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规程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高效运行的重要规则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行人交通规程:涉及行人过马路的行为规范,如使用人行横道、遵守红绿灯、不随意穿越马路等。
2. 车辆交通规程:包括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的行驶规则,如速度限制、行车道选择、超车规定、停车规定等。
3. 交通信号与标志:规定了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的含义和使用,指导驾驶员和行人的行动。
4. 道路安全设施:规定了道路安全设施的设置和使用,如安全岛、防护栏、警示牌等。
5. 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明确了违反交通规则的处罚措施,以威慑和纠正不当行为。
6. 特殊情况处理:针对特殊天气、突发事件等情况下的交通管理措施。
交通规程的标准主要基于以下原则:
1. 安全第一:所有规程都以保障行人和车辆的安全为首要目标。
2. 公平公正:对所有交通参与者一视同仁,避免歧视或偏袒。
3. 便利高效: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保证道路的畅通和通行效率。
4. 明确清晰:交通信号、标志和规则应易于理解,避免产生歧义。
5. 法律法规依据:规程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交通法律法规,具有法律效力。
6. 动态调整:随着交通环境的变化,规程应适时更新和完善。
交通规程的意义在于:
1. 规范行为:为交通参与者提供明确的行为指南,减少因不明确或不遵守规则导致的交通事故。
2. 维护秩序:通过设定和执行规程,维持道路交通的秩序,防止混乱和拥堵。
3. 提升效率:合理规划和使用道路资源,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和效率。
4. 预防事故:通过规定安全驾驶行为和处理方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5. 教育引导:规程的执行和宣传可以提升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交通文化。
6. 法律约束:规程具有法律效力,违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增强了规程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交通规程是道路交通系统正常运作的基石,它旨在保护所有参与者的权益,维护公共安全,促进交通的和谐与顺畅。每个交通参与者都应熟悉并严格遵守这些规程,共同构建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
第1篇 发电厂交通安全管理标准规程
-us>7.5无准驾证驾驶公司机动车辆的考核
4.7.5.1职工无准驾证驾驶公司机动车辆的,每次扣1一2个月月奖。
4.7.5.2未经批准擅自将公司的机动车辆借给公司外人员驾驶的,每次扣责任人1一2个月月奖。
4.7.5.3驾驶员私自将机动车辆交无准驾证人员驾驶的,每次扣2一4个月月奖金。
4.7.5.4领导指派无准驾证人员驾驶公司机动车辆的,每次扣2一4个月月奖金。
4.7.5.5无准驾证驾驶公司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按出私车标准处罚,经济扣罚标准根据事故等级向上升一级处理。
4.8交通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交通安全责任人应加强对交通安全的管理,严格按照本标准的规定执行,对事故不得隐瞒和弄虚作假。公司职工对违反本标准的行为有权制止和报告。
5检查与考核
5.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公司交通安全委员会和总经理工作部组织检查与考核。
5.2按《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考核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2篇 高速公路养护安全作业的交通控制规程
第一章安全作业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高速公路运营里程的增加以及路面使用年限的增长,高速公路维修的数量也将逐年增长,因此养护作业诱发事故的概率也随之增加。为保证高速公路上的车辆安全通行,养护管理人员要进行公路的路况调查、检测和维修。由于路面上的车辆行驶速度较快,在不封闭或不完全封闭交通的情况下,在路面上从事调查、检测和维修工作都会面临着一定程度的危险,显然,危险对过往车辆的司乘人员和公路维修的作业人员两方面同时构成威胁。这种危险来自于高速行驶的车辆,因此有必要规范作业现场及车辆通行。在以往公路或高速公路上发生各类交通事故中,因维修作业原因导致交通事故,致使作业人员或过往车辆受到伤害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甚至造成巨大损失。
在高速公路上维修作业现场或附近发生的交通事故,事故责任裁定时,养护部门工作中是否有缺陷,往往会对事故结论和谁承担主要责任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无论从对社会负责的角度,还是对养护员工负责的角度,都要求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和从事维修作业的人员必须重视养护作业的安全管理。
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和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作业而发生事故,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按照标准和规定布设作业场区的标志和设施,并精心照管,保持正确。上路作业的人员要着装明显的作业服饰,依法作业,努力营造好的作业环境和通行环境,杜绝因安全作业措施不当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保证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养护安全作业的影响因素
影响高速公路养护安全作业的因素,归纳起来,可以将其分为主观环境因素和客观环境因素。主观环境因素是由管理部门营造的,是需要根据客观条件的变化不断规范和完善的,也是养护安全作业要做好的主要工作。客观环境因素是道路、交通和气候特点本身存在的,由于公路交通流和气候的特点的复杂和随机性,所以客观环境因素是难以控制的。要保证养护作业的安全,就需要在主观方面努力,并不断认识和适应客观因素。
2.1影响安全作业的主观因素
2.1.1作业组织的因素:在高速公路上实施养护维修作业,需要有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管理。从作业准备、进入现场、布置设施、维护交通秩序,到作业结束、清理现场、恢复交通,每个环节的安全措施都要正确、有效。
经常发生作业人员对安全的重要性及规范了解不深,常常存在着懒惰和侥幸心理,不按标准设立标志,划分作业区。管理人员有时也存在着特权思想,对作业现场的管理疏忽,检查要求不严而引发事故,为此-定要通过教育员工规范行为,严格制度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2.1.2作业方式的因素:选择何种作业方式,可能决定作业现场周围的安全程度。临时作业为节省时间,不愿设置过多的标志与设施;而长时间作业又希望作业区划定的越大越好,有时甚至全幅封闭。此时,作业场地大了,认为安全了,其实通行空间变得狭窄,交通拥挤,更易引发交通事故,甚至波及到作业人员的安全。合理划定作业区与作业方式的选择将影响到安全。
2 影响安全作业的客观因素
2.2.1道路本身的因素,包括路面的状态,坡道、弯道、桥梁,以及承担的交通流量情况等。这部分因素有些管理部门能够了解和掌握,但行驶的车辆不一定了解掌握。有些可以是偶然或随机发生的,管理部门能够预料,但不能确切掌握。特别是在维修路段附近,路面的工作状况往往不会令人满意,加之行车断面狭窄,车速减慢,会造成某种程度的拥挤或暂时滞留,这会在-定程度上恶化不安全因素。
2.2.2天气的因素,包括气象、季节以及由此带来的光线、视线等因素,及对行驶车辆性能及路面状况带来的各种影响。这类影响具有双重性,既有-定的规律性和预见性,也有偶然随机性。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经验,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将此类影响减至尽可能小。
2.2.3交通方面的因素:这方面的因素是管理部门最难以把握和控制的,它包括有行驶车辆本身的技术性能、行驶状态和载重情况等,除此之外,还包括驾驶员的因素,如驾驶员的技术水平,经验、工作状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车辆进入作业区后,采取措施不当都可能引发事故。
第三章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控制
3.1本规程适应高速公路维修保养和专项、大修工程工作。
3.2交通安全控制,用以保证公路畅通、生产安全和行车安全,并随时保持路容的整洁;
3.3作业人员应着标志服,夜间为反光标志服;作业机械必须按标准涂以桔黄色,且按标准安装黄色示警灯。悬挂养护作业和限速30km标志牌,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不受行驶路线的限制;
3.4养护作业应充分做好准备工作,集中作业区域,尽量减少在高速公路上的作业时间。硬路肩上一般不允许堆放建材、设备或者其它物品,如作业需要时应规则堆放,并设置安全标志,堆放时间不应超过3天;
3.5交通控制分两类:第一类为占用车道养护作业的交通控制,封闭一个车道的,车辆不改变车流方向,仍在原路幅通行;封闭两个车道的,车辆改变车流方向,绕到另一幅路上通行。改变车流方向需控制两路幅的交通,一般情况下应优先采用封闭一个车道的交通控制。第二类为不占用车道养护作业的交通控制;
第3篇 高速公路养护安全作业交通控制规程
第一章安全作业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高速公路运营里程的增加以及路面使用年限的增长,高速公路维修的数量也将逐年增长,因此养护作业诱发事故的概率也随之增加。为保证高速公路上的车辆安全通行,养护管理人员要进行公路的路况调查、检测和维修。由于路面上的车辆行驶速度较快,在不封闭或不完全封闭交通的情况下,在路面上从事调查、检测和维修工作都会面临着一定程度的危险,显然,危险对过往车辆的司乘人员和公路维修的作业人员两方面同时构成威胁。这种危险来自于高速行驶的车辆,因此有必要规范作业现场及车辆通行。在以往公路或高速公路上发生各类交通事故中,因维修作业原因导致交通事故,致使作业人员或过往车辆受到伤害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甚至造成巨大损失。
