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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05-15

塔吊规程

有哪些

塔吊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设备检查与维护:确保塔吊的结构完整,无明显磨损或损坏,所有安全装置正常运作。

2. 操作员资质:操作塔吊的人员需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并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设备操作和安全规定。

3. 工作前准备:作业前进行场地检查,确认周围环境安全,无影响作业的因素。

4. 负载管理:明确塔吊的最大承载能力,合理分配负载,避免超载。

5. 操作流程:规范起升、平移、旋转等动作的操作步骤,确保安全作业。

6. 应急处理:制定并执行应急计划,应对可能出现的故障或事故。

7. 维护记录:定期记录设备的保养和维修情况,以便追踪设备状态。

标准

塔吊规程应遵循以下标准:

1. 国家和地方的安全法规: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发布的塔吊操作与安全管理法规。

2. 行业标准:参照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权威机构发布的塔吊操作与维护行业标准。

3. 制造商指南:严格依据塔吊制造商提供的操作手册和维护指南。

4. 安全评估:定期进行安全评估,确保塔吊符合安全性能要求。

是什么意思

塔吊规程的含义在于为塔吊的使用设定一套严格的规则和程序,以保障作业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它不仅规定了操作员的行为准则,如操作前的检查、操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还涵盖了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故障应对等方面。规程的实施意味着所有相关人员都必须理解和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在塔吊作业过程中,人、设备和环境的安全。规程的存在旨在通过标准化的操作流程,减少人为错误,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为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提供了保障。

塔吊规程范文

第1篇 塔吊操作规程“十不吊”

1、信号指挥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者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8、现场光线看不清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内不准吊;

信号指挥不清不准吊;

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埋在地上物不准吊;

斜拉斜牵物不准吊;

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

吊物重量不明不准吊;

现场光线不明不准吊;

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天气恶劣,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一、斜吊不吊

二、超载不吊

三、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四、吊物边缘无防护措施不吊

五、吊物上站人不吊

六、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七、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

八、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九、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十、六级以上强风不吊

1、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吊;

2、信号不清不吊;

3、吊物下方有人不吊;

4、吊物上站人不吊;

5、埋在地下物不吊;

6、斜拉斜牵物不吊;

7、散物捆绑不考不吊;

8、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不吊;

9、零碎物无容器不吊;

10、吊装物重量不明不吊。

第2篇 塔吊维修与保养的操作规程

1、每位塔吊机械操作工,不但具备开塔吊技术,而且具备对塔吊正常的维修技术。换句话说塔吊维修与保养两者兼备。

2、每天上下班前都必须对塔吊进行最基本的检查与维修,并认真做好维修记录,确保塔吊的正常运转是每位塔吊操作工应尽的责任。

3、每周一次对塔吊进行小型保养及维修,并做好正常运转记录。

4、每月一次对塔吊维修与保养,并做好维修记录,记录塔吊在维修保养前和在维修保养后的工作状态。塔机的操作维护。

5、机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机械的保养和安全操作规程,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攀登塔机。

6、塔机的正常工作气温为-20~+40℃,风速低于13m/s。

7、塔吊维修与保养,当塔机每次转场安装使用都必须进行空载、静载实验,动载实验。静载实验吊重为额定荷载的125%,动在实验吊重为额定载荷的110%。

8、夜间工作时,除塔机本身自有的照明外,施工现场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9、塔吊的操作必须落实三顶制度,司机的操作按塔机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处理电气故障时,须有维修人员两人以上。

10、司机应高度集中注意力,进行塔吊维修与保养,如避免塔机相互碰撞,注意塔机周围的建筑物。

11、塔机应当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传动部件应有足够的润滑油,对易损件应经常检查、维修或更换,对连接螺栓,特别是经常振动的零件,应检查是否松动,如有松动则必须及时拧紧。

12、检查和调整制动瓦和制动轮的间隙,保证制动灵敏可靠,其间隙在0.5~1mm之间,摩擦面上不应有油污等污物。

13、钢丝绳的维护和保养严格按gb5144-85规定执行,发现有超过有关规定,必须立即换新。

14、塔机的各结构、焊缝及有关构件是否有损坏、变形、松动、锈蚀、裂缝,如有问题应及时修复。

15、塔吊维修与保养,最重要的是各电器线路保养。

第3篇 塔吊工和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塔吊司机应受过专业训练,按有关部门规定进行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要求其了解操作塔吊的工作原理,熟悉该机械的构造、各安全装置的作用及其调整方法,掌握该机械各项性能的操作方法及维修保养技术。

