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全规定
2. 设备操作
3. 现场管理
4. 矿山环境保护
5. 应急预案
6. 员工培训与职责
7. 作业流程
8. 质量控制
9. 维护保养
10. 监督与检查
1. 安全规定:
- 制定详细的个人防护装备(ppe)穿戴标准,确保员工在作业区域始终穿戴齐全。
- 明确禁止未经许可进入危险区域,设立明显警示标识。
- 规定安全距离,防止爆破、坠物等事故。
2. 设备操作:
- 操作员需经过专业培训,掌握设备操作手册,并通过考核才能上岗。
- 设备定期进行性能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 在作业过程中,严禁超负荷运行和违章操作。
3. 现场管理:
- 建立作业区划分制度,保持工作区域整洁有序。
- 实施班前、班后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 设立专职安全巡查员,进行日常安全监督。
4. 矿山环境保护:
-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粉尘污染,定期监测环境指标。
- 实行废物分类管理,合理处置废弃物,避免环境污染。
5. 应急预案:
- 制定详细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塌方、洪水等各类事故处理方案。
-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6. 员工培训与职责:
-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进行复训。
- 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每个人都清楚自己的任务和安全责任。
7. 作业流程:
- 制定标准化作业流程,确保每个步骤都有明确的操作指导。
- 作业前进行风险评估,作业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8. 质量控制:
- 设立质量检验环节,确保开采出的矿石符合标准。
- 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追溯,找出问题源头,及时改进。
9. 维护保养:
- 设备定期进行保养,预防故障发生。
- 遇到设备问题,及时维修,避免影响生产。
10. 监督与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进行作业规程执行情况的检查。 - 接受政府监管部门的外部审核,确保合规运营。
1. 作业规程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复审,确保其与最新法规、技术标准同步。
2. 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设备更新时,应立即启动规程复审程序。
3. 复审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主导,各部门参与,确保规程的全面性和适用性。
4. 复审结果须经公司高层审批后,方可执行新的作业规程。
5. 复审过程中的修订意见应详细记录,以便追踪改进措施的实施效果。
以上规程旨在保障开采作业的安全、高效和环保,每位员工都应严格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作业环境。
第1篇 f矿开采作业安全规程
一、明挖作业开工前应将开挖边线外至少5m范围内的浮石、杂物清除干净,必要时坡顶应挖截水沟,并设安全防护栏。
二、一般情况下,矿山开采应自上而下的进行。凡未经县级安全管理部门批准、没有确定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禁止自下面上、选挖坡脚的开采方式。
三、对开挖部位设计开口线以外的坡面、岩坡和坑槽开挖,若有不安全的因素,必须及时处理,或采取防护措施。
四、进行撬挖工作时, 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站在石块滑落的方向撬挖或上下层同时撬挖;
2、在撬挖工作的下方严禁通行,并应有专人监护;
3、撬挖工作应在悬浮层清除并撬成一个确无危险的坡度后,方可收工。
4、撬挖人员应有适当间距。在悬崖陡坡上应系好安全绳、配戴安全带,禁止多人共用一根安全强,一般应在白在天作业。
