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范文网 > 安全管理 > 安全操作规程 > 管理规程
栏目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导则规程汇编(15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导则规程

有哪些

1. 建立安全文化:企业应建立一种积极的安全文化,强调每个人都是安全的守护者,从管理层到一线员工都承担起安全责任。

2. 制定政策和目标:制定清晰的职业安全健康政策,并设定可衡量的安全目标,确保所有活动都符合这些目标。

3. 风险评估:定期进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危险源,采取预防措施降低风险。

4. 培训与发展: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工作场所的风险及应对方法。

5. 事故报告和调查:建立事故报告机制,及时调查事故原因,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6. 应急准备:制定应急计划,包括疏散路线、急救措施和危机应对策略。

7. 审核和改进:定期审核安全管理体系,依据反馈进行持续改进。

模板

1. 管理层承诺:由最高管理层发布安全声明,承诺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持续支持。

2. 安全政策:明确阐述企业的安全理念、目标和责任分配。

3. 风险管理程序:详细描述风险评估的方法、标准和频率,以及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

4. 员工参与:设立员工安全委员会,鼓励员工参与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建议。

5. 培训计划:设计全面的安全培训课程,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和定期复训。

6. 事故处理流程:规定事故报告的步骤,定义事故调查的职责和方法。

7.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应急响应团队、通讯联络和资源分配。

8. 审核与评审:设置定期审核时间表,明确评审的指标和标准,记录结果并制定改进措施。

标准

1. iso 45001:2018:这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的全球公认的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标准,为企业提供了一个系统化、结构化的框架。

2. ohsas 18001:虽然已被iso 45001取代,但其理念和实践仍对许多企业有指导意义。

3. 国家和地区法规: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如美国的osha标准,中国的《安全生产法》等。

4. 行业最佳实践:参照同行业的成功案例和最佳实践,不断优化自身的安全管理体系。

以上内容旨在提供一个基础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导则,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体系的有效性和适应性。通过持续的努力,我们可以创造一个更安全、更健康的工作环境,保障每一位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导则规程范文

第1篇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导则规程

1 目的

1.1.本导则旨在保护工人免遭各种危害,消除各类与工作有关的伤害、不健康、疾病、事件和死亡。

1.2.为国家所采用时,本导则应该:

(a)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支持下,建立国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框架;

(b)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实施工作提供指导,以更好地贯彻法规及标准要求,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绩效;

(c)为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国家导则和特制导则提供指导,以满足不同规模和活动类型的组织的实际需求。

1.3.为组织所采用时,本导则旨在:

(a)指导组织将osh管理体系要素作为总体方针管理计划的一部分,融入组织全面管理;

(b)鼓励组织内全体人员,尤其是雇主、业主、管理人员、雇员及其代表,用适当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模式与方法,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绩效。

2 国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框架

2.1.国家政策

2.1.1 国家应指定一个或几个主管机构负责制定、实施和定期评审关于组织建立和推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国家政策、负责与最代表雇主和雇员利益的组织以及其他相关机构进行协商。

2.1.2 在关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国家政策中应确定一些总的原则和工作程序,目的是:

(a)促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实施,使其纳入组织的全面管理体系之中;

(b)促进并改善国家和组织为系统地认同、计划、实施和改进职业安全健康活动而采用的相应自愿实施方案;

(c)促进组织内雇员及其代表的参与;

(d)避免不必要的官僚行为、行政干预与资源浪费的同时,实现职业安全健康绩效的持续改进;

(e)促进劳动监察机构、职业安全健康服务机构及其它服务机构为组织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工作提供协作与支持,并将这些机构的活动纳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总体框架中;

(f)定期评价国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政策和框架的有效性;

(g)通过合适的方法评价并对外界公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及其实施工作的有效性;

(h)确保组织的各项职业安全健康要求不仅适用于内部雇员,也同样适用于组织的承包方和其雇员包括直接雇用的临时工。

2.1.3 为确保实施计划符合国家有关政策,主管机构应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国家框架,以便:

(a)明确实施此项国家政策时各类机构的作用与职责,并做出合理安排,确保各机构协调合作;

(b)发布并定期评审关于组织自愿参与和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工作的国家导则;

(c)如可行,制定标准来选择主管机构并授权其负责制定和推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特制导则;

(d)确保本导则可为雇主、雇员及其代表获取,以便他们充分利用国家政策。

2.1.4 主管机构应做出安排并提供可靠的技术指导,以便劳动监察机构、职业安全健康服务机构以及其它与职业安全健康相关的各类机构,包括医疗保健机构等积极鼓励和帮助组织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2.2.国家导则

2.2.1 自愿申请实施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国家导则应以第三章介绍的模式为基础,并结合该国的具体条件和实践经验进一步细化。

2.2.2 国际劳工组织导则、国家导则和特制导则之间应保持一致,并有足够的灵活性,以便组织直接或有选择地采用。

2.3 特制导则

2.3.1 特制导则在反映国际劳工组织导则的总体目标的同时,应包括国家导则的一般要素,同时还应考虑到各组织或组织集团的具体条件及需求,尤其应考虑:

(a)组织的规模(大、中、小)和基础结构;

(b)危害的类别与风险级别。

2.3.2 国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框架与其核心要素之间的关系如图1所示。

图1 国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框架核心要素

3 组织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所提出的各项职业安全健康要求,保障雇员的职业安全与健康是雇主的责任和义务。雇主应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体系中发挥其坚强的领导作用并对职业安全健康活动作出相应的承诺和合理的安排。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包括方针、组织、计划与实施、评价和改进措施五个主要素,如图2所示。

图2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主要要素

3.1.职业安全健康方针

3.1.1 雇主应在征询雇员及其代表的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书面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针。该方针应:

(a)针对组织的特点,适合于组织的规模和活动的性质;

(b)简明、工整、注有颁布日期,并通过雇主或高层管理人员签名的方式生效;

(c)传达到作业场所的全体雇员,并方便他们获取;

(d)定期评审,确保其持续适用性;

(e)如可行,为相关方所获取。

3.1.2 职业安全健康方针至少应包括下述关键原则或承诺:

(a)防止发生与工作有关的伤害、不健康、疾病和事件,以保护组织全体雇员的安全和健康;

(b)遵守国家相关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包括组织签署并遵守的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章程、集体协议及其它要求;

(c)确保与雇员及其代表进行协商,并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所有要素的活动;

(d)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健康体系绩效。

3.1.3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应与组织其他管理体系协调一致或融为一体。

3.2.雇员参与

3.2.1 雇员参与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关键要素之一。

3.2.2 雇主应确保与雇员及其职业安全健康代表进行协商与交流,并对他们进行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和技能(包括与其工作有关的应急预案)的培训。

3.2.3 雇主应做出安排,保证雇员及其安全健康代表有时间和资源来积极参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组织、计划、实施、评价和改进等活动。

3.2.4 如可行,雇主应根据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建立职业安全健康委员会以及职业安全健康代表,使其履行相应的职能。

3.3.责任与义务

3.3.1 雇主应全面负责保护雇员的安全与健康,并在组织内设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领导岗位。

3.3.2 雇主及高级管理层应规定各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义务与权力,以确保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有效建立、实施与运行以及组织的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的实现。建立的组织应:

(a)保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分级负责,各级人员均已知晓并接受自己所承担的职责;

(b)确定进行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及其控制人员的职责、义务和权利,并传达到全体雇员;

(c)如可行,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以确保雇员的安全健康得到保护;

(d)促进组织所有成员(包括雇员及其代表)间的合作与交流,以全面实施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要素;

(e)完全符合国家导则、特制导则及组织签署并遵守的章程中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要求。

(f)制定明确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可测量目标,并予以实施;

(g)做出切实的安排,以辨识、消除或控制与作业有关的各类危害和风险,保障雇员作业过程中的健康;

(h)制定事故预防和雇员健康改善方案;

(i)做出切实的安排,以确保组织在实现职业安全健康方针过程中雇员及其代表的全面参与;

(j)提供必要的资源,以确保负责职业安全健康事务的人员(包括安全健康委员会)能顺利开展工作;

(k)做出有效的安排。以保证雇员及其代表能全面参与安全健康委员会(如果有的话)中的各项工作。

3.3.3 如可行,应在最高管理层任命一名或几名人员作为管理者代表,负责:

(a)建立、实施、定期评审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b)定期向最高管理层报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绩效;

(c)推动组织全体雇员参加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活动。

3.4.能力与培训

3.4.1 雇主应确定必要的职业安全健康能力要求,制定并实施相应计划,以确保全体雇员胜任其在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工作和职责。

3.4.2 雇主应具有或应能具有足够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能力,以辨识、消除或控制与作业相关的危害和风险,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3.4.3 在3.4.1提及的计划中,培训方案应:

