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安全管理规程
一、安全责任制度
1. 设立用电安全责任人,负责日常用电安全检查与管理。
2. 建立用电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二、设备管理制度
1. 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良好运行状态。
2. 对老旧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及时更新替换。
三、作业规程
1. 操作电气设备前,需确认设备无异常,电源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2. 使用电器时,遵守操作手册,避免超负荷运行。
四、应急响应措施
1. 制定电气火灾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2. 设置消防设施,确保其有效可用,并定期检查。
五、电缆与线路管理
1. 电缆布线规范,避免交叉、挤压,防止破损漏电。
2. 定期检查电线绝缘层,发现破损立即更换。
六、防雷与接地
1. 确保建筑物及电气设备有可靠的防雷设施。
2. 电气设备必须可靠接地,防止静电和过电压。
用电安全管理规程模板
1. 安全政策:明确公司的用电安全方针和目标。
2. 职责分配:定义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用电安全职责。
3. 设备管理:包括设备采购、安装、使用、维护和报废的全过程管理。
4. 操作流程:详细描述各种电气设备的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5. 风险评估:定期进行电气安全风险评估,识别潜在危险并制定预防措施。
6. 应急预案:制定电气事故应急响应计划,包括疏散、灭火和救援程序。
7. 监控与记录:建立电气设备运行记录,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记录结果。
8. 法规遵从:确保所有电气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用电安全管理规程标准
1. 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电气安全法规,如《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等。
2. 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标准保持一致,如iec 60364系列标准。
3. 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执行标准和操作指南。
4. 定期审核与修订规程,确保其时效性和有效性。
5. 通过内部审计和外部专业机构的评审,确保规程的合规性和科学性。
总结,用电安全管理规程旨在保障企业生产运营的安全,通过严谨的制度、流程和标准,确保电气设备的合理使用,预防电气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每个企业应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并严格执行相应的用电安全管理规程。
第1篇 建筑工程临时用电安全专业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临时用电安全专业管理
1临时用电按部颁规范的要求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建立必要内业档案资料,对现场的线路及设施定期检查,并将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2临时配电线路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采用绝缘电缆,不采用塑胶软线,不能沿地面明露敷设,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如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采用可靠防护措施。变压器,配电箱均搭设防护棚及设置围档。
3施工现场内配电系统实行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均应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完好可靠,其选型,定位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标明用途。
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切断电源,箱门上锁,使施工现场内所有机械均做到一机、一闸、一保险。
4独立的配电系统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地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
各种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接地保护。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符合规定,塔吊等高大设施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5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完好,电源线不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接线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设专人负责。
6施工现场所用的220v电源照明,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灯体与手柄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准使用塑胶线。
7电焊机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做接零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小于5m,二次线长小于30m,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焊接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防潮、防雨、防砸。
第2篇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 6-2oo5)的要求,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建立相关的管理文件和档案资料。
严格审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审查内容:
1)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与维护是否符合jgj46-2oo5及有关技术标准要求。
2)施工现场按照国家强制性条文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抽查施工现场是否全部采用5芯电缆,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一
3)监督管理施工现场配电系统接地做法是否合理,接地不少于3处做重复接地。工作接地、防雷接地及重复接地按规范要求施工,接地电阻值符合规定要求。
2. 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必须签订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分包单位必须遵守临时用电管理协议的约定,总包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落实对分包单位的用电设施和日常施工的监督管理。
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明确职责,并建立电工值班室和配电室,确定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确定检修和维护责任人。
4. 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绞软线。电缆线路必须按规定沿附着物敷设或采用埋地方式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5.各类施工活动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和监护措施。
6.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并在电箱正面门内绘有接线图。
7.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
