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警用器械的分类与登记
2. 器械的领取与归还流程
3. 器械的日常保养与维护
4. 器械的使用培训与安全规定
5. 异常情况报告与处理程序
6. 器械的报废与更新制度
1. 警用器械分类与登记:
- 所有器械应根据其功能和用途进行分类,如防暴装备、通讯设备、武器等。
- 每件器械应有唯一的标识号,并在入库时详细记录其型号、数量、状态等信息,存入数据库。
- 新增或更换器械需经审批后,及时更新记录。
2. 领取与归还流程:
- 警员需填写领用单,说明领用原因及预计归还日期。
- 管理人员核对库存,确认无误后发放器械,记录领用信息。
- 归还时,管理人员检查器械状况,如有损坏需填写损坏报告。
3. 日常保养与维护:
- 定期进行器械检查,确保其性能完好。
- 对于需定期维护的器械,如枪械,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清洁保养。
- 发现器械故障,应及时报修,不得擅自拆解。
4. 器械使用培训与安全规定:
- 所有警员必须接受器械使用培训并通过考核,方可使用。
- 使用器械时,遵循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规行为。
- 不得将器械带出工作场所,特殊情况需经上级批准。
5. 异常情况报告与处理:
- 如器械丢失、被盗或非正常损坏,应立即报告,启动应急预案。
- 对于涉及器械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追究责任。
6. 报废与更新制度:
- 根据器械使用寿命和性能下降情况,确定报废标准。
- 新购器械需经过试用和评估,确保性能优于旧品。
- 报废器械应由专人处理,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1.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警用器械管理作业规程的全面复审,确保其适应性与有效性。
2. 复审过程中,要考虑实际操作中的问题,收集警员反馈,对规程进行修订和完善。
3. 若发生重大器械事故或法规变动,应立即启动临时复审,调整相关规定。
4. 复审结果需经管理层审批,并及时传达给所有相关人员,确保执行一致。
请注意,本规程旨在规范警用器械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警员安全,务必严格遵守。在执行中遇到任何疑问或困难,应向上级或相关部门咨询。
第1篇 保安警用器械管理标准作业规程(3)
保安警用器械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三)
1.0目的
保证警用器械功能完好,使用正常。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__管理公司保安部所有警用器械的管理。
3.0职责
3.1保安部主管(副主管)负责警用器械的申购、发送、送检、保养。
3.2保安部内勤负责备用警用器械的保管、发放并予以记录。
3.3当班保安员负责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器械。
4.0程序要点
4.1对讲机维护与管理
4.1.1保安部主管负责建立对讲机通讯器材台帐。
4.1.2对讲机只供当值的保安员和干部使用,严禁用作其他用途,特殊情况须由保安部主管同意方可。
4.1.3对讲机严格按规定频率使用,严禁保安员、干部私自乱拆、乱拧或乱调其他频率,否则按违纪处理。
4.1.4对讲机电池要充电6小时以上再使用,但充电的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交班时要用干抹布擦拭机身,并将音量调到适当(清晰听到)位置。
4.1.5干部或保安部在交接班时应做好对讲机交接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4.2警棍的使用
4.2.1保安员要爱护使用警棍,严禁用警棍嬉戏打闹或交给他人玩耍。
4.2.2所配警棍只供保安员在紧急情况下防卫使用,非值班、值勤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
4.2.3严禁将警棍提供给他人使用,无特殊情况或未经保安部主管批准,严禁携带警棍外出。
4.2.4交接班时,对警棍进行检查并记录于《保安部交接班登记表》上。
4.3催泪器、手铐的使用
4.3.1保安员要爱护使用催泪器、手铐,非值班、值勤的保安员严禁佩带和使用催泪器、手铐。
4.3.2严禁用催泪器、手铐嬉戏打闹或交给他人玩耍,严禁将催泪器、手铐提供给他人使用,无特殊情况或未经保安部主管批准、严禁携带催泪器、手铐外出。
4.3.3所配催泪器、手铐只供保安员在值勤中受到犯罪嫌疑人的武力威胁或对已抓捕的现行犯有逃脱可能的情况下使用。
4.3.4交接班时,交接班保安员要做好交接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4.4手电、雨衣的使用
4.4.1保安员要爱护使用手电、雨衣,非晚间或下雨时不得使用,严禁将雨衣、手电筒、电池占为己用。
4.4.2对雨天用过的雨衣要及时用干抹布擦拭干净并折叠整齐后交当值班长保管。对使用完毕的手电要用干抹布擦拭干净并将电池卸出。