第2条 塔吊必须有持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非司机人员不得操作,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司机酒后及患病时,不得进行操作。

第3条 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并向上固定好,重点检查各转动机构应正常,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第4条 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第5条 起吊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器。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第6条 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第7条 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户打开,注意指挥信号,驾驶室内应有防火防触电安全措施。

第8条 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超荷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第9条 起吊重物时绑扎应平稳、牢固,不准斜拉斜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上的物品,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料和物件必须用帛笼或钢丝绳绑fl$固后方可起吊。

第10条 雨天起吊,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11条 有物品悬挂在空中时,司机与起重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第12条 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端不得小于互米。

第13条 多机作业时,应注意保持各机的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第14条 通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雷雨天,应停止作业。

第15条 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吊钩、小车应移到吊臂根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须向风源,放松回转制动器,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第16条 司机必须认真做好起重机的使用、维修、保养和交接班的记录工作,定期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做好设备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第17条 自升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回)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心必须移至规定位置。

(2)专用电梯每次限乘3人,当臂杆口转或起重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

(3)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4)顶升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应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5)顶升时,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使吊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回转臂杆及其他作业。

(6)顶升到规定高度时,必须先将塔身附着在建筑物上方可继续顶升。

(7)顶升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的力距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第18条 履带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地面必须平坦、坚实,起重机工作、行驶或停放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停放在斜坡上,操作前左右履带板应全部伸出。

(2)竖立塔身应缓慢,履带前面要加铁楔垫实。当塔身坚到90度时,防后倾装置应松动,塔身不得与防后倾装置相碰。

(3)严禁带负荷行走,空车行走时塔身应稍向前倾,行驶中不得急转弯及旋转上体,转弯半径过小,应分次转弯,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4)作业结束后,应将塔身放下,并将旋转机构锁好。

第4篇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1、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2、塔吊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位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

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3、操作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4、塔吊的作业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机械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负责。

5、操作室远离地面、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处、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6、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暂停作业。

7、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行。严禁用塔吊机吊运人员。

8、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吊、斜拉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起重机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9、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和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件或物品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起吊。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

10、起吊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厘米停机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

11、起重机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12、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有制造厂技术证明文件作为使用依据,如无证件时应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不得扭结、变形,所有钢丝绳不得有接头。

13、工作完毕后,起重臂转到顺风方向,并将吊钩开到离臂杆顶端处2-3米位置。

塔吊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1、塔吊司机和信号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司机应熟悉塔吊机械性能和说明书,遵守说明书中的要求。

3、司机得到指挥人员明确的信号方可开始操作,动作前先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不要随意操作。

4、塔吊每班应有二名司机,一名司机操作,另一名司机地面监护,防止发生意外。

5、当挂好钢丝绳索具,起升吊钩钢丝绳绷紧时,操作人员要立即远离吊重物,更不能站在起重臂的下方,防止重物坠落、臂杆塌落伤人。

6、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7、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8、起重臂改变仰角时,必须空载运行,变幅时不能同时做其他动作。

9、禁止做快速回转,防止回转过快造成物件就位困难和重物离心力过大发生危险。

10、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11、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12、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m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13、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

14、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挡,开关上锁。

第5篇 塔吊司机指挥安全操作规程

1、塔机司机应年满18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塔机指挥应选择有经验的塔机指挥人员。

2、患有色盲、矫正视力低于1.0、听觉障碍、心脏病、贫血、美尼尔症、癫痫、眩晕、突发性昏厥、断指等妨碍塔机操作和指挥的其他疾病者,不能从事塔机司机和指挥工作。塔机司机和指挥每年须进行一次身体检查。

3、塔机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持有由省市级劳动部门发给指挥证,方可担任指挥工作。

