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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监督管理规程3篇

更新时间:2024-05-16

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有哪些

技术监督管理规程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技术规范制定:明确各技术领域的标准和操作流程,确保所有工作基于统一的技术基础进行。

2. 质量控制:设立质量检查点,对项目的关键阶段进行严格的质量把关,防止技术问题的累积。

3. 风险评估与管理:定期进行技术风险分析,制定应对策略,降低潜在的技术风险。

4. 人员培训:确保技术人员持续提升专业技能,理解并遵守技术规定。

5. 监督机制:建立有效的监督体系,对技术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合规性。

6. 信息沟通:促进技术团队与管理层的信息交流,确保决策基于准确的技术信息。

7. 反馈与改进:收集技术实施的反馈,及时调整和完善技术规程。

模板

1. 规程启动:新项目启动时,根据项目需求制定详细的技术实施方案。

2. 规程执行:技术人员按照规程执行任务,记录关键步骤和结果。

3. 质量检查:每个阶段结束后,由质量控制团队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修正。

4. 风险报告:每月提交技术风险评估报告,列出潜在问题及预防措施。

5. 培训计划:每季度进行技术培训,提升员工技能,更新知识库。

6. 监督与审计:设置周度监督会议,讨论技术进展,必要时进行内部审计。

7. 信息共享:通过周报、月报等形式,确保管理层了解技术动态。

8. 反馈收集:项目结束后,进行技术复盘,收集反馈,对规程进行优化。

标准

1. 规范性:规程应全面覆盖技术工作,明确职责,无遗漏,无冲突。

2. 有效性:规程需适应技术发展趋势,保证技术工作的高效执行。

3. 可操作性:规程应简洁明了,便于技术人员理解和执行。

4. 适应性:规程应具备一定的灵活性,能应对各种复杂情况和技术挑战。

5. 安全性:规程需强调安全操作,防止技术事故的发生。

6. 持续改进:规程的完善应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不断吸收实践中的经验和教训。

通过以上规程的执行,旨在创建一个有序、高效、安全的技术环境,确保公司技术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升整体技术水平和项目成功率。在实际操作中,各部门和技术人员应严格遵守规程,共同维护良好的技术管理秩序。

技术监督管理规程范文

第1篇 绝缘技术监督管理标准规程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绝缘技术监督的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绝缘技术监督的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

山西省电力科学研究院颁发的《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

3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绝缘监督的范围,包括电气设备绝缘及有关性能进行技术监督,主要是对发电机、电动机、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断路器、电容器、避雷器、电缆、线路、防雷及过电压保护设施,接地装置等设备的技术监督。

3.2绝缘监督的职责

3.2.1绝缘监督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a) 组织贯彻上级有关监督工作的指标和规定,审批本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掌握现程标准执行中变更情况,组织召开监督会议,事故分析会议,检查监督工作情况,审批技改方案和年度计划等。

b) 负责生产上重大决策,建立健全所属各部门的岗位责任制,检查各岗位监督工作情况,对监督不到位者进行处罚。

c) 组织本单位绝缘事故和设备缺陷的原因分析、制定对策,代表本单位向上级反映情况和要求。

3.2.2绝缘监督专责人的职责

a) a)在主管生产负责人的领导下,组织协调本单位的监督工作,当好总工程师的技术监督工作的助手,有权代表本单位与上级监督单位反映本单位的设备问题,包括技改和购置新仪表仪器等。

b) b)参加制定本单位的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包括年度重点工作项目。年终负责组织汇编年度监督工作总结。

c) c)协助总工程师开好本单位的监督会议,包括年度会议和定期监督网活动会议,传达上级监督会议精神,贯彻本单位的工作任务。

d) d)协助总工程师开好绝缘事故分析会,提出防止绝缘事故的措施,并做好会议记录,向上一级监督单位汇报情况。

e) e)按规定向主管生产的领导如实汇报设备绝缘事故和设备缺陷,定期按时上报绝缘监督事故报表(月报表和季度工作总结、事故分析等),按要求如实报;事故后必须在半月内向上级监督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有详细的事故分析及防范措施。

f) f)建立健全监督工作台帐,包括本单位设备台帐(建设备数据库),台帐要求有:设备出厂资料、图纸、单位主系统图,有关监督网成员及监督专业人员名册、仪表仪器清单、设备缺陷登记簿、专业规程名细,管理规章制度齐全。

