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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安全作业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岗位安全作业规程

包括什么内容

1. 安全责任与职责

2. 作业前的准备与检查

3. 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操作

4. 应急处理与事故预防

5. 设备维护与保养

6. 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

7. 安全培训与教育

8. 环境卫生与职业健康

编制指南

1. 安全责任与职责:

- 每个岗位员工应明确自身的安全职责,了解并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 上级管理人员需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考核,确保其理解并执行安全规程。

2. 作业前的准备与检查:

- 开工前,员工应对工作区域进行清洁,消除潜在危险。

- 检查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如有异常,及时报告并修复。

3. 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操作:

- 按照操作手册进行,不得擅自更改程序或操作方式。

- 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启动应急预案。

4. 应急处理与事故预防:

-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 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如设立警示标识,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5. 设备维护与保养:

- 设备应定期保养,确保其良好运行状态。

- 遵循设备使用说明书,不超负荷或错误使用设备。

6. 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

- 根据工作性质,正确佩戴防护装备,如安全帽、护目镜、防护手套等。

- 严禁未穿戴防护装备进入作业区。

7. 安全培训与教育:

- 新入职员工需接受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 定期举办安全讲座,更新员工的安全知识。

8. 环境卫生与职业健康:

- 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减少职业病发生的风险。

- 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关注员工的身体状况。

复审规定

1. 本规程每年至少复审一次,以确保内容的时效性和适用性。

2. 复审过程中,应结合实际操作情况,收集员工反馈,修正或更新不适应的规定。

3. 复审结果由安全管理小组审批,修订后的规程应及时传达给全体员工,并进行培训。

4. 如遇法规政策变更或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规程复审流程。

请注意,本规程旨在提供安全指导,但不能替代专业判断。员工在执行任务时,应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并始终保持警觉,确保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岗位安全作业规程范文

第1篇 登高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登高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痛病、精神病和其他不适于高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2、距离地面2米以上或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应视为登高作业,必须办理登高手续。

3、防护用品需要穿戴整齐,裤脚要扎牢,戴好安全帽,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应将绳子系牢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上或金属结构上,不准系在活体上。

4、登高前,施工负责人或组长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5、检查所用登高用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登高板、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等),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6、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时,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作业者至少离开电线2米以外,禁止在高压线下工作。

7、高空作业所用工具、另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路线上下,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时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另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防落下伤人。上下大型物件时,应采用可靠的起吊机具。

8、夜间作业,必须设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工作。

9、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

10、严禁坐在高空无遮拦处休息,防止坠落。

11、卷扬机等各种升降设备严禁上下载人。

12、在石棉瓦上工作,要用跳板垫在瓦上行动,防止踩破石棉瓦坠落。

13、不论任何情况,不得在墙顶上工作和通行。

14、超过3米的铺板不能同时站两个人工作。

15、高空焊接、气割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事先清理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并设人监护。

16、当结冰积水时,必须清除并采取防滑措施后方可工作,遇六级以上大风,禁止露天高空作业。

17、使用梯子时,必须先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为60°为宜。梯底宽度不少于50公分,并应有防滑装置,须有人看护,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第2篇 涉尘企业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个体防护措施

作业人员应佩戴好防护眼镜、护耳器、防尘口罩等个体劳动防护用品;作业人员的衣服应选用耐火、不易产生静电的棉布制作,同时应易清洁和易脱下。

二.作业安全

作业人员作业前,要先检查各类仪器、仪表、装置是否正常,并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首先开启粉尘除、排尘系统的排风风机进行排风运行10分钟后,方可进行打磨抛光加工作业;作业人员作业后,必须在作业完全停止,粉尘除、排尘系统的排风风机继续运行15分钟后,排风风机方可停机,然后要切断岗位所有电源开关。

三.检维修作业

生产系统完全停止、现场积尘清理干净后,方可进行检维修作业;严禁交叉作业;检维修作业如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必须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确定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入。

第3篇 通用车床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危险源辨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机械加工车间各类通用车床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

2 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l负责本岗位日常事故隐患自我排查治理,包括班前、班中、班后的排查和处置;

l负责本岗位设备操作或其他作业,在作业和故障排除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安全操作,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l负责本岗位设备设施及其安全装置、工器具的日常保养,确保其安全功能完好有效,保养过程按规定安全作业,本岗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修;

l负责本岗位事故和紧急情况的报告和现场处置。

3 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作业活动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

可能伤害的对象

工件和刀具装卡

装卡工件时误触动设备运行开关,设备意外运转伤人

机械伤害

操作人员

卡盘无防松脱装置或工件装夹不牢,设备高速运转时卡盘或工件飞逸伤人

物体打击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工件加工

选用刀具不当,或刀具受损有裂纹时,工件加工切削过程中刀具断裂飞出

物体打击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加工过程测量工件、或排除故障时,违章未停机作业,或误触动设备运行开关,设备意外运转伤人

机械伤害

操作人员

加工棒料超过机床尾部时,未采取防弯措施,棒料在离心力作用下甩弯伤人

机械伤害

操作人员

车床接地松动或脱落,接地电阻不符合使用要求,造成车床外壳带电并接触人体

触电

操作人员

作业人员未按要求使用防护眼镜,加工过程产生的切屑进入眼睛,或高温切屑接触皮肤

眼睛或皮肤伤害

操作人员

作业人员未佩戴工作帽,或违章戴手套操作等,头发或肢体等被运转设备部件夹入

机械伤害

操作人员

使用砂轮机磨刀

使用前未检查,砂轮过期或有裂纹、变薄,或操作不当,造成砂轮碎片溅出伤人

物体打击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砂轮机防护罩损坏,或操作不当,人员肢体接触砂轮。

机械伤害

操作人员

设备清扫

保养

设备清扫保养时,违章未停机作业,或误触动设备运行开关,设备意外运转伤人

机械伤害

操作人员

清扫铁屑时,未佩戴手套,手接触锋利的铁屑

割伤

操作人员

4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4.1 作业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4.2 高速切削作业时应佩带防护眼镜。

4.3 加工铸铁工件、清扫铸铁粉末时,应佩戴活性炭防尘口罩。

4.4 车床操作作业不得戴手套;班后停机清理铁屑时,可佩戴帆布手套。

4.5 使用砂轮机磨刀时,严禁戴手套作业,应佩戴防护眼镜和防尘口罩。

5 作业安全要求

5.1作业前准备安全要求

5.1.1 检查设备各部位是否完好,各手柄是否处在正常位置;使用气动夹具夹紧工件的,工作前应检查压缩空气达到工作压力后才能开始工作;检查传动带、齿轮安全罩是否完好有效。

5.1.2 查看前一班次的交接班记录,是否有设备和工件、刀具异常情况,是否已经排查;如前一班次工件未加工完成,需检查工件是否夹正、夹牢,刀具是否选用正确并完好无破损。

5.1.3 查看周边作业环境是否无异常情况,包括电气箱柜及其线路是否完好,柜门是否关闭、设备站立的脚踏板是否完好,设备照明是否完好有效、设备及工具箱表面是否未放置工具、杂物等。

5.1.4 对设备加注润滑油、进行各项作业前的准备工作时,不得开机作业。

5.2 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5.2.1装卸工件、卡具、安装刀具时,应停机并将刀架、尾座、顶针等移到安全位置,工件安装、拆卸完毕后严禁将紧固扳手留在卡盘上;操作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l工件要夹正、夹牢,对卡盘进行紧固,检查确认紧固有效后方可开机加工;

l长、细的工件的尾部应使用顶针进行固定;加工超长料时,必须采取防弯装置,使用有效的中心架或跟刀架;加工棒料超过机床尾部时,应设置防护罩或防护栏;若超出300mm及以上时,应设置牢靠有效的支撑架、中心架、防护栏等;各类防弯、防甩装置应可靠有效,并与警示标志配合使用;

l刀具安装要垫好、放正、夹牢,加工前先锁紧方刀架,检查确认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后方可加工;

l装好工件和刀具后,应对极限位置进行检查,并将小刀架调到合适位置,以免小刀架导轨碰撞卡盘而发生事故。

5.2.2 切削时要精力集中,时刻注意切削进程,严禁随意离开机床,任何情况下不得用手、棉纱等触摸旋转着的工件;操作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l在刀架斜后方可观察切削情况,不得将头部正对工作旋转方向,身体不能离旋转工件太近;

l选择合适的切削量,机床运转时严禁进行变速;

l纵向或横向自动进给时,严禁大、中拖板超过极限位置,以防脱落或撞卡盘;自动走刀时,人员不得离开设备,随时观察进给位置,及时停止防止碰撞;

l测量零件时应停机并将刀架、尾座、顶针等移到安全位置。

5.2.3 车刀磨损后,要及时刃磨;使用砂轮机磨刀时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l砂轮机开机前应检查防护装置、砂轮是否完好、有效;

l开机后先进行试车,确认工作正常方可使用;

l操作时人应站在砂轮的侧面,不得在砂轮侧面磨刀;

l磨刀时手应握牢刀具,不得用力过猛;

l磨刀时应通电使用砂轮机自带的吸尘装置。

5.2.4 清理切屑时应停机并将刀架、尾座、顶针等移到安全位置;操作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l不能用手触摸切屑,清理切屑时应使用拉屑钩、扒屑铲、毛刷等专用工具;

l切屑过多、过长、过大时,应使用挡屑板,并及时清理。

5.2.5 操作过程中,发现车床有不正常声音及故障、工件或刀具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关闭电源进行处置,由于设备原因造成的异常,应立即向车间机械修理组报修。

