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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全管理规程9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设备安全管理规程

有哪些

设备安全管理规程

一、安全责任制度

1. 设备安全责任人:每个设备应明确指定责任人,负责日常维护、检查及异常情况的处理。

2. 定期巡检:建立定期巡检制度,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3. 应急预案:制定设备故障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情况。

二、设备操作规程

1. 操作培训: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掌握设备操作技能及安全知识。

2. 操作许可:未经许可,禁止非操作人员擅自使用设备。

3. 操作记录:记录设备运行参数,便于追踪设备状态。

三、设备维护保养

1. 日常保养:执行每日清洁、润滑等基础保养工作。

2. 定期保养:按制造商建议或内部规定进行周期性维护。

3. 故障维修:及时修复设备故障,防止小问题引发大事故。

四、安全防护措施

1. 安全防护装置:确保设备安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罩、警报系统等。

2. 危险标识:在潜在危险区域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3. 个人防护装备:为操作人员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等。

五、电气与消防安全

1. 电气安全:遵守电气作业规程,定期检查电气线路,预防电气火灾。

2. 灭火设备:配置足够且有效的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其功能。

3. 消防演练: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的能力。

模板

设备安全管理规程

1. 制定设备安全政策,明确管理目标和策略。

2. 建立设备安全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配和协调机制。

3. 设定设备安全操作流程,确保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

4. 实施设备风险评估,识别潜在危险源并采取预防措施。

5. 提供持续的员工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6. 监控设备运行状态,定期进行设备性能评估。

7. 建立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机制,从事故中汲取教训,改进安全管理。

8. 跟踪法规和技术更新,确保设备安全符合最新标准要求。

标准

设备安全管理规程

1.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的安全法规和标准,如gb/t 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

2. 与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其他管理系统相协调。

3. 设备安全规程应定期审查和更新,以适应技术进步和业务变化。

4. 通过内部审计和第三方审核,确保设备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5. 设备安全绩效应纳入企业整体绩效考核,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

6. 通过持续改进,降低设备安全事故率,提高设备运行效率和员工满意度。

设备安全管理规程旨在保障企业生产设备的安全运行,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同时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相关部门和员工应严格按照规程执行,共同营造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

设备安全管理规程范文

第1篇 -做好设备安全管理规程

设备安全管理的目的是要在设备寿命周期的全过程中,采用各种技术措施,如设计阶段采取安全设计,提高防护标准,使用维修阶段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改造、改善维修等据资料显示,80%以上的安全事故和设备有关,所以我们设备管理者必须与时俱进,加强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法律已有明确规定

《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第4章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中,已经写明了设备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第16条写到:企业应建立健全设备的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岗位责任制。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设备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第17条则明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动力、起重、运输、仪器仪表、压力容器等设备的维护、检查监测和预防性试验。

设备法规制度方面有明确规定。国务院《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暂行条例》和原劳动人事部《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家质监局《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都明确规定:从设备的管理维修、生产组织和使用保养等方面应采取技术措施,消除生产过程中的设备不安全隐患,加强设备的维护、检查监测和预防性试验,预防设备事故的发生。

设备安全管理的内容

设备的有害及危险因素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因此消除设备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是确保生产系统安全的物质基础。

设备的有害因素是指能影响人的身心健康,导致疾病(含职业病),或能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危险因素则是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能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

械性危险与有害因素机械性危险与有害因素包括静态危险,如刀具的刀刃、机械设备突出部分、飞边等;运动状态下的危险,如接近危险、经过危险、卷进危险、打击危险、振动夹住危险、飞扬打击危险等。

非机械性危险与有害因素。电击伤:指采用电气设备作为动力的机械以及机械本身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漏电或静电引起的危险。包括:触电危险和静电危险。

灼烫和冷冻危害:如在热加工作业中,被高温金属体和加工机件灼烫的危险,或与设备的高温表面接触时被灼烫的危险,低温金属设备接触时被冻伤的危险。

振动危害:在机械加工过程中使用振动工具或机械本身产生的振动所引起的危害。

噪音危害:机械加工过程或机械运转过程中所产生的噪声而引起的危害。

电离辐射危害:指设备内部放射物质,_射线装置,γ射线装置等超出标准所允许的剂量而形成的电离辐射危险。

化学物危害:机械设备在加工过程中的各种化学物所引起的危害。包括:工业毒物危害、酸、碱等化学物质的腐蚀性危害和易燃易爆物质的危险。

粉尘危害:指机械设备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粉尘引起的危害。

控制危险和有害因素的原则

消除潜在危险的原则面向科学技术进步,在工艺流程中和生产设备上设置安全防护装置,增加系统的安全可靠性,即使人的不安全行为发生,也会由于安全装置的发挥作用而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减弱原则当危险和有害因素无法根除时,应采取措施使之降低到人们可以接受的水平。

距离防护的原则生产中的危险因素对人体的伤害往往与距离远近有关,依照距离危害因素越远,事故的伤害越小的道理,采取安全距离防护显然是有效的。

坚固原则以安全为目的,提高设备的结构强度,提高安全系数,尤其是在设计时充分运用。

设置薄弱环节原则是指利用薄弱的元件,在设备上设置薄弱环节,在危险因素未达到危险以前,已先将薄弱元件破坏,使危险范围缩小或使危险终止。

互锁原则是指以某种方法使一些元件强制发生相互作用,以保证安全运行或操作。如高压配电屏的网门,当合闸送电后就自动锁上,维修时只有拉闸停电后网门才能打开,以防止触电。

自动化原则在不能用其他办法消除危险因素的条件下,为摆脱危险因素对操作人员的伤害,可用机器或自动控制装置操作。

实现设备安全的途径

设备的本质安全化;面向设备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采用安全防护装置;采用控制技术消除或减弱不安全因素;加强设备的安全管理。笔者认为重点应为设备的本质安全化及设备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

设备的本质安全化为使设备达到本质安全而进行的研究、设计、改造和采取的各种措施的最佳组合,称为本质的安全化。本质安全的设备具有高度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可以杜绝或减少伤亡事故,减少设备故障,从而提高设备利用率,实现安全生产。本质安全化要求对人一机一环境系统做出完善的安全设计,使系统中物的安全性能和质量达到本质安全程度。要实现设备的本质安全,需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设计阶段 采用技术措施来消除危险因素,使人不可能接触或接近危险区,如将危险区域完全封闭,采用安全装置,实现自动化等都是设计阶段应该解决的问题。

