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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铁设备操作规程3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炼铁设备操作规程

有哪些

炼铁设备操作规程

1. 高炉操作

- 炉料准备:包括矿石、焦炭、石灰石等的配比和预处理。

- 炉况监控:对炉内温度、压力、气体成分的实时监测。

- 气体排放:确保废气排放符合环保标准。

2. 转炉操作

- 吹炼控制:调整氧气流量和时间,确保炼钢过程有效。

- 渣料管理:适时加入渣料,改善冶炼效果。

- 钢水出炉:安全、准确地将钢水导出至下一工序。

3. 精炼设备操作

- 脱气处理:通过真空或化学反应减少钢水中气体含量。

- 去除杂质:利用电磁搅拌或添加合金元素去除有害杂质。

- 成分调整:精确控制钢水的化学成分。

标准

炼铁设备操作规程

1. 安全第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预防事故的发生。

2. 工艺稳定:保持设备运行状态稳定,保证产品质量。

3. 环保合规:排放物应达到国家和地方的环保规定。

4. 效率优先:优化操作流程,提高生产效率。

5. 数据准确:记录并分析操作数据,为改进提供依据。

是什么意思

炼铁设备操作规程

炼铁设备操作规程是指在炼铁过程中,对高炉、转炉及精炼设备的一系列操作步骤和准则,旨在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高效和环保。这些规程涵盖了从原料准备到产品出炉的各个环节,强调了安全操作、工艺稳定性、环境保护、生产效率和数据管理的重要性。在实际操作中,员工需要严格遵循规程,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以实现最佳的生产效果。规程的执行不仅关乎企业效益,也直接影响到员工的健康和环境的可持续性。

炼铁设备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炼铁作业区设备系统安全技术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炼铁作业区设备系统各岗位、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和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炼铁作业区设备系统各岗位。

2  安全技术通则

2.1  设备系统各工种必须严格遵守公司、作业区部及其它各系统的有关安全规定。

2.2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根据工作要求准备好所用工具,并按工作环境的需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2.3  高空作业要戴好安全带,多层作业严禁往下扔东西和掉物,在架子上作业时要检查架子是否牢固,禁放超负荷的物件,防止倒塌伤人。

2.4  不准一人在高空和危险地区作业,必要时必须有二人以上共同配合互相监护下进行。

2.5  到煤气危险区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看护。在一、二类煤气区工作时,必须有防护站人员在场指导并戴好防护面具,防止煤气中毒。

2.6  检修焊补炉顶设备煤气管道时,必须经检查确认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确认无危险时方准进行。

2.7  必须熟知煤气危险区安全常识和煤气中毒后的现场急救知识。

2.8  发电机室、卷扬机室、油站、油库等要害和易燃易爆岗位动火时,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必要的措施落实后方准进行。

2.9  到其它地区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该地区安全技术规程中所规定的条款,严禁动用与自己工作无关的设备。

2.10  使用手持照明及电动工具时,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把,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

2.11  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后用四氯化碳灭火器进行灭火,禁止用水和泡沫灭火器。

2.12  在设备检查与检修前要严格遵守停、送电和挂操作牌的制度。

2.13  设备运转前要详细检查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完整。

2.14  工作中除注意本身的安全外还要照顾一起工作的他人的安全,严禁脱岗、说笑、打闹、喝酒、打盹、睡觉。

2.15  工作后要认真清理现场,回收剩余备件、材料、废物等,保持现场清洁整齐。

2.16  交接班时应向下班交待好本班工作情况,接班人必须详细检查无误时,交班人方可离开岗位。

2.17  认真遵守作业区内交通安全规定,严禁抢过交叉道口和钻、跳各种车辆。

2.18  严禁在高空、多层作业的下边和煤气危险区休息、停留。

2.19  使用各种机具(如砂轮和手砂轮等)时,必须遵照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操作。

3  工种安全技术规程

3.1  钳工安全技术规程

(1)工作前检查所用的一切工具,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2)外出检修时,必须备有工具袋或工具桶。

(3)检修车辆和一切转动设备时,必须事先与有关人员(操作人员)联系,拉掉电源开关,挂安全标志牌(必要时加锁或设专人监护)并向操作人员索取操作牌。

(4) 禁止带负荷检修,必要时需经领导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工作。

(5)对各种安全工具或设施等,必须定期检查试验,确保其安全可靠。

(6)打大锤时精神要集中,严禁带手套,并要注意周围的人和障碍物,以防滑锤伤人。

(7)维护检修使用吊车时要专人操作(持有吊车操作证)设专人指挥,严禁在吊物下行走。

(8)检修吊车卷扬时,必须将钩头落到地面,方可进行,以防跑车伤人。

(9)挂乌金瓦时,必须烤干,禁止在有水的环境中进行。

(10)用机油加热零件和用汽油清洗零件时,要有严格的防火措施,准备好砂箱和灭火器材。

(11)检修后的一切设备必须保证安全装置完整无损,工作场所清洁整齐。

(12)试车前对检修的机械要认真进行检查、注油之后由专人与操作人员联系试车,试车前要对区域人员做到确认,确认无误后,按程序进行联系试车。试时车要调整好安全保护装置。

(13)用钻床或手电钻钻孔时,严禁戴手套进行。

(14)推拉电气开关时,必须站在侧面并戴手套进行。

(15)不准对面铲毛刺,更不准对面站人。

(16)吊物件时要捆好绳扣,物件下落时,要检查好周围环境,注意了望,防止脱落伤人。

(17)高空或在有坠落危险的环境中工作,必须戴安全带。煤气危险区内工作必须戴好防毒面具。各类压力管道、热风法兰及人孔等堵漏作业时,必须戴好护目镜、防尘帽防止烫伤。

(18)图纸和物件必须一致。

3.2  铆工安全技术规程

(1) 铆工开动剪断机和滚床之前,首先要检查各机械部位螺丝是否松动,各转动部位是否有油、眼床冲子、角铁、剪断刀和平行剪断刀是否良好。

(2)钻孔操作时不准带手套。

(3)剪断机切断铁板时,必须使用安全挡板,其厚度不得超过10毫米。

(4)高空作业打大锤时,锤把要短,重量不得超过12磅,周围必须有安全栏杆。

(5)二人打大锤要注意协作,并严禁用手指点,以防止突然打伤。

(6)移动或翻动物料时,要统一指挥、互相协作,以免造成伤害事故。

(7)抬、扛较重的材料时,必须由一人指挥,齐拿齐放。

(8)使用压力机搬把不得长于1.5米。

(9)高空作业把螺丝时,必须用套搬子。平台上不准超负荷堆放物件,以防倒塌伤人。

(10)铆钉作业时,投铆钉必须专人投钉,接钉人必须戴面具。

(11)手锤铆钉时不准对面打铆,以免撞着头,不准用大锤代替。

3.3  电焊工安全技术规程

(1)电焊工面罩和电焊把等工具,要经常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2)电焊把必须放置在干燥的地方,接地线必须完好。

