、起土、上拔的电杆,应先培土加固或支好杆架、或打临时拉绳后,再行上杆。

凡松动导、地线和拉线的电杆,应先检查杆根,并打好临时拉线或支好架杆后,再行上杆。

2 .上杆前,应先检查登杆工具,如脚扣、升降板安全带、梯子等是否完整牢靠。

3 .攀登杆塔脚钉时,应检查脚钉是否牢固。

4 .在杆、塔上工作,必须使用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的构件上,应防止安全带从杆顶脱出或被锋利物伤害。系安全带后必须检查扣环是否扣牢。在杆塔上作业转位时,不得失去安全带保护。杆塔上有人工作时,不准调整或拆除拉线。

5.检修杆塔不得随意拆除受力构件,如需要拆除时,应事先作好补强措施。调整倾斜杆塔时,应先打好拉线。

6 .使用梯子时,要有人扶持或绑牢。

7 .上横担时,应检查横担腐朽锈蚀情况,检查时安全带应系在主杆上。

8 .现场人员应戴安全帽。杆上人员应防止掉东西,使用的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不得乱扔。杆下应防止行人逗留。

四、放线、撤线和紧线

1 .放、换导线等重大施工项目(具体项目由供电局决定)应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局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

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均应设专人统一指挥、统一信号,检查紧线工具及设备是否良好。

2 .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铁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可靠的跨越架、在路口设专人持信号旗看守等。

3 .紧线前,应检查导线有无障碍物挂住。紧线时,应检查接线管或接线头以及过滑轮、横担、树枝、房屋等有无卡住现象。工作人员不得跨在导线上或站在导线内角侧,防止意外跑线时抽伤。

4.紧线、撤线前,应先检查拉线、拉桩及杆根。如不能适用时,应加设临时拉绳加固。

5.严禁采用突然剪断导、地线的做法松线。

第15篇 在继电保护、仪表等二次回路上的安全工作规程

第1条 电机员或电工在现场工作过程中,凡遇到异常情况(如直流系统接地等)或开关跳闸时,不论与本身工作是否有关,应立即停止工作,保持现状,待查明原因,确定与本工作无关时方可继续工作;若异常情况是本身工作所引起,应保留现场并立即通知值班人员,以便及时处理。

第2条 工作前应做好准备,了解工作地点一次及二次设备运行情况和上次的检验记录、图纸是否符合实际。

第3条 现场工作开始前,应查对已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运行设备与检修设备是否明确分开,还应看清设备名称,严防走错位置。

第4条 在全部或部分带电的盘上进行工作时,应将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前后以明显的标志隔开(如盘后用红布帘,盘前用“在此工作”标示牌等)。

第5条 在保护盘上或附近进行打眼等振动较大的工作时,应采取防止运行中设备掉闸的措施,必要时经轮机长或当班管轮同意,将保护暂时停用。

第6条 在继电保护屏间的通道上搬运或安放试验设备时,要与运行设备保持一定距离,防止误碰运行设备,造成保护误动作。清扫运行设备和二次回路时,要防止振动,防止误碰,要使用绝缘工具。

第7条 继电保护装置做传动试验或一次通电时,应通知当班管轮和值班机匠,并由电机员通知专人到现场监视,方可进行。

第8条 所有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应有永久性的、可靠的保护接地。

第9条 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 严禁将变流器二次侧开路;

二. 短路变流器二次绕组,必须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短路应妥善可靠,严禁用导线缠绕;

三. 严禁在电流互感器与短路端子之间的回路和导线上进行任何工作;

四. 工作必须认真、谨慎,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

五. 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第2条 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 严格防止短路或接地。应使用绝缘工具,戴手套。必要时,工作前停用有关保护装置;

二. 接临时负载,必须装有专用的刀闸和可熔保险器。

第11条 二次回路通电或耐压试验前,应通知当班管轮和有关人员,并派人到各现场看守,检查回路上确无人工作后,方可加压。

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通电试验时,为防止由二次侧向一次侧反充电,除应将二次回路断开外,还应取下一次保险或断开刀闸。

第3条 检验继电保护和仪表的工作人员,不准对运行中的设备、信号系统、保护压板进行操作,但在取得值班人员许可并在检修工作盘两侧开关把手上采取防误操作措施后,可拉合检修开关。

第4条 试验用刀闸必须带罩,禁止从运行设备上直接取试验电源,熔丝配合要适当,要防止越级熔断总电源熔丝。试验结线要经第二人复查后,方可通电。

第5条 保护装置二次回路变动时,严防寄生回路存在,没用的线应拆除,临时所垫纸片应取出,接好已拆下的线头。

第6条 二次回路无用的接线应拆除或线头临时用绝缘物包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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