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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规范汇编(8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规范

有哪些

消防系统组成部分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声光警报器等,用于早期发现火源。

2. 自动灭火系统:如喷淋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用于初期火灾的扑灭。

3. 防烟排烟系统:通过风机和排烟口控制烟雾扩散,保障疏散通道畅通。

4. 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确保紧急情况下人员安全撤离。

5. 消防通信与联动控制系统:协调各消防设备运行,实现远程监控。

模板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流程

1. 日常巡查: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2. 故障处理:发现问题及时维修,防止故障扩大。

3. 维护保养:按计划进行系统保养,保证设备性能。

4. 模拟测试:定期进行系统功能测试,验证其有效性。

5. 记录与报告:详细记录检查、维护、测试结果,定期提交报告。

6. 培训演练: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能力。

7. 协调沟通:与消防部门保持联系,获取最新法规和技术指导。

标准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范

1. 设备状态:所有消防设备应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无损坏、老化现象。

2. 报警响应:火灾报警系统应在接收到信号后立即启动,并准确显示火警位置。

3. 灭火效率:自动灭火系统应在设定时间内启动,有效控制火势。

4. 疏散条件:防烟排烟系统应确保疏散路径清晰无烟,应急照明充足。

5. 联动效能:消防通信与联动控制系统能准确、快速地执行指令,协调各系统动作。

6. 记录完整:所有检查、维护、测试记录需保存至少三年,以备查阅。

7. 法规合规:遵守当地消防法规,定期更新应急预案,确保合规运行。

8. 应急准备:定期评估消防风险,制定并更新应急响应计划。

总结,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应以预防为主,通过规范化的流程和标准,确保系统的高效运行,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各级管理人员需密切配合,共同维护消防安全环境。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规范范文

第1篇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规范

1.0 目的

规范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0 范围

适用于__物业区域内各类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

3.0 职责

3.1 消防中心值班员负责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

3.2 消防中心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

3.3 消防工程师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3.4 安管部主管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统筹、协调。

4.0 工作内容

4.1 运行监控。

4.1.1 消防中心值班人员24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或防火防盗闭路监控等设备进行监控。

4.1.2 消防技工或消防专员每天对园区消防设备进行巡视。

4.1.3 运行监控内容。

a. 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系统正常;

b. 消防主机是否正常(正常时i=1.2a,u=25v);

c. 运行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紧固;

d. 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接口有无松动(松动时应给予紧固),油漆是否脱落(脱落补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

e. 故障灯是否亮,灯亮时证明出现故障,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

f. 低水位信号灯是否亮,灯亮时立即通知工维修部处理;若消防技工巡视时发现应立即查看水位并加水;

g. 破玻灯光信号是否亮,灯亮时岗位人员立即到楼层查看破玻报警原因;

h. 监控闭路电视画面是否清晰,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维修部维修;

i. 巡视园区灭火器的完好情况;

j. 维修部技工应对co2灭火系统、气溶胶灭火系统等固定式灭火系统管网接口,紧急按钮,读出压力表指针数据,发现重量减轻时应进行密封、紧固、更换充气等,消除防火区一切杂物;

k. 设备有无出现烧焦、异味、异常声响等;

l. 测试试灯键,试灯1~2秒,发现有信号灯不亮,应查明原因给予更换。

4.1.4 在运行监控中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进行登记,同时报告消防管理中心负责人,

并进行整改。

4.2 异常情况的处置。

4.2.1 当消防主机出现异常情况(如水浸入),应立即切断供给消防主机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以免引起相关联动装置启动而造成消防主机部件烧毁。

4.2.2 当配电箱线路发生短路(过负荷)起火时,立即关掉相关设备的电源,迅速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扑灭。

4.3 机房管理。

4.3.1 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室内(巡查、检修人员除外),若需进入,须经

当值人员同意许可方可进入,但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

4.3.2 消防中心当值人员每班打扫室内卫生,擦拭设施设备,始终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无油渍、无污物、无蛛网,光亮整洁。

4.3.3 室内严禁存放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但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