设备的设计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设备及其零部件,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和可靠性;不准向工作场所和大气排放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有害物质,不应产生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噪声、振动、辐射和其它污染,对有可能产生的有害因素,必须在设计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护,必须有直接安全卫生措施、间接安全卫生技术措施以及提示安全卫生技术措施。

设备的设计必须具有良好的适应性。

设备设计使用的材料要具有良好的安全卫生性能:用于制造生产设备的材料,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必须能承受在规定使用条件下的物理、化学和生物作用;在正常使用环境下,对人有危害的材料不用来制造设备;禁止使用能与工作介质发生反应而造成危害的材料;处理可燃气体、易燃和可燃液体的设备,其基础和本体应使用非可燃材料制造。

设备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

设备的操纵器、信号和显示器应满足安全技术并符合人类工效学原则。

安全防护装置与设备配套。

操作阶段 建立有计划的维护保养和预防性维修制度,利用故障诊断技术,及时发现故障并处理。对安全装置进行定期检查,保障安全装置始终处于可靠状态,以及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等。

管理措施 指导设备的安全使用,向用户及操作人员提供有关设备危险因素的资料、安全操作规程、维修安全手册等技术文件;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操作人员发现及处理不安全因素的能力。

总之,设备的本质安全化从控制事故物源入手,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技术途径与方法,对于从根本上发现和消除事故与危害,防止误操作及设备故障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它贯穿于方案论证、设计、基本建设、生产、科研、技术改造等一系列过程的诸因素,是确保安全生产所必须遵循的安全原则。

设备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内容设备使用要求做到安全、合理。一方面要制止设备使用中的蛮干、滥用、超负荷、超性能、超范围使用,造成设备过度磨损,寿命降低,导致安全事故。另一方面要提高设备使用效率,避免设备因闲置而造成的无形磨损。

实行设备使用保养责任制。

实行操作证制度。

操作人员必须按规程要求搞好设备保养,经常保持设备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遵守磨合期使用规定。

创造良好的设备使用环境。

合理组织生产。

培养设备使用、维修、管理队伍。

建设设备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设备安全管理的目的是要在设备寿命周期的全过程中,采用各种技术措施,如设计阶段采取安全设计,提高防护标准,使用维修阶段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改造、改善维修等;组织措施,如安全教育、事故分析处理、安全考核审查等,消除一切使机械设备遭受损坏,避免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提高企业经营管理的经济效益。

第2篇 做好设备安全管理规程

设备安全管理的目的是要在设备寿命周期的全过程中,采用各种技术措施,如设计阶段采取安全设计,提高防护标准,使用维修阶段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改造、改善维修等据资料显示,80%以上的安全事故和设备有关,所以我们设备管理者必须与时俱进,加强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法律已有明确规定 《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第4章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中,已经写明了设备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16条写到:企业应建立健全设备的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设备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

第17条则明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动力、起重、运输、仪器仪表、压力容器等设备的维护、检查监测和预防性试验。

设备法规制度方面有明确规定。

国务院《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暂行条例》和原劳动人事部《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家质监局《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都明确规定:从设备的管理维修、生产组织和使用保养等方面应采取技术措施,消除生产过程中的设备不安全隐患,加强设备的维护、检查监测和预防性试验,预防设备事故的发生。

设备安全管理的内容 设备的有害及危险因素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因此消除设备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是确保生产系统安全的物质基础。

设备的有害因素是指能影响人的身心健康,导致疾病(含职业病),或能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危险因素则是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能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

械性危险与有害因素机械性危险与有害因素包括静态危险,如刀具的刀刃、机械设备突出部分、飞边等;

运动状态下的危险,如接近危险、经过危险、卷进危险、打击危险、振动夹住危险、飞扬打击危险等。

非机械性危险与有害因素。

电击伤:指采用电气设备作为动力的机械以及机械本身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漏电或静电引起的危险。

包括:触电危险和静电危险。

灼烫和冷冻危害:如在热加工作业中,被高温金属体和加工机件灼烫的危险,或与设备的高温表面接触时被灼烫的危险,低温金属设备接触时被冻伤的危险。

振动危害:在机械加工过程中使用振动工具或机械本身产生的振动所引起的危害。

噪音危害:机械加工过程或机械运转过程中所产生的噪声而引起的危害。

电离辐射危害:指设备内部放射物质,__射线装置,γ射线装置等超出标准所允许的剂量而形成的电离辐射危险。

化学物危害:机械设备在加工过程中的各种化学物所引起的危害。

包括:工业毒物危害、酸、碱等化学物质的腐蚀性危害和易燃易爆物质的危险。

粉尘危害:指机械设备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粉尘引起的危害。

控制危险和有害因素的原则 消除潜在危险的原则面向科学技术进步,在工艺流程中和生产设备上设置安全防护装置,增加系统的安全可靠性,即使人的不安全行为发生,也会由于安全装置的发挥作用而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减弱原则当危险和有害因素无法根除时,应采取措施使之降低到人们可以接受的水平。

距离防护的原则生产中的危险因素对人体的伤害往往与距离远近有关,依照距离危害因素越远,事故的伤害越小的道理,采取安全距离防护显然是有效的。

坚固原则以安全为目的,提高设备的结构强度,提高安全系数,尤其是在设计时充分运用。

设置薄弱环节原则是指利用薄弱的元件,在设备上设置薄弱环节,在危险因素未达到危险以前,已先将薄弱元件破坏,使危险范围缩小或使危险终止。

互锁原则是指以某种方法使一些元件强制发生相互作用,以保证安全运行或操作。

如高压配电屏的网门,当合闸送电后就自动锁上,维修时只有拉闸停电后网门才能打开,以防止触电。

自动化原则在不能用其他办法消除危险因素的条件下,为摆脱危险因素对操作人员的伤害,可用机器或自动控制装置操作。

实现设备安全的途径 设备的本质安全化;

面向设备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

采用安全防护装置;

采用控制技术消除或减弱不安全因素;

加强设备的安全管理。

认为重点应为设备的本质安全化及设备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

设备的本质安全化为使设备达到本质安全而进行的研究、设计、改造和采取的各种措施的最佳组合,称为本质的安全化。

本质安全的设备具有高度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可以杜绝或减少伤亡事故,减少设备故障,从而提高设备利用率,实现安全生产。