4、塔机司机必须经过省市级劳动部门或其他指定单位进行培训,也可以由专业(技工)学校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培训内容应包括基础理论知识和实习操作两个部分。基础理论知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50个课时(5个月),实习操作时间不得少于150课时(1个月),培训期满,经省市级劳动部门按gb6720中的规定进行考核合格并发证,方可从事塔机司机工作。

5、对于连续一年以上未操作塔机的司机,主管部门将注销其操作证。如再次操作塔机工作,必须重新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

6、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允许非本台塔机的操作。

7、在正常作业中,司机应只服从佩带有符合oie杰牌中规定的指挥标志的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对其他人员发布的任何信号严禁盲从。

8、在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司机不得操作塔机:

a、指挥信号辨别不清。

b、会造成事故的指挥。

c、不符合塔机性能 的指挥。

d、用不符合gb5082中规定的旗语、手势、音响的指挥信号。

9、塔机作业中,有两个或有两个以上指挥人员,只有一个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才可操作,凡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指挥人员同时发出信号,不得操作。

10、利用通讯设备进行指挥时,所有指挥人员只允许有一个与司机使用的通讯设备的频率相同。

11、在塔机作业时,由一个指挥人员转入另一个指挥人,必须相互联系好后,方可交接,不允许两人同时指挥、间断指挥或无指挥作业。

12、塔机作业的全过程,必须有指挥人员的指挥。不允许不服从指挥信号,擅自操作,塔机司机和指挥必须有良好的配合。

13、塔机指挥人员必须了解所指挥的塔机的性能。

14、严禁酒后操作和指挥、严禁违章操作和指挥和无证操作、指挥。

15、塔机作业时,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集中精力,不得做其他任何兼项工作。

16、塔机运转过程中,未经与司机联系认可,不准中途更换指挥信号的种类。

17、指挥人员在指挥时,应位于司机听力所及的明显处。不允许进入司机的盲隔音区指挥。

18、上岗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穿戴好必要的劳保安全用品。

19、对于工作环境和条件不符合塔机安全操作规定时不得指挥和操作。

20、风力大于6级(20m/s)停止塔机作业、风力大于4级(13m/s)停止安装、顶升和拆卸塔机,塔机遭到9级风(20m/s)的暴风袭击后或经过中等地震后,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经主管部门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21、司机在操作前必须经下列工作和检查,确认完好,方可开始作业。

a、做好交接手续,检查塔机履历书和各种记录。当发现或怀疑塔机有异常时,交班司机和接班司机必须当面说清楚,严禁不接头或经他人转告交班。

b、检查塔机各主要螺栓连接牢固;主要焊缝无裂纹和脱焊。

c、电力部分安全、动作正常。

d、工作电源电压380v±20v

e、检查机械传动减速器的润滑油油量的油质,畅通无泄露。

f、检查各工作机构的制动器运转灵活可靠。

g、钢丝绳良好,排列整齐。

h、吊钩及滑轮组转动灵活、无卡塞。吊钩脱绳保险良好,断绳保险装置良好。

i、塔机基础良好,塔机无倾斜(在标准范围内),附墙架良好。

j、塔机回转半径内,安全条件符合有关要求。然后空载运转一个作业循环。再试吊重物,核定和检查小车行走、起升高度,幅度等限位装置及起重力矩、起重量限制器等安全保护装置、确认完好后,方可开始作业。

22、塔机作业开始时,司机应首先发出音响信号,以提醒作业现场人员注意。

23、不得斜拉斜拽重物,不吊埋在地下或粘结在地面、物体上的重物及不明重量的物体。

24、严禁用吊钩直接吊挂重物,必须用吊具、索具吊挂重物。

25、不得起吊带人重物,禁止用塔吊吊运人员。

26、起吊短、碎物料时,必须用强度足够的网、袋包装,不得直接捆扎起吊。

27、起吊细长物料时,至少应有二处捆扎、并有两个吊点吊运,在整个吊运过程中使物料处于水平状态。

28、重物在整个吊运过程中,不得摆动、旋转,不得吊运悬挂不稳的重物。吊运体积大的重物应拉溜绳。

29、不得在起吊的重物上悬挂任何重物。

30、司机操作控制必须从零位开始,逐级推到所需的档位。

传动装置要作反方向运作时,控制器先回到零位,然后再转向需要的方向。禁止越档操作和急开急停。

31、吊运重物时,不得猛起猛落,以防吊运过程中发生散落、松绑、偏斜等情况出现。起吊时必须先将重物吊离地面0.5米左右停住,确定制动、物料捆扎、吊点和吊具无问题后,方可指挥操作。

