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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管理规程10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临时管理规程

有哪些

临时管理规程

一、管理目标

1. 确保在关键人员缺席期间,业务连续性不受影响。

2. 提高团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3. 维护公司正常运营秩序,减少决策延迟。

二、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在主要负责人因故无法履行职责时,临时管理人员的选拔、授权及工作交接。

三、临时管理人员的选拔

1. 根据被替代人员的职责,选择具有相应经验和技能的员工。

2. 优先考虑已授权的副职或储备干部。

3. 如无合适人选,可从其他部门调派或临时外聘。

四、授权程序

1. 确定临时管理人员后,由上级主管书面授权,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2. 授权文件应包含任务期限、预期目标和紧急联系方式。

3. 双方确认后,通知相关部门和关键利益相关者。

五、工作交接

1. 原负责人需详细列出当前待处理事项,包括优先级和进度。

2. 交接双方共同审查重要文件、项目状态和关键信息。

3. 设定定期沟通机制,确保信息及时传递。

六、培训和支持

1. 提供必要的培训,使临时管理人员熟悉新角色。

2. 分配导师或顾问,提供实时指导。

3. 资源调配,确保临时管理人员拥有完成任务所需的支持。

七、监督与评估

1. 上级主管应密切关注临时管理人员的工作进展。

2. 定期评估工作效果,确保任务按计划进行。

3. 在职务恢复后,进行工作总结,汲取经验教训。

八、恢复原职

1. 主要负责人回归后,及时进行工作交接。

2. 评估临时管理期间的工作表现,作为个人绩效的一部分。

3. 反馈给人力资源部,作为未来人才发展和储备的参考。

模板

临时管理规程模板

1. 管理目标

2. 适用范围

3. 临时管理人员选拔

- 选拔标准

- 优先考虑

- 特殊情况

4. 授权程序

- 确定权责

- 授权文件

- 通知流程

5. 工作交接

- 事项列表

- 审查与确认

- 沟通机制

6. 培训和支持

- 角色熟悉

- 导师指导

- 资源保障

7. 监督与评估

- 进度监控

- 效果评估

- 工作总结

8. 恢复原职

- 交接流程

- 工作表现评估

- 经验反馈

标准

临时管理规程标准

1. 明确、具体:规程应清晰地定义临时管理的各个环节,避免模糊表述。

2. 实用性:规程需具备可操作性,方便执行。

3. 全面性:涵盖所有可能的情况,考虑各种潜在问题。

4. 权责分明:临时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要明确,避免责任不明。

5. 适应性:规程应能适应公司不同部门和职务的需求。

6. 可持续性:鼓励长期的人才发展和储备,而非短期应急。

7. 反馈机制:通过评估和总结,不断优化规程,提高临时管理的效率。

临时管理规程范文

第1篇 停电限电临时用电管理规程

1 目的

为加强小区的用电管理,确保电力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小区停电、限电、临时用电的管理。

3 职责

3.1 小区维修电工负责按用电规程实施停电、限电和临时用电的操作。

3.2 小区维修组长负责停电、限电和临时用电的组织和管理。

3.3 维修中心负责对小区停电、限电及临时用电的监督和管理,必要时提供技术和资源的支持。

3.4 管理处负责及时向业主通报停电、限电,并做好及时停电、限电时的安全防范和必要的便民服务工作。

4 操作规程

4.1 停电情况的处理

4.1.1 有自用配电房的小区,在发生停电时,按《供配电设备运行操作规程》进行处理。

4.1.2 配电房为公配的小区,在发生突然停电时,如果是全线停电,则应立即联系供电局进行抢修;如果为小区内部的局部停电,则应由维修人员逐步检查小区内部的供配电设施,确定故障,修复后恢复供电。如自身无法修复的,则报请工程技术部同意后,请供电局进行抢修。

4.1.3 发生停电以后,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工程部、管理处、维修中心负责人,由管理处主任负责组织停电区域的安保工作,防止突发事件。

