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一、系统组成与功能 1.1 火灾报警系统:监测火源及烟雾,及时发出警报。 1.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火灾发生时自动启动,进行初步灭火。 1.3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协调各消防设备协同工作,如关闭通风系统,启动疏散指示灯。 1.4 应急通信系统:确保火灾时的信息传递畅通。 1.5 消防设备设施:包括灭火器、消火栓、消防电梯等。
运行管理流程 2.1 日常巡检 2.1.1 定期检查消防设备状态,确保完好无损。
2. 1.2 检测报警系统的灵敏度和有效性。
2. 2 系统维护 2.2.1 定期清洁、保养消防设备,防止故障。
2. 2.2 对消防系统进行定期测试,确保其功能正常。
2. 3 应急响应 2.3.1 制定并演练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火灾的能力。
2. 3.2 在火灾发生时,迅速启动应急机制,确保人员安全疏散。
规范与要求 3.1 消防法规遵守: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消防法律法规。
3. 2 记录与报告 3.2.1 建立详细的消防系统运行记录,包括巡检、维修、测试等。
3. 2.2 对异常情况及时上报,记录处理结果。
3. 3 培训与教育 3.3.1 定期组织消防知识培训,提升员工的防火意识。
3. 3.2 模拟火灾场景,进行实战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3. 4 协调与沟通 3.4.1 与当地消防部门保持良好沟通,获取最新消防资讯。
3. 4.2 内部各部门间建立协作机制,确保火灾信息的快速传递。
本规程旨在确保消防系统的有效运行,预防和控制火灾风险。通过明确系统构成、运行管理流程和相关标准,促进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按照规程执行,共同维护企业的消防安全环境。
第1篇 小区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16)
小区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十六)
1.0 目的
规范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0 范围
适用于__各类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
3.0 职责
3.1 消防中心值班员负责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
3.2 消防中心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
3.3 工程维护部负责人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3.4 秩序维护部经理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统筹、协调。
3.5 行政管理部对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4.0 工作内容
4.1 运行监控。
4.1.1 消防中心值班人员24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或防火防盗闭路监控等设备进行监控。
4.1.2 电工或消防专员每天对小区消防设备进行巡视。
4.1.3 运行监控内容。
a. 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系统正常;
b. 消防主机是否正常(正常时i=1.2a,u=25v);
c. 运行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紧固;
d. 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接口有无松动(松动时应给予紧固),油漆是否脱落(脱落补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
e. 故障灯是否亮,灯亮时证明出现故障,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
f. 低水位信号灯是否亮,灯亮时立即通知工程维护部处理;若电工巡视时发现应立即查看水位并加水;
g. 破玻灯光信号是否亮,灯亮时岗位人员立即到楼层查看破玻报警原因;
h. 监控闭路电视画面是否清晰,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工程维护部维修;
i. 巡视小区灭火器的完好情况;
j. 工程维护部电工应对co2灭火系统、气溶胶灭火系统等固定式灭火系统管网接口,紧急按钮,读出压力表指针数据,发现重量减轻时应进行密封、紧固、更换充气等,消除防火区一切杂物;
k. 设备有无出现烧焦、异味、异常声响等;
l. 测试试灯键,试灯1~2秒,发现有信号灯不亮,应查明原因给予更换。
4.1.4 在运行监控中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进行登记,同时报告消防管理中心负责人,并进行整改。
4.2 异常情况的处置。
4.2.1 当消防主机出现异常情况(如水浸入),应立即切断供给消防主机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以免引起相关联动装置启动而造成消防主机部件烧毁。
4.2.2 当配电箱线路发生短路(过负荷)起火时,立即关掉相关设备的电源,迅速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扑灭。
4.3 机房管理。
4.3.1 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室内(巡查、检修人员除外),若需进入,须经当值人员同意许可方可进入,但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
4.3.2 消防中心当值人员每班打扫室内卫生,擦拭设施设备,始终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无油渍、无污物、无蛛网,光亮整洁。
4.3.3 室内严禁存放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但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
4.3.4 室内禁止吸烟。
4.3.5 室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设施完好。
4.3.6 室内必须保持24小时监视消防系统,暂时离开时,需呼叫附近秩序维护员或班长暂时替换,并交待值班注意事项。
4.4 交接班要求
4.4.1 交接班时应:
a. 进行外观巡视各类系统,查看各类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b. 按操作键查看消防主机内容有无改动,有无增删操作员姓名,密码是否改动、正确。
4.4.2 出现下列情况不接班:
a. 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
b. 记录不规范、不完整;
c. 消防主机无法进入操作功能;
d. 室内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e. 设备上积尘未除尽,有水渍、腐蚀品等;
f. 地面不干净、不整洁;
g. 检查物品不齐全;
h. 故障正在处理中或未处理完毕,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协助(在秩序维护部负责人的允许时,交班人方可下班)。
4.5 资料的保存与审核。
4.5.1 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消防自动报警控制设备的报警情况记录在《消防系统监控运行记录》内。
4.5.2 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每班运行情况做好记录,交接班时检查各系统均正常后,双方在《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5.4 消防专员监督填写运行监控的各类记录,每月将相关记录汇总整理存档,记录保存期为五年。
