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电通知用户工作规程办法是一套规范流程,旨在确保电力供应中断期间,电力公司能有效地通知和服务其客户,减少因停电带来的不便,并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这一规程涵盖了从停电信息的收集、处理到通知用户的全过程,以确保信息的准确、及时和全面。
1. 信息收集
- 确保监控系统实时监测电力设施运行状态,及时发现故障或计划性维修。
- 通过现场工作人员报告或自动化系统获取停电原因和预计恢复时间。
2. 信息验证
- 核实故障信息,确认影响范围和持续时间,避免误导用户。
- 如涉及大面积停电,需与相关部门协调,了解抢修进度。
3. 通知准备
- 制定停电通知模板,包括停电原因、受影响区域、预计恢复时间和应急措施。
- 准备多种通知方式,如电话、短信、社交媒体、公告等。
4. 通知执行
- 对受影响用户进行批量通知,优先保障重要客户(医院、学校等)的信息传递。
- 对未接通电话的用户,采取后续跟进,确保通知到位。
5. 服务响应
- 设立热线电话,解答用户疑问,记录用户反馈。
- 提供临时用电建议,如备用电源或节能措施。
6. 信息更新
- 如果停电情况发生变化,立即更新通知,确保信息同步。
- 停电结束后,发送恢复供电的消息,确认用户已知。
7. 事后评估
- 收集用户反馈,评估通知效果,改进工作流程。
- 总结经验教训,提升停电管理能力。
1. 准确性:通知内容必须准确无误,不得含糊不清或误导用户。
2. 时效性:从发现停电到发出通知的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恢复供电信息需即时更新。
3. 全面性:所有受影响用户均应被通知,无遗漏。
4. 有效性:通知方式应确保大多数用户能接收到信息,如短信覆盖率、电话接通率等。
5. 人性化:通知应包含实用建议,体现对用户需求的关心。
6. 透明度:公开停电原因,保持与用户的沟通畅通,增加信任度。
7. 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用户反馈渠道,持续优化服务。
此规程办法旨在提高停电事件的管理水平,通过专业、有序的流程,提升电力公司的服务质量,为用户提供稳定可靠的电力保障。各环节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确保规程的实施效果。
一、计划转、停电
1、供电局转、停电,工程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报告总经理。
2、因大厦施工需要停电,工程部须至少提前24小时将停电计划书面上报总经理。
3、总经理审批后,管理公司拟发转、停电通知书,由管理部派至用户。
4、转、停电通知书最迟应在事发前1小时送达用户,如有能在上述时限内送达,应报经总经理批准启用大厦广播系统紧急通知用户。
二、事故转、停电
1、大厦因供电局故障发生停电,工程部须立即向总经理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启用大厦广播系统向用户解释原因。事后,工程部应向供电局索取解释函,并转呈总经理。
2、因大厦内部事故引起停电,工程部应立即排除故障恢复供电,并即时口头向总经理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启用大厦广播系统向用户解释原因。工程部于事后12小时内向总经理提交书面报告。
3、事故转、停电后24小时内,管理公司拟定解释函,交管理部送达用户。
三、停电、限电管理规程
1、停电、限电的审批权限为总工程师以上。
2、收到政府部门的有关停电通知或决定需要停电、限电,应马上报告总经理,并至少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受影响的用户。
3、总工程师应安排足够的人员处理转、停电工作。
4、转、停电前应填写操作票,交主管工程师签名。
5、转、停电后当值人员应重点检查电房、空调机房、水泵房、电梯机房、消防中心内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立刻检修。
6、有关转、停电的情况应记录在当值日志上。
四、时用电管理规定
(一)用电申请
用户应事先向管理公司以书面形式申请用电,并注明用电单位全称、用电地点、负荷量、电压等级、相数及时间。
(二)公司审批
用电申请须经工程部审批。
(三)接线及送电
经批准后,用户应自己敷设好用电线路,经工程部检查符合用电安全要求后方可送电,并由双方共同确认电表读数及填写电表启用单。
(四)停电及拆线
用户终止用电,应事先通知工程部,再由技术人员断电拆线,并确认电表读数,填写电表停用单。
(五)计费方式
1、电表计费,由用户自备并按指定位置接线,每月计费一次,不足一月,按拆表时用量计费。
2、无表估算,按负荷量及用电时间事先估算。
第2篇 停电通知用户工作规程
一、计划转、停电1、供电局转、停电,工程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报告总经理。 2、因大厦施工需要停电,工程部须至少提前24小时将停电计划书面上报总经理。 3、总经理审批后,管理公司拟发转、停电通知书,由管理部派至用户。 4、转、停电通知书最迟应在事发前1小时送达用户,如有能在上述时限内送达,应报经总经理批准启用大厦广播系统紧急通知用户。 二、事故转、停电 1、大厦因供电局故障发生停电,工程部须立即向总经理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启用大厦广播系统向用户解释原因。事后,工程部应向供电局索取解释函,并转呈总经理。 2、因大厦内部事故引起停电,工程部应立即排除故障恢复供电,并即时口头向总经理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启用大厦广播系统向用户解释原因。工程部于事后12小时内向总经理提交书面报告。 3、事故转、停电后24小时内,管理公司拟定解释函,交管理部送达用户。 三、停电、限电管理规程 1、停电、限电的审批权限为总工程师以上。 2、收到政府部门的有关停电通知或决定需要停电、限电,应马上报告总经理,并至少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受影响的用户。 3、总工程师应安排足够的人员处理转、停电工作。 4、转、停电前应填写操作票,交主管工程师签名。 5、转、停电后当值人员应重点检查电房、空调机房、水泵房、电梯机房、消防中心内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立刻检修。 6、有关转、停电的情况应记录在当值日志上。 四、时用电管理规定 (一)用电申请 用户应事先向管理公司以书面形式申请用电,并注明用电单位全称、用电地点、负荷量、电压等级、相数及时间。 (二)公司审批 用电申请须经工程部审批。 (三)接线及送电 经批准后,用户应自己敷设好用电线路,经工程部检查符合用电安全要求后方可送电,并由双方共同确认电表读数及填写电表启用单。 (四)停电及拆线 用户终止用电,应事先通知工程部,再由技术人员断电拆线,并确认电表读数,填写电表停用单。 (五)计费方式 1、电表计费,由用户自备并按指定位置接线,每月计费一次,不足一月,按拆表时用量计费。 2、无表估算,按负荷量及用电时间事先估算。80位用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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