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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制度汇编(4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制度

有哪些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一、系统构成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声光警报器等组件。

2. 自动灭火系统:如喷淋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

3. 防烟排烟系统:包括防烟门、排烟风机等。

4. 应急疏散指示系统:如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

二、日常管理

1. 巡检维护: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确保功能正常。

2. 记录存档:详细记录每次巡检结果,以备查阅。

3. 故障处理:发现故障及时修复,不得延误。

4. 培训演练: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

三、应急响应

1. 报警响应:接到火灾报警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2. 现场指挥:指定负责人现场指挥,确保人员安全疏散。

3. 协调联动:与当地消防部门保持联系,必要时请求援助。

4. 后续处理:火灾扑灭后,进行现场清理和设备修复。

模板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流程

1. 制定规程:根据消防法规及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运行管理规程。

2. 设备管理: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信息,定期进行保养和检测。

3. 员工培训:定期举办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应急能力。

4. 系统测试:定期进行系统功能测试,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正常运行。

5. 应急预案:编制详实的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定期更新。

6. 事故报告:发生火灾事件时,及时上报并记录,分析原因,防止重演。

标准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标准

1. 符合法规:管理规程需符合国家及地方消防法规要求。

2. 设备完好:所有消防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无损坏、失效情况。

3. 响应时间:接到火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4. 培训效果:员工熟悉消防设施使用方法,通过消防知识考核。

5. 系统效能:消防系统的报警、灭火、疏散等功能应达到设计标准。

6. 持续改进: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优化管理流程,提升消防安全水平。

本规程旨在规范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风险。各相关部门和员工应严格按照规程执行,共同构建安全的工作环境。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制度范文

第1篇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制度

1.0 目的

规范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0 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在管物业区域内各类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

3.0 职责

3.1 消防中心值班员负责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

3.2 消防中心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

3.3 消防工程师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3.4 保安部经理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统筹、协调。

3.5 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对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6 消防监控中心由工程维护部管理的(如第一、第二__)消防设备的运行管理参照本规程执行。

4.0 工作内容

4.1 运行监控。

4.1.1 消防中心值班人员24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或防火防盗闭路监控等设备进行监控。

4.1.2 消防技工或消防专员每天对园区消防设备进行巡视。

4.1.3 运行监控内容。

a.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系统正常;

b.消防主机是否正常(正常时i=1.2a,u=25v);

c.运行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紧固;

d.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接口有无松动(松动时应给予紧固),油漆是否脱落(脱落补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

e.故障灯是否亮,灯亮时证明出现故障,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

f.低水位信号灯是否亮::,灯亮时立即通知工程维护部消防工程师处理;若消防技工巡视时发现应立即查看水位并加水;

g.破玻灯光信号是否亮,灯亮时岗位人员立即到楼层查看破玻报警原因;

h.监控闭路电视画面是否清晰,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工程维护部维修;

i.巡视园区灭火器的完好情况;

j.工程维护部消防技工应对co2灭火系统、气溶胶灭火系统等固定式灭火系统管网接口,紧急按钮,读出压力表指针数据,发现重量减轻时应进行密封、紧固、更换充气等,消除防火区一切杂物;

k.设备有无出现烧焦、异味、异常声响等;

l.测试试灯键,试灯1~2秒,发现有信号灯不亮,应查明原因给予更换。

4.1.4 在运行监控中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进行登记,同时报告消防管理中心负责人,并进行整改。

4.2 异常情况的处置。

4.2.1 当消防主机出现异常情况(如水浸入),应立即切断供给消防主机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以免引起相关联动装置启动而造成消防主机部件烧毁。

4.2.2 当配电箱线路发生短路(过负荷)起火时,立即关掉相关设备的电源,迅速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扑灭。

4.3 机房管理。

4.3.1 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室内(巡查、检修人员除外),若需进入,须经

当值人员同意许可方可进入,但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

4.3.2 消防中心当值人员每班打扫室内卫生,擦拭设施设备,始终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无油渍、无污物、无蛛网,光亮整洁。

