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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办法规程

有哪些

企业员工行为准则

一、职业道德

1. 尊重同事,保持和谐的工作环境。

2. 诚实守信,对待工作认真负责。

3.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二、工作纪律

4. 准时出勤,确保工作效率。

5. 保守公司机密,不泄露敏感信息。

6. 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三、团队协作

7. 积极配合团队工作,共同达成目标。

8. 提倡知识分享,促进团队成长。

9. 尊重多元文化,建立包容性团队氛围。

四、客户关系

10. 以客户为中心,提供优质服务。

11. 坚持公平交易,维护公司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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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及时处理客户反馈,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五、个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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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持续学习,提升专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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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动承担责任,追求卓越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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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接受反馈,持续自我改进。

标准

企业员工行为准则是衡量员工职业素养和工作态度的重要依据。它旨在塑造积极的工作氛围,促进员工间的有效沟通,增强团队凝聚力,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的稳定运营。这些标准不仅适用于日常工作中,也是评价员工绩效和晋升的重要参考。

是什么意思

企业员工行为准则意味着每位员工应秉持高尚的职业道德,遵守公司规定,尊重并支持团队成员,以客户满意度为首要任务,不断提升个人能力和专业水平。这一准则旨在确保公司文化的一致性,同时也为员工提供了明确的行为指导,帮助他们在职业生涯中取得成功。在执行这些准则时,管理层应给予持续的指导和支持,以确保其深入人心,成为企业日常运营的一部分。

办法规程范文

第1篇 绿化养护标准检查规程办法

1.绿化带养护标准

1)草皮

1.1春、夏、秋季每个月对草皮进行一次修剪,冬季根据实际情总况进行修剪。保持春、夏、秋季草皮不长于15厘米,冬季不长于10厘米。

1.2每次修剪后对草皮施肥一次,以复合肥为主,施后浇水保持草皮常绿。

1.3及时拔除草皮中存在的杂草,做到每平方米不得多于10棵高度超过10厘米的杂草。

1.4及时清除草地、花丛内之砖头、纸屑或其它杂物。

2)绿篱、花球造型养护标准

2.1绿篱修剪做到平整美观,花球造型优美,不断改进,修剪下来的枝叶要立刻清除。

2.2绿篱、花球春、夏、秋每二个月施肥一次,冬季在入冬后15天施肥一次以便植物顺利过冬,肥料采用复合肥为主。

2.3绿篱、花球枯亡缺苗,须在一周内把新苗补上。

3)乔灌木养护标准

1.物业管理部分管责任人发现枯枝、病虫枝、妨碍植物生长或影响观瞻的枝条,应及时通知花工修剪,必要时监督处理。修剪下来的枝条或落叶要立即清除,以免影响美观。

2.每二个月施肥一次,以施用复合肥为主,保持长势旺盛。

4)盆景养护标准

1.摆放在室内公共地方或小区周边的花木盆景,要及时修剪枯枝残枝,保持叶片常绿。

2.物业管理部分管责任人对盆景的摆放要与公共场所(地)的现场环境相协调,必要时可将盆景进行调换。

3.及时拾除花盆内的烟头、纸、落叶等杂物,保持花盆内无杂物污染。

5)浇水

1.室外绿化春、夏季按天气不同每2--3天浇一次水,秋、冬季每1--2天浇一次水,因天气特别干旱时,应适当增加浇水次数,保持植物不因缺水而出现枯萎。

2.室外盆景随天气变化而决定浇水次数(一般每天1--2次),雨天能淋到雨水的可以暂时不浇。室内盆景每2天少量浇水一次。

6)喷洒农药

1.使用农药必须以不伤害居民健康的前提下选择农药品牌,并尽量要求使用低毒农药。

2.在使用农药时,须在晴朗无风的天气一次完成。

3.使用小型喷雾器或手动喷雾器喷洒药水,作业过程中须戴口罩、手套,穿长袖衣裤,为避免药物扩散,影响市民健康,操作时尽量压低喷嘴进行喷洒。操作完毕,施工人员必须更换衣服,用肥皂水洗手。

第2篇 导、母线焊接工操作规程办法

导、母线焊接工操作规程

1.施焊前必须检查焊接设备是否完好,电气设备的接地是否可靠,施焊时严格遵守“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2.修正导线和母线,不准使用无柄锉刀。

3.施行对接焊时要装好防护罩,以免电弧烧伤人体。

4.施行石墨炭精电弧焊时,必须配戴石棉手套。

5.使用电烙铁锡焊时,应检查电烙铁是否漏电。在使用中不得靠近易燃物品,使用完后要立即切断电源。

6.母线进行氩弧焊接时,首先应检查氩弧焊接设备是否完好、焊接时严格遵守氩弧焊焊工安全操作规程,并配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7.氩弧焊施焊时,应先放置好防护遮栏屏,其他人一律不准进入施焊范围。

第3篇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规程

一、 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以及抚松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保护好我场森林资源安全,进一步提高和加强我场森林防火工作的统一指挥,紧急救援,综合协调的能力,按照快速、高效、分工负责的原则,结合我场实际,突出法规性、规范性、实用性、操作性的特点,制定本处置办法。

