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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水电规程

有哪些

水电规程是指在水电工程设计、施工、运行及维护过程中,为确保工程安全、经济、高效,所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这些规程涵盖了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 设计规范:包括水电站的选址、水文地质研究、枢纽布置、建筑物设计、电气设备配置等。

2. 施工管理:涉及施工组织、质量控制、安全规定、环境保护等方面。

3. 运行管理:涵盖电站启动、正常运行、故障处理、检修维护等环节。

4. 安全规定:包括人员安全培训、设备安全操作、应急响应预案等。

5. 环境保护:涉及水资源保护、生态影响评估、污染排放控制等。

6. 维护保养:规定设备定期检查、维修周期、更换标准等。

标准

水电规程的标准主要基于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指南和实践经验。例如:

1. 国家标准gb/t 50295-2014《水电水利工程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了水电站的设计防火要求。

2. dl/t 5011-2012《水电站金属结构设计规范》规定了金属结构的设计原则和方法。

3. gb 50201-201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指导水电站的施工组织和管理。

4. gb/t 50700-2011《水电站运行规程》提供了电站运行的基本准则和操作程序。

5. gb 5084-2021《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规定了水电站排放水的水质要求。

是什么意思

水电规程的意义在于确保水电工程的安全、稳定、环保和经济效益。它不仅指导了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也规范了运行和维护过程中的行为,防止因操作不当或忽视安全而造成的事故。规程还强调环境保护,以实现可持续发展。遵守水电规程,意味着尊重行业规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水电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无论是设计工程师、施工队伍,还是电站运营人员,都应深入理解和严格执行这些规程。

水电规程范文

第1篇 工程部预检业主产权内水电气作业规程标准及细节要求

工程部预检业主产权内水、电、气作业规程标准及细节要求

1.0目的

制定物业小区业主室内水电气预检管理作业规程,为业主提供优质的居家环境。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所辖小区的所有业主的房屋。

3.0职责

3.1工程部负责小区业主的室内水电气预检管理。

3.2工程领班具体负责小区业主的室内水电气预检的落实.

4.0程序内容

4.1物业工程部提供对业主室内水电气预检活动服务,根据业主的入住时间,制定月度预检计划,并以组团为范围发布免费服务活动信息。

4.2预检程序

4.2.1带齐相关作业工具,身着干净工装,带干净工作手套,佩带职员证。

4.2.2到达业主单元后应先敲门或按门铃,待用户开门后首先问“您好”,如果事先没有预约,请说明来意,以活动服务形式,为业主免费做水电气的预检工作,如业主同意方能进入室内。

4.2.3对业主水电气的预检,要细致、彻底,对每一个容易发生隐患的地方要全面的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4.2.4在检查中如发现水电气的相关故障,在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按《无偿及有偿服务标准》执行,并由业主签字认可。维修质量管理按《业主家庭维修管理规程》执行。

4.2.5将相关的检查情况填写在《业主水电气预检记录表》,并请业主签收。

4.3水电气的预检内容

4.3.1上下水

a)室外进水总阀、总水表

b)室内的法门,龙头

c)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

d)生活排水的畅通状况,积水现象

e)卫生洁具接口密实,无渗漏现象、无堵塞,排水通畅。

4.3.2强弱电

a)室外进电总表、楼层控制开关

b)对各楼层分控箱的漏电保护器进行试跳,保证正常工作。

c)各用电插座开关的检查

d)可视对讲系统检查

e)紧急报警、红外线报警的试验

4.3.3管道气

a)进气总阀门的漏气检查

b)煤气总表、远程系统的检查

c)对二次装修中煤气管道改造的部分

d)各用气点的管道接口部分

5.0相关文件

6.0记录

6.1《业主水电气预检记录表》

第2篇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水电厂动力部分)》(三)

11.3.4.4 滑车不准拴挂在未经计算的结构物上。使用开门滑车,应将开门的钩环紧固,防止钢绳自动跑出。

11.3.4.5 拴挂固定滑车的桩或锚,应按土质不同情况加以计算,使之埋设牢固可靠。如使用的滑车可能着地,则应在滑车底下垫以木板,防止垃圾窜入滑车。

11.3.5 千斤顶

11.3.5.1 使用前应检查各部分是否完好。油压式千斤顶的安全栓有损坏、螺旋式千斤顶或齿条式千斤顶的螺纹或齿条的磨损量达20%时,严禁使用。

11.3.5.2 应设置在平整、坚实处,并用垫木垫平。千斤顶必须与荷重面垂直,其顶部与重物的接触面间应加防滑垫层。

11.3.5.3 严禁超载使用,不得加长手柄操作。

11.3.5.4 使用油压式千斤顶时,任何人不得站在安全栓的前面。

11.3.5.5 在顶升的过程中,应随着重物的上升在重物下加设保险垫层,到达顶升高度后应及时将重物垫牢。往下放时,应随重物下放高度逐步撤去垫板。

11.3.5.6 用两台及两台以上千斤顶同时顶升一个物体时,千斤顶的总起重能力应不小于荷重的两倍。顶升时应由专人统一指挥,确保各千斤顶的顶升速度及受力基本一致。

11.3.5.7 油压式千斤顶的顶升高度不得超过限位标志线;螺旋及齿条式千斤顶的顶升高度不得超过螺杆或齿条高度的四分之三。

11.3.5.8 禁止将千斤顶放在长期无人照料的荷重下面。

11.3.5.9 下降速度必须缓慢,严禁在带负荷的情况下使其突然下降。

11.3.6 链条葫芦

11.3.6.1 使用前应检查吊钩、链条、传动装置及刹车装置是否良好。吊钩、链轮、倒卡等有变形时,以及链条直径磨损量达10%时,严禁使用。

11.3.6.2 两台及两台以上链条葫芦起吊同一重物时,重物的重量应不大于每台链条葫芦的允许起重量。

11.3.6.3 起重链不得打扭,亦不得拆成单股使用。

11.3.6.4 不得超负荷使用,起重能力在5t以下的允许1人拉链,起重能力在5t以上的允许两人拉链,不得随意增加人数猛拉。操作时,人员不得站在链条葫芦的正下方。

11.3.6.5 吊起的重物如需在空中停留较长时间,应将手拉链拴在起重链上,并在重物上加设保险绳。

11.3.6.6 在使用中如发生卡链情况,应将重物垫好后方可进行检修。

11.3.6.7 悬挂链条葫芦的架梁或建筑物,必须经过计算,否则不准悬挂。禁止用链条葫芦长时间悬吊重物。

11.4 人工搬运

11.4.1 工作人员应根据搬运物件的需要,穿戴披肩、垫肩、手套、口罩、眼镜等防护用品。

11.4.2 搬运的过道应当平坦畅通,如在夜间搬运应有足够的照明。如需经过山地陡坡或凹凸不平之处,应预先勘测道路。

11.4.3 用人工搬运或装卸重大物件而须搭跳板时,须使用厚5cm以上的木板,跳板中部须设有支持物,防止木板过度弯曲。

从斜跳板卸物件时,须用绳子将物件从后面拴住,工作人员应站在卸放重物的两侧,不准站在卸放重物的正面下边。

11.4.4 不准肩荷重物登上移动式梯子或软梯。

11.4.5 容易破碎的物品必须放在适当的框、篮或架子上搬运。

11.4.6 搬运管子、工字铁梁等长形物件,应注意防止物件甩动,打伤附近的人员或设备。用车推时应绑好。

11.4.7 加热的液体应放在专门的容器内搬运,并且不得盛满,应用车子推或二人抬,不准一人肩荷搬运。

11.4.8 多人共同搬运或装卸较大的重物时,应有一人担任指挥,搬运的步调应一致,前后扛应同肩,必要时还应有专人在旁监护。

11.4.9 用管子滚动搬运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1.4.9.1 应由专人负责指挥。

11.4.9.2 管子能承受重压,直径相同。

11.4.9.3 管子承受重物后两端各露出约30cm,以便调节转变。手动调节管子时,应注意防止手指压伤。

11.4.9.4 在重物滚动搬运中,放置管子应在重物移动的前方,并应有一定距离。禁止直接用手去拿受压的管子,以防压伤手指。

11.4.9.5 上坡时应用木楔垫牢管子,以防管子滚下;同时无论上、下坡,均应对重物采取防止下滑的措施。

11.5 车辆和船舶运输

11.5.1 汽车和畜力车必须严格执行公安部门制定的交通规则。司机必须有驾驶执照,非驾驶人员一律不准开车。

11.5.2 汽车库内禁止存放汽油及易燃物品并禁止吸烟,应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动火检修后应全面检查,不得遗留火种。

11.5.3 线路工程使用汽车运输,在工程未开工前,应指定专人对运输道路进行检查,确定运输路线。对易发生事故的坡路、弯路、泥泞冰雪之处,应详细告知运输人员,必要时应事先予以补修和树立标示牌。

11.5.4 使用船舶运输应根据船只载重量及平衡程度装载,不准超载。运输重大设备时,应事先制定安全措施。

11.5.5 上下船只用的跳板,必须宽搭稳架。所装器材均应顺序堆放,并用绳索绑牢。装卸前

第3篇 水电质量控制资料功能检验抽查规程

水电质量控制资料和功能检验抽查资料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和《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及主要功能抽查资料》是评定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等级的基础,是反映工程内在质量的主要凭证,亦是反映施工企业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管理水平的主要尺度之一。各项质量控制资料的具体要求一律执行闽建料039号文颁发的《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单位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统一规定》为依据。水电施工员应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归档。

一、建筑电气安装工程

(一)主要设备、材料合格证:

据现行施工规范要求,规定所有的电气设备,材料及构件都应必须有合格证、出厂质量检测报告。为此,公司要求电气设备、材料及重要配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鉴定报告。

1、电气设备、材料及构配件出厂合格证,一般应具有该产品的型号、规格、容量、额定电流、短路阻抗、接线组、绝缘等级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量、试验编号、技术标准号等内容。

主要电气设备是指油断路器、空气断路器、电抗器、电容器、避雷器、熔断器、互感器、隔离开关、负荷开关等高压电器、高压开关柜(盘)低压配电屏(盘)、控制盘(箱)、电力变压器、电机、照明配电箱、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等。电气设备铭牌上的技术参数是安装、调试使用的依据,因此电气设备必须有铭牌。

主要电气材料是指绝缘子,绝缘油,电缆、电缆桥架、线槽线材管材,避雷装置用的型钢、开关、护座、装饰灯具和电气绝缘材料等。

凡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部颁标准、地方标准的设备、材料及构配件严禁在工程上使用。

2、强制性管理的电工产品(包括进口)必须符合国家技术监督局(技监局发[1992]438号文《关于对实施安全认证的电产品进行强制性监督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取得安全认证并按要求按要求使用安全认证标志(长城标志),方可在工程上使用。

首批实施安全认证的电气产品(工程上使用)有: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漏电保护、漏电断电器、漏电断路器、漏电保护插头插座、组合式漏电保护器等)、dz15等系例塑壳式断路器、家用及类似场所用断路器、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及屏蔽电线、电风扇、房间空调器等。

第二批实施安全认证的电工产品(工程上使用)有:低村空气式隔离器、开关、隔离开关和熔断器组合电器、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交(直)流断路器、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元件、电工用隔离变压器和安全隔离变压器、家用和类似插座和固定装置开关、电气装置件暗装面板,嵌入式灯具、可移式灯具、荧光灯用镇流器、荧光灯用交流电子电子镇流器、荧光灯用启动器、荧光灯灯座和启动器座、普通照明灯泡、螺口灯座、插口灯座等。