5.3 车床停车后的作业安全要求

5.3.1 清扫机床时,严禁开机作业,应关闭电源进行。

5.3.2 清除切屑应用专用钩子或毛刷等工具,不得用手,防止刀尖、切屑等物划伤手。

5.3.3 加油润滑机床导轨时,将溜板箱移至靠近尾架处,防止溜板箱、刀架、卡盘、尾架等相撞。

5.3.4 下班前,整理工具及物件,清扫周边地面,并关闭设备控制柜电源开关,填写交接班记录,对车床上未完成的工件情况、设备的异常情况等进行详细记录。

6 岗位应急要求

6.1 工件和刀具发生松脱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机,停机前人员立即离开工件旋转方向,并通知周边人员离开现场。

6.2 切屑进入眼睛、皮肤,立即到厂医务室治疗;若碎片嵌入身体,切勿随意拔出,应由医师负责清理。

6.3 发生机械伤害时,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等处理,防止感染;严重的应立即到医院处置。

6.4 发生设备漏电时,应立即关闭设备配电柜电源;如发生人员触电,不得用肢体接触触电者,首先应关闭电源,来不及关闭时,应使用绝缘物体将带电物挑开。

6.5 周边发生火险时,应立即停机断电,使用周边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并同时报告车间当班带班人员(带班室电话-----);处置无效时立即撤离现场,按现场指示标识疏散到工厂东北大门处集合。

第4篇 风动履带钻机操作工岗位安全作业规程

1、钻机操作员必须经过培训,熟识、掌握钻机的性能与操作方法。

2、钻机操作员和铺助工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防尘口罩,穿好工作服、工作鞋,禁止穿背心、拖鞋进入作业现场和操作钻机。

3、严禁酒后或带病上班。

4、开机前,应认真仔细检查动力机和钻机各部件是否完好无损,开机后必须检查钻机是否运行正常,严禁设备带故障作业。

5、移动钻机时,应将机架放下,保持机身平衡;动力机拖动钻机行走应慢速行走,禁止任何人从动力机与钻机联接处穿越通过。

6、到达作业点后,应将动力机停放在平坦处,如受地面条件限制需停放在坡面上,必须用木头或石块将全部轮胎楔住防止下滑。

7、作业前应检查作业面处于安全状态,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在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允作业。

8、作业前或作业过程中发现盲炮或疑似盲炮,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马上报告现场安全员或矿长,由矿长安排爆破相关人员到现场处理,严禁擅自处理。

9、按矿山要求布孔的位置打孔,禁止擅自改变炮孔位置,严禁在残留炮孔上打钻。

10、钻机未完全停止转动前,禁止触摸转动部位。

11、钻孔时,操作员和辅助工应尽可能站在上风向;在钻台阶爆破临边第一排孔时,要密切注意岩石是否有斜向走向的断层,人员应站立在远离台阶临边一侧。

12、在距离已装完炸药的炮孔5m以内,不准钻孔。

13、禁止夜间作业。

14、当班有爆破作业时,必须服从4爆破警戒人员指挥,按要求将钻机撤离到安全地点。

第5篇 空压机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动力车间固定式螺杆空压机的安全操作,包括储气罐的日常巡查。

2 主要设备和安全装置

2.1 螺杆式空压机。

2.2 压缩空气管道和干燥器。

2.3 储气罐,其容量为30l,公称工作压力(表压)为1.5mpa

3 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l负责本岗位日常事故隐患自我排查治理,包括班前、班中、班后的排查和处置;

l负责本岗位设备操作或其他作业,在作业和故障排除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安全操作,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l负责本岗位设备设施及其安全装置的日常保养,保养过程按规定安全作业,确保本岗位使用的设备设施及其安全装置完好有效,本岗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修;

l负责本岗位事故和紧急情况的报告和现场处置。

4 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作业活动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可能伤害的对象
使用空压机和管道作业空压机运行作业或者排除设备故障时,肢体误接触设备旋转部位机械伤害操作人员
压缩空气管道、阀门承受高压时破损飞出物体打击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压机或移动空压机电气线路损坏,带电部位裸露,人员接触带电部位触电操作人员
进入空压机现场,未佩戴耳塞,导致听力损失职业病操作人员
使用储气罐

作业

未定期巡视,储气罐压力升高未及时发现,造成罐体压力超标容器爆炸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压力安全联锁装置失效,或储气罐安全阀失效,导致罐体压力超标容器爆炸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5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5.1 作业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5.2 排除空压机机械故障时,不得戴手套。

6 空压机作业安全要求

6.1 空压机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压力容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书,证书由所在单位统一保管时,应随身携带证书复印件。

6.2 作业前准备安全要求

6.2.1 检查机房内作业环境是否符合要求;室内不得堆放杂物,严禁存放危险化学品;机房内是否无漏雨现象,通道是否畅通。

6.2.2 检查空压机及其及其安全装置是否完好有效;检查内容包括:

l空压机外露的联轴器、皮带转动等旋转部位防护罩、护栏无破损,无位移;

l紧急停机按钮完好且不被遮挡;

l空压机机身、曲轴箱等主要受力部件不应有影响强度和刚度的缺陷,并无棱角、毛口;

l紧固件和盖帽、接头或装置等应紧固、牢靠;螺杆式压缩机顶部、背部通风口处不能放置任何物件;

l自动调压系统工作的灵敏度和正常性,并判明空压机有无异常响声及漏气现象;

l压缩空气管道、干燥器等,是否完好,无泄漏。

6.2.3 检查储气罐压力容器及其安全装置是否完好有效;压力表无破损,铅封完好,检测合格标识清晰,红线标识清晰;安全阀无破损,铅封完好,检测合格标识清晰;储气罐铭牌清晰,悬挂的登记号和检验合格标识清晰。

6.3 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6.3.1 开机并运转正常后,随时观察设备工作压力,不得超过1.0mpa;随时检查运动部件发热情况,气缸盖排气口部位温度不得高于200℃,曲轴箱内油温不得高于70℃。

6.3.2 每2小时,将油水分离器、中间冷却器、后冷却器内的油水排放一次;储气罐内的油水每班至少排放1-2次,并在交接班记录本内记录。

6.3.3 运转中或设备有压力的情况下,不得进行任何修理工作。

6.3.4 在运转中若发生不正常的声音、气味、振动或发生故障,漏电或漏水、冷却水中断、排气压力突然升高等情况,应立即停车检修好后才准使用。

6.4 储气罐巡视安全操作要求

6.4.1 每小时对储气罐进行一次现场巡视,并填写以下巡视记录,由当班负责巡视的人员签字:

日期巡视时间压力表显示数据储气罐其他安全状况巡视人签字

6.4.2 巡视时,对储气罐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其中压力表显示压力不得超过以下数值:

最高压力1.0mpa。最低压力0.4mpa。

6.3 作业结束后安全要求

6.3.1 空压机停机时应逐渐关闭减荷阀门,使空压机空载运转;然后再断开电源,电动机停止。

6.3.2 工作结束后将储气管内余气放出;冬季应放掉冷却水。

6.3.3 设备保养时,禁止用汽油或煤油清洗空压机的滤清器、气缸和其它压缩空气管路的零件,以防火灾和爆炸。不得用燃烧方法清除管道油污。

6.3.4 用柴油或汽油清洗机件时,严禁吸烟,附近不得有火种,用过的废油、破布、棉纱要妥善处理,不得乱扔、乱泼。

7 岗位应急要求

7.1 机械伤害处置

a)被物体击伤,应立即前往医院包扎治疗,若碎片嵌入身体,切勿随意拔出,应由医师负责清理。

b)发生机械伤害时,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等处理,防止感染;严重的应立即到医院处置。