二、 林场基本情况

抚松县林业局兴隆林场始建于1973年,2007年施业区总面积为9449公顷,林业用地面积为8962公顷,有林地面积为7962.7公顷,纯林2121公顷,混交林5841.7公顷,疏林地8.0公顷,灌木林49.6公顷,未成林316公顷,采伐迹地115公顷,宜林地53公顷,林业辅助用地457.2公顷,非林地487.5公顷,森林覆盖率为84.3%。

辖区与6个乡镇、27个自然屯接壤,现有职工174人(其中在岗职工103人,退休职工37人,其他人员34人)。

三、 森林防火组织机构

总 指 挥:王新国

副总指挥:时文海、高伟波、徐兆生、盛丰新、张文波

队 长:崔艳林

成 员:曲在军、曲 伟、孙玉峰、郭宝林、朱宪军、王德华、安荣江、季晓明、韩正权、裴义波、孙永刚、刘升明、高精义、张 伟、秦 斌、费义志、季伟山、徐勤惠、王玉德、刘克祥、张铁本、姜建先、贾拥军、王宝森、郇金顺、王 平、郭振华、刘 嘉、郑俊杰、孙洪坤。

四、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1、 投放兵力,灭火机具:半专业扑火队员30人,风力灭火机 15台;水泵 2台;灭火水枪 15套;组合工具 10套;二号工具 50把;扑火服 40套;铁锹 20把;手电筒 20个;毛巾20条;对讲机 5部。

2、 运兵方式,行动路线:半专业扑火队乘汽车到指定地点,徒步进入火场。

3、 通讯联络:利用对讲机与指挥人员联络,及时报告火场情况,必要时直接与县防指联络。

4、 战术原则:先近后远,就地就近,结合当地情况,实行分兵合围、分片包干的扑救方法,限期扑灭。

5、 指挥原则:以县领导指挥为主,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带领队伍无条件服从指挥调动。

6、 要求:以防火有界、扑火无界为原则,无论任何地方发生山火,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并积极组织扑救,接到通知后在30分钟内集合完毕,要保证人数,以最快的速度到达指定地点,并保证人手一件灭火工具。

抚松县林业局兴隆林场

2022年5月24日

第4篇 安全操作规程编制办法

安全操作规程是员工操作机器设备、调整仪器仪表和其它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的程序和注意事项。操作规程规定了操作过程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设施或者环境应该处于什么状态,是员工安全操作的行为规范。

一 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

1、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依据

(1) 现行的国家、行为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安全规程等。

(2) 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工作原理资料,以及设计、制造资料。

(3) 曾经出现过的危险、事故案例及与本项操作有关的其他不

安全因素。

(4) 作业环境条件、工作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2、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

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应该简练、易懂、易记。条目的先后顺序力求与操作顺序一致。

安全操作规程一般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 操作前的准备,包括:操作前做哪些检查,机器设备和环

境应该处于什么状态,应做哪些调查,准备哪些工具等等。

(2) 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要求,应该和禁止穿戴的防护用品种

类,以及如何穿戴等。

(3) 操作的先后顺序、方式。

(4) 操作过程中机器设备的状态,如:手柄、开关所处的位置等。

(5) 操作过程需要进行哪些测试和调整,如何进行。

(6) 操作人员所处的位置和操作时的规范姿势。

(7) 操作过程中有哪些必须禁止的行为。

(8) 一些特殊要求。

(9) 异常情况如何处理。

(10) 其他要求。

二、安全操作规程的撰写

安全操作规程的格式一般可分为“全式”和“简式”。全式一般由总则或适用范围、引用标准、名词说明、操作安全要求构成,通常用于范围较广的规程,如行业性的规程。简式的内容一般由操作安全要求构成,针对性强,企业内部制定的通常采用简式。为了使操作者更好地掌握、记住操作规程,发生事故时的既定程序处理,也可以将安全操作规程图表化、流程化。采用流程图表化的规程,可一目了然,便于应用。

安全操作规程编写完成后,应广泛征求设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经过审批,作为企业内部标准严格执行。随着生产工艺的变化、新设备的使用、新材料和新技术的应用,操作的方式和方法也会发生变化,因此操作规程编制完成后,要根据以上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

第5篇 变压器绕线工操作规程办法

变压器绕线工操作规程

1.开车前先检查设备周围有无障碍和设备是否完好,确实完好后方可开车。

2.开车时首先用脚踏开关点动试车,然后方可进入正常运转。

3.安装绕线模具时应注意安全,模具定位要牢固可靠,以防模具脱落砸伤人体和设备。线圈绕制中,二人以上共同操作,要协调配合。

4.卸放线圈时要关车,以免脚踏开关等误动出错。线圈应防止碰撞。起吊时注意衬垫,以避免倾倒砸伤人体和工件。

5.线圈的堆放,圆筒式线圈堆放不准超过3层,长型线圈不许立放,以防止倾砸。

6.起吊大型线圈,首先要检查起吊设备及钢丝绳是否完好。起吊运转过程中,要与行车工、挂钩工密切配合。严禁在吊物下停留和通过。

7.接头施焊时,要遵守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6篇 违章处理规程办法

1.0目的

1.1本指导书规范了管理处对业主(住户)、租户、装修队等违章行为处理办法。

2.0适用范围

2.1本指导书适用于怡翠花园住宅小区业主(住户)、租户、装修队等违章行为的处理。

3.0职责

3.1管理处工程组人员、楼宇管理员、保安员负责小区巡查,对违章行为应立即制止、纠正,并及时记录通知服务中心;