4.4.3交接班时,对雨衣、手电进行检查是否完好或正常,并记录于《保安部交接班登记表》上,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部门主管。
5.0记录
6.0相关支持文件
《治安巡逻标准作业规程》
第2篇 物业安全警用器械管理标准作业规程(2)
物业安全警用器械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二)
1.0目的
为了保证警用器械功能完好,使用正常,特制定本规程。
2.0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物业公司各项目安全部所有警用器械的管理。
3.0职责
3.1安全部主管负责警用器械的申购、发放、送检、保养。
3.2当班安全员负责正确使用、妥善保管警用器械。
4.0程序要点
4.1对讲机维护与管理
4.1.1安全部主管负责建立对讲机通讯器材台账。
4.1.2对讲机只供当班的安全员使用,严禁用作其他用途,特殊情况须由项目经理同意方可使用。
4.1.3对讲机严格按规定频率使用,严禁安全员私自乱拆、乱拧或乱调其他频率,否则按违纪处理。
4.1.4对讲电池要充电6小时以上再使用,但充电的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交班时要用干布擦试机身。
4.1.5安全员在交接班时应做好对讲机交接验收工作,发现问题记录于《安全员日志》,并及时上报安全部班长、主管。
4.2警棍的使用
4.2.1安全员要爱护使用警棍,严禁用警棍嬉戏玩闹或交给他人玩耍。
4.2.2所配警棍只供安全员在紧急情况下防卫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
4.2.3严禁将警棍提供给他人使用,无特殊情况或未经安全部主管批准,严禁携带警棍外出。
4.2.4交接班时,对警棍进行检查并记录于《安全员日志》。
4.3手电、雨衣的使用
4.3.1安全员要爱护使用手电、雨衣,非晚间或下雨时不得使用,严禁将雨衣、手电筒、电池占为已用。
4.3.2对雨天用过的雨衣要及时用干布擦试干净并折叠整齐后交当班班长保管。对使用完毕的手电要用干布擦试干净并将电池退出。
4.3.3交接班时,对雨衣、手电进行检查是否完好或正常,并记录于《安全日志》,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部门班长、主管。
5.0记录
《安全日志》
6.0相关支持文件
第3篇 物业安全警用器械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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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安全警用器械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二)
1.0目的为了保证警用器械功能完好,使用正常,特制定本规程。
2. 0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物业公司各项目安全部所有警用器械的管理。
3. 0职责3.1安全部主管负责警用器械的申购、发放、送检、保养。
3. 2当班安全员负责正确使用、妥善保管警用器械。
4.0程序要点
4.1对讲机维护与管理
4.1.1安全部主管负责建立对讲机通讯器材台账。
4.1.2对讲机只供当班的安全员使用,严禁用作其他用途,特殊情况须由项目经理同意方可使用。
4.1.3对讲机严格按规定频率使用,严禁安全员私自乱拆、乱拧或乱调其他频率,否则按违纪处理。
4.1.4对讲电池要充电6小时以上再使用,但充电的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交班时要用干布擦试机身。
4.1.5安全员在交接班时应做好对讲机交接验收工作,发现问题记录于《安全员日志》,并及时上报安全部班长、主管。
4.2警棍的使用
4.2.1 安全员要爱护使用警棍,严禁用警棍嬉戏玩闹或交给他人玩耍。
4.2.2 所配警棍只供安全员在紧急情况下防卫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
4.2.3 严禁将警棍提供给他人使用,无特殊情况或未经安全部主管批准,严禁携带警棍外出。
4.2.4 交接班时,对警棍进行检查并记录于《安全员日志》。
4.3手电、雨衣的使用
4.3.1 安全员要爱护使用手电、雨衣,非晚间或下雨时不得使用,严禁将雨衣、手电筒、电池占为已用。
4.3.2 对雨天用过的雨衣要及时用干布擦试干净并折叠整齐后交当班班长保管。
对使用完毕的手电要用干布擦试干净并将电池退出。
4.3.3 交接班时,对雨衣、手电进行检查是否完好或正常,并记录于《安全日志》,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部门班长、主管。
5.0记录《安全日志》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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