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旨在确保汽车驾驶员在执行任务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主要内容如下:
1. 驾驶员资质与健康状况
2. 车辆检查与维护
3. 遵守交通规则
4. 行车前准备
5. 行车中注意事项
6. 紧急情况处理
7. 行车后程序
1. 驾驶员资质与健康状况
- 所有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驾驶执照,并定期进行复审。
- 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身体状况,避免疲劳驾驶,必要时进行健康检查。
2. 车辆检查与维护
- 驾驶员应在行车前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刹车、灯光、轮胎、油水等关键部位。
- 定期进行专业维护,确保车辆各项性能符合安全标准。
3. 遵守交通规则
- 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包括但不限于限速、禁止酒驾、使用安全带等。
- 遵守道路标志标线,不超车、不闯红灯、不违规变道。
4. 行车前准备
- 检查行车路线,熟悉路况,预估行驶时间。
- 确保车载通讯设备正常,携带必要的应急工具。
5. 行车中注意事项
- 保持专注,避免使用手机或其他分散注意力的设备。
- 保持安全距离,注意行人、自行车及非机动车动态。
- 遇到恶劣天气,降低车速,增加安全间距。
6. 紧急情况处理
- 遇到紧急情况,如车辆故障或事故,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警告标志。
- 如发生交通事故,及时拨打救援电话,保护现场。
7. 行车后程序
- 停车后关闭发动机,检查车辆是否已完全熄火,确认无遗漏物品。
- 记录行车日志,报告异常情况。
本规程每两年进行一次全面复审,以确保其与最新法规、技术发展和实际情况相符。期间如遇新的交通规则或安全标准发布,应及时更新。各部门应定期组织驾驶员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请注意,安全驾驶不仅关乎个人生命,也影响到他人安全和社会秩序。每位驾驶员都应视安全为首要责任,时刻保持警惕,确保每一次出行都平安无事。
第1篇 汽车驾驶员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公安部、交通部《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规则》。
2.汽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执照后,方可独立驾驶车辆。实习驾驶员除持有实习驾驶证外,应有正式司机随车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3.开车前严禁饮酒,行车、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4.行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机、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严禁带病出车。
5.汽车在起步,出入工厂、车间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应鸣号、减速、靠右行;通过交叉路口时,应“一慢、而看、三通过”;交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
6.汽车在厂区内行驶,宽9米以上的干道上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一般情况时不得超过0公里;进出厂门、车间、库房,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车间、库房内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7.在车间、库房及露天施工工地行驶时,要密切注意周围环境和人员动向,并应鸣号、低速慢行,随时作好停车准备。
8.严禁超重、超长(车身前后2米)、超宽(车身左右0.2米)、超高(从地面算起4米)装运。装载物品要捆绑稳固牢靠,载货汽车不准搭乘无关人员。
9.停车时要选择适当地点,不准乱停乱放。停车后应将钥匙取下,拉紧手刹车制动器。
10.货车载入时,严禁超过规定人数。汽车开动时,应待人员上下稳定,关门起步。严禁抢上跳下。脚踏板、保险杠严禁站人。
11.在厂内和车间行驶时,只准走规定的道路。不准从传送带、工程脚手架和低垂的电线下通过。
12.在厂内过铁道时要减速了望,确认无火车时再通过。有横杆放下时,要按次停车;离火车道30米内不准调头、倒车,更不准超车。
13.再用起重设备装卸车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在这时检查、修理车辆。
第2篇 工贸企业汽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汽车驾驶员须经专门训练,经交通监理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执照后,方可独立驾驶车辆。
2.开车前严禁饮酒,行车和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3.行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完好,严禁带病出车。
