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运行管理规程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要素:
1. 风险评估:识别和分析可能影响运营安全的风险因素。
2. 安全政策:制定明确的安全目标和策略,确保全员理解和遵守。
3. 培训与教育: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操作规程:详细规定各项作业流程,确保操作合规且安全。
5. 应急响应:建立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减少损失。
6. 监控与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7. 不断改进:通过事故回顾和持续改进机制,提升安全管理效能。
1. 风险评估
- 制定风险评估程序,包括风险识别、分析和优先级排序。
- 定期更新风险数据库,反映最新环境和条件变化。
2. 安全政策
- 明确公司的安全愿景和目标,确保与业务战略一致。
- 制定并传达安全行为准则,强调个人责任和团队合作。
3. 培训与教育
- 设计并实施针对各岗位的安全培训课程。
- 通过模拟演练增强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4. 操作规程
-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涵盖所有关键工作环节。
- 确保规程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定期更新以适应变化。
5. 应急响应
- 制定全面的应急预案,包括人员疏散、医疗救助和恢复计划。
-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有效性。
6. 监控与检查
- 设立定期的安全审计和自我检查机制。
- 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纠正措施,并追踪改善结果。
7. 不断改进
- 通过事故调查,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 利用数据分析,识别安全管理体系的改进点。
1. 合规性:所有规程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以及国际安全标准。
2. 有效性:规程需能够实际指导操作,降低事故率,提升安全绩效。
3. 参与度:员工应积极参与规程的制定、执行和改进过程,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
4. 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渠道,确保规程问题得到及时修正。
5. 持续性:规程应随着组织的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持续调整和完善。
安全运行管理规程旨在构建一个系统化、标准化的安全管理体系,通过规范化的操作,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运营的稳定和人员的安全。每个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符合实际需求的安全规程,确保其实施效果最大化。
第1篇 加强特种设备管理确保安全运行规程
特种设备是指由国家认定的,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目前由国家认定的特种设备主要有电梯、各类起重机和厂内机动车辆等。
国家将特种设备纳入劳动安全专项监察范围,在各级劳动部门成立了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检验机构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是针对国内特种设备本身存在事故隐患及安装、维修、操作、指挥不当造成的事故占有较大的比例,同时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所采取的重要措施。这也是政府监督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由过去传统的经验型管理和定性管理向技术型管理和定量管理转变所采取的重要举措。
以山东省枣庄为例,自19_以来,10年间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42起。其中,死亡事故30起,死亡32人、重伤1人;重伤事故8起,重伤9人;重大设备事故2起;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多万元。造成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安装、使用、维护保养不当,安全装置失效;二是企业负责人缺乏对特种设备的重视,由于特种设备在多数单位为附属性生产设备,因陋就简的情况比较严重;三是特种设备的安装、维修、操作、指挥人员未经安全培训就上岗,对特种设备的技术性能不了解,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四是安全监督力量薄弱,力度不够。目前,虽然劳动部门所属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特种设备进行了新装和大修验收及定期检验,但由于技术检验只能对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没有执法职能,而劳动部门的劳动安全监察机构由于人员较少,工作量大、面广,不可能在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上投入太多的精力。在缺乏压力和动力的情况下,企业对特种设备存在的隐患迟迟不进行整改,特种设备长期带病运转。
为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从根本上扭转目前特种设备事故频发的被动局面,首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必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新装、大修验收和定期检验工作,特别是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做到心不散、人不懒,严格执行检验规程,对容易引发事故的特种设备的安全装置、吊具索具、用电安全等进行重点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设备必须要求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检;对隐患严重需要判停、判废的设备及时报送劳动安全监察机构,由劳动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处理;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在工作过程中还要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注重工作时效,树立廉洁公正形象,正确树立“为劳动安全监察服务,为企业安全生产服务”的意识,以取得劳动安全监察机构对检测检验工作的支持及企业对检测检验工作的理解。二是必须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及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操作、指挥人员的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提高企业负责人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安装、维修、操作、指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三是企业必须正确对待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长期效益与短期效益的关系,严格按国家规定加强对本企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企业的设备管理机构要做好特种设备的建档、管理工作;安全监督机构要做好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维修、操作、指挥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四是劳动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强对特种设备的执法检查工作,定期组织对特种设备的专项安全检查;在全面安全检查中也要将特种设备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在检查过程中要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是否有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的《安全使用合格证》;特种设备的安装、维修、操作、指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做到持证上岗。对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及特种设备无证使用、带病运转的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该判停的设备必须判停,该判废的设备必须判废,该罚款的必须罚款,做到执法严明,保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贯彻实施。