4.3.4 室内禁止吸烟。

4.3.5 室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设施完好。

4.3.6 室内必须保持24小时监视消防系统,暂时离开时,需呼叫附近保安员或领班暂时替换,并交待值班注意事项,但不得超过10分钟。

4.4 交接班要求

4.4.1 交接班时应:

a. 进行外观巡视各类系统,查看各类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b. 按操作键查看消防主机内容有无改动,有无增删操作员姓名,密码是否改动、正确。

4.4.2 出现下列情况不接班:

a. 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

b. 记录不规范、不完整;

c. 消防主机无法进入操作功能;

d. 室内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e. 设备上积尘未除尽,有水渍、腐蚀品等;

f. 地面不干净、不整洁;

g. 检查物品不齐全;

h. 故障正在处理中或未处理完毕,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协助(在主管或负责人允许时,交班人方可下班)。

4.5 资料的保存与审核。

4.5.1 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消防自动报警控制设备的报警情况记录在《消防系统监控运

行记录》内。

4.5.2 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每班运行情况做好记录,交接班时检查各系统均正常后,双方在《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5.4 消防主管监督填写运行监控的各类记录,每月将相关记录汇总整理存档,记录保存期为三年。

5.0 相关文件

6.0 表格及记录

6.1《消防系统监控运行记录》

6.2《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

第2篇 物业区域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1.0 目的

规范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0 范围

适用于__物业区域内各类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

3.0 职责

3.1 消防中心值班员负责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

3.2 消防中心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

3.3 消防工程师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3.4 安管部主管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统筹、协调。

4.0 工作内容

4.1 运行监控。

4.1.1 消防中心值班人员24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或防火防盗闭路监控等设备进行监控。

4.1.2 消防技工或消防专员每天对园区消防设备进行巡视。

4.1.3 运行监控内容。

a. 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系统正常;

b. 消防主机是否正常(正常时i=1.2a,u=25v);

c. 运行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紧固;

d. 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接口有无松动(松动时应给予紧固),油漆是否脱落(脱落补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

e. 故障灯是否亮,灯亮时证明出现故障,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

f. 低水位信号灯是否亮,灯亮时立即通知工维修部处理;若消防技工巡视时发现应立即查看水位并加水;

g. 破玻灯光信号是否亮,灯亮时岗位人员立即到楼层查看破玻报警原因;

h. 监控闭路电视画面是否清晰,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维修部维修;

i. 巡视园区灭火器的完好情况;

j. 维修部技工应对co2灭火系统、气溶胶灭火系统等固定式灭火系统管网接口,紧急按钮,读出压力表指针数据,发现重量减轻时应进行密封、紧固、更换充气等,消除防火区一切杂物;

k. 设备有无出现烧焦、异味、异常声响等;

l. 测试试灯键,试灯1~2秒,发现有信号灯不亮,应查明原因给予更换。

4.1.4 在运行监控中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进行登记,同时报告消防管理中心负责人,

并进行整改。

4.2 异常情况的处置。

4.2.1 当消防主机出现异常情况(如水浸入),应立即切断供给消防主机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以免引起相关联动装置启动而造成消防主机部件烧毁。

4.2.2 当配电箱线路发生短路(过负荷)起火时,立即关掉相关设备的电源,迅速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扑灭。

4.3 机房管理。

4.3.1 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室内(巡查、检修人员除外),若需进入,须经

当值人员同意许可方可进入,但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

4.3.2 消防中心当值人员每班打扫室内卫生,擦拭设施设备,始终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无油渍、无污物、无蛛网,光亮整洁。

4.3.3 室内严禁存放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但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

4.3.4 室内禁止吸烟。

4.3.5 室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设施完好。

4.3.6 室内必须保持24小时监视消防系统,暂时离开时,需呼叫附近保安员或领班暂时替换,并交待值班注意事项,但不得超过10分钟。

4.4 交接班要求

4.4.1 交接班时应:

a. 进行外观巡视各类系统,查看各类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b. 按操作键查看消防主机内容有无改动,有无增删操作员姓名,密码是否改动、正确。

4.4.2 出现下列情况不接班:

a. 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

b. 记录不规范、不完整;

c. 消防主机无法进入操作功能;

d. 室内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e. 设备上积尘未除尽,有水渍、腐蚀品等;

f. 地面不干净、不整洁;

g. 检查物品不齐全;

h. 故障正在处理中或未处理完毕,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协助(在主管或负责人允许时,交班人方可下班)。