(a)如可行,包括组织内所有雇员;

(b)由专业人员来完成;

(c)能定期提供及时有效的新雇员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

(d)包括对受培训人员理解能力与培训效果的评价;

(e)进行定期评审,评审时应有职业安全健康委员会的参与(如果有的话),如可行,对培训方案进行修改以保证它的针对性与有效性;

(f)适合组织的规模及活动的性质,可行时形成文件。

3.4.4 培训应是免费的,如可能,培训应在工作时间内进行。

3.5.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文件化

3.5.1 组织应根据其规模及活动性质,建立并保持职业安全健康体系文件,其内容应包括:

(a) 组织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目标;

(b)为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所确定的关键岗位与职责;

(c)组织的重大职业安全健康危害/风险以及相应预防和控制措施;

(d)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框架内的管理方案、程序、作业指导书和其它内部文件。

3.5.2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文件应:

(a)书写工整,通俗易懂;

(b)定期评审,如可行,予以修改,传达到所有相关人员,并方便他们获取;

3.5.3 组织应建立、管理和保存职业安全健康记录,记录应具有可识别性和可追溯性,记录的保存时间应予以规定。

3.5.4 在遵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雇员有权获取与其作业环境和健康相关的记录。

3.5.5 职业安全健康记录应包括:

(a)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记录;

(b)与工作有关的伤害、不健康、疾病和事件的记录;

(c)有关国家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方面的记录;

(d)雇员在有害作业环境中的暴露量、作业环境监测与雇员健康监护的记录;

(e)主动与被动的监测结果的记录。

3.6.交流

3.6.1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有关的计划和程序,目的是:

(a)对内、外部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信息予以接收、记录和答复;

(b)确保组织内相关职能和层次间职业安全健康信息的顺利交流;

(c)确保雇员及其代表所关心的职业安全健康问题及想法和建议被接收,并得到考虑和答复。

3.7.初始评审

3.7.1 如可行,应通过初始评审过程对组织现有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及相关管理方案进行评价。如果组织尚未建立或欲重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或该组织属新建组织,则初始评审可作为其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基础。

3.7.2 初始评审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如可行,应与雇员及其代表进行协商交流。初始评审应该:

(a)查明现有适用的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导则、特制导则,以及组织签署的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章程和其他要求;

(b)辨识、预测和评价现在或预期的作业环境和作业组织中存在的危害/危险;

(c)确定现有的或欲采取的措施是否能消除危害或控制危险;

(d)分析雇员健康监护数据。

3.7.3 初始评审的结果应:

(a)形成文件;

(b)作为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中各项决策的依据;

(c)为持续改进组织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提供一个能够测量的基准。

3.8.体系策划、实施与运行

3.8.1 此项工作旨在建立一个满足下述要求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a)至少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

(b)有助于实施组织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要素;

(c)持续改进其职业安全健康绩效。

3.8.2 组织应根据初始评审、复评的结果或其它可获取的资料,制定充分合理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策划方案,策划方案应有助于保护作业场所雇员的安全与健康,其内容应包括:

(a)明确的职业安全健康目标(如可行应量化)及其优先顺序;

(b)旨在实现目标的计划,包括明确的职责和绩效标准,表明做什么事,谁来做,什么时间做;

(c)可供选择的测量标准,以确认目标的实现;

(d)足够的资源保证,包括人力、资金及技术支持。

3.8.3 职业安全健康策划方案应覆盖本导则第3章规定的和图2所示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所有要素的实施与运行。

3.9.职业安全健康目标

3.9.1组织应依据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初始评审或复评的结果,制定可测量的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目标应:

(a)适合于组织的特点、规模和活动的性质;

(b)符合有关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技术和经营上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要求;

(c)将重点放在持续改进雇员的职业安全健康防护措施上,以达到最好的职业安全健康绩效;

(d)切合实际并可实现;

(e)形成文件,并向组织内所有相关职能和层次的人员进行传达;

(f)定期评审,如可行予以更新。

3.10.危害预防

3.10.1 预防与控制措施

3.10.1.1 应识别和评价各类影响雇员安全和健康的危害/风险,并按如下优先顺序进行预防和控制:

(a)消除危害/风险;

(b)通过工程控制或管理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危害/风险;

(c)制定安全作业制度,包括制定管理措施来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风险的影响;

(d)当综合上述方法仍然不能控制残余危害/危险时,雇主应免费提供个体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采取措施确保其得到使用和维护。

3.10.1.2 危害预防和控制程序或管理方案应当予以制定,并且它应:

(a)适合于预防和控制组织所面临的危害/风险;

(b)定期评审,如可行予以修订;

(c)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得到有效的实施;

(d)考虑目前的认识水平,如可行考虑来自劳动监察机构、职业安全健康服务机构及其他服务机构的报告或信息。

3.10.2 动态管理

3.10.2.1 组织应对因内部的变化(如新用工制度、引入新工艺、新操作程序、新组织或新材料)和外部的变化(如国家法律法规的修订、组织间的兼并、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和技术的更新)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价,并在变化前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

3.10.2.2 组织在修改或引入新作业方法、材料、工艺或设备之前,应进行作业场所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活动。风险评价时,应与雇员及其代表、以及安全健康委员会进行协商,并请他们参与。

3.10.2.3 组织应确保在实施各项变化时,组织内所有相关人员都得到通知并接受相应的培训。

3.10.3 应急预案与响应

3.10.3.1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应急预案与响应计划,这些计划应辨识出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性措施。它们应与组织的规模和活动的性质相适应,并应:

(a)保证在作业场所发生紧急情况时,能提供必要的信息、内部交流和协作,以保护全体人员的安全;

(b)向有关的主管机构、邻近单位和应急响应服务机构提供信息并与之建立联系;

(c)阐明现场急救、医疗救援、消防和作业场所内全体人员疏散的措施和步骤;

(d)向组织内全体人员提供相关的信息和培训,包括定期开展应急预案与响应程序的演练。

3.10.3.2 组织在制定应急预案与响应计划时应与外部应急响应服务机构和其他机构沟通合作。

3.10.4 采购

3.10.4.1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确保:

(a)符合组织在采购和租赁说明书中提出的安全健康方面的要求;

(b)在采购货物与接受服务前,查明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自身的职业安全健康要求;

(c)在使用前做出安排,符合各项安全健康要求。

3.10.5 承包

3.10.5.1 组织应当建立并保持程序,以确保组织的各项安全健康要求(或至少等效的要求)适用于承包商及其雇员。

3.10.5.2 针对作业场所内承包商所制定的程序应:

(a)包括评价和选择承包商时的职业安全健康标准;

(b)确保作业开始前,组织与承包方在适当级别建立有效的交流与协调机制,该机制应包括危害及其预防与控制措施方面的;

(c)包括在作业场所内作业的承包方人员,发生与工作有关的伤害、不健康、疾病和事件的报告程序;

(d)如可行,在作业开始前和作业过程中,对承包方或其雇员提供安全健康教育培训;

(e)定期监测作业场所中承包方的职业安全健康绩效;

(f)确保承包方执行现场安全健康管理程序和作业规程。

3.11.绩效监测与测量

3.11.1 组织应制定并定期评审监测、测量和记录职业安全健康绩效的程序,并明确组织中不同层次人员在绩效监测方面的责任、义务和权力。

3.11.2 组织应根据其规模和活动的性质以及职业安全健康目标来选择绩效标准。

3.11.3 适合于组织的定性和定量测量方法都应予以考虑。这些方法的选择应:

(a)依据组织所辩识出的危害/风险并符合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目标的要求;

(b)能支持组织的评审活动,包括管理评审。

3.11.4 绩效监测与测量应该:

(a)能够确定组织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目标是否得到实施,风险是否得到控制;

(b)包括主动的和被动的监测,而不仅仅限于与工作有关的伤害、不健康、疾病和事件的统计;

(c)将绩效监测与测量结果予以记录。

3.11.5 监测活动应提供:

(a)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绩效的反馈信息;

(b)日常的危害辨识、预防和控制措施是否有效的信息;

(c)改进危害辨识、危险控制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所需的决策依据。

3.11.6 主动的绩效测量作为一种预防机制,应对必要的基本情况进行监测,包括:

(a)监测各项具体计划、绩效标准和目标是否实现;

(b)系统检查各项作业制度、厂房、车间与设备;

(c)监测作业环境(包括作业组织)状况;

(d)对雇员实施健康监护,如可行通过适当的体检或对雇员的早期有害健康的症状进行跟踪,以确定预防和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e)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组织签署的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集体协议及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

3.11.7 被动的绩效测量包括对如下事项的确认、报告和调查:

(a)与工作有关的伤害、不健康(包括因病误工记录)、疾病与事件;

(b)其他损失,如财产损失;