本质安全化要求对人一机一环境系统做出完善的安全设计,使系统中物的安全性能和质量达到本质安全程度。

要实现设备的本质安全,需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设计阶段 采用技术措施来消除危险因素,使人不可能接触或接近危险区,如将危险区域完全封闭,采用安全装置,实现自动化等都是设计阶段应该解决的问题。

设备的设计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设备及其零部件,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和可靠性;

不准向工作场所和大气排放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有害物质,不应产生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噪声、振动、辐射和其它污染,对有可能产生的有害因素,必须在设计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护,必须有直接安全卫生措施、间接安全卫生技术措施以及提示安全卫生技术措施。

设备的设计必须具有良好的适应性。

设备设计使用的材料要具有良好的安全卫生性能:用于制造生产设备的材料,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必须能承受在规定使用条件下的物理、化学和生物作用;

在正常使用环境下,对人有危害的材料不用来制造设备;

禁止使用能与工作介质发生反应而造成危害的材料;

处理可燃气体、易燃和可燃液体的设备,其基础和本体应使用非可燃材料制造。

设备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

设备的操纵器、信号和显示器应满足安全技术并符合人类工效学原则。

安全防护装置与设备配套。

操作阶段 建立有计划的维护保养和预防性维修制度,利用故障诊断技术,及时发现故障并处理。

对安全装置进行定期检查,保障安全装置始终处于可靠状态,以及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等。

管理措施 指导设备的安全使用,向用户及操作人员提供有关设备危险因素的资料、安全操作规程、维修安全手册等技术文件;

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操作人员发现及处理不安全因素的能力。

总之,设备的本质安全化从控制事故物源入手,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技术途径与方法,对于从根本上发现和消除事故与危害,防止误操作及设备故障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它贯穿于方案论证、设计、基本建设、生产、科研、技术改造等一系列过程的诸因素,是确保安全生产所必须遵循的安全原则。

设备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内容设备使用要求做到安全、合理。

一方面要制止设备使用中的蛮干、滥用、超负荷、超性能、超范围使用,造成设备过度磨损,寿命降低,导致安全事故。

另一方面要提高设备使用效率,避免设备因闲置而造成的无形磨损。

实行设备使用保养责任制。

实行操作证制度。

操作人员必须按规程要求搞好设备保养,经常保持设备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遵守磨合期使用规定。

创造良好的设备使用环境。

合理组织生产。

培养设备使用、维修、管理队伍。

建设设备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设备安全管理的目的是要在设备寿命周期的全过程中,采用各种技术措施,如设计阶段采取安全设计,提高防护标准,使用维修阶段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改造、改善维修等;

组织措施,如安全教育、事故分析处理、安全考核审查等,消除一切使机械设备遭受损坏,避免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提高企业经营管理的经济效益。

第3篇 炼铁厂起重设备安全管理规程

1 炼铁厂内属于一级电力负荷的设施,应有两个以上的独立电源供电。

炼铁厂供电系统,应符合国家有关电力设计规范的要求。

2 高炉及运料卷扬系统的电缆及导线,应有阻燃的保护层或保护套管。

3 未经厂、车间同意,非工作职员不应进进卷扬机室或上料带式输送机传动房、直流发电机室及变电室。

4 电磁站变压器和动力开关室,室内地面应有尽缘层;室内应备有试验灯、尽缘杆、尽缘靴、尽缘手套、高压试电笔、接地线等,并应配备卤代烷、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砂箱等。

5 祼线应有接地良好的防护网。防护网与裸线之间,应至少间隔1m,并悬挂明显的警告牌或信号灯。炉身四周的电气设备,应安装防护罩或栏杆。炉前设备的电缆线,应有防机械损伤和防烧毁的措施。

6 整流设备应保持清洁,运转中的火花不应超过答应范围。电气设备的温度不应超过答应温度。

7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根据技术条件接地或接零。高构筑物应有防雷击措施。

8 上料系统设备的启动或停止关系到前后设备时,应按照工艺设备的要求安装联锁装置。联锁装置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应从系统终端设备开始,逆物料输送方向依次启动;

——停车与启动顺序相反,先停供料设备,然后从供料设备系统的始端开始,顺物料输送方向依次停车;

——系统中某一设备发生故障时,它前面的所有设备应立即自动停车,而后面的设备应继续运转,直到料空为止,以防止带负荷启动。 其余的机电系统,也应按上述要求设计。

9 动力、照明、通讯等电气线路,不应敷设在氧气、煤气、蒸汽管道上。

10 厂(车间)内应设置:

——工作照明:凡是有操纵职员工作和来往的地点及设备运转点,均应设置工作照明;

——事故照明:工作照明停止可能出现误操纵和轻易失事故的地点,应设置事故照明;

——检验照明:需要经常检验设备的地点,应设置检验照明。

行灯电压一般不应超过36v,在金属容器内或湿润地点使用的行灯不应超过12v。

11 应定期检测尽缘物的尽缘性能和接地电阻,并作好记录,存进技术档案。

12 直流电机停机时,应切断交流电源。

13 检验电气设备,应至少2人一起作业。停电检验时,应严格执行挂牌制,悬挂“有人检验,严禁合闸”的警示牌。

14 炉前起重机、铸铁翻罐机和水渣双轨起重机等的司机室,应有良好的透风、防尘和空调设施。

15 起重作业应遵守gb6067的规定。起重机械应标明起重吨位,应装设卷扬限制器、起重量控制器、行程限制器、缓冲装置和自动联锁装置以及启动、事故、超载的信号装置。起重工具不应拴挂在高炉场棚钢梁上。起重机工作,不应斜拉歪吊;职员不应站在吊运的物体上,也不应在起重钩下逗留、通过。起重机夜晚工作时,作业区应有良好的照明。

16 高炉升降机与高炉、热风炉之间,应安装带护栏的过桥,升降机导轨应有护板。

17 应加强起重机械的日常维护,起重前应仔细检查吊钩、吊绳是否合格。起重设备应严格执行操纵牌制度。起重作业的指挥信号,应遵守gb5082的规定。

18 用起重机吊运开底吊桶时,吊桶的开底应用机械控制。

19 乘人电梯应专人操纵,不应超载,用完后应锁门。乘人电梯应有自锁装置,室内应有报警装置。其钢丝安全系数为8。

第4篇 供配电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规程

为了规范供配电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工作,确保该类设施设备的可靠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商会大厦供配电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

