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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05-15

产品规程

有哪些

产品规程是企业生产与管理的核心指南,涵盖了产品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存储、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多个环节。以下是产品规程的主要组成部分:

1. 产品定义:明确产品的功能、性能指标、使用环境和目标用户群。

2. 设计规范:详细描述产品设计的原则、流程和审查标准。

3. 制造工艺:列出生产步骤、所需材料、设备配置和操作指导。

4. 质量控制:设定质量标准,包括检验方法、频率和合格标准。

5. 包装与标识:规定产品的包装规格、标签内容和包装操作流程。

6. 储存与搬运:提供产品储存条件、搬运方式及注意事项。

7. 运输规定:明确运输方式、包装防护措施和交付要求。

8. 售后服务:定义服务内容、期限、响应时间和服务流程。

标准

产品规程的制定应遵循以下标准:

1. 符合法律法规:确保规程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规要求,如安全标准、环保规定等。

2. 依据行业规范:参照相关行业的技术标准和最佳实践。

3. 突出企业特色:结合企业的技术优势、品牌定位和市场策略。

4. 强调可操作性:规程应清晰、具体,易于理解和执行。

5. 持续改进:定期评估和更新规程,以适应市场和技术变化。

是什么意思

产品规程意味着企业对产品从诞生到售后的全程管理,它不仅是一份技术文档,更是企业保证产品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保障业务合规性的关键工具。规程的制定需要深入理解市场需求,充分考虑生产实际,同时兼顾法律约束和行业规则。通过严格执行产品规程,企业可以确保产品的稳定性和一致性,减少错误,提高效率,最终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在实施过程中,企业应鼓励员工参与规程的制定和修订,确保规程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管理层应定期监督规程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以确保规程的生命力和适应性。通过这种方式,产品规程不仅成为指导生产的准则,也是推动企业持续改进和创新的驱动力。

产品规程范文

第1篇 石油产品闪点和燃点测定仪安全操作规程

1准备工作;测定仪使用前,请先把调节旋钮逆时针调到终点,关闭气阀,然后连接煤气管道或液化石油气罐,将试样注入油杯中到刻度线(试样向油杯注入时,不应溅出,而且液面以上的内壁不应沾有试样),最后将装好试样的油杯平稳地放在加热器上,再将温度计垂直地固定在温度计支架上,并使温度计水银球与油杯底和试样液面的距离大致相等。

2开启电源开关,顺时针调节旋钮,电路开始加温,同时电压表同步显示电压值,可根据实验要求控制加热功率。

3调节气阀,点燃点火器,使点火器火球达到标准要求的4mm。

4加热油杯,使试样逐渐升高温度,当试样温度达到预计闪点前60℃时,调整加热速度,使试样温度达到闪点前40℃时能控制升温速度为每分钟升高4±1℃。

5当试样温度达到预计闪点钱10℃时,将点火器的扫划杆在水平面上沿着油杯内径作直线移动,从油杯的一边移至另一边所经过的时间为2~3s,试样温度每升高2℃重复一次点水试验。

6试样液面上方最初出现蓝色火焰时,应立即从温度计读出温度作为闪点的测定结果。

7测得试样的闪点之后,如果还需要测定燃点,应继续对油杯进行加热,使试样的升温速度为每分钟升高4±1℃,然后用点火器的火焰进行点火试验。

8试样接触火焰后应立即着火并能继续燃烧不少于5s,此时立即从温度计读出温度作为燃点的测定结果。

9试验完毕后,将本仪器的气阀关闭,调整旋钮逆时针调到终点,断开电源开关。

10注意事项

- 经常保持仪器清洁,防止酸碱、油污、潮湿气体等侵蚀;

- 加热器表面禁止直接接触液体,有利于仪器的安全使用;

第2篇 产品取样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上班前穿戴好劳保用品,并将取样器认真清洗干净。

二、取样人员必须等车辆上磅停稳后,才能上踏板进行取样。每车取样不少于三个点,以保证样品的准确性和代表性。

三、每取完一车样,应及时按信号铃,通知司磅人员进行计量。

四、填写清楚当天所取产品样的名称、车数、样量和收货方的目的地,并做好记录。

五、配合有关人员对样品进行缩样。

六、对产品,当班人员必须自留一份付样。付产品样应保持三个月,主样保持六个月。

七、对所取付产样,当班人员必须在缩样后进行封口,送到化验室,如过下班时间无人收样,必须将样品锁在自己的柜中。

八、遵守《工人岗位通用标准》。

第3篇 精整产品装卸班安全操作规程

1.认真执行公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化方针;