(c)不良的职业安全健康绩效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失效情况。

(d)雇员康复计划。

3.12.与工作有关的伤害、不健康、疾病和事件及其对安全健康绩效影响的调查

3.12.1 对与工作有关的伤害、不健康、疾病和事件起因(及潜在原因)的调查应找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中存在的不足,调查结果应形成文件。

3.12.2 调查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如可行邀请雇员及其代表参与。

3.12.3 如果组织成立了安全健康委员会,则调查结果应与其交流,安全健康委员会应提出合理的建议。

3.12.4 调查结果及安全健康委员会提出的建议还应与负责采取纠正措施的人员交流,纠正措施作为管理评审的一项内容应在持续改进活动中予以考虑。

3.12.5 通过上述调查而采取的纠正措施应予以实施,以免重复发生与工作有关的伤害、不健康、疾病和事件。

3.12.6 在考虑保密性要求的前提下,外部调查机构,如监察机构和社会保险机构等提出的调查报告可参照内部调查报告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3.13 审核

3.13.1 组织应制定计划以定期开展审核活动,来判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及其要素的实施能否恰当、充分、有效地保护雇员的安全和健康,预防备类事件发生。

3.13.2 组织应制定有关审核的原则和程序,来明确审核人员能力要求、审核范围、审核频次、审核方法和报告方式。

3.13.3 审核应包括对组织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各要素或部分要素的评价。审核应覆盖如下内容:

(a)职业安全健康方针;

(b)雇员参与;

(c)职责;

(d)能力与培训;

(e)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文件;

(f)信息交流;

(g)体系策划、实施;

(h)预防与控制措施;

(i)动态管理;

(j)应急预案与响应;

(k)采购;

(l)承包;

(m)绩效监测与测量;

(n)与工作有关的伤害、不健康、疾病和事件及其对安全健康绩效影响的调查;

(o)审核;

(p)管理评审;

(q)预防与纠正措施;

(r)持续改进;

(s)任何其他适用的审核标准或要素。

3.13.4 审核结论应确定所建立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各要素或部分要素是否达到下列要求:

(a)有效地满足组织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目标的要求;

(b)有效地促进全体雇员的参与;

(c)对组织绩效评价结果及前次审核结果有所响应;

(d)能确保组织遵守(各项)相关的法律法规;

(e)能实现持续改进和实施最佳职业安全健康管理。

3.13.5 审核应由组织内部或外部专业人员进行,审核人员应与被审核的活动无利害关系。

3.13.6 审核结果与结论应与负责纠正措施的人员交流。

3.13.7 如可行,雇员应参与选择审核员以及作业场所审核的各阶段,包括审核结果的分析。

3.14 管理评审

3.14.1 管理评审应:

(a)评价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总体策略是否满足既定的绩效目标;

(b)评价管理体系是否满足组织及其投资方,包括雇员及政府主管机构的要求;

(c)评价是否需要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做出调整,包括对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目标的调整;

(d)及时确定改进措施,包括调整组织及绩效测量方式。

(e)为制定有效的计划和持续改进措施(包括重点考虑的事情)提供指导性意见;

(f)评价组织职业安全健康目标和纠正措施的完成情况;

(g)评价自前次管理评审以来后续措施的有效性。

3.14.2 组织应依据自身的需求与条件、确定雇主或最终责任人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管理评审活动的频次与范围。

3.14.3 管理评审应考虑:

(a)与工作有关的伤害、不健康、疾病和事件的调查结果;绩效监测与测量的结果;审核活动的结果。

(b)可能影响组织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内、外部因素及各种变化,包括组织的变化。

3.14.4 管理评审的结果应予以记录,并向下列相关方正式通报:

(a)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相关要素负责人员,以便他们能采取适当措施;

(b)职业安全健康委员会、雇员及其代表。

3.15 预防与纠正措施

3.15.1 组织应针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绩效监测与测量、审核和管理评审活动所提出的预防与纠正措施,制定实施方案并予以保持,方案应能:

(a)辨识并分析与相关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和/或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各种安排不符合的根本原因;

(b)提出、制订、实施纠正与预防措施,包括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自身的调整,并检查其有效性,同时形成文件。

3.15.2 如果评价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或其它资料时发现危害预防与控制措施不够充分或可能不充分时,应及时合理地调整预防与控制措施的优先顺序并予以实施,并将此过程形成文件。

3.16 持续改进

3.16.1 组织应制定实施方案并予以保持,以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各有关要素及整个体系。方案中应考虑:

(a)组织的职业安全健康目标;

(b)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的结果;

(c)绩效监测与测量的结果;

(d)与工作有关的伤害、疾病、不健康和事件的调查结果以及审核的结果与建议;

(e)管理评审的结果;

(f)组织所有成员,包括安全健康委员会(如果有的话),对持续改进的建议;

(g)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组织自愿签署的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章程和集体协议;

(h)所有新的相关信息;

(i)有关雇员健康保护与促进计划实施的结果。

3.16.2 为不断改善职业安全健康绩效,本组织应与其它组织比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法和绩效。

术语表

本导则中术语含义如下:

主动监测:检查危害和风险的预防控制措施,以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与所确定的标准的符合性。

审核:一个系统的、独立的和文件化的过程,以获取证据并客观评价以确定所定目标的实现程度。该过程并不一定指独立的外部审核(由来自组织外部的一个或多个审核员进行的审核)。

主管机构:负责制订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政策和框架并提供给相关指导职能的政府部门或其他团体。

专业人员:接受过相应的培训,并具有足够的知识、经验和技能,能够完成某一特定工作的人员。

持续改进:不断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工作,以全面改进组织的职业安全健康绩效的循环过程。

承包方:在雇主的作业现场按照双方协定的要求、期限及条件向雇主提供服务的个人或组织。

雇主:任何雇佣一个或多个雇员的自然人或法人。

危害:能对人体的健康造成伤害或损害的潜在因素。

危害评估:对各类危害的系统评价。

事件:与工作有关或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害的不安全事情。

组织: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公司、商行、企事业单位、机构、学会、协会或其中一部分,不论其是联营的、还是独营的,公有的或是私有的。对于有一个以上运营单位的组织,其中的一个运营单位也可称为组织。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为建立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目标并实现这些目标所制定的一系列相互联系或相互作用的要素。

被动监测:对因危害和风险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中的不足而引起的伤害、不健康、疾病和事件等进行检查、识别的过程。

风险:危害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其对人的健康造成损伤或损害的严重度的结合。

风险评价:评价作业场所的危害对人体的安全与健康造成的危险程度的过程。

安全健康委员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惯例,组织所建立的由雇员安全健康代表和雇主代表组成的委员会。

作业环境监测:指识别和评价影响雇员身体健康的作业环境因素的通用术语。包括对组织的作业场所中的卫生设施、职业卫生条件、有害因素、集体及个体防护用品、雇员暴露于有害物质的水平及其控制措施等内容的评价。从保护雇员健康的观点来看,作业环境监测应集中于但不仅仅局限于人机工效、事故和疾病预防、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状况、作业组织及作业场所心理因素等方面。

雇员:定期或临时为雇主工作的人员。

雇员健康监测:为检测和识别异常情况而对雇员健康进行评价的通用术语。监测结果应用来保护和增进雇员个人、集体以及受作业环境影响的人员的健康,健康评价程序包括但不仅局限于对雇员进行体检、生物学监控、辐射检查、问卷调查及健康记录评估等内容。

雇员及其代表:导则中多次提及雇员及其代表,目的在于如果有雇员代表的话,他们可作为雇员参与的一种方式。在某些情况下,应包括所有雇员及所有雇员代表的参与。

雇员代表:根据1971年135号《工人代表公约》,经国家法律和惯例认可的任何人,如果他们是:

(a)工会代表,即由工会或其成员指定的或推选的代表;或

(b)选举代表,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或集体协议的相关条款,由雇员自由选举出的代表,其职责不包括被认为是工会专有特权的活动。

雇员的安全及健康代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惯例选举或指定的在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问题上代表雇员利益的人。

工伤、不健康与疾病:作业时因暴露于化学的、生物的、物理的环境下,或因作业组织和心理等因素的作用而对健康产生的负面影响。

作业地点:在雇主的控制下,雇员必须工作的或必须去工作的物理区域。

第2篇 水泵房工段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

1.未经公司有关部门和车间领导的同意,非岗位人员不得进入本工段(检修人员例外),进出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2.位员工上班前应穿戴好劳保用品,否则不准进入生产岗位,进入塔区必须戴好安全帽.

3. 班前班中不准饮酒,岗位上不准会客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处坚持工作岗位认真执行安全规程,拒绝违章操作.

