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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处家政服务作业规程-7

更新时间:2024-11-12

管理处家政服务作业规程-7

包括什么内容

本规程旨在规范管理处家政服务作业流程,确保为业主提供高效、专业且贴心的服务。主要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家政服务人员的选拔与培训

2. 家政服务项目与标准

3. 服务预约与调度

4. 服务质量监控与反馈

5. 紧急情况处理与应急预案

6. 客户关系管理与投诉处理

编制指南

1. 家政服务人员选拔与培训:

- 招聘具备相关经验的家政服务员,确保其具备基本的清洁、烹饪、护理等技能。

- 定期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如清洁技术、安全操作等。

- 强调礼仪和服务态度的培养,以体现我们对业主的尊重和关怀。

2. 家政服务项目与标准:

- 制定详尽的服务清单,包括日常清洁、衣物洗涤、园艺维护等,明确各项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 根据业主需求,灵活调整服务内容,提供个性化服务方案。

3. 服务预约与调度:

- 建立预约系统,方便业主通过电话、app或前台预约服务时间。

- 根据预约情况合理调配家政人员,确保服务及时到位。

4. 服务质量监控与反馈:

- 定期对家政服务进行质量评估,通过现场抽查、业主满意度调查等方式收集反馈。

- 对于存在问题的服务,及时进行改进,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指导和培训。

5. 紧急情况处理与应急预案:

- 设立应急处理流程,如突发疾病、意外损坏等情况,保证快速响应。

-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家政人员的应对能力。

6. 客户关系管理与投诉处理:

- 建立业主档案,记录服务历史和特殊需求,提升服务个性化水平。

- 对于业主投诉,务必保持耐心和专业,迅速查明事实,公正处理,确保业主权益。

复审规定

本规程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复审,由管理处负责人牵头,家政服务团队参与,结合实际运营情况及业主反馈进行修订。复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标准的更新、流程优化、人员培训需求等。对于重大修改,需经过管理处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并在执行前通知所有相关人员。复审结果应及时公示,确保服务质量和业主满意度的持续提升。

管理处家政服务作业规程-7范文

管理处家政服务作业规程(七)

1.0目的

规范家政服务,及时提供服务工作,确保管理服务质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服务工作。

3.0职责

3.1环境主管负责安排服务工作。

3.2保洁员依照保洁工作要求工作。

4.0程序要点

4.1接客户提出的地毯清洁、地板打蜡、室内清洁、绿化养护、送水等家政服务需求,按家政服务收费标准告之业主。

4.2业主确认服务费用后,与其确认服务项目、地点、业主姓名、需派人数,预约服务时间,并登记在《家政服务表》上。

4.3如业主提出长期服务需求,根据客户需求按照服务项目签定《业主特约服务协议书》。

4.4按照《员工行为规范》中家政服务操作规范及礼仪要求,在约定时间上门进行服务或组织施工,并对服务或施工全过程进行控制。

4.6每次服务结束后,请业主验收并在《家政服务表》上签字认可;如未达到业主服务要求,立即进行整改,直至业主满意。

4.7业主签字认可后,按事先确认的收费标准收费:

业主当场付费的,由家政服务员收取费用,将钱款与《家政服务表》一同交给环境主管,再由环境主管将钱款上缴管理处收费员。

业主当场未付费的,家政服务员将《家政服务表》带回交环境主管,由环境主管上门收取费用,并上缴管理处收费员。

庭院绿化施工经业主验收合格后,由环境主管上门收取费用,费用上缴管理处收费员。

4.8收费员按《家政服务表》或《业主特约服务协议书》的收费金额进行收费确认并开具发票,将发票号码登记在相应的表单上,发票于24小时内送达。

4.9根据《业主特约服务协议书》所约定的要求和时间定期按时上门服务,并做好相关记录。

4.10每月汇总《家政服务表》后,由客服主管抽查回访5单,不满5单全数回访,记录回访情况,并统计服务项目质量满意率。

5.0 相关记录

《家政服务表》

第2篇 管理处家政服务作业规程

1.0目的规范家政服务,及时提供服务工作,确保管理服务质量。

2. 0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管理处服务工作。

3. 0职责

3.1 环境主管负责安排服务工作。

3.2 保洁员依照保洁工作要求工作。

4. 0程序要点

4.1 接客户提出的地毯清洁、地板打蜡、室内清洁、绿化养护、送水等家政服务需求,按家政服务收费标准告之业主。

4.2 业主确认服务费用后,与其确认服务项目、地点、业主姓名、需派人数,预约服务时间,并登记在《家政服务表》上。

4.3 如业主提出长期服务需求,根据客户需求按照服务项目签定《业主特约服务协议书》。

4.4 按照《员工行为规范》中家政服务操作规范及礼仪要求,在约定时间上门进行服务或组织施工,并对服务或施工全过程进行控制。

4.6 每次服务结束后,请业主验收并在《家政服务表》上签字认可;如未达到业主服务要求,立即进行整改,直至业主满意。

4.7 业主签字认可后,按事先确认的收费标准收费:业主当场付费的,由家政服务员收取费用,将钱款与《家政服务表》一同交给环境主管,再由环境主管将钱款上缴管理处收费员。业主当场未付费的,家政服务员将《家政服务表》带回交环境主管,由环境主管上门收取费用,并上缴管理处收费员。庭院绿化施工经业主验收合格后,由环境主管上门收取费用,费用上缴管理处收费员。

4.8 收费员按《家政服务表》或《业主特约服务协议书》的收费金额进行收费确认并开具发票,将发票号码登记在相应的表单上,发票于24小时内送达。

4.9 根据《业主特约服务协议书》所约定的要求和时间定期按时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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