(3)电焊机内应经常清扫,严禁有金属物品,内外线头接触应良好。

(4)电焊机连接线严禁与高、低压线路交叉,必要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查批准,严禁露铜破皮,接头必须保持完好。

(5)电源电压与电焊机电压必须相符,送电后应检查是否正常。

(6)电焊工要尽量保持与火花300毫米的距离。

(7)在潮湿地区进行电焊作业时,必须有绝缘工具和保护用品。

(8)焊好的焊件禁止放在电线和易燃的物品上。

(9)严禁电焊把碰触各种钢绳。接地线不准接在钢绳的电柱的拉线上。

(10)严禁焊带电的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物件,将电拉断和将易燃易爆物品清除后方可电焊作业。

(11)焊接火花与易燃易爆的气体或液体之间的距离要保持在10米以上。

(12)不准赤手换焊条和触摸电焊把的带电部位。禁止用电焊把点火吸烟,防止触电。

(13)电焊机起火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及时抢救,禁止用水救火。

(14)电焊机电源开关必须设在箱内,使用的保险丝应符合规格,不得乱用。

(15)工作结束后电线应放在适当的地方或取回,不准乱扔。

(16)拉下电焊机的电源开关后,要进行详细的检查并清扫整洁。

(17)如有人触电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用木杆等绝缘物体进行抢救,高处触电抢救时一定要防止从高处坠落造成二次伤害。

3.4  气焊工安全技术规程

(1)气焊枪、工具等要经常进行检查,不合格的禁止使用。

(2)焊接点与乙炔发生器的放置点之间的距离必须保持在10米以上。发生器应放在人员较少的安全 地方。

(3)乙炔发生器必须装有防爆的安全装置和橡胶板,否则禁止使用。

(4)使用水式保险器要经常保持一定的水量,冬季应装有盐水,严禁不装水作业。

(5)乙炔带内如果有水应用氧气吹扫,吹完后待乙炔气反回,把带内氧气全部顶出后,方可点火作业,以防氧气回火爆炸。

(6)氧气瓶冬季冻结时,严禁用火烤,应用蒸气和热水烫的办法解决。

(7)高空或多层作业时,应把乙炔发生器和氧气压力表遮盖严密,并经常注意防止火星落在氧气瓶、乙炔发生器上,并防止行人带火靠近乙炔发生器,以免发生爆炸。

(8)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不准放在除尘器、煤气管道及高压线的下部和附近,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之间的距离至少保持在5米以上。

(9)氧气瓶和压力表严禁沾染油脂。

(10)贮放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场所禁止携带明火、喷灯和其它发火的工具。

(11)乙炔发生器要勤换水、不准赤手取下电石笼子,防止烧伤。

(12)透嘴头时必须关闭乙炔阀门,点乙炔时禁止用火柴、打火机直接点,以防烧伤。

(13)运氧气瓶时必须两人抬,禁止直接用肩扛并要作到轻拿轻放、严禁乱摔。

(14)进行气焊或切割工作时,应由气焊工操作,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动用。

(15)工作结束后工具收拾好,电石灰和水不准随地乱倒,工作场所要整理干净。

(16)乙炔发生器内筒抽出后必须横放,以防爆炸。

(17)工作条件允许不用乙炔发生器而用集中供乙炔气的乙炔发生排时,必须严格遵守乙炔发生排的安全规定。

3.5  架工安全技术规程

(1)架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工作前要认真检查所属工具如:滑轮、链式起重机、安全带、绳扣、卷扬机及麻机钢绳的腐蚀断股程度等,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3)所使用的起重机具,必须严格遵守  有关条款。

(4)作业前必须详细检查绑架用的木杆、跳板、铁丝等用具,绑架必须牢固,如有腐蚀或损坏不得使用。

(5)绑架竖杆之间距离不得超过1.5米;横杆之间距离不得超过1米;支柔跳板之间距离不得超过1米。木板如有腐蚀裂纹连节者禁止使用。在易燃地区绑架子,必须用铁丝、铁管绑扎。