8.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jgj46-2oo5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9.在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10.现场金属架构物(照明灯架、垂直提升装置、超高脚手架)和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11.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依据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采用ⅱ类、ⅲ类绝缘型的手持电动工具。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12.一般场所采用220 v电源照明的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3.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根据用途按规定安装照明灯具和使用用电器具。食堂的照明和炊事机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现场凡有人员经过和施工活动的场所,必须提供足够的照明。
14.使用行灯和低压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 6 v,行灯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绞线。行灯和低压灯的变压器应装设在电箱内,符合户,处电气安装要求。
15.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须采用密闭式防雨灯具。碘钨灯的金属灯具和金属支架应做良好接零保护,金属架杆手持部位采取绝缘措施。电源线使用护套电缆线,电源侧装设漏电保护器。
16.使用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 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 0m。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橡套多股软铜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电焊机装设应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电焊机要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
1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级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8.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时’,必须切断电源,拆除电气连接并悬挂警示标牌。试车和调试时应确定操作程序和设立专人监护。
19.专业监理工程师抽查下列内容:
1)重复接地线与保护零线,保护零线与保护零线做可靠联接,不得搭接、缠绕或形成鸡爪线。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金属架构、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及靠近带电部位的金属围栏、金属门均应做保护接零。与电气设备相联接的保护零线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
2)检查施工现场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以上漏电保护,第一级漏电保护器宜安装在现场配电室的配电柜内,各电动机械、工具及用电设施的开关箱内必须按规定动作值安装漏电保护器。安装或拆除时不得打开密封盖,以免影响性能。
3)配电系统除应符合jgj46-2005的技术要求外,还应要求总承包单位做到:
①带电导线必须绝缘良好,导线与导线之间接头必须绝缘包扎,严禁在带电导线上搭、挂、压其他物品。
②现场使用的配电箱、开关箱必须设置围护栏,并有防雨、防砸功能。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2人操作的空间和通道。
③配电箱、开关箱应编号、加锁、底部做半封闭,并有专人负责维护、管理。箱体应外观整洁、内无杂物,周围不得有灌木及杂茅等。箱内电器必须完好无损、装设端正、牢固可靠、并标明用途,且与箱内系统图一致。配电箱的引入引出线必须在下底口外垂直固定。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与每台用电设备不超过3 m,并不得将机具电源线临时跨接在其他设施线路上。
④自然采光差的场所或晚间施工,必须保证有足够的照明灯具,并设专人负责维修。根据需要设置警卫照明、红色信号照明及事故照明,其电源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特殊场所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
⑤电动装置、电动机械设备的电源进、出线端应做固定联接。使用橡套、塑套电缆的电源线、负荷线、控制线缆应进入接线盒内,并在盒内或盒外固定。根据特殊部位需要,分别采用耐酸、碱、油的电缆或增加防护设施。
4)各种配电箱使用时,应遵守以下停电、送电的顺序:总配电柜一分配电箱一开关箱。断电时相反。
5)监督管理楼层施工用的照明干线垂直敷设时,是否采用护套电缆线,电缆线路按规定进行固定。
第3篇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程
1、目的
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适应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电源。
3、引用文件、术语定义
无
4、职责
4.1安全管理员: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检查。
4.2使用单位: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监护。
4.3电工: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措施确认和具体操作。
5、管理程序
5.1临时用电审批程序
5.1.1公司内部一般地点架设的临时电源线,由用电单位向安全管理员提出申请,经安全管理员审批后,持《临时用电许可证》联系电工申请接线作业,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按供电电压等级正确选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
5.1.2原则上,存有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等危险作业场所禁止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确有需要的,公司防爆区域内架设的临时电源线,由用电单位向安全管理员提出申请,经安全管理员初审签字和安全副总批准,持《临时用电许可证》联系电工申请接线作业,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5.1.3外来施工单位所需临时用电时,必须由其主管部门或项目主管负责人向安全管理员提出申请,经安全管理员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持《临时用电许可证》联系电工申请接线作业。
5.1.4《临时用电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安全管理员留存,第二联由接线电工留存,第三联由用电单位留存
5.2.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5.2.1临时用电管理由安全管理员确定专人负责。每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认真作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临时用电设施完好。
5.2.2生产装置上的临时供电设施,在生产装置正常运行期间,不得影响生产装置的正常运行,否则必须停止供电。
5.2.3现场临时供电设施接出的线路、用电设备的安全维护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但接线电工在接线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禁止接线。安全管理员要不定期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否则,立即停止供电。
5.3.临时供电安全技术要求
5.3.1临时电源、电器元件和线路要达到要符合安全要求,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5.3.2现场临时用电供电设施的停送及现场临时用电安装和拆除,必须由电气专业人员负责操作,严格执行有关的电气安装规范和电气专业安全规程。
