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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05-15

临时用电规程

有哪些

临时用电规程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申请与审批:所有临时用电需求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执行。

2. 设备与设施:临时用电设备应符合安全标准,配备合格的电源线、插头及保护装置。

3. 安装与接线:安装过程需由专业电工进行,确保线路清晰、绝缘良好,防止短路或触电事故。

4. 使用与监护:使用期间应有专人监护,严禁超负荷运行,禁止私拉乱接。

5. 检查与维护:定期进行电气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6. 应急预案:制定并演练应急处理措施,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电力故障或事故。

7. 撤除与回收: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拆除临时线路,清理现场,恢复原状。

标准

临时用电规程的标准主要包括:

1. 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电气安全法规,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

2. 遵守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规定,确保与企业整体安全管理体系相一致。

3. 采用的电气设备应通过相关认证,如ce、ul等。

4. 作业人员需持有有效的电工操作证,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5. 临时用电设施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提醒相关人员注意安全。

6. 在特殊环境(如易燃易爆场所)下,需采取额外的安全措施,如使用防爆电器。

是什么意思

临时用电规程是指在非固定场所或短期内需要电力供应的情况下,为保障用电安全、有序进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操作流程。它强调的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旨在减少因临时用电引发的事故风险。规程的实施不仅要求企业在制度层面建立健全的审批机制,还要求员工在实际操作中严格遵守安全规定,确保临时用电行为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规程也明确了在紧急情况下如何快速、有效地应对,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通过这些规程,企业可以有效管控临时用电的风险,保障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

临时用电规程范文

第1篇 停电限电临时用电管理规程

1 目的

为加强小区的用电管理,确保电力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小区停电、限电、临时用电的管理。

3 职责

3.1 小区维修电工负责按用电规程实施停电、限电和临时用电的操作。

3.2 小区维修组长负责停电、限电和临时用电的组织和管理。

3.3 维修中心负责对小区停电、限电及临时用电的监督和管理,必要时提供技术和资源的支持。

3.4 管理处负责及时向业主通报停电、限电,并做好及时停电、限电时的安全防范和必要的便民服务工作。

4 操作规程

4.1 停电情况的处理

4.1.1 有自用配电房的小区,在发生停电时,按《供配电设备运行操作规程》进行处理。

4.1.2 配电房为公配的小区,在发生突然停电时,如果是全线停电,则应立即联系供电局进行抢修;如果为小区内部的局部停电,则应由维修人员逐步检查小区内部的供配电设施,确定故障,修复后恢复供电。如自身无法修复的,则报请工程技术部同意后,请供电局进行抢修。

4.1.3 发生停电以后,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工程部、管理处、维修中心负责人,由管理处主任负责组织停电区域的安保工作,防止突发事件。

4.1.4 发生停电事故后,值班人员应逐一检查电梯是否关人,如有人被困的,按《电梯困人紧急救援规程》进行操作。

4.2 限电情况的处理

4.2.1 小区接到供电局通知需要限电之后,管理处应及时将限电时间、限电范围等予以公布。提醒居民做好准备。

4.2.2 在预定停电时间前,由维修人员负责关闭停电区域的电梯。

4.2.3 如限电发生在夜间,管理处主任应事先制定安保方案,做好停电区域的警戒工作。

4.2.4 限电期间,管理处应安排人员值班,作好解释、说服工作。

4.2.5 恢复供电后,维修人员应逐一开启电梯、水泵。

4.3 临时用电的管理

4.3.1 临时用电的审批

4.3.1.1 业主或单位需要在小区内部临时用电的,必须填写《临时用电审批表》,经维修组主管、管理处主任、工程技术部经理签字同意之后方可用电。

4.3.1.2 临时用电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电工上岗证,并按用电量的多少、时间长短预付用电费用押金。

4.3.2 架设临时用电线路时,必须有维修维修人员在场

临时线路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 临时线路应装有供电局检验合格的三线四制电度计量表,按符合大小、长度选择导线、漏电总开关。用电量不得超过总负荷的20%。临时用电线路附近,必须有警示标志;

b) 临时线路必须是三线四制,另外加一条可靠的保护接地,每分支用电线路必须安装不超过10a的可靠空气开关,不得使用金属导线代替保险丝;

c) 线路不得随地拖动,移动线路必须用多股橡质软电缆;

