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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物业公共管理规程

更新时间:2024-11-20

z物业公共管理规程

有哪些

z物业公共管理规程旨在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确保小区环境整洁、设施完好、服务优质,以提升业主满意度。以下为规程的主要内容:

1. 公共区域维护:包括绿化养护、道路清洁、公共设施检查与维修。

2. 安全管理:包括门禁管理、监控系统运营、应急处理及安全培训。

3. 环境卫生:垃圾收集、公共卫生间的清洁与消毒、防疫措施执行。

4. 设施设备管理:电梯、供水供电设施的定期保养与故障处理。

5. 业主服务:投诉处理、信息公告、停车管理、装修监管。

6. 财务管理:物业费收取、预算编制、财务报告公开。

7. 法规遵守:遵守物业管理法规,定期进行法规培训。

模板

每个部分应遵循以下模板:

1. 制定目标:明确该领域的管理目标,如“保持公共区域绿化率达到95%”。

2. 工作流程:详细列出操作步骤,如“每日清晨进行公共区域清扫,每周进行一次全面绿化养护”。

3. 责任分配:明确各岗位职责,如“保安负责门禁管理,保洁员负责公共卫生间的清洁”。

4. 标准与指标:设定衡量标准,如“每月至少进行两次设施设备巡检,确保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30分钟”。

5. 监控与评估:建立监督机制,如“每季度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公开结果”。

6. 应急预案:制定突发事件处理方案,如“发生火灾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消防部门并疏散人员”。

标准

z物业公共管理规程的标准执行要点如下:

1. 专业性:所有工作人员需具备相应技能和资质,如保安需接受专业培训,保洁员需了解清洁化学知识。

2. 及时性:问题响应要及时,如接到业主投诉后24小时内给予反馈。

3. 透明度:公开管理信息,如物业费的使用情况,通过公告栏或电子平台定期更新。

4. 沟通与协商:定期举行业主大会,听取业主意见,改进服务。

5. 法规遵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环保法规、消防安全规定等。

6. 持续改进:根据评估结果,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通过以上规程,z物业致力于打造和谐、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为业主提供高效、专业的物业服务。

z物业公共管理规程范文

1.房屋公用部位维修管理规定

1.1房屋公共部位包括大厅、走道、楼梯道、梯面、电梯间及房屋的毗领部分。

1.2环卫部每天对房屋公共部位进行清洁,保证无灰尘、杂物。

1.3物业部责任区管理员定时对公用部位墙壁、地砖等进行巡查,地砖坏了及时填写维修单转工程部处理,墙壁较脏的,由物业部主任组织统计,报管理处经理,由管理处经理统一安排粉刷。

1.4对公用给、排管道,平时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重大损失。

1.5对公用梁、柱、承重墙定期检查,按照管理处制定的维修计划执行。

1.6公用部位的维修以栋别统计,建立专项台帐,由房屋的本体维修基金支付。

1.7房屋周围道路及公用设施、设备维修由工程部计划执行。

2.楼宇及修缮管理规定

为保持楼宇的完好美观,使业户享有宁静舒适的生活环境,特订立本规定。

2.1房屋自交付使用时起(以竣工验收日为准),根据有关规定,保修期内凡因施工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不包括人为损坏),由发展::商负责,物业管理公司可代为用户进行联系。

2.2由于属自然灾害、自然损耗或用户使用不当所致的质量问题需要维修,不在保修范围内,物业管理公司将尽力为用户提供有偿服务。

2.3保修期之后的日常房屋维修,根据深圳市的有关规定。用户室内部分费用由用户负责,公用部分费用由物业管理公司和全体业主负责。

2.4房屋公共部位凡属人为损坏的,由损坏者负责修复,并承担有关费用。

2.5用户对其购、租的楼宇拥有使用权,物业管理公司受开发商委托,对楼宇的所有主要结构、公共场所及设施,行使管理权。

2.6任何用户均不得私自改变物业的用途, 物业外观应完好、整洁、不得妨碍市容和观瞻,不允许封闭空中花园和外阳台用户不得自行封闭,允许封闭的内阳台应统一有序。

2.7用户如对室内进行装修,应严格遵守装修管理的一切规定。

2.8大厦/小区之任何地方均不得涂画或张贴广告,违者应负担清洗、粉刷费用。如属小孩所为,应由家长负责。

2.9楼宇内公共地方,不得摆放家具、货物或其他物品。

2.10严禁往楼下倾倒污水、抛弃垃圾、杂物、以免伤及他人或影响卫生,教育小孩在共公场所不得随地大小便。否则,按规定处罚。

2.11切莫把垃圾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如因使用不当而导致堵塞或损坏,用户应负全部修理费用。