4.5 资料的保存与审核。

4.5.1 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消防自动报警控制设备的报警情况记录在《消防系统监控运

行记录》内。

4.5.2 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每班运行情况做好记录,交接班时检查各系统均正常后,双方在《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5.4 消防主管监督填写运行监控的各类记录,每月将相关记录汇总整理存档,记录保存期为三年。

5.0 相关文件

6.0 表格及记录

6.1《消防系统监控运行记录》

6.2《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

第3篇 某物业项目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物业项目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为规范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系统随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特制定本规程。

(一)程序要点

1、运行监控

(1)消防管理中心监控员24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防火防盗闭路电视等设备进行监控。

(2)运行监控内容:

a、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系统正常

b、消防主机是否正常(正常时i=1.2a,u=25v);

c、运行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紧固;

d、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接口有无松动(松动时给予紧固),油漆是否脱落(脱落补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

e、故障灯是否亮,灯亮时证明出现故障,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

f、低水位信号灯是否亮,灯亮时立即通知技工查看水位加水;

g、破玻灯光信号是否亮,灯亮时到楼层查看破玻报警原因;

h、监看闭路电视画面是否清晰,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技工维修;

i、巡视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管网接口,紧急按钮,发现重量减轻时应进行密封、紧固、更换充气,消除防火区的一切杂物;

j、设备有无出现烧焦、异味、异常声响;

(3)在运行监控中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进行登记,同时报告管理处,并进行整改。

(二)异常情况处置

1、当消防主机出现异常情况(如水浸入),应立即切断供给消防主机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以免引起相关联动装置启动而造成消防主机部件烧毁。

2、当配电箱线路发生短路(过负荷)起火时,立即关掉相关设备电源,迅速用干粉灭火器扑灭。

(三)机房管理

1、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室内(巡查、检修人员除外),若需进入,需经工程部同意,并在当值监控员允许的情况下方可进入,但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

2、当值监控员每班打扫室内卫生,擦拭设施设备,始终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无油渍、无污物、无蜘蛛网,光亮整洁。

3、室内严禁存放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但应配备两瓶干粉灭火器。

4、室内严禁吸烟,严禁明火。

5、室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

6、室内必须保持24小时监视消防系统,暂时离开时,需呼叫领班暂时替换,并交待值班注意事项,但不得超过10分钟。

(四)交接班要求

1、交接班时应:

(1)进行外观巡视各类系统,查看各类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按操作键查看消防主机内容有无改动,有无增删操作员姓名,密码是否改动、正确。

2、出现下列情况不接班:

(1)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

(2)记录不正规

(3)消防主机无法进入操作功能

(4)室内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5)设备上积尘未除尽,有水杯、腐蚀品;

(6)地面不干净、不整洁;

(7)检查物品不齐全;

(8)故障正在处理中或未处理完毕,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协助(在监控领班允许时,交班人方可下班)。

(五)资料保存与审核

1、监控员应对每班次运行情况做好记录。填写《监控室值班记录》,交接班时检查各系统均正常后,双方在《监控室值班记录》上签字确认。

2、安全部主管监督填写运行监控的各类记录,每月将用完的记录本收到办公室归档保存,保存期3年。

第4篇 物业区域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制度怎么写

物业区域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1.0 目的规范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 0 范围适用于物业区域内各类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

3. 0 职责3.1 消防中心值班员负责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

3. 2 消防中心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

3. 3 消防工程师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3. 4 安管部主管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统筹、协调。

4.0 工作内容

4.1 运行监控。

4.1.1 消防中心值班人员24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或防火防盗闭路监控等设备进行监控。

4.1.2 消防技工或消防专员每天对园区消防设备进行巡视。

4.1.3 运行监控内容。

a. 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系统正常;

b. 消防主机是否正常(正常时i=

1.2a,u=25v);

c. 运行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紧固;

d. 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接口有无松动(松动时应给予紧固),油漆是否脱落(脱落补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

e. 故障灯是否亮,灯亮时证明出现故障,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

f. 低水位信号灯是否亮,灯亮时立即通知工维修部处理;