一. 运行管理要点

1.巡视监控

1.1值班电工负责对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电容补偿柜等供配电设备进行巡视。一般每班次4—6小时巡视一次;每周应对计量柜、配电系统应急电源柜巡视检查一次。

1.2值班电工按规定的频次巡视后,应将每次巡视结果完整真实地记录在《变配电所设施设备运行记录》上。

1.3巡视内容

(1)变压器的运行状况。从声音、气味、温度等方面判断观察变压器工作是否正常:变压器正常工作时应当无异响和异味,三相工作温度不超过110℃(变压器中冷却风扇启动温度90℃,停机温度80℃),瓷瓶支柱无裂纹、无放电痕迹。

(2)高低压柜门正常关闭,柜体各种仪表工作指示正常,各种指示灯适时指示当前设备工作状态。

(3)电流、电压、功率因素等运行参数在正常范围内,相应设备无超载运行;配电柜的接地和接零装置无松动、断线等异常现象。

(4)电容补偿柜。检查柜体各种仪表工作指示正常,自动补偿器参数设定值合理,无超前功率因素出现(过补偿);通过试验钮测试补偿电容能否正常投入和切除;通过目测检查电容器有无膨胀、接头过热熔化、电容器焦熔现象,检查接地线有无松动、脱落,柜内电气元件和线路是否完好。若有异常现象发生,应当及时检查处理或立即使电容器退出运行并上报处理。

(5)巡视母排(母线)及负荷电缆。母排应当清洁无杂物、无明显的变形和损伤,无打火拉弧等现象;电缆终端头无变色、打火拉弧,电缆表面无异常温升(必要时宜用红外测温仪检测温度)。

(6)定期对互感器的一次线、二次线和接地线进行一次检查。互感器外观应当完好,一次线、二次线应接线完好,二次侧接地线完好可靠接地。

(7)检查配电柜避雷器是否完好,接地线有无松动、断线的情况。

(8)检查应急电源柜工作状态是否正常,各项功能测试是否有效。

(9)检查各种小动物防范设施是否完好,各种临时用电线路、设施驳接状况是否正常。

(10)巡视配电房各种安全警示标志完好,安全用具齐全并存放在指定位置;室内照明通风良好,室内温度不超过40℃;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1.4特殊情况下(如新装设备,检修和停运后再次投入运行的设备以及高峰负荷和负荷变化很大的时段等)应当加强对重点设备或重点部位的巡视,巡视周期应当每小时一次。

1.5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值班电工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不能立即解决处理的问题应当及时向班长和主管报告,并在相关人员的协助下解决。维修和处理故障时应严格遵守《供配电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的有关规定。

1.6配电房设施设备每年应进行一次全面除尘检修,该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批完成,具体时间和人员由项目部组织安排。

2.突发应急事件处理

2.1触电。值班电工发现有人触电时,应保持冷静,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紧急抢救。

(1)断开电源开关,拔去插头或熔断器。

(2)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移开电线或用绝缘工具剪断带电线缆。

(3)用干燥的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4)防止触电者断电后跌倒。

(5)紧急抢救或拨打112求救。

2.2配电柜自动空气开关跳闸

(1)判断跳闸原因。

(2)结合图纸查明负荷种类及分布情况。

(3)逐一排查故障点或故障部位,并报告领班,请求支援解决。

(4)排除故障恢复送电。

2.3配电房浸水

(1)视浸水情况,断开相应的负荷开关或总开关。

(2)如浸水或漏水量较大,应及时上报或采取措施阻止进水。

(3)堵住水源,立即排水。

(4)排水完毕后,应对相应的设备进行除湿干燥处理。

(5)除湿干燥处理完毕后,对相应设备进行绝缘检查后送电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方可投入正常运行。运行后应当加强巡视监控。

2.4失火

按照《火警、火灾应急方案》的流程和要求处理。

3.市电停电

值班电工应当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了解停电原因和停电时间,并与其他维修工配合按照《柴油发电机运行操作规程》启动发电机组,正确可靠地切换至“备电”方式供电,同时根据当时供要求及时为相应负荷供应电力。从市电停电到备电供电时间一般不应当超过15分钟。

4. 配电房的管理

4.1非值班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配电房,若需进入,须经项目部工程主管批准后填写《外来人员进入登记表》,并在值班电工陪同下方可进入。

4.2配电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室内应配备消防器材,并禁止吸烟。

4.3随时保洁,定期打扫室内卫生,每周清洁一次机房内及设施设备卫生,做到墙地面、天棚、门窗、设施设备表面无积尘、无锈蚀、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4配电房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关灵活,小动物防范设施完好。

4.5配电房门应当随时上锁,钥匙由值班电工统一保管。

5.交接班要求

5.1接班人员应在上岗前15分钟到达现场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应与交班人员对上一班次的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交接,并查看《变配电所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经确认无误后在运行记录上签字。

5.2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交接班

(1)上班次运行情况未交接清楚;

(2)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3)机房不干净,接班人未到岗或带病上岗;

(4)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接班中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继续处理,接班人进行协助。

6.值班电工应将设施设备的运行数据(电流、电压、功率因素、有功用量、无功用量等)及运行情况完整、清晰、规范地记录在《变配电所设施设备运行记录》上。维修领班应在每月3日前将上月记录整理成册后交物业服务中心档案室存档。

二.记录

1、《供配电设施设备运行记录》

2、《设施设备故障维修记录》

三.相关支持文件

1.《供配电设施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3.《柴油发电机运行操作规程》

成都利丰物业有限公司

商会大厦物业服务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月

第5篇 高压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程

1、加强对高压设备的定期维护

所有设备在使用时,其可靠性不但受到制造水平和设计水平的影响,还会受到维修和操作人员的影响。也可以说明机器是否可以正常运行,与维修工作息息相关。给设备进行维护的目的是为了维持机器良好的工作状态,以免产生不可估计的事故。在高压设备运行时,涉及的维护工作也包括修理和维护两个环节,但是在实际工作常常会因为工作人员某方面的疏忽,而导致高压设备的故障无法及时解决,因此只有加强对高压设备的定期维护,才能使高压设备得以顺利运行。