2.12严禁饲养犬类、家畜、家禽和在户门外烧香拜神,悬挂迷信物品。违者按规定处罚。

2.13楼宇内严禁收藏或拥有任何危险品(如枪支、弹药、汽油及有害液体或气体等),以保护全体用户的安全。

2.14为使本大厦经常保持整洁卫生,严禁所有人员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烟头、果皮以及瓜壳,违者按规定罚款。

2.15用户须按期缴交各项管理费和水、电、气的使用费用。

3.安全使用水、电、气管理规定

为保证用户的人身安全、生活舒适,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并结合大厦/小区的实际情况,对水电气的使用做如下规定:

3.1用户在进驻之前,必须向物业管理公司及相关供应单位提出申请,办好有关手续后,方可供应水、电、气,并自觉接受管理部门的管理与监督。

3.2用户在搬迁、装修::或使用过程中,若要对自用物业的有关管线作出必要的更改或移动时,请先向物业管理处或相关专业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用户自己承担。

3.3若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自己的水、电、气表读数确实不准时,可向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或有关专业单位提出修理、校验或更换的申请;另外,若用户认为原来的电表容量不够而需要增容时,必须向物业管理处工程部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并交增容费后方可给予更换。

3.4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绕越水表、电表、煤气表而使用水、电、气,否则除当场停止供应外,均按规定给予处罚。

3.5不得私自接驳、乱拉电源,不得随意扳动配电箱,转动电表,一经发现,处以重罚,若造成事故,应负全部责任。

3.6用户在使用水、电、气过程中,应时刻注意使用安全、操作规范,装修电工应持证上岗,按章操作,不得使用超负荷的电热丝、电热炉等器件。物业内应保障有良好的通风设备。若遇有问题,请马上与物业管理处联系。并请教育好自的小孩,不要随便去玩弄有关设备或设施。

3.7提倡节约、珍惜能源,用户在使用水、电、气的过程中还应注意日常生活的保养与爱护。

3.8按时交纳用水、用电、用气的费用,超过规定期限加收滞纳金。

4.消防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本大厦的消防管理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和广大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贵阳市有关消防规定,结合本大厦的实际情况制订以下管理规定:

4.1管理处应与客户建立防火安全检查责任制,具体形式是与之签订《区域防火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保障大厦财产和人员的生命安全,管理处(下称甲方)特同大厦/小区内各公司负责人(下称乙方)签订:区域防火安全责任书,具体条款如下:

4.1.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地方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批示和法规,协助并配合甲方做好消防管理工作。

4.1.2把安全防火纳入本公司的日常工作,经常对员工进行防火教育,增强员工防火意识。

4.1.3进行经常性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险隐患。

4.1.4发生火灾,带领员工积极扑救,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事故原因。

4.1.5如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地方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批示和法规,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乙方经济处罚。如发生火情、火灾等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1.6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日期起生效,至重新签定为止。

4.2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物业管理公司全体人员均为义务消防员。客户为自然消防责任人。

4.3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设立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车辆。

4.4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的事故照明设施。

4.5本物业内的餐饮企业必须安全使用燃气,燃气炉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留有油渍;烟头及火柴余灰要随时弄熄,教育孩子不要玩火。

4.6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4.7客户进行室内装修,须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动工。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装修材料应采用阻燃材料。

4.8大厦/小区内消防系统的所有设备均不得随意改动和拆装。

4.9发生火警,应立即告知物业管理公司指挥中心或拔打119报警电话,并关闭电闸,迅速离开住所。

4.10根据市消防管理暂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况,处以直接责任人一百元至二千元罚款,经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可并处行政拘留。

