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旨在规范物业公司的空置房管理工作,确保空置房产的维护、安全及有效利用。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空置房定义与分类
2. 空置房日常巡查
3. 房屋保养与维修
4. 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理
5. 空置房租赁或销售策略
6. 文件记录与报告
1. 确定空置房:对物业内未被占用的房屋进行登记,区分长期空置与短期空置,制定相应管理策略。
2. 巡查频率:设立定期巡查制度,如每周一次,确保空置房的环境整洁,无损坏情况。
3. 维修保养:及时修复空置房内的设施设备,防止因长期闲置导致的损坏。
4. 安全措施:安装防盗系统,定期检查水电设施,预防火灾、水漏等安全隐患。
5. 利用策略:考虑将空置房用于临时办公、租赁或展示,提高资产利用率。
6. 记录管理:详细记录空置房的状态变化,以便跟踪与分析。
1. 每季度进行一次复审,评估空置房管理的效果,调整管理策略。
2. 当空置房状况发生变化(如出租、出售或业主返回)时,立即更新相关记录。
3. 复审内容涵盖空置房的使用状态、维修记录、安全管理情况及经济效益。
4. 复审结果应作为改进工作流程和提升服务质量的依据,确保空置房管理的持续优化。
本规程旨在提高物业管理效率,保障业主权益,同时也为物业公司的运营提供有力支持。各相关部门需严格遵守,确保空置房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对于规程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并寻求解决方案,以保证物业管理的高效运行。
物业空置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三)
1.0目的规范空置房的管理工作,确保空置房管理的质量。
2. 0适用范围适用于管理处已接管的空置房管理。
3. 0职责3.1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主管负责空置房管理的组织、监督工作。
3. 2客户助理负责依据本规程实施空置房的日常管理工作。
3. 3工程部主管负责空置房维修养护的实施。
3. 4保安部主管负责空置房日常安全巡查的实施。
3. 5环境部主管负责空置房日常保洁实施。
4.0程序要点
4.1空置房的登记建档
4.1.1经公司接管的空置房由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主管安排客户助理进行登记造册。
4.2空置房的维护管理
4.2.1 空置房物品、设施、设备由客户服务中心组织保安部、工程部、环境部进行日常管理,每周至少对空置房进行一次检查。
4.2.2 工程部对空置房的附属设施设备(游泳池、雨棚、栏杆、金属楼梯、电源箱、门窗、玻璃、屋面防水隔热、给排水管道、地漏、燃气管表、各种线路等)定期按要求实施保养。
4.2.3 客户助理根据季节变化定时对空置房进行开窗通风、散热,必要时应进行烘干处理,防止墙面、天花发霉、木制品生虫及变形。
雨季时应注意关好窗户、阳台门以避免雨水进入户内,在连续阴雨和大雨后检查户内窗、屋面、墙面有无浸漏现象。
4.2.4 对于精装修的房屋应在夏季到来之前对当西晒房间进行遮阳,防止木器干裂;
在梅雨季节应注意防潮,防止木器发霉、变形。
4.2.5 参照有关电器使用说明书,定期将电器打开试运行,以保持电器良好的工作状态,还应注意及时 电源。
4.2.6 客户助理巡楼时应注意空置房的防火、防盗工作。
如发现空置房内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主管汇报。
4.3空置房的利用
4.3.1 长期闲置的空置房管理处可考虑进行合理利用。
4.3.2 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主管应留意收集承租信息,对空置房采取出租等方式加以利用。
经向房地产开发商申请同意考虑出租。
4.4每次空置房巡查后记录在《空置房巡查记录表》中。
4.5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主管、工程部主管、客户助理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空置房巡查记录表》6.0相关支持文件
6.1《物业出租标准作业规程》
6.2《楼宇巡查标准作业规程》
第2篇 物业空置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3
物业空置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三)
1.0目的
规范空置房的管理工作,确保空置房管理的质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已接管的空置房管理。
3.0职责
3.1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主管负责空置房管理的组织、监督工作。
3.2客户助理负责依据本规程实施空置房的日常管理工作。
3.3工程部主管负责空置房维修养护的实施。
3.4保安部主管负责空置房日常安全巡查的实施。
3.5环境部主管负责空置房日常保洁实施。
4.0程序要点
4.1空置房的登记建档
4.1.1经公司接管的空置房由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主管安排客户助理进行登记造册。
4.2空置房的维护管理
4.2.1空置房物品、设施、设备由客户服务中心组织保安部、工程部、环境部进行日常管理,每周至少对空置房进行一次检查。
4.2.2工程部对空置房的附属设施设备(游泳池、雨棚、栏杆、金属楼梯、电源箱、门窗、玻璃、屋面防水隔热、给排水管道、地漏、燃气管表、各种线路等)定期按要求实施保养。
4.2.3客户助理根据季节变化定时对空置房进行开窗通风、散热,必要时应进行烘干处理,防止墙面、天花发霉、木制品生虫及变形。雨季时应注意关好窗户、阳台门以避免雨水进入户内,在连续阴雨和大雨后检查户内窗、屋面、墙面有无浸漏现象。
4.2.4对于精装修的房屋应在夏季到来之前对当西晒房间进行遮阳,防止木器干裂;在梅雨季节应注意防潮,防止木器发霉、变形。
4.2.5参照有关电器使用说明书,定期将电器打开试运行,以保持电器良好的工作状态,还应注意及时关闭电源。
4.2.6客户助理巡楼时应注意空置房的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现空置房内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主管汇报。
4.3空置房的利用
4.3.1长期闲置的空置房管理处可考虑进行合理利用。
4.3.2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主管应留意收集承租信息,对空置房采取出租等方式加以利用。经向房地产开发商申请同意考虑出租。
4.4每次空置房巡查后记录在《空置房巡查记录表》中。
4.5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主管、工程部主管、客户助理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空置房巡查记录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物业出租标准作业规程》
6.2《楼宇巡查标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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