4.因工作和检修需要,需进行危险作业和动火作业时,必须先办理危险作业证和动火作业证,并按要求采取措施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5.因工作或检修需要需进入储水池 里面作业,应作为危险作业看待,作业时2人以上在场。

6. 未经公司有关部门和车间领导的同意,非岗位人员不得进入本工段(检修人员例外),进出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7.严禁用水布及湿布放在轴承上作为冷却轴承用。

8.机械在运转过程中禁止修理,严禁用抹布和棉丝擦拭转动设备及点饥通风口。

9.各备用设备必须随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有故障即使汇报、排除。

10.严禁急剧开、关阀门,阀门不应关得太紧,平时要注意阀门的保养。

11.电气设备发生故障必须随时找电工修理,非电工人员禁止拆修电气设备。

12.严禁在蒸汽管道和暖气包上烤晒衣服和放置燃品,以免引起火灾。

13.消防器材应配置齐全完好,并定期检查按期更换,做到人人会用,不得挪作它用。

14.上下楼梯要注意安全,冬季要及时排除积雪和积水,以免滑。

15.排谁沟和管道要加盖,特别是储水池口必须加盖以防人员掉入受伤。

1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必须紧急停车:

(1)。点饥及泵发出异常响声时。

(2)水泵的阀们管道有破裂大量漏水时。

(3)厂泵房进水危及电机安全运行时。

(4)电机的温升大于80℃时,应查明原因。

17、夏季高温天气应多服用下发的防暑降温物品.

18、每年定期进行职业病健康体检。

19、定期组织学习职业病健康防治知识。

20、 本岗位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戴上耳塞

第3篇 填口岗位职业健康安全规程

1、 本岗位司机应经本工种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 上岗前需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3、 上岗前严禁饮酒,工作现场严禁吸烟。

4、 保证本岗位照明良好。

5、 冬季注意防滑,注意安全用火。

6、 清理填口堵料时,至少有两人在场,出现意外时及时组织抢救。

7、 填口附近堆煤不宜过高,防止煤堆坍塌。

8、 夏季高温天气应多服用下发的防暑降温物品.

9、 每年定期进行职业病健康体检。

10、 定期组织学习职业病健康防治知识。

11、 本岗位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第4篇 测温岗位职业健康安全规程

1、测温时应注意装煤车的行走动向和打开的装煤孔。

2、禁止在烟大火大的地方测温。

3、打开看火孔时,应站在上风侧,禁止脸部正对看火孔。

4、禁止从炉上往下扔东西。

5、禁止坐在炉顶轨道上。

6、测温时,看火孔盖不得连续打开5个以上,测温后立即盖上,防止杂物煤灰等掉入火道。

7、禁火区动火按有关规定执行。

8、在遇停水、停电时,应协助加热组长做好停止或恢复加热工作。

9、掌握调火岗位安全规程。

10、夏季高温天气应多服用下发的防暑降温物品.

11、每年定期进行职业病健康体检。

12、定期组织学习职业病健康防治知识。

13、本岗位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第5篇 生产装置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第一节 预防中毒的技术措施

不论有毒物质以何种状态存在,若逸散到空气中(或与人体直接接触)并超过国家容许浓度,就会对人体产生毒害作用。所以,预防毒害的出发点是减少有毒物质来源,降低有毒物质在空气中的含量,以减少毒物与人体的接触机会。

一切预防尘毒危害技术措施的基本原则是:1.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数量;2.减少尘毒散发面积;3.减少尘毒物质的扩散动力;4.通风除尘、空气净化以减少空气中有害物质含量;5.减少操作人员在有尘毒环境中的暴露次数与暴露时间;6.加强个体保护(加强操作者呼吸器官、眼、口和皮肤的保护)。具体措施分术如下:

第一条、防毒的技术措施

1、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或高毒物质。

在化工生产中,使用无毒物质代替有毒物质;以低毒物质代替高毒或剧毒物质则是从根本上消除有毒物质危害的有效措施。

例如以酒精甲苯或石油副产品抽余油代替苯作溶剂;以环已基环乙醇酮代替刺激性较大的环乙醇等,这些稀释料的毒性较所代替稀释料的毒性要小的多。

在防腐喷漆中,以云母氧化铁防锈底漆代替了大量含铅的经丹防锈底漆,从而消除了铅害。在镀钢、镀锌中以磷酸钠代替氰化物等。

2、采用安全的工艺路线。

采用安全的危害性小的工艺路线以代替危害性较大的工艺路线,也是防止毒物危害的根本措施。这种工艺路线的改变,包括原料路线的改变和工艺方法的改变,借以消除有毒原料和有毒副产物所带来的危害。

例如,在环氧乙烷生产中,以乙烯直接氧化制环氧乙烷代替了用乙烯、氯气和水生成氯乙醇进而同石灰乳反应生产环氧乙烷的方法。从而消除了有毒有害的原料氯和中间产物氯化氢的危害。

有些工艺改造,消除了副产物带来的危害,例如甲烷直接氯化制卤烃,常有副产氯化氢生产,若有氧化法代替直接氧化,就可去掉副产氯化氢气体的危害。

3、采用较安全的工艺条件。

在从事有毒物质的生产过程中,采用较安全的工艺条件(温度、压力),对于预防有毒物质危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降低生产过程或操作环境的温度会降低有毒物质的蒸发量,若降低系统压力或形成负压则会降低有毒物质的扩散逃逸能力,进而减少物质的蒸发量。在生产中有毒物料的储存、运输、包装以及有毒气体的发生装置,均可采用这类措施。

4、以机械化、自动化代替笨重的手工操作,不仅减少工人的劳动强度,而且减少了工人与有毒物质的接触机会,减少了毒物对人体的危害。

例如:以泵、压缩机、皮带、链头等机械输送代替人工搬运;以破碎机、球磨机等机械设备代替人工破碎、研磨;以各种机械搅拌代替人工搅拌以及机械化包装代替人工包装等等。

机械化是自动化的前提,在手工操作实现机械化的基础上,进而实现自动化,使工人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得到更进一步的解放,并为劳动条件的改善打下良好的基础。

包装自动流水作业线可以解决曲折、低效率的运输路线和运输方法,降低室温可以减少农药的挥发,改善环境,对于包装过程中瓶子破损,洒漏出来的液体农药可以集中过滤处理,不仅减少了室内空气中毒物的含量,而且可以减少水的污染。

5、以密闭、隔离操作式代替敞开式操作。

在化工生产中,敞开式加料、搅拌、反应测温、取样、出料以及有害物质敞露存放等等过程中,均会造成大量有毒物质散发、外逸、毒化操作环境并危害人体。

对于能散发出来的大量有害物质的操作过程,采取密闭的方法,减少有害物质的扩散是十分有效的。如,有害物质的密闭输送;化学反应在密闭容器中进行;反应的密闭加料、密闭出料过程中的密闭取样等均可大大减少有害物质的扩散。

在密闭过程中,一方面是将散发有害物质的设备安全密封起来,一方面只是将散发源密闭。在生产过程和设备密闭有困难的情况下,可在操作方便的地方设一个封闭性较好的小室,操作者可在里面进行隔离操作。也可将整个生产过程与操作者隔离。从而使操作者减少与有害物质的接触机会。

6、以连续化代替间歇式操作。

生产过程的连续化不但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同时也简化了操作程序,为反应物料的密闭创造了条件,对防止有害物质泄漏,减少厂房空气中有害物质的含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间歇操作、生产间断进行,需要经常的配料加料,频繁地进行调节、分离、干燥除料、粉碎和包装,几乎所有的单元操作都要靠人工进行,反应设备时而敞开时而密闭或者无法密闭,尤其对危险性较大和使用大量有毒物质的工艺过程,使操作人员接触毒物的机会增多,并且间歇操作增加了劳动强度。

若以连续化操作代替间歇操作,就消除了上述弊端,如采用板框式压滤机进行物料过滤就是一种间歇操作,每压滤一次物料工人就得拆一次滤板、滤框以及清理安放滤布等,直接接触大量物料并消耗了大量体力,若采用连续操作的真空吸滤机,操作人员只需观察吸滤机运转情况,调整真空度就可以了。

7、采用新的生产技术。

在生产过程中不断研究,采用新技术以消除尘毒物质对人体的危害。例如,采用电泳涂漆、表电喷漆代替手工喷漆,避免苯中毒。采用无氰电镀法防止氰化物的中毒,采用硅整流代替汞整流,以金属阳极代替汞银电解消除汞害等。

电子计算机的应用,使生产在连续化、自动化的基础上实现了全过程的程序控制,减少了毒物对人体的危害。

此外,在生产装置设计中,考虑有毒区域和无毒区域的隔离;缩短流程,减少管通,阀门(加料、出料阀、放空阀、取样阀)法兰连接。

管道、设备采用化学方法进行预膜处理,在其内部形成一层化学薄膜以防腐蚀泄漏。还可以在管道、设备的物料中加入一种对物料性质没有影响的增加剂,使其在泄漏处与空气接触自行固化而堵塞泄漏处。