在高速公路上维修作业现场或附近发生的交通事故,事故责任裁定时,养护部门工作中是否有缺陷,往往会对事故结论和谁承担主要责任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无论从对社会负责的角度,还是对养护员工负责的角度,都要求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和从事维修作业的人员必须重视养护作业的安全管理。
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和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作业而发生事故,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按照标准和规定布设作业场区的标志和设施,并精心照管,保持正确。上路作业的人员要着装明显的作业服饰,依法作业,努力营造好的作业环境和通行环境,杜绝因安全作业措施不当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保证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养护安全作业的影响因素
影响高速公路养护安全作业的因素,归纳起来,可以将其分为主观环境因素和客观环境因素。主观环境因素是由管理部门营造的,是需要根据客观条件的变化不断规范和完善的,也是养护安全作业要做好的主要工作。客观环境因素是道路、交通和气候特点本身存在的,由于公路交通流和气候的特点的复杂和随机性,所以客观环境因素是难以控制的。要保证养护作业的安全,就需要在主观方面努力,并不断认识和适应客观因素。
2.1影响安全作业的主观因素
2.1.1作业组织的因素:在高速公路上实施养护维修作业,需要有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管理。从作业准备、进入现场、布置设施、维护交通秩序,到作业结束、清理现场、恢复交通,每个环节的安全措施都要正确、有效。
经常发生作业人员对安全的重要性及规范了解不深,常常存在着懒惰和侥幸心理,不按标准设立标志,划分作业区。管理人员有时也存在着特权思想,对作业现场的管理疏忽,检查要求不严而引发事故,为此-定要通过教育员工规范行为,严格制度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2.1.2作业方式的因素:选择何种作业方式,可能决定作业现场周围的安全程度。临时作业为节省时间,不愿设置过多的标志与设施;而长时间作业又希望作业区划定的越大越好,有时甚至全幅封闭。此时,作业场地大了,认为安全了,其实通行空间变得狭窄,交通拥挤,更易引发交通事故,甚至波及到作业人员的安全。合理划定作业区与作业方式的选择将影响到安全。
2 影响安全作业的客观因素
2.2.1道路本身的因素,包括路面的状态,坡道、弯道、桥梁,以及承担的交通流量情况等。这部分因素有些管理部门能够了解和掌握,但行驶的车辆不一定了解掌握。有些可以是偶然或随机发生的,管理部门能够预料,但不能确切掌握。特别是在维修路段附近,路面的工作状况往往不会令人满意,加之行车断面狭窄,车速减慢,会造成某种程度的拥挤或暂时滞留,这会在-定程度上恶化不安全因素。
2.2.2天气的因素,包括气象、季节以及由此带来的光线、视线等因素,及对行驶车辆性能及路面状况带来的各种影响。这类影响具有双重性,既有-定的规律性和预见性,也有偶然随机性。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经验,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将此类影响减至尽可能小。
2.2.3交通方面的因素:这方面的因素是管理部门最难以把握和控制的,它包括有行驶车辆本身的技术性能、行驶状态和载重情况等,除此之外,还包括驾驶员的因素,如驾驶员的技术水平,经验、工作状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车辆进入作业区后,采取措施不当都可能引发事故。
第三章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控制
3.1本规程适应高速公路维修保养和专项、大修工程工作。
3.2交通安全控制,用以保证公路畅通、生产安全和行车安全,并随时保持路容的整洁;
3.3作业人员应着标志服,夜间为反光标志服;作业机械必须按标准涂以桔黄色,且按标准安装黄色示警灯。悬挂养护作业和限速30km标志牌,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不受行驶路线的限制;
3.4养护作业应充分做好准备工作,集中作业区域,尽量减少在高速公路上的作业时间。硬路肩上一般不允许堆放建材、设备或者其它物品,如作业需要时应规则堆放,并设置安全标志,堆放时间不应超过3天;
3.5交通控制分两类:第一类为占用车道养护作业的交通控制,封闭一个车道的,车辆不改变车流方向,仍在原路幅通行;封闭两个车道的,车辆改变车流方向,绕到另一幅路上通行。改变车流方向需控制两路幅的交通,一般情况下应优先采用封闭一个车道的交通控制。第二类为不占用车道养护作业的交通控制;
3.6占用车道的养护作业开工前,应由养护作业实施单位向所在高速公路段路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对其进行安全监督和管理,路政部门有权要求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的作业停工,确保行车安全畅通;
3.7高速公路养护作业交通控制方式如下图,分为六个部分:
(1)警告区 (2)上游过渡区 (3)缓冲区 (4)作业区 (5)下游过渡区 (6)终止区 (1)警告区
警告区长度不得小于450m,具体根据高速公路的设计时速而定,当设计时速为120km/h,lookm/h、80kn/h、60km/h,警告区长度分别不得小于1500m、900m、450m,具体参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警告区内应设置限制速度标志,前方施工标志,并道标志,禁止通行标志。
(2)过渡区
上游过渡区的长度宜在65-loom,在过渡区前设置禁止驶入标志。下游过渡区的长度应大于30m。
(3)缓冲区
缓冲区的长度为80m,缓冲区与上游过渡区之间应设路障。
(4)作业区
作业区是养护工作人员活动和工作的地方,长度一般根据养护作业或施工的需要而定,车道与作业区之间必须设置隔离装置。作业区布置还应为工程车辆提供安全出口。
(5)终止区
终止区的长度不应小于30m,在终止区的末端应解除所有限制标志。
第四章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般规定:上路养路工要经过严格考核,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必须着黄色反光标志服,戴安全帽;不得穿硬底和易滑的鞋如拖鞋上路,严禁在危险处停留;严禁在酒后上路。上路思想要集中,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指挥,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安全是最大的效益,其重要性已越来越多地被广大干部职工所共识,为进一步加强全局安全管理工作,现做如下补充规定:
4.1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多年来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经验教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的领导。要在职工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宗旨,做到警钟长鸣,不能有丝毫的麻痹松懈,特别是在一线工作的路政、养护、收费人员更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要结合本单位工作的实际,把各项安全措施、责任落实到班组,落实到每个人,做到措施得力,职责分明,警钟长鸣。哪个单位由于措施不力,安全管理混乱,在安全管理工作上出了问题,首先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4.2要强化安全监督。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安全工作的实际,开展“四查”,即查思想、查管理、查落实、查隐患为主要内容的安全自检自查活动,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局安委会将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抽查。
4.3 做好冬季安全生产的准备及教育工作。
4.3.1各收费站要确保冬季收费车道、收费广场内无积雪、无结冰,保证车辆的安全畅通。要将责任范围内的收费广场、车道的除雪、除冰任务落实到每个班组,落实到每个人。
4.3.2各养护工区要及时处理好管辖路段的路面病害,并将冬季路面防滑、除雪的任务落实到每个班组,落实到每个人,同时加强巡查密度,及时处理隐患。养护作业人员,要做好上岗前安全嘱咐,做到衣冠整齐,符合安全规定。养护作业区、作业车,要按规定设置养护作业施工标志,做到标准规范,杜绝违章作业。 4.3.3路政人员要加大巡逻密度,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对施工路段要进行检查,对不听劝阻,整改不力的施工单位要责令其停工整改;内部单位要限期整改,直至给予责任人必要的经济处罚。
4.3.4各单位交通安全委员会,要教育本单位司机,确保冬季行车安全,并配全必要的安全器材。坚持“周五”安全例会制度,做好记录,对不按安全操作规程行车的司机要加强教育,对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事故的司机要严肃处理,责任者调离司机岗位。
4.3.5各单位要加强对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对防火、防盗等工作要采取得力措施,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4.4 加强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车辆安全控制。
4.4.1为避免和减少交通责任事故发生,养护作业现场要严格按照部颁养护技术规范摆放安全标志。特别强调要根据设计时速保证警告区的长度,并保证有足够长度的渠化标志和缓冲区。
