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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2

更新时间:2024-11-12

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2

包括什么内容

1. 值班人员职责

2. 值班流程

3. 交接班程序

4. 应急处理措施

5. 记录与报告

编制指南

1. 值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和专业技能,确保住户需求得到及时响应。

2. 值班期间,需密切关注住户设施运行状况,对异常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上报。

3. 交接班时,双方应详细交接工作内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4. 遇到突发事件,应按照预设的应急方案进行处理,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

5. 所有操作和事件均需详实记录,以便后续分析和改进。

复审规定

1. 每月进行一次值班流程复审,评估执行效果,提出改进意见。

2. 每季度组织全体值班人员进行培训,强化业务知识和服务意识。

3. 对于交接班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反馈并调整规程,确保流程顺畅。

4. 根据住户反馈和实际情况,适时更新应急处理措施,提高应对能力。

1. 值班人员职责

- 负责接待住户咨询,提供日常服务。

- 监控公共区域安全,定期巡查设施设备。

- 处理住户投诉,协调解决各类问题。

- 记录值班日志,记录重要事件及处理情况。

2. 值班流程

- 开始值班前,检查工作区域整洁,系统运行正常。

- 工作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待命。

- 定时巡查,记录设施状态,处理突发情况。

-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值班报告。

3. 交接班程序

- 交班人员提前15分钟整理好工作资料,准备交接。

- 接班人员到场后,双方共同核对值班记录,确认无遗漏。

- 详细说明未完成事项、注意事项及特殊情况。

- 交接完毕,双方签字确认。

4. 应急处理措施

- 设立应急电话,快速响应紧急情况。

- 熟悉应急预案,迅速启动相应流程。

- 在处理过程中保持冷静,确保自身安全。

5. 记录与报告

- 记录所有与住户交互的信息,包括投诉、建议和感谢。

- 对于重大事件,需详细记录处理过程及结果。

- 每日结束时编写值班报告,提交给上级审核。

通过以上规程,住户服务中心将能高效、专业地为住户提供服务,确保小区的和谐稳定。请每位值班人员严格遵守,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2范文

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二)

1.0目的

规范公共事务部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确保向住户提供优质的全天候服务。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共事务部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的管理。

3.0职责

3.1公共事务部主管负责安排值班与交接班工作及值班抽查工作。

3.2值班人员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值班与交接班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值班

4.1.1公共事务部主管每月底前编制完成下月《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公共事务部管理员依据《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进行值班。

4.1.2正常的值班时间为:17:30-次日8:30,节假日24小时值班。

4.1.3值班时的主要工作:

接待住户的有关咨询;

受理住户的求助;

负责住户服务中心的安全;

协调、调度各部门协同处理突发事件/

4.1.4值班期间处理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时效管理的原则;

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

及时汇报的原则。

4.1.5管理员值班的纪律:

值班视同正常上班,值班员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

值班时发生/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疑难问题应报公共事务部主管决定处理措施,重大问题公共事务部主管认为应报管理处经理决定的,应及时报告;

值班人员应在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电话;

有事不能值班,须向公共事务部主管请假,经批准后,由公共事务部主管安排其他人员顶班,未批准前,不允许私自调班;

值班管理员应保证通讯设施的畅通。值班热线电话原则上只允许接听,不允许拨打。

4.1.6值班时的权利:

有权根据事态的发展调动其他部门人员工作的权力;

有权采取临时有效的防护措施的权力。

4.1.7为确保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处经理、公共事务部主管、保安部主管、机电维修部主管在下班后或假期,不允许关手机或bb机,接到值班管理员的工作汇报后,应及时协助管理员解决问题,必要时要赶回现场处理问题。

4.1.8值班管理员应将值班期间工作处理过程详细的记录在《值班记录》中,《值班记录》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本用完后,由管理处统一保管,保存期3年。

4.2交接班

4.2.1接班:接班人员提前5分钟赶到住户服务中心进行岗位交接工作:

接班人员清点岗位上所有公物,如:对讲机、灭火器、水瓶等,如发现损坏、缺遗应立即要求交接班人员说明物品去向并做好记录;

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检查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发现有异常则要求交接班人员作出解释,并做好记录;

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值班。

4.2.2交接:交接人员在交班前15分钟将公物摆放整齐有序,桌面、卓椅干净无灰尘、无杂物。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相关的工作证据;

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加班人员交待清楚;

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

一班情况下,交接人员应将本班的工作办理完毕后在行交班,重要的工作未处理完毕,不允许交班。

4.3公共事务部主管每天上班时检查值班记录并签名确认,值班人员应主动向主管汇报值班工作情况。

4.4本规程作为公共事务部员工绩效考评的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

5.2《值班记录》

6.0相关支持文件

第2篇 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

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

(二)

1.0目的规范公共事务部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确保向住户提供优质的全天候服务。

2. 0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共事务部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的管理。

3.0职责

3.1 公共事务部主管负责安排值班与交接班工作及值班抽查工作。

3.2 值班人员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值班与交接班工作。

4. 0程序要点

4.1 值班

4.1.1 公共事务部主管每月底前编制完成下月《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公共事务部管理员依据《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进行值班。

4.1.2 正常的值班时间为:17:30-次日8:30,节假日24小时值班。

4.1.3 值班时的主要工作:接待住户的有关咨询;受理住户的求助;负责住户服务中心的安全;协调、调度各部门协同处理突发事件/

4.1.4 值班期间处理工作应遵循的原则:时效管理的原则;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及时汇报的原则。

4.1.5 管理员值班的纪律:值班视同正常上班,值班员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值班时发生/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疑难问题应报公共事务部主管决定处理措施,重大问题公共事务部主管认为应报管理处经理决定的,应及时报告;值班人员应在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电话;有事不能值班,须向公共事务部主管请假,经批准后,由公共事务部主管安排其他人员顶班,未批准前,不允许私自调班;值班管理员应保证通讯设施的畅通。值班热线电话原则上只允许接听,不允许拨打。

4.1.6 值班时的权利:有权根据事态的发展调动其他部门人员工作的权力;有权采取临时有效的防护措施的权力。

4.1.7 为确保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处经理、公共事务部主管、保安部主管、机电维修部主管在下班后或假期,不允许关手机或bb机,接到值班管理员的工作汇报后,应及时协助管理员解决问题,必要时要赶回现场处理问题。

4.1.8 值班管理员应将值班期间工作处理过程详细的记录在《值班记录》中,《值班记录》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本用完后,由管理处统一保管,保存期3年。

4.2 交接班

4.2.1 接班:接班人员提前5分钟赶到住户服务中心进行岗位交接工作:接班人员清点岗位上所有公物,如:对讲机、灭火器、水瓶等,如发现损坏、缺遗应立即要求交接班人员说明物品去向并做好记录;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检查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发现有异常则要求交接班人员作出解释,并做好记录;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值班。

4.2.2 交接:交接人员在交班前15分钟将公物摆放整齐有序,桌面、卓椅干净无灰尘、无杂物。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相关的工作证据;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加班人员交待清楚;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一班情况下,交接人员应将本班的工作办理完毕后在行交班,重要的工作未处理完毕,不允许交班。

4.3 公共事务部主管每天上班时检查值班记录并签名确认,值班人员应主动向主管汇报值班工作情况。

4.4 本规程作为公共事务部员工绩效考评的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 0记录

5.1 《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

5.2 《值班记录》

6.

《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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