d) 移动照明、潮湿环境、地下通道线路必须使用安全电压,不听劝阻者停止供电。

5 相关文件

《供配电设备运行操作规程》

《电梯困人紧急救援规程》

6 记录

《临时用电审批表》

第2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程

浅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通过对我公司施工项目部的安全检查,我们发现,临时电问题仍是困扰项目部的一个重大安全问题: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实际情况不符;施工现场的配电箱不符合规范要求;电缆不符合三相五线制;施工现场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电气元件;未进行重复接地;未测接地电阻;项目部未配置保全电工等等,这些都已成为项目部的重大安全隐患。究其原因,主要是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是一项技术性强,实施难度较大的项目,它存在临时性强、用电量变化大、设备流动位置不确定、环境差、危险性大等因素,同时项目部电气工程师和保全电工对国家关于临时用电的相关规定理解肤浅。为了项目部能按规范安全用电,消除临时电带来的安全隐患。根据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特编写《浅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一、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用电安全技术的核心组成部分,其宗旨是指导项目部建立一个既能够确保施工用电安全,又能够兼顾施工用电方便的临时用电系统。但目前我公司大多数项目部,没有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原搬照抄公司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样本,不能正确指导施工。现场技术人员只是凭经验架设线路,配置设备,造成用电不合理,甚至留下安全隐患,危及施工安全。因此,项目部应按规范规定并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包括:现场勘测计算、负荷计算、变电所设计、配电线路设计、配电装置设计、接地设计、防雷设计、外电防护措施、安全用电与电气防火措施、施工用电工程设计施工图等,应当做到考虑全面、精心设计、周密布置,使其成为具有真正实际指导意义的设计,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核,主管部门批准后,督促施工人员严格执行、实施。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主要指不为施工现场专用的原来已经存在的高压或低压配电线路,一般的工程不涉及外电防护,但是部分临路的工程会涉及外电防护。由于外电线路位置已经固定,无法改变,所以施工过程中必须与外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当因受现场作业条件限制达不到安全距离时,必须搭设绝缘防护隔离屏障或遮拦,防止发生因碰触造成的触电事故。但是目前部分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距离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没有采取防护措施,或虽有防护,但不严密,防护屏障上没有悬挂警告标示牌,防护材料不符合要求,不采用绝缘材料,或防护材料强度较低,难以阻止坚硬物品的穿越,防护空隙大或者只防护一部分,给施工过程留下极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凡是外电线路小于规定的安全操作距离时,一定要认真地采取防护措施,做好方案,采用有可靠机械强度的绝缘材料,保证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不会被破坏,并能有效地与外电线路实现电气安全隔离,保证用电安全。

三、配电线路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采用tn-s系统,设置专用的保护零线,三级配电、两级及其以上保护,确保“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配电线路自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开始敷设,依据各级配电装置的相对位置,一般采用放射――树干式配线型式为宜,线路敷设方式一般采取架空或埋地。目前大部分项目部的线路敷设较为马虎,存在以下现象:配电线路架设在外脚手架或井字架上;电缆线路拖地,私拉乱接,没有一定规律可循;电缆线路埋设深度较浅,上下缺50mm的细砂,埋地电缆引出地面2m至地下0.2m处未加保护套管;电缆接头防水性能差;架空线路的电杆没有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电杆杆径细,埋地深度浅,长度不符合要求,档距超过规定,致使电线弧垂度大;电杆的终端杆,转角杆没有加装平衡拉线,电杆上缺少绝缘子,横担上线路排列混乱等。因此,施工现场的线路敷设应该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布设,做到电线埋地、引出正确,符合要求,线路架设选用合理的电线杆,配好绝缘子、横担,线路排序正确,确保线路的安全。

施工现场用电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严格分开。如果发生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错接,将导致设备外壳带电的危险,危及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我们根据多次对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的情况,发现接零保护由于得不到项目部的重视,而导致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存在安全隐患,主要问题是:部分施工现场接零保护不规范,现场人员认识模糊,保护零线没有自始至终引到开关箱及用电设备不带电的外露部分;保护零线没有重复接地或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接地电阻没有进行接地摇表测试;保护零线选用的材料和截面不符合要求;未采用绿/黄双色线加以标识区别。因此,现场保护零线必须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设置,以降低用电的危险性。施工现场的保护零线应当与工作零线真正分离,保护零线绝对不允许中间断开,严禁穿过漏电保护器或通过任何闸刀、熔断器等开关电器,并且在保护零线的末端及中间应多处做重复接地,保证每处重复接地电阻值<10ω;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并使用绿/黄双色线;与电器设备连接的保护零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

四、配电箱、开关箱

施工现场的配电箱是电源与用电设备之间的中枢环节,而开关箱是配电系统的末端,是用电设备的直接控制装置。规范要求配电箱应作分级设置,即在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形成三级配电,并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配电箱、开关箱的选择、设置和使用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直接影响着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但是目前很多工地临时用电没有采用三级配电,用电系统比较混乱,配电箱、开关箱采用的材料材质差,隐患多;箱体设置位置不当,周围乱堆建筑材料,操作维修极不方便;箱体尺寸小,箱内电器紧靠;箱内没有装设隔离开关;电器装置安装在木板上;电器裸露,破损较多,特别是部分闸刀缺少闸盖,操作极不方便,也不安全;配电箱,开关箱标识不清,易造成误操作;箱体引出线随意,有的从侧面进入箱体,有的直接从箱门口上进入,箱体无防雨措施,雨水极易进入箱体;箱内杂物多,一闸多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开关箱与用电设备距离较远,不符合规范的要求。因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要使用铁制,有门,能锁,防雨,防尘,铁皮厚度不小于1.5mm的标准铁壳电箱,要安装在干燥、通风,并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或通道;电箱前面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并做好电箱的分路标记;箱内设备能够紧固地、规范地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板上;箱体金属安装板和箱门之间用保护零线作电气联接;电箱的进出线应从箱底进出,进出线必须加护套分路成束进出;箱体安装要端正、牢固,箱底与地面垂直距离为1.5~1.8m;移动配电箱应设在紧固的支座上,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在0.6~1.5m范围之内,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规范要求“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中的“两级保护”主要是指采用漏电保护措施,除在末级开关箱内加装漏电保护器外,还要在上一级分配电箱或总配电箱中再加装一级漏电保护器,总体形成两级及其以上的保护。漏电保护器是安全用电的主要防护措施之一。但是目前工地上部分管理人员由于认识上的模糊,错误地认为用电