4.4.2坚决杜绝“三无”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作业,车况不好的车辆严禁上路作业,驾驶员素质不高的严禁驾车作业。养护、工程作业车辆要有黄色示警灯和明显的作业标志,要注意避让过往车辆。如需雇用社会车辆上高速公路作业时,要经所属单位的路政大队和机械大队审批备案,并签定安全协议。养护中心路面病害集中处治雇用社会车辆和外系统、外单位因其他原因确需上高速公路作业时,经局路政科、机务科审批备案,并签定安全协议。所有高速公路作业车辆需办理免费通行手续的,有关部门出具证明后在局收费科办理并登记造册。
4.4.3高速公路养护作业人员要着统一安全标志服,并面向来车方向作业;在穿越高速公路时要注意行驶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快速通过。养护作业人员不能随便拦截、指挥行驶车辆。
4.5 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活动护拦开口要定点、定位。中央分隔带开口是为便于养护和清障作业车辆不受行驶路线限制和实行紧急交通控制时使用的。各单位路政、养护部门要联合调查,根据安全和需要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具体开口位置,原则上每6km保留一个,其他进行封闭处理。
4.6 日常养护作业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4.6.1路面出现坑槽时,要及时进行修补,坚持当天开挖当天补好的原则,如当天无法补好已开挖的坑槽要及时用废料回填,并设立明显的养护施工标志,保证车辆安全行驶。
4.6.2开挖出的废料,要及时安排车辆清除,保证路面清洁。
4.6.3施工车辆、设备不能随便停放,特别是晚上需在路上停放的一定要有明显安全标志。
4.6.4对于已出现坍方、碎落、沉陷等对行车安全有隐患路段,应及时排除清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4.6.5加强对高填深挖大护面墙等特殊路段的观察,特别是雨前雨后,组织专人进行观测,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尽快抢修处理。
第4篇 交通工程设施施工维修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者必须穿戴棉制品工作服、无暴露的工作鞋,配戴防护手套和眼镜。
二、操作者必须经过陪训方可上岗;作业前,要按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划出安全作业区后方可作业。
三、检查供气系统调压阀、安全阀等装置是否可靠。
四、必须配备有效的防火工具和治疗烫伤的药物。
五、可燃气点火操作时,点火人员必须使用专用工具,做到先点火,后供可燃气体;作业中,储料罐内涂料不得少于储料罐的1/4。
六、机械停用1h以上,需关闭燃烧器,以防止导热油、涂料老化。
七、作业结束后,立即关闭燃气罐阀门,待储料罐内温度降至常温后,操作人员方可离开。
第5篇 交通工程设施施工与维修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者必须穿戴棉制品工作服、无暴露的工作鞋,配戴防护手套和眼镜。
二、操作者必须经过陪训方可上岗;作业前,要按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划出安全作业区后方可作业。
三、检查供气系统调压阀、安全阀等装置是否可靠。
四、必须配备有效的防火工具和治疗烫伤的药物。
五、可燃气点火操作时,点火人员必须使用专用工具,做到先点火,后供可燃气体;作业中,储料罐内涂料不得少于储料罐的1/4。
六、机械停用1h以上,需关闭燃烧器,以防止导热油、涂料老化。
七、作业结束后,立即关闭燃气罐阀门,待储料罐内温度降至常温后,操作人员方可离开。
第6篇 铁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规程
铁路交通安全事故是指铁路在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事故,包括铁路行车事故、路外伤亡事故及其他运营事故。
应急要点
机动车在铁路道口内发生故障或装载货物掉落时,应将车辆或掉落的物品移至铁路线路最外侧钢轨5米以外的安全地点;不能移动的,应立即报告铁路道口看守人员,采取措施拦停列车;在无人看守道口外,应立即在道口两端采取措施拦停列车,并通知就近铁路车站、采取紧急措施。
发生意外情况危及列车安全时,应迎向来车方向(无法判明来车方向时应向两端方向)距离意外地点800米以上,向列车显示红色信号(白天为红旗,夜间为红灯;无红色信号时,可用红色物品或者两臂高举头上向两侧急剧摆动)。
旅客列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应立即停车,疏散旅客,迅速扑救,切断火源和爆炸源,设置防护,报告救援,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危险货物罐车发生泄漏或火灾时,立即拨打110或119报告现场情况;向逆风方向疏散;有条件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危险货物流入河川;如系可燃气体及易燃液体发生泄漏时应迅速隔断火源,禁止一切火种。
专家提示
遇有道口拦木(拦门)关闭、音响器发生报警、红灯亮时或看守人员示意停止行进时,应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距离最外股铁轨5米以外。
通过无人看守道口时,应停车僚望,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遇有道口信号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红灯时,不准通过,白灯亮时,准许通过;红灯和白灯同时熄灭时,确认安全后通过。
不得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
不得在铁路线路20米以内或者铁路防护林地内放牧。
第7篇 交通事故引发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措施规程
⑴基本处置原则
1)划定紧急隔离带。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泄漏事故,首先应由交警部门对道路进行戒严,在未判明危险化学品种类、性状、危险程度时,严禁半幅通车。
2)判明危险化学品种类。立即进行现场勘察,通过向当事人询问、查看运载记录、利用应急监测设备等方法迅速判明危险化学品种类、危害程度、扩散方式。根据事故点地形地貌、气象条件,依据污染扩散模型,确定合理警戒区域。
3)迅速查明敏感目标。在现场勘察的同时,迅速查明事故点的周围敏感目标,包括1公里范围内的居民区(村庄)、公共场所、河流、水库、水源、交通要道等。以防止污染物进入水体造成次生污染,并为群众转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4)应急监测。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应急布点方案。通过应急监测数据,确定污染范围。
5)群众转移。根据现场危险化学品泄漏量、扩散方式、危害程度,决定是否进行群众转移工作。
6)生态修复。根据污染事故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确定生态修复方案。
⑵处置措施
1)气态污染物。修筑围堰后,由消防部门在消防水中加入适当比例的洗消药剂,在下风向喷水雾洗消,消防水收集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2)液体污染物。修筑围堰,防止进入水体和下水管道,利用消防泡沫覆盖或就近取用黄土覆盖,收集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利用防爆泵进行倒罐处理。
3)固态污染物。易爆品:水浸湿后,用不产生火花的木质工具小心扫起,进行无害化处理。剧毒品:穿着全密闭防化服并配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后做无害化处理。
4)应急监测。
第8篇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措施规程
一、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应急处置工作原则: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各司其职、整体作战、发挥优势、保障安全。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应急要点>>>
●遇到道路交通事故,不要惊慌失措,要保持冷静,利用电话、手机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应拨打12122)和120急救中心报警电话。
●报警时要说清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的大致情况;在交通警察到来前,要保护好现场,不要移动现场物品;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当事人不要与车方私了,以免事后伤情恶化,后患无穷;遇到肇事车逃逸时,要记下车牌号码、车身颜色及特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为侦破工作提供依据和线索。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时,应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应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应急车道内,并迅速报警。
●遇有交通人身伤亡事故时,在无人救助的情况下,要尽可能将伤者移至安全地带,以免再次受伤;暴露的伤口要尽可能先用干净布覆盖,再进行包扎,以保护好伤口;利用身边现有的材料如三角巾、手绢、布条折成条状缠绕在伤口上方,用力勒紧,可以起止血作用。
专家提示>>>
◆行人要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禁止跨越双黄线横路。在没有上述设施的路段,要注意观察道路车辆情况,注意避让来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
◆行人横穿马路时,不能斜穿猛跑。过马路要先看左后看右,确保安全再通过。车辆临近时不要突然横穿马路。
二、驾驶员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通常情况下驾驶员遇到突发性交通事故时,表现有三:一是突然发生交通事故,在现场束手无策,贻误抢救的时机,加剧不应有的后果。二是不知保护原始现场,使肇事现场很快被破坏,给事故现场的勘察及正确处理造成困难。三是由于私心严重和缺乏法制观念,还存在肇事后自己“私了”和肇事后逃跑的情况,带来很多“后遗症”。
