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规定:确保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如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了解电气火灾的预防措施,以及紧急情况下的应对策略。
2. 设备检查:在操作前,电气工需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但不限于线路连接、绝缘性能、开关状态以及仪表指示的准确性。
3. 操作程序: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操作,如启动、运行、停机和维护,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标准流程。
4. 故障处理:遇到设备异常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按照既定的故障排查和报告程序进行处理。
5. 记录与报告:操作过程中,电气工需记录设备运行状况、维护保养情况及任何异常事件,以便后续分析和改进。
电气工操作规程的标准如下:
1. 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电气安全法规,如国家电气安全规程、电力行业操作手册等。
2. 维护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保证其效率和使用寿命符合制造商的推荐值。
3. 操作人员需通过专业培训,持有有效的电工操作证书,确保具备足够的技能和知识。
4. 设备的定期维护和检查应按照制造商的指导书或行业标准执行,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5. 故障处理流程应明确、迅速,避免因延误导致的损失或危险。
6. 记录和报告制度应严谨,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便于追踪设备的历史状态和预测潜在问题。
电气工操作规程是指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必须遵守的一系列规则和程序,旨在保障操作安全、设备正常运行和维护效率。这些规程涵盖了从设备检查、操作流程到故障处理和记录报告的全过程,旨在降低风险,防止意外发生,同时提高工作效率。电气工必须理解并严格执行这些规程,以确保自身安全,保护设备,以及维护整个电气系统的稳定运行。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因此,理解和遵守规程是每个电气工的基本职责。
第1篇 电气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综采工作面的专职电气操作人员及专职电气检修人员必须具有高中文化程度并经集团公司及矿集中培训,学习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有关专业技术,经考试合格,方可操作电气设备。
2、操作综采电气设备应由专职电气操作人员进行。非专职电气检修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3、综采电气检修人员和操作人员应熟悉所操作与检修的设备的性能、电气原理、操作程序,应明了设备指示仪表,各种信号灯与故障灯的显示内容。
4、各类高低压电气设备应有标志牌,标志牌上应标明额定容量、额定电压、额定电流、保护定值、用途和维护责任者。
5、操作高压电气设备的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必须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6、操作千伏级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穿电工绝缘靴。
7、所有电气设备不得带电检修与搬迁(包括电缆与移动变电站等)电气设备。必须带电搬迁设备时,应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8、电气设备在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并用由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必须检查沼气,在巷道风流中沼气浓度在1%以睛,方可将导体对地完全放电。控制设备内部装在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所有开关手把,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并送电,严禁传话送电。
9、普通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沼气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
10、工作面风流中沼气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沼气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
11、工作面风流中,沼气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 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动机及其开关处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沼气浓度达到1. 5%,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12、因沼气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沼气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开动设备。
13、各电气设备的故障处理,至少应配备两名电气工。
14、送停高低压电源需要专人监护、专人执行,不得打手势、传话进行作业。
15、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或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16、综采工作面的所有电气设备(包括电缆)每采完一个工作面,应及时全部上井检修。
17、各类高低电气设备在顺槽移动和井上下卸装及搬运过程中,应避免振动,严禁翻滚必须轻拿轻放。
18、在综采工作面运行的高低压电气设备,其主回路及控制系统的电路,未经主管技术人员的同意,维护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
19、供综采工作面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低压馈电线上,应装有带漏电闭锁的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检漏装置应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不用。每天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试验。
20、工作面低压供电系统同时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电压时,低压电气设备上应明显标出其电压额定值。
21、综采工作面的高低压电缆必须采用不延燃的铜芯橡胶电缆,严禁使用铠装电缆。
22、工作面所有电气设备都应外观清洁,放置整齐,无倾斜,周围环境无杂物,顶板无淋水,表面无尘,进出电缆整洁。不穿错。
23、在综采工作面放置的场所附近应备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全队职工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并熟悉自己工作区域内的些器材的存放地点。
24、安装在巷道内移动变电站或平车上的高低压电气设备的最突出部分,同巷道支护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25米,同运输机的距离应满足设备检查、 检修的需要,并不得小于0.7米。
25、综采工作面的移动变电站及高低压配电点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二、移动变电站操作规程
1、运行前检查
1)检查各零部件是否齐全,系统完整。