4.1.4 发生停电事故后,值班人员应逐一检查电梯是否关人,如有人被困的,按《电梯困人紧急救援规程》进行操作。

4.2 限电情况的处理

4.2.1 小区接到供电局通知需要限电之后,管理处应及时将限电时间、限电范围等予以公布。提醒居民做好准备。

4.2.2 在预定停电时间前,由维修人员负责关闭停电区域的电梯。

4.2.3 如限电发生在夜间,管理处主任应事先制定安保方案,做好停电区域的警戒工作。

4.2.4 限电期间,管理处应安排人员值班,作好解释、说服工作。

4.2.5 恢复供电后,维修人员应逐一开启电梯、水泵。

4.3 临时用电的管理

4.3.1 临时用电的审批

4.3.1.1 业主或单位需要在小区内部临时用电的,必须填写《临时用电审批表》,经维修组主管、管理处主任、工程技术部经理签字同意之后方可用电。

4.3.1.2 临时用电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电工上岗证,并按用电量的多少、时间长短预付用电费用押金。

4.3.2 架设临时用电线路时,必须有维修维修人员在场

临时线路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 临时线路应装有供电局检验合格的三线四制电度计量表,按符合大小、长度选择导线、漏电总开关。用电量不得超过总负荷的20%。临时用电线路附近,必须有警示标志;

b) 临时线路必须是三线四制,另外加一条可靠的保护接地,每分支用电线路必须安装不超过10a的可靠空气开关,不得使用金属导线代替保险丝;

c) 线路不得随地拖动,移动线路必须用多股橡质软电缆;

d) 移动照明、潮湿环境、地下通道线路必须使用安全电压,不听劝阻者停止供电。

5 相关文件

《供配电设备运行操作规程》

《电梯困人紧急救援规程》

6 记录

《临时用电审批表》

第2篇 建筑工程临时用电安全专业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临时用电安全专业管理

1临时用电按部颁规范的要求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建立必要内业档案资料,对现场的线路及设施定期检查,并将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2临时配电线路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采用绝缘电缆,不采用塑胶软线,不能沿地面明露敷设,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如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采用可靠防护措施。变压器,配电箱均搭设防护棚及设置围档。

3施工现场内配电系统实行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均应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完好可靠,其选型,定位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标明用途。

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切断电源,箱门上锁,使施工现场内所有机械均做到一机、一闸、一保险。

4独立的配电系统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地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

各种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接地保护。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符合规定,塔吊等高大设施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5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完好,电源线不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接线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设专人负责。

6施工现场所用的220v电源照明,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灯体与手柄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准使用塑胶线。

7电焊机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做接零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小于5m,二次线长小于30m,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焊接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防潮、防雨、防砸。

第3篇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程

1、目的

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适应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电源。

3、引用文件、术语定义

4、职责

4.1安全管理员: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检查。

4.2使用单位: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监护。

4.3电工: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措施确认和具体操作。

5、管理程序

5.1临时用电审批程序

5.1.1公司内部一般地点架设的临时电源线,由用电单位向安全管理员提出申请,经安全管理员审批后,持《临时用电许可证》联系电工申请接线作业,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按供电电压等级正确选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

5.1.2原则上,存有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等危险作业场所禁止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确有需要的,公司防爆区域内架设的临时电源线,由用电单位向安全管理员提出申请,经安全管理员初审签字和安全副总批准,持《临时用电许可证》联系电工申请接线作业,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5.1.3外来施工单位所需临时用电时,必须由其主管部门或项目主管负责人向安全管理员提出申请,经安全管理员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持《临时用电许可证》联系电工申请接线作业。

5.1.4《临时用电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安全管理员留存,第二联由接线电工留存,第三联由用电单位留存

5.2.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5.2.1临时用电管理由安全管理员确定专人负责。每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认真作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临时用电设施完好。

5.2.2生产装置上的临时供电设施,在生产装置正常运行期间,不得影响生产装置的正常运行,否则必须停止供电。

5.2.3现场临时供电设施接出的线路、用电设备的安全维护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但接线电工在接线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禁止接线。安全管理员要不定期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否则,立即停止供电。

5.3.临时供电安全技术要求

5.3.1临时电源、电器元件和线路要达到要符合安全要求,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5.3.2现场临时用电供电设施的停送及现场临时用电安装和拆除,必须由电气专业人员负责操作,严格执行有关的电气安装规范和电气专业安全规程。

5.3.3临时供电设施或现场用电设施,必须安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式电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加装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严禁一台开关接两台及以上的电动设施。

5.3.4临时线架空时,装置区内不得低于2.5米,跨越道路时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脚手架上或树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不允许用金属管作电线支撑物,地面敷设时应穿管保护;电缆地下敷设时埋地深度不得低于0.7米,且沿线必须设安全标志,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因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