驾驶员对事故现场应采取的处置方法是:
1、立即停车。凡是发生交通事故都要立即停车,肇事后逃跑,甚至置伤亡人员或国家财产于不顾,只为逃脱个人罪责而跑掉,是严重违犯法律法规的行为,也是极不人道的违_公德的恶劣行为。事实上,在广大人民群众以及现代公安手段面前,跑是跑不掉的,只能躲避一时,结果是受到法纪的加重处罚,所以驾驶员肇事后必须马上停车。
2、立即抢救伤员和物资。停车后应首先检查有无伤亡人员,如有死亡人员,确属当场死亡而无丝毫抢救希望者,应原地不动,用草席、篷布、塑料布等物覆盖。如有受伤人员,应拦截过往车辆,送就近医院抢救,同时要用白灰、石头、绳索等和将伤员倒位描出。如一时无过往车辆,应马上动用肇事车将人送往医院,并且要留人员看护现场,将肇事车各个车轮的着地点以及伤员倒位描出。在抢救伤员中,如伤员身体某部位正压在车轮下,要注意不能用驾车前进或后倒来抢救,正确的做法是用千斤顶把车轿顶起,将伤员救出。
若无人伤亡时,应迅速抢救物资和车辆。如属贵重物资或危险物品,继续滞留现场会造成更大损失或危险时,应及时组织抢救转移,同时应标出物体的位置,如属一般物资,可以待现场处理完毕后再行处置。
3、保护原始事故现场,保护现场对于交通管理部门了解事故情况,正确处理事故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无论现场对已是否有利,都不应破坏、伪造,同时要制止对方伪造现场的企图。
现场保护的内容有:肇事车停位,伤亡人员倒位,各种碰撞碾压的痕迹,刹车拖良,血迹及其他散落物品均属保护内容。
现场保护方法是:寻找现场周围的就便器材,如石灰、粉笔、砖石、树枝、木杆、绳索等。设置保护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对于过往车辆,应指挥其在不破坏现场的情况下,从旁边或绕道通行,实在无法通过或车辆通行可能使现场受到破坏和危及安全时,可以暂时封闭现场,中断交通,待交警对现场勘察完毕后再行疏通。
4、及时报案,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应及时亲自或委托他人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在城区应向管辖该区域的交警中队或支队报案,在县区应向该县交通警察大队报告。然后向本单位领导或有关业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肇事地点、时间、报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伤和损失情况,交警到达现场后,一切听从交警指挥且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交警进行现场勘察和分析等。
以上这些对事故现场处置的一般方法,在具体情况下可灵活应用,以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为及时、准确地处理交通事故创造条件。
公司基层领导如在现场,应立即组织人员按上述步骤抢救伤员、物资,并保护好现场;如不在现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亲赴现场,除组织抢救工作,保护现场,维护秩序外,要主动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及经过,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妥善处理。同时,要注意保护肇事驾驶员的安危。如驾驶员已经受伤也应立即送往医院治疗,如无受伤也要注意保护或暂时回避,以防受害者或死者家属因过分悲伤而伤害肇事驾驶员。
三、交通事故防范手册
行人交通事故
行人是交通事故中的弱者,极易受到伤害。
应急要点:
●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警,并记下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等候交通警察前来处理。
●行人被机动车严重撞伤,驾车人应立即拨打110、122报警,并拨打120求助,同时检查伤者的受伤部位,并采取初步的救护措施,如止血、包扎或固定。应注意保持伤者呼吸通畅。如果呼吸和心跳停止,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法抢救。
●行人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在不能自行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应立即报警。
●遇到撞人后驾车或骑车逃逸的情况,应及时追上肇事者。在受伤的情况下,应求助周围群众拦住肇事者。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伤者很可能会脊椎骨折,这时千万不要翻动伤者。如果不能判断脊椎是否骨折,也应该按脊椎骨折处理。
专家提示:
●行人横过马路时,应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过人行横道时还应先看左后看右,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迅速通过。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学龄前儿童、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出行应有人带领。
●严禁在机动车道上兜售物品、卖报纸、散发小广告等。
●不要在街上滑旱冰、踢足球等。
乘车意外事故
乘车意外事故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
应急要点:
●乘客在车内闻到烧焦物品的气味或看到有不明烟雾时,要及时通知司售人员。司售人员有责任停车检查,将乘客疏散到安全区域,并做到有序撤离,同时照顾和保护老人、妇女和儿童。
●司售人员应在后面来车方向50米至100米处设置专用的警示标志。
●司售人员应安排乘客免费换乘后续同线路、同方向车辆或者另调派车辆。
●乘坐公交车遇到火灾事故,乘客应迅速撤离着火车辆,不要围观。
●公交车辆运行中,乘客如发现可疑物,应迅速通知司售人员,并撤离到安全位置,切勿自行处置。
●出现伤亡情况时应及时拨打110、120救助电话。
专家提示:
●发生乘车意外事故,切忌惊慌、拥挤。应及时报警,并服从司售人员的指挥,积极开展自救、互救。
●不要让儿童在行驶的车内跑跳、打闹。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
驾驶非机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非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行驶。
应急要点:
●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后,非机动车驾驶人应记下肇事车的车牌号,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如伤势较重,要记下肇事车的车牌号并报警,求助他人标明现场位置后,及时到医院治疗。
●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后,在无法自行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应迅速报警,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如当事人受伤较重,应求助其他人员,立即拨打110、122报警,并拨打120求助。
●非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事故后,应及时了解伤者的伤势,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报警。如伤者伤势较重,在征得伤者同意的情况下,应迅速求助他人将伤者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专家提示:
●骑自行车时,不要抢行、猛拐、争道,不要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不要打闹。
●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人行横道时,要注意避让行人;停车等信号灯时,不要越过停车线;拐弯时要伸手示意。
●通过铁路道口时,在火车到来前,自觉停在道口停止线或距道口最外侧铁路5米以外处。
机动车交通事故
“十次事故九次快。”驾驶机动车时,必须“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靠马路右侧行驶;严格遵守机动车通行规定、载物规定、载客规定、行驶速度规定、停车规定;听从交警指挥。”
应急要点: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
●造成人员伤亡时,驾驶员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拨打110、122报警。
●因抢救受伤人员而需变动现场时,应标明事故车和人员位置。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轻微的,当事人应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专家提示:
●不要驾驶有机械故障的“带病车”上路。
●驾驶旅游车辆或在山区公路行驶时,要选派驾驶经验丰富的司机。
●禁止酒后驾车,禁止非司机驾车,禁止驾驶中打手机,不要疲劳驾驶。
●通过铁路道口时,要主动避让火车,坚决杜绝强行、闯行通过道口的行为。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
高速公路上车辆行驶速度快,驾驶员的动态视力会降低,视野变窄,判断能力减退,平衡感觉也有所变化,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应急要点: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拨打110、122报警电话,清楚表述案发时间、方位、后果等,并协助交警调查。
●有死伤人员的交通事故,应先救人,并立即拨打120。
●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示标志。
●车上人员应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能够移动的机动车应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应急车道或服务区停放。
专家提示:
●保护现场主要是指:标记现场位置,标记伤员倒卧的位置,保全现场痕迹物证,协助公安机关寻找证明人。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高速公路设施,以免造成事故隐患。