7.2 发生设备漏电时,应立即关闭设备配电柜电源;如发生人员触电,不得用肢体接触触电者,首先应关闭电源,来不及关闭时,应使用绝缘物体将带电物挑开。

7.3 空压机运行时因缺少导致气缸过热而停机时,不得立即加注冷水,应等待气缸体自然降温到60℃以下,方可加水。

7.4 储气罐压力超标,应立即强行停止空压机工作,如仍然无法减低压力,紧急情况下人员应迅速撤离。

7.5 机房或周边发生火险时,应立即停机断电,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并同时报告公司消防控制室(电话:-----);处置无效时立即撤离现场,按现场疏散指示标识撤离到东北大门处集合。

第6篇 特种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焊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1、焊接场地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至少在10米内)特殊情况需要操作时,应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2、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包括打渣)必须戴好防护眼镜和面罩,仰面焊接时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戴好妨火帽。

3、对压力容器,密封容器,管道的焊接,应必须事先泄压,采取安全措施。

4、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出气孔,在容器内焊接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通风措施,禁止在已做油漆或喷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5、电焊机接零(地)线及电焊工作回线都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道和机床上设备上,工作回线应绝缘良好,机壳接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回路应独立或隔离。

6、电焊机的屏护装置必须完善(包括一次侧、二次侧接线)及电焊钳把与导线连接处不得裸露,二次接头应牢固;20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应设人监护,作业时不准将工作回路线缠在身上,必须遵守高处作业其它的安全规程。

7、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有关规定,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同时不能曝晒及氧瓶与乙炔瓶同放在一起。

8、工作完毕,应检查焊接工作地情况(包括相关的二次回路部分)无异常向题后切断电源,灭绝火种。

二、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掌握电气安全知识,了解岗位责任和区域的电气设备性能,熟悉触电急救方法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

4、电工上岗操作必须穿合格的绝缘鞋,必要时应戴好安全帽和其它防护用品。所有绝缘用具、仪表、安全装置和工具应完好可靠, 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先用参数相匹配的用具。

5、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需接触操作时应切断该处电源,确保无电,方能接触操作。

6、未经电气技术负责人的批准,不能改变电气设置的原有接线方式和结构。

7、各种电气接线的接头要保证导通接触面积不低于导线截面积,线头不应突出,接头不得松动,同时防止带电体碰触屏护引起事故。

8、使用电动工具应遵守有关电动工具的操作规程。

9、不准在设备运转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车并切断设备电源。

10、临时工作中断后和在开始工作时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是否已断开无电。

11、动力配电箱的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

12、带电装卸熔断器管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

13、熔断器的容量要与设备和线路安装容量相适应。

14、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可靠地与电网pe线连接,零线与地线必须分开。接地线截面要符合标准,维修时应全面检查。

15、安装螺口灯时,开关必须接在相线上,灯口螺纹接在零线上。

16、动力配电盘、配电箱、开关、变压顺等各种电气设备的附近,不准堆放各种易燃易、潮温和其它影响操作的物件。

17、使用梯子时要有防滑措施,踏步应牢固无破损,梯子与地面的角度以75°为宜,没有搭勾的梯子应采取安全措施,使用人字梯时拉绳必须牢固。

18、使用喷灯时,油量不得超过容积的3/4,打气要适当,不得使用漏油、漏气的喷灯。不准在易燃物附过使用喷灯。

19、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不能切断电源时,使用四氧化碳或二氧化碳灭火,严禁用泡沫灭火器或水灭火。

三、厂内机动车(叉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车辆发动前应检查刹车、方向机、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带病出车。

4、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行驶中如遇不良条件,应减速慢行。

5、在厂区内行驶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出入厂门、车间、库房门时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车间和库房内其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6、车辆不准超截使用,铲工件时,其升超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2/3,运行时离地高度不得大于0.5米。

7、车辆在运行中和尚未停妥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和扒车、跳车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辆刹稳,并摘档熄火。其铲脚应放落地面。

9、定期维护和保养车辆确保各部位性能灵敏可靠。

10、严格按国家规定财期进行检测,并保存检测报告。

第7篇 电焊气焊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危险源辨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维修部电焊和气焊(气割)作业岗位的安全操作,包括气焊使用的氧气和乙炔气瓶的储存安全。

2 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负责本岗位日常事故隐患自我排查治理,包括使用各类设备、工具时对设备、工具及其安全装置的检查和处置;

负责本岗位各类作业,在作业和故障排除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安全操作,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负责本岗位各类焊接设备及其安全装置、气瓶间、工器具的日常管理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功能完好有效,保养过程按规定安全作业,本岗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修;

负责本岗位事故和紧急情况的报告和现场处置。

3 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作业活动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

可能伤害的对象

使用电焊机作业

电焊机进线端出线端未设置防护罩或防护罩破损,人员肢体接触带电部位

触电

操作人员

电焊机未定期进行绝缘电阻检测,设备漏电,人员肢体接触带电外壳和其他装置

触电

操作人员

焊机搭铁未使用接地钳,造成接地不良配电设施损坏,人员肢体接触带电物

触电

操作人员

电焊场所通风不畅,未使用排风装置,使用人员长期吸入大量焊接烟尘

职业病

操作人员

未正确佩戴防护面罩操作,眼睛接触弧光

灼伤

操作人员

无防护措施,或操作不当,电焊产生火花引燃易燃物,导致起火

火灾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气瓶存储

氧气和乙炔气瓶入库未进行检查,气瓶及其附件不符合安全要求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氧气和乙炔气瓶无固定存放场所,存放在露天等高温场所,气瓶或附件损坏,造成泄漏或气瓶破裂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气瓶存放无防倾倒装置,倾倒、翻滚,造成气瓶泄漏或破裂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使用气瓶

电气焊作业

作业前未检查现场易燃物,焊炬点火、操作产生高温碎屑飞溅,后引燃周围物品,导致起火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乙炔、氧气软管未经常检查,老化、破损造成泄漏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乙炔气瓶无回火防止器或回火防止器损坏,操作时回火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使用现场气瓶安放不当,倾倒、翻滚,造成气瓶破裂爆炸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使用现场通风不畅,作业人员未佩戴防护面罩或防毒面具,吸入大量焊接烟尘

职业病

操作人员

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防护眼镜操作,眼睛接触弧光。

灼伤

操作人员

4 电焊作业安全作业要求

4.1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4.1.1作业时穿戴工作服,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4.1.2 焊接作业时应佩戴防护镜、面罩;焊接有色金属件时,必要时使用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4.1.3 换焊条时应戴手套;敲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

4.2 作业前准备安全要求

4.2.1 现场电焊作业,应申报动火作业审批,并将批准后的动火作业证放置在作业现场;作业前进行动火作业安全交底,现场监护人全程监护;动火审批、交底和监护的具体流程和要求,执行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4.2.2 现场作业前,应检查现场是否存放易燃物,是否配备灭火器材;应清理易燃物,至少配备2-4具abc干粉灭火器。

4.2.3 电焊机应放在通风、干燥处,放置平稳;电源接线长度不得超过3m,如确需远距离作业,应在焊机侧3m以内增加一级配电盘电源控制,并将电源线架空敷设。

4.2.4 检查电焊机、焊钳、电源线以及各接头部位,检查内容包括:

电源线绝缘良好,电源接线端头不得外露;

焊机二次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紧固,无松动,二次线的接头不得超过三个;

电焊机初、次级线路接输入电压应符合设备规定;次级抽头联结铜板必须压紧,接线柱应有垫圈;

焊钳应能保证在任何斜度下均可夹紧焊条,手柄绝缘层完整,焊钳与导线应连接可靠。

4.2.5 检查焊接面罩是否无漏光、破损;焊接弧光较大的作业应设置挡光屏隔离焊件发出的辐射热。

4.3 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4.3.1电焊机工作场地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焊机;如焊接中突然断电,应切断电源。

4.3.2 焊机一次线不应在地面拖拽使用,更不应在地面跨越通道使用。

4.3.3 应根据工件技术条件,选用合理的焊接工艺(焊条、焊接电流和暂载率),不允许超负载使用。不准采用大电流施焊,不准用电焊机进行金属切割作业。

4.3.4 焊接过程中严禁调节电流,必须在停焊时使用手柄调节焊机电流,调节时不得过快过猛。

4.3.5 在潮湿处施焊时,焊工应站在绝缘木板上,不准用手触摸焊机导线,不准用臂夹持带电焊钳。

4.3.6 焊机应以正确的方法接地(或接零),接地(或接零)装置(包括接地钳)应连接良好;严禁利用厂房金属结构、氧气、乙炔易燃易爆气体等各类管道、轨道等作为焊接二次回路使用。

