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维修安全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个人防护装备:所有参与维修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如安全帽、护目镜、防护手套、防静电鞋等。
2. 设备断电:在进行任何设备维修工作前,应确保设备已完全断电,并通过锁定或挂牌等方式防止他人误操作。
3. 危险区域标识:对于可能存在风险的维修区域,需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提示他人远离。
4. 安全操作程序:制定并执行详细的安全操作流程,包括设备检查、故障诊断、维修步骤和复位测试。
5. 应急预案:设立应急预案,以便在发生意外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6. 培训与资质:所有维修人员都应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获得相应的操作和维修资质。
7. 工具使用:正确使用和维护工具,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避免因工具问题引发事故。
1. 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安全规定:所有维修活动需遵守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的安全标准。
2. 定期审查:安全规程应定期审查和更新,以适应设备和工作环境的变化。
3. 安全文化:企业应建立积极的安全文化,鼓励员工参与安全改进,报告潜在危险和事故。
4. 评估与改进:定期进行安全评估,识别潜在风险,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设备维修安全规程旨在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这意味着:
1. 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是保护员工免受物理伤害的基本措施,如头部、眼睛、手部和脚部的防护。
2. 设备断电和警告标识的设置,旨在防止电气事故和意外启动造成的伤害。
3. 安全操作程序和应急预案是为了有序、安全地进行维修工作,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4. 培训与资质要求,确保员工具备足够的知识和技能,能够安全地进行设备维修。
5. 工具使用的规定,强调了工具管理的重要性,防止因工具问题引发的事故。
6. 安全规程的标准和定期审查,确保企业始终遵循最新的安全要求,保持安全工作的有效性。
设备维修安全规程是一套全面的指导原则,它不仅关注预防事故,也关注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在实际操作中,每一位员工都应严格遵守这些规程,确保设备维修工作安全、高效地进行。
第1篇 电梯设备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设备维修人员必须是负责电梯设备维护保养并熟识电梯设备运作原理的电梯维修持证人员。
2.电梯维修人员在工作时必须戴安全帽,使用电梯专用安全工具。
3.电梯维护人员在每天工作开始前除对电梯作准备性试车外并应每天到机房内对机械和电器设备作巡视性检查。
4.进行安全技术检查时,不应一人进行,应有主持和助手互相配合。
5.电梯在作定期的维修性检修或加油时,或在修理后试车时,不得载客和装货,同时应在首层厅门口处悬挂“检修停用”的标示牌。
6.电梯在进行维修、检查、清洁工作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断开相应位置的开关。
⑴ 在机房时应将电源总开关断开。
⑵ 在轿顶时应将安全钳联动开关和轿顶检修箱的急停开关断开。
⑶ 在轿厢内应将操纵盘上的电源开关断开。
⑷ 在底坑时,应将限速器张紧装置的安全开关和底坑检修按钮箱的急停开关断开。
7.电梯在维护检查、修理时所使用的行灯必须使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使用单位应在机房、井道底坑,轿顶装设检修用低压插座。
8.电梯所有的电气装备和管道应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装置。
9.严禁维修人员在井道外探身到轿厢顶或轿厢地坎上各站一只脚来进行较长时间的检修工作。
10.每次维修均应作好记录,存于设备档案。
11.电梯在发生下述三种严重情况时,须经有部门严格检查,修复鉴定后方可使用:
⑴ 当电梯发生严重冲顶和撞底时;
⑵ 发生地震时;
微震和轻震对电梯的破坏不大,但轿厢或对重导靴有可能脱开导轨或一部分电线被切断,此时开动电梯就会引
起意想不到的事故。
⑶ 发生火灾时:
把各层厅门关闭,防止火势向其他层楼蔓延,将电源切断。
12.不可用身体或脚来代替手操作,更不可利用物体吊在控制开关上或塞住控制开关来开动电梯上下行驶。
13.当电梯在运行时,应绝对禁止揩拭,润滑或维修机件(在检修时例外,但要做好安全措施)。
14.不允许乘客电梯经常作为载货电梯使用。
15.不允许装运易燃、爆炸的危险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技术部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16.严禁在厅、轿门开启情况下、用检修速度作为正常行驶。
17.不允许揿检修、急停按钮作为正常行驶中消除信号之用。
18.不允许开启轿厢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来装运长物件。
19.在等待装物或人员时,其他人员不可站在轿厢和井道厅门之间,应站在轿厢内或井道厅门外面等候。
20.轿顶上部,不得放置杂物。
21.行使时不得突然换向,必要时应先将轿厢停止,再换向启动。
22.不允许以手动轿门的启闭作为电梯的起动或停止。