3.2 服务中心负责对违章及时发违章通知单,并跟踪处理;情况严重或不能处理的报告管理处主任。

3.3管理处主任负责检查、指导服务中心对违章行为的处理;组织对严重违章行为或服务中心不能处理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理。

4.0工作程序

4.1工作流程图

4.2违章行为的分类

4.2.1一般违章行为:被制止可立即纠正的违章行为。

4.2.2严重违章行为:

是指业主(住户)、租户、装修队等违反小区有关管理规定,使公共财物损坏、比邻业主财物损坏、装修乱搭建等以致造成危害的行为。

4.3一般违章处理

4.3.1及时制止,有礼貌地对当事人进行解释,并帮助当事人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4.3.2如违章人士态度恶劣,恶言相对,管理人员应采取下方式处理:

a)不与之争吵,耐心向其解释管理规定。

b)进行记录,并报服务中心协调处理。

4. 3. 3服务中心负责对违章及时发违章通知单,并跟踪处理;情况严重或不能处理的报告管理处主任。

4.4 严重的违章处理

4.4.1由服务中心报管理处主任组织处理。

4.4.2由服务中心发违章通知单,通知当事人到管理处接受处理。

a)对乱搭乱建破坏外立面的违章行为应马上制止,停止其装修,没收装修出入

证、装修许可证,直到整改合格,费用由当事人负责承担。

b)对损坏公共设施的违章行为,若当事人自愿承担维修责任的,服务中心请其

签认后维修,工程组负责组织人员检查验收;当事人愿付赔偿金的,由工程组组

长组织人员估算赔偿金额、管理处主任确认,并安排维修人员及时维修。

4. 5 违章处理主要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售楼合同及其附件、《怡翠花园业主(住户)手册》等。

5.0 引用文件和记录表格

5.1 《怡翠花园业主(住户)手册》

5.2 《违章通知单》

5.3 《处理违章记录表》

第7篇 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办法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安健环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 号)

国家安监总局《安健环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gb/t 29639-202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试行)》

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

公司《安健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第三条工作原则

公司应急管理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企地衔接”的要求,建立“上下贯通、多方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开展应急管理常态工作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各厂站、项目。

第二章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本制度中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森林火灾、洪水及由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等。

(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程建设、污水厂站运营、企业生产等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群体性事件、新闻媒体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公共场所和文化活动事件和恐怖袭击事件等。

第六条公司应急管理是指公司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的全过程管理。

第七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实行公司与各部门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系,各级主要负责人是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公司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安全副职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公司总经理团队其他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厂站、项目主要负责人。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应急管理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由安全监察部经理任主任,成员由安全监察部组成。

第九条遇突发事件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即转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公司总经理或由总经理委任副职领导担任总指挥,副总指挥由总指挥指定公司其他领导层成员及相关厂站、项目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召集有关负责人作为指挥成员,安排其负责某一方面工作,统筹指挥应急抢险工作。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应急救援指挥部可前移至现场,整合厂站、项目应急力量,组成相关现场工作组,负责统一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第十条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公司应急管理指挥机构,其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应急管理、应急救援的法律、法规;

(二)领导指挥、组织协调应急管理及突发事件的综合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研究决定本单位应急管理、应急救援及应对突发事件的重大事项、措施;

(四)审定、批准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五)决定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六)组织协调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危机管理;

(七)负责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与协调。

第十一条公司安全监察部是应急管理日常办事机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本级指挥机构的决策和指令;

(二)具体协调和落实本级应急管理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三)负责本级预案编制、培训和演练工作;

(四)检查督促各部门、各厂站、项目落实相关应急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工作职责及应急管理流程等。

第十三条涉及分包的工程项目部、运营项目部等项目管理机构应建立涵盖分包商的应急管理体系(应急机构、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应急资源等),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应吸收承包商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参加。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管理。

第十四条项目管理机构应督促各参建或承包单位成立项目主要责任人为首的应急工作机构,建立应急管理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本单位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理,并有责任协助其他单位处理突发事件。

第十五条各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变动后应及时发文调整应急管理机构,并抄送上级单位应急办和业主单位、地方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第四章工作要求

第十六条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应当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管理制度体系、应急培训演练体系、应急队伍建设体系、应急保障体系等。

第十七条公司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并加强应急管理体系的运行管理,及时发现应急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确保应急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第十八条公司安全监察部、各部门应当加强各类突发事件的风险识别、分析和评估,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对应、内外衔接”的应急预案体系。