4.3.7 单点或多点电阻焊机操作过程中,应有效地采用机械保护式挡板、挡块,双手控制方法,弹键,限位传感装置,防止压头动作的类似装置或机构等措施进行保护。

4.3.8 在压力容器、密闭容器时焊接,应留出气孔,必要时要在进气孔设强制通风装置,容器内照明必须用安全电压,焊件必须接地,焊工必须和焊件绝缘,容器外设专人监护,

4.3.9 焊接油桶、管道等有可燃气体或溶液的工件时,必须先清洗有毒、易燃、易爆物质,开设足够大的通气孔确保安全。

4.4 作业后安全要求

4.4.1 焊接作业完成后,应立即切断电源,关闭焊机开关,分别清理归整好焊钳电源和地线,以免合闸时造成短路。

4.4.2 清除焊缝焊渣时,要戴防护眼镜,注意头部应避开敲击焊渣飞溅方向,以免刺伤眼睛。

4.4.3 对焊接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星、无易燃物阴燃现场,方可离开现场。

4.5 岗位应急要求

4.5.1 发生电焊机漏电,应立即关闭设备接线电源;如发生人员触电,不得用肢体接触触电者,首先应关闭电源,来不及关闭时,应使用绝缘物体将带电物挑开。

4.5.1 非固定现场作业发生易燃物起火,立即停止作业,关闭电源,使用灭火器灭火,进行扑救工作,并报告现场部门负责人;不能立即扑灭的,应立即打119报警

4.5.3 固定作业现场发生火险,应立即停止作业,关闭电源,使用灭火器灭火,并报告公司安保科(电话-----);现场火势无法控制时,按所在现场的疏散指示标识疏散到公司大门口集合。

5 气瓶储存安全要求

5.1气瓶应储存在维修部设立的气瓶间内,放置的气瓶数量不应超过10瓶,室内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库房门口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气瓶间应远离热源,严禁明火,有防止阳光直射库内的措施,通风良好。保持干燥。

5.2 气瓶间管理人负责,建立气瓶台帐,对气瓶的入库与发放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应包括气瓶类别、编号、外观检查、出入库时间等,并及时更新;台账格式见附件《气瓶登记台账》。

5.3 各种气瓶及空、实瓶应分开存放,空实瓶的存放应有明显标识,并保持间距1.5 m以上。

5.4 气瓶应立放,采取可靠的防止倾倒措施;存放时安全帽应旋紧。

5.5 气瓶间内及附近的消防器材应完好,每天进行巡查,每月对灭火器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写检查卡。

6 气焊作业安全作业要求

6.1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6.1.1作业时穿戴工作服,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6.1.2 焊接作业时应佩戴防护镜、面罩。

6.1.3 敲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

6.1.4 作业产生较大火焰时,应穿着耐火材质围裙、护腿、套袖、披肩等。

6.2 作业前准备安全要求

6.2.1 现场气焊作业,应申报动火作业审批,并将批准后的动火作业证放置在作业现场;作业前进行动火作业安全交底,现场监护人全程监护;动火审批、交底和监护的具体流程和要求,执行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6.2.2 现场作业前,应检查现场是否存放易燃物,是否配备灭火器材;应清理易燃物,至少配备2-4具abc干粉灭火器。

6.2.3 检查气瓶及其使用装备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内容包括:

氧气瓶、乙炔瓶运送是否使用专用手推车,保持气瓶的防倾倒角度,乙炔和氧气之间应有隔离板;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是否在现场分别使用专用手推车固定,相互间距离不得小于5m;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检查焊、割器具是否正常,防止因熔化金属飞溅物或其它杂物堵塞喷嘴而导致回火,焊割矩及连接部位、胶管、气阀不得沾有油脂。

气瓶是否完好,无泄漏;乙炔气瓶减压器的出口端应应配置各自的单向阀,即回火防止器;气瓶阀门开启灵敏无泄漏现象;气瓶软管无泄漏、烧坏、磨损、老化或有其他缺陷;气瓶减压器连接良好无泄漏;减压器和压力表在检验周期内;禁止使用没有减压阀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气瓶用压力表、减压阀必须按规定定期送交理化室进行校验,并有检测合格标识。

6.3 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6.3.1 严禁将气瓶橡胶软管放在电线上、通道上,或把重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不准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长距离使用软管时,在软管经过的车行道时必须加金属护套或开地沟埋设。

6.3.2 开启气瓶阀门时,动作要缓慢,操作者面部不要面对减压阀,但要仔细观察压力表的指针是否灵敏正常,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氧气瓶或乙炔气瓶。

6.3.3 点火时,先微开预热氧阀,再开乙炔气阀,迅速用电子枪点火,调整火焰,待工件预热至燃点,再开氧气进行作业,开启时不应过猛,以防火焰喷射;点火时,喷嘴不能够对人,燃烧的焊枪不能放在工件和地面上;操作中,如发现割炬散火,严禁在喷火时疏通割嘴,防止烧伤。

6.3.4 作业时,应先清理工件表漆皮、铁锈、油污,以防氧化皮剥落分离时伤害眼睛和阻塞割嘴,产生回火。

6.3.5 熄灭火焰时,应先关切氧气,再关乙炔气和预热氧气阀门;操作中如发生回火,应立即关切氧气阀门,再关乙炔气阀和预热氧,待割炬冷却后,方可继续使用。

6.3.6 氧气瓶中的氧气及乙炔气瓶中的乙炔气严禁全部用完,氧气瓶至少应留有不小于1mpa的剩余压力,而乙炔气瓶中剩余压力不应小于0.1mpa。

6.3.7 气瓶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

6.3.8 在压力容器、密闭容器时焊接,应留出气孔,必要时要在进气孔设强制通风装置,容器内照明必须用安全电压,焊件必须接地,焊工必须和焊件绝缘,容器外设专人监护。

6.3.9 焊割油桶、管道等有可燃气体或溶液的工件时,必须先清洗有毒、易燃、易爆物质,开设足够大的通气孔确保安全。

6.4 作业后安全要求

6.4.1 焊接作业完成后,应立即关闭气瓶阀门,并将气瓶放置到手推车上,保持防止倾倒的倾斜角度。

6.4.2 清除焊缝焊渣时,要戴防护眼镜,注意头部应避开敲击焊渣飞溅方向,以免刺伤眼睛。

6.4.3 对焊接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星、无易燃物阴燃现场,方可离开现场。

7 应急措施

7.1 现场发现气瓶泄漏,应立即关闭气瓶阀门;同时现场采取通风措施,不得使用任何产生火花、静电的工具和接打手机,并立即报告现场部门负责人。

7.2 乙炔气软管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将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们,停止供气,严禁将弯折软管的方法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气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着火点供气端一段胶管的方法将火熄灭。

7.3由于焊咀过热或堵塞而发生回火和多次爆鸣时,应迅速先将乙炔阀门关闭,再关掉氧气阀门,将焊咀侵入冷水中冷却。

7.4 非固定现场作业发生易燃物起火,立即停止作业,关闭气瓶阀门并将气瓶转移到安全位置;同时使用灭火器灭火,进行扑救工作,并报告现场部门负责人;不能立即扑灭的,应立即打119报警

7.5 固定作业现场发生火险,应立即停止作业,关闭电源,关闭气瓶阀门并将气瓶转移到安全位置,同时使用灭火器灭火,并报告公司安保科(电话------);现场火势无法控制时,按所在现场的疏散指示标识疏散到公司大门口集合。

附件《气瓶登记台账》:

序号

气瓶名称/型号

数量

购入日期

购入验收人

退回日期

退回经手人

第8篇 高处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高处作业前,应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软底鞋,扎紧袖口,衣着灵便;凡从事2m以上高处作业人员,须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合高处作业者,均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前,应检查作业点行走和站立处的脚手板、临空处的栏杆或安全网,上、下梯子,确认符合安全规定后,方可进行作业。