2、分落实责任制度

为了维持设备的顺利运行,要对设备的检查、维护、操作等岗位实行责任制度,正确划分每台设备的操作内容,对存在故障的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如果是因为维护不当、人为操作导致的损坏,要按照实际情况给予负责人员合理处罚,从而促进业务操作的规范度。另外也可以实施绩效考核,对于设备运行状态、生产情况稳定的操作人员、检查人员、维护人员给予合理奖励,促进负责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维修水平的提高不仅需要企业的支持,更需要维修工作人员的自觉的自我修养,企业可以通过举办工作之余的比赛,并设立奖项鼓励员工提升自我修养,从内外改变维修人员的的素质,提高维修人员的水平,保障维修工程的质量。

3、加强维护人员的培训

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不但与检查人员的业务技能息息相关,也会受到负责人员的业务能力的影响。所以企业应进一步加强重视检查人员、维护人员、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宣传、定期教育的方法,培养维修人员的责任心和责任感,自觉主动的提高自身的维修能力,从而促进维修工作的发展。提高维修水平也从维修工作的细化,维修技术的提升,人员管理的细化等方面进行改变。同时鼓励维修工作人员在个人上也要通过自我的文化知识、技术能力、维修水平、维修经验以及个人素质等方面的能力。电气维修单位也可通过提供深度培养人才的方法,促使维修工作人员更专业化。

4、完善的设备维护程序

在电气设备的日常运作时,对设备的养护、维修工作应实施程序化管理,确定完善、合理的书面记录制度、交接班制度,以此强化、巩固设备维护工作的标准。在维护的时候,对于电气设备的养护、维修、检查,不能由同一人进行负责,因此需要全面考虑设备运行时间、型号以及数量等情况,合理分配人力资源,分配不同的人员在不同的时间段进行维护和检查,可以有效避免麻痹心理、消极情绪的出现,促进设备操作的质量和效率。在各岗位人员交班时,应该要把故障处理进度、业务操作事项、设备的运行情况等情况使用文字的形式进行记录、交接,可以促进整体工作的完整性以及后续工作的有效性,促进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6篇 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程

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一、起重机械设备的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1.为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是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汽车、履带、轨道和轮胎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高处作业吊蓝、物料提升机等。建筑施工企业制造、租赁、安装、使用、维修、检验检测应当遵守本规定。

3.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使用、维修、检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核准审批安装资质,培训考核操作人员,办理登记使用手续。

4.起重机械的租赁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租赁单位和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负责。

二、起重机械的租赁

1.从事起重机械租赁的单位,应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租赁单位出租起重机械应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并与承租单位签订设备使用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2.租赁单位不得购置、出租:

①无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

②属国家明令淘汰,规定不准再使用的;

③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和维修价值和经检验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3.租赁单位起重机械档案内容主要有:

①相应的监督检验证明、质量合格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

②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③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④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⑤维修和技术改造资料;

⑥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与累计运转记录。

三、起重机械的安装

1.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械安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装业务。

2.安装单位安装前应具备的资料和手续;

①安装单位的资质证、安装人员的资格证;

②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

③安装方案、安全保证措施;

④安装合同协议书及各方的安全责任;

⑤应急救援预案;

⑥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规定和其它要求;以上资料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审查、工程监理单位,审批并告知施工现场各有关单位后方可进行安装。在安装过程中应当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要求,落实有关安全防护措施。

3.安装单位在安装与拆除起重机械前,由安装拆除方案编制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向建筑工地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由专业技术人员监督实施,统一指挥。安装区域应设置警戒线,划出警戒区,由专人进行监护。安装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将有关安装工程资料移交使用单位和租赁单位,使用单位应将其存入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资料档案中。

4.验收和定期检验。起重机械安装结束后,安装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技术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自检和调试,自检合格后申请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检验,未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械不得投入使用。起重机械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其周期为两年(施工升降机为一年)。包括新设备首次启用;经大修、改造的;若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重大机械事故,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起重机械,应在验收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使用

1.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不得将未经安全认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投入使用;自行购置的起重机械应建立安全技术档案,首次安装投入使用前,必须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2.使用中要加强管理,明确责任人,认真落实安全使用制度和日常维护保养制度,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

3.起重机械的安装、操作、拆除等工作都必须取得主管部门相应的资格的单位和人员完成,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4.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建筑工地起重机械首次启用,使用单位应当在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登记备案时应出具有关资料。

5.事故处理。起重机械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及时报告当地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五、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的有关安全技术管理

1.塔吊

1.1塔吊安装与拆卸方案

1.1.1安装与拆卸方案的编制依据:《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1994《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gb/t9426—1999《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

(1)国家有关塔式起重机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规程;

(2)随机的使用、拆装说明书,整机、部件的装配图,电气原理及接线图等;

(3)已有的拆装工艺及过去拆装作业中积累的技术资料;

(4)其他单位的拆装工艺或有关资料。

(5)安装与拆卸方案的审批会签表。

(6)安装拆卸前的安全技术交底书。安装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资料。

(7)安装单位资质证,安装人员资格证;

(8)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

(9)安装方案,安全保障措施;

(10)安装合同协议及各方安全责任;

(11)应急救援预案;

(12)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规定的其它要求。

1.2塔吊的安装与拆卸

1.2.1安装前的准备工作安装作业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以防止任何隐患存在,确保安全作业。

(1)指挥人员应熟悉拆装作业方案,遵守拆装工序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所有参与拆装作业的人员,都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待联系清楚后再进行。

(2)对所拆装塔式起重机的各机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器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对自升塔式起重机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挂靴爬爪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对拆装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进行全面检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换。

(5)拆装作业中的辅助机械,如起重机、运输汽车等必须性能良好,技术要求能保证拆装作业需要。

(6)检查电源闸箱及供电线路,保证电力正常供应。

(7)检查作业现场有关情况,如作业场地、运输道路是否已具备拆装作业条件。

(8)拆装人员在进入工作现场时,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当发现异常情况或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不得自行其事,应防止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

(9)安全措施应符合要求。

1.2.2拆装作业中的安全技术

(1)塔式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必须在白天进行,如需要加快进度,可在具备良好的照明条件的夜间作一些拼装工作。不得在大风、浓雾和雨、雪天进行。

(2)在拆装作业的全过程,必须保持现场的整洁和秩序。周围不得堆放杂物,以免妨碍作业并影响安全。对放置起重机金属结构的下面必须垫放枋子,防止损坏结构或造成结构变形。