第9篇 厂内车辆交通安全规程
(—)常见的车辆事故
车辆伤害是指企业机动车辆引起的伤害事故。
企业机动车辆包括:汽车类,如载重汽车、大小汽车、客货两用汽车、内燃汽车、装载机等;电瓶车类,如电瓶平板车、电瓶叉车等;拖拉机类,如手扶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等;有轨车类,如电力车、蒸汽机车、内燃机车、有轨电动车等;施工设备,如挖掘车、推土机、电铲等。
上述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挤压、撞车或倾覆等造成的人身伤害 ;行驶中上下车、扒车、搭乘非承人车、放飞车等造成的人身伤害;车辆运行中碰撞建筑物、构建物、堆积物引起建筑物倒塌、物体飞溅下落和挤压地面而产生物体飞溅等造成的人身伤害。上述伤害属于常见的车辆伤害事故。
(二)道路安全
(1)道路口安全
铁路与道路的交叉路口是交通事故高发区域。无论是行人还是机动或非机动车辆经过铁路道口时,应该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应注意的事项是:观察标识和警示信号是否有火车通过;听从道口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准穿越栏杆;停车需制动停稳;载运大型设备、构件应按当地铁路部门指定的道日、时间通过。
(2)铁路道日管理
有些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平时通过的火车不多。这种道口最容易使人放松警惕,如不注意观望就贸然通过,一旦有火车驶来就很可能发生事故。1994年全国铁路发生的一万多起路边伤亡事故中,道日事故占了18%在道口事故中,无人看守的道口又占92%。因此,国家已三令五申要加强铁路道日的管理。
(三)乘车安全
在城市经常乘坐公共汽车、地铁、电车、出租车等,共同的安全事项是:
(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2)严禁将身体伸出车外;
(3)不准在车内打闹、游戏;·
(4)不与司机交谈;
(5)不能往车下抛物;
(6)不能在车内打毛衣;
(7)按安全标志行事。
(四)驾车的安全
交通安全的保证既有乘车人的责任,更有驾车人的责任。特别是机动车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才能保证城市交通安全。
(1)首先是车辆的技术安全要得到保证,基本的车辆安全装置性能要良好,要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
(2)行驶中车速、方向、行车道等方面要按法规规定执行;
(3)严禁超重、超高装运物品,严禁人货混装。
(五)乘飞机的安全
飞机是高危险的交通工具,但由于快捷、方便和舒适,而普遍受欢迎。乘飞机的安全事项有:
(1)严禁携带枪支、弹药、凶器、易燃易爆物品、腐蚀品、放射性物品等;
(2)登机前要关闭手持电话、寻呼机、电子游戏机、笔记本电脑等;
(3)飞机起飞和降落时要系安全带;
(4)懂得使用灭火器、氧气袋、救生衣等安全设施;
(5)一旦遇到迫降、空中停车等险情,要服从机组人员的指挥。
(六)厂内铁路线路安全规定有哪些
《工厂企业内运输安全规程》第2.l.2~21.4款规定:“厂内正线、联络线在路堤地段坡脚线或护堤边线外、路堑地段坡顶线或天沟外,或平坦地段侧沟边线外lm内,严禁挖沟、蓄水、取土,并不准向铁路线路上排弃废水和倒垃圾。
站场最外侧的线路中心至路基面边缘的宽度不得小于3m,现有不符上述规定的站场,在改、扩建条件困难时不得小于2 .8m。在梯线、牵出线和货场边缘的装卸等有调车人员上、下车的一侧,不得小于3.5 m。
允许行人的铁路桥梁和隧道的一侧或两侧应设置有防护栏杆的人行道。
(七)厂内机动车辆如何管理
《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第3.3.1.~3.2.2款规定:“车辆必须由当地公安部门或交通部门核发号牌和行驶证,方准行驶,限于厂内行驶的车辆,必须由厂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核发号牌和行驶证,任牌证不得挪用、涂改、伪造。
车辆必须按当地公安部门或交通监理部门规定的时间接受检验。限于厂内行驶的车辆,按厂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现定的时间接受检验。
逾期未经检验的车辆,不能行驶。”
(八)经常载人的货车有何规定
《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第3.2.4款规定:“经常用于载人的货车,必须装有扶梯、拉手、拉杆等。车箱栏板高度不得低于1 m,车箱两侧栏间应有保险锁链,车棚不得高于 1.75 m。”
第3.3.8款规定:“经常用于载人的货车应遵守下列规定:(1)必须由具有5万km或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的驾驶员驾驶,并持有当地公安部门和交通监理部门核发代客证的驾驶员驾驶;(2)不能超过核定的人数;(3)指定专人负责车上安全;(4)限于厂内行驶的机动车,不得用于载人。”
(九)机动车装载货物的要求和规定
《业企业厂运输安全规程》第3.3.5款规定:“装载货物必须均衡平衡、捆扎牢固,车厢侧板、后栏极要关好拴牢。货物长度超过后栏板时,不得遮挡号牌、转向灯、尾灯和制动灯。装载散状、粉状或液态货物时,不得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
第3.3.3款要求:“随车装卸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超过厂交通安全部门核准的人数;
(2)载运大、重货物未靠厢栏板时,货前不得乘人;
(3)载物高度超出车厢栏时,货上不得乘人;
(4)不得坐在车厢栏板上,车辆未停稳前不得上、下车;
(5)机动车车厢以外的任何部位或货运汽车的挂车、拖拉机的挂车、电瓶车、起重车、罐车、平板车和轮胎式专用车,不得载人。但安装有效锁制的自动倾卸车和设有围护栏的起重车、平板拖车、垃圾车等,经厂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核准,可载装卸人员1—4人。”
(十)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货物的安全规定
《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第3.3.10款要求:“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货物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经厂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
(2)必须由具有5万km和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的驾驶员驾驶,并选派熟悉危险品性质和有安全防护知识的人担任押运员;
(3)必须用货运汽车运输,禁止用汽车挂车及其它机动车运输;
(4)车上应根据危险的性质配带相应的防护、消防器材、车厢两端上方须插有危险标志;
(5)应在货车排气管消音器外装设火星罩,易燃、易爆货物专用车的排气管应在车厢前一侧,向前排气;
(6)车厢周围严禁烟火;
(7)装载液态或气态易燃、易爆物品的罐车,必须挂接地静电导链;装载液化气体的车辆,应有防晒措施;
(8)装载氯酸钠、氯酸钾和用铁桶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不得使用铁底板车辆;
(9)装载剧毒品的车厢,用后应进行清洗、消毒;
(10)不得与其它货物混装,易燃、易爆物品的装载量不得超过货车载重量的三分之二,堆放高度不得高于车厢栏板;
(11)两台以下车辆跟踪运输时,两车最小间距为50m,行驶中不得紧急制动,严禁超车;
(12)中途修车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或未卸完货物前,驾驶和押运不得离车。”
(十一)厂内机动车行驶速度的规定和限制
《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第3.1.4~3.4.3款规定:机动车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在无限速标志的厂内主干道行驶时,不得超过30km/h,其它道路不得超过20km/h,必须超过规定速度时,须经主管部门批准。
恶劣天气能见度在5m以内或道路最大纵坡在6%以上,能见度在10m以内时,应停止行驶。
执行任务的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在保护安全的情况下,不受规定速度限制。”
(十二)《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规定不准停放车辆地点
《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第3.4.8款规定:“下列地点不准停放车辆:
(1)距通勤车站、加油站、消防车库门口和消防栓20m以内的地段;
(2)距交叉路口、平交道口、转弯处、隧道、桥梁、危险地段、地中衡和厂房、仓库、职工医院大门口15m以内的地段;
(3)坡度大于5%的路段;
(4)道路一侧有障碍物时,对面一侧与障碍物长度相等的地段两端各20m以内。
第10篇 车辆交通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公司所辖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交通管理,维护交通安全、道路畅通。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廊坊荣盛物业公司一级小区管理处的所有车辆及交通设施的管理。
3.0职责
3.1管理处经理负责进行车辆交通管理的抽查、指导工作。
3.2安防主管、安防班长负责车辆交通管理工作的执行、指导和检查。
3.3安防员负责交通管理工作的落实和执行。
4.0方法和过程控制
4.1机动车辆的管理
管理处负责建立、健全《小区业主机动车辆台帐》,并做到业主更换新车后及时将台帐更新,确保台帐完善。要求小区业主的车辆全部登记在册,安防员要对所管辖小区的《小区业主机动车辆台帐》熟悉、掌握。
4.2车辆进出管理
4.2.1业主机动车辆管理。进车程序:刷卡——敬礼——登记——放行;出车程序:刷卡——敬礼——登记——放行。
4.2.2对外来人员机动车辆的管理。当外来人员开车需要进入小区时,门岗安防员语言行为规范参见《bi手册》中规定执行。当外来人员说明是拜访业主时,门岗安防员应首先询问其去哪一栋、哪一个单元、探访谁。
4.2.2.1如外来人员能准确说明探访对象,门岗安防员按《外来人员登记表》、《车辆进场登记表》进行登记再进行放行;同时,门岗通知巡逻岗安防员指引来访人员将机动车辆停放在小区内的相应位置上。当外来人员驱车离开小区时,门岗安防员负责收回出入证,并进行相应的核查、 收费登记工作,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并在《车辆出场登记表》上登记车辆的离开时间。
