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上门维修服务规程制度涵盖了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 服务申请与调度
2. 维修人员资质与技能要求
3. 维修流程与标准操作程序
4. 工具设备的管理和保养
5. 安全规定与应急预案
6. 服务质量监控与客户满意度评估
7. 售后跟踪与反馈机制
1. 服务申请与调度:业主需通过电话、app或前台提交维修需求,物业应在接到申请后2小时内进行初步响应,并在24小时内安排专业人员上门服务。
2. 维修人员资质与技能要求:维修人员应持有相关职业技能证书,定期接受培训,确保具备处理各类常见设施故障的能力。
3. 维修流程与标准操作程序:维修前需确认故障情况,制定维修方案;维修过程中遵守安全规定,保持工作区域整洁;维修后进行功能测试,确保设施恢复正常。
4. 工具设备管理:工具设备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其性能良好;使用时遵循操作手册,损坏或丢失需及时报告并补充。
5. 安全规定与应急预案:维修人员应佩戴安全装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设立应急预案,应对突发情况,如火灾、触电等。
6. 服务质量监控:通过业主评价、回访等方式,定期评估维修质量,确保服务达到既定标准。
7. 售后跟踪与反馈:维修完成后一周内进行电话回访,了解业主满意度,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物业上门维修服务规程制度旨在确保物业小区内的设施设备得到及时、专业的维护,提高业主的生活质量。制度强调了从服务申请到完成后的全程管理,包括对维修人员的专业要求、维修流程的标准化、工具设备的管理以及安全和质量监控等方面。通过这些规定,物业可以系统地追踪维修服务质量,持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业主满意度,同时保障维修人员的安全。轻微的不严谨体现在部分表述中,如“24小时内安排专业人员上门服务”,可能存在节假日或特殊情况下的延误,但总体上,这一制度为物业维修服务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指南。
物业上门维修服务规程4
1目的
为体现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保证维修服务质量,规范维修服务行为,特制定此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接管的各类物业中,业主/使用人要求的上门维修服务。
3职责
3.1上门维修的维修人员负责按本规范为业主/使用人提供上门维修服务。
3.2维修中心负责人负责检查上门维修服务规范落实情况。
4上门维修要求
4.1接受报修
4.1.1接/应报修电话
接/应报修电话过程:
a)拿起听筒先讲:您好,我是维修中心/管理处,先生/小姐有什么事情
请讲!;
b)记录业主报修内容及房号,并约定上门维修时间;
c)道再见后轻轻放下听筒。
4.1.2如业主直接上门报修或托人传递报修信息,应主动与业主沟通确定维修内容,约定维修时间。
4.1.3如业主通过管理处报修,上门维修人员在维修结束后,应及时通报管理处维修服务已经结束。
4.2及时上门服务
从接到报修开始应在15分钟内或约定时间前到达业主家。
4.3上门维修准备
所有维修人员出工前必须随身携带工具箱,仔细检查箱内工具,并根据维修项目做好相应调整,做到工具齐备,箱体清洁。
4.4入户维修
4.4.1按规定门铃、叩门
按业主家门铃或叩门必须统一、规范:
a)到达业主家门口先轻按门铃,如无反应则在间隔10秒钟后再按第二次,不能连续按。
b)如无门铃则应轻轻地叩门,先叩两下如无反应间隔10秒钟以后再叩。
4.4.2在隔门与业主对话时,必须说明身份和来意;业主开门后应招呼一声您好,取得同意后,穿上专用鞋套,在业主带领下进入维修房间,不可随意走动。
4.4.3在维修开始前,应再次询问需维修项目,仔细查看维修现场及周边状况,如有妨碍修理的物品应主动协助业主移开。
4.4.4摊开塑料布或报纸以摆放工具及材料,并事先铺好自备的毛巾或报纸等隔离物以防止渗水及垃圾撒落。
4.4.5在维修中应专心致志,保证质量,提高效率,并尽可能降低噪音,工具轻拿轻放;严禁吃、喝、抽和收取小费。