若消防技工巡视时发现应立即查看水位并加水;

g. 破玻灯光信号是否亮,灯亮时岗位人员立即到楼层查看破玻报警原因;

h. 监控闭路电视画面是否清晰,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维修部维修;

i. 巡视园区灭火器的完好情况;

j. 维修部技工应对co2灭火系统、气溶胶灭火系统等固定式灭火系统管网接口,紧急按钮,读出压力表指针数据,发现重量减轻时应进行密封、紧固、更换充气等,消除防火区一切杂物;

k. 设备有无出现烧焦、异味、异常声响等;

l. 测试试灯键,试灯1~2秒,发现有信号灯不亮,应查明原因给予更换。

4.1.4 在运行监控中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进行登记,同时报告消防管理中心负责人,并进行整改。

4.2 异常情况的处置。

4.2.1 当消防主机出现异常情况(如水浸入),应立即切断供给消防主机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以免引起相关联动装置启动而造成消防主机部件烧毁。

4.2.2 当配电箱线路发生短路(过负荷)起火时,立即关掉相关设备的电源,迅速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扑灭。

4.3 机房管理。

4.3.1 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室内(巡查、检修人员除外),若需进入,须经当值人员同意许可方可进入,但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

4.3.2 消防中心当值人员每班打扫室内卫生,擦拭设施设备,始终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无油渍、无污物、无蛛网,光亮整洁。

4.3.3 室内严禁存放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但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

4.3.4 室内禁止吸烟。

4.3.5 室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设施完好。

4.3.6 室内必须保持24小时监视消防系统,暂时离开时,需呼叫附近保安员或领班暂时替换,并交待值班注意事项,但不得超过10分钟。

4.4 交接班要求

4.4.1 交接班时应:a. 进行外观巡视各类系统,查看各类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b. 按操作键查看消防主机内容有无改动,有无增删操作员姓名,密码是否改动、正确。

4.4.2 出现下列情况不接班:a. 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

b. 记录不规范、不完整;

c. 消防主机无法进入操作功能;

d. 室内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e. 设备上积尘未除尽,有水渍、腐蚀品等;

f. 地面不干净、不整洁;

g. 检查物品不齐全;

h. 故障正在处理中或未处理完毕,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协助(在主管或负责人允许时,交班人方可下班)。

4.5 资料的保存与审核。

4.5.1 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消防自动报警控制设备的报警情况记录在《消防系统监控运行记录》内。

4.5.2 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每班运行情况做好记录,交接班时检查各系统均正常后,双方在《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5.4 消防主管监督填写运行监控的各类记录,每月将相关记录汇总整理存档,记录保存期为三年。

5.0 相关文件无6.0 表格及记录

6.1《消防系统监控运行记录》

6.2《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

第5篇 物业区域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制度

物业区域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1.0 目的

规范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0 范围

适用于__物业区域内各类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

3.0 职责

3.1 消防中心值班员负责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

3.2 消防中心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

3.3 消防工程师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3.4 安管部主管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统筹、协调。

4.0 工作内容

4.1 运行监控。

4.1.1 消防中心值班人员24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或防火防盗闭路监控等设备进行监控。

4.1.2 消防技工或消防专员每天对园区消防设备进行巡视。

4.1.3 运行监控内容。

a. 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系统正常;

b. 消防主机是否正常(正常时i=1.2a,u=25v);

c. 运行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紧固;

d. 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接口有无松动(松动时应给予紧固),油漆是否脱落(脱落补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

e. 故障灯是否亮,灯亮时证明出现故障,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

f. 低水位信号灯是否亮,灯亮时立即通知工维修部处理;若消防技工巡视时发现应立即查看水位并加水;

g. 破玻灯光信号是否亮,灯亮时岗位人员立即到楼层查看破玻报警原因;

h. 监控闭路电视画面是否清晰,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维修部维修;

i. 巡视园区灭火器的完好情况;

j. 维修部技工应对co2灭火系统、气溶胶灭火系统等固定式灭火系统管网接口,紧急按钮,读出压力表指针数据,发现重量减轻时应进行密封、紧固、更换充气等,消除防火区一切杂物;

k. 设备有无出现烧焦、异味、异常声响等;

l. 测试试灯键,试灯1~2秒,发现有信号灯不亮,应查明原因给予更换。

4.1.4 在运行监控中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进行登记,同时报告消防管理中心负责人,