4.2.2.2外来人员无法说出要拜访的业主姓名或单元号码时,门岗安防员行为语言行为规范参见《bi手册》中规定执行。
4.3车辆行驶管理
4.3.1为了限制机动车辆的车速,避免车速过快造成交通事故,小区内机动车辆道路上应设置减速标识、减速垄。
4.3.2小区内要设置机动车辆禁止鸣笛的警示标志。
4.3.3小区的机动车辆通道上如是双行道应划出机动车辆行车指示线。
4.4 车辆停放管理程序
4.4.1巡逻岗安防员负责机动车辆的停放管理。
4.4.2当巡逻岗安防员发现车辆未按照规定停放,停放车辆占用了公共道
路或占用他人停车位,当班巡逻岗安防员应及时与业主联系,引导业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引导完毕后与业主及时沟通,语言行为规范参见《bi手册》。
4.4.3对小区内路面的一切车辆停放管理要求
a)机动车辆应统一在划好的停车线内停放。
b)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管理处可安排相应位置停放机动车辆,但不得阻挡其它车辆通行。
4.4.4巡逻岗安防员应提醒车主(司机)关锁好车门、窗,并将车内的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4.4.5巡逻岗安防员应按照规定的巡逻时间巡检小区的车辆情况,发现门、窗未关好,有漏油、漏水等现象应及时通知车主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4.4.6门岗安防员应留意进入小区内的一切车辆情况,对载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小区,确保小区安全。
4.4.7巡逻岗安防员注意观察车辆情况和驾驶员的行为,若遇醉酒驾车者、应立即劝阻,避免交通意外事故的发生。
4.4.8在纠正外来人员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时,巡逻岗安防员行为语言规范参见《bi手册》中执行,纠正外来人员机动车辆违规停车行为。
4.5小区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4.5.1小区内非机动车辆指的是业主的自行车、三轮车。
4.5.2小区内非机动车辆的停放地点为规划的自行车停放区。
4.5.3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要有警示业主锁好车辆的温馨提示。
4.5.4 小区内各楼宇周围的道路上、各单元楼道内、一律不允许停放业主
的非机动车辆。
4.5.5各区域巡逻岗安防员每天巡查区域的非机动车辆摆放情况,发现停放非机动车停放区域有未按照规定停放的,安防员及时进行违规车辆的纠正,将车辆摆放在指定的位置。
4.5.6巡逻岗安防员如发现各楼道内有业主的自行车停放时,安防员要与单元内的业主沟通,及时纠正业主的违章停放行为。
4.5.7 巡逻岗安防员如值勤时发现业主的自行车未上锁时,应将未锁车辆暂时存放到门岗处,并在单元上留下留言条,说明情况。在业主取回车辆时用温馨的语言告之今后要加强注意,避免车辆丢失,或将车放在指定地点登记保存。
4.5.8 在纠正业主在小区内乱停乱放非机动车时,应和业主及时沟通,请
求业主将车停放到指定的停车位置。
4.6大型文体活动交通管理
4.6.1制定文体活动交通管理计划(方案)
a) 安防主管负责制定观众、宾客的出入路线;
b) 制定小区内需封闭时间与解封时间;
c) 组织落实车辆行驶及停放的管理。
4.6.2管理处经理对交通管理方案(计划)的可行性进行审批:
a) 管理处经理复核所封闭的道路及封闭的时间是否与小区的正常交通
有抵触。
b) 各岗位安防员负责对车辆行驶及停放进行疏导。
4.7交通设施的管理。
4.7.1安防员在值勤过程中对发现交通设施损坏的,应及时记录在《治安巡逻情况登记表》中,并报管理处客户服务部。
4.7.2巡逻岗安防员负责保护小区内各种交通设施
a) 巡逻岗安防员负责小区内的所有交通设施的管理。
b) 巡逻岗安防员值勤时发现存在有意或过失造成交通设施损毁的责任者时,及时将信息反馈管理处,由管理处按小区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令其赔偿。
4.8车辆出入口岗安防员值勤管理。机动车辆出入口岗安防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岗,则需要向当班班长请示,由当班班长安排相关人员到岗替岗,同时(或者),机动车辆出入口岗安防员应将离岗信息反馈监控中心,由监控中心负责对出入口重点录像监控。
5.0 记录
5.1《外来人员登记表》
5.2《车辆进场登记表》
5.3《车辆出场登记表》
5.4《小区业主机动车辆台帐》
6.0相关文件
6.1《突发性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第11篇 危险化学品车交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规程
事故报警
接到危险化学品车交通事故报警后,确认泄漏物质的品名和属性,是否有毒有害,泄漏物质为气态还是液态,液态的挥发性,是否易燃、易爆、有毒。联系交通、消防、环保、医疗等部门。
人员疏散
确认肇事车辆内有无人员滞留及伤亡情况,及时掌握最新信息,协同交管部门疏导交通,根据泄漏的范围和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等),根据化学品泄漏的扩散情况,疏散周围企业和路过行人车辆,并及时汇报到现场指挥部。
泄漏救援
确定泄漏的化学品种类(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确定泄漏源的周围环境;确定是否已有泄漏物质进入大气、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场所;确定泄漏物质存量、泄漏量,泄漏时间或预计持续时间,泄漏扩散趋势预测;明确泄漏可能导致后果(火灾、爆炸、中毒等),泄漏危机环境的可能性;确定泄漏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堵漏、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对液体的泄漏用沙土掩埋,海绵吸附,挖掘隔离带;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水溶性气体(如氨气)用水雾稀释,进入泄漏区域内进行救援人员必须佩戴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等防护用品。必要时调动消防特勤部队、防化兵部队。
安全警戒
泄漏事故发生后隔离事故现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只准应急救援人员、车辆进入,其余人员、车辆必须经现场指挥部批准后方可进入,对无关人员劝其离开,禁止围观,直至泄漏事故被控制、现场取证结束及现场有毒有害物质清理结束,经现场指挥部批准后解除。
信息记录
对事故现场情况进行拍照记录,记录泄漏情况,人员救援,灭火,现场指挥领导,事故后的污染情况。询问事故目击者和企业管理人员:泄漏的部位,引发着火或中毒的物质,导致泄漏的原因,危险化学品的存量,污染的面积,周围公司人员的情况。及时将信息报给现场指挥部和事故救援组。
后勤保障
提供应急物资(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等)给其他各组,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清点收回应急物资。
信息报送
根据现场伤亡情况进行信息报送, 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受伤,1小时内报告区安监局,根据事故调查结果编写事故信息并上报区安委会。
第12篇 交通安全管理规程
1 值班房转运
●值班房拖运时拖钩必须插好保险销,并有合格的保险绳套,人员不得乘坐在值班房内;
●摘、挂拖钩时必须有专人指挥,操作人员手部严禁放入活动连接部位;
●转运过程中,车速不得超过40公里/小时,谨慎行驶,遇危险路段时,人员必须下车监护指挥;
2 连续油管作业设备转运
●注入头、防喷器上下作业车时,作业车应停放于平整坚实路面上,两侧附近不得有沟渠;
●注入头、防喷器上下作业车必须有专人指挥,指挥人员不得站在作业车上;
●注入头转运过程中应用禁固装置与作业车连接固定;
3 接送班
●接送班必须由值班干部押车;
●乘车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乘车规定,站稳抓牢,严禁在车上打闹;
●禁止人货混装;
●遇危险路段时,人员应下车步行;
●严禁随意搭车、扒车;
●车辆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
第13篇 小区内交通事故处理作业规程
小区内交通事故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最大限度的控制事态发展,明确责任及分工,尽量减少负面影响,能迅速、果断、有效地进行处理,避免因突发事件给业户及小区公共财产造成损失。
2.0范围
适用于__小区内的交通事故处理。
3.0职责
3.1秩序协管人员全面负责各部门协调工作,并组织交通事故现场的保护及伤员抢救。
3.2物业管理员负责对业主进行安抚、解释以及事后的损失统计工作。
3.3绿化保洁人员负责现场的清理及环境恢复工作。
4.0程序
4.1秩序协管人员
a.当交通事故发生时,秩序协管人员主管必须亲自到达现场查看情况,同时向管理服务处主任汇报现场情况。
b.如交通事故并未造成人员伤亡及小区公共财产损失,当事人愿意自行解决时,秩序协管员主管要求当事人迅速将车辆停放到不影响小区秩序及交通的位置,再对事件进行解决。如当事人拨打报警电话,秩序协管员主管则安排人员维持事故现场周边秩序,确保不影响业主正常交通秩序。
c.如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小区公共财产损失,秩序协管员主管必须安排人员对现场进行保护维持现场秩序;拨打110报警电话,同时安排拨打120急救电话并设人员在小区门口接应救护车并引路到达事故现场对伤员进行救护。在等待110及120过程中,防止肇事者逃跑。
d.秩序协管员主管负责统计现场破坏损失,必要时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拍照或录像以备当事人赔偿备案使用。
e.如当事人之间矛盾升级发生打架斗殴,秩序协管员主管负责安排秩序协管员进行劝阻调节,如劝阻无效则请示管理服务处主任是否通知当地派出所出面解决。
4.2物业管理员
a.根据秩序协管员主管的通知,物业管理员负责向秩序协管员主管提供相关业主资料。
b.安排人员做好业主来电来访的接待工作。
c.如有人员伤亡,协助秩序协管人员做好有关人员安抚工作。
4.3绿化保洁人员
