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值班人员职责
2. 值班流程
3. 交接班程序
4. 应急处理措施
5. 记录与报告
1. 值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和专业技能,确保住户需求得到及时响应。
2. 值班期间,需密切关注住户设施运行状况,对异常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上报。
3. 交接班时,双方应详细交接工作内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4. 遇到突发事件,应按照预设的应急方案进行处理,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
5. 所有操作和事件均需详实记录,以便后续分析和改进。
1. 每月进行一次值班流程复审,评估执行效果,提出改进意见。
2. 每季度组织全体值班人员进行培训,强化业务知识和服务意识。
3. 对于交接班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反馈并调整规程,确保流程顺畅。
4. 根据住户反馈和实际情况,适时更新应急处理措施,提高应对能力。
1. 值班人员职责
- 负责接待住户咨询,提供日常服务。
- 监控公共区域安全,定期巡查设施设备。
- 处理住户投诉,协调解决各类问题。
- 记录值班日志,记录重要事件及处理情况。
2. 值班流程
- 开始值班前,检查工作区域整洁,系统运行正常。
- 工作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待命。
- 定时巡查,记录设施状态,处理突发情况。
-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值班报告。
3. 交接班程序
- 交班人员提前15分钟整理好工作资料,准备交接。
- 接班人员到场后,双方共同核对值班记录,确认无遗漏。
- 详细说明未完成事项、注意事项及特殊情况。
- 交接完毕,双方签字确认。
4. 应急处理措施
- 设立应急电话,快速响应紧急情况。
- 熟悉应急预案,迅速启动相应流程。
- 在处理过程中保持冷静,确保自身安全。
5. 记录与报告
- 记录所有与住户交互的信息,包括投诉、建议和感谢。
- 对于重大事件,需详细记录处理过程及结果。
- 每日结束时编写值班报告,提交给上级审核。
通过以上规程,住户服务中心将能高效、专业地为住户提供服务,确保小区的和谐稳定。请每位值班人员严格遵守,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二)
1.0目的
规范公共事务部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确保向住户提供优质的全天候服务。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共事务部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的管理。
3.0职责
3.1公共事务部主管负责安排值班与交接班工作及值班抽查工作。
3.2值班人员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值班与交接班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值班
4.1.1公共事务部主管每月底前编制完成下月《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公共事务部管理员依据《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进行值班。
4.1.2正常的值班时间为:17:30-次日8:30,节假日24小时值班。
4.1.3值班时的主要工作:
接待住户的有关咨询;
受理住户的求助;
负责住户服务中心的安全;
协调、调度各部门协同处理突发事件/
4.1.4值班期间处理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时效管理的原则;
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
及时汇报的原则。
4.1.5管理员值班的纪律:
值班视同正常上班,值班员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
值班时发生/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疑难问题应报公共事务部主管决定处理措施,重大问题公共事务部主管认为应报管理处经理决定的,应及时报告;
值班人员应在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电话;
有事不能值班,须向公共事务部主管请假,经批准后,由公共事务部主管安排其他人员顶班,未批准前,不允许私自调班;
值班管理员应保证通讯设施的畅通。值班热线电话原则上只允许接听,不允许拨打。
4.1.6值班时的权利:
有权根据事态的发展调动其他部门人员工作的权力;
有权采取临时有效的防护措施的权力。
4.1.7为确保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处经理、公共事务部主管、保安部主管、机电维修部主管在下班后或假期,不允许关手机或bb机,接到值班管理员的工作汇报后,应及时协助管理员解决问题,必要时要赶回现场处理问题。
4.1.8值班管理员应将值班期间工作处理过程详细的记录在《值班记录》中,《值班记录》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本用完后,由管理处统一保管,保存期3年。
4.2交接班
4.2.1接班:接班人员提前5分钟赶到住户服务中心进行岗位交接工作:
接班人员清点岗位上所有公物,如:对讲机、灭火器、水瓶等,如发现损坏、缺遗应立即要求交接班人员说明物品去向并做好记录;
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检查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发现有异常则要求交接班人员作出解释,并做好记录;
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值班。
4.2.2交接:交接人员在交班前15分钟将公物摆放整齐有序,桌面、卓椅干净无灰尘、无杂物。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相关的工作证据;
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加班人员交待清楚;
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
一班情况下,交接人员应将本班的工作办理完毕后在行交班,重要的工作未处理完毕,不允许交班。
4.3公共事务部主管每天上班时检查值班记录并签名确认,值班人员应主动向主管汇报值班工作情况。
4.4本规程作为公共事务部员工绩效考评的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
5.2《值班记录》
6.0相关支持文件
第2篇 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
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
(二)
1.0目的规范公共事务部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确保向住户提供优质的全天候服务。
2. 0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共事务部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的管理。
3.0职责
3.1 公共事务部主管负责安排值班与交接班工作及值班抽查工作。
3.2 值班人员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值班与交接班工作。
4. 0程序要点
4.1 值班
4.1.1 公共事务部主管每月底前编制完成下月《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公共事务部管理员依据《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进行值班。
4.1.2 正常的值班时间为:17:30-次日8:30,节假日24小时值班。
4.1.3 值班时的主要工作:接待住户的有关咨询;受理住户的求助;负责住户服务中心的安全;协调、调度各部门协同处理突发事件/
4.1.4 值班期间处理工作应遵循的原则:时效管理的原则;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及时汇报的原则。
4.1.5 管理员值班的纪律:值班视同正常上班,值班员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值班时发生/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疑难问题应报公共事务部主管决定处理措施,重大问题公共事务部主管认为应报管理处经理决定的,应及时报告;值班人员应在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电话;有事不能值班,须向公共事务部主管请假,经批准后,由公共事务部主管安排其他人员顶班,未批准前,不允许私自调班;值班管理员应保证通讯设施的畅通。值班热线电话原则上只允许接听,不允许拨打。
4.1.6 值班时的权利:有权根据事态的发展调动其他部门人员工作的权力;有权采取临时有效的防护措施的权力。
4.1.7 为确保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处经理、公共事务部主管、保安部主管、机电维修部主管在下班后或假期,不允许关手机或bb机,接到值班管理员的工作汇报后,应及时协助管理员解决问题,必要时要赶回现场处理问题。
4.1.8 值班管理员应将值班期间工作处理过程详细的记录在《值班记录》中,《值班记录》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本用完后,由管理处统一保管,保存期3年。
4.2 交接班
4.2.1 接班:接班人员提前5分钟赶到住户服务中心进行岗位交接工作:接班人员清点岗位上所有公物,如:对讲机、灭火器、水瓶等,如发现损坏、缺遗应立即要求交接班人员说明物品去向并做好记录;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检查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发现有异常则要求交接班人员作出解释,并做好记录;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值班。
4.2.2 交接:交接人员在交班前15分钟将公物摆放整齐有序,桌面、卓椅干净无灰尘、无杂物。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相关的工作证据;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加班人员交待清楚;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一班情况下,交接人员应将本班的工作办理完毕后在行交班,重要的工作未处理完毕,不允许交班。
4.3 公共事务部主管每天上班时检查值班记录并签名确认,值班人员应主动向主管汇报值班工作情况。
4.4 本规程作为公共事务部员工绩效考评的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 0记录
5.1 《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
5.2 《值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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