第2篇 某物业项目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物业项目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为规范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系统随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特制定本规程。
(一)程序要点
1、运行监控
(1)消防管理中心监控员24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防火防盗闭路电视等设备进行监控。
(2)运行监控内容:
a、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系统正常
b、消防主机是否正常(正常时i=1.2a,u=25v);
c、运行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紧固;
d、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接口有无松动(松动时给予紧固),油漆是否脱落(脱落补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
e、故障灯是否亮,灯亮时证明出现故障,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
f、低水位信号灯是否亮,灯亮时立即通知技工查看水位加水;
g、破玻灯光信号是否亮,灯亮时到楼层查看破玻报警原因;
h、监看闭路电视画面是否清晰,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技工维修;
i、巡视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管网接口,紧急按钮,发现重量减轻时应进行密封、紧固、更换充气,消除防火区的一切杂物;
j、设备有无出现烧焦、异味、异常声响;
(3)在运行监控中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进行登记,同时报告管理处,并进行整改。
(二)异常情况处置
1、当消防主机出现异常情况(如水浸入),应立即切断供给消防主机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以免引起相关联动装置启动而造成消防主机部件烧毁。
2、当配电箱线路发生短路(过负荷)起火时,立即关掉相关设备电源,迅速用干粉灭火器扑灭。
(三)机房管理
1、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室内(巡查、检修人员除外),若需进入,需经工程部同意,并在当值监控员允许的情况下方可进入,但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
2、当值监控员每班打扫室内卫生,擦拭设施设备,始终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无油渍、无污物、无蜘蛛网,光亮整洁。
3、室内严禁存放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但应配备两瓶干粉灭火器。
4、室内严禁吸烟,严禁明火。
5、室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
6、室内必须保持24小时监视消防系统,暂时离开时,需呼叫领班暂时替换,并交待值班注意事项,但不得超过10分钟。
(四)交接班要求
1、交接班时应:
(1)进行外观巡视各类系统,查看各类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按操作键查看消防主机内容有无改动,有无增删操作员姓名,密码是否改动、正确。
2、出现下列情况不接班:
(1)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
(2)记录不正规
(3)消防主机无法进入操作功能
(4)室内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5)设备上积尘未除尽,有水杯、腐蚀品;
(6)地面不干净、不整洁;
(7)检查物品不齐全;
(8)故障正在处理中或未处理完毕,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协助(在监控领班允许时,交班人方可下班)。
(五)资料保存与审核
1、监控员应对每班次运行情况做好记录。填写《监控室值班记录》,交接班时检查各系统均正常后,双方在《监控室值班记录》上签字确认。
2、安全部主管监督填写运行监控的各类记录,每月将用完的记录本收到办公室归档保存,保存期3年。
第3篇 物业区域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1.0 目的
规范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0 范围
适用于__物业区域内各类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
3.0 职责
3.1 消防中心值班员负责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
3.2 消防中心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
3.3 消防工程师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3.4 安管部主管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统筹、协调。
4.0 工作内容
4.1 运行监控。
4.1.1 消防中心值班人员24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或防火防盗闭路监控等设备进行监控。
4.1.2 消防技工或消防专员每天对园区消防设备进行巡视。
4.1.3 运行监控内容。
a. 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系统正常;
b. 消防主机是否正常(正常时i=1.2a,u=25v);
c. 运行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紧固;
d. 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接口有无松动(松动时应给予紧固),油漆是否脱落(脱落补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
e. 故障灯是否亮,灯亮时证明出现故障,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
f. 低水位信号灯是否亮,灯亮时立即通知工维修部处理;若消防技工巡视时发现应立即查看水位并加水;
g. 破玻灯光信号是否亮,灯亮时岗位人员立即到楼层查看破玻报警原因;
h. 监控闭路电视画面是否清晰,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维修部维修;
i. 巡视园区灭火器的完好情况;
j. 维修部技工应对co2灭火系统、气溶胶灭火系统等固定式灭火系统管网接口,紧急按钮,读出压力表指针数据,发现重量减轻时应进行密封、紧固、更换充气等,消除防火区一切杂物;
k. 设备有无出现烧焦、异味、异常声响等;
l. 测试试灯键,试灯1~2秒,发现有信号灯不亮,应查明原因给予更换。
4.1.4 在运行监控中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进行登记,同时报告消防管理中心负责人,
并进行整改。
4.2 异常情况的处置。
4.2.1 当消防主机出现异常情况(如水浸入),应立即切断供给消防主机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以免引起相关联动装置启动而造成消防主机部件烧毁。
4.2.2 当配电箱线路发生短路(过负荷)起火时,立即关掉相关设备的电源,迅速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扑灭。
4.3 机房管理。
4.3.1 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室内(巡查、检修人员除外),若需进入,须经
当值人员同意许可方可进入,但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
4.3.2 消防中心当值人员每班打扫室内卫生,擦拭设施设备,始终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无油渍、无污物、无蛛网,光亮整洁。