g) g)不断努力学习,加强培训,培养一支适应本单位监督工作的队伍。与其它单位经常保持技术上的联系,加强科技交流。

3.2.3监督专业人员职责

a) a)认真贯彻《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现程》和上级关于绝缘监督工作的指标和有关规程制度。

b) b)按时完成年度预防性试验、大修试验及其它试验工作。保证试验质量,

c) c)提供正确的试验数据,初步分析和明确的结论。掌握全厂电气设备的试

验情况,观察记录绝缘变化趋势,及时查出绝缘薄弱环节,不断提出改进意见,并协助研究解决有关技术问题。

d) 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推广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绝缘监督水平。

e) e) 建立和健全设备的技术档案,每月向厂绝缘监督专责人报送总结和报表。搞好年终工作总结。

f) f) 参加厂绝缘事故的调查分析,掌握绝缘事故情况,并积极协助领导提出防范措施。

g) g) 及时向厂绝缘监督专责人及有关领导反映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利于试验的环境与条件,反映试验所需的仪器仪表配置,反映绝缘监督存在的问题。

h) 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技术素质,以适应新设备,新试验方法的要求。

3.2.4生技部负责人员的职责

积极支持高压试验人员的试验工作,为试验人员创造良好的试验环境和条件,使之有利于工作任务的完成。参与制定监督工作计划,特别是重点监督项目的确定,并督促其完成。

3.2.5其它成员的职责

其它成员(包括电气检修班组成员)应积极参于监督工作,监督所有不利于电气设备安全运行因素。制止危及人身安全的不正常的行为,为维护电气设备安全运行尽一价监督网成员的责任。

3.3技术管理

3.3.1认真执行部颁《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现程》、省公司《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现程》和上级有关规定,并编制符合我厂情况的现场试验规程。

3.3.2认真做好设备有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a) 电气设备台帐,安装使用说明书、出厂试验报告、产品说明书和随设备供应的图纸资料。

b) 设备安装,检查记录,交接试验报告,验收记录。

3.3.3设备缺陷统计资料和缺陷处理记录,事故分析报告和采取措施。

3.3.4电气设备一次系统图、防雷保护与接地网络图纸。

3.3.5除上述材料之外,还需备有每次预防性大修、小修试验报告和事故后的试验记录和报告,预试用期图表,并逐渐由台帐式向微机式转化。

3.3.6电气设备试验报告执行严格的校对,审核审批制度,并妥善保存。

3.4各三级监督网职责

3.4.1检修部电气车间:

a) a)及时安排电气设备的预防性并完成预年度预防性试验工作。年预试率达100%

b) b)负责电气设备绝缘的保养维护,如治理运行环境的、设备消缺工作。设备绝缘缺陷处理当月发生当月处理,必须达到100%

c) c)当发生绝缘问题时要以书面的形式在月底前将问题情况报二级网。主要内容:问题发生的时间、设备、问题分析及对策等。

d) 参与制定监督工作计划,特别是重点监督项目的确定,并督促其完成。

c) c) 每月提出预防性试验计划,将到期的电气设备,超期12-15个月的电气设备,超期15—18个月的电气设备,超期18个月以上的电气设备分别提出上报本车间及二级网,并由车间积极安排。

d) 定期完成绝缘监督月报工作。

e) 对于本月的绝缘问题在本月底前将分析报告报二级网,其主要内容有:绝缘问题发生的时间、设备、发生设备前的试验情况及发生问题的分析对策等。

f) 试验中发生问题的提出。

3.4.2发电运行车间:

a) a)负责电气设备绝缘的运行(如设备的定期切换等),绝缘异常情况的统计(如过电压现象),配合检修完成绝缘试验任务。

b) b)运行值班员认真巡视检查运行设备,发现设备异常或外界条件(如水、蒸汽、灰等)对绝缘有危害时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采取措施,并与有关领导和部门(绝缘监督专责人及生技部有关人员)联系处理,将情况详细记在缺陷登记本上,并监督消除情况,发现消缺不当或不正常情况及时汇报。

c) 对绝缘异常情况要以书面的形式当月报二级网,主要内容:异常发生的时间、设备、原因分析及对策。

4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由主管厂领导进行检查。

4.2本标准按《太原第一热电厂通用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标准化办公室负责提出

本标准由试验中心负责制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秀珍

审核:原雪明

审定:

批准:

本标准由试验中心负责解释

第2篇 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管理标准规程

1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的管理内容与要求

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的管理工作。

2 2 引用标准

《山西电网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山西电网继电保护技术监督条例》

3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监督机构

3.1.1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实行总工程师(生产副厂长)负责制,领导我厂继电保护监督机构的工作,并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全面贯彻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的规定。