4.3.3 室内严禁存放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但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

4.3.4 室内禁止吸烟。

4.3.5 室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设施完好。

4.3.6 室内必须保持24小时监视消防系统,暂时离开时,需呼叫附近保安员或中队长暂时替换,并交待值班注意事项,但不得超过10分钟。

4.4 交接班要求

4.4.1 交接班时应:

a.进行外观巡视各类系统,查看各类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b.按操作键查看消防主机内容有无改动,有无增删操作员姓名,密码是否改动、正确。

4.4.2 出现下列情况不接班:

a.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

c.消防主机无法进入操作功能;

d.室内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e.设备上积尘未除尽::,有水渍、腐蚀品等;

f.地面不干净、不整洁;

g.检查物品不齐全;

h.故障正在处理中或未处理完毕,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协助(在主管或负责人允许时,交班人方可下班)。

4.5 资料的保存与审核。

4.5.1 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消防自动报警控制设备的报警情况记录在《消防系统监控运行记录》内。

4.5.2 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每班运行情况做好记录,交接班时检查各系统均正常后,双方在《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5.4 消防主管监督填写运行监控的各类记录,每月将相关记录汇总整理存档,记录保存期为五年。

5.0 相关文件

6.0 表格及记录

6.1《消防系统监控运行记录》(qr-7.5.1-09-07)

第2篇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1.0目的

规范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系统随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部辖区内各类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

3.0职责

3.1管理处主任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监督、统筹工作。

3.2消防管理中心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业务督导工作。

3.3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

3.4消防管理中心消防员负责具体实施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

4.0程序要点

4.1运行监控

4.1.1消防管理中心消防员24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防火放盗闭路电视等设备进行监控。

4.1.2运行监控内容:

a)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system normal”(系统正常);

b)消防主机是否正常(正常时i=1.2a,u=25v);

c)“运行”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紧固;

d)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接口有无松动(松动时给予紧固),油漆是否脱落(脱落补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

e)“故障”灯是否亮,灯亮时证明出现故障,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

f)“低水位”信号灯是否亮,灯亮时立即通知机电维修电工查看水位加水;

g)“破波灯光”信号是否亮,灯亮时到楼层查看破波报警原因;

h)监看闭路电视画面是否清晰,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机电维修部维修;

i)巡视“1211”固定式灭火系统管网接口,紧急按钮,读出压力表指针数据,发现重量减轻时应进行密封、紧固、更换充气,消除防火区的一切杂物;

j)设备有无出现烧焦、异味、异常声响;

k)测试“试灯”键,试灯1--2秒钟,发现有信号灯不亮,应查明原因给予更换。

4.1.3在运行监控中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进行登记,同时报告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班组长,并进行整改。

4.2异常情况处置

4.2.1当消防主机出现异常情况(如水浸入),应立即切断供给消防主机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以免引起相关联动装置启动而造成消防主机部件烧毁.

4.2.2当配电箱线路发生短路(过负荷)起火时,立即关掉相关设备的电源,迅速用干粉过1211灭火器扑灭.

4.3机房管理

4.3.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室内(巡查、检修人员除外),若须进入,须经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同意,并在当值消防员允许的情况下方可进入,但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

4.3.2当值消防员每班打扫室内卫生,擦拭设施设备,始终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无油渍、无污物、无蜘蛛网,光亮整洁。

4.3.3室内严禁存放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但应配备两瓶“1211”或干粉灭火器。

4.3.4室内禁止吸烟。

4.3.5室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防小动物设施完好。

4.3.6室内必须保持24小时监视消防系统,暂时离开时,需呼叫附近保安员或班组长暂时替换,并交待值班注意事项,但不得超过10分钟。

4.4交接班要求

4.4.1交接班时应:

a)进行外观巡视各类系统,查看各类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b)按操作键查看消防主机内容有无改动,有无增删操作员姓名,密码是否改动、正确。