3、作业过程中,如遇需搭设脚手板时,应搭设好后再作业。如工作需要临时拆除已搭好的脚手板或安全网,完工后应及时恢复。

4、高处作业所用的料具,应用绳索捆扎牢靠,小型料具应装在工具袋内吊运,并摆放在牢靠处,以防坠落伤人,严禁抛掷。

5、安放移动式的梯子,梯子与地面宜成60~70度,梯子底部应设防滑装置。使用移动式的人字梯中间应设有防止张开的装置。

6、搭设悬挂的梯子,其悬挂点和捆扎应牢固可靠,使用时应有人定期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7、如必须站在移动梯子上操作时,应离梯子顶端不少于1m,禁止站在梯子最高一层上作业,站立位置距离基准面应在2m以下。

8、禁止在万能杆件构架上攀登,严禁利用吊机、提升爬斗等吊送人员。

9、严禁在尚未固定牢靠的脚手架和不稳定的结构上行走和作业以及在平联杆件和构架的平面杆件上行走,特殊情况下必须通过时,应以骑马式的方式向前通行。

10、安全带应挂在作业人员上方的牢靠处,流动作业时随摘随挂。

11、施工区域的风力达到六级(包括六级)以上时,应停止高处和起重作业。

12、在易断裂的工作面作业时,应先搭好脚手板,站在脚手板上作业,严禁直接踩在作业面上操作。

第9篇 车床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机械加工车间各类通用车床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

2 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l负责本岗位日常事故隐患自我排查治理,包括班前、班中、班后的排查和处置;

l负责本岗位设备操作或其他作业,在作业和故障排除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安全操作,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l负责本岗位设备设施及其安全装置、工器具的日常保养,确保其安全功能完好有效,保养过程按规定安全作业,本岗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修;

l负责本岗位事故和紧急情况的报告和现场处置。

3 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作业活动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可能伤害的对象
工件和刀具装卡装卡工件时误触动设备运行开关,设备意外运转伤人机械伤害操作人员
卡盘无防松脱装置或工件装夹不牢,设备高速运转时卡盘或工件飞逸伤人物体打击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工件加工选用刀具不当,或刀具受损有裂纹时,工件加工切削过程中刀具断裂飞出物体打击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加工过程测量工件、或排除故障时,违章未停机作业,或误触动设备运行开关,设备意外运转伤人机械伤害操作人员
加工棒料超过机床尾部时,未采取防弯措施,棒料在离心力作用下甩弯伤人机械伤害操作人员
车床接地松动或脱落,接地电阻不符合使用要求,造成车床外壳带电并接触人体触电操作人员
作业人员未按要求使用防护眼镜,加工过程产生的切屑进入眼睛,或高温切屑接触皮肤眼睛或皮肤伤害操作人员
作业人员未佩戴工作帽,或违章戴手套操作等,头发或肢体等被运转设备部件夹入机械伤害操作人员
使用砂轮机磨刀使用前未检查,砂轮过期或有裂纹、变薄,或操作不当,造成砂轮碎片溅出伤人物体打击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砂轮机防护罩损坏,或操作不当,人员肢体接触砂轮。机械伤害操作人员
设备清扫

保养

设备清扫保养时,违章未停机作业,或误触动设备运行开关,设备意外运转伤人机械伤害操作人员
清扫铁屑时,未佩戴手套,手接触锋利的铁屑割伤操作人员

4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4.1 作业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4.2 高速切削作业时应佩带防护眼镜。

4.3 加工铸铁工件、清扫铸铁粉末时,应佩戴活性炭防尘口罩。

4.4 车床操作作业不得戴手套;班后停机清理铁屑时,可佩戴帆布手套。

4.5 使用砂轮机磨刀时,严禁戴手套作业,应佩戴防护眼镜和防尘口罩。

5 作业安全要求

5.1作业前准备安全要求

5.1.1 检查设备各部位是否完好,各手柄是否处在正常位置;使用气动夹具夹紧工件的,工作前应检查压缩空气达到工作压力后才能开始工作;检查传动带、齿轮安全罩是否完好有效。

5.1.2 查看前一班次的交接班记录,是否有设备和工件、刀具异常情况,是否已经排查;如前一班次工件未加工完成,需检查工件是否夹正、夹牢,刀具是否选用正确并完好无破损。

5.1.3 查看周边作业环境是否无异常情况,包括电气箱柜及其线路是否完好,柜门是否关闭、设备站立的脚踏板是否完好,设备照明是否完好有效、设备及工具箱表面是否未放置工具、杂物等。

5.1.4 对设备加注润滑油、进行各项作业前的准备工作时,不得开机作业。

5.2 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5.2.1装卸工件、卡具、安装刀具时,应停机并将刀架、尾座、顶针等移到安全位置,工件安装、拆卸完毕后严禁将紧固扳手留在卡盘上;操作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l工件要夹正、夹牢,对卡盘进行紧固,检查确认紧固有效后方可开机加工;

l长、细的工件的尾部应使用顶针进行固定;加工超长料时,必须采取防弯装置,使用有效的中心架或跟刀架;加工棒料超过机床尾部时,应设置防护罩或防护栏;若超出300mm及以上时,应设置牢靠有效的支撑架、中心架、防护栏等;各类防弯、防甩装置应可靠有效,并与警示标志配合使用;

l刀具安装要垫好、放正、夹牢,加工前先锁紧方刀架,检查确认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后方可加工;

l装好工件和刀具后,应对极限位置进行检查,并将小刀架调到合适位置,以免小刀架导轨碰撞卡盘而发生事故。

5.2.2 切削时要精力集中,时刻注意切削进程,严禁随意离开机床,任何情况下不得用手、棉纱等触摸旋转着的工件;操作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l在刀架斜后方可观察切削情况,不得将头部正对工作旋转方向,身体不能离旋转工件太近;

l选择合适的切削量,机床运转时严禁进行变速;

l纵向或横向自动进给时,严禁大、中拖板超过极限位置,以防脱落或撞卡盘;自动走刀时,人员不得离开设备,随时观察进给位置,及时停止防止碰撞;

l测量零件时应停机并将刀架、尾座、顶针等移到安全位置。

5.2.3 车刀磨损后,要及时刃磨;使用砂轮机磨刀时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l砂轮机开机前应检查防护装置、砂轮是否完好、有效;

l开机后先进行试车,确认工作正常方可使用;

l操作时人应站在砂轮的侧面,不得在砂轮侧面磨刀;

l磨刀时手应握牢刀具,不得用力过猛;

l磨刀时应通电使用砂轮机自带的吸尘装置。

5.2.4 清理切屑时应停机并将刀架、尾座、顶针等移到安全位置;操作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l不能用手触摸切屑,清理切屑时应使用拉屑钩、扒屑铲、毛刷等专用工具;

l切屑过多、过长、过大时,应使用挡屑板,并及时清理。

5.2.5 操作过程中,发现车床有不正常声音及故障、工件或刀具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关闭电源进行处置,由于设备原因造成的异常,应立即向车间机械修理组报修。

5.3 车床停车后的作业安全要求

5.3.1 清扫机床时,严禁开机作业,应关闭电源进行。

5.3.2 清除切屑应用专用钩子或毛刷等工具,不得用手,防止刀尖、切屑等物划伤手。

5.3.3 加油润滑机床导轨时,将溜板箱移至靠近尾架处,防止溜板箱、刀架、卡盘、尾架等相撞。

5.3.4 下班前,整理工具及物件,清扫周边地面,并关闭设备控制柜电源开关,填写交接班记录,对车床上未完成的工件情况、设备的异常情况等进行详细记录。

6 岗位应急要求

6.1 工件和刀具发生松脱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机,停机前人员立即离开工件旋转方向,并通知周边人员离开现场。

6.2 切屑进入眼睛、皮肤,立即到厂医务室治疗;若碎片嵌入身体,切勿随意拔出,应由医师负责清理。

6.3 发生机械伤害时,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等处理,防止感染;严重的应立即到医院处置。

6.4 发生设备漏电时,应立即关闭设备配电柜电源;如发生人员触电,不得用肢体接触触电者,首先应关闭电源,来不及关闭时,应使用绝缘物体将带电物挑开。

6.5 周边发生火险时,应立即停机断电,使用周边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并同时报告车间当班带班人员(带班室电话-----);处置无效时立即撤离现场,按现场指示标识疏散到工厂东北大门处集合。

第10篇 通用车床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危险源辨识

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机械加工车间各类通用车床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2 岗位安全作业职责l负责本岗位日常事故隐患自我排查治理,包括班前、班中、班后的排查和处置;l负责本岗位设备操作或其他作业,在作业和故障排除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安全操作,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l负责本岗位设备设施及其安全装置、工器具的日常保养,确保其安全功能完好有效,保养过程按规定安全作业,本岗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修;l负责本岗位事故和紧急情况的报告和现场处置。3 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作业活动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