设备已经做了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再装设了漏电保护器就能保证安全生产,不会发生触电事故,并没有认识到装设的漏电保护器参数是否匹配,接法是否符合要求的重要性。有的工地在末级开关箱装的漏电保护器与上一级分配电箱或总配电箱装的漏电保护器,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都是一样大,没有认清谁是主保护,谁是后备保护,使其不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所以一旦出现事故,漏电保护器要么不跳闸,要么一跳闸就是停电一大片,影响其他设备的正常运转;或者漏电保护器频繁动作,导致损坏或影响灵敏度,失去保护功能,留下了安全隐患。因此,正确的选用漏电保护器及其安装的正确性是安全用电的一个重要环节。通常我们应该选用由漏电保护器与空气开关组装在一起的具有过载保护功能、短路保护功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保护器。一般来说,额定漏电动作时间越短越好,宜采用高灵敏度,快速型装置。规范规定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超过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超过0.1s。对于多级保护,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应按先后顺序合理选配,即从电源至末级负荷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应逐级减少减短,但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超过30ma.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的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漏电保护器一般要求安装在熔断器(闸刀开关)的负荷侧,这样才能保护漏电保护器自身短路引起的故障;漏电保护器不得作为频繁起动的电源开关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注意检查漏电保护器是否失灵,即在合闸通电的情况下按动试验按钮,如不动作,应更换新的漏电保护器。

五、现场照明

现场照明装置在一般情况下应与动力线路分开,自设独立的线路系统,其电源电压为220v。这样,一旦动力电源出现故障或有人触电而造成停电时,不会影响照明回路。在有照明的情况下,有利于排除故障,避免或减少触电事故的发生。规范还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但是目前很多工地现场照明系统设置随意,工地工棚大多低矮,线路高度小于2.4m的没有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照明线路及灯具随意搭设;照明线路未采用专用回路,电线私拉乱接等现象较多。因此,应该重视现场照明系统的管理,使用安全电压,装设漏电保护器,照明线路和动力线路严格分设,做好保护接零,降低触电的可能性,加强用电安全管理,确保生活用电的安全。

六、现场照明

施工用电维护管理不善是电气安全隐患的另一重要因素。现场电工属特种作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培训,持证上岗;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的设置、安装、使用、维修、检查和拆除都必须由持证电工进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投入使用前应进行验收,使用中应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但是大部分施工现场没有配备专职的合格的电气操作人员,工人凭经验办事,对施工用电检查维修不到位,导致设备带病运行;管理人员对用电技术交底不详细,无针对性;对安全检测记录、电工维修工作记录不重视;有关用电档案资料仅仅是为了应付检查,存在后补资料、做假资料的情况。因此,应该加强现场的用电管理,加强检查维修,配备合格的专职电气作业人员,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健全相应的技术档案,制定有关施工用电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测、定期检修、检查等安全用电制度,并认真做好记录,防范于未然,从而促进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

第3篇 临时用电的专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 临时用电装置的安装、维修、搬迁、移动和拆卸必须由受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完成。

2 各类用电人员必须遵守以下安全用电要求:

2.1 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所用机械、电气设备的性能。

2.2 在使用电气设备过程中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漏电保护器,开关箱和有关电器设施的防护设施等。

2.3 在使用设备前,应对电气装置认真检查,并对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进行试验,合格后做记录,确保用电安全。

2.4 使用的设备停止工作时,必须将开关箱中的控制开关断开,并锁好开 关箱。

第4篇 路基临时用电安全操作规程

1、施工现场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所有设备必须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装置进行安装;接电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持证上岗。

2、临时用电装置的安装、维修、搬迁、移动和拆卸必须由受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完成。

3、施工场地的电缆要架空,离地面不小于2m,严禁拖地和压埋土中。

4、一切设备必须接零接地,并设置漏电保护器。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作业的空间,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6、配电箱、开关箱安装应牢固、平稳、移动式的箱体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垂直距地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的垂直距地为0.6-1.5m。

7、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工作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和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8、配电箱均应配锁,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应将动力开关箱拉闸上锁。各种电气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杂物,应保持清洁,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

9、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必须按生产厂家产品说明正确安装、接线、使用。对搁置已久的漏电保护器,安装前检查,合格后才能安装。漏电保护器安装后,操作试验按钮,检查漏电保护器工作特性,确认能正常动作后才允许投入使用。

10、设备外壳必须按要求进行接地或接零保护;电机设备要有防雨措施;电器设备材料、工具等必须购买正规厂家产品,严禁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假冒产品。

第5篇 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安全操作规程

1架空线路的电杆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严禁在树木、脚手架等上架设用电线路。钢筋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环间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其梢径不得小于140mm。

2电杆埋设深度应为杆长的1/10加0.6m。在松软土质处应适当加大埋设深度或采用卡盘固定。

3终端杆和转角杆应加装拉线或撑杆。拉线宜采用镀锌钢丝,其截面不得小于3×φ4.0mm2;拉线与电杆夹角应在45°~30°之间;拉线地锚埋设深度不小于1.0m;钢筋混凝土电杆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m处加装拉紧绝缘子。撑杆可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撑杆埋设深度不得小于0.8m,其底部应垫底盘或石块;撑杆与主杆的夹角以30°为宜。

4架空线路横担可选用铁横担或木横担,铁横担按表4-1选用;木横担截面应不小于80mm×80mm。横担的长度按表4-2选用。

铁横担角钢型号选用表表4-1

导线截面(mm2)

低压直线杆角钢横担

低压承力杆角钢横担

二线及三线

四线及以上

16

25

35

50

l50×5

2×l50×5

2×l63×5

70

95

120

l63×5

2×l63×5

2×l70×6

横担长度选用表表4-2

横担长度(m)

二线

三线、四线

五线

0.7

1.5

1.8

5直线杆和15°以下的转角杆可采用单横担,但跨越机动车道时应采用单横担,双绝缘子;15°~45°的转角杆应采用双横担、双绝缘子;45°以上的转角杆应采用十字横担。

6架空线路的相序排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同一横担上和保护零线同时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n、l2、l3、pe;

2动力线和照明线分别在两个横担下架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l2、l3,下层从左侧起为l1(或l2、l3)、n、pe。