3.1.2技术监督专责人由继电保护专责人担任,设在生产技术部。

3.2监督职责

3.2.1 厂技术专责人职责

a)根据有关规程规定组织本单位的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的指示和规定,组织各项反事故措施的落实。制定我厂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标准,安排并检查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的完成与落实情况。

b)根据省电力公司下达的工作计划和监督指标,组织制定我厂的年度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作计划和监督指标的完成。

c)根据我厂监督工作和监督指标的完成情况,组织年终总结和考核自检。审核月度监督报表及其它报表。

d)组织监督专业人员参加基建、改扩建、技改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以及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生产准备等工作。

e)组织继电保护的技术规程和试验、技术改造方案的编制和审核;继电保护定值的整定计算及审核工作。

3.2.2 各三级网专责人职责

a)协助厂专责人搞好继电保护监督工作,指导继电保护专业工作,随时掌握本单位继电保护的状况。

b)组织制定我厂的年度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作计划和监督指标的完成。

3.2.3继电保护专业人员职责

a)负责全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日常维护、定期检验及技术改造工作,与运行配合进行现场运行规程的编制、修改工作。编制保护装置年检计划并执行,负责反事故措施及上级有关规程、规定的执行。

b)全面监督我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备状况,对不适应系统运行要求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提出更改建议。

c)监督试验设备的装备情况,仪器仪表的配置标准及测量精度等是否满足要求。

d)搞好继电保护技术管理工作,技术资料、设备台帐、定值管理等符合有关规程。对回路进行改造、变更时,在相应的台帐上做好记录,并向运行人员交代。重要回路改造时,应经厂技术监督机构审批。

e)根据系统变化,进行继电保护定值整定计算,保证各级保护定值正确,配合适当。整定计算的结果经部、公司及厂专责人、总工程师审核。

f)遇有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不正确动作,应积极分析、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g)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及理论水平,不断掌握新技术、新设备,以适应专业技术的飞速发展。

h)定期上报有关的报表、资料。

i)每年对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健康水平进行评价,对三类设备应提出更改建议。

3.2.4运行部门职责

a)根据运行规程,进行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投、退工作。

b)负责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巡检工作,发现异常,及时通知继电保护专业人员。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动作情况及异常情况做好相应记录。

3.3交接、验收管理

3.3.1新建、改扩建、技改工程中新接入的保护设备在报竣工前,必须严格履行交接、验收手续。

3.3.2保护装置产品应依据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供货合同规定验收,并满足部颁“反措”要求。凡在出厂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必须在厂内处理,并应视具体情况适当延长该产品的保质期。

3.3.3 新建、改扩建、技改工程中新接入的保护设备,发现质量问题,要责成有关单位处理,否则不予接收。

3.3.4 基建安装或外委项目应由基建单位或外委单位对保护设备的安装、调试质量负责。我厂继电保护人员应介入安装、调试的全过程,按照《施工验收技术规范》、《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以及各级继电保护部门制定的反措规定等有关规定等进行验收。

3.3.5工程报竣工前,施工单位向我厂移交符合实际的竣工图纸、试验报告、厂家说明及其它设备技术资料、制造厂随同设备提供的备品备件、试验仪器和专用工具,如移交工作确有困难,应经我厂同意后,在设备投运一个月内全部移交完毕。

3.3.6新建、改扩建、技改工程中新接入的保护设备及自动装置,投运前,应由施工单位向运行人员做详细的交代。

3.4设备改造

3.4.l改造工程中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以及试验设备的选型,必须是通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式鉴定的产品,严禁未经鉴定或质检不合格以及未执行反措的设备入网运行。

3.4.2保护设备的设备合同,应接受继电保护技术监督机构的监督,合同内容应有保证期和质量保证金。

3.4.3新产品(含新研制样机及技术鉴定后产品)试运行应经厂监督机构批准,主设备及线路保护还应按电网调度管辖范围履行审批手续,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4.4设备改造应进行充分的产品调研,选择技术性能先进且安全可靠的产品,同时注意生产厂家的技术实力及发展前景,以确保能得到优质产品及良好的售后服务。