23.载荷应尽可能稳妥地安放在轿厢中间,以免在运行中倾斜。
24.如果遇井道底坑内的电气设备被浸在水中,应将全部电源切断后,才可把水弄掉,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25.如遇有电气设备发生燃烧时,应把有关的电源切断,除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前来抢救外,采用1211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等避电灭火机进行抢救。
26.电梯发生事故,电梯维修人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须设标志,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听候处理,按照“三不放过原则”,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27.必须为电梯建立健全的管理维修保养制度,并将每次发生的故障、每次检查的经过、结果,维修保养等作详细的记录。
28.轿厢顶部除电梯自身的设备外,不得放置其它杂物。人在轿顶工作时,站立时应有选择,且脚下不得有油污,否则应先打扫干净,以防滑倒。
29.人在轿厢顶准备检修开动电梯以观察有关电梯部件的工作情况时,必须牢牢握住轿厢绳头板、轿架上梁或防护栅栏等机件。不能握住钢丝绳,并注意整个身体置于轿厢外框尺寸之内,防止被其他部件撞伤。
31.因维修保养需停机时,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方可停机,断开相应开关,挂标示牌,用相应绝缘等级工具进行操作。
32.在维修保养中必须注意工作协调和配合,有人协同工作时,行机、停机都必须扬声,得到对方的回答后方可操作。
33.在机顶检修、保养工作时,除判断故障和调试需要外,禁止快车运行。
34.维修保养结束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
第2篇 设备维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修理机械或车辆须用千斤顶或起重设备将其吊起时,应用专用支架垫稳支妥,不得在支架垫撤的同时在机械或车辆的上、下部工作,不得用砖块等物代替支架支撑。
(2)、不需架起修理的机械和车辆,须将轮的前后用三角挡木垫牢,将变速杆放在空挡位置,人员不得在驾驶室内停留。不得在斜坡上顶架车辆和停车修理。
(3)、在车下作业时,发动机须熄火,接好手制动,如须在发动机运转情况下修理时,操作手柄要有专人看守。
(4)、在打开发动机盖进行修理时,须把机盖支牢,在检查齿轮部分时不得将手伸入拨动。在校正点火时,要用发动机摇把转动曲轴。
(5)、自卸汽车需要举升料斗修理时,要将料斗支撑牢固,修完后,尽快将料斗落回原位。
(6)、修理发动机、变速器前后桥等部件时应有专用支架,防止部件摆动。装配发动机需拨动飞轮时应用撬棍慢慢拨动,不得用手直接拨。
(7)、使用拉、拨工具时,工件和拉拨工具中心对正后缓慢加力将工件拉出,需加热拉出时要注意防火。
(8)、在车下或地沟进行修理时,应采用通过安全变压器电压不超过36伏带电保护网的手提工作灯。工作场地潮湿时应用12伏安全电压工作灯。严禁使用高压电灯照明。
(9)、装卸钢板销子时应用专用工具,严禁用手指对正销孔。使用喷灯加热修理时喷灯储油筒内以加入三分之二的汽油为宜,加油后拧紧盖子,检查有无漏油,点燃时喷嘴不得对人,点燃后慢慢打气。用毕后先关闭喷油开关,慢慢放气。放气时应把喷灯放正,防止汽油喷出。露天作业遇风时,不得将喷灯嘴顶风旋转,以防回火。喷灯使用时间不宜过长,防止喷灯过热,油质挥发压力增高发生爆炸。
(10)、在填注或更换机械、车辆用油时,应按规定的种类和标准加注。机械、车辆未修完 时严禁发动试车。
(11)、修理场地或车间内的通道要确保畅通,不得随便堆放工件及物品。
第3篇 设备机械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1. 严禁吊起重物时进行起重机械检查和维修。
2. 严禁无资质维修特种设备。
3. 特种设备维修后必须按规定委托资质检验机构检验。
4. 严禁未经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批准,擅自拆改特种设备。
5. 设备修理过程中必须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6. 拆卸弹簧时,必须集中注意力,防止弹簧意外弹出
7. 维修过程中必须设置维修警示标识和围栏。
8. 针对切断的任何动力源,必须悬挂“有人作业,严禁操作,操作人仅限: ”标识牌;
9. 维修区域无关人员必须及时清场,严禁无关人员滞留在维修现场。
10. 严禁未经授权,从事只有设备厂家授权人员完成的维修工作。
11. 严禁未经允许擅自拆除设备零部件。
12. 维修过程中,严禁使用不符合设备厂家规定的备用件。
13. 维修过程中,严禁擅自改变设备的结构或功能。
14. 设备内修理前必须切断一切动力源(电气、空压等)。
15. 设备维修过程中必须固定可动部位,防止可动部位的意外动作。
16. 设备维修过程有必须释放余压、余气。
17. 设备维修过程中,必须悬挂“不得搬动开关,设备正在维修”提示性标识牌。
18. 严禁单人从事设备的检查、修理作业,必须双人配合。
19. 检查、维修后,开机试运行前,必须确认全员安全。
20. 进行机械动作检修时,必须确认设备内部已没有人员。
21. 作业工具工作端必须可靠接触待维修部位,防止工具意外失去有效支撑。
22. 严桂在未卸压的状态下拆卸压力管路。
23. 燃气管路维修前,必须关闭燃气总阀,并执行有效放散。
24. 紧固动作时,必须对称、均匀用力。
25. 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工具。
26. 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有效接地并采取绝缘措施。
27. 严禁带手套钻孔、打锤。
28. 严禁用手拿、嘴吹的方式清理碎屑。
29. 借助提升装置作业时,必须对提升装置作保护与标识。