3、塑料管、塑料线槽及其配件的耐火及防延燃性必须符合要求。塑料制品属炭氢化合物,常以氯指数(0.1)作为材料耐燃烧性能的重要指标:

氧 气 流 量

0.1=━━━━━━━━×100

氧气流量+氮气流量

氧指数越高,表明材料的阻烯性和耐火性能越好。可烯性材料和阻烯性材料的氧指数的临界值为26。条文中氧指数不低于27是低要求。目前国内生产的塑料管、塑料线槽氧指数一般均在30以上。

电气工程中应采用聚氯乙烯阻烯型塑料管。现场燃烧检查方法一般可将塑料管、塑料线放在火源上燃烧,然后离开火源1-25内熄灭者为阻燃型材料,继续燃烧者为可燃性材料。

4、建筑弱电是电是建筑电气的重要组成部分。弱电系统的设备,部件及材料必须采用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定型产品,系统选用的各种配套设备的性能及技术要求应协调一致。定型产品是指有生产许可证且已形成工业批量生产,并经鉴定的合格产品,作为科研成果的产品,未经鉴定不得在系统工程中使用。

5、要特别注意一些粗制滥造的次等产品,虽有合格证,但实质上是不合格产品。因此,现场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在检查合格证的基础上,在安装前应将设备开箱检查和材料质量的检验工作,以便发现设备、材料有否存在缺陷和问题,其型号、规格、材质等技术性能及外观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设备开箱检查应根据设计施工图和装箱清单,核查产品合格证、检查记录、说明书和必要的原理图、接线图以及其它技术文件是否齐全;核对电气设备的型号、规格及其它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核对全部零件、部件、附件是否齐全;检查电气设备外观是否有锈蚀及机械损伤,外观是否清洁,有无裂纹和伤痕,制动部分是否灵活、准确,开关控制器的触合是否有足够的压力,接触是否良好,铁芯表面是否清洁,有无锈蚀等。若对设备内在质量有怀疑时应解体进一步检查。

材料质量检验应按照设计施工图,检查产品合格证、检验记录是否齐全;核对其型号、规格及其它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技术标准;检查其表面质量是否存在缺陷。

若对工程中使用的设备、材料及构配件的质量有异议时,施工单位应按规定送法定检测部门检验、测试及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6、建设单位不得强行为施工单位提供设备、材料及构配件,的确是工程所需情况下,工程项目部应与建设单位办理现场鉴证等有关手续,明确质量责任。施工单位有权拒绝使用建设单位提供的不合格设备,材料及构配件。

7、同型号、规格、材料,一般应根据施工计划、工程进度,有计划的分批采购,不宜零星采购,而且一般应采用同一生产厂家的产品。若因某些客观原因,造成不能同批采购同一生产厂家的产品时,不同生产厂家的产品均应提供相应的合格证、出厂质量检测报告等。设备的合格证只能证明本台设备是否合格,要求每台设备均应有一一对应的合格证、出厂质量检验报告等。

8、施工员应把所使用的设备、材料及构件的合格证或技术质量鉴定文件进行分类整理,逐一编号。一般编顺序依次为设备、构配件、材料。同品种、同一型号就依次按规格顺序排列。

(二)、电气设备试验调整记录

1、电气设备在试运行前,必须进行试验和调整,以判断电气设备在运输、交接过程是否遭到损坏或发生变化,进而根据全面的试验报告作综合性的分析判断,以决定电气设备能否投入试运行。

目前我公司承揽的电气安装工程调整项目主要包括电压为60-1200v断路器、隔离开关、刀开关、转换开关、熔断器、组合电气、接触器电动机起动器、控制器、电器、程开关电阻器京戏阴器、电磁铁、熔断器、住宅电器、漏电保护器及消防电气设备等。

电气设备试验调整项目和标准应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91规定。

2

、低压线路、低压电气和照明器具试电检查主要包括动力系统、照明系统、建筑弱电系统的电力线路和照明配电箱内和各个低压电器器件、电度表及照明灯具、开关插座等。试电检查均应在各单体设备器件和器具经过试验,调整合格以及设备、器件、线路绝缘电阻测试合格后,方可进行。

由于线路可能发生折断,与设备、器件、器具的连接接触不良,以及线路接错误和设备、器件损坏等现象。因此,设备、器件、器具及线路安装完毕,应进行试电检查,即各路的线路、设备、器件(熔断器、自动开关、漏电保护器等)、器具(灯具、开关、插座、电风扇等)均试电检查。例如:能否自动通断;漏电保护器漏电状况下能否可靠动作,切断电源;开关能否切断相线及退断情况,插座接线是否正确(相线接在面对插座的面孔端子上,零线接店面对插座的左孔端子上,保护线接在插座孔端子上)及其线路中工作零线、接地保护线是否混接、错接;灯具是否正常发光;电度表转盘能否旋转,计量是否准确;线路中的相线与中性是否接错,接地线(或保护线)是否漏接或不可靠;配线与设备、器件、器具的接线是否接触良好等等。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措施及时整改,整改后再验收的结论应明确,记录应真实签章完整。

如果建筑弱电专业安装工程由弱电专业安装队伍施工,其试验(调整)报告(记录)和设备系统联运行、试运行记录等质保资料在工程结束时就及时整理,并移交到工程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并与电气分部工程质保资料合并归档装订在一起,以保证质保资料的完整性。

3、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⑴、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项目和内容应齐全,测试方法应正确。

⑵、绝缘电阻值应符合施工规范规定。若绝缘电阻值不符合施工规范规定值时,应加以处理,并重新测试至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若接地电阻值大于设计值时,应重新处理,并重新测试,复测值应符合要求。

⑷、绝缘电阻测试记录中的设备名称、线路名称、同路编号、设备位量应与设计施工图相一致;接地电阻测试记录中的接地装置名称类别,测点部位应与设计施工图相一致。

⑸、测试记录中数据应真实,签证齐全。

⑹、兆欧表、接地电阻测试仪,应有检定证书,测试月期应在其检定有效期内。

二、建筑水卫安装工程

(一)、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1、材料、设备出厂合格主要包括给、排水,热水供应、煤气管道的管材、管件(包括焊接管、镀锌管、铸铁管及管等)及其附件、附属设备等,对非标产品应有检验记录等。

2、设备除有合格证外,还必须有铭牌、产品说明书等完整的设备技术文件资料,新型材料、设备必须有合格证合格证及技术质量鉴定文件。

3、出厂合格证所证明的材质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4、材料、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时应进行验收和开箱检查,核验该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格产品严禁使用于工程。主要设备开箱检验情况应填写在质保(安)表1中。

5、对设计或规范有要求要检验的附件(如阀门等),或质量有怀疑的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检查及抽样试验,检查试验结果应详细记录。

6、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管材和管件(如镀锌管、铸铁管、pvc-v管等)必须进行抽样每次进场都应抽查,每批按同牌号、同规格数量中抽查10%且不少于一根(一个),如有不合格的应再抽查20%,仍有不合格的则须逐根(个)检查。抽验情况可记录在质保(安)表2中。内径、壁厚、承口深度应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外观有严重缺陷的管材和管件,严禁使用。

7、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应由施工单位负责采购,若确需由建设单位订货,供货,其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的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技术性能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具应有产品合格证或技术质量鉴定文件。施工单位应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所有合格证应编号,然后将设备或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生产厂名、出厂日期及批号、进场日期、安装部位等填写在质保(安)表3中。

(二)管道和设备强度、严密性试验及焊口检查记录:

1、应包括单项试验、系统试验两方面内容。

2、单项试验是指设备及附件等应按规范规定进行单体试压,经试验不符合规范要求时应有解决办法和处理结论。

阀门安装前,应作耐压强度试验。试验应以每批(同牌号同规格、同型号)数量中抽查10%,且不少于一个,如有漏裂不合格时应在抽查20%,仍有不合格的则须逐个试验。对于安装在主干管口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应逐个作强度试验。强度试验压力应为阀门出厂规定压力。阀门试验情况应按质保表4要求填写。

3、系统试压是在管道安装完毕后进行。主要包括给、水管道,采暧管道、热水供应管道及煤气管道的试压。系统试压一般可根据实际情况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即隐蔽前(埋地、管道井、吊顶、墙体内等)和明露管道试压。

a、室内给水管道试压时试验压力不应小于0.6mpa,生活饮用水和生产、消防合用的管道,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超过1mpa,高层建筑给水、消防管道试验压力按设计要求;试验时将压力升至试验压力观测10min,压力降不大于0.05mpa,则认为强度试验合格。

硬聚氯乙烯给水管试验压力应为管道系统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试验时将压力升至试验压力,稳压1h,观察接头部位是否有漏水现象,然后补压至规定的试验压力值,15min内的压力降不超过0.05mpa为合格。

b、室内采暖管道水压试验的试验压力以工作压力的范围来确定。试验时将压力升至试验压力观测5min,压力降不大于0.02mpα为合格。

热水供应系统的试验压力和试验要求与室内给水管道相同。

c、室内煤气管道的强度试验介质宜采用压缩空气,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5倍,但钢管不得低于0.3mpa。调压器两端的附属设备及管道的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5倍,进行强度试验时,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1h,用肥皂水涂抹不漏定为合格。

各系统试压完毕,应将试验过程和结论填在质保(安)表5或质保(安)表6中,填写试验记录应具体清楚明确,无漏试项目或部位,建设(监理)单位代表、质检员、施工员、操作人员的签证应完整,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规定,不符合要求的应采取措施返修,重新试压,直至试验结果符合要求,并经有关部门验收签证。

d、严密性试验应包括给水系统及在其主干管口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热水供应管道、设备、附件以及设计有要求的项目,应按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进行系统试验和逐件试验。

①、阀门:严密性试验一般应以公称压力进行,在能够确定工作压力

时,也可用1.25倍的工作压力进行试验,以阀瓣密封面不漏为合格。

②、给水、采暖及热水供应管道:强度试压合格后,将试验压力除至工作压力进行严密性试验,在工作压力下对管道进行全面检查,接口处未发生渗漏现象,则严密性试验合格。

严密试验的项目和部位应齐全、无漏试,试验完毕应将试验过程和结论记录在质保(安)表4中,质保(安)表5或质保(安)表6中,并经有关单位签证。

③、管道焊接完后,应对焊口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按焊口数量抽查10%,且不少于10个焊口,如焊缝缺陷超过规定标准,应按规范要求进行修整,抽查结果按质保表7要求,认真填写。

④、设计有要求做探伤检查的焊口应按要求进行探伤检查,经检查不符合要求者,应进行修整,并做好修整情况记录。

(三)、系统清洗记录

1、系统清洗记录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即管道和设备安装前,清除内部污垢和杂物,管道和设备安装完毕,进行清洗除污;饮水管道有使用前进行消毒。

2、管道和设备安装前应清除内部污垢和杂物,清除的方法及过程应填写在质保(安)表8中。

3、管道、设备以及水箱,水池安装完毕,应进行冲洗除污。工作介质为液体的管道,一般应进行水冲洗;工作介质为气体的管道应用空气吹扫;蒸汽管道应用蒸气吹扫;带油的管道,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脱脂处理。清洗过程出现的问题及修复的情况应填写有质保(安)表8及质保(安)表9中。

4、饮用水管道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消毒,消毒完后,再用饮用水冲洗,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方可使用。消毒过程记录在质保(安)表8中。

(四)、排水管灌水、通水试验记录

1、排水管道灌水试验记录应包括暗装或埋地下、结构内、沟井、管道井、吊顶内、夹皮墙内或包箱内的排水管道和建筑物内及地下的金属雨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按系统或分区(段)做灌水试验。

2、埋地管道的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地面高度,雨水管道的灌水高度必须达到每根立管最上部雨水漏斗,满水15min后,再灌满,延续5min,液面不下降为合格。