7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得小于0.3m。架空线路在一个档距内每一层导线的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数的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有一个接头。但在距离越铁路、公路、河流及其他电力线路时,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8埋地电缆的敷设应符合以下要求:

1敷设深度不小于600mm,并在电缆上、下均匀铺设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其埋设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2埋地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3埋地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以及引出地面从2.0m高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4埋地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专用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的场所。

9架空线路敷设应符合以下要求:

1架空线路应使用绝缘子固定在墙壁或电杆上,绑扎电缆必须采用绝缘线(带)。固定绑扎严禁使用金属裸线。

2架空电缆的档距应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

3架空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10进入在建工程的临时用电电缆线路必须采用埋地引入,其垂直敷设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应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固定点以每层楼高度不少于一处为宜。在在建工程内水平敷设时,宜沿墙固定,其最大弧垂点距离地面不得小于1.8m。

11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使用绝缘物包扎,接头不得承受张力。

12电缆线路不得沿地面明设。

13室内配线应采用瓷瓶、瓷(塑料)夹敷设。配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14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其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并采用防雨措施。

15潮湿场所或非埋地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应密封,采用金属管敷设时,金属管应作保护接零。

16室内钢索线配线应符合以下要求:

1吊架间距不宜大于12m。

2导线采用瓷夹固定时,导线间距不小于35mm,瓷夹间距不大于800mm。

3导线采用瓷瓶固定时,导线间距不小于0.1m,瓷瓶间距不大于1.5mm。

4采用护套绝缘导线时,可直接敷设于钢索上。

第6篇 施工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临时用电线路与设备应有良好的绝缘,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使用。

2、临时用电线路应架设在电柱或建筑物的绝缘物体上。高压线路对地面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永久性工程要求。低压线路其架空高度不得小于2.5m,架空线路穿越主要道路时,线路与路面中心的垂直高度不得低于6m,施工现场不得架设裸体导线。

3、电气设备的刀闸开关和熔断器应装设防护罩,管形熔断器不得无管使用。如在户外应设防水罩。熔断器应装在电源的相线上且不得装在零线上。

4、电气设备、电力机械,如用电磁启动器控制时,必须在启动器前加设刀闸开关。

5、变电配电间应备有经试验合格的绝缘手套、绝缘靴鞋、绝缘垫、绝缘操作棒、高压验电器、绝缘夹(钳)、携带型接地线等安全操作用具。

6、移动式电动工具,应有专人负责维护保管,定期检修,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机具应放置在库房内或防雨、雪棚内。

(2)交、直流电焊机、氩弧焊机、气体保护焊机的一次线长度以2.5m为宜,但不得超过5m,二次线应使用合格的电焊软导线,并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3)手电钻、手砂轮、电锤等电动工具,应使用多芯橡皮绝缘软导线,其中一芯专供保护接零用,并做到“一机一闸一漏”。

第7篇 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架空线路的电杆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严禁在树木、脚手架等上架设用电线路。钢筋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环间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其梢径不得小于140mm。

2电杆埋设深度应为杆长的1/10加0.6m。在松软土质处应适当加大埋设深度或采用卡盘固定。

3终端杆和转角杆应加装拉线或撑杆。拉线宜采用镀锌钢丝,其截面不得小于3×φ4.0mm2;拉线与电杆夹角应在45°~30°之间;拉线地锚埋设深度不小于1.0m;钢筋混凝土电杆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m处加装拉紧绝缘子。撑杆可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撑杆埋设深度不得小于0.8m,其底部应垫底盘或石块;撑杆与主杆的夹角以30°为宜。

4架空线路横担可选用铁横担或木横担,铁横担按表4-1选用;木横担截面应不小于80mm×80mm。横担的长度按表4-2选用。

铁横担角钢型号选用表表4-1

导线截面(mm2)

低压直线杆角钢横担

低压承力杆角钢横担

二线及三线

四线及以上

16

25

35

50

l50×5

2×l50×5

2×l63×5

70

95

120

l63×5

2×l63×5

2×l70×6

横担长度选用表表4-2

横担长度(m)

二线

三线、四线

五线

0.7

1.5

1.8

5直线杆和15°以下的转角杆可采用单横担,但跨越机动车道时应采用单横担,双绝缘子;15°~45°的转角杆应采用双横担、双绝缘子;45°以上的转角杆应采用十字横担。

6架空线路的相序排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同一横担上和保护零线同时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n、l2、l3、pe;

2动力线和照明线分别在两个横担下架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l2、l3,下层从左侧起为l1(或l2、l3)、n、pe。

7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得小于0.3m。架空线路在一个档距内每一层导线的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数的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有一个接头。但在距离越铁路、公路、河流及其他电力线路时,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8埋地电缆的敷设应符合以下要求:

1敷设深度不小于600mm,并在电缆上、下均匀铺设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其埋设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2埋地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3埋地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以及引出地面从2.0m高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4埋地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专用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的场所。

9架空线路敷设应符合以下要求:

1架空线路应使用绝缘子固定在墙壁或电杆上,绑扎电缆必须采用绝缘线(带)。固定绑扎严禁使用金属裸线。

2架空电缆的档距应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

3架空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10进入在建工程的临时用电电缆线路必须采用埋地引入,其垂直敷设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应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固定点以每层楼高度不少于一处为宜。在在建工程内水平敷设时,宜沿墙固定,其最大弧垂点距离地面不得小于1.8m。

11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使用绝缘物包扎,接头不得承受张力。

12电缆线路不得沿地面明设。

13室内配线应采用瓷瓶、瓷(塑料)夹敷设。配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14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其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并采用防雨措施。

15潮湿场所或非埋地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应密封,采用金属管敷设时,金属管应作保护接零。

16室内钢索线配线应符合以下要求:

1吊架间距不宜大于12m。

2导线采用瓷夹固定时,导线间距不小于35mm,瓷夹间距不大于800mm。

3导线采用瓷瓶固定时,导线间距不小于0.1m,瓷瓶间距不大于1.5mm。

4采用护套绝缘导线时,可直接敷设于钢索上。

第8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规程

1、施工现场电工须经专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才能上岗作业。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等作业,必须由电工完成。

2、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开关箱使用完毕,应断电上锁。

3、建设工程在高、低压电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材料以及其他杂物等,必要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施工现场配电,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三相五线制),实行三级配电(总配电柜箱、分路箱、开关箱)两级保护。线路(包括架空线、配电箱内连线)分色为:相线l1、l2、l3为黄、绿、红,工作零线n为浅蓝色,保护零线pe为黄/绿双色。禁止使用老化电线,破皮的应进行包扎或更换。不得拖拉、浸水或缠绑在脚手架和树木上等。

5、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使用电缆卷筒螺旋开关箱,严禁带电移动电气设备或配电箱,禁止用倒顺开关。

6、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7、熔断丝应与设备容量相匹配,不得用多根熔丝绞接代替一根熔丝,每组熔丝的规格应一致,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8、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金属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其电源线应采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塑料护套线。

9、室外灯具距地面低于3米,室内灯具距地面低于2.4米时,电源电压应不得大于36v;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工作场所,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工作照明电源的不大于12v。

10、停电后操作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装设自备电源应急照明设备。

第9篇 建筑工程临时用电安全专业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临时用电安全专业管理

1临时用电按部颁规范的要求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建立必要内业档案资料,对现场的线路及设施定期检查,并将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2临时配电线路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采用绝缘电缆,不采用塑胶软线,不能沿地面明露敷设,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如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采用可靠防护措施。变压器,配电箱均搭设防护棚及设置围档。

3施工现场内配电系统实行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均应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完好可靠,其选型,定位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标明用途。

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切断电源,箱门上锁,使施工现场内所有机械均做到一机、一闸、一保险。

4独立的配电系统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地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

各种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接地保护。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符合规定,塔吊等高大设施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5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完好,电源线不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接线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设专人负责。

6施工现场所用的220v电源照明,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灯体与手柄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准使用塑胶线。

7电焊机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做接零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小于5m,二次线长小于30m,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焊接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防潮、防雨、防砸。

第10篇 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规程

第一条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临时用电审批程序

(一) 在运行的生产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生产必须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二) 本公司内部的临时用电,由用电部门持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操作证到安全主任处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应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一致,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1年。

第四条 用电结束后,临时施工用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立即拆除,由用电执行人所在生产区域的技术人员、安全主任共同检查验收签字。

第五条 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电工操作证方可施工。严禁擅自接用电源,对擅自接用的按严重违章和窃电处理。电气故障应由电工排除。

(一) 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

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二) 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应采用五线制。

(三) 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得低于2.5米,

室外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

(四) 采用暗管理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必须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

(五) 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要有编号和防雨措施,配电箱门必须能牢靠关闭。

(六) 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第六条 临时用电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的规定,不得变更临时用电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现违章用电,安全主任有权停止供电。

第七条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是临时用电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

第11篇 停电、限电、临时用电管理规程

1 目的

为加强小区的用电管理,确保电力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小区停电、限电、临时用电的管理。

3 职责

3.1 小区维修电工负责按用电规程实施停电、限电和临时用电的操作。

3.2 小区维修组长负责停电、限电和临时用电的组织和管理。

3.3 维修中心负责对小区停电、限电及临时用电的监督和管理,必要时提供技术和资源的支持。

3.4 管理处负责及时向业主通报停电、限电,并做好及时停电、限电时的安全防范和必要的便民服务工作。

4 操作规程

4.1 停电情况的处理

4.1.1 有自用配电房的小区,在发生停电时,按《供配电设备运行操作规程》进行处理。

4.1.2 配电房为公配的小区,在发生突然停电时,如果是全线停电,则应立即联系供电局进行抢修;如果为小区内部的局部停电,则应由维修人员逐步检查小区内部的供配电设施,确定故障,修复后恢复供电。如自身无法修复的,则报请工程技术部同意后,请供电局进行抢修。

4.1.3 发生停电以后,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工程部、管理处、维修中心负责人,由管理处主任负责组织停电区域的安保工作,防止突发事件。

4.1.4 发生停电事故后,值班人员应逐一检查电梯是否关人,如有人被困的,按《电梯困人紧急救援规程》进行操作。

4.2 限电情况的处理

4.2.1 小区接到供电局通知需要限电之后,管理处应及时将限电时间、限电范围等予以公布。提醒居民做好准备。

4.2.2 在预定停电时间前,由维修人员负责关闭停电区域的电梯。

4.2.3 如限电发生在夜间,管理处主任应事先制定安保方案,做好停电区域的警戒工作。

4.2.4 限电期间,管理处应安排人员值班,作好解释、说服工作。

4.2.5 恢复供电后,维修人员应逐一开启电梯、水泵。

4.3 临时用电的管理

4.3.1 临时用电的审批

4.3.1.1 业主或单位需要在小区内部临时用电的,必须填写《临时用电审批表》,经维修组主管、管理处主任、工程技术部经理签字同意之后方可用电。

4.3.1.2 临时用电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电工上岗证,并按用电量的多少、时间长短预付用电费用押金。