5.3.3临时供电设施或现场用电设施,必须安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式电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加装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严禁一台开关接两台及以上的电动设施。
5.3.4临时线架空时,装置区内不得低于2.5米,跨越道路时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脚手架上或树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不允许用金属管作电线支撑物,地面敷设时应穿管保护;电缆地下敷设时埋地深度不得低于0.7米,且沿线必须设安全标志,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因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
5.3.5室外的临时用电开关需有防雨措施,开关安装离地面不得低于1.3米。
5.3.6在槽、罐等金属设备内及特别潮湿的场所装设的临时照明,安全电压不得超过12伏,其他场所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
5.3.7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定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5.3.8使用临时电源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的管理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
5.3.9临时用电单位不得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5.3.10临时用电结束后,使用单位及时通知安全管理员拆除临时供电线路,使用单位不得私自拆除。如因私自拆除,将酌情给予处罚。
5.3.11《临时用电许可证》是临时用电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认真登记,妥善保管。
6、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6.1临时用电许可证 编号:aqjl-07-09
第4篇 加强进网作业电工管理保障电网供用电安全规程
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15号令),为加强进网作业电
工的管理,规范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行为,保障首都电网供用电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是电工具有进网作业资格的有效证件,凡在电力用户的受电装置或者送电装置上,从事电气安
装、试验、检修、运行等作业人员,均应按照电监会15号令的规定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并进行注册。未取得电工进网作
业许可证或者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未注册的人员,不得进网作业。
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北监管局负责北京地区电工进网作业许可的考试、受理、审查、决定、注册和日常监督检查;并
对电工进网作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电工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有关单位进网作业电工持证的要求:
(一)电力用户单位高压变电所、高低压配电室,以及受送电装置的运行值班、维护检修等岗位的工作人员,均应取得许可证;
倒闸操作时,持证操作人员数量要符合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要求,并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91)的其他有关规定。
(二)供电企业内凡进入用户受送电装置上,从事电气安装、维修、试验、运行作业的人员(包括农村电工),均应取得电工进
网作业许可证。
(三)自备电厂中在升压站等送出设施上从事电气安装、维修、试验、运行作业的人员,均应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内,凡进入用户受送电装置从事电气安装、维修、试验、运行作业的人员,均应取得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四、电力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依法对从事进网作业人员进行下列检查:
(一)进网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并是否已注册;
(二)进网作业范围是否符合许可的作业范围;
(三)进网作业行为、安全保障措施是否符合进网作业规定。
(四)电工作业人员是否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五、依据《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15 号令)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安排未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或者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未注册的人员从事进网作业,或者不按照规定配合许可机关监督检查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北监管局将给予警告,并处10000 元以下罚款。
六、按照《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北京市电力公司配合有关部门具体开展北京地区电工进网作业许可执行情况的宣传、检查及监督整改工作。
第5篇 野外用电安全管理规程
1、电源线必须用橡套电缆线,无老化、裂纹或裸线,用绝缘灯杆架起,不得横穿井场,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 米,线杆分布距离为4~5米;
2、线路总控制开关后应安装漏电保护器,井口照明应使用隔离电源,配电盘上的所有电器控制元件必须完整、无损坏;
3、值班房要有接地线,用直径为25 毫米铜芯线连接导电杆,地线两端连接牢固,导电杆插入地下0.8 米以上;
4、所有接头严禁裸露,保险丝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5、电源及电器设备的拆接应由专职人员操作,并有人监护,操作人员必须戴好绝缘手套;
6、照明灯必须用专用灯架固定,灯光中心高度不低于1.5米,摆放位置应合理。距井口不少于5米,探照灯灯线整体进入灯内,进线孔绝缘垫圈要保证绝缘,搬移前必须关闭电源;
7、电热管底部用厚瓷垫与值班房底盘可靠绝缘;
8、电热管、排风扇保护网完好牢固;
9、排风扇距井口不少于5米,接地良好;
10、在砸地线前,必须拉下变压器闸刀,查清井场电缆的走向;
11、砸好地线,合上闸刀,检查是否漏电;
12、作业专用变压器线路拆线必须由采油矿电工操作,严禁带电调压和超符合使用;
13、瞬间合闸试送电,确认各条线路及电器线路接线正确后方可正常送电。
第6篇 野外用电安全管理规程范本
1、电源线必须用橡套电缆线,无老化、裂纹或裸线,用绝缘灯杆架起,不得横穿井场,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 米,线杆分布距离为4~5米;
2、线路总控制开关后应安装漏电保护器,井口照明应使用隔离电源,配电盘上的所有电器控制元件必须完整、无损坏;
3、值班房要有接地线,用直径为25 毫米铜芯线连接导电杆,地线两端连接牢固,导电杆插入地下0.8 米以上;
4、所有接头严禁裸露,保险丝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5、电源及电器设备的拆接应由专职人员操作,并有人监护,操作人员必须戴好绝缘手套;
6、照明灯必须用专用灯架固定,灯光中心高度不低于1.5米,摆放位置应合理。距井口不少于5米,探照灯灯线整体进入灯内,进线孔绝缘垫圈要保证绝缘,搬移前必须关闭电源;
7、电热管底部用厚瓷垫与值班房底盘可靠绝缘;
8、电热管、排风扇保护网完好牢固;
9、排风扇距井口不少于5米,接地良好;
10、在砸地线前,必须拉下变压器闸刀,查清井场电缆的走向;
11、砸好地线,合上闸刀,检查是否漏电;
12、作业专用变压器线路拆线必须由采油矿电工操作,严禁带电调压和超符合使用;
13、瞬间合闸试送电,确认各条线路及电器线路接线正确后方可正常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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