3、暗装或埋地管道未经灌水试验或灌水试验不符合要求不得进行隐蔽。试验完毕,应将试验过程和结论填写应质保(安)表10中,记录应完整、准确,不得缺项、漏项。

4、室内排水系统竣工后,必须进行通水能力试验。按给水系统的1/3配水点同时开放,检查各排水点是否畅通,接口处有无漏。高层建筑,可根据管道布置采取分层,分区段做通水试验。

第4篇 v水电站运行工操作规程

水电站运行工操作规程

一、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悉变电所供电情况。

二、熟知水电站主要设备的特性,一般结构和操作方法。

三、负责监视水电站内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按规定进行漏电试验。

四、接到停送电指令后,实行复述制,认真核对所要停送电的开关,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停电后加锁挂牌。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五、当电气设备发生跳闸时,必须向调度汇报经同意后方可送电。

六、对当班内设备的运行情况认真填写记录并向接班人员详细交待说明。

七、认真清扫所内卫生,严禁用湿抹布擦电气设备及电缆。

八、停送电操作听从调度统一指挥。

本工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本工种存在的危险因素是由于操作不当使本人或他人触电。

2、停送电操作听从矿调度统一指挥。

3、停送电操作前认真核对所要停送电的开关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

(附:机组开、停机操作程序)

第5篇 某水电公司电焊、气焊安全操作规程

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检修及有从事电气焊工作的部门

2  电焊作业要求

2.1  凡是本公司职工在进行电气焊工作均应遵守本标准和《电业安全生产工作规程》水力机械,电气检修有关规定部分。

2.2  未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员,不准进行焊接工作,凡是担任下述各部件焊接的焊工,必须经技术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2.1  一般电气、机械设备、零部件等。

2.2.2  结构、起重设备结构。

2.2.3  工作压力大于0.1mpa和温度高于120℃的油气水管道及容器。

2.2.4  贮存易燃,易爆物(液体、气体)的容器及输送管道。

2.2.5  在承压和管道容器上,以及水轮机、发电机、内筒体灯泡头,焊接非承压件。

3  一般焊接安全注意事项

3.1  焊接工作应严格执行《电焊、气焊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材料、工艺不清楚不焊、坡口清理不符合要求不焊、无证或考试不合格不焊。

3.2  在油系统易燃、易爆物品附近焊接时,其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米,禁止在装有易燃物品的容器上或在油漆未干的结构物及其他物体上焊接,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安全可靠措施。

3.3  电焊工作使用的接地线应完好,并接地良好,严禁利用油系统管道,电缆外壳作接地回路,接地线必须接在焊件上,开、停操作按规定步骤进行。电焊机及导线应经常检查,发现损坏及时修理,焊接时注意周围及下部有无易燃物品,焊接结束或转移工作地点搬运焊机,必须切断焊机电源,焊接人员离开现场前必须进行检查,现场应无火种留下。

3.4  氧气、乙块气橡胶管,不许乱接,不可当水管、油管使用,避免接触带电导线、热体或被车辆、器物轧压,乙炔瓶放置地点要距离氧气瓶8米以上,焊接人员离开现场时,必须将乙炔瓶、氧气瓶气阀关闭,并认真检查严防留下火种隐患。

3.5  严禁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设备。

3.6  不准在带有压力的设备上或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在特殊情况下,需在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时,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经安监部门审核后,并采取安全措施方可工作,对承重设备进行焊接,必须经过有关技术部门的许可。

3.7  在可能引起火灾的场所焊接工作时,必须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

3.8  在压油缸、油槽以及其他金属容器上进行焊接工作应有下列防止触电的措施:

3.8.1  电焊时,焊工应避免与金属接触,要站在绝缘垫上或穿橡胶鞋,并穿干燥的工作服。

3.8.2  容器内焊接时,外面应设有可看见和听见焊工工作的监护人,并设有随时方便切除的开关,以便根据焊工的信号切断电源。

3.8.3  容器内使用行灯,电压不准超过12v,行灯变压器的外壳,应装有可靠的接地线,不准使用自耦变压器。

3.8.4  行灯用的变压器及电焊变压器均不得携入金属容器内。

3.8.5  在密封容器内,不准同时进行电焊气焊工作。

3.9  各种电焊设备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进行检查维修。

4  电焊操作及注意事项。

4.1  在潮湿地方电焊工作,必须穿绝缘鞋或站在干燥的木板上,以防触电。

4.2  手脚不要触到电焊设备的带电部分,如电焊器具进出线接头,应在刀闸开关切断后,才可装接线或检查线路。

4.3  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每次焊接前检查地线接头是否有松动现象,接头螺丝拧紧。

4.4  工作前仔细检查电焊皮线有无损伤。工作中电线不可沿铁件边缘拖拉,以防损坏绝缘,如有损坏应即时包扎,连接到电焊钳上的一端,至少有5米以上为绝缘导线。

4.5  电焊机抬至工作现场时,地线必须在开始工作前接好,工作未完成不可拆除地线。

4.6  工作前,先检查电焊钳把手上绝缘部分是否损坏。

4.7  在金属物内工作时,切勿直接触到非焊件和未绝缘的电路。

4.8  电焊设备应使用带有保险的电源刀闸,并应装在密闭箱内。

4.9  对带电的绝缘皮线,触摸或拖动时,应注意绝缘损坏面触电的危险, 电线绝缘检查及检验至少每月一次。

4.10  电焊设备的装设、检查和修理工作,必须在切断电源后进行。

4.11  在断开或合上开关时,必须戴绝缘手套。

4.12  雷雨天在露天场所工作时,必须在可以避雷的棚下工作。

4.13  协助电焊工作者亦须戴面罩,未戴面罩者不可目视弧光,在电焊工作区周围应以屏遮避,以免弧光伤及他人。

4.14  戴帽、帽舌须转至适当位置,以免弧光辐射。

4.15  不可将普通玻璃涂刷油漆来代替特种玻璃镜片(黑玻璃)。

4.16  在工作前要检查面罩是否完好,孔眼玻璃有裂缝、破损、模糊、损坏要及时更换,戴面罩不可紧贴面部,应保持一定距离。

4.17  在工作时,工作服钮扣应扣紧,不可将上衣下端箍进裤腰带内,护脚带应盖过鞋面。

4.18  工作不可赤脚拿焊件,在清除焊渣时,须戴防护眼镜,以防焊渣飞入眼晴。

4.19  电焊工作场所严禁放易燃品。

4.20  禁止在储有易燃物品的房间内进行焊接,及气割气焊。

4.21  在装过柴油、汽油及其他油类的油桶,在焊补前应抽干油桶或油罐内的油,把内部油倒尽,将油桶、油罐的盖子,堵头打开,并用热碱水或非易燃洗涤济清洗干净,还要加以通风吹气,清除桶罐内的可燃气体,以防在补焊时发生爆炸。

4.22  如在特殊情况下,易燃品无法搬离工作场所至安全地带时,则必须采取石棉布、石棉板或铁板、铜板遮盖易燃品等特殊安全措施,并经安监部门认可。

4.23  电焊、气焊(割)物件不可杂乱倾倒或堆积道路上须堆放统一的位置上,并保持道路畅通,以免物件烫伤他人。

4.24  在用来做焊接平板的厚铁板上,须装设接地线并随时检查。

4.25  起动电焊机时,要把刀闸开关合牢,发现有损坏及时检修或更换。

4.26  电焊工作区,墙壁和顶棚的颜色,表面不要有光泽切不可采用黑色。

4.27  焊接工作场所,应注意上下工作面及周围的可燃废物品,如(纸类、棉纱、抹布)清扫干净,防止焊渣飞溅引起火灾。

4.28  电焊机输出的工作的电压,直流电不得大于90伏,交流电压不得大于70伏,(指焊机空载电压)。

4.29  在起吊部件过程中,严禁边吊边焊的工作方法,只有在摘除钢丝绳后,方可进行焊接。

4.30  不准将带电的绝缘线(电焊线)搭在身上或踏在脚下。电焊导线经过通道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外力损坏。

4.31  电焊前必须确认焊机类型、电压等级接线方式,方可工作。

4.32  焊工在工作前应针对工件(焊件)的特点,正确选择电焊设备和焊接材料。

4.33  焊工在厂房内电焊工作时遇到厂房内桥机起吊大型物件时(如水轮机转轮,发电机冷却套,定子等)应主动配合起重,断开大中型交直流电焊机等电焊设备,停止大电流碳弧气刨等工作。

4.34  焊工必须掌握电气焊设备的一般知识和缺陷处理工作,如(焊钳的选择、使用维护,气割咀堵塞处理,氧气乙炔的安全操作,检查各种防护用品的使用与保管,电气焊材料的使用)等一般技术要求。

5  电焊条的存贮与保管

5.1  各类焊条必须分类,分牌号存放,避免混乱。

5.2  焊条必须存放于通风良好、干燥的仓库内。

5.3  焊条必须堆放高于0.3米以上的货架上,并保持空气流通,以防受潮变质。

5.4  重要的焊接工程使用的焊条,特别是低氢型焊条,最好贮存在专用箱内,并保持一定的温度和湿度。

6  焊条使用前的烘干方法

6.1  碱性低氢型焊条在使用前必须烘干,以降低焊条的含氢量。

6.2  碱性低氢型焊条烘干温度一般采用350℃~450℃,烘1~2小时。

6.3  酸性焊条要根据受潮情况,在70℃~150℃,烘干1小时,存贮时间短且包装良好可不再烘干。

6.4  露天操作隔夜时必须将焊条妥善保管,以防夜间受潮,低氢型焊条次日还要重新烘干。

7  氧气瓶和乙炔瓶的使用及注意事项。

7.1  乙炔瓶必须设专用的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细,开启后板手仍应套在瓶阀的方芯上,一旦遇有险情,便于紧急关闭。

7.2  装有氧气的气瓶不准与乙炔或其它气体的气瓶储存于同一仓库。

7.3  乙炔瓶和氧气瓶不得靠近热源或电气设备,防止爆晒,严禁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和乙炔瓶,禁止装有气体的气瓶与电源相接触。

7.4  使用乙炔瓶时,要固定可靠,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

7.5  乙炔和氧气瓶严禁使用绳吊装搬运,当地点移动频繁时,应装在专用的手推车上。

7.6  严禁把氧气瓶和乙炔瓶放在一起运送,不准与易燃物品或装有可燃气体的容器一起运送。

7.7  乙炔和氧气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的温水解冻,在焊割工作中,禁止将带有油珠的衣服、手套或其它沾油脂的工具、物品与氧气瓶软管及接头相接触。

7.8  严禁碰撞、敲击氧气瓶和乙炔瓶,不得擅自拆下安全帽。

7.9  严禁将乙炔瓶和氧气瓶放在通风不良及装设电线的场所。

7.10  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氧气瓶接触。

7.11  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不低于规定要求(乙炔0.028mpa、氧气0.19mpa),用过的瓶上应写明“空瓶”。

7.12  使用乙炔瓶的现场,严禁与氧气瓶、氯气瓶等易燃、易爆品同间堆放。

7.13  乙炔瓶、氧气瓶口、减压器的螺丝绝对不可附着油脂,以防爆炸。

7.14  连接减压器前,应将氧气瓶的输气阀门开四分之一转吹洗1~2秒钟,然后用专用板手装上减压器,工作人员应站在阀门连接头的侧方。

7.15  气瓶上的阀门或减压器气门,若发现有毛病时,应立即停止工作,进行检修或更换。

7.16  氧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225个大气压的水压试验,过期未经水压试验或试验不合格者不准使用,在接收氧气瓶时,应检查印在瓶上的试验时期及试验机构的鉴定。