4.3.3 室内严禁存放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但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
4.3.4 室内禁止吸烟。
4.3.5 室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设施完好。
4.3.6 室内必须保持24小时监视消防系统,暂时离开时,需呼叫附近保安员或领班暂时替换,并交待值班注意事项,但不得超过10分钟。
4.4 交接班要求
4.4.1 交接班时应:
a. 进行外观巡视各类系统,查看各类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b. 按操作键查看消防主机内容有无改动,有无增删操作员姓名,密码是否改动、正确。
4.4.2 出现下列情况不接班:
a. 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
b. 记录不规范、不完整;
c. 消防主机无法进入操作功能;
d. 室内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e. 设备上积尘未除尽,有水渍、腐蚀品等;
f. 地面不干净、不整洁;
g. 检查物品不齐全;
h. 故障正在处理中或未处理完毕,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协助(在主管或负责人允许时,交班人方可下班)。
4.5 资料的保存与审核。
4.5.1 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消防自动报警控制设备的报警情况记录在《消防系统监控运
行记录》内。
4.5.2 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每班运行情况做好记录,交接班时检查各系统均正常后,双方在《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5.4 消防主管监督填写运行监控的各类记录,每月将相关记录汇总整理存档,记录保存期为三年。
5.0 相关文件
无
6.0 表格及记录
6.1《消防系统监控运行记录》
6.2《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
第4篇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规范
1.0 目的
规范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0 范围
适用于__物业区域内各类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
3.0 职责
3.1 消防中心值班员负责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
3.2 消防中心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
3.3 消防工程师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3.4 安管部主管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统筹、协调。
4.0 工作内容
4.1 运行监控。
4.1.1 消防中心值班人员24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或防火防盗闭路监控等设备进行监控。
4.1.2 消防技工或消防专员每天对园区消防设备进行巡视。
4.1.3 运行监控内容。
a. 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系统正常;
b. 消防主机是否正常(正常时i=1.2a,u=25v);
c. 运行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紧固;
d. 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接口有无松动(松动时应给予紧固),油漆是否脱落(脱落补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
e. 故障灯是否亮,灯亮时证明出现故障,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
f. 低水位信号灯是否亮,灯亮时立即通知工维修部处理;若消防技工巡视时发现应立即查看水位并加水;
g. 破玻灯光信号是否亮,灯亮时岗位人员立即到楼层查看破玻报警原因;
h. 监控闭路电视画面是否清晰,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维修部维修;
i. 巡视园区灭火器的完好情况;
j. 维修部技工应对co2灭火系统、气溶胶灭火系统等固定式灭火系统管网接口,紧急按钮,读出压力表指针数据,发现重量减轻时应进行密封、紧固、更换充气等,消除防火区一切杂物;
k. 设备有无出现烧焦、异味、异常声响等;
l. 测试试灯键,试灯1~2秒,发现有信号灯不亮,应查明原因给予更换。
4.1.4 在运行监控中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进行登记,同时报告消防管理中心负责人,
并进行整改。
4.2 异常情况的处置。
4.2.1 当消防主机出现异常情况(如水浸入),应立即切断供给消防主机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以免引起相关联动装置启动而造成消防主机部件烧毁。
4.2.2 当配电箱线路发生短路(过负荷)起火时,立即关掉相关设备的电源,迅速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扑灭。
4.3 机房管理。
4.3.1 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室内(巡查、检修人员除外),若需进入,须经
当值人员同意许可方可进入,但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
4.3.2 消防中心当值人员每班打扫室内卫生,擦拭设施设备,始终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无油渍、无污物、无蛛网,光亮整洁。
4.3.3 室内严禁存放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但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
4.3.4 室内禁止吸烟。
4.3.5 室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设施完好。
4.3.6 室内必须保持24小时监视消防系统,暂时离开时,需呼叫附近保安员或领班暂时替换,并交待值班注意事项,但不得超过10分钟。
4.4 交接班要求
4.4.1 交接班时应:
a. 进行外观巡视各类系统,查看各类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b. 按操作键查看消防主机内容有无改动,有无增删操作员姓名,密码是否改动、正确。
4.4.2 出现下列情况不接班:
a. 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
b. 记录不规范、不完整;
c. 消防主机无法进入操作功能;
d. 室内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e. 设备上积尘未除尽,有水渍、腐蚀品等;
f. 地面不干净、不整洁;
g. 检查物品不齐全;
h. 故障正在处理中或未处理完毕,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协助(在主管或负责人允许时,交班人方可下班)。
4.5 资料的保存与审核。
4.5.1 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消防自动报警控制设备的报警情况记录在《消防系统监控运
行记录》内。
4.5.2 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每班运行情况做好记录,交接班时检查各系统均正常后,双方在《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5.4 消防主管监督填写运行监控的各类记录,每月将相关记录汇总整理存档,记录保存期为三年。
5.0 相关文件
无
6.0 表格及记录
6.1《消防系统监控运行记录》
6.2《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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