2.行车工必须有证上岗,熟悉了解天车十大安全装置,确保正常可靠,并且每天点检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行车工必须在日常工作中正确使用音响信号,作业时严禁强行歪拉斜吊,防止索子出槽和扁担钩及索子撞摆伤人、碰行车滑线造成事故;

4.行车工必须执行吊运物件时,严禁从人头上越过;

5.行车工必须开车前检查行车的钢丝绳、吊钩及其它安全装置,如有不合乎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使用;

6.行车工必须执行禁止吊运捆扎不牢靠或重心不正的重物,防止跌落、滑伤伤人;

7.装卸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员工安全守则,检查扁担吊具及吊索是否完好,防止摔伤,撞伤或其它伤害;

8.装卸工装、卸车时,必须注意观察地面及周围状态,扶正摆放货物时,站位要远离货物,手执长钩进行操作;

9.装卸工要上车作业时,必须切记:只有待行车工将货物停摆定位后,方可上车作业,完毕,即刻下车(此条违者,视严重违规,将严格执行处罚);

10.装卸工与行车工必须互相配合,互相关照,让装卸过程始终在安全的规则中进行;

11.执行《轧钢厂员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第4篇 石油产品凝点测定仪操作规程

1使用前,首先注入制冷介质(一般使用纯度99%的乙醇)大约3700ml。

2打开电源开关,此时搅拌电机温度控制电路开始工作,温控表显示浴内温度。打开制冷开关,仪器可以自动降温,并恒温在设定温度上。

3在干燥、清洁的试管中注入试样,使液面满到环形标线处。用橡胶塞将温度计固定在试管中央,使水银球距管底8~10mm。

4装有试样的温度计的试管,垂直地浸在50±1℃的水浴中,直至试样温度到达50±1℃为止。

5从水浴中取出装有试样和温度计的试管,擦干外壁,装入试管套中,试管外壁与套管内壁要处处距离相等。

6装好的仪器要垂直地固定在支架的夹子上,并在室温中静置,直至试管中的试样冷却到35±5℃为止。然后将这套仪器放在实验孔中,浴槽的温度要比试样的预期凝点低7~8℃,试管套管浸入乙醇的深度不应少于70mm。

7当试样温度冷却到预期的凝点时,按住试管将倾斜架向下转动可倾斜到45°,时间继电器自动计时,计时值到60s时发出报警声音,提醒操作者计时时间到。

8从冷却中小心取出仪器,迅速地用工业乙醇擦拭套管外壁,垂直放置仪器并透过套管观察试管里面的液面是否有移动的迹象。

9当液面位置有移动时,从套管中取出试管,并将试管重预至试样达到50±1℃,然后用比上次试验温度低4℃或其他更低的温度重新进行测定,直至某试验温度能使液面位置停止移动为止。

10关机时,先关段制冷开关,然后关掉电源开关,制冷系统再次启动应间隔30min以上。

11 注意事项

11.1经常保持仪器清洁,防止酸、碱、潮湿等侵蚀。

11.2仪器放置须平稳,否则会影响试验结果。

11.3首次注入乙醇量3700ml,由于乙醇时易挥发物质,应经常注意观察其液面位置,并适当进行补充,当乙醇长期使用纯度不够影响制冷效率时应适时更新。

11.4浴槽内必须注入介质后,仪器才能通电工作,否则将损坏加热器。

11.5仪器长期不用时应将乙醇抽出,并用干布将仪器擦干净。

11.6当电源电压波动超出±10%时,应停止使用仪器。

第5篇 公司产品表示可追溯性控制规程

公司产品表示与可追溯性控制规程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制定每批入库之物料(原物料、半成品、成品)的标识,以利于制造、仓储等作业辨识,并为品质责任追溯提供依据、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种原物料、半成品、成品之标识及追溯,均适用本规章。