(6)跳板斜放位置时斜度不得超过35度,在30度以上的跳板中间应钉木条并加绑栏杆,木条每隔0.3米钉一根。

(7)架设和吊运大物件时,注意绑结的位置是否牢固平稳,重物放下时要注意坚固可靠。严禁超负荷,物件下面禁止有人。

(8)选择架设高空工具的地方时一定要注意远离架空电线、电缆、铁道,以免触电和被机车刮伤。

(9)联系信号要清楚,白天用鲜明的 红绿旗,晚间用电筒、电灯及口哨联系。联系人员必须是熟悉信号、经过训练的专人负责。

(10)使用链式起重机时,下面不准站人。使用千斤顶时,要注意防止基础歪倒。

(11)绑扎各种物件时,棱角处必须垫好,以防绳子被割断。在高空运物件时,下面必须有人看守。物件下面严禁有人。

(12)挂斗子工作时,必须绑扎牢固,并有预备绳。在高空工作时必须戴好安全带,严禁往下掉东西。

(13)架工用卷扬机和绞车必须由班长指定人员开动,保证其安全装置完整好用并及时注油。

(14)架工必须懂得汽吊或吊具的升降手势和信号。

(15)一个人不许搬运大料,多人搬运时要有统一的指挥,齐抬齐放。

3.6  电工安全技术规程

3.6.1  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6.2  必须停电后作业。

(1) 两人以上联系停电,挂好安全操作牌,进行试电、放电,挂好接地短路线。

(2)为防止返串,必要时设专人看护或上锁,不能确认是否有电时当作有电对待,按有电的作业程序进行作业。

(3)  先停操作电,后停动力电,严禁带负荷推拉开关。

3.6.3  确认工作完成后联系送电。

(1) 撤除短路接地线及临时安全保护装置,认真检查清点人员及工具。

(2) 检测绝缘、打扫现场、摘安全操作牌,两人以上联系送电,通知对方并交待清楚,先合动力开关,后合操作开关。

(3) 有母联设备的地方,要注意相序,进行合相检查,电位差不许超过5%。

(4) 所有电气设备装置的外壳必须保持接地良好,接地线要牢固可靠,严禁乱接,并定期检查。

(5) 雨天、阴天、雾天等作业环境不好时,必须穿戴好绝缘手套和绝缘靴子,并确认已经停电后方可作业。

(6) 电气检修作业完毕后,必须试验以确保设备上的保护装置良好有效。

(7) 电工必须能熟练使用各种电气仪表,严禁误用。

(8) 低压状态下带电工作时(380v以下),必须有工段以上领导在场,并有可靠的防护措施方可工作。

(9) 由于工作需要必须带电作业时,要做到一人工作,两人以上监护,戴好绝缘手套和绝缘工具。工作中严禁用金属尺测量电气设备。

(10) 所有配电室、变压器必须配备高压绝缘手套、靴子、高压试电笔、试验灯、绝缘拉杆和防火用具。

(11) 一旦发生触电事故时必须马上组织抢救。

① 先切断电源,让触电者脱离电源。严禁用手拉触电者,必须用绝缘杆或绝缘手套,高处触电抢救时,一定要防止从高处坠落造成二次伤害。

② 触电者如停止呼吸必须就地进行人工呼吸抢救,并将触电者抬到空气畅通、干燥的地方。待触电者苏醒后,送 医院继续抢救治疗。在抢救过程中禁止使用强心剂等药物。

3.7  液压钳工安全技术规程

(1) 液压检修钳工必须熟悉液压站内的设备构造,准确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检修项目,做好检修工作。

(2) 液压检修钳工到炉顶检查和处理液压缸、油箱和管路等作业,必须保证二人以上,严禁单人上炉顶作业。

(3) 工作前必须对所用工具进行全面检查,并确认齐全好使。

(4) 液压系统检修、更换部件时必须与主控室联系好,经同意后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例如用销子锁定机械等方可进行检修作业。

(5) 高空作业要按规定系好安全带,上梯子要稳,脚要站牢。

(6) 液压倒班人员必须执行按班制点检制,每班必须上炉顶5次以上,检查各油点、报警器,并作好记录。

(7) 所属液压设备必须保持清洁,液压缸附近不准有杂物,保持液压缸工作灵活。

(8) 对各种油类要分类保管,搬运时要相互照顾,防止挤手轧脚等事故发生。

(9) 液压站内严禁吸烟及一切明火,必须要动火时,要持有动火许可证,采取可靠、可行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

(10) 液压站内电气线路开关、接触器等设备必须设有消弧罩、消弧盖、消弧箱等安全防护措施,照明必须采用防爆灯,防止产生火星而造成火灾事故。

(11) 提高警惕防止破坏,发现破坏及时报告保卫科和作业区值班室,并保护现场,发生任何情况都要坚守岗位,不许擅自离岗。

(12) 液压站内地面液压设备周围不得有积油漏油,如漏油必须及时清扫。

3.8  白班配管安全技术规程

(1)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二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到煤气区作业时必须戴好防护面具。严禁单人到煤气区作业。

(2) 在要害岗位动火时(卷扬机、发电机、油站等),必须到主管部门开动火证,施工结束后要熄灭一切火源,现场清理干净,由岗位人员检查验收后方可离开现场。

(3)安装各种管道时不能与电线接触,防止触电着火,如一旦发生火灾要立即停止作业。在煤气、氧气、高压气等管道上作业,必须根据规程要求采取可靠措施确认安全后再进行作业。

(4)检修、更换和焊接各类管道及阀门时要详细检查各管道基础是否牢固、作业现场是否安全、管道的总阀门是否灵活好使。作业前应与用户联系好,经允许后方可作业并设立明显标志(挂好安全牌等)。

(5) 新安装的管道在使用前必须将管内杂物清理干净,防止使用时杂物堵塞管道。

(6) 在冬季检修或更换水、汽阀门时,必须要停汽、水。工作完毕后必须打开汽、水阀门,将管道内冷凝水排 除,以防停水、汽后管道冻裂。

(7) 送汽时必须首先检查管道检修情况,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开汽门时应先打开排汽阀,如没有排汽,应先慢开几圈后停止送汽,听管内冷凝水流动情况,再慢开,最好从过汽管的温度来验证。

(8) 冷却设备及给水主管滤水器清扫前要与高炉联系好,清扫完后,应检查阀门是否全开、开正确,并会同高炉配管共同检查确认无误方可离开现场。

(9) 必须按规程使用电、气焊工具,否则禁止操作。

3.9  润滑工安全技术规程

(1)油库、油站严禁动火、吸烟。

(2)作业前将注油工具检查好,并检查油类是否有杂质及引火物。

(3)在料车、卷扬机注油时,必须和卷扬司机联系好,并索取操作牌后方可工作。

(4)各车车轮、绳轮注油时,要事先与岗位人员取得联系,必要时应停车进行,以防伤人。

(5)所注的油及设备要保持清洁,以防脏物进入油道引起事故。

(6)在吊车、电炮等部位注油时,要严格执行操作牌制度。

(7)注油时应随时检查走桥、栏杆、设备等有无缺陷,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8)刷钢绳油时,必须用帚把或用壶浇,严禁戴手闷子用手抹。

(9)注完油后将所有的工具放在指定的地方,并将操作牌送回。

3.10  电子称工安全技术规程

(1) 作业前穿戴好劳保品,并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2) 使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质时要严禁烟火。

(3) 在现场各称量点工作时,必须事先与操作人员取得联系,并挂操作牌作业。

(4) 更换电子称压头时要确认架工是否已经将罐体和称斗顶起。

(5) 在煤粉更换料面计时,要确认罐内压力是否为零,并且要有岗位人员在场监护。

(6) 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

(7) 高空、多层作业时严禁往下扔东西。

(8) 工作结束后要清理现场,并将维修结果告知岗位人员。

(9) 电气设备着火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用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和泡沫灭火器灭火。

(10) 如有人员发生触电时应先切断电源然后再进行抢救。

3.11  仪表工安全技术规程

(1) 仪表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 凡接触24v以上电源的作业,必须停电后作业。

(3) 停电作业必须两人以上联系停电,挂好安全操作牌,进行试电、放电,挂好接地线。

(4) 停电操作完毕,确认安全后联系送电。

(5) 凡有煤气的地方去检查一次仪表,按煤气区作业规程执行。

(6) 仪表工必须熟练掌握各种仪表,严禁误用而发生事故。

(7) 去室外一次仪表或检查取出口,必须二人以上,严禁单人去炉顶等煤气区。

(8) 去室外作业必须走 安全桥,上、下楼梯要扶好,防止高空坠落。

(9) 一旦发生煤气中毒或触电事故,按煤气中毒或触电事故处理,不得延误。

4  岗位安全技术规程

4.1  水泵房安全技术规程

(1) 进入泵房内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泵体各部必须保持清洁干净,地面各处都要进行清扫。