第2篇 露天开采作业安全规程范本
一、露天开采作业安全规程
1、各露天开采应有批准的总体设计方案,开采之前必须编制施工设计,施工设计中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前,必须组织作业人员学习施工设计,按照施工设计的规定作业,保证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
3、开采工作面有浮土或危石时,必须处理后才能工作,禁止在边帮底部休息和停留。
4、采、装、支机械设备运转时,严禁人员进行任何修理或调整工作。停止工作时,把机械设备撤离开安全地点,夜间严禁露天采、装、运作业。
5、在雷雨、暴雨、大雾天气时,禁止挖掘机、推土机和装载机、汽车作业。
6、在坡度大于25度的边坡上作业,必须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带、安全绳应定期检查试验,安全系数不得小于5。
7、根据季节及气候变化情况,及时做好雨季、风季、酷暑、严寒的安全防洪工作。抓好防灾工作。
8、露天开采应有两个安全出口,如不能设两个安全出口时,必须采取其它安全措施。并报安全监督部门批准。
9、严禁上下同时开采,露天矿开采范围内的架设输电线,必须符合碎石场的设计要求或高于碎石场各种机械设备。
二、防尘作业规程
1、空气质量:所的作业地点空气含尘量不得超过2mg/m3。
2、作业地点的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不超过如下规定:一氧化碳co≤30mg/m3,氮氧化物(换算二氧化氮)no_≤5mg/m3,二氧化硫so2≤15mg/m3。硫化氢h2s≤10mg/m3,含游离二氧化硅10%以上的粉尘(石英、石英岩等)≤2mg/m3。
3、防尘用水应采用集中供水方式,水质应符合卫生标准要求,水中固体悬浮物不大于150mg/l,ph值应为6.5-8.5,贮水量应不小于一个班的耗水量。
4、产尘区作业人员佩戴好防尘口罩,防尘口罩的阻尘率应在到i级标准要求。
三、排土作业规程
1、排水场应保证不致威胁矿场、工业场地、耕种区及其他国家规定应保护设施安全,其安全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
2、排土场不得影响矿山正常开采和边坡稳定,排土场坡脚与矿体开采点之间,有一定安全距离。
3、排土场必须有可靠的截流、防洪、排水设施,而且应有场人负责排土场变化情况,发现险情,立即采取措施。
4、排土场进行排弃作业时,圈定危险范围,设立警戒标志,危险范围内严禁人员进入。
5、挡土墙应按设计要求清基固底,当地基坡度较大时,应捣制混凝土墙并与基岩相接,墙体厚度、砌石块厚度、砂浆比应严格遵守设施规定。
6、排土场堆放表面应保持平整,并有3-5%的反坡。高低不平时严禁堆放。
四、爆破作业规程
1、爆破人员一律持证上岗,放炮工作必须经过专门训练,放炮工必须依照爆破规程进行放炮工作。
2、现场作业人员必须要正确戴好安全帽和其他防护用品。
3、在坡度大于25度、≥3米以上坡面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或安全绳。
4、施工人员在粉尘工作区必须戴好口罩。
5、现场危石、浮土、悬石没有清理之前,不得从事穿爆、装运作业。
6、避炮室或躲避硐应符合安全规程,硐室、深孔蛇穴爆破,应按审查批准的设计进行。
7、炮前应设立明显的爆破警戒范围及警示标志。爆破区内严禁闲人免入,爆破器材应专人管理。
8、爆破前必须撤离作业区无关人员,转移保护设备、材料、工具等。使危险区的人员全部撤到安全地区后,才能起爆。
9、雾天、黄昏和夜间禁止露天爆破工作,遇雷雨天气应停止爆破作业。
10、装药工应严格按照爆皮操作规程装药,严禁投掷和冲击药包,有水时应采取防止措施。
11、炮后15分钟或等炮烟排尽后方右进入工作面。
12、爆破后处理瞎炮,必须在班长、组长直接指导下由专业人员排险,并由当班处理完毕,当班未能处理好,爆破工必须向下一班爆破工当面交清现场情况。
第3篇 露天开采作业安全规程
一、露天开采作业安全规程
1、各露天开采应有批准的总体设计方案,开采之前必须编制施工设计,施工设计中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前,必须组织作业人员学习施工设计,按照施工设计的规定作业,保证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
3、开采工作面有浮土或危石时,必须处理后才能工作,禁止在边帮底部休息和停留。