7.17运到现场的氧气瓶,必须验收检查,如有油脂痕迹,应立即擦拭干净,如缺少保险帽或气门上缺少封口螺丝或有其它缺陷,应在瓶上注明“注意瓶内装满氧气”退回制造厂。

7.18  氧气瓶应涂蓝色,用黑颜色标明“氧气”字样,乙炔气瓶涂白色并用红色标明“乙炔”字样。

7.19  氧气阀门只准使用专门扳手开启,不准使用凿子、锤子开启,乙炔阀门必须用特殊的键开启。

7.20  在工作地点,最多只许有两个氧气瓶,一个工作,一个备用。

7.21  安设在露天的气瓶,应用帐棚或轻便的板棚遮护,以免受阳光爆晒。

7.22  氧气瓶和乙炔瓶的管理要有专人负责。

7.23  储存气瓶仓库周围10米内,不得堆放可燃物品,不得进行铸造,焊接等明火工作,也不准吸烟。

7.24  储存气瓶的仓库不许有取暖设备。

7.25  储存气瓶的仓库必须备有消防用具。

7.26  储存气瓶的仓库其照明、电器等应采用防爆型电器装置。

7.27  气瓶的搬运应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7.27.1  气瓶必须有两人一起搬运,或采用专门的手推车和专门的抬架搬运,不许用手或肩直接搬运、滚动。

7.27.2  运输气瓶时,在每一个气瓶上套以厚度不少于25毫米的绳圈或橡皮圈二个,以免互相撞击。

7.27.3  全部气瓶的气门都应朝向一面。

7.27.4  用汽车运输气瓶时,气瓶不得顺车厢纵向放置应横向放置,气瓶押运人员应坐在车辆驾驶室内,不许坐在车厢内。

7.27.5  防止气瓶在运输途中滚动,应将其可靠地固定住,并用帆布遮盖,以防烈日曝晒。

7.27.6  不论是已充气或空的气瓶,应将瓶颈上的保险帽和气门侧面连接头的螺帽盖盖好后才可运输。

7.27.7  运送氧气瓶及乙炔瓶时必须保证气瓶不致沾染油脂、沥青等。

8  减压器的使用和注意事项。

8.1  减压器的低压,没有压力表或压力表失效,一概不准使用。

8.2  将减压器安装在气瓶阀门或输气管上前,应注意下列事项。

8.2.1  减压器(特别是连接头和外套螺帽)是否有油脂,如有油脂应擦洗干净。

8.2.2  外套螺帽的螺纹是否完好,帽内应有纤维质垫圈(不准用皮垫或胶垫代替)。

8.2.3  预吹阀门上的灰尘时,工作人员应站在侧面,以免被气体冲伤,其它人员不准站在吹气方向的附近。

8.3  应先把减压器和氧气瓶连接后,再开启氧气瓶的阀门,开启阀门不准猛开,应监视压力, 以免气体冲破减压器。

8.4  减压器冻结时应用热水或蒸气解冻,禁止用火烤。

8.5  减压器如发现自动燃烧,应迅速把气瓶的阀门关闭。

8.6  工作结束时,减压器长时间不使用时,则须将氧气瓶阀门关闭,并将减压器从气瓶上取下,由焊工保管。

8.7  使用于氧气瓶的减压器应涂蓝色,使用于乙炔发生器的减压器应涂白色,以免混用。

9  橡胶软管的使用及注意事项。

9.1  橡胶软管应具有足以承受气体压力的强度,氧气软管需用1.961兆帕的压力试验,乙炔软管需用0.490兆帕的压力试验。

9.2  橡胶软管的长度一般为10~20米,两端的接头(一端接减压器,一端接焊枪)必须用特制的卡子卡紧,或用软的和退火的金属绑线扎紧,以免漏气或松脱。

9.3  在连接金属软管之前应先将软管吹净,并确定管中无水后,才可使用。

9.4  使用的橡胶软管不应有鼓起、裂缝或漏气等现象,如发现有漏气现象,不得用贴补或包缠的方法修理。应将其损坏部分切掉,用双面接头管把软管连起来,并用夹子或金属绑线扎紧。

9.5  可燃气体(乙炔)的橡胶软管,如在使用中发生脱落、破裂或起火时,应首先把焊枪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先拧松减压器的调整螺杆,或将氧气瓶的截止阀关闭,停止供气。

9.6  氧气和乙炔软管在工作中应防止油脂或触及金属溶液, 禁止把氧气和乙炔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把重的热的物体压在软管上,也不允许把软管放在运输线上,不许把软管和电焊导线放设在一起。

9.7  氧气和乙炔软管应严格分开使用,不得混用,并用颜色标明红的乙炔管,黑的氧气管。

9.8  新领用的橡胶管在使用前要将软管内新附的滑石粉清除干净,以免塞气或漏气。

9.9  有焦味或臭气橡胶软管不得使用,如胶管颜色不对应采取其它措施。

10  焊枪、割枪的操作及注意事项。

10.1  焊枪在点火前应检查其连接处的严密性及其咀子有无堵塞现象,如有堵塞应用黄铜针剔通,不许用钢丝剔通,以免扩大其孔眼直径或损坏其边缘。

10.2  焊枪点火时,应先开氧气门再开乙炔气门,注意焊咀不得对准人和设备,立即点火,然后再进行调整火焰,熄火时,与其操作相反,即先关乙炔气门,后关氧气门,以免回火。

10.3  焊工工作地点附近,应经常备有冷水,以便冷却焊咀。

10.4  在气焊工作中,焊咀过热堵塞,而发生回火或多吹鸣爆时,应迅速先将乙炔气门关闭,再关闭氧气门,然后将焊咀浸入冷水中。

10.5  焊工不准将正在燃烧中的焊枪或割枪放下,如有必要应先将火焰熄灭。

10.6  在高空作业时,检查脚手架是否稳定,系好安全带后方可进行气割、焊接作业。

10.7  焊枪的氧气门和乙炔气门有毛病时,应立即修理。

10.8  焊工应根据工作的不同,合理地进行选择焊咀。

10.9  新割枪在使用前,应先检查割枪情况,射吸情况正常,才允许使用。

10.10  检查连接减压器氧气软管接头,并要扎紧,使氧气通过割炬内,先打开乙炔开关阀,然后打开氧气气阀,并用手指贴在乙炔接头上,检查乙炔接头上是否有一股吸力。

11  电弧气创安全操作规程。

11.1  电弧气刨枪外表应有良好的绝缘,防止工作中损坏和碰伤工件。

11.2  工作停止或更换碳精棒时,应关闭空气开关。

11.3  在窄小位置场所时,应用短的碳精棒或用塑料管等绝缘材料把露出的碳精棒包起来,防止工作时不小心到处乱碰伤工件和损伤眼睛。

11.4  电弧气刨工作时,要戴上装有深色滤光镜片的面罩,戴上有护肩的帽子。

11.5  在密封容器内电弧气刨工作时,应要有通风设备,并戴上防毒面具。

11.6  在工作场所里工作时要做好安全措施,防止火花四射乱飞引起火灾和损坏设备。

11.7  工作开始前应检查场所周围有无易燃品,工作完成后应检查附近有无物件被燃烧,并消除隐患。

12  水轮机、发电机内筒体的气焊。

12.1  严禁在发电机内、内筒体、转轮室内进行焊接、气割、气焊工作,必要时需经公司领导及有关安监技术部门批准,并制定特别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12.2  焊工在水轮机转轮室内补焊,焊接工作应认真检查接地线是否安装可靠,在机组转动部件进行焊接时,接地线只能安在该部件上并接线牢固,严禁安在厂房地线上,以防电流烧坏各导轴瓦及机组推力轴承。

12.3  在转轮室内工作的安全要求见3.8.2条3.8.3条。

12.4  焊工在发电机内电焊、气割应严格遵守电器设备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必要时须经公司厂领导及安监部门的批准,方可工作,电焊气割时防止焊渣溅入发电机线圈内及磁极内,烧坏电机,必须采用石棉布等防火及绝缘材料进行保护工作,结束后应彻底清除焊渣等杂物。工作中必须在电气设备安全监护人的监护下完成工作。

12.5  在灯泡头、内筒体电焊气割工作应认真执行电焊操作注意事项条款中的有关规定,并在工作前首先清除集油、集水及易燃物品,必须配有消防器具,并在监护人的监护下进行工作。

12.6  在水轮机转轮室内、发电机内、内筒体及灯泡头内工作应保持通风良好,要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压参照3.8.3条。

第6篇 房建工程水电验收注意事项规程

房建工程水电验收注意事项

水电验收:

1)、电气产品是否是符合有关标准的合格产品。

2)、电气线采用阻燃型暗管铺设,导线在管内不应有结头和扭结。

3)、禁止将导线直接埋入抹灰层内。

4)、“火线进开关,零线进灯头”,插座接线应符合“左零右火接地在上”的规定。

5)、空调及大功率电器应单独设管,电线宜用4平方毫米线。

6)、电源线、电视线、电话线不得装入同一个管道内。

7)、开关、插座安装牢固,位置正确,盖板端正,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电气工程安装之后,应进行电气通电,灯具试亮,开关控制等。工程竣工后,应向客户提供配线施工图,标明导线规格及走向。

8)、电管拐弯处禁止用弯头,必须用弹簧穿进管子内弯,正常情况下弯头数量不超过3个。

9)对电线的颜色也应该按照规范执行。应为:红、蓝、双色线、白。

其次,管线的安装应该:

1、管道排列合理,铺设牢固,横平竖直,开关、阀门安装平整,使用灵活、方便

2、隐蔽工程,先要验收后再封闭,一方面你知道做了多少,另一方面知道是怎样做的。例如水改工程,开槽后槽内做没有做防水。做试压后《打压到8个压,》有无渗漏,出水是否通畅,水表运转是否正常。给水管道及附件连接严不严密,这些隐蔽工程,不能出问题,出了问题,维修都困难。因此正规公司对这一块特别重视,他们往往有专门的水电施工队伍负责安装。有专门设备检测。一些小公司和装修队没有试压设备,往往以通自来水来代替,质量难以保障,水管应选用优质产品如龙胜管。

3、厨房,卫生间要做防水,要做24小时闭水实验,不渗漏的可以不做。重新铺砖或安装洁具破坏了防水的要重做。淋浴区做到1。8米高

4、卫生间的地面应该向地漏倾斜,使水能自己流入地漏,不积水。

关于施工的问题:

1、电源管道一定不能省钱,特别是埋墙管道,不然到时出问题了,想补救也难;

2、埋墙管道如果允许的话,最好做预制管道,预制管道是所有管道是独立的,不存在三岔管道,这样的话,就算要更换线路,或者增加线路,只要利用管道引导线很容易就可以实现;

3、电源、数据、电视、音响管道独立分开,由于交流电源磁场现象,不分管道,容易产生信号干扰,就想一些人的电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没有人家的清晰,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上网老要重拨一样;

4、电源线一定不能够使用多股线(芯线由多股细铜线绞成),多股线一则散热不良,单芯带负荷能力差,最重要的就是它容易产生电腐蚀(氧化),一旦氧化就容易断芯、发热;

5、电源线一定要入管道,一则保护电源线,2则防潮防短路;

6、购买电源线一定要买2层保护皮电源线,这样的电源线是会影响散热,但我相信大家都不希望自己的电路短路发生吧

7、铜线多于220v交流电来说,一般情况下一平方可以安全通过3~4a的电,根据这个原则,估算自己的电器功率,再预留一点余度,选购适合线径的电源线,一般来说家用电源线使用最多的是4平方线和2。5平方线;

8、电源线路要根据功能分路处理:

-1)、空调一路,线径4平方;

-2)、热水器一路,线径4平方;

-3)、插座一路(2。5末端/4平方始端);

-4)、照明一路2。5平方;

9、然后再按照不同地域分开:1、厨房线路建议使用4平方线,因为厨房里有很多大功率的电器,比如冰箱、消毒柜、洗碗机、抽油烟机等;2、卫生间线路最好独立,因为该区域水气大;

10、在配线柜里要装上空气开关和漏电开关,一般说厨房、卫生间、电热水器、插座这些线路需要加上漏电开关,照明一般不装,只装空气开关就行了,空气开关的容量根据估算使用功率而定;

11、铺管道时,一定要检查,一定要保证所有线路均入管,管间接头一定不能省接头,所有电源线不能在管道中驳接,保证在管道中的电源线是一条完整的线,驳接点应该设在开关、插座等外露的地方!