4.10.1占用或封堵楼梯,走道或安全疏散出口的;

4.10.2封闭或损坏安全疏通指示,事故照明设施或消防栓的;

4.10.3不按规定使用液化燃气的;

4.10.4乱拉、乱接电器线路的;

4.10.5擅自挪用灭火工具、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的。

4.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作业,并分别情况,处以直接责任人二百元至五百元罚款,由此人为造成事故及经济损失,肇事单位和个人要负责赔偿,情节严重者要负法律责任。

4.11.1未办理申请报批手续即进行室内装修的。

4.11.2室内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不进行防火处理的。

4.11.3烧焊、用火、用电无证作业,防火安全保障措施不落实的。

4.12各用户必须服从消防机关和管理人员有关消防方面管理,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妨碍消防监督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责的,分别情况,处以直接责任人三百至五百元罚款,经报告有关部门批准,可并处以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环境管理规定

为创造优雅环境,搞好绿化工作,保持大厦/小区的清洁,使用户享有优雅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5.1本物业的环境卫生由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法令和《贵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具体实施管理,并密切配合环卫、环保、卫生防疫部门和居民委员会协同工作。

5.2物业管理公司采用各种形式开展环境卫生宣传工作,使用户树立人人爱清洁,个个讲卫生的良好风气。

5.3客户是环境受益人,人人都有权利和义务爱护本物业内的花草、树木和

清洁卫生。要求做到:

5.3.1客户要到指定的楼层垃圾桶清倒垃圾,严禁乱倒乱抛。

5.3.2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烟头、果皮及其他污秽之物,不得向室外或绿化地泼污水和丢抛果皮、垃圾等,严禁损坏园林小品及花坛。

5.3.3禁止把垃圾、碎布、胶袋、卫生巾等不溶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避免因使用不当,造成管道堵塞。

5.3.4室内力争做到门窗干净,无蛛网、积尘、家具整洁。

5.3.5保持公共楼梯走道整洁,不得在公共走廊过道堆放车辆、杂物。

5.3.6不准在大厦公共区域摆佛堂,烧香拜神等。

5.3.7不准大厦内饲养三鸟和牲畜。

5.3.8本物业内任何公共地方均不得乱张贴、乱涂画及乱竖指路牌、广告牌,违者负责清除并承担粉刷费用。如属儿童所为,由家长承担责任。

5.3.9不得攀折花木、剥树皮、摘花果,在树木上扎铁丝、打钉等。

5.3.10行人和车辆不得通过和跨越绿化带,不得损坏绿篱栅栏。

5.3.11不得在绿化带内追逐嬉闹。

5.3.12凡违反上述规定行为者,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给予劝导、教育,或在公共场所公布其违规行为。

6.物品搬迁管理规定

6.1目的

规范物品放行管理,保障小区(大厦)客户财产安全和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6.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物业公司对物品的出门管理。

6.3职责

6.3.1物业部负责审查签发《物品放行条》。

6.3.2保安部负责按《物品放行条》检查、核对搬出物品的品种和数量,并回收放行单据。

6.4工作程序

6.4.1凡客户大件,如沙发、办公桌椅、文件柜、电脑、复印机(配件)、保险柜及其他贵重物品等,需搬出大厦/小区或大型搬迁,必须到管理处办理物品放行条。该放行条需有(业主)客户单位公章或负责人签名,并经客户服务部审核认为可以放行后,加盖部门印章方为有效,有效期限当天。其他任何部门及人员不得擅自批准放行。

6.4.2贵重小物品或自营商品等,如需带出大厦,则只需客户单位的放行证明即可。

6.4.3客户随身携带物品可走客梯,其他物品必须走消防(货)梯。中午11:30~13:00为消防(货)梯禁运货物的时段。

6.4.4安管部要仔细检查核对客户搬出物品的数量及种类等。对《物品出入放行条》,保安部不仅要仔细核对物品范围及数量,而且要按发出数全部收回,此项指标将是对安管部的考核内容之一。客户出据的::物品放行证明,保安部要核查经手人的有效放行证件,并留存证件号。