1.3权责单位

(1)品管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产品标识规定

2.1原物料之标识

(1)供应商提供之每批物料,其每一包装容器外,应贴上供应商之产品标签,内容应包括:物料名称、编号、规格、数量、供应商名称、生产日期等,必要时应标识供应商作业单位或人员,以及产品保质期等。

(2)原物料进厂后,仓库点收人员提供物料待检卡,由供应商送货人员填写后贴在该批物料包装上。待检卡内容应包括:物料名称、编号、规格、数量、供应商名称、交货日期等。

(3)品管部iqc人依照进料检验规定对原物料进行检验,根据检验结果,在待检卡上盖上“合格”(允收)、“不合格”(拒收)、“特采”(让步接收)字样之印章,并签署姓名、检验日期。

(4)合格或特采物料入库后,至制造单位使用完之前,每一包装容器标签及整批物料之待检卡均不可撕毁。

2.2半成品之标识

(1)制造部各单位在生产加工完成之半成品入库前,应在其包装容器外贴上标签卡。标签卡应填写下列内容:物料名称、编号、规格、数量、制造命令、客户、制造班组(必要时填入作业人员姓名)、生产日期等。

(2)制造单位物料人员对每批半成品,送品管检验前,应贴上该批物料之待检卡。待检卡填写下列内容:物料名称、编号、规格、数量、制造命令、客户、制造班组、生产日期等。

(3)品管部fqc人员依照最终检验规定予以检验,根据检验结果,在待检卡上盖上“合格”、“不合格”、“特采”字样之印章,并签署姓名、检验日期。

(4)合格或特采物料入库后至后工程使用完这前,每一包装容器之标签及整批物料之待检卡均不可能撕毁。

2.3成品之标识

(1)成品包装之标识同半成品标识方法(标签卡、待检卡)。

(2)每一成品应根据国家(或产品销售国)相关的产品质量法规的规定,标识生产日期、使用期限(保质期)、生产批号等内容。

3.产品追溯规定

3.1产品追溯方式

出现产品品质问题需追溯时,可以下列方式入手:

(1)产品之生产批号、日期。

(2)产品或物料之标签卡、待检卡。

(3)各种产品的检验记录、检验报告。

(4)生产日报表及相关生产记录。

(5)其他可追溯之方式。

3.2产品追溯体系

见附件。

4.附件

[附件]hb03-1《产品追溯体系》

[附件]hb03-2《物料标签卡》

[附件]hb03-3《待检卡》

第6篇 化产品库安全操作规程

1、本工段属一级防火、防爆区域,任何人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现场,不穿钉子鞋。

2、未经公司有关部门和车间领导的同意,非岗位人员不得进入本部门(检修人员例外),进出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3、部门员工上班前应穿戴好劳保用品,否则不准进入现场,进入煤焦油槽区必须戴好安全帽.

4、班前班中不准饮酒,岗位上不准会客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处坚持工作岗位认真执行安全规程,拒绝违章操作.

5、因工作和检修需要,需进行危险作业和动火作业时,必须先办理危险作业证和动火作业证,并按要求采取措施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6、凡是在操作中遇到有刺鼻气味发生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向,不得在下风向操作和休息,防止发生中毒。

7、设备管道应密闭不漏,检修时要用防爆工具,尽量避免有铁器撞击,防止产生火花发生事故。

8、注意检查各储槽、塔等容器的接地时刻保持良好,并定期检测电阻。

9、严禁用化产品(粗苯)洗手、洗衣服、以及在暖气包上烤衣服和放置易燃、易爆品以免引发火灾。

10、本库房区域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品.

11、规范产品装车,必须保证拉运车辆安装好防火罩,汽车接地良好;同时杜绝非操作人员乱动阀门等违规行为。

12、灌装车辆到指定位置后熄火,司机不得在此修理和擦拭车辆。

13、粗笨、焦油装车注意事项:

a)禁止装车司机及岗位人员、其他人员吸烟或使用明火,撞击铁器。

b)装车之前,必须用蒸汽进行暖管,防止堵塞。

c)装车时,专人盯装,并注意储槽液位等,防止跑、冒、滴、漏。

d)装车时,必须准备好消防器材,并有专人盯装。

e)装车后,必须对焦油泵和管道吹扫、放空。

14、装车时,不得折扭软管或拉长到极限;装车管应牢靠地插入槽车内,集中精力,认真操作,作到不洒不冒。

15、注意发生危及安全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灌装;发生跑、冒、洒、漏油时,必须清理完现场后,加油车才能启动离去。

16、卸完油后,油罐车不可立即启动,应待油罐车周围油气消散后(约5分钟)再启动。

17、禁止使用能产生静电的工具。

18、对于易燃易爆化产品,操作人员须消除静电后方可现场操作。

19、消防器材应按照标准配置齐全完好,并定期检查更换,做到人人会用,不得改为它用.