电工系列常见的问题主要有:

配电线路的断路、路、电视信号微弱、电话接收干扰等等。那为什么会产生这些问题呢

1、线路接头过多及接头处理不当是突出原因。有些线路过长,在电工操作时会有一些接头产生。但由于一些电工师傅受技术水平限制或责任心不强,对接头的打线、绝缘及防潮处理不好,就会发生断路、短路等现象。预防技巧:线路尽量减少接头。如果必须接线,配电线路要打好接头,做好绝缘及防潮,有条件的话(在适当的工程报价之下)还可以“涮锡”或使用接线端子;电视天线的同轴电缆接线最好使用分置器或接线盒,电话线路与电视线路做法差不多。

2、做隐蔽处理的线路没有套管。套管是为保护隐蔽的线路不被破坏,如果在该套管时不套或使用不适当的套管,施工当中或今后使用时不能避免线路的损伤,会为您留下隐患。预防技巧:墙壁的隐蔽线路使用pvc硬质线管,注意与线号配套;尽量减少地面走线。万一要在地面走线,考虑到今后会长期处于受压状态,施工当中会受影响,所以最好使用水煤气管内套pvc管再安线,而且要固定好,不让它移动。

3、做好的线路受到后续施工的破坏。常见的主要有:墙壁线路被电锤打断、铺装地板时气钉枪打穿了pvc线管或护套线。预防技巧:在做好的隐蔽线路做上标记,避免被下道工序施工人员无意中破坏。

4、配电线路不考虑不同规格的电线有不同的额定电流,“小马拉大车”造成线路本身长期超负荷工作。配电线路电线的选用要注意它的额定电流。

5、各种不同的线路走同一线管。如把电视天线、电话线和配电线穿入同一套管,使电视、电话的接收受到干扰。电视天线线路、电话线路分别走套管。

6、尽可能地减少不必要的接头、使用合适的线管,都是线路施工时应该注意的。水暖系列:常见问题有水管漏水、洗面盆和洗菜池返异味、浴缸花洒水流小、卫生洁具使用不便,等等。

水管漏水:

假设水管及管件本身没有质量问题,我们分别介绍冷水管和热水管漏水的原因。a.冷水管漏水一般很容易理解,就是水管和管件联接时密封没有做好。可以要求施工人员把密封材料四氟带(俗称生料带)缠足,另外注意有的水暖工人用塑料袋“蒙事”。b.热水管漏水除密封没有做好外,

家居中一般指弱电为电话、电视、宽带等,强电为电源线。两者不能同穿一根管内,平行距离为300mm以上。

第7篇 进水电磁阀测试台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

正确指导进水电磁阀测试台的操作、使用、维护保养。

2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过程使用进水电磁阀测试台的操作。

3检查:

3.1 、操作前,应例行检查水柜内的水位,并仔细清除水面上和水中的杂物!

3.2 、检查各阀门和各开关旋钮的位置和状态,确认各阀门和各开关旋钮处于正常的位置和状态。

4测试方法:

4.1 、测试前的准备

把待测试的电磁阀正确旋入测试台水龙头接口,打开水龙头球阀,接好电源线。打开“总电源开关”和“流量显示”开关。根据产品类型选择好测试电压的类型

(交流、直流或脉冲),调节电压旋钮使电压数显表数值至预设值。

4.2 、测试启动特性和中水压流量:

测试时,按下“中水压输出”开关,旋动“中水压调节”阀门使压力表指针至预设值。然后依次打开各“输出分路”开关2-3次,测试各电磁阀的启动特性。同时,流量仪显示电磁阀在中水压状态时的流量值。测试结束后, “中水压输出”开关。

(若要提高启动水压,可以 安全阀下的增压阀,再关小中水压补偿调节阀,直至水压升至所需值。但在升压测试后要及时把各相关的调节阀分别恢复到原状态:打开安全阀下的增压阀,并且把中水压补偿调节阀调回至原状态。)

4.3 、测试低水压流量

测试时,按下“低水压输出”开关,旋动“低水压调节”阀门使压力表指针至预设值。然后依次打开各“输出分路”开关,流量仪显示各电磁阀的低水压流量值。

(建议:测试操作时若先打开后一路的分路开关,再 前一路的分路开关,可以减少动静水压的波动,缩短测试的时间。)

4.4 、测试泄漏

(低水压密封性能)

测试完

4.3 后, 各“输出分路”开关,保持“低水压输出”继续工作,然后目测各电磁阀处在预设值低水压时出水口的泄漏量,应符合产品要求。测试结束后, “低水压输出”开关。

4.5 、测试耐水压

测试时,按下“高水压输出”开关,旋动“高水压输出”阀门使压力表指针至预设值。目测产品耐水压是否符合产品要求,测试到规定的时间结束时, “高水压输出”开关。

(注意:高压泵连续工作不得超过30分钟!)

4.6 、耐久性试验

测试台输出交流或直流电压时,把受试阀分成1~4和5~8两组,轮换循环通电,同时进行耐久性试验。输出脉冲电压时,8个接线端输出相同极性的脉冲电压,只须把电磁阀分为两组,把接线端反接即可。试验时, “流量显示”开关。把各电磁阀旋入接口,接上电源,输出脉冲电压时注意“正”、“负”端。选择并调节好测试输出电压。设置好计数器的预置数

(试验次数)和试验循环周期时间。打开各“输出分路”开关。再打开“中水压输出”开关,最后打开“耐久性试验”的开关,当记数器的起始数不为零时,按一下计数器上的“复位”

(reset)黑色小按钮。电磁阀即分成2组自动循环进行耐久性试验。

注意:试验电磁阀的总电流不得大于测试台的额定输出测试电流

(≤1a)!

耐久性试验开始后,即时调整好水压。若水压偏差较大时,应适当增减受试验的电磁阀的个数。耐久性试验至预置数时,水泵自动停止工作。

耐久性试验结束后,应先 “中水压输出”开关,再把各调节阀门调回至初始状态,最后 “耐久性试验”等其余各开关。

5关机

5.1 、将压力调节旋钮逆时针调到最小。

5.2 、 所有控制开关。

5.3 、断开电源。

6 注意事项

6.1 、保持水柜内水的清洁,每周至少换水一次。换水时,把水柜彻底冲洗干净。平时使用设备开机前要及时清除水中和水面上的杂物,以保护流量传感器和水泵。

6.2 、水泵和控制电路的故障,请专业人员修理。

6.3 、旋涡泵维修注意事项:旋涡泵是自吸式水泵。只要泵体内有水并且进水管无泄漏,可自吸出水。该泵严禁在泵内无水时运转

(不得超过10秒钟),否则造成机械密封件损坏而漏水。维修后,应在泵头内加满清水后再开机。加水时,可先旋下安全阀,加满水后再把安全阀旋上。由于泵的头部较重,拆装时请注意扶正,以防水泵倾翻。

6.4 、高压泵

(清洗机):在测试台新投入试用,该泵累计工作超过20小时后,必须更换机油。放油前,可先开机运转2~3分钟,然后旋开放油螺栓,从放油口将机油倒净。随后注入柴油,清洗泵的内腔,直到放出的柴油清洁为止。最后重新注入新机油至观察窗见油为止。再累计使用到100小时后,以同样的方法更换机油。以后每隔100小时更换机油。

6.5 、涡轮流量传感器:当受测阀开通后流量仪显示为零时,是因为传感器内的叶轮被异物卡住,造成传感器无信号输出。检修时先拆下传感器上信号放大器上的接线插头,旋下放大器,从管路中拆下传感器。从传感器的上游进水端旋下内压紧螺圈,把导向支架连同导向支架轴上的叶轮取出。仔细清除传感器内和支架轴上的异物,然后把叶轮装回导向支架轴上,注意区分叶轮的上游前端面为圆弧形状,叶轮的平直面为下游出水端。把导向支架和叶轮插入传感器后,检查一下叶轮在传感器内应能自由转动

(把放大器旋在传感器上,用嘴吹传感器,叶轮转动后流量仪应有数字显示)。然后把传感器按上下游进出水“箭头”的方向装回管路中。最后旋回放大器,插上插头

(注意对准缺口方向)。

第8篇 某某水电公司电焊气焊安全操作规程

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检修及有从事电气焊工作的部门

2 电焊作业要求

2.1 凡是本公司职工在进行电气焊工作均应遵守本标准和《电业安全生产工作规程》水力机械,电气检修有关规定部分。

2.2 未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员,不准进行焊接工作,凡是担任下述各部件焊接的焊工,必须经技术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2.1 一般电气、机械设备、零部件等。

2.2.2 结构、起重设备结构。

2.2.3 工作压力大于0.1mpa和温度高于120℃的油气水管道及容器。

2.2.4 贮存易燃,易爆物(液体、气体)的容器及输送管道。

2.2.5 在承压和管道容器上,以及水轮机、发电机、内筒体灯泡头,焊接非承压件。

3 一般焊接安全注意事项

3.1 焊接工作应严格执行《电焊、气焊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材料、工艺不清楚不焊、坡口清理不符合要求不焊、无证或考试不合格不焊。

3.2 在油系统易燃、易爆物品附近焊接时,其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米,禁止在装有易燃物品的容器上或在油漆未干的结构物及其他物体上焊接,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安全可靠措施。

3.3 电焊工作使用的接地线应完好,并接地良好,严禁利用油系统管道,电缆外壳作接地回路,接地线必须接在焊件上,开、停操作按规定步骤进行。电焊机及导线应经常检查,发现损坏及时修理,焊接时注意周围及下部有无易燃物品,焊接结束或转移工作地点搬运焊机,必须切断焊机电源,焊接人员离开现场前必须进行检查,现场应无火种留下。

3.4 氧气、乙块气橡胶管,不许乱接,不可当水管、油管使用,避免接触带电导线、热体或被车辆、器物轧压,乙炔瓶放置地点要距离氧气瓶8米以上,焊接人员离开现场时,必须将乙炔瓶、氧气瓶气阀关闭,并认真检查严防留下火种隐患。

3.5 严禁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设备。

3.6 不准在带有压力的设备上或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在特殊情况下,需在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时,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经安监部门审核后,并采取安全措施方可工作,对承重设备进行焊接,必须经过有关技术部门的许可。

3.7 在可能引起火灾的场所焊接工作时,必须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

3.8 在压油缸、油槽以及其他金属容器上进行焊接工作应有下列防止触电的措施:

3.8.1 电焊时,焊工应避免与金属接触,要站在绝缘垫上或穿橡胶鞋,并穿干燥的工作服。

3.8.2 容器内焊接时,外面应设有可看见和听见焊工工作的监护人,并设有随时方便切除的开关,以便根据焊工的信号切断电源。

3.8.3 容器内使用行灯,电压不准超过12v,行灯变压器的外壳,应装有可靠的接地线,不准使用自耦变压器。

3.8.4 行灯用的变压器及电焊变压器均不得携入金属容器内。

3.8.5 在密封容器内,不准同时进行电焊气焊工作。

3.9 各种电焊设备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进行检查维修。

4 电焊操作及注意事项。

4.1 在潮湿地方电焊工作,必须穿绝缘鞋或站在干燥的木板上,以防触电。

4.2 手脚不要触到电焊设备的带电部分,如电焊器具进出线接头,应在刀闸开关切断后,才可装接线或检查线路。

4.3 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每次焊接前检查地线接头是否有松动现象,接头螺丝拧紧。

4.4 工作前仔细检查电焊皮线有无损伤。工作中电线不可沿铁件边缘拖拉,以防损坏绝缘,如有损坏应即时包扎,连接到电焊钳上的一端,至少有5米以上为绝缘导线。

4.5 电焊机抬至工作现场时,地线必须在开始工作前接好,工作未完成不可拆除地线。

4.6 工作前,先检查电焊钳把手上绝缘部分是否损坏。

4.7 在金属物内工作时,切勿直接触到非焊件和未绝缘的电路。

4.8 电焊设备应使用带有保险的电源刀闸,并应装在密闭箱内。

4.9 对带电的绝缘皮线,触摸或拖动时,应注意绝缘损坏面触电的危险, 电线绝缘检查及检验至少每月一次。

4.10 电焊设备的装设、检查和修理工作,必须在切断电源后进行。

4.11 在断开或合上开关时,必须戴绝缘手套。

4.12 雷雨天在露天场所工作时,必须在可以避雷的棚下工作。

4.13 协助电焊工作者亦须戴面罩,未戴面罩者不可目视弧光,在电焊工作区周围应以屏遮避,以免弧光伤及他人。

4.14 戴帽、帽舌须转至适当位置,以免弧光辐射。

4.15 不可将普通玻璃涂刷油漆来代替特种玻璃镜片(黑玻璃)。

4.16 在工作前要检查面罩是否完好,孔眼玻璃有裂缝、破损、模糊、损坏要及时更换,戴面罩不可紧贴面部,应保持一定距离。

4.17 在工作时,工作服钮扣应扣紧,不可将上衣下端箍进裤腰带内,护脚带应盖过鞋面。

4.18 工作不可赤脚拿焊件,在清除焊渣时,须戴防护眼镜,以防焊渣飞入眼晴。

4.19 电焊工作场所严禁放易燃品。

4.20 禁止在储有易燃物品的房间内进行焊接,及气割气焊。

4.21 在装过柴油、汽油及其他油类的油桶,在焊补前应抽干油桶或油罐内的油,把内部油倒尽,将油桶、油罐的盖子,堵头打开,并用热碱水或非易燃洗涤济清洗干净,还要加以通风吹气,清除桶罐内的可燃气体,以防在补焊时发生爆炸。

4.22 如在特殊情况下,易燃品无法搬离工作场所至安全地带时,则必须采取石棉布、石棉板或铁板、铜板遮盖易燃品等特殊安全措施,并经安监部门认可。

4.23 电焊、气焊(割)物件不可杂乱倾倒或堆积道路上须堆放统一的位置上,并保持道路畅通,以免物件烫伤他人。

4.24 在用来做焊接平板的厚铁板上,须装设接地线并随时检查。

4.25 起动电焊机时,要把刀闸开关合牢,发现有损坏及时检修或更换。

4.26 电焊工作区,墙壁和顶棚的颜色,表面不要有光泽切不可采用黑色。

4.27 焊接工作场所,应注意上下工作面及周围的可燃废物品,如(纸类、棉纱、抹布)清扫干净,防止焊渣飞溅引起火灾。

4.28 电焊机输出的工作的电压,直流电不得大于90伏,交流电压不得大于70伏,(指焊机空载电压)。

4.29 在起吊部件过程中,严禁边吊边焊的工作方法,只有在摘除钢丝绳后,方可进行焊接。

4.30 不准将带电的绝缘线(电焊线)搭在身上或踏在脚下。电焊导线经过通道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外力损坏。

4.31 电焊前必须确认焊机类型、电压等级接线方式,方可工作。

4.32 焊工在工作前应针对工件(焊件)的特点,正确选择电焊设备和焊接材料。

4.33 焊工在厂房内电焊工作时遇到厂房内桥机起吊大型物件时(如水轮机转轮,发电机冷却套,定子等)应主动配合起重,断开大中型交直流电焊机等电焊设备,停止大电流碳弧气刨等工作。

4.34 焊工必须掌握电气焊设备的一般知识和缺陷处理工作,如(焊钳的选择、使用维护,气割咀堵塞处理,氧气乙炔的安全操作,检查各种防护用品的使用与保管,电气焊材料的使用)等一般技术要求。

5 电焊条的存贮与保管

5.1 各类焊条必须分类,分牌号存放,避免混乱。

5.2 焊条必须存放于通风良好、干燥的仓库内。

5.3 焊条必须堆放高于0.3米以上的货架上,并保持空气流通,以防受潮变质。

5.4 重要的焊接工程使用的焊条,特别是低氢型焊条,最好贮存在专用箱内,并保持一定的温度和湿度。

6 焊条使用前的烘干方法

6.1 碱性低氢型焊条在使用前必须烘干,以降低焊条的含氢量。

6.2 碱性低氢型焊条烘干温度一般采用350℃~450℃,烘1~2小时。

6.3 酸性焊条要根据受潮情况,在70℃~150℃,烘干1小时,存贮时间短且包装良好可不再烘干。

6.4 露天操作隔夜时必须将焊条妥善保管,以防夜间受潮,低氢型焊条次日还要重新烘干。

7 氧气瓶和乙炔瓶的使用及注意事项。

7.1 乙炔瓶必须设专用的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细,开启后板手仍应套在瓶阀的方芯上,一旦遇有险情,便于紧急关闭。

7.2 装有氧气的气瓶不准与乙炔或其它气体的气瓶储存于同一仓库。

7.3 乙炔瓶和氧气瓶不得靠近热源或电气设备,防止爆晒,严禁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和乙炔瓶,禁止装有气体的气瓶与电源相接触。

7.4 使用乙炔瓶时,要固定可靠,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

7.5 乙炔和氧气瓶严禁使用绳吊装搬运,当地点移动频繁时,应装在专用的手推车上。

7.6 严禁把氧气瓶和乙炔瓶放在一起运送,不准与易燃物品或装有可燃气体的容器一起运送。

7.7 乙炔和氧气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的温水解冻,在焊割工作中,禁止将带有油珠的衣服、手套或其它沾油脂的工具、物品与氧气瓶软管及接头相接触。

7.8 严禁碰撞、敲击氧气瓶和乙炔瓶,不得擅自拆下安全帽。

7.9 严禁将乙炔瓶和氧气瓶放在通风不良及装设电线的场所。

7.10 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氧气瓶接触。

7.11 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不低于规定要求(乙炔0.028mpa、氧气0.19mpa),用过的瓶上应写明“空瓶”。

7.12 使用乙炔瓶的现场,严禁与氧气瓶、氯气瓶等易燃、易爆品同间堆放。

7.13 乙炔瓶、氧气瓶口、减压器的螺丝绝对不可附着油脂,以防爆炸。

7.14 连接减压器前,应将氧气瓶的输气阀门开四分之一转吹洗1~2秒钟,然后用专用板手装上减压器,工作人员应站在阀门连接头的侧方。

7.15 气瓶上的阀门或减压器气门,若发现有毛病时,应立即停止工作,进行检修或更换。

7.16 氧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225个大气压的水压试验,过期未经水压试验或试验不合格者不准使用,在接收氧气瓶时,应检查印在瓶上的试验时期及试验机构的鉴定。

7.17运到现场的氧气瓶,必须验收检查,如有油脂痕迹,应立即擦拭干净,如缺少保险帽或气门上缺少封口螺丝或有其它缺陷,应在瓶上注明“注意瓶内装满氧气”退回制造厂。

7.18 氧气瓶应涂蓝色,用黑颜色标明“氧气”字样,乙炔气瓶涂白色并用红色标明“乙炔”字样。

7.19 氧气阀门只准使用专门扳手开启,不准使用凿子、锤子开启,乙炔阀门必须用特殊的键开启。

7.20 在工作地点,最多只许有两个氧气瓶,一个工作,一个备用。

7.21 安设在露天的气瓶,应用帐棚或轻便的板棚遮护,以免受阳光爆晒。

7.22 氧气瓶和乙炔瓶的管理要有专人负责。

7.23 储存气瓶仓库周围10米内,不得堆放可燃物品,不得进行铸造,焊接等明火工作,也不准吸烟。

7.24 储存气瓶的仓库不许有取暖设备。

7.25 储存气瓶的仓库必须备有消防用具。

7.26 储存气瓶的仓库其照明、电器等应采用防爆型电器装置。

7.27 气瓶的搬运应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7.27.1 气瓶必须有两人一起搬运,或采用专门的手推车和专门的抬架搬运,不许用手或肩直接搬运、滚动。

7.27.2 运输气瓶时,在每一个气瓶上套以厚度不少于25毫米的绳圈或橡皮圈二个,以免互相撞击。

7.27.3 全部气瓶的气门都应朝向一面。

7.27.4 用汽车运输气瓶时,气瓶不得顺车厢纵向放置应横向放置,气瓶押运人员应坐在车辆驾驶室内,不许坐在车厢内。

7.27.5 防止气瓶在运输途中滚动,应将其可靠地固定住,并用帆布遮盖,以防烈日曝晒。

7.27.6 不论是已充气或空的气瓶,应将瓶颈上的保险帽和气门侧面连接头的螺帽盖盖好后才可运输。

7.27.7 运送氧气瓶及乙炔瓶时必须保证气瓶不致沾染油脂、沥青等。

8 减压器的使用和注意事项。

8.1 减压器的低压,没有压力表或压力表失效,一概不准使用。

8.2 将减压器安装在气瓶阀门或输气管上前,应注意下列事项。

8.2.1 减压器(特别是连接头和外套螺帽)是否有油脂,如有油脂应擦洗干净。

8.2.2 外套螺帽的螺纹是否完好,帽内应有纤维质垫圈(不准用皮垫或胶垫代替)。

8.2.3 预吹阀门上的灰尘时,工作人员应站在侧面,以免被气体冲伤,其它人员不准站在吹气方向的附近。

8.3 应先把减压器和氧气瓶连接后,再开启氧气瓶的阀门,开启阀门不准猛开,应监视压力, 以免气体冲破减压器。

8.4 减压器冻结时应用热水或蒸气解冻,禁止用火烤。

8.5 减压器如发现自动燃烧,应迅速把气瓶的阀门关闭。

8.6 工作结束时,减压器长时间不使用时,则须将氧气瓶阀门关闭,并将减压器从气瓶上取下,由焊工保管。

8.7 使用于氧气瓶的减压器应涂蓝色,使用于乙炔发生器的减压器应涂白色,以免混用。

9 橡胶软管的使用及注意事项。

9.1 橡胶软管应具有足以承受气体压力的强度,氧气软管需用1.961兆帕的压力试验,乙炔软管需用0.490兆帕的压力试验。

9.2 橡胶软管的长度一般为10~20米,两端的接头(一端接减压器,一端接焊枪)必须用特制的卡子卡紧,或用软的和退火的金属绑线扎紧,以免漏气或松脱。

9.3 在连接金属软管之前应先将软管吹净,并确定管中无水后,才可使用。

9.4 使用的橡胶软管不应有鼓起、裂缝或漏气等现象,如发现有漏气现象,不得用贴补或包缠的方法修理。应将其损坏部分切掉,用双面接头管把软管连起来,并用夹子或金属绑线扎紧。