4.3.2 架设临时用电线路时,必须有维修维修人员在场

临时线路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 临时线路应装有供电局检验合格的三线四制电度计量表,按符合大小、长度选择导线、漏电总开关。用电量不得超过总负荷的20%。临时用电线路附近,必须有警示标志;

b) 临时线路必须是三线四制,另外加一条可靠的保护接地,每分支用电线路必须安装不超过10a的可靠空气开关,不得使用金属导线代替保险丝;

c) 线路不得随地拖动,移动线路必须用多股橡质软电缆;

d) 移动照明、潮湿环境、地下通道线路必须使用安全电压,不听劝阻者停止供电。

5 相关文件

《供配电设备运行操作规程》

《电梯困人紧急救援规程》

6 记录

《临时用电审批表》

第12篇 通风空调工程临时用电施工要求规程

通风空调工程临时用电施工要求

1)线路施工要求

主电缆直埋进入施工现场时应沿路边和楼房边缘埋设, 且每隔20米和捌角处做出电缆标志,电缆直埋时深度为60cm,且上下铺沙10cm 盖砖保护,由一层配电箱引向施工层时,可通过电缆井向上牵引每到一层将电缆用磁珠绑扎牢固以防电 缆上受力过大。电缆进入建筑物入口处沿墙明设。敷设高度大于2.0米,每隔2.5米将电缆绑扎固定,绑扎不可用铁丝,应用2.5mm2铜导线绑扎。

2)接零保护要求

所有用电设备外壳、配电箱外壳必须做好接零保护,接零保护线统一颜色,根据所进电缆颜色确定与零线明确分开,保护线上不装设熔丝或闸刀,所有手持电动设备保护零线必须采用并联方式,不得几个设备串联接地,保护零线应做好铜鼻子,用压接栓紧固在配电箱上,不得用缠绕挂钩的方法与接地母线连接。

3)配电箱与开关安装要求

(1)采用统一标准配电箱,使用建筑安全配电箱,分配电箱,应装设在负荷相对集中地方,分配电箱与末端开关箱距离不应超过30米,在各层施工时应将分配电箱放在本层中间位置,末端开关箱距用电设备不得超过3米。

(2)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牢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下底与地面垂直距离应大于1.3米,小于1.5米,移动式中间配电箱与开关箱,下底距地面大于0.6米,小于1.5米。

(3)开关箱漏电保护器动作时间与漏电动作电流都应调整在小于主配电箱内漏电开关数值,开关箱漏电动作时间不能大于0.1s,漏电动作电位小于30ma。漏电开关不得随意拆卸。

维修时必须由专业持证电工进行,将前一级断电,设专人监护,严禁带电作业,施工现场停电维修1小时以上时应将开关箱断电上锁,配电箱与开关箱应保持整洁不得放杂物,配电箱与开关箱进出线应绑扎好,防止受外力,严禁与金属 断口接触。

第13篇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程

1、目的

为加强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外来施工单位、公司范围内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

3、定义

临时用电是指基建工地及其他需在供电部门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

4、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措施及要求

4.1作业执行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交底。

4.2作业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单位停止送电,施工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4.3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应接入公司电网。

4.4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4.5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1)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2)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3)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孤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架上。

(4)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路面时应加设防护套。

(5)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固关闭。

(6)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4.6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4.7供电单位应进行每天至少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和隐患记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配送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4.8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5、《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5.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主要内容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应清楚的标明申请作业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施工地点、用电设备及功率、电源接入点、工作电压、临时用电人、电工证号、临时用电时间、主要采取的安全措施。

5.2《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审批程序和终审权限

(1)外来施工需临时用电时,应向公司电力设施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持《电工作业操作证》到安监部领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人负责填写安全措施并得到临时用电负责人签字、报经公司电力设施主管部门确认,电力设施主管部门负责批准签发。

(2)公司其他部门进行临时用电时,用电单位负责人到公司电力设施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电力设施主管部门到安监部领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作业执行人负责填写安全措施,作业现场负责人对措施进行确认签字后,由临时用电单位审核签字,电力设施主管部门负责签发。

5.3《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留存

(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由安监部保管,办理临时用电申请时到安监部领取。

(2)《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一份送安监部备案;一份送电力设施主管部门留存,一份交作业现场执行人。临时用电作业完成后,作业现场执行人将作业证交到安监部存档,存档期限为1年。

6、相关记录

6.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第14篇 临时用电安全规程

铁路工程临时用电安全作业指导书

1.目的

为确保公司对施工生产、生活中的临时用电进行有效控制,符合公司管理手册的要求,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2.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公司施工生产、生活、服务全过程对临时用电的控制。

3.术语和定义

采用gb/t28001/2001标准及公司《管理手册》中的有关术语和定义。

4.职责

4.1安全质量监察处负责编制本作业指导书并组织实施。

4.2指挥部、项目部负责对施工中的临时用电进行控制。

4.3机关工作部及分公司负责各机关的临时用电的控制。

5.工作程序

5.1开工准备阶段临时用电控制。

5.1.1指挥部、项目部负责本工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写,指导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布置。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5.1.2指挥部、项目部根据工程现场的规模和用电机械数量和用电量来配置电度表。

5.1.3指挥部、项目部根据有关规范要求制定电工岗位责任制,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电工值班制度。

5.1.4指挥部、项目部负责对施工现场的相关方人员进行预防触电事故教育,并进行触电基本抢救措施培训。对于低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5.1.4.1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插座,可立即拉开电源开关或拔下电源插头,以断开电源。

5.1.4.2可用有绝缘手柄的电工钳、干燥木柄的斧头、干燥木把的铁锹等切断电源线,以隔断电流。

5.1.4.3当电线搭在触电者身上或被压在身下时,可用干燥木棒等绝缘物,挑开电线,切不可直接去拉触电者。

5.1.5对于高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5.1.5.1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

5.1.5.2带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按顺序拉开开关。

5.1.5.3用高压绝缘杆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触电者如果在高空作业时触电,断开电源时,要防止触电者摔下来造成二次伤害。