32、塔机作业时,当安全装置显示或报警时,必须按说明书中规定的操作。司机不得操作安全装置失效、缺少或不准确的重作业。

33、当塔机在作业时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作业,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作业。对于重大的事故和问题必须报告主管部门,同时采取必要的稳固措施,期间不得使用塔机。

34、不得超载作业,在特殊情况下超载,超载值不得超过额定载荷的10% , 同时必须提出可行性报告和申请报告报主管部门审批。

35、在起吊过程中,当吊钩滑轮组接近起重臂5米时,应用低速起升,以防与起重臂碰撞。

36、严禁采用自由下降的方法下降吊钩或重物,当重物下降距就位点约1米处时,必须采用慢速就位。

37、平移吊运重物,重物高出其所跨越的障碍物的高度不得少于1米。

38、作业中,临时停歇或停电时,必须将重物卸下,升起吊钩,将各手柄(钮)置于零位,如因停电无法升降重物,则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由有关人员研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39、塔机在作业时,严禁对传动部分、运动部分、电器部分以及在运动件所及区域做维修、保养、调整等工作。

40、塔机遇到下列情况(形)之一应停止作业:

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大风等影响安全

第6篇 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7)

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七)

1、各种型号塔吊使用,必须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责任。配备1-2名司机和2名以上指挥人员及维修工(组成一个机组),团结一致,统一指挥。

2、塔吊作业前接规定,对机械进行调整、紧固、润滑及防腐。经常检查塔身垂直度<4%。

3、每隔半月,检查塔身完好及各连接螺丝坚固情况,检查机械各传动结构部分的完好及润滑情况,并根据说明书规定添加润滑油脂,保养检修一次。

4、检查电压是否达到380v标准,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5%(>360v),并检测塔身有无漏电现象。

5、塔吊操作前应进行空载与重载运转试验,并经常检查各电气保险装置,限位装置,报警指示系统是否齐全有效。

6、塔吊要定期检查各电动机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规定,接地电阻是否<4ω。

7、操作人员与指挥人员必须按规定的信号、手势、哨音或对讲机进行联系,取得协调,听从指挥。在发现指挥有误,可能发生事故的情况下,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并立即报告情况。

8、起吊重物时,严禁超负荷使用。

9、作恶中无指挥、指挥信号不明、超过六级风,斜拉、斜吊、吊拔埋入地下或其它物体上的物体等情况,塔吊司机严禁操作。

10、不论有无安全装置和设备,严禁任何人随吊生物升降。

11、操作控制必须从“0”位开始逐级变档,严禁超档操作。换向操作时必须放在“0”位使机械停止运转后,再转向起动运转,严禁直接换向操作操作要力求平衡,严禁急开急停,严禁酒后开机。

12、作业前先发信号,然后将重物离地0.5m左右停车,确定刹车吊钩,重物绑扎无问题后,方可指挥作业,塔吊停用时,吊勾上升距吊杆距离不得<1m。

13、塔吊驾驶室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并须具备可靠的消防设备。

14、塔吊处理电气故障时,必须由电气修理人员两人以上参加。

15、塔吊起重作业时,机械发生故障,应设法将重物放下,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修理。

16、塔吊在停电、停工何处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悬挂在空间。

17、塔吊作业范围内无关人员通行,任何人不得在起吊重物下停留。

18、塔吊在作业中,禁止任何人上下塔吊进行调整检修塔吊。

19、塔吊臂架和起重物必须与高低压输电线保持一定安全距离。(离低压>3m,高压>10m)

20、塔吊卷筒上钢丝绳不得少于三圈,钢丝绳在筒上应排列整齐,并经常保持油润,达到报废标准时应及时更换。

21、塔吊操作人员停止作业时,应将回转置于风扬状态,收起主钩,收回小车,将各操作手柄置于“0”位,关闭总电源。

22、塔吊司机应认真作好塔吊运转记录及交班记录方可离岗。

维修保养方法详见使用说明书。

第7篇 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6)