3.4.5设备改造应兼顾积极与稳妥、新设备不宜短期内大面积推广,应在小范围内取得一定运行经验的基础上,确证其技术性能等各项指标满足要求后才能推广。

3.4.6设备改造后投运前,负责改造的单位或我厂继电保护人员应给运行人员讲课,使其对设备的技术性能、主要功能有基本的了解,掌握设备的运行维护及投退知识。同时作为设备变更做出详细的书面报告。

4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由主管厂领导进行检查。

4.2本标准按《太原第一热电厂通用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标准化办公室负责提出

本标准由试验中心负责制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倪红

审 核:原雪明

审 定:

批 准:

本标准由试验中心负责解

第3篇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 6-2oo5)的要求,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建立相关的管理文件和档案资料。

严格审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审查内容:

1)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与维护是否符合jgj46-2oo5及有关技术标准要求。

2)施工现场按照国家强制性条文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抽查施工现场是否全部采用5芯电缆,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一

3)监督管理施工现场配电系统接地做法是否合理,接地不少于3处做重复接地。工作接地、防雷接地及重复接地按规范要求施工,接地电阻值符合规定要求。

2. 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必须签订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分包单位必须遵守临时用电管理协议的约定,总包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落实对分包单位的用电设施和日常施工的监督管理。

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明确职责,并建立电工值班室和配电室,确定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确定检修和维护责任人。

4. 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绞软线。电缆线路必须按规定沿附着物敷设或采用埋地方式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5.各类施工活动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和监护措施。

6.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并在电箱正面门内绘有接线图。

7.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

8.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jgj46-2oo5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9.在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10.现场金属架构物(照明灯架、垂直提升装置、超高脚手架)和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11.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依据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采用ⅱ类、ⅲ类绝缘型的手持电动工具。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12.一般场所采用220 v电源照明的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3.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根据用途按规定安装照明灯具和使用用电器具。食堂的照明和炊事机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现场凡有人员经过和施工活动的场所,必须提供足够的照明。

14.使用行灯和低压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 6 v,行灯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绞线。行灯和低压灯的变压器应装设在电箱内,符合户,处电气安装要求。

15.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须采用密闭式防雨灯具。碘钨灯的金属灯具和金属支架应做良好接零保护,金属架杆手持部位采取绝缘措施。电源线使用护套电缆线,电源侧装设漏电保护器。

16.使用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 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 0m。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橡套多股软铜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电焊机装设应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电焊机要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

1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级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8.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时’,必须切断电源,拆除电气连接并悬挂警示标牌。试车和调试时应确定操作程序和设立专人监护。

19.专业监理工程师抽查下列内容:

1)重复接地线与保护零线,保护零线与保护零线做可靠联接,不得搭接、缠绕或形成鸡爪线。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金属架构、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及靠近带电部位的金属围栏、金属门均应做保护接零。与电气设备相联接的保护零线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

2)检查施工现场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以上漏电保护,第一级漏电保护器宜安装在现场配电室的配电柜内,各电动机械、工具及用电设施的开关箱内必须按规定动作值安装漏电保护器。安装或拆除时不得打开密封盖,以免影响性能。

3)配电系统除应符合jgj46-2005的技术要求外,还应要求总承包单位做到:

①带电导线必须绝缘良好,导线与导线之间接头必须绝缘包扎,严禁在带电导线上搭、挂、压其他物品。

②现场使用的配电箱、开关箱必须设置围护栏,并有防雨、防砸功能。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2人操作的空间和通道。

③配电箱、开关箱应编号、加锁、底部做半封闭,并有专人负责维护、管理。箱体应外观整洁、内无杂物,周围不得有灌木及杂茅等。箱内电器必须完好无损、装设端正、牢固可靠、并标明用途,且与箱内系统图一致。配电箱的引入引出线必须在下底口外垂直固定。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与每台用电设备不超过3 m,并不得将机具电源线临时跨接在其他设施线路上。

④自然采光差的场所或晚间施工,必须保证有足够的照明灯具,并设专人负责维修。根据需要设置警卫照明、红色信号照明及事故照明,其电源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特殊场所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

⑤电动装置、电动机械设备的电源进、出线端应做固定联接。使用橡套、塑套电缆的电源线、负荷线、控制线缆应进入接线盒内,并在盒内或盒外固定。根据特殊部位需要,分别采用耐酸、碱、油的电缆或增加防护设施。

4)各种配电箱使用时,应遵守以下停电、送电的顺序:总配电柜一分配电箱一开关箱。断电时相反。

5)监督管理楼层施工用的照明干线垂直敷设时,是否采用护套电缆线,电缆线路按规定进行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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