总之,要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劳动安全检查机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及企业必须各尽职责,三管齐下,方可做到事半功倍。
第2篇 鼓风机安全运行管理规程
1、根据曝气池氧的需要量,调节鼓风机的风量。
2、长期不用的风机,应打开出气、放空阀门。
3、鼓风机房内应保持清洁,严禁有任何物品,风机运行时不得关闭门窗。
4、风机在启动时,罗茨风机应打开进、出气阀,使电机转速逐渐提高,达到正常运行状态;观察电流表,电流控制在正常范围内。风机在运行中,操作人员应注意观察风机及电机的温度、电流、电压情况等,遇到异常情况不能排除时,应立即停机。
5、清理空气过滤器时,必须在停机的情况下进行,并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
第3篇 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管理规程
1.0目的: 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确保供配电设备设施良好运行。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辖广交会大厦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0职责:
3.1 工程部经理负责变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综合管理。
3.2 工程部值班工程师对变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进行监督。
3.3 值班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
3.4 工程部值班电工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4.0 工作程序
4.1供电计划
4.1.1根据用户的需要,供电系统实行24小时工作,高低压配电房24小时值班。
4.1.2供电设备需停电检修时工程部经理签发《停电申请》交服务中心总经理审核并经业主同意,并由客户服务部以公告或通知形式传达到用户。
4.2 巡视监控。
4.2.1 严格执行配电房(间)管理制度,定期对供配电房(间)进行卫生清洁,保证设备运行环境情况良好。
4.2.2 变配电室值班电工每2小时巡视高压开关柜、变压器、配电柜、发电机、给排水设备、消防水泵及中央空调配电等,每周检查一次各开关箱、供电设备、给排水设备等。
4.2.3 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按规定的频次进行检查、巡视、监控,并把每次所到巡视点的时间记录在《高低压变配电运行记录表》上。
4.2.4 巡视内容:
a)变压器运行是否超温(85摄氏度);
b)有无异常响声或异味;
c)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示灯是否正常;
d)单相、三相电压是否在额定值的±10%范围内,是否超载运行;
e)各种接头是否有过热或烧伤的痕迹;
f)防小动物设施是否完好;
g)接地线有无锈蚀或松动;
h)各种临时用电驳接情况;
i)各种标示牌、标示物是否完好;
j)安全用具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放于规定位置;
4.2.5 对于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当值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加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如实地汇报给主管,在主管的协同下加以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作业规程》和《供配电设备设施维修保养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
4.2.6 当用户或施工单位需要临时用电时,应向服务中心申请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经工程部经理审批后,由工程部值班工程师安排供电。
4.2.7维修电工每周对公共照明设施巡检一次,并填写《消防设备检查ⅰ》。
4.3 异常情况处置。
4.3.1 触电处置。发现有人触电时,当值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保持镇静、
保持头脑冷静,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进行紧急抢救。
a) 拉开电源开关、拔去插头或熔断器;
b) 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移开电线或用绝缘工具(平口钳、斜口钳等)剪断电线;
c) 用干燥的衣服或绝缘的塑料布垫住,将触电者脱离电源;
d) 防止触电者在断电后跌倒;
e) 如果触电者尚未失去知觉,则必须让其保持安静,并立即请医生进行诊治,密切注意其症状变化;
f) 如果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呼吸尚存,应使其舒适、安静地仰卧将其上衣与裤带放松,使其容易呼吸,若触电者呼吸困难,有抽筋现象,则应积极进行人工呼吸或医生赶到现场救治为止;
4.3.2 配电柜自动空气开关跳闸的处置:
a) 判断跳闸原因(短路或过载);
b) 查清楚负载种类及分布情况;对可疑处逐个检查,确认故障部位或报告主管,请求支援解决;
c)如故障已排除应立即恢复供电;
4.3.3 变配电房发生火灾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置;
4.3.4 变配电房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a)视进水情况,拉下总电源开关或高压开关;
b)堵住漏水源;
c)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工程部值班工程师,同时尽力阻滞进水;d) 漏
水源堵住后,应立即排水;
e) 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f) 确认湿水已消除(如各绝缘电阻达到规定要求),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投入正常运行;
4.4 “市电”停电时,大厦备用发电机应在3分钟内启动,提供应急照明。同时,当值变配电室电工应巡查电梯内有无困人,如有应按《电梯困人救援作业规程》实施救援工作。
4.5 变配电室管理。
4.5.1 非值班人员不得进入机房,若需进入,须经工程部经理批准,并在
值班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机房。
4.5.2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机房内应具备齐
消防器材,并禁止吸烟。
4.5.3 每班打扫一次机房的卫生,每周清洁一次机房内和设备设施卫生,做到地面、墙壁、天花、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尘、无油渍、无锈蚀、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5.4 机房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防小动物设施完好。
4.5.5 对机房都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当值值班电工保管,值班电工不
得私自配钥匙。
4.6.1交接班要求。
4.6.2 接班人员应准时来接班;
4.6.3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并查看《值班登记本》,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值班登记本》上签名;
4.6.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班:
a)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机房不干净;
d)接班人未到岗;
e)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4.7 每班技工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应作好各值班记录,工程部值班工程师月底提交工作总结与下月工作计划。当值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将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数据(电压、电流、功率因数、环境温度、有功用量、无功用量)及运行状况清晰、完整、规范地记录在《高低压变配电运行记录表》内。工程部主管在每月的10号之前将上一个月的记录整理成册后交工程部存档,保存期为两年。
5.0 记录
5.1 《值班登记本》。
5.2 《高低压变配电运行记录表》
5.3 《停电申请》
5.4 《临时用电申请表》
6.0 相关支持文件
6.1 《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标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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