2)检查高低压电缆插肖插座或电缆联结器是否联结牢固可靠。
3)检查高压开关箱、低压开关箱的观察窗口玻璃有无破损,表面是否清洁,箱内指示仪表与灯泡是否完好无损。
4)检查各防爆结合面的紧固螺栓齐全、紧固、可靠。
5)检查开关各手把是否在指定位置。
2、移动变电站的送电程序应是先送高压,后送低压,停电程序应是先停低压后停高压。
3、仅装有高压隔离开关的移动变电站,高压侧不允许带电切断电流。装有高压负荷开关的移动变电站,允许在紧急情况下断开负荷电流。装有高压断路器的移动变电站,允许在正常情况下切断负荷电流。
4、ksgzy型移动变电站送电操作程序:
1)合上高压负荷开关并用闭锁钉锁紧。
2)合低压馈电开关。
a)将隔离开关转至合闸位置,观察状态信号灯黄灯亮,仪表照明灯亮,检漏继电器信号灯黄灯亮,仪表信号灯亮。
b)按面板上漏电复们按钮,如检漏继电器信号灯黄灯灭、绿灯亮、空气开关允许合闸,否则须查找漏电故障。
c)操作空气开关向逆时针方向转动120度储能,继续搬动向顺时针方向旋转原来位置,馈电开关合闸。观察状态信号灯黄灯灭,绿灯亮,电压表有电压指示,如低压侧带负荷则电流表有电流指示。检测绝缘电阻的千殴姆表有绝缘电阻值指示。
5、对ksgzy应做到
1)每天对移变低压1140v漏电保护装置进行一次漏电跳闸试验。
2)每周对低压1140v网路的电容电流进行补偿。
3)每周分别对移变的高压侧电气锁按钮和低压侧的停止按钮进行动作试验,分别按后馈电开关应能迅速跳闸。
6、移变在安装后未投入运行前,应检查变压器绕阻的抽头位置,并根据井下电网电压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位置,并联结紧固好。
7、移变应装设局部接地极、辅助接地极应大于5米,接地联结应可靠。
8、当移动变电站变压器容量超过单根引出电缆的输出容量时,必须用两根电缆引出,并在低压箱中对每一根电缆加装过负荷保护装置。
三、高压隔爆开关操作规程
1、运行前检查
1)检查各部件应齐全、系统应寒带。
2)检查电缆插肖或联接器是否联接可靠牢固。
3)检查观察窗玻璃有无损坏,应表面清洁,箱内指示仪表及指示灯泡应完好无损。
4)检查防爆面紧固螺栓应齐全,紧固可靠。
5)检查操作手把是否在指定位置,分合指针或标牌是否显示在分的位置。
6)检查防爆门与开关的闭锁机构是否可靠闭锁。
2、高压开关合闸时,应先合上隔离,然后操作断路器操作手把使开关接通电源,完毕后应检查闸标牌或指针应显示在“合”的位置。
3、每个月对断路器的气体压力进行测试并做记录。
4、断路器因短路或接地故障发生跳闸后,必须查明并( 无 )
5、建立定期检修制度。每季对下列内容作一素列检修:
1)清洗抛光隔离开关触头表面。
2)检查机械活动部件,如转动不灵活应涂少量润滑油脂。
3)清洁修理防爆结合面,并涂以防锈油脂。
4)清洁绝缘面、隔离开关树脂块、隔离开关轴、导线绝缘层等绝缘表面。
5)检查断路器气体压力,如低于规定值 应及时充气。
6)高压开关停电后,隔离刀闸应置于接地位。
四、低压防爆开关操作规程
1、运行前检查
1)检查各部部件应齐全完整。
2)检查进线箱和出线箱的电缆接一是否完好,电缆插肖或联接器是否完好无损坏。
3)检观察窗玻璃应无损坏,表面清洁,箱内指示仪表及指示灯应完好无损。
4)检查隔爆间隙符合规定,紧固螺栓应齐(无)
5)检查各操作手柄与按钮、开关动作应灵活。各手柄、开关应在规定的位置。
6)检查电源电压等级是否与控制变压器信号、变压器的原端接线一致。
7)用试验开关检查各部分电路是否正常。
2、馈电开关启动器所带负荷容量发生变化时, 应将过载保护和短路保护的速写值 及时作相应调整。
3、发生过载、短路、漏电和真空接触器发生漏气等事故时,必须先将事故排除,才允许按压复位按钮,开关再次起动。
4、在紧急情况下,带灭弧室的换向隔开关允许操作人员直接操作切断负荷电流。
5、采用双电缆环形供电的低压开关组,在连接或更换电缆时,对三相电源严格定相后方允许开关电源连通,以免发生短路事故。
6、开关送电后,操作人员应详细检查各仪表及指示灯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断开开关。
7、操作人员接到停电指令或开关运行异常时,应及时按压停止按钮或使接触器断电。当电气设备检修或小班工作结束时应将隔离开关拉开并闭锁好。
第2篇 电气设备操作工操作规程范本
一、一般规定
第1条未经专门培训、未持合格证人员不得操作电器设备。
第2条操作高压电器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和站在绝缘台上。
第3条操作千伏级电器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
第4条127v手持式电器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部分应有很好的绝缘。
第5条工作面使用的电器设备,其绝缘性能和防爆性能必须符合规定。
第6条供电系统所有继电保护装置均应保持整定标准,灵敏可靠,不准甩掉。当任何一种保护失灵时,都应立即停电处理,处理不好,不准送电。
第7条所有电器设备的安装地点均应有相应的防潮、防水、防尘等有效保护措施。
二、停送电
第8条停送高压电必须坚持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第9条停送电前应保证所需操作的开关是否与停电指令相符。只有在停止断路器之后才能操作停下隔离开关;相反送电时,只有在隔离开关合闸后,才能操作断路器合闸,严禁带负荷操作隔离开关。
第10条停电后应用与电源电压等级相应的检电笔检验,检验无误后,再进行导体对地完成放电(在瓦斯可能积聚之处,必须进行检查,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才准放电)。装有接地装置的设备,停电后必须将开关手柄打到“接地”位置。
第11条停电后必须进行挂牌、加锁或专人看守,非执行该项工作人员不得摘牌送电。
第12条送电前必须检查撤除导体放电装置,无误后方可送电。
三、移动电站拉移
第13条拉移操作前要注意事项:
1.切断电源,严禁带电迁移。
2.检查变电站牵引绞车锚固定位置,必须安装牢固,性能安全可靠,信号齐全灵敏。回头轮生根稳固,连接装置安全可靠。
3.在巷道坡度超过5°时,要采取特殊安全措施,并采用双牵引,在巷道坡度超过100m 时,在电站下山方向用φ350m的优质圆木打生根柱,串车之间用保险绳。
4.检查变电站串车之间联系装置,要安全可靠,移动范围内铁路、枕木倒板、夹板及巷道支护等,必须安装牢固。
5.检查电缆、管路,保持吊挂整齐,随车前移不承受自重以外的张力,无挤伤危险。
第14条拉移操作
1.拉移时要有专人指挥,牵引装置派专人操作,中间分派专人监视,号令统一,动作协调,无论哪一部分发现问题,应迅速停止拉移操作,检查处理无误后才能继续位移。
2.拉移绞车预紧,解除生根链,打开不倒翁、挡车器。
3.拉移过程,中间监视人员必须站在串车前行或车辆可能掉道波及不到的安全地点观察。
4.拉移工作应徐徐进行,同时前后照应,对由于巷道拐弯、起伏地段,设备可能碰撞位置,预先采取可靠的防碰撞措施。
第15条拉移完毕后注意事项
1.拉移到位,停止牵引,变电站应在道上敷设3道生根锚链,至少设两组挡车器,间隔不少于20m,锚链和挡车器不得设置在接头上,在坡度大于5°的下滑方向上附加合格的圆木切柱,牵引装置应松弛,并应停电闭锁。
2.在新的位置上进行设备、电缆、管路的调整、吊挂和接地装置的安装敷设。
3.全面检查车辆连接、两端锚固、设备安装、管线吊挂、接地装置等,待一切正常后,方可送电投入运行。
4.拆接移动电缆时,插销、接线盒均应妥善保护,电缆盘成“8”型,保持足够的弯曲半径。接线后第一次试运行,应注意工作面设备旋转方向。
第3篇 井下低压电气安、撤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矿井安装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操作。
2、矿井安装电工必须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设备防爆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3、矿井安装电工必须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安装电工入井进必须佩戴瓦斯便携仪,当作业地点20m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作业,瓦斯浓度达到1.5%时,切断所有设备电源。
二、操作前的准备
1、施工前应熟悉图纸资料、安装质量标准及安全技术措施。
2、检测、安装的设备、电缆、技术参数及安装时所用的材料。各种技术数据及技术要求必须与设计相符。
3、检查安装、运输的现场环境,清除安装场地的障碍和杂物,了解工作场所的安装状况及相关工作环节的情况。