不断研究改进设备密封形式,研制采用耐高温(低温)、耐腐蚀、耐磨的新型增料和垫片,不断提高设备设计制造水平,改善设备连接处的严密性,以及机械(端面)密封、粉料封闭、液封、气流密封技术的采用均可防止有害物质的扩散。

此外,设备严格按计划检修,加强设备维护管理,杜绝跑、冒、滴、漏,是减少毒物危害十分重要的管理措施。

第二节 安全操作规程

应按制度汇编中《装置停工安全制度》《装置检修安全制度》《装置开工安全制度》的规定执行。

1、取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1应积极配合化验人员取样,认真检查所取样品与取样瓶、袋是否相对应,为保证样品的准确性,应按规定对取样瓶、袋进行置换。

1.2取气体样时,要站在上风向,先向外喷两次,放尽所存残液和气体。

1.3取汽油、柴油等轻质油品时,取样阀开度不宜过大,并将取样口没入液体中,以免液体飞溅,防止流速过快,产生静电积聚。

1.4取样时佩带劳保用品的要求:

1.4.1取样时,着公司统一发放的长袖工作服;

1.4.2取液化气等能有冻伤伤害类样时,要戴棉手套或布手套,受套长度要盖过袖口;

1.4.3取酸、碱等有腐蚀性样时,要戴长袖耐酸手套,戴防护眼镜,不准穿凉鞋、四季鞋(有孔);

1.4.4取剧毒物品样时,要穿特维强防护服、戴浸塑手套、戴防毒面具;

1.4.5取高温物品样时,要戴棉手套或布手套,受套长度要盖过袖口,不准穿凉鞋、四季鞋(有孔);

1.5分馏岗位取油浆、原料油等重质、高温油品时,取样口易堵塞。应首先用蒸汽暖线或将阀门活动数次,待有液体流出时,及时关小阀门,严禁开度过大外溅引起重油自燃或造成烫伤事故。

1.6取样时,取样口堵塞,如果介质是易燃、可燃物品,不要用非防爆工具敲打,要先切断上游阀门,用防爆工具拆下,处理好后,再装上。

2、配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1严格按规定佩带劳保用品,催化稳定精制区使用防爆工具。

2.2严格控制配剂过程中应遵循的指标。

2.3严禁在配剂过程中带入杂质等异物,以免引起管路堵塞。

2.4配剂完成应做好记录。

2.5大桶(150kg及以上)搬运时,要至少有两人参加。

3、刮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为保证装置内循环水池的清洁和装置外排污水达标排放,每班对循环水明沟、每天零点班对污油井进行刮油。

3.1刮油时,按规定佩带劳动防护用品。

3.2刮油操作时,轻拿轻放,避免器具与液体摩擦产生静电,引发火灾。

3.3刮油作业时清出的污油及时倒入污油车内,并定时清理污油车。

3.4刮油作业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机泵加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1严格执行“三级过滤”。

4.2加油时,注意力要集中,确认好离身体机泵转动部位有一定距离。

4.3车间女工上班时必须将长发放于安全帽内。

4.4加油时,拿漏斗的手(或离机泵最近的手)不得戴手套。

4.5在给热油泵加油时,防止触及高温部位发生烫伤事故。

5、配电室工作安全操作规程

5.1在工作前工作人员要正确穿戴好劳保用品。例如:穿长袖工作服、系好钮扣、拉好拉链等

5.2必须两人以上才能工作,一人监护,一人作业,监护人必须始终在现场,对工作人员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规程的操作。监护人因事离开现场时,需停止作业或交由能胜任此工作的人员代替,并交待清楚工作情况。

5.3工作前必须办证,并落实好安全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对附近带电位置能隔离的一定要隔离,能断电的一定要断电。

5.4在工作期间,工作人员一定要精力集中,身体的各部位不要触及配电柜。

5.5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应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以免工具遗留在工作位置发生事故。

5.6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器设备上工作,必须停电、验点、悬挂标示牌、装设遮拦后,方可工作。

第二节 中毒抢救措施

化工生产和检修现场的急性中毒,多是在现场突然发生异常情况时,由于设备损坏或泄漏致使大量毒物外逸所造成的。我们若能及时、正确地抢救在化工生产、检修现场中所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对于挽救重危中毒患者生命、减轻中毒程度、防止合并症的产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并且争取了时间,为进一步治疗创造了有利条件。

第一条、一般急性中毒的现场抢救应遵循下列原则:

1、救护者应做好个人防护

急性中毒发生是毒物多由呼吸系统和皮肤侵入体内。因此,救护者应在进入毒区抢救之前,首先要做好个人呼吸系统和皮肤的防护,佩戴好供氧式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和防护服。如中毒者系坠入罐或贮槽中,则需穿好胶皮防护服,系上安全带,然后进行抢救。否则,由于匆忙没有采取防护措施,非但不能救护中毒者,救护者也会中毒,致使中毒事故扩大。

2、切断中毒来源

救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后,除对中毒者进行救护外,同时应侦察毒物来源,采取果断措施(如,关闭泄漏管道的阀门、加堵盲板、停止加送物料、堵塞泄漏的设备)切断来源、防止毒物继续外逸、开启门、窗以及采取中和处理等措施降低有毒物质在空气中的含量,为抢救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毒物继续侵入人体

(1)救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后,应迅速将中毒者移至新鲜空气处。在抢救搬运过程中,要注意人身安全,不能强拖硬拉以防造成外伤,致使病情加重。

将重毒患者移至新鲜空气处以后,要松解患者颈、胸部纽扣和腰带,以保持呼吸畅通,同时要注意保暖和保持安静,严密注意患者神志、呼吸系统和循环系统的功能变化。

(2)消除毒物防止沾染皮肤和粘膜。当皮肤受到腐蚀性毒物灼伤,不论其吸收与否,均应立即采取下列措施进行消毒,防止伤害加重。

a、迅速脱去被污染的衣服、鞋、袜、手套等。

b、立即清除被污染的衣服、皮肤、清除皮肤表面的化学刺激性毒物,冲洗时间要求达15至30分钟左右。

c、如毒物系水溶性,现场无中和剂,可用大量清水冲洗。用中和剂清洗时,酸性物质用弱碱性溶液冲洗。碱性物质用弱酸性溶液冲洗。非水溶性刺激物的冲洗剂,需用无毒或低毒物质。注意防止冲洗剂促进毒物的吸收及冲洗剂本身所致的吸收重毒。

如遇水能反应的物质,应先用干布或其他能吸收液体的东西抹去沾染物,再用水冲洗。

d、对粘稠的毒物,可用大量肥皂水冲洗。尤其注意皮肤皱折,毛发和指甲内的污染。

e、较大面积的冲洗,要注意防止着凉、感冒、必要时可将冲洗剂保持适当温度,但以不影响冲洗剂保持适当温度,以不影响冲洗剂的作用和及时冲洗为原则。

(3)毒物经口引起人体急性中毒。若毒物为非腐蚀性者,应立即用催吐或洗胃等方法清除毒物。对某些毒物也可使其变成不溶的物质以防其吸收。如氯化钡、碳酸钡中毒,可口服硫酸钠,使胃肠道内尚未吸收的钡盐成为硫酸钡而沉淀。

4、促进生命器官功能恢复

中毒患者若停止呼吸,则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人工呼吸方法有压背式、振臂式和口对口(鼻)式三种。最好采用口对口式人工呼吸法。其方法是,抢救者用手捏住患者的鼻孔,以每分钟12-16次的速度向患者口中吹气或使用苏生器。同时针刺人中、涌泉、太冲等穴位。注射呼吸中枢_,可可拉明或洛贝林。

心跳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复苏胸外挤压。将患者放平仰卧在硬地或木床上。抢救者在患者一侧或骑跨在患者身上,面向患者头部,用双手以冲击式挤压患者胸骨下部部位,每分钟60-70次,挤压时应注意不要用力过猛,以免发生肋骨骨折,血气胸等。除挤压外,心腔内注射三联针(贤上腺素、异两上腺素、去甲贤上腺素)或新三联针(贤上腺素1毫克、利多卡因50毫克至100毫克继之以5%碳酸氢钠20-40毫升心腔内注射)。

5、及时解毒和促进毒物排出

发生急性中毒应及时采取各种解毒措施,降低或消除毒物对机体的作用。如采用各种金属络合剂(依地酸二钠钙及其同类化合物、硫基络合物以及二乙基二硫化氨基甲酸钠等其他络合剂)与毒物的金属离子络合成稳定的有机化合物,随尿液排出体外。