20、 严禁私自挪动警示标志,保证各种警示标志醒目并在正确位置上。

21、 冬季各水封槽及有关容器应通气保温,以防设备冻坏和管道堵塞.排水沟和管道沟要加盖,以防人员失足掉入井内.

22、上下楼梯要注意安全,冬季要及时排除积雪和积水以免滑倒摔伤。

23、时刻保证现场仪表与中控显示一致,现场液位计时刻保持完好,员工加强点巡检防止溢槽事故的发生。

24、化产品不慎泄露,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上报领导;采取措施,降低损失。

25、夏季高温天气应多服用下发的防暑降温物品.

26、每年定期进行职业病健康体检。

27、定期组织学习职业病健康防治知识。

28、本岗位员工在才工作期间处理有毒化学品时必学佩带防毒口罩

第7篇 电子产品老化安全操作规程格式怎样的

1.将老化台面的灰尘及导电的细铜丝、锡块、锡粒等异物清除干净,检查压线柱有无缺损或松动。在确认无电前提下打扫,确保人身安全;有缺损或松动的压线柱,必须修复后再使用。

2.将排放好的芯板按功率分类在老化台上进行老化,老化前先把调压变压器的电压ac220v调升到250v,把老化台电源闸刀置于断电状态,然后将芯板放在老化台上,分组的红色压线柱1对为电源输入结口,黑色黑线压线柱2对为芯板输出结口,芯板的电源线2条接红色压线柱,2组输出线分别接对应的2对黑色压线柱。芯板老化必须按前述操作规程压线,否则会烧毁芯板。

3.压好芯片的输入、输出线后,再合上ac250v电源闸刀,观察芯板启动是否正常,灯管里是否有打滚和闪烁现象,如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卸下异常芯板。将不合格的芯板放在不合格周转筐里,并作好标识。

4.芯板老化时间普通超薄芯板

(中档)为15分钟,高功率因数的芯板为30分钟

(包括一拖

一、一拖二)。老化时间达到后,将电源闸刀分合10次,然后观察有无异常,如没有就将电源闸刀置于断电状态,然后卸下芯板,放入合格的周转筐里。按规定作好老化记录和标识。

5.下班前做好清理、清扫工作。保持现场整洁。

第8篇 使用石油产品蒸馏仪安全操作规程

1.仪器应放置在平整的工作台上,可通过仪器底部的调整螺钉调整;开机前应检查电源是否符合要求,接地线必须良好。

2.根据实验试样的不同选择适合孔径的加热垫板,调节好加热电炉的高低,使蒸馏瓶的支管恰好能插入冷凝管内口。

3.实验前和实验完成后,应用专用清洗器将冷凝管擦洗干净,必要时,清洗器上可浸上甲醇等易挥发性溶剂清洗。

4.插入蒸馏瓶内的温度计球位于中心线,温度计毛细管底端与蒸馏瓶的支管内壁底部齐平。

5.蒸馏瓶支管和温度计上应插上硅酮橡胶塞,以保证蒸馏瓶支管与冷凝管等连接处不漏气。

6.实验前,放置蒸馏烧瓶和样品回收室的门应关好,方可开始实验。

7.仪器停用时应关掉开关,拔下插头,置于干燥通风处。

第9篇 使用石油产品抗乳化度仪安全操作规程

1.玻璃缸先注水后方可通电使用,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仪器使用说明书,按仪器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破乳化度、时间、温度、试样数的设定;