可能伤害的对象

工件和刀具装卡

装卡工件时误触动设备运行开关,设备意外运转伤人

机械伤害

操作人员

卡盘无防松脱装置或工件装夹不牢,设备高速运转时卡盘或工件飞逸伤人

物体打击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工件加工

选用刀具不当,或刀具受损有裂纹时,工件加工切削过程中刀具断裂飞出

物体打击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加工过程测量工件、或排除故障时,违章未停机作业,或误触动设备运行开关,设备意外运转伤人

机械伤害

操作人员

加工棒料超过机床尾部时,未采取防弯措施,棒料在离心力作用下甩弯伤人

机械伤害

操作人员

车床接地松动或脱落,接地电阻不符合使用要求,造成车床外壳带电并接触人体

触电

操作人员

作业人员未按要求使用防护眼镜,加工过程产生的切屑进入眼睛,或高温切屑接触皮肤

眼睛或皮肤伤害

操作人员

作业人员未佩戴工作帽,或违章戴手套操作等,头发或肢体等被运转设备部件夹入

机械伤害

操作人员

使用砂轮机磨刀

使用前未检查,砂轮过期或有裂纹、变薄,或操作不当,造成砂轮碎片溅出伤人

物体打击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砂轮机防护罩损坏,或操作不当,人员肢体接触砂轮。

机械伤害

操作人员

设备清扫保养

设备清扫保养时,违章未停机作业,或误触动设备运行开关,设备意外运转伤人

机械伤害

操作人员

清扫铁屑时,未佩戴手套,手接触锋利的铁屑

割伤

操作人员

4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4.1 作业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4.2 高速切削作业时应佩带防护眼镜。4.3 加工铸铁工件、清扫铸铁粉末时,应佩戴活性炭防尘口罩。4.4 车床操作作业不得戴手套;班后停机清理铁屑时,可佩戴帆布手套。4.5 使用砂轮机磨刀时,严禁戴手套作业,应佩戴防护眼镜和防尘口罩。5 作业安全要求5.1作业前准备安全要求5.1.1 检查设备各部位是否完好,各手柄是否处在正常位置;使用气动夹具夹紧工件的,工作前应检查压缩空气达到工作压力后才能开始工作;检查传动带、齿轮安全罩是否完好有效。5.1.2 查看前一班次的交接班记录,是否有设备和工件、刀具异常情况,是否已经排查;如前一班次工件未加工完成,需检查工件是否夹正、夹牢,刀具是否选用正确并完好无破损。5.1.3 查看周边作业环境是否无异常情况,包括电气箱柜及其线路是否完好,柜门是否关闭、设备站立的脚踏板是否完好,设备照明是否完好有效、设备及工具箱表面是否未放置工具、杂物等。5.1.4 对设备加注润滑油、进行各项作业前的准备工作时,不得开机作业。5.2 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5.2.1装卸工件、卡具、安装刀具时,应停机并将刀架、尾座、顶针等移到安全位置,工件安装、拆卸完毕后严禁将紧固扳手留在卡盘上;操作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l工件要夹正、夹牢,对卡盘进行紧固,检查确认紧固有效后方可开机加工;l长、细的工件的尾部应使用顶针进行固定;加工超长料时,必须采取防弯装置,使用有效的中心架或跟刀架;加工棒料超过机床尾部时,应设置防护罩或防护栏;若超出300mm及以上时,应设置牢靠有效的支撑架、中心架、防护栏等;各类防弯、防甩装置应可靠有效,并与警示标志配合使用;l刀具安装要垫好、放正、夹牢,加工前先锁紧方刀架,检查确认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后方可加工;l装好工件和刀具后,应对极限位置进行检查,并将小刀架调到合适位置,以免小刀架导轨碰撞卡盘而发生事故。5.2.2 切削时要精力集中,时刻注意切削进程,严禁随意离开机床,任何情况下不得用手、棉纱等触摸旋转着的工件;操作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l在刀架斜后方可观察切削情况,不得将头部正对工作旋转方向,身体不能离旋转工件太近;l选择合适的切削量,机床运转时严禁进行变速;l纵向或横向自动进给时,严禁大、中拖板超过极限位置,以防脱落或撞卡盘;自动走刀时,人员不得离开设备,随时观察进给位置,及时停止防止碰撞;l测量零件时应停机并将刀架、尾座、顶针等移到安全位置。5.2.3 车刀磨损后,要及时刃磨;使用砂轮机磨刀时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l砂轮机开机前应检查防护装置、砂轮是否完好、有效;l开机后先进行试车,确认工作正常方可使用;l操作时人应站在砂轮的侧面,不得在砂轮侧面磨刀;l磨刀时手应握牢刀具,不得用力过猛;l磨刀时应通电使用砂轮机自带的吸尘装置。5.2.4 清理切屑时应停机并将刀架、尾座、顶针等移到安全位置;操作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l不能用手触摸切屑,清理切屑时应使用拉屑钩、扒屑铲、毛刷等专用工具;l切屑过多、过长、过大时,应使用挡屑板,并及时清理。5.2.5 操作过程中,发现车床有不正常声音及故障、工件或刀具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关闭电源进行处置,由于设备原因造成的异常,应立即向车间机械修理组报修。5.3 车床停车后的作业安全要求5.3.1 清扫机床时,严禁开机作业,应关闭电源进行。5.3.2 清除切屑应用专用钩子或毛刷等工具,不得用手,防止刀尖、切屑等物划伤手。5.3.3 加油润滑机床导轨时,将溜板箱移至靠近尾架处,防止溜板箱、刀架、卡盘、尾架等相撞。5.3.4 下班前,整理工具及物件,清扫周边地面,并关闭设备控制柜电源开关,填写交接班记录,对车床上未完成的工件情况、设备的异常情况等进行详细记录。6 岗位应急要求6.1 工件和刀具发生松脱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机,停机前人员立即离开工件旋转方向,并通知周边人员离开现场。6.2 切屑进入眼睛、皮肤,立即到厂医务室治疗;若碎片嵌入身体,切勿随意拔出,应由医师负责清理。6.3 发生机械伤害时,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等处理,防止感染;严重的应立即到医院处置。6.4 发生设备漏电时,应立即关闭设备配电柜电源;如发生人员触电,不得用肢体接触触电者,首先应关闭电源,来不及关闭时,应使用绝缘物体将带电物挑开。6.5 周边发生火险时,应立即停机断电,使用周边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并同时报告车间当班带班人员(带班室电话-----);处置无效时立即撤离现场,按现场指示标识疏散到工厂东北大门处集合。

第11篇 喷粉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部门

喷涂车间

工种

静电喷粉

作业单元

喷粉作业

安全作业程序

可能发生的伤害

安全预防措施

1、操作人员应按要求进行岗前培训;

2、操作人员应穿戴防静电工作服、鞋、帽,不应戴手套及金属饰物;

3、枪嘴不要过分接近工件,喷嘴与工件的距离不得小于150 毫米,更不能接触等地电位导体;

4、设备检修时,应关总电源,严禁带电作业;

5、喷房内不允许存在或使用发火源、明火和产生火花的非防爆设备及器具;

6、作业中禁止撞击工件或设备摩擦产生火花;

7、工作场所空气中总尘容许浓度为8mg/m3;是防爆区控制区,应及时清除作业区地面、设备、管道、墙壁上沉积的粉末,因此禁止使用高压气管进行吹尘清洁,积粉清理宜采用负压吸入方式,不应采用吹扫的清理方式,防止形成悬浮状粉气混合物达到爆炸极限;

8、原料粉禁止沾染有机溶剂等化学品;

9、进入喷粉室的工件,其表面温度应比其所用粉末引燃温度低28 ℃;

10、喷粉操作应在排风机启动后至少3min,方可开启高压静电发生器和喷粉装置。停止作业时,应先停高压静电发生器和喷粉装置,3min后再关闭风机;

11、作业运行中应注意观察,挂具及工件不得有卡死、摇摆、碰撞和偏位滑落现象;

12、当出现喷粉室开口断面风速低于最小设计风速、风机故障、回收供粉系统堵塞、高压系统故障、漏粉跑粉等非正常状态时,应停止作业,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作业。

13、禁止在设备运行高压未切断时进行设备维修;

1、未佩戴防尘口罩或未严格按照规范佩戴导致尘肺;

2、粉尘浓度达到爆炸极限发生燃爆;