4、安装的设备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安装的设备必须按照试验规程中规定的试验项目做各种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2)低压电缆必须测试绝缘,高压电缆必须做直流耐压和泄漏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3)入井安装的设备必须有入井合格证。
5、在井下使用普通型电工测量仪表时,所在地点必须由瓦斯检测人员检测瓦斯,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允许使用。
6、在立井井筒和距井口3米以内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保险带。随身工 具应有防脱落措施,以防坠落伤人。
7、井下安装如需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按规定报批后付诸实施,在工作前必须将周围的带电体和易燃物隔离,并配备防火设施及器材。
三、操作
1、设备装车运输时必须固定可靠。对小型贵重设备、仪表、易损零部件采取保护 措施后,再进行搬运。
2、施工所用的起重用具,必须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完好无损后,方可使用。
3、多人徒手搬运设备时,应由专人统一指挥,统一口令,以防设备倾倒伤人,撞损设备。
4、井下起重设备时,应首先检查起吊棚子是否牢固,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被吊物上严禁站人,吊起的重物下严禁行人。
5、安装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作业制度。从事高压作业时,必须按停电、验电、放电、封线、挂停电标志牌等顺序工作。
6、安装防爆设备时,要保护防爆面,不准用设备做工作台,以免损坏设备。
7、撤除电气设备时,必须按程序拆卸严禁野蛮施工,以防损坏设备,未经允许 不得擅自截断电缆。
四、收尾工作
1、安装后的检查
(1)各类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垂直度、电缆的敷设、接线工艺应符合安装质量标准。
(2)检查连接装置,各部螺栓、防松弹簧垫圈应齐全紧固。
(3)电气间隙、爬电距离、防爆间隙及接地装置应符合标准。
(4)试运转。
(5)安装设备的手动部件动作灵活,开关的触头闭合严密。
(6)按设计整定继电保护。
(7)井下送电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进方可进行试送电。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2、完成上述工作后,由组长与司机、维护人员及有关领导一起进行设备试运转。
3、设备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交给使用单位,并做好工作记录。
4、清理场地、工具、材料、仪表、仪器。试运转正常后撤离现场。
第4篇 井下电工电气维修工操作规程
井下电气维修工(电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凡井下电工必须熟悉井下电气作业安全规程,并受过触电急救、人工呼吸的培训。
2.井下电工必须熟悉井下采掘各巷道系统、通风系统,熟悉所辖区域的供电系统。
3.按规定经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有关专业培训的人员才能独立从事工作。
二、停送电工作
4.停送电必须遵守下述规定:
⑴ 6千伏高压停送电必须坚持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其办法与地面高压停送电制度相同。
⑵ 6千伏高压停送电工作票由机运科电气负责人签发,并以调度室同意,做好区域人员撤离,排放瓦斯安全工作后,方能执行。
⑶高压停、送电操作,必须执行二人作业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事故情况下可由一人操作。
⑷660v以下电压的整个系统停、送电,由停、送电单位书面申请,由机运科电气负责人同意签字,经调度室做好安排后,由申请单位指定专人负责。
⑸采区变电所低压分路开关停送电,由维修单位或维修人员直接向调度室报告,经同意后即可操作。
⑹“三专”电气设备停电,一般情况必须提前一天向机运科报告,经机运科同意,调度室安排后,第二天才能实行。在有故障情况下,可先停电,但停电后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报告。
⑺操作千伏级以上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必须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⑻停电后,必须验电,闭锁挂牌,并留有专人守护后,方能从事工作。
⑼掘进区域停电后,送电程序按排放瓦斯规定执行。
⑽停电时,必须先停负荷,后停主线路,以免造成跑车及掘进瓦斯积聚来不及撤人的事故。
三、电器检修
5.电器检修必须熟悉电器原理图及接线图,准确做出事故定性判定。
6.电器、电缆漏电事故,有低压选择性漏电保护的采区变电所应跳控制的分路开关无低压选漏保护的采区变电所应跳低压总馈,此时应根据保护方式以判别漏电线路。
7.电器、电缆、开关负方短路,一般引起磁力开关烧断熔断器或分路开关跳闸。或开关电机综合保护动作。可根据熔断器熔断开关、跳闸分路开关及电机综保的负方寻找短路点。
8.电机故障可根据电机发热程度,接线室内气味,电气绝缘程度等判定是否烧毁,电压等级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缺相,是否过负荷等判定故障。
9.变压器可根据油位、温度、输入输出是否平衡,有无异响等现象判定事故。
10.高压开关可根据合闸动触头是否顺利插入静触头,机构是否打滑,输入是否缺相,隔离刀闸是否接触良好等判定故障。
11.电煤钻综保等电气可根据本身的指示判定故障性质。
12.根据事故性质和事故程度,可就地检修或更换设备、线路。
13.设备检修后,应测试绝缘,清理工具,防爆面处理,检查失爆后,方可通电试车。
14.设备检查不能直接发现故障需用摇表检查时,应根据瓦斯浓度按规定执行(瓦斯浓度1%以下)。需带电测试时,应拟定专门措施,经机运科批准后才能实施。
15. 所修设备主方必须停电,严禁带电检修。
四、电气试验、检查
16.检漏继电器必须每天试验一次。试验时,对“三专”电器,应先合上试验开关,然后试验。其它低压系统,也应视绞车等突然停电会发生安全事故的重要电器未开动时,方能试验。
17.远方漏电试验应按照低压供电系统和试验规程选择试验点,制定专门措施,由主管部门组织专门人员进行。
18.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48.条、第449条、第450条和第451条的规定。
19.井下电气的日常检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井下电气线路每天、每区域必须派专人进行巡检。巡检下述内容:
⑴电器、电缆失爆检查。
⑵电缆悬挂是否符合规定。
⑶各接地极、接地线是否损坏,是否符合规定。
⑷各电器温度、声音是否正常。
⑸各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整定值是否与名牌值相符合。
五、电器安装
21.采区变电所和采区工作面新安装时,安装人员必须熟悉设计的供电系统图及安装区域巷道。
22.安装前应按标准化要求验收采区变电所硐室是否合格,巷道有无电缆挂钩等安装条件是否具备。
23.安装前应按质量标准检修、试验电器和电缆,并按防爆标准验收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能入井安装。
24.安装中如无与设计图纸相符合的电器、电缆,安装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图纸,经设计人员同意并重新计算整定后,方能实施。
25.采区变电所安装后,经主管部门验收批准送电,方能投入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命令送电。
26.零时拆搭火的电器设备,由主管部门出具搭火通知后,施工单位才能实施。
第5篇 电气试验工操作规程范本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电气试验工作严格执行《煤矿电气试验规程(试行)》的规定,凡与电力系统直接连接的电力设备,试验标准按水利电力部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2条 电气试验工作应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主要设备拆接线工作应由该设备维修人员担任。