30. 借助登高装置作业时,必须对登高装置作保护与标识。
31. 临时用电作业时,必须执行临时用电许可制度。
32. 登高作业时,必须执行登高许可制度。
33. 动火作业时,必须执行动火作业许可制度。
34. 机电同步作业时,必须执行电工负责送电试运行。
35. 拆除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后,起动设备时,必须及时复原。
36. 维修结束后,紧固件必须有效紧固。
第4篇 机电设备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1、 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工作环境,确认为正常(动火操作经安保同意)方可开始工作,施工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要戴好安全带。敲焊渣、磨砂轮戴好平光眼镜。
2、 传动带、明齿轮、砂轮、接近于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飞轮等危险部分,都要安设防护装置。
3、 机器的转动磨擦部分,如果用人工加油,要使用长嘴注油器,难于加油的,应停车注油。(最好设置专职加油员)
4、 各种机械设备有造成碾、挤、扎、刮伤等危险部位都要防护装置。
5、 机器设备和工具要定期检修,如有损坏,应该立即修理。
6、 设备检修时在必要的地方要挂警示牌及电器安全锁,停车检修必须先切断电源方可进行,并在电气开关处挂上“有人作业,不许合闸”的警示牌或在开关上罩上‘警示筒’。
7、 检修中各工种协调有序,不能双层作业,2 米以上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大风天气禁止高处作业。
8、 设备检修完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安全设施恢复原状。
9、 禁止检修正在运转的设备,不能用手或身体接触设备运转部件,禁止检修压力没有排除的设备、容器、管路等。
10、 容器内焊接、气割(焊)时,应注意通风,把有害烟尘排出,以防中毒,容器外必须有1个以上监护人员在场。
11、 电气线路和设备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导体应该安装于碰不着的场所,否则必须设置安全遮拦和显明的警告标志。
12、 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可熔保险器或者自动开关。
13、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14、 电钻、电镐等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必须采取防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15、 检修设备时电气设备和线路都要符合规格,并且定时检查,电气设备开关应指定专人管理。
16、 从事机械维修及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准单独从事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等工作,工作时要有取得上岗证的师傅带领。
17、 各种设备线路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修都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进行。
18、 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使用相应等级的绝缘工具,劳保用品等,并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
19、 临时用电线路需架空高度不得低于2 米,要有安全防护措施,并应尽量缩短长度,工作地点要有开关。
20、 禁止带电检修或搬动任何带电设备(包括电缆、电线),检修或搬动前,必须切断电源,并将导体完全放电和接地。
21、 个人不准私接电线和用电设施,发生电气故障不得私自处理,并立即通知电工处理。
25、 维修工作完毕,重复检查维修部位是否达到要求,检查携带工具是否齐全,并对现场进行全面清理。
乌苏国家粮食储备库
第5篇 设备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1、一切检修工作,应严格遵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检修工作的安全禁令。
2、参加检修人员,除认真执行检修安全技术规程外,还必须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规程。
3、下列情况禁止维修:
(1)检修任务不明确不修
(2)正在运转设备不修
(3)没有放掉压力和残液不修
(4)没有办理停电联系单位及没有切断电源挂警示牌不修
(5)进罐、入塔、下阴井,没经置换和没人监护不修
(6)没有安全防护措施不修。
第6篇 防尘设备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1、遵守《设备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2、工作前检查工具是否完好,电源是否切断。
3、禁止用湿布擦拭电气设备。
4、清除设备内部的积尘、污垢,更换破损和沾尘过多的布袋,作业时应戴防尘口罩。
5、除尘器内部维修、检查时,要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告牌,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伏,隔离变压器放在除尘设备外面,同时要有人监护。
7、高处作业时,遵守《高处作业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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