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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空置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更新时间:2024-11-20

物业空置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包括什么内容

本规程旨在规范物业公司的空置房管理工作,确保空置房产的维护、安全及有效利用。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空置房定义与分类

2. 空置房日常巡查

3. 房屋保养与维修

4. 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理

5. 空置房租赁或销售策略

6. 文件记录与报告

编制指南

1. 确定空置房:对物业内未被占用的房屋进行登记,区分长期空置与短期空置,制定相应管理策略。

2. 巡查频率:设立定期巡查制度,如每周一次,确保空置房的环境整洁,无损坏情况。

3. 维修保养:及时修复空置房内的设施设备,防止因长期闲置导致的损坏。

4. 安全措施:安装防盗系统,定期检查水电设施,预防火灾、水漏等安全隐患。

5. 利用策略:考虑将空置房用于临时办公、租赁或展示,提高资产利用率。

6. 记录管理:详细记录空置房的状态变化,以便跟踪与分析。

复审规定

1. 每季度进行一次复审,评估空置房管理的效果,调整管理策略。

2. 当空置房状况发生变化(如出租、出售或业主返回)时,立即更新相关记录。

3. 复审内容涵盖空置房的使用状态、维修记录、安全管理情况及经济效益。

4. 复审结果应作为改进工作流程和提升服务质量的依据,确保空置房管理的持续优化。

本规程旨在提高物业管理效率,保障业主权益,同时也为物业公司的运营提供有力支持。各相关部门需严格遵守,确保空置房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对于规程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并寻求解决方案,以保证物业管理的高效运行。

物业空置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范文

物业空置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三)

1.0目的规范空置房的管理工作,确保空置房管理的质量。

2. 0适用范围适用于管理处已接管的空置房管理。

3. 0职责3.1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主管负责空置房管理的组织、监督工作。

3. 2客户助理负责依据本规程实施空置房的日常管理工作。

3. 3工程部主管负责空置房维修养护的实施。

3. 4保安部主管负责空置房日常安全巡查的实施。

3. 5环境部主管负责空置房日常保洁实施。

4.0程序要点

4.1空置房的登记建档

4.1.1经公司接管的空置房由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主管安排客户助理进行登记造册。

4.2空置房的维护管理

4.2.1 空置房物品、设施、设备由客户服务中心组织保安部、工程部、环境部进行日常管理,每周至少对空置房进行一次检查。

4.2.2 工程部对空置房的附属设施设备(游泳池、雨棚、栏杆、金属楼梯、电源箱、门窗、玻璃、屋面防水隔热、给排水管道、地漏、燃气管表、各种线路等)定期按要求实施保养。

4.2.3 客户助理根据季节变化定时对空置房进行开窗通风、散热,必要时应进行烘干处理,防止墙面、天花发霉、木制品生虫及变形。

雨季时应注意关好窗户、阳台门以避免雨水进入户内,在连续阴雨和大雨后检查户内窗、屋面、墙面有无浸漏现象。

4.2.4 对于精装修的房屋应在夏季到来之前对当西晒房间进行遮阳,防止木器干裂;

在梅雨季节应注意防潮,防止木器发霉、变形。

4.2.5 参照有关电器使用说明书,定期将电器打开试运行,以保持电器良好的工作状态,还应注意及时 电源。

4.2.6 客户助理巡楼时应注意空置房的防火、防盗工作。

如发现空置房内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主管汇报。

4.3空置房的利用

4.3.1 长期闲置的空置房管理处可考虑进行合理利用。

4.3.2 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主管应留意收集承租信息,对空置房采取出租等方式加以利用。

经向房地产开发商申请同意考虑出租。

4.4每次空置房巡查后记录在《空置房巡查记录表》中。

4.5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主管、工程部主管、客户助理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空置房巡查记录表》6.0相关支持文件

6.1《物业出租标准作业规程》

6.2《楼宇巡查标准作业规程》

第2篇 物业空置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3

物业空置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三)

1.0目的

规范空置房的管理工作,确保空置房管理的质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已接管的空置房管理。

3.0职责

3.1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主管负责空置房管理的组织、监督工作。

3.2客户助理负责依据本规程实施空置房的日常管理工作。

3.3工程部主管负责空置房维修养护的实施。

3.4保安部主管负责空置房日常安全巡查的实施。

3.5环境部主管负责空置房日常保洁实施。

4.0程序要点

4.1空置房的登记建档

4.1.1经公司接管的空置房由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主管安排客户助理进行登记造册。

4.2空置房的维护管理

4.2.1空置房物品、设施、设备由客户服务中心组织保安部、工程部、环境部进行日常管理,每周至少对空置房进行一次检查。

4.2.2工程部对空置房的附属设施设备(游泳池、雨棚、栏杆、金属楼梯、电源箱、门窗、玻璃、屋面防水隔热、给排水管道、地漏、燃气管表、各种线路等)定期按要求实施保养。

4.2.3客户助理根据季节变化定时对空置房进行开窗通风、散热,必要时应进行烘干处理,防止墙面、天花发霉、木制品生虫及变形。雨季时应注意关好窗户、阳台门以避免雨水进入户内,在连续阴雨和大雨后检查户内窗、屋面、墙面有无浸漏现象。

4.2.4对于精装修的房屋应在夏季到来之前对当西晒房间进行遮阳,防止木器干裂;在梅雨季节应注意防潮,防止木器发霉、变形。

4.2.5参照有关电器使用说明书,定期将电器打开试运行,以保持电器良好的工作状态,还应注意及时关闭电源。

4.2.6客户助理巡楼时应注意空置房的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现空置房内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主管汇报。

4.3空置房的利用

4.3.1长期闲置的空置房管理处可考虑进行合理利用。

4.3.2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主管应留意收集承租信息,对空置房采取出租等方式加以利用。经向房地产开发商申请同意考虑出租。

4.4每次空置房巡查后记录在《空置房巡查记录表》中。

4.5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主管、工程部主管、客户助理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空置房巡查记录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物业出租标准作业规程》

6.2《楼宇巡查标准作业规程》

《物业空置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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