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六)

一、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3‰。塔吊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吊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三、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四、在进行塔吊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操作人员应鸣声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就达到380伏,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头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五、塔吊的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担任指挥,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六、操练室远离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取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七、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吊作业。

八、塔吊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头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九、塔吊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用塔吊载运人员。

十、塔吊机械必须按规定的塔吊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但不得超过限载的10%。

十一、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的砼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十二、起吊重物时应绑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右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

十三、在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十四、塔吊在起吊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进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再行提升。对于有可能晃动的得物,必须拴拉绳。

十五、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吊,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十六、塔吊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塔吊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十七、塔吊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上回转式2倍率时100mm,4倍率时为700mm;下回转式2倍率时为800mm。4倍率时为400mm,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长运动。

十八、塔吊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中型塔为8~12t/

第8篇 塔吊起重机顶升拆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顶升前必须组成作业班组,确定合格人员担任指挥,技术主管,操纵司机,电盘监管电工,液压系统监管,紧固件操作工,安全员。非操作人员不得在套架操作台上。操作人员必须装备、工具齐全,配予工具袋。必须先行向所有作业人员详细叙述作业方案,使各人明确职责,了解全过程。

2、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的动力、泄漏情况、油位;调整好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间隙,放松电缆,检查有关爬爪、新加标准节、原有紧固销件状况。根据技术资料要求,确定作业方案。

3、顶升前,将回转部分制动住,项升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顶升配重及其位置,使长臂和平衡配重在液压顶起起作用下处于平衡状态。 4、顶升作业,只准一人指挥,操作室中只准专人操作。从拆除第一个紧固销或紧固螺栓起,即宣进入不稳定状况,必须完成全过程方许停止。如作业中遇到障碍和困难,必须立即重新安装原先所拆除的紧固件,然后改变次序,先行排除困难点,方可继续顶升作业。

5、风力到四级以上,不得进行顶升拆卸作业,为风力突然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重新加固塔身套架。顶升超出自由度时,应加装附墙杆后才可顶升作业。

6、项升时液压系统使用最大压力为160kg/cm2,,在最大压力下持续工作不准超过3分钟。

7、项升完毕后,各个连接销,螺栓必须安装完备。项升横梁应离开爬爪,回到原放位置,切断顶升液压机构电源。

第9篇 塔吊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行走式塔吊作业前,应将轨钳提起,清除轨道上障碍物,拧好夹板螺丝。

二、行走式塔机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子打开,注意指挥信号。

三、行走式塔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停车。

四、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顺向风源、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五、操作人员在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六、操作人员在进行塔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勾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

七、塔吊操作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塔吊的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指挥信号执行,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八、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九、塔吊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

十、塔吊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通过,严禁用塔吊吊运人员。

十一、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塔吊的性能,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体。

十二、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的砼购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十三、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衡、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起吊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

十四、塔吊在雨雪天气工作时,应先经过试吊,证明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十五、塔吊司机每天要做好交接班记录。

十六、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10篇 塔吊起重机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1)起重机的路基和轨道铺设,必须严格按原厂规定,路基两旁应有较好的排水措施;轨距偏差不超过名义值的0.1%,两轨道间每隔6m应设置水平拉杆,在纵横方向上钢轨顶面的倾斜度不大于0.1%;轨道接头必须错开,钢轨接头间隙在3~6mm,接头应大于行走轮半径。轨道防雷接地应可靠,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2)安装完毕,在无荷载的情况下,塔身的垂直偏差不得超过0.3%,压重配重应符合原厂规定。

(3)多台起重机在同一作业面工作时,两机之间操作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m。

(4)起重机各传动机构应工作正常,制动器应灵敏可靠,夹轨器应完好。钢丝绳应符合起重机设计标准,长度满足使用要求,缠绕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起升机构钢丝绳,当吊钩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应至少保留三圈钢丝绳。

(5)起重机控制室内各种指示灯、电流表、电压表齐全完好。机上应设信号装置,如电铃、喇叭等,高度在45m以上时,应增设高空指示灯、风速仪、幅度指示及重量指示装置。

(6)起重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吊钩高度、力矩限制器。配备升降驾驶室的起重机,应安装驾驶室上下高度限位及断绳保险装置。各种装置应保证灵敏可靠。