(2) 非岗位人员不得随意出入泵房,非岗位人员不得触动泵房内一切设备(检修人员除外)。

(3) 岗位操作人员严禁擅自脱岗、串岗、睡岗,更不准酒后上岗。

(4) 水泵停运后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并达到随时起动状态。

(5) 发现水泵出水压力波动较大或有异常声音时应立即停止运行,进行检查,清除故障后再转泵。

(6) 运转水泵的水压、电流、电机温度不得超过规定的范围。

4.2  冷却设备清洗安全技术规程

(1) 高炉所属冷却设备应根据冷却状态的不同,进行砂洗或风洗。

(2) 风、砂洗冷却设备,风压应保持在0.45mpa以上,砂洗时间约为40~50分钟/根,风洗时间约为10~15分钟/根。

(3) 砂子在清洗前应经过筛选干净,粒度要均匀,并加热烤干后方可使用。

(4) 砂洗冷却设备时,应将冷却设备内的水用风吹干,送砂时应缓慢进行,以免堵塞。

(5) 砂洗完后,必须用风将管内的残留砂子吹扫干净后方可送水。

(6) 各部冷却设备清洗完后,必须由倒班配管工检查验收合格签字后方为有效。

(7) 放渣、出铁时严禁清洗渣铁口两侧冷却设备。

4.3  炉顶清灰安全技术规程

(1) 作业前必须按标准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根据作业环境的不同做好安全预测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 到高炉炉顶清灰前必须与高炉取得联系,经高炉允许并了解所作业高炉的安全隐患后,方可作业。

(3) 进入现场作业时要精力集中,看好风向,对煤气含量较高的作业环境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戴上防毒面具,防止煤气中毒。

(4) 进入现场要走安全道、安全桥,上下走梯时要确认安全栏杆是否安全牢固。

(5) 进入炉顶作业要做好互保,严禁单人到炉顶作业和离开队伍单独行走。

(6) 清理机械设备积灰时,要同岗位人员取得联系,待确认停电、挂牌并取得操作牌后方可作业。

(7) 清灰时要利用原有的清灰装置,严禁从炉顶平台直接向下清灰和掉物,做到文明施工。

(8) 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点人员和工具,通知高炉作业结束或交回操作牌之后方可离开。

5  其它安全规定

5.1   小型(临时抢修)检修作业安全规定

5.1.1  管理职能

(1) 本规定旨在规范小型(临时抢险修)检修作业的安全管理,适用于炼铁作业区各检修、点检、生产单位。

(2) 炼铁                                                          作业区负责本规定的推广和执行。

(3) 各单位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和落实。

(3) 检修者和相关单位(岗位)遵照执行。

5.1.2  管理内容和要求。

(1) 检修项目确定后,检修单位要明确项目,检修负责人则对该项目检修安全负全责。

(2) 检修负责人针对作业项目所处的环境、条件及与检修项目相关的其它生产作业,要系统地进行危险分析、评价,制定出保证安全检修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向参与检修的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交底,同时在作业过程中还要监督措施的落实情况。

(3) 岗位人员要主动向检修负责人提供与生产、检修作业同步存在的以及其它相关作业环境的危险因素,供检修人员制定检修作业安全措施作参考。

(4) 要严格执行检修停电、停机、联系、操作牌使用等有关安全规定,做好确认。岗位人员要向检修作业人员提供可靠的安全保证条件。

(5)在检修作业过程中,检修负责人要全过程地检查、督促安全措施的落实,

确保检修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及设备安全。

(6)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各种安全设施,经作业负责人与岗位人员共同验收,符合安全要求后交牌、试车,交付给岗位人员。

(7)凡两个单位以上(含两个)在一个系统内分头检修作业时,除各单位按各自的作业项目做好安全预测、安全交底以外,参与单位要指派专人到现场指挥、协调、检查。

(8) 节假日、中夜班的抢修作业,要由牵头领导负责,在勘察作业现场后,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抢修方案和安全措施,然后向所有参与抢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指定作业项目负责人负责抢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5.1.3  检查与考核

(1)由安全技术负责人负责检查考核。

(2)违反此规定按违章处理,由于违反此规定而发生事故要追究责任,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小型抢修安全作业流程如下:

(1)        (2)

(3)                           (4)

(5)                           (6)

(7)                           (8)

5.2  点检员安全规范

(1)点检员安全规范适用于炼铁作业区点检作业区全体人员。

(2)点作业区机械、电气点检员必须严格遵守设备系统安全技术规程总则部分及与其作业相关的设备系统各工种、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点检作业时,各工种必须遵守各工种安全规程。

(3)点检员必须熟知所负责点检区域的危险所在,进入煤气危险区,进行多层同时作业以及到其它危险区域检查作业时必须两人以上,做好互保,必要时设专人监护,严禁单人进入煤气危险区检查 作业。

(4)点检员向设备维护人员交待作业项目的同时要交待作业环境的危险所在,做好安全交底。

(5)对吊车等专用设备以及某一系统的转动设备进行检查、检修时,必须取得操作牌。若两处以上(含两处)同时进行作业时,没有取得操作牌的人员必须在系统主控部位设专人负责监控,防止一部分完工后单独试车伤害其它部位尚未完工人员。

(6)对点检区域内的设备缺陷、安全隐患,不能立即解决的,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备案并建立设备安全隐患劣化倾向档案,加强点检,实行过程控制。

第2篇 炼铁厂起重设备安全管理规程

1 炼铁厂内属于一级电力负荷的设施,应有两个以上的独立电源供电。

炼铁厂供电系统,应符合国家有关电力设计规范的要求。

2 高炉及运料卷扬系统的电缆及导线,应有阻燃的保护层或保护套管。

3 未经厂、车间同意,非工作职员不应进进卷扬机室或上料带式输送机传动房、直流发电机室及变电室。

4 电磁站变压器和动力开关室,室内地面应有尽缘层;室内应备有试验灯、尽缘杆、尽缘靴、尽缘手套、高压试电笔、接地线等,并应配备卤代烷、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砂箱等。

5 祼线应有接地良好的防护网。防护网与裸线之间,应至少间隔1m,并悬挂明显的警告牌或信号灯。炉身四周的电气设备,应安装防护罩或栏杆。炉前设备的电缆线,应有防机械损伤和防烧毁的措施。