6.4.5保安负责将回收的放行条,于次月交客户服务部核对,由客户服务部编号并存档。若客户办理的该出门条因故暂未使用,客户服务部与保安部要注意衔接,并与客户取得联系。

6.5控制流程图(略)

7.公共区域管理工作规程

7.1目的

为了规范对公共场所的管理,保持良好的公共环境。

7.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对公共场所的管理。

7.3职责

7.3.1管理处经理负责贯彻实施本规程。

7.3.2客户部主任和物业管理员负责对本规程的过程控制和监督实施。

7.3.3本物业用户和物业管理公司各部门负责具体执行本规程。

7.4公共区域的管理

7.4.1公共场所主要是指:外墙、天台(天台花园)-、走道、楼梯、连廊、大厅、电梯厅、道路、停车棚、停车场、宣传栏、池、井、沟、渠等。

7.4.2公共场所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指:对外墙、天台(天台花园)、走道、楼梯、连廊、大厅、电梯厅、道路、停车棚、停车场、宣传栏、池、井、沟、渠、标示牌、广告牌等方面的管理。

7.4.3公共场所的日常管理

1)由客户服务部安排客户管理员对公共场所进行管理,客户管理员必须每天对公共场所进行巡视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及时记录于《公共区域现场巡视表》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汇报。

2)物

业管理员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转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同时应及时进行跟踪和检查,直到问题处理合格为止。

3)客户管理员应依据公共场所的使用情况和巡视检查情况分析和总结,提出合理化建议。部门主任应根据使用情况和管理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处理。

7.4.4公共场地的使用管理

1)临时使用申请、审批与使用

2)客户因商务需要,而要求使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场地时,则用户可书面申请,附加活动方案,交给客户主任进行审核,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客户方可按活动方案组织实施。

3)客户必须在客户服务部指定的位置区域内进行活动组织,不得私自扩大或

占用批准范围以外的地方。

4)客户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使用,因商务需要确需延长时间时必须到物业部办理延续使用手续,经批准同意后,方可继续使用。

7.4.5场地临时使用的装饰布置要求

1)场地临时使用时,要求用户必须装饰整齐、美观大方,符合物业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

2)用户装饰时,不得损坏公共设施。否则,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要求用户给予适当的赔偿。

3)用户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对使用的场地进行清理,经客户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退还押金手续。

7.5广告牌的管理

7.5.1临时使用申请、审批与使用

1)本物业的用户需要安装广告招牌时,应及时到客户服务部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广告牌的设置方案,办理广告牌的申请手续。

2)客户管理人员接到用户申请后,应及时交部门主任/主任审核,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用户方可按照方案组织实施。

3)用户制作、安装广告牌时,必须使用统一的、合格的材料,以保证广告牌的制作和安装质量。

4)用户广告牌在使用期间,必须时时保证广告牌处于完整良好的使用状态,发现损坏后应及时进行维护,不得拖延,否则,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要求整改。

5)用户使用广告牌到期前一个月,必须及时到客户服务部办理延期手续,客户管理员应提前告之用户,若用户未作回应,则物业管理公司将按照到

期进行处理,客户服务部有权将广告牌租赁给其它用户。

6)若因广告牌的制作质量或安装质量的问题,给物业管理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失时,由用户承担一切后果。