4. 汽车在起步出入工厂、车间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应鸣号减速靠右行。通过交又路口时应“一慢、二看、三通过”。交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
5. 汽车在厂区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km;进出厂门、车间、库房时建不得超过lokm;车间、库房内时建不得超过5km。
6.在厂内和车间内行驶,只准走规定的道路,不准从传送带,工程脚手架和低垂的电线下通过。
7.在厂内过铁道时,要减速瞭望,确认无火车通过时,有槽杆放下时要按次序停车,离火车道30m内不准调头、倒车、更不准超车。
8.在用起重设备装卸时,驾驶员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在吊装时检查,修理车辆。
9.车辆装戴不得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数量。
10.装载不可解体货物的体积超过规定、装运易燃易爆物品时,须经厂有关部门批准,指派专人押车,按指定的路线,时间要求行驶,并悬挂明星的安全标志。
11. 货车载人时,严禁超过规定人数。
12.装载货物必须均衡平稳,捆扎牢固,车厢侧板,后栏
扳要美好拴牢,货物长度超过后栏板时,不得遭栏号牌、转向灯、尾灯和自动灯。装载散状、橱状或掖态贷物时不得散落、飞扬或漏滴车外。
13.装运炽热货物时,必须使用专用的柴油货车运输。
第3篇 物业公司汽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2
物业公司汽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二)
汽车驾驶员除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广东省道路管理实施办法》外,还应遵守下列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a、发动机未熄灭前不得加燃油。
b、用汽油清洁发动机和零部件时,必须切断车辆电。
c、严禁用明火作照明检查油箱存量。
d、严禁采取不经过汽油泵和滤清器,而使用各种容器或其它自流方式向发电机化油器内注汽油。
e、严禁将盛装汽油的容器放在驾驶室内。
f、严禁用嘴直接吹、吸汽油管路和零部件。
g、化油器回火时,应立即检查,排除故障。
h、汽油着火时,应用灭火器或砂土、麻袋、衣服扑灭,不得浇水。
i、严禁使用短路法检测电路导线通断情况。
j、汽车电线着火,应迅速关闭电门并拆除一根蓄电池接线,不得乱扯电器线路。
k、拆卸机件时禁止使用不规范工具。
l、拆卸轮胎,应用千斤顶将车顶起,放置托架,并用三角木塞住其它车轮,防止车辆滑动。
m、车下作业时,应选择平坦地点,将车前、后轮塞上三角木,变速杆放空档,拉紧手制动,方准作业。
n、车辆下陡坡时,严禁熄火,空档高速滑行。
o、当出现意外事件,应沉着、冷静,采取正确措施处理。
p、在驾驶车辆时,应精力集中,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或做其他防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第4篇 汽车驾驶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驾驶员必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到“集中思想不麻痹,谨慎驾驶不急躁,中速行驶不冒险,礼让三先不抢 道”。
2、要管好用好车,驾驶员随时带上“三证”,不准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做好车辆保养以及安全运输。
3、认真执行“三查”制度(出车前检查,行驶中检查,回公司后检查)。
4、防止“四漏”(油、水、汽、电),并检查是否充足。
5、坚持以下情况不出车:
(1) 安全设施不齐全有效;
(2) 备修工具不带好;
(3) 制动器作用不良;
(4) 喇叭不响;
(5) 轮胎气压不符合标准;
(6) 转向系统有故障;
(7) 灯光不亮;
(8) 雨刷不灵。
第5篇 汽车驾驶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出车前,要对车辆主要部位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出车,严禁出带病车酒后驾车,非驾驶员驾车,超载、超员、客货混载等。
2、行驶中遵守交通法规,不超速行驶,通过公铁交叉路口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准争道抢行。
3、汽油车严禁直流供油和使用吊火,柴油车严禁使用马达试验油嘴油泵。
4、托运危险或重、大、长、宽物品时,车上要有红旗或红灯等警示标志。
5、车辆载货,驾驶员应负责检查所装载的货物重量分布是否均匀,不得过于偏重或后重,易滚动的物品必须捆绑或固定,否则不准运输。
6、装运危险品或易燃品时,不得在市内或人烟稠密的地放以及靠近其它车辆停放,在停车时间内须有专人看守。
7、车辆在临时停车时,应选择好停车地点拉紧手制动,并取下点火开关钥匙,坡路上停车必须轮下掩木或石块,防止溜车。下坡严禁熄火或空挡滑行。
8、避免在公路弯道上或隐蔽地点停车,如因故必须停车时,应鸣喇叭示警,夜间打开小灯以防碰撞。
9、冰雪路面必须带防滑链条,冬季需要烤车时,要先进行检查,是否有渗油处,烤车人不得离开车辆。要有防火措施车上配有(灭火器)。
10、试验刹车时,应注意后方有无来车,以防造成追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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