并进行整改。

4.2 异常情况的处置。

4.2.1 当消防主机出现异常情况(如水浸入),应立即切断供给消防主机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以免引起相关联动装置启动而造成消防主机部件烧毁。

4.2.2 当配电箱线路发生短路(过负荷)起火时,立即关掉相关设备的电源,迅速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扑灭。

4.3 机房管理。

4.3.1 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室内(巡查、检修人员除外),若需进入,须经

当值人员同意许可方可进入,但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

4.3.2 消防中心当值人员每班打扫室内卫生,擦拭设施设备,始终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无油渍、无污物、无蛛网,光亮整洁。

4.3.3 室内严禁存放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但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

4.3.4 室内禁止吸烟。

4.3.5 室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设施完好。

4.3.6 室内必须保持24小时监视消防系统,暂时离开时,需呼叫附近保安员或领班暂时替换,并交待值班注意事项,但不得超过10分钟。

4.4 交接班要求

4.4.1 交接班时应:

a. 进行外观巡视各类系统,查看各类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b. 按操作键查看消防主机内容有无改动,有无增删操作员姓名,密码是否改动、正确。

4.4.2 出现下列情况不接班:

a. 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

b. 记录不规范、不完整;

c. 消防主机无法进入操作功能;

d. 室内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e. 设备上积尘未除尽,有水渍、腐蚀品等;

f. 地面不干净、不整洁;

g. 检查物品不齐全;

h. 故障正在处理中或未处理完毕,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协助(在主管或负责人允许时,交班人方可下班)。

4.5 资料的保存与审核。

4.5.1 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消防自动报警控制设备的报警情况记录在《消防系统监控运

行记录》内。

4.5.2 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每班运行情况做好记录,交接班时检查各系统均正常后,双方在《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5.4 消防主管监督填写运行监控的各类记录,每月将相关记录汇总整理存档,记录保存期为三年。

5.0 相关文件

6.0 表格及记录

6.1《消防系统监控运行记录》

6.2《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

第6篇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制度

1.0 目的

规范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0 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在管物业区域内各类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

3.0 职责

3.1 消防中心值班员负责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

3.2 消防中心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

3.3 消防工程师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3.4 保安部经理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统筹、协调。

3.5 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对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6 消防监控中心由工程维护部管理的(如第一、第二__)消防设备的运行管理参照本规程执行。

4.0 工作内容

4.1 运行监控。

4.1.1 消防中心值班人员24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或防火防盗闭路监控等设备进行监控。

4.1.2 消防技工或消防专员每天对园区消防设备进行巡视。

4.1.3 运行监控内容。

a.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系统正常;

b.消防主机是否正常(正常时i=1.2a,u=25v);

c.运行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紧固;

d.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接口有无松动(松动时应给予紧固),油漆是否脱落(脱落补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

e.故障灯是否亮,灯亮时证明出现故障,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

f.低水位信号灯是否亮::,灯亮时立即通知工程维护部消防工程师处理;若消防技工巡视时发现应立即查看水位并加水;

g.破玻灯光信号是否亮,灯亮时岗位人员立即到楼层查看破玻报警原因;

h.监控闭路电视画面是否清晰,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工程维护部维修;

i.巡视园区灭火器的完好情况;

j.工程维护部消防技工应对co2灭火系统、气溶胶灭火系统等固定式灭火系统管网接口,紧急按钮,读出压力表指针数据,发现重量减轻时应进行密封、紧固、更换充气等,消除防火区一切杂物;

k.设备有无出现烧焦、异味、异常声响等;

l.测试试灯键,试灯1~2秒,发现有信号灯不亮,应查明原因给予更换。

4.1.4 在运行监控中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进行登记,同时报告消防管理中心负责人,并进行整改。

4.2 异常情况的处置。

4.2.1 当消防主机出现异常情况(如水浸入),应立即切断供给消防主机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以免引起相关联动装置启动而造成消防主机部件烧毁。

4.2.2 当配电箱线路发生短路(过负荷)起火时,立即关掉相关设备的电源,迅速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扑灭。

4.3 机房管理。

4.3.1 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室内(巡查、检修人员除外),若需进入,须经

当值人员同意许可方可进入,但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

4.3.2 消防中心当值人员每班打扫室内卫生,擦拭设施设备,始终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无油渍、无污物、无蛛网,光亮整洁。