5.3.5室外的临时用电开关需有防雨措施,开关安装离地面不得低于1.3米。

5.3.6在槽、罐等金属设备内及特别潮湿的场所装设的临时照明,安全电压不得超过12伏,其他场所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

5.3.7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定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5.3.8使用临时电源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的管理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

5.3.9临时用电单位不得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5.3.10临时用电结束后,使用单位及时通知安全管理员拆除临时供电线路,使用单位不得私自拆除。如因私自拆除,将酌情给予处罚。

5.3.11《临时用电许可证》是临时用电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认真登记,妥善保管。

6、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6.1临时用电许可证 编号:aqjl-07-09

第4篇 物业区域临时用电管理规程

1目的

规范临时用电管理工作流程,加强业户临时用电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对临时用电的管理。

3职责

3.1工程部机电维修人员负责业户临时用电的具体管理工作。

3.2行政部负责临时用电押金的收缴及退还工作。

4工作流程

4.1临时用电计划申请

4.1.1施工前,负责施工单位根据施工项目和用电量大小,向客户服务中心申报《临时用电审批表》。

4.1.2《临时用电审批表》中应列明所使用电动设备的名称,功率和数量。

4.1.3客户服务中心指派工作人员对其机械电气设备进行检查核实。

4.1.4申请人或单位必须提供操作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操作人员每人一证,申请人无上岗证的,客户服务中心一律不予批准申请。

4.2装置临时线路的一般安全要求

4.2.1凡施工所使用的电动设备,工具及电源线等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规定和安全要求。

4.2.2全部临时线路装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电度表,施工配电箱(柜)。

4.2.3装置临时线路须用绝缘良好的导线。要采取悬空架设和沿墙壁敷设。架设时户内离地高度不得低于2.5米,户外不得低于3.5米。禁止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挂线。

4.2.4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须有良好接地。

4.2.5临时线路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加以可靠的保护。如用胶皮橡套电缆,则应在过路处设有硬质的套管保护,管口装户圈,以防割破电线。

4.2.6安装完毕的临时线路,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改动。

4.2.7临时线路与设备,水管,门窗等距离应大于0.3米以外,与道路交叉处不得低于6米。

4.3施工限制

4.3.1不影响楼宇机电设备的正常运作。

4.3.2不超出大厦供电负荷允许范围。

4.3.3噪音很大的电动工具,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执行,不影响业户的正常工作及休息。

4.4客户服务中心禁止以下行为

4.4.1乱拉乱接电线。

4.4.2超出设计负荷的临时用电,未经申请的临时用电。

4.4.3直接将电线插入插座的用电行为。

4.5客户服务中心管理权限:

4.5.1有权劝阻或制止违章操作。

4.5.2有权对所使用的电动设备工具随时进行检查。

4.5.3对不听劝阻的违章施工行为。可采取立即停止供电,以防止事故发生。

4.6临时用电计量

4.6.1临时用电单位按技术部规定量程安装合格计量用电度表。由行政部开出票据,到财务交纳临时用电电费押金。

4.6.2电度表读数底数由管理中心报送行政部。

4.6.3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通知管理中心,将电度表读数报综合室计算电费,到财务交纳电费并退回用电押金。

5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表格

5.1《临时用电审批表》

第5篇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程

1、目的

为加强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外来施工单位、公司范围内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

3、定义

临时用电是指基建工地及其他需在供电部门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

4、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措施及要求

4.1作业执行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交底。

4.2作业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单位停止送电,施工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4.3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应接入公司电网。

4.4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4.5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1)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2)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3)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孤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架上。

(4)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路面时应加设防护套。

(5)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固关闭。

(6)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4.6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4.7供电单位应进行每天至少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和隐患记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配送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4.8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5、《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5.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主要内容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应清楚的标明申请作业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施工地点、用电设备及功率、电源接入点、工作电压、临时用电人、电工证号、临时用电时间、主要采取的安全措施。

5.2《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审批程序和终审权限

(1)外来施工需临时用电时,应向公司电力设施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持《电工作业操作证》到安监部领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人负责填写安全措施并得到临时用电负责人签字、报经公司电力设施主管部门确认,电力设施主管部门负责批准签发。

(2)公司其他部门进行临时用电时,用电单位负责人到公司电力设施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电力设施主管部门到安监部领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作业执行人负责填写安全措施,作业现场负责人对措施进行确认签字后,由临时用电单位审核签字,电力设施主管部门负责签发。