7.5.2广告牌悬挂规定

1)所有客户均无权私自在本物业内过道、绿化带、外墙壁、屋面、天台和其他场地设立广告招牌。

2)所有商铺招牌只能在所租用的商铺内或门面上悬挂、张贴。

3)任何客户均不得在窗外和玻璃上悬挂、张贴任何招牌及广告。

4)占用门前走道或封堵部分通道(不影响消防,经物业管理公司批准)临时使用的按“公共场所的日常管理”规定收取场地临时使用费。

5)凡违反以上规定内容者,按照违章装修进行处理。除令其拆除、撤销、修补破损、恢复原状外,并处以1000-2000元人民币罚款。

8.环卫工作规程

8.1目的

确保环境清洁卫生、灭虫灭害,为客户创造清洁、卫生、舒适的办公环境。

8.2适用范围

适用本辖区内所有垃圾清运、灭虫灭鼠等环卫工作。

8.3职责

8.3.1客户服务部负责监管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及灭鼠杀虫。

8.4工作要求

8.4.1垃圾清运

垃圾清运必须分类处理(具体分类处理办法见“废弃物管理办法”),日产日清。

8.4.2小区保洁

客户服务部负责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的监管。

8.4.3灭虫灭鼠工作

1)严禁将任何食物或饮料带入设备房。

2)根据季节状况,及时对环境作消杀工作,客户部管理员进行监督。

3)每月对公共区域、快餐厅、设备房、管井处进行灭虫、灭鼠工作。另根据实际情况,要及时进行灭虫、灭鼠,以确保环境卫生,客户满意。

4)灭虫、灭鼠工作由专业人员操作,但物业管理员都必须认真跟进,并

填写《环境消杀记录表》。

8.4.4客户室内保洁

1)客户若有室内保洁要求,由客户服务部与客户签订室内保洁“有偿服务工作单”,严格按客户要求提供服务。

2)室内保洁服务质量及满意度最终由客户评价。

9.绿化检查监督要求及标准

9.1绿化

9.1.1分包范围

管理处管理区域内的所有花木、草坪、乔木、灌木的养护、修剪、松土、除草、浇水、施肥、杀虫等。

9.1.2管理要求标准

1)草坪修剪整齐、无黄土裸露、无虫害、无鼠害。

2)草木花类定时修剪整齐、美观。

3)必须做好乔木灌木的固根防风工作。

4)绿化带内无枯死株,不缺株少苗。

5)一切花木长势茂盛。

6)浇水:草坪每周浇水二次,如天气干旱时,根据需要增加浇水量。

7)修剪:每月全部修剪一次,冬季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剪,基本保证草坪高度在5厘米。

8)施肥:以氮肥为主,结合磷、钾肥和某些微量元素,在修剪后施肥一次,施肥后浇水,保证草坪全年常绿。

9)草坪杂草:每天巡查拔草,每平方米不得多于5棵超过6厘米高的杂草,保证草坪内无砖、石、纸屑等杂物。

10)乔灌木,修剪及时、无枯枝、黄叶、病虫枝、每周浇水二次,每二个月施肥一次,也可根据需要增加施肥次数。

11)根据需要对绿蓠进行松土、施肥、做到无杂草、杂树、修剪平整、圆滑、造型优美,修剪下的枝叶立刻清除。

12)病虫害早防早治,每月杀虫一次,保证无虫害。

13)在绿化工具的操作过程中杜绝伤害事故的发生,如:割伤、磁伤等。

14)在浇灌花木时注意节约用水。

9.1.3花卉租摆管理要求

1)有专业技术人员对所摆花卉每天进行一次养护,按合同要求更换花卉。

2)及时浇水、施肥、修剪、杀虫。

3)保证无黄叶、无枯枝、无脏物、无病虫害。

4)及时更换病弱花卉。

9.2消杀

9.2.1分包范围

管理处管理范围内的地面、空地、停车场、污水井、排水沟、沙井、天井、转换层、单车棚、绿地、商业网::点、化粪池、垃圾中转站,各种沟渠,垃圾桶(池)、地下室、空架层、各种机房、楼层内外公共消防通道、梯道、卫生间、公共宿舍、食堂等,所有辖区内公共部位。

9.2.2管理要求标准

1)每月消杀4次,投鼠药1-2次,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消杀次数。

2)必须控制老鼠、苍蝇、蟑螂、蚊子的密度,基本保证无“四害出现。

3)对有毒药品严格控制,避免伤害,如:中毒、污染、腐蚀等。

9.3清洁

9.3.1分包范围

管理处管辖范围内的所有保洁工作。

9.3.2管理要求标准

1)道路

①检查方法:每区抽查三处,目视检查,取平均值;

②质量标准:无明显泥沙、污垢,每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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