4.3.3 室内严禁存放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但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

4.3.4 室内禁止吸烟。

4.3.5 室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设施完好。

4.3.6 室内必须保持24小时监视消防系统,暂时离开时,需呼叫附近保安员或中队长暂时替换,并交待值班注意事项,但不得超过10分钟。

4.4 交接班要求

4.4.1 交接班时应:

a.进行外观巡视各类系统,查看各类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b.按操作键查看消防主机内容有无改动,有无增删操作员姓名,密码是否改动、正确。

4.4.2 出现下列情况不接班:

a.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

c.消防主机无法进入操作功能;

d.室内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e.设备上积尘未除尽::,有水渍、腐蚀品等;

f.地面不干净、不整洁;

g.检查物品不齐全;

h.故障正在处理中或未处理完毕,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协助(在主管或负责人允许时,交班人方可下班)。

4.5 资料的保存与审核。

4.5.1 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消防自动报警控制设备的报警情况记录在《消防系统监控运行记录》内。

4.5.2 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每班运行情况做好记录,交接班时检查各系统均正常后,双方在《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5.4 消防主管监督填写运行监控的各类记录,每月将相关记录汇总整理存档,记录保存期为五年。

5.0 相关文件

6.0 表格及记录

6.1《消防系统监控运行记录》(qr-7.5.1-09-07)

第7篇 小区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16

小区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十六)

1.0 目的

规范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0 范围

适用于__各类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

3.0 职责

3.1 消防中心值班员负责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

3.2 消防中心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

3.3 工程维护部负责人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3.4 秩序维护部经理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统筹、协调。

3.5 行政管理部对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4.0 工作内容

4.1 运行监控。

4.1.1 消防中心值班人员24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或防火防盗闭路监控等设备进行监控。

4.1.2 电工或消防专员每天对小区消防设备进行巡视。

4.1.3 运行监控内容。

a. 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系统正常;

b. 消防主机是否正常(正常时i=1.2a,u=25v);

c. 运行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紧固;

d. 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接口有无松动(松动时应给予紧固),油漆是否脱落(脱落补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

e. 故障灯是否亮,灯亮时证明出现故障,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

f. 低水位信号灯是否亮,灯亮时立即通知工程维护部处理;若电工巡视时发现应立即查看水位并加水;

g. 破玻灯光信号是否亮,灯亮时岗位人员立即到楼层查看破玻报警原因;

h. 监控闭路电视画面是否清晰,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工程维护部维修;

i. 巡视小区灭火器的完好情况;

j. 工程维护部电工应对co2灭火系统、气溶胶灭火系统等固定式灭火系统管网接口,紧急按钮,读出压力表指针数据,发现重量减轻时应进行密封、紧固、更换充气等,消除防火区一切杂物;

k. 设备有无出现烧焦、异味、异常声响等;

l. 测试试灯键,试灯1~2秒,发现有信号灯不亮,应查明原因给予更换。

4.1.4 在运行监控中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进行登记,同时报告消防管理中心负责人,并进行整改。

4.2 异常情况的处置。

4.2.1 当消防主机出现异常情况(如水浸入),应立即切断供给消防主机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以免引起相关联动装置启动而造成消防主机部件烧毁。

4.2.2 当配电箱线路发生短路(过负荷)起火时,立即关掉相关设备的电源,迅速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扑灭。

4.3 机房管理。

4.3.1 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室内(巡查、检修人员除外),若需进入,须经当值人员同意许可方可进入,但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

4.3.2 消防中心当值人员每班打扫室内卫生,擦拭设施设备,始终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无油渍、无污物、无蛛网,光亮整洁。

4.3.3 室内严禁存放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但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

4.3.4 室内禁止吸烟。

4.3.5 室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设施完好。

4.3.6 室内必须保持24小时监视消防系统,暂时离开时,需呼叫附近秩序维护员或班长暂时替换,并交待值班注意事项。

4.4 交接班要求

4.4.1 交接班时应:

a. 进行外观巡视各类系统,查看各类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b. 按操作键查看消防主机内容有无改动,有无增删操作员姓名,密码是否改动、正确。