第十九条各单位预案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应当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要求,同时应与公司及单位所在地地方政府有关预案衔接,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论证或评审,并征求应急预案涉及部门和单位的意见。论证和评审中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公司安全监察部和根据各厂站、项目情况,将应急预案按属地管理要求实行分级备案,并正式发布实施。

第二十二条急预案应当根据应急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二十三条涉及分包的各厂站、项目要监督、指导各项目部及外协队伍建立完善、有效的应急管理及预案体系,并统筹协调管理区域内应急管理关系。

第二十四条公司及各厂站、项目通过开展安全检查和重大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估,治理事故隐患,加强风险监测,建立突发事件预警机制,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

第二十五条要通过多种渠道分层次加强应急宣传和培训,提高应急指挥和救援人员的应急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了解应急处理要点,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提高全员的应急意识和防灾、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十六条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立即向公司报告,并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信息要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二十七条建立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各部门和厂站、项目必须保障信息传递(口头、书面、电话)畅通无阻,确保各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正常运转;同时建立有线通讯(固定电话)和无线通讯系统(手机)网络通讯(qq、钉邮等),建立完整的通讯信息库。

第二十八条突发事件发生后,应自下而上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有关负责人应立即赶往事发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规定报告事故。处置突发事件应做到“指挥统一、反应迅捷、职责明确、救人优先”,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第二十九条应建立应对突发事件媒体危机处理机制,各级领导干部应加强学习,提升应对危机的素养,提高舆论引导快速反应和应急协调能力;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经公司授权,立即启动新闻发布应急机制,迅速开展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公开信息,妥善处理好与政府、媒体、员工、公众及合同单位的关系,防范负面不实报道的散布与传播。对突发紧急事件信息,由总经理授权,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第三十条各部门应当制定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增强演练的计划性。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应当至少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应至少组织一次项目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检验预案及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决策、应急反应处置能力。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前,应制定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目的、演练范围、演练步骤和保障措施等。演练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进行评估,并针对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相关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评估和修订意见应当有书面记录。

第三十二条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培训,培训相关规定和记录执行《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资源保障情况以及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措施等。

第三十三条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公司全体员工作为应急救援队员随时接受调派参加应急处置,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与地方应急救援队、医疗机构、公安、武警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充分利用地方应急资源为单位应急救援提供服务和保障。距离城市和医院较远或交通不便的工地,应配备必要的医务人员或经过培训的兼职救护人员。

第三十四条应结合实际,整合各方面应急资源,依托地方政府和邻近单位的应急救援力量,建立统一指挥、协同应对、分类分级处置的应急指挥平台。

第三十五条各厂站、项目应充分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和器材,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并做好经常性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应急抢险救援物资和设备齐全、完好,救援处置过程所需资金要优先保障,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资金不得挪用。

第五章监督与奖惩

第三十六条安全监察部对各部门、厂站、项目应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应急管理有关规定,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并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各部门应自主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不履行应急管理职责的,公司将责令其改正或予以通报批评;具有以下情形的,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突发事件,或者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导致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

(二)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或者通报、报送、公布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未按照规定及时发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采取预警措施,导致事件发生的。

(四)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措施处置突发事件或者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行业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8篇 电动抗折试验机操作规程办法

电动抗折试验机操作规程

①先把托架座组合部放到事先备好的平台上,解开电机、电源线并按好定位板,检查各螺锭紧固处是否松动紧固好,调正底座使机器水平稳定。再分别把支点刀座、固定刀座上挡板卸下用酒精棉球擦净刀承上的灰尘。

②把主尺组合部放到适当的地方,解开游铊紧固绳,安好指针和定位杆,检查各钉并紧固好。用酒精棉球擦净刀子上的灰尘就把这部份安装到拖架底座组合上,定位杆放进定位板中心槽中,刀子放到支点刀座上的刀承v型槽中心。(注意搬动时不要抬丝杠防止弯曲)再把平衡铊架上、上好两个刀座的挡板。

③分别把悬挂刀座部分、付杆、上下卡具的刀承刀子按上述方法擦好,装好。

④接线并调好水平把电机线对号接到电机上,调正机器水平。

⑤零点和感量的调正。使游铊在主尺刻度(0)的 位置上。调正平衡铊使杠杆前端指针在定位板刻度(0)处。主尺处于水平状态。用1克砝码放到主尺末端看主尺下降指针指示的位置,不大于10毫米拿下砝码杠杆恢复原平衡位置即可。如达不到要求可检查一下各零部件结合处是否有磨擦,上下夹具是否安装好,调正好后如再达不到可上下调正平衡铊部份即可达到要求。

⑥电气部份的调正。检查各连线是否接好,一切正常后接通电源打开电源开关红色指示灯亮说明电源接通。注意在开机前要把游铊调到主尺的中部防止反转卡死,并把微动开关处弹簧座向上调使触杆脱离开关触头。按下启动按钮绿灯亮,电机启动带动丝杆转动使游铊向右移动,如果方向相反停机断电把电机接线1、3两头换位接好。重复上述过程试车正常后把游铊移到(0)位并把弹簧座调到原位。