(3)安装架设用的钢丝绳及其连接和固定,必须符合标准和满足安装上的要求。

(4)在进行逐件组成和部件安装之前,必须对部件各部分的完好情况、连接情况和钢丝绳穿绕情况、电器线路等进行全面检查。

(5)在装起重臂和平衡臂时,要始终保持起重机的平衡,禁止只拆装一个臂就中断作业。

(6)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如突然发生停电、机械故障、天气骤变等情况不能继续作业,或作业时间已到需要停休时,必须使起重机已安装、拆卸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已锁固牢靠,所有结构件已连接牢固,塔顶的重心线处于塔底支承四边中心线处,再经过检查确认妥善后,方可停止作业。

(7)安装时应按安全要求使用规定的螺栓、销、轴等连接件,螺栓紧固时应符合规定的预紧力,螺栓、销、轴都要有可靠的防松或保护装置。

(8)在安装起重机时,必须将大车行走限位装置和限位器碰块安装牢固可靠。并应将各部位的栏杆、平台、护链、扶杆、护圈等安全防护装置装齐。

(9)安装作业的程序,辅助设备、索具、工具以及地锚构筑等,均应遵照该机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或参照标准安装工艺执行。

1.2.3顶升作业的安全技术

(1)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并调整好顶升套架导向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2)顶升作业必须在专人指挥下操作,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1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3)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作业。如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加大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使上下塔身连接牢固。

(4)顶升时,必须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回转起重臂和其他作业,顶升中如果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止顶升进行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如短时间内不能排除故障,应将顶升套架降到原位,并及时将各连接螺栓紧固。

(5)在拆除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连接螺栓(销子)时,如出现最后一处螺栓拆装困难,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6)顶升时,必须确认顶升撑角稳妥就位后,方可继续下一个动作。

(7)顶升工作中,随时注意液压系统压力变化,如有异常反应及时检查调整。还要有专人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

(8)顶升到规定高度后,必须先将塔身附在建筑物上,方可继续顶升。

(9)拆卸过程顶升时,其注意事项同上。但锚固装置决不允许提前拆卸,只有降到附着节时方可拆除。

(10)安装和拆卸工作的顶升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的预紧力紧固,顶升套架导向滚轮与塔身吻合良好,液压系统的左右操作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的电源。

1.2.4附着锚固作业的安全技术

(1)建筑物预埋附着支座处的受力强度,必须经过验算,能满足塔式起重机在工作或非工作状态下的载荷。

(2)应根据建筑施工的总高度、建筑结构特点以及施工进度要求等情况,确定附着方案。

(3)在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时,要通过调整附着杆的距离,保证塔身的垂直度。

(4)附着框架应尽可能设置在塔身标准节的节点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应设斜撑加固。

(5)随着塔身的顶升接高而增设的附着装置应及时附着于建筑物,附着装置以上的塔身自由高度按照塔吊说明书执行。

(6)布设附着支座处必须加配钢筋并适当的提高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7)拆卸塔式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除相应的附着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除附着装置。

(8)遇到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拆除附着装置。

(9)附着装置的安装、拆除、检查及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并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1.2.5内爬升作业的安全技术

(1)爬升作业应在白天进行。风力超过五级时,应停止作业。

(2)爬升时应加强上部楼层与下部楼层之间的联系,遇有故障及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故障未经排除,不得继续爬升。

(3)爬升过程中,禁止进行起重机的起升、回转、变幅等各项动作。

(4)起重机爬升到指定楼层后,应立即拔除塔身底座的支承梁和支腿,并通过爬升框架固定在楼板上,同时要顶紧导向装置或用楔块塞紧,使起重机能承受垂直和水平载荷。

(5)内爬升塔式起重机的固定间隔一般不得小于3个楼层。

(6)凡置有固定爬升框架的楼层的在楼板下面应增设支柱做临时加固应搁置起重机底座支承梁的楼层下方两层楼板,也应设置支柱做临时加固。

(7)每次爬升完毕后,楼板上遗留下来的开孔,必须立即用钢筋混凝土封闭。

(8)起重机完成内爬式作业后,必须检查各部位是否固定牢固,爬升框架是否固定,底座支承梁是否紧固,楼板临时支撑是否妥善等,确认无遗留问题存在,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1.3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3.1起重机的轨道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

(1)路基承载能力:轻型(起重量30kn以下)应60~100kpa,中型(起重量31~150kn)应为101~200kpa,重型(起重量150kn以上)应为200kpa以上;

(2)每间隔6m应设一个轨距拉杆,轨距允许偏差为公称值的1 /1000,且不超过±3mm;

(3)在纵横方向上,钢轨顶面的倾斜度不得大于1/1000;

(4)钢轨接头间隙不得大于4mm,并应与另一侧钢轨接头错开,错开距离不得小于1.5m,接头处应架在轨枕上,两轨顶高度差不得大于2mm;

(5)距轨道终端lm处必须设置缓冲止挡器,其高度不应小于行走轮的半径。在距轨道终端2m处必须设置限位开关碰块;

(6)鱼尾板连接螺栓应紧固,垫板应固定牢靠。

1.3.2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

(1)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小于c35;

(2)基础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1/1000;

(3)埋设件的位置、标高和垂直度以及施工工艺符合出厂说明书要求。

1.3.3起重机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应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轨道基础两旁、混凝土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应与基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3.4起重机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1.3.5动臂式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起重机,塔身上禁止悬挂标语牌。

1.3.6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应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断开电源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1.3. 7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修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1.3.8在拆装上回转、小车变幅的起重臂时,应根据出厂说明书的拆装要求进行,并应保持起重机的平衡。

1.3.9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结构,应使用原厂制造的连接螺栓,自制螺栓应有质量合格的试验证明,否则不得使用。连接螺栓时,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并应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

1.3.10在寒冷季节,对停用起重机的电动机、电器柜、变阻器箱、制动器等,应严密遮盖。

1.3.11在拆除因损坏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用正常方法拆卸的起重机时,必须按照技术部门批准的安全拆卸方案进行。

1.3.12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无荷载情况下,塔身的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验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1.3.13装有上、下两套操作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1.3.14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1.3.15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挡或缓就位速度作业。

(1)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

(2)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

(3)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加固;

(4)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出厂规定;

(5)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6)拆卸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

(7)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有专人负责;