5.1.6脱离电源后,要及时迅速对症抢救。

5.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安装、验收控制。

5.2.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需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平面布置图安装,安装时需保证地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完好。

5.2.2配电箱内的电器元件及外观要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严禁在缺少元件、元件失效或在不安全状态下使用,严禁在漏电断路器失效的情况下使用,并防止其失灵或误操作。

5.2.3配电箱内侧面上应标明用电设备名称、用途,同时要作出分路标记,并按规范要求进行各类接地电阻测试,测试符合有关规范后方可使用。

5.2.4施工现场的用电电器及机械设备、工作接地、重复接地、防护接地等各种接地装置,按要求施工竣工后,应由电工按规范要求进行各类接地电阻测试。

5.3临时用电使用安装技术控制

5.3.1项目部负责对施工现场用电人员及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知识交底,以避免触电事故发生。

5.3.1.1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对于单台容量不超过100kva或使用一个接地装置并联运行的总容量不超过100kva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各种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

5.3.1.2中性点接地系统的运行。在高压系统,中性点接地可使接地保护准确动作并消除接地过电压。

5.3.1.3中性点接地的系统中,可降低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水平。

5.3.1.4在潮湿、无采暖设备或暂时出现蒸汽、有导电粉末、高温的建筑物内采用36v作为安全电压。

5.3.1.5安全电压应根据使用环境、人员和使用方式等因素来选用。

5.3.1.6施工现场应普遍采用安全电压,干燥整洁场所使用的照明灯电压为36v;在金属容器内或潮湿场所为12v。

5.3.1.7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屏护设施,防止过分接近带电体造成触电事故。屏护还能起到防止电弧短路和保障操作检修空间的安全作用。

5.3.1.8屏护装置应有足够的尺寸并保证必要的间距,屏护装置应有明显的标志,如挂标示牌,金属材料制成的屏护装置应采取接零(地)措施,固定安装的屏护装置应当上锁或装设连锁装置,可动的屏护装置应安装稳定,能防止被无意识移开。

5.3.1.9对于高压设备,不论是否裸露,均应采取屏护遮拦和保证安全短路的措施。对于1000伏以下生产和生活用电的电气设备,其熔断器和闸刀开关都必须装有绝缘罩(盖)进行屏护。

5.3.1.10凡在部分停电的高压设备上检修,都应在四周装设临时遮拦。在安全距离内的人为停电设备,也应装设遮拦屏护,防止他人进入危险区,并防止工作人员与带电部分直接接触。

5.3.1.11临时遮拦可用干燥木材、橡胶或其它坚韧绝缘材料制成,并装设牢固。

5.3.1.12编制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根据施工现场和用电设备、线路的实际情况,凡在易发生触电漏电危险及易产生爆炸等特殊场所中的所有电气设备,都应编制具体的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对那些易产生电火花及温度易升高的电气设备应编制具体的电气防火措施。

5.3.2项目部按照有关规范要求重点对电动建筑机械操作者和电工进行施工现场防护和安全操作技能交底。

5.3.2.1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用电技术交底;

5.3.2.2特殊潮湿环境场所作业安全用电技术交底;

5.3.2.3塔式起重机安全用电技术交底;

5.3.2.4夯土机械安全用电技术交底;

5.3.2.5焊接机械安全用电技术交底;

5.3.3项目部负责对施工现场内相关方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器具防火教育,避免用电火灾事故发生。

5.3.3.1电气线路超过负载引起火灾:线路设计或架设不合理,熔断器保护装置选择不当造成火灾。

5.3.3.2线路短路引起火灾:因导线安全间距和绝缘等级不够、年久老化、破损或人为操作不慎等原因造成线路短路,引起火灾。

5.3.3.3接触电阻过大引起火灾:导线与导线间、导线与接线柱间连接不良、开关接头接触不牢等造成接触电阻增大、引起火灾。

5.3.3.4电热设备、照明灯具使用不当引起火灾:电炉等电热设备如果使用不当会引起火灾,大功率照明灯具等与易燃物距离过近引起火灾。

5.3.3.5电弧,电火花等引起火灾:电气焊接设备如电焊机、点焊机等电气弧光火花会引燃周围物体,静电火花也会使易燃气体产生火灾。

5.4临时用电维修、检查控制

5.4.1项目部组织平时的检查验收,参加人员应包括电工工长及安全员。检查配电线路、各种配电箱、电气设备、接地电阻等。

5.4.1.1配电箱的制作应采用具有一定强度的铁板,以便箱体接地,亦可采用绝缘材料,但不宜采用木质材料制作。

5.4.1.2配电箱及其内部开关、电器的安装不得松动和歪斜,不准将配电箱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对于固定式配电箱,其下底面安装高度距地1.3-1.5米为宜。对于移动式配电箱,其下底的安装高度以距地0.6-1.5米为宜。

5.4.1.3配电箱内连接导线应采用标准的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裸露导电部分。为了明晰起见,保护零线应采用标准绿/黄双色绝缘导线,并通过专用接线端子连接。

5.4.1.4配电箱、分配电箱周围2米内不得堆放杂物。分配电箱至用电设备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3米,分配电箱至流动操作配电箱的距离最大不应超过30米。

5.4.1.5应经常对配电箱进行巡视检查:检查开关、熔断器的接点处是否过热;配线绝缘是否破损;各部接点是否牢固;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发现缺陷及时处理,配电箱应经常清扫除尘。

5.4.2为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项目部在组织检查时应全面对元件失灵或其他不符合临时用电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要定人、定时进行维修。

5.4.3对临电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时,操作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穿戴好绝缘用品,禁止带电作业。