9.5 可燃气体(乙炔)的橡胶软管,如在使用中发生脱落、破裂或起火时,应首先把焊枪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先拧松减压器的调整螺杆,或将氧气瓶的截止阀关闭,停止供气。

9.6 氧气和乙炔软管在工作中应防止油脂或触及金属溶液, 禁止把氧气和乙炔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把重的热的物体压在软管上,也不允许把软管放在运输线上,不许把软管和电焊导线放设在一起。

9.7 氧气和乙炔软管应严格分开使用,不得混用,并用颜色标明红的乙炔管,黑的氧气管。

9.8 新领用的橡胶管在使用前要将软管内新附的滑石粉清除干净,以免塞气或漏气。

9.9 有焦味或臭气橡胶软管不得使用,如胶管颜色不对应采取其它措施。

10 焊枪、割枪的操作及注意事项。

10.1 焊枪在点火前应检查其连接处的严密性及其咀子有无堵塞现象,如有堵塞应用黄铜针剔通,不许用钢丝剔通,以免扩大其孔眼直径或损坏其边缘。

10.2 焊枪点火时,应先开氧气门再开乙炔气门,注意焊咀不得对准人和设备,立即点火,然后再进行调整火焰,熄火时,与其操作相反,即先关乙炔气门,后关氧气门,以免回火。

10.3 焊工工作地点附近,应经常备有冷水,以便冷却焊咀。

10.4 在气焊工作中,焊咀过热堵塞,而发生回火或多吹鸣爆时,应迅速先将乙炔气门关闭,再关闭氧气门,然后将焊咀浸入冷水中。

10.5 焊工不准将正在燃烧中的焊枪或割枪放下,如有必要应先将火焰熄灭。

10.6 在高空作业时,检查脚手架是否稳定,系好安全带后方可进行气割、焊接作业。

10.7 焊枪的氧气门和乙炔气门有毛病时,应立即修理。

10.8 焊工应根据工作的不同,合理地进行选择焊咀。

10.9 新割枪在使用前,应先检查割枪情况,射吸情况正常,才允许使用。

10.10 检查连接减压器氧气软管接头,并要扎紧,使氧气通过割炬内,先打开乙炔开关阀,然后打开氧气气阀,并用手指贴在乙炔接头上,检查乙炔接头上是否有一股吸力。

11 电弧气创安全操作规程。

11.1 电弧气刨枪外表应有良好的绝缘,防止工作中损坏和碰伤工件。

11.2 工作停止或更换碳精棒时,应关闭空气开关。

11.3 在窄小位置场所时,应用短的碳精棒或用塑料管等绝缘材料把露出的碳精棒包起来,防止工作时不小心到处乱碰伤工件和损伤眼睛。

11.4 电弧气刨工作时,要戴上装有深色滤光镜片的面罩,戴上有护肩的帽子。

11.5 在密封容器内电弧气刨工作时,应要有通风设备,并戴上防毒面具。

11.6 在工作场所里工作时要做好安全措施,防止火花四射乱飞引起火灾和损坏设备。

11.7 工作开始前应检查场所周围有无易燃品,工作完成后应检查附近有无物件被燃烧,并消除隐患。

12 水轮机、发电机内筒体的气焊。

12.1 严禁在发电机内、内筒体、转轮室内进行焊接、气割、气焊工作,必要时需经公司领导及有关安监技术部门批准,并制定特别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12.2 焊工在水轮机转轮室内补焊,焊接工作应认真检查接地线是否安装可靠,在机组转动部件进行焊接时,接地线只能安在该部件上并接线牢固,严禁安在厂房地线上,以防电流烧坏各导轴瓦及机组推力轴承。

12.3 在转轮室内工作的安全要求见3.8.2条3.8.3条。

12.4 焊工在发电机内电焊、气割应严格遵守电器设备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必要时须经公司厂领导及安监部门的批准,方可工作,电焊气割时防止焊渣溅入发电机线圈内及磁极内,烧坏电机,必须采用石棉布等防火及绝缘材料进行保护工作,结束后应彻底清除焊渣等杂物。工作中必须在电气设备安全监护人的监护下完成工作。

12.5 在灯泡头、内筒体电焊气割工作应认真执行电焊操作注意事项条款中的有关规定,并在工作前首先清除集油、集水及易燃物品,必须配有消防器具,并在监护人的监护下进行工作。

12.6 在水轮机转轮室内、发电机内、内筒体及灯泡头内工作应保持通风良好,要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压参照3.8.3条。

第9篇 水电站运行工安全操作规程

水电站运行工操作规程

一、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悉变电所供电情况。

二、熟知水电站主要设备的特性,一般结构和操作方法。

三、负责监视水电站内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按规定进行漏电试验。

四、接到停送电指令后,实行复述制,认真核对所要停送电的开关,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停电后加锁挂牌。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五、当电气设备发生跳闸时,必须向调度汇报经同意后方可送电。

六、对当班内设备的运行情况认真填写记录并向接班人员详细交待说明。

七、认真清扫所内卫生,严禁用湿抹布擦电气设备及电缆。

八、停送电操作听从调度统一指挥。

本工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本工种存在的危险因素是由于操作不当使本人或他人触电。

2、停送电操作听从矿调度统一指挥。

3、停送电操作前认真核对所要停送电的开关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

(附:机组开、停机操作程序)

第10篇 水电阻操作规程

一、水电阻的定义

水(h2o)混合一些相应可溶材料改变一下水的导电特性,使原有的电阻符合电气降压启动的要求的水称水电阻。

二、水电阻功能及应用

水电阻是用来电气设备启动或运行时减少回路电流,保证电网或设备正常运行。

三、开机前检查主电机运行状态及水阻柜显示:

1、主电机开机前首先要检查电阻柜信号显示,必要时可做相应的空投实验,水电阻只有在启动时用,正常运转后水电阻自动切除掉,如果不能正常切除,水会加热到100℃以上烧坏水电阻设备,运行后岗位必须确认是否切除,检查柜体上水电阻合闸指示是否到位。

2、电机运行时岗位要每班检查各种指示是否正常。

四、日常如何检查维护

岗位要每班检查各种指示状况,任何人员不得在运行中打开任何柜门,有问题及时找高压电工处理,高压电工必须了解水电阻的控制原理。

五、日常检查维护注意事项

1、设备周围必须有充足照明。

2、岗位要检查各种指示是否正常。

3、岗位要观察水的温度指示有无气体蒸发和异响。

4、高压电工每月必须检查一次水位是否在允许范围之内,在不能停电的情况下每次检修时必须检查一次水位,同时要检查容器是否渗水。

第11篇 水电汽管理规程

1.目的:

制定本规程的目的是建立水、电、汽的管理规程。

2.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79号令《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相关内容。

3.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本厂各部门使用的水、电、汽的管理。

4.责任:

设备部、生产部、质量管理部对本规程负责。

5.内容:

5.1.蒸汽:

5.1.1. 生产部将用气时间提前通知设备部,由设备部组织供汽。

5.1.2.司炉工随时巡查,保证锅炉正常运行。

5.1.3.蒸汽负荷增减:生产部调度统一安排供汽。随便开动或关闭锅炉供汽造成浪费或影响生产的,要严肃处理。

5.1.4.为合理利用热源,不准随便增加用汽管线,更不准暖汽接高压蒸汽。

5.1.5.蒸汽管道、截汽门、疏水器等要经常检查是否完好,不准随便拆卸,严禁使用过堂汽。

5.1.6.为确保安全,减少热损,安装管道同时要做好保温工作。

5.1.7.蒸汽管线设置的安全阀、减压阀每年必须校正。

5.1.8.当停电或锅炉系统发生故障时,锅炉房立即通知设备部、生产部及有关部门,分别采取措施并立即抢修。

5.2.电:

5.2.1.设备部配电室保证全厂正常供电,电工负责全厂线路及电器设备的维修。

5.2.2.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电工进行,非电工人员不得随便拆除电器设备和线路。

5.2.3.配电室及各用电部门;开关、刀闸必须有明显标志,分清“开”、“合”位置。

5.2.4.配电室或用电部门,凡易发生触电事故的地方,必须设立绝缘拉杆,绝缘胶鞋和手套、验电器等安全用具及消防用具。

5.2.5.清洁设备时将设备的电源关闭。清洗时不得使电器操作面板、电器箱及电机进水,以免损坏电器元件。

5.2.6.防爆车间不准接不防爆电器设备。

5.2.7.临时用电(正常生产用电设备外,接线路、变压器、电动机、电动机具及照明等均属临时用电)在接线前要提前上报设备部,安装质量与固定设备一样,使用完毕及时拆除。

5.2.8.需要停电时配电室必须提前一天通知设备部、生产部、质量管理部以便合理安排生产。对于由于异常原因造成的临时停电立即通知生产部、生产车间等有关部门,车间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和qa检查员立即采取必要措施以避免或减少生产中的损失。如因停电确实已造成或有可能造成质量问题要停止生产,由质量管理部提出相应的处理办法,相关部门执行。以上情况均做出详细记录。

5.3.水:

5.3.1.给排水系统由设备部负责管理。

5.3.2.当停水或纯化水系统发生故障时,制水人员立即通知设备部、生产部及有关部门,分别采取措施并立即抢修。

5.3.3.纯化水制水系统维修后要重新进行消毒,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6.附则:

6.1.本规程附图0幅,附表0张。

变更/ 修订记录

现行编码

替代编码

本次变更/修订的原因、依据及主要变更內容

厂房-p-smp-002-0

ⅱ-e-smp-002-2

1、修订内容和格式

2、依据2010版gmp修改最新内容

第12篇 水电维修操作规程(11)

水电维修操作规程(十一)

1目的

规范水电维修工作程序,为其操作提供基本方法,以达到快速、准确维修的目的。

2范围

主要适用于公司所辖物业的水电维修工作。

3职责

工程主管负责督导,由水电维修班负责实施。

4工作程序

4.1灯具线路维修

4.1.1光源损坏或老化:断开电源,用万用表检查灯丝,更换光源;

4.1.2灯头接触不良:断开电源,用测电笔检验灯头上是否有电,确认有电后,重新将灯泡装上,接触牢固后送电;

4.1.3开关接触不良:将开关断开,打磨开关触头或更换开关,故障排除后,即可检查送电

4.1.4保险丝熔断或跳闸:检查线路电流,若电流大于额定值,则需降低负载或更换开关及保险装置;

4.1.5同一回路无电:首先检查电源开关是否跳闸,再检查线路是否出现断路或短路现象,逐一排除故障,检修完毕后恢复供电;

4.1.6灯具面漆脱落:表明处理,生锈处应用砂纸打磨后,均匀涂刷防锈漆两道,干后涂刷面漆两道,有条件时应进行表面磨沙处理。

4.2隐蔽水管渗漏

4.2.1查找漏点;

4.2.2检查渗漏原因;

4.2.3闭室内水阀,排空管道余水;

4.2.4凿开漏水处墙面,更换破损水管;

4.2.5打压测试,管道加压0.5mpa,稳压20分钟,压降不超过0.05mpa;

4.2.6试压合格后,打开水阀,修复开凿的墙面及装修饰面;

4.3阀门漏水

4.3.1查找漏点,关上水阀;

4.3.2如因阀门螺栓松动而漏水,紧固螺丝即可;

4.3.3阀门压盖内盘根松动时,拆除压盖,更换盘根即可;

4.3.4阀门元、配件损坏,更换阀门;

4.3.5维修完毕后,打开阀门,反复开关数次检查是否漏水;

4.4水龙头漏水

4.4.1检查漏水原因,关上前级阀门;