(8)轨道式起重机附着式使用时,应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并应设置阻挡行走轮移动的支座。

1.3.16作业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不应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1.3.17起重机塔身升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升降作业过程中,必须由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作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2)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线,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3)升降时,必须调嘶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必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4)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5)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作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

1.3.18起重机的附着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1.3.19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1.3.20每月或连续大雨后,应及时对轨道基础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轨道偏差,钢轨顶面的倾斜度,钢轨基础的弹性沉陷,钢轨的不直度及轨道的通过性能等。对混凝土基础,应检查其是否有不均匀的沉降。

1.3.21应保持起重机上所有安全装置灵敏有效,如发现失灵的安全装置,应及时修复或更换。所有安全装置调整后,应加封固定,严禁擅自调整。

1.3.22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电源电路中应装设错相及断相保护装置及紧急断电并关,电缆卷筒应灵活有效,不得拖缆。

1.3.23起重机在无线电台、电视台或其他强电磁波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与吊钩接触的作业人员,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并应在吊钩上挂接临时放电装置。

1.3.24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基础平直无沉陷,鱼尾板连接螺栓及道钉无松动,并应清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

1.3.25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作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1.3.26使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4)各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5)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供电电缆无破损。

1.3.27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连接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1.3.28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正常运转,有无噪音及异晌,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1.3.29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1.3.30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1.3.31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轮不得小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1.3.32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1.3.33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3.34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3.35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2.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

2.1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安装拆除方案

2.1.1安装拆除方案的编制依据:《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起重机械设计规程》gb/t3811-83《建筑卷扬机》gb/t1995《起重机械规程》gb6067-85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的使用说明书

2.1.2安装拆除方案的内容:

(1)工程概况作业条件。

(2)安装前的准备:①合理确定安装位置②安装材料准备③做好安装人员的组织工作④按照说明书基础图(设计)制作基础。

(3)安装前的检查:基础、附墙架、缆风绳、地锚。安全保护装置:安全停靠装置、断绳保护装置、上极限限位器、下极限限位器、吊笼安全门、缓冲器、通讯信号装置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4)安装、拆除的程序方法和要求;井架物料提升机的安装程序是;将底架按要求就位→将第一节标准节安装于标准节底架上→提升抱杆→安装卷扬机→利用卷扬机和抱杆安装标准节→安装导轨架→安装吊笼→穿绕起升钢丝绳→安装安全装置。物料提升机的拆卸按安装架设的反程序进行。

(5)安全技术措施

2.1.3方案的审批会签表

2.1.4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书

2.1.5安装使用和使用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应具备的资料:

(1)安装单位资质证、安装人员资格证

(2)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

(3)安装方案、安全保证措施

(4)安装合同及各方安全责任

(5)应急救援预案

(6)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规定的其他要求。

2.1.6安装后自检验收表

2.1.7甲乙双方互检检查验收表

2.1.8报主管部门后的检查验收记录

2.1.9主管部门核发的准用证和有关资料

2.1.10定期检查的记录表

2.2物料提升机(龙门架)安装与拆卸升降机的安装位置要视现场条件及设备情况而定,要尽量远离架空线路并保持在规定的安全距离以外。升降机运行时险情较多,应避开施工现场人员活动频繁的场所。

2.2.1龙门架的安装顺序

(1)将底盘放置在基础上与基础预埋螺栓紧固,吊篮放置在底盘中央。

(2)安装方柱底节,每安装两个标准节(一般不大于8m)要做临时固定,采用临时缆风绳要使用钢丝绳,节点及支承点要用螺栓联结,不能用铅丝绑扎。

(3)两边立柱安装应交替进行。节点螺栓规格必须按孔径选配,不得漏装,发现孔径位置不当时,不能随意扩孔,更不能以铅丝绑扎代替,以免节点松动变形。

(4)安装标准节时应注意导轨的垂直度,导轨相接处不能出现折线和过大间隙,防止运行中产生撞击。

(5)立柱组装到预定高度时,安装天梁。

(6)施工现场条件许可时,可在地面组装,然后整体吊起,以减少高处作业。由于设计架体时,只考虑施工时的受力情况,所以在整体搬起之前,应对两立柱及架体做临时加固,以增强节点和立柱的抗弯能力。

(7)整体吊装之前要在架体顶部系好缆风绳。选择吊点时应按照原图纸规定位置,起吊过程中注意观察立柱的弯曲变形,防止节点损坏。

(8)龙门架吊起后要进行初步校正垂直度,并紧固底脚螺栓和缆风绳,待一切工作就绪后,才能放松起吊索具摘除吊钩。

2.2.2拆除架体。

(1)架体拆除前,必须察看施工现场环境,包括架空线路、外脚手架、地面的设施等各类障碍物、地锚、缆风绳、连墙杆以及被拆除架体各节点、附件、电器装置情况,凡能提前拆除的尽量拆除掉。

(2)制定拆除方案,确定指挥人员,工作开始前应划定危险作业区域。

(3)分节拆除架体工作应注意两点:第一,被拆除构件不能乱扔,防止伤人;第二,拆除后架体的稳定性不被破坏。如附墙杆在拆除前,应加设临时支撑防止变形;拆除各标准节时,应防止失稳。

(4)整体拆除前,应对龙门架立柱及架体进行加固(方法同整体安装),将吊钩挂在拉紧索具,使索具及吊钩钢丝绳成垂直位置(防止起吊时架体位移),再将底盘连接螺栓松开,最后将缆风绳与地锚连接处松开,拆掉附墙杆件,慢慢放倒架体。

第7篇 设备管理------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悉使用机床的特点,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他人不违章操作。

2. 班前,班后检查所使用的工具、设备,保证安全可靠,并做到正确使用。保持作业现场整洁,爱护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具。

3. 开动机床前要详细检查机床上危险部件的防护装置是否安全可靠;机床的紧急停止装置、连锁装置、安全报警装置、自动停车装置等是否保证安全;润滑机床,并做空载试车。

4. 工作时,工作地点要保持整洁,有条不紊。待加工和已加工工件应摆在架子上,不能将工件或工具放在机床上,尤其不能放在机床的运动部件上及工作地点通道上,防止物料倾倒伤人;工件及刀具的装夹要牢靠,以防工件和刀具从夹具中脱落;装卸笨重工件工装时,应使用起重设备。