5.4.4对塔吊、龙门架、井字架和电梯等高空、高处用电器具必须定期检查、维修,防止用电事故发生。

5.4.4.1塔式起重机电气线路应符合国家《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要求。超重限位、行走限位、超高限位、幅度限位和吊钩、卷筒保险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保护电缆不被拉拽。夜间施工的塔吊必须在塔身或其它部位设置对着工作面的聚光照明灯并应在塔顶和大臂架头部安装红色障碍灯。塔吊接地应符合要求。

5.4.4.2外用施工电梯的电气线路和安全装置不得任意改动,电气系统应有良好的接地保护或接零保护,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电梯所有各部限位和安全装置应灵敏,应在电梯顶部安装红色障碍灯。工作后,应切断电源,关锁电闸箱。

5.4.4.3电梯的电气线路、仪表、附件及操作按扭等应经常检查,发现不正常时应立即排除,每使用一年应重新检修调试一次。

5.4.4.4井字架、龙门架的升降台严禁人员乘坐吊盘上下。必须加装超高限位装置。保证使用中灵敏、有效,并在其顶端安装红色障碍灯。井字架的任一点与架空输电线路或带电设备的水平与垂直距离不得小于3米。高度在20米以上的井字架、龙门架应设防雷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

5.4.4.5卷扬机电器电源应一机一闸,一箱一锁,禁止一闸多用。防护罩(壳)齐全完好,电器设备应装漏电保护开关,并可靠接地或接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

5.4.4.6井字架的电器和各种安全装置应每月检查维修保养一次。雨季还应注意电气设备防雨、防潮。

第15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值班电工。低压电工不得从事高压作业,学习电工不得独立操作。严禁非电工作业。

2、工程开工前,技术人员或电工应根据规范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报工程部备案。

3、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程序应遵循:施组→交底→安装→调试→验收→交付使用→检查整改→维修保养→竣工拆除。

4、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电杆倾斜不应大于杆稍头的一半,转角、终端杆按线路反方向倾斜一个杆头,横担歪斜不应大于其长度的1%。

5、架空线路的拉线与电杆夹角宜为45°,拉线底盘埋设深度不小于1.2m。撑杆与主杆的夹角宜为30°,撑杆埋深不小于1m,同档距内导线弧垂应一致,杆上引下线应穿保护管,保护管应作防水弯头。

6、电缆不得沿地面或基坑明敷,埋地敷设时:过路及穿过建筑物时,必须穿保护管。保护管内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过路保护管两端与电缆间应作绝缘固定,在转弯处和直线段每隔20米处应设电缆走向标示桩。

7、电缆不宜沿钢管,脚手架等金属构筑物敷设,必要时需用绝缘子作隔离固定或穿管敷设。严禁用金属裸线梆扎加固电缆。

8、生活区、办公室等室内配线必须用绝缘子固定,过墙要穿保护管。

9、地下工程所用电源线必须使用橡套电缆,且沿墙壁等架空敷设,其架设高度不应低于2m,固定时也应用绝缘子。

10、不得在高压输电线路上下方,从事任何吊装作业。在架空线附近吊装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至工作完毕,其安全距离为:吊装作业绳和吊装物侧向与10kv高压线的水平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m。

11、配电系统宜设三级配电,即总配电箱(室)→分配电箱→开关箱。

12、分配电箱:总空气开关→分路漏电开关→瓷插(额定容量100a以上的漏电开关可不加瓷插)。

13、开关箱:漏电开关→瓷插→插座(设备)

14、配电箱使用材料;

(1)配电箱(盘)不得使用木制材料

(2)配电箱、盘(配电柜除外),电器安装板应使用绝缘板。

(3)箱内配线(配电柜除外),必须使用绝缘导线。

15、室外配电箱应设防雨、防砸棚和围栏,围栏高1.7m,格栅间隔0.15m。围栏设门向外开,并配锁,在围栏明显位置应挂警告标志。0.7m×0.5m配电箱管理制度牌,白底、仿宋体红字和0.4m×0.2m白底、仿宋体红字负责人牌。

16、室外固定式配电箱(移动箱除外),应在自然地面以上设0.5m的水泥抹面砖基础,基础内应留有存放余量电缆装拆电缆的方便孔槽。

17、开关箱应背向基坑,关闭箱门,摆放在地面以上0.15m的水泥抹面砖基础上,并在箱门内侧贴有控制降水井编号,水泵电源插头与插座编号应一致。

18、现场配电系统应设三级以上漏电保护,形成分级保护即在总箱内设漏电保护器,作第一级漏电保护,在分箱及开关箱内分别设漏电保护器,作第二至第三级保护。

19、凡装有专用变压器的施工现场,配电系统一律按tt—s保护接零系统供电,即实行三相五线制。

20、电焊机、钢筋埋弧对焊机使用时,焊把线,地线应同时拉到施焊点,二次线与焊机连接应用线鼻子、二次线及焊钳绝缘应完好无损。电焊机均应装设“安全节电器”,焊机室外使用时,应有防雨水措施。

21、潜水泵使用前应作检查,测试、绝缘电阻不小5mω,电缆线应接线正确,无破损、无接头、泵运行时,在半径30m水域内不得有人畜进入。挪动水泵时应断电,并不得拉拽电缆,挪动水泵的绳应用绝缘或采取绝缘保护措施。

22、降水工程中每台水泵应设带漏电开关的开关箱。

23、振捣器使用前应检查外观和电缆线,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绝缘靴和绝缘手套。一人理线,一人操作,电源线不得拖地,不得敷设在水中。

24、夜间施工用的照明装置宜采用固定灯具。

25、施工现场外接电源,必须签订用电安全协议书,其中须注明允许安全用电额,办理用电交接手续,并安装电表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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