第3条 试验人员必须有试验技术操作合格证,方可上岗实际操作。新试验人员(包括徒工、实习人员、参加劳动人员)必须在持有试验技术合格证的熟练人员监护下进行工作。
第4条 做井下电气试验时,电源线不应使用塑料线;瓦斯浓度应保持在1%以下;在高瓦斯矿井的掘进头、采煤巷道、可能发生瓦斯突然出现的地区,要有专用局扇,并有瓦斯检查员现场值班,方可进行试验。
二、操作前的准备
第5条 电气试验工作不得少于2人,试验前工作负责人应对全体试验人员详细布置试验内容和安全注意事项。试验人员要有明确分工,坚守岗位,各行其责。
第6条 试验人员必须熟知试验仪器、仪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第7条 试验前必须了解试验现场情况,熟悉有关技术
资料。
第8条 做高压电气设备停电试验时,必须填写操作票,慎重核实设备编号后,才能进行倒闸操作。
三、操作
第9条 高压电气试验
1.因试验需要断开设备接头时,拆前应做好相位标记,恢复后应进行检查。
2.试验前检查试验装置金属外壳,应有可靠接地线,高压引线应尽量缩短,必要时用绝缘物支持牢固。试验装置的低压电源,应使用明显断开的双极隔离开关和电源指示灯,两个串联的电源开关,并加装过载保护装置。
3.试验前应先测量被试设备的绝缘电阻,合格后才可进行其他试验项目。耐压试验应在其他试验项目都合格后才能进行,否则应请示上级酌情处理。
4.用摇表测量大电容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时(如电缆、
发电机,大型变压器),先将导线离开被试物后,再停止转动
摇表。
5.试验前和变更试验接线时,应坚持复查接线,通电前
压器手把应保持在零位,合拉闸必须互相呼应正确传达口令,加压时应重复要求加压数字,避免加压错误。
6.加压前应通知有关人员离开被试设备或退出现场后,方可加压。对有人工作的邻近设备有感应电压时,应采取预防措施;
7.对有电容的设备,试验前后均应充分放电,对有静电感应的设备,应接地线后才能接触。放电时需用有限流电阻的专用放电棒,放电人员应戴绝缘手套。
8.试验操作过程中,应精神集中,随时注意异常情况,
操作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9.改变接线、寻找故障或试验结束时,应先断开试验电源,然后放电,必要时还应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接地。
10.带电试验要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安全措施;特殊试验、研究性试验和在运行系统做试验时,必须有试验方案,并经领导批准后,才能进行。
11.试验用低压电源、变压器中性点、消弧电抗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等的接地线,或二线一地系统的工作地线,必须在设备停电后拆除。
12.不能采用变压器中性线,作为试验用接地线。
13,在试验过程中,禁止采用冲击办法加压,应缓慢升至试验电压,并在耐压时间内保持不变。
14.在泄漏、耐压试验中,当发现升压到某一值寸,调压器继续升压而电压表指示不再上升或电压表指示突然回零。应立即将调压器手把调至零位,拉开开关,切断电源,查找原因。
15. 为了防止过电压,在一些试验中要加装球间隙保护(球间隙放电值为被试物试验电压的110%);
16.高压试验时。被试物的非试验相、非试验侧均应接地,在换相时必须切断电源。
17.未装地线的大电容被试设备,应先进行放电,再做 试验。直流耐压试验每一阶段或试验结束时,应将设备对地
放电数次,并短路接地。
18.井下试验设备的接地线、接地极应保持接触良好,接地电阻符合要求。
第11条 使用zc一18型测量仪测量接地电阻时:
1.按直线距被测接地极e′20米和40米处分别埋入电位探测针p′和电流探测针c′。
2.用导线将e′、p′、c′分别与摇表相应的e、p、c相连接。
3.仪表水平放置,调零位调节器使检流计指针指在黑线上。
4.将倍率标度盘拨至乘lo档,慢慢转动发电机手把,同时转动测量标度盘,使检流计指针指在黑线上。
5.当检流计指针接近平衡时,加快发电机手把转速至120转/分以上,调整测量标度盘使指针指在黑线上。
6.当测量标度盘读数小于l时,将倍率标度盘置于乘1档,再重新调测量标度盘。
7.标度盘读数乘以倍率即为所测接地电阻值。
第12条 继电保护的检验与整定
1.继电保护装置检验、整定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应
备有整定方案、原理接线图、回路安装图、前次检验记录、有关的检验规程、适用的仪表仪器,设备、工具、连接线、备用零件和正式的检验记录表格。
2.对新型继电器及继电保护装置,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否则不准投入运行。
3.继电保护工作人员,应取得变电所值班人员同意后,方准开始在变电所内进行检验工作。值班人员按操作规程程序,切断被检验开关的一次回路,并挂接地线。将进行检验的保护装置与其他设备的跳闸回路断开,用熔断器断开直流电源,并说明周围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注意事项后才准许开始工作。
4.在检验继电保护装置时,为了避免运行中的设备误跳闸或将备用设备误投入,应先确定被检验的装置中哪些回路在检验时应预断开,运行中的哪些盘或盘的哪些部分必须加以适当的防护。
5.了解被试保护设备的一次接线及运行方式,并考虑到当利用负荷电流及电压检验时,如果系统发生事故或被检验装置发生误动作,应有保证供电的安全措施。
6.继电保护装置检验用的电源应基本稳定,如果由于电压波动对检验结果造成影响时,应采取必要的稳压措施。
7.继电保护在拆装和试验前,应与检修及运转人员联系,必要时需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检验工作。
8.继电保护在带电拆装时,要断开直流电源,电流互感器应短路,电压接头须用胶布包好,防止接地和短路。井下严禁带电检验继电保护装置。
9.拆装继电保护装置时,要作好标记,必要时画接线草
图,防止接线错误。
10.试验过程中需输入大电流时,应力求缩短时间。
11.试验回路不应接地,以免电源短路。
12.继电器除油壶内可以注入油质外,其他一律不准注入任何油质。
13.在控制盘和保护盘上工作时,必须将工作盘和两侧运行盘用布幔等加以明显隔开。
14,在运行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遵守下列规定:应穿低压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有专人监护,使用的工具用绝缘物包扎。电流互感器二次不得开路,短路二次绕组必须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连接必须牢固可靠。
15.在保护盘上进行钻孔等振动较大的工作时应采取措施,防止运行中设备掉闸,必要时经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同意,将保护装置暂时退出运行。
16.检验继电保护和仪表的工作人员,不准进行任何倒闸操作,但在值班员许可后,可拉合开关。
17.继电器检验调整完毕后,应认真填写试验报告,将试验结果通知运转人员。
18.检验时使用的试验仪器、仪表、工具及所采用的其他设备、装设的临时线都应拆除,检验时所拆除的导线都应恢复,各信号继电器掉牌指示都应复归。
第13条 电气仪表检验
1.拆装仪表前,应与检修人员联系好,必要时需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做好安全工作措施后,方可进行工作。
2.拆装仪表时应详细做好接头标记,应拴标牌及绘制制线图。
3.运行中拆装仪表时,电流回路的短路线应连接可靠,
电压线用胶布包好,防止接地或短路。
4.仪表回路中若装有零序接地保护,拆装仪表时应在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人员的监护下进行,必要时应停用继电保护的直流电源.防止零序接地保护误动作。
5.试验电源的电压、频率、相序等应与仪表相符。
6.带有外附专用分流器、专用附加电阻或专用附件的仪表,应与附件联合进行校验。
7.校验开始时,应缓慢升压(或增流),如发现被试仪表有异常现象.应立即降低电压(或电流),断开电源进行检查。
8.在校验仪表时,电源熔断器熔丝不宜选得过大。
9.在仪表盘上进行钻孔等振动较大的工作时,应采取防止运行中仪表误动(电流表的短路、开路)的措施。
10.在现场检验仪表时,不允许直接使用交流电网作为电源。所有由交流电网供电的凋节回路,均应使用变压器把它们与仪表二次回路隔离。送电至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之前,必须采取措施,使该电压不致被电压互感器变换至高压侧。