又如氰化氢中毒,首先吸入亚硝酸异戌酯,并立即静脉缓慢注射3%亚硝酸钠10-15毫升,以同一针头再注射25-50%硫代硫酸钠50毫升;光气中毒静脉注射20%的乌洛托品20-40毫升;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可采用阿托品及氯磷定解磷定等胆碱酯酶复能剂静脉注射。急性苯胺或硝基苯中毒,可用1%美兰解毒剂治疗。

一氧化碳急性中毒可立即吸入氧气,不但可缓解机体缺氧,也能促进毒物排出。

采用中和毒物及其分解产物的措施,如甲醇中毒、酸中毒是主要监床症状之一,可采用碱性药物纠正。甲烷或碘甲烷在体内可分解成酸性产物,急性中毒时也可用碱性药物治疗。

此时,尚可利用利尿,换血疗法以及腹膜透析或人工肾等方法,促进毒物尽速排出体外。

第6篇 电工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

一、危险源辨识

序号

岗位

产品/活动/服务

危险源

可能导致事故

严重

程度

时态

状态

发生的可能性

影响

范围

现有控制措施

备注

1

电工

设备检修

设备外壳漏电

触电伤人

严重

现在

异常

可能

局部

确保设备接地良好,定期检查

2

电工

设备检修

潮湿作业

触电伤人

严重

现在

异常

可能

局部

安全电压、穿戴绝缘防护

3

电工

设备检修

带电作业

触电伤人

严重

现在

异常

可能

局部

严禁带电作业,设备检修必须停电挂牌

4

电工

设备检修

未挂停电牌

触电伤人

严重

现在

异常

可能

局部

同一线路多项施工,必须分别挂牌

5

电工

检修设备

带电搬迁

触电伤人

严重

现在

异常

可能

局部

移动检修箱换位置,必须停电

6

电工

高压电气检修

检修高压电器设备无短路接地线

触电伤人

严重

现在

异常

可能

局部

严格执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制度

7

电工

电气检修

强送电或用强送电的方法查找故障

短路起火

严重

现在

异常

可能

局部

设备必须查明故障再送电

8

电工

维修电动阀、气动阀等

试验时,机构不灵敏,阀门突然动作

挤伤

严重

现在

异常

可能

局部

试验时严禁将手放在转动部位

9

电工

扫描架检修、维护

氪辐射

伤人

一般

现在

正常

可能

局部

停电后检修,运行中保持2米以上安全距离

10

电工

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具

外壳漏电

触电伤人

严重

现在

异常

可能

局部

定期摇测绝缘值

11

电工

停送电

开关绝缘下降

触电伤人

严重

现在

异常

可能

局部

定期检查开关完好

12

电工

送电

开关短路

爆炸伤人

严重

现在

异常

可能

局部

送电操作时,将面部侧向一边

13

电工

停电

未放电

触电

严重

现在

异常

可能

局部

空开停电,下方检修必须验电、放电

46

电工

高空作业

爬梯坏

伤人

严重

现在

异常

可能

局部

登高前检查爬梯完好

15

电工

高空作业

未系安全带

伤人

严重

现在

异常

可能

局部

登高2米以上必须系挂安全带

16

电工

高压停送电

未佩戴绝缘用具

触电

严重

现在

异常

可能

局部

高压操作必须穿戴绝缘防护

17

电工

设备运转

过载

爆炸、火灾

严重

现在

异常

可能

局部

严禁设备超负荷运行,安设过载保护

18

电工

防灭火操作

不熟悉避灾路线

烧伤、窒息

严重

现在

异常

可能

局部

定期消防演习,熟悉应急处置流程

二、危险源评价

序号

岗位

产品/活动/服务

危 险 源

地点

风险评价

危险性等级

控制措施

备注

1

电工

设备检修

设备外壳漏电

施工现场

1

3

7

21

可能危险

确保设备接地良好,定期检查

2

电工

设备检修

潮湿作业

施工现场

1

3

7

21

可能危险

安全电压、穿戴绝缘防护

3

电工

设备检修

带电作业

配电室

0.1

0.5

15

0.75

稍有危险

严禁带电作业,设备检修必须停电挂牌

4

电工

设备检修

未挂停电牌

配电室

0.1

0.5

7

0.35

稍有危险

同一线路多项施工,必须分别挂牌

5

电工

检修设备

带电搬迁

施工现场

1

1

7

7

稍有危险

移动检修箱换位置,必须停电

6

电工

高压电气检修

检修高压电器设备无短路接地线

配电室

0.1

0.5

15

0.75

稍有危险

严格执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制度

7

电工

电气检修

强送电或用强送电的方法查找故障

配电室

0.1

0.5

40

2

稍有危险

设备必须查明故障再送电

8

电工

维修设备

试验时,机构不灵敏,阀门突然动作

试验现场

1

3

7

21

可能危险

试验时严禁将手放在转动部位

9

电工

扫描架检修、维护

氪辐射

车间卷取部

6

1

3

18

稍有危险

停电后检修,运行中保持2米以上安全距离

10

电工

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具

外壳漏电

施工现场

1

3

7

21

可能危险

定期摇测绝缘值

11

电工

停送电

触电

配电室

0.1

0.5

7

0.35

稍有危险

定期检查开关完好

12

电工

停送电

短路

配电室

0.1

0.5

7

0.35

稍有危险

送电操作时,将面部侧向一边

13

电工

停电

未放电

配电室

0.1

0.5

7

0.35

稍有危险

空开停电,下方检修必须验电、放电

14

电工

高空作业

爬梯坏

施工现场

0.1

0.5

1

0.05

稍有危险

登高前检查爬梯完好

15

电工

高空作业

未系安全带

施工现场

0.2

1

1

0.2

稍有危险

登高2米以上必须系挂安全带

16

电工

高压停送电

未佩戴绝缘用具

配电室

0.1

0.5

15

0.75

稍有危险

高压操作必须穿戴绝缘防护

17

电工

设备运转

短路、过载

生产车间

1

1

1

1

稍有危险

严禁设备超负荷运行,安设过载保护

18

电工

防灭火操作

不熟悉避灾路线

生产车间

1

0.5

40

20

可能危险

定期消防演习,熟悉应急处置流程

三、上岗条件

第1条 电气操作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进行电气操作。

第2条 具备高、低压电气操作基本知识,熟悉所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电气设备和电缆线路的主要技术特征,以及电缆的分布情况。

第3条 了解所负责维修的设备性能原理和保护装置的运行状况,有维修及故障处理等方面的技能和基础理论知识,能独立工作。

四、操作前防护准备

第1条 电气设备维修工工作期间,应携带电工常用工具、与电压等级相符的验电笔,穿绝缘鞋、戴安全帽。

第2条 电气维修工工作前应检查、清点应带的工具、仪表、零部件、材料,检查验电笔是否保持良好状态。

第3条停送高压电,必须执行两票制度,如遇非常停电事故,停电后立即通知调度室及动力部。

五、操作方法和要求

第1条 电工班前不得喝酒,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本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第2条6kv以上的高压停电一律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申请停送电单位填写,送签发人审批签发,严禁约时停送电,停送电必须由专人执行,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中间严禁换人或让他人代替。

第3条高压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两票工作制和 “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制度等有关规定。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穿高压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停送电必须执行停电、验电、放电、挂接地线、挂牌、汇报程序。

第4条检修、安装、挪移机电设备、电缆时,禁止带电作业。电气设备在检查、修理、搬移时应至少由两人协同工作,相互监护。检修前必须首先切断电源,经验电确认已停电后再验电、放电悬挂接地线,操作手把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后,才允许触及电气设备。

第5条 高压停送电及检修操作步骤:

1、必须按顺序停送电,严禁误操作,停电后进行验电、放电、接地,然后再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

2、常接入的电压表及高压带电指示灯作为设备是否带电的根据。验电笔必须是合格产品,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以证明验电笔良好。

3、 电气操作人员进行停电和检修工作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测量设备的绝缘电阻,必须将电源断开,验明有无电压,设备上无人工作时,方可采用电压等级合适的摇表进行测量。

4、 工作地点两旁必须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

5、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站在绝缘胶垫上,操作前必须核对设备名称和该设备的位置。

6、操作前必须进行检查,确认该高压柜所带设备处于停车状态,电流表指示为零,不允许带负荷拉闸。

7、高压停电:联系用电单位停电---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戴绝安全帽---核对柜号---检查负荷情况为零---监护人唱票---操作人员复诵操作---断路器分闸---分闸指示灯亮起---将手车摇出---手车摇出到位指示灯亮起---打开柜体护板---验电---放电---挂四相短路接地线---挂停电牌---通知用电单位已停电。

8、高压送电:核对停电牌---填写工作票---联系用电单位送电---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戴绝安全帽---核对柜号---监护人唱票---操作人员复诵操作---拆去接地线---锁好柜体护板---摇进手车---手车摇进到位指示灯亮起---断路器合闸---合闸指示灯亮起---通知用电单位已送电。