2.完成仪器设定后,将仪器加热水浴升温至54℃±1℃。

3.所用量筒内壁应不含油污,洁净干燥,以量筒内壁不挂水珠为洗净标准。

4.面板和玻璃缸不能用硬物磕碰,否则会造成仪器的永久性损坏。

5.仪器应放置在平整、稳固的机台上并尽量避免阳光直射在仪器上。

6.转换试管后应确认定位准确无误,开始试验,以免搅拌器打坏试管。

7.下一个试样开始搅拌的时间最好与几个试样的整5分钟计时错开,以免产生几个试样同时观测的现象。

8.如有误操作,可按“复位“键,重新开始操作。

9.电源必须做好良好接地;同时保持仪器清洁,防酸、碱、油污污染,特别注意防止电控部分进水受潮(每周至少要开机一次)。

第10篇 使用石油产品开口闪点燃点试验器安全操作规程

1、试样的水分大于0.1%时,必须脱水。脱水处理是在试样中加入新煅烧并冷却的食盐、硫酸钠或无水氯化钙进行。(闪点低于100℃的试样脱水时不必加热;其他试样允许加热50~80℃时进行脱水剂脱水。)脱水后,取试样的上层澄清部分供试验使用。

2、全部装置应置于室内光线较暗且无显著空气流通的地方,并用防风屏三面围护;内坩埚用溶剂油洗涤后,放在点燃的煤气灯上加热,除去遗留的溶剂油。

3、试样注入内坩埚时,对于闪点在210℃以下的试样,液面距离坩埚口部边缘为12mm(即内坩埚的上刻线处);对于闪点在210℃以上的试样,液面距离口部边缘为18㎜(即内坩埚的下刻线处)。试样向内坩埚注入时不应溅出,而且液面以上的坩埚壁不应沾有试样。

4、将装好试样的坩埚平稳的放在支架上,再将温度计垂直地固定在温度计夹上,并使温度计的水银球位于坩埚中央,与坩埚低和液面的距离大致相等。

5、加热坩埚,使试样逐渐升高温度,当试样温度达到预计闪点前60℃时,调整加热速度,使试样温度达到闪点前40℃时能控制升温速度为每分钟升高4±1℃。

6、试样温度达到预计闪点前10℃时,将点火器的火焰放到距离试样液面10~14mm处,并在该处水平面上沿着坩埚内径作直线移动,从坩埚的一边移至另一边所经过的时间为2~3秒。试样温度每升高2℃应重复一次点火试验。点火器的火焰长度,应预先调整为3~4mm。

7、试样液面上方最初出现蓝色火焰时,立即从温度计读出温度作为闪点的测定结果,同时记录大气压力。

8、测得试样的闪点之后,如果还需测定燃点,应继续对外坩埚进行加热,使试样的升温速度为每分钟升高4±1℃。然后用点火器的火焰进行点火试验。试样接触火焰后立即着火并能继续燃烧不少于5s,此时立即从温度计读出温度作为燃点的测定结果。

9.如果是使用瓶装液化气作为火源,使用前要调整好瓶装气瓶的开度,气流不能过大,使用后及时关闭气瓶阀门并按高压气瓶的安全管理规定管理。

第11篇 石油产品运动粘度测定仪安全操作规程

1向浴缸中加入甘油,使液面距浴缸上端约5cm。

2将粘度计调整成垂直状态,将恒温浴调整成规定的温度。

3在内径符合要求的毛细管粘度计内装入试样,在装试样之前,将橡皮管套在支管上并用手指堵住管身的管口,同时倒置粘度计,然后将管身插入装着试样的容器中,此时,利用橡皮球将液体吸收到标准线,同时注意不要使管身扩张部分和管中的液体发生气泡和裂痕,当液面达到标准线时,就从容器里提起粘度计并迅速恢复正常状态,同时将管身的管端外壁所沾着的多余的试样擦去,并从只管取下橡皮管套在管身上。

4把装好试样的粘度计浸在恒温浴内,并用夹子将粘度计固定在支架上,在固定位置时,必须把毛细管粘度计的扩张部分浸入一半,粘度计在恒温浴中的恒温时间20min(80~100℃)。

5将套在管身的橡皮管拿下,观察试样在管身中的流动情况,液面正好达到标线a时计时,液面正好达到标线b时停止。

6注意事项

- 根据试验的温度选用适当的粘度计,勿使试样的流动时间不小于200s,内径0.4mm的粘度计,流动时间不小于350s;