4.4.6维修完毕后,应对维修结果进行自检,待业主验收认可后,请业主签字。
4.4.7按公司收费标准收费,如业主有异议,应耐心解释,不可与之争执。同时,维修人员应主动向业主交代使用中应注意事项。
4.4.8对未能及时完成维修的(如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性太强、配件不齐等),应对业主说明情况,解释原因,取得业主的谅解和支持或说明维修计划(包括完成时间),并尽快将其解决。
4.4.9如因各种原因确实无力完成的,应告知业主,请其另行解决。
4.5清场
工作完毕后要做好清洁工作,工作前移动的物品要放回原处。
4.6离场
离开业主家时应说声如有需要尽管与管理处/维修中心联系并向业主说再见。
4.7维修材料注意事项
原则上所需维修材料均由业主自行购买,业主确实不便购买的,可代为购买,购买材料时,应要求供方出示质保卡,并开具发票。
4.8与管理处的通报
如该次维修服务为业主通过管理处报修,当维修结束或与业主沟通后,及时将情况向管理处通报,便于及时闭环。
5记录
维修单
接听报修电话记录
有偿/委托服务联系单
第2篇 物业上门维修服务规程制度
1目的为体现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保证维修服务质量,规范维修服务行为,特制定此规程。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接管的各类物业中,业主/使用人要求的上门维修服务。
3职责
3.1上门维修的维修人员负责按本规范为业主/使用人提供上门维修服务。
3. 2维修中心负责人负责检查上门维修服务规范落实情况。
4上门维修要求
4.1接受报修
4.1.1接/应报修电话接/应报修电话过程:a)拿起听筒先讲:您好,我是维修中心/管理处,先生/小姐有什么事情请讲;
b)记录业主报修内容及房号,并约定上门维修时间;
c)道再见后轻轻放下听筒。
4.1.2如业主直接上门报修或托人传递报修信息,应主动与业主沟通确定维修内容,约定维修时间。
4.1.3如业主通过管理处报修,上门维修人员在维修结束后,应及时通报管理处维修服务已经结束。
4.2及时上门服务从接到报修开始应在15分钟内或约定时间前到达业主家。
4.3上门维修准备所有维修人员出工前必须随身携带工具箱,仔细检查箱内工具,并根据维修项目做好相应调整,做到工具齐备,箱体清洁。
4.4入户维修
4.4.1按规定门铃、叩门按业主家门铃或叩门必须统
一、规范:a)到达业主家门口先轻按门铃,如无反应则在间隔10秒钟后再按第二次,不能连续按。
b)如无门铃则应轻轻地叩门,先叩两下如无反应间隔10秒钟以后再叩。
4.4.2在隔门与业主对话时,必须说明身份和来意;
业主开门后应招呼一声您好,取得同意后,穿上专用鞋套,在业主带领下进入维修房间,不可随意走动。
4.4.3在维修开始前,应再次询问需维修项目,仔细查看维修现场及周边状况,如有妨碍修理的物品应主动协助业主移开。
4.4.4 摊开塑料布或报纸以摆放工具及材料,并事先铺好自备的毛巾或报纸等隔离物以防止渗水及垃圾撒落。
4.4.5 在维修中应专心致志,保证质量,提高效率,并尽可能降低噪音,工具轻拿轻放;
严禁吃、喝、抽和收取小费。
4.4.6 维修完毕后,应对维修结果进行自检,待业主验收认可后,请业主签字。
4.4.7 按公司收费标准收费,如业主有异议,应耐心解释,不可与之争执。
同时,维修人员应主动向业主交代使用中应注意事项。
4.4.8 对未能及时完成维修的(如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性太强、配件不齐等),应对业主说明情况,解释原因,取得业主的谅解和支持或说明维修计划(包括完成时间),并尽快将其解决。
4.4.9 如因各种原因确实无力完成的,应告知业主,请其另行解决。
4.5清场工作完毕后要做好清洁工作,工作前移动的物品要放回原处。
4.6离场离开业主家时应说声如有需要尽管与管理处/维修中心联系并向业主说再见。
4.7维修材料注意事项原则上所需维修材料均由业主自行购买,业主确实不便购买的,可代为购买,购买材料时,应要求供方出示质保卡,并开具发票。
4.8与管理处的通报如该次维修服务为业主通过管理处报修,当维修结束或与业主沟通后,及时将情况向管理处通报,便于及时闭环。
5记录维修单接听报修电话记录
21位用户关注
24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