11.检验经互感器连接的交流仪表时,要在短接电流互感器和断开电压互感器的情况下进行。
12.凡属在二次回路中进行工作时,如该回路与继电保护或自动装置有关时,均应填写专门的申请票,预先制定防止上述装置误动作或拒动的措施。
13.在二次回路中工作结束后,应恢复原有接线,检查接线的正确性和一次、二次回路相位的一致性。
第14条 固定设备的试验
1.在正常运行的固定设备上进行测试工作时,必须与当
班司机联系,并说明测试过程中司机应注意的事项。如有变
更情况,事后要与司机交待清楚。
2.在正常运行设备上进行测试工作时,必须使该设备退出正常运行系统。投入备用设备运行正常后,才能进行测试工作。
3.在无备用设备情况下进行测试时,在进行测试前,必须对该设备系统采取措施,使该设备达到正常运行要求,以防在测试过程中停
电停机后出现危急情况。
4.在非正常状态下进行测试时,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经主管工程师批准后,才能进行测试。
5.矿井提升绞车动态测试紧急制动后,必须对钢丝绳进行检查。当钢丝绳符合要求后,绞车才能投入正常运行,
6.进行矿井水泵测试时,在水泵起动前应关闭水泵闸门,使电机在轻载状态起动,然后逐步打开闸门,增加电机负载。
四、收尾工作
第15条 试验工作结束后,试验负责人应认真核对试验项目和记录,当试验结果无误后,才能拆除试验接线,清理工具、材料,恢复设备原有接线。
第6篇 机床电气维修工操作规程
1、机床电气维修必须停电进行,严禁带电作业。
2、检修用照明灯应使用36v安全电压,灯头应有护罩。
3、使用吊装工具时,先检查设备是否良好,不准超负荷起吊,不准歪拉斜吊,吊物下不准站人。
4、拆装电机端盖、皮带轮、轴及轴承时,应用铜棒、木榔头、拉钩等专用工具,不准直接用铁锤、扁铲等敲打。
5、带有放大环节的设备电器,应调试后试车。试车前应采取安全措施,认真检查机械部分各限位器、零压、零磁、过压、过流继电器等是否安全可靠。
6、试车时,应注直观察电机转向、声音、量度等是否正常。工作人员要避开联轴节的旋转方向。工作结束后,要检查清理现场,断开电源,消除火源后,方可离去。
7、用汽油清洗电气零件时,严禁动用明火。
第7篇 井下电气维修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凡井下电工必须熟悉井下电气作业安全规程,并受过触电急救、人工呼吸的培训。
2.井下电工必须熟悉井下采掘各巷道系统、通风系统,熟悉所辖区域的供电系统。
3.按规定经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有关专业培训的人员才能独立从事工作。
二、停送电工作
4.停送电必须遵守下述规定:
⑴ 6千伏高压停送电必须坚持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其办法与地面高压停送电制度相同。
⑵ 6千伏高压停送电工作票由机运科电气负责人签发,并以调度室同意,做好区域人员撤离,排放瓦斯安全工作后,方能执行。
⑶高压停、送电操作,必须执行二人作业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事故情况下可由一人操作。
⑷660v以下电压的整个系统停、送电,由停、送电单位书面申请,由机运科电气负责人同意签字,经调度室做好安排后,由申请单位指定专人负责。
⑸采区变电所低压分路开关停送电,由维修单位或维修人员直接向调度室报告,经同意后即可操作。
⑹“三专”电气设备停电,一般情况必须提前一天向机运科报告,经机运科同意,调度室安排后,第二天才能实行。在有故障情况下,可先停电,但停电后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报告。
⑺操作千伏级以上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必须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⑻停电后,必须验电,闭锁挂牌,并留有专人守护后,方能从事工作。
⑼掘进区域停电后,送电程序按排放瓦斯规定执行。
⑽停电时,必须先停负荷,后停主线路,以免造成跑车及掘进瓦斯积聚来不及撤人的事故。
三、电器检修
5.电器检修必须熟悉电器原理图及接线图,准确做出事故定性判定。
6.电器、电缆漏电事故,有低压选择性漏电保护的采区变电所应跳控制的分路开关无低压选漏保护的采区变电所应跳低压总馈,此时应根据保护方式以判别漏电线路。
7.电器、电缆、开关负方短路,一般引起磁力开关烧断熔断器或分路开关跳闸。或开关电机综合保护动作。可根据熔断器熔断开关、跳闸分路开关及电机综保的负方寻找短路点。
8.电机故障可根据电机发热程度,接线室内气味,电气绝缘程度等判定是否烧毁,电压等级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缺相,是否过负荷等判定故障。
9.变压器可根据油位、温度、输入输出是否平衡,有无异响等现象判定事故。
10.高压开关可根据合闸动触头是否顺利插入静触头,机构是否打滑,输入是否缺相,隔离刀闸是否接触良好等判定故障。
11.电煤钻综保等电气可根据本身的指示判定故障性质。
12.根据事故性质和事故程度,可就地检修或更换设备、线路。
13.设备检修后,应测试绝缘,清理工具,防爆面处理,检查失爆后,方可通电试车。
14.设备检查不能直接发现故障需用摇表检查时,应根据瓦斯浓度按规定执行(瓦斯浓度1%以下)。需带电测试时,应拟定专门措施,经机运科批准后才能实施。
15. 所修设备主方必须停电,严禁带电检修。
四、电气试验、检查
16.检漏继电器必须每天试验一次。试验时,对“三专”电器,应先合上试验开关,然后试验。其它低压系统,也应视绞车等突然停电会发生安全事故的重要电器未开动时,方能试验。
17.远方漏电试验应按照低压供电系统和试验规程选择试验点,制定专门措施,由主管部门组织专门人员进行。
18.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48.条、第449条、第450条和第451条的规定。
19.井下电气的日常检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井下电气线路每天、每区域必须派专人进行巡检。巡检下述内容:
⑴电器、电缆失爆检查。
⑵电缆悬挂是否符合规定。
⑶各接地极、接地线是否损坏,是否符合规定。
⑷各电器温度、声音是否正常。
⑸各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整定值是否与名牌值相符合。
五、电器安装
21.采区变电所和采区工作面新安装时,安装人员必须熟悉设计的供电系统图及安装区域巷道。
22.安装前应按标准化要求验收采区变电所硐室是否合格,巷道有无电缆挂钩等安装条件是否具备。
23.安装前应按质量标准检修、试验电器和电缆,并按防爆标准验收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能入井安装。
24.安装中如无与设计图纸相符合的电器、电缆,安装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图纸,经设计人员同意并重新计算整定后,方能实施。
25.采区变电所安装后,经主管部门验收批准送电,方能投入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命令送电。
26.零时拆搭火的电器设备,由主管部门出具搭火通知后,施工单位才能实施。
第8篇 电气动翻笼工操作规程
1、工作时精力要集中,正确的发出信号,矿车进入翻笼未停稳前,不得启动,除微动和调整外,严禁开倒车。
2、大块不得翻入矿仓,格筛必须完整无缺,当矿(岩)石超出规格范围时,应在车皮未进入翻笼前处理,以免撞坏翻笼或出现卡住车皮现象。
3、翻笼在运行时,任何人不得靠近,不准清除杂物和大块。木头、杂物不得翻入矿仓内。
4、经常对所属设备进行检查,加油润滑,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设备运转注意观察,发现有异常现象或问题时,及时汇报进行处理。
5、翻笼运转时要喷雾洒水,结束后要关闭。
第9篇 防爆电气修理电工操作规程
1、电工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电工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设备防爆规程》等中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掌握触电急救方法,并具有电气防火、灭火知识。
3、必须遵守各种有关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做好设备检修和维护工作。
4、必须掌握工作所辖范围供电系统、设备性能、各种保护装置及设备运行状况,并有维修及故障处理等技能和基础理论知识。
5、准备检修设备使用的材料、配件、测试仪器、仪表及工作中其它工具。
6、穿工作服、绝缘靴,携带验电笔和绝缘工具。