- 应进行重复测定,至少四次,各流动时间与其算术平均值的差数应符合100~150℃,不应超过±0.5℃,取不少于三次的流动时间所得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样的平均流动时间;

- 经常保持仪器清洁,防止酸碱、油污、潮湿气体等侵蚀。

第12篇 挥发性液体有机化工产品装卸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挥发性液体有机化工产品装卸作业的术语与定义、基本要求、作业要求、工艺、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标识、劳动防护、人员要求、防雷、防静电、电气、消防设施、事故应急。

本标准适用于常压汽车槽车运输挥发性液体有机化工产品的充装、卸载作业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44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gb/t 11651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 12158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 13392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 18564.1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1部分: 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5049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158-2003 工作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hg/t 20675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

db37/t 997 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警示标志标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挥发性液体有机化工产品

指液体有机化工产品中具有挥发性的易燃液体、毒害品、腐蚀品。

3.2  易燃液体

在其闪点温度(其闭杯试验闪点不高于60.5℃,或其开杯试验闪点不高于65.6℃)时放出易燃蒸气的液体或液体混合物,或是在溶液或悬浮液中含有固体的液体;本项还包括:

在温度等于或高于其闪点的条件下提交运输的液体;或以液态在高温条件下运输或提交运输、并在温度等于或低于最高运输温度下放出易燃蒸气的物质。

3.3  毒害品

经吞食、吸入或皮肤接触后可能造成死亡或严重受伤或健康损害的物质。

毒性物质的毒性分为急性口服毒性、皮肤接触毒性和吸入毒性。分别用口服毒性半数致死量ld50、皮肤接触毒性半数致死量ld50、吸入毒性半数致死浓度lc50衡量。

经口摄取半数致死量:液体ld50≤500mg/kg;经皮肤接触24h,半数致死量ld50≤1000mg/kg;烟雾吸入半数致死浓度lc50≤10mg/l的液体。

3.4  腐蚀品

通过化学作用使生物组织接触时会造成严重损伤、或在渗漏时会严重损害甚至毁坏其他货物或运载工具的物质。

腐蚀性物质包含与完好皮肤组织接触不超过4h,在14d的观察期中发现引起皮肤全厚度损毁,或在温度55℃时,对s235jr+cr型或类似型号钢或无覆盖层铝的表面均匀年腐蚀率超过6.25 mm/a的物质。

3.5  可燃气体

指闪点不高于45℃的易燃液体气化后形成的气体。

3.6  有毒气体

指按gb 5044列为具有极度危害(ⅰ级)、高度危害(ⅱ级)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液体气化后形成的气体。

4  基本要求

4.1  装卸单位应建立健全装卸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装卸管理人员、装卸作业人员及驾驶员、押运员的岗位责任;应制定开具提货单前的资质查验、装卸前的车辆安全状况查验制度,装卸过程中的操作制度,车辆出厂前的安全核准制度,装卸登记等安全规章制度及装卸作业操作规程。

4.2  装卸作业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装卸作业区,进入作业区的车辆不得超过装车位的数量。

4.3  进入易燃液体装卸作业区的车辆应采取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

4.4  易燃液体的装卸作业前,应遵循先连接槽车静电接地线后接通管道,并确认所有装卸设备、设施已进行有效接地的原则;作业完毕,应遵循先拆卸管道后拆卸静电接地线的原则。

4.5  雷雨天气应暂停易燃液体的装卸作业。

4.6  在装卸过程中,禁止车辆维修等现场作业。

4.7  毒害品的装卸作业前应先采取通风等措施,确保装卸作业场所有毒因素浓度符合gbz 2.1。

4.8  装卸现场管理人员、装卸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4.9  装卸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并认真填写相关装卸记录。

4.10  装卸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4.11  装卸单位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4.12  装卸单位应配备足够数量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定期更换。

5  作业要求

5.1  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运输车辆应按装卸作业单位的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作业区,应停放在指定位置上,严禁堵塞安全通道。运输车辆发动机应熄火。应采取防止槽车充装过程中车辆发生滑动、启动的有效措施。

5.2  进入装卸作业区域前,装卸单位应认真对运输车辆所在单位的资质、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质、车辆安全状况等进行检查和确认,并参照附录a的内容填写相关作业记录。