4.4.2 出现下列情况不接班:

a. 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

b. 记录不规范、不完整;

c. 消防主机无法进入操作功能;

d. 室内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e. 设备上积尘未除尽,有水渍、腐蚀品等;

f. 地面不干净、不整洁;

g. 检查物品不齐全;

h. 故障正在处理中或未处理完毕,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协助(在秩序维护部负责人的允许时,交班人方可下班)。

4.5 资料的保存与审核。

4.5.1 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消防自动报警控制设备的报警情况记录在《消防系统监控运行记录》内。

4.5.2 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每班运行情况做好记录,交接班时检查各系统均正常后,双方在《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5.4 消防专员监督填写运行监控的各类记录,每月将相关记录汇总整理存档,记录保存期为五年。

第8篇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1.0目的

规范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系统随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部辖区内各类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

3.0职责

3.1管理处主任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监督、统筹工作。

3.2消防管理中心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业务督导工作。

3.3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

3.4消防管理中心消防员负责具体实施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

4.0程序要点

4.1运行监控

4.1.1消防管理中心消防员24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防火放盗闭路电视等设备进行监控。

4.1.2运行监控内容:

a)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system normal”(系统正常);

b)消防主机是否正常(正常时i=1.2a,u=25v);

c)“运行”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紧固;

d)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接口有无松动(松动时给予紧固),油漆是否脱落(脱落补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

e)“故障”灯是否亮,灯亮时证明出现故障,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

f)“低水位”信号灯是否亮,灯亮时立即通知机电维修电工查看水位加水;

g)“破波灯光”信号是否亮,灯亮时到楼层查看破波报警原因;

h)监看闭路电视画面是否清晰,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机电维修部维修;

i)巡视“1211”固定式灭火系统管网接口,紧急按钮,读出压力表指针数据,发现重量减轻时应进行密封、紧固、更换充气,消除防火区的一切杂物;

j)设备有无出现烧焦、异味、异常声响;

k)测试“试灯”键,试灯1--2秒钟,发现有信号灯不亮,应查明原因给予更换。

4.1.3在运行监控中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进行登记,同时报告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班组长,并进行整改。

4.2异常情况处置

4.2.1当消防主机出现异常情况(如水浸入),应立即切断供给消防主机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以免引起相关联动装置启动而造成消防主机部件烧毁.

4.2.2当配电箱线路发生短路(过负荷)起火时,立即关掉相关设备的电源,迅速用干粉过1211灭火器扑灭.

4.3机房管理

4.3.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室内(巡查、检修人员除外),若须进入,须经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同意,并在当值消防员允许的情况下方可进入,但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

4.3.2当值消防员每班打扫室内卫生,擦拭设施设备,始终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无油渍、无污物、无蜘蛛网,光亮整洁。

4.3.3室内严禁存放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但应配备两瓶“1211”或干粉灭火器。

4.3.4室内禁止吸烟。

4.3.5室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防小动物设施完好。

4.3.6室内必须保持24小时监视消防系统,暂时离开时,需呼叫附近保安员或班组长暂时替换,并交待值班注意事项,但不得超过10分钟。

4.4交接班要求

4.4.1交接班时应:

a)进行外观巡视各类系统,查看各类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b)按操作键查看消防主机内容有无改动,有无增删操作员姓名,密码是否改动、正确。

4.4.2出现下列情况不接班:

a)上一班情况未交待清楚;

b)记录不正规;

c)消防主机无法进入操作功能;

d)室内存

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e)设备上积尘未除尽,有水杯、腐蚀品;

f)地面不干净、不整洁;

g)检查物品不齐全;

h)故障正在处理中或未处理完毕,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协助(在值班干部允许时,交班人方可下班)。

4.5资料保存与审核

4.5.1消防员应对每班次运行情况做好记录。填写(消防系统监控记录表》,交接班时检查各系统均正常后,双方在《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5.2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监督填写运行监控的各类记录,每周星期日将用完的记录本收到办公室归档保存,保存期3年。

4.5.3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每班次交接均应对每个消防中心的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在《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上签署巡查意见,最后右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签署审核意见。

5.0记录

5.1《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

5.2《消防系统监控记录表》

6.0相关支持性文件

6.1《消防系统操作标准作业规程》

6.2《消防器材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规范汇编(8篇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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