5.3《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留存

(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由安监部保管,办理临时用电申请时到安监部领取。

(2)《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一份送安监部备案;一份送电力设施主管部门留存,一份交作业现场执行人。临时用电作业完成后,作业现场执行人将作业证交到安监部存档,存档期限为1年。

6、相关记录

6.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第6篇 停电、限电、临时用电管理规程

1 目的

为加强小区的用电管理,确保电力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小区停电、限电、临时用电的管理。

3 职责

3.1 小区维修电工负责按用电规程实施停电、限电和临时用电的操作。

3.2 小区维修组长负责停电、限电和临时用电的组织和管理。

3.3 维修中心负责对小区停电、限电及临时用电的监督和管理,必要时提供技术和资源的支持。

3.4 管理处负责及时向业主通报停电、限电,并做好及时停电、限电时的安全防范和必要的便民服务工作。

4 操作规程

4.1 停电情况的处理

4.1.1 有自用配电房的小区,在发生停电时,按《供配电设备运行操作规程》进行处理。

4.1.2 配电房为公配的小区,在发生突然停电时,如果是全线停电,则应立即联系供电局进行抢修;如果为小区内部的局部停电,则应由维修人员逐步检查小区内部的供配电设施,确定故障,修复后恢复供电。如自身无法修复的,则报请工程技术部同意后,请供电局进行抢修。

4.1.3 发生停电以后,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工程部、管理处、维修中心负责人,由管理处主任负责组织停电区域的安保工作,防止突发事件。

4.1.4 发生停电事故后,值班人员应逐一检查电梯是否关人,如有人被困的,按《电梯困人紧急救援规程》进行操作。

4.2 限电情况的处理

4.2.1 小区接到供电局通知需要限电之后,管理处应及时将限电时间、限电范围等予以公布。提醒居民做好准备。

4.2.2 在预定停电时间前,由维修人员负责关闭停电区域的电梯。

4.2.3 如限电发生在夜间,管理处主任应事先制定安保方案,做好停电区域的警戒工作。

4.2.4 限电期间,管理处应安排人员值班,作好解释、说服工作。

4.2.5 恢复供电后,维修人员应逐一开启电梯、水泵。

4.3 临时用电的管理

4.3.1 临时用电的审批

4.3.1.1 业主或单位需要在小区内部临时用电的,必须填写《临时用电审批表》,经维修组主管、管理处主任、工程技术部经理签字同意之后方可用电。

4.3.1.2 临时用电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电工上岗证,并按用电量的多少、时间长短预付用电费用押金。

4.3.2 架设临时用电线路时,必须有维修维修人员在场

临时线路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 临时线路应装有供电局检验合格的三线四制电度计量表,按符合大小、长度选择导线、漏电总开关。用电量不得超过总负荷的20%。临时用电线路附近,必须有警示标志;

b) 临时线路必须是三线四制,另外加一条可靠的保护接地,每分支用电线路必须安装不超过10a的可靠空气开关,不得使用金属导线代替保险丝;

c) 线路不得随地拖动,移动线路必须用多股橡质软电缆;

d) 移动照明、潮湿环境、地下通道线路必须使用安全电压,不听劝阻者停止供电。

5 相关文件

《供配电设备运行操作规程》

《电梯困人紧急救援规程》

6 记录

《临时用电审批表》

第7篇 临时用电线路安全管理规程

为了规范管理、确保用电安全,对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安装和使用,特制订如下的管理规定:

一、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使用,由技术部门负责审批。

凡因生产、工作或工程需要架设的临时用电线路,电压在380v以下,使用期在一个月以内的,均应由使用单位和架设部门填写“临时线路装置申请表”,设备动力部门根据其使用负荷及线路规格等情况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如设备调试需短时拉接临时线的也应口头报告设备动力部门批准后,方可拉接。用后应马上拆除。

二、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施工,必须符合有关用电临时线路和安装标准,并由持证电工负责架设安装。临时线应采用四芯或五芯的橡套软线,线路应布置整齐。

三、临时用电线路应满足基本的安全要求,其长度一般不宜超过10米,离地面高度一般不应低于2.5米。有关设备应采取保护接零(接地)或其他安全措施。临时架空线长度不得超过500米。离地高度不应小于4-5米,与建筑物、树木或其他导线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2米,临时线路使用期限一般不应超过30天。使用完毕后由原架设部门负责拆除。如未经同意逾期不拆除的,追究其有关人员责任。未经申请批准安装和安装不合格或到期的临时线路,主管安技部门有权令其停止使用。