1、喷涂前, 应先开烘干炉升温预热, 打开喷涂室抽风机;2、喷粉前检查全部设备, 如电气线路的接头, 喷枪的安装以及接地线是否良好;3、作业前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并仔细检查佩戴的致密性是否安全,防止吸入粉尘;4、在静电喷涂时, 操作者不得离开工作地点, 不准随意接近静电喷枪5、静电喷涂室内严禁明火, 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喷涂室, 喷房内应备有灭火器材;6、应及时检查喷枪及电缆的绝缘性,发现问题及时报修;7、在喷粉区内只允许存放当班所需的粉末涂料量,不应存放过多的粉末涂料;8、电气设备故障或工作完毕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 用接地棒放电;9、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有职业禁忌证的人,不应从事喷粉作业;

10、禁止酒后或带病上岗;

11、禁止在调漆房内进食、喝水;

12、未经申请批准,调漆房内禁止动火作业;

13、禁止携带火种、吸烟、使用明火。

第12篇 粉碎工岗位安全作业规程

为确保粉碎作业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安全作业规程:

一、粉碎作业人员基本条件

1、作业人员身体健康、无不适应粉碎作业的任何疾病。

2、有粉尘防护意识,随时对业主提出防尘的合理化建议,减少粉尘危害。

3、严格按照粉碎作业操作规程办事,杜绝违章作业。

二、粉碎作业现场要求

1、粉碎作业平台距离地面高度超过2m,粉碎平台边上必须设立防护栏杆。

2、粉碎设备的旋转部分必须有防护罩。

3、粉碎平台基础必须稳固,地表平整,其操作空间不少于10㎡。

4、有湿式作业的供水管道和喷水龙头。

5、安装有防尘、除尘设备。

三、粉碎作业规定

1、作业前作业人员必须对设备进行试运行,在正常情况下方能进行下料。

2、粉碎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时,必须戴手套、防尘罩、防尘眼镜。

3、作业人员手不得伸入料斗或接触其他机械转动部位。

4、严禁对矿石干碎。

四、其他要求

1、请县以上防疫部门对有粉尘产生的生产部位进行定期检测,今年至少检测一次。

2、粉碎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身体检查。

3、进行粉碎作业的人员,没季度轮换一次工种。

4、接触粉尘作业的人员,每半年检查一次身体。

第13篇 起重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起吊重物件时,应确认所起吊物件的实际重量,如不明确时,应经操作者或技术人员计算确定。

2、栓挂吊具时,应按物件的重心,确定栓挂吊具的位置;用两支点或交叉起吊时,吊钩处千斤绳、卡环、起重钢丝绳等,均应符合起重作业安全规定。

3、吊具栓挂应牢靠,吊钩应封钩,以防在起吊过程中钢丝绳滑脱;捆扎有棱角或利口的物件时,钢丝绳与物件的接触处,应垫以麻袋、橡胶等物;起吊长、大物件时,应栓溜绳。

4、起吊细长杆件的吊点位置,应经计算确定,凡沿长度方向重量均等的细长物件吊点栓挂位置可参照以下规定办理:

(1)单支点起吊时,吊点距被吊杆件一端全杆长的0.3倍处。

(2)双支点起吊时,吊点距被吊杆件端部的距离为0.21乘杆件全长。

(3)如选用单、双支点起吊,超过物件强度和刚度的允许值或不能保证起吊安全时,应由技术人员计算确定其起吊支点数和吊点位置。

5、物件起吊时,先将物件提升离地面10~20cm,经检查确认无异常现象时,方可继续提升。

6、放置物件时,应缓慢下降,确认物件放置平稳牢靠,方可松钩,以免物件倾斜翻倒伤人。

7、起吊物件时,作业人员不得在已受力索具附近停留,特别不能停留在受力索具的内侧。

8、起重作业时,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担任指挥信号,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实现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9、起重作业时,司机应听从信号员的指挥,禁止其他人员与司机谈话或随意指挥,如发现起吊不良时,必须通过信号指挥员处理,有紧急情况除外。

10、起吊物件时,起重臂回转所涉及区域内和重物的下方,严禁站人,不准靠近被吊物件和将头部伸进起吊物下方观察情况,也禁止站在起吊物件上。

11、起吊物件时,应保持垂直起吊,严禁用吊钩在倾斜的方向拖拉或斜吊物件,禁止吊拨埋在地下或地面上重量不明的物件。

12、起吊物件旋转时,应将工作物提升到距离所能遇到的障碍物0.5m以上为宜。

13、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交绕的钢丝绳,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卡环应使其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14、当使用设有大小钩的起重机时,大小钩不得同时各自起吊物件。

15、当用两台以上起重机同吊一物件时,事前应制定详细的技术措施,并交底,必须在施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进行,起重量分配应明确,不得超过单机允许重量的80%,起重时应密切配合,动作协调。

16、起重机在架空高压线路附近进行作业,其臂杆、钢丝绳、起吊物等与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规定距离,如不能保持这个距离,则必须停电或设置好隔离设施后,方可工作。如在雨天工作时,距离还应当加大。

第14篇 机械维修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各车间机械维修作业岗位的安全作业。

2 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l负责本岗位日常事故隐患自我排查治理,包括使用各类设备、工具前对设备、工具及其安全装置的检查、对生产设备进行维修前断电措施的检查、作业后对维修现象安全的检查等;

l负责对本车间设备的机械维修作业,在作业和故障排除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安全操作,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l负责本岗位使用的台钻、手持电动工具、砂轮机、登高梯台等设备、工具及其安全装置、工器具的日常保养,确保其安全功能完好有效,保养过程按规定安全作业,本岗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修;

l负责本岗位维修间、现场维修过程发生事故和紧急情况的报告和现场处置。

3 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作业活动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可能伤害的对象
设备维修未停机维修设备或操作不当,导致肢体被设备夹伤机械伤害操作人员
进入设备内部维修,停电但未挂牌和上锁,设备意外运行人员伤亡操作人员
维修作业操作不当或意外通电,人员接触带电部位触电操作人员
使用台钻台钻皮带防护罩损坏,或人员误操作,肢体接触设备旋转部位机械伤害操作人员
钻头、工件未紧固,或操作不当,作业时飞出,或钻头作业时断裂飞出物体打击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未及时检测维修,电动工具漏电,或使用的插座、线路漏电触电操作人员
电动工具防护罩损坏,或操作不当,人员肢体接触工具运行部位机械伤害操作人员
使用砂轮机砂轮片过期使用或砂轮变薄,造成砂轮碎片溅出伤人物体打击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砂轮机防护罩损坏,或操作不当,人员肢体接触砂轮机械伤害操作人员
登高维修登高作业时梯台安全性不良,或人员作业不当,造成作业人员坠落高处坠落操作人员

4 设备维修作业安全要求

4.1劳动防护用品穿戴通用要求

4.1.1 作业时穿戴工作服,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4.1.2 作业时,携带工具包,将使用的工具、零配件等放置在包内。

4.2 维修作业前准备安全要求

4.2.1 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

4.2.2 进行设备维修前应断电、在电源箱上挂上“正在维修,请勿合闸”警示牌,防止其他人员误开启电源;进入设备内容维修,应在断电后上锁,作业人员拔下钥匙自带。

4.2.3检查作业场所的维修作业条件,并在现场放置维修作业警示牌。

4.2.4检查维修用的设备及其和安全防护装置、维修备件和材料、工具、量具等是否齐全、完好;

4.2.5 严禁带电维修作业,如需带电检修,需工厂安保科批准取得作业证,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4.3 维修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4.3.1 在设备没有停止的情况下严禁将手或头部伸入带有变速箱链轮传动设备内。

4.3.2 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4.3.3 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4.3.4 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递必须拴好吊绳、禁止抛掷。

4.3.5 工作场所应经常保持干燥整洁,工具和废弃的零部件不得随意丢弃;设备维修工作结束后存放到统一地点统一管理。

4.4 维修作业后安全要求

4.4.1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的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移去设备上的维修所用的物件,并对设备内部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应复查一次。

4.4.2 检修中被临时拆除或停用的安全保护装置,应进行恢复,并确保动作可靠。

4.4.3 填写检修记录单,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等,并由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

4.4.4 对维修现场进行清扫,检修清洗零部件的废液,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

5 使用台钻作业安全要求

5.1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5.1.1 作业时穿戴工作服,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5.1.2 作业时严禁戴手套。