5. 使用设备时,操作人员应穿好紧身合适的防护衣服,把袖口扣紧或者把衣袖卷起,腰带端头不应悬摆。留有长发时要戴防护帽或头巾,头巾及领带的端头要仔细塞好。操作者应佩戴防打击的护目镜(硬质玻璃目镜,胶质粘合玻璃片护目镜,钢丝网护目镜)。护目镜应选用没有气泡、杂质,表面平滑的平光镜;还要注意镜片与镜架衔接是否牢固,镜架是否圆滑无锐角,以免造成擦伤或有压迫感。

6. 旋转运动加工零件的机床在旋转运行时,禁止带手套操作设备;禁止用手调整机床或测量工件;禁止把手肘支撑在机床上;禁止用手触摸机床的旋转部分;禁止取下安装护板或防护装置;不要用手清除切屑;以防止机床操作者的局部卷入或夹入机床旋转部件而造成的伤害事故。

7. 直线运动加工零件的机床在运行时,应集中注意力,正确操作。禁止用手调整机床或测量工件;禁止用手触摸机床的旋转部分;禁止把手肘支撑在机床上;禁止用手取放工件;禁止取下安装护板或防护装置;使用脚踏开关时,禁止将脚一直放在开关上;防止操作者与机床相碰撞(操作者和机床相互碰撞、操作者撞机床、机床撞操作者)引起的伤害事故。

8. 不要使污物或废油混入机床冷却液,严禁使用乳化油,煤油,机油洗手,以防止冷却液对皮肤的侵蚀。

9. 当切屑飞溅严重,必须使用压缩空气清除切屑时,应在机床周围安装挡板,使操作区隔离。不能用压缩空气吹去衣服或头发上的尘土及脏物,否则会引起耳朵和眼睛的损伤。

10. 机床运转时,操作者不能离开工作地点。发现机床运转不正常时,应立即停车,请维修工检查。当停止供电时,要立即关闭机床或其他电动机构,并把刀具退出工作部位。

11. 工作结束应关闭机床和电动机,把刀具和工件从工作位退出,清理安放好所使用的工、夹、量具,仔细地清擦工件。

12. 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班组长,保护现场,向事故调查人员如实介绍情况。

第8篇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程

一、目 的:建立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规范,保证电气设备操作及人身安全。

二、适应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电气设备(包括配电箱、开关柜、操纵台、电机、电缆、电力变压器等配电设备)的安全操作管理。

三、职 责:有关部门领导、设备管理员、机电维修人员、设备操作人员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

四、内容和要求:

4.1 电气设备包括:配电箱、开关柜、操纵台、电机、电缆、电力变压器等配电设备。

4.2 全公司电气设备必须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规定,符合本公司规定。

4.3 电气设备完好标准:

4.3.1 主要技术性能达到国家标准,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4.3.2 操作和控制系统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3.3 设备运行良好,绝缘强度及安全防护装置符合电气安全规程。

4.3.4 电气设备通风、冷却系统,效能良好。

4.3.5 设备内外整洁,润滑良好。

4.3.6 无漏油、漏电、漏水现象。

4.4 对主要电气设备,制订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维护检修规程、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4.5 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有上岗操作证,配电设备操作人员、电气维修工应有本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工证(高压电工、低压电工)。

4.6 电气设备要每月进行一次清除灰尘、油污等保养工作,生产技术部每月进行一次电气设备安全检查,发现电气设备的缺陷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电力设备每年安排一次预防性检修,更换老化元件。

4.7 电气设备安全检查内容:

4.7.1 根据电气设备完好标准内容进行检查。

4.7.2 电气设备绝缘性能,电气保护装置可靠性(包括:继电保护装置、避雷针、接地装置、接零保护等)。

4.7.3 全公司各级配电室管理是否符合安全规范,是否配有灭火器等电气安全用具(电气设备用干粉灭火器)。

4.8 公司配电室操作人员每天定时检查公司内变配电设备,填写设备运行记录,严格遵守各种设备管理规程,保证电气设备安全可靠的运行。

4.9 对于临时用电设备、临时线路、临时开关等,均应符合安全用电规定,指定专人管理,使用完毕后立即拆除。

4.10 对于保健品制造工艺中易燃易爆岗位,应选择防爆电气装置(如电动机、开关、继电器等),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第9篇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标准管理规程

一、目 的:建立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规范,保证电气设备操作及人身安全。

二、适应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电气设备(包括配电箱、开关柜、操纵台、电机、电缆、电力变压器等配电设备)的安全操作管理。

三、职 责:有关部门领导、设备管理员、机电维修人员、设备操作人员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

四、内容和要求:

4.1 电气设备包括:配电箱、开关柜、操纵台、电机、电缆、电力变压器等配电设备。

4.2 全公司电气设备必须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规定,符合本公司规定。

4.3 电气设备完好标准:

4.3.1 主要技术性能达到国家标准,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4.3.2 操作和控制系统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3.3 设备运行良好,绝缘强度及安全防护装置符合电气安全规程。

4.3.4 电气设备通风、冷却系统,效能良好。

4.3.5 设备内外整洁,润滑良好。

4.3.6 无漏油、漏电、漏水现象。

4.4 对主要电气设备,制订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维护检修规程、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4.5 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有上岗操作证,配电设备操作人员、电气维修工应有本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工证(高压电工、低压电工)。

4.6 电气设备要每月进行一次清除灰尘、油污等保养工作,生产技术部每月进行一次电气设备安全检查,发现电气设备的缺陷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电力设备每年安排一次预防性检修,更换老化元件。

4.7 电气设备安全检查内容:

4.7.1 根据电气设备完好标准内容进行检查。

4.7.2 电气设备绝缘性能,电气保护装置可靠性(包括:继电保护装置、避雷针、接地装置、接零保护等)。

4.7.3 全公司各级配电室管理是否符合安全规范,是否配有灭火器等电气安全用具(电气设备用干粉灭火器)。

4.8 公司配电室操作人员每天定时检查公司内变配电设备,填写设备运行记录,严格遵守各种设备管理规程,保证电气设备安全可靠的运行。

4.9 对于临时用电设备、临时线路、临时开关等,均应符合安全用电规定,指定专人管理,使用完毕后立即拆除。

4.10 对于保健品制造工艺中易燃易爆岗位,应选择防爆电气装置(如电动机、开关、继电器等),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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