四、临时用电线路应按用电规范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第8篇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程格式怎样的

1术语和定义

◆临时用电:是指生产、检修施工等需要临时接引、装设的临时用电统称临时用电。

2安全职责2.1用电管理部门:对临时用电单位和电气作业人员进行审查,对临时用电的形式、部位进行确认,掌握本单位临时用电状况,检查用电情况,对临时用电管理负责。

2. 2安环质监部: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2. 3生产车间:临时用电过程中要检查现场环境安全,出现异常情况,立场停止作业,确保生产正常。

2. 4电仪工段:组织对临时用电接引点的安全情况进行风险评价,制定“临时用电票”的削减风险措施,确定电源接引点,按使用时间送、停电。

用电结束后负责组织用电设施的拆除和检查。

2. 5用电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资格认证,没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操作证的电工严禁从事电气作业。

作业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听从所在车间指挥并接受所在单位安全、电气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3.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3.1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绝缘良好并满足负荷要求的橡胶软导线,主干动力电缆可采用铠装电缆。

3. 2电缆(线)过路必须加套管保护,空中架线高度应满足要求。

3. 3电气施工机具应集中存放,电源开关设箱上锁,零散用电电源设铁合开关,电缆接头应做好防水、防短路、防触电措施,不准用一个开关同时启动两台及以上电气设备。

3. 4用电设备及其金属外壳安全电压除外的接地线和接零线必须分接,严禁接地和接零共用一根导线。

3. 5配电箱、开关及电焊机等电气设备的15米距离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有害物品。

3. 6 临时用电设备的自动开关和熔丝(片)应根据设备和线路确定,不得随意加大或缩小,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

3. 7在装置区、罐区或其它爆炸危险场所临时用电作业,应使用与场所相适应的

防爆型电气设备(导线),达不到此要求的应限制其使用。

3. 8爆炸危险场所内临时用电线路经过高温、振动、腐蚀、积水、易机械损伤等部位,不准有接头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3. 9 爆炸危险场所内的防爆接线箱、接线盒、插座的封闭、胶圈必须完好,接引导线必须压紧封严,达到电气防爆要求。

3. 10手持用电动工具和潜水泵、振捣器等水下潮湿环境作业工具,作业前应由电工对其绝缘进行测试,带电零件与壳体之间,基本绝缘不得小于2mω,加强绝缘不得小于7mω,达不到要求不准使用。

3. 11使用潜水泵时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电机及接头绝缘良好,安全可靠,潜水泵引出电缆到开关之间不得有接头,并设置专用提泵拉绳(不得用铁丝)。

3. 12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满足如下安全要求:

◆设备外观完好,标牌清晰,各种保护罩(板)齐全。

◆一般场所,为保证安全使用,应选用ⅱ类工具,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采用其它安全保护措施,如装设漏电保护器或安全隔离变压器等。

否则,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ⅱ类工具或ⅲ类工具。

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电器。

◆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管道内,应使用ⅲ类工具。

如果使用ⅱ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电器。

◆ⅲ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及ⅱ、ⅲ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结器等必须放在容器外或作业点处,同时应有人监护。

3. 13生产检修等临时性用电的行灯其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地点、坑、井、沟或金属容器内部作业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伏,行灯必须带有金属保护罩。

3. 1

4 停产大检修、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等大规模用电,应根据作业区域分散用电负荷,用电设备分组集中,做好防雨、防触电措施。

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以保护。

3. 1

5 临时用电设备检修应先切断其电源,并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告牌。

3. 16临时用电的电源不得直接从接引点的电气柜上接引,电仪部门为车间(使用单位)提供的电源必须设置保护开关,车间(使用单位)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加装保护。

4《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的办理和使用要求

4.1用电单位应首先向电仪工段负责人提出临时用电的申请。

4.2电仪工段负责人接到临时用电申请后,应指派接线电工到作业现场,接线电工根据临时用电接引地点、接引方式及周围情况,对临时用电作业进行风险评价,提出风险削减措施,落实安全措施,确定电源接引点,并逐项填写《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上的相关内容,不得空缺。

填写完后,交电仪工段负责人审批。

4.3电仪工段负责人对相关安全措施逐项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签发完毕后,《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才正式生效,接线人员方可送电。