5.1.3 进行有飞溅物作业时佩戴防护眼镜。

5.2 使用台钻前准备安全要求

5.2.1 检查主轴是否有窜动,松动和弯曲现象,皮带防护罩是否完好。

5.2.2 检查钻卡头是否完好,是否能紧固钻头。

5.2..3 检查电源线是否完好,是否无破损。

5.3 使用台钻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5.3.1 装夹工件必须牢固可靠,使用台钳夹工件时,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5.3.2 钻头安装紧固后,应进行试车,无摆动、无偏心,方可进行钻孔作业;应根据工件材料,选择合适的钻头。

5.3.3 钻通孔时应在底面垫上垫块;钻不规则和小薄工件的孔时,必须将工件夹在工作台、钳子或专用的夹具上,不许用手拿着工件钻孔。

5.3.4 钻头开始接触工件或要钻穿时,不可用力过猛,以免损伤钻头或伤人。

5.3.5 用自动进给钻孔时,开始接触工件应用手动进给;钻ф10以上的孔严禁使用高速传动。

5.3.6 操作摇臂钻时,必须将摇臂主轴箱调到需要的位置,并将各部位夹紧后再作业。

5.3.7 调节台钻升降台后,必须紧固好锁紧手柄,防止升降台下落造成事故。

5.3.8 钻头在转动中禁止用手清除铁沫。

5.4 台钻使用后安全要求

5.5.1 清理台钻、台钳周边的切屑,并对台钻进行清洁保养。

5.5.2 工件和其他工具,放置到规定位置;关闭台钻电源后,方可离开现场。

6 使用电动工具作业安全要求

5.1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6.1.1 作业时穿戴工作服,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6.1.2使用ⅰ类工具或使用ⅱ类工具在湿热、金属容器、管道内作业时,必须采取有效绝缘措施,作业人员正确佩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等防止触电事故。

6.1.3使用手持电动工具进行有飞溅物作业时佩戴防冲击眼镜。

6.2 使用工具前安全操作准备

6.2.1 选用符合要求的电动工具,一般作业场所应尽量选择ⅱ类工具,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较好作业场所,须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

6.2.2检查工具插头、使用的电源插座是否完好有效。

6.2.3 检查工具是否经过绝缘电阻检测,是否有检测合格标识。

6.2.4 检查工具的开关、电源线,绝缘层应完好无破损;电源线长度一般不超过5米,中间不得有接头。

6.2.5 检查工具的旋转部位的防护罩、盖及手柄是否完好,无破损、无变形、无松动;手电钻的钻头装卡是否紧固,钻头是否无裂纹,装卡位置是否正确;手持砂轮机的砂轮是否破损,是否在合格期内。

6.3 使用工具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6.3.1使用ⅰ类工具时,应采用额定剩余工作电流不大于30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隔离变压器等保护措施;ⅰ类工具必须使用三芯插头,确保外壳通过插座pe接地;

6.3.2 在狭窄场和所使用ⅱ类工具时,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电器。漏电保护电器应定期校验,保持完好有效。

6.3.3 电源线不得随意加长,需远距离使用的,应通过接线盘、接线板转接。

6.3.4 电钻在转动中或带电时禁止用手清除铁沫。

6.3.5 禁止直接将工具或线路接到照明灯口上或挂地开关上。

6.4 工具使用后安全要求

6.6.1 工具使用后,应检查是否有破损,经过清洁保养后放置在工具柜内。

6.6.2 每季度进行一次绝缘电阻检测、对工具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检测、检查合格后在工具明显部位张贴安全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7 砂轮机作业安全要求

7.1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7.1.1 作业时穿戴工作服,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7.1.2 使用砂轮机磨削时,严禁戴手套作业,佩戴防护眼镜。

7.2 砂轮机作业前安全操作准备

7.2.1 检查砂轮片是否在合格期内,是否有裂痕,螺帽是否有松动。

7.2.2 检查砂轮机防护罩、挡屑板、托架等是否安装正确、完好有效;砂轮与托架的距离应在3mm以内,并低于砂轮的回转中心。

7.2.3 检查砂轮机自带的吸尘装置是否完好。

7.3 砂轮机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7.3.1调换砂轮片,夹板直径不得小于砂轮的2/3,厚度不得小于3mm,安装完毕后,应试机三分钟后才能正式使用。

7.3.2 砂轮机开机后试车一分钟,确认安全后方能磨削,

7.3.3 操作时人必须站在砂轮的侧面。

7.3.4 打磨工件时,一定要把工件握牢,不得用力过猛;不得磨笨重物件,以免砂轮因撞击而破裂。

7.3.5 有吸尘装置时,作业过程应通电使用。

7.4 砂轮机作业后安全操作要求

7.7.1 清扫周边的杂物和金属粉末。

7.7.2 关闭砂轮机、吸尘装置电源后方可离开现场。

8 登高维修作业安全要求

8.1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8.1.1 作业时穿戴工作服,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8.1.2 作业时穿防滑鞋,不得穿高跟鞋、拖鞋。

8.1.3 登高作业在5m及以上,且无固定平台时,应佩戴安全带,并固定在可靠的固定物上。

8.1.4 在有物体坠落可能的位置登高作业,应戴安全帽。

8.2 登高作业前准备安全要求

8.2.1登高作业人员须有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未经过培训人员进行2m及以上登高需经过审批;所有人员进行5m及以上登高作业均需经过审批,现场设监护人,作业前由车间安全员进行安全交底。

8.2.2 登高前对梯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置,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梯台结构是否完好,无破损;梯台脚部防滑垫是否完好有效;移动梯台的地面锁紧装置是否完好有效等。

8.2.3 登高作业前要移开周围危险物品,采取相应的防坠落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8.3 登高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8.3.1 使用的梯台应放置牢固,移动梯台应使用锁紧装置,确保与地面之间不得移动。

8.3.2 登高现场应有2人,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8.3.3 登高作业人员携带的工具、材料等,应装在工具袋内,使用时防止坠落。

8.3.4 登高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集中精力,不得接打手机、聊天。

8.3.5 登高维修需接触电气设备、电气线路时,使用验电器检验不带电后,方可接触。

8.4 登高作业后安全要求

8.8.1 清理现场遗留的杂物。

8.8.2 梯台放置到规定位置。

9 岗位应急要求

9.1 机械伤害处置

a)被飞出的物体、砂轮残片、切屑击伤,应立即前往医院包扎治疗,若碎片嵌入身体,切勿随意拔出,应由医师负责清理。

b)发生机械伤害时,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等处理,防止感染;严重的应立即到医院处置。

9.2 发生设备、工具漏电时,应立即关闭设备配电柜电源;如发生人员触电,不得用肢体接触触电者,首先应关闭电源,来不及关闭时,应使用绝缘物体将带电物挑开。

9.3高处坠落应急措施

发生高处坠落时,受伤人员应立即呼救,保持静坐不要乱动,等待现场人员施救;轻微伤害时,监护人将受伤人员脱离危险地段,可采取静坐或起身稍作活动观察;伤情较重时,应立即前往医院救治。

9.3 维修组区域内发生火险时,应立即使用周边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并同时报告车间当班带班人员(电话:----);处置无效时立即撤离现场,按现场疏散指示标识到工厂东北大门处集合。

9.4 在生产现场维修作业时,现场发生火险,应立即停止作业,听从所在部门应急指挥,按所在现场的疏散指示标识和规定的集合地进行疏散集中。

第15篇 爆破员岗位安全作业规程

一、露天爆破作业中存在较多不安全因素,因此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爆破技术和专业安全教育,掌握安全作业方法和了解爆破安全规程,持证上岗。

二、爆破作业的爆破准备,炮位验收、药包加工、装药、堵孔、起爆和爆破检查等环节都必须保证安全。

三、爆破作业应当事先了解天气情况,禁止在黄昏、夜间、雷雨、大雾进行爆破,爆破前做好炮孔检查,有无乱孔、堵孔、积水,及时了解,设计装药。

四、起爆药包的加工需在独立的房内进行,禁止烟火,装药时要有可靠的防静电措施,起爆前,所有人员应撤离到安全地点,防止早爆事故造成伤亡。爆破后,严格按规定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点检查,发现拒爆药时,应设置警戒界限并立即处理。

五、为保证人员设备和建筑物安全,必须正确确定各项安全距离。

六、严格按照盲炮处理的各项规程处理盲炮。

七、对爆破后的危岩,必须及时排除,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八、线孔爆破,炮孔直径小于50mm,深度小于5m。

九、使用起爆器时,必须首先关闭闸刀处于断路状态,以防外流电流进入雷管,放炮合闸必须发出信号,炮响后立即关闸,确保安全。

十、电雷管必须脚线联接,阴阳线互相缠绕,联接牢靠,使其短路,以免杂散电流把雷管意外引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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