4.4.2出现下列情况不接班:

a)上一班情况未交待清楚;

b)记录不正规;

c)消防主机无法进入操作功能;

d)室内存

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e)设备上积尘未除尽,有水杯、腐蚀品;

f)地面不干净、不整洁;

g)检查物品不齐全;

h)故障正在处理中或未处理完毕,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协助(在值班干部允许时,交班人方可下班)。

4.5资料保存与审核

4.5.1消防员应对每班次运行情况做好记录。填写(消防系统监控记录表》,交接班时检查各系统均正常后,双方在《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5.2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监督填写运行监控的各类记录,每周星期日将用完的记录本收到办公室归档保存,保存期3年。

4.5.3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每班次交接均应对每个消防中心的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在《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上签署巡查意见,最后右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签署审核意见。

5.0记录

5.1《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

5.2《消防系统监控记录表》

6.0相关支持性文件

6.1《消防系统操作标准作业规程》

6.2《消防器材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第3篇 物业区域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制度

物业区域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1.0 目的

规范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0 范围

适用于__物业区域内各类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

3.0 职责

3.1 消防中心值班员负责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

3.2 消防中心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

3.3 消防工程师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3.4 安管部主管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统筹、协调。

4.0 工作内容

4.1 运行监控。

4.1.1 消防中心值班人员24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或防火防盗闭路监控等设备进行监控。

4.1.2 消防技工或消防专员每天对园区消防设备进行巡视。

4.1.3 运行监控内容。

a. 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系统正常;

b. 消防主机是否正常(正常时i=1.2a,u=25v);

c. 运行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紧固;

d. 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接口有无松动(松动时应给予紧固),油漆是否脱落(脱落补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

e. 故障灯是否亮,灯亮时证明出现故障,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

f. 低水位信号灯是否亮,灯亮时立即通知工维修部处理;若消防技工巡视时发现应立即查看水位并加水;

g. 破玻灯光信号是否亮,灯亮时岗位人员立即到楼层查看破玻报警原因;

h. 监控闭路电视画面是否清晰,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维修部维修;

i. 巡视园区灭火器的完好情况;

j. 维修部技工应对co2灭火系统、气溶胶灭火系统等固定式灭火系统管网接口,紧急按钮,读出压力表指针数据,发现重量减轻时应进行密封、紧固、更换充气等,消除防火区一切杂物;

k. 设备有无出现烧焦、异味、异常声响等;

l. 测试试灯键,试灯1~2秒,发现有信号灯不亮,应查明原因给予更换。

4.1.4 在运行监控中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进行登记,同时报告消防管理中心负责人,

并进行整改。

4.2 异常情况的处置。

4.2.1 当消防主机出现异常情况(如水浸入),应立即切断供给消防主机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以免引起相关联动装置启动而造成消防主机部件烧毁。

4.2.2 当配电箱线路发生短路(过负荷)起火时,立即关掉相关设备的电源,迅速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扑灭。

4.3 机房管理。

4.3.1 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室内(巡查、检修人员除外),若需进入,须经

当值人员同意许可方可进入,但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

4.3.2 消防中心当值人员每班打扫室内卫生,擦拭设施设备,始终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无油渍、无污物、无蛛网,光亮整洁。

4.3.3 室内严禁存放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但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

4.3.4 室内禁止吸烟。

4.3.5 室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设施完好。

4.3.6 室内必须保持24小时监视消防系统,暂时离开时,需呼叫附近保安员或领班暂时替换,并交待值班注意事项,但不得超过10分钟。

4.4 交接班要求

4.4.1 交接班时应:

a. 进行外观巡视各类系统,查看各类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b. 按操作键查看消防主机内容有无改动,有无增删操作员姓名,密码是否改动、正确。

4.4.2 出现下列情况不接班:

a. 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

b. 记录不规范、不完整;

c. 消防主机无法进入操作功能;

d. 室内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e. 设备上积尘未除尽,有水渍、腐蚀品等;

f. 地面不干净、不整洁;

g. 检查物品不齐全;

h. 故障正在处理中或未处理完毕,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协助(在主管或负责人允许时,交班人方可下班)。