4.4作业完毕后,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电仪工段人员停止送电,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4.5《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二联”,第一联由留存,第二联

4.6《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为一个作业周期。

4.7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由电仪工段负责人注销。

4.8《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一年。

13 相关记录

《动火安全作业证》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高处作业安全作业证》

第9篇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程怎么写

1术语和定义

◆临时用电:是指生产、检修施工等需要临时接引、装设的临时用电统称临时用电。

2安全职责2.1用电管理部门:对临时用电单位和电气作业人员进行审查,对临时用电的形式、部位进行确认,掌握本单位临时用电状况,检查用电情况,对临时用电管理负责。

2. 2安环质监部: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2. 3生产车间:临时用电过程中要检查现场环境安全,出现异常情况,立场停止作业,确保生产正常。

2. 4电仪工段:组织对临时用电接引点的安全情况进行风险评价,制定“临时用电票”的削减风险措施,确定电源接引点,按使用时间送、停电。

用电结束后负责组织用电设施的拆除和检查。

2. 5用电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资格认证,没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操作证的电工严禁从事电气作业。

作业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听从所在车间指挥并接受所在单位安全、电气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3.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3.1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绝缘良好并满足负荷要求的橡胶软导线,主干动力电缆可采用铠装电缆。

3. 2电缆(线)过路必须加套管保护,空中架线高度应满足要求。

3. 3电气施工机具应集中存放,电源开关设箱上锁,零散用电电源设铁合开关,电缆接头应做好防水、防短路、防触电措施,不准用一个开关同时启动两台及以上电气设备。

3. 4用电设备及其金属外壳安全电压除外的接地线和接零线必须分接,严禁接地和接零共用一根导线。

3. 5配电箱、开关及电焊机等电气设备的15米距离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有害物品。

3. 6 临时用电设备的自动开关和熔丝(片)应根据设备和线路确定,不得随意加大或缩小,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

3. 7在装置区、罐区或其它爆炸危险场所临时用电作业,应使用与场所相适应的

防爆型电气设备(导线),达不到此要求的应限制其使用。

3. 8爆炸危险场所内临时用电线路经过高温、振动、腐蚀、积水、易机械损伤等部位,不准有接头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3. 9 爆炸危险场所内的防爆接线箱、接线盒、插座的封闭、胶圈必须完好,接引导线必须压紧封严,达到电气防爆要求。

3. 10手持用电动工具和潜水泵、振捣器等水下潮湿环境作业工具,作业前应由电工对其绝缘进行测试,带电零件与壳体之间,基本绝缘不得小于2mω,加强绝缘不得小于7mω,达不到要求不准使用。

3. 11使用潜水泵时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电机及接头绝缘良好,安全可靠,潜水泵引出电缆到开关之间不得有接头,并设置专用提泵拉绳(不得用铁丝)。

3. 12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满足如下安全要求:

◆设备外观完好,标牌清晰,各种保护罩(板)齐全。

◆一般场所,为保证安全使用,应选用ⅱ类工具,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采用其它安全保护措施,如装设漏电保护器或安全隔离变压器等。

否则,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ⅱ类工具或ⅲ类工具。

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电器。

◆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管道内,应使用ⅲ类工具。

如果使用ⅱ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电器。

◆ⅲ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及ⅱ、ⅲ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结器等必须放在容器外或作业点处,同时应有人监护。

3. 13生产检修等临时性用电的行灯其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地点、坑、井、沟或金属容器内部作业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伏,行灯必须带有金属保护罩。

3. 1

4 停产大检修、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等大规模用电,应根据作业区域分散用电负荷,用电设备分组集中,做好防雨、防触电措施。

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以保护。

3. 1

5 临时用电设备检修应先切断其电源,并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告牌。

3. 16临时用电的电源不得直接从接引点的电气柜上接引,电仪部门为车间(使用单位)提供的电源必须设置保护开关,车间(使用单位)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加装保护。

4《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的办理和使用要求

4.1用电单位应首先向电仪工段负责人提出临时用电的申请。

4.2电仪工段负责人接到临时用电申请后,应指派接线电工到作业现场,接线电工根据临时用电接引地点、接引方式及周围情况,对临时用电作业进行风险评价,提出风险削减措施,落实安全措施,确定电源接引点,并逐项填写《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上的相关内容,不得空缺。