6 整流设备应保持清洁,运转中的火花不应超过答应范围。电气设备的温度不应超过答应温度。

7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根据技术条件接地或接零。高构筑物应有防雷击措施。

8 上料系统设备的启动或停止关系到前后设备时,应按照工艺设备的要求安装联锁装置。联锁装置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应从系统终端设备开始,逆物料输送方向依次启动;

——停车与启动顺序相反,先停供料设备,然后从供料设备系统的始端开始,顺物料输送方向依次停车;

——系统中某一设备发生故障时,它前面的所有设备应立即自动停车,而后面的设备应继续运转,直到料空为止,以防止带负荷启动。 其余的机电系统,也应按上述要求设计。

9 动力、照明、通讯等电气线路,不应敷设在氧气、煤气、蒸汽管道上。

10 厂(车间)内应设置:

——工作照明:凡是有操纵职员工作和来往的地点及设备运转点,均应设置工作照明;

——事故照明:工作照明停止可能出现误操纵和轻易失事故的地点,应设置事故照明;

——检验照明:需要经常检验设备的地点,应设置检验照明。

行灯电压一般不应超过36v,在金属容器内或湿润地点使用的行灯不应超过12v。

11 应定期检测尽缘物的尽缘性能和接地电阻,并作好记录,存进技术档案。

12 直流电机停机时,应切断交流电源。

13 检验电气设备,应至少2人一起作业。停电检验时,应严格执行挂牌制,悬挂“有人检验,严禁合闸”的警示牌。

14 炉前起重机、铸铁翻罐机和水渣双轨起重机等的司机室,应有良好的透风、防尘和空调设施。

15 起重作业应遵守gb6067的规定。起重机械应标明起重吨位,应装设卷扬限制器、起重量控制器、行程限制器、缓冲装置和自动联锁装置以及启动、事故、超载的信号装置。起重工具不应拴挂在高炉场棚钢梁上。起重机工作,不应斜拉歪吊;职员不应站在吊运的物体上,也不应在起重钩下逗留、通过。起重机夜晚工作时,作业区应有良好的照明。

16 高炉升降机与高炉、热风炉之间,应安装带护栏的过桥,升降机导轨应有护板。

17 应加强起重机械的日常维护,起重前应仔细检查吊钩、吊绳是否合格。起重设备应严格执行操纵牌制度。起重作业的指挥信号,应遵守gb5082的规定。

18 用起重机吊运开底吊桶时,吊桶的开底应用机械控制。

19 乘人电梯应专人操纵,不应超载,用完后应锁门。乘人电梯应有自锁装置,室内应有报警装置。其钢丝安全系数为8。

第3篇 炼铁作业区设备安全技术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炼铁作业区设备系统各岗位、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和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炼铁作业区设备系统各岗位。

2 安全技术通则

2.1 设备系统各工种必须严格遵守公司、作业区部及其它各系统的有关安全规定。

2.2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根据工作要求准备好所用工具,并按工作环境的需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2.3 高空作业要戴好安全带,多层作业严禁往下扔东西和掉物,在架子上作业时要检查架子是否牢固,禁放超负荷的物件,防止倒塌伤人。

2.4 不准一人在高空和危险地区作业,必要时必须有二人以上共同配合互相监护下进行。

2.5 到煤气危险区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看护。在一、二类煤气区工作时,必须有防护站人员在场指导并戴好防护面具,防止煤气中毒。

2.6 检修焊补炉顶设备煤气管道时,必须经检查确认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确认无危险时方准进行。

2.7 必须熟知煤气危险区安全常识和煤气中毒后的现场急救知识。

2.8 发电机室、卷扬机室、油站、油库等要害和易燃易爆岗位动火时,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必要的措施落实后方准进行。

2.9 到其它地区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该地区安全技术规程中所规定的条款,严禁动用与自己工作无关的设备。

2.10 使用手持照明及电动工具时,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把,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

2.11 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后用四氯化碳灭火器进行灭火,禁止用水和泡沫灭火器。

2.12 在设备检查与检修前要严格遵守停、送电和挂操作牌的制度。

2.13 设备运转前要详细检查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完整。

2.14 工作中除注意本身的安全外还要照顾一起工作的他人的安全,严禁脱岗、说笑、打闹、喝酒、打盹、睡觉。

2.15 工作后要认真清理现场,回收剩余备件、材料、废物等,保持现场清洁整齐。

2.16 交接班时应向下班交待好本班工作情况,接班人必须详细检查无误时,交班人方可离开岗位。

2.17 认真遵守作业区内交通安全规定,严禁抢过交叉道口和钻、跳各种车辆。

2.18 严禁在高空、多层作业的下边和煤气危险区休息、停留。

2.19 使用各种机具(如砂轮和手砂轮等)时,必须遵照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操作。

3 工种安全技术规程

3.1 钳工安全技术规程

(1)工作前检查所用的一切工具,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2)外出检修时,必须备有工具袋或工具桶。

(3)检修车辆和一切转动设备时,必须事先与有关人员(操作人员)联系,拉掉电源开关,挂安全标志牌(必要时加锁或设专人监护)并向操作人员索取操作牌。

(4) 禁止带负荷检修,必要时需经领导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工作。

(5)对各种安全工具或设施等,必须定期检查试验,确保其安全可靠。

(6)打大锤时精神要集中,严禁带手套,并要注意周围的人和障碍物,以防滑锤伤人。

(7)维护检修使用吊车时要专人操作(持有吊车操作证)设专人指挥,严禁在吊物下行走。

(8)检修吊车卷扬时,必须将钩头落到地面,方可进行,以防跑车伤人。

(9)挂乌金瓦时,必须烤干,禁止在有水的环境中进行。

(10)用机油加热零件和用汽油清洗零件时,要有严格的防火措施,准备好砂箱和灭火器材。

(11)检修后的一切设备必须保证安全装置完整无损,工作场所清洁整齐。

(12)试车前对检修的机械要认真进行检查、注油之后由专人与操作人员联系试车,试车前要对区域人员做到确认,确认无误后,按程序进行联系试车。试时车要调整好安全保护装置。

(13)用钻床或手电钻钻孔时,严禁戴手套进行。

(14)推拉电气开关时,必须站在侧面并戴手套进行。

(15)不准对面铲毛刺,更不准对面站人。

(16)吊物件时要捆好绳扣,物件下落时,要检查好周围环境,注意了望,防止脱落伤人。

(17)高空或在有坠落危险的环境中工作,必须戴安全带。煤气危险区内工作必须戴好防毒面具。各类压力管道、热风法兰及人孔等堵漏作业时,必须戴好护目镜、防尘帽防止烫伤。