(7)附着式起重机各附着装置的间距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设置。并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结构复算。

(8)作业完毕,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吊钩小车及平衡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吊钩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如遇8级以上大风时,塔身上部应拉四根缆风绳与地锚固定。

第11篇 塔吊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起重机起重、高度、变幅、力矩、回转等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2、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3、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4、起重臂、构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平移应高出障碍物 0.5m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5、构件起吊时,禁止在构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

6、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下的构件。

7、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构件放下,刹住制动器,将操纵杆放在空档,并关门上锁。

第12篇 塔吊安装安全技术的安全操作规程

一、塔吊安装安全技术措施

(一)塔吊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1、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塔吊使用说明书,熟悉掌握塔吊技术性能。

2、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确定塔吊位置和塔吊安装高度。(塔吊设在该楼的北侧),塔吊一次独立安装高度20米。

3、塔吊基础施工:塔吊基础设置在老土上。塔基施工工艺按塔吊使用说明书要求执行。

4、塔吊安装机具准备:

20t汽车吊一辆,钳工常用工具一套,电工常用工具一套,经纬仪一台,活动搬手一套,死搬手一套,管钳两把,8磅大锤2个,撬棍4把,钢丝绳及滑鞍两组,钢卷尺1个,安全带6条,安全帽16顶。

5、将电源引入塔吊专用配电箱

6、人员组织:该工程使用的塔吊由本公司塔吊安装队伍负责安装,工地配合1名电工,3名架子工,2名起重工。

(二)塔吊安装前安全检查验收

1.塔吊基础检查:检查塔基砼试压报告,待砼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进行组织塔吊安装。砼塔基的上表面水平误差不大于0.5mm。砼塔基应高于自然地面150mm,并有良好的排水措施,严禁塔基积水。

2.对塔吊自身的各个部件,结构焊缝、螺栓、销轴、导向轮、钢丝绳、吊钩、吊具及起重顶升液压爬升系统、电气设备等进行仔细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塔吊开关箱及供电线路,保证作业时安全供电。检查安装使用机具的技术性能是否良好,检查安装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要求,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保证安装过程中安装使用的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安全。

4.塔吊在安装过程中必须保持现场清洁有序,以免防碍作业影响安全。设置作业区警戒线,并设专人负责警戒,防止以塔吊安装无关的人进入塔吊安装现场。

5.塔吊安装必须在白天进行,并应避开阴雨、大风、大雾天气,如在作业时突然发生天气变化要停止作业。

6.参加塔吊安装拆除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参加塔吊安拆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要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和工作服,作业时要统一指挥,动作协调,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塔吊作业防碰撞措施。塔与塔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吊臂端部与另一台塔吊的塔身之间最少距离不低于2米,处于高位的塔吊(吊钩升至最高点),与低位的塔吊之间,在任何情况下其垂直方向的间距不小于2米。

二、塔吊安装工艺要求

1、塔吊安在施工前要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塔吊安拆方案和安拆安全技术交底,使参加塔吊安拆的人员都知道自己的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技术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

2、塔吊安装完成后,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填写施工现场机械设备验收报审表,并提供以下材料:(1)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出厂合格证;(2)产品使用说明书、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3)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4)企业自检验收表。报当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待安全监督站检查、验收合格签发验收合格准用证后方可进行使用。

3、塔吊安装程序

(1)塔吊安装程序:固定塔吊基础─>;安装塔吊标准节至20m─>;吊装塔帽转台和驾驶室─>;吊装平�臂及卷扬机、配电箱、─>;先吊装一块配重块─>;吊装起重臂及撑架系统(包括小车牵引机构和小车)─>;吊装剩余两块配重块穿绕有关绳索系统─>;检查整机的机械部件,结构连接部件、电气部件等─>;调整好各安全保护装置─>;进行试车。

(2)塔吊安装工艺标准要求

1)塔吊必须做好接地保护,防止雷击(采用不小于10mm2多股铜线用焊接的方法连接),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欧姆。

