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个人防护装备使用
- 要求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口罩等基本防护设备。
- 高空作业时,应穿着安全带,并确保安全带正确系挂。
2. 机械设备操作
- 操作前需进行设备检查,确保无故障后方可启动。
- 操作过程中遵守设备使用手册,不得超负荷工作。
3. 电气安全
- 所有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作业时避免接触裸露电线。
- 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电源箱,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4. 危险品管理
- 危险化学品应妥善储存,标签清晰,专人管理。
- 使用时遵循msds(材料安全数据表)规定,避免直接接触皮肤和眼睛。
5. 应急处理
- 定期进行安全演练,熟悉应急预案。
-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优先保障人员安全。
1. 制定依据
-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 定期更新规程,以适应新的安全技术和管理要求。
2. 规程培训
- 所有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接受规程培训,通过考核后才能参与施工。
- 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3. 监督执行
- 现场管理人员应随时监督规程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及时纠正。
- 设立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对工地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4. 反馈与改进
- 鼓励员工提出安全建议,对有效建议给予奖励。
- 对规程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修订规程。
1. 周期性复审
-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规程全面复审,确保其适用性和有效性。
- 在重大安全事故后,应及时复审规程,查找漏洞,完善措施。
2. 修订程序
- 复审过程中发现需要修订的内容,由安全管理部门提出修改建议。
- 修改建议经管理层审批后,由专业人员进行修订,并重新发布。
3. 参与人员
- 复审工作由安全管理部门主导,涉及的部门和作业人员应积极参与。
- 最终修订后的规程需得到公司高层批准后实施。
本规程旨在为建设工程作业人员提供安全操作指导,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各层级管理人员需重视规程的执行,共同营造安全的施工环境。
1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工作人员(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都要熟知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新招收及调换工种或脱岗6个月后重新上岗的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安排上岗。
2参加施工作业的人员应经体检合格,有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者不得上岗作业。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
3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人员,应获得建设部规定的施工企业关键岗位执业资格证书。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应带头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本省有关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严格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并监督、检查作业人员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电工、金属焊割(气焊)工、登高架设人员、各种起重设备的装拆和操作人员、打桩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学徒工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
5从事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施工的作业人员,应接受应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施工作业安全技术的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作业人员调换工作岗位时,应接受新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从普通工种调换为特种作业工种的人员,还必须经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7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接受法律与法规及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8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必须佩带工作证(卡)并戴好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在作业中严格遵守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上岗,不违章作业,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并按规定穿衣着鞋,正确使用、保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9参加作业的人员在施工现场行走,应走安全通道,禁止蹬踏土壁和固定支撑及攀爬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架体、模板支撑和钢筋骨架等上下;禁止用大布跨跃或跳跃等方式进入脚手架或作业层面;禁止在未铺设脚手板的脚手架上、未固定的梁底模上及刚砌筑的墙面上作业或行走。
10作业人员享有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建议权、紧急避险权和人身保障权,并有权拒绝执行违反本规程的作业命令。
第2篇 建设工程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 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工作人员(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都要熟知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新招收及调换工种或脱岗6个月后重新上岗的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安排上岗。
2 参加施工作业的人员应经体检合格,有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者不得上岗作业。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
3 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人员,应获得建设部规定的施工企业关键岗位执业资格证书。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应带头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本省有关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严格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并监督、检查作业人员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 电工、金属焊割(气焊)工、登高架设人员、各种起重设备的装拆和操作人员、打桩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学徒工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
5 从事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施工的作业人员,应接受应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施工作业安全技术的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 作业人员调换工作岗位时,应接受新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从普通工种调换为特种作业工种的人员,还必须经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7 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接受法律与法规及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8 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必须佩带工作证(卡)并戴好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在作业中严格遵守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上岗,不违章作业,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并按规定穿衣着鞋,正确使用、保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9 参加作业的人员在施工现场行走,应走安全通道,禁止蹬踏土壁和固定支撑及攀爬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架体、模板支撑和钢筋骨架等上下;禁止用大布跨跃或跳跃等方式进入脚手架或作业层面;禁止在未铺设脚手板的脚手架上、未固定的梁底模上及刚砌筑的墙面上作业或行走。
10 作业人员享有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建议权、紧急避险权和人身保障权,并有权拒绝执行违反本规程的作业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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