a.在交通事故现场取证完毕、人员进行疏散后,负责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清理。
第14篇 纺织公司起重和交通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1、自己的体力不能胜任的物件不要勉强搬抬。
2、进行重大设备和物体的起重、搬运工作,必须在事先订出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安全部门同意,分管领导批准后才能工作。
3、多人进行的起重、搬运工作,必须有人统一指挥和负责现场的安全。工作时要听从指挥,行动一致,密切配合,不允许各行其是,盲目蛮干。
4、工作前必须先检查车辆、工具,平整场地,清理通道,发现不安全情况,决不凑合工作。
5、利用建筑物或非起重支架吊拉沉重物件,必须经安全部门会同有关人员检查同意。临时安装支架必须稳定、牢固、可靠。
6、起重时不准斜吊、超载;吊起的物件不准长时间悬在空中。重物接近额定负荷、不得强拉猛拉,特别在钢丝绳、链条开始吃劲时,要注意检查和观察,确认无危险情况时,才能起吊。
7、起吊过程中,严禁在起吊物上操作,并且与工作无关的人员禁止进入作业区,工作人员也严禁在起重物下方和可能倾倒、滑动的方向行走或停留。
8、起重吊拉用的设备、工具和运输车辆要定期检查、检修,安全装置失灵不准使用。不准任意改动起重、吊拉设备的任何部件。检修和更换部件后,必须经过试吊无问题时,才能正式使用。
9、公司内使用的叉车、抱车、吊车起重机等,其驾驶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无证驾驶、操作。
10、机动车辆在公司内行驶,限速15公里。
11、车辆在行驶中,严禁爬上爬下。
12、两车前后行驶,后车要和前车间隔一定距离。
13、车辆在下坡、转弯、通过车间通道门要鸣笛或发出信号。
14、严禁一切车辆超载、超高。运载容易滚动、翻倒的物件,必须采取防止物件滚落的措施。
15、步行者不得与车辆和搬运物品者抢道,要让车辆先行。
16、不准在通道上和两旁堆放原材料、垃圾等物品,防止堵塞通道影响通行安全。
17、在公司内挖沟、挖池要经安全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同意,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才能施工。挖掘沟池或敞开地沟、下水道、阴井的盖,必须设临时的安全防护设施或警示标识。
第15篇 公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程
公路交通事故是指在公路交通系统中,因过失原因引起的交通协调关系的破坏,并造成直接损失后果的事件。它包括普通公路交通事故和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两大类。据不完全统计,自自行车问世以来,全世界死于公路交通事故的人数达3200余万,超过同期战争的死亡人数。
一、公路交通事故的种类
公路交通事故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根据不同的分类方式,将其分为以下各类。
(一)按照事故的危害结果分类
可将交通事故分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和轻微事故4类。这一分类在不同时期,其具体标准有所不同。
特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重伤11人以上;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
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1——2人;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
一般事故:一次造成重伤1——2人;轻伤3人以上;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
轻微事故:一次造成轻伤1——2人;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
(二)按照事故的发生状况分类
按照事故发生状况可将交通事故分为驶出公路事故,路上非碰撞事故和路上碰撞事故等。有的更进一步将碰撞事故分为:角碰、追尾碰、迎面碰、后退碰等。
(三)按照事故第一当事人分类
可分为货车事故、客车事故、摩托车事故、非机动车事故、行人事故等。
(四)按照损害结果分类
可分为死人事故、伤人事故、物损事故、混合型事故。
二、公路交通事故伤情分类
公路交通事故伤情严重、发生频繁、分布广泛、形成复杂,至今还未见系统而全面的伤情分类标准。下面就通常遇到的情况,结合事故损伤特征,作一简单介绍。
(一)按照创伤的部位分类
可将其损伤分为:头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盆腔损伤、脊柱损伤、肢体损伤等。若涉及到内脏器官的,还可分为心脏损伤、肺损伤、肝损伤、脾损伤、胃肠损伤、胰腺损伤、大血管损伤等。若涉及到多个部位,可以按系统进行分类,如神经、呼吸、循环、消化、泌尿、运动系统损伤等。
(二)按照公路使用者类型分类
可将其损伤分为行人损伤、驾车人损伤、乘车人损伤、摩托车骑车人损伤、自行车骑车人损伤、摩托车搭乘者损伤等。
(三)按照损伤性状分类
分为擦伤、挫伤、创伤性骨折、脱位、肢解等。
(四)按照损伤程度分类
可分为致命伤、重伤、轻伤、轻微伤。
致命伤:直接导致死亡的损伤。
重伤:严重大面积的撕脱伤、骨折、视力、听力丧失、内脏破裂、内出血等损伤。
轻伤:一定程度的软组织损伤、关节脱位等。
轻微伤:皮肤的一些小擦伤和轻微挫伤等。
(五)按照损伤形成方式和致伤原因分类
可分为撞击伤、辗压伤、跌倒伤、挥鞭样损伤、装载物损伤等。
(六)按照损伤与外界相通与否分类
分为开放性损伤和闭合性损伤。开放性损伤系指损伤与外界相通,这类损伤污染重、易感染。损伤与外界不相通者,称之为闭合性损伤。这类损伤皮肤和粘膜完整,污染轻,但易被漏诊。
三、公路交通事故的特征
(一)公路交通事故的一般规律
1、发生多车连续相撞的现象越来越多
随着我国公路质量的逐步改善,特别是高速公路建设的飞速发展,行车速度越来越快,因此导致的交通事故出现多车相撞的恶性事故越来越多,恶性程度越来越严重。2005年1月23日18时左右,广东省开阳高速公路开平驶往阳江方向69㎞加580m处发生一起特大多车相撞事故,致使13辆大小车辆损毁,24人死亡,31人受伤。几乎就在同一时间2005年1月23日19时左右,广东广东省开阳高速公路(开平至阳江)江门恩平段又发生一起10车连环相撞的事故,造成14人死亡,多人受伤。2004年1月5日上午8时左右,京沈高速公路沈阳致北京方向637至641㎞路段发生多车相撞事故,造成30余辆车损毁,4人死亡,7人受伤。
2、造成多人死亡的特大交通事故越来越多
近年来由于公路客运日益竞争激烈,每辆客运汽车的载客数量也越来越多,所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也就会很多。2000年7月7日晚10时30分,在柳州市壶东大桥上一辆公交大客车坠入柳江,车内司乘人员79人全部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0万元;2005年1月6日福建高速公路莆田仙游灵川段(同三线福建段338千米处)发生的造成28人死亡的特大交通事故,就是由一辆福建长乐籍集装箱车失控越过中线,与对面驶来的“闽西快运”大巴相撞造成的;2005年1月3日中午12时许,一辆车牌号为藏ab0244的康明斯货车,运送104名从拉萨朝拜后返回四川省甘孜、阿坝等地的群众,该车途经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境内玉治公路80多千米处(玉树县隆宝镇以西10㎞处的阔拉山)时翻车,造成95人死亡,其中55人死亡,40人受伤。
3、发生事故的时间,每天以7时至14时和16时至18时的车祸较多。
每年以6月至10月,周末及年底期间,机动车致伤的人数较多。由于驾驶员在恶劣天气里行车,注意力特别集中,行车速度慢,所以,在风雨、风雪或大雾时的车祸发生率反而比晴天时的低。如从深圳市和福建省的交通事故调查中发现:
晴天的车祸发生率为73.2%~87.2%,阴天的为15.2%,雨天的为10.8%,雾天的为0.5%,大风时为0.2%。并且晴天时每起事故死亡数为135人,为各类天气类型中的最高,此与驾驶员和行人在晴天里麻痹大意有关。
4、发生交通事故的地点,最多为平直路线,约占事故总数的58.1%,急弯段次之,为12.5%,交叉路口为10.0%,陡坡为5.7%,其他占13.7%。但是急弯段每百起事故死亡人数为136人。为各个路段的最高,此与驾驶员未能及时判断路面状况有关。市区内的交通事故多为于小轿车所致,约占47%,其次为面包车,还有公共汽车及卡车等。
在车祸的伤员中,骑自行车者和行人常常是主要的受害者。在自行车事故中,自行车与机动车相撞的发生率为45.0%。而行人以17岁以及17岁以上者为交通事故高发人群,尤以36岁~59岁之间者最高。死者以农民居多,占全部死亡人数的52.4%。
(二)公路交通事故人员伤害的表现特征
据统计,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居世界首位。公路交通事故上的死亡率为2.7%至22.1%,死亡原因主要是严重的颅脑损伤(占50%~70%),其次为失血性休克(占20%以上)和内伤损伤(占10%),抢险救援之前和期间死亡人数占死亡人数的2/3。在受伤人员中,不仅有车上的人员,还有车下的行人等。他们的创伤也不完全相同,所以在抢险救援中应当根据各自的受伤状况和具体部位采取合理恰当的有效方法,避免发生救援性伤害。
四、公路交通事故的主要特点
(一)成因多样
车祸大多属于人祸,其成因与空难、海难相比虽要简单一些,但其种类要多的多。从车祸资料上分析,造成车祸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种:
1、路况恶劣。由于一些公路设施不完善或年久失修而造成车祸。如1998年10月12日,陕西咸阳汽车公司的一辆大客车行驶在乾县城外的公路上,由于公路狭窄,路边水渠没有防护栏,加上渠岸泥土松软等原因,在会让迎面来车时,跌入水渠并爆炸起火,死亡43人。
2、违章操作。主要指因驾驶员违章操作而造成的车祸。1988年,辽宁省大洼县一辆满载民工的大客车在铁路道口抢道,与298次直快旅客列车相撞,当场死亡46人,车翻到车厢1节、脱轨3节。1998年4月30日,在山西省交城县公路上,一辆载有89名春游学生的大客车,由于驾驶员违章操作,在陡坡弯道上放开空档滑行,使车辆失控,迎头撞与山崖,死亡31人,重伤32人,轻伤18人。
3、气候原因。因气候原因如大雾、暴雨、冰雪等,致使视线不良、路面打滑而造成的车祸。1985年1月11日,西德的高速公路经过连续10多天的严寒风雪袭击,路况极差,当日下午又浓雾弥漫,致使高速公路发生车辆连锁碰撞爆炸,毁车155辆,死亡11人,受伤41人。
此外,还有因驾驶员酒后驾车、居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车辆故障失控、油罐车燃烧爆炸、车厢内失火及车体内有毒化学物质泄漏等原因造成的车祸。
(二)频发率高
