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井下电气设备失爆措施规程
一、设备选型与检验
1. 选用符合国家煤矿安全标准的防爆电气设备,确保其具有有效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 定期对设备进行入井前的检查,包括外观无损伤、接线正确、密封良好等。
二、安装与维护
3. 设备安装应由专业人员进行,遵循设备说明书,确保安装位置符合通风、排水、防潮等要求。
4. 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润滑和紧固,防止尘埃、水分侵入,导致绝缘性能下降。
三、运行监控
5. 实施设备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控,如温度、电流、电压等参数,一旦发现异常立即停机处理。
6. 建立故障记录和分析制度,及时排查潜在风险。
四、安全操作
7. 操作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了解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避免误操作引发事故。
8. 禁止带电作业,确保设备在停电状态下进行检修。
五、应急处理
9. 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设备故障、火灾等情况的应对措施,定期进行演练。
10. 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绝缘手套、防静电服等,保障人员安全。
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爆电气设备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所有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不符合标准的设备不得下井使用。
防止井下电气设备失爆,意味着要确保设备在恶劣环境下仍能保持防爆性能,防止爆炸性气体或粉尘与电气火花接触,引发安全事故。这要求我们从设备选购、安装、运行、维护到应急处理等全过程实施严格的管理和控制,以科学的手段和严谨的态度,保障井下作业的安全。每一项措施都应视为防止灾难的关键步骤,任何疏忽都可能带来严重后果。企业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将防爆工作融入日常运营中,确保井下作业的安全环境。
1. 在设备选型时,应根据需要选择符合工作场所环境要求的防爆电气设备。
2.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设备。
3. 防爆电气设备的采购必须选用国家规定的有生产资质的生产厂家的设备,并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4. 把好防爆电气设备的入井关。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经防爆检查员检验防爆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5. 把好防爆电气设备的现场使用、维修关。
1) 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安装和维修,必须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机电专业人员担任。
2) 安装、维修后的防爆电气设备经验收达到完好标准,方可投入使用。
3) 防爆电气设备禁止超过其额定值运行。
6. 把好防爆电气设备的巡回检查关
1) 所有防爆电气设备实行包机管理、设备挂牌,责任到人,分台管理。
2) 各基层队要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管理工作,每班应安排专人对对所辖防爆电气设备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立即进行处理。
3) 机电管理部门要做好全矿的防爆电气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好防爆电气设备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应责令责任单位立即进行处理,并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7. 加强矿灯管理,杜绝矿灯失爆。
第2篇 防止井下电气火灾措施规程
1. 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和安装要严格按照规程进行。在特定的工作场所,如在井下存在瓦斯、煤尘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按照专业的安全规程选用特制的电气设备,如隔爆型电气设备,以保证使用的安全性。
2. 加强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作,根据相关制度要求对每一台设备责任到人。
3. 矿井电气设备要有过流,过压、漏电和接地保护措施。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在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4. 根据相关要求定期对井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进行试验,禁止保护失效的设备投入运行。
5. 积极应用新技术和新设备来预防电气设备火灾事故。
6. 井下所有电气的金属外壳都必须可靠接地。
7. 加强井下接地装置的管理,并按规定定期对接地网络接地电阻进行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 井下电缆必须选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
9. 井下电缆按安全载流量选择,并用最小两相短路电流进行校验。
10. 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电缆进行敷设,防止因电缆意外坠落或受伤而引起电气火灾事故。
11. 加强对电气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修,发现电气故障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
12. 井下电气设备检修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五条规定: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13. 加强井下杂散电流的管理。
14. 井下各变配电点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15. 井下各变配电点,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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