7、清理本班交回的小型电器,清扫煤尘和杂物。
8、详细检查小型电器防爆面接合面的光洁度和间隙及接线螺钉锈蚀情况,对不合格的小型电器,按《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要求进行检修。
9、电工安全用具的使用遵守以下规定:①必须符合电压等级;②有专人保管,并按规定定期送电气试验部门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不准使用,超过检验有效期,需重新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③新领取的安全用具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明;④必须存放在干燥清洁的场所,不得挪作他用。
10、摇表的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①摇表的电压必须与被测设备的电压等级相匹配;②测量用的导线必须是符合规定的绝缘线,其端部应有绝缘护套;③测量前必须将被测设备的电源断开放电,确认无人工作方可测量,测量后还应放电;④在有感应电压的线路上测量绝缘时,另一回路必须同时放电,方可摇表;⑤有雷电时,禁止测量室外线路或电缆绝缘;⑥摇表校零或用摇表摇导线通、断时,只能用低转速。
11、使用钳形电流表,应遵守以下规定:①操作人员与带电体裸露部分的距离,10kv及以下的不少于0.7米;②钳形电流表的电流档必须与被测设备的电流相匹配;③不准在刀闸开关或熔断器上测量电流;④禁止在潮湿场所或雷雨天气中进行室外电气测量;⑤测量高压电缆电流时,应在电缆交叉处,并有足够的距离和良好的绝缘下井行;⑥禁止在测量过程中改换量程档。
12、使用万能表前,应按被测物参数选好相应档位,先瞬间测量一下。无异状后方可进行正式测量。
13、使用静电电压表时先找好水平,将光栅调零表盘电压档位必须和接线端电压相匹配。
14、使用低压验电笔时,必须在带电体上进行试验后方可使用,降压电阻或氖气泡损坏时必须按原规格更换。
15、使用转速表时,握持平稳,不得偏离轴端中心孔测量。
16、检修设备或线路时,必须在电源处和可能反馈侧挂接地线,挂接地线的材质、截面、接地位置、接地电阻应符合有关规定,装设前要放电验电,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
17、一般电气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①工作部位带电与带电体小于安全距离或作业场地潮湿作业时必须停电;②安放在管内、槽内的导线不得有接头,出口处应设保线装置;③在三相四线的线路上安装照明灯时,相线应接在灯头内的弹片接点上;④安装手提干式变压器时,应先分清电源端和负荷端,防止接错;⑤对有固定转向的设备,应试验电动机旋转方向,符合要求后,方可与被拖动设备连接。
18、在停电设备上进行多工种作业时,应遵守以下规定:①必须有施工总负责人和有经验的电气监护人;②监护人确认已停电,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方可作业;③作业前施工负责人应向所有作业人员说明停电范围,允许活动范围及邻近带电体的距离,作业中断重新作业时,必须重复上述规定;④除规定停电的时间,其余时间都视为有电,禁止接触;⑤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全部结束后,拆除所有的临时接地线、临时栅栏,收回所设警示牌,恢复正式栅栏,施工负责人进行周密检查,确认无误后,所有作业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19、小型电器检修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①仔细查看小型电器损坏情况,解体,进一步查看。
②如电机烧损,拆除旧线,清点匝数、线径、线圈直径等情况,并及时做好记录。按电机修理工艺要求,进行绕线圈、定子嵌线、接线、整形、渗绝缘漆、烘干、组装、试验等工作。
③更换损坏的零部件,修复失爆或不符合要求的防爆面,测试绝缘;对受潮的小型电器进行烘干处理。
④内壳涂耐弧漆,外表涂防锈漆。
20、检修后的小型电器必须进行电气试验,电气绝缘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标准》有关的规定。
21、认真填写检修记录,登记上帐。
22、检修后的小型电器经防爆检查员验收合格后,及时入库、上架。
23、清点检修使用的工具,清扫场地,小型电器设备摆放整齐。
第10篇 煤矿电气焊工操作规程
一、电气焊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上班前要穿戴好工作服、绝缘鞋、防护手套、面罩,高空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三、详细了解工作场地情况及焊、割物体的使用情况和构造。
四、重点要害部门和重要场所,或明文规定未经许可不得进行焊、割的地方,没有经过安全技术部门的批准,不能进行电气焊。
五、焊、割场地附近,有易燃物、易爆物和易燃气体等,未作清除或未进行覆盖、隔离,不能进行焊割。
六、用可燃材料作为保温层、隔热、隔音设备的部位,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进行焊、割。
七、盛装过易燃液体、气体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不能进行切割和焊补。
八、有压力管道、容器的设备(如高压气瓶高压管道,带气锅炉),不能进行焊接和切割。
九、在禁火区内,一律不许焊割。
十、在气焊与气割操作过程中,主要安全事项是注意预防氧气、乙炔瓶气泄漏,发生燃烧和爆炸事故。
十一、在焊接前要检查电焊机的外壳和焊件是否已可靠接地,电缆和电焊钳手把应很好地绝缘,电缆与焊接设备的连接螺栓是否拧紧拧牢。
十二、工作前要准备好灭火用具。如:泡沫灭火器,砂子、水桶等。
十三、开关应装在箱内,铁壳开关的铁壳必须接地。拉合开关时,必须戴干手套,头部偏离开关,防止触电和开关发生火花烧伤面部和手。
十四、改变焊机接头,检修焊机或转移工作地点时,必须停电。
十五、不要把带电焊钳夹在腋下或将电缆绕挂在脖子上搬移被焊物件。
十六、雨天禁止在室外进行作业。
十七、使用氧气瓶、乙炔瓶时不得靠近火源,勿暴晒。
十八、气瓶要有防震胶圈,带有安全帽。
十九、氧气瓶、可燃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橡胶软管不能短于15米。
二十、氧气瓶、橡胶软管严禁沾染油脂,气瓶内气体不可全部用尽,应留有余压。
二十一、氧气瓶安装减压器之前要略开气瓶阀门吹除污物,打开阀门时不应操作过快。
二十二、氧气瓶和与氢气接触的管道和设备要有良好可靠的接地装置,以防静电造成自燃。
二十三、乙炔瓶必须垂直放置,不得卧放,以防丙酮流出。
二十四、氧气瓶乙炔气瓶应禁止放在同一车辆内使用,严禁震动和撞击。使用时,两瓶之间应大于5mm以上。
二十五、使用液化石油气进行焊、割时,气瓶不得充满液体,必须留10-20%容积气化空间;胶管和衬垫村料应采用耐油材料;不靠近明火、不爆晒、不漏气。
二十六、液化石油气瓶严禁火烤或用沸水加热,冬季用40度以下温水加热,不得靠近暖气片。不得自行倒出残液,以防遇火成灾。
二十七、特殊环境焊、割作业时,要制订安全技术措施,经施工单位主管负责人、安技部门、保卫部门、矿长、总工签字同意后,方可动火作业。操作时,必须一人操作,专人监护,并配有消防设施。
二十八、焊接与气割作业后的安全检查:
1、仔细检查漏焊、假焊处,一旦发现应及时补焊。
2、对加热的结构部分,必须待完全冷却后,才能进料或进气。
3、检查火种,对整个地带及邻近房屋进行检查。
4、最后彻底清理现场。
二十九、工作完毕严禁割、焊炬放在乙炔瓶和氧气瓶上。
三十、下班前一定要检查所有易燃、易爆的设备、器具,在确定没有发生事故危险的情况下,才能离开工作岗位。
第11篇 电气焊工操作规程
一、电气焊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上班前要穿戴好工作服、绝缘鞋、防护手套、面罩,高空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三、详细了解工作场地情况及焊、割物体的使用情况和构造。
四、重点要害部门和重要场所,或明文规定未经许可不得进行焊、割的地方,没有经过技术部门的批准,不能进行电气焊。
五、焊、割场地附近,有易燃物、易爆物和易燃气体等,未作清除或未进行覆盖、隔离,不能进行焊割。
六、用可燃材料作为保温层、隔热、隔音设备的部位,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进行焊、割。
七、盛装过易燃液体、气体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不能进行切割和焊补。