4、采、装、支机械设备运转时,严禁人员进行任何修理或调整工作。停止工作时,把机械设备撤离开安全地点,夜间严禁露天采、装、运作业。
5、在雷雨、暴雨、大雾天气时,禁止挖掘机、推土机和装载机、汽车作业。
6、在坡度大于25度的边坡上作业,必须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带、安全绳应定期检查试验,安全系数不得小于5。
7、根据季节及气候变化情况,及时做好雨季、风季、酷暑、严寒的安全防洪工作。抓好防灾工作。
8、露天开采应有两个安全出口,如不能设两个安全出口时,必须采取其它安全措施。并报安全监督部门批准。
9、严禁上下同时开采,露天矿开采范围内的架设输电线,必须符合碎石场的设计要求或高于碎石场各种机械设备。
二、防尘作业规程
1、空气质量:所的作业地点空气含尘量不得超过2mg/m3。
2、作业地点的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不超过如下规定:一氧化碳co≤30mg/m3,氮氧化物(换算二氧化氮)no_≤5mg/m3,二氧化硫so2≤15mg/m3。硫化氢h2s≤10mg/m3,含游离二氧化硅10%以上的粉尘(石英、石英岩等)≤2mg/m3。
3、防尘用水应采用集中供水方式,水质应符合卫生标准要求,水中固体悬浮物不大于150mg/l,ph值应为6.5-8.5,贮水量应不小于一个班的耗水量。
4、产尘区作业人员佩戴好防尘口罩,防尘口罩的阻尘率应在到i级标准要求。
三、排土作业规程
1、排水场应保证不致威胁矿场、工业场地、耕种区及其他国家规定应保护设施安全,其安全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
2、排土场不得影响矿山正常开采和边坡稳定,排土场坡脚与矿体开采点之间,有一定安全距离。
3、排土场必须有可靠的截流、防洪、排水设施,而且应有场人负责排土场变化情况,发现险情,立即采取措施。
4、排土场进行排弃作业时,圈定危险范围,设立警戒标志,危险范围内严禁人员进入。
5、挡土墙应按设计要求清基固底,当地基坡度较大时,应捣制混凝土墙并与基岩相接,墙体厚度、砌石块厚度、砂浆比应严格遵守设施规定。
6、排土场堆放表面应保持平整,并有3-5%的反坡。高低不平时严禁堆放。
四、爆破作业规程
1、爆破人员一律持证上岗,放炮工作必须经过专门训练,放炮工必须依照爆破规程进行放炮工作。
2、现场作业人员必须要正确戴好安全帽和其他防护用品。
3、在坡度大于25度、≥3米以上坡面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或安全绳。
4、施工人员在粉尘工作区必须戴好口罩。
5、现场危石、浮土、悬石没有清理之前,不得从事穿爆、装运作业。
6、避炮室或躲避硐应符合安全规程,硐室、深孔蛇穴爆破,应按审查批准的设计进行。
7、炮前应设立明显的爆破警戒范围及警示标志。爆破区内严禁闲人免入,爆破器材应专人管理。
8、爆破前必须撤离作业区无关人员,转移保护设备、材料、工具等。使危险区的人员全部撤到安全地区后,才能起爆。
9、雾天、黄昏和夜间禁止露天爆破工作,遇雷雨天气应停止爆破作业。
10、装药工应严格按照爆皮操作规程装药,严禁投掷和冲击药包,有水时应采取防止措施。
11、炮后15分钟或等炮烟排尽后方右进入工作面。
12、爆破后处理瞎炮,必须在班长、组长直接指导下由专业人员排险,并由当班处理完毕,当班未能处理好,爆破工必须向下一班爆破工当面交清现场情况。
第4篇 开采作业安全规程
一、明挖作业开工前应将开挖边线外至少5m范围内的浮石、杂物清除干净,必要时坡顶应挖截水沟,并设安全防护栏。
二、一般情况下,矿山开采应自上而下的进行。凡未经县级安全管理部门批准、没有确定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禁止自下面上、选挖坡脚的开采方式。
三、对开挖部位设计开口线以外的坡面、岩坡和坑槽开挖,若有不安全的因素,必须及时处理,或采取防护措施。
四、进行撬挖工作时, 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站在石块滑落的方向撬挖或上下层同时撬挖;
2、在撬挖工作的下方严禁通行,并应有专人监护;
3、撬挖工作应在悬浮层清除并撬成一个确无危险的坡度后,方可收工。
4、撬挖人员应有适当间距。在悬崖陡坡上应系好安全绳、配戴安全带,禁止多人共用一根安全强,一般应在白在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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