填写完后,交电仪工段负责人审批。

4.3电仪工段负责人对相关安全措施逐项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签发完毕后,《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才正式生效,接线人员方可送电。

4.4作业完毕后,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电仪工段人员停止送电,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4.5《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二联”,第一联由留存,第二联

4.6《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为一个作业周期。

4.7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由电仪工段负责人注销。

4.8《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一年。

13 相关记录

《动火安全作业证》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高处作业安全作业证》

第10篇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 6-2oo5)的要求,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建立相关的管理文件和档案资料。

严格审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审查内容:

1)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与维护是否符合jgj46-2oo5及有关技术标准要求。

2)施工现场按照国家强制性条文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抽查施工现场是否全部采用5芯电缆,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一

3)监督管理施工现场配电系统接地做法是否合理,接地不少于3处做重复接地。工作接地、防雷接地及重复接地按规范要求施工,接地电阻值符合规定要求。

2. 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必须签订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分包单位必须遵守临时用电管理协议的约定,总包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落实对分包单位的用电设施和日常施工的监督管理。

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明确职责,并建立电工值班室和配电室,确定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确定检修和维护责任人。

4. 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绞软线。电缆线路必须按规定沿附着物敷设或采用埋地方式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5.各类施工活动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和监护措施。

6.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并在电箱正面门内绘有接线图。

7.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

8.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jgj46-2oo5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9.在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10.现场金属架构物(照明灯架、垂直提升装置、超高脚手架)和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11.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依据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采用ⅱ类、ⅲ类绝缘型的手持电动工具。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12.一般场所采用220 v电源照明的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3.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根据用途按规定安装照明灯具和使用用电器具。食堂的照明和炊事机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现场凡有人员经过和施工活动的场所,必须提供足够的照明。

14.使用行灯和低压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 6 v,行灯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绞线。行灯和低压灯的变压器应装设在电箱内,符合户,处电气安装要求。

15.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须采用密闭式防雨灯具。碘钨灯的金属灯具和金属支架应做良好接零保护,金属架杆手持部位采取绝缘措施。电源线使用护套电缆线,电源侧装设漏电保护器。

16.使用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 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 0m。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橡套多股软铜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电焊机装设应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电焊机要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

1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级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8.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时’,必须切断电源,拆除电气连接并悬挂警示标牌。试车和调试时应确定操作程序和设立专人监护。

19.专业监理工程师抽查下列内容:

1)重复接地线与保护零线,保护零线与保护零线做可靠联接,不得搭接、缠绕或形成鸡爪线。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金属架构、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及靠近带电部位的金属围栏、金属门均应做保护接零。与电气设备相联接的保护零线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

2)检查施工现场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以上漏电保护,第一级漏电保护器宜安装在现场配电室的配电柜内,各电动机械、工具及用电设施的开关箱内必须按规定动作值安装漏电保护器。安装或拆除时不得打开密封盖,以免影响性能。

3)配电系统除应符合jgj46-2005的技术要求外,还应要求总承包单位做到:

①带电导线必须绝缘良好,导线与导线之间接头必须绝缘包扎,严禁在带电导线上搭、挂、压其他物品。

②现场使用的配电箱、开关箱必须设置围护栏,并有防雨、防砸功能。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2人操作的空间和通道。

③配电箱、开关箱应编号、加锁、底部做半封闭,并有专人负责维护、管理。箱体应外观整洁、内无杂物,周围不得有灌木及杂茅等。箱内电器必须完好无损、装设端正、牢固可靠、并标明用途,且与箱内系统图一致。配电箱的引入引出线必须在下底口外垂直固定。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与每台用电设备不超过3 m,并不得将机具电源线临时跨接在其他设施线路上。

④自然采光差的场所或晚间施工,必须保证有足够的照明灯具,并设专人负责维修。根据需要设置警卫照明、红色信号照明及事故照明,其电源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特殊场所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

⑤电动装置、电动机械设备的电源进、出线端应做固定联接。使用橡套、塑套电缆的电源线、负荷线、控制线缆应进入接线盒内,并在盒内或盒外固定。根据特殊部位需要,分别采用耐酸、碱、油的电缆或增加防护设施。

4)各种配电箱使用时,应遵守以下停电、送电的顺序:总配电柜一分配电箱一开关箱。断电时相反。

5)监督管理楼层施工用的照明干线垂直敷设时,是否采用护套电缆线,电缆线路按规定进行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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