5.2.1 相关资质的检查和确认,内容包括:

a)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b) 槽车罐体使用证;

c) 准运证;

d) 驾驶员证及从业资格证;

e) 押运员运输操作证;

f) 机动车辆行驶证;

g) 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准购证;

h) 槽车罐体定期检验的有效证明等。

5.2.2 车辆安全状况的检查和确认,内容包括:

槽车应符合gb 18564.1的规定、其标志应符合gb 13392。槽车有以下情况时,不得充装:

a) 漆色、字样不符合规定或漆色、字样脱落;

b) 安全附件不全、损坏;

c) 槽车罐体外观有严重变形、腐蚀、罐体泄漏等现象;

d) 槽车罐体超过定期检验期限;

e) 警示灯具、标志不全或损坏;

f) 盛装易燃液体的槽车无静电接地装置、罐体内有未接地的浮动物;

g) 残留液体品名、种类不详或无法确定的;

h) 未配备2个以上与运载介质相适应的灭火火器或有效灭火装置;

i) 相关资质不全、过期、废止;

j) 存在其他可疑情况的。

5.3  装卸作业人员应对照货单,核对所装卸物料名称、规格、数量。确认将要充装/卸载的槽车罐体中的液体是否与货单一致、并确认出料储罐/进料储罐;确认管道、阀门、泵、充装台位号、鹤管等,连接各部分接口并使其牢固,确定装卸工艺流程;装卸管理人员复核无误后,装卸作业人员严格按装卸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4  装卸过程中操作人员和驾驶员、押运员不得离开现场,不得启动车辆。装卸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处,严禁通过注入口观察充装量。应严密监视作业动态,严格检查罐体、阀门、连接管道等有无渗漏泄漏,防止泄漏、溢出,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5.4.1 装卸易燃液体时,严禁喷溅式装卸作业,液体宜从容器底部进入,或将鹤管伸入容器底部,鹤管口至罐底距离不得大于200mm;在注入口未浸没前,初始流速不应大于1m/s,当注入口浸没鹤管口后,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控制管道内的流速,或参照附录b要求执行。

第13篇 石油产品闪点燃点测定仪安全操作规程

1准备工作;测定仪使用前,请先把调节旋钮逆时针调到终点,关闭气阀,然后连接煤气管道或液化石油气罐,将试样注入油杯中到刻度线(试样向油杯注入时,不应溅出,而且液面以上的内壁不应沾有试样),最后将装好试样的油杯平稳地放在加热器上,再将温度计垂直地固定在温度计支架上,并使温度计水银球与油杯底和试样液面的距离大致相等。

2开启电源开关,顺时针调节旋钮,电路开始加温,同时电压表同步显示电压值,可根据实验要求控制加热功率。

3调节气阀,点燃点火器,使点火器火球达到标准要求的4mm。

4加热油杯,使试样逐渐升高温度,当试样温度达到预计闪点前60℃时,调整加热速度,使试样温度达到闪点前40℃时能控制升温速度为每分钟升高4±1℃。

5当试样温度达到预计闪点钱10℃时,将点火器的扫划杆在水平面上沿着油杯内径作直线移动,从油杯的一边移至另一边所经过的时间为2~3s,试样温度每升高2℃重复一次点水试验。

6试样液面上方最初出现蓝色火焰时,应立即从温度计读出温度作为闪点的测定结果。

7测得试样的闪点之后,如果还需要测定燃点,应继续对油杯进行加热,使试样的升温速度为每分钟升高4±1℃,然后用点火器的火焰进行点火试验。

8试样接触火焰后应立即着火并能继续燃烧不少于5s,此时立即从温度计读出温度作为燃点的测定结果。

9试验完毕后,将本仪器的气阀关闭,调整旋钮逆时针调到终点,断开电源开关。

10注意事项

- 经常保持仪器清洁,防止酸碱、油污、潮湿气体等侵蚀;

- 加热器表面禁止直接接触液体,有利于仪器的安全使用;

第14篇 使用石油产品开口闪点和燃点试验器安全操作规程

1、试样的水分大于0.1%时,必须脱水。脱水处理是在试样中加入新煅烧并冷却的食盐、硫酸钠或无水氯化钙进行。(闪点低于100℃的试样脱水时不必加热;其他试样允许加热50~80℃时进行脱水剂脱水。)脱水后,取试样的上层澄清部分供试验使用。