(18)图纸和物件必须一致。

3.2 铆工安全技术规程

(1) 铆工开动剪断机和滚床之前,首先要检查各机械部位螺丝是否松动,各转动部位是否有油、眼床冲子、角铁、剪断刀和平行剪断刀是否良好。

(2)钻孔操作时不准带手套。

(3)剪断机切断铁板时,必须使用安全挡板,其厚度不得超过10毫米。

(4)高空作业打大锤时,锤把要短,重量不得超过12磅,周围必须有安全栏杆。

(5)二人打大锤要注意协作,并严禁用手指点,以防止突然打伤。

(6)移动或翻动物料时,要统一指挥、互相协作,以免造成伤害事故。

(7)抬、扛较重的材料时,必须由一人指挥,齐拿齐放。

(8)使用压力机搬把不得长于1.5米。

(9)高空作业把螺丝时,必须用套搬子。平台上不准超负荷堆放物件,以防倒塌伤人。

(10)铆钉作业时,投铆钉必须专人投钉,接钉人必须戴面具。

(11)手锤铆钉时不准对面打铆,以免撞着头,不准用大锤代替。

3.3 电焊工安全技术规程

(1)电焊工面罩和电焊把等工具,要经常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2)电焊把必须放置在干燥的地方,接地线必须完好。

(3)电焊机内应经常清扫,严禁有金属物品,内外线头接触应良好。

(4)电焊机连接线严禁与高、低压线路交叉,必要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查批准,严禁露铜破皮,接头必须保持完好。

(5)电源电压与电焊机电压必须相符,送电后应检查是否正常。

(6)电焊工要尽量保持与火花300毫米的距离。

(7)在潮湿地区进行电焊作业时,必须有绝缘工具和保护用品。

(8)焊好的焊件禁止放在电线和易燃的物品上。

(9)严禁电焊把碰触各种钢绳。接地线不准接在钢绳的电柱的拉线上。

(10)严禁焊带电的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物件,将电拉断和将易燃易爆物品清除后方可电焊作业。

(11)焊接火花与易燃易爆的气体或液体之间的距离要保持在10米以上。

(12)不准赤手换焊条和触摸电焊把的带电部位。禁止用电焊把点火吸烟,防止触电。

(13)电焊机起火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及时抢救,禁止用水救火。

(14)电焊机电源开关必须设在箱内,使用的保险丝应符合规格,不得乱用。

(15)工作结束后电线应放在适当的地方或取回,不准乱扔。

(16)拉下电焊机的电源开关后,要进行详细的检查并清扫整洁。

(17)如有人触电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用木杆等绝缘物体进行抢救,高处触电抢救时一定要防止从高处坠落造成二次伤害。

3.4 气焊工安全技术规程

(1)气焊枪、工具等要经常进行检查,不合格的禁止使用。

(2)焊接点与乙炔发生器的放置点之间的距离必须保持在10米以上。发生器应放在人员较少的安全 地方。

(3)乙炔发生器必须装有防爆的安全装置和橡胶板,否则禁止使用。

(4)使用水式保险器要经常保持一定的水量,冬季应装有盐水,严禁不装水作业。

(5)乙炔带内如果有水应用氧气吹扫,吹完后待乙炔气反回,把带内氧气全部顶出后,方可点火作业,以防氧气回火爆炸。

(6)氧气瓶冬季冻结时,严禁用火烤,应用蒸气和热水烫的办法解决。

(7)高空或多层作业时,应把乙炔发生器和氧气压力表遮盖严密,并经常注意防止火星落在氧气瓶、乙炔发生器上,并防止行人带火靠近乙炔发生器,以免发生爆炸。

(8)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不准放在除尘器、煤气管道及高压线的下部和附近,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之间的距离至少保持在5米以上。

(9)氧气瓶和压力表严禁沾染油脂。

(10)贮放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场所禁止携带明火、喷灯和其它发火的工具。

(11)乙炔发生器要勤换水、不准赤手取下电石笼子,防止烧伤。

(12)透嘴头时必须关闭乙炔阀门,点乙炔时禁止用火柴、打火机直接点,以防烧伤。

(13)运氧气瓶时必须两人抬,禁止直接用肩扛并要作到轻拿轻放、严禁乱摔。

(14)进行气焊或切割工作时,应由气焊工操作,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动用。

(15)工作结束后工具收拾好,电石灰和水不准随地乱倒,工作场所要整理干净。

(16)乙炔发生器内筒抽出后必须横放,以防爆炸。

(17)工作条件允许不用乙炔发生器而用集中供乙炔气的乙炔发生排时,必须严格遵守乙炔发生排的安全规定。

3.5 架工安全技术规程

(1)架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工作前要认真检查所属工具如:滑轮、链式起重机、安全带、绳扣、卷扬机及麻机钢绳的腐蚀断股程度等,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3)所使用的起重机具,必须严格遵守 有关条款。

(4)作业前必须详细检查绑架用的木杆、跳板、铁丝等用具,绑架必须牢固,如有腐蚀或损坏不得使用。

(5)绑架竖杆之间距离不得超过1.5米;横杆之间距离不得超过1米;支柔跳板之间距离不得超过1米。木板如有腐蚀裂纹连节者禁止使用。在易燃地区绑架子,必须用铁丝、铁管绑扎。