4.5 资料的保存与审核。

4.5.1 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消防自动报警控制设备的报警情况记录在《消防系统监控运

行记录》内。

4.5.2 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每班运行情况做好记录,交接班时检查各系统均正常后,双方在《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5.4 消防主管监督填写运行监控的各类记录,每月将相关记录汇总整理存档,记录保存期为三年。

5.0 相关文件

6.0 表格及记录

6.1《消防系统监控运行记录》

6.2《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

第4篇 物业区域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制度怎么写

物业区域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1.0 目的规范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 0 范围适用于物业区域内各类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

3. 0 职责3.1 消防中心值班员负责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

3. 2 消防中心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

3. 3 消防工程师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3. 4 安管部主管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统筹、协调。

4.0 工作内容

4.1 运行监控。

4.1.1 消防中心值班人员24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或防火防盗闭路监控等设备进行监控。

4.1.2 消防技工或消防专员每天对园区消防设备进行巡视。

4.1.3 运行监控内容。

a. 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系统正常;

b. 消防主机是否正常(正常时i=

1.2a,u=25v);

c. 运行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紧固;

d. 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接口有无松动(松动时应给予紧固),油漆是否脱落(脱落补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

e. 故障灯是否亮,灯亮时证明出现故障,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

f. 低水位信号灯是否亮,灯亮时立即通知工维修部处理;

若消防技工巡视时发现应立即查看水位并加水;

g. 破玻灯光信号是否亮,灯亮时岗位人员立即到楼层查看破玻报警原因;

h. 监控闭路电视画面是否清晰,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维修部维修;

i. 巡视园区灭火器的完好情况;

j. 维修部技工应对co2灭火系统、气溶胶灭火系统等固定式灭火系统管网接口,紧急按钮,读出压力表指针数据,发现重量减轻时应进行密封、紧固、更换充气等,消除防火区一切杂物;

k. 设备有无出现烧焦、异味、异常声响等;

l. 测试试灯键,试灯1~2秒,发现有信号灯不亮,应查明原因给予更换。

4.1.4 在运行监控中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进行登记,同时报告消防管理中心负责人,并进行整改。

4.2 异常情况的处置。

4.2.1 当消防主机出现异常情况(如水浸入),应立即切断供给消防主机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以免引起相关联动装置启动而造成消防主机部件烧毁。

4.2.2 当配电箱线路发生短路(过负荷)起火时,立即关掉相关设备的电源,迅速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扑灭。

4.3 机房管理。

4.3.1 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室内(巡查、检修人员除外),若需进入,须经当值人员同意许可方可进入,但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

4.3.2 消防中心当值人员每班打扫室内卫生,擦拭设施设备,始终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无油渍、无污物、无蛛网,光亮整洁。

4.3.3 室内严禁存放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但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

4.3.4 室内禁止吸烟。

4.3.5 室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设施完好。

4.3.6 室内必须保持24小时监视消防系统,暂时离开时,需呼叫附近保安员或领班暂时替换,并交待值班注意事项,但不得超过10分钟。

4.4 交接班要求

4.4.1 交接班时应:a. 进行外观巡视各类系统,查看各类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b. 按操作键查看消防主机内容有无改动,有无增删操作员姓名,密码是否改动、正确。

4.4.2 出现下列情况不接班:a. 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

b. 记录不规范、不完整;

c. 消防主机无法进入操作功能;

d. 室内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e. 设备上积尘未除尽,有水渍、腐蚀品等;

f. 地面不干净、不整洁;

g. 检查物品不齐全;

h. 故障正在处理中或未处理完毕,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协助(在主管或负责人允许时,交班人方可下班)。

4.5 资料的保存与审核。

4.5.1 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消防自动报警控制设备的报警情况记录在《消防系统监控运行记录》内。

4.5.2 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每班运行情况做好记录,交接班时检查各系统均正常后,双方在《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5.4 消防主管监督填写运行监控的各类记录,每月将相关记录汇总整理存档,记录保存期为三年。

5.0 相关文件无6.0 表格及记录

6.1《消防系统监控运行记录》

6.2《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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