4.4.2如因水龙头未上紧而漏水,应先拆下水龙头,在外丝处缠几道生料带,再把水龙头装上扭紧;

4.4.3阀芯破损,更换阀芯;

4.4.4水龙头损坏已无修复价值时,应更换水龙头;

4.4.5检修完毕后,打开前级水阀,反复开关水龙头数次,使其开关自如,不漏水;

4.5浴缸、坐便器、洗涤盆堵塞

4.5.1检查堵塞原因;

4.5.2一般堵塞可用皮揣子揣通;

4.5.2不能揣通时使用疏通机疏掏直到通畅为止;

4.5.3严重堵塞无法疏通应更换排水管;

4.5.4打开前级水阀;

4.5.5反复放水,检验排水是否畅通。

4.6面盆、洗菜盆漏水

4.6.1检查漏水位置,查明漏水原因,关闭前级水阀;

4.6.2软管断裂漏水:应更换软管,并把接头接好;

4.6.3接头漏水:检查水龙头或接头处是否有破裂损坏,更换水龙头或接头;

4.6.4去水器漏水:检查漏水位置,重新拆装,更换密封不好的垫圈;

4.6.5打开前级水阀,反复通水检查,看相关部位接头是否漏水,排水是否畅通。

4.7维修注意事项

4.7.1维修人员接到住户报修工作后应在最短时间内准备好工具和材料前往用户处进行维修,如手头工作紧,且又为必须先做之事,应先进行安抚;

4.7.2身着干净工作装、带上鞋套、佩带工作牌、进户前先按门铃(或敲门)并说明来意;

4.7.3首先确定故障部位和原因,根据实际情考虑处理办法,保证故障及时彻底解决;

4.7.4维修完毕,及时将维修时产生的垃圾清走,保证维修部件和周围环境的整洁;

4.7.5工作完毕后请用户对所维修的设施进行试用和验收,请用户在维修单上签署维修质量和服务态度的意见;

4.7.6将签好的《派工单》交部门主管,并做好维修记录。

5 相关文件

6 质量记录

附加说明:

本文件起草人:

本文件修改人:

本文件审核人:

本文件批准人:

第13篇 水电中心电工维修操作规程

1、接到报修单,了解情况后,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给出维修意见和建议。

2、在检修电器设备前,必须佩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并检查工具和防护用具是否合格可靠。

3、任何电器设备(包括停用电器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

4、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器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后,并使用相应灭火器。

5、电气设备检修,一律按操作规程进行,先切断该设备总电源,挂上警告牌,验明无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必须由2人或2人以上人员进行操作。

6、检修配变设备动力干线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工作命令,在特殊情况下(指带电)须取得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工作,必须两人及两人以上进行操作。

7、电气设备、金属外壳,一律应有保护接地,接地应符合规定。

8、各种电器设备和电热设备、开关、变压器及分路开关箱等周围禁止堆放易燃物品和加工零件。

9、电器设备安装检修后,须经使用方检验合格后签字确认方可离开。

10、使用手电钻,电锤等电动工具时一律戴橡皮手套,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11、检修线路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挂牌”制度,防治突然送电,危机设备和人身安全。

12、单相、三相闸刀,空气开关等严禁带电负荷操作。

13、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14、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并遵守有关电器安装安全技术规程。

15、施工结束后必须清点所带工具,零件等,以防遗漏在电气设备中而造成事故。

后勤管理处水电中心

2021.6.1

第14篇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水电厂动力部分)》(一)

目录

1 总则

2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2.1 在水力机械设备和水工建筑物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2.2 工作票制度

2.3 工作许可制度

2.4 工作监护制度

2.5 工作间断、试运和终结制度

2.6 动火工作票制度

2.7 操作票制度

3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3.1 在水力机械设备和水工建筑物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3.2 停电

3.3 隔离

3.4 泄压

3.5 通风

3.6 吹扫与清洗

3.7 检测与分析

3.8 加锁、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

4 水轮机的运行及检修

4.1 一般注意事项

4.2 转轮、蜗壳及尾水管检修工作

4.3 导水机构检修工作

4.4 主轴检修工作:

4.5 进水阀检修

4.6 钢管、尾水管排水阀检修工作:

5 水轮发电机的运行及检修

5.1 一般注意事项

5.2 轴承检修工作

5.3 定、转子检修工作

6 热控元器件的运行和检修

7 水工金属结构

7.1 液压启闭机

7.2 闸门及拦污栅工作

8 压力管道、容器

8.1 一般注意事项

8.2 输水压力钢管的检修

8.3 地下管道

8.4 容器内的工作

9 水电站公用辅助设备

9.1 油库设备的运行及检修(与火电统一)

9.2 供排水设备的运行及检修

9.3 技术供水系统检修

10 水工工作

10.1 水工安全作业的基本规定

10.2 水工维护

10.3 水上作业

10.4 潜水作业

10.5 野外作业

11 起重与运输

11.1 一般安全工作要求

11.2 各式起重机

11.3 起重工器具

11.4 人工搬运

11.5 车辆和船舶运输

11.6 码头工作

12生产厂房和工作场所

12.1 工作场所

12.2 设备的维护

12.3 一般电气安全注意事项

12.4 工具的使用

12.5 高处作业

12.6 焊接、切割和热处理作业

附录

附录1:发电厂水力机械工作票格式

附录2:发电厂工作任务单格式

附录3:发电厂事故应急抢修单格式

附录4:发电厂一级动火工作票格式

附录5:发电厂二级动火工作票格式

附录6:发电厂水机操作票

附录7:起重设备的检查与试验参考资料

附录8:登高工器具试验标准表

附录9:火灾危险性分类

附录10:发电厂动火级别的划定

1 总则

1.1 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1.2 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

1.2.1 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

1.2.2 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1.2.3 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

1.2.4 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1.3 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1.3.1 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1.3.2 具备必要的相关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1.3.3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

1.4 教育和培训

1.4.1 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

1.4.2 作业人员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学习本规程的全部或部分,并应每年考试一次。考试合格方能上岗。因故间断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1.4.3 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临时工等),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

1.4.4 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有关工作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工作。工作前,应向其介绍现场危险点、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

1.5 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1.6 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1.7 担任发、供电(包括农电)工作的各级领导人员、生产工人、技术人员以及公司系统的设计、安装、试验、修造等部门的有关人员,均应熟悉本规程的有关部分,并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1.8 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发、输、变、配设备上的工作人员(包括基建安装、农电人员),其它单位和相关人员参照执行。

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充条文或实施细则,经本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

第15篇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水电厂动力部分)》(二)

8.2 输水压力钢管的检修

8.2.1 进入输水钢管压力钢管工作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8.2.1.1 严密关闭进水口检修闸门,做好彻底隔离水源措施,防止突然来水;

8.2.1.2 关闭或落下下游侧隔离阀门或闸门,并堵漏;

8.2.1.3 关闭所有可能向检修管道来压(油、水、气)的管路阀门;

8.2.1.4 断开上述所有隔离阀门或闸门的操作水源、油源、气源或电源,并上锁、挂标示牌;

8.2.1.5 打开排水阀,排除输水钢管内积水,并检修过程中排水阀保持全开启;

8.2.2 在打开钢管排水阀进行排水前,应先检查确认钢管外排水管路畅通,以保持钢管内外压力平衡,确保钢管不发生变形损坏。

8.2.3 在打开进人孔前,需再次确认所有隔离阀门或闸门已可靠关闭,确认输水管道内积水已排空。

8.2.4 进入输水管道内部人员,应取出随身的无关杂物,所带入的工具材料要详细登记,工作结束时要清点,不可遗漏。

8.2.5 进入输水管道人员必须穿防滑橡胶靴,并随身携带应急照明灯。

8.2.6 进入输水管道内部工作,应安排专人在外面监护,监护人应站在能看到或听到工作人员的地方,监护人不准同时兼任其他工作。

8.2.7 进入以上区域工作,必须3人及以上,在管道内行走时人员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以滑跌时对他人造成伤害。

8.2.8 检修期间,进人孔必须保持全开,安排专人全过程值班,并做好人员和材料工器具进出登记工作;每天收工,必须经工作负责人确认里面确无人员遗留在内,并在进人孔处做好禁止入内的明显标志后,值班人员方可离开。

8.2.9 进入进水口钢管渐变段、输水管平段等存在滑跌导致高空坠落处工作时,应遵守高空作业有关规程,做好防止人员高空坠落和物品高空落物的措施。

8.2.10 输水压力钢管内部工作需要使用动力电源时,应做好以下安全措施:

8.2.10.1 所用动力电缆线必须采用双层绝缘,电缆架空方法必须安全可靠,并与临时照明线路和临时固定电话线路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8.2.10.2 照明电源电缆不得与动力电源电缆混用;

8.2.10.3 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器,且应设专人在外不间断监护。漏电保护器、电源联接箱和控制箱等应放在管道外面;

8.2.10.4 动力电源联接箱和控制箱必须专人值班,并保证内部和外部的通讯畅通,确保异常时能及时切断电源;

8.2.10.5 若工作需要在输水管道或调压井内部装设中间电源联接箱(或配电箱)的,箱子内部还应加装一套漏电保护器,并派专人值班。箱子应做好防水措施,并放在人员不易碰及的地方,周围区域应设置明显的隔断措施,箱体外壳上应有“有电危险”的荧光标志;

8.2.10.6 禁止带电移动、铺设动力电缆或配电箱;

8.2.10.7 带电的电气工具、电源联接箱和控制箱等不应直接放在输水钢管上,之间应采用绝缘材料隔断。

8.2.11 检修工作结束后,应将输水系统下平段包括钢管段依次逐段阻水、隔离,再对隔离段进行排水和清理底板垃圾。在以上区域进行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必须检查室内有无有害气体,禁止用明火来检查,以防止发生爆炸。工作时应保持室内良好通风,在有有害气体的维护室内禁止吸烟。

8.3 地下管道

8.3.1 地下管道的检修,应遵守本章第1节的规定。

8.3.2 在地下维护室内对设备进行操作、巡视、维护或检修工作,不得少于二人。

8.3.3 开闭地下维护室的人孔盖,必须使用适当的工具,不准用手直接开闭。

8.3.4 打开地下维护室的人孔进行工作时,必须在打开人孔周围设置遮栏,夜间还应在遮栏上悬挂红灯。在人孔盖下面应装有上下用的脚蹬(间距30~40厘米)或固定的铁梯。

8.3.5 进入有水的地下维护室及沟道内进行操作或检修,工作人员应穿橡胶靴。

8.3.6 在地下维护室和沟道内工作,应用12~36伏的行灯。在有(有害)易燃气体的地下维护室和沟道内工作,应使用携带式的防爆电灯或矿工用的蓄电池灯。

8.3.7 地下维护室及沟道内需保持清洁,出入口不准堆积任何物品。

8.3.8 在地下维护室和沟道内使用汽油机或柴油机时,应把汽油机或柴油机的排气管接到外面,并有良好的通风,否则不准使用。

8.3.9 进入有有害气体或温度高的地下维护室之前,应至少打开维护室的二个人孔,并在每个人孔上面放置通风筒或导风板,其中一个正对来风方向,另一个正对去风方向,以加强通风。

8.3.10 在地下维护室内进行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必须检查室内有无(有害)易燃、有毒气体,检查的方法是可用仪器测量,也可使用绳子吊下专用的矿灯或小动物作试验,但禁止用燃烧着的火柴或火绳等投入地下维护室内来检查,以防止发生爆炸。在有(有害)易燃气体的维护室内不准吸烟。

8.3.11 有关相关领导应掌握那些地下维护室经常发生有害气体,并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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