2)塔吊安装完成后,在无荷载的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过3/1000。

3)塔吊各部件的连接螺栓、销轴预紧力应符合要求。液压系统、安全阀的数值,电器系统保护装置的调整值及其它机构部件的调整值,均应符合要求。

4)力矩限制器的综合误差不大于其额定值的8%,超过额定值时,力矩限制器,应切断吊钩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电源,担机构可做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

5)超高限制器:当吊钩架上升高度距定滑轮不小于1米时,超高限制器应能切断吊钩上升方向的电源。

6)变幅限制器:当小车行驶至吊臂端部0.5米处时,应能切断小车运行方向的电源。

7)塔吊安装完成检查无误后,必须进行空载、静载、动载试验,其静载试验吊重为额定荷载的125%,动载吊重试验吊重为额定荷载的110%,经试验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

8)其它未尽事宜,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塔吊使用说明书要求执行。

三、塔吊使用、维修、保养技术措施

1、塔吊司机指挥和司索人员必须经市以上劳动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塔吊指挥必须使用旗语指挥。

2、塔吊正常工作气温为+40摄氏度,-20摄氏度,风速低于20m

/sec,如遇雷雨、浓雾、大风等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使用。

3、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作好起重机工作前,工作中、工作后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严禁机械带病运转。工作完成后,保证起重机臂随风自由转动。

4、起重吊装中坚决执行十不吊

(1)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2)信号不清不准吊;(3)吊物下有人不准吊;(4)吊物上站人不准吊;(5)埋在地下物不准吊;(6)斜拉、斜挂不准吊;(7)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8)零杂物无容器不准吊;(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10)遇有大雨、大雪、大雾和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准吊。

5、起重机应经常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转动部分应有足够的润滑油,对易损件必须经常检查维修更换,对机械的螺栓,特别是振动部件,检查是否松动,如有松动及时拧紧。

6、各机械制动器应经常进行检查和调整,在磨擦面上不应污垢。减速箱、变速箱、齿轮等各部的润滑及液压油均按润滑要求进行。

7、要注意检查各部钢丝绳有无断丝和松股现象,如超过有关规定,必须立即更换。

8、使用液压油严格按润滑表中的规定进行加油和更油,并清洗油箱内部。经常检查滤油器有无堵塞,安全阀在使用后调整值是否变动。油泵、油缸和控制阀是否漏油,如发现异常及时排除。

9、经常检查电线、电缆有无损伤,如发现损伤应及时包扎或更换。

10、各控制箱、配电箱应保持清洁,各安全装置的行程开关及开关触点必须灵活可靠,保证安全。

11、塔机维修保养时间规定:

(1)日常保养(每班进行);(2)塔机工作1000小时后,对机械、电气系统进行小修一次;(3)塔机工作4000小时后,对机械、电气系统进行中修一次;(4)塔机工作8000小时后,对机械�

��统进行大修一次。

第13篇 塔吊安装、调度工安全操作规程

1、掌握空中作业的常识,遵守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工作严禁喝酒及打闹开玩笑。

3、不准穿硬底及带后跟的高跟鞋,一律穿软底胶鞋。

4、操作者必须戴安全帽及系安全带,对应使用的工具,物品必须装在工具袋中挂在架上或背在身上,工具使用后端应系安全绳,以免掉落伤人。

5、地面辅助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与安装垂直坠落区域保持一定距离,并随时注意空中情况,以免出现砸伤事故。

6、安装人员在作业时应及时将安装件的质量情况及时报告给现场负责人,以防因焊件变形及材质脆裂出现安全事故。

7、塔机试车人员必须遵守塔吊司机安全操作规程并熟悉设备性能,经考核后方允许操作。

8、试车时,在规定范围内严格按试车大纲的规定进行,不得拖带重物,冬季试重时应将试重物先移动后起吊。

9、全高度起升时要密切注视起升高度,以防限制器失灵造成事故发生。

10、全程变幅要注意行程端点,限制器未整定前不能操作。

11、每运转20小时,检查绳索、螺栓、销轴等紧固联接件的状态,消除安装隐患。

12、做好安装试车记录。

第14篇 塔吊安全管理规程

1.作业前

1.1检查轨道是否平直、无沦陷,连接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检查行走限为装置是否完好,夹轨器是否牢固。对行走塔,作业前将夹轨器向上固定好。