2、全部装置应置于室内光线较暗且无显著空气流通的地方,并用防风屏三面围护;内坩埚用溶剂油洗涤后,放在点燃的煤气灯上加热,除去遗留的溶剂油。

3、试样注入内坩埚时,对于闪点在210℃以下的试样,液面距离坩埚口部边缘为12mm(即内坩埚的上刻线处);对于闪点在210℃以上的试样,液面距离口部边缘为18㎜(即内坩埚的下刻线处)。试样向内坩埚注入时不应溅出,而且液面以上的坩埚壁不应沾有试样。

4、将装好试样的坩埚平稳的放在支架上,再将温度计垂直地固定在温度计夹上,并使温度计的水银球位于坩埚中央,与坩埚低和液面的距离大致相等。

5、加热坩埚,使试样逐渐升高温度,当试样温度达到预计闪点前60℃时,调整加热速度,使试样温度达到闪点前40℃时能控制升温速度为每分钟升高4±1℃。

6、试样温度达到预计闪点前10℃时,将点火器的火焰放到距离试样液面10~14mm处,并在该处水平面上沿着坩埚内径作直线移动,从坩埚的一边移至另一边所经过的时间为2~3秒。试样温度每升高2℃应重复一次点火试验。点火器的火焰长度,应预先调整为3~4mm。

7、试样液面上方最初出现蓝色火焰时,立即从温度计读出温度作为闪点的测定结果,同时记录大气压力。

8、测得试样的闪点之后,如果还需测定燃点,应继续对外坩埚进行加热,使试样的升温速度为每分钟升高4±1℃。然后用点火器的火焰进行点火试验。试样接触火焰后立即着火并能继续燃烧不少于5s,此时立即从温度计读出温度作为燃点的测定结果。

9.如果是使用瓶装液化气作为火源,使用前要调整好瓶装气瓶的开度,气流不能过大,使用后及时关闭气瓶阀门并按高压气瓶的安全管理规定管理。

第15篇 石油产品苯胺点测定仪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前准备

-接好电源,检查投、受光器是否成一直线,距离应在40~50mm之间

-检查测定池内加热器、搅拌器、温度计的位置,使搅拌启动后不致相互碰撞

-仪器后面板有一个拨动开关,开关拨到上方做浅色试样,开关拨到下方做深色试验

2用移液管将试油和苯胺各10ml,从注入口注入测定池内,启动电源开关,加热器开关,光电开关

3将“光电调节旋钮”调到适当位置,对不同颜色的试样,要改变投光器的亮度,最好用标准试样来做

2.做浅色试样时,开始两相没有完全混溶,需加热试样,当试样温度达到预期胺点前3~4℃时,调节加热旋钮控制温度慢慢上升,并且观测试样完全混溶;待试样冷却呈现浑浊时仪器上的指示灯及蜂鸣器同时发出信号,读取此时温度即为苯胺点

4做深色试样时,开始两相没有完全混溶,需加热试样,当试样温度达到预期胺点前3~4℃时,调节加热旋钮控制温度慢慢上升,并且观测试样完全混溶且透明,这是仪器上的指示灯及蜂鸣器同时发出信号,此时为非苯胺点;待试样完全混溶后,再调节加热旋钮使试样冷却,试样冷却速度每分钟不超过1℃,等试样冷却再呈现浑浊时仪器上的指示灯装换复位,读取此时温度即为苯胺点

5读取温度值后,应立即将试样从测定池下部排出口放入烧杯中,乘热用苯、丙酮等溶济冲洗测定池数次,直至冲洗干净

6试验完毕,关断电源,加热器开关、光电开关

7保持仪器清洁,防止酸碱、潮湿等的侵蚀

8注意事项

-搅拌电极转速不宜过快,否则会混入气泡,容易产生测定误差,但必须保证充分循环,否则会引起测定误差和电热丝烧伤

-注入试油和苯胺时,注意不要让测定池上部过多的沾上试样

-蜂鸣报警器,连续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否则容易损坏蜂鸣器

-试样完毕,测定池务必清洗干净,否则,影响下次试验测定结果的准确性

《产品规程1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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