八、有压力管道、容器的设备(如高压气瓶高压管道,带气锅炉),不能进行焊接和切割。
九、在禁火区内,一律不许焊割。
十、在气焊与气割操作过程中,主要安全事项是注意预防氧气、乙炔瓶气泄漏,发生燃烧和爆炸事故。
十一、在焊接前要检查电焊机的外壳和焊件是否已可靠接地,电缆和电焊钳手把应很好地绝缘,电缆与焊接设备的连接螺栓是否拧紧拧牢。
十二、工作前要准备好灭火用具。如:泡沫灭火器,砂子、水桶等。
十三、开关应装在箱内,铁壳开关的铁壳必须接地。拉合开关时,必须戴干手套,头部偏离开关,防止触电和开关发生火花烧伤面部和手。
十四、改变焊机接头,检修焊机或转移工作地点时,必须停电。
十五、不要把带电焊钳夹在腋下或将电缆绕挂在脖子上搬移被焊物件。
十六、雨天禁止在室外进行作业。
十七、使用氧气瓶、乙炔瓶时不得靠近火源,勿暴晒。
十八、气瓶要有防震胶圈,带有安全帽。
十九、氧气瓶、可燃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橡胶软管不能短于15米。
二十、氧气瓶、橡胶软管严禁沾染油脂,气瓶内气体不可全部用尽,应留有余压。
二十一、氧气瓶安装减压器之前要略开气瓶阀门吹除污物,打开阀门时不应操作过快。
二十二、氧气瓶和与氢气接触的管道和设备要有良好可靠的接地装置,以防静电造成自燃。
二十三、乙炔瓶必须垂直放置,不得卧放,以防丙酮流出。
二十四、氧气瓶乙炔气瓶应禁止放在同一车辆内使用,严禁震动和撞击。使用时,两瓶之间应大于5m以上。
二十五、使用液化石油气进行焊、割时,气瓶不得充满液体,必须留10-20%容积气化空间;胶管和衬垫村料应采用耐油材料;不靠近明火、不爆晒、不漏气。
二十六、液化石油气瓶严禁火烤或用沸水加热,冬季用40度以下温水加热,不得靠近暖气片。不得自行倒出残液,以防遇火成灾。
二十七、特殊环境焊、割作业时,要制订安全技术措施,经施工单位主管负责人、安技部门、保卫部门、矿长、总工签字同意后,方可动火作业。操作时,必须一人操作,专人监护,并配有消防设施。
二十八、焊接与气割作业后的安全检查:
1、仔细检查漏焊、假焊处,一旦发现应及时补焊。
2、对加热的结构部分,必须待完全冷却后,才能进料或进气。
3、检查火种,对整个地带及邻近房屋进行检查。
4、最后彻底清理现场。
二十九、工作完毕严禁割、焊炬放在乙炔瓶和氧气瓶上。
三十、下班前一定要检查所有易燃、易爆的设备、器具,在确定没有发生事故危险的情况下,才能离开工作岗位。
第12篇 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在煤矿地面从事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作的修理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防爆电器修理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3条 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煤矿电气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4条 熟悉所维修设备性能,结构和原理,能独立工作,学徒工不得单独从事防爆设备的修理工作。
三、安全规定
第5条 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得做与本职工期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6条 防爆电气设备修理过程中,通电试验时,必须不少于两人协同工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
第7条 检修用配件和零部件应采用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品,不得使用没有合法生产手续,未经试验、检验的自制产品作为配件。
第8条 防爆电气设备经修理后达不到防爆要求的,严禁下井使用。
第9条 修理前准备好必要的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器及其他用具。
第10条在起、拉、吊、运防爆电气设备前,应对使用的器具进行检查。
第11条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对防爆设备的完好程度,防爆壳体扩防爆面进行全面检查,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第12条 对防爆设备脏污、锈蚀部分和油漆脱落部分进行清理。
五、正常操作
第13条 严格实行不定期检修制度,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应定期升井到地面进行大修。
第14条 拆装防爆电气设备时,应用专用工具,恶霸禁野蛮拆装和违章操作。
第15条 防爆电气设备拆开后,防爆面要妥善放置保管。对不符合防爆要求的,必须进行处理,对沾污或部有可处理损伤的防爆面,经处理后的粗糙度和防爆间隙应符合防爆标准的规定,防爆面应进行钝化处理并涂防锈油。
第16条 对损伤的触头、接点、线圈、消弧罩等零部件修理后应达到检修质量标准要求,保证安全使用,对无法修复的各种零各件必须更换。
第17条 选熔片、保护装置的整定应与电气设备性能一致,严禁用保险丝代替熔片。
第18条 修理电气设备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了位序和标记;所换的组件必须是校验合格的,固定要牢固,接线要合理。
第19条 经修理后的防爆电气设备的机械传动部分应动作灵活,刀闸、主回路动静触头和辅助接点接触符合规定要求,内部接线牢固、无松动,电气保护动作灵敏可靠。
第20条 防爆电气设备修完装盖前,必须详细检查防爆腔。应无遗留的线头,零件等杂物,保持防爆设备主防爆腔和各个接线盒防爆腔内清洁杂物。
第21条 对防爆电气设备涂刷防锈漆和防护漆时,不得沾污防爆面。
第22条 按规定项目对设备防爆性能进行检查试验,并记录主要参数,达到规定要求的,要找出原因,重新修理并试验,直至合格为止,电气试验合格后,出具产品检修证书,签字盖章入库存放。
第23条 实行防爆电气设备检修责任制,谁检修、谁负责,严格按防爆设备检修标准认真检查。
第24条 对修理后仍不能保证安全使用或严重损坏无法修理的电气设备,应予以报废,做好报废标记后送指定地点。
六、收尾工作
第25条 每台防爆电气设备完成检修工作后应整理检修记录及试验报告。
第26条 防爆电气设备应编号管理,建立修理档案。修理档案应注明检修设备编号、型号、检修日期、检修内容、更换的主要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选用保险片(丝)的额定通过电流值等项内容、试验情况和检修人的签字等式逻辑项内容。
第27条 清点工具,仪表、材料,清扫工作环境卫生,电气设备停好电后方可离开工作场所。
第13篇 电气维修工操作规程
第1条 电气设备:
1、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送电要有专人负责,并挂有“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标志牌,检修时停电后应进行验电和放电。
2、电气设备检修时,对防爆面应妥善保护,不得碰伤损坏,要定期涂抹防锈油。
3、检查电气设备时要做到工具配件齐全,拆除零部件时要认真细心,随时做好标记,严禁拆坏和装错位置,检修后要做好记录。
4、经常检查过载、短路、漏电保护的整定及皮带机保护(低速、煤位、跑偏、紧急停车等)的试验工作。
5、安全保护设备和零部件要专人负责,按期检修,当发现任一种保护失灵或甩掉不用时,此设备不准投入运行,各配电点要有接地极。
6、停送电必须有专人执行,不准捎信和委托别人操作,送电时要试送一下,方可正式送电。
7、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和保护试验记录等。
第2条 电缆:
1、电缆必须吊挂整齐,盘拖堆放时,应成8字形。
2、电缆吊挂点的距离不大于3米,不准用铁丝吊挂。
3、拆除移动电缆时,其接头式插销应妥善保护,不得敲打或放入水中及不卫生的地方,接头处不用插销时应加盖。
4、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除插销外)要有相符合的接线盒,不同类型的电缆不能直接连接,相同类型的电缆连接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5、电缆与电缆之间的连接用冷补时应严格按冷补工艺进行连接。
第14篇 井下低压电气安撤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矿井安装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操作。