9、在操作手车时,严禁打开柜门进行操作手车的摇出摇入,手车应灵活自如,否则应考虑高压真空断路器或高压真空接触器可能处于合闸状态而形成的机械闭锁,必须进一步检查。

10、在进入高压柜内部进行检查或检修时,除按照上述规程要求停本高压柜电源外,还必须停上级电源进线,确认处于分闸状态后,必须合上接地刀闸或悬挂接地线,方可进入柜内检修,并有专人监护。

第6条 低压停送电及检修操作步骤:

1、必须按顺序停送电,严禁误操作,停电后进行验电、放电、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停电牌严禁放置在空开上方,一半应悬挂在空开手柄上,另一半由申请人保存;严禁一牌多用。停送电现场必须有两人,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验电时必须使用电压等级且试验合格的验电器。常接入的电压表不能作为设备是否带电的根据。检修人员得到停电人停电通知后,应就地试车,确认设备已停电。

3、严禁带负荷拉闸;在电容器上工作时,必须先断开电源,放电并接地后方可进行工作。

4、测量设备的绝缘电阻,必须将电源断开,确认设备无电及无人接触后,方可采用电压等级合适的摇表进行测量。

5、严禁约时送电及其它任何不安全的方式停送电。

6、操作人员送电时不能面对开关,必须侧身操作,以防发生电弧伤人事件。

7、供电回路送电以前,必须确认电气设备完好。

第7条 在检查和维修过程中,必须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相互提醒”的规定,发现电气设备有隐患和问题时,应立即停电进行处理。对在现场无法恢复的设备,必须停止运行,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8条 维修后的设备,在试验时,必须恢复设备外壳和安全防护装置,身体严禁与转动部位、带电部位接触,如电机、软起动、变频器、电动阀、气动阀等。

第9条电气设备检修中,不得改变原有端子序号、接线方式,不得甩掉原有的保护装置,整定值不得任意修改。

第10条 电气设备的局部接地螺栓与接地引线的连接必须接触可靠,不准有锈蚀。连接的螺母、垫片应镀有防锈层,并有防松垫圈加以紧固。局部接地极和接地引线的截面尺寸、材质均应符合有关规程细则规定。

六、收尾工作

第1条停送电作业必须认真填写停送电记录。由停送电申请人填写停送电设备的名称、时间、原因,符合停送电标准后,由专业电工进行停送电操作,完成后填写停送电操作人(没电工证者不得操作和签写),以备查询。

第2条 电工停送电完成后,由停送电申请人确认无误,现场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

第3条检修工作结束后,认真清理检修现场。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电气设备上不得留有异物。

第7篇 木工钻孔类岗位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

1、首先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齐全,钻头是否装夹牢固,工作时不准戴手套和围巾。

2、操作人员佩戴好防护眼镜和防尘口罩。

3、开动钻机之前应首先打开中央吸尘系统的吸气门,检查是否有足够的吸力,再开动钻机;停机前,先停钻机,间隔30秒后再关闭吸气门;

4、根据木料的性质,适当掌握钻削压力和速度。

5、任何加工件都必须有专用固定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抚摸或按住加工件钻孔。

6换钻头时,必须停车,不得用手和棉纱等物摸擦在转动的部位。

7、钻下的木屑,不得用嘴吹,以防飞入眼内。

8、换取工件时,要停车进行。

9、作业完毕,对机器进行清理、保养。清理时,宜采用真空吸尘方式清除积尘。

10、工作场所禁止吸烟。不宜在工作场所喝水、进食和休息。

11、对于违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职工,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开具违章通知单,并予以罚款,以示教育。

第8篇 锅炉工段职业健康安全规程

1、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必须严格执行锅炉房管理规定。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3、严格执行来人凳记制度。

4、保证安全附件:水位表,安全阀,压力表准确可靠。水位表定时冲洗,安全阀压力表按期送检校验。

5、保证汽压稳定不要在用汽集中时放灰排污。

6、定期对锅炉及部件进行检验,检修。

7、使用燃气锅炉时,锅炉房内严禁烟火,不准吸烟。

8、操作工人上岗止穿钉子鞋,禁带火种。

9、锅炉房要保持通风经常检测空气中可燃气含量,防止燃烧爆炸事故的发生。

10、严格按照点火程序点火,不准违章操作。

11、点火失败后应立即切断煤气源,打开300×400点火阀门使新鲜空气进入炉膛,置换残存在炉膛内的煤气确认不会形成爆炸气体时方可进行第二次点火操作。

12、经常检查设备(引风机、鼓风机、给水泵)的接地装置是否良好,防止触电。

13、锅炉发生严重缺水事故时应紧急关火停炉,严禁立即给锅炉补水,同时开大引风机风门使炉膛迅速降温防止爆炸事件的发生。

14、一台燃气锅炉生产,另一台锅炉检修时应用防爆工具一般不允许在室内动火,必须在室内动火时应反复检测确定室内可燃气体浓度极低远离爆炸极限,并采取强制通风手段和可靠的消防措施后才能动火

15、突然停电应立即关闭煤气总管和支管上的手动蝶阀。

16、定期检验报警铃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更换修理。

17、操作台上禁止堆放杂物,不得将记录夹子安全帽、水杯等放置作台上,防止误碰急停开关导致停炉或因水洒入控制台引起电线短路,造成事故。

18、夏季高温天气应多服用下发的防暑降温物品.

19、每年定期进行职业病健康体检。

20、定期组织学习职业病健康防治知识。

21、本岗位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第9篇 调火工岗位职业健康安全规程

(1)劳保用品穿戴不整齐不能进行工作。

(2)地下室煤气区严禁吸烟和随意动火,需动火时,必须填写动火申请书,经安环部批准后,由安全员现场监督,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清理煤气管道及火把试验时由组长负责安全。

(3)点煤气火时,要先点火后开煤气。

(4)打开看火孔盖看火时,必须站在上风侧,禁止脸部正对火眼。

(5)在炉顶工作时,要注意风向和装煤车的行走方向。

(6)拔测焦饼中心温度钢管时,或拔清扫斜道的链子等物时,要戴石棉手套或垫石棉布,以免烫伤,并且要注意身边的其他人不要被烫伤。事前与装煤车司机联系好,切断煤车电源。

(7)看火钩要带横梁,发现铁器掉入立火道内立即处理。不准用脚踢看火孔盖。

(8)每季度要检查地下室煤气管道及所属设备是否跑漏煤气。

(9)清洗交换考克时,要防止上反考克着火伤人。

(10)地下室及烟道走廊co含量不得超过30mg/nm3。

(11)地下室应安装co报警器。

(12)进入煤气区作业时,需两人以上在场,并携带co检测仪。不准单人处理煤气设备。

(13)禁止在烟道走廊和地下室带煤气抽、堵盲板。

(14)地下室严禁放易燃、易爆品,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地下室。

(15)地下室要加强通风。

(16)要掌握防毒面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17)在测温测压时,注意四大车行走动向。

(18)测炉头火道温度时,要防止上升管及上升管水封溢水烧伤、烫伤。

(19)地下室禁止拉接临时线路、照明。

(20)插、拔焦饼测温管时,必须切断煤车电源。

(21)在交换设施附近作业时,必须密切注意交换机换向,在换向期间应停止作业。

(22)禁止踩踏装煤孔盖。

(23)打开看火孔盖后必须等待不往上喷火时,方可观察立火道情况。

(24)在煤气管道或系统工作时,应事先与换向工联系好,交换前3分钟要停止作业。

(25)不准单人处理煤气设备。煤气设备动火时应办理动火手续,取得动火证。

(26)禁止在烟道走廊晾衣服或休息睡觉。

(27)两侧烟道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8)清洗交换考克时,要关闭加减考克。

(29)禁止坐在轨道上休息。

(30)从烟道出来时,要注意推焦车动向。

(31)禁止从炉上往下扔东西。

(32)煤气总管压力底于500pa,应停止加热。

(33)停送煤气时,必须执行停送煤气制度,附近禁止动火和有闲人逗留。

(34)送煤气前必须将水封注满水,平时保持溢流。

(35)禁止在烟大、火大的地方测温。

(36)必须熟悉煤气性质、防毒知识及中毒急救方法

(37)当停止加热后,再恢复加热前必需做爆发试验,合格后,方可恢复加热。

(38) 本岗位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39)夏季高温天气应多服用下发的防暑降温物品

(40)每年定期进行职业病健康体检

(41)定期组织学习职业病健康防治知识

第10篇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驾驶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上岗。应掌握本工种职业卫生安全知识和防护技能,对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卫生措施有基本了解。