(6)跳板斜放位置时斜度不得超过35度,在30度以上的跳板中间应钉木条并加绑栏杆,木条每隔0.3米钉一根。

(7)架设和吊运大物件时,注意绑结的位置是否牢固平稳,重物放下时要注意坚固可靠。严禁超负荷,物件下面禁止有人。

(8)选择架设高空工具的地方时一定要注意远离架空电线、电缆、铁道,以免触电和被机车刮伤。

(9)联系信号要清楚,白天用鲜明的 红绿旗,晚间用电筒、电灯及口哨联系。联系人员必须是熟悉信号、经过训练的专人负责。

(10)使用链式起重机时,下面不准站人。使用千斤顶时,要注意防止基础歪倒。

(11)绑扎各种物件时,棱角处必须垫好,以防绳子被割断。在高空运物件时,下面必须有人看守。物件下面严禁有人。

(12)挂斗子工作时,必须绑扎牢固,并有预备绳。在高空工作时必须戴好安全带,严禁往下掉东西。

(13)架工用卷扬机和绞车必须由班长指定人员开动,保证其安全装置完整好用并及时注油。

(14)架工必须懂得汽吊或吊具的升降手势和信号。

(15)一个人不许搬运大料,多人搬运时要有统一的指挥,齐抬齐放。

3.6 电工安全技术规程

3.6.1 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6.2 必须停电后作业。

(1) 两人以上联系停电,挂好安全操作牌,进行试电、放电,挂好接地短路线。

(2)为防止返串,必要时设专人看护或上锁,不能确认是否有电时当作有电对待,按有电的作业程序进行作业。

(3) 先停操作电,后停动力电,严禁带负荷推拉开关。

3.6.3 确认工作完成后联系送电。

(1) 撤除短路接地线及临时安全保护装置,认真检查清点人员及工具。

(2) 检测绝缘、打扫现场、摘安全操作牌,两人以上联系送电,通知对方并交待清楚,先合动力开关,后合操作开关。

(3) 有母联设备的地方,要注意相序,进行合相检查,电位差不许超过5%。

(4) 所有电气设备装置的外壳必须保持接地良好,接地线要牢固可靠,严禁乱接,并定期检查。

(5) 雨天、阴天、雾天等作业环境不好时,必须穿戴好绝缘手套和绝缘靴子,并确认已经停电后方可作业。

(6) 电气检修作业完毕后,必须试验以确保设备上的保护装置良好有效。

(7) 电工必须能熟练使用各种电气仪表,严禁误用。

(8) 低压状态下带电工作时(380v以下),必须有工段以上领导在场,并有可靠的防护措施方可工作。

(9) 由于工作需要必须带电作业时,要做到一人工作,两人以上监护,戴好绝缘手套和绝缘工具。工作中严禁用金属尺测量电气设备。

(10) 所有配电室、变压器必须配备高压绝缘手套、靴子、高压试电笔、试验灯、绝缘拉杆和防火用具。

(11) 一旦发生触电事故时必须马上组织抢救。

① 先切断电源,让触电者脱离电源。严禁用手拉触电者,必须用绝缘杆或绝缘手套,高处触电抢救时,一定要防止从高处坠落造成二次伤害。

② 触电者如停止呼吸必须就地进行人工呼吸抢救,并将触电者抬到空气畅通、干燥的地方。待触电者苏醒后,送 医院继续抢救治疗。在抢救过程中禁止使用强心剂等药物。

3.7 液压钳工安全技术规程

(1) 液压检修钳工必须熟悉液压站内的设备构造,准确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检修项目,做好检修工作。

(2) 液压检修钳工到炉顶检查和处理液压缸、油箱和管路等作业,必须保证二人以上,严禁单人上炉顶作业。

(3) 工作前必须对所用工具进行全面检查,并确认齐全好使。

(4) 液压系统检修、更换部件时必须与主控室联系好,经同意后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例如用销子锁定机械等方可进行检修作业。

(5) 高空作业要按规定系好安全带,上梯子要稳,脚要站牢。

(6) 液压倒班人员必须执行按班制点检制,每班必须上炉顶5次以上,检查各油点、报警器,并作好记录。

(7) 所属液压设备必须保持清洁,液压缸附近不准有杂物,保持液压缸工作灵活。

(8) 对各种油类要分类保管,搬运时要相互照顾,防止挤手轧脚等事故发生。

(9) 液压站内严禁吸烟及一切明火,必须要动火时,要持有动火许可证,采取可靠、可行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

(10) 液压站内电气线路开关、接触器等设备必须设有消弧罩、消弧盖、消弧箱等安全防护措施,照明必须采用防爆灯,防止产生火星而造成火灾事故。

(11) 提高警惕防止破坏,发现破坏及时报告保卫科和作业区值班室,并保护现场,发生任何情况都要坚守岗位,不许擅自离岗。

(12) 液压站内地面液压设备周围不得有积油漏油,如漏油必须及时清扫。

3.8 白班配管安全技术规程

(1)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二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到煤气区作业时必须戴好防护面具。严禁单人到煤气区作业。

(2) 在要害岗位动火时(卷扬机、发电机、油站等),必须到主管部门开动火证,施工结束后要熄灭一切火源,现场清理干净,由岗位人员检查验收后方可离开现场。

(3)安装各种管道时不能与电线接触,防止触电着火,如一旦发生火灾要立即停止作业。在煤气、氧气、高压气等管道上作业,必须根据规程要求采取可靠措施确认安全后再进行作业。

(4)检修、更换和焊接各类管道及阀门时要详细检查各管道基础是否牢固、作业现场是否安全、管道的总阀门是否灵活好使。作业前应与用户联系好,经允许后方可作业并设立明显标志(挂好安全牌等)。

(5) 新安装的管道在使用前必须将管内杂物清理干净,防止使用时杂物堵塞管道。

(6) 在冬季检修或更换水、汽阀门时,必须要停汽、水。工作完毕后必须打开汽、水阀门,将管道内冷凝水排 除,以防停水、汽后管道冻裂。

(7) 送汽时必须首先检查管道检修情况,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开汽门时应先打开排汽阀,如没有排汽,应先慢开几圈后停止送汽,听管内冷凝水流动情况,再慢开,最好从过汽管的温度来验证。

(8) 冷却设备及给水主管滤水器清扫前要与高炉联系好,清扫完后,应检查阀门是否全开、开正确,并会同高炉配管共同检查确认无误方可离开现场。

(9) 必须按规程使用电、气焊工具,否则禁止操作。

3.9 润滑工安全技术规程

(1)油库、油站严禁动火、吸烟。

(2)作业前将注油工具检查好,并检查油类是否有杂质及引火物。

(3)在料车、卷扬机注油时,必须和卷扬司机联系好,并索取操作牌后方可工作。

(4)各车车轮、绳轮注油时,要事先与岗位人员取得联系,必要时应停车进行,以防伤人。

(5)所注的油及设备要保持清洁,以防脏物进入油道引起事故。

(6)在吊车、电炮等部位注油时,要严格执行操作牌制度。

(7)注油时应随时检查走桥、栏杆、设备等有无缺陷,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8)刷钢绳油时,必须用帚把或用壶浇,严禁戴手闷子用手抹。

(9)注完油后将所有的工具放在指定的地方,并将操作牌送回。

3.10 电子称工安全技术规程

(1) 作业前穿戴好劳保品,并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2) 使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质时要严禁烟火。

(3) 在现场各称量点工作时,必须事先与操作人员取得联系,并挂操作牌作业。

(4) 更换电子称压头时要确认架工是否已经将罐体和称斗顶起。

(5) 在煤粉更换料面计时,要确认罐内压力是否为零,并且要有岗位人员在场监护。

(6) 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

(7) 高空、多层作业时严禁往下扔东西。

(8) 工作结束后要清理现场,并将维修结果告知岗位人员。

(9) 电气设备着火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用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和泡沫灭火器灭火。