1.2检查电源电压是否在380±5%之内,漏电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1.3检查音响发射信号装置及照明装置是否工作正常。

1.4检查各齿轮箱油是否符合标准,各部位连接螺栓紧固良好。

1.5检查钢丝绳固定情况,并查看钢丝绳润滑及磨损情况是否符合要求,供电电缆应固定良好且无破损。

1.6塔吊在中波广播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凡与塔吊接触的作业人员,均应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1.7进行空车试运行,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是否正常灵敏无异响,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2.作业中

2.1操作控制器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级操作。在变换转运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运转后,在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2.2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大车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下平面不得小于1m,塔吊距轨道端部不得小于2m

2.3动臂式塔吊的起重、回转、行走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在满载时,不得变幅。

2.4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提升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障碍物1m以上。

2.5严禁超载,必须按照说明书规定进行作业。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多机抬吊时单机负载,不得超过该机额定起重量的80%。

2.6六级风以上不得进行操作,吊索与物件间应加垫块,以防硌伤钢丝绳。

2.7严禁斜拉和斜牵重物,禁止有吊钩运人,严禁起吊与地面冰冻粘结的重物。

2.8必须根据信号工的信号进行操作。开始运动是必须鸣响示意。

2.9在作业中,禁止对塔吊进行保养、维修作业。

2.10禁止在夜间照明不足的部位进行吊装作业。

2.11严禁擅自调整安全装置,使安全装置不起作用,以满足某项操作需要。

2.12作业中,塔司机禁止擅离工作岗位,禁止接纳非操作人员登机,严禁酒后操作。

2.13司机在操作时要严格遵守十不吊的规定,规定如下:

a.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b.斜拉及斜吊重物不准吊;

c.吊物重量不明和超负荷不准吊;

d.散物捆绑不牢,及零散物件无容器或装放过满不准吊;

e.吊物上有人或吊装物下有人不准吊;

f.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g.机械安全装置失灵和带病时不准吊;

h.夜间照明不足或不够看清吊物起落点时不准吊;

j.重物菱角与重物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时,不准吊;

k.遇到有恶劣天气如大雪、大雨、大雾和施工作业面有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准吊。

2.14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戴安全带。

3作业后

3.1作业后,塔吊应停在轨道中间位置,臂杆应转到顺风项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小车应移动到说明书规定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2-3米处。

3.2每个控制开关拨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3.3锁紧夹轨器,使塔吊与轨道固定。

3.4工作班结束时,应认真填写运转记录,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15篇 塔吊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开机,严禁非驾驶人员进入驾驶室内。

二、开机前应认真检查钢丝绳、吊钩、吊具有无磨损裂纹和损坏现象,传动联接部位螺丝是否松动,各部电器元件是否良好,线路连接是否安全可靠,传动部分、润滑部位是否正常,并进行空运转,待一切正常后方可使用。行走式塔吊作业前,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检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

三、工作时应服从指挥,坚持岗位,集中精力,精心操作,严禁吊钩有重物是墩开驾驶室,操作中做到二愠 快,即:起吊、下落慢,中间快。

四、下降吊钩或吊物件时,如遇信号不明,发一下面有人或吊钩前面有障碍物时应立即发了信号,服从指挥人员信号指挥。

五、操纵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转动到第一档,然后依次爱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档操作,提倡文明开机,开机时由慢到快,停机时由快到慢,机未停妥严禁变换行驶方向。

六、驾驶员必须服从指挥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应先鸣号后开机。

七、吊运重物应高于前进方向所有障碍物2米。

八、遇有下列情况严禁起吊:

1、起重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负荷不吊;

3、工作紧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7、斜拉工件不吊;

8、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9、小配件或短料盛过满不吊;

10、棱角物件没有采取包垫等护角措施不吊。

九、操作时发现塔吊工作不正常、安全装置失灵应立即停止操作,切断电源,汇报主管部门组织检修,待正常后使用。在高空修理必须戴好安全带。

十、下班前将吊色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米处,松开回旋机构制动装置,使其顺风源自由摆动。

十一、下班前各操作处于断开位置,切断电源,离开驾驶室必须加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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