2、起重机械驾驶员在生产现场区域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防尘口罩、耳塞等劳动防护用品。

3、按时巡回检查操作机械的运行情况,不得随意拆卸和检修机械,发现问题及时找专业人员修理。

4、起重机械驾驶室应设置空调或风扇,若操作室内温度达到37°c以上,严禁进行机械操作。同时,操作者应准备含盐饮料(含盐量为0.1%~0.2%)。

5、作业人员应进行严格的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有高血压、恐高症、癫痫、晕厥史、梅尼埃病、心脏病及心电图明显异常(心律失常)、四肢骨关节及运动功能障碍等职业禁忌症的从业人员禁止从事高处作业。

6、妇女月经期间禁忌从事gb/t3608规定的第ⅱ级(含ⅱ级)以上的作业,怀孕期间禁忌从事高处作业。

7、作业场所的噪声强度超过卫生标准时,应采用隔声、消声措施或缩短每个工作班的接触噪声时间。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后,其作业场所的噪声强度仍超过规定的卫生标准值时,应采取个体防护。

8、对生产现场经常性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现场中跑、冒、滴、漏现象,做到文明、清洁生产,降低职业危害。

9、作业人员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

第11篇 油漆涂装作业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应掌握本工种职业卫生安全知识和防护技能,对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卫生措施有基本了解。

2、进入岗位操作前必须按照不同岗位,正确佩戴防毒口罩(面具)、手套、防护服等劳动防护用品并掌握基本的有毒有害气体自救措施。

3、生产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工作时尽量站在上风侧,减少吸入有毒有害气体的几率。封闭空间必须要确保送风良好方可施工。

4、使用的油漆及稀释剂等有毒有害物品应是正规厂家生产,并附有合格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和安全使用说明书。

5、油漆及稀释剂等有毒有害物品应存放于专用仓库。专用仓库应阴凉干燥且通风良好,并且应建立严格的领、发料制度,按计划发放材料,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漆和稀释剂用量不应超过当班用量。

6、施工现场应设置有毒气体的警示标志。严禁劳动者在施工现场进食和吸烟,饭前班后应及时洗手和更换衣服。油漆溅到皮肤上时,不应用汽油或其他有机溶剂擦洗。

7、严格按照岗位工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违反操作规程而引发安全事故,对未严格按工艺操作规程作业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8、离开岗位后,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要对身体及衣服上粘附的污染物进行彻底清理,并及时清洗身体接触有毒有害气体的各个部位,避免污染物进入体内。

9、应定期检测工作场所危害职业健康的有毒有害因素,如有超标,应采取整改措施。

10、对生产现场经常性进行检查,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现象,做到文明、清洁生产,降低职业危害。

11、劳动者一旦感觉不适,应停止作业,立即就诊,并向医护人员出示有关化学品标签。劳动者若刚接触油漆作业,前两年每半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两年后每一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第12篇 上升管岗位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

(1)按推焦计划表清扫上升管时,必须穿戴好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用风或蒸汽压火时,风管或气管必须绑牢固,看清装煤口附近是否有人,防止烧伤他人。

(2)集气管严禁负压操作,禁止未关闭桥管翻板就打开上升管。

(3)集气管严禁负压现象,严禁焦油盒内抽进空气。

(4)集气管着火时,严禁负压灭火,严禁往集气管内吹风灭火。

(5)严禁氨水流入炭化室。

(6)清扫桥管时,防止氨水烫伤和荒煤气冒出着火伤人。

(7)清扫氨水喷头时,必须检查考克是否关死,清扫时禁止脸部正对喷咀。

(8)上升管走台,禁止放易燃易爆物品。

(9)对需要清扫的上升管水封盖,严禁打开用火烧。

(10)开上升管盖时应轻拉,以免杆折伤人。

(11)严禁往炉上、炉下乱扔东西。

(12)上升管出现冒烟、冒火要随时扑灭。

(13)放散管打开放散时,不准开放散管附近的上升管,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口处。

(14)夏季高温天气应多服用下发的防暑降温物品

(15)每年定期进行职业病健康体检

(16)定期组织学习职业病健康防治知识

(17)本岗位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第13篇 拦焦车岗位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

(1)拦焦车行驶方向轨道上如有障碍物不得开车。

(2)出完炉装上煤后,发现有跑烟冒火现象要及时处理。但严禁用水灭火。

(3)出炉时,严禁机、焦侧同时开门修理。

(4)对好导焦栅后,必须检查卡头是否卡好。

(5)对好导焦栅和启门机发出可以信号后不许再移动导焦栅。

(6)禁止使用无信号的拦焦车或行车中不发信号。

(7)任何人不准从拦焦机往炉顶钻或从炉顶下拦焦车,特殊情况必须经司机允许。

(8)工作中禁止打盹睡觉,更不准靠在炉柱上休息。

(9)行车时,不准将头伸向炉门一侧以防碰伤。

(10)禁止从焦侧走台到熄焦车上乘凉。

(11)当带有红焦的熄焦车通过时,应进拦焦车内或者炉端台,防止将人烧伤。

(12)在大雾或由熄焦车引起的浓雾汽中行车时一定要缓起鸣笛以防伤人,人在炉台行走时,一定要靠炉柱一边行走。

(13)机械在运转时,禁止加油清扫。

(14)导焦栅未到前限,安全钩未锁闭,严禁给推焦信号。

(15)炉门上好后,横铁上必须挂好安全钩,严禁横铁把安全钩卡在里面。

(16)使用除尘时,严禁翻板未关而行车

(17)导焦栅内的红焦必须及时清除,

(18)机械在运转过程中不得加油清扫。

(19)开关配电总闸时,必须戴上绝缘手套。

(20)试车前要确认无人检查,检修或加油时,方可试车。

(21)严禁非本岗位司机进行操作。

(22)非本车司机严禁开车,严禁司机将车交由他人操作。

(23)摘门前,应确认好炉号,防止摘错门。

(24)发现设备声音、温度、电流异常,应立即停车进行检查,禁止设备带故障作业。

(25)设备检修时,应在岗位进行安全监护。

(26)及时清除设备积垢、油污,交接班时,切断总电源。

(27)司机接班时,必须认真检查拦焦车,确认车不存在故障,轨道良好,信号好用。

(28)倒换炉门时,必须将炉门准确放到炉门修理架,并确认安全。

(29)检查、检修或清扫设备时必须挂检修牌,检修牌未摘除,禁止动车。

(30)夏季高温天气应多服用下发的防暑降温物品

(31)每年定期进行职业病健康体检

(32)定期组织学习职业病健康防治知识

第14篇 架工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上岗。应掌握本工种职业卫生安全知识和防护技能,对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卫生措施有基本了解。

2、操作人员在生产现场区域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带、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

3、从业人员应重视气象预警信息,当遇到大风、大雪、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4、从业人员应进行严格的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有高血压、恐高症、癫痫、晕厥史、梅尼埃病、心脏病及心电图明显异常(心律失常)、四肢骨关节及运动功能障碍等职业禁忌症的从业人员禁止从事高处作业。

5、妇女禁忌从事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月经期间禁忌从事gb/t3608规定的第ⅱ级(含ⅱ级)以上的作业,怀孕期间禁忌从事高处作业。

6、高温环境下作业,应控制好作业时间,持续接触热后必要休息时间不应少于15min。休息时应脱离高温作业环境。

7、夏季高温季节,当气温高于37°c时,作业人员一般情况应停止施工作业,也可以降低劳动强度,采取轮流作业的方式,增加工间休息次数。同时,作业者应准备含盐饮料(含盐量为0.1%~0.2%)

8、严格按照岗位工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违反操作规程而引发安全事故,对未严格按工艺操作规程作业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9、对生产现场经常性进行检查,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现象,做到文明、清洁生产,降低职业危害。

10、作业人员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

第15篇 浓缩机岗位职业健康安全规程

1、 本岗位司机应经本工种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 上岗前需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3、 上岗前严禁饮酒,工作现场严禁吸烟。

4、 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本岗位,更不得随意动阀门、按扭等。

5、 检修或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挂牌”制度,设专人监护,并制定有效安全措施。

6、 不准私自拆卸安全装置及电气设施。

7、 严禁在浓缩机过桥上存放杂物,防止工具、杂物跌入池内。

8、 上下浓缩机爬梯时必须注意安全,防止跌伤,冬季及时清理积雪、积冰。

9、 严禁任何人在池沿坐、站,或进行其他作业。

10、 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密切注意浓缩机运行情况,防止压耙事故发生。

11、 夏季高温天气应多服用下发的防暑降温物品.

12、 每年定期进行职业病健康体检。

13、定期组织学习职业病健康防治知识。

14、本岗位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佩带防尘口罩和耳塞。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导则规程汇编(15篇范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相关范文

分类查询入口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