2、矿井安装电工必须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设备防爆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3、矿井安装电工必须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安装电工入井进必须佩戴瓦斯便携仪,当作业地点20m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作业,瓦斯浓度达到1.5%时,切断所有设备电源。
二、操作前的准备
1、施工前应熟悉图纸资料、安装质量标准及安全技术措施。
2、检测、安装的设备、电缆、技术参数及安装时所用的材料。各种技术数据及技术要求必须与设计相符。
3、检查安装、运输的现场环境,清除安装场地的障碍和杂物,了解工作场所的安装状况及相关工作环节的情况。
4、安装的设备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安装的设备必须按照试验规程中规定的试验项目做各种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2)低压电缆必须测试绝缘,高压电缆必须做直流耐压和泄漏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3)入井安装的设备必须有入井合格证。
5、在井下使用普通型电工测量仪表时,所在地点必须由瓦斯检测人员检测瓦斯,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允许使用。
6、在立井井筒和距井口3米以内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保险带。随身工 具应有防脱落措施,以防坠落伤人。
7、井下安装如需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按规定报批后付诸实施,在工作前必须将周围的带电体和易燃物隔离,并配备防火设施及器材。
三、操作
1、设备装车运输时必须固定可靠。对小型贵重设备、仪表、易损零部件采取保护 措施后,再进行搬运。
2、施工所用的起重用具,必须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完好无损后,方可使用。
3、多人徒手搬运设备时,应由专人统一指挥,统一口令,以防设备倾倒伤人,撞损设备。
4、井下起重设备时,应首先检查起吊棚子是否牢固,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被吊物上严禁站人,吊起的重物下严禁行人。
5、安装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作业制度。从事高压作业时,必须按停电、验电、放电、封线、挂停电标志牌等顺序工作。
6、安装防爆设备时,要保护防爆面,不准用设备做工作台,以免损坏设备。
7、撤除电气设备时,必须按程序拆卸严禁野蛮施工,以防损坏设备,未经允许 不得擅自截断电缆。
四、收尾工作
1、安装后的检查
(1)各类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垂直度、电缆的敷设、接线工艺应符合安装质量标准。
(2)检查连接装置,各部螺栓、防松弹簧垫圈应齐全紧固。
(3)电气间隙、爬电距离、防爆间隙及接地装置应符合标准。
(4)试运转。
(5)安装设备的手动部件动作灵活,开关的触头闭合严密。
(6)按设计整定继电保护。
(7)井下送电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进方可进行试送电。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2、完成上述工作后,由组长与司机、维护人员及有关领导一起进行设备试运转。
3、设备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交给使用单位,并做好工作记录。
4、清理场地、工具、材料、仪表、仪器。试运转正常后撤离现场。
第15篇 电气检修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检修工应具有一定的电气理论知识,掌握检修技术,并掌握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及电气设备防、灭火知识。
第二条:检修工必须掌握检修工艺、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检修工应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工作。
第四条:检修工应遵守劳动纪律和各种规章制度,并必须有2人以上的人员从事检修工作。
二、操作前的准备
第五条:根据工作任务填写工作票和停电申请单,经主管领导签字后,分别送区、变电所签字。
第六条:工作负责人同参加本项工作的全体人员宣读工作票、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工作人员布置任务,讲清现场情况、具体工作地点及质量标准,检修工艺等事项。
第七条:检修工作前,参加检修人员要对使用的工具、仪表、仪器和材料配件进行清点登记,同时要对所使用的各种安全保护用品进行认真的检查,以确保安全可靠。
第八条:检修前,由工作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值班负责人一起对现场的安全设施、停电部位、带电部位、运行方式及工作区域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然后工作负责才能将工作人员带入现场工作。
三、操作
第十条:检修人员进入工作现场后,不得进入检修以处的其它地段和触动与检修无关的设备及零部件。
第十一条:在高压开关内工作时,开关柜的上隔离开关处必须加装临时隔板和套绝缘筒。若检修的开关柜为电源开关和有可能送电的开关时,还必须切断前一级电源开关出线电源,经验电、放电、封线,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标志牌,加装接地线后方可工作。
第十二条:在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除采取正常安全措施外,必须拔下二次熔断器。严禁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上工作。
第十三条: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二次线应做好可靠的短路,同进,不准在短路端子之间导线上工作。
第十四条:检修工在距离带电体较近或危险地点工作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并设专人监护。否则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工作命令。
第十五条:油断路器解体检修时,必须按拆卸顺序进行。对相对位置要求对号配合的零部件做好标记记录,同进放到指定位置,以防组装时弄错。在检修油断路器底部时,应避免撞击其它部位,以免损坏设备。
第十六条:拆卸有瓷件设备螺钉时,如有卡紧现象不准用工具敲打。在搬运有瓷件设备时一定要轻拿轻放,以防损坏瓷件。
第十七条:搬运电容器时,不准搬运电容器瓷瓶,要搬电容器的扳手。在电容器上检修作业时,有放电装置的待停电3——5分钟后方可作业,如放电装置已坏,要对单个电容器进行教育——5次的重复放电后准许工作。在连接电容器母线引流线时,螺钉拧的不宜过紧。
第十八条:检修电抗器,严禁攀登电抗器的线圈,严禁用力摇晃。清扫电抗器时,严禁用坚硬的工具清扫,应用毛刷和吸尘器等工具除尘。
第十九条:在二次控制回路上工作时,一定要拆除控制熔断器,以防接地、短路造成机构误动作。
第二十条:在二次保护贿赂上工作时,要防止二次线接地、短路、以避免保护装置误动作。
第二十一条:在信号、事故音响回路上作业时要防止接地、短路、保障作业顺利进行。
第二十二条:在低压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切断一切可以反送电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
第二十三条:更换低压回路、二次回路的熔断器时,要使用专用工具或带绝缘手套。
四、收尾工作
第二十四条:检修工作结束后,要自检、互检,确认无误后经工作负责人及值班负责人检查验收、钳子后再向调度汇报并请示松电。调度同意送电后,可恢复送电并填写检修记录。
第二十五条:检修人员工作完后,要清理现场,清点工具、仪表、仪器、材料、配件,待送电正常后方可撤离工作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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