车祸尤其是公路车祸,整个世界范围内,几乎每时每刻都在发生。世界每年平均1万人中就有1人死于车祸,每1000辆汽车中就有一辆撞死人。公路交通事故的死亡率为2.7%至22.1%。随着交通工具的迅速发展,交通负荷日益繁重,车祸问题也将日益突出。
有人估算,进入21世纪,世界每年因车祸死亡人数将达到100万人,伤残数将达3000万人。因此,加强对车祸救护的研究显得非常重要。然而车祸发生次数虽多,但因其个案死亡人数较少,不像空难、海难那样规模巨大,故造成的社会影响没有空难、海难严重。
(三)连锁性强
车祸危害具有很强的连锁性,不仅车辆本身可以车毁人亡,还可能殃及四邻,祸及无辜。车辆发生碰撞或颠覆,其油箱和发动机及车载燃爆物均有可能发生爆炸,而且威力大、势头猛,对其附近的车辆、设施都会产生连锁性灾害。如2001年西班牙的一辆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爆炸,气浪将火焰射向四方,引燃了前后100辆汽车,还烧着了路边的丙烯储存罐,当场烧死150人,烧伤100多人。又如2002年5月,美国芝加哥市的一辆满载乘客的公交车与一辆载有8000加仑汽油的油车相撞,引起满街大火,8幢住宅楼被烧毁。车内乘员也因失事地点的一些因素而遭受连锁灾祸。1987年12月22日,我国重庆市永川汽车运输公司一乐山牌大客车在泸县玄滩区境内坠落山崖,先是甩到60米深的岩崖下,再掉落到水塘中,车上人员先是被撞昏,继而又被水淹,造成30人死亡,,10人重伤,24人轻伤。另外,车祸发生后,有的不法分子往往趁火打劫,哄抢财物。如在河北常州至山东德州的公路上,一辆中巴和一辆大卡车相撞,过路的人不是抢救伤员,而是蜂拥而上,哄抢车上车下的包裹和物品,很多受伤者得不到及时抢救而死亡。
(四)影响面大
车祸的社会影响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车祸导致交通中断,影响正常的交通运输秩序,并由此而引发许多社会和经济问题。如1982年7月31日法国博内市高速公路上一辆长途客车失去控制,不仅先后撞击了两辆小轿车和一辆大客车,导致50多人死亡,还使高速公路中断数小时之久。如果发生公路和铁路交叉车祸,交通中断的时间将更长,经济损失也更大。而且,对车祸问题若处理不好,还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二是境外乘客越来越多,容易造成一定的国际影响。1988年3月24日,上海市郊发生了一起汽车火车相撞事故,造成64名日本乘客死亡,惊动了中日两国总理。三是对受难者家属打击大。由于车祸发生突然,而且大多又属人为因素造成,往往给受难者家属造成精神创伤,有的甚至一时难以接受车祸造成的现实而引发失常行为。此外,车祸频发还会引起社会舆论,并导致人们对交通运输失去信赖。
五、对抢险救援行动的影响
(一)交通容易受阻
交通事故发生后,往往会引起人员围观和交通阻塞,造成交通秩序混乱,甚至可能因此引发新的车祸,这些情况都直接影响抢险救援力量的快速行动和投入。
(二)险情隐患突出
交通事故发生后,往往会潜藏多种险情隐患,如车体内的油箱、机械以及车载危险品,都有可能发生爆炸而形成次生灾害,稍有不慎,都有可能危及抢险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
(三)救援作业复杂
交通事故紧急救护,是异常紧张而又复杂的救援行动。车祸发生后,现场秩序混乱,影响和妨碍救援作业的实施;抢救爆炸和失火性车祸,既要灭火救援,又要救人救物;既要紧急抢险,又要缜密排险;既要快速救助人员,又要认真清理货物,还要防止哄抢,这些都会使救援作业变得更加复杂困难。
六、抢险救援的行动原则
公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随着时间的延长,不仅伤亡率越来越高,而且对交通秩序乃至社会的影响亦将愈加严重,甚至可能引发新的连发灾害。因此,对车祸的抢救,必须争取时间,快速反应,力求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伤亡。
(一)迅速就近调集力量到场
消防指挥中心或调度通讯时接到报警或听到车祸消息后,应立即就近调集抢险救援力量,迅速前往车祸现场。其主要任务是:对车祸现场进行警戒,并疏导围观人员;查明灾情,并确定救援方案;积极有效、科学合理地采取针对灾情的相应方法,抢救生命,进行交通疏导或交通管制。
(二)所需的器材装备
公路交通事故救援的器材装备,应以多功能抢险救援车为主,尽可能多的携带具有破拆、切割、剪切、扩张、顶撑、拖拉、牵引、吊升等功能的器材。同时尽可能保证同一种器材数量要多,以便在现场抢险救援中采取组合式操作的需要。此外还要准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包括消防车、灭火器、手抬泵以及脸盆、水桶等。
抢救人员或其他动物时需要的器材,包括医疗器具、担架、麻袋片、食品袋,冬天要准备棉被、棉衣等。此外,还要尽可能多的准备一些躯体和肢体固定气囊。
(三)组织力量准确迅速到达现场
第一出动力量在行进途中,指挥员要保持和119指挥中心的联系,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的发展变化情况,要注意行进的公路是否畅通,特别是高速公路事故,要注意取得高速公路交警的配合和帮助,选择合适的入口和行进方向进入。到达现场后要及时向119指挥中心报告向现场行进的最佳线路,给后续增援力量提供方便快捷的行车信息。
(四)快速展开抢险救援作业
第一出动力量到达事故现场后,指挥员应立即简单侦察,根据事故情况进行大致编组和概略分工,采取组合式操作,迅速组织部队展开抢险救援作业。为了使现场的抢险救援行动规范有序进行,在有可能的情况下最好把力量分成若干个小组。具体分几个小组应视情况而定,可以组成的小组有:
救援组,可以是若干个,每个小组至少需要3至5人,通常需要剪、扩、撑、切、锯、吊、拉等组合式操作,所以对人员、器材需求很大。
警戒组,主要负责维护现场秩序,照看被疏散的人员和物资,并控制现场。
隐患排除组,主要任务是对可能发生的爆炸、有毒、倾翻等潜在的灾害隐患进行清除;对已经发生的燃料泄漏、运输车上的物质泄漏进行控制、回收、输转、堵漏,已经着火的迅速扑灭火灾。
救护组,主要负责抢救车内乘员和物资。
遗物收置组。主要任务是收集遗物,搞好登记统计和移交。
部队展开抢救时,应对车祸地域进行简易划分和标示,以免救护行动交叉而产生忙乱。一般可划分为人员看管区、伤员救治区、遇难者尸体停放区和遗物堆放区等。
七、抢险救援的实施程序和方法
(一)控制事故现场
第一出动到场后,应迅速会同当地警力和有关人员对车祸现场进行有效控制。一是划定警戒区,设立警戒标志,疏导围观人员。二是强化交通管制,维护交通秩序。三是严格看管人员和物资,防止发生哄抢和混乱。
(二)清除连锁隐患
第一出动力量到场后,应立即派出隐患排除组迅速对车体内的发动机、储气箱、储油箱、油路、随车危险物等一切可能爆炸和引发火灾的隐患进行消除,以免发生次生灾害,并对周围的地形进行勘察。对可能因车祸造成的山体滑坡、地质下陷、隧道倒塌、桥梁断裂等情况,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或进行防范标示。当车体处在悬崖、斜坡或其它不稳定的位置时,应对车体进行固定,防止车体滑落翻倒。固定方法有三种:一是用就便器材顶住,如木棍、三角木、砖块等顶住车体支架和轮胎。二是用钢丝将车体与大型固定物体连接。三是用重型消防车或抢险救援消防车将车体拉住。
(三)救护受伤人员
救护伤员时车祸抢险的主要任务。救护时,应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对危重伤员,应先抬离车体,再进行救治;对于被车体或其他器具挤压的人员,应使用相应的抢险救援器材采取锯、割、撬、扩、搬、拉、吊等方法,先破拆排除障碍,再将其救出;对于躯体、肢体损伤严重的伤员应尽可能利用躯体或肢体固定气囊进行固定,以防发生救助性伤害;如车体着火时,应边灭火边救人,并迅速对未着火的车厢进行水幕隔离和防护;如因爆炸引起隧道倒塌并压住车体时,更应集中力量或抢救受伤人员。
(四)救助破拆的方法
1、人员被挤夹在车内时
a、车辆变形不大时,可用手将车门打开;
b、使用橇棍等工具将门撬开;
c、使用救助气垫和液压式救助器具将车门打开;
d、使用无齿锯、空气锯等器具切断车门的合叶等部位,有燃料泄漏时,注意不要引发燃料起火。
2、人员夹在座席内时
a、使用座席的调整杆,移动座席;
b、取下可卸的座席;
c、用液压式救助器具将座席与其它相连部位拉开;
d、进行切割作业时,在紧靠被夹住的待救者旁边,切割容易切断的部位。
3、人员被夹在事故车辆之间时
a、当事故为小型车辆时,队员们之间要相互配合,将车的前部或后部稍微移动(向车道方向);
b、放掉被夹人员相反方向的轮胎内气,以扩大间隙;
c、使用液压式救助器具制造间隙,在适当的部位,设定支撑点,运用移动式卷扬器牵引事故车辆;
d、用吊车移动车辆;
4、人员被压在事故车辆下面时
a、拉上手制动器,特别是在倾斜地面上,防止车辆移动;
b、使用千斤顶将车辆的前部或后部顶起,制造间隙;
c、使用液压式救助器具,将车体或车轮分开。
〈作业时的注意事项〉
a、仔细观察待救者的情况,鼓励待救者增强信心;
b、在救助行动中,注意不要给待救者造成痛苦。同时,给待救者盖上毛巾等,防止被火花灼伤。特别注意不使待救者在事故车辆受到撞击或者在某部位加力时,产生反作力的伤害。
c、认真检查后再操作救助器具;
d、受伤人员较多时,要明确本队队员的任务,同时,寻求其他中队的协助,保证灾害现场的救助行动顺利进行。
(五)清理事故现场
当人员、物资全部救出以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尽快恢复交通秩序。
1、搞好登记统计,核查人数,查明死者身份,列出遗物清单。交
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往往是非常悲惨的,有的尸体肢离破碎。
2、清除因车祸引起的路障,抢修遭破坏的路段,指挥疏导滞留车
辆通行。
3、与当地警方或地方有关部门移交遗物,并协同地方组织遗物和
死者遗体后送。
4、如果需要可以积极协同交通部门对车祸现场进行勘察,查明事
发原因。
5、有条件时或者及时通知卫生防疫部门对车祸地域进行卫生防
疫,并进行洗消和清理。
八、公路交通事故救援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1、车祸发生后,应严格加强交通管理,必要时,应建议交通管理部门紧急关闭交通道路,特别是高速公路,防止其它车辆拥入相撞或严重堵塞交通。
2、注意自身安全,加强自身防护,火灾扑救过程中,要注意防止油箱爆炸、车胎爆裂,装载危险物品发生爆炸及腐蚀液体烧伤。遇到有毒物品时,应及时佩戴呼吸器着封闭式防化服。破拆时,应注意玻璃碎片、角铁等尖锐物品。车祸抢险救援时,应组织部分力量对现场外围实施警戒,以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判断事发原因和车祸性质。
3、发生车祸的地点如靠近危险地域,应该对周围的地形进行勘察,察看是否有滑坡、地层下陷和高压线杆倒落等情况,并固定车体,以免造成车体滑落或翻车。
4、对未受伤的或轻伤的乘客要集中管理,防止扰乱救护秩序;对闻讯赶至的受难者家属要派人做疏导和解释工作。
42位用户关注
47位用户关注
62位用户关注
38位用户关注
49位用户关注
46位用户关注
98位用户关注
54位用户关注
83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