(10) 如有人员发生触电时应先切断电源然后再进行抢救。

3.11 仪表工安全技术规程

(1) 仪表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 凡接触24v以上电源的作业,必须停电后作业。

(3) 停电作业必须两人以上联系停电,挂好安全操作牌,进行试电、放电,挂好接地线。

(4) 停电操作完毕,确认安全后联系送电。

(5) 凡有煤气的地方去检查一次仪表,按煤气区作业规程执行。

(6) 仪表工必须熟练掌握各种仪表,严禁误用而发生事故。

(7) 去室外一次仪表或检查取出口,必须二人以上,严禁单人去炉顶等煤气区。

(8) 去室外作业必须走 安全桥,上、下楼梯要扶好,防止高空坠落。

(9) 一旦发生煤气中毒或触电事故,按煤气中毒或触电事故处理,不得延误。

4 岗位安全技术规程

4.1 水泵房安全技术规程

(1) 进入泵房内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泵体各部必须保持清洁干净,地面各处都要进行清扫。

(2) 非岗位人员不得随意出入泵房,非岗位人员不得触动泵房内一切设备(检修人员除外)。

(3) 岗位操作人员严禁擅自脱岗、串岗、睡岗,更不准酒后上岗。

(4) 水泵停运后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并达到随时起动状态。

(5) 发现水泵出水压力波动较大或有异常声音时应立即停止运行,进行检查,清除故障后再转泵。

(6) 运转水泵的水压、电流、电机温度不得超过规定的范围。

4.2 冷却设备清洗安全技术规程

(1) 高炉所属冷却设备应根据冷却状态的不同,进行砂洗或风洗。

(2) 风、砂洗冷却设备,风压应保持在0.45mpa以上,砂洗时间约为40~50分钟/根,风洗时间约为10~15分钟/根。

(3) 砂子在清洗前应经过筛选干净,粒度要均匀,并加热烤干后方可使用。

(4) 砂洗冷却设备时,应将冷却设备内的水用风吹干,送砂时应缓慢进行,以免堵塞。

(5) 砂洗完后,必须用风将管内的残留砂子吹扫干净后方可送水。

(6) 各部冷却设备清洗完后,必须由倒班配管工检查验收合格签字后方为有效。

(7) 放渣、出铁时严禁清洗渣铁口两侧冷却设备。

4.3 炉顶清灰安全技术规程

(1) 作业前必须按标准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根据作业环境的不同做好安全预测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 到高炉炉顶清灰前必须与高炉取得联系,经高炉允许并了解所作业高炉的安全隐患后,方可作业。

(3) 进入现场作业时要精力集中,看好风向,对煤气含量较高的作业环境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戴上防毒面具,防止煤气中毒。

(4) 进入现场要走安全道、安全桥,上下走梯时要确认安全栏杆是否安全牢固。

(5) 进入炉顶作业要做好互保,严禁单人到炉顶作业和离开队伍单独行走。

(6) 清理机械设备积灰时,要同岗位人员取得联系,待确认停电、挂牌并取得操作牌后方可作业。

(7) 清灰时要利用原有的清灰装置,严禁从炉顶平台直接向下清灰和掉物,做到文明施工。

(8) 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点人员和工具,通知高炉作业结束或交回操作牌之后方可离开。

5 其它安全规定

5.1 小型(临时抢修)检修作业安全规定

5.1.1 管理职能

(1) 本规定旨在规范小型(临时抢险修)检修作业的安全管理,适用于炼铁作业区各检修、点检、生产单位。

(2) 炼铁 作业区负责本规定的推广和执行。

(3) 各单位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和落实。

(3) 检修者和相关单位(岗位)遵照执行。

5.1.2 管理内容和要求。

(1) 检修项目确定后,检修单位要明确项目,检修负责人则对该项目检修安全负全责。

(2) 检修负责人针对作业项目所处的环境、条件及与检修项目相关的其它生产作业,要系统地进行危险分析、评价,制定出保证安全检修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向参与检修的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交底,同时在作业过程中还要监督措施的落实情况。

(3) 岗位人员要主动向检修负责人提供与生产、检修作业同步存在的以及其它相关作业环境的危险因素,供检修人员制定检修作业安全措施作参考。

(4) 要严格执行检修停电、停机、联系、操作牌使用等有关安全规定,做好确认。岗位人员要向检修作业人员提供可靠的安全保证条件。

(5)在检修作业过程中,检修负责人要全过程地检查、督促安全措施的落实,

确保检修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及设备安全。

(6)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各种安全设施,经作业负责人与岗位人员共同验收,符合安全要求后交牌、试车,交付给岗位人员。

(7)凡两个单位以上(含两个)在一个系统内分头检修作业时,除各单位按各自的作业项目做好安全预测、安全交底以外,参与单位要指派专人到现场指挥、协调、检查。

(8) 节假日、中夜班的抢修作业,要由牵头领导负责,在勘察作业现场后,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抢修方案和安全措施,然后向所有参与抢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指定作业项目负责人负责抢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5.1.3 检查与考核

(1)由安全技术负责人负责检查考核。

(2)违反此规定按违章处理,由于违反此规定而发生事故要追究责任,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小型抢修安全作业流程如下:

(1) (2)

(3) (4)

(5) (6)

(7) (8)

5.2 点检员安全规范

(1)点检员安全规范适用于炼铁作业区点检作业区全体人员。

(2)点作业区机械、电气点检员必须严格遵守设备系统安全技术规程总则部分及与其作业相关的设备系统各工种、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点检作业时,各工种必须遵守各工种安全规程。

(3)点检员必须熟知所负责点检区域的危险所在,进入煤气危险区,进行多层同时作业以及到其它危险区域检查作业时必须两人以上,做好互保,必要时设专人监护,严禁单人进入煤气危险区检查 作业。

(4)点检员向设备维护人员交待作业项目的同时要交待作业环境的危险所在,做好安全交底。

(5)对吊车等专用设备以及某一系统的转动设备进行检查、检修时,必须取得操作牌。若两处以上(含两处)同时进行作业时,没有取得操作牌的人员必须在系统主控部位设专人负责监控,防止一部分完工后单独试车伤害其它部位尚未完工人员。

(6)对点检区域内的设备缺陷、安全隐患,不能立即解决的,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备案并建立设备安全隐患劣化倾向档案,加强点检,实行过程控制。

《炼铁设备操作规程3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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