⑦微动开关;加荷速度的调整;这两个系统在出厂前已调好一般说安装后不用调整。微动开关调好,当定位芯座下部正好压在弹簧座上时微动开关刚好接通(有卡嗒一声即可)。加荷速度在电压198-240伏波动范围内符合50士5n/s,如达不到要求可检查电压和机械传动部份,调好即可。

第9篇 架线工操作规程办法

1. 作业前由施工负责人招集全体施工人员听取技术负责人讲解安全技术措施。

2 .架线工在作业前应认真检查工具、材料和所需用设备是否良好,作业环境是否安全。

3 .检修、更换、延长牵引网络都必须征得运输调度的同意。

4 .在牵引网络上施工,必须停电作业,停送电步骤如下:

(1) 停电

(2) 验电

(3) 接地

接地线必须打在电源侧施工地点前10米处。施工地点两侧设专人嘹望(带信号)。施工完毕,待施工负责人检查线路,确认无问题,清理现场,拆除接地线后,方可送电。

5 .短路接地线应用8#铁丝双股,一端紧固在接触线上,另一端紧固在钢轨上。

6 .地线接法:先接地,后接接触线;拆除时,先摘接触线,后摘地线。

7 .空中作业上下传递工具、材料等,应适宜绳索传递,禁止抛扔。

8 .本操作规程有关部分按<<窄轨架线电机车牵引网络维护及运行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执行。

9 .新线架设之前,必须检查巷道所给出的悬挂点间距、悬挂高度、横拉线两端的线钩固定情况和吊线钩材质情况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10 .必须目测接触线与轨道的中心型。

11 .横拉线可在施工之前按<<规程>>的要求作好。

12 .施工顺序:设横拉线,放线,挂吊线钩(吊线钩可用8#铁丝做 ),挂接触线入吊线钩内,作好首端终端头,( 首终端制作:将接触线折回头,穿上绝缘子,用两股绳卡紧固好,中间段在打一道绝缘子,一端用接触线绝缘子相连接,另一端为固定端 ),最后按顺序分段紧线,全线路紧线完毕,在未拆除最后一道紧线器之前必须打好尾端终端头(伪终端)[尾终端制作法同首终端,所不同处在固定端前家一组垃紧螺栓(花兰螺栓)]。紧固牢尾终端后方可拆除最后一道紧线器。

13 .新架设的接触线(包括延长线段)中,如有直线段和曲线段,崐应从直线段一端紧线和固定线。

14 .必须分段垃紧曲线段内的接触线,吊线钩必须挂在吊线器的外侧.固定吊线器时,施工人员必须站在接触线的外侧进行工作,以防接触线伤人。

15 .整盘运送接触线,应采用平车。平车上面应放置转盘,将整盘接触线用链式起重机垃起,对准平车上的转盘放好。转盘中心要穿一根铁管,最后将线盘用10#以上铁丝紧固在平车上,确认紧固合格后,方可运行。

16 .放线时,必须从一端向另一端缓慢释放;线盘处至少有两人以上监护;应用人工拉线;统一指挥。

17 .紧线作业中,应使用滑车和紧线器,当线垃紧后,必须将紧线器手柄摘下来,以防跑滑手柄伤人。

18 .新架设的接触线必须完全符合<<规程>>的规定。

19 .安装馈电线之前,应用仪表测量接触线对地电阻。馈电线安装完毕试送电之前应再用仪表测量一次,符合<<规程>>中的要求后方可试送电。

20 .在通车运行之前,应协助轨道工检查各接缝处的回流线和应设的绝缘点,是否完全符合要求。

21 .更换部分接触线时,应用紧线器将新接触线两端垃紧,再将旧线拆除。

22 .拆除接触线,必须是先拆除两端终端,后拆除接触线(拆除曲线段接触线时,必须两人进行)。

23 .更换部分横拉线之前,应确定好具体位置,计算好新线的尺寸,并做好一切准备再行施工。

24 .处理接触线故障,清扫绝缘子,更换部分吊线器时,不能全线路停电,必须执行分区段停电,并与运输调度联系好之后再施工。

25 .禁止站在电机车上检查、检修牵引网络。

第10篇 船闸应急保障中心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坚持“落实责任,健全机制,查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基本原则,规范应急保障作业的安全操作行为,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反违章工作机制,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苏北航务处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应急调度室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制订及安全作业指导、培训、检查、考核、总结与评比等工作。

第三条 安全操作规程分为:潜水安全操作规程、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测量安全操作规程、船闸检测安全操作规程及测量船安全操作规程六类。

第四条 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各个部门从事的作业项目的特点制订,分为施工前准备、施工过程、施工结束三个阶段的操作规范及安全危险点的控制。

第五条 每一类安全操作规程后都附有安全操作检查表,供每个部门在作业时自检、中心职能部门监督检查对照打分时使用。

第六条 部门负责人应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

第七条 应急保障作业准备阶段,要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准备好自查表格。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自查自纠,杜绝违章现象。

第八条 中心将组织进行抽查。并对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评,考核情况纳入应急保障作业考核,并作为对作业组和个人的考核依据。

第九条 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并对项目负责人和当事人予以处罚。对自查时造假、敷衍的项目负责人和现场安全员进行处罚。

第十条 抽查工作根据得分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95分以上为优秀,90-94分为良好、80-89分为合格,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因主观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以及发生安全事故的,为不合格。有下列违章违章行为的该项作业评为不合格等级:

饮酒后进行作业的。

高空作业未采取防护措施的。

水上作业未穿救生衣的。

第十一条 安全考核等级考核如达不到优良等级:考核为合格等级的,作业组内部要进行检查反省,在作业项目全面测评时,安全方面将不予奖励。考核为不合格的,在作业项目全面测评时将对本次作业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 应急保障作业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将项目相应的安全生产合同、自查表、抽查表等安全方面的资料报应急调度室备案。

第十三条 健全安全培训制度。分层级、分专业、分工种开展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能知识、安全监督管理等培训,从安全素质和技能培训上提高各级人员辩识违章、纠正违章和防止违章的能力。

第十四条 执行安全违章“四不放过”。对每起安全违章行为,应做到原因分析清楚,整改责任落实到人,整改措施到位、相关人员受到教育。

第十五条 建立安全违章曝光制度。在网站、公示栏等开辟反违章通报专栏,对违章现象予以曝光,形成反违章舆论监督氛围。

第十六条 开展违章人员告诫教育。对严重违章的人员和多次发生严重违章或违章导致事故发生的人员,在责任追究的同时,应进行离岗教育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十七条 开展违章统计分析。以月、季、年为周期,统计违章现象,分析违章规律,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定期在月度例会、安全生产分析会上通报有关情况。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中心应急调度室负责解释。

第11篇 变电现场运行规程典型操作票管理办法

__市供电局变电现场运行规程和典型操作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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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变电所的现场运行规程、典型操作票与变电所实际运行状况的一致性、正确性;加强变电所的现场运行规程和典型操作票的动态管理,特对我局的现场运行规程和典型操作票的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关于对现场运行规程的规定:

1.220kv变电所现场运行规程由变电所编制(修订),一次部分送交杭州市支力局生技处审核;二次部分送交杭州市电力局调度所审核,由总工程师批准。

2.110kv变电所现场运行规程由变电工区编制(修订),由生技科、调度室审核,主任工程师批准。

3.35kv变电所现场运行规程由变电工区编制(修订)、审核,主任工程师批准。

4.遇变电所设备变更,要及时修订相应有关的内容,同时规定每年对现场运行规程修订一次,并按上述管理规定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二、关于典型操作票的规定:

1.由我局负责运行的220kv、110kv、35kv变电所的临调设备典型操作票由变电所编制(修订),变电工区审核、批准。

2.由我局负责运行的220kv、110kv变电所__调设备的典型操作票由变电所编制,生技科审核,主任工程师批准。

3.经批准的典型操作票要按调度管辖职责分别送于有关各级调度所备案。

4.遇变电所设备变更,要及时修订相应有关内容,同时规定每年对典型操作票修订一次,并按上述管理规定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第12篇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程办法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程

1目的

加强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人身伤害与设备事故。

2范围

适用于施工过程中的吊装起重作业管理。

3定义

本规定所指吊装起重作业系指在工程项目施工生产中利用起重机械和人力进行重物起落和转移等作业。

4起重机械

4.1本规定所指起重机械包括门式起重机、轮胎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升降机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具(如吊蓝)等。

4.2新购置(进口)的起重机械,其生产厂家必须是国家主管部门指定并核发合格证(进口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备,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

4.3设计、制造、改制、维修、安装、拆除起重机械时,需取得国家授权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4.4对于非人力驱动且起重量大于0.5吨(含0.5吨)的各类起重机械,应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技术档案。

4.5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起重机挟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每天作业前的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安全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起重设备,必须进行检查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

4.6禁止使用起重机械移送人员;在必须使用吊蓝进行施工作业的情况下,应在作业前制定详细可靠的施工安全保护措施,并按有关要求进行审批。

5起重机具

5.1钢丝绳、吊钩、卡环、滑轮及滑轮组、卸扣、绳卡及卷扬机等起重机具必须具有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

5.2自制、改造和修复的吊具、索具,必须有设计资料(包括图纸、计算书等)和工作、检查记录,并按规定进行存档。

5.3起重机具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维护与保养,如达到报废标准时,必须予以报废处理。

6作业人员

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学习并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经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地方主管部门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起重指挥和操作作业,严禁无证操作。

7作业

7.1吊装技术方案的编制

(1)设备、材料运输、吊装,凡单件重20t、高10m、长15m以上的应单独编制运输、吊装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审批,施工中未经审批人许可不得随意改变原方案和措施。

(2)编制施工方案时,根据设备或材料的强度、刚度以及施工机具的可能性,选择最有利的受力条件,必要时采取补强加固措施。并进行强度核算,所选用的吊装机具必须保证安全系数。

7.2技术交底

(3)施工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批后,由技术人员向参加起重吊装的全体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4)起重吊装人员应熟悉起重方案、起重机具性能、操作规程、指挥信号和安全技术要求。

(5)组织检查

(6)大型吊装工程的准备工作完成后,在自检、整改的基础上,报业主、监理公司联合检查。

(7)在检查中提出的问题,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整改。

7.3吊车司机与吊车

(8)吊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能了解所操作吊车的构造性能,熟悉操作方法和保养规程以及各种指挥信号,操作时要精力集中。

(9)吊车司机与指挥人员要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应熟悉所指挥的吊车性能,司机必须得到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后方能开始操作。

(10)操作前必须鸣笛示意,并严格执行指挥信号。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明确或错误时,司机应停止操作,待核实后再操作,对指挥人员发出的明显有碍安全的信号,司机有权拒绝执行,以免发生事故。

(11)新到或新修复的吊车在使用前应根据有关移动式起重机试验规范进行试验和试吊,经有关部门检查认可后,方可使用。

(12)各类吊车安全附件齐全可靠,不得任意拆除,并应定期进行校验。

(13)各类吊车不得起吊超过额定起重负荷的物件,当需起吊超过额定起重负荷的物件时,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制订安全措施后方可起吊。

(14)严禁用各种吊车进行斜吊、拉吊埋在地下或与其它物件相连的物体,以免机械载荷过大而造成事故。

(15)两台吊车抬吊一件重物时,必须统一指挥,两机动作应配合协调,上升或下降速度尽可能保持相等。重物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采用吊杆倾角下所允许的重量总和的75%。

(16)重物悬空未放下前,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17)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线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18)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给以断续铃声或报警。

(19)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20)当起重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可闭合主电源。

(21)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22)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板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23)在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当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锚定住。当风力大于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对于门座起重机等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机,当风力大于7级时,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

(24)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机。

(25)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及斜拉斜吊等,禁止操作。

(26)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禁止操作。

(27)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补垫等,禁止操作。

(28)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禁止操作。

(29)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等,禁止操作。

(30)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31)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32)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

(33)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34)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吊运

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吊运。

(35)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起重机,吊钩在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有设计规定的安全圈数。

(36)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及重物等,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

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

输电线路电压v(kv)│<1│1--35│≥60

最 小 距 离(m)│1.5│3│0.01(v-50)+3

(37)流动式起重机,工作前应按说明书的要求平整停机场地,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

7.4钢丝绳的使用

(38)选用钢丝绳应留有必要的安全系数。

(39)吊装时钢丝绳应受力均匀,钢丝绳的插接头不宜通过卷筒或滑轮组。

(40)受力绳索附近处严禁有人停留或行走,应设专人监护。

(41)荷重表面如有棱角、刃面,应在拴系吊索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42)吊索捆绑在重物的重心以上,并应对称捆绑牢固,防止偏重或滑脱。如因特殊情况必须捆绑在重心以下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

(43)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经常检查钢丝绳有无断丝、扭结、折弯、压扁、磨损、腐蚀或电弧作用引起的损坏现象。

第13篇 立、拆、换电杆作业规程办法

立、拆、换电杆作业规程

第一条人工、机械立杆、换电杆,都应了解周围环境;不准非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在铁路、道路、厂矿、学校附近及繁华地区,必须设专人维持秩序,保障安全。

第二条人工立、换电杆:

1.必须专人负责组织,统一指挥,明确分工,各负其责,齐心合力;

2.先检查杆坑是否够深,坡道(码道)挖的是否合适,同时检查工具、机具是否齐全、牢固;

3.作业人员应事先明确电杆的起立方向,防止触碰房檐或其它设施和用户灯线、电力线。

4.在山坡上或地势不平地区立杆或立较长电杆,必须使用夹扛和栓幌绳。

第三条拆电杆:

1.拆除电杆,必须先拆移杆上的线条和杆上设备及拉线,然后方可拆除电杆;

2.上电杆前,应先检查电杆根部是否牢固,若有倾倒可能,必须在拆除线条前打临时拉线或用杆叉支稳妥。

3.拆电杆前,应有措施和方案,防止触碰附近电力线和其它设施。

4.人工拆电杆必须用绳索拉住,防止自由倾倒。使用吊车拔电杆应先试拔,若不动,可能是杆根设有横木或卡盘,此时,不准再用吊车拔电杆。

第四条更换电杆:

1.更换电杆时,如果在旧电杆上挂滑轮来吊立新杆,应先检查旧杆杆根是否牢固,若已腐朽,应设置临时拉线。

2.新杆立起后与旧杆捆扎在一起,再上杆拆、移线条和附属设备。

第14篇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9号令)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有限空间的基本特征是:空间有限、自然通风较差、常伴有不明有害气体和易燃、易爆气体,对人身安全构成较大威胁。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在有限空间内(如:锅炉、压力容器、除尘器、地沟、烟道、地坑、污水提升站、污水处理池(井)、化粪池、下水道、箱罐类容器等)实施的检查、维修、施工等活动。

第三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第二章有限作业空间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第四条 有限空间危险、有害因素包括:

(一)设备设施与设备设施之间、设备设施内外之间相互隔断,导致作业空间通风不畅,照明不良,通讯不畅;

(二)活动空间较小,工作场地狭窄,易导致工作人员出入困难,相互联系不便,不利于工作监护和实施、施救;

(三)湿度和热度较高,作业人员能量消耗大,易于疲劳;

(四)存在酸、碱、毒、尘、烟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介质,易引发窒息、中毒、火灾和爆炸事故;

(五)存在缺氧或富氧、易燃气体和蒸汽、有毒气体和蒸汽、冒顶、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各种机械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第三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 单位要建立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细化作业标准,每项作业必须明确安全责任人,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要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作业程序为:

(一)由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项目部提出申请,由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

(二)安全责任人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查等情况;

(三)监护人员必须是车间级副职及以上管理人员,负责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设备是否齐备,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

(四)项目责任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报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签字批准后,方可进入作业。

第四章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第六条 单位应对从事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内容包括:

(一) 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过程;

(三)检查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四)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安全培训应当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

第五章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第七条 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第八条 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对参与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基本情况和危险因素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

第九条 切实做好作业空间的工艺处理,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不得以关闭阀门或水封来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

第十条 进入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电源的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设专人监护。

第十一条 进入有限空间前,采取有效通风措施,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及含氧量在安全指标范围内,确认合格后才允许进入作业。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不得超过gbz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氧含量应为18%-22%。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长,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作业中断30分钟,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重新送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第十二条 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

第十三条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所涉及的其他作业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有限空间作业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第十五条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经安全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按相关规定执行,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第十七条 作业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第十八条 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和掌握紧急情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有限空间内人员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有限空间的坑、井、洼、沟或人孔、通道出入门口应设置防护栏、盖和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第十九条 有限空间作业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再采取强制通风的方法(严禁向有限空间内通氧气或富氧空气)。

第二十条 对随时产生有害气体或进行内防腐作业的场所应采取可靠措施,作业人员要佩戴安全可靠的防护面具,由安全人员亲自监护,并进行定时监测。

第二十一条 发生中毒、窒息等紧急情况时,严禁盲目施救,抢救人员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进入作业空间,并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监护和联络工作,同时拨打急救电话。

第二十二条 在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若需要继续作业,必须重新办理进入设备内作业审批手续。

第二十三条 作业完工后,经安全负责人、监护人与项目负责人共同检查设备内部,确认设备内无人员和工具、杂物后,方可撤离。

第六章现场管理

第二十四条 安全负责人职责

(一)参与审查有限空间的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

(二)审核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

(三)监督、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及应急救援措施的实施。

第二十五条 项目负责人职责

(一)应认真负责,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有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能力;

(二)确认作业者的安全培训及上岗资格,负责复核清点出入作业场所的人数;

(三)定时与作业防护人保持联络,监督气体定时检测;

(四)在作业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五)交叉作业时,应采取避免相互伤害的措施。

第二十六条 气体检测人员职责

(一)熟悉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方法;

(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测;

(三)能科学分析有毒有害介质的产生原因;

(四)对所检测的数据负责。

第二十七条 作业防护人员职责

(一)具有熟悉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警觉并判断作业者异常行为的能力,接受职业安全卫生培训。

(二)坚守岗位,在作业者作业期间,作业防护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防护人员不能离岗,适时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信息交流,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命令,必要时拨打急救电话并按要求上报。

(三)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即令作业者撤离有限空间:

1.发现作业者出现异常行为;

2.有限空间外出现威胁作业者安全和健康的情况;

3.作业防护人不能安全有效地履行职责时,也应通知作业者撤离。

第二十八条 作业人员的职责

(一)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二)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具;

(三)与作业防护人进行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四)作业人员意识到身体出现危险异常症状时,应及时向作业防护人报告或自行撤离有限空间并及时告知其他作业人员。

第七章应急救援措施

第二十九条 单位应编制发布有限空间作业应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包括:确定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应急救援预案培训、演练、更新,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培训与演练;应急器材的准备与管理等。

第八章改善环境,提升有限空间设施设备质量

第三十条 对有限空间故障较多的设备设施要逐步改造,减少维修工作量和维修频次。

第三十一条 改善作业环境,提升安全设备、设施水平。通过加设必要的通风装置,空气检测报警装置等,改善作业环境。

第15篇 弱电工操作规程办法

1、检修及维护人员要熟悉所用设备的性能、原理,不要随着拆修电器设备。使用喷灯应遵守喷灯安全操作规程。

2、维修人员应做好值班监视工作,经常巡视各种机件动作是否正常,定期测试,定期检查。

3、经常保持机房和机件设备的清洁。

4、进行高处作业时,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5、在处理线路故障时,要注意弱电与强电交叉接触处。如辨别不清时,应先验电。

6、总机电话间、机件室、电力室等严禁明火作业。易燃物品必须妥善保管。用汽油或酒精擦洗设备时,必须加入70%的四氯